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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节征稿启事作文(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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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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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兰州市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全文共 8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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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践行“一带一路”战略构想,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推动甘肃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和进一步实施“黄河之都·金城兰州”地域文化建设,打造兰州市各艺术门类的品牌工程,经市文联会议研究决定,举办兰州市第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

一、组织机构主办单位:兰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承办单位:兰州市书法家协会组织委员会:兰州市书法家协会主席团成员评审委员会:兰州市书法家协会主席团成员

二、征稿要求

1.征稿范围: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兰州市书法家及书法爱好者。

2.作品要求:

(1)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须标出原作者及篇名,草书、篆书、篆刻作品附作品释文),提倡自作诗词或兰州地域相关诗词联赋。

(2)规格:投稿作品分为书法、篆刻二个部分。书法部分:书法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书体不限,尺寸4尺整张以内(136cm×68cm),一律为竖式。

篆刻部分: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上。

(3)附注:请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正楷注明作者姓名(勿用笔名)、年龄、性别、所在单位、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所有来稿免收参评费(因人力有限,恕不退稿),入选作者免收装裱费及出版费用(展览结束后退作品)。

三、奖项设置

本届展览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20名。

四、展览时间

兰州市第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拟定于2015年10月在兰州举行,届时将展出入选作品100件。展览开幕式之前出版《兰州市第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作品集》。

五、作者待遇

1.向获奖作品的作者和入展作品的作者分别颁发荣誉证书。

2.全部入展作者赠送本届展览作品集一册。

3.非本会会员的书法作品入展,作者具备加入兰州市书法家协会条件。

六、征稿期限

从2015年7月5日至2015年8月31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投稿地址:兰州市五泉西路29号兰州市文联市书法家协会809室。

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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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美德山东”山东省网络书画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11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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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总书记考察山东时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山东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美德山东”文化品牌建设要求,积极创建群众性精神文明文化活动,打造“美德山东、文明山东、诚信山东”的文化新山东,定于2015年8月20日—9月20日举办第二届“美德山东”山东省网络书画展

此次书画展将充分发挥网络媒体优势,广泛征集反映“美德山东”精神内涵的书法、绘画作品,尤其是纪念世界反法西斯战争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相关题材作品,通过书法、绘画等艺术形式大力弘扬英勇无畏、自强不息的爱国主义精神以及山东优秀传统美德,为山东的精神文明建设创作更多艺术精品,也为艺术家提供一个更为广阔的艺术平台。在此,诚邀广大书画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山东省美术家协会

山东省书法家协会

中国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山东网

二、活动安排

1、活动时间

网络征稿:2015年8月20日—9月20日

作品评选:2015年9月下旬

作品展览:2015年10月

2、 作品要求

(1)书法类作品:内容健康向上,内容自定(不含硬笔),参展作品尺寸为四尺整张(136cm×68cm)竖幅。

(2)绘画类作品:主题突出,内容健康,形式不限。

3、征稿事项

(1)征稿范围:面向社会征稿。

(2)参赛方式:参赛作品原件寄送至赛事组委会,由组委会拍照上传至官网http://shuhua.sdchina.com/。

(3)注意事项:请务必另附纸张用铅笔正楷注明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手机号、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4)书法作品中草书、篆书另纸附释文。

三、奖项设置

绘画类

一等奖2名,颁发5000元奖金和证书

二等奖5名,颁发2000元奖金和证书

三等奖10名,颁发1000元奖金和证书

优秀奖80名,颁发证书

书法类

一等奖2名,颁发5000元奖金和证书

二等奖5名,颁发2000元奖金和证书

三等奖10名,颁发1000元奖金和证书

优秀奖80名,颁发证书

获奖权益

1、一二等奖作者将具备山东省美术家协会或山东省书法家协会入会条件之一。

2、获奖作品将参加书画展览,并收入书画展作品集,获奖作者将获赠作品集一本。

四、评选方式

活动评选邀请主办方领导,省美术家协会、省书法家协会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参赛作品的评选。

评选结束后,将在活动官网公布获奖者名单,所有获奖作品不再退稿。

五、联系方式

作品寄送地址:济南市山大路201号创展中心801室美德山东书画展

邮政编码:250014

联系人:王超

联系电话:0531—85876716 15098732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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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人民防空宣传书法大赛作品征稿启事

全文共 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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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一则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分享的人民防空宣传书法大赛作品征稿启事,快踊跃报名参加吧,说不定得奖者就是你!

为增强广大居民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株洲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决定以人民防空为宣传主题,面向社会征集书法作品。

主办单位: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 株洲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组织机构:主办单位与部分书法名家共同组成大赛组委会和评审委员会

活动内容:征集以人民防空为内容的书法作品,组织开展评奖;对参赛的优秀作品进行展览,邀请书法名家作品参展;编印出版《人民防空宣传书法大赛优秀作品集》。

截稿时间:

2016年6月1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参赛对象:

凡湖南省居民书法爱好者均可参赛。

奖项设置:

一等奖3名,奖金5000元/名;二等6名,奖金3000元/名;三等奖20名,奖金1000元/名。

参赛作品要求:

1.作品时限:2016年1月1日以后创作的作品

2.作品内容:作品必须以人民防空宣传为主题,谢绝其他主题作品。为方便创作,组委会拟定部分文字内容供参考。

3.作品类别:书体不限(含篆刻、刻字),草书、篆书及篆刻请附释文。尺寸不大于六尺整宣,一般为竖式。作品一律不需装裱。

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并附两个以上边款。印稿、边款及作品名称自行设计粘在4平尺条幅的印屏上。

刻字作品书体不限,材料不限,作品尺寸限40乘40厘米(0.16平方米)。

4.作者信息:按要求写好作者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相关信息。

作品使用:

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对于入展及获奖作品和特邀书法名家作品,主办方有无偿展览、摄影、出版、悬挂、张贴、制作石碑灯箱广告等公益宣传的权利。对所有参赛作品,无论是否获奖,因人力物力因素,均不退稿。

作者应保证参赛作品的原始性,如发生著作权等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人承担。

作品投递方式:

作品统一送至株洲市芦淞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办公室

联系人:吴琅

联系电话:0731-28580599

QQ号:347365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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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生态会都醉美雁栖湖”首届全国旅游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21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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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建设和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APEC)会议的成功召开使“北京雁栖湖·国际会都”的品牌蜚声海外,已不仅成为国际高端会议和国际大型商务会展活动的重要举办地,更建设成为了国际一流的生态发展示范区、首都国际交往职能的重要窗口、世界级城市旅游目的地和生态文化休闲胜地。

由新华社图片中心与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共同主办的“生态会都 醉美雁栖湖”首届全国旅游摄影大赛,通过影像作品展示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优质的生态环境、丰富的旅游资源、和谐的社会文明以及建设发展所取得的系列成就。旨在呈现雁栖湖作为知名摄影旅游休闲胜地的真正魅力,让更多人了解并记住雁栖湖。

一、组织构架:

主办单位: 新华社图片中心 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协办单位: 北京雁栖湖旅游区开发总公司

承办单位: 新华通讯社《摄影世界》杂志

支持单位: 怀柔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二、征稿时间: 2015年6月27日——2016年6月30日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作品1件(风光民俗不限),奖金10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二等奖作品5件(风光民俗不限),奖金2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三等奖作品10件(风光民俗不限),奖金1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优秀奖作品20件(风光民俗不限),奖金5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网络最高人气奖1件,奖金1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备注:

