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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亲爱的姑父结局(通用20篇)

导语:一般来说,小说作者应该写自己熟悉的题材,因为这些题材是在自己的生活中积累的大量素材的基础上提炼出来的,写起来容易驾驭,而且能写得生动、深刻。今天小编分享我亲爱的姑父结局,一起来欣赏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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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尊重结局作文800字

全文共 8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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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留下的最后一抹芬芳,最后一片花瓣落地的时候,请尊重结局

——题记

永恒不能给人带来永远的记忆,一世的绚丽也许会在心中留下一个余地。

睁开眼,阳光直射向我的眼睛,我没有躲开,似乎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感觉让我接受阳光的洗礼。一只雪白的蝶向我飞来,她就停在我的枝叶间,也许是春天的明媚,让我兴兴然地与她谈话。“小白?小白?唉,你从哪里来啊!”“你叫我么?”白蝶用触角指了指自己。“是啊,你通体全白,不介意我叫你小白吧?”我试探地问了问。她似乎很高兴我这么叫她:“好吧,很好听呢!”那天我们聊了很多,仿佛上辈子便注定是知已。我清楚的记得那是春天,一个美丽的季节。

时间仿佛不曾因为任何人停留,它永远在机械地奔跑,谁又知前方是不是无尽的漩涡。

夏天,一个多变的季节,早上还是火烤大地,下午便暴雨倾盆。我和小白在聊天,她是一个大大咧咧的蝶,总爱和我说她日日的所见所闻,一说便像夏日的昼夜雨,叫也叫不停。但我似乎很乐衷于听她说东谈西,也许是太专注,连作文天上太阳的那一副阴沉样也未曾发觉。

一滴,两滴,豆大的雨点从空中而落,打破了我们欢乐的谈话,雨似乎不给人一点喘息的机会,便倾盆而下。

小白被雨点打落在地上,她的翅膀怎么也飞不动,我眼睁睁地看着她的生命一点点流逝,我恨我不能有一双手帮助她,我叹着上帝的不公:“为什么上帝创造了美丽的你,却还要让你们如此脆弱。”“知道烟花为什么一直被人们所喜爱么?因为它拥有短暂的绚丽,就因为只有一刻,所以让人们惊喜,爱惜。有人批评它太短眩,但他又有想如果烟花永远在天际,还有人会热爱她么?有些事,短暂的美丽胜于永久的华丽,这是,结局!”说完,小白便没了声音。

此后我一直在想,一直在沉思,夏季已去,秋色已来,我等待着我的结局。

当秋风扶过枝头,带走了我的生命,我最终笑了,我懂了,因为她短暂的夺目的美,我至离去却还依然记着她。

秋风已不在惋惜结局,也许只有短暂的悲剧,才有了永恒的美丽吧,一世的伤与离去,成全了美丽的结局,到最后,那么,请尊重并成全,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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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亲爱的鹿老师作文

全文共 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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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的那天,我急切地想知道班主任换了没。当鹿老师进班时,我欢呼起来,班主任没换!还是陪伴了我们一年半的鹿老师!

鹿老师是一个善良、和蔼、美丽的人,她从不对我们发脾气,也不罚我们。她经常帮助一些学习上有困难的同学,不管是哪个班的同学,也不管哪科,她都帮。她简直什么都会!不管是语文、数学、英语,我们有不会的她都能简洁而又明了地给我们讲出来。

鹿老师非常爱我们,她像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总是能让我们感觉到她是我们的朋友。

上次,我与一个同学打了起来,因为他造谣说我值日时捣乱,我就说他是头“大笨驴”,他就拿板擦扔到我头上,我就把他一脚蹬在地上。他后来还要拿椅子要扔我,这时,鹿老师来了,她用那温柔而句句在理的话语使两颗幼小,易冲动的心平静了下来。

在上周,学校发了二中,四中的特长生招生简章,就是没一中。我很着急,问鹿老师后,鹿老师当晚给我查了,第二天,她已经把简章以及学校要给我开的证明全帮我准备好了!老师还鼓励我:“郭艺,你那么聪明,再加上认真复习,一定能考上!”我感到一阵阵暖流流遍我的心。

世间的爱有许多,有父爱、母爱还有来自老师的爱!我将来要更加努力地学习,绝不辜负老师对我的期望。

北京通州区中山街小学六年级:郭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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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最好的我们小说结局是什么样的

全文共 7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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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我们讲述的是耿耿和余淮之间的种种故事,那么最好的我们小说结局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跟小编尤其来了解一下吧,欢迎阅读!

《最好的我们》小说结局讲的是耿耿和余淮在多年之后再一起相遇,然后回想起当年的时光,可谓是感慨万千,曾经的误会也解除了,所以最后小说结局应该是喜剧的。

不过,在《最好的我们》电视剧最后,不知道会不会沿用小说的这一结局。

摘录书中的结局片段:

我看到我的少年远远走过来,一开始还是医院门口那个疏远的样子,然后渐渐地、渐渐地绷不住脸上的笑意。

笑得像个得逞了的坏小子。

我知道他一定会来。

那个站在打电话的大肚子叔叔旁边一脸不忿的少年;

那个站在红榜前对我说“我名字左边的那个人叫耿耿,跟我的名字连起来,正好是耿耿余淮”的少年;

那个侧身执笔,装作随意的样子写下“最好的时光”的少年;

家长会门外的走廊里孤零零等待的少年;

在顶楼大声说“你要继续崇拜我”的少年;

站在我家门口,说“以后有的是机会”的少年;

或者是,放下红白机的手柄,说,“我也只能做到这些了”的男人;

羞涩地挠着头,说“我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日子过得跟流水账似的”那个男人;

……

他带着背后的岁月,呼啸而来。

像一场七年前的洪讯,越过一整个青春,时至今日终于漫到我的眼前。

我们一起爬上坡去找那棵树。

我一边找着一边嘟囔:“不会真的死了吧。”

“没死,”他敲了我的脑袋一下,“我上个星期还来看过呢。”

我笑着看说漏嘴的家伙,直到他红着脸偏过头,拉起我的手跑到一棵挺拔的杨树前。

我还没反应过来,他忽然指着树干说:“你看,我旁边那个人的名字叫耿耿,和我合在一起,刚好是耿耿余淮。”

我笑着看他,说:“我就是耿耿。”

那是我们的故事的开始。

所以就让我们从这里重新开始吧。

不枉我耿耿于怀这么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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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沈螺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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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揣梦想的平凡少女沈螺,远离喧嚣的城市,回到安静的海岛生活。不料偶然间救起一个叫吴居蓝的男子,竟然是个和人类的进化方向完全不同、来自大海的高等生命体——鲛人。

他以不凡的能力和智慧一次又一次地帮助沈螺度过难关,战胜危机,深深地吸引了沈螺。两人一路磕磕绊绊,从互相了解到互相信任,最后产生了深深的爱情。

沈螺身上有一颗鲛人灵珠,引起了周家老爷子的觊觎,他绑架了沈螺,吴居蓝及时赶到,救出了沈螺,却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正义终于战胜了邪恶,周家老爷子被抓,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沈螺从悲痛中走出,决心带着两个人的梦想,更坚强地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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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原文结局

全文共 4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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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迪伦困惑地皱起了眉头。

他耸耸肩,像是答案一目了然似的,“当我失去玛丽时,我本该当时就被拉走,被送去迎接下一个灵魂的。”

“可是……当时还有我在那儿啊。”

“我知道。”他点点头说,“一开始我也以为可能就是有你在,所以我才没有走,我必须要待到你被再次安全送回去为止。可是这样的想法可能不对,可能我现在……”他踌躇着,尽力想搜出一个合适的词,“可能我现在报废了或是发生了诸如此类的事情吧。”他冲她笑了一下,“我是说,我本来不可能像现在这样往回走的。这不正常,迪伦。”

“或许你没有报废,”她缓缓说道,“或许,就像你说的那样,当你的活做够了,摆渡了足够多的灵魂,你就解脱了。”

“也太多‘或许’了。”他朝她温柔一笑,“我不知道,不知道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迪伦似乎没有感受到他的不安和谨慎。她坐得笔直,嘴角绽放出灿烂的笑容,眼神发亮,“嗯,嗯,除此之外……”她朝崔斯坦身体右侧点点头,看到他在用右手遮掩,“……一切都在朝着对我们有利的方向发展,或许我们就应该顺势而为。”

“或许吧。”他说,眼神中仍带着疑惑。他不想把一切事都告诉迪伦,但潜意识深处一直在隐隐担忧。他们穿越荒原,越走越远,他的伤口似乎也在逐渐恶化。迪伦感觉到自己正在奋力挣扎重获新生,可崔斯坦却禁不住担心等待着他的是不是截然不同的命运。

虽然迪伦一直在宽慰崔斯坦,但想起要回到那条火车隧道、爬回自己的尸体上,迪伦还是十分紧张。她想起了乔纳斯之前说过的话,他提醒她要回到原来的尸身。她希望车厢里不至于太黑。她也不知道自己伤得有多重,到底是什么东西让自己的灵魂出了窍。她不知道当自己还魂苏醒后这伤会有多痛。

还有,最糟糕的是,她害怕等回到车厢里醒过来后,只剩自己一个人。那样的话,她返回尘世、起死回生反倒坐实了崔斯坦的猜测——他不可能和自己在一起。他不知道如果这样的事发生的话她该怎么办。她只能希望甚至暗自祈祷命运不要这么残酷。

这是一场豪赌。每次一想到这些,她的胃里就翻江倒海,一阵恶心。然而她实在别无他法,别无选择。崔斯坦坚信他的身体无法穿越荒原上那道分界线,他又不能让迪伦待在这儿。还有别的路可走吗?

真的走投无路了。

要担心的事实在太多了,然而不知怎么的,尽管忧心忡忡,他们荒原跋涉的最后一天里,太阳始终高悬天空,阴云也无影无踪。

迪伦想,这全是因为自己和崔斯坦待在一起,否则她实在想不出别的原因了。不管发生什么,只要她和崔斯坦待在一起,她就能挺过去,应付得来。明媚的阳光也让人觉得宽慰,把那些烦恼都压制在意识深处,驱赶到了本属于它们的阴暗角落。

迪伦满心期盼自己能认出这趟旅途的终点,能辨认出某些地标。它们会告诉她目的地就在眼前,让她心潮澎湃,鼓起勇气。然而最后那座山和之前翻越的那些山峰别无二致,不过他们不知不觉间就登上了这座山的峰顶,俯瞰山下那一段锈迹斑斑的铁轨。

就是那儿,她当时就是在那里死去的。她俯视着铁轨,等待着心中涌起某种感情。是怅然若失、哀恸伤心,或是痛苦不堪,而最后她心头慢慢浮现出的只有恐惧和焦虑,那种她一整天都在拼命压抑的紧张感。她强忍着,默默下定了决心。

她的手从牛仔裤口袋里伸了出来,用手指摩挲着崔斯坦送她的那朵丝绸般顺滑的花瓣。花被摘下来后已经枯萎了,但她还是舍不得扔掉,反而像护身符一样紧紧捏着它。它将迪伦和荒原联系起来,把她和崔斯坦联系在一起。迪伦只希望它能让她和崔斯坦永远在一起。

她沉稳地深吸了一口气,“我们到了。”她多此一举地说。

崔斯坦不可能看不到铁轨,它们是连绵起伏的群山间唯一可看的东西。

“是啊,我们到了。”

他的声音听起来不像她那样紧张或急切,而是充满了忧伤。

就好像他已经断定这次冒险一定会徒劳无功,他很害怕迪伦会失望。他的悲观情绪并没有影响到迪伦,因为她自己心里也难掩重重疑虑。

“那么我们就沿着铁路走好吗?”她问道。

崔斯坦只是点了点头。

“嗯,”她把胳膊前前后后甩了十几次,有些紧张,“好吧,我们开始吧。”

崔斯坦没有动,她意识到他是在等她先走。她连续做了两次深呼吸,腿似乎不听使唤,感觉像灌了铅一样,沉甸甸的无法从露水深重的草地抬起来。这是因为自己害怕,还是荒原不想让她走?

