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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读书的励志故事汇总4篇 作文题目【精品20篇】

当你在人生的轨道前进前进时,你寻找自信的清泉,自信就会使你成功,有时自信的力量就会创造你意想不到的奇迹!下面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关于寻找自信作文,欢迎阅读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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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读书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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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是我们的营养品,阅读是通向知识大门的阶梯,阅读是我们追求知识道路上的指明灯,阅读还是我们追求知识道路上最好的伴侣。

无论是精巧感人的小说、美好的童话、空灵芳馨的散文,或是深得人们喜爱的小故事,都让我懂得了人间的真善美,让我知道了世界是多么广大和知识的无限,但是,对我影响最大的、改变我自己的还是一本叫《爱的教育》的书。

这本书是去年我生日的时候妈妈送给我的。吃过丰富的晚饭和好吃的蛋糕之后,我就迫不及待地看起那本书,那里的每一个故事都像磁铁般吸引着我,使我爱不释手,看着看着,我就在不知不觉中熟睡过去。醒来时我发现,主人公就在我身旁,我开心地跳了起来,主人公对我说:“欢迎你来到我们班。”原来,我是他们班的一名学生,也就是主人公的同学,甚至可能是他的朋友。下课后我和主人公一起玩耍……突然我听到了妈妈在叫我,我醒了过来。再看看周围,我才看到了在我旁边的书,原来那是个梦。

自从做了那个梦,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如“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朋友是良师益友”、“书籍能增加我的知识,拓宽我的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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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富贵面前不动心名人故事

全文共 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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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药王”美称载入史册的孙思邈,是唐朝华原(今陕西耀县)人。他少年时代,本来酷爱文学,立志写出流芳百世的文章。可后来突然发生的一场天灾人祸,使他改变了志向。

这一年,华原一带大旱,井水干涸,庄稼枯死,接着又瘟疫流行,许多村庄成了“无人乡”。孙思邈也染上了疫症,幸亏一位云游郎中路过此处,用几剂良药救了他的性命。这件事引起了孙思邈的深思。他想,在猖獗的瘟疫面前,自己的满腹诗书一点用也没有;两榜进士出身的华原县令也逃之夭夭,把十几万黎民百姓丢给了张着血盆大口的瘟神。相比之下,那云游郎中就显得高尚多了。于是,他决心抛却功名,做一个为天下黎民百姓赐药治病的好医生。

可时过不久,朝廷突然传下圣旨,急宣孙思邈进京,授官国子监博士。乡亲中有的暗暗替孙思邈高兴,说他进京当了大官,就能享一辈子富贵荣华了。谁知孙思邈却根本不把高官厚禄看在眼里。他向钦差施了一礼,辞谢道:“请钦差大人回复圣上,思邈不才,且弃文习医多时,不能应诏赴京……”

钦差笑着劝说道:“圣上知你能诗善赋,特命下官前来诏请。请不要过谦,马上随下官进京吧!”孙思邈还是再三推辞。钦差“刷”地变了脸,怒喝道:“不必多说。限你三日内进京面君,违了期限,以欺君论罪。”说罢,催马而去。

当天晚上,孙思邈辗转反侧,冥思苦想:三天之后我若还不赴京,朝廷必定不肯罢休。看来,要实现自己的志向,只有远走高飞、浪迹天涯了。

就这样,孙思邈毅然告辞慈母,离开了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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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母爱与肝脏透析名人故事

全文共 11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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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施特凡·阿尔丁格从小性格倔强。高中毕业时他一心想考化工学院,而母亲坚持让他考文学系将来当个作家。争执不下,他一生气便离家出走。在外流浪两天,口袋中的马克花光。第三天他饿得两眼冒金星。无奈站在卖“热狗”的摊前目不转睛地盯着新出炉的“热狗”,垂涎欲滴。卖“热狗”的大娘看透他的心思:“想吃热狗吧?给你两个……”

他接过“热狗”,变成狼吞虎咽的老饕餮。大娘从家里端来一杯饮料递给正在打嗝的阿尔丁格:“小伙子,喝杯饮料,我就住在摊后面的旦丁街18号。是离家出走吧?”阿尔丁格点点头,眼泪不由自主地流下来:“我和母亲吵架,我想学化学,她非叫我学文学不可,一赌气我就……”