1、大赛提供的奖金或奖品全部为税前价值。获奖者所得奖金或奖品的个人所得税由大赛组委会代扣。

2、网络最高人气奖获评选以大赛官网(http://www.photoworld.

com.cn/2015yanqihu)最终得票数据为准,得票统计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8日16:00。

四、参赛细则:

(一)拍摄主题:

以“生态会都 醉美雁栖湖”为主题,可从各角度体现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的风采。拍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21公里范围内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民俗文化、动植物资源等;

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建设与国际化发展的成果与特色;

其他相关内容。

(二)投稿方式:

1、大赛官网投稿:

登录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photoworld.com.cn/2015yanqihu进行投稿。参赛者需按投稿页面要求正确填写相关资料。资料不全者视为无效投稿。

2、微博官方话题投稿:

新浪微博发布作品并添加话题#醉美雁栖湖# @摄影世界,请随图标注作品名称及拍摄地点。

3、新浪分赛区投稿:

登录新浪爱拍摄影赛事平台 http://aipai.sina.com.cn/activity/detail/183/ 进行投稿。参赛者需按投稿页面信息提示正确填写相关资料并提交作品。资料不全者视为无效投稿。

(三)作品要求:

1、本次大赛采用网上实名投稿方式。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拷贝、仿冒他人作品。评审后如被检举参赛作品不符合本赛制要求的,经主办方查证属实者,取消获奖资格,取消奖项不再替补。主办方有权追回已发放的奖项;

2、参赛作品为长边不低于1200像素的JPEG格式图片文件,大小不超过2M,图片文件名称为作品名称,不得装裱设计;

3、投稿数量不限,单幅照片和专题组照均可(组照不超过八张,一组照片按一幅计算,组照命名格式为“组照名称、组照张数-图片序号”,如“醉美雁栖湖8-1、醉美雁栖湖8-2”);

4、作品创作时间不限,拍摄器材不限,手机相机均可。彩色、黑白胶片和数字作品均可参赛(胶片须扫描为数字图片文件,并请保留原始正片、负片或数字作品原始文件)。参赛作品可做裁剪、色彩、曝光和对比度的调整,但不能增减原始画面元素,不能作合成以及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5、不符合投稿规定的作品将不予参评。所有入围作品,经主办方通知后,作者需在规定日期内提供包含EXIF数据的高精度图片(须在分辨率300 DPI下长边大于3000像素,手机作品长边大于1600像素,文件大小不低于2M),逾期视为弃权;

6、曾参加各类摄影比赛,并获得名次的作品,不可参赛。

(四)参赛须知:

1、参赛者须拥有作品完整的著作权,并获得参赛照片中所包含人物肖像权的使用许可以及其它必要的许可,同时须保证上传的照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商号权及其他合法权益;作品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主办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2、 任何人发现本次大赛参赛照片有侵权嫌疑,请及时与大赛组委会联系。主办方任何时候一经接到包括有关照片肖像权、著作权等相关投诉的,或者发现投稿作品中包含前条规定之违反内容时,将立即删除相关照片并把相关投诉转送至上传人(即参赛者),由参赛者自行解决相关投诉并承担费用;

3、大赛主办方和承办方、协办方有权在宣传本次大赛及雁栖湖旅游的展览、印刷、出版、网络宣传、户外播放等使用参赛作品,不再另付稿酬;

4、 曾在国内其他摄影赛事获奖的作品,不参与本次大赛评奖,但可受邀参与展览,并签署著作权协议;

5、 参赛者填报信息和提交参赛作品之行为,应视为该参赛者充分理解本赛制之内容,并承诺接受本赛制约束;

6、大赛最终解释权归大赛主办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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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孔子家乡·好客山东”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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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川处处有美景,关键在于去发现。为了用镜头展现齐鲁大地优美的自然风光、厚重的文化历史、浓郁的人文风情,集中宣传山东旅游的魅力,进一步增强“好客山东”在海内外的影响力,山东省旅游局特举办“孔子家乡·好客山东”国际旅游摄影大赛。大赛自2015年10月开始,至2017年夏季结束,分为6个季赛,每季赛作品将在次季度进行评比、公示,季赛结束后将组织总决赛。为扩大赛事的影响力,吸引更多摄影家及摄影爱好者广泛参与,现面向海内外公开征集摄影作品。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山东省旅游局

承办单位:《旅游世界》杂志社

山东省旅游摄影协会

协办单位:东方国际摄影艺术促进会

二、主题及内容要求

以“孔子家乡·好客山东”为主题,以山东旅游自然风光、人文和旅行生活等为内容

三、时间安排

作品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3月

季赛作品征集截止时间分别为:2015年12月,2016年3月、6月、9月、12月,2017年3月

季赛获奖名单公示时间分别为:2016年1月、4月、7月、10月,2017年1月、4月

总决赛获奖名单公示时间:2017年7月

四、奖项设置

季赛:

一等奖1名,奖金1万元;

二等奖2名,奖金5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2000元;

优秀奖100名,奖励《旅游世界·大摄影》全年杂志一套。

一、二、三等奖的获得者可以参加主办单位举办的下一季度摄影采风活动1次(免地面接待费用,往返交通费用自付)

总决赛:特等奖1名,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200名。(奖金另行公布)

五、作品发布

1.《旅游世界》杂志作为本次大赛的赛刊,将会对大赛活动内容作专业、详实的报道。

2.好客山东网、中国旅游摄影网、山东省旅游局微信、《旅游世界》微信、中国旅游摄影网微信和各大网站定期发布专题,展示参赛作品和获奖作品。

六、参赛要求及说明

1.作品内容积极向上,符合大赛主题和内容要求,视角独特,寓意深刻。

2.摄影作品为单片或组照,参赛主体为个人或集体。手机、各种类型的数码相机等拍摄的作品均可参加本次大赛。如已在其他媒体发表或获奖需注明。

3.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不侵害任何其他方的版权、肖像权等合法权益,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事宜由作者自行负责,如发现抄袭、盗用等情况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并需自行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4.作品提交格式为JPEG文件,照片短边不低于600像素,文件小于1.2MB。本次大赛谢绝电脑合成作品。获奖后,非手机类作品须提供不小于5000×3000像素的原始图片,手机类作品须提供不低于4000*3000像素的原始图片,否则取消获奖资格。

5.本次大赛不收取参赛费用。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使用权,获奖者许可主办方将其获奖作品用于山东旅游的宣传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出版、展览、宣传、在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广告营销、授权旅行社等其他方免费使用等方式使用获奖作品进行旅游宣传),不再另付稿酬。

6.本大赛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七、作品提交方式

好客山东网(www.sdta.cn)投稿邮箱:sditpc@sdta.gov.cn

中国旅游摄影网(www.lysy8.com)投稿邮箱:sdtpa2011@163.com

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国际旅游摄影大赛+联系方式

八、咨询电话

大赛组委会:4006-186-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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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第一届曲靖市摄影艺术展览征稿启事

全文共 16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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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曲靖市摄影艺术展览,是曲靖摄影家协会水准最高、规模最大的综合性摄影艺术展览。

第一届曲靖市摄影艺术展览旨在体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倡导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创作出更多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优秀作品。本届展览从即日起开始征稿,诚邀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

一、征稿规则

1.曲靖市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送作品。(作品应为2013年1月1日之后创作)。

2.展览分为纪录、艺术两大类,同一作者可选送多种类别,但同一作品不得重复选送不同类别。每位投稿人不论投送几个类别,总数不得超过10件(注:每幅/组作品为“1件”)。

