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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筝的人》读后感推荐20篇

《追风筝的人》这部小说中,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的仆人哈桑情同手足。哈桑是哈扎拉人,受到当地阿富汗人的歧视与排挤,只有阿米尔的爸爸愿意收留他们。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追风筝的人》读后感,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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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筝的人》读后感[800字]作文

全文共 1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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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停下来,转身,双手放在嘴边,说:“为你,千千万万遍!”然后露出一脸哈桑式的微笑。1975年冬天,那个飞奔着追逐蓝风筝的影子,消失在了阿米尔的视线里,也很快消失在了他未来的生活中。

这部由美国作家卡勒德·胡赛尼根据自己幼年时期在阿富汗真实的生活经历而改写的小说,勾勒出有关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的亲情与友谊、背叛与救赎的一系列故事。这本书里充满了对人性的善与恶以及面对犯下的错误的思考,它像一个振聋发聩的警钟,令人震撼,也发人深省。

20世纪的阿富汗,人的命运从一出生就已注定。生于富家的阿米尔是理所应当的地享有着荣誉和尊敬的少爷;而天生兔唇的哈桑是忠实的仆人。阿米尔开口的第一个词是“爸爸”,而哈桑开口的第一个词是“阿米尔”——哈桑从会说话的那一刻起,就将阿米尔视为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但阿米尔以他的优越为傲,不断地嘲弄讽刺哈桑,甚至让哈桑吃土以表忠诚。

阿米尔参加了风筝比赛,不负众望击败了一个个对手,但只有把风筝追回来,才能真正获得最后的胜利。哈桑就是那个追风筝的人。那天直到天黑,阿米尔找到了死胡同里被一群恶棍欺负的哈桑,但哈桑毫不妥协,誓死捍卫风筝。阿米尔的懦弱在这时显现,他并没有像哈桑在他每次遇到困难时一样挺身而出,在冲进小巷和跑开这两个选择中,他选择了后者。哈桑拖着风筝回来了,洁白的雪地染上了黑色的血,格外刺眼,阿米尔却对他被扯破的衣衫和伤口视而不见。他在逃避自己懦弱犯下的错,那一刻他已负罪。

后来,定居美国的阿米尔听到哈桑离去的消息回国,历经艰险找到他的儿子并将他收养,那一刻阿米尔终于完成了自己的救赎,追到了他的风筝。

少年的阿米尔,是否希望时光重回到他站在巷口的时候,重新做出选择?是否深深后悔过自己的所作所为?我曾在网上看过一句话——“世界上总有那么一两个人毫无理由理由的爱你,但如果你没有珍惜,从此以后再也不会有了。”就像阿米尔对哈桑的遗憾一样。我们总是不懂得珍惜眼前的人和物,自然地将所拥有的一切看做理所应当,殊不知越不会珍惜的人往往失去的越多。

其实绝大多数人都像少年的阿米尔一样,“懦弱”、“逃避”、“自私”、“恐惧”这些我们讨厌的字眼也时常出现在我们身上。面对生活中的艰难总想着逃避,在做出抉择前恐惧且犹豫不决,面对犯下的错只想着掩盖事实。可那只不过是在自欺欺人罢了!为什么不选择成为一个像哈桑一样的人,真诚坦荡地去面对一切呢?能为家人和朋友付出,敢于承认自己的错和担当应有的责任,坚定地走自己的路,这样的你,未来一定会收获一个完美的人格,得到心灵的释放,不为任何一个选择而后悔。

风筝是整个故事的一个重要线索。一千个读者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风筝所代表的可以是很多不同的东西,但不变的是,作为追风筝的人,我们,要一直一直紧紧追在它的身后。追风筝,就是追着你的梦想拼搏,是坚定追寻你的信念不抛弃不放弃,是为了弥补曾经的过错而努力付出。

万恶中多数皆有救赎之法,许多错误都可以弥补,每个人的一生就像是一场风筝比赛,在一次次比拼中胜或败。败下的风筝在天空中划出一道夺目的弧线,比赛却并没有结束,我们此刻应该做的,是奋力奔跑着去追那正下落的风筝,去争取那除了留到最后的冠军的另一种胜利。这不像是错误的弥补吗?就像阿米尔最终历经艰难找到哈桑的儿子并收养他一样,心底对哈桑的亏欠终于有了弥补,那一刻他终于追到了自己的风筝,完成了自己的救赎。

无论何时,无论你是否犯下过错,去追寻你心底那份最初的美好吧,像追寻天空中那只属于你自己的风筝一样。愿你能像春日里的第一抹暖阳,在融化寒冬之时唤醒大地;愿你能以自己的真心真情,弥补可以挽回的过错,珍惜眼前的家人、朋友和美好的万物;愿你在未来的日子里,也可以遇见能对你说出“为你,千千万万遍”的人,成为一个像哈桑一样真诚勇敢的人。愿我们都能一直一直追着我们的风筝,奔跑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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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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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海伦·凯勒和她的那本不朽名着——《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也许很多同学都不陌生,许多的报刊、书籍中都有对海伦·凯勒及她的这本书的或多或少的介绍。

我在这里谈谈自己读完这本书以后的感受。

现在,有许多同学都感到英语难学。的确,我们缺乏必要的英语环境,很难自然而然地学会英语。可是,同学们想到过没有,海伦·凯勒从小就听不见、看不见,但是她一共学会了多少门语言呢?有五门之多——英语、德语、法语、拉丁语和希腊语。更难能可贵的是,海伦·凯勒在根本看不见的情况下,靠用直的和弯的铅丝做成了几何图形的办法学会了几何,并最终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哈弗大学德克利夫女子学院。

读完《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一书的有意感受是,我的眼睛比以前明亮多了,我的耳朵比以前更灵敏了。海伦·凯勒在书中谆谆教导我们,不要对周围的事物熟视无睹,要睁大眼睛。集中精神去发现、去聆听我们这个世界的美,要勇敢的去探索我们周围的一切。所以,我现在特别喜欢看,特别喜欢听。海伦·凯勒曾经这样说过:“我要把别人眼睛所看见的光明做我的太阳,别人耳朵所听见的音乐当做我的乐曲,别人嘴角的微笑当做我的快乐。”谁说海伦·凯勒看不见、听不见?她所看到的和听到的也许要比我们这些视觉和听觉正常的人所看到的和听到的还要多得多呢!

同学们,读完我的上述读后感之后,你还畏惧英语吗?我们有一双明亮的眼睛,有一对灵敏的耳朵,是不是很幸福呢?美好的明天,美好的世界就成现在我们面前,还犹豫什么呢?

