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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里的新闻合集20篇

清明节,也称寒食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这是为了怀念逝者、祭奠祖先,缅怀烈士们的节日,有很重要的教育意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小区里的新闻,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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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的小区作文300字

全文共 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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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小区虽然小,但是种了不少树木。有芙蓉树、茶树、铁树还有橘子树……

我最喜欢小区门口进来的那棵橘子树。这棵橘子树虽然小,但是一到秋天,树上就结了许多绿绿的小橘子。它们躲在茂密的枝叶里,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过了很长一段时间,绿绿的小橘子都变黄了,它们探出了黄黄的脑袋,向外面张望着,好像在说:“这个小区可真美啊!”

这个时候,旁边的十几棵大树的叶子几乎都是黄的。一阵风吹来,树上的叶子都一片跟着一片掉落在草地上了。草地上铺满了落叶,躺在草地上,舒服极了。

我更喜欢小区中间的那个小池塘。小池塘像S的形状,有趣极了。池塘里还有假山,远看像大火炬,近看才发现是几块大石头堆成的。池塘底下有很多鱼,有的在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还有的躲在假山底下玩捉迷藏……有几只乌龟经常会爬到假山上晒太阳呢!偶尔伸伸四肢,伸伸脖子,好奇地望着。

我爱我们的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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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区的秋天作文450字

全文共 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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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秋天是美丽的、忙碌的,更是短暂的。这时,大家正用自己独特的方式迎接着冬天的到来。

秋风一起,小区路边高大的梧桐树,那些庇护了人们一个夏天的繁茂绿荫,如同一架架小飞机一般,慢慢飘落下来,铺了一地的金黄;点缀在中央花坛的枫树,叶子全都红了,像一团团燃烧的火焰;随处可见的小草们,更是急不可耐地换上了一件绿中带黄的毛衣。

昆虫们也变了模样。知了不再霸唱,默默退下了枝头。蚂蚁们不再悠闲,全部倾巢而出,四处寻找着粮食。蜗牛找到了遮蔽,用黏液“堵”上了自家的大门。蜻蜓都会死去,不过,它们的卵来年还会变成小水虿,让它们生命的力量一直传承下去。

进入了秋天,人们的生活习惯也在变化。夏天,大人们都喜欢在小区的树荫下乘凉、聊天。孩子则在花园里游戏、打闹。

但是,入秋以后,天黑得早了,人们出来活动的时间变短了。小区的花园安静了下来,只有三两只小狗在散着步。没有了孩子们的打扰,它们自在安详。

从夏天的满目生机到秋天的寂静廖廖,似乎一直在走一条下坡路。仿佛一个朝代灭亡的伊始。又像是一个中年人慢慢变老时的叹息。啊!秋天,真是一个伤感的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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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清晨的小区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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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刚打开窗户,一股新鲜的空气扑鼻而来。伴随着一缕缕金色的光芒,太阳出来了,露出了慈祥的笑脸。

我快速穿好衣服,跑到一楼。哇!鸟语声声,蝴蝶翩翩起舞,围着一丛花转来转去的,它们好像在庆祝着找到花蜜呢!

走着走着,我就看到了好几棵橘子树。但是这种橘子可不是那种橙色的,而是绿色的,它们挂满了枝头,有的三五成群,有的一两个一枝,还有的直接把树枝压弯了,我凑近一闻,哇!橘子的清香,虽然它比成熟的橘子小,但是,香味却不比成熟的差。

咦?他们在干什么呢?哦,原来是三四个老爷爷老奶奶在打太极拳呢!看他们的动作柔美,如行云流水一般顺畅,有的在认真学习,有的在互相讨论,还有的在聊天。

接下来妹妹带着我去了一片草坪。咦?妹妹呢?原来她去滑滑梯了呀!可是她为什么带我来到着这片草地?蹲下来,仔细一看,小草上面就是晶莹剔透的露珠,像宝石,闪闪发光,像泪珠,一滴一滴地滴落。

还有蝉的伴奏。让人听了仿佛置身于仙境,让人欲罢不能啊!在朦朦胧胧的云雾中,我好像也变成神仙了似的。“飘飘欲仙”。

“叽叽喳喳”。听,这是鸟儿在歌唱,

“啾啾啾”。听,蝉好像还在“打呼噜”。

露珠让树叶更加翠绿,让大地更加干净了,让空气更加清新了,太阳已经站在了自己的岗位上了,早餐店的人也多了起来,也唤醒了人们。

清晨的小区可真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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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可喜的小区变化

全文共 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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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前,爸爸说我们有了新房子,妈妈带我去看新房。一进小区我和妈妈失望,小区内除了房子外,没有树木、花草,光秃秃的,小区的后面是一片荒地。我说:“我家住黄地高坡的前边,真烦死人。”

第二年,我们搬进新房。从那时起,小区一直改变,而且越来越美丽,现在是包钢房产处的模范小区。开始,小区硬化了路面,后来,小区的中心修了喷水池,北侧和路的两旁种植上了草坪,还点缀了几棵玫瑰树。每到夏季,玫瑰开出红的花,散发出沁人的香气。楼房的周围栽上了垂柳,柳树一直甩落到地面,随着微风轻轻摆动。小区内又修了凉亭,凉亭的周围有木凳,周围摆放市面上花架,花架中央有纳凉的石凳。

第三,我们小区还在路的两边安装了路灯,灯柱是棕色的,上面有三盏灯组成花瓣状,漂亮极了。路边用木杆和绳子组成栅栏,栅栏内放着几块很大很大的石头,石头上面写着红色的大字,真有点返朴归真大自然的感觉。每当夏季的傍晚,坐在椅子上乘凉,谈心,心情愉快极了。

现在,我们的小区又装上了很精美的铸铁大门,一走进门内,就像走进花园一样。小区后面的荒地也不存在了,修了很宽的莫尼路。我住在这样的小区,你们羡慕吗?你想知道它的名字吗?我告诉你,它就是包钢团结十三小区。

