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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节征稿启事作文(汇编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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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荷塘区摄影作品征稿启事

全文共 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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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隆重庆祝荷塘区新一届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换届选举,推动荷塘区经济社会发展再攀新台阶,区委、区政府决定举办全区性摄影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荷塘区委、荷塘区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荷塘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征稿对象:全市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

二、征稿时间:作品征集截止日期:2016年8月27日

三、征稿要求:

1、主题:“喜迎党代会,展示新成就”

2、征集限荷塘区范围内,关于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社会活动、人文景观和发展成果等内容的摄影作品。摄影内容要求朴实、生动、丰富。图片要求富有故事性、艺术性,能通过图片表现出丰富的寓意,或感动、或震撼、或惊艳,使观者能够透过表现理解“故事”背后的含义。

3、投稿作品均为JPG格式,相机组文件大小不低于6M,长边不低于3000像素;手机组文件大小不低于2M,长边不低于1200像素。

四、作品类型:分别为相机组、手机组

五、奖项设置:

相机组:一等奖1名

二等奖2名

三等奖3名

入围奖若干名(暂定)

手机组:一等奖1名

二等奖2名

三等奖3名

入围奖若干名(暂定)

六、投稿方式:投稿作品请按“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拍摄地点”的格式修改作品名称,并于截稿日前发至收稿邮箱:13271533@qq.com,同时加入“喜迎党代会展示新成就”QQ群,群号为578873615,投稿后的所有有关赛事通知限群内通知。

联系人:何建辉(电话:13973372268)

杨淑如(电话:13007335127)

荷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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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书画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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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河北省新闻工作者协会举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河北省新闻界书画展活动。活动安排和征稿要求如下:

一、征稿主题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主办单位

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

河北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河北省新闻道德委员会

河北省新闻书画家协会

三、征稿范围

河北省新闻从业人员书画爱好者及特邀专业人士

四、作品要求

1.内容紧紧围绕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主题,健康向上,格调高雅。

2.作品规格。国画、书法作品(草书、篆书作品请附释文),不小于4尺对开,最大不超过6尺整张,横幅和竖幅均可。

五、作品评选与奖励

1.特邀专家的书画作品不参与评奖活动。为鼓励新闻界书画爱好者积极参与本次活动,评奖只限于自然来稿。

2.对所有来稿,由评委会以公正、公平为原则,进行初评、复评,复评后的作品确定为入选作品。

3.从入选作品中,由评委会评出特等奖1名,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若干名,对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对入选者作品均颁发证书。

4.作品于11月份进行展览,同时在媒体上刊登和对作者进行介绍。所有参展作品编入画册,对入选作品的作者每人赠送画册一本。

六、来稿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5年9月30日止,截稿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

七、来稿有关事宜

1.来稿不收参展费和评审费,作品不装裱、不题贺款,待确定入选后,由组委会统一装裱。

2.每位作者可参选作品1—2幅,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写上作者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电话、邮政编码,另附作者艺术简介100字左右。

3.本次活动,作者所提供的作品均不退稿;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版权均归主办方所有。

八、来稿收件地址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6号河北省记协

邮编:050013

联系人:邢成安

电话:0311-67562079 13832355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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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牛首四季”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19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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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通过摄影形式全方位、多视角展现南京·牛首山的自然风光、人文风情,挖掘牛首山的旅游资源,助力旅游产业升级,现举办“牛首·四季全国摄影大展,诚邀国内外摄影人到牛首山采风创作。

主办单位:

中国文联摄影艺术中信息资源部(中摄协网站群)

江苏省摄影家协会

南京牛首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

中摄协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南京天阙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一、征集主题

全面征集反映牛首山区域内全方位的摄影作品。

二、征稿时间

2017年4月29日——9月20日

三、入展作品荣誉设置

航拍组:

入展作品10幅(组) 稿酬各2000元

相机组:

入展作品40幅(组) 稿酬各2000元

手机组:

入展作品20幅(组) 稿酬各1000元

说明: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申请入会积分,同一作者最多可有3幅作品入展,每个组别同一作者仅限1幅作品入展。所有入展作品稿酬均为税前,由南京牛首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向入展作者进行给付,并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

四、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数量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限4-10幅),组照按1件计算。

2.鼓励近期创作的摄影作品,投稿作品的创作时间不限,彩色、黑白作品均可,但必须取材于牛首山区域内。

3.本次摄影大展谢绝电脑创意作品,但不排除用艺术手段进行创作的作品,但不得对原始图像进行任何足以影响其真实性判断的改动。

4.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投稿者应承担由其稿件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5.评委会对来稿进行初步评选后产生拟入选作品,拟入选作品将在互联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评委会有权结合公众反馈对拟入选作品的艺术性、合规性进行重新审视,并予相应调整。

6.对于拟入选的作品,投稿者须在拟入选名单公布后七日内提交原始数字影像供组委会审查,未提交或未通过审查的,取消其资格。

7.本次摄影大展活动不收投稿费,不退稿。

8.对于所有入选作品,主办、承办方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印刷、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用于与主办方宣传相关的展示,并不再支付稿酬。

9.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10.作品入展结果将在影像中国网上刊登、公告。

11.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五、投稿须知

作者可在影像中国“牛首·四季”全国摄影大展投稿专区(点击投稿)注册投稿,按要求上传作品,投稿作品需为jpg格式,单张照片宽度需大于500px,总大小不超过2M。上传时需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

投稿咨询电话:影像中国网 010-65134004

附:

牛首山简介:

牛首山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境内,海拔242.9米,因山顶东、西双峰并峙宛若牛头双角而得名。

牛首山自然生态景观秀美,素有“春牛首”之美誉;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宋代岳飞抗金故垒和明代弘觉寺塔、摩崖石刻、郑和墓等文物古迹在此星罗棋布;佛禅文脉传承悠久,唐代法融禅师在此创立的牛头禅为中国佛教禅宗的形成奠定了基石。自唐代起,牛首山即与清凉山、峨眉山并称为三大圣道场。

牛首山于民间又称为牛头山。东晋宰相王导为劝阻初创政权的晋元帝司马睿在皇宫外建造象征皇权的石阙,曾指牛首山两峰道:“此天阙也,岂烦改作”,所以牛首山又名“天阙山”。山不在高,有仙则名。牛首山合文化名山与佛教名山于一身,千百年来,深邃的文化底蕴为其山水添彩,深厚的佛教渊源为其寺塔增光。法融禅师在此开创牛头一宗,古称“江表牛头”,牛头禅宗的创立使印度禅真正蜕变为中华禅起到了重要的桥梁作用。2010年,经宗教和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佛教和文物界研究同意,确定在牛首山遗址公园里建地宫安奉佛顶骨舍利。佛顶骨舍利的盛世重光,既甘霖普被,更给力天阙。巍峨雄壮的佛顶宫,高耸入云的佛顶塔,静谧藏幽的佛顶寺,连同散发着自然禅趣的牛头禅文化园区,联袂呈现了一个“佛顶重光,昌明中外;牛头一脉,融贯古今”的“佛顶圣境”。而安放于佛顶宫的顶骨舍利更时时为国运昌隆、民族复兴默默加持!