让我们来迎接美好的未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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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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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最不幸的人莫过于那些身体上有残疾的人了,一群可怜的人,他们当中有哪个像海伦.凯勒一样呢?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曾经说过:“19世纪出了两个杰出的人物,一个是拿破仑,另一个是凯勒。

海伦从小失聪,失明,变成了哑巴。不过她还是幸运的,导师沙利文老师“从天而降”,为小海伦带来了知识的火花。她们周游世界,出现在大大小小的讲台上,为人们演讲,所有的人都为她们的不屈所动容。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一本闻名于世界的巨著,虽然它不是长篇大论,但含义却万份深刻——人们要珍惜现在所得,品味生活的不易,感恩自己所拥有的一切,仿佛自己明天将失去一切似的。在书中,命运已定的主人公,遭遇好运而得到拯救,这时,她深刻体会到生命如此珍贵,不可失去。人啊,总是这样,失去了,才知道珍惜;获得了,才知道它来之不易;品味了,才知道它是多么美好,从而无遗憾。是啊,为什么我们不能改变呢?感恩自己所拥有的一切,感恩自己是四肢健全的人,感恩自己有一个美好的家!

读读这本书吧,它一定会让你对生活有新的感悟、认识,你会发现:你是多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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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西游记》读后感初中

全文共 9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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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优秀的神魔小说,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西游记》,不仅塑造了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更体现出了高于现实的艺术造诣和深刻的思想内容。瞧,齐天大圣孙悟空,一心向佛的唐僧,贪吃贪色的八戒,名不见经传的沙僧……一个个人物,宛如鲜花在我们的心中生根、发芽并绽放,那馥郁花香,飘经滚滚的时间长河,芬芳传世。

《西游记》读来脍炙人口,说的是一个师徒四人西天取经的故事:在唐朝太宗贞观年间,孙悟空、猪八戒、沙僧三人连同坐骑白龙马保护唐僧西行取经,路途中共历经九九八十一难,一路降妖伏魔,最后取得了真经并带回东土播传与世人,他们也功成正果而成佛。

这个由天马行空般的想象和以现实作为背景搭建起来的“梦幻世界”,赋予了我对人生的又一个认识——

锲而不舍地朝目标奋进,才是成功的前提。

电视剧版的《西游记》中片尾曲有一句歌词:“容易干不成大业绩。”说得好,唐僧刚开始和两个和尚出发取经,途中路过虎穴,老虎把两个和尚和马都一并吞吃了,唐僧幸得一猎人相救,不过也吓掉了半条命。但唐僧重振雄心,在第二天的曙光中与猎人一家的送行下踏上征途。后得四个徒弟作伴,有时,八戒突然来一句:“散伙了罢!”但另外三人坚定不移,又一起向前挺进,奔向未知的变数。

时间一点一滴从他们的步伐间轻轻流逝过,弹指十几年如一瞬。不断的日月更替中,有悲欢离合,可是彼此坚定的意志支撑着身躯,不然这么多年乏味路途加上无数噩梦的挑战,谁能受得了?十几年的不懈奋进,最终换来了得到真经的那刻几乎要潸然泪下的欢喜。他们终于成功了,看到这里我也不禁笑了。是啊,多么艰苦,该需要多大的毅力?

在平时的生活里,不提似取经那般的伟事,就算是再也普通不过的学习,也需我们坚实的奋进脚步。

刚升初中那会儿,我的英语烂的就像一潭稀泥:单词无积累、语法不通、音标认不会。英语习作对于小学从未接触过的我简直是天方夜谭;英语课上老师的话,仿佛是一串外星语言,“无法识别”。但我一秒不放过地认真听着那节教音标的课,将每一个单词书写在手心、烙在心里,将每一篇指定的课文都牢牢掌握……我相当于从零开始学英语,但慢慢步入了正轨——一切都归于我的不懈努力,就像唐僧师徒四人,我取得了“真经”,修成了“正果”。

如今掩卷了《西游记》,它那无比的魅力仍氤氲于我的精神世界里。它教会了我“锲而不舍,金石可镂”……以及松懈时,想象自己是八戒,再说“散伙”,可要小心被大师兄的金箍棒打手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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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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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乡绅班纳特有五个待字闺中的千金,班纳特太太整天操心着为女儿物色称心如意的丈夫。新来的邻居彬格莱(Bingley)是个有钱的单身汉,他立即成了班纳特太太追猎的目标。在一次舞会上,彬格莱对班纳特家的大女儿简(Jane)一见钟情,班纳特太太为此欣喜若狂。

参加舞会的还有彬格莱的好友达西(Darcy)。他仪表堂堂,非常富有,许多姑娘纷纷向他投去羡慕的目光;但他非常骄傲,认为她们都不配做他的舞伴,其中包括简的妹妹伊丽莎白(Elizabeth)。伊丽莎白自尊心很强,决定不去理睬这个傲慢的家伙。可是不久,达西对她活泼可爱的举止产生了好感,在另一次舞会上主动请她同舞,遭到伊丽莎白的拒绝,但达西对伊丽莎白的好感依旧未减。

彬格莱的妹妹卡罗琳(Caroline)一心追求达西,她发现达西有意于伊丽莎白,妒火中烧,决意从中阻挠。达西虽然喜爱伊丽莎白,但却无法忍受她的母亲以及妹妹们粗俗、无礼的举止。在妹妹和好友达西的劝说下,彬格莱不辞而别,去了伦敦,但简对他还是一片深情。

班纳特没有儿子,他的家产将由远亲柯林斯(Collins)继承。柯林斯古板平庸又善于谄媚奉承,依靠权势当上了牧师。他向伊丽莎白求婚,遭拒绝后,马上与她的密友夏洛特(Charlotte)结婚。

附近小镇的民团联队里有个英俊潇洒的青年军官威翰(Wickham),人人都夸他,伊丽莎白也对他产生了好感。一天,他对伊丽莎白说,他父亲是达西家的总管,达西的父亲曾给他一大笔遗赠,却被达西吞没了。伊丽莎白听后,对达西更加反感。

柯林斯夫妇请伊丽莎白去他们家作客,伊丽莎白在那里遇到达西的姨妈凯瑟琳(Catherine)。伯德夫人,并且被邀去她的路馨山庄做客。不久,又见到了来那里过复活节的达西。达西无法抑制自己对伊丽莎白的爱慕之情,向她求婚,但态度还是那么傲慢,加之伊丽莎白对他有严重偏见,便坚决地谢绝了他的求婚。这一打击使达西第一次认识到骄傲自负所带来的恶果,他痛苦地离开了她,临走前留下一封长信作了几点解释:他承认彬格莱不辞而别是他促使的,原因是他不满班纳特太太的轻浮和鄙俗,并且认为简并没有钟情于彬格莱;威肯说的却全是谎言,事实是威肯自己把那笔遗产挥霍殆尽,还企图勾引达西的妹妹乔治娅娜私奔。伊丽莎白读信后十分后悔,既对错怪达西感到内疚,又为母亲的行为羞愧。

