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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节征稿启事作文(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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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会都醉美雁栖湖”首届全国旅游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21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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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建设和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APEC)会议的成功召开使“北京雁栖湖·国际会都”的品牌蜚声海外,已不仅成为国际高端会议和国际大型商务会展活动的重要举办地,更建设成为了国际一流的生态发展示范区、首都国际交往职能的重要窗口、世界级城市旅游目的地和生态文化休闲胜地。

由新华社图片中心与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共同主办的“生态会都 醉美雁栖湖”首届全国旅游摄影大赛,通过影像作品展示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优质的生态环境、丰富的旅游资源、和谐的社会文明以及建设发展所取得的系列成就。旨在呈现雁栖湖作为知名摄影旅游休闲胜地的真正魅力,让更多人了解并记住雁栖湖。

一、组织构架:

主办单位: 新华社图片中心 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协办单位: 北京雁栖湖旅游区开发总公司

承办单位: 新华通讯社《摄影世界》杂志

支持单位: 怀柔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二、征稿时间: 2015年6月27日——2016年6月30日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作品1件(风光民俗不限),奖金10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二等奖作品5件(风光民俗不限),奖金2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三等奖作品10件(风光民俗不限),奖金1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优秀奖作品20件(风光民俗不限),奖金5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网络最高人气奖1件,奖金1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备注:

1、大赛提供的奖金或奖品全部为税前价值。获奖者所得奖金或奖品的个人所得税由大赛组委会代扣。

2、网络最高人气奖获评选以大赛官网(http://www.photoworld.

com.cn/2015yanqihu)最终得票数据为准,得票统计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8日16:00。

四、参赛细则:

(一)拍摄主题:

以“生态会都 醉美雁栖湖”为主题,可从各角度体现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的风采。拍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21公里范围内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民俗文化、动植物资源等;

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建设与国际化发展的成果与特色;

其他相关内容。

(二)投稿方式:

1、大赛官网投稿:

登录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photoworld.com.cn/2015yanqihu进行投稿。参赛者需按投稿页面要求正确填写相关资料。资料不全者视为无效投稿。

2、微博官方话题投稿:

新浪微博发布作品并添加话题#醉美雁栖湖# @摄影世界,请随图标注作品名称及拍摄地点。

3、新浪分赛区投稿:

登录新浪爱拍摄影赛事平台 http://aipai.sina.com.cn/activity/detail/183/ 进行投稿。参赛者需按投稿页面信息提示正确填写相关资料并提交作品。资料不全者视为无效投稿。

(三)作品要求:

1、本次大赛采用网上实名投稿方式。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拷贝、仿冒他人作品。评审后如被检举参赛作品不符合本赛制要求的,经主办方查证属实者,取消获奖资格,取消奖项不再替补。主办方有权追回已发放的奖项;

2、参赛作品为长边不低于1200像素的JPEG格式图片文件,大小不超过2M,图片文件名称为作品名称,不得装裱设计;

3、投稿数量不限,单幅照片和专题组照均可(组照不超过八张,一组照片按一幅计算,组照命名格式为“组照名称、组照张数-图片序号”,如“醉美雁栖湖8-1、醉美雁栖湖8-2”);

4、作品创作时间不限,拍摄器材不限,手机相机均可。彩色、黑白胶片和数字作品均可参赛(胶片须扫描为数字图片文件,并请保留原始正片、负片或数字作品原始文件)。参赛作品可做裁剪、色彩、曝光和对比度的调整,但不能增减原始画面元素,不能作合成以及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5、不符合投稿规定的作品将不予参评。所有入围作品,经主办方通知后,作者需在规定日期内提供包含EXIF数据的高精度图片(须在分辨率300 DPI下长边大于3000像素,手机作品长边大于1600像素,文件大小不低于2M),逾期视为弃权;

6、曾参加各类摄影比赛,并获得名次的作品,不可参赛。

(四)参赛须知:

1、参赛者须拥有作品完整的著作权,并获得参赛照片中所包含人物肖像权的使用许可以及其它必要的许可,同时须保证上传的照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商号权及其他合法权益;作品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主办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2、 任何人发现本次大赛参赛照片有侵权嫌疑,请及时与大赛组委会联系。主办方任何时候一经接到包括有关照片肖像权、著作权等相关投诉的,或者发现投稿作品中包含前条规定之违反内容时,将立即删除相关照片并把相关投诉转送至上传人(即参赛者),由参赛者自行解决相关投诉并承担费用;

3、大赛主办方和承办方、协办方有权在宣传本次大赛及雁栖湖旅游的展览、印刷、出版、网络宣传、户外播放等使用参赛作品,不再另付稿酬;

4、 曾在国内其他摄影赛事获奖的作品,不参与本次大赛评奖,但可受邀参与展览,并签署著作权协议;

5、 参赛者填报信息和提交参赛作品之行为,应视为该参赛者充分理解本赛制之内容,并承诺接受本赛制约束;

6、大赛最终解释权归大赛主办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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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第十届合肥国际文化博览会“我来拍文博”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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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赛背景

合肥市人民政府主办的第十届合肥国际文化博览会将于2016年9月22日-25日,在合肥滨湖国际会展中心举行。本届文博会以“创意文化引领美好生活”为主题,涵盖了文博文创、文化科技、文化旅游、文房用品、台湾文创、动漫欢乐节、全国工艺美术精品等展区。

为展示合肥城市品牌形象、提高合肥文化品位、唱响“文化强市”的主旋律,诚邀广大摄影爱好者参加“我来拍文博”摄影大赛,通过摄影创作关注、参与、支持、分享这一文化盛会。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合肥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合肥报业传媒集团视觉中心 合肥市摄影家协会

三、创作地址

主会场:合肥滨湖国际会展中心

分会场:合肥各县(市)区

四、创作时间

2016年9月20日-26日

五、创作内容

用独特的眼光、新颖的视角、创意的思想,通过镜头捕捉文博会的文化艺术特色。

(一)拍摄主题

1.社会各界人士参观文博会;2.文博会各大主题展览、活动及亮点;3.文博会的文创产品鉴赏与交易。

(二)征稿细则

1.参赛作品必须以纪实的手法,在不改变现实原貌的情况下,可作数码后期微调制作。

2.参赛作品彩色、黑白均可,单幅、组照的数量不限,但每幅组照不超过6张照片。

3.相机参赛作品须提交30M以上的TIF格式或5M以上的JPG格式电子文档,手机参赛作品须提交2M以上的JPG格式电子文档,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保留EXIF完整信息。

