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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苏技能状元大赛摄影、DV外围赛征稿启事 - 开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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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节征稿启事作文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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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苏技能状元大赛摄影、DV外围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2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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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技能状元大赛”是江苏省各行各业劳动者展示技艺、竞显才华的最高规格的赛事活动。由省政府主办,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才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13个部门共同承办。第三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将于2016年在无锡举办。为做好大赛宣传推广工作,大赛组委会计划同期举办摄影、DV等项目竞赛与展映活动。

一、活动目的

通过面向全社会的摄影、DV作品征集、评选和展映活动,吸引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江苏技能状元大赛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展示技能劳动者在我省经济转型发展中做出的突出业绩贡献以及技能劳动者自强不息、岗位成才的生动事迹,通过网络、移动终端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大赛盛况,宣传技能立业,宣传创造创新,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机构

主 办:“江苏技能状元大赛”组委会

无锡市人民政府

协 办:江苏省摄影家协会

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

江苏省企业家摄影协会

无锡市摄影家协会

江苏中江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鑫瑞德集团南京盘创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媒体支持:新华社江苏分社

政府官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hrss.gov.cn)

综合性官网:中国江苏网(www.jschina.com.cn)

专业性官网:江苏摄影网(www.photo.js.cn)

三、作品主题

以宣传展示技能人才风采为主题。反映各行各业技能劳动者在江苏省经济建设过程中立足岗位、建功立业事迹,各地区、各行业和企业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技能竞赛情况,第三届技能状元大赛各地选拨赛实况,企业、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国内外技能培训、鉴定等活动情况的摄影和DV作品。

四、参赛对象

江苏省内从事摄影、DV短片制作工作的专业人员及广大爱好者。

五、活动安排

1、作品征集

2015年10月19日至2016年2月29日为作品征集阶段。通过中国江苏网、江苏摄影网建立外围赛征稿和网络展映平台,接收各界人士投稿。

2、网络评议

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3月18日为网络评议阶段,开通网络和手机客户端投票功能。

3、专家评审

2016年3月18日至3月30日,邀请专家对摄影、DV作品进行评审,结合网络投票情况,评选出不同奖项的优秀作品,并向社会公示。

4、优秀作品展映

技能状元大赛决赛阶段,在主赛场同期举办“技能风采”优秀摄影、DV作品展映活动,为大赛增光添彩。

六、奖项设立

1、摄影竞赛

作品要求:彩色、黑白不限,可为单片、组照(限4幅以内),主题突出、视角独特、客观真实、艺术性强,作品后期除必要的色调和明暗度调整外,不得做景物移动、合成等处理。

设特等奖1名,奖金5000元;一等奖2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8名,奖金1000元;入围奖100名,奖金:200元。

对二等奖以上获奖者授予江苏技术能手称号,对三等奖以上获奖者颁发摄影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资格证书。

2、DV短片竞赛

作品要求:故事类、动漫类、纪录类等DV短片均可参赛,时长不超过5分钟(含)。要求立意新颖,主题突出,情节合理,叙事明快,艺术性强。

设特等奖1名,奖金1万元;一等奖2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3000元;三等奖8名,奖金1000元。

对二等奖以上获奖者授予江苏技术能手称号,对三等奖以上获奖者颁发数字视频合成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资格证书。

3、企业家摄影奖

为鼓励企业家关心技能劳动者,宣传技能劳动者,对由企业家拍摄的优秀作品,设企业家摄影奖10名,授予江苏技术能手称号,颁发摄影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

七、征稿细则

2、作品创作地点为江苏境内(须指明具体地点),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年创作的新作品。每个机构或个人选送摄影作品不超过2幅(组照2套),DV短片不超过两部。

3.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4.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反馈。大赛官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6、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7、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8、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9、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八、投稿须知

1、投稿格式

摄影作品,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DV作品,应有片头、解说词等字幕信息,格式为适合网站播出的FLV、WMV格式标清影像,文件大小控制在20M以内。

2、线上投稿

作者可在中国江苏网(www.jschina.com.cn)、江苏摄影网(www.photo.js.cn)技能状元大赛专区摄影、DV展映活动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3、正片报送

作品入围后,作者务必于获奖作品公示后2周内填写《参赛表》(附后),通过电子邮箱提交摄影作品原始数码文件和调整后的数码文件以及DV作品正片(适于电视播出的文件格式,分辨率1080p),数码文件较大者可用光盘寄送大赛办公室(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电子邮箱:3166830394@qq.com

邮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富春江东街69号方中大厦13楼鑫瑞德集团南京盘创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邮编:210019

联系人:刘建宁联系电话:025-66675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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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树文明新风过“暖暖新年”征稿启事

全文共 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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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征文内容

举凡关乎春节的民俗、风俗和乡情、亲情,最难忘的、最触动灵魂的。

2.体裁要求

诗歌(不论新旧体)50行内、散文3000字内。

3.截至时间

2017年1月20日 24:00

4.注意事项

请以附件形式发邮箱:

fzbwyc@163.com

来稿请注明“暖暖新年征文”字样。

并附作者姓名、笔名、详细通联地地址、手机号码。

5.联动媒体

文明河南》公众号

《新诗经》公众号

《三毛部落》公众号

《河南文苑》公众号

新浪河南微博

河南手机报等新媒和纸媒

6.四重好礼

1.择优在上述媒体推送;

2.择机在新春诗会和手机春晚朗诵;

3.组成评委会评出特别奖、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予以奖励(额度暂时保密),颁发证书。

4.在正规出版社编辑出版2016、2017暖暖新年优秀征文作品集,入选作者可获赠样书一册。

7.温馨提示

可及时关注《文明河南》、《新诗经》、《三毛部落》、《河南文苑》公众号及新浪河南微博,河南手机报查阅自己的征文是否入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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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年第十届全国税收宣传漫画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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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人民日报社讽刺与幽默报、中国税务报社

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8月30日

作品要求

1.围绕“新常态、新税风”宣传主题,从以下几方面内容进行创作:

(1)税务系统再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新举措,树立为纳税人服务理念,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税服务效率,为纳税人办实事、解难事,热情服务纳税人。宣传12366纳税服务咨询热线电话。