第二年夏天,伊丽莎白随舅父母来到达西的庄园彭贝利,在管家的口了解到达西在当地很受人们尊敬,而且对他妹妹乔治娅娜非常爱护。伊丽莎白在树林中偶遇刚到家的达西,发现他的态度大大改观,对她的舅父母彬彬有礼,渐渐地她对他的偏见消除了。正当其时,伊丽莎白接到家信,说小妹丽迪娅随身负累累赌债的威肯私奔了。这种家丑使伊丽莎白非常难堪,以为达西会更瞧不起自己。但事实出乎她的意料,达西得知上述消息以后,不仅替威肯还清赌债,还给了他一笔巨款,让他与丽迪娅完婚。自此以后,伊丽莎白往日对达西的种.种偏见统统化为真诚之爱。

彬格莱和简经过一番周折,言归于好,一对情人沉浸在欢乐之中。而一心想让自己的女儿安妮(Annie)嫁给达西的凯瑟琳。伯德夫人匆匆赶来,蛮横地要伊丽莎白保证不与达西结婚。伊丽莎白对这一无理要求断然拒绝。此事传到达西耳中。他知道伊丽莎白已经改变了对自己的看法,诚恳地再次向她求婚。到此,一对曾因傲慢和偏见而延搁婚事的有情人终成眷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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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读《伊索寓言》后感 郑子旸

全文共 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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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期间,我和我的妈妈一起看了很多书,其中最好看的就是《伊索寓言》了。《伊索寓言》的作者伊索是一位传说中的人物,他生活在公元前六世纪左右的小亚细亚。他以非凡的智慧和哲思,将动物为主角的拟人手法,走遍世界各地,将寓言故事传播到世界的各个角落这本书中有很多故事。

我最喜欢的故事是《龟兔赛跑》了,它主要讲了兔子和乌龟比赛跑步,兔子在半路睡觉,乌龟超过了兔子,乌龟获得了最后的胜利。这篇文章告诉我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其实像这个故事也在我身上发生过,我考试考了三个95 分,我就开始骄傲了,从那以后三科都考不到95 分了,我很伤心。

《伊索寓言》中还有其他很多故事,使我印象最深的是《蚊子与狮子》,讲的是一只蚊子自认为能战胜狮子,想和狮子比比谁厉害,它吹着口哨飞到狮子那里,向狮子挑战。狮子气得用爪子把脸都抓破了,还是抓不到蚊子,只好要求停战。蚊子战胜了狮子,非常得意,它继续吹着喇叭唱着凯歌,骄傲地在空中飞来飞去。不小心粘到了蜘蛛网上,被蜘蛛抓住了。在临死的时候,它悲叹道:“我已经战胜了强者,却被弱者所消灭。这则寓言告诉我们骄傲是没有好下场的。强中自有强中手,能人后面有能人。

面对寓言大师伊索的文章,会让我感受颇深,受益匪浅。它可以培养我的阅读能力,理解能力,更能让我感受到生活的真谛,领略到生活的智慧,想象的魅力和做人的道理。读一篇寓言,我就好象长大了一岁,又积累到了一点经验,对生活看得更透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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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追风筝的人》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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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想说的是我对于这本书的认知,可能语言略显逊色,但是真情实感总让人难于忘怀,我最深刻的印象不是“我”赎罪的过程,也不是我经历磨难的艰险。

令我最难忘的是,战争给人们带来的灾难。它可以使任何人瞬间失去一切,我看见商人一下子成为救济的对象,我看见教授一下子成了乞丐,我看见孩子一下子就失去了父亲,我看见杀戮随处进行,我看见人生可能瞬间停顿。

一下子想到我们现在所处的环境,和平是那么重要。至少,我们坐在明亮的教室里,安静的享受阳光的温暖,自由的呼吸大自然的新鲜空气,孩子躲在母亲的怀抱享受哺育,但是对于战争中的人来说,一切都是奢望,可想不可及的事情。就如小说中伸手乞讨的教授。

但是我最想说的不是战争,还有更让我难过的,那就是阿米尔的自我救赎,等了几十年,人都死了,才鼓起勇气去拯救失去的灵魂,是那么可悲。我在想,有没有更好的方法让生命变的真实起来,有没有幸福从一开始就没有错误产生。

如果小说中的阿米尔能够有一个导师指导他的生活,理解他的苦闷,倾听他的心声,我想他不会那么懦弱,我想他至少知道这时候自己该怎么做,这样结果的原因,可能是他失去母亲,没有爱的依托,更重要的是没有人来指导这个看上去富庶的大少爷,财富就是一切了吗?阿米尔实际从情感上讲是一个贫穷者,所以即使他有太多想法的时候也不能,被他人所理解,不能被他人,发生这些误解的原因是因为他拥有了太多的财富,可是我们知道财富与思想不能等同的,阿米尔一个可怜的思想乞讨者。哈桑之所以勇敢,是因为他从小灌输的是服从与尽职,虽然贫穷,但他有阿里无限的爱,他知道自己能做什么,或者必须做什么,阿米尔却没有人来告诉他指导他,这对于尚处于成长阶段的孩子来说,那是缺憾,更是教育的失败,即使有父亲,即使有老师。

想到今天中国的孩子,虽然还不是最发达的国家,但是至少是平安的社会,那么孩子的成长就不用担心了吗。孩子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有思想,有渴望,对于他们的成长,作为家长,作为老师都应该树立准确合理的教育观念,教育首先要育人,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反观中国家庭教育现状,我不无担忧,因为独生子女的原因,很多家长孩子都不能正确看待孩子自己与学习,一味的走溺爱的教育路线,不能吃苦,没有正确对待挫折,就一定能平安度日吗?很多家长看见孩子被欺负,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来一顿教育,“孩子,他要再揍你,你就揍他,使劲,出了事,你妈我给你兜着。”很多时候孩子之间的矛盾就是这样的教唆,变成恶劣事件。作为父母最应该做的是了解事情原委,弄清是非黑白,教给孩子正确的处理方式,回击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