4.参赛作品必须注明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三)评选

1.主办、承办单位将邀请业内专家组成评委会对作品进行评选,以保证评审的公开、公平、公正。

2.评选结果将在《合肥晚报》、合肥晚报官方微信、ZAKER合肥、合肥市摄影家协会网站、合肥国际文化博览会网站刊登,并将电话通知获奖者。

(四)奖项设置

相机组:一等奖1幅,奖金3000元+证书;二等奖2幅,每幅奖金1500元+证书;三等奖3幅,每幅奖金1000元+证书;优秀奖50幅,每幅奖金100元+证书。

手机组:一等奖1幅,奖金2000元+证书;二等奖2幅,每幅奖金800元+证书;三等奖3幅,每幅奖金500元+证书;优秀奖30幅,每幅奖金50元+证书。

特别组:创意传播奖3人(组),每人(组)1000元+证书。

本次摄影大赛特设“创意传播奖”,即在征稿期间,投稿个人或组织利用新媒体、全媒体(包括VR、360度全景、网站、QQ、微博、微信等媒介),对本届文博会进行同步推广宣传。评奖依据为其在传播上使用技术手段创新,原创刊载或转发的文博会图文新闻,由投稿个人或组织整理所发链接或截图统计后发至评委会邮箱。该图文新闻被阅读、转发越多,影响越大、链接数量越多,则得分越高。经评委会评定后,总得分排名前3位即可获奖。

(五)投稿方式

邮箱:hfgjwbh@163.com

(六)截稿时间

2016年9月30日

(七)其他事项

1.所有获奖作品统一调电子文件,电子文件达不到规定输出精度的,主办、承办单位将取消其获奖资格,由评委会评出的备选作品递补。

2.所有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和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参赛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均与主办、承办单位无关。

3.所有获奖作品,主办、承办单位均有权调用于展览、出版或其他商业用途,不再另付稿酬;其他参赛作品,主办、承办单位均有权有偿使用,使用费按相机组或手机组的优秀奖奖金为准,使用费仅付一次。

4.凡投稿的参赛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的所有规定,凡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作品不能参加评选,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

5.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承办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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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河北省鹿泉旅游风光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9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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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集单位

主办单位:石家庄市鹿泉区文广新(旅游)局

协办单位:石家庄市鹿泉区摄影家协会

二、征集日期

2015年9月7日-10月31日

三、征集范围

鹿泉辖区内旅游节庆活动、历史人文、自然风光、星级宾馆等旅游资源,新创作的能体现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的作品均在参赛范围内。

四、作品要求

作品需提交JPEG电子照片一张,不低于1800万像素,不低于5兆,纸质照片一张,规格为12英寸;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时间、地点;每位作者限投3幅作品。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奖金2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1000元

三等奖10名:奖金500元 优秀奖100名:奖金100元

六、评选办法

征稿结束后,主办单位将邀请摄影界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获奖作品将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

七、法律保护

1、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活动组织方拥有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注册权和版权。石家庄市鹿泉区文广新(旅游)局和其他相关部门有权用于旅游活动宣传、出版画册、网上展示、媒体播放等,不再支付稿酬,在部分用途中将标注作者姓名。

2、所有参加活动的作品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作者应保证报送的参赛作品为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资格,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作者应对作品的合法性负责,作品所涉及到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

3、作品如有雷同,以先投稿者为准(依投寄当地邮戳时间为先后次序)。

4、对于获奖的作品,石家庄市鹿泉区文广新(旅游)局在赛后使用中,有对其创作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

5、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所有参赛作品无论获奖与否,请自留底稿,原则上不退稿。

6、凡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组织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石家庄市鹿泉区文广新(旅游)局拥有对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

投稿地址 1、纸质作品:请寄送至石家庄市鹿泉区文广新(旅游)局220室(旅游宣传推介科),邮编050200。 2、电子作品:请上传至lqtour@163.com。 3、咨询电话:0311-82019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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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化龙镇工会庆“京杭大运河十一”征文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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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面建设幸福美丽番禺进程中,化龙镇经济社会发展迅猛,为赞美化龙人民在不同历史时期洒下的辛勤汗水,激励职工群众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一路前行,不忘初心,化龙镇工会举办庆“十一”征文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化龙镇工会

(二)协办单位:番禺日报社、化龙镇团委、化龙镇文体中心

二、作品主题

以“歌颂化龙、歌颂工会、歌颂安全”为主题,可从多角度,反映化龙镇风土人情、工会的表现及作用、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或监管责任等,表达对化龙、工会及安全生产的热爱和豪迈情怀。

三、征稿时间

2016年9月21日至10月31日

四、作品内容

1.每篇征文在2000字以内,征文可以以个人名义参加,也可以单位、集体和班组名义参加。投稿数量不限。

2.征文体裁不限。已在报刊杂志上发表过的作品需注明。

3.政论性文章要求观点正确、主题鲜明、论据充分、结构严谨、说理透彻、数据准确;记叙、回顾性文章可结合个人所见、所闻、所感或者亲身经历,以写实手法反映身边的人和事。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0名。

六、征稿方式

所有来稿作品须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每份作品须将文件名改为:作者姓名+作品名称+联系电话,投稿多于1份者请将作品用文件夹形式打包提交。

电子邮箱:37487128@qq.com。

联系人:李俊鹏 联系电话: 84753778。

化龙镇工会工作委员会

201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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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新故事》杂志2024征稿启事

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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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故事》由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管、湖南省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办。她融纪实性、故事性、传统性于一体,以新视角、新时尚、新思想于一炉,记录不同时代、不同阶层、不同经历的大众生活,传递幸福安康、光明正大、百年梦想的正能量,打造湖湘文化、中国故事、深受读者喜爱的故事杂志

新故事新思想,新视觉新面孔,一切都是新的;新故事多情,爱情亲情友情乡情,个个荡气回肠;新故事新奇,奇文奇事奇人奇怪,篇篇爱不释手。新故事当着最小说来写,最小说当着新故事来读。著名作家写故事,文化大师读故事;资深编辑编故事,广大读者唱故事。

《新故事》全新改版,全彩印刷,隆重登场,冀望爱说爱唱故事的作者关心她,爱护她,喜欢她!我们诚恳地向大家约稿,要求短小精悍,题目故事抓人。

稿费标准:

每期头条每千字200元,其次每千字150元、120元、100元。

欢迎大家踴跃投稿(电子文档加插照片)!