(2)宣传社会关注、百姓关心的税收政策,宣传结构调整、科技创新、小微企业、促进消费、保障民生等税收政策支持和落实为企业和百姓带来的实惠。

(3)税务部门推进职能转变、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减少行政审批项目,提高审批效率。推行执法权力清单化,监督制约税收执法权力运行。

(4)实行纳税服务规范和征管规范,更好为纳税人提供优质、规范、便捷、高效的税收服务环境,更好规范税务人执法行为,提高税收执法水平。

(5)宣传“依法治税、诚信纳税”理念,建设纳税信用体系,公开A级诚信纳税人名单,公布税收违法“黑名单”,对失信纳税人实施联合惩戒,打击假发票、出口骗税以及其他偷逃税行为。

(6)宣传税务先进典型人物,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的职业情操,刻苦钻研、开拓进取的时代精神,廉洁奉公、无私奉献的优良作风,依法行政、不徇私情的法治素养,心系百姓、诚信服务的群众观念,展现基层税务干部的时代风采和国税部门的良好形象。

2. 作品要求主题鲜明、构思巧妙,表现形式新颖,能够体现漫画艺术特点,有较强的感染力和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3. 参赛作品应为原创,要求未发表过的新作,请勿一稿多投。入选作品,我们将进行媒体公示。一旦发现重复投稿或者抄袭作品,将取消参赛资格并在媒体进行公示。

4.所有参赛作品,版权归主办方共同所有,在用于公益宣传时不再另外支付作者稿酬。

5. 作品形式为单幅、四格或连环画。建议创作彩色作品。

6. 每人参赛作品上限为5组。

7. 要求参赛作品尺寸为A4,电脑绘制作品分辨率不得低于300dpi。

8. 请在作品的背面右下角(或邮件正文中)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子信箱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9. 请务必在信封或电子邮件题目中注明“税收漫赛”字样。来稿不退,请自留底稿。

10. 欢迎作者同时提供原稿和电子稿件。

来稿请寄

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人民日报社《讽刺与幽默》报 税收漫画大赛组委会(收),邮编:100733

电子稿件请发至税收漫画邮箱:******@126.com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新闻办 010-****** 杨**

人民日报社讽刺与幽默报 权益监督 010-****** 莫**

投稿查询 010-****** 杨**

奖励及获奖规则

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各2000元;

三等奖5名,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30名,各奖励价值300元有特色的纪念品。

青少组特别奖3名,各奖励500元和价值300元有特色的纪念品。

组织奖5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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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世界最古老的长城——齐长城”主题活动征稿启事

全文共 11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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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世界文化遗产,绵延千余里的齐长城横亘在齐鲁大地上,距今已有2500多年的历史,不仅是国内最早的长城,也比原先认为最早的雅典壁垒早200余年,是世界上最古老的长城,而且具有独特的文化内涵和自然资源。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齐长城资源的保护利用工作,提出要将齐长城打造成为山东省旅游发展新的增长极和支撑点。

一、活动目的:

齐长城由于年代久远,资源保护和综合开发利用的任务都非常艰巨。山东省旅游局已经把打造齐长城旅游品牌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这次与各主流媒体联合举办齐长城四项主题征集活动,旨在动员广大群众的广泛参与,对齐长城深入宣传推广,对推动齐长城旅游发展、打造品牌具有积极意义。

二、主办单位:

山东省旅游局、中国旅游报社、大众日报社

山东省旅游行业协会、山东省徒步旅游协会

三、承办单位

济南飞鹰传媒集团、山东电视台《旅游天下》栏目、山东旅游政务网

三、协办单位:

大众日报大众旅游记者站、齐鲁晚报《玩周刊》、山东旅游政务官方微信、腾讯网、新浪网、百度、第一旅游网、大众网、齐鲁网、舜网、半岛网、中国山东网、央视网

四、活动时间:2015年6月24日-2015年9月20日

五、活动内容和要求

1、广泛征集有关齐长城的老照片,齐长城的传说故事、文人轶事、风俗习惯。

2、评选“我心目中最具代表性的齐长城段、点(未加人工修整)”。

3、评选齐长城沿线最美古村、古镇、古树名木、名宅老院。

4、评出齐长城沿线最有特色的十大美食。

5、所有应征的作品(包括作者原创的作品),山东省旅游局有权以任何形式使用该作品,并可对该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来稿作品文责自负,稿件不退,请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准确地址、电话等。

6、邮寄作品的格式:文字为word格式,图片为jpg格式,分辨率在300dpi以上。

7、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

六、活动评选

1、征集方式

本次主题活动采用直接送达、邮寄和网上投稿等方式。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7386号山东省旅游局428房间。

投稿邮箱:qichangchengtougao@126.com

联系人:李强

联系电话:18663701611

0531-82676421

2、评选

截稿后,主办方邀请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选。

3、公布及颁奖

9月30日前,所有的应征者参与抽奖,抽取四项评选应征者的各个奖项,其后在各参与媒体上公布评选结果和获奖人员名单,并通过联系电话通知获奖者。

4、奖项设置:

对齐长城主题活动应征者的奖励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评选活动揭晓后,分别从参与各项应征者中随机抽取。分别奖励价值为2000元、600元和200元的山东省内旅游(或山东旅游特色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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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首届“光明杯”文学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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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新区作家协会自今年年初成立以来,以活动和刊物双驱带动,团结了一批优秀的作家。为结合新区文学生态建设,发现和培养新区文学人才,展示光明新区作家风采,扩大新区在全市文学界的影响力,近日,光明新区作家协会与深圳市作家协会联合举办首届“光明杯”文学大赛,面向全市征稿

光明新区位于深圳市西北部,东至观澜、西接松岗、南抵石岩、北邻东莞,总面积156.1平方公里,新区自然条件优越,物产丰富,这里盛产荔枝、龙眼、芒果、黄皮和甜玉米等农产品。山清水秀、风景优美的新区更是具有发展生态旅游业和都市农业的资源禀赋,被列为全国八个“生态建设区”之一。

此次大赛针对全市及光明新区作家群,大赛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四个类别,届时将邀请省市知名作家担任评委。投稿必须以光明新区为主题,讴歌和赞美新区的自然风光,弘扬新区独具特色的生态文化建设,挖掘新区的人文历史。征文体裁包含小说(一万字以内)、散文(一万字以内)、新诗(首数不限,组诗或长诗控制在200行以内)。