大娘语重心长地说:“我给你两个热狗、一杯饮料,你就感动得泪流满面;你母亲给你十八九年的物质和情感的关爱,你不但无动于衷,反而却狠心地离开她!她会十分伤心的。”

阿尔丁格回到家中,投入母亲怀抱痛哭一场。他万万没想到:母亲同意了他报考化工学院。

他大学毕业时,母亲患了肝硬化腹水。他查资料到处求医。医生说,目前全世界大约有160万人患有肝脏疾病。对于你母亲这种严重肝病患者,生存的唯一可能就是采用器官移植。但这很困难,一则是很难找到捐献的、与患者有亲和力的器官;二则费用也过于昂贵。阿尔丁格跪求医生:“我给母亲移半个肝吧!求求您!”

“傻话!你母亲需要换整个肝脏,一命换一命有何价值?”

不久,母亲去世了。临终前握住儿子的手说:“我从医生那里得知,你和你父亲都恳求用你们的肝脏移植给我!我死而无怨!孩子,你能不能发明一种肝脏透析机,像肾脏做透析那样,滤出肝脏中的病毒。”阿尔丁格跪在母亲床下,挥泪发誓:“儿子一定完成您的重托!您放心吧!”

阿尔丁格为实现母亲的遗愿,考入罗斯托克市医疗设备研究所,刻苦钻研用化学与物理相结合的方法,研究肝脏透析机。功夫不负有心人,他31岁时与物理学家瓦尔特·格里克同罗斯托克市的医学家合作研制成功“Mars”(玛斯)分子吸附循环系统——肝脏透析机。

阿尔丁格从《罗斯托克报》看到一则惊人的《征肝启事》:萨比娜老人患严重肝病,有献肝脏者及掌握相关信息者请与旦丁街18号联系。后面还有电话号码。

阿尔丁格立即想起12年前讨热狗的往事,驱车前往萨比娜老人的家中。只见老人面色蜡黄,静静地躺在床上,她的女儿叫醒她:“有人看您来了!”阿尔丁格走过去:“老妈妈,您还认识我吗?我叫阿尔丁格,在我最困难时您老帮助过我!我可以给您献出半个肝脏!”老人坐起来:“谢谢!千万使不得!听女儿说有人发明了什么透析机,可以不换肝脏,你能找到这位先生吗?”“我就是发明透析机者之一,我已为您请好医生住院治疗!”老人又惊又喜:“你真是位有心人!天下的大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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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名人惜时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2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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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溥字天如,号西铭,太仓人,生于明朝末年,是明代著名的文学家。

张溥自幼刻苦自励,勤奋好学,每次读书,定要先亲手抄一遍,抄完后朗读一遍,然后焚化烧掉。接着再抄、再读、再焚,一篇经典文章非得如此六、七次后,才肯罢休。因为每一篇文章张溥都要抄七遍,他右手握笔的地方,指头手掌都结成厚茧了。冬天气候寒冷干燥时,手指皮受冻干燥而裂开,他就用温水暖一下手再抄,一天总要用温水暖好几次。

后来他就把自己的书斋命名为“七录斋”,一生的著作也称为《七录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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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名人小时候的励志故事达尔文

全文共 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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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著名的博物学家、进化论先驱达尔文在他的日记中记载,他曾经做过一件“蠢事”。

19世纪中叶,达尔文周游世界。一次,他来到非洲的一个原始部落,那里的人住山洞,吃草根野果,过着茹毛饮血的原始生活。达尔文在那里住了几天,有了惊人的发现:当气候恶劣人们找不到食物时,就将老弱病残的人分而食之。理由是,被吃掉的都是被认为没有用的(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达尔文很痛心:世界已经进入文明时代,而这里的人还这么野蛮残忍,一定要想办法改造他们。

他用高价买下一个当地的男婴,把他带回英国,他要用现代文明的教育方式,使这个非洲血统的小孩变成一个“文明人”。然后,再用这个“文明人”去改造他家乡人吃人的原始现状。16年之后,这个小男孩长成了“文明青年”,达尔文经熟人帮助,把他送回了非洲。

一年后,达尔文又来到非洲,想看看17年后的原始部落有多大进步。可是,他却找不到那个“文明青年”。当地人告诉他,他们把那个青年吃掉了。达尔文大惊:“那么好的人,为什么吃了?”“他什么也不懂,什么也不会做,留下有什么用?”