网易邮箱:lyw_hh2006@126.com;

QQ邮箱:643396981@qq.com

联系人:夏长阳;电话:18890663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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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经济强镇乡”“最美农村”展示评比征稿启事

全文共 13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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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乡村是美丽中国的重要基础。为弘扬“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中国梦情怀,展现我市乡镇城镇化建设、新农村建设的发展之美、生活之美、生态之美、人文之美,从而吸引投资、推动发展,让更多的人关心乡村、关注农业、关爱农民,唐山劳动日报社将开展“2015唐山经济强镇(乡)、最美农村”展示、评选活动。

本次参展、参评范围为我市范围内的行政镇(乡)、自然村。参展标准如下:

“经济强镇(乡)”参展、参评标准:

具体标准如下:

1.经济强:上年度和今年上半年社会生产总值、税收、公共财政收入、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县(市)区位居前十名;产业布局合理,注重节能减排,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推进平稳,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2.面貌新:干部作风过硬,镇(乡)容整洁美观,规划科学,基础设施完善,绿化覆盖率高,文化教育丰富多彩,居民就医、居住、交通、购物、就业条件有较大改善。

3.管理好:各项管理制度完善,集贸市场、商业网点、专业市场等布局合理、管理有序,社会福利和保障措施到位,社会稳定、治安状况良好。

“最美农村”参展、参评标准:

(一)经济发展好。现代农业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主导产业优势明显,形成一村一品、一村一业的主导产业发展格局;村级综合经济实力和集体经济实力较强。

(二)群众生活好。农民就业充分,收入稳步提高,201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9000元以上;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完善配套,村民饮用水达标,村级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比较健全和完善。

(三)村风村俗好。农村义务教育得到普及和巩固,农民素质有较大提高,农村文化设施齐全,农民生活方式文明健康,农村社会秩序井然有序,邻里关系和睦相处,崇尚科学、诚信友爱、懂法守法、厉行节约的社会风气基本形成。

(四)村容村貌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力度大、效果好。村庄规划科学合理,房屋建设经济实用,街道整洁,环境良好,村内道路硬化、街道净化、村庄绿化,居住环境优美,生活方便舒适。

(五)民主管理好。村级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廉洁奉公,带领农民致富能力强,在群众中威信较高;村级党组织达到了“五个好”的目标要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突出;村民自治机制比较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农村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比较健全,农村社会稳定,农民安居乐业。

展示、评比过程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5年8月3日—12月10日,为参加“经济强镇(乡)”“最美农村”展示、评比的镇(乡)、农村报名、投稿(文字和照片)、报社实地考察阶段。按照联系报名时间顺序陆续在《唐山劳动日报》上刊发各乡镇、农村形象展示专版。

第二阶段:2015年12月12日—15日,通过读者、网友投票和专家投票,确定并公示“2015唐山市经济强镇(乡)排行榜”和“唐山市2015最美农村排行榜”。

第三阶段:2016年1月适时举办“唐山市第一届乡镇长论坛”“唐山市第一届村官论坛”。邀请市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颁牌并讲话,为今后乡镇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导航指路。

欢迎各乡镇、各村踊跃参加。

联系单位:唐山劳动日报社广告中心政务事业部

邮箱:baoshezwb@126.com

联系人:孔祥华 15531565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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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羲皇故里·魅力麦积”龙字书法作品大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9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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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展主旨:传承龙文化 弘扬龙精神振兴龙故里展示龙风采

二、主办单位:甘肃省书法家协会中共麦积区委麦积区人民政府天水市文联

三、承办单位:中共麦积区委宣传部天水市书法家协会麦积区文联

四、征稿要求

1.征稿范围:年满18周岁以上的甘肃省书法家及书法爱好者(以甘肃省户籍为准)。

2.作品内容:以“龙”字为题材,体现作品的独创性、艺术性。

3.作品规格:书体不限(篆书、草书请另附释文),一律竖式(含斗方),尺寸不超过四尺(136cmⅹ68cm),不收册页和长卷,所有作品请勿装裱,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4.请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正楷注明:作者姓名(勿用笔名)、年龄、性别、所在单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附身份证复印件。

5.所有来稿免收参评费。因人力有限,恕不退稿。

五、评审

由甘肃省书协和天水市书协共同组建大展评审委员会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获奖作品35幅,入展作品55幅。由天水市文联和麦积区文联及相关单位组成监审委员会,对评审进行全程监督。

六、奖项设置

本次展览设如下奖项:

一等奖:1名,奖励现金10000元;

二等奖:4名,各奖励现金6000元;

三等奖:10名,各奖励现金2000元;

优秀奖:20名,各奖励现金500元。

七、举办展览

拟于2015年8月5日左右龙舟赛期间在天水市麦积区及天水市群艺馆分别举行获奖作品展览。

八、编辑出版作品集

展览之后主办方将获奖及入展作品编辑出版《“羲皇故里·魅力麦积”龙字书法作品集》。

九、获奖及入展作者待遇

1.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赠送《“羲皇故里·魅力麦积”龙字书法作品集》一册;

2.入展作者颁发入展证书和精美的天水雕漆工艺纪念品(价值300多元),赠送《“羲皇故里·魅力麦积”龙字书法作品集》一册;

3.获奖作者具备加入甘肃省书法家协会会员的条件之一。

十、征稿时间

从征稿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稿地址

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前进南路7号麦积区文联办公室

邮编:741020

收稿人:杨亮

联系电话:0938-****

十二、其他事项

1.凡参展作品须本人亲自创作,不得抄袭他人,不得请人代笔。

2.主办单位对获奖及入展作品拥有出版权和所有权。获奖及入展作品可用于城市美化装饰:如景观石刻、主题文化活动标识等。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羲皇故里·魅力麦积”龙字书法作品大展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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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麓湖山赋”征稿启事