3.所有投送的摄影作品,题材、体裁和风格不限,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均可选送。

4.纪录类组照作品每件限4-12幅,艺术类组照作品每件限4-6幅。

5.在历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国际摄影艺术展览、历届曲靖市举办的摄影艺术展览中入选的摄影作品均谢绝参加。

6、纸质作品投稿:规格一律为长边10英寸(25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20厘米),所有选送作品一律不得装裱。组照中横、竖幅作品同组,一律按横版排列。请在每幅作品背面注明作品题目、作者姓名、拍摄地点、电话号码。组照应按排列顺序在照片背面用胶带粘连,并标明序号。

7、电子作品投稿:请将选送作品电子稿同时发送到指定邮箱或邮寄光盘、u盘。光盘包装上请注明大展名称,作者姓名;光盘内每幅作品请注明作品题目、作者姓名、拍摄地点、电话号码。作品为jpg格式,文档大小不低于5m。对信息标注不全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8.本次所有参展作品之著作权、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请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9.本届展览不收参展费,不退稿。

二、奖项设置

本届摄影艺术展览拟入选作品约200件左右。

1.纪录类:金奖作品1件,银奖作品2件,铜奖作品3件。

2.艺术类:金奖作品1件,银奖作品2件,铜奖作品3件。

3.纪录类和艺术类共设优秀奖:188件。

三、类别释义

1.纪录类:指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人类社会生活、自然环境生态、民俗风情等各类题材的作品。涵盖突发性新闻、一般性新闻、专题报道和纪实图片。本类照片要求真实纪录,除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对原始影像进行修改。每幅(组)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件要点)。

2.艺术类:指注重主观情感、审美意趣表达的作品。题材可涉及人文景观、社会生活、特定人物和静物、动植物等方面,包括传统暗房技术加工影像、数字技术特技影像以及实验摄影等作品。

四、特别说明

1.参评者应实名投稿。主办方依据投稿人姓名进行评选、颁发入选证书、奖杯。

2.主办方将根据实际来稿情况,对各类入选作品数量设置进行适当调整。

3.参评者应保证其所投送作品的合法性,否则,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入选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凡在本届展览中入选的作者,均可获得主办方颁发的证书和一本收入本人作品的图录(或光盘)。主办方有权在与本届展览相关的活动中使用入选作品,不再另付稿酬。

5.本届展览评选结果将在曲靖市摄影家协会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设立专用信箱,受理实名举报。最终结果将在曲靖市摄影家协会网上公布。

6.凡参评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请严格遵守。凡不符合规定者,均视为违规,将取消参评资格。

7.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入选资格。主办方将根据违规情节,给予取消参评及入选资格。

8.凡选送作品参加本届展览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凡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作品不能参加评选。

9.主办方对本届展览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

五、投送参展作品地址

地址:曲靖市寥廓北路9号曲靖市摄影家协会办公室

收稿人:***;

电子邮箱:*******@qq.com;

联系电话:*******

截稿日期:2015年11月30日

六、展览和其它事项(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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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上海书画院以诗征画中国画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1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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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文化及书画艺术乃中国传统优秀文化,其内涵丰富,意蕴厚重,千年的沉淀,铸就了中国诗词书画经典,积淀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丰厚底蕴,是我国传统文化艺术宝库中一颗璀璨的明珠。中国古代的书画家在诗词文赋上都有自己的深度见解,“诗”“书”“画”三绝的很多,“四绝”(诗、书、画、印)也不少,所以其书画作品有画外之境。

秉承先贤遗风,弘扬传统文化。吟赏雅韵之妙,品味万物之灵。为了弘扬传统文化艺术的精髓,倡导“绘画要有意境,有诗情和神韵,更需画外功”的理念。由上海书画院和上海书画出版社、新闻晨报联合举办的海上风——“吟赏诗情·品味画意”以诗征画中国画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稿

主办单位:上海书画院、上海书画出版社、新闻晨报

支持单位:文汇报、东方早报、雅昌艺术网、新浪网、美术天地

组委会主任:陈佩秋

组委会副主任:迟志刚、王立翔、王昕

组委会秘书长:乐震文

组委会副秘书长:徐明松、罗学勤、丁一鸣

组委会:王茜、沈小倩、陈睿韬、徐旭峰、郑中荣

评委会主任:陈佩秋

评委会秘书长:乐震文

评委:龚继先、萧海春、王伟平、车鹏飞、张强辛、江宏、齐铁偕、陆春涛

一、展览地点和时间:

展览地点:上海图书馆(一楼、二楼展厅)

展览时间:2015年12月22日-26日

二、作品要求:

根据以下提供诗词任选一句或一首进行花鸟或山水创作,展览将据此出版作品集。

九日 (唐 李白)

今日云景好,水绿秋山明。

携壶酌流霞,搴菊泛寒荣。

地远松石古,风扬弦管清。

窥觞照欢颜,独笑还自倾。

落帽醉山月,空歌怀友生。

滁州西涧 (唐 韦应物)

独怜幽草涧边生,

上有黄鹂深树鸣。

春潮带雨晚来急,

野渡无人舟自横。

青溪 (唐 王维)

言入黄花川,每逐青溪水。

随山将万转,趣途无百里。

声喧乱石中,色静深松里。

漾漾泛菱荇,澄澄映葭苇。

我心素已闲,清川澹如此。

请留磐石上,垂钓将已矣。

积雨辋川庄作 (唐 王维)

积雨空林烟火迟,蒸藜炊黍饷东菑。

漠漠水田飞白鹭,阴阴夏木啭黄鹂。

山中习静观朝槿,松下清斋折露葵。

野老与人争席罢,海鸥何事更相疑。

三、作品征稿相关要求:

1、征稿范围:凡年满18岁本市及外省市书画家及具有专业水准的爱好者均可投稿。

2、作品要求:作品画心整体尺寸为:45cm×45cm斗方(包括以内),45cm×98cm(横竖均可),任选其一进行创作。

3、作品初评以照片形式收件,截止日期为2015年10月9日(以收件邮戳为准),请使用挂号或快递,初评作品以10寸照片的形式,每人限以1件,照片背面请注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作品名称、作品尺寸、作品材质(纸本或绢本)、创作年份等信息,邮费由作者自行承担,初评作品照片一律不退。

收件地址:延安西路238号上海书画院展览部,上海书画院收,邮编:200040

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021-69515566,手机:13601754007(工作时间:9:30~16:30)

4、初评入选后,组委会将以电话和官网、微信的形式,届时告之原作复评通知,复评作品将由组委会统一托裱装框,无需自行装裱。

四、入选及待遇:

1、本次展览对入选作品颁发证书、每位入选作者获赠画册2本。

2、本次展览将从参展入选作品中甄选优秀作品参加2016年“第五届全国九城艺术联展”。

3、本次展览由评委会从入选作品中评选一等奖1名(10000元)、二等奖2名(各8000元)、三等奖3名(各5000元),获奖名单及作品在支持媒体中刊登。获奖者除颁发获奖证书外,并附收藏证书,作品将由上海书画院作为艺术文献永久收藏。

五、本次展览将在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及时滚动

上海书画院官方网址:http://www.shshy.com.cn

上海书画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shshy566(公众号)或者二维码(左图)