“一定会成功的。”她对着天空喃喃自语,声音小得连崔斯坦都听不到,“我们一定要回去。”

她的嘴绷紧了,显出决绝的样子,然后步履艰难地向前走。一只手紧紧抓着身边的崔斯坦,一步一步挪移。现在他走路一瘸一拐的,一只手一直捂着身体右侧,但他会没事的。如果她能和他一起走完这最后的一小段路,带他回到她的世界,他就会安然无恙的。

她强迫自己相信这一点。

他们往山下走,直到迪伦走到枕木上,看到像梯子一样的铁轨才停下来。她转过头,待向崔斯坦求证她走的方向无误后,就开始顺着铁路线向隧道口走去。铁轨沿着乡野蜿蜒铺开,所以一开始迪伦没有看见它们。可是突然之间,它们就在一个转弯处出现了。巨大的山峦在铁路沿线岿然屹立,铁轨似乎在向大山曲折前进,然后就消失在远方,不知通向何处。他们越走近,山脚下黑漆漆的山洞似乎也越变越大。最后迪伦终于看清了铁路钻山的入口,她走了进去,但这远不是终点。

黑色的山洞张着大口,似乎在召唤她。迪伦哆嗦着,脖子上的汗毛都立了起来。万一,万一,万一呢?潜意识中的种种疑虑此刻化成了她耳边疯狂的窃窃私语,但她尽力不去理会它们。她高扬起下巴,迈着坚定的步伐向前继续走。

“迪伦。”崔斯坦拉住了她,迪伦转过脸面对着他,“迪伦,这样行不通。”

“能行——”

“不,不行的。我没办法进到你的世界,我不属于那里。除了这里,我不属于任何地方。”他似乎在半愤怒半绝望地哀求她。

迪伦在牙齿间转着舌头,盯着他。他第一次看起来像个十六岁的男孩,弱小而迷茫。他的迟疑不仅没有吓到迪伦,反而增添了她的勇气。

“你为什么来这里呢?”她质问道。

崔斯坦抬起一个肩膀半耸了一下,看上去倒非常像一个笨手笨脚的大孩子。

“崔斯坦?你为什么要过来?”

“因为……因为……”他重重吐出一口气,“因为我爱你。”

他说话的时候低着头,没有看到迪伦脸上闪现出的惊喜表情。片刻后他抬起头看着迪伦说,“我希望你是对的,迪伦。可你这条路是行不通的。”

“你保证过会试试的,”她提醒道,“要有信心。”

听到这话,他惨笑一声,“你还有信心吗?”他问。

“我心里有希望,”她脸红着说,“还有爱。”迪伦望着他,一双碧眼射来热辣辣的目光,“相信我。”

她长途跋涉一路走来只为了这个机会,现在她不能回头,不能连试都不试一下就回去。而且,他们也不能待在这里,崔斯坦受伤了。不管之前发生了什么,现在的荒原正在伤害他。崔斯坦错了,他不属于这里,他需要离开。迪伦把这些念头在心头默念,尽力不去理会头脑深处传来的声音,“他之所以会受伤,之所以会痛苦,全是因为你正逼着他离开荒原。”她挺起胸继续向黑暗深处走去。

崔斯坦别无选择只能跟上,她不肯放开他的手。

一开始在黑暗中分不清方向,他们的脚步声经过封闭的墙体传来回声,空气中有股潮乎乎的味道。迪伦打了个冷战。

“这里会有恶魔吗?”她小声问。这里的气氛异常安静,但它们肯定可以潜伏在这种潮湿荒凉的地方。

“不会的,”崔斯坦回答,“它们无法靠近你的世界。我们现在是安全的。”

他的话对迪伦来说只算是小小的安慰,还不足以驱散山洞里的寒气。这寒意让迪伦胳膊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上下牙也在不停地打架。

“你能看见什么吗?”她不喜欢这沉默的气氛,“我们靠近火车了吗?”

“快了,”崔斯坦说,“就在我们正前方,没几米远了。”

迪伦放慢了脚步。这里黑得伸手不见五指,她可不想撞到列车前的减震器上。

“停!”崔斯坦大喊了一声,她应声停了下来,“伸手摸一下,你已经到了。”

迪伦用指尖试探着,手还没有伸直,就已经触到了某个冰冷坚硬的物体。那趟火车。

“帮我找找门在哪儿。”她说。

崔斯坦抓着她的胳膊肘,带着她走了几米。

“这里就是了。”他说着,把她的手放在半空中,刚好到他肩膀的位置。她的手四处摸索着,感觉手指下面是污垢和橡胶,那是列车门前的踏板。她意识到踏板很高,他们必须要攀爬上去。

“准备好了吗?”她问。没有回应,但她感觉得到他的手放在自己的胳膊上,“崔斯坦?”

“准备好了。”他小声回答道。

迪伦往前走,准备爬上去。她把崔斯坦的手拉过来,盘进掌心。她不能冒险,不能松开他的手。她才不管这样有多不雅观呢,她不想又一次上当受骗。

“等等。”他使劲拽她,她只好转过头。崔斯坦的另一只胳膊游移到她的腰间,把她拉进自己怀里。隧道里的路高低不平,所以这一次他的脸正和迪伦的脸平齐。他的呼吸让迪伦觉得脸痒痒的。

“看,我……”他先开了口,随即又沉默不语了。她听到他一声声沉重的呼吸。他捧着她的下巴,往上抬了一点点,“以防万一。”他小声说。

崔斯坦的吻像是在道别一样。他的嘴唇如饥似渴地贴过来,吻得她简直无法呼吸。他放开她的脸,手指滑进她的秀发间,把她拉得更近。迪伦紧闭着双眼,尽力忍住泪水。这不是告别,不是。这绝不是她最后一次感受他温暖怀抱,和他相互依偎。不是。

他们以后还会有像现在这样百万次的亲吻。

“准备好了吗?”她又问了一遍,这一次她几乎窒息得说不出话来。

“没有。”崔斯坦在黑暗中回答。他的声音沙哑,听起来可以说是非常害怕。迪伦紧张得胃部一阵痉挛。

“迪伦,”崔斯坦在她耳边喃喃地说,“我希望你是对的。”

迪伦在黑暗中笑了笑,但愿如此。

“我不知道该怎么做,”她平静地说,“我觉得我们应该先找到我的身体。我想,应该是在列车中部。”

她小心翼翼地往前慢慢挪动。车厢里一片死寂,然而她的脉搏跳动声听起来却异常响亮。崔斯坦在她身后仅一步之遥,可迪伦连他的呼吸声都几乎听不到了。她的肠胃剧烈地痉挛。如果这个办法行不通怎么办?如果她的身体破损严重无法修复怎么办?

那横在自己的灵魂和躯体之间的东西是什么?他们不得不越过去的东西是什么?鲜血、残肢,还是那个蠢女人的大包小包?迪伦想想忍不住笑了起来,笑声有些神经质。她转过头想把笑话和崔斯坦分享,这才发现自己的运动鞋转起来有点过于轻松了,鞋下面沾着一层滑滑的东西。她确定,这可不是什么溢出来的果汁。她感到一阵恶心,赶紧抬起脚,可脚跟却被什么东西绊住了。她一下子失去了平衡,把另一只脚也带得有些打滑,不过不知什么东西挡在了前面。她的重心又开始往后倾,这次有点矫枉过正,她摇摇晃晃地又往后倒去。

落地前她还有时间猛吸了一口气。她奋力伸出手,免得直接摔倒在坟场一样的地板上。这次她两只手都伸了出去,空空的手里什么也没攥着。

尖叫声。

这里本应该寂寂无声。静谧,死一般的肃穆沉寂。

然而只有尖叫声。

迪伦睁开眼,马上感到目眩。一道强烈的白光刺进她的脑袋。迪伦努力想转身摆脱,然而那白光却在电光火石的一瞬间也随之移动,紧紧跟着她,吞噬了身后的黑暗。迪伦看着这道光,目瞪口呆。

这道白光来得猛烈,然而转瞬间就消失了。迪伦晃晃悠悠地站在那里,眼前跳动着五颜六色的光点。不知不觉间一张脸出现在视线中,迪伦不由得吓了一跳。接着它便填满了视野。这张苍白的脸上满是闪亮的汗水和红墨水般的痕迹。这是一张男人的脸,嘴边的胡楂很浓密,看口型他好像在急切地说着什么。迪伦努力集中精力想听清他说些什么,但尖厉的耳鸣声让她什么也听不见。

她摇摇头,把注意力集中在这个人的嘴上。慢慢地,她终于明白了,那个人在一遍遍重复着相同的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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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泪水丈量结局高中半命题作文

全文共 8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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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会冲破感情,感情能穿越时间!

时间与距离隔绝一切的事物,唯有一种情感能坚持到后来。

当空旷的土地迎来千军万马的践踏,那种呐喊响彻天际。一种嘶叫,一滴泪血,一丝颤动,都是最好的陪衬。

而在空地的另一方,总会有一位老人或一位妇女,在向这里眺望,那种眼神贯彻整个历史。他在哪里战斗,是生是死?一丝念想,一种眼神,一抹悲凉,都是最真的体现。

从风寒雪飘到春光明媚,春秋反复。空地的白骨附和着寒风,这一切没有接受,只是换了一个地点。该冲的依旧,该等的依然,只是冲锋的会改换一面新颜,等待的会增加一缕白发。

当地平线映出第一丝光辉,当天空又出现新一轮圆月。在战场上奋勇的士兵也心生伤感之意。寒冷的兵器与盔甲不同情热泪,只要战争还没有结束,这一切便不能由自己掌控。

所谓“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多少热血男儿为国征战,远离家乡亲人。一身金甲便带着思念踏向远方,然而这一切却不知是否有回还之日,谁又知道他们流下过多少英雄泪?