[小区的变化作文例文(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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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年时事新闻:立法法全文最新发布

全文共 14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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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3月15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0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立法法根据该决定作出了相应修改,并重新公布。

2000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立法法。这次修改立法法,对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好地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这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完善立法体制,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制定行政法规的程序,加强备案审查,对司法解释的规范和监督等。其中,对立法体制的规定作了如下修改: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对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权限进行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2000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法律

第一节 立法权限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三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四节 法律解释

第五节 其他规定

第三章 行政法规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二节 规章

第五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立法活动,健全国家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适用本法。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

第四条 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第五条 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立法公开,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第六条 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

法律规范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第二章 法律

第一节 立法权限

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第八条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一)国家主权的事项;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四)犯罪和刑罚;

(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七)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

(八)民事基本制度;

(九)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十)诉讼和仲裁制度;

(十一)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第十条 授权决定应当明确授权的目的、事项、范围、期限以及被授权机关实施授权决定应当遵循的原则等。

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但是授权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被授权机关应当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授权机关报告授权决定实施的情况,并提出是否需要制定有关法律的意见;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十一条 授权立法事项,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及时制定法律。法律制定后,相应立法事项的授权终止。

第十二条 被授权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授权决定行使被授予的权力。

被授权机关不得将被授予的权力转授给其他机关。

第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决定就行政管理等领域的特定事项授权在一定期限内在部分地方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法律的部分规定。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

第十五条 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十六条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先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经常务委员会会议依照本法第二章第三节规定的有关程序审议后,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由常务委员会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或者由提案人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

常务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审议法律案,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征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意见,并将有关情况予以反馈;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立法调研,可以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

第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

第十八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大会全体会议听取提案人的说明后,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

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根据代表团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十九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

第二十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经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会议。

第二十一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必要时,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召开各代表团团长会议,就法律案中的重大问题听取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主席团常务主席也可以就法律案中的重大的专门性问题,召集代表团推选的有关代表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第二十二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主席团同意,并向大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二十三条 法律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席团提出,由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作出决定,并将决定情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报告;也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提出修改方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审议决定。

第二十四条 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各代表团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三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二十六条 委员长会议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如果委员长会议认为法律案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可以建议提案人修改完善后再向常务委员会提出。

第二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不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应当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或者向提案人说明。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二十八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七日前将法律草案发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法律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列席会议。

第二十九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由分组会议进行初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二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的汇报,由分组会议进一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三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分组会议对法律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

常务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根据需要,可以召开联组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对法律草案中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

第三十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可以经两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调整事项较为单一或者部分修改的法律案,各方面的意见比较一致的,也可以经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即交付表决。

第三十一条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根据小组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三十二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可以邀请其他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三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提出修改情况的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对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没有采纳的,应当向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反馈。

法律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四条 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当召开全体会议审议,根据需要,可以要求有关机关、组织派有关负责人说明情况。

第三十五条 专门委员会之间对法律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报告。

第三十六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法律案有关问题专业性较强,需要进行可行性评价的,应当召开论证会,听取有关专家、部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等方面的意见。论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法律案有关问题存在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涉及利益关系重大调整,需要进行听证的,应当召开听证会,听取有关基层和群体代表、部门、人民团体、专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听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将法律草案发送相关领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及有关部门、组织和专家征求意见。

第三十七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后将法律草案及其起草、修改的说明等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委员长会议决定不公布的除外。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十日。征求意见的情况应当向社会通报。

第三十八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收集整理分组审议的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分送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并根据需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第三十九条 拟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的法律案,在法律委员会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前,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法律草案中主要制度规范的可行性、法律出台时机、法律实施的社会效果和可能出现的问题等进行评估。评估情况由法律委员会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

第四十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委员长会议同意,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四十一条 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委员长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法律草案表决稿交付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前,委员长会议根据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情况,可以决定将个别意见分歧较大的重要条款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单独表决。

单独表决的条款经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后,委员长会议根据单独表决的情况,可以决定将法律草案表决稿交付表决,也可以决定暂不付表决,交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审议。

第四十二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因各方面对制定该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重大问题存在较大意见分歧搁置审议满两年的,或者因暂不付表决经过两年没有再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审议的,由委员长会议向常务委员会报告,该法律案终止审议。

第四十三条 对多部法律中涉及同类事项的个别条款进行修改,一并提出法律案的,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可以合并表决,也可以分别表决。

第四十四条 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四节 法律解释

第四十五条 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

(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第四十六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

第四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研究拟订法律解释草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第四十八条 法律解释草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审议、修改,提出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

第四十九条 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五十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节 其他规定

第五十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第五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等形式,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应当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和建议,广泛征集意见,科学论证评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确定立法项目,提高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和系统性。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由委员长会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负责编制立法规划和拟订年度立法计划,并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要求,督促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落实。

第五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提前参与有关方面的法律草案起草工作;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法律草案,可以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组织起草。

专业性较强的法律草案,可以吸收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起草工作,或者委托有关专家、教学科研单位、社会组织起草。

第五十四条 提出法律案,应当同时提出法律草案文本及其说明,并提供必要的参阅资料。修改法律的,还应当提交修改前后的对照文本。法律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制定或者修改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内容,以及起草过程中对重大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

第五十五条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列入会议议程前,提案人有权撤回。

第五十六条 交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的法律案,如果提案人认为必须制定该法律,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重新提出,由主席团、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其中,未获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案,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第五十七条 法律应当明确规定施行日期。

第五十八条 签署公布法律的主席令载明该法律的制定机关、通过和施行日期。

法律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法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五十九条 法律的修改和废止程序,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法律被修改的,应当公布新的法律文本。

法律被废止的,除由其他法律规定废止该法律的以外,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六十条 法律草案与其他法律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提案人应当予以说明并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应当同时提出修改或者废止其他法律相关规定的议案。