“海上风”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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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化龙镇工会庆“京杭大运河十一”征文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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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面建设幸福美丽番禺进程中,化龙镇经济社会发展迅猛,为赞美化龙人民在不同历史时期洒下的辛勤汗水,激励职工群众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一路前行,不忘初心,化龙镇工会举办庆“十一”征文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化龙镇工会

(二)协办单位:番禺日报社、化龙镇团委、化龙镇文体中心

二、作品主题

以“歌颂化龙、歌颂工会、歌颂安全”为主题,可从多角度,反映化龙镇风土人情、工会的表现及作用、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或监管责任等,表达对化龙、工会及安全生产的热爱和豪迈情怀。

三、征稿时间

2016年9月21日至10月31日

四、作品内容

1.每篇征文在2000字以内,征文可以以个人名义参加,也可以单位、集体和班组名义参加。投稿数量不限。

2.征文体裁不限。已在报刊杂志上发表过的作品需注明。

3.政论性文章要求观点正确、主题鲜明、论据充分、结构严谨、说理透彻、数据准确;记叙、回顾性文章可结合个人所见、所闻、所感或者亲身经历,以写实手法反映身边的人和事。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0名。

六、征稿方式

所有来稿作品须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每份作品须将文件名改为:作者姓名+作品名称+联系电话,投稿多于1份者请将作品用文件夹形式打包提交。

电子邮箱:37487128@qq.com。

联系人:李俊鹏 联系电话: 84753778。

化龙镇工会工作委员会

201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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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关于“夜来宾梦夏季”来宾夜景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0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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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展示和推介来宾美景,特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来宾梦夏季”来宾夜景摄影作品。拍摄地限于市区范围内。

一、举办单位

主 办:中共来宾市委宣传部承 办:来宾日报社、来宾市摄影家协会媒体支持:广西新闻网、红豆社区来宾城市论坛、来宾网、来宾广电网,“多彩来宾”APP,“来宾发布”、“微观来宾”、“来宾掌上通”“今日来宾”、“掌上来宾”、“桂G生活圈”、“来宾在线”、“ 桂G同城热点潮生活”微信公众号。

二、相关事项

1、本次摄影大赛面向摄影爱好者和专业摄影工作者,分为相机组和手机组(各种手机和平板电脑拍摄的照片为手机组)两个组别,每名参赛者各组限投20幅作品(含单幅和组照,组照按一幅计算,每组不超过8幅、不少于4幅),以彩色作品为主。

2、参评作品要求用美的视角去发掘来宾的美景,“以美见景,以景见美”,作品须兼具记录性和艺术性,积极向上,传播来宾美景的韵味和正能量,激发市民的自豪感、幸福感、归宿感。

3、参赛者可将作品“姓名+联系电话+作品名称+拍摄地点+参赛照片+推荐理由” 发送至征稿邮箱lbxinbajing@163.com。组委会将通过红豆社区来宾城市论坛、来宾网论坛及“来宾发布”、“微观来宾”、“来宾掌上通”“今日来宾”、“掌上来宾”、“桂G生活圈”、“来宾在线”、“ 桂G同城热点潮生活”等微信公众号发起公选投票。

4、投稿结束后,将公布来宾市区“新八景”入围名单,在红豆社区来宾城市论坛、来宾网论坛及“来宾发布”、“微观来宾”、“来宾掌上通”“今日来宾”、“掌上来宾”、“桂G生活圈”、“来宾在线”、“ 桂G同城热点潮生活”等微信公众号上公示,接受网民投票。投票结束后,组织专家评委进行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5、作品拍摄时间为2015年5月1日至2015年5月30日,投稿时间均为2015年5月1日零时-5月30日24时。

6、作品要求:格式:图片格式要求为JPG格式;文件大小:相机组作品文件不低于5M,手机组作品文件不低于2M。

7、奖项设置:

(1)相机组:

一等奖一名,获5000元人民币现金奖励及证书;

二等奖二名,获3000元人民币现金奖励及证书;

三等奖三名,获1000元人民币现金奖励及证书;

入围奖100名,获100元人民币现金奖励及证书;

(2)手机组:

一等奖一名,获2000元人民币现金奖励及证书;

二等奖二名,获1000元人民币现金奖励及证书;

三等奖三名,获500元人民币现金奖励及证书;

入围奖100名,获50元人民币现金奖励及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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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美丽洛阳”摄影展活动征稿启事

全文共 9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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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山色青,马寺钟声响,千年古都地,满城牡丹香,古今兴废事,尽在洛阳城!美丽的洛阳在我们心目中无与伦比。由洛阳生产力促进中心与洛阳市摄影协会联合主办的“美丽洛阳摄影展”将于2015年牡丹文化节期间在洛阳会展中心举行。

一、展览主题

美丽洛阳•生态洛阳•宜居洛阳

从不同的角度拍出你心中的洛阳城、洛阳事、洛阳人,只要带有“洛阳元素”的作品均可参加。参展作品将编辑成“美丽洛阳”摄影集,印刷5000册赠送各界人士。

二、时间安排

提交作品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3月15日

作品评选时间:2015年3月16日-3月31日

获奖作品展示:2015年4月18日—4月20日

三、展览方式

“美丽洛阳”摄影展将在2015中国·洛阳(国际)文化科技创意展览会(简称创展会)期间,作为展会的专题展览进行展示。

时 间:2015年4月18日—20日

地 点:洛阳会展中心进门长走廊

展示方式:摄影作品以专题展形式悬挂于走廊两侧墙壁,带给参展观众一进门的视觉冲击。

四、提交方式

作品统一发送邮件至【mllysyz@163.com】,获奖入围展览的作品组委会将统一电话通知。

五、组织结构

主办单位:洛阳生产力促进中心

承办单位:洛阳市摄影家协会

筹备组成员:

顾 问:洛阳市摄影家协会主席 高均海

主 任:洛阳生产力促进中心主任 王新华

副主任:河南松盛永进律师事务所律师 陆建成

执行秘书:姜振辉

六、展览细则

(一)参展要求

1、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加。

(二)作品要求

1、参展作品必须为自己原创拍摄的,仅限数码照片;

2、参展作品单幅、组照均可;

3 、作品要求提供原始数据,每幅照片单独保存为jpeg格式;

4、作品须注明作品名称,拍摄时间,地点以及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5、同一作者的投稿数量不得超过3幅,同一作者获奖不超过一个;

6、优秀作品将由组委会统一制作相框,并在“2015中国•洛阳(国际)文化科技创意展览会”上进行专题展览。

七、奖项设置

本届摄影展设置摄影佳作奖10名,优秀作品奖90名。获奖选手将获得实物或现金奖励。每个参展作者获赠“美丽洛阳”摄影集一本。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汤安祺

联系方式:0379-63928580 15236163488

报名邮箱:mllysyz@163.com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通济街口档案局大楼1923室

邮 编:47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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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禺山情·劳动美”有奖征文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6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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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我区劳动者风采和文学才华,番禺区总工会特举办“禺山情·劳动美”征文大赛。现面向我区广大劳动者征稿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番禺区总工会

承办单位:番禺日报社

二、征稿时间

2014年11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

三、征文内容

反映我区职工辛勤、诚实、创新劳动,抒发出劳动者在我区“宜业宜居、现代文明、价值凸显的广州时尚创意都会区”战略目标实践过程中所发挥的主力军作用。

四、征文要求

(一)每篇征文在1500字左右,征文可以以个人名义参加,也可以单位、集体和班组名义参加。投稿数量不限。

(二)征文体裁不限。已在报刊杂志上发表过的,需注明。为增强文章的感染力和说服力,可配发相关照片。

(三)政论性文章要求观点正确、主题鲜明、论据充分、结构严谨、说理透彻、数据准确;记叙、回顾性文章可结合个人所见、所闻、所感或者亲身经历,以写实的手法反映身边的人和事。