其实,最希望这世界多几个“拉辛汗”。他用爱心,指导着阿米尔的成长,虽然只有短短的时间,他用行动指导阿米尔的写作之路,我们从那个写作的皮本子,就能看出,写作对于阿米尔来说,是那么重要,那个本子就是对他爱好的最大支持,更是书法内心的最好地点,也是后来,只有“拉辛汗”才能把“阿米尔”从美国不远万里拉到黑暗的阿富汗,来赎罪来证明自己,虽然有点晚,但是至少他来了,至少他救渎了自己的灵魂,让人生的后半生没有遗憾留存。如果这世界多几个拉辛汗,那么这世界就会少几个阿米尔的羞愧,也少几个哈桑的被欺,也没有哈桑的“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样没有主见的奴性语言,更没有阿瑟夫变态的人格。

故事就是故事,幸运的是阿米尔没有被塔利杀死,幸运的是他被索拉博相救,幸运的是他有一个在移民局工作的舅舅相助,试想如果没有这些,那会什么样?小说就是小说,它来源于生活并且高于生活,此时的我们最担忧的还是处于水深火热的孩子们,还有心灵空虚的孩子们,他们正在等待我们的正确学习指导、尤其是做人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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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追风筝的人》读后感1500字

全文共 1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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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阅读本作品之前,看过本书翻拍的电影,也因为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便让我泪湿衣襟。也使我在某种程度上满足了,我对阿富汗的好奇心,让我感受到那片充满死亡,暴力,血惺的土地上‘爱’依旧无处不在。书中讲述了一段不平衡的友谊和一场跨越20年的赎罪,以及一生的怀念。

阿米尔是阿富汗一个富家的少爷,他的父亲是一个卖地毯的商人,生意做的很好,人也颇有男子气概,哈桑是他家仆人的儿子,两个小男孩年龄相仿,身份却是那么悬殊。我认为阿米尔父亲这个角色人物,一生中充斥着隐瞒与期骗,他是真相的守护者,也是真相的延续者。也许人生中谎言,无处不在,你信任的人,你不信任的人,你爱的人,你不爱的人,甚至包括你自己,都有秘密。秘密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保护自己的面子,保护自己的一切。但欺骗就跟盗窃一样可恶,它剥夺了他人知晓真相的权利,真相大白的时间点,对命运的方向影响太大了。

哈桑勇敢、聪明,阿米尔在哈桑的映衬下显得懦弱不堪。父亲对哈桑越发称赞,使得阿米尔心里产生嫉妒。在一次斗风筝的比赛中,阿米尔决心要拿到冠军向父亲证明自己,他如愿获得了冠军,哈桑帮忙捡掉落的风筝。临走前,哈桑说出了那句感动千万读者的话“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话也是本书的灵魂,并为后来阿米尔心灵的救赎留下铺垫。

在他为阿米尔捡风筝时遇到小混子阿塞夫,要求他交出风筝,哈桑竭力保护属于好朋友风筝,在哈桑被阿塞夫强暴的时候阿米尔就在旁边亲眼目睹这一切却选择逃避。哈桑对阿米尔忠心耿耿,无论是阿米尔做了什么,他总是一味的信任跟包容,在阿米尔遭受坏孩子的欺负的时候,他也是挺身而出,为朋友两肋插刀。可是,在阿米尔的内心深处却清楚的感觉到,自己并没有把这个出身低贱,目不识丁的哈桑当作自己的朋友。在阿米尔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他的柔弱胆怯、欺骗诬陷、自私妒忌,在他的身上我们看到人性中丑恶的一面,而哈桑虽然出身卑微并遭人唾弃却忠诚勇敢、善良正直、宽容并具有自我牺牲精神,有着全心全意爱的决心和能力,我们从他身上看到人性美善的一面。

哈桑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依旧如从前一样跟在阿米尔身边,而阿米尔则无法面对他,甚至要求父亲开除他们。当然,父亲是不会同意的。无奈之下,阿米尔在13岁生日那天陷害了哈桑,诬告他偷了自己的礼物,而聪明的哈桑也温和地承认自己是小偷,这并不表示哈桑逆来顺受而是因为他知道阿米尔的目的,他知道阿米尔在巷子里看到了当天发生的事情,不敢面对自己。

随后战争到来,阿米尔一家搬去了美国。他们在美国定居生活逐渐忘记了原来那土地上的人和事。与此同时我们从他们两个人身上都看到了阶级性,在一个特定的社会背景之下,这是无可避免的,作为社会里的一份子我就得按照那个社会的方式来生存。作为人我们都不是完美的,我们不可避免的会犯一些错误。阿米尔曾违背自己的良心犯了很多错误。

通过一通来自阿富汗来的电话打破阿米尔的生活,重新撕开了那段往事。并也因此得知哈桑是父亲的私生子,是他的亲兄弟。阿米尔决定应该回到那片土地来弥补自己的过失。只是在这时哈桑已不在人世,留下了一个儿子却被卖给当年那个小混混阿塞夫为奴,阿米尔救出了他,哈桑的儿子索拉博。

本书故事的最后,阿米尔陪着哈桑的儿子索拉博在美国的广场上放风筝,追着风筝开心的喊着当年哈桑说的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完成了自己心灵的救赎。

读完这本书,一个愈发清晰的理念回荡在我脑海里,相信会伴我终生:过去的事虽然不可以改变,但犯过的错可以弥补。我们不仅要勇于承认错误,更要积极的迈出弥补的步伐。愿你我在这世间都能勇敢的直面黑暗,坚信黑暗终归会过去,奋力地去追逐光明。待归来时,还是如哈桑般纯情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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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草房子》读后感

全文共 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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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幽静的村庄,静静的大河,金色的草房子,这就是油麻地,在这片不起眼的地方上演了多少个有趣的故事。

《草房子》是曹文轩叔叔所有作品里我最喜欢的,调皮的桑桑,文静的纸月,秃着头的陆鹤·····其中最令我刻骨铭心的要属那调皮的桑桑,他将蚊帐剪下给鸽子当笼子,而自己晚上却被蚊子盯得满脸包;他在炎热的夏天穿着大棉袄,引起了一大群人的围观,这个纯真、调皮的形象令我难忘。

读到这儿,我不禁想到我自己,小时候我同伙伴玩捉迷藏,我躲在草丛中,却无意中发现头上有许多长长的丝瓜,我心想:“这么大的丝瓜,我要是带回去,妈妈肯定会表扬我的。”于是我双手抱住丝瓜用力将它拧了下来,跑回了家。不想却被妈妈训斥了一顿,原来那大丝瓜是别人家留着结籽当种子用的,不是用来吃的。

此外,那个总是光着头的陆鹤也使我难以忘记,16岁的他头上总是光秃秃的,经常被人嘲笑,因此想要退学。他的父亲却告诉他用生姜擦七七四十九天,便能长出头发,但四十九天过后陆鹤头上还是空空如也,还依旧被别人嘲笑·····读到这儿,深深为他惋惜,我真希望他的头发等早点长出来,因为我知道被别人嘲笑的滋味真的不好受。