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认为需要修改或者废止其他法律相关规定的,应当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十一条 法律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分编、章、节、条、款、项、目。

编、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法律标题的题注应当载明制定机关、通过日期。经过修改的法律,应当依次载明修改机关、修改日期。

第六十二条 法律规定明确要求有关国家机关对专门事项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应当自法律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作出规定,法律对配套的具体规定制定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关国家机关未能在期限内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说明情况。

第六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组织对有关法律或者法律中有关规定进行立法后评估。评估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六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有关具体问题的法律询问进行研究予以答复,并报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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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行政法规

第六十五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第六十六条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总体工作部署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报国务院审批。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中的法律项目应当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相衔接。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及时跟踪了解国务院各部门落实立法计划的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应当向国务院报请立项。

第六十七条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国务院法制机构具体负责起草,重要行政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组织起草。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行政法规草案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国务院决定不公布的除外。

第六十八条 行政法规起草工作完成后,起草单位应当将草案及其说明、各方面对草案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和其他有关资料送国务院法制机构进行审查。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向国务院提出审查报告和草案修改稿,审查报告应当对草案主要问题作出说明。

第六十九条 行政法规的决定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十条 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

有关国防建设的行政法规,可以由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共同签署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公布。

第七十一条 行政法规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国务院公报上刊登的行政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七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须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的,应当在四个月内予以批准。

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对报请批准的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时,发现其同本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的规章相抵触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综合考虑本省、自治区所辖的设区的市的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立法需求、立法能力等因素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行使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职权。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依照前款规定确定。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已经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涉及本条第二款规定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第七十三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

(二)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除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国家尚未制定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性法规。在国家制定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生效后,地方性法规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定无效,制定机关应当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性法规,限于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制定地方性法规,对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一般不作重复性规定。

第七十四条 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

第七十五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第七十六条 规定本行政区域特别重大事项的地方性法规,应当由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第七十七条 地方性法规案、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案的提出、审议和表决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本法第二章第二节、第三节、第五节的规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规定。

地方性法规草案由负责统一审议的机构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草案修改稿。

第七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大会主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经批准后,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经批准后,分别由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七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本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网站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二节 规章

第八十条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第八十一条 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

第八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

(二)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政府规章,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已经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涉及上述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开始制定规章的时间,与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的本市、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同步。

应当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条件尚不成熟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政府规章。规章实施满两年需要继续实施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措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第八十三条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程序,参照本法第三章的规定,由国务院规定。

第八十四条 部门规章应当经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决定。

地方政府规章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决定。

第八十五条 部门规章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地方政府规章由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或者自治州州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第八十六条 部门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地方政府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五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

第八十七条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第八十八条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第八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第九十条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

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

第九十一条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第九十二条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第九十三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第九十四条 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第九十五条 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

(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第九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机关依照本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的权限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一)超越权限的;

(二)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

(三)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经裁决应当改变或者撤销一方的规定的;

(四)规章的规定被认为不适当,应当予以改变或者撤销的;

(五)违背法定程序的。

第九十七条 改变或者撤销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是: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三)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

(五)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六)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下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七)授权机关有权撤销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必要时可以撤销授权。

第九十八条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三十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

(一)行政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三)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四)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地方政府规章应当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备案;

(五)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应当报授权决定规定的机关备案;经济特区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第九十九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分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

第一百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在审查、研究中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研究意见;也可以由法律委员会与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召开联合审查会议,要求制定机关到会说明情况,再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制定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研究提出是否修改的意见,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反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根据前款规定,向制定机关提出审查意见、研究意见,制定机关按照所提意见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进行修改或者废止的,审查终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经审查、研究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而制定机关不予修改的,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提出予以撤销的议案、建议,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

第一百零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将审查、研究情况向提出审查建议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反馈,并可以向社会公开。

第一百零二条 其他接受备案的机关对报送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审查程序,按照维护法制统一的原则,由接受备案的机关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百零三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军事法规。

中央军事委员会各总部、军兵种、军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可以根据法律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军事法规、决定、命令,在其权限范围内,制定军事规章。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在武装力量内部实施。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法规定的原则规定。

第一百零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主要针对具体的法律条文,并符合立法的目的、原则和原意。遇有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情况的,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或者提出制定、修改有关法律的议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外的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不得作出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

第一百零五条 本法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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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住的小区环境

全文共 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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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的小区环境很优美,不信,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从大门一进去就会闻到一股芬芳扑鼻的香味,仔细一闻,啊!原来是茱萸的薄荷味。远看如同一片绿色的森林,近看是一棵棵像草原哨兵的树。树绿油油的,旁边有一位老爷爷戴着口罩为它洒农药。我给洒农药的爷爷说“爷爷,别洒农药,洒农药会破坏肥沃的土壤。像草原哨兵的树就会消失了。”洒农药的爷爷听了,微笑地对我点点头。

花园里的草有各种各样的颜色,五彩缤纷、群芳吐艳。有兰草、牵牛花、枝子花……,有的草是嫩绿色的,像葱。有的草枯萎了,没有拔掉,当然春天就长出新鲜的草了。花也很美,茶花极为鲜艳,有白的、红的。有的还是花骨朵,有的含苞待放,有的已经开得都谢了,说明小区的人没有摘茶花,还保护地很好。桃花却还是老样子,还光秃秃的,有一点青绿色的花骨朵。墙上我也发现了绿色植物,那就是爬山虎。它的“脚”如吸盘一样牢固,大概是壁虎的朋友吧!