当佳节的气息覆盖着村庄,当欣然的欢声刺入佳人的耳内,年复一年的等待正逐渐拉长他们的思念。冷清的空阁不同情想念的热泪,只要战争还没有结束,这一切便不能由自己掌控。

所谓“少妇城南欲断肠,征人蓟北空回首”,多少痴情佳人,多少白首高堂,依扶的声影,简素的衣裳,反复春冬,望着远征的方向。这里的泪水是否足以滋润那一片空地?

大漠孤烟剑丈情,空阁白首望归人。

终于,这一天,所有人都期盼的一天。终于——战争结束了。

每个士兵都希望有一双翅膀能迅速的飞回家中,因为那里有一种等待。放下盔甲与兵器,随着部队凯旋班师。“壮士出征十年归”已不能描清其时间;“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多么伤感的言语,表达了多少远征男儿回归之心。

风吹落一片叶,雪花落在来的路上。“终于到家了”落泪男儿的呼唤。家人的相拥相泣,太多的悲伤,一缕胡须,一席热泪,一丝白发完美的拼写一切……

太多的无奈不是自己能掌控,也不是谁可以改写。风吹破雪花,谱写一次完美,残存的温度又能经历几度春秋?到最后,只能用泪水来丈量着穿越时间的结局

[泪水丈量结局高中命题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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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思美人小说莫愁女小说结局

全文共 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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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愁女结局难免让人心酸。而导致她结局悲剧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她和屈原的爱情。莫愁女凭借自身才能进入楚王宫之后认识了屈原,二人可以说是一件钟情,然而这一段感情却没有一个好的结局。因为家庭背景不同,以及社会环境的影响,莫愁女和屈原根本没有办法走到一起。即便屈原已经尽力去消除这些障碍,可是却没有一点效果。再加上当时的社会战乱频发,屈原又想一心报国,于是在冲破爱情障碍的道路上,二人又走上了一条更具使命的道路。

但是,楚国还是灭亡了,这让屈原看不到一丝丝希望,再加上他和莫愁女的感情飘忽不定,给屈原的心理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最终导致屈原跳江了,而屈原这一跳江的结局就直接导致了莫愁女让人心酸的结局。莫愁女在知道屈原跳江身亡后,内心十分悲痛,而失去了屈原的保护,莫愁女已经没有办法再待在楚国,因此她一人乘船离开了这个伤心的地方,开始了飘荡的生活。《思美人》莫愁女结局难免会让人觉得惋惜,这样一位奇女子,结局竟是过上了飘泊不定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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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夏至未至》电视剧结局

全文共 1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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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月光笼罩着一层朦胧美,陆之昂和颜末静静走在回家的路上。陆之昂将颜末送在家楼下,停驻的那一刻,路旁的灯光全都闪亮着,像在为有情人留着光明。三年的时光,陆之昂很抱歉曾经辜负了对颜末的情意,现在他要告诉颜末,当初凶她,现在却一无所有,只能为她做上一顿顿美味的陆之昂喜欢着那个叫颜末的女孩。陆之昂真城单膝跪地,向颜末求婚,希望未来的日子依然有颜末的身影,不论是多少个三年,颜末的心里自始自终都只有陆之昂一个人,她紧握着期待已久的手,两个人决定相伴终生,走向属于两个人的幸福之路。

陆之昂开始和颜末一起筹备婚礼,身为好兄弟的傅小司当然也会为兄弟陆之昂送来祝福。颜末即将出嫁,把她视为掌上明珠和心肝宝贝的父亲阿伦却紧张起来,他不敢相信昨日还在自己身边撒娇的女儿这么快就要出嫁了。阿伦再一次挽起女儿的头发,这是能为心爱的女儿所做的唯一的事情,虽然颜末一直嘴上嫌弃父亲的笨手笨脚,但父亲对她的关心不亚于任何人,这些年没有母亲的陪伴,但父亲给了自己父爱的同时也给予了母爱,使颜末从来没有孤单自卑过。阿伦给颜末准备了结婚礼物,这是他的心意,细心地颜末也为父亲准备了礼物。颜末亲手写了一封感恩信,信中她很愧疚这些年缺乏对父亲的关心,她祝福父亲能够为自己生活,去追求他的幸福,而相同的文字,也出现在了阿伦写给颜末的信里,心意相通的父女俩,从来不缺少爱的关怀和包容。

新婚前一夜,陆之昂和傅小司一起享受最后的欢愉时光。陆之昂和傅小司谈论起都还没有实现儿时的梦想,小时候总期盼长大,可如今又总怀念过去,陆之昂婚礼也邀请了好友立夏,他不相信傅小司和立夏的感情就缘尽于此。傅小司已经三年没有见到立夏,这些年,他一直没去打扰立夏,在他的心里也留下了一块空白,他期望在未来的时间,某个特定的地点自然而然地和立夏相见。

陆之昂终于迎来了婚礼,心里莫名地紧张,他和傅小司都期待着立夏能够出现。青田现在反过来执着地追求遇见,遇见尝试着重新接受却还是不行,也许是爱段桥爱的太深刻,宁可孤独,也不想将就。程七七没有出席陆之昂的婚礼,但却送来了她的祝福。时间是个伟大的作者,它能够为陆之昂和颜末写下一个美好的结局

伴随着婚礼进行曲奏响,颜末在父亲阿伦的陪伴下来到陆之昂跟前,阿伦亲手将颜末交付在陆之昂手上,经过了生活的磨难和风雨,颜末和陆之昂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历经苦难的两个人终于能够携手共同面对未知的路。婚礼上庄严的宣誓,笃定而又诚恳的承诺是坎坷磨合后真心向往幸福的两颗心。傅小司看着好兄弟幸福的模样,心中也幻想着自己曾预想的和立夏的未来。傅小司接住了象征幸福的捧花,陆之昂鼓励傅小司勇敢追回立夏,也许是上天的暗示,提醒傅小司再去为爱勇敢一次。

傅小司垂头丧气地走在离去的路上,期待已久的那张脸庞和熟悉的身影出现在他跟前,立夏回来了,她和傅小司的故事还没有结束。这个世界总有人会代替我们,总有一天,浅川会被时光一层层覆盖,变成其他的模样,只有永久的香樟树,继续传送着藏在心底的秘密,那些男孩,教会我们成长,而那些女孩,教会我们去爱,他们都将是我们成长路过的倾城时光和不可磨灭的青春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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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夏有乔木雅望天堂1的小说结局?

全文共 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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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籽月的小说,已出版了三部,2014年均由长沙大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出品,花山文艺出版社出版,第三部已在2014年7月上市。

小说主要讲述了舒雅望、夏木、曲蔚然、唐小天、夏彤和单单六人的爱恨交织。

夏有乔木雅望天堂1小说结局

最后是曲蔚然在夜店碰见了夏木,因为那时夏木看见雅望还留着唐小天的信,以为夏木还忘不了唐小天,所以后面他就离开了他。谁想到夏木碰见了曲蔚然,后面曲蔚然叫人把夏木打死了,最感人的是那段。医院给雅望打电话说你的朋友夏木于凌晨一点送进医院,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于凌晨四点二十四确认死亡。

总结

第一部的结局很悲伤又很感人,看到这里有的小伙伴会流泪。看完哭得唏哩哗啦的。夏木为什么要死阿,为什么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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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雪城小说姚玉慧结局

全文共 2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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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城》是梁晓声著的一部经典长篇小说。《雪城》曾被改编成电视连续剧热映。她,独身穿入另外的时空,却像凤凰浴火重生,给了她一种无比充实的生活,善良,帮助她一路走来,带给别人希望,于是,便在这个异世界,留下了一个见证的地方――雪城。《雪城》以电视连续剧的形式通过大众媒体,走向了千家万户,尤其是刘欢激情演唱的主题歌更是传遍大江南北,使梁晓声的声誉达到了顶峰。这是一部纯粹的知青小说。相对于叶辛的《蹉跎岁月》的心酸,哭泣,呐喊,血泪,以及阵痛的控诉,梁晓声则赋予了更多的悲壮,更多的英雄意味。它带有宏观,总括的叙述,并延伸了人物命运的思考,相对于他其他的作品及其他的知青小说,它更放眼于现实的观照,将个人命运与时代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有位作家说过:“文艺到了最高境界,对人生世相必有深广的观照与彻底的了解”.是的,每一部作品,都是作家将人生呈现于读者面前,给人以智慧,给人以力量,给人以思考。文章第一句“等待”便有了大气的感觉。都说梁晓声的语言是具有巴尔扎克意味的,此话一言不假。顺着这条思路,作家以倒述的方式穿插其中。主人公姚玉慧,徐淑芳等知青对于爱情,对于人生的思考,以及他们返城后面临的道路选择,及横亘在他们面前时代错位造成的鸿沟。许多人在这理想与现实之间不能坚持,失去方向,最终沦为社会的无助者。曾经的激情与理想主义在现实中灰飞烟灭,徒剩下悲壮。“沦落在庸常现实生活的理想主义者,他或他们若不能被锤锻成坚韧的现实主义者,那么他或他们将会以表面上看起来傲视生活的形式被生活所抛弃。”至今看来,这句话依然充满着理性的声音。只有自己去适应社会,才能被社会所接纳,才能创造出自己的价值。 主人公姚玉慧生长在一个高干家庭,19岁时去北大荒当知青。入党,提干,当教导员,这是她走过的知青之路。家庭的原因及个人的经历,她的性格有些自恋,并羞耻于谈恋爱。这使我想起了《禁欲时期的爱情》。她总是以教导者的身份来要求别人,压抑自己的情感。与营长的激情使她背上了沉重的心灵十字架。回到城里后对于角色的转变一时不能适应,父母给她安排的道路她难以听从,最终徘徊在命运的十字路口。她内心的苦楚只有她一个人品味,无从向别人提及,也无法提及。她于未来是惶惑的。 而另一主人公徐淑芳,在北大荒里成就了她坚韧的品格。在命运面前没有低下自己的头。于两个男人之间的情感纠葛,使她成熟。没有外在的依靠,她在无法预知的命运里前行。最终成为一名实业家。

作品鉴赏

《雪城》以壮阔动人的画面,表现了一代返城知青虽失落而没有幻灭的历程,虽历难而未曾衰朽的青春,他们在新的环境里的奋争与寻觅。

从社会着眼

小说写返城兵团战士,主要有两方面的笔墨:一是从社会着眼,写“伤痕”,表现“文革”浩劫的余波,突出时代的悲剧。作品以“十年浩劫”结束不久,二十万知青离开北大荒,一夜之间大返城的躁动时期为背景,生动地表现了“上山下乡”悲剧虽已过去,但历史遗留在生活里的悲剧,却不可能一夜之间自行结束。