全文共 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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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著名侨乡、人文秀区梅县区南口镇的广东麓湖文化产业园区,是一个集文化观光、运动健身、生态养生、休闲度假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高端文化旅游产业平台。目前已辟有山地型国际锦标赛标准高尔夫运动场、简欧式酒店、鸳鸯湖亲水平台、亲水栈道、杏花湾、百年客侨文化鹿湖避暑山庄、马头岩栈道、燕子谷、景湖阁、比迪儿童乐园、松涛邨休闲木屋别墅群等项目。园区高尔夫球场荣获“2014亚洲十大最具挑战性球场”、“2013—2014中国十佳新球场”和“2015中国100大高尔夫俱乐部”称号,“麓湖挥杆”景观被评选为“梅州十八景”之一。

为展示园区风采,助力打响该园区知名度,拉升我市文化旅游经济,,本报副刊部与广东麓湖山文化产业园区合作,特向社会各界人士征集“麓湖山赋”。

一、征文要求

1、应征文稿要求主题鲜明,语言凝练,风格高雅,具有鲜明的艺术韵律和较强感染力。

2、稿件字数以千字为宜,用典须附简明注释。来稿择优在《梅州日报》副刊版发表,并在梅州网()以及副刊微信推送。

3、作品必须原创,不得抄袭、套改。一经选用,其全部知识产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将拥有其使用权和修改权。来稿请署明撰写人姓名、职业、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稿件请自留底稿,恕不退回。

4、截稿时间:2016年3月26日。

二、奖项设置

征稿组织专家评审、评选。征文设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各600元;入选奖若干名,奖金各300元。以上均颁发证书。

三、邮函地址

来稿请发电子邮箱:mzrbkejia

feng@126.com;书面来稿请注明“麓湖山赋”字样,寄梅州市江南沿江东路梅州日报社副刊部收;邮政编码:51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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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作家精选》征稿启事

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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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小朋友们,《小作家精选》开始征稿啦!快用文字记录下你们五彩斑斓的小世界,成就你出书的梦想,留下美好的童年记忆吧!

《小作家精选》本着探索作文教学的新理念、新思路和新方法,发掘、激励和培养作文新秀的宗旨,以更加鲜活、丰富的内容,全面而多样的形式,全方位、多角度覆盖读者生活和习作,力求文字鲜活、实用、丰富、有趣,让读者喜欢读、乐于学、能写好!

一、征稿对象:

全国小学三到六年级学生和初中学生。

二、 征稿栏目:

人物介绍馆、叙事直播间、美景大转盘、状物万花筒、想象大世界、抒情感悟园、应用训练营等等。

三、 征稿要求:

1、体裁不限。(只有写得好,没有什么不可以!)

2、文笔流畅,体现积极健康的审美情趣。

3、字数在800字符以内。

4、必须是原创作品。(抄袭是不对的,相信大家都不会去做!)

5、需要带有指导老师的点评。(老师们,请来展示您画龙点睛般的作文指导吧!)

6、投稿作品必须制成word文档,在文章标题下(正文前)注明学校、班级、作者姓名、指导老师姓名、详细地址,作者联系电话或电子信箱。

7、所有来稿版权归主办和承办单位所有。主办和承办单位有编辑发表、出版发行等权利。

8、征稿通过了赠送作文书、荣誉证书、教师指导证书。

四、联系方式:

投稿邮箱: hebeishuhai@163.com

电话:0311-88878299

QQ号:609593879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河北政法职业学院西院(河北书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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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年《新华图视》征稿启事

全文共 11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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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新华图视征稿启事

为了更好的传播中国文化,新华网《新华图视》节目将在2016年以中华民族悠久的二十四节气为主题,运用生动朴实的语言与多彩的图片详尽地介绍了我国的二十四节气,其涉及二十四节气含义、形成、谚语、文化内涵等诸多方面,集欣赏性、知识性与文化性于一体,犹如畅游浩瀚的中华民族文化长河,不亦乐乎!

征稿主题:“二十四节气之多少”

征稿内容:反映二十四节气的自然生态、环境、风景与涉及的农耕劳作的摄影作品。作品不能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不能涉及和损害他人隐私等内容。

征稿要求:在每个月2个节气的前后时间里拍摄与本节气相符合的不同的照片(一组17-25张即可),我们将把照片制作为视频传播。截止日期2017年3月

作品规格:上传作品可分为组照,彩色、黑白不限,组照作品数量最少18张,最多25张。照片电子文件请提供JPEG格式,并用简单的文字讲述作品背景(不超过50字),每幅照片尺寸长边不得低于2000像素,分辨率为300dpi。(合成及拼接照片,以及其他增加或删减影像内容等影响作品真实性的照片不予接受)

征稿邮箱:xhfoto2014@qq.com

24节气分别为:

立春、雨水、惊蛰、春分、清明、谷雨、立夏、小满 、芒种、夏至、小暑、大暑、立秋、处暑、白露、秋分、寒露、霜降、立冬、小雪、大雪、冬至、小寒、大寒

春季

立春太阳位立春于黄经315度,2月2-5日交节

雨水太阳位于黄经330度,2月18-20日交节

惊蛰太阳位于黄经345度,3月5-7日交节

春分太阳位于黄经0度,3月20-22日交节

清明太阳位于黄经15度,4月4-6日交节

谷雨太阳位于黄经30度,4月19-21日交节

夏季

立夏太阳位于黄经45度,5月5-7日交节

小满太阳位于黄经60度,5月20-22日交节

芒种太阳位于黄经75度,6月5-7日交节

夏至太阳位于黄经90度,6月21-22日交节

小暑太阳位于黄经105度,7月6-8日交节

大暑太阳位于黄经120度,7月22-24日交节

秋季

立秋太阳白露位于黄经135度,8月7-9日交节

处暑太阳位于黄经150度,8月22-24日交节

白露太阳位于黄经165度,9月7-9日交节

秋分太阳位于黄经180度,9月22-24日交节

寒露太阳位于黄经195度,10月8-9日交节

霜降太阳位于黄经210度,10月23-24日交节

冬季

立冬太阳位立冬于黄经225度,11月7-8日交节

小雪太阳位于黄经240度,11月22-23日交节

大雪太阳位于黄经255度,12月6-8日交节

冬至太阳位于黄经270度,12月21-23日交节

小寒太阳位于黄经285度,1月5-7日交节

大寒太阳位于黄经300度,1月20-21日交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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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迎七一“为党献幅画”网络文明传播活动征稿启事

全文共 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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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七·一 济源、泰州等几大城市联合开展“为党献幅画”网络文明传播活动

为迎接即将到来的七·一建党节,济源、泰州、重庆、赣州、济宁、新余、开封、渝北、河源等各大城市联合开展“为党献幅画”网络文明传播活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重温党的光辉历程,进一步激发广大网友爱党爱国的热情,力邀广大网友通过微博和微信参与活动.