对于一个社会来说,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无论他如何“高明”,都不可能改变整个社会的现状,在人们还没觉醒的时候,想用自己认为是先进的文明的思想去“统帅”他人,结果只会徒劳无益。达尔文虽然是一位伟大的进化论者,但他违背了最起码的进化规律:一个人吃人的原始部落,你想在短时期内让他们进入高度文明的社会,那是不现实的,从野蛮进化到文明,这其中必然要经历一个漫长而又痛苦的过程,这不是单靠一个或几个“文明人”就可以改造的。人类的进化是这样,推而广之,其他事情又何尝不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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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的读书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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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一次在家里打扫房间,我无意中翻开了自己的相册。这相册已经很久了,还是小时候爸爸买来送我的生日礼物,里面装的是我成长过程中的所有照片。

仔细的翻看相册,竟发现拍得好多张照片中我手里总会拿着书。这一下子又将我的思绪拉回到了以前。

若问我小时候最喜欢干什么,那一定是读书了。我当时最爱看的书是《安徒生童话》,它可以说是我的启蒙读本依旧记得当我第一次拿到这本书,欣喜若狂的样子。这本书是拼音版本的,当时6岁的我迫不及待的翻开第一页,对着拼音缓慢的读了下去,连妈妈叫我吃饭我都舍不得放下书本。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也陆续换了好几个版本,也有带图片插画的,但我依旧没有改变对那第一次买的那本书的感情,可以说我爱读书的习惯,就是从那本书开始养成的。

一转眼,我已经走进中学的大门,成立一名初中生了。每到周末,我都会去书店逛逛看看书。遇到有自己很喜欢的,会毫不犹豫的买下来,带回家细细品读。家里给我零花钱,我几乎都用在了买书上了。镇里几家书店的老板都认识我,有时候我就在书店里读大半天,甚至偶尔作业也在人家书店里做的。我读书的痴迷程度,在庄子里还是小有名次的,有一次我正在家读《安妮日记》,妈妈去很“冷酷”的让我去超市买红酱油,我很不情愿的挪出家门踱到超市,一路上还想这书中的内容。到了超市却忘记了妈妈让我买什么了,只好灰溜溜的走出超市,惹得超市里的大妈哈哈大笑,回到家理所当然的迎接我的是妈妈的取笑了。

其实因为我读书误事的故事还有很多,我是一个带着眼镜的小书痴,我的愿望不大,能有一间满橱书的的屋子,在阳光温暖的午后,倒一杯茶,静静的与书作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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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的读书故事二年级

全文共 8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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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根说过:“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

我觉得:“书就像神秘的宝石,里面藏着无限价值;书是知识的宝库,使无知的人变的博学、多才;书就像忠实的朋友,在你遇到困难的时候,总会默默给予你帮助和支持。”所以,我爱书,甚至爱书爱到痴迷的程度。

我隐隐约约的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妈妈每天下班回来,总会把我抱在她的腿上,手里拿着一本故事书,一篇一篇给我讲。我总会静静的坐着,津津有味的听着,仿佛自己置身于书中所描绘的世界。妈妈讲到精彩之处,我还会使劲的拍手,那一刻,妈妈总会欣慰的看看我。

二年级的时候,我拥有了第一本属于自己的文字书——海底两万里。那天晚上,我正在聚精会神地写着作业。妈妈把一本书递到我的面前,我定睛一看,在书的封面上画着一幅神秘的图画:一个戴眼镜的科学怪人,正坐在一艘鱼形的怪船中开怀大笑。几只全身布满彩色条纹的石斑鱼,正围着怪船游来游去,似乎在打量这个闯进他们世界的不速之客。我立刻被它深深吸引住了,立刻从妈妈的手中抢过书来,立刻翻开书看了起来。管他什么作业,先放到一边去了。书中的怪鱼,勇敢机智的尼摩船长,此时已经成为了我的一切。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突然听到妈妈的叫声:“辰辰,作业做完了没有。”,直到这时,我才想起作业还没完成,匆匆忙忙的补完作业后,我把书偷偷带到被窝里。夜深了,家中静悄悄的。我又轻轻的把书翻开,和书中尼摩船长一起继续神游奇妙的海底的世界……