雪落无声的寂然城市,陡然间变得不安起来。下自邻里千家,上至市府官员,都卷入了命运交迭、心灵冲撞的情感漩涡。衣食住行、职业出路、生活位置、存在与希望,一时间成了人人关心、户户忧虑的大问题。不可能期冀有一支回天之手,翻掌之间,即可把一切安排停当。这批返城知青曾经过长期泣血流汗的艰苦奋斗,而今不但没有见到自己所期待的业绩,相反,连他们自身的位置和价值也淡化若无,他们已没有当年的虔诚和狂热,又不具备足以在社会上立足的资本。他们像虚幻飘渺的幽灵,回荡盘桓在熟悉而又陌生的土地上。这是历史酿造的一杯苦酒,也是他们生存选择的前提。《雪城》就以业已结束的悲剧的追忆为前导,展开正在上演的悲剧的描述,既暗示着两者的内在联系,同时,也暗示了后者是前者的延伸和发展。

时代的背景上

二是在时代的背景上,表现知青们在为生计奔波的逆境中的人情美和人性美。作品凝重深沉地开掘了一代青年走出历史性的灾难之后,心灵中保留着的美好因素,着力于灵魂拯救、温暖、沟通和理解的描绘,并赋予人物以强烈的英雄气概和人格力量。他们相濡以沫、相嘘以实的互助精神,他们百折不挠、顽强进取的生活态度,他们为了维护自己纯洁的信念和纯真的爱情不惜付出巨大的牺牲,他们所特有的斗争方式,他们嘲弄邪恶的目光,这一切中,都蕴藏着热烈和真诚,令人心热、令人崇敬。可以看出,集体高于个人,道德先于需要的群体意识和伦理原则深入他们的魂髓,成为他们一切行动的准则,造就了他们不可淹没的英雄气概。

为“金嗓子”刘大文举办的街头演唱会,荡气回肠、慑人心魄。这些为了各自的衣食住行的最低生存需要而奔波的人,身上竟迸发出如此感人的光辉。从小说的悲剧意识的审美特征看,作品中的悲剧冲突是在善与恶的对立、善与善的矛盾、恶与恶的碰撞中,交织成一个多样性的有机统一的艺术整体的。正因为如此,即使调动多种判断手段,也难以概括出哪一个或者哪一类人物,是善或者恶的纯粹代表。善与恶、崇高与卑下、正义与邪恶、高洁与平庸、理智与迷狂奇妙而矛盾地灌注在每一个人物身上,在不同情境中,显现出相去甚远,甚至截然对立的形态。

作品中悲怆与欢乐两种情绪的迸发,也没有哪一种情绪上升到主导地位,或下降到从属的位置。两种情绪相互交替,相互渗透,相互包容,贯穿首尾。

在表现这些相互交织着的矛盾关系的多层次和立体化构成中,在悲怆和欢乐两种情绪的文汇点上,展示人、历史和国家最终要摆脱两难选择,从沉沦走向澄明,体现了对人类可臻完美的坚定信念,从而使作品的悲剧的审美价值达到了一个新的境界。小说以史家的笔墨,在几组人物的感情纠葛中,多层次地描绘当代青年群像,教导员姚玉慧的性格与情感是在“感情与道德”、“现实与未来”交结点上展现的。她是一个,在兵团是一个“有路线觉悟”的优秀代表,下乡后很快被提拔为教导员。她处处约束自己,显示自己的政治风度。返城后,虽然家中富裕,不愁吃穿,然而却为长期待业而苦闷,痛苦地感到青春的失去,她更看不起家人的庸俗,痛恨不正之风,大胆地揭露母亲搞的假考试招工把戏。在她的深层意识中,苦闷、迷惘与热烈的向往相抗争,传统的习惯与无视传统的力量相抗争,忠诚与虚假相抗争,最终她将从旧的习惯势力羁绊中解脱出来,走向新的生活。其他人物,如徐淑芳、郭立强、姚守义、刘大文、严晓东等也都刻画得各具特点。

结构特点

在结构上,小说运用了过去与现在、历史与现实反复交迭辉映的方法,别具匠心地安排了一种“板块组合”,故事看去似乎分散,但题旨贯通。七十万字的小说,自有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如,返城知青高洁的道德风貌和集体主义精神,与他们在现实中的软弱无力,曾一再形成鲜明的对照,作品对于前者的推崇和强化,对于同代人的无保留的肯定,使作品在历史与道德的评判中有失偏颇,进而影响到作品的生活内涵。又如,小说在反映特定历史时期的北部生活方面开辟了新的领域,但一些不无偏颇的议论,存在着大于或脱离形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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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人物结局

全文共 2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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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雯:最后是拿错了诊断书,自己得的不是恶性肿瘤,是良性的,但是因为这件事让张仲平明白了自己应该守护的是自己的家,于是就和曾真彻底分开了。

曾真:被唐雯感动,决定永远放弃仲平,离开了这个城市。

徐艺:仲平发现了颜若水给徐艺设计的套,决定用自己的方式不让徐艺中招,但是固执的徐艺还是上了当,他跟祈雨之前的小啾啾也被单纯的不得了的周辛然抓个正着。最后决定跳楼,后被徐艺真情打动,放弃了跳楼。

仲平:彻底跟颜若水划清了界限,决定把事情全抖出来,以后堂堂正正的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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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说谋杀似水年华结局

全文共 48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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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谋杀年华》是2011年8月1日南海出版公司出版的图书,作者是蔡骏。以下是小编整理小说谋杀似水年华结局,以供参考。

寂静无声的特需病房,盛世华虚弱地闭上眼睛,可能再度昏睡了过去。没有人再敢说话吵醒他,大家也不知道还能再说什么好,气氛异常沉闷而尴尬。

即便涵养一流的盛太太,也无法坐下去了,她低头走出病房,大概是想一个人独处。

这个年过五旬美丽优雅的女人,终于露出衰老的疲态,独自走出医院电梯,走出略显清冷的大楼,来到雪花飞舞的夜空下。

远处的高架桥灯光闪耀,马路对面的餐厅生意正好,街边有年轻男女们走过,还有叫卖十块钱一束玫瑰的小女孩。

盛太太在雪地里走了几步,回头看着身后的足迹,也看到了另一个女人的身影——那个女人比她年轻二十多岁,悄悄跟在她身后,面无表情地看着她的眼睛。

“小麦,你怎么下来了?”

她皱起眉头后退了一小步,田小麦却往前靠近她一小步。

两个女人面对着面,小麦在风雪中用力深呼吸着,近到彼此能感觉对方呵出的热气。

她嗅到死神的气味。

终于,田小麦对自己点了点头,确认了所有的判断。

“伯母,我已经知道了——是谁杀死了慕容老师和钱灵!”

“谁?”

盛太太的这声“谁”问得异常平静,似乎她也猜了出来。

“就在我面前。”

小麦说完这句话,发现盛太太的目光颤抖了一下:“我?”

“是。”

“小麦,请你别开这种玩笑!”

盛太太的表情异常严肃,这时盛赞也来到雪地中,他狂怒地大吼道:“小麦,你发疯了?你是不是和我家有仇?”

田小麦已把盛赞当做空气了,继续说:“伯母,您把自己隐藏得非常好,只是有一点您没办法隐藏干净——那就是您身上的气味!”

“香水?”

“是。”小麦再次深深吸了一口气。“当我坐在你们车里,坐在您的身边,闻着普罗旺斯的薰衣草香水,却想起十年前——是我最早发现了慕容老师的尸体,我闻到她丝巾上也有相似的气味。”

“这又能说明什么?”

“虽然相隔十年,但只要我恢复了记忆,就不可能遗忘那气味。发现慕容老师的清晨,是我最深刻的记忆。十年后,钱灵死去的那天,我再次从绕着她脖子的丝巾上,问到了同样特别的气味。虽然,这时我已闻到过您身上的香水,却完全没意识到竟是丝巾上的气味。那天,跟你们全家去度假村的路上,您向我展示了心爱的香水,告诉我那是各种珍贵香料混杂的普罗旺斯格拉斯城的薰衣草香水——这隐藏触动了我的记忆。当时,我才会想起聚斯金德的《香水》——您也许忽略了这本书的副书名:一个谋杀犯的故事!”

盛太太镇定自若,眼神没有任何变化:“是的,我身上的香水很特别,而且也确实用了十几年,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气味。”

“没错,就是这种气味,独一无二,永不磨灭!这种气味的记忆,将永远藏在人的鼻子和大脑里——伯母,您自然也明白这一点。您肯定在作案前,仔细清除过身上的香水味。然而,如果一个人长年累月的使用同一种香水,这种气味会渗透到皮肤里。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彻底清除干净!而您因为习惯这种气味,所以并不会感觉到这一点。”

这句话则让盛太太哑口无言。但她摇了摇头:“这证明不了什么。”

雪粒积满小麦的头发,又慢慢融化下来。她从容不迫地说:“香水碰上丝巾这种东西,最容易保留气味,哪怕只有一点点味道。当凶手站在慕容老师和钱灵背后,用丝巾将她们勒死,被害人脖子上的丝巾,就是头发和衣服,一定会剧烈摩擦到凶手的头发,脖子和胸口,又是女人身上保留香水气味最多的地方!”

盛太太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乌黑的长发,轻描淡写地回答:“嗯,好像有点道理。”

“就像十年前,慕容老师死后的那个清晨,经过一夜雨水的冲刷,我仍然闻到丝巾上残留的香水。是的,那两条杀人的丝巾,它们在说话,说您就是凶手!”

秋收是通过眼睛辨认出了第一个凶手,小麦却是通过鼻子抓到了第二个凶手。

“胡说!”这回轮到盛赞跳出来,“你知道要把一个人掐死,需要多大的臂力吗?像我妈妈这样年纪的女人,怎么可能做到呢?”

“对不起,你知道Esfahan丝巾的柔韧性有多好吗?这种天然蚕丝制成的顶级丝巾就是最佳的绞杀工具!何况,上个周末在度假村,盛太太您还说过,您年轻时候是知识青年,在西北农村插队落户,经常像男人一样下地干活,胳膊变得极有力量。您现在身材保持得这么好,无疑是常年坚持锻炼的结果,我相信您的臂力绝不会小!再加上一条合适的丝巾,足够在对方毫无防备之下,杀死一个女人!”

“够了!”盛太太摇摇头说:“小麦,你说来说去还是气味!气味——算是证据吗?”

“当然不算,就算让我出庭作证,也无法证明我的嗅觉是正确的。其实,我也无法通过气味来确定伯母就是凶手。当我把您身上的普罗旺斯薰衣草香水,与慕容老师跟钱灵遇害时丝巾里的气味联系起来,我仍然不敢怀疑到您——在我的眼里,伯母您是那么高贵美丽,怎么可能是一个谋杀犯?而且,您也丝毫没有杀人动机。难道是报复钱灵甩掉了您的儿子?难道是当年慕容老师教过您儿子语文就起了杀机?实在想不到一个合理的杀人理由!但刚才我病房,您的丈夫坦白了与慕容老师和钱灵的私情后,您的杀人动机终于完全地符合逻辑了。盛先生在为自己澄清的时候,我悄悄注意到了伯母您——你们的眼神有交流,他知道您就是凶手,只是不愿当场说出来罢了。”

一粒雪落到盛太太的眼里,她的嘴唇有些发紫:“眼神?算是证据吗?”