水清澈见底,人们没有乱扔果皮和纸屑。我看到一位叔叔吃完了面包,手里攥着面包纸,正巧走到了水池旁。他在水池旁停留了一会儿,又走到了垃圾箱旁,并放在了不可回收的垃圾箱里。水里有许多的金鱼,有尾巴很大的,穿五彩缤纷的“衣裳”……,金鱼很可爱,在水里游来游去,游动的时候,就只看见波纹在荡漾开去。

我住的小区环境总体还是不错的,但还是有人污染环境。我希望人人都能爱护环境,这样,才能有一个美好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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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区环境调查作文200字

全文共 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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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环境被污染了!听到了这个消息,我忽然感到小区的环境一下脏了许多。

我开始调查了,我发现信箱里塞满了广告纸,破裂的垃圾桶里的垃圾成为危害最大的东西,因为广告纸经常都是没用的广告,很少有代金券,所以大家都习惯随手扔掉;还有破裂的垃圾桶,垃圾扔进去,汤水就流出来了,臭!真是臭!

环境污染还不算,如果你走在路上踩到广告纸、垃圾等之类滑到……得!越说越感觉影响越大!

你肯定会问政府采取了什么措施呢?居委会的确修过垃圾桶,制止过塞传单的行为,但都没效果!唉……

既然靠居委会不是办法,那我们自己行动起来吧!首先,广告纸可以拿回家折成装垃圾的盒子通过这次调查,我知道了环保其实就是那一步路、一分钟,环保是人人都能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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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作文时事素材最新新闻:邓小平动漫形象

全文共 10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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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历史电影《旋风九日》在京首映,并将于15日在全国上映。这部电影首次把邓小平访美险遇刺细节搬上了大银幕。此外,本片还首次在银幕上出现了国家领导人的动漫形象

1979年1月28日至2月5日,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邓小平应时任美国总统卡特的邀请,到美国进行了九天的正式访问。期间,邓小平夫妇在华盛顿、亚特兰大、休斯敦和西雅图等城市访问。

据《旋风九日》制片人吕木子介绍,该片90%以上的影像资料都是从美国买来的,90%以上的现场采访都是摄制组在美国沿着邓小平当年的访问路线实地拍摄的。当年,来自全世界上千家媒体采访、报道了邓小平访美,影片中出现的资料都是从相关档案机构中搜集并购买的。

“这些珍贵的资料,藏有很多不为人知的秘密,在美国也是首次解密,甚至邓小平的家人也从未见过。”吕木子说。

■ 揭秘

小平动漫形象是怎样诞生的

在以往的电影中,通过动漫手段来讲述国家领导人经历的并不多见。而《旋风九日》中把历史影像资料、受访者画面和邓小平动漫视频剪辑在了一起。

吕木子介绍,影片中使用小平的动漫形象足有12段,既有法式、美式、日式动画风格,还有传统皮影风格。

这个首次在电影中亮相的邓小平漫画形象,得到了邓家的认可。

“片方还特别请邓小平的长女、画家邓林把关。片子送过去没多久,邓林就专门打来电话表示同意。”吕木子说。

这些邓小平动漫形象是谁设计,又是如何诞生的?昨日下午,新京报记者在《旋风九日》北京首映礼现场,采访了设计邓小平动漫形象的“90后”朱宇辰。

朱宇辰今年24岁,是北京电影学院动画专业的一名在读研究生,曾为温家宝等领导人画过漫画。去年5月,傅红星通过学院找到他,希望由他来设计邓小平的动漫形象。这是首次尝试在电影中加入国家领导人的动漫形象,朱宇辰一度和自己的导师商量如何把握个中尺度。而他的创作,也包含了从写实到夸张的多样风格。

他回忆,创作过程中至少出过3个版本的邓小平动漫形象,而现在出现在大银幕上的是相对“中间”的一版。其他两个版本中,一个是比较写实一点的,另一个则更卡通一点。“最后是傅导拍板定下来的。”

朱宇辰还说,电影中邓小平的动漫形象也是有变化的。在参加会议时,邓小平的动漫形象往往比较严肃一点;而在参加宴会,比如在布热津斯基家中的晚宴时,就会稍微活泼一些。

在朱宇辰看来,通过动漫形象展示那段历史更多的是为年轻观众考虑。

“动画从表面上看很简单。但事实上,一个晚宴中吃了哪些菜、墙上挂了哪些画,都要进行大量的考证。”朱宇辰说,创作前他们阅读了大量书籍,并观看了不少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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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区一角作文350字

全文共 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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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知道我小区最美丽的地方吗?那就和我一起来看看吧!

让我们静静地坐在草地上,低下头,底下是一片绿草如茵的大草坪,中间夹杂着几朵朴素的、不知名的小花,安静地默默无闻地站在那里。稍微抬头,便看见了迎春花,下垂成片的枝条好像是一片绿色的瀑布,要是在春天,迎春花鹅黄色的小花星星点点地散落在树丛中,好像天空中的星星在开心地微笑。

比迎春花高的是樱花树,春天时候的樱花更是美丽,一簇簇的好像是粉红色的云,安静地停在了树枝上。再往高一点的地方看,正值秋天,桂花树挺立着,桂花飘香。再往高处看,银杏树犹如一把把宝剑指着天空,一片片落叶飘了下来,好像一只只金色的蝴蝶在空中飞,“蝴蝶”飞累了,无力地停在地上,我们踩上去,树叶发出了“刷刷”的响声,那是它给大自然最动听的歌声。

这就是我小区的一角,虽然不起眼,要是你仔细观察,就能发现它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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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秋天的小区400字作文

全文共 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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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小区真美呀!家门前的那棵枫树,变得火红火红的,从地上捡起一片落叶做书签,真是漂亮极了,描写秋天的小区作文300字。还有那棵柿子树,上面的柿子犹如一盏盏黄灯笼,还没等完全成熟,就被“馋嘴”的人们“偷吃”光了。傍晚散步时,总能闻到阵阵芳香,那是桂花树散发的香气,它让我久久不愿离开。

小区里不仅有植物,还有许多动物哩。抬头一看,天空中许多迁徙的鸟儿拍打着翅膀,匆匆飞往南方。花丛中,勤劳的小蜜蜂正忙着采蜜,听,那“嗡嗡嗡”的声音就是它们的歌声。地上的小蚂蚁也忙着搬运食物,它们排着整齐的队伍,喊着响亮的口号“一二一,一二一……”一趟趟运回食物。

小区里,散步的人们渐渐多了起来,不像夏天,人们都坐在家里吹空调,秋天的作文《描写秋天的小区作文300字》。小朋友们三五成群在一起玩耍,开心极了,有的在踢足球,有的在打篮球,还有的和爸爸、妈妈一起打羽毛球。老年人呢,大部分都来到小区健身器材那儿锻炼身体,累了就坐在椅子上休息一会儿,多惬意啊!