一期核心区由佛顶宫、佛顶塔、佛顶寺、东入口游客服务中心组成,其中佛顶宫建筑面积为136004.5㎡、佛顶塔建筑面积为5065.4㎡、佛顶寺建筑面积为10549.5㎡、东入口游客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为91669.56㎡。规划建设中的牛首山,“现双塔、补天阙”,全面保护弘觉寺塔等历史文化遗存,修复牛首山自然生态景观,将全面弘扬牛首山丰富的历史文化、佛教文化和生态文化,对推进南京历史文化整体脉络的系统保护,全面彰显南京历史文化风采,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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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黄河口金秋诗会"征稿启事

全文共 8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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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彰显黄河口之美,打造东营诗歌之城,由山东文学社、中共东营市委宣传部、东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山东省朗诵艺术家协会、东营市作家协会、东营市演艺有限公司承办的“黄河口金秋诗会”正式启动,即日起面向全国征稿

一、诗会主题

黄河口金秋诗会以“黄河入海流,大美黄河口”为主题,借助诗歌艺术形式,展现东营人艰苦创业、自强不息的精神面貌,用诗意诠释东营的历史文化积淀和大河入海的雄浑壮丽。

二、征稿要求

1、凡以黄河口(东营)自然风貌和历史人文为主题的原创诗歌作品(未在报刊、网络公开发表过)均可参赛。

2、每位参赛者投稿不能超过3首,体裁为新体诗,参赛作品单首100行以内,组诗150行以内。

3、杜绝抄袭、套改或化名多投,参赛作品要保证为原创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因侵权引发的后果,由作者承担全部责任。

4、不收参赛费、不退稿,请作者自行保留作品底稿。

三、奖项设置

组委会将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征集到的诗歌进行评审。

1、一等奖2 名,奖金各10000 元;二等奖4名,奖金各6000元;三等奖6 名,奖金各3000元;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

2、所有获奖作品由主办方结集出版(正式书号),并向入选作者赠送作品集。

3、由权威人士组成评奖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参赛诗歌作品进行匿名评选。

4、组委会对所有获奖作品享有版权,可复制、翻译、发行或演出。

四、征集时间

2016年8月24日至2016年9月20日截稿。

五、征集方式

1、为方便稿件整理,只接受电子文本。

投稿邮箱:hhkjqsh@163.com

2、咨询电话:0546-8383287

3、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13605466829

徐女士 电话:15615463395

作者投稿时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作者简介、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电子信箱。

走进黄河口,与诗歌相约。

让我们一起用诗歌礼赞黄河,用心灵感受东营之美。

黄河口金秋诗会组委会

2016年8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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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潇湘杯”网络微文学创作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3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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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中共湖南省委网信办、湖南省第四届网络文化节组委会指导下,作为湖南省第四届网络文化节子项目之一的第四届“潇湘杯”网络微文学创作大赛正式启动,现向社会征稿

一、主办单位

湖南省作家协会 湖南日报

二、承办单位

湖南作家网、湖南日报《湘江周刊》、“新湖南”客户端《湘江》频道、《湘江》微信公众号

三、征文主题

1、围绕“新湖南发展成就及变化”这一主题,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歌颂和描述湖南省全面深化改革的恢弘场景和成就,通过文学作品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讲好“湖南故事”,发出“湖南声音”,描绘“湖南奇迹”;

2、从不同侧面深入描写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波澜壮阔伟大进程中每天孕育发生的丰富鲜活、多姿多彩的动人故事,倾诉爱国情怀,讲述凡人小事,记录身边感动,讴歌奋斗人生,刻画最美人物,塑造道德模范。

四、参赛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12月10日

五、参赛方式

1、大赛不接受纸质稿件,湖南作家网开辟大赛投稿专区接受投稿:

http://bbs.frguo.com/showforum-1120.aspx;

2、参赛作者进行在线投稿时,必须仔细阅读 “参赛要求”。

3、如遇投稿专区发帖不成功情况,则可将稿件电子版发送至湖南作家网邮箱:dsjxxbzw@163.com,咨询电话:0731-88920101 湖南作家网。

六、参赛要求

1、本次大赛体现“微文学”特征,推崇短小精悍,参赛作品体裁为微小说、微散文、微诗歌三种。每位参赛作者每个门类限报一篇。微小说、微散文限500字以内,微诗歌不超过10行;

2、文章标题格式为【第四届“潇湘杯”网络微文学大赛】+文章标题;

3、作品题材围绕规定主题;

4、参赛作品系参赛者本人原创首发,严禁抄袭,文责自负;严禁一稿多投。在此次大赛结束前,参赛作品不得在公开发行的报纸杂志和网站(微博、博客除外)发表,也不可参加其他任何形式的文学大赛或类似征文活动。一经发现,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5、为确保大赛公正和作者隐私,参赛作品投稿仅需提供电话号码或QQ号码以便通联。获奖作品名次确定后,再由组委会工作人员联系作者获取作者姓名、通讯地址等相关信息。

6、参赛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作品简、繁体专有出版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由承办方代理。对于大赛的参赛作品,大赛主办者有权在媒体上展示、展播,或用于公益性活动。

七、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网络最佳人气奖和专家评审奖两类。

1、网络最佳人气奖(由网友投票,票数最高者获得):

微小说、微诗歌、微散文各1名,共3名,奖金各4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2、专家评审奖(由作家、编辑、评论家组成的评委打分,按平均分多少评定):

一等奖3名,微小说、微诗歌、微散文各1名,奖金各4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二等奖6名,微小说、微诗歌、微散文各2名,奖金各2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三等奖9名,微小说、微诗歌、微散文各3名,奖金各1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本次网络文学实行评委集中评审和网友网上投票两种方式评奖,设专家评审奖和网络最佳人气奖两大奖项。专家评审奖评审实行百分制,按平均分数高低排序,确定获奖名次,评委集中评审隐藏作者姓名和单位,评委实名打分;网络最佳人气奖实行网友投票制,在湖南作家网大赛专区设立投票通道,接受网友评审投票,每个IP地址限投一票,按有效票数量确定获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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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年湛江市妇女书画艺术作品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10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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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讲话精神,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加大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力度,全面展示当代妇女书画艺术的成就,推动湛江市妇女文化艺术的发展与繁荣,由湛江市创文办、湛江市妇女联合会、湛江市女书法家协会联合举办湛江市妇女书画艺术作品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湛江市妇女联合会

湛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办公室

湛江市女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45号美术馆

二、作品

1.主题:书写美丽幸福生活,创建文明和谐湛江。通过书法、篆刻、绘画等形式,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表现我市蓝天碧水的优美环境、群众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文明健康的美好生活,展示我市妇女书画艺术成就。

2.书法:书体不限,六尺整纸以内(180cm×97cm),一律竖式。不收长卷。

3.篆刻:寄印稿6-10方,附两方以上边款,贴在四尺对开以内宣纸上。

4.绘画:画种不限,六尺整纸以内(180cm×97cm)原创作品(人物、山水、花鸟、工笔、写意均可)。

4. 所有作品请勿装裱;参评作品一律不收评审费。湛江市女书法家协会会员免初评。

5.请在作品背后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手机号码。草书、篆书另纸附释文,个别异体文字,附文字出处复印件,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三、范围

在湛江市工作、学习、居住的年满18周岁以上女性均可自由投稿,每人限投寄一次,作品件数不限。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