我小时比较胖,别的伙伴都不肯跟我玩,我开心的跑过去说:“哎我们一起出去玩吧。”但别人总的是推辞,一次我无意听见别人说;“邱靖雯那么胖,谁会去跟她玩”我听到了不禁伤心的走开了,所以我知道被嘲笑的滋味不好受。

读完《草房子》,让我想起那个童真,无邪的自己,我不禁那么怀念童年的生活。这书中对每个人物都描诉、刻画得那么生动有趣,《草房子》这本书令我真是爱不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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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西游记读后感500字暑假

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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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叫《西游记》,它主要讲了唐僧师徒四人到西天取经的故事。

记得有一次他们过火焰山。孙悟空对铁扇公主软硬兼施,都没有拿到芭蕉扇。最后,没有耐心的猪八戒提出回去,可是其他人都没有回去的心,反而更加接近了他们的毅志,坚持去西天取经。当他们度过了重重危机,修成正果时,我想到了一句话:成功总在风雨后。

记得我也有这样的经历,那是我和家人去登山。开始时,我因为心情十分好,加上刚开始登山劲很大,所以登的比谁都快,可到了半山腰的时候,我越来越累,脚步越来越沉重了。结果我从第一直线下降到倒数第一。我也像猪八戒一样打退堂鼓了,便对爸爸说:“爸爸,可不可以不登山了?”顿时,爸爸的脸色由晴转阴,严厉地说:“不行。“由于我十分生气,没有注意脚下面,结果可想而知,我打了个趔趄,摔倒了,手也擦破了,出血了。我本以为大家会来关心我,没想到他们仍然各走各的。最后我硬着头皮,登上了山顶。刚到山顶的那一刻,我忽然神清气爽、心旷神怡,我体会到了唐僧师徒取得正果的高兴,并且大声喊出自己的高兴。

成功总在风雨后,这句话说的真没错,因为只有经历风雨才会见到彩虹。不努力学习,就算你一帆风顺的成功了,也不会有彩虹般的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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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红楼梦中学生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9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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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它们忘记了曾经的约定,而是成年的蜻蜓再也回不到童年它们居住的水塘。

透过《红楼梦》几张薄薄的纸,我隐隐约约看到了几只蜻蜓飞了出来,它们回头望望那个叫童年的水塘,却仍要扑闪着翅膀飞向充满无奈的世界。

他们相约在大观园中的时候只有七、八岁,那时的他们,日则同行同坐,夜则同息同止。在玩玩闹闹中度过了少得可怜的童年。

但命运早已决定人的一生,而时间正是有别于刀砍斧削的力量,它不动声色,改写你相信,坚持与拥有的一切。流光红了樱桃,绿了芭蕉,将你散尽的千金再还与你,但有些事,有些人,再也不能回到生命里。

面对着千疮百孔的生活,每个人都不得不长大,不得不成熟,不得不应对,只是人人应对方法不同罢了。

黛玉开始自矜自重,警惕戒备,用率真与锋芒保卫自我的纯洁,可凄苦的身世让她日渐憔悴,过去的甜蜜增添了现在的痛苦,开始伤春悲秋,在青春埋葬青春,任花颜埋葬花颜。不让他人靠近的同时,只向宝玉敞开心门。注定了她一生还泪的命运和悲剧的结局;

宝钗开始保持“珍重芳姿昼掩门”的持重谨慎,不许感情轻易吐露,也锁住自己的心,不许旁人轻易窥探。在掩住门扉的小小世界里承受着本不该由自己承担的一大家人的责任。也许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摘掉面具的她才能发出一声顺应时势的叹息,然后蹲在无人问津的角落里暗暗舔着自己早已伤痕累累的心。

宝玉开始流连在莺歌燕舞的大观园里,逃避着终将面对的现实。他很少接触做官的父亲,畏之如虎,敬而远之。对于封建礼教,除晨昏定省之外,他尽力逃避参加士大夫的交游和应酬;对封建士子的最高理想功名利禄、封妻荫子,十分厌恶,全然否定。他只企求过随心所欲、听其自然、自由自在的生活。

回首再看,有的蜻蜓早已折翅;有的蜻蜓换上新装;有的蜻蜓在低空盘旋;有的蜻蜓尽情飞翔。但无论如何也要向前,无论何时也要坚强。因为没有一条路让他们回到从前。

红楼梦中的孩子们终究是长大了,尽管他们提前经历了人间百态,提前阅览了悲欢离合。我想这种过早的长大必定会过早结果过早夭折,但等梦醒花落,又有谁为他们的青春与童年买单呢?又有谁为世上残酷的现实赎罪呢?

相较红楼梦中的孩子们,我们是不是该庆幸呢?但愿他们的悲剧不再在21世纪的今天重演。在此我真心希望那一幕永远存于红楼一梦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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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国演义读后感作文500字

全文共 6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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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雨绮

一本好书给了我一个世界,一篇好文章就像一位良师益友,引导我成长。读了《三国演义》这本书,让我大开了眼界,受益匪浅。

《三国演义》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是罗贯中。书中主要写了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年之间的历史风云。以描写战争为主,诉说了三国鼎立的历史格局——魏、蜀、吴之间政治和军事的斗争,塑造了一群叱咤风云的英雄人物。

在《三国演义》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刘备,因为他宅心仁厚、重情重义。赵子龙从敌军包围之中救出了刘备的儿子——阿斗,把阿斗带到刘备面前时,刘备一把接过阿斗,重重地把他摔在地上,并说:“为了你差一点损失了我一名大将!”有人说这是刘备在收买人心,因此就有了“刘备摔阿斗---收买人心”的歇后语。可是我不认为这是在收买人心,我认为这是刘备对他的将士们的爱护、关心。当关羽败走麦城,遇到埋伏被擒,后被孙权杀害,斩下他的头献给了曹操。刘备得到消息,他大哭了一顿,不惜一切代价要征讨吴国,给关羽报仇,于是他亲自率领大军去攻打吴国。这两处可以看出刘备对兄弟、将士的重情重义,关怀备至。刘备的宅心仁厚的品德令我佩服。

生活中,也有很多像刘备一样的人,在我身边就有很多同学,看见别人需要帮助,都会挺身而出给予帮助。我也是一个重情重义的人,每当朋友有困难时我都会伸出援手,如:同学遇到难题,正好我会,我就会耐心地教;下雨天同学没带雨伞,我会把她送回家。

读了《三国演义》之后,我知道了当向刘备学做人,仁德得人心,这样的人去到哪里都熠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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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六年级《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全文共 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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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读了凡尔纳的《海底两万里》,这本书非常有意思,我很快就读完了。