五、征稿方式

本次征文可投电子稿件或纸质稿件,电子稿件请发至电子邮箱:516017696@qq.com。纸质稿件请寄至番禺日报社(番禺区市桥街清河东路319号区行政办公中心东楼六楼袁辉收)。投稿请在标题处注明“征文”,稿件末端写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参赛稿件将择优安排在番禺日报刊登。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2000元。

三等奖10名,奖金500元。

优秀奖80名,奖金200元或价值200元纪念品。

七、颁奖时间、地点

2015年4月至5月举办颁奖仪式,具体情况以组委会正式通知为准。

八、本赛事最终解释权归系列活动组委会。

广州市番禺区总工会

“禺山情·劳动美”系列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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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安溪县“清新安溪·醉美茶园”摄影比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7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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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宣传推介安溪得天独厚的生态优势,多视角展示安溪茶山茶园风貌风光,倡导和践行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特举办“清新安溪·醉美茶园”摄影比赛

一、征稿主题:反映安溪茶山风光、人文、历史变迁,以及生态茶园的规划建设及科学管理的摄影作品。

二、参赛时间:2015年4月5日—9月20日(以收到作品为准)

三、参赛对象: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

四、作品评选:作品投稿时间结束后,主办方将组织专家评选,并于10月上旬公布获奖作品名单。

五、奖项设置:

金奖(1名):奖金3000元及证书

银奖(2名):奖金2000元及证书

铜奖(3名):奖金1000元及证书

优秀奖(50名):奖金200元及证书

六、参赛要求:

1.作品须在安溪境内拍摄,符合本次比赛主题;

2.作品规格:参赛作品尺寸5R以上,数量不限,单幅、组照均可,彩色、黑白不限。参赛作品务求真实,照片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不能带有边框、水印等其余非摄影元素,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谢绝投稿;参赛作品需提供电子文稿(电子文件要求为JPEG格式,文件大小3MB以上,电子文件中的作品和文字注明与参赛稿件一致)一起寄送,每幅参赛作品须写明作品标题、拍摄地点、作者真实姓名、单位或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3.所有参赛获奖和入选作品,主办方有权使用于展览、出版物、媒体网络宣传,不再支付稿酬,获奖作品享有署名权等。

4.参赛者应对其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知识产权或专权利,如有相关纠纷,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5.凡投稿参赛者,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经初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将取消参评资格。

七、投稿方式:

投稿邮箱:***********;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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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全国第二届书法临帖作品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2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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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第二届书法临帖作品展征稿启事(2017年2月20日结束)

2016-10-25 06:50:40 来源: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展示当代中国书坛对书法经典碑帖的学习和研究成果,鼓励广大书法作者植根传统,尊崇经典,努力推出精品力作,推动当代书法事业的繁荣发展,中国书法家协会拟于2017年4月举办“全国第二届书法临帖作品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

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中国文联书法艺术中心

广东省书法家协会

协办单位:番禺珠江钢管有限公司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全国第二届书法临帖作品展组委会由主办单位的有关领导共同组成。

2、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依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监审委员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和监审工作。

三、征稿要求:

1、投稿范围

年满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均可投稿。

2、作品要求

(1)临摹、创作作品各一件。请在作品背后注明临帖或创作,放入一个信封,一次性寄出。本次展览不收篆刻作品。

(2)内容:临摹作品要求临摹历代经典书法碑帖,投稿时附上所临碑帖复印件及作品释文。临写作品时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创作作品要求应取法临帖对象,与临摹作品的书体、字法等元素基本保持一致,是对临摹对象的学习、思考与升华。

(3)规格:书体不限。尺寸为六尺整张以内(高不超过180cm、宽不超过97cm)。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35cm,长度不超过248cm。册页作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页数不超过12页(手卷、册页作品入展数量不超过总数的百分之六)。所有作品请勿装裱(册页除外)。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3、投稿数量

每位作者可根据自己的专长选择最擅长的书体临摹及创作各一件,一次寄出,不接收第二次寄出作品。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评审。

4、费用

此次展览不收参评费。

凡需退稿的作者在投稿同时,每人需汇寄退稿费人民币90元(其中,30元为作品邮寄、包装费,两件作品保险费为60元,每件作品投保3000元),并附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凡在投稿时未汇寄退稿费的,不予退稿。入展作品不退稿,由出资方收藏。入展作品已经交纳退稿费的,由组委会将退稿费90元退还作者。

5、填写信息

(1)请在书法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书体、作品名称,注明临摹或创作。所有投稿作品请一律附释文。

(2)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认真填写《全国第二届书法临帖作品展投稿登记表》、《全国第二届书法临帖作品展投稿创作作品疑难用字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也可从中国书法家协会网http://www.ccagov.com.cn/下载),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所临碑帖复印件、作品释文和创作内容使用的版本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6、书写材料

为了评审、装裱、展示的需要,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类材料,不使用流行的仿古底色印刷宣纸。

四、评审

1、由中国书法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阳光公正评审。

2、全国第二届书法临帖作品展评审初步定于2017年3月举行。

3、本次展览将维持高抽查比率,实行面试现场计分制,并严查代笔。凡经面试确认投稿作品非本人书写或创作作品抄袭他人者(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书协主办的任何展览,并被列为今后展览必查对象,同时视面试具体情况将结果刊登在中国书协网站及相关专业媒体,或通报其所在团体单位,并取消入展资格,直至取消中国书协会员资格。

4、文字审读:评审中,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篆法、草法的审查。提倡文化内涵,注重文字规范。创作作品,自作诗文优秀者,在同等艺术水准情况下,优先入展。

5、评审主要考察作者的临摹水平兼及创作水准,不鼓励制作。凡在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或使用仿古印刷纸,该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五、展览

展览定于2017年4月下旬在广州举行,届时将展出200位作者一临一创共400件左右的入展作品。

六、出版

展览开幕式之前出版《全国第二届书法临帖作品展作品集》。

七、作者待遇

1、全部入展作者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1000元(税后)。

3、非会员书法作品入展,作者具备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4、中国书协会员参加、入选本次展览,将记入本人业务档案,作为优秀会员评选、专业人才选拔和邀请参加中国书协举办的学术提名展及专业展览等依据和参考。

5、本次入展作品收藏费在开幕式后一个月内由中国书协向作者支付;证书、展览作品集将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寄达作者;作品退稿在展览结束后9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7年2月20日结束,以当地邮戳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九、收稿及汇款地址

退稿费请一律通过邮局汇款。汇款时请在附言上注明“临帖退稿费”,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

收稿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亚运大道珠江钢管办公室

邮编:511450

联系人:吴小梅、王慧珊

电话:020-84558888转2299或2390

手机:18902408016

传真:020-84850688

E-mail:quanguoshufa@126.com

十、其它事项

1、对代笔和抄袭的实名举报长期有效。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909 中国书协展览部,联系人:郭琳,电话010—59759592。邮编:100083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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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中日友好青少年书法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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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中日两国人民的民间交往,增进上海与福岛两地的传统友谊,解放日报与日本福岛民报将于今年12月上旬在上海共同举办中日友好青少年书法展,明年4月移展日本福岛。展览由双方选送的100幅作品组成,其中解放日报选送50幅。为此,本报特刊登如下征稿启事