四、评审

1. 由湛江市女书法家协会邀请有关专家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

2.评审工作于2015年9月份举行,评出入展作品200件。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

五、征稿

1.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5年9月15日截止征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2.收稿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和平路36号二楼湛江市女书法家协会办公室 邮编:524003

收件联系人:沈巧源 电话:13828264544

3.湛江市女书法家协会展览部联系人:王少娟 电话:15016471788

联系邮箱:230617363@QQ.COM

六、展览

1.本展于2015年10月初在湛江市45号美术馆隆重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向入展作品的作者颁发证书;本次展览作品展出后退回作者收藏。

七、其他事项

1.凡投稿者视认同并遵守本方案各项规定。

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湛江市女书法家协会。

湛江市妇女联合会

湛江市创建全国文明 城市办公室

湛江市女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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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年“中国梦·德化美”风光摄影比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7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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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展示德化县美丽的自然风光,大力宣传“绿色瓷都·养生圣地”的旅游品牌,促进社会各界对德化的深入了解,提升德化县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决定举办“中国梦·德化美”风光摄影比赛,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泉州市摄影家协会

德化县总工会

德化县地方税务局

承办单位:德化县摄影家协会

二、征稿细则

1、投稿作品必须取材于德化县境内的风光。相机、手机、平板电脑的作品均可参赛,彩色、黑白不限,只限单幅作品,谢绝组照;

2、作品可进行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等适当调整,但不接受改变原始场景及进行电脑合成的作品;

3、作者须为投稿作品的原创人(谢绝共同创作),并保证拥有该作品完整的知识产权,其名誉权、版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4、投稿数量不限,报送作品只接收原始电子文件。原始电子文件为jpg格式,每幅作品应不小于5mb,并可读取原始电子数据;

5、投稿作品应注明:标题、作者姓名、拍摄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6、投稿作品一律不退还。主办单位有权在举办展览、出版画册、媒体网络等非商业性行为的相关活动中使用(尊重原作者的署名权),不再支付稿酬;

7、本次比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8、入选作品可作为加入泉州市摄影家协会会员的条件之一。

三、作品评选

本次比赛将邀请5名专家,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评选时间为4月28-29日,评选结果将于4月30日公布。

四、入选作品数量及稿酬

一等奖1幅,奖金3000元;

二等奖2幅,奖金2000元;

三等奖3幅,奖金1000元;

优秀奖14幅,奖金500元;

入选作品40幅,奖金200元。

同一作者获奖作品数量不限。

五、投稿须知

投稿邮箱:*****

投稿截止时间:2015年4月27日。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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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年“泸沽湖·摩梭家园”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18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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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育了古老神秘摩梭文明的泸沽湖,是镶嵌在川滇结合部的一颗“高原明珠”,其优美的自然风光与独特的母系氏族人文风情举世闻名,被誉为“神仙居住的地方、香格里拉的源头、母系氏族的家园”,是旅行者、摄影人向往的天堂。

为了向全国、向世界全面展示泸沽湖的自然风光和人文风情,并以摄影记录的方式保护和传承摩梭传统文化,中共盐源县委、盐源县人民政府、中国摄影出版社决定联合举办“泸沽湖·摩梭家园”全国摄影大展,同时编辑出版《泸沽湖·摩梭家园》大型摄影画册。诚挚邀请全国摄影团体、摄影家、摄影爱好者选送佳作踊跃参展。

征集主题:

紧扣“泸沽湖·摩梭家园”这一主题,面向全国广泛征集具有泸沽湖地域特征、体现泸沽湖文化特色,以自然景观、人文风情、民俗节庆、历史古迹、文化遗产、社会风貌等为主要内容的摄影作品,力求主题形象生动活泼,摄影画面美观大方,视觉冲击力强。

截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6月20日(以收到作品为准)。

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本次大展共评选出200幅入展作品并编入同题画册,其中:

一级收藏作品1幅 稿酬10000元

二级收藏作品2幅 稿酬各8000元

三级收藏作品4幅 稿酬各5000元

优秀作品13幅 稿酬各2000元

入选作品180幅 稿酬各500元;

获三级以上收藏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每人投稿数量限10幅,本次大展投稿只限单幅,不接受组照形式投稿。

2.作品鼓励近期拍摄的彩色或黑白作品。作品必须取材于泸沽湖地区或盐源县境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

3. 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画册制作及相关宣传(tif格式文件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4. 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出版、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5. 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6. 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7. 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8. 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9.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并只采取网络投稿形式。

10.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5位专家、学者进行评选。

投稿须知:

本大展只接受网络投稿:作者可在中国摄影出版社摄影比赛专区(yingsai.cpph.com)“泸沽湖·摩梭家园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赛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征稿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院(中国摄影出版社)

联系人:董旭 徐申

大展咨询电话:010-57626435

大展投稿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10—64019782

拍摄指南:

泸沽湖主要景点:格姆女神山、后龙山、祭神台、走婚桥、草海、女神湾、王妃岛(府)、安娜俄岛、情人滩、泸源崖、博洼湾、阿陆贡巴经堂、摩梭博物馆、格萨古村落、洼夸古村落、达祖纳西古寨等。

泸沽湖民俗风情:转山转海节活动时间:农历七月十五日;喇嘛节(晒佛节)活动时间:农历冬月十二至十五日;人生三大典礼:满月酒、成丁礼、葬礼;宗教:达巴教、喇嘛教;民俗:母系大家庭、阿夏走婚及甲搓体等。

泸沽湖拍摄优惠政策:大展征稿期间,持本人全国地级市(州)以上摄影家协会会员证可享受泸沽湖景区免门票优惠。

泸沽湖交通食宿信息:西昌—盐源—泸沽湖(258km),攀枝花—盐源—泸沽湖(230km),丽江—泸沽湖(230km)。泸沽湖景区接待住宿床位4500多个,其中拥有四星级酒店一家、二星级酒店一家、星级农家乐十六家。

主办单位:

中共盐源县委

盐源县人民政府

中国摄影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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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中国新锐摄影奖征稿启事最新

全文共 1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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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人都有权将自己看成摄影师/艺术家这样一个时代里,我如何去成为一个摄影师/艺术家?”

显然我们所寻找的新锐不只停留于这样一种权利上,更多的是要去做些什么,如何去做而让自己在面对这样一种权利时可以振振有词。

一个明智的摄影师/艺术家可以光明正大地谈论当下的世界,无论社会现状抑或自我心境,但总有一点让他深知所有的思考必将建立于与时代保持的一定距离之上,才能得以凝视时代的全貌,就像俯瞰当世迷宫一般。站在时代之外,也是在回看自己活过的痕迹。

色影无忌·中国新锐摄影奖,寻找那个站在远山观看彼物的你。

宗旨:色影无忌“中国新锐摄影奖”旨在寻找和挖掘极具创新意识的青年艺术家,尤其是那些未曾在公众视野中崭露头角、但极具潜力的优秀摄影师/艺术家,通过色影无忌的评选平台和推荐机制,最终将作为中国摄影的新生力量进入公众视野。

主办单位:色影无忌

征稿时间:2015年10月12日-2015年12月31日

投稿网址:www.xitek.com/topic2015/newtalent2015

邮箱投稿:editor@xitek.com(请注明新锐投稿)