打开《海底两万里》,我怀着好奇心,和书中的主人公皮埃尔。阿隆纳克斯教授一起乘坐着”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了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我们一起快乐地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遇见了许多罕见的植物,还有海底洞穴、暗道和远古遗迹等等。在两万里的海底航程里,皮埃尔。阿隆纳克斯还教会了我大量的科学文化和地理地质知识,尤其是光的折射、珍珠的分类、采集、潜水艇的构造……

我感叹作者凡尔纳的想象力,竟然在还没有发明的潜艇。电灯的时候预料到未来,把科学和小说结合,创造出神奇的海底世界。

整个航程高潮迭起:海底狩猎,参观海底森林,探访海底的亚特兰蒂斯废墟,打捞西班牙沉船的财宝,目睹珊瑚王国的葬礼,与大蜘蛛、鲨鱼、章鱼、博斗,反击土著人的围攻等等。书中都包容了大量的科学,文化和地理,地质学。阿尤那斯在航行中流露出他对尼摩船长出类拔萃的才华与学识的钦佩。

波澜壮阔的场面描绘和细致入微刻画交替出现。读书引人入胜,欲罢不能。这的确是一本很值得一读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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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西游记读后感二年级作文

全文共 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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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很有趣的书——《西游记》,我看了一遍不过瘾,现在还在听凯叔讲《西游记》的故事。

《西游记》真本书主要讲了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遇到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到了真经。

我最喜欢的一集是《大战红孩儿》。这个故事里有一句话很搞笑,这句话是这样的:孙悟空看到天上有朵红云,一下就把唐僧推下了马,因为唐僧是屁股着地,所以他说:“悟空,你不是跟妖怪过不去,是跟为师的屁股过不去吧?”我看到这里,哈哈大笑。虽然孙悟空把唐僧推下了马,但是,他也是着急,怕师父被妖怪抓走。孙悟空保护唐僧忠心耿耿,吃了很多苦,战胜了很多妖怪,他很勇敢,所以我很喜欢他。

读了这个故事,我知道了坚持就是胜利,不要半途而废,不要气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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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地心游记》读后感

全文共 9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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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乃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古至今,书一直是人们的充电机。我也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在我读过的书中有一本叫作《地心游记》,它的内容非常精彩,可以说它是我小学阶段读过的众多书中最爱的书之一了。

第一次目睹《地心游记》的“芳容”是在学校的操场上。那天学校老师请同学们上台自由推荐自己最爱的书,一位男同学上台介绍了这本书,说这本书是多么的好看,主人公黎登布洛克教授是他最崇拜的人。最崇拜的人?我的好奇心被激起了,仔细地看了一下封面,书面印刷简洁醒目,橙红两色相间,上面有四个大字:“地心游记”。字上方一个红色方框内是黎登布洛克教授正在探险。他惊讶的神情让我很想知道发生了什么。我暗暗在想,回家一定要让妈妈买给我。谁知学业繁忙的我竟然把这件事忘到了九霄云外,差点与《地心游记》失之交臂。

不知过了多久,在一个星期天,妈妈带我去新华书店看书,我意外的又发现了它的踪迹。在那一堆琳琅满目的图书中,我一下就看到了《地心游记》,它不仅是新课标必读名著,还是全国优秀畅销书。我如获至宝,立刻拿起它走向妈妈,告诉她我想买这本书。妈妈翻看了简介和目录,说:“嗯,这本书还真挺好的,但是它的版本很多,我们回家上网看看在网上买是不是便宜些。”我有些失望,但想想妈妈说的也有道理,就恋恋不舍地和《地心游记》道别了。回到家里,妈妈上网搜到了这套书,但因为网上显示在世界读书日当天买书有更优惠的活动,妈妈就说等几天再买。谁知后来和我一样“贵人多忘事”的妈妈竟把买书的事给忘了。可怜的《地心游记》又再次与我“擦肩而过”!

也许我和这本书有缘分吧!一天,我不小心把后排同学桌上的一本书给碰翻了掉在了地上,我捡起来一看,竟是《地心游记》,我立即激动地叫起来!再看看我心爱的书,感觉它是多么期待被我阅读啊!这次我不敢再拖延了,立刻写了一张小纸条放在了笔袋,晚上一回家就让妈妈赶紧给我买。妈妈满怀歉意,立刻下单了。第二天放学回家,一本崭新的《地心游记》就送到了我的手中。我赶紧翻开它,细细阅读。它果然不负所望,非常精彩。黎登布洛克带着他的侄子开启了一次惊心动魄的地心历险,虽然一路上遇到许多艰难险阻,但黎登布洛克教授凭着自身的智慧和勇往直前的精神把这些困难都一一克服了,并最终回到了意大利。我读了无数遍后现在几乎能倒背如流。每当我向别人推荐它时,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得到它时的不易,就觉得倍加珍惜。

这就是我寻找最爱的书的故事,你是不是也觉得有点神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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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追风筝的人》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6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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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第一流的小说必须具备一个特质:情感的真实。

具备这一特质后,一部小说的情节不管多曲折、奇幻甚至荒诞,读起来都不会有堵塞感。

因而,钱钟书的《围城》未被我列入第一流的小说,因为小说中一些关键情节的推进缺乏情感的真实,譬如"局部的真理"勾引方鸿渐、唐晓芙爱上方鸿渐和方鸿渐爱上孙柔嘉,这几个情节中的情感描绘都缺乏真实感,让我觉得相当突兀。

相比之下,美裔阿富汗人卡德勒·胡塞尼的《追风筝的人》就具备"情感的真实"这一特质。

这部小说讲的是两个阿富汗少年的故事,阿米尔是少爷,而小他一岁的、天生便是兔唇的哈桑是仆人,他们都失去了妈妈,阿米尔的妈妈生阿米尔时死于难产,哈桑的妈妈则在哈桑出生几天后跟一群江湖艺人私奔了。这两个男孩吃一个奶妈的奶长大,拥有似乎牢不可破的情谊。然而,当哈桑为捍卫阿米尔的荣誉而被人凌辱时,阿米尔却选择了逃避。不仅如此,阿米尔还设计将哈桑驱逐出自己家门。后来,已移居美国并成为知名小说家的阿米尔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那边是阿米尔父亲的好友拉辛汗,他说哈桑已死,他要阿米尔回阿富汗,要他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从战乱中的阿富汗带出来,不仅是因为他以前辜负了哈桑,还因为哈桑是阿米尔的同父异母的弟弟……