一、活动时间:6月22日-6月30日

二、活动主题:为党献幅画

三、活动方式

以#为党献幅画#为关键词发布微博参与微话题互动(微话题地址:http://weibo.com/p/100808296e5f85b84d393ccb310891712e5cf2#_rnd1466575519517),讲述自己在建党95周年的心情和对于党的热爱,并配上自己所画的画,或是与自己画的合影。

四、征集要求

1.以展示党的辉煌历史、中国共产党创建的艰辛历程、建党95周年所取得的伟大成就为题材进行创作,画作种类不限,但务必正面宣传,主题突出。要求图片像素为800。

2.可以提供名家大作,也可以是稚子涂鸦,但必须经过作者本人同意,并标注作者姓名,以免引发争议。同时配发作者创作心路或感受2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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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秦州地情系列丛书征稿启事

全文共 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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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州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是华夏文明的重要肇启之地。为了深入挖掘秦州特色历史地情和民俗文化,加快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经研究决定编辑出版反映秦州人文地理、风土人情、传统技艺以及家风家训等方面的秦州地情系列丛书

一、征稿时间

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12月30日

二、征稿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征稿范围:面向社会征稿,主要征集秦州行政区域内名人名居、名景名胜、古街古巷、古堡古村落、特色小吃、家风、家训、家谱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制作等作品。未公开出版的作品多收,已公开发表或出版的作品择优入选。

(二) 体裁:采用记述性语体文,行文准确、简明、朴实、流畅,图文并茂。

(三)作品要求原创,思想健康、内容真实、有无可争议的着作权。

(四)秦州地情丛书编辑部负责文稿收集、筛选和编辑工作。凡入编作品的作者赠送秦州地情系列丛书。

三、投稿方式

征稿均为电子版和纸质版,并附作者简介。 投稿邮箱 2605929821@qq.com

联系人:邢维江 13993811938

天水市秦州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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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强富美高”新滨海摄影比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8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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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直观地宣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多角度展现全县人民在建设“强富美高”新滨海征程中的新风貌、新业绩,《滨海日报》现举办“强富美高”新滨海摄影比赛,欢迎县内外广大摄影爱好者踊跃参与。

一、征稿内容

1.反映我县在项目载体攻坚、沿海开发提速、工业发展转型、城市品质提升、城乡一体统筹、民生幸福升级、社会治理创新、生态文明建设等八大行动中所取得的新成就;

2.反映县城、镇区、园区、港口等新面貌、新气象;

3.反映我县广大建设者、劳动者发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的动人场景;

4.反映广大群众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和健康文明的新风尚;

5.反映我县政通人和、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精彩画面。

二、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2名,各奖现金1000元;二等奖5名,各奖现金500元;三等奖10名,各奖现金200元;优秀奖20名,各奖价值100元的物品。凡在本次比赛获奖的作品均颁发证书。

三、奖项评选

邀请县市摄影家协会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无记名评选。

四、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要求客观真实、生动形象,力求新闻性、思想性与艺术性相结合。

2.每组参赛作品须是3幅以上组照。

3.参赛作品使用相机或手机拍摄均可。

4.参展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5.作品必须是摄影原创作品,不能使用电脑拼接合成等制作方式改变原始图像。凡是经过暗房特技、电脑制作改变原像等作假行为,一律取消参赛资格。谢绝翻拍作品。

6.每组投稿作品均须注明图片内容、拍摄地点、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电话等。凡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全面而影响联络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7.主办单位对所有入选作品,有权在相关非营利性展览、印刷、出版等方面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五、截稿日期和投稿信箱

截稿日期为2016年9月30日,投稿信箱为:bhrbsy@163.com。

六、评选及颁奖

2016年10月上旬组织评选,10月中旬举行颁奖仪式。

滨海县新闻宣传中心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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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年《关心下一代》征稿启事

全文共 1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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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心下一代》由教育部关工委主办,由上海市教育系统关工委承办。该刊为部关工委会刊,是部关工委的工作性指导刊物,是部关工委工作宣传的喉舌,理论研究的阵地,信息沟通的桥梁。刊物的服务对象是全国教育系统各级关工委,各类学校关工委,以及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老同志、社区教育与家庭教育工作者、青少年教育研究工作者。刊物是传达教育部关工委重要指示、介绍各地教育关工委工作先进做法和教育活动新鲜经验的交流平台和宣传窗口。

一、2016年征稿内容:

1、反映各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的工作举措、典型材料;

2、落实《教育部关工委关于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通知》情况;

3、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指导意见》的进展情况;

4、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有关进行党史、国史教育,组织青少年开展听党话、跟党走活动方面的情况;

5、关于在网络和新媒体环境下开展立德树人工作的思考与探索;

6、新常态下教育关工委加强自身建设和完善保障机制等方面的研究;

7、各地关工委特色品牌项目建设的新进展;

8、教育关工委对经困、学困、心困学生特殊关爱方面的实践和探索;

9、发挥“五老”作用的典型经验报道,及对“五老”精神内涵及时代意义方面的研究;

10、结合教育部关工委成立25周年,以及省市教育关工委成立周年等重大纪念活动的报道。

二、2016年新增彩版要求

为增强刊物的可看性,发挥先进省市对关工委事业发展的引领作用,2016年新设置了的中封彩页,重点介绍先进省市的典型材料、“五老”创作的艺术作品和主题育人活动撷英。

1.省市教育关工委的典型材料要求:

以图为主,以文为辅。以图文并茂的形式,集中反映省一级教育关工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的典型经验。照片为15-20幅,一般应有:在职领导重视、全委会议、主题教育、品牌项目、特色工作、“五老”风采、重大活动、基层活动(高校特色、中小学校、家庭教育、特困帮扶)、工作成效等场面。

文字内容:总体典型介绍约300字,每张照片介绍约30字。报道材料请于单月10日之前发送编辑部邮箱。

“五老”事迹特别突出的,可以放在刊物的“封面人物”。

2. “五老”艺苑:以书画、摄影等艺术作品的形式,反映“五老”的高尚情操和丰富多彩的精神世界。

3.活动撷英:各地区开展主题活动的典型照片,一般为6-8幅。

三、投稿须知:

1.文稿应具有创造性、科学性、实用性,论点明确,资料可靠,文字精练,层次清楚,数据准确。

2.文题力求简明、醒目,反映出文章的主题。

3.本刊编辑部有权对作者的文章进行修改和部分删减,如不同意修改,请投稿时注明。

4.稿件用电子文档以附件形式发送编辑部邮箱。文章请采用Word格式;图片请采用JPG、TIFF格式(文件大小一般不小于3MB)。

5.文本稿件的末尾请注明作者的工作单位、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以便稿件刊登后给付稿酬。

四、联系方式

投稿邮箱:gxxydbjb@126.com (关心下一代编辑部的首字母)

联系人:戴菊生 手机:13764189664

鲁玉梅 手机:13901853222

电话:021-63778665 传真:021-63772665

地址:上海市陆家浜路1332号南开大厦11楼1102室

邮编:2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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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天津首届“西双塘杯”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0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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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县西双塘村位于县城南6公里。这里水清天蓝地绿,风景怡人,民风淳朴,是全国十大魅力乡村之一,更是摄影爱好者采风的好去处。为了更好地宣传西双塘这美丽的地方,让更多的摄影爱好者走进西双塘,了解西双塘,宣传西双塘,把多彩的西双塘定格在美好的瞬间,特举办天津市首届“西双塘杯”摄影大赛

一、主办单位

天津市摄影家协会 静海县文广局

二、协办单位

静海县西双塘村委会

三、承办单位

静海县摄影家协会

四、大赛组委会成员:

策展人:陈立新(西双塘村党总支书记、华隆集团总经理)

主任:李瑞雨(天津市摄影家协会主席)

副主任:姚新(静海县文广局局长)

包静(天津市摄影家协会秘书长)

刘富宝(华隆集团副总经理)

委员:冯家义(西双塘村文艺部主任)

孙德民(静海县摄影家协会主席)

边自海(静海县摄影家协会副主席、秘书长)

王强(静海县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田洪梅(静海县摄影家协会副秘书长)

五、投稿细则

1、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作品形式、风格及投稿数量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限投4-8幅。

2、参赛作品要求以摄影艺术独特的角度,反映西双塘村百姓生活、自然景观、人文景观以及西双塘村各方面建设的成就等。

3、本次大赛参赛作品要求真实记录,除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对原始影像进行修改。

4、参赛作品只收电子文件,收件邮箱:1404868066@qq.com,每幅(组)作品以“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命名,长边不低于1000像素,大小不超过500KB,文件格式为JPG。

5、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6、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制作(tif格式文件不低于4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7、对入选作品,主办方有权在其举办的各类宣传、文化、交流、推广活动中拥有作品的使用权,不再另付稿酬。

8、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9、截稿日期2015年10月10日。

六、入选荣誉

一等奖2名,奖金各1000元。

二等奖4名,奖金各500元。

三等奖6名,奖金各300元。

优秀奖20名,奖金各200元。

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并作为申请加入天津市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

联系电话:28942558

联系人:田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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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潇湘杯”网络微文学创作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3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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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中共湖南省委网信办、湖南省第四届网络文化节组委会指导下,作为湖南省第四届网络文化节子项目之一的第四届“潇湘杯”网络微文学创作大赛正式启动,现向社会征稿

一、主办单位

湖南省作家协会 湖南日报

二、承办单位

湖南作家网、湖南日报《湘江周刊》、“新湖南”客户端《湘江》频道、《湘江》微信公众号

三、征文主题

1、围绕“新湖南发展成就及变化”这一主题,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歌颂和描述湖南省全面深化改革的恢弘场景和成就,通过文学作品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讲好“湖南故事”,发出“湖南声音”,描绘“湖南奇迹”;

2、从不同侧面深入描写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波澜壮阔伟大进程中每天孕育发生的丰富鲜活、多姿多彩的动人故事,倾诉爱国情怀,讲述凡人小事,记录身边感动,讴歌奋斗人生,刻画最美人物,塑造道德模范。

四、参赛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12月10日

五、参赛方式

1、大赛不接受纸质稿件,湖南作家网开辟大赛投稿专区接受投稿:

http://bbs.frguo.com/showforum-1120.aspx;

2、参赛作者进行在线投稿时,必须仔细阅读 “参赛要求”。

3、如遇投稿专区发帖不成功情况,则可将稿件电子版发送至湖南作家网邮箱:dsjxxbzw@163.com,咨询电话:0731-88920101 湖南作家网。

六、参赛要求

1、本次大赛体现“微文学”特征,推崇短小精悍,参赛作品体裁为微小说、微散文、微诗歌三种。每位参赛作者每个门类限报一篇。微小说、微散文限500字以内,微诗歌不超过10行;

2、文章标题格式为【第四届“潇湘杯”网络微文学大赛】+文章标题;

3、作品题材围绕规定主题;

4、参赛作品系参赛者本人原创首发,严禁抄袭,文责自负;严禁一稿多投。在此次大赛结束前,参赛作品不得在公开发行的报纸杂志和网站(微博、博客除外)发表,也不可参加其他任何形式的文学大赛或类似征文活动。一经发现,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5、为确保大赛公正和作者隐私,参赛作品投稿仅需提供电话号码或QQ号码以便通联。获奖作品名次确定后,再由组委会工作人员联系作者获取作者姓名、通讯地址等相关信息。