一、参选方式

登陆色影无忌网www.xitek.com “2015中国新锐摄影奖” 专题界面,根据页面提示上传作品。本次征稿支持邮箱投稿editor@xitek.com和实物投稿(如纸质照片、摄影书等介质)。

二、参选要求

1.2015中国新锐摄影奖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取海选方式,面向中国(包括港、澳、台)及海外35周岁以下的华人摄影师征集作品。

2.参选摄影作品需为参赛者本人近三年内原创且未曾获得全国性摄影比赛奖项作品。

注:长期关注某一题材的作品,其最后一张作品创作日期在规定范围内即可。

3.参选作品黑白、彩色不限,胶片、数码作品不限,拍摄器材不限,拍摄题材、风格不限,包含摄影及其相关混合媒介。

4.根据参赛方式上传的参赛作品需为JPG格式,作品尺寸长边像素请设置在1000px—2000px之间。

5.每位参选者投稿作品不少于五幅,投稿时需附个人信息和作品阐释等相关文字说明。

注:以光盘、U盘以及纸质照片、摄影书等实物作品参选的摄影师可邮寄至以下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下甸甲三号院尚8国际广告园E209色影无忌新锐项目组,联系电话010-85802142-825

三、参选流程

征稿:2015年10月12日-12月31日

本届“中国新锐摄影奖”征稿期间,由摄影师自行选择投稿方式进行参评。所有参评作品,投稿后自动进入“2015中国新锐摄影奖”初选影像库。

注:网络投稿通道2015年12月31日24:00关闭,邮箱投稿及实物投稿作品以2015年12月31日前发出为准!

初选:2016年一月初

评审团队对投稿作品进行充分了解和甄选,初选产生六名“2015中国新锐摄影奖”提名摄影师。

终选:2016年1月23-24日

“2015中国新锐摄影奖”颁奖典礼开幕前启动”专家见面会“,评审团队与提名摄影师面对面、一对一交流沟通,深入了解摄影师创作思路。见面会后,评审团队评选出“2015中国新锐摄影师“大奖一名。评选结果将于颁奖典礼现场公布。

四、知识产权相关

参选摄影师应保证其享有参赛作品独立、完整、无争议的著作权,并且有权将相关摄影作品根据本大赛的规则规定进行投稿,若参选作品中因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隐私权、荣誉权等问题引起的法律纠纷均由参选摄影师负责解决,因相关问题给主办方(含色影无忌及其关联方,下同)造成的所有损失,参选者负全部赔偿责任。

五、参选作品使用须知

参选摄影师上传作品参赛,则意味着主办方有权使用其参选作品,包括但不限于线上的网站、微博、画册以及主办方认可的合作媒体、网站进行宣传、专题展示等使用方式,对于上述方式主办方可免费进行非商业性使用。

参选作品获得提名后,主办方可以调取其作品原始数据文件,用于线上线下展览和画册制作等。接到主办方的调取通知后,提名摄影师应配合主办方将数码拍摄的电子文件或胶片拍摄的底片扫描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若在规定时间内并未提交提名作品的上述原始数据文件,则意味着参选摄影师放弃本次活动的所有参选资格(包括但不限于放弃提名资格等),不再参与后继赛程。

六、参选费用

本届“中国新锐摄影奖”评选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所有参选作品不予退还。

七、奖项设定

2015中国新锐提名摄影师 五名

a.价值一万元创作基金

b.参加专家见面会

c.参加2015中国新锐摄影师巡展

d.入选2015新锐摄影奖出版物

e.宽广的媒体宣传及展览推广机会

2015中国新锐摄影师 一名

a. 价值五万元创作基金

b. 价值五万元摄影器材

c. 国内国际个人展览机会

d. 参加专家见面会

e. 入选2015新锐摄影奖出版物

f. 宽广的媒体宣传及展览推广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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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视觉·拍客”专版征稿启事

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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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历史悠久,文化厚重,人杰地灵,丰富的人文古建和独特的民俗风情为影像艺术提供了肥沃的创作土壤,培育和造就了一代又一代的摄影艺术家。特别是第16届平遥国际摄影大展的成功举办,不仅吸引了国内乃至国际的顶级摄影艺术界人士踏上晋中这片影像艺术的热土,更激发了许多本土摄影爱好者,拿起手中的相机,拍摄、记录大美晋中。

为更好地展现晋中的美丽风光、乡情乡韵、城市变迁,以及转型跨越发展成就,挖掘、发现、培育一批本土摄影专业人才,本报开设“视觉·拍客”专版,搭建展示、交流平台,让更多的本土摄影艺术家和爱好者用镜头去发现晋中的美,宣传晋中的美。从即日起,本报面向全市征集反映晋中的各类优秀摄影作品。欢迎广大摄影专业人士及爱好者踊跃参与。

征集主题

面向晋中,征集以晋中市美丽风光、古建文化、工业发展、人文教育、社会生活、精神面貌和城市建设成就为主要内容的摄影作品。

征稿细则

1.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数量、次数不限。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作品。彩色、黑白不限,但必须取材于晋中市境内。

3.投稿者应保证所投送作品的原创性,拍摄内容的真实性,影像画面的清晰度。

4.投送的摄影作品必须以“.jpg”格式存储,并注明准确的拍摄地点、拍摄初衷、反映主题等详细的文字说明。

投稿须知

1.投稿方式

(1)网络投稿:以“.jpg”格式发送至jzwbtp@163.com邮箱。

(2)光盘投稿: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形式提交,送至晋中市榆次区文苑街新闻中心6楼《晋中日报·晚报版》。

2.投稿电话:0354-*******

3.联系人:赵先生

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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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狮岭中学校庆60周年征稿启事

全文共 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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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上课的铃声,匆匆的步伐,

我们充实而快乐;

那些年,琅琅的读书声,满桌的课本,

我们努力而坚持;

那些年,操场的奔跑,球场的蹦跃,

我们热情而奔放;

那些年,呕心沥血的老师,朝夕相处的同学,

我们感动而满足……

时光易逝,记忆犹新;青春挥洒,情谊犹存!无论过去多少年,我们的母校,仍然是我们心中逐梦的太阳!转眼之间,狮岭中学已经走过六十个年头,六十岁的生日,我们是该为她准备一份特别的礼物了!

狮岭中学在校庆即将来临之际,特向广大校友和在校师生征稿!赶紧提起手中的笔,把属于自己和母校之间珍贵的回忆记录下来吧。征稿具体要求如下:

◆ 主题:我与狮中的故事

◆ 体裁:不限

◆ 征稿内容:

1.缘份狮中(当年为何会选择狮中?其中发生了哪些故事?)