“当然不算!不过,伯母,您有像盛先生一样的不在现场证明吗?”

“没有。”

“还是不要绕圈子了吧!”小麦说了一个最简单的方法,“警方已证实过了,他们提取到了1995年,2000年,2010年三桩命案的凶手指纹,只要与伯母您的指纹对比一下,就能证明您是不是清白的了!”

说到这里,盛太太的脸色已经变了,她满脸苍白地注视着小麦的眼睛,直到低下头来。

“好吧,我承认!”

这句淡淡地回答,让盛赞跳了起来:“不!妈妈!不是这样的!”

盛太太严厉地对儿子说:“你别插嘴!”

灯光下呼啸的雪风,并未模糊小麦的视线,她似乎看到了慕容老师和钱灵,看到她们挣扎在丝巾的绞索内。

“谢谢!”小麦柔声说。

“其实,1995年,我已发现丈夫不忠的秘密。只是,我一直深爱这个男人,我不希望因为别的女人,而与我的丈夫分开,再让我的儿子受到伤害。我只是在等待,等待我的丈夫处理好他的问题,后来,我听说那个女人被杀死了,我知道肯定是我的丈夫所为。凶器就是条紫色丝巾,我不会告发他,我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只要他继续好好过日子。”

盛赞真想找个地洞钻下去:“妈妈,这都是真的?”

“是。”盛太太抚摸儿子苍白的脸,“2000年,我发现你爸爸无法克服男人的弱点,勾搭上了那个姓慕容的女老师。我像从前一样,等待他处理好自己的问题,但一直等不到他真正的行为。我决定代替他完成——那个大于的夜晚,我悄悄等在南明路的公交车站附近,我看到那个女人也系着紫色丝巾,还有个少年陪伴在身边。等到那少年离开,车站那儿只剩下女老师一个人。趁着四下无人的雨夜,我无声无息地来到她背后,抓住丝巾用尽全力把她勒死。我担心尸体在车站很快会被发现,就拖到附近的废弃工厂。”

田小麦的目光变得犀利与冷酷:“可惜,大于并未洗去丝巾沾染的你的气味。”

“钱灵也是被我杀死的!半年前,我发现了我的丈夫和她的私情。他已经五十五岁了,却还像年轻时一样。我给了他改正错误的机会,但他同样迟迟没有动手,只能由我亲自出马了。那晚,我趁着他去北京出差,凌晨三点来到钱灵的住所。钱灵给过他一把钥匙,但他平时不用,一直锁在他的保险箱里。我的丈夫并不知道,我早就破解了他的保险箱密码。保险箱里的钥匙自然落到了我手里。没想到她那么晚还没睡觉,人正好在卫生间里。我看到桌上有条紫色丝巾——与之前我看到你系得那条一模一样,再次看到这条丝巾,它就像对我施了咒一样,让我想起了杀人的老办法,那一刻,这也是让你给我最解恨的办法。我躲在房间的角落,等到钱灵毫无防备地出来,就用丝巾从背后缠住她的脖子,好不容易才把她勒死!我到底是老了啊。”

“你再次留下了香水的气味。”

“我已经非常小心了,提前两天没用香水,特意换上一套新衣服,却还是留下了气味。”盛太太真是不动声色,到现在连一丝后悔的表情都没有,“杀死钱灵以后,我拿走了她的手机,为销毁她与我丈夫交往的证据。我看过她手机里的短信——但我不知道你是第一个发现慕容老师尸体的人。直到今晚,我也从没想到你竟然接触过那两条杀人的丝巾,更没想到你会把丝巾上残留的气味牢牢记住!即便我对你的丝巾心怀芥蒂,却对你的鼻子毫无防备。”

小麦拼命压抑剧烈的心跳,以免对方发现自己的激动:“所以,你毫不介意让我了解你的普罗旺斯格拉斯城的薰衣草香水!却阴差阳错地被我发现了杀人丝巾里气味的秘密!”

“对,我完全没有想到过这一点!我只是觉得我可以控制住局势,我不会惧怕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年轻姑娘。最重要的是,我想既然盛赞这么喜欢你,还是不要出面公开反对你们,以免他恨我一辈子。”

盛太太说罢看了看儿子,盛赞追悔莫及地喊道:“妈妈,我想从前爸爸说的没错——不要去警察的女儿做媳妇!这女人太可怕了!”

田小麦异常失望地看着眼前这个男人,这种家族的智商和情商总是一代不如一代,他连他父亲的十分之一都不如。从前对盛赞的一往情深,恐怕只是所以女人们共有的帅哥痴迷症吧。

她从新看着盛太太的眼睛,提出最后一个问题:“你,真的想过要做我的婆婆?”

“其实——”盛太太苦笑着摇头,“小麦,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你。”

“谢谢,伯母,您终于说出真心话。”

“当你第一次系着那条紫色丝巾,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我就有了不详的第六感,我对你所有的殷勤和喜欢都是假装出来的——我已经假装了那么多年了,没有什么是不可以装的!一切,都是为了我的丈夫和儿子。我发现这两个我最爱的男人,竟然那么喜欢你,迷恋你到不能自拔的地步,说实话我的心底非常嫉妒。”

田小麦庆幸自己还能活到今晚:“对,嫉妒心已经让你杀死了两个女人,说不定以后我会成为第三个。”

“没错,你是在我的计划里——下个月的某一天,你还没有成为我的儿媳妇,大家会发现你神秘地死了,脖子上依然缠着那条紫色丝巾。这完全是你咎由自取,谁让你有那条丝巾?人们会联想到钱灵的死,认为是你们以前的关系惹上的麻烦。当然,也有人会怀疑盛赞,因为他与你们两个死去的女人都谈过恋爱,但我肯定会给他安排好不在现场的证明,但绝不会有人怀疑到我——只要你死了的话!”

盛太太平静地说完这些冷酷的话,仰头对着飞雪的夜空冷笑起来。

听着这不寒而栗的笑声,就连盛赞也头皮发麻地抓住她说:“妈妈!你没有杀过任何人!全是你自己幻想出来的,我要带你去接受精神鉴定!”

田小麦的表情却没有丝毫变化,一动不动地站在雪中,她刚让自己躲过了一场劫难——要不是靠着记忆力惊人的鼻子,下个月她就会像许碧真,慕容老师,钱灵一样,被紫色丝巾无情地杀死,化作又一具美丽的尸体。

忽然,看着盛太太微笑的双眼,小麦感到一阵深深的恶心,有什么要从胃里翻腾出来。

转头看着外面的世界,路边广告牌上不断闪过“merrychristmas”,还有赶着麋鹿的圣诞老人。

盛太太伸手接住几片雪花,看着雪花融化在手掌心。

“小麦,我会去见警察的。”

说罢,盛太太沿着来时的足迹,穿过医院大楼门口的那片积雪。

盛赞也低头跟在母亲身边,耿耿于怀地回头看了要买一眼。

田小麦依然一动不动地站在雪地里,痴痴地看着他们母子的背影,渐渐隐没在医院大楼里,警官老王正在等待他们。

一粒冰冷的雪落到唇上。

她从包里小心地取出一张纸条,灯光照亮一行潦草的字——

我心里难受你

这行来自十年前的字,被埋入“坟墓”迟到了十年的字,渐渐被雪水打湿化开,就像一封出土的古代书信,一遇到空气就迅速化为乌有。六个平淡无常的简体汉字,也像六只蝴蝶张开翅膀飞舞起来。直到中间那两个字完全消失在雪夜深处。

没有了中间的“里”和“难”,只剩下“我心受你”。

我心受你

田小麦看懂了这句话的意思,合起来就是十八岁那年的夏天。一个少年对自己写下的誓言——

我爱你

迟到了十年,还算不算晚呢?

又一滴眼泪,热热的眼泪,融化了纸上的雪粒,也融化了中间剩下的“心”和“受”。

终于,她高高地扬起头,穿过茫茫无边的黑夜,穿过平安夜的风雪,看着医院的第十八层楼,想象某扇窗户里是手术室,想象那个男人已安全苏醒。

他睁开眼睛,回到了十三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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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亲爱的妈妈_300字

全文共 3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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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妈妈-是一个亲切又和蔼的女人,身材可好了身高在1。6米,我妈妈的体重保持的可好了一般在90斤左右她长着一双大大的眼睛一对红彤彤的耳朵和一张甜言蜜语的嘴巴。我妈妈的性格看起来不好其实心里可好了。她的兴趣爱好是游泳。妈妈平时还给我和姐姐讲一些和游泳有关的知识比如说:下水时不能从高处往下跳水,下水时一定要待游泳眼镜和游泳鼻夹和耳塞。不会游泳的不要到深水区会有的不熟也不能去,要熟能生巧才能到深水区。

我妈妈可善良里因为有一天我和妈妈上午出去玩看见了一只可怜的流浪小狗,我和妈妈都觉得那只小狗太可怜了。妈妈说:“儿子,我们一起把那只流浪小狗带回家养吧我说:“我肯定会答应不知道爸爸会不会答应呢?”妈妈肯定的说:“爸爸也是有爱心的怎么会不答应呢!”这篇文章写完了同学们现在你们知道我妈妈的爱心是多伟大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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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说红高粱的结局

全文共 4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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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是中国作家莫言创作的长篇小说。  《红高粱》以抗日战争及20世纪30、40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民间生活为背景, 故事中塑造的一系列的抗日英雄却都是正义和邪恶的化身。。在小说中,莫言塑造了一个在伦理道德边缘的红高粱世界,一种土匪式英雄,他们做尽坏事但也报效国家,他们缱绻相爱、英勇搏杀,充满着既离经叛道又拥有无限生气的时代气息。以下是小编整理小说红高粱的结局,以供参考。

在下降的过程中,爷爷没有想到死。他说自从那年在林中上吊绳子连断三次后,他就知道自己死不了。他预感到在海那边的高密东北乡才是最终的归宿。排除了死亡恐怖,下降成了难得的幸福体验。身体似乎变得宽而薄,意识扁平透明,心停止跳动,血液停止循环,心窝处微红、温暖,像一个火盆。爷爷感觉到风把他和公狐狸剥离开。先剥离开狐狸的四肢,后剥离了嘴巴。狐狸的嘴巴似乎从他脖子上带走了一些什么,又好象把一些东西留在了他脖子里。骤然失去重负,爷爷在空中轻盈地翻卷了三百六十度。这个车轮转让他看到了公狐狸的身体和那张尖狭而凶狠的脸。公狐狸毛色青黄,肚皮洁白如雪。爷爷自然会想到这是张好皮子,剥下来可缝一件皮背心。森林的上升突然加快了,宝塔状的雪松、白皮肤的桦树、黄叶翩翩如满树飞蝶的栎树……跳跃着伸展开树冠。爷爷死死地攥着那根盘旋飞舞的藤条不放。藤条挂住在一棵栎树的坚韧但舒曼的枝条上,爷爷挂在树冠上。他听到几根树枝断裂了,屁股摔在一根粗大的树杈上,往上弹起,落下,又弹起,终于稳住。在树的颤抖里,他看到两只狐狸一先一后摔在树下厚厚的腐叶里。两个柔软的狐狸竟如两枚炸弹,把腐土与腐叶砸得訇然四起,林木间两声低沉的浊响,激励得树叶嚓嚓作响,成熟的树叶则纷纷下落,落在同类的尸体上,落在狐狸的尸体上。爷爷低头看到被红叶和黄叶掩埋得五彩缤纷的狐狸,突然感到胸膛里热辣辣,口腔里甜蜜蜜,脑袋里红旗漫卷,眼前灿烂辉煌,周身没有一处是痛苦的。他心中充满了对这两只狐狸的美好感情。狐狸下落与红叶黄叶流畅优美的下落过程在他脑海里周而复始地循环着,我毫不客气地说:爷爷,你昏过去了。