大赛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邀请省市知名作家组成大赛评委会,由评委会对所有来稿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评出:一等奖1名:奖励3000元、奖杯1座;二等奖3名:各奖2000元;三等奖5名:各奖1000元;优秀奖10名:各奖600元。以上奖项均颁发获奖证书。所有等级奖获得者还将获得由光明新区文化艺术发展中心主编的2016年全套四卷本《当代中国生态文学读本》。

征稿即日起至2016年11月30日止。

所有来稿投寄大赛专用电子邮箱:guangmingbei2016@126.com,

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首届光明杯大赛参赛作品”字样。

联系电话:13430600095。

另外,所有来稿必须是作者原创作品,不得在各类公开刊物上发表过,若有抄袭,将取消评奖资格。来稿请注明详细的通讯地址、手机号码和真实姓名。

本次文学大赛由深圳市作家协会、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光明新区文化艺术发展中心联合主办,光明新区作家协会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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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农信杯”通许县廉政楹联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8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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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的要 求,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培育以清廉为导向的积极健康的文化土壤,通许县纪委、通许县文联、通许县辞赋楹联学会等单位联合举办“农杯” 通许县廉政楹联大赛暨廉政春联进万家活动,并向全社会征集参赛作品,有关事项如下:

一、大赛组织

本次大赛由通许县纪委、通许县文联主办,通许县辞赋楹联学会承办,通许县农村信用联社协办。

二、征稿对象

全社会楹联爱好者

三、征稿主题

1、宣传党中央反腐倡廉的方针政策;弘扬中华民族廉政文化传统和清风正气;展现党和人民反腐倡廉的决心与豪情;宣扬共产党人勤政为民、清正廉洁的品德与精神。

2、体现通许县悠久、灿烂的历史文化和新时代昂扬奋发的新风貌。

四、稿件要求

1、参赛楹联作品要求紧扣主题,寓意深刻,符合格律,古韵新韵均可(新韵请注明),古韵新韵不得混用。不得抄袭,文责自负。

2、为了便于张贴,楹联单边字数3—15字,提倡短联。

3、参赛作品必须是新作,已经在其它同类比赛中获得过优秀奖以上的作品,或者已经发表的作品不予评奖。

4、主办单位对所有参赛作品有出版、发表、张贴、宣传等权利。

5、为保证赛事公平公正透明,获奖入围作品将在通许县纪委微信公众平台予以公示,接受监督。

五、活动安排

1、投稿:本活动不接受纸质投稿,每位参赛作者投稿数量不限,请将电子稿件发送至电子邮箱:txxuanjiao@163.com,投稿须注明“通许县廉政楹联大赛征稿”字样和真实姓名、邮编、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个人资料不详不予参评。

也可通过关注“廉洁通许”微信公众平台,直接回复公众号进行投稿。

联系电话:0371-24973162。

截稿日期:2016年1月20号。

2、评选:作品征集完成后,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奖。大赛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30名。所有获奖作品将颁发证书。其中一、二、三等奖将分别给予价值300元、150元和100元的奖品。

3、展示:入选作品将通过通许县纪委微信公众平台“廉洁通许”等媒体进行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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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法学研究》2024年春季论坛征稿启事

全文共 9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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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良法善治是人类社会的普遍理想。《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在法治体系建设过程中,如何提高立法质量,制定出作为善治前提和基础的良法,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也是十分重要的理论课题。

刑法是关涉国家安全、社会福祉和公民自由的基本法律,刑事立法对整个法治体系的建设至关重要。自1997年刑法典施行以来,我国已先后颁布出台了九个刑法修正案。刑事法网日趋严密,刑罚结构不断调整,刑法修改逐渐常态化。刑法典正以一种积极的姿态,回应国内外政治、经济、社会形势的变化。

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是迄今为止条文最多的修正案,共计52个条文。从主要内容看,本次修正案既涉及死刑罪名削减、刑罚执行制度完善等一般性问题,也包括对恐怖活动犯罪、网络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分则罪名的创设和修改。因本次修正案关涉公共安全、市场秩序、人身财产、社会管理、吏治民生等各个领域,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刑事立法科学性的普遍关注。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提出了科学立法的要求。刑法修正在刑事法治体系建设中是否以及如何起到引领和推动作用,刑事法治体系建设又如何规限刑法修正,是值得深入研讨的重大问题。为此,《法学研究》2016年春季论坛以“刑事法治体系与刑法修正”为主题,面向社会公开征稿

“刑事法治体系与刑法修正”之主题涉及面广,可从多个角度、多个层次、多个学科展开问题研讨。故举凡以刑法修正为范围、以刑事法治体系建设为依归,总结历史经验、展望未来趋势;从刑法修正切入,为刑事法治体系建设探寻所需依托之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乃至科技条件;从刑事法治体系建设出发,探讨刑法修正、刑法适用、刑罚执行之关系乃至刑法修正与宪法、其他部门法律之关系;精研刑法修正之具体问题,以期为刑事法治体系之建设贡献于毫厘,皆为本次征文切题之作。

征文题目自拟,篇幅以1.8万—2.5万字为宜。纸质稿件可直接寄至《法学研究》编辑部(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北街15号,邮编100720),并在稿件首页上方写明“征文”字样。投寄电子版稿件,可登录本刊网站在线投稿系统(www.faxueyanjiu.com),于“《法学研究》2016年春季论坛征文专栏”投稿。征文截稿日期: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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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生态湖北绿色之美”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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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主题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生态湖北绿色之美”为主题,开展摄影大赛,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展现人们对绿色湖北和生态长江的新期盼。

二、作品要求及递交说明

1、作品要求

(1)参赛选手以组照形式参赛(同一主题组图,图片不少于3张);

(2)参赛作品内容必须积极向上,能反映湖北各地在生态环保、转型发展、建设宜居宜业城市的成果,且不存在版权争议。彩色黑白均可,需简述作品创意或相关情况;

(3)参赛作品应为jpg格式文件,单张照片大小不小于3M。彩色、黑白不限,风格不限,只可对作品做对比度、亮度、饱和度等简单调整,不得做合成、删加、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4)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享有使用权,不再另付稿酬。本次比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

(5)参赛作品的肖像权、名誉权、署名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2、作品递交

请于2016年10月30日前将参赛作品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按“摄影大赛(专业)-单位-姓名-联系方式”格式报送。