2.求学在狮中(在狮中学习期时发生的故事,可以是令你感动的人物,也可以令你难忘的事情或者令你印象深刻的场景等等)

3.情怀狮中(对狮中的感想或者怀念)

◆ 截稿日期:2016年12月2日

◆ 稿件要求:

1.文字稿要1000字以上(诗歌、感言除外),文字稿以word文档形式投到指定邮箱。

2.照片必须为JPG格式,像素要高、画面要清晰。

◆ 投稿方式:

1.投稿至邮箱:slzx2016@163.com

2.请在稿件中注明姓名、何年何月就读于狮中、还有个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个人邮箱等)

◆ 征稿对象:

各届校友、在狮中任教过的教师或行政领导、在校全体师生

◆ 如果征文被选上的话我们将在校刊《心航》发表,并且在学校公众平台刊登;另外还有神秘礼品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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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时代足迹——2024·中国百家金陵画展油画征稿启事

全文共 13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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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百家金陵画展”自2005年至今已成功举办10届。展览旨在弘扬现实主义精神,彰显民族文化,鼓励广大美术工作者创作出更多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优秀美术作品,推出名家新作,以真、善、美的艺术精品满足社会的审美需求。本届油画展以“时代风采”为主题,倡导广大美术工作者紧贴时代脉搏,立足现实生活,以艺术的形式展现时代变迁,描绘时代新貌。现将“2015年中国百家金陵画展(油画)”有关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

江苏省文化厅

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江苏省美术家协会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王燕文 王 湛

主任:吴长江 章剑华 梁勇 徐耀新

副主任:徐里 李朝润 高云 杨企鹏

叶飚荣 郑泽云 宋玉麟 刘伟冬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毛晓剑 尹 石 孙同和 沈行工

何 超 陈 坚 陈世宁 张兴来

张华清 金 田 金 捷 周海歌

赵彦国 徐敏华 韩显红 董竟成

秘书长:杜 军 李朝润(兼) 陈新建

佘玉奇

副秘书长:董竟成(兼) 孙同和

高建胜 柯 江

办公室主任:孙 宁 高建胜(兼) 李 惠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2015年11月9日

五、展出地点:江苏省美术馆(新馆)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金奖作品10件,入选作品90件。

七、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获奖、入选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金奖作品10件(税前收藏费:13万元/件,由江苏省美术馆收藏);入选作品90件,展览结束后作品退件。

3.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参展要求:

1.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参加初评,照片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谢绝合作作品和超大作品投稿。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初评入围者按要求邮寄原作进行终评(送原件地址另行通知),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参展作品一律为原始真实创作,如检测后发现作者使用高仿作品参评,中国美术家协会将在三年内拒绝此作者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任何展览活动。

3.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九.送件要求:为了更好展示本人作品的整体效果与水平,作品自行装框。作品装框后的镜框外径长宽均不得超过2米。作品背面右下角须写明作者姓名(以身份证为准)、作品名称、尺寸、地址、邮编、联系电话。送件作品需如实填写《2015中国百家金陵画展(油画)作品登记表》。送件须妥善包装并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 8月30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 A座710,邮编:100083

收件人:孙 宁 办公室电话:(010)59759683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 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和数字展览APP平台查看。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1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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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第三届中国旅游景区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9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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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旅游景区协会

冠名单位:普陀山风景名胜区

协办单位:全国各省(区)市旅游协会、旅游景区协(分)会、新疆自治区摄影家协会

支持单位:八达岭特区办事处、山西皇城相府景区管理处、河北山海关景区、河北野三坡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河南嵖岈山风景区管委会、杭州东方文化园旅业集团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兴博旅(北京)文化发展中心

媒体协办:光明网 中国低碳旅游网

二、活动时间:2015 年 3 月—2015 年 12 月

三、活动主题:寻找中国最美景区(景观)

四、专业摄影组作品征集

面向全国专业摄影师及摄影爱好者征集作品,参赛者可根据以下投稿类别任选其一投稿。

(一)投稿类别

1、寻找“美丽中国”最美景区(景观)

“美丽中国”作为中国国家旅游形象,体现了中国丰富的旅游资源,湖泊、山岳、森林、山水、海滨、休闲避暑、革命纪念地等众多旅游资源,摄影作品可以表现景区自然资源,也可以是表现旅游景区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历史古迹、民俗文化的摄影作品。广大摄影师及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寻找“丝绸之路”最美景区(景观)

为响应 2015 丝绸之路旅游年精神,倡导“游丝绸之路,品美丽中国”,呈现“一带一路”的人文历史和旅游资源,特面向全国摄影师征集丝绸之路上最美的风光、景观以及最美瞬间的作品,可以是丝绸之路上最有代表性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历史古迹、民俗文化也可以是游客在游览过程中抓拍到的最美丽、最感动的瞬间为内容的摄影作品。广大摄影师及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3、寻找“梵音净土”最美景区(景观)

“海上有仙山,山在虚无缥缈间”,普陀山以其神奇、神圣、神秘,成为驰誉中外的旅游胜地,更是中国佛教四大名山之一,本届摄影大赛将带领大家开启梵音圣地视觉盛宴,征集全国各地表现梵音净土的摄影作品,感悟人间最美风景,广大摄影师及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4、寻找景区“最美笑脸”

“笑容能照亮所有看到它的人,像穿过乌云的太阳,带给人们温暖。”笑容是最好的赞美,笑容也是景区里的最美风景,景区工作人员的笑容是对游客的热情,游客的笑容是对景色的满意。本次摄影大赛开展景区“最美笑脸”征集活动,快快拿起你手中的手机、相机,参与全国景区“最美笑脸”的大搜索吧!

(二)奖项设置:

一等奖作品 1 幅 稿酬 RMB 8000 元(含税)及荣誉证书

二等奖作品 2 幅 稿酬 RMB 5000 元(含税)及荣誉证书

三等奖作品 5 幅 稿酬 RMB 2000 元(含税)及荣誉证书

优秀奖作品 30 幅 稿酬 RMB 500 元 (含税)及荣誉证书

参与奖作品 100 幅 奖品(价值 200 元)及荣誉证书

作品评审:邀请中国摄影家协会摄影专家老师及媒体摄影专家老师进行评审;

(三)活动流程

1、征稿时间:2015 年 3 月至 7 月;

2、初评时间:2015 年 8 月;

3、颁奖仪式:2015 年 11 月;

4、证书发放:2015 年 11 月;

(四)参赛对象

1. 团体参赛:旅游景区、旅游景区协会、摄影协会、摄影联盟等团体机构;

2. 个人参赛:专业摄影师、摄影爱好者、媒体摄影记者、普通游客等;

(五)投稿细则:

1、专业组个人投稿限 3-5 幅,团体投稿限 30 幅(需注明每幅作品名称和作者),超过投稿数量无效,每位参赛者

限获奖一次;

2、投稿作品以旅游景区为题材,主题鲜明、积极向上、风格不限,单幅或组照、彩色或黑白作品均可投稿;

3、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拥有无争议的著作权,尚存争议的作品、曾获奖的作品、已发表的作品不得参赛;

4、投稿作品不得经 PS 严重处理,拼接、合成等改变拍摄原貌的作品不得参赛;

5、投稿作品为 jpg 格式,图片要求在 800 万像素以上,文件不小于 1M;

6、投稿作品时需提交报名表,注明作品拍摄时间、地点、作品名称(限 15 字内),以及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等真实信息;

7、参赛作品若涉及人物肖像,须经被拍摄人许可,并附文字证明。主办方对因参赛作品的肖像权、隐私权、著作权等各种原因导致的纠纷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8、所有参赛作品恕不退还,请参赛者做好备份。

(六)投稿方式:

1、登陆大赛官网 www.ciecte.com/clcta,点击光明网投稿平台,进行注册并投稿;

2、或通过大赛官网下载报名表,将摄影作品及报名表发至邮箱 meilizhongguo99@126.com;