爷爷被鸟的鸣叫声唤醒。正午的太阳火辣辣地晒着他部分皮肤,太阳从树枝树叶的间隙里射下来一道道灿烂的金光。有几只浅绿色的松鼠在树上灵巧地跳跃着,它们不时咬开一颗栎树的果实,让白色的果仁散出微微如丝的苦香味儿。爷爷开始体会身体各部位的情况,内脏正常,双腿正常,脚在痛,有凝结的黑血和翻开的皮肉,被母狐咬的。颈痛,被公狐咬的。双臂不知所在,寻找,他们高举着,手抓着那根救命的藤条。根据经验。爷爷知道他们脱了臼。他站起来,头有些晕,不望树下。用牙齿咬开握住藤条的手指,借助腿和树,使胳膊回位,他听到骨头的咯崩声,感觉到汗水从毛孔里渗出来。邻近的树上,有一只啄木鸟在笃笃地啄树,他立刻又感到脖子痛苦。啄木鸟的尖嘴似乎在啄着他的一根白色的神经。森林里的鸟声压不住海的涛声,他知道海近了。一低头便晕,这是下树的最大困难,但不下树无疑于自杀,他的肚肠绞紧,喉咙干渴。他操纵着不灵敏的胳膊下树,腿与腹发出最大的能力,贴着树皮,吸着树皮,尽管如此,他还是仰面朝天跌在树下,腐烂的树叶保护着他。由于高度太小,绝对没有炸弹效应。酸与香与臭混合的气息从身下泛起,注满了嗅觉。他爬起来,听着水声一脚深一脚浅地走,那道泉水隐没在腐叶里,脚下有凉气上升,水从脚窝里渗出,他趴下,用手扒开腐叶,在水声最响的地方腐叶层层,像饼一样,水初盈出来时有些混浊,他稍等一下,水清了,低头便喝,清凉的泉水透彻胸腹,到后来才尝到了腐味。我想起他在墨水河里喝那游动着蝌蚪的热脏水的历史。喝满了肚子,他感觉舒服了些,有了精神,被水充斥的胃暂时不饿。他伸手去摸脖子上的伤口,烂糊糊没有形状。回忆方才剥离时,那刺痛的是狐狸折断的牙齿,咬着牙伸进一个指头去抠,果然抠出了两颗折断的狐狸牙。血又冒出来,不多,就让它流一会儿,冲洗出毒素。爷爷屏心静气,排除杂念,从森林中万千气味的洪流里,辨别出“红叶金针草”的独特辛辣味儿,循着味儿去,在一株大松树的背后,找到了它。这种草药,我翻遍图文并茂的中草药词典也没找到,爷爷采了草,用嘴咀嚼成糊状,糊到伤口上,颈上的,脚上的。为了治疗头晕,他又找来紫茎薄荷,撕下叶片,揉得出汁儿,帖到太阳穴上。伤口不痛了。他在橡树下吃了几簇无毒的蘑菇,又吃了几把甜甜的山韭,运气很好,又找到一株野葡萄,放开肚皮吃了个饱,然后拉屎撒尿,爷爷又变成了精力旺盛的山妖。

他到栎树下看狐狸,狐狸的周围已经飞来飞去很多绿头苍蝇。他一向怕苍蝇,便躲开了。这时候,松树上流出的油脂散发着香味,熊在树洞里打嗑睡,狼在岩缝里养精蓄锐,爷爷本该回他的山洞,但他被海浪那懒洋洋的哗哗声吸引,竟破坏了自己昼伏夜出的生活规律,大着胆儿——他未感觉到怕——向着海浪的声音走去。

海的声音很近,海的距离有些远。爷爷穿越了这条与山谷同样狭长的树林,翻上了一道平缓的山梁。树木渐渐稀疏起来,林中有很多被砍伐后留下的树桩。他很熟悉这道山粱,但以往见它是在黑夜,这次见它是在白昼,不但颜色有异,而且气味不同。林间有些开辟出来的土地,种植着枯瘦的玉米和绿豆,爷爷蹲在田垄里吃了一些青嫩的绿豆角儿,感到舌头沙涩。他态度安详,不慌不忙,像一个无忧无虑的农民。这种精神状态在他十四年的山林生活中只出现过几次,这算一次,用铝壶在海汊子里熬出咸盐是一次,吃土豆撑得半死是一次,每一次都有特殊情况,都有纪念意义。

吃过绿豆后,他又往前走了几百米,站在了山梁的顶端上,看到了吸引着他的蓝色与灰色交错横流的海与山梁下那个小小的村庄。海边上静悄悄的,有一个看去很老的人在翻晒海带,村子里不安静,有牛的叫声。他第一次在亮光光的太阳下接近村子,看清了日本农村的大概模样,除了房屋的样式有些古怪外,其它的如气味、情绪与高密东北乡的农村相似。一只肯定是病弱的狗那怪异的嗥叫提醒他不可继续冒进,只要在白天被发现,要逃脱性命十分困难。他在一条荆条后隐蔽起来,观察了一会儿村庄和海洋的情况,感到有些无聊,便懒洋洋往回走。他想起了丢在山谷中的菜刀和剪刀,十分恐慌,如果没有了这两件宝贝,日子会非常难过。他的脚步加快了。

在山梁上,他看到了一块玉米田,玉米的秸秆晃动,发出嚓啦嚓啦的声响。声响很近,他急忙蹲下身,隐藏在树后。玉米田约有五亩左右,玉米长得不好,一穗穗棒子短而细小,看来既缺肥又缺水。他在孩童时代,听村里老人讲述过关东的熊瞎子掰棒子的故事。他嗅到了久远的燃烧艾蒿的香气,蚊虫在艾烟外嗡嗡叫,蝈蝈在梨树上细声细气地鸣叫,马在黑暗中吃着麸皮拌谷草,猎头鹰在墓地的柏树上哀鸣,深厚的黑夜被露水打得精湿。她在玉米田里咳嗽了一声。是女人不是熊瞎子,爷爷从梦幻中醒来,他感到兴奋和恐惧。

人是他最怕的,也是他最思念的。

在兴奋和恐惧中,他屏住呼吸,集中目力,想看一看玉米田里的女人。她只轻轻地咳了一声他就感觉到了她是女人。在集中目力时,他的听力也自然地集中了,爷爷嗅到了日本女人的味道。

那个女人终于从玉米地里露出了身体。她面色灰黄,生着两只大而黯淡的单眼皮眼睛,一只瘦瘦的鼻子和一张小巧的嘴巴。爷爷对她连一丝恶感也没有。她摘下破头巾,露出头上黄褐色的乱发。她是个饥饿的女人,与中国的饥饿女人一模一样。爷爷心中的恐惧竟被一种不合时宜的怜悯情绪偷偷替换着。她把盛着玉米的筐子放在地边上,用头巾擦着脸上的汗水。她的脸上灰一道白一道。她穿著一件肥大的褂子,黄不拉叽的颜色。这件褂子激起爷爷心中的邪恶。秋风稀薄,啄木鸟单调的啄木声在树林里响,海在背后喘息着。爷爷听到她用低哑的嗓子嘟哝着什么。像大多数日本女人一样,她的脖子和胸膛很白。她肆无忌惮地解开衣扣扇风,被爷爷看了个仔细。爷爷从她那两只胀鼓鼓的乳上,知道这是个奶着孩子的女人。豆官吊在奶奶的Rx房上胡闹,奶奶拍打着他的光屁股蛋儿。瘦小结实的豆官笔挺在他那匹骡马背上,松松地挽着缰绳从天安门前跑过,马蹄得得,坚硬的石板大道上,响着蹄铁。他与同伴们一起高呼着口号,口号响彻天地。他总是想歪头去看城楼上的人,但严格的纪律不允许回头,他只能用眼睛的余光去斜视大红宫灯下那些了不起的大人物。她没有理由躲躲闪闪,在一个荒凉的、没有人迹的山梁上。女人的小解很随便。她的全过程对准爷爷进行。爷爷感到血潮澎湃,伤口处一鼓一胀地疼痛,他弯着腰站起来,不顾胳膊碰响树的枝条。

那女人散漫无神的目光突然定住,爷爷看到她的嘴大张着,似乎有惊恐的叫声从她的嘴里发出来。爷爷歪歪扭扭、但是速度极快地对着那女人扑过去,他不知道自己的形象是怎么样的骇人。

不久之后,爷爷在山谷里一汪清水边,看到了自己的面孔,那时他才明白,日本女人为什么会像稀泥巴一样,软摊在玉米田头。

爷爷把她摆正。她的身体软绵绵的任凭摆布。他撕开她的上衣,看到她的心在乳下卜卜地跳动着。女人很瘦,身上粘腻腻的都是汗水与污垢。

爷爷撕扯着她,一串串肮脏的复仇的语言在耳朵里轰响着:日本、小日本、东洋小鬼子,你们jian杀了我的女人,挑了我闺女,抓了我的劳工,打散了我的队伍,作践了我的乡亲,烧了我们的房屋,我与你们是血海般的深仇,哈哈,今天,你们的女人也落在我的手里了!

仇恨使他眼睛血红,牙齿痒痒,邪恶的火烧得他硬如钢铁。他扇着那女人的脸蛋,撕掳那女人的头发,拉扯她的Rx房,拧她的皮肉,她的身体颤抖着,嘴里发出梦呓般的呻吟。

爷爷的声音继续在他自己的心里轰鸣着,现在是淫秽的语言:你怎么不挣扎?我要奸死你,日死你!一报还一报。你死了?死了我也不会放过你!

他撕开她的下衣,糟烂的布顺从地破裂,像马粪纸一样。爷爷对我说,就在她的下衣破裂的那一瞬间,他躯体里奔涌着的热血突然冷却了,钢枪一样坚挺的身子随即萎缩,像一只斗败的公鸡垂头丧气,羽毛凌乱。爷爷说他看到了她的红布裤衩,裤衩上,补着一个令人心酸的黑布补丁。

爷爷,像您这样的钢铁汉子怎么会害怕一个补丁?是不是犯了您那铁板会的什么忌讳?