投稿邮箱地址:editor@jm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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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寻找昆明之美”旅游摄影大赛征稿启事最新

全文共 1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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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摄影主题围绕建设世界知名旅游城市,通过摄影作品,寻找捕捉春城美丽瞬间,充分展现昆明作为中国面向东南亚、南亚辐射中心的核心城市的独特优势,以及昆明“鲜花之城、山水之城、文化之城、生态之城”的独特魅力。

二、摄影内容对昆明的旅游资源进行全新展示,结合六大旅游要素(吃、住、行、游、购、娱),对昆明具有特色的山川风貌、景区景点、历史文化、节庆民俗等进行全方位新形象展示。突出昆明春、夏、秋、冬为主线的四季美景。作品要求视角独特、形象鲜明、图片精美、主题突出,充分展示昆明优秀的旅游文化资源。

三、组织机构主办单位: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承办单位:昆明摄影家协会;协办单位:昆明日报,昆明信息港“彩龙社区”;支持媒体:昆明信息港“春城文艺”,169昆明热线。

四、参赛细则1.国内外摄影家及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2.参赛作品拍摄地必须是在昆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拍摄的题材。3.参赛作品要求:内容健康,主题突出,视角独特,新颖别致,风光、纪实作品不限,突出展示与昆明旅游要素有关的新风貌,新景点。4.参赛作品必须是自己原创拍摄的,只限电子文件投稿。5.参赛作品必须是彩色照片,不得违反纪实摄影的原则,不得对原始影像画面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可接片),只能对影调、反差和色彩等作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违反者,将取消参评资格。6.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所有征集作品均不退稿;对于所有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7.参赛者应保证对其所投稿的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保证其作品不得侵犯第三人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若因此发生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负责。8.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9.投稿作品在网络发送过程中发生迟到、未到的,主办单位不承担相关责任。10.为鼓励新作,获得过各级摄影大赛一、二、三等奖的作品谢绝参赛。11.凡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比赛各项规定。12.本大赛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五、投稿方式限定网络投稿。每位作者限投稿作品数量不超过10幅,含组照(一个组照为一幅,4至8张为一组)。投稿文件为jpeg格式,长边不小于1024像素,分辨率300dpi/平方英寸,大小不超过500k,须保留图片exif原始信息;请注明“寻找昆明之美”摄影大赛投稿字样。每一幅作品在文件名下须标注:作品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作者姓名、电话号码等5项内容,投稿作品统一打一个压缩包,组照在压缩包内设置单独的文件夹并注明顺序。作品入选后,作者必须按照要求提供jpeg格式,不低于8mb的电子文件;胶片作品扫描成tiff格式,不低于40mb,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无相关资料及资料不全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投稿地址:昆明摄影家协会(盘龙区新迎小区文艺路28号305室)网络邮箱:*******@qq.com电话:0871—*******

六、活动时间2015年5月—7月;征稿时间:2015年5月1日—2015年6月30日24:00;评审及获奖作品展示(2015年7月,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七、奖项设置特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一等奖3名,奖金各5,000元;二等奖10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20名,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50名,奖金各500元;入围奖120名,奖金各200元。

同一作者在特等奖、一、二、三等奖中只能有一幅作品获奖,不可兼得,其余作品可在优秀奖、入围奖中获奖。所有奖金均为税前,个人所得税由主办方代为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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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法治三门峡”征文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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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全市人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全力推进“法治三门峡”建设,积极营造服务经济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河南法制报社、三门峡市委政法委、三门峡市司法局、三门峡市作家协会联合举办三门峡首届“法治三门峡”征文大赛活动。

一、征文主题:

(一)、“我身边的法治故事”,“我身边的法治人物”,讲述身边各界人士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感人故事,先进典型人物及事迹

(二)、“我为依法治市献一策”。,对依法治市提出具有建设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

二、征文对象

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地区政法、综治、执法部门、作协会员、文学爱好者

三、作品要求

(一)题材不限,题目自拟,尤其欢迎以小见大、文字简练、短小精悍的作品。

(二)根据征文主题,分别在文章左上角用三号黑体注明“我身边的法治故事”、“我身边的法治人物”、“我为依法治市献一策”。

(三)法治故事、法治人物必须是真人真事,文责自负。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

(四)作品每篇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来稿署作者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和联系方式。、

四、截至日期

2015年11月21日

五、奖项设置

(一)、由主办单位组织著名作家对稿件进行评审,评出一等奖3名,奖金各800元,二等奖6名,奖金各500元,三等奖9名,奖金各300元。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证书。组织奖5个,颁发奖牌。

(二)、优秀作品将结集出版,择优在《河南法制报.平安金三角》刊发。

六、投稿方式

稿件用电子文档发至fzbsmx@126.com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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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延安市第二届新区杯摄影大赛征稿启事最新

全文共 10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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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延安市新区开发公司延安市摄影家协会2015年4月23日

在延安新区开工建设三周年之际,为展示新区建设取得的重大进展和新区建设者的风采,弘扬市委、市政府实施“中疏外扩、上山建城”的城市发展主旋律,传递新区开发建设精神的正能量,特举办延安市第二届新区杯摄影大赛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以“情系新区”为主题,旨在通过广大摄影爱好者高超的技艺手法和光影色彩,定格新区建设过程中让人难忘的瞬间。

二、主办单位

延安市新区管委会、延安市新区开发公司、延安市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

延安市摄影家协会

三、征稿范围

凡2013年6月15日以后拍摄于延安新区内反映各种活动、工地生活、建设场景的摄影作品均可投稿。

投稿作品分为两类:(一)社会活动类(在新区范围内举办的各类活动);(二)工程建设类(施工场面、建设者)。

四、征稿时间

从发布通知之日起至2015年7月28日止,公开广泛征集摄影作品。

五、参赛细则

(一)参赛须是本人2013年6月15日以后拍摄于延安新区内符合征稿范围的两类作品。每人在每类中限投四幅,(每一组照计一幅,每组不超过四幅)不接收改变原始场景及进行图像合成的作品。(作品可进行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等适当调整)作品著作权肖像权责任自负。

(二)参赛作品必须是尺寸不小于5×7英寸光面相纸制作。照片背面须注明:作品题目、参赛类别、拍摄时间、拍摄地点、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手机号码、电子信箱等详细信息。(作者须对注明事项的真实性负责)接到作品入选通知后的作者须在当日投送入选作品同一版本不小于5mb的jpg格式电子文件。