3、个人参赛下载“专业组个人参赛报名表”,团体参赛下载“专业组团体报名表”,同幅作品勿重复投稿;

五、其他奖项

1、最佳组织推荐奖 5 名:颁发奖杯、荣誉证书;

2、最佳旅行摄影景区 5 名:颁发奖杯、荣誉证书;

六、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官方 Q 群:***********

微信微博:中国旅游景区摄影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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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滁州市“好新闻好图片”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7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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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展示我市民生工程建设丰硕成果,进一步推动民生工程深入开展,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支持和监督民生工程的实施,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形成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民生工程、合力建设美好滁州的良好局面。为充分展现我市民生工程工作实施成果,市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联合滁州日报社共同举办2015年“民生杯”滁州市“好新闻图片大赛,现面向社会公开征稿

一、新闻作品

(一)征稿要求

1.投稿作品文体为新闻作品,取材于滁州市行政区域,反映我市2015年以来实施的各项民生工程。新闻作品每篇字数不超过2000字;

2.投稿作品篇数不限。作品应注明“征文”字样和作者真实姓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

3.征文作品将推荐在《安徽日报》、《滁州日报》、《皖东晨刊》、滁州网、滁州市政府网、民生工程信息网刊登或发布。

4.活动结束后,主办方将组织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获奖名单将在《滁州日报》、《皖东晨刊》、滁州网、民生工程信息网公布。

5.本次征文不收任何费用,来稿一律不退;所有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活动评委的作品不参评;

6.对于获奖作品,主办方有权用于有关新闻媒体和网络非商业性宣传以及印制有关非商业性资料等,使用时不另付稿费;

7.所有参赛作品的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负责;

8.凡选送作品参赛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上述参赛规则

(二)奖项设置

一等奖5名,各奖励600元;

二等奖10名,各奖励400元;

三等奖20名,各奖励200元;

优秀奖50名,各奖励价值100元左右的礼品一份。

(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作品均颁发证书)

另:各类来稿总数如不超过本类等级奖项设置数的三倍,将酌情缩减该类等级奖比例。

(三)投稿须知

1.征稿时间为2015年10月8日起至11月16日止。

2.征文以电子文本方式投寄,稿至征文活动专用邮箱: msbhxw@163.com

(本次征文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比赛主办方)

联系电话:滁州日报社0550-2175603

市民生办0550-3216517

二、摄影作品

(一)征稿要求

1.全市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市民均可投稿,参赛人群不限。

2.参赛作品必须取材于滁州市行政区域,反映2015年以来滁州市实施民生工程内容的摄影作品,且未在其他各类摄影比赛中获奖。

3.参赛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风格与体裁不限,彩色与黑白均可。参赛作品可以是单幅,也可为组照(3-6幅),参赛作品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谢绝经电脑后期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参赛一律采取电子投稿方式,作品应注明“民生工程摄影大

赛”字样和作者真实姓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将作品上传到组委会指定邮箱里。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8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400KB以内。

4.组委会将对拟获奖作品统一进行影像鉴定,如鉴定结果与本次赛事要求规定不符,则取消该奖项。所发生的奖项空额也一并空缺,不再另行替补。

5.本次活动所有获奖作品,主办、承办单位有权用于有关新闻媒体和网络非商业性宣传,以及印制有关非商业性资料;有权在举办非商业性展览、出版图书和画册等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6.活动结束后,主办方将组织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获奖名单将在《滁州日报》、《皖东晨刊》、滁州网、民生工程信息网公布。

7.本次征文不收任何费用,来稿一律不退;所有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活动评委的作品不参评;

8.所有参赛作品的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负责;

9.凡选送作品参赛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上述参赛规则;

(二)奖项设置

业余组: 一等奖5名,各奖励600元;

二等奖10名,各奖励400元;

三等奖20名,各奖励200元;

优秀奖50名,各奖励价值100元左右的礼品一份。

专业组: 一等奖5名,各奖励600元;

二等奖10名,各奖励400元;

三等奖20名,各奖励200元;

优秀奖50名,各奖励价值100元左右的礼品一份。

(对以上所有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作品均颁发证书)

另:各类来稿总数如不超过本类等级奖项设置数的三倍,将酌情缩减该类等级奖比例。

(三)投稿须知

1.征稿时间为2015年10月8日起至11月16日止。

2.征文以电子文本方式投寄,稿至征稿活动专用邮箱:msbhtp@163.com

(本次征文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比赛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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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书写法治图画清廉”书画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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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迎接十九大胜利召开,正义网举办“书写法治图画清廉”网上书画展活动。

一、征集对象

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国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作者可以是检察系统人员,也可以是检察系统以外的人员。

二、活动主题

网上书画展以“书写法治 图画清廉”为主题,旨在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7月31日结束。

四、作品展示

优秀的书法、绘画作品将在正义网的书画展里进行展示,正义网新媒体平台“书写法治 图画清廉”专栏同步展播。

五、投稿方式

本次征集只接收电子稿,投稿报送时请在标题中注明:【“书画展”】+标题,邮件正文中写明:稿件标题、作者、职务与联系方式。邮件发送至邮箱:zyw_shz@163.com

正义网

201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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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农信杯”通许县廉政楹联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8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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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的要 求,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培育以清廉为导向的积极健康的文化土壤,通许县纪委、通许县文联、通许县辞赋楹联学会等单位联合举办“农杯” 通许县廉政楹联大赛暨廉政春联进万家活动,并向全社会征集参赛作品,有关事项如下:

一、大赛组织

本次大赛由通许县纪委、通许县文联主办,通许县辞赋楹联学会承办,通许县农村信用联社协办。

二、征稿对象

全社会楹联爱好者

三、征稿主题

1、宣传党中央反腐倡廉的方针政策;弘扬中华民族廉政文化传统和清风正气;展现党和人民反腐倡廉的决心与豪情;宣扬共产党人勤政为民、清正廉洁的品德与精神。

2、体现通许县悠久、灿烂的历史文化和新时代昂扬奋发的新风貌。

四、稿件要求

1、参赛楹联作品要求紧扣主题,寓意深刻,符合格律,古韵新韵均可(新韵请注明),古韵新韵不得混用。不得抄袭,文责自负。

2、为了便于张贴,楹联单边字数3—15字,提倡短联。

3、参赛作品必须是新作,已经在其它同类比赛中获得过优秀奖以上的作品,或者已经发表的作品不予评奖。

4、主办单位对所有参赛作品有出版、发表、张贴、宣传等权利。

5、为保证赛事公平公正透明,获奖入围作品将在通许县纪委微信公众平台予以公示,接受监督。

五、活动安排

1、投稿:本活动不接受纸质投稿,每位参赛作者投稿数量不限,请将电子稿件发送至电子邮箱:txxuanjiao@163.com,投稿须注明“通许县廉政楹联大赛征稿”字样和真实姓名、邮编、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个人资料不详不予参评。

也可通过关注“廉洁通许”微信公众平台,直接回复公众号进行投稿。

联系电话:0371-24973162。

截稿日期:2016年1月20号。

2、评选:作品征集完成后,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奖。大赛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30名。所有获奖作品将颁发证书。其中一、二、三等奖将分别给予价值300元、150元和100元的奖品。