第二天醒来时,我发现那本书还被我牢牢地抱在胸口上。接下去的几周,那本书白天陪我去上学,晚上陪我睡觉。它简直就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

从接触《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开始,我嗜书的情结,一发不可收拾。我迫不及待地走入了书的世界了。书展示给我的比我想象的还要多,那是一个与现实世界完全不同的奇幻世界,那个世界比现实世界还要丰富、要奇妙。《一千零一夜》、《格林童话》、《十万个为什么》、《昆虫记》……,像漩涡一样一下就把我吸到书海的海底,久久不能浮出水面。

我和书的故事永远不会画上休止符,只会随着我的成长而变得越来越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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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励志人生哲理小故事

全文共 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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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人和富人的区别在哪,看完你明白一切。

有个穷人,因为吃不饱穿不暖,而在佛祖面前痛哭流涕,诉说生活的艰苦,天天干活累的半死却挣不来几个钱。

哭了半晌他突然开始埋怨道:这个社会太不公平了,为什么富人天天悠闲自在,而穷人就应该天天吃苦受累。

佛祖微笑的问:要怎样你才觉得公平?

穷人急忙说道:要让富人和我一样穷,干一样的活,如果富人还是富人我就不再埋怨了。

佛祖点头道:好吧!说完佛祖把一位富人变成了和穷人一样穷的人。

并给了他们一家一座山,每天挖出来的煤当天可以卖掉买食物,限期一个月之内挖光煤山。

穷人和富人一起开挖,穷人平常干惯了粗活,挖煤这活对他就是小菜一碟,很快他挖了一车煤,拉去集市上卖了钱,用这些钱他全买了好吃的,拿回家给老婆孩子解馋。

富人平时没干过重活,挖一会停一会,还累的满头大汗。到了傍晚才勉强挖了一车拉到集市上买,换来的钱他只买了几个硬馒头,其余的钱都留了起来。

第二天穷人早早起来开始挖煤,富人却去逛集市。不一会带回俩个穷人来,这两个穷人膀大腰圆,他们二话没说就开始给富人挖煤,而富人站在一边指手画脚的监督着。只一上午的功夫富人就指挥两个穷人挖出了几车煤去,富人把煤卖了又雇了几个苦力,一天下来,他除了给工人开工钱,剩下的钱还比穷人赚的钱多几倍。

一个月很快过去了,穷人只挖了煤山的一角,每天赚来的钱都买了好吃好喝,基本没有剩余。而富人早就指挥工人挖光了煤山,赚了不少的钱,他用这些钱投资做起了买卖,很快又成了富人。

结果可想而知,穷人再也不抱怨了。

哲理故事启示】:

成功,不在于你能做多少事,而在于你能借多少人的力去做多少事!

学会借力吧!借人的力,借工具的力,借平台的力,借系统的力!由此,你便找到了杠杆的着力点,去撬动整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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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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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五、六岁时,别人给我几本漫画:书中每一页都印着画,上面有一、二行字。有一天,我随便翻翻那几本书,立刻就被书中的人物情节吸引住了,感到很有趣。就这样,我就开启了读书之旅……。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书也发生了变化:从有图到没图,从字少到字多,从薄页到厚页,从好笑到深奥……,一直以书为伴。很快,空空的书架就装不下书了。

我对书是如醉如痴,只要一写完作业我就开始看,丝毫没有烦躁、乏味,每次都看到晚上快十点,都是妈妈为了让保证充足的睡眠,制止我接着看下去。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现在,满满一书架上的新书已经被我翻得快掉页了,我像个“知识小偷”,偷走了书中的知识,来满足我的精神需求。每次读完书,我都会想,书已经成为我生活中的最好的朋友。

一本好书,让难事变音乐,让学习变娱乐,让作业变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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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中国古代名人励志故事