(三)投稿参赛不收费、不退稿。不符合前述投稿要求的作品,不予参评。主办方对参赛作品具有非营利性收藏、展览、出版、宣传等使用权,不再另付稿酬。

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参赛

投稿的作者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大赛活动的各项规定。

六、获奖作品评选、展出及表彰奖励

本次大赛由专家组成作品评审委员会,评出等级并颁发奖金、奖品及证书(奖金为人民币)。

1、一等奖2名,奖金各3000元,证书;2、二等奖4名,奖金各2000元,证书;3、三等奖6名,奖金各1000元,证书;4、优秀奖10名,奖金各200元,证书。

七、投稿地址

各县摄影家协会收集或自行投稿的稿件寄送延安市摄影家协会

地址:延安市双拥大道石油支队509室曹天辰收

邮编:716000

电子文件发送邮箱:********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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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黔西南州“张之洞奖”书法篆刻双年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1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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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展示我州近年来的书法篆刻艺术成就,进一步推动全州书法事业健康发展,促进我州书法艺术创作和文化品牌建设,定于2015年11月在兴义举办第二届黔西南州张之洞奖”书法篆刻双年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黔西南州文联

联合主办: 贵州省浙兴置业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黔西南州书法家协会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第二届黔西南州“张之洞奖”书法篆刻双年展组委会由黔西南州书法家协会和贵州省浙兴置业有限公司相关人员组成。岑岚担任组委会办公室主任,负责本次活动的统筹策划和组织协调;韦锋任组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

2、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

(1)评审委员会主任由岑岚担任,成员由州内的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组成。

(2)监审委员会主任由张宏全担任,成员由州书协相关人员组成。

三、征稿要求

1、投稿范围

黔西南州籍年满十八周岁以上的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

2、作品要求

(1)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须标出原作者及篇名,附作品释文),提倡书写自撰内容和赞美黔西南的内容,内容要相对连贯、完整。

(2)规格:投稿作品分为书法、篆刻两个部分。

书法部分:书法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书体不限,尺寸为六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97cm),一律为竖式。不收手卷和册页作品。所有作品请勿装裱。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篆刻部分: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上。

3、投稿数量

每位作者根据自己擅长的书体投稿(每一种书体限投稿一幅),投稿总数不得超过3幅。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4、费用

此次展览不收参评费。

5、填写信息

(1)请在书法作品、篆刻印屏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

(3)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认真填写《第二届黔西南州“张之洞奖”书法篆刻双年展投稿作品登记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随作品一并寄出。

四、评审、获奖与入展设定

1、评出获奖作品15名。其中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

2、入展作品数量根据来搞数量和质量而定。

五、作者待遇

1、向获奖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展览作品集一册。其中:一等奖每名4000元,二等奖每名2000元,三等奖每名1000元。

2、入展作者均颁发证书、大赛作品集。

3、非会员作者入展,即具备加入州书法家协会条件。

4、获奖、入展作品由贵州省浙兴置业有限公司收藏。未入展的作品,限于人力,不退稿。

六、征稿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9月10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请用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欢迎直接联系送达)。逾期不予受理。

七、展出时间

定于2015年11月在兴义贵州省浙兴置业有限公司开幕并颁奖。

八、投稿及联系方式

地址:兴义市建设路27号州公安局政治部

收稿人:韦锋 邮编:562400 电话:3292017 13885915187

九、其它事项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黔西南州书法家协会。

4、评委和监审组成员不得投稿参评。

黔西南州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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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百年柳侯,历史记忆”活动征稿启事

全文共 7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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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游客,你们好!

为向社会各界充分展示柳侯公园一百多年来建设和发展的历程,让更多市民游客了解柳侯公园真实面貌及演变历程,激发市民游客关心和支持公园乃至柳州园林绿化事业的热情,公园管理处拟于今年11月份举办一期以“百年柳侯,历史记忆”为主题的征稿活动。现向广大市民朋友征集反映公园新旧面貌等方面的文字和图片资料,希望广大市民朋友踊跃参与到活动中来,将手中或家中珍藏有关反映公园历史沿革的文字和图片资料送展出来,共同为办好建园110周年展览活动出力,为建设美好柳州做贡献。

柳侯公园始建于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是柳州人民为纪念曾任柳州刺史的唐代著名文学家、思想家、政治家柳宗元而建的历史文化名园。它不仅是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国家重点公园,还连续两次荣登最美中国榜,在2013年收获了亚洲金旅奖·最美人文生态旅游景区荣誉称号!柳侯公园是柳州这座魅力之都的一张靓丽名片,也是我们柳州人民与老市长柳宗元共同承载的历史记忆……如今的柳侯公园已走过一百多个春秋,今年迎来了建园110周年!特举行这次征稿活动,欢迎社会各界朋友踊跃送展。

征稿要求:

1.所送展的图文资料时间为建园伊始至2005年止,稿件以文字和图片资料为主,纸质或电子版均可。考虑到有关资料的特殊性,稿件展览完毕后,将全部归还送展个人。因此,来稿请注明捐献者姓名、详细地址、电话等信息。

2.所有稿件均由柳侯公园办公室登记备案,公园管理处将认真做好资料归档管理工作。

3.资料送展者从即日起,可以直接送至、邮寄、电邮等方式将稿件发送公园管理处办公室。地址:柳州市弯塘路1号,邮编:545001,联系电话:00772-2824230。电子邮箱:liuhougongyuanbgs@126.com。

4.截稿时间: 2016年10月20日止。

柳侯公园管理处

201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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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年“美丽镜湖”摄影比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1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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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大城市建设融合区、现代水城核心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城市生态示范区“四区”功能定位,做强做优做美镜湖核心是绍兴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也是全市人民的热切期盼。为形象地展示近年来镜湖新区日新月异的发展变化,用摄影手段全方位记录镜湖新城之美、人文之美、生态之美,绍兴市镜湖新区管委会、绍兴日报社、浙江省摄影家协会、绍兴市摄影家协会主办,《绍兴人手册》编辑部协办“美丽镜湖”摄影比赛