我非常喜欢秋天,因为秋天还是个丰收的季节,我就能吃到许多好吃的水果了。

秋姐姐,你慢点走,冬爷爷,你慢点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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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学生新闻大求真溺水观后感350字

全文共 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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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游泳安全,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不要独自一人外出游泳,更不要到不摸底和不知水情或比较危险且宜发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地方去游泳。选择好的游泳场所,对场所的环境,如该水库、浴场是否卫生,水下是否平坦,有无暗礁、暗流、杂草,水域的深浅等情况要了解清楚;

2、必须要有组织并在老师或熟悉水性的人的带领下去游泳。以便互相照顾。如果集体组织外出游泳,下水前后都要清点人数、并指定救生员做安全保护;

3、要清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平时四肢就容易抽筋者不宜参加游泳或不要到深水区游泳。要做好下水前的准备,先活动活动身体,如水温太低应先在浅水处用水淋洗身体,待适应水温后再下水游泳;镶有假牙的人士,应将假牙取下,以防呛水时假牙落入食管或气管;

4、对自己的水性要有自知之明,下水后不能逞能,不要贸然跳水和潜泳,更不能互相打闹,以免喝水和溺水。不要在急流和漩涡处游泳,更不要酒后游泳;

5、在游泳中如果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如眩晕、恶心、心慌、气短等,要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

6、在游泳中,若小腿或脚部抽筋,千万不要惊慌,可用力蹬腿或做跳跃动作,或用力按摩、拉扯抽筋部位,同时呼叫同伴救助;

7、在游泳中遇到溺水事故时,现场急救刻不容缓,心肺复苏最为重要。将溺水者救上岸后,要立即清除口腔、鼻咽腔的呕吐物和泥沙等杂物,保持呼吸通畅;应将其舌头拉出,以免后翻堵塞呼吸道;将溺水者的腹部垫高,使胸及头部下垂,或抱其双腿将腹部放在急救者肩部,做走动或跳动"倒水"动作。恢复溺水者呼吸是急救成败的关键,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可采取口对口或口对鼻的人工呼吸方式,在急救的同时应迅速送往医院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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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撰写新闻稿件可能面临的困难与不足

全文共 2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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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我们曾分析过基层干部撰写新闻稿件具有的两个优势,在充分发挥优势的同时,对撰写新闻稿件过程中可能面临困难不足进行理性分析也是十分必要的。

一是新闻写作的基本功不够扎实。

主要原因是练得少。

二是选择最佳报道切入点不够准确。

平凡事件中见不平凡。

三是投稿经验不足。

报刊媒体栏目设置以及编辑的个人择稿偏好对用稿率有一定的影响。

四是兴趣坚持不能持久。

初学新闻写作的,无论是专业的还是业余的,投稿刊用率都不可能太高,这样对部分抱有较高期望值的人打击较重,容易对自己失去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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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区好人——韩芳云爷爷作文300字

全文共 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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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身边,我们会发现许多的美丽。但是,在我们的眼中,不是以外表美丽来评价某个人或某个物的,而是以内心的品格、做人的品德、好的品质来判断。

我的身边就有一个这样的人:他住在我们小区第二层西户。他是一位六七十岁的老人,而且他是一名有几十年党龄的一位老党员。

楼道上的灰尘堆在一个地方,然后再用水洒在灰尘上,再用铲子把灰铲起来,装到垃圾袋里,剩下没有铲干净的用小笤帚扫到垃圾袋里,然后拿着垃圾袋去倒垃圾了。怪不得有时候我看不见他,却地上有水的痕迹呢!这样让我们楼道变得焕然一新,比刚住进来还干净,让我们楼道不用每天吸土,而是每天呼吸新鲜空气。

这就是那位人格好、为人民服务,爱劳动,为集体着想,有好的品质的——韩芳云爷爷。我要向他学习,做个热爱集体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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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年11月份时事政治新闻国际部分

全文共 3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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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庆祝首个“世界城市日”,“以人为本城镇化,促进城市社会包容”主题活动10月31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本次活动由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意大利常驻联合国代表团、联合国人居署和联合国文明联盟共同举办。

2.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二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将于11月10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主题是“共建面向未来的亚太伙伴关系”。国际社会对此次会议充满期待,亚太区域内加强合作不仅有利于世界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而且对世界的和平与安全都将助益良多。期待本次会议能进一步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带动全球经济增长。

3.援引俄中央能源监控管理局的数据,2014年前10个月俄罗斯的天然气开采量为5166亿立方米,同比减少5.3%;10月份开采量更是下降了15.4%。此外,今年前10个月俄石油开采量为4.38亿吨,同比略微增长0.7%;但与此同时前10个月石油出口则下降了4.6%。随着天气转冷,俄罗斯各大能源企业似乎也已经开始进入“寒冬”。

4.9月中旬以来,日元持续振动贬值。11月5日,美元兑日元汇率达到1∶114.64,日元创下7年新低。若以“安倍经济学”启动前的峰值1美元兑75日元算,日元已累计贬值近40%。与此同时,美元指数近期连续攀升,超过尼克松冲击时期,其背后折射出美联储政策变动预期,预示国际金融市场或再生动荡,世界经济复苏再添不确定性。