全文共 10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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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那会儿,英国商人把**卖到中国,不仅赚取了大船大船的白银,还使很多中国人染上毒瘾。

林则徐妙用竹筷子因为吸**烟,中国人体质日渐衰弱,被洋人称为“东亚病夫”。

当时有个大臣名叫林则徐,他主张禁止**买卖,皇帝同意了他的意见,任命林则徐为钦差大臣,派他到广州去禁烟。

刚到广州,英国的大使便发来请柬,请林则徐到醉仙楼吃饭。

醉仙楼是广州当时最有名的酒楼,既有做中餐的名厨,又有煮西餐的大师。

话说林则徐刚刚坐下,英国大使就说:“林大人,难得你远道而来,我们一定要好好招待——我们英国有一道甜点,味道甜美可口,象征甜蜜快乐的生活——请大人品尝。”

大使一挥手,英国厨师端上来一盘冰淇淋,他在英国大使面前放一套刀叉,在林则徐面前放一双竹筷子。

林则徐从没吃过冰淇淋,见它在冒烟,以为这东西肯定很烫,于是他把嘴巴凑近冰淇淋,使劲吹使劲吹,等冰淇淋不冒烟,就融化了。他用竹筷子挑了一点放进嘴里尝,发现它跟冰雪一样凉。

在场的洋人齐声大笑,嘲笑他说:“林大人,你不免太谨慎了。”

吃过冰淇淋,林则徐说:“我们中国人重视礼仪,所谓‘来而不往非礼也’。我也要请你们吃一道甜点。”

林则徐把中餐厨师叫过来,吩咐他做一道福建甜点“芋泥”。

过了一会儿,中餐名厨端上来一盘“芋泥”,那“芋泥”看上去跟雪糕倒有几分相似,闻起来香喷喷的,只是不冒烟。

英国人一见芋泥,食欲大开,马上大口吃起来,没想到,那“芋泥”外冷内热,里面原来是滚烫的,洋大使被芋泥烫伤了舌头,呲牙裂嘴,忙不迭把芋泥吐了出来。

林则徐微笑说:“大使大人,你不免太心急了。”

吃过甜点,便要上正菜,林则徐让厨师做了一盆发菜,他向洋人介绍说:“这道菜是有名的海味,它的名字叫发菜,谐音‘发财’,意头很好,是广东人爱吃的名菜。”

发菜细细的,软软的,用筷子夹十分方便。

林则徐一夹一小把,吃起来津津有味。

洋人用刀子和叉子,无论怎么切、怎么叉,都不能把发菜弄到碗里,洋人手忙脚乱,忙得满头大汗,连一丁点发菜也吃不着。

“一道好菜讲究色、香、味三美,这发菜黑不溜秋,卖相不佳,即使味道鲜美,也说不上名菜。”英国大使说着,把洋厨师叫上来,吩咐他做一道大青鱼头。

不一会儿,大青鱼头烧好了,每人面前都摆上来一份,每一份都是一个圆骨碌的大鱼头,洋人用刀子切开鱼头,用叉子一块接一块吃,吃得得意洋洋。他们一边吃,一边想看林则徐出丑。

圆骨碌的大鱼头,用两根竹筷子,怎么吃呢?

林则徐拿起竹筷子,想了想,先挑鱼眼睛吃了,然后拿筷子从鱼眼眶戳进去,就这样他夹起了整个鱼头,夹得比洋人用刀叉还要稳当。

林则徐用竹筷子夹着青鱼头,慢慢地吃,稳稳当当地吃,他吃得很有风度。洋人讪讪地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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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姚明名人故事

全文共 1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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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的姚明,你们都知道他的什么呢,2.6米的个子,还是他是个打篮球的体育运动员,仅此而已吗? 查字典故事给给你分享名人“姚明”的故事:

2009年5月5日,全世界的球迷共同见证了一个奇迹的诞生,更见证了一种精神,一种承担的精神。

今天,姚明带领着他的火箭队在客场挑战异常强大的洛杉矶湖人队。在比赛前,几乎没有人看好火箭队,他们的天赋并不出众,经验并不丰富,体能和速度也都不占优势。然而,这样的一只球队却在开场之后打了湖人队一个措手不及,让所有人眼前一亮。