6、参赛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作品简、繁体专有出版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由承办方代理。对于大赛的参赛作品,大赛主办者有权在媒体上展示、展播,或用于公益性活动。

七、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网络最佳人气奖和专家评审奖两类。

1、网络最佳人气奖(由网友投票,票数最高者获得):

微小说、微诗歌、微散文各1名,共3名,奖金各4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2、专家评审奖(由作家、编辑、评论家组成的评委打分,按平均分多少评定):

一等奖3名,微小说、微诗歌、微散文各1名,奖金各4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二等奖6名,微小说、微诗歌、微散文各2名,奖金各2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三等奖9名,微小说、微诗歌、微散文各3名,奖金各1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本次网络文学实行评委集中评审和网友网上投票两种方式评奖,设专家评审奖和网络最佳人气奖两大奖项。专家评审奖评审实行百分制,按平均分数高低排序,确定获奖名次,评委集中评审隐藏作者姓名和单位,评委实名打分;网络最佳人气奖实行网友投票制,在湖南作家网大赛专区设立投票通道,接受网友评审投票,每个IP地址限投一票,按有效票数量确定获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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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上林县“税收带来上林美”摄影比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1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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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是全国第24个税收宣传月,为营造全社会依法治税协税护税的良好氛围,围绕今年“新常态,新税收”的税收宣传月主题,上林县国家税务局、上林县地方税务局和上林县摄影家协会决定联合举办全县范围内的税收主题摄影作品比赛活动。

一、比赛主题

税收带来上林美,见证美丽南宁后花园。

二、征稿范围

上林县范围内的广大纳税人、摄影爱好者和社会各届人士。

三、征稿内容

征集税收与社会、民生相关的主题摄影作品,尤其是税收带给上林县经济发展、社会变化有关的作品,要求贴近税收宣传月的主题。

四、投稿要求

(一) 作品可用纸质相片或电子文件投稿。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限3-5幅)。纸质相片规格为7英寸,作品背面粘贴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组照作品,按顺序粘贴在一起。相片电子文件每张不少于1M。

(二)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获奖作者须向主办方提供该作品原始影像文件,对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供原始影像文件的入选作者,视自动弃权。

(三)每位参赛者每人限投8幅作品。

五、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活动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来稿截止时间为4月30日,截稿期限以邮戳或快递寄出时间为准。

六、奖项设置

本次摄影比赛对获奖作者颁发证书及奖金。共评选出获奖作品22幅。其中:

一等奖2名(各奖励2000元);

二等奖4名(各奖励1000元);

三等奖6名(各奖励500元);

优秀奖10名(各奖励200元)。

获二等奖(含)以上的作者不得重复,同一作者获三等奖以下作品数量不限。如征集作品数量质量不足,奖励名额可空缺。

七、投稿须知

(一)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本人的原创作品,参赛者为其合法使用者,如发现造假、抄袭、拷贝、冒用他人作品一律取消获奖资格。

(二)投稿者应保证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方(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的任何权利。凡上述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应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三)参赛者同意主办方将其获奖作品在本次比赛以及其他宣传活动中无偿使用,并同意主办方在公布和使用获奖作品前对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剪辑。

八、作品评选

参赛作品的评选由上林县摄影家协会、上林县国税局、上林县地税局相关人员组成。评选结果将于5月30日前在上林县相关媒体上公布。

九、作品邮寄

纸质作品,请邮寄到上林县国家税务局办公室,邮编530599,并在信封上注明“2015税宣摄影作品比赛”字样。联系人:辛桂权,联系电话:5228007;联系人:李建孟,联系电话:18070900868。电子稿件,请发送到slgs_bgs@163.com(上林县国税局办公室电子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2015税宣摄影作品比赛”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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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八一建军九十周年全国诗歌征稿启事

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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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八一建军九十周年,根据中共南昌市委关于部署建军九十周年纪念活动的安排意见,为了牢记人民军队的光辉历史,弘扬八一精神,传承英雄基因,值此八一建军九十周年即将到来之际,由《诗江西》诗刊主编、南昌爱国拥军促进会常务副会长陈正云策划主编的《八一诗选》从即日起面向全国诗人征稿

一、征稿体裁:现代诗、古体诗、散文诗。每位作者只能选取其中一种体裁投稿,每人限投三首、三章,以质取胜。

二、投稿期限:征稿从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3月底止。

三、征稿要求:围绕人民军队八一建军节、人民军人英雄事迹以及与之相关的诗歌(八一旧址、朱德军官教导团、八一英雄纪念碑)等,诗歌发表与否不限,必须是本人原创作品,文责自负。

四、投稿方式:

现代诗投稿《八一诗选》执行主编朱仁凤邮箱: 315881287@qq.com

古体诗投稿《八一诗选》副主编聂丽芹邮箱:317580882@qq.com

散文诗投稿《八一诗选》副主编张萌邮箱:458210621@qq.com

五、请在文末注明:姓名、个人简介、联系方式。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六、所有入选作者赠寄诗选一本。其中部分优秀作者将邀请参加《八一诗选》首发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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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首届全国农民画选展暨研讨会征稿启事

全文共 1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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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民画,是一个充满浓郁生活情趣,源于作者对生活的原始憧憬和心灵反映的画种,它以各地民俗风情为养分,以作者自身生活感悟为源泉,内容丰富,个性鲜明,能体现出浓厚的地域特色。为继承和挖掘这一独特的绘画样式,推动全国农民画(渔民画)艺术的交流与研究,充分发挥上海市文史研究馆馆员以及全国各地区专家对农民画指导、理论研究的优势和作用,展示中国农民画的现状,使之在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推动和发展,我们将于2016年11月举办“朵云轩杯”首届全国农民画选展暨研讨会。现面向全国农民画作者、爱好者征稿