5.国务委员杨洁篪11月7日在钓鱼台国宾馆同来访的日本国家安全保障局长谷内正太郎举行会谈。双方就处理和改善中日关系达成以下四点原则共识:一、双方确认将遵守中日四个政治文件的各项原则和精神,继续发展中日战略互惠关系。二、双方本着“正视历史、面向未来”的精神,就克服影响两国关系政治障碍达成一些共识。三、双方认识到围绕钓鱼岛等东海海域近年来出现的紧张局势存在不同主张,同意通过对话磋商防止局势恶化,建立危机管控机制,避免发生不测事态。四、双方同意利用各种多双边渠道逐步重启政治、外交和安全对话,努力构建政治互信。

6.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二十六届部长级会议11月8日在北京闭幕。部长会主要达成六点共识,也可以说是六大亮点。一是共同构建面向未来的亚太伙伴关系,实现亚太长远发展与共同繁荣。二是致力于建立亚太开放型经济格局,巩固亚太引领全球经济增长的引擎地位。三是坚持区域经济一体化方向,启动推进亚太自贸区建设,努力构建惠及太平洋两岸的区域经济新架构。四是同意探讨经济创新发展、改革与增长,就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互联网经济、城镇化等新领域开展合作,为亚太经济挖掘新动力。五是高度重视亚太地区在基础设施与互联互通建设方面的巨大需求,提请领导人批准《亚太经合组织互联互通蓝图》,为亚太长远发展夯实基础。六是在中方推动下,今年APEC加大反腐败合作力度。我们通过了《北京反腐败宣言》,成立APEC反腐执法合作网络,在亚太加大追逃追赃等合作,携手打击跨境腐败行为。

7.第二十五届东盟领导人会议11月12日在缅甸首都内比都开幕。东盟10国领导人将就东盟共同体建设的进展、东盟共同体建成后下一阶段的发展愿景以及如何加强东盟自身机构及能力建设等话题进行探讨。

8.英国、美国和瑞士等国金融监管机构11月12日就汇率操纵一案作出裁决,向操纵全球外汇市场的全球五大银行开出高达34亿美元的巨额罚单。

9.11月15日至16日,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峰会将在澳大利亚布里斯班举行。在全球经济复苏基础仍不稳固的背景下,布里斯班峰会受到高度关注。随着中国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活动的不断深入,中国在G20中的作用备受期待。

10.人类探测器终于登上了彗星!经过十年的飞行,11月12日,欧洲航天局的“罗塞塔”号彗星探测器所搭载的登陆器“菲莱”在彗星“丘留莫夫—格拉西缅科”的彗核上成功登陆。人类对宇宙的探索又迈出了关键一步。

11.欧盟统计局11月14日公布统计数据显示,欧元区第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环比增长0.2%,高于此前市场预期。目前,欧洲央行正在准备进一步加强经济刺激力度,敦促欧元区内各国政府加大投资并着手进行结构性改革以支持经济增长。

12.金砖国家领导人非正式会晤11月15日在布里斯班举行,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巴西总统罗塞夫、俄罗斯总统普京、印度总理莫迪、南非总统祖马出席。5国领导人就金砖国家合作以及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取得高度共识。

13.在刚刚结束的东亚合作领导人系列会议上,中国和东盟国家提出的处理南海问题的“双轨思路”得到明确。“双轨思路”,即有关具体争议由直接当事国在尊重历史事实和国际法基础上,通过谈判协商和平解决,南海和平稳定由中国和东盟国家共同加以维护。以“双轨思路”处理南海问题,对南海问题及地区局势的走向意义重大。

14.日本首相安倍晋三11月18日晚在首相官邸举行记者会宣布,将于21日解散众议院,提前举行大选,同时宣布推迟实施消费税率增至10%的计划,将提税日程从原定的2015年10月1日延后到2017年4月1日。

15.为期两天的南南合作可持续发展高级论坛11月18日在南非约翰内斯堡落下帷幕,这也是该论坛首次在非洲大陆举办。南南合作国际组织非洲代表处在本次论坛上正式启动。

16.卡那封是位于南非开普地区卡鲁盆地中部的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镇,20世纪50年代全球羊毛价格上涨时这里曾出现过短暂的繁荣。寂寥无闻的小镇现在声名鹊起,这里正成为全球科学与天文学的中心,世界最大射电天文望远镜——“平方公里阵列”射电望远镜(简称“平方公里阵列”)已经落户此地。

17.据欧洲媒体报道,欧洲航天局的科学家19日证实“菲莱”号登陆器在降落的“丘留莫夫—格拉西缅科”彗星表面检测到了有机分子。据悉,含碳有机分子是地球生命基础,这个发现可以为人类了解地球形成早期的化学成分提供线索。科学家还表示,“菲莱”的传感器在穿过了10至20厘米厚的灰尘之后,触碰到了一层像冰一样坚硬的物质,这显示了登陆的彗星表面并不像人们认为的那样柔软。

18.据英国能源咨询公司“全球数据”的最新报告,巴西将超越美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生物能源市场。虽然目前在生物能源的利用方面,美国仍然居于全球领先地位,但预计2018年巴西的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将从2013年的1151万千瓦上升到1710万千瓦,从而超越美国,成为全球首屈一指的生物能源市场。

19.美国商务部11月25日公布的首次修正数据显示,第三季度美国实际国内生产总值(GDP)按年率计算增长3.9%,高于此前估测的3.5%。

20.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经合组织)11月25日表示,全球经济正处于“低温”状态,尤其欧洲仍需要强而有力的政策以避免经济增长面临的风险。

21.法国、俄罗斯围绕“西北风”级两栖攻击舰的风波不断升温。法国总统府11月25日发表公告称,总统奥朗德认为目前乌克兰东部局势不允许法国向俄罗斯交付第一艘“西北风”级两栖攻击舰,因此决定延迟审议有关向俄罗斯出口的许可申请。面对法国用“西北风”级两栖攻击舰向俄罗斯施压,俄罗斯警告称,如果法国不按合同日期交付军舰,将起诉法国。有分析认为,尽管法国信誓旦旦推迟出口军舰,但并不会真正放弃武器出口这块蛋糕,与俄交恶不符合法国的利益。