我的孙子,爷爷怕的不是补丁!

爷爷说,他看到了日本女人的红布裤衩上黑布补丁,像遭了当头一棒。日本女人变成了一具冰冷的僵尸,二十五年前那片火红的高粱又一次奔马般涌到面前,迷乱了他的眼,充斥了他的脑。凄凉高亢的音乐在他的心灵深处响着,一个音节如一记重锤,打击着他的心脏,在那片血海里,在那个火炉里,在那个神圣的祭坛上,仰天躺着我奶奶如玉如饴的少女身体。同样是粗蛮地撕开衣服,同样是显露出一条红布裤衩,同样的红布裤衩上补缀着同样的黑布补丁。那一次爷爷并没有软弱,黑布补丁作为一个鲜明的标志,牢牢地帖在他的记忆里,永不消逝。他的眼泪流在嘴里,他尝到了泪水的甘苦混合的味道。

爷爷用疲倦至极的手,把日本女人的衣服胡弄了胡弄,她肉体上的青红伤使他感到了深重的罪孽。然后,他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举步欲行走。他的腿又酸又麻,脖子上的伤口又热又胀,咚咚蹦跳,似乎在跳脓。眼前树木和山峰突然彤红耀眼,奶奶蜂窝着一个血胸膛从很高的地方,从天上,从白云里,缓缓地跌下来,落在了他伸出的手臂上,奶奶的血流光了,身体轻软,如同一只美丽的红色大蝴蝶。他托着她向前走,柔软的高粱林闪开一条路,路光上射,天光下射,天地合为一体。他站在墨水河高高的大堤上,堤上黄草白花,河里的水鲜红如血,凝滞如油,油光似鉴,映着蓝天与白云,鸽子与苍鹰。爷爷一头栽倒在日本山梁上的玉米田里,就像栽倒在故乡高粱地里一样。

爷爷并没和那位日本女人交媾,所以,日本文史资料中所载她后来生出的毛孩与爷爷没有关系,虽说有一位全身生毛的半日本小叔叔并不是家族的耻辱,甚至是我们的光荣,但必须尊重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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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秦时明月小说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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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时期,绝顶剑客荆轲和妻子丽姬有一子名为荆天明,荆天明因为身世之谜被秦始皇追杀,荆天明遇到秦国第一剑客盖聂,盖聂念起为古人之子,于是就带着天明躲避追杀,踏上了闯荡江湖之旅。在逃亡的过程中,天明陆续结识了众多江湖高人。

天明相继与年纪相仿的少羽、高月、石兰成为好友,见证了世间最后一片净土墨家机关城的毁灭。机缘巧合之下他成为墨家巨子。磨砺中天明渐渐成长,危难时刻,他甚至挺身而出,凭借自己弱小的肩膀保护着朋友们的性命。而这一切事件的背后似乎都有着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操控,江湖神秘势力阴阳家的存在渐渐浮出水面。处于阴谋核心的天明,由此层层剥开了自己身世以及所有阴谋背后的惊天秘密关于“苍龙七宿”的神秘传说。

对于秦时明月高渐离的神秘身份相信观众们都很好奇了,而高渐离雪女最后结局是什么呢,他们最后会死吗,随着电视剧《秦时明月》的开播,剧中的高渐离一出场就引起了大家的关注,怎么电视剧版中的高渐离是瘸子呢,在原版动漫中,高渐离是燕国的琴师,气质忧郁高雅,在燕国等地比较有名气,之后成为了墨家统领,他这当中他的武功可以说是仅次于墨家巨子燕丹的,并且高渐离和荆轲两人还曾是好友,跟雪女也是感情深厚。

那么在电视剧中的高渐离怎么成了瘸子了呢,原来在剧中高渐离还有一个神秘的身份,那就是七杀门最年轻的长老,并且和少掌门盖聂很早就相识,然而在七杀门覆灭之际,受到重伤,才留下了伤害,而雪女原本是七杀门死门中的一名刺客,一直爱慕着高渐离,在七杀门灭亡之后,收留了高渐离到妃雪阁当中,两人在最后刺秦中双双死亡了。

相信不少观众对秦时明月高渐离的神秘身份已经有所了解了,对于雪女和高渐离和原版中的不容, 在电视剧最后高渐离雪女最后结局是什么,观众们也就有了不一样的猜测,那么结果纠结是如何,一起等待剧情的更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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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亲爱的笨笨猪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3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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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和姐姐去书店买书,我看见一本名叫《亲爱的笨笨猪》,觉得很有趣,就把它买回了家。

笨笨猪,一听名字就知道是头猪,虽然是猪,但笨笨猪并不贪睡,只贪吃,。有一次,因为贪吃,吃了毒蘑菇,结果肚子疼得直打滚。不仅贪吃,睡觉还打呼噜。那是一次野炊,晚上和朋友们睡在山上,大灰狼来了,笨笨猪的鼾声把灰狼吓跑了,得到了朋友们的称赞。还有一个特点:热心肠。笨笨猪靠自己,让狼和兔子、狐狸和鸡、猫和老鼠成为了好朋友。

虽然笨笨猪贪吃、睡觉打呼噜,但我还是喜欢它。因为:只要笨笨猪看见谁有困难,都尽自己的一份力量去帮助别人。虽然有时也爱开点小玩笑,但是只要想到它那副热心肠,我相信,谁都会喜欢它的!

生活里,有些同学见到自己的同学有困难,不是给予帮助,而是视而不见。笨笨猪就给我们做出了榜样,我们也应该向它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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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放弃我抓紧我Leo的结局

全文共 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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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抓紧我》中厉微微弟弟Leo,毫不在乎漫不经心酷炫前卫有时逗比的外表下是一颗充满善良童真和怀有痛苦往事的敏感内心。17岁飞机失事,父母罹难后薇薇收养他,培养他成为首屈一指的男模。和薇薇相依为命相互扶持,决不允许任何人欺负她,否则就化身一头小豹子,哪怕被打得伤痕累累也要保护姐姐。

Leo。24岁,厉薇薇收养的空难遗孤,拥有精致面容的超级男模。在他毫不在乎漫不经心酷炫前卫有时逗比的外表下是一颗充满善良童真和怀有痛苦往事的敏感内心。

可以看出Leo对于厉微微更多的是亲情、姐弟情而不是爱情。据悉,Leo喜欢的是王凯饰演的陈亦度手下的时尚设计师Tiffany。Tiffany出身乡下的她在艺术界受到嘲笑鄙视和排挤,一直喜欢陈亦度。到他和薇薇产生矛盾分道扬镳,才有机会站在他身边

人最终的结局应该是在一起了,Tiffany最终被leo的爱打动退出这段多角恋的争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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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君临天下小说结局

全文共 2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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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君临天下》是一本2013年由青岛出版社出版的图书,最初是在网络上连载,作者是网络作家寂月皎皎,是《风华医女》姊妹篇。小说讲述了太子妃萧木槿的爱情故事。那么这部小说的结局是什么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小说的原版结局希望大家喜欢!

是年初秋,谯明山。

向阳的坡地上,一度荒僻的药圃被收拾得整整齐齐,植了许多别处罕见的药材。

(此处简略n字,具体请看281章《不算番外的番外:绯期&田烈》)

紫藤架下,原来萧以靖倚着的竹榻已经被人占了妲。

离弦一边令人再去搬椅子,一边引萧以靖过去,悄声禀道:“皇上忽然来了!可能亲自到北狄走了一遭刚回来,没能找到公主,看模样心情不大好。”

萧以靖走过去看时,正见许思颜枕着双手倚榻而坐,石青色的衣衫犹见风尘,清俊眉眼间更是说不出的萎靡憔悴。

何况心情不好?

分明是满怀伤心……

“皇上!”

萧以靖上前欲见礼时,许思颜已拉过他道:“内兄别那么多虚礼了,快坐吧!”

萧以靖便也在榻上坐了,问道:“皇上没找到木槿?”

许思颜摇头,低叹道:“原想着从你这边问问可有消息,瞧着是白来了。你伤成这样,她居然不曾过来问候一声。”

萧以靖笑了笑,“这么久没听到我的死讯传开,她应该猜到我没事了吧?便是有事,她来了也帮不上忙。倒是把小晴许给墨儿这着棋走得好。即使我真的回不了蜀国,有这婚约在,千瑶也该可以顺利扶立墨儿继位了吧?”

“小晴……”

提到一双儿女,许思颜简直是气急败坏。

那是他的孩子,他还没看上一眼,就被她带着跑得无影无踪,还自作主张把他女儿许给她娘家了……

许思颜再也忍耐不住,恨恨道:“这死丫头,给朕的信里吩咐了一堆的事儿,说了一堆的甜言蜜语,还说什么会让朕先看看小晴小朗的模样,结果居然画了这个来敷衍朕!”

他将怀中小心折叠的两页纸笺取出,展开,便见画得那粗劣不堪的两个婴儿画像。

连萧以靖都不忍看下去,默默地抚了抚额,方劝慰道:“那个……眉眼是千瑶手笔,应该可以一看。”

许思颜道:“画得很好吗?可朕后来特地叫人抱了几个刚出世的婴儿来看,全都是这模样。你确定郑千瑶画的不是你家墨儿吗?”

萧以靖道:“刚出世的小婴儿,本来就长得差不多……”

许思颜满腹怨恚,又让他看下一幅画儿。

萧以靖辨了半天,断言道:“嗯,一枝木槿,还有一堆眼睛。木槿画得不错,没学过画画能画成这样,算是有天赋的了!”

“内兄认为她的画儿想表达的是什么?”

“这个……皇上认为呢?”

萧以靖答得谨慎,接过侍儿奉上的茶慢慢啜.着以作掩饰。

许思颜已愤然道:“这还不清楚?她在讽刺朕四只眼睛都看不住她,眼睁睁看她飞走了,飞走了……”

“噗!”

萧以靖茶水喷了出去。

旁边尚有侍从,想笑却再也不敢,忍得极辛苦。

许思颜更是不爽,冷着一张俊颜瞪向萧以靖。

萧以靖呛咳着,叹道:“都怪当年没好好教她学画儿,让她画出这四不像来……不过,皇上,你难道不觉得她画的眼睛并没在看木槿花飞走吗?”

许思颜愠道:“那也得她画得出那眼神儿啊!”

萧以靖点点那四个眼睛,“她画的应该只是四只眼睛……虽然有花瓣飞走了,可木槿的枝叶根茎都还和四眼在一起。”

“四……四眼……思颜!”

还能这样解释!

许思颜嘴角抽.搐,差点没给怄得吐血,“这死丫头,朕真想掐死她!掐死她!”