一、支持单位

上海市文史研究馆 中央文史研究馆书画院

二、组委会

主任:郝铁川 马新林

副主任:潘鲁生 骆献跃

委 员(按姓氏笔画):马雄福 忻雅华

刘丽玲 李丽娜 杨海涛 郭 静 奚吉平

梁 江 曹保明

三、评委会

主 任:陈佩秋

副主任:潘鲁生 吴彤章 廖开明

委 员(按姓氏笔画):左汉中 朱国荣

池沙鸿 阮章云 汪观清 张为民 张培础 郑土有

四、投稿与评审(一)投稿

1.作品必须是作者近5年内新作,且未参加过省级以上农民画评奖活动。作品内容与展览主题相符,具有当今时代风貌,要体现农民画的艺术特点。体裁、材料不限。

2.作者须实名投稿,禁用笔名投稿。作品必须作者原创,不得以代笔、抄袭作品投稿,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作品尺寸不超过80×80厘米,每位作者送展作品1件,不收装裱及装框作品。

3.征稿要求及日期:初评时,同时递交纸质和电子稿:

(1)纸质材料:作品照片1张(冲印10寸以上),背后注明作品题目、尺寸、作者姓名;《投稿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等同时装入信封,并在信封上标明省份、姓名及联系电话寄组委会办公室。

(2)电子稿:作品照片电子版(3M以上,注明作品题目、尺寸、作者姓名)、《投稿登记表》、个人照片,传至指定电子邮箱。《投稿登记表》请登录http://www.shwsg.net网站下载。

初评作品照片(纸质)收件截稿日期:本启事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6年2 月28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二)评奖

1.初评结束,入围者由主办方电话或邮件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寄作品原件参加复评终评,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作者所寄原件,将视为自动放弃。初评未入围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

2.作品原件接受个人和集体送件,鼓励集体送件;作品邮寄时以挂号或快递形式并妥善包装,如在寄送途中有所损坏,主办方概不负责。投稿邮寄费用由选送方承担,不收到付件;退还邮寄费用由主办方承担。

3.通过复评终评,最终从来稿中评选出入展作品200件,其中包括60件优秀奖作品。

(三)展览时间:2016年11月将在上海举行,并将组织举办农民画理论研究研讨会。

五、作者待遇及相关责任

1.组委会将向获奖、入展作者颁发奖金、证书。优秀作品奖金2000元,入展作品奖金500元。免费赠送参展作者展览作品集一本。

2.展览结束后,参展作品退还。

3.组委会对入选画展的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作者享有署名权。

4.组委会在相关杂志、报纸和网站上对相关活动、获奖作者进行介绍宣传。

特别提示:投稿请以挂号信或快递形式寄至:上海市思南路41号102室,“朵云轩杯”首届全国农民画选展组委会办公室,邮编200020。投稿电子版同时发至邮箱:shwsgar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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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狮岭中学校庆60周年征稿启事

全文共 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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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上课的铃声,匆匆的步伐,

我们充实而快乐;

那些年,琅琅的读书声,满桌的课本,

我们努力而坚持;

那些年,操场的奔跑,球场的蹦跃,

我们热情而奔放;

那些年,呕心沥血的老师,朝夕相处的同学,

我们感动而满足……

时光易逝,记忆犹新;青春挥洒,情谊犹存!无论过去多少年,我们的母校,仍然是我们心中逐梦的太阳!转眼之间,狮岭中学已经走过六十个年头,六十岁的生日,我们是该为她准备一份特别的礼物了!

狮岭中学在校庆即将来临之际,特向广大校友和在校师生征稿!赶紧提起手中的笔,把属于自己和母校之间珍贵的回忆记录下来吧。征稿具体要求如下:

◆ 主题:我与狮中的故事

◆ 体裁:不限

◆ 征稿内容:

1.缘份狮中(当年为何会选择狮中?其中发生了哪些故事?)

2.求学在狮中(在狮中学习期时发生的故事,可以是令你感动的人物,也可以令你难忘的事情或者令你印象深刻的场景等等)

3.情怀狮中(对狮中的感想或者怀念)

◆ 截稿日期:2016年12月2日

◆ 稿件要求:

1.文字稿要1000字以上(诗歌、感言除外),文字稿以word文档形式投到指定邮箱。

2.照片必须为JPG格式,像素要高、画面要清晰。

◆ 投稿方式:

1.投稿至邮箱:slzx2016@163.com

2.请在稿件中注明姓名、何年何月就读于狮中、还有个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个人邮箱等)

◆ 征稿对象:

各届校友、在狮中任教过的教师或行政领导、在校全体师生

◆ 如果征文被选上的话我们将在校刊《心航》发表,并且在学校公众平台刊登;另外还有神秘礼品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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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伊犁晚报》“伊力特杯”酒神征文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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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疆蕴藏着丰富多彩的民俗文化,从新疆这片土地上成长起来的“伊力特”,融合了军旅文化、移民文化、农垦文化和边疆多民族文化的精髓和特征,形成了自己独具特色的白酒文化。

新疆蕴藏着丰富多彩的民俗文化,从新疆这片土地上成长起来的“伊力特”,融合了军旅文化、移民文化、农垦文化和边疆多民族文化的精髓和特征,形成了自己独具特色的白酒文化。为进一步弘扬新疆伊力特实业有限公司企业文化、展示伊力特风采、弘扬兵团精神,并发展本土文学,推动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新疆作家协会、伊犁州作家协会、四师作家协会及伊犁晚报社联合新疆伊力特实业有限公司特举办“‘伊力特杯’酒神征文大赛”活动,面向全国征稿

一、征文时间: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二、征文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主题积极,健康向上,感情真挚,具时代特征,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以反映伊犁河谷特别是伊力特公司企业风采的作品为主,尤其欢迎反映伊力特酒文化和各类与酒文化有关的作品;有利于继承和发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振奋中华民族精神;有一定的文学艺术性和思想性,并未公开发表,否则取消评奖资格。

2.征文体裁:诗歌(散文诗)、散文、随笔、小说。

3.每位作者限投作品5篇(首),提倡精短。

4.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原创人,并保证拥有作品的知识产权。

5.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本次大赛参赛作品将在《伊犁晚报》上择优刊发。

三、评奖:所有稿件先由评奖委员会聘请相关专家进行初评。初评出入围稿件后交评奖委员会,最终评出一等奖一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两名(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三名(奖金各2000元)、优秀奖20名(奖金各300元),届时颁发奖金及证书。

四、投稿方式:原则上提倡电子版投稿,投稿邮箱:582578891@qq.com,或254563694@qq.com,并注明“‘伊力特杯’酒神征文大赛”字样。

伊犁晚报社副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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