作品从上海城乡中小学生中征集,内容以歌颂友谊、文化的古诗、古词、格言为主,抒发两国人民世代友好的愿望,促进中日民间文化交流。作品尺幅不宜过大,小学生作品大小以35×25厘米为宜,中学生作品可为135×35厘米或135×70厘米。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年龄、所在学校、班级。

征稿日期即日起至10月30日。作品请寄至或送交解放日报社(延安中路816号A座,邮编200041),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5时,本报有专人负责收件。解放日报将邀请有关书法专家组成评委会,从来稿中评出50幅作品参展。所有入选作品将发给证书并给予奖励。

解放日报社

2016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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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永远的苏东坡征稿启事

全文共 1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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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7年(绍圣四年),苏东坡被贬任“琼州别驾”“昌化军安置”,农历七月二日抵儋州,至今920周年。为此,我们联袂举办“苏东坡与文化儋州”专题学术报告会。现面向海内外征集报告会论文。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海南省委宣传部、省文体厅、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主办:儋州市人民政府、海南日报、海南广播电视总台、中国苏轼研究学会

承办:儋州市文体局、海南省新闻界书画家协会、儋州文化研究会、海南意昂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协办:中华新闻记者协会(台湾)、旅游卫视、海南绿元素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特别鸣谢:海南中视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海口三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博瑞三乐传媒有限公司、海南功到传媒有限公司、海南二十一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大魏盛唐文化传媒集团、海南中信投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海口齐鲁文化促进会、海南顺泰文化服务有限公司、海南岛屿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海口龙墅湾海花屿精品酒店

特别支持单位:古井集团,亳州古井销售有限公司

二、媒体支持:海南日报(及其报业集团所属南国都市报、法制时报、南海网等),海南广播电视总台(及其所属旅游卫视、三沙卫视、新闻频道、综合频道、新闻广播、国际旅游岛之声、交通广播、音乐广播、海南声屏报•海周刊、海南网络广播电视台等),海南特区报、国际旅游岛商报(及椰网和海拔资讯手机端)、南岛视界、人民网、新华网、中新网、光明网、搜狐网、华艺网、凤凰网、天涯在线、海南文化网等。境外媒体:(台湾省)旺报、新生报、中华日报、正声广播公司、更生日报、前锋日报、凤鸣广播电台、胜利之声广播公司,香港卫视旅游台,香港华夏工商协会网,比利时世界文化艺术网,(新西兰)中华电视台(网)、TV33华人电视台、新西兰天维网等

三、时间安排:自本启事发布之日起征稿,至7月15日结束。论文评审一个月时间。8月底在儋州市举办“苏东坡与文化儋州——纪念苏东坡抵儋920周年专题学术报告会”。

四、稿件评审:所有参选稿件由海南省委党校、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有关专家、教授组成的评委会初评,确定入选论文;由上海华夏社会发展研究院、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复评;由海南省社科联、中国苏轼研究学会、儋州市政府等单位专家学者终审,确定获奖名单。评委会成员的文章不参加评奖。

五、奖励标准:一等奖一名,奖金1万元;二等奖三名,奖金各5000元;三等奖五名,奖金各3000元;(均为税前)优秀奖若干名;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特别奖、组织奖。

六、出版论文集:由省级或国家级出版社正式出版《“苏东坡与文化儋州”——纪念苏东坡抵儋920周年专题学术报告会论文集》,国内外公开发行。

七、稿件要求:(一)内容以东坡在儋期间诗文与实践活动的研究为基础,以东坡对儋州多领域的贡献,特别是东坡文化对现在和将来儋州发展的启迪意义、方向引领,对儋州产业定位、国际化发展战略等方面启发、促进的研究为重点。组委会列出若干供选用参考的题目,附后。(二)稿件应以word格式,字数以3000-10000字为宜,以电邮附件方式,发送至(海南新闻书画)hnxwsh@sina.cn。邮件“主题”应标明:“作者姓名+《文章题目》”。邮件中应详细注明:作者所在单位、详细通讯地址、电话、E-mail地址,并附100字左右作者简介,可附作者像。如有多位作者,可按顺序分别注明。(三)论文格式要求严格,请登陆南海网、国际旅游岛商报(及椰网和海拔资讯手机端)查询,或关注“海南省新闻界书画家协会”公众号。(四)杜绝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入选资格。(五)征稿及评审等不收取任何费用。(六)入选作品名单在南海网和《国际旅游岛商报》及椰网、海拔资讯手机端发布公示。入选文章酌付稿酬,入选作者赠送样书。获奖作者颁发证书和奖金。未入选作品作者可另行处理。(七)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享有节选、刊登、结集出版使用和宣传等权力。投稿即视为同意此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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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年首届“绿色普洱”头条新闻大奖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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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第一个“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热潮正在普洱大地上涌动。围绕“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普洱在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实施存量经济绿色化改造、强化绿色经济增量构建、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推动全社会绿色发展、创新绿色发展体制机制等方面大胆实践、探索,努力寻求绿色崛起与快速发展的双赢。通过“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今后5至10年内,普洱将成为云南低碳经济试点核心区、西南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国家重要的生物多样性宝库、特色生物产业聚集区、绿色工业示范区、绿色经济总部园区、绿色产品贸易集散地和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成绿色产业集聚、绿色企业汇聚、绿色发展红利普惠的福地,成为云南乃至全国绿色发展的典范。

为了更好地宣传“绿色经济”建设,树立、传递“绿色经济”观念,使这一观念根植人心,更好地守护“天赐普洱·世界茶源”的美丽家园,普洱日报茶城晚刊、普洱边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共同举办首届“绿色普洱”头条新闻大奖赛。大奖赛将把镜头对准普洱绿色经济,用笔墨讲述普洱绿色发展,真实、准确、及时记录下普洱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中的每一次脉动。

一、征稿范围

面向全市征稿,所有与“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相关的新闻消息、新闻通讯、图片新闻、新闻特写等。消息类新闻文字稿800字内,通讯类新闻文字稿1200字内。

二、征稿时间

2015年3月3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三、征稿方式

只接受电子稿件,以word文档编辑,附件发送。标题请注明“绿色普洱”头条新闻大奖赛字样。文后请注明作者通讯地址、邮编、电话、邮箱、身份证号码及身份证姓名。

投稿邮箱:ynperb@126.com

四、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若干名。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9-*******,0879-*******

qq:*******

联系地址:思茅区宁洱大道117号普洱日报社茶城晚刊编辑中心

茶城晚刊

普洱边地文化传媒

201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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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匠采”主题摄影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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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宗旨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4.26”重要讲话中关于“工匠精神”的重要论述和李克强总理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厚植工匠文化,恪尽职业操守,崇尚精益求精,培育众多中国工匠”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2017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湘品出湘”,打造“湖南老字号”、“湘字号”品牌产品的发展战略,弘扬传统文化,充分展示传统产业的历史底蕴和文化积淀,展现传统工匠的不懈追求和精神信仰,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技术、尊重师傅、尊重工匠的良好风尚,激励和引导全省广大职工群众立足岗位,争做贡献,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建功立业。