3、展示:入选作品将通过通许县纪委微信公众平台“廉洁通许”等媒体进行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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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大型摄影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10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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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增强市民生态意识,弘扬生态文明,建设生态莱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统一和全市生态社会的更好发展,通过摄影图片,多角度、多方位展示近年来我市在林业生态、森林文化、湿地文化、林业产业、野生动植物保护和城市绿化等方面取得的建设成果,展示森林城市的生态美、生活美、生产美,提高市民对创森工作的支持率和满意度,特举办以“森林城市·生态莱芜”为主题的莱芜市创建森林城市摄影展览,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投稿。

征稿时间:即日起至12月1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征稿要求:

摄影作品要以支持莱芜市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目标,以体现“森林城市·生态莱芜”为摄影主题,分四个类别:

1.森林生态类:主要展现我市在防护林营造、农田林网、廊道绿化等林业生态建设取得的成就,包括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通道绿化、水岸绿化、城镇绿化、村庄绿化、农田林网、单位绿化、小区绿化、城市公园等。

2.森林产业类:包括林业园区(如花木、珍贵树种等)、森林旅游(如森林公园、休闲观光园、其它森林旅游景点)、林产品加工(如条编加工)等。

3.森林文化类:包括与森林文化相关的景点、单位,古树名木,科普教育活动,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等。

4.森林保护类:包括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鸟类保护专项活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

作品选登与展览

1.征稿结束后,征集的参赛作品将全部集中到莱芜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摄影大赛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莱芜日报社视觉中心),由组委会聘请省市相关摄影专家学者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选片。

2.对筛选作品进行统一制作展览,将于12月下旬举办莱芜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摄影作品展览活动。

3.对入选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入选作品将在莱芜日报上选登。

4.入选作品出版精美画册。(奖励作者每人一本)

投稿须知

1.稿件要清晰、完整,格式为JPEG,不小于2M。稿件要反映场景原貌,不得后期调整。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图均可。

2.摄影爱好者拍摄生态莱芜均可投稿,所有参赛作品一律用电子邮件报送。邮件稿件请注明“森林城市摄影大赛拍摄作品”作品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作者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不注明投稿类别,资料不齐,恕不列入评选作品。

3.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不得抄袭他人,不得后期制作。投稿均为个人署名,投稿人需提供真实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以便联系及核实。参赛作品主办玩味有权干等报纸制作画册使用。主办方尊重并保障参赛作品的著作权,而因参赛人的原因所造成的著作权纠纷由参赛人自行负责。作品发送至lwrbsjzx@126.com。

4.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所有来稿一律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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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齐齐哈尔第四届扎龙诗会征稿启事2024最新

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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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龙诗会致力以诗歌创作和朗诵形式,搭建华语诗歌交流平台,传承和繁荣诗歌文化,表现在“中国梦”的引领下各族人民奋发图强的时代精神,诠释齐齐哈尔丰厚的历史文化积淀,现启动第四届扎龙诗会征稿

一、征稿对象:海内外诗词作者和爱好者。

二、征稿时间:2015年4月30日至10月30日。

三、征稿要求:

1、应征作品为格律诗、自由诗和散文诗。

2、征文欢迎描写当代生活的作品,特别欢迎围绕齐齐哈尔创作的作品。

3、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诗会开设“胜利之歌”纪念专栏。欢迎投送作品。

3、征文版权归主办单位和作者共同所有,主办单位有权使用作品。

四、评奖及使用:优秀作品将陆续在《鹤城晚报》、《青年文学家》、《齐齐哈尔文艺网》等媒体刊发。集结优秀作品出版《青年文学家(齐齐哈尔第四届扎龙诗会专号)》。组委会组织评委将对参选作品进行评奖,作品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颁发获奖证书和《青年文学家(齐齐哈尔第三届扎龙诗会专号)》。第三届中国(齐齐哈尔)国际鹤文化艺术节期间,遴选优秀作品举办专场诗歌朗诵会,并邀请部分作者参加朗诵。

五、投稿方式:来稿请注明“扎龙诗会”字样,应征稿件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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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童声里的中国-成长的歌谣”创作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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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谣是有韵的诗歌,校园歌曲是记录梦想与激情的乐章。优秀童谣、校园歌曲能滋润孩子们的心灵,帮助他们增强审美情趣,塑造开朗人格,培养美好情感,养成文明习惯,传承中华美德。通过征集和推广一批优秀童谣、校园歌曲,目的是让孩子们在欣赏美、感受美、表现美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首届“童声里的中国-成长的歌谣创作大赛由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文明办、江苏省教育厅、共青团江苏省委、江苏省妇联主办;江苏少儿出版社、江苏省音协教育委员会、江苏教育报刊总社、“童声里的中国”少儿艺术创研活动基地协办;江苏省少年儿童文化艺术促进会承办。

一、参赛条件

童谣创作,面向6-18岁未成年人征稿,同时欢迎社会各界、文学艺术爱好者投稿。校园歌曲创作,年龄不限。

二、投稿期限

2015年8月20日—11月10日

三、作品要求

1、童谣、校园歌曲创作内容:(1)围绕在青少年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点创作反映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内容的歌谣;(2)围绕加强未成年人“八礼四仪”文明礼仪养成教育,重点创作反映仪表之礼、餐饮之礼、言谈之礼、待人之礼、行走之礼、观赏之礼、游览之礼、仪式之礼等“八礼”内容的歌谣;(3)围绕学习宣传美德少年先进事迹,重点创作反映青少年尊师孝亲、勤学创新、自强励志、团结助人、诚实正义等道德闪光点的歌谣。

2、童谣作品创作要求:通俗易懂,简洁明快,生动活泼,朗朗上口,体现童心童趣,时代感较强,适合幼儿园、小学生诵读传唱。

3、校园歌曲创作要求:词曲风格朴实明快,清新爽朗,展现青少年蓬勃朝气和健康阳光气质,适合所有未成年人传唱。

4、已在全国、省获奖的作品不再申报。作品坚持原创,拒绝抄袭、剽窃,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

四、投稿方式

1、作品采取实名制报送,同一作者的童谣作品、校园歌曲各限报一个。请在作品最后注明姓名、年龄、学校或单位(含省市全称)、年级、联系方式(家长或老师电话)、指导老师。

2、投稿一律用word附件发送,每个作品限1个word文档,文件名为“作品名称+姓名”,发电子稿至专用邮箱tsldzg61@126.com。同时,校园歌曲简谱或五线谱均可,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寄送,有条件者同时寄送歌曲录音小样CD一份。寄送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汉口路22号江苏省少年儿童文学艺术促进会(南京大学出版社内);邮编:210008。联系人:张锋,手机:13951075263,电话:025-83594833;马如俊,手机:18118998765,电话:025-88802692。

五、活动流程

1. 投稿:2015年8月20日—11月10日。

2. 初评:2015年11月10日—11月19日。

3. 终评:2015年11月20日—11月30日。由著名儿童文学作家、儿歌专家、作曲家、词作家等组成终审评委会,通过个人评审和集体讨论两个评审阶段选出优秀童谣100首,其中,青少年组、成人组分别评出优秀童谣一、二、三等奖;评出最佳校园歌曲20首。获奖名单及作品在江苏省文明网、江苏省少年儿童文化艺术促进会官方网站、各协办单位网站等刊登公示。组委会根据参赛及获奖作品数量、质量等评出优秀指导老师、优秀组织奖。