在胡塞尼的这部小说中,高潮一个接一个,但不管情节多么令人震惊,它们似乎都是可信的,因为伴随着的细致的心理描写会令你感觉到这一切的发生仿佛都是必然。

例如,小说末尾的一个高潮——11岁的索拉博的自杀,看似离奇,但假若你沉到索拉博的世界里,站在他的角度上,想象你便是他,那时你会明白,自杀是这个遭受了太多磨难的小男孩再自然不过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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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红楼梦》读后感高中作文

全文共 11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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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及《红楼梦》,我的脑海中便会浮现出这样一个人来:雅致的发式,乌黑的秀美,白皙的皮肤,如一汪湖水般清澈的眼神,粉红色的双唇轻轻地抿着,露出一抹清丽婉约的笑意。她不是绝色美人,却敦厚中不失灵巧,温柔中不乏刚强;虽没有宝钗的“满腹诗书气自华”、黛玉的“质本洁来还洁去”,却也是《红楼梦》中一位举足轻重的人物,周身萦绕着一股独特而美好的风韵。她就是袭人了。

袭人本姓花,是贾宝玉的大丫鬟。她原是贾母之婢,名唤珍珠。贾母对她的评价是“心地纯良,肯尽职任”,因此“授予”了她“服侍宝玉”的重任。她也是任劳任怨,尽心尽职——把女孩子家的体贴与细微发挥到了极致。亲自在繁忙的琐事之余为宝玉做肚兜,五彩精美的“鸳鸯戏莲”图饰,令人爱不释手;宝玉午睡时,她便坐在床下为他赶虫驱蝇;日常生活中的穿衣、梳洗、吃饭她均细心侍候;甚至在宝玉小时,她把床铺移至宝玉房中,方便夜间周到照顾……虽然怡红院里不乏伶俐机敏的晴雯、随和好性的麝月、温顺文静的秋纹,但宝玉最看重最依恋的还是袭人——偶尔袭人回去,他还巴巴儿地赶去瞧她,说:“我还替你留着好东西呢,快些走罢。”可见袭人之诚,宝玉之真,主仆感情非常深厚。

常言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袭人如此受宝玉的敬重和依恋,极可能会引起其他人的妒意,然而她却凭着最本真的善良、周到的礼数、随和大方的处事态度,博得了众人的欣赏,对宝玉的“忠”并非百依百顺的“愚忠”,常劝宝玉“要作出个喜读书的样子,别乱说混话”,也不可“毁僧弄道,钓脂弄粉,和姐妹们没大没小”,她是真心为宝玉的前途着想;和其他房的丫头,如紫鹃、鸳鸯、雪雁、平儿等,她也是以诚相待——莺儿偶来宝玉这里串门儿,起初受了冷落,袭人便悄悄把她带到厨房嬉闹了一会子,免去了莺儿的尴尬;晴雯遭人诽谤被王夫人赶出贾府,袭人还托人给她送去衣服和银子;平儿被凤姐冤枉换了一顿打,袭人也是柔声细语地开导劝解,带她到怡红院整衣理妆;她心胸宽厚,即使受了奶娘李嬷嬷的闲气,宝玉要为她鸣不平,她还百般安慰,信奉“息事宁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信条”,不好斗,不高傲,更不会仗势欺人。难怪大观园最刁钻最多嘴的老婆子都叹袭人“是个没话说的好丫头”。

诚然,“金无足赤,人无完人”,袭人也有私心,有缺点的。当凤姐实施“调包计”为宝玉娶入宝钗时,她出过大力,还满心欢喜地暗叹“这样配才是一对儿呢”。她素性瞻前顾后,优柔寡断,为了贾家和花家,委曲求全地嫁给了蒋玉菡。

但是,瑕不掩瑜。袭人,这个清纯少女,如同那一束“满天星”,灵巧洁白,甘做配角,在错综复杂的大观园的舞台上开放出一簇让人留恋的风景。就连曹公也心存怜惜吧,不然怎会在“好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之后,终给了她一个崭新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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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春》读后感

全文共 1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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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的精短散文《》,意象单纯,主题明朗,语言优美,人们往往把它解读为一篇“春的赞歌”。其实这是一种误读。《春》与朱自清众多的写景抒情散文一样,看似晶莹剔透,一目了然,但它却像一杯醇酒一般,蕴涵了绵长而清洌的韵味与芳香,要真正品尝出它的滋味并非易事。在这篇“贮满诗意”的“春的赞歌”中,事实上饱含了作家特定时期的思想情绪、对人生及至人格的追求,表现了作家骨子里的传统文化积淀和他对自由境界的向往。1927年之后的朱自清,始终在寻觅着、营造着一个灵魂深处的理想世界——梦的世界,用以安放他“颇不宁静”的拳拳之心,抵御外面世界的纷扰,使他在幽闭的书斋中“独善其身”并成就他的治学。“荷塘月色”无疑是经过了凄苦的灵魂挣扎之后,找到的一方幽深静谧的自然之境,曲折地体现了他“出淤泥而不染”的人格操守;而“早春野景”则使他的梦的世界走向了一个开阔、蓬勃的境地,突出地展示了他要在春天的引领下“上前去”的人生信念。后者自然是前者的延续、转化、提升。但不管这两个世界有多么不同,它们都源于朱自清的一种理想追求甚至是一种乌托邦式的幻想。《春》确实描写、讴歌了一个蓬蓬勃勃的春天,但它更是朱自清心灵世界的一种逼真写照。

细读朱自清的《春》,我不由地有这样一种感觉:这是一个大病初愈的文化人,面对春意盎然的原野,他又重新找回了一种自信和自尊,编织着自己的理想之梦。这是一个经历了“心灵炼狱”的知识分子,在大自然温暖的怀抱中,他沉醉其间,诗情联翩,感受到了一种“天人合一”的美妙境界和“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心灵冲动。他从时代的“十字街头”撤退下来,又在这里找到了自己的“安身立命”之所。我总觉得,朱自清笔下的“春景图”,不是他故乡江浙一带的那种温暖潮湿的春景,也不是北方城郊的那种壮阔而盎然的春景,更不是如画家笔下那种如实临摹的写生画,而是作家在大自然的启迪和感召下,由他的心灵酿造出来的一幅艺术图画。在这幅图画中,隐藏了他太多的心灵密码。