22.第十八届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南盟)首脑会议11月26日在尼泊尔首都加德满都开幕,南盟8个成员国的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和中国、欧盟等9个观察员代表等出席了开幕仪式,尼泊尔总理柯伊拉腊主持了开幕式。本届峰会为期两天,主题是“为和平与繁荣深化一体化”,南盟成员国领导人将探讨加强成员国间战略互信与合作、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等问题。

23.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并购市场一直表现得不温不火。目前随着股市的复苏,坐拥大笔资金的企业开始活跃于并购市场。据路透社近日报道,截至11月20日,全球并购总体交易规模同比增加约48%,达到了3.06万亿美元,创下2007年以来最高水平。

24.11月27日在维也纳召开的石油输出国组织(欧佩克)部长级会议决定维持原定产油目标上限,引发全球油价和股市剧烈震荡。伦敦北海布伦特原油期货价格跌至72.82美元/桶,为4年来新低;纽约轻质原油期货价格跌至69.05美元/桶。股票市场上,原油生产商的股价普遍大幅下挫,用油大户航空公司的股价则纷纷上扬。

25.由英国首相卡梅伦任命组建的“史密斯委员会”11月27日发表报告,宣布该委员会与苏格兰保守党、工党、自由民主党、民族党和绿党五大政党经过磋商达成协议,同意为苏格兰下放更多内部事务管理方面的权力,苏格兰由此将获得税收、福利和选举权等方面更多的自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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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一则新闻的启示

全文共 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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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晚饭过后,我们全家围坐在电视机前看电视,照例看中央13台的《晚间新闻》。突然,一则新闻引起了我的注意,也引起了我深刻的反思。

新闻的内容大概是这样的:“这是发生在扬州的一件事。扬大附中的学生徐砺寒在骑自行车上学的路上,不小心蹭到了一辆宝马车。顿时,宝马车的车身上出现了一道刺眼的刮痕,后视镜也被撞到了地上。他却没有溜掉,而是坚持要留下来等待车主。二十分钟过去了,却依然不见车主的身影。为了上课不迟到,他只好在一张纸条上写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并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让车主能找到他,承认自己的错误,让自己对这件事负责。

电视看完了,我的心却久久不能平静。爸妈都感叹道:“这孩子真好,在现在的社会里有像他这样的人已经很少了。”他这种行为让我十分敬配。

这则新闻又让我想起了另一件事:昨天放学时,一位骑摩托车的中年男子撞到了一位抱着孩子的妇女。他不但没有停下来道歉,反而还骂了一句:“他妈的!走路没长眼啊!”就扬长而去了。路边的人都见惯不惯了,漠然的走着自己的路。我很疑惑:这就是社会的正常现象吗?

通过鲜明的对比,我更觉得高中生徐砺寒刮车留条的行为非常高尚。如今社会已经很少能看到这样的事了。现在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互相推脱、尽量逃避责任。传统的道德信念已经在不少人的脑海中几无痕迹。现在,人与人之间缺乏爱心,更缺少诚信。徐砺寒这小小的行为,可以看出他美好的品德。这光明的小心灵使得眼前的世界都明亮了。

这则新闻给了我很大的启示,我们要诚实守信,坚持原则。做个有责任心,敢担当的人。只有这样,才能受到人们的尊敬,如果人人都能这样,那么我们的社会会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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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们的小区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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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住在隆德小区,我们的小区是一个快乐的大家庭。

门口的保安是一个帅气的大哥哥和一个老爷爷。每次看到他们,我们都会和他们打招呼。他们也很辛苦的管理着我们这个大家园。

“叔叔好,辛苦了”每天早上,我遇到帅气的保安哥哥都会和他问好,他总是喜欢用手摸摸我的头,而且会说:“小帅哥,好好用功读书啊,不然回来会被打屁股的……”小区被他们管理的井井有条,安全得到了保障。

小区一共有五栋楼,每个楼和楼之间都有绿化带,春天到了的时候,不知名的小草从花坛里冒出来,嫩绿的颜色,格外的惹人注目。再过段时间,义务劳动的小区里的老人们纷纷走出家门,栽种花草,用不了多久,鲜艳的花朵在暖风中绽放笑脸,有迎春花,有月季花,有菊花,四周则是蚂蚁菜花,它们的生命力最强,花的种子成熟之后,还可以在风中飘散,不长时间,新的蚂蚁菜花又会绽放。

在小区比较宽敞的地段,安放了健身器材,有锻炼胳膊的摇动器,有锻炼脚步的转盘,还有臂力的高低杠。锻炼的人们不分男女老幼,人们常说:“只要身体好,活着乐逍遥”。

小区里最受欢迎的是批发部,尽管超市的空间不大,但是商品也是应有尽有,特别是我们孩子喜欢的小食品,更是我们爱不释手,每次到超市都是满载而归。

我们这个小区是的一个温暖的“大家”!生活在这里的人其乐融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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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区的桂花树作文350字

全文共 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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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学回来后,我在我家附近的公园里观赏桂花。还没走进公园,就有一股很浓的香气扑鼻而来。

这里的桂花很多,很高大。有的有两三米高,有的大约有5米高。这里的桂花,有开金灿灿的黄色的花朵的,有开白花花的银白色花朵的,还有一棵开的花是橘红色的。这大概就是金桂、银桂和丹桂吧。

这些桂花树的叶子不太一样。有的边缘有齿,有的边缘光滑。但桂花都在盛开。瞧,这些桂花都开得密密麻麻的。再仔细瞧花,它每朵都是由四小片花瓣组成的。它的花瓣像极小极小的勺子,精致极了。远看,就像无数的小手向我伸来。

相信吗,我尝过桂花的味道。把几片花瓣放入口中,还没嚼呢,就有香味沁人心脾。好像把你的嘴一张开,吸进的污浊空气就被净化了一样,真爽啊!