二、组织机构

主办:湖南省总工会

承办:湖南省摄影家协会艺术摄影委员会 HPA摄影网

协办:湖南摄影培训中心

三、征稿范围

1、参赛作品应为湖南省“湘字号”传统技艺工匠竞赛现场相关内容。

2、湘茶、湘绣、湘酒、湘瓷、湘竹等五个传统产业中的人、物。

四、征稿细则

1、参赛者应实名投稿。所有投送的摄影作品,摄影器材不限,题材、体裁和风格不限,黑白、彩色不限,投稿件数不限,单幅和组照不限(每组照片限4-8幅,一组照片按一件计算)。

2、 参赛作品单幅图像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JPEG格式,单幅图片文件大小应在2M以上)。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得添加边框与文字装饰内容。

3、投稿方式:作品打包压缩发至邮箱1404276787@qq.com,邮件标题为“XXX的匠采参赛作品”,图片文件名为作品名,标明组照,另用文档注明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获奖证书+1000元(奖金或等值奖品)

二等奖3名,获奖证书+500元(奖金或等值奖品)

三等奖4名,获奖证书+200元(奖金或等值奖品)

优秀奖50名,获奖证书+奖品

以上奖项可获得入会湖南摄协加分。一等奖作品可推荐在《中国摄影报》刊登并获入会中国摄影家协会加分。

六、征稿时间

拍摄时间:2017年5月—12月

投稿日期:2017年5月26日-12月31日24:00。

七、特别说明

1、参赛作品拍摄范围应为湖南省“湘字号”传统技艺工匠五次竞赛的相关内容(传统技艺工匠竞赛时间为2017年5月-12月,具体活动时间和地点请关注HPA摄影网和湖南省摄影家协会微信公众号),以及和湘茶、湘绣、湘酒、湘瓷、湘竹等五个传统产业相关的人、物,以呈现他们的匠心、匠辛、匠新。

2、主办方有权根据实际来稿情况,对获奖作品数量作出调整。

3、参赛者必须保证其作品有完整的著作权,参赛作品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作者承担。

4、赛事实行作品公示制度,获奖作品将在湖南省摄影家协会主办网站~HPA摄影网(www.hpa.net.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或奖品)、荣誉证书等,并将在有关媒体上进行通报。

5、对于所有获奖及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并不再支付报酬。

6、主办、承办单位的主要领导、评委及相关人员不得参赛。

7、凡参加本次摄影大赛者均视为认可以上征稿规定。参赛者应保证其为所选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

8、凡证实剽窃他人作品者,2年内停止参加湖南省摄影家协会艺术专业委员会主承办的赛事资格。

9、所有参赛作品在网上投稿及因其它意外所造成的损坏或丢失,主办方不负任何责任。

10、本次赛事不收取任何费用且不退稿。

11、主办方对本届赛事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

12、参与五赛区现场拍摄需提前在承办单位报名登记领证入场。

八、赛事咨询

曾伟:0731-89839181

附:湖南省“湘字号”传统技艺工匠竞赛活动时间和地点

1.“湘茶”技能竞赛

时间:2017年5月26日-27日

地点:常德石门县

2.“湘酒”技能竞赛

时间地点待定

3.“湘绣”技能竞赛

时间地点待定

4、“湘瓷”技能竞赛

时间地点待定

5、“湘竹”技能竞赛

时间地点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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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首届全国农民画选展暨研讨会征稿启事

全文共 1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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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民画,是一个充满浓郁生活情趣,源于作者对生活的原始憧憬和心灵反映的画种,它以各地民俗风情为养分,以作者自身生活感悟为源泉,内容丰富,个性鲜明,能体现出浓厚的地域特色。为继承和挖掘这一独特的绘画样式,推动全国农民画(渔民画)艺术的交流与研究,充分发挥上海市文史研究馆馆员以及全国各地区专家对农民画指导、理论研究的优势和作用,展示中国农民画的现状,使之在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推动和发展,我们将于2016年11月举办“朵云轩杯”首届全国农民画选展暨研讨会。现面向全国农民画作者、爱好者征稿

一、支持单位

上海市文史研究馆 中央文史研究馆书画院

二、组委会

主任:郝铁川 马新林

副主任:潘鲁生 骆献跃

委 员(按姓氏笔画):马雄福 忻雅华

刘丽玲 李丽娜 杨海涛 郭 静 奚吉平

梁 江 曹保明

三、评委会

主 任:陈佩秋

副主任:潘鲁生 吴彤章 廖开明

委 员(按姓氏笔画):左汉中 朱国荣

池沙鸿 阮章云 汪观清 张为民 张培础 郑土有

四、投稿与评审(一)投稿

1.作品必须是作者近5年内新作,且未参加过省级以上农民画评奖活动。作品内容与展览主题相符,具有当今时代风貌,要体现农民画的艺术特点。体裁、材料不限。

2.作者须实名投稿,禁用笔名投稿。作品必须作者原创,不得以代笔、抄袭作品投稿,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作品尺寸不超过80×80厘米,每位作者送展作品1件,不收装裱及装框作品。

3.征稿要求及日期:初评时,同时递交纸质和电子稿:

(1)纸质材料:作品照片1张(冲印10寸以上),背后注明作品题目、尺寸、作者姓名;《投稿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等同时装入信封,并在信封上标明省份、姓名及联系电话寄组委会办公室。

(2)电子稿:作品照片电子版(3M以上,注明作品题目、尺寸、作者姓名)、《投稿登记表》、个人照片,传至指定电子邮箱。《投稿登记表》请登录http://www.shwsg.net网站下载。

初评作品照片(纸质)收件截稿日期:本启事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6年2 月28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二)评奖

1.初评结束,入围者由主办方电话或邮件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寄作品原件参加复评终评,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作者所寄原件,将视为自动放弃。初评未入围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

2.作品原件接受个人和集体送件,鼓励集体送件;作品邮寄时以挂号或快递形式并妥善包装,如在寄送途中有所损坏,主办方概不负责。投稿邮寄费用由选送方承担,不收到付件;退还邮寄费用由主办方承担。

3.通过复评终评,最终从来稿中评选出入展作品200件,其中包括60件优秀奖作品。

(三)展览时间:2016年11月将在上海举行,并将组织举办农民画理论研究研讨会。

五、作者待遇及相关责任

1.组委会将向获奖、入展作者颁发奖金、证书。优秀作品奖金2000元,入展作品奖金500元。免费赠送参展作者展览作品集一本。

2.展览结束后,参展作品退还。

3.组委会对入选画展的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作者享有署名权。

4.组委会在相关杂志、报纸和网站上对相关活动、获奖作者进行介绍宣传。

特别提示:投稿请以挂号信或快递形式寄至:上海市思南路41号102室,“朵云轩杯”首届全国农民画选展组委会办公室,邮编200020。投稿电子版同时发至邮箱:shwsgar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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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年“长相忆·清明的怀念”征稿启事

全文共 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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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悠我心,眷眷感念。又将每年清明时,这个日子总与怀想故人连在一起,这神圣的生命交流仪式,年年轮回,代代传承,凝聚成人们顽强生存和追求幸福的动力。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感恩怀德慎终追远”的优良传统,给读者搭建一个追忆缅怀的平台,泉州晚报与泉州市皇蹟山陵园联合举办“长相忆·清明的怀念”征文活动,现诚征稿件。

长相忆,永难忘。总有一些人让我们永生难忘,总有一些事让我们恒久感动,总有一些话让我们无尽回味……对于逝去的亲友,我们能做的至少还有怀念。所以有这样的日子,每每勾起我们绵绵不绝的追忆,并由此珍视生命,感悟生活,爱惜身边温暖的微笑、真挚的关怀。本次征文活动诚邀广大读者从逝者生前二三事或三两句话展开回忆,让思念从纸面复活。那些事,那些话,应具有正面、积极的启示意义。