4.颁奖仪式:2016年1月,在“童声里的中国”少儿艺术创研活动基地(江苏南通)举行颁奖仪式,邀请全国著名儿童文学、儿歌作家、词曲作家和获奖学生、老师、学校代表参加。颁奖活动由江苏广电总台优漫卡通卫视频道录制播出。

5.宣传推广:汇编出版《首届“童声里的中国-成长的歌谣”优秀作品选》,制作最佳校园歌曲CD,入选者免费获赠。组织相关媒体同步发布征评结果,利用网络、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多种途径传播获奖作品。同时,利用中小学校和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乡村学校少年宫等校外活动阵地组织,青少年诵读和传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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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艺术助学公益书画展义卖作品征稿启事

全文共 12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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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学生有学上,争取学生上好学”进一步凝聚社会爱心、集合各界力量,由中华慈善协会圆梦助学公益活动组委会和北京同舟国际书画院共同举办的第一届艺术助学公益书画展拍会定于2015年12月10日至12月30日在北京炎黄艺术馆举行。本次书画作品义卖所得将全部用于捐助中华慈善协会调查核实走访的特困学生、西部失学儿童。并且北京同舟国际书画院将在活动中追加100万元人民币捐赠给圆梦助学公益活动组委会。义卖当天也将有部分学生、家庭到达现场。为了将我们的爱心活动发扬光大,相关事宜如下:

一、 主办单位:

中华慈善协会 圆梦助学公益委员会 北京同舟国际书画院 北京炎黄艺术馆

二、 协办单位:

中国书法家协会 中国美术家协会 中国收藏家协会 北京市教育局 同舟书画报 北京艺术家联合会 北京文艺复兴社

三、 媒体支持:

中国网 光明网

四、 评委会成员:

五、 主 席:沈鹏 刘大为

副主席:许江

评委:杨延文 、董辰生 、冯英杰 、都本基 、曹明冉 、谢永增 、王同君 、老 甲、田云鹏 、贾大年 、谢孔宾、吴家贵、权希军、苏国超等。

六、 活动主旨:

义卖为主、力求精品、倡导学术、回归传统、创造经典、搭建平台、共筑未来。

七、征稿范围:

全国及各省市书协、美协会员、书画艺术家、爱好者。

八、作品类型

1.绘画:国画为主,油、版、水彩、水粉均可。

2.书法:软笔书法,形式不拘,书体不限。篆刻、草书须另附释文。

九、作品规格:

白宣规格不小于四尺斗方,不大于八尺整张。

十、作品要求:

1. 征集作品内容要积极、健康、向上。报送作品时,请在每幅作品内右下角铅笔注明作者单位、姓名、职务、电话、邮政编码和作品名称以及助学寄语。 2. 每人限寄作品1—2幅。 3.参展作者需交寄评选费及联通费100元。

十一、奖项设置:

我们首先明确征集方案,并且将甄选作品工作贯穿于征集工作的始终,确保征集来的现代书画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艺术性和研究性,能够代表一定区域书画艺术的最高水准。同时我们将邀请原中国书协主席沈鹏、美协主席刘大为、副主席许江等组成的专家评审团队对来稿进行专业评审。设置金奖作品10件、银奖作品30件、铜奖作品50件、优秀奖作品200件。

十二、作者待遇:

1.活动组委会将向参展作者颁发由中华慈善协会与北京同舟国际书画院联合认证的荣誉证书;2.所有作品拍卖所得我们将以作者的名义全部捐赠给中华慈善协会圆梦助学公益活动组委会,并由中华慈善协会授予“慈善艺术家”荣誉称号,并为作者颁发捐赠证书。3. 所有作品拍卖成功的作者,若未加入中书协或中美协的话,将由北京同舟国际书画院举荐加入至中书协、中美协。4. 活动将出版大型艺术画册,收录活动优秀作品。5. 所有参展作者将由中华慈善协会赠送艺术助学慈善纪念奖盘一个。6. 邀请部分等级奖、组织奖代表参加捐赠会及笔会交流活动;7. 所有获奖者名单在《同舟书画报》及中国网、光明网等媒体公布,中国网、光明网会对本次活动做全程报道;8. 组织10人以上参展的作者,可获得爱心传递奖,将免缴活动评选费用,并由组委会颁发爱心传递奖杯一樽。十三、截稿日期:

即日起至2015年11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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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农民工“共圆中国梦”主题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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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是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是推动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工作,印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对新形势下的农民工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要求努力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举办“共圆中国梦”农民工主题摄影大赛。大赛由中国摄影出版社承办。

一、征稿主题

“共圆中国梦”。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为农民工服务和满足农民工精神文化需求的根本方向,通过农民工拍、拍农民工,树立广大农民工的正面光辉形象,反映农民工的辛勤工作和火热生活,宣传农民工为经济社会发展做作出的巨大贡献,展示亿万农民工与全国人民一起共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二、摄影内容

主要拍摄农民工学习、生活、生产等场景,通过图片反映农民工群体的历史瞬间。

三、大赛组别

手机摄影组

相机摄影组

四、奖项设置

手机摄影组、相机摄影组分别设立金银铜奖和优秀奖,总额438名。其中:

金奖:6名 奖金:10000元或等值奖品及证书(每组3名)

银奖:12名 奖金:5000元或等值奖品及证书(每组6名)

铜奖:20名 奖金:3000元或等值奖品及证书(每组10名)

优秀奖:400名 奖金:300元或等值奖品及证书(每组200名)

投稿者可按照规则参加两个组别的比赛,但每个组别获奖作者不得重复。获奖者将获得主办单位颁发的证书和奖金,并作为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五、投稿方式

可直接登入“共圆中国梦”农民工主题摄影大赛官方网站yingsai.cpph.com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上传作品。

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放置于活动网站的作品展示页中。

截稿日期:2015年8月31日。

六、征稿细则

(一)本届大赛面向社会开放,不受职业、年龄、地域限制。特别欢迎农民工、手机摄影爱好者、专业摄影人士踊跃参加,积极投稿。

(二)作品创作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之间,彩色、黑白不限。可按单幅或者组照类别上传,组照每组不少于4幅、不超过10幅。投稿者作品不得改变原始面貌,只可作简单的明暗、对比、饱和度、反差、裁剪调整。曾在中国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各类全国摄影艺术展览、各类国际摄影艺术展览中入选的摄影作品均谢绝参加。

(三)参加手机组比赛的作品仅限手机拍摄,其他摄影器材拍摄作品可参加相机组比赛。

(四)作品入围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用于举办展览和画册制作。请作者务必将数码拍摄的原始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和调整后的数字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比赛。

(五)大赛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各组别获奖作品在公布之前将在中国摄影家协会网、中国摄影出版社网站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

(六)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退稿。对所有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

(七)谢绝本活动组委会和评委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投稿。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报送作品的作者(注:本次大赛不提倡共同创作),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上述保证失实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八)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存在著作权问题或纪录类作品真实性问题等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收回作品奖金和荣誉证书,并在媒体上通报。

(九)投稿作品在上传过程中因投稿者个人失误或网络问题未能及时投稿成功的,主办单位不承担相关责任。

(十)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出版社

联系人:李丽丽

电 话:010-57626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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