一、拍摄范围:绍兴市镜湖新区区域范围

二、创作主题:新区城市发展,自然生态、人文景观、人居环境等。

三、参展规则及作品要求

以纪实的方法,运用摄影艺术,形象地表现创作主题。参赛照片必须是在2013年后拍摄。

四、征稿时间:2015年8月10日至2015年11月15日。

五、征稿要求:参赛照片要求以电子文件投稿,必须配备题目和相关的文字说明。说明要准确、简洁。作者姓名及有效联络方式请在投稿专区填写。组照一定要标明统一标题和完整序号。数码要求为3m以上。单幅、组照不限。请参赛者注明作品标题及作者姓名、电话、单位、地址。

1.作者应保证对所报送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因上述事项导致纠纷的,均由投稿者承担法律责任。

2.大赛组委会拥有对获奖入选作品的使用权(包括使用获奖入选作品进行复制、发行、展览、信息网络传播等),不再向获奖入选者支付稿酬。

3.大赛作品评选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用专家评委评选的方式进行。

4.同一作者不得重复获得铜奖(含)以上奖项。所获稿酬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5.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举办单位将取消其获奖资格、收回作品稿酬和荣誉证书,并进行通报。

六、投稿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延安东路628号绍兴日报社519室,联系号码:0575-*******,联系人:沈洁。qq:*******邮箱:*******qq@.com,参赛作品邮寄地址:浙江绍兴市延安东路628号,绍兴日报社519室(请在信封上注明“美丽镜湖”摄影比赛字样),邮编:312000。

七、其他事项:来稿请自留底稿,一律不退。获奖作品将在:《绍兴日报》等媒体上刊登。版权归绍兴“美丽镜湖”摄影比赛组委会所有,以后使用不再另付报酬。未获奖参赛作品,如有商业用途,另与作者联系。参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自负。

八、奖项设置:

金奖:1名奖金6000

银奖:3名奖金3000

铜奖:8名奖金2000

优秀奖:30名奖金500

入围奖:50名价值100元的纪念品一份

九、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美丽镜湖”摄影比赛组委会所有。

“美丽镜湖”摄影比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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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年辽宁省青少年书法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1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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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面激发与提升我省广大青少年书法、爱书法的兴趣与能力,由辽宁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共青团辽宁省委、辽宁报业传媒集团主办,辽宁省书法家协会、辽宁报业传媒集团·丹青北国行、翰墨谭·沈阳市书画艺术培训学校承办“翰墨新星·向上向善”辽宁省青少年书法大赛活动,现发布征稿启事

一、比赛项目:

1.软笔书法2.硬笔书法

二、参赛对象及要求:

1.全省中小学生、大学生2.公益性赛事,免参赛费。

三、比赛分组:

(1)小学A组:年龄4-8岁(2)小学B组:年龄9-12岁(3)中学组:年龄12-18岁(4)大学组:年龄18岁以上,大学在读学生(含研究生)

四、赛程安排:

(一)选拔赛 时间:6月1日-8月20日(二)晋级赛 时间:8月20日-8月31日经过初评、终评:由大赛专家评委团在初评选出的作品中,评选出软笔300人,硬笔1000人晋级决赛。(三)赛前培训 时间:6月1日-8月31日1.由大赛专家评审团按选拔赛承办单位组织入围选手在本地参加赛前培训。2.培训内容:临帖与创作+知识问答。(四)决赛时间:10月1日-10月31日

五、奖项设置

1.软笔类:共300人2.硬笔类:共1000人3.优秀组织单位:10个。 (组织参赛工作突出者)4.优秀辅导教师:20名。 (学生参赛作品入围100幅以上含100幅)

六、奖励:

1.获奖单位及个人获得主办单位和组委会颁发的证书和奖牌。2.入选初评的选手参加中国书法定级考试,报名时可上调一级。3.进入决赛的选手参加中国书法定级考试,报名时可上调两级,年满18周岁的,可作为加入辽宁省青年书法家协会条件之一。4.优秀组织单位、辅导教师、获奖选手与评委可在 《辽宁日报》、《沈阳日报》、《辽宁青年》等报刊作专题报道,大赛官方微信与网络立体宣传。

七、获奖作品展览

1.入选初评以上的选手即有资格与专家评委一同印制作品合集。2.参加决赛作品将在辽宁报业传媒集团美术馆展览。

八、邮寄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药王庙路3号翰墨谭·沈阳市书画艺术培训学校杨玲收 邮编:110011咨询电话:18624036579邢老师13889200096杨老师

九、其他事项:

1.所有比赛用纸均统一尺寸。软笔书法:四尺宣纸对开,硬笔书法:A4大小。形式不限。选手需在作品背面右下角铅笔正楷书写姓名、性别、年龄、电话、地区、学校、班级、组别。2.所有参赛作品均需附选手报名表一并上交,选手登记表在大赛官方网站下载。网址:www.dqzg.org3.参赛选手需扫描登记表上的大赛官方微信,以便实时了解比赛资讯。大赛官方微信: “丹青北国行”。4.选拔赛、晋级赛的书写内容自由发挥,但必须健康、积极、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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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电亮梅州百年光华”征稿启事

全文共 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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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5年,梅州第一家私营电力企业——兴光公司在兴宁开办,标志着梅州开启了电的历史。百年风雨,记录着电是如何提高梅州人民的生活质量,也记录着梅州电力人的峥嵘岁月。为记录这个特殊的日子,梅州日报社联合梅州供电局举办“电亮梅州 百年光华”征文、征集线索有奖活动。征文要求主题鲜明,字数不超过1000字,回忆您与梅州电力的起源和发展有关的重要事件,或者您对电力提高生活质量的感悟。此外,由于种种原因,梅州电力发展的百年历史存在许多空白,借此向广大市民、网友征集有关梅州电力工业发展的历史图文资料或线索。

征文活动:将择优评出6篇“美文”和10篇“好文”。“美文”奖励800元,将发布于“梅州日报”微信公众号并颁发证书;“好文”奖励500元并颁发证书。

线索征集:凡提供有效线索、图文资料、实物资料的,经核实后按重要性发放200元至500元的线索奖励金。

征稿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1日;投稿或线索请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至:**********;邮件主题请注明:电亮梅州 百年光华。

活动咨询方式:(电话)0753-2277999,(微信)私信发至“梅州日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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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年“长相忆·清明的怀念”征稿启事