稿件要求:以事抒情,内容真实,叙写感人,1000字以内,欢迎配文照片。

投稿邮箱:wy8688@qzwb.com(邮件主题请务必注明“清明征文”)

投稿热线:0595—*******

征文时间:即日起至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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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首届“新大地杯”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9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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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沈阳市浑南区政府、辽宁新大地集团、沈阳日报社联合举办的“2015首届‘新大地’红树莓采摘旅游文化节”组委会决定,启动开展“2015首届‘新大地杯’摄影大赛”活动。

一、组织机构:主办单位:首届“新大地“红树莓采摘旅游文化节组委会

承办单位:辽宁新大地集团沈阳日报社

二、大赛主题: 大赛以“新大地——新景象”为主题,以辽宁新大地集团的树莓园、树莓组培中心、园中园、北方民俗用品和古农具展览室及树莓生产基地等为题材,反映新大地集团的园区和树莓基地风景、树莓生产及采摘场景、旅游生态景观、游客旅游和参观场景以及发展建设业绩等。要求均为实地原创作品。

三、参赛细则:(一)沈阳市民、中外游客、业余摄影爱好者及专业摄影工作者均可参赛。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拥有浏览、编辑尺寸、选择下载、上传的权利和拥有免费使用权,可用于出版、展览、陈列及其他宣传,不再另付稿酬,但作者拥有署名权。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作品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自负。(二)参赛作品要求立意鲜明、场景真实、视觉突出、内容生动、摄影语言丰富、图像品质优异,单幅、组照(不超6幅)、黑白、彩色不限。(三)大赛接受相机、手机拍摄作品。要求相机作品5兆以上,手机作品1兆以上,均须附注作品标题、简要拍摄说明、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均须以JPG格式电子文件报送。

四、投稿信箱:65525941@qq.com;投稿联系电话、联系人:18940197633 刘先生。

请注明:参赛作品、作者姓名、电话。

新大地咨询服务电话:13516096187 迟先生

五、奖项设置:(一)金奖1名:奖励价值3000元新大地树莓系列产品;并颁发奖杯及获奖证书。 (二)银奖2名:各奖励价值2000元新大地树莓系列产品;并颁发奖杯及获奖证书。(三)铜奖3名:各奖励价值1000元新大地系列产品;并颁发奖杯及获奖证书。(四)纪念奖20名:各奖励价值500元新大地系列产品;并颁发获奖证书。(上述奖项参赛作品不兼得,参赛作者经本人申请可加入沈阳日报“乐拍团”)

六、赛程安排及说明:

2015年9月26日大赛启动;10月16日截稿;10月下旬公布大赛结果及获奖名单。

凡投稿参赛者则视同认可并遵守上述内容,大赛主办者邀请专家组成评委会评奖,本大赛解释权归大赛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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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美丽炎陵”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19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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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县原名酃县,因“邑有圣陵”——炎帝陵,1994年更名为炎陵县。炎陵是一块自然天成与人文造化完美结合的旅游胜地,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老祖宗安寝福地,老人家革命圣地,老天爷生态宝地,老百姓宜居乐地。

为全面反映炎陵县境内自然风光、人文景观、传统文化和名优农特产,推动炎陵旅游和经济发展;湖南省摄影家协会与炎陵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决定举办“美丽炎陵”摄影大展。用影像记录、展现炎陵丰富多彩自然生态风光、民俗文化和脍炙人口的黄桃、茶叶、油茶等农林特产资源。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湖南省摄影家协会、炎陵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HPA摄影网、株洲市摄影家协会、炎陵县摄影协会

协办单位:湖南摄影培训中心、炎陵县旅游协会、炎陵搜农坊、炎陵县黄桃协会

二、大展主题

美丽炎陵

三、征稿内容

1、参展作品必须是反映炎陵县境内自然风光、人文景观、民俗文化、生态资源以及炎陵县黄桃、奈李、茶叶、油茶等农林特产的摄影作品。

2、作品内容应积极向上、品格高尚、内涵丰富,不能违反社会公德和有伤风雅。

3、本次大展分风景人文类、农林特产类两个类别和专业组、手机组两个组别。风景人文类涵盖自然风光、人文景观、民俗文化、生态资源。农林特产类涵盖炎陵县黄桃、奈李、茶叶、油茶等农林特产。

四、征稿时间

2016年5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五、奖项设置

1.专业组金质收藏奖2件(风景人文类、农林特产类各1件),奖金5000元/件+证书

银质收藏奖4件(风景人文类、农林特产类各2件),奖金3000元/件+证书

铜质收藏奖8件(风景人文类、农林特产类各4件),奖金1000元/件+证书

品质收藏奖50件(风景人文类和农林特产类),奖金300元/件+证书

2.手机组

金质收藏奖2件(风景人文类、农林特产类各1件),奖金500元/件+证书

银质收藏奖4件(风景人文类、农林特产类各2件),奖金300元/件+证书

铜质收藏奖8件(风景人文类、农林特产类各4件),奖金100元/件+证书

品质收藏奖50件(风景人文类和农林特产类),奖金50元/件+证书

参展作者凭以上证书可获湖南省摄影家协会入会加分。

六、征稿细则

1、所有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本次大展不收费,不退稿。作品必须是2015年1月1日之后创作的。

2、投稿作品数量、风格、体裁不限,单幅、组照(组照限4—8张,每幅/组作品为“1件”)不限,彩色黑白均可。

3、本次大展采用网上投稿方式。投稿人登录湖南省摄影家协会HPA摄影网(www.hpa.net.cn)“美丽炎陵”摄影大展专题网页注册投稿。投稿作品专业组要求为长边3000像素的JPEG格式图片文件,单幅图片文件大小1M左右。手机组要求为长边1500像素的JPEG格式图片文件,单幅图片文件大小300K左右。图片文件名称为:作者名+作品名+组照编号(仅限组照)。图片须保留原始数据(EXIF数据)。

4、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图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或删减画面元素的图片、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不得后期对作品加画框,不得在作品上出现与任何本次大展无关的信息(如作者姓名、促销信息、其他品牌logo、个人网页链接等),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5、参展作品须为参展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凡已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摄影家协会主办、承办、协办的赛事中获等级奖的作品谢绝参展。

6、入围作品由主办方通知作者提供含原始数据(EXIF数据)的高清文件(专业组单幅图片长边4000像素以上,文件大小3M以上。手机组单幅图片长边2000像素以上,文件大小1M以上)。作者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供上述电子文件,否则取消作品参展资格。

七、特别说明

1、主办方有权根据实际来稿情况,对获奖和入选作品数量作出调整,等级奖作者不重复。

2、评委、主承办单位主要领导作品不得参评。

3、参展作品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展作者本人承担.

4、大展主办方和承办方有权在展览、印刷、出版等使用获奖作品,不再另付稿酬。

5、参展者所得稿酬的个人所得税由主办方代扣。获奖作品名单在湖南省摄影家协会官方网站公布后三个月内未领取稿酬者,按自动放弃稿酬处理。

6、凡参加本次摄影大展者均视为认可以上征稿规定。参展者应保证其为所选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

7、入围作品将在大展官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将在媒体上通报。

8、主办方对本大展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

八、大展咨询

联系地址:湖南省文联办公楼417室

联系人:唐老师,0731-89839181瞿老师,0731-89836276

联系邮箱:291941312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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