我觉得桂花是天下第一香。听说桂花可以泡茶喝,我想那味道真是太香了。

桂花真香真美,可惜开花的期限很短,就十来天吧。一场雨过后,桂花都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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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区一景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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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知道我家的小区是什么样的吗?如果想知道的话,下面就由我来介绍吧!

小区的正中间有一个喷泉,喷泉有三层,像一个会喷水的大蛋糕,喷泉有三个喷口,闪光着刺眼的光芒,有时像水龙头里的水……水打着水面“叮叮当当”像美妙的乐曲。

喷泉的前面有白云。白云特别多,一团团、一层层、一块块。白云的颜色雪白雪白的,像白玉、棉絮……我恨不得把它们咬一遍!它的姿态千万,有的像小白兔,有的像凶猛的老虎,有的像可爱的熊猫……不一会儿,他们都变了形,小白兔变成了大狮子,老虎变成了蛇,熊猫变成了小狗……

喷泉的右边有一个花坛,花坛中间有一个大公鸡,花儿千姿百态,有的含苞欲放,像一位位腼腆的小姑娘不肯向人们露出美丽的笑脸;有的半开放着,像一位纯洁的少女,在用细嫩的手捧着脸庞,有的昂首怒放,花枝招展;开朗的向人们露出美丽的笑脸,大公鸡雕刻的像真的一样。头上刻着火红火红的鸡冠,小小的眼睛,尖尖的嘴巴,公鸡金黄金黄的身体上长着一对翅膀,好像要飞上蓝天似的,尾巴的颜色,真是五彩缤纷,有蓝的,黄的……

喷泉的后面有一个小树林,里面全是白杨树,一阵风吹过,发出“沙沙”的响声,像工兵在做操。

喷泉的左边是楼房,楼房的颜色不一,有黄的、红的、绿的,一个个高耸重入云!

这就是我家的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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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春天的小区

全文共 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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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来了,春姑娘迈着轻快的步伐,翻过大山,跨过小溪,越过田野,来到了我的小区。我走在小路上,欣赏着我的小区。

走进大门,向右侧看,便会看见种满苏铁和龟甲冬青的大花坛,它们都抽出了嫩绿的小芽,让人感觉充满了生机,蓬勃向上。环顾周围,绿化带围绕着每幢房子,四季常青,时刻点缀着我们的小区。再向前走一走,就会看见几棵又高又大的香樟树,它们足足有四层楼那么高呢!它们像一个个巨人,有着庞大的身躯;它们像一名名战士,穿着绿油油的军装;它们像一把把巨伞,能让人们在下面乘凉。

继续向前走,就能看见几株茶树冒出了花骨朵儿,就像沉睡的婴儿立刻就想睁眼的样子;也像美丽的少女害羞地把脸蛋藏了起来。向右边瞧瞧,两三棵银杏树光秃秃的,我期待着,期待着它抽出小芽的那一刻。再看看脚下,草弟弟是那么的可爱,多么娇嫩啊!

夜深人静,几声鸟叫显得我的小区有多么幽静,多么美丽。小草探出脑袋,茶树冒出花骨朵儿,这是春姑娘的气息,春的足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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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新闻疫情观后感500字

全文共 5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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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当新年的钟声敲响的一刻,举国欢庆的同时,一种新型冠状病毒也加快了蔓延的脚步。

刚开始得知这个噩耗时,我天真的以为:古往今来传染病多了,这次能掀起什么大风浪?肯定没几天就过去了。不曾想到,第二天疫情就上了新闻,而且蔓延速度极快,没多久时间便弄得人心惶惶。

武汉是这次疫情的“发源地”,曾经那个繁荣昌盛,令人向往的城市,如今大街上,小巷里都空无一人。这次疫情无可非议是继零三年“非典”后人类的第二次浩劫。《非典十年祭》中有一句话:“以后变异病毒一定还会出现。”如今已经成真。病毒是从野生动物身上传播给人类的,人们滥捕乱吃野生动物引发这次疫情,这无异于是大自然给人类敲响了警钟。

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无数医护人员不顾自己的安危,抛弃过年和家人团聚的机会,将一切置之度外,奔赴救治现场。每当看到他们的身影,一种敬佩之情油然而生。哪有什么“白衣天使”,他们只不过是一群孩子换上了白大褂。

防控疫情,从我做起。在当下紧张的局势中,我们能做的就是保护好自己,为国家减少一例病例,没有特殊情况绝不出门,在外一定戴口罩,尽量不要到人员汇集处。室内常通风,勤洗手,注意个人卫生,众人一心,相信没有熬不过的冬天,相信总有春暖花开时.

众志成城,防控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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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观察小区的环境的作文

全文共 3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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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环境被污染了!听到了这个消息,我忽然感到小区的环境一下脏了许多。

我开始调查了,我发现信箱里塞满了广告纸,破裂的垃圾桶里的垃圾成为危害最大的东西,因为广告纸经常都是没用的广告,很少有代金券,所以大家都习惯随手扔掉;还有破裂的垃圾桶,垃圾扔进去,汤水就流出来了,臭!真是臭!

环境污染还不算,如果你走在路上踩到广告纸、垃圾等之类滑到……得!越说越感觉影响越大!

你肯定会问政府采取了什么措施呢?居委会的确修过垃圾桶,制止过塞传单的行为,但都没效果!唉……

既然靠居委会不是办法,那我们自己行动起来吧!首先,广告纸可以拿回家折成装垃圾的盒子。还有要爱护卫生设施,扔垃圾的时候要靠近点、轻点,才不会破掉、倒掉。

通过这次调查,我知道了环保其实就是那一步路、一分钟,环保是人人都能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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