全文共 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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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悠我心,眷眷感念。又将每年清明时,这个日子总与怀想故人连在一起,这神圣的生命交流仪式,年年轮回,代代传承,凝聚成人们顽强生存和追求幸福的动力。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感恩怀德慎终追远”的优良传统,给读者搭建一个追忆缅怀的平台,泉州晚报与泉州市皇蹟山陵园联合举办“长相忆·清明的怀念”征文活动,现诚征稿件。

长相忆,永难忘。总有一些人让我们永生难忘,总有一些事让我们恒久感动,总有一些话让我们无尽回味……对于逝去的亲友,我们能做的至少还有怀念。所以有这样的日子,每每勾起我们绵绵不绝的追忆,并由此珍视生命,感悟生活,爱惜身边温暖的微笑、真挚的关怀。本次征文活动诚邀广大读者从逝者生前二三事或三两句话展开回忆,让思念从纸面复活。那些事,那些话,应具有正面、积极的启示意义。

稿件要求:以事抒情,内容真实,叙写感人,1000字以内,欢迎配文照片。

投稿邮箱:wy8688@qzwb.com(邮件主题请务必注明“清明征文”)

投稿热线:0595—*******

征文时间:即日起至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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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与晓田祥的故事”征稿启事

全文共 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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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在这片古老而又神奇的土地上,晓田祥餐饮从一间不足20平方米的店面起步创建品牌。十年风雨,十年磨砺,如今的晓田祥餐饮已拥有直营店6家、加盟店200家,现已注册为河南晓田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事业发展迈上了新的台阶,缔造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餐饮品牌传奇。适逢晓田祥餐饮十周年即将来临之际,为感谢社会各界对晓田祥餐饮品牌的支持与厚爱,特举办“我与晓田祥的故事征稿活动,具体如下:

一、活动主题:我与晓田祥的故事

二、主办单位:河南晓田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三、支持单位:河南省餐饮协会、河南简快餐专委会、安阳市烹饪协会、《安阳晚报》、安阳网、品牌·安阳俱乐部(联盟)、安阳市品牌文化交流中心、安阳名人俱乐部微信平台、安阳青年汇微信平台、安阳欣闻微信平台、文峰塔瞭望微信平台、安阳吃货联盟、啄木鸟企业管理咨询机构

四、征稿要求:年龄不限,将自己在晓田祥餐饮连锁店的所见、所闻、感悟真情抒发,体裁不限,叙述、散文、诗歌、文图作品均可,字数不超800字。(声明:本次活动部分作品将编辑成书,凡参赛作品视为作者同意作品权利属河南晓田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所有,并视为同意免费使用。)作品背面请注明作者姓名、地址、电话、年龄。

五、奖项设置:特等奖1名,奖金1000元;一等奖5名,奖金500元;二等奖10名,奖金300元;三等奖20名,奖价值200元的礼品一套;优秀奖50名,奖100元晓田祥就餐卡;参与奖,奖10元晓田祥组合代金券。

六、征稿时间:2016年10月1日至10月30日

七、征稿地址及联系方式:

1.门店投稿:全国各地晓田祥餐饮分店均可。

2.电子邮箱:2061964437@qq.com

1394845737@qq.com

3.咨询电话:4008-567-101

0372-3699598 18937207770

2016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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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海南省临高县“文澜杯”全国诗词大奖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0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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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临高县历史悠久,人杰地灵。自隋大业年间(公元607年)置县,是海南较早接受中原文化的县份,有着浓厚的文化底蕴和精深的诗词渊源。宋代大文豪苏轼及名臣胡铨曾经在临高留下诗词华篇。我县著名爱国诗人王佐,是海南明清时期“四大才子”之一,其诗词开启了海南一代的诗风,世称“吟绝”。历代文人墨客在临高写下了不少脍炙人口的诗篇,营造了临高浓郁的人文风气和诗词氛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临高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传统诗词的发展,坚持把诗词普及作为一项文化工程提出来推进,把诗词活动作为一个文化品牌来建设。2014年11月15日,临高县被中华诗词学会授予“中华诗词之乡”称号。为了巩固和拓展“中华诗词之乡”成果,弘扬国粹,展示临高的历史厚重、文化渊源、改革开放业绩,特举办全国诗词大奖赛

一、征稿内容

以歌颂临高素材为主,凡涉及临高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成就,与临高历史、人文景观、旅游景区、自然风光、民俗风情、城乡新貌等有关的诗词均可(详见海南省临高县人民政府网)。

二、作品要求

1、符合传统格律要求的诗、词作品,新旧韵不限,但一诗中不可混用。

2、每位参赛者投1—2首(而获奖只能1首),已获全国级别奖项的作品不再参赛,必须为自己原创作品。

三、征稿对象

海内外各地诗人、词家及诗词爱好者。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各奖10000元;二等奖4名,各奖6000元;三等奖6名,各奖3000元;优秀奖50名,各奖200元。

五、评选方法

采用隐名编号评选法,首先由专家学者进行初评,最后由中华诗词杂志社终评,定出获奖名单。获奖名单及一、二、三等奖作品在《中华诗词》杂志发表。

六、稿件处理

大赛结束后,组委会将获奖作品,入围作品及特邀作品汇编出版《“文澜杯”全国诗词大奖赛作品集》。作品一旦选中,组委会对作品拥有使用权。

七、其它事项

1、纸质来稿须用A4纸正楷打印,一页一首,一式2份,其中一份注明作者姓名、性别、职务、详细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另1份隐名。电子邮件的稿件亦按以上要求注明。截稿日期为2017年10月31日,来稿以发送地邮戳和接收电子稿日期为准。

2、纸质来稿需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征稿字样”,电子稿件”需同上注明。邮寄地址:海南省临高县文联 邮编:571800,电话:0898-28287396 电子邮箱:741762873@qq.com。

《中华诗词》杂志社

海南省临高县文联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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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伊犁晚报》“伊力特杯”酒神征文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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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疆蕴藏着丰富多彩的民俗文化,从新疆这片土地上成长起来的“伊力特”,融合了军旅文化、移民文化、农垦文化和边疆多民族文化的精髓和特征,形成了自己独具特色的白酒文化。