萧以靖眼见许思颜种种失态,全然没有往日相见时的机警多智,眼底有些酸意,原来总是半悬的心却已稳稳落下,轻轻笑道:“等她回来,若皇上还舍得掐死她,臣不拦就是。”

许思颜骂完了,再看那丑陋的四只眼睛和一枝木槿,立时觉得顺眼许多,只低叹道:“那也得等她先回来呀!朕事事依她,赦免许从。”随着鸿钧的话语,一条通天彻底的河流浮现而出,每一朵浪花,每一个气泡都不断的演化每一个人的一生。那些大能因为有鸿钧镇压的关系,几乎不能道命运长河,现在鸿钧召唤而出,每一个人都仔细的看着命运长河,寻找自己的命运所在,正当所有人把目光投入进去的时候,整个命运长河云雾缭绕,哪怕那可以看透九天九幽的神目,也不能透过那看似薄如轻纱的烟雾。众人知道是鸿钧阻挡自己看那自己的命运,都收回了自己的目光。

只见那个蒲团在那命运长河中轻轻的掠过,带着那丝丝的水汽,一道巨大的紫气泡浮现而出,上面刻画着一个巨大的山川,尽显紫。这就是山元的一丝投影气泡,紫高贵,代表的山元的身份的高贵。只见那个蒲团穿过汽包,停留在混沌中。

“命运牵引,寻踪。”鸿钧看着那穿过命运长河汽包的蒲团手指一点,只见那个蒲团开始想混沌中飞去。

“尔等跟随者蒲团就可以,这个是手决,若是可以控制蒲团。”鸿钧看着众人淡淡的说道,随后交了个简单的手势,众人想鸿钧拜别之后,顺着蒲团的方向开始踏上混沌之路,寻找山元所在的神木世界。

此时山元还不知道洪荒中,一批最顶尖的大能前往混沌寻找他,也没有发现自己被天魔算计,总是感觉这段时间自己亦动怒,脾气暴躁。因为一点点小事情就能引发自己的无名之火。每一次发怒,自己都感觉好奇,这可能跟自己接受天魔的传承有关。

为了不再对着其他人发怒,找回自己那洁净的道心,山元不得不独自来到混沌之中,演化自己的大道,净化自己的道心,让自己的道心在一尘不染,不被俗事所染。可山元不知道的是,当独做那混沌之中,一丝丝魔气从哪识海中溢出,笼罩着山元整个身子,慢慢的尝试着刺激山元那隐藏深处的记忆。

前世的孤独,这一世的拼搏。前世恨一切,只因自己微弱,只好装作清高,恨为什么要夺去自己的父母生命,让自己独自的生活,一个人寂寞的生活,没有一个朋友,永远的孤独,羡慕那些上学接送的孩子,可这又怎么样?命运多磨,仇恨只是隐藏于内心深处。

这一世,自己虽然出身高贵,可加入截教却知道截教的命运,自己不敢和任何一个说,生怕自己触怒天道。当封神临近的时候,心中的恐惧也无法向旁人诉说,本想隐藏于诸天之中,可自己怕了,怕失去朋友,怕失去自己的爱人。可自己就是知道太多,也无法向老师诉说,一幅幅伤心的画面,有前生,有今世···无不显示出山元的恨意。看书的朋友,你可以搜搜“”,即可第一时间找到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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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欢乐颂小说谭宗明结局

全文共 6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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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颂》是由东阳正午阳光影视有限公司、山东影视制作有限公司联合出品的都市职场女性剧,那么欢乐颂小说谭宗明结局是什么?大家不妨来看看小编推送的欢乐颂小说谭宗明结局,希望给大家带来帮助!

《欢乐颂》老谭绝对是剧中最大的boss,是一个生意界传奇人物,晟煊集团CEO,安迪回国就是 谭宗明安排的。第一集剧情当中,王子文饰演的曲筱绡看到了安迪开的豪车,好奇安迪是什么人,于是派自己的好友姚滨调查安迪的背景,用姚滨的话说,“谭宗明 这种人我们惹不起!他动一动眉毛上海不知道有多少公司会倒闭呢!”

谭宗明和安迪表面上是好朋友,同时也是同事,老谭是安迪的顶头上司,不过在小说当中谭宗明应该是喜欢安迪的,只是一直没有表白,两个人最终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友。在小说当中,老谭喜欢安迪,但是内心不够强悍,所以放弃近水楼台先得月,退而选择成为蓝颜知己。奇点看出老谭对安迪的感情了。

老谭是地球人,可是如果真的可以和安迪在一起的话就可以变成火星人,老谭真的对安迪不错,也和包子一样有暖暖的怀抱,所以两个人一直没有在一起。《欢乐颂》谭宗明结局肯定没有和安迪在一起,谭宗明的圆滑世故是他的优点,也是他的缺点,他和安迪注定只能成为好朋友。

安迪一直把老谭当做最好的朋友,在安迪的心中,他是好老板,也是好朋友,两个人之间无话不谈,但是可惜的是永远不会成为恋人。 在电视剧当中,两个人虽然不是官配,但是很有爱,而且cp感绝对爆棚。《欢乐颂》谭宗明结局没有和安迪在一起,但是两人之间的关系也没有那么简单,老谭对安迪的感情已经超越了友情,但是却一直没有变成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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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琅琊榜小说各人物结局

全文共 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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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最近热播的《琅琊榜》掀起了观众的讨论热潮,下面我们来看看《琅琊榜》小说里各人物结局吧!

我总是喜欢看一些过去喜欢的电视剧,我再次把《琅琊榜》一分钟不差地全剧看完了一遍。不得不说,第二次虽然已经知道了剧情的发展还是觉得很好看,依旧是我们国家少有的良心剧作。并不是因为胡歌饰我的偶像我才这样赞扬这部剧的,因为看到这部剧的反响就知道了。

对于电视剧制作团队方面我什么都不懂,我只知道他们的团队非常的好,这是圈内人评价的。但是演员们的演技那是我们可以看到的,每个人都把自己的角色演绎得活里活现。

梅长苏,他的经历和饰演者胡歌本人有很多相似之处,他经历了“脱皮削骨”的蜕变,胡歌又何尝不是这样。所以胡歌把梅长苏这一角色诠释得非常到位。儿时的梅长苏也就是林殊几乎和胡歌以前演的角色一样,是个放荡不羁的英雄。然而经历了赤焰军那一次大战之后,他失去自己的容颜和矫健的身体。蜕变成为一个极具有智慧的谋士,我第一次看的时候我会觉得梅长苏有时候还挺“狡猾”的,可是他为了自己的国家那都是智慧,而并非我之前肤浅了解到的东西。

整部剧中有两个地方戳中了我的哭点。第一个是梅长苏说:“这个李逍遥是个江湖人”。那一瞬间把我带回了《仙剑奇侠传》的时候,十年前的胡歌是御风而行的李逍遥,戏如人生,不管是胡歌还是梅长苏都已经作别了仗剑江湖的少年。我会感到对过去的怀念和遗憾,也或许是怀念当时的自己,所以没忍住眼泪往下流。另一个哭点就是最后一集霓凰郡主看信的时候,刘涛的演技太好了,情绪发挥得十分恰当,想到梅长苏和霓凰郡主挺让人伤心,霓凰郡主苦苦等待着林殊的归来,终于等到了蜕变后的梅长苏,可是还没团聚多久就永久失去了自己的心上人。在我看来,霓凰在剧中几乎从头到尾都是一个悲情的角色,还挺让人心疼的。另一个悲情角色还有靖王,靖王是最没有心机的皇子,他不为权位,一心向上只为能帮儿时兄弟林殊报仇,知道最后才得以和林殊相认。

《琅琊榜》几乎没有什么娱乐搞笑的戏份,多的只是让人思考的脱俗情节。可能以后我会看多次,也会觉得《琅琊榜》很有观看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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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亲爱的甜橙树作文

全文共 11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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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无法放下自己内心的痛苦,感到自己像一只稀里糊涂被人痛打的小兽。”

这部电影让我想起了我的童年。

想要环游世界的梦想,在方寸土地里建造自己的飞机,屋后的林是秘密的动物园。脑海里整天有无数奇思妙想,只能跟一棵树,一只小鸟说。想象里它们都会说话,只有它们懂我的世界。

孩子做的一切事,无论好坏,出发点都是最单纯的。年少的无知负气,或者想引起其他人的注意。明明是天使,却总被误认为魔鬼。莫名其妙总挨打,于是小小的心里塞满对世界的仇恨。

“我有点不高兴,不想再跟他说话。我也不想唱歌了。在我心里唱歌的小鸟已经飞走了。”

对一个孩子来说,最残忍的事莫过于美好的故事被现实打破。他躲在内心的世界里不肯出来,一直逃避着,畏惧着。

幸运的是,zeze遇到了对他温柔的老葡。

“老葡!” “嗯……” “知道吗,我再也不想离开你了。” “为什么?” “因为你是世界上最好的人,有你在身边,谁也不能欺负我,我就觉得自己心里有一个‘幸福的太阳’。”

我最羡慕zeze的,就是他有个这样的朋友,在他绝望到想要自杀的时候,有个人愿意抱着他,告诉他,这只是人生的一段历程,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挨打,白眼,贫穷,这一切的黑暗都只是暂时的,一切都会过的。

然而,太阳还是下山了。

“现在,我真正懂得了“痛苦”的含义,“痛苦”不是被打得晕过,不是脚被玻璃碴划破了口子和做缝合手术。“痛苦”就是整个心在疼,就是一个人到死都不能告诉任何人的秘密。它让人四肢无力,情绪低落,连脑袋在枕头上动一动的愿望都没有了。”

黑暗是永存的,短暂的光明只是为了支撑你穿过将来茫茫的黑夜。

纸球飞走了,再造出来它就不是属于我的了,它是独一无二的。属于我的每一样都是无法复制的,包括记忆。

zeze在梦里骑着马,看到所有人的梦想都实现了。姐姐穿上了漂亮的衣服,流浪歌手登上了璀璨的舞台,唯独没有看到老葡,只见到他的屋子是亮的,接着马儿不受控制,与迎面而来的马撞上……然后,一个漫长的梦醒了,他就长大了。

动物园不复存在了,所有的记载着梦想的纸条都沉入流沙。

在我小的时候,也无数次地向zeze那样,问自己,我是不是不应该出生。大人和老师眼里的坏孩子,同学圈里的被孤立者,做什么事都是错的,是不是存在也是个错误。

如果越过这辆火车,就可以越过心里的障碍。那么,火车什么时候会开来。

“我感到嗓子眼儿打了一个结,需要很大勇气才能把心里的话说完。”

“当你停止喜欢一个人,他就会在你心里慢慢死。”

“我总是那个垫底的。等我长大了,让你们好好看看。我要买下整个亚马逊森林,所有长得和天那么高的大树全是我的。我还要买一仓库酒瓶,上面全是天使,谁也别想得到一片翅膀。”

所有梦想都会到达,只是道路太曲折。或许在梦里实现,或许在现实成真。

所有的痛苦都是闪亮的勋章,伴随着成长在记忆里熠熠发光。

[我亲爱的甜橙树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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