朱自清研究专家吴周文先生说:“在很多散文中,朱自清惨淡经营诗的意境,将人格美的‘情’与自然美的‘景’两者交融起来,创造了情与景会、情景交融的艺术境界。这种境界的构思,整个地展现自我人格,以美妙的意象作为人格的外化手段,于是他的笔下,自然美成为自我人格的精神拟态,或象征性的写照;个人特定的情绪、思想,也因自然美的依附,得到了诗意的写照,或者说得到了模糊性的象征。怎样创造这种意境,完成自然美与人格美二者的附丽与连结?对此,朱自清则是继承弘扬以形传神、重在神似的艺术精神这一整体性的审美把握,加上‘诗可以怨’的审美理想的制导,生成了风格的隐秀与清逸的色彩。”(吴周文《诗教理想与人格理想的互融》,《文学评论》1993年第3期)对朱自清散文的深层意蕴,我以为这些话是深中肯綮的。朱自清属于那种感情和感觉特别敏锐、细腻、真挚的人,对大自然的四季变化和山水花鸟等等,又有着特有的亲和情怀和观赏兴致。他的写景,往往是景中有“我”,“我”中有景,景“我”合一。他所以要调动起自己的一切感官以及思想和情感,反复品味、字斟句酌、“用笔如舌”,正是要把自己的全部人生、人格投入到大自然的形神中去,让自然的美与他人生的美浑然为一。他不像鲁迅,在描写自然中采取一种超然的、审视的态度,甚至不惜写了自然的丑来;他也不像周作人,在刻画自然中沉溺其间、忘却自己,恨不得化为自然的一部分。朱自清在大自然的怀抱中是投入的、虔诚的,但同时又是自觉的、清醒的。从这一点来说,他是最得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人合一”和“中庸之道”的真谛的。在《春》这篇简短而明朗的散文中,同样体现了他的人格操守和审美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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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西游记读后感的

全文共 2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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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唐僧与徒弟孙悟空、猪八戒、沙僧和白龙马,踏上了漫漫取经之路。其中三打白骨精非常精彩、耐人寻味。白骨精为了吃唐僧肉,变成少女,老媪和老翁,接二连三来欺骗唐僧,而唐僧善与恶不分一再上当,幸亏有孙悟空的金晴火眼识破妖怪及阴谋。唐僧却执迷不悟反而把孙悟空赶走,险些被白骨精吃掉。

每次读这回文章,我都是又开心又生气。开心的是白骨精虽然狡猾,但每次都被孙悟空识破打败;生气的是忠心的孙悟空每次都被唐僧冤枉。但是,我要说:孙悟空,你真棒!因为你不仅武功高强,而且为了除恶可以赴汤蹈火,不怕受冤枉受委屈,即使被唐僧念紧箍咒,也要把妖精消灭,你是坚持自己信念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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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西游记》读后感五年级作文500字

全文共 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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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四大名着里,我最喜欢的就是吴承恩写的《西游记》了。

《西游记》我想大家都很熟悉吧!它主要讲了唐僧奉旨去西天拜佛求经,一路上,历尽了

艰辛万苦。他还收了几个徒弟,这几个徒弟在一路上都显示了自已的本领。

在这里我最喜欢的就是孙悟空和唐僧了,孙悟空的那双火眼金睛特别的厉害,不论什么神通广大的妖怪,他都有能力识别出来。他还会七十二变。这里还塑造了心地善良的唐僧,懒惰的猪八戒,好心的沙和尚。

唐僧一心向佛,他对徒弟要求严格,每天在辛苦也不忘教徒弟念经,无论什么情况下,他都教徒弟有一颗善良的心。不可有邪念。他们对取经坚持不解,从不半途而废。

我们应该学习这种为目标勇往直前的精神。

《西游记》给我的启迪非常的大,让我知道了名着的魅力是永恒的,明珠的力量是巨大的,明珠的影响是深远的。无论做什么事都不能一帆风顺,都会有意想不到的困难,但是只要有决心就能占胜困难,这是我联想到了一个名人名言:困难像弹簧,你弱他就强,你强他就弱。只要下决心去克服困难,才能取得最后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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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国演义高中读后感

全文共 10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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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

——题记

我国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在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王朝更迭,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三国演义》描写的时期就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四分五裂、群雄逐鹿的年代,在这动荡时期,涌现出一位位英雄人物,流传着一个个流芳千古的传奇故事。

东汉末年,黄巾起义,彻底动摇东汉政府统治,后董卓专权,飞扬跋扈,致使汉室凋零,人民陷入水深火热之中。“忠臣被逐于庙堂之高,壮士惨死于锋刃之端,贤良空老于林泉之下,何其怪哉!”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吧。正所谓“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那个血雨腥风的年代早已悄然过去,通过这本书,让我们又回到过去,眼前飞扬着一个个鲜活的面容,重温那金戈铁马的历史画卷,体验那一幕幕激动人心的时刻。

他,挟天子以令诸侯,先灭董卓后灭吕布,大破李傕和郭汜,又在官渡之战以少胜多,大破袁绍,而后平马超、灭张鲁,远征乌桓,统一北方。“宁教我负天下人,不教天下人负我”暴露出他的狭隘;官渡之战以少胜多突显出他的智谋。可是,赤壁一战,二十万大军顷刻化为乌有,损失惨重,奠定三国鼎立。他生性多疑,神医华佗为他治病,他竟然怀疑华佗要谋害他,遂杀死了这位神医。这就是乱世奸雄——曹操。

他,被刘备不辞辛劳、思贤若渴的精神所感动,为刘备制定建国策略;为联合孙吴共同抵抗曹操,他舌战江东群儒;三气周瑜,智取荆襄九郡,又进军益州,使刘备三分天下有其一。也曾七擒孟获,安定后方;六出祁山,誓复汉室,多次击退曹军,因积劳成疾,壮志未酬,病死军营,“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印证了他的一生。连魏国司马懿也赞叹他是“天下奇才”。这便是卧龙先生——诸葛亮。

他,勇猛刚毅,义重如山。“桃园三结义”,“身在曹营心在汉”,毕生追随刘备,为刘备鞍前马后。他武艺高强,颇有谋略:温酒斩华雄,杀颜良、诛文丑,为曹操解白马之围;过五关、斩六将,单刀赴会,水淹七军,可谓所向披靡,英勇无敌。然在无数次胜利面前,他渐渐滋生骄傲情绪,最后败走麦城,兵败被杀。这便是三国名将——关羽。

此外,这本书还塑造了众多栩栩如生的形象,“喝断长坂水倒流”的张翼德,“宝刀不老”、“百步穿杨”的黄汉升,骁勇善战的赵子龙等等。

《三国演义》开创我国历史小说的先河,其中名篇数不胜数,“桃园三结义”、“三顾茅庐”等故事早已烂熟于心,耳熟能详。“赤壁之战”透露出的智谋更令人惊叹不已:孔明江东辩群儒,七星坛上借东风,再加上黄盖的苦肉计、庞统的连环计,才使得那曹操上当,才会取得如此大的胜利。正因为这些精彩的故事情节,《三国演义》才成为我国古代灿烂文化中的一部分,才真正让我们感受到我国文化的璀璨。

经典《三国演义》,大哉《三国演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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