新疆蕴藏着丰富多彩的民俗文化,从新疆这片土地上成长起来的“伊力特”,融合了军旅文化、移民文化、农垦文化和边疆多民族文化的精髓和特征,形成了自己独具特色的白酒文化。为进一步弘扬新疆伊力特实业有限公司企业文化、展示伊力特风采、弘扬兵团精神,并发展本土文学,推动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新疆作家协会、伊犁州作家协会、四师作家协会及伊犁晚报社联合新疆伊力特实业有限公司特举办“‘伊力特杯’酒神征文大赛”活动,面向全国征稿

一、征文时间: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二、征文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主题积极,健康向上,感情真挚,具时代特征,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以反映伊犁河谷特别是伊力特公司企业风采的作品为主,尤其欢迎反映伊力特酒文化和各类与酒文化有关的作品;有利于继承和发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振奋中华民族精神;有一定的文学艺术性和思想性,并未公开发表,否则取消评奖资格。

2.征文体裁:诗歌(散文诗)、散文、随笔、小说。

3.每位作者限投作品5篇(首),提倡精短。

4.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原创人,并保证拥有作品的知识产权。

5.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本次大赛参赛作品将在《伊犁晚报》上择优刊发。

三、评奖:所有稿件先由评奖委员会聘请相关专家进行初评。初评出入围稿件后交评奖委员会,最终评出一等奖一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两名(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三名(奖金各2000元)、优秀奖20名(奖金各300元),届时颁发奖金及证书。

四、投稿方式:原则上提倡电子版投稿,投稿邮箱:582578891@qq.com,或254563694@qq.com,并注明“‘伊力特杯’酒神征文大赛”字样。

伊犁晚报社副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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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玉林市双拥文化作品征稿启事

全文共 19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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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军民融合式发展战略部署,结合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开展“弘扬伟大抗战精神,同心共筑强大国防”宣传活动,同时配合我市开展好再创全国双拥模范城活动,根据市委、市政府、玉林军分区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入开展再创全国双拥模范城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玉发〔2015〕4号)的要求,举办玉林市双拥文字类作品和书、画、摄影作品征集活动。欢迎我市广大文学、书画、摄影等文艺爱好者(含驻玉部队现役军人、玉林籍的现役军人和学生等)踊跃投稿。

一、征稿内容及要求

(一)双拥文字作品类

作品体裁:各类体裁的文学作品和理论性文章、歌曲(要求谱好曲)均可。

主办单位:中共玉林市委宣传部、玉林市双拥办、玉林市文联。

协办单位:玉林日报社、金田杂志社。

(二)书、画、摄影类

内容要求:以“双拥在基层”主题,以我市军民共建为背景创作反映军民鱼水情深的作品。突出基层和老区特色,纪念抗日战争胜利,反映我市双拥工作成就,各行各业在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活动中,开展爱国教育、国防教育、拥军优属、爱心献功臣等双拥共建活动的画面;驻玉部队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保驾护航及部队保家卫国风采的作品等。

1.书法作品:

①不超过6尺(180×97cm),不小于4尺对开;

②不收手卷、册页、刻字作品;

③古今诗词、联、赋、格言均可;

④书体不限;

⑤所有作品不装裱。

2.美术作品:

①国画不超过6尺,不小于4尺对开,所有国画作品不装裱;

②油画、漆画作品高、宽边长(加外框)不超过1.6米。版画(不展出版画原版)、水彩、粉画,作品尺寸高不超过150厘米、宽不超过100厘米。

3.摄影作品:

①投稿数量每人限30幅(组)内。

②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且不得涉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和涉密范围,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③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摄影作品),使用数码、胶片相机拍摄的作品均可参赛,彩色、黑白不限。可以接片,但不接受改变景物客观状态的合成照片,允许构图剪裁和适度调整锐度、对比度、色阶、色温等。参赛作品可用单幅或组照(组照每组4~6幅,按单幅计)。

④每幅参展作品压缩为jpg格式小图(长边为1000像素,文件大小200~500K)。

⑤获奖和入选作品必须提供调整好的JPG格式电子文档,短边不小于2000像素,单张照片文件不小于2M,文件必须包涵exif格式信息。

主办单位:中共玉林市委宣传部、玉林市双拥办、玉林市文联。

协办单位:玉林市群艺馆、玉林市书法家协会、玉林市美术家协会、玉林市摄影家协会。

二、投稿方式

文学作品、摄影作品采用网上投稿,邮箱:《玉林日报》:ylsywhrb2015@163.com,《玉林晚报》:ylsywhwb2015@163.com,请选择其中一个邮箱,勿一稿多投。书画作品投稿,属协会会员的把作品送到对应的协会,由各协会集中送玉林市双拥办统一评奖,其他人员直接送玉林市双拥办,地址:玉林市民政局七楼,联系人:陈清,联系电话:0775-2684812。

三、奖项设置

分类按照来稿量的比例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颁发获奖证书,并奖励相应的奖金。

四、征集活动时间

从征稿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6月5日止。

五、其他事项

(一)获奖作品,将在《玉林日报》、《玉林晚报》、《金田》择优刊登。

(二)从获奖的文字类作品稿中推荐部分优秀作品参加自治区“弘扬伟大抗战精神,同心共筑强大国防”主题征文比赛。

(三)5月上旬,从征集来稿中选拔部分有创作实力的作者参加“沿着先烈的足迹,重走红色之路”双拥文化采风活动,以拓宽视野,争取创作出更优秀的双拥文化作品。

(四)审稿评奖时间:2015年6月15日前。

(五)选稿结集成书时间:2015年7月15日至25日,入选作品有相应稿费,书本出版后,在“八一”活动上进行首发。届时邀请部分获奖作者参加。

(六)书、画、摄影作品展时间:8月下旬至9月上旬,在玉林市群众艺术馆展出,参展作品在玉林双拥网上公布,并在《玉林双拥》发表部分优秀作品。

(七)文字类作品要在作品后面注明作者和联系方式。书画艺术类,送展作品请在每件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手机号码、通讯地址。摄影类送展作品请在每幅作品上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手机号码、通讯地址。

六、主办者和参展作者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1.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主办单位在征得作者同意后有优先收藏作品的权利;其余不收藏作品一律退还所有者,请所有者在10月份到市双拥办领取,过期不取者,视为放弃。

2.凡涉嫌抄袭、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3.本次活动不收任何费用。

4.凡送作品参加本次活动的作者,皆表明认可并遵守本活动的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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