作为球队领袖的姚明一直被人诟病,自从进入nba开始,评论家就指责他缺少霸气,在关键时刻没有血性,所以姚明尽管个人能力非常出众,但作为一个领袖还是不被很多NBA专家认可。

然而,这次比赛让人们看到了姚明的另一面。面对强大得几乎不可战胜的敌人,他用拼命的奔跑,咬牙的坚持,激烈的碰撞一次次将对手反超比分的热情浇灭。离比赛还剩几分钟的时候,双方的拼杀已经到7白热化的程度,所有的人都红着眼睛激发出全部的力量在争取比赛的胜利。就在这时,意外发生了,带球突破的科比和姚明猛地撞到了一起,姚明意外地伤到了膝盖,猛然倒地,表情痛苦不堪。在NBA的赛场上,激烈的冲撞随处可见,所以谁也没有注意到姚明。可大家很快就发现姚明的表情非常痛苦,微微蜷起身体,双手抱着膝盖,眉头紧皱。裁判马上暂停了比赛,火箭队的队医第一时间跑到姚明身边低声询问着他的伤势。

姚明的表情仍旧异常痛苦,队医带着大家搀扶着姚明离开了赛场,缓缓走进了通向休息室的走廊。就在所有人都认为姚明不会返回球场,火箭队已经凶多吉少的时候,美国记者在走廊里纪录下了一个让人震惊的画面。因为疼痛而咧着嘴咬牙坚持的姚明忽然停下了脚步,挣扎着要返回赛场。队医连忙拦住他,劝他要保证身体的健康,姚明无奈地转身继续向休息室走去。可两条腿向外走着,姚明的目光却一直望着赛场方向。又走了几步之后,姚明坚决地停了下来,他坚持要回到比赛场上去,队医知道自己无法劝阻姚明,就让他做了几个简单的动作,在确定并无大碍之后,队医又陪伴着姚明走回了赛场。

当姚明再次走回球场的时候,所有的观众纷纷站起身来为他鼓掌。虽然这里是对手的主场,但对方的球迷还是将掌声送给了坚强的姚明。当姚明再次回到场边的时候,主教练阿德尔曼显然没有料到姚明会带伤回来。担心姚明伤势的主教练正在犹豫着是否要让姚明上场,姚明已经指着场上的队友大喊了起来,他在告诉阿德尔曼,比赛场上有他的兄弟,比赛场上有急需他的队友,他要承担起自己的那一份责任。

当姚明再次回到比赛场上的刹那,一个当地的记者哭了,他哽咽着说道:“姚明让我们明白了一个男人该承担什幺,他让我们看到了中国人的坚强和伟大!”

姚明再次站在比赛扬上,让场上所有的人都没有想到。这时的比赛已经到了决战时刻,姚明受伤的膝盖已经红肿,他接到球之后仍旧在咬着牙坚持着。姚明的回归给了队友们极大的鼓舞,火箭队打出了极其强悍的气势,在顶住对手的反扑之后,最终赢得了这场让所有人吃惊的比赛。

与其说这是一场比赛的胜利,不如说这是一种精神的胜利。姚明向所有人展现出了一种伟大的精神——勇于承担自己的责任。因为勇于承担,所以才会被信赖;因为被信赖,才能有凝聚力;因为有凝聚力,才能创造奇迹。

美国有一首非常有名的乡村歌曲,里面有这样一句歌词——一个人要走多少路,才能成为男子汉?姚明在今天的比赛里给出了答案:一个人要默默付出很多年,并且等到他学会承担责任的时候,他就成为了真正的男子汉! 这是一条再普通不过的走廊,这是姚明的走廊,这是一个男子汉的走廊,这是一个必将被人们铭记的走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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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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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记事时起,我就十分喜爱书。每一本书,不同的年龄阶段,不同的人物,不同的情节,带给我的,却是同样的乐趣。

七、八岁时,刚升入小学不久,喜欢童话性质的书。这时,杨红樱阿姨带着马小跳和他的伙伴们走入了我的世界。依稀还记得,笨女孩安琪儿,漂亮的夏林里,好玩的杜真子还有笑猫,毛超,张达,唐飞他们给我带来的快乐。我那时还在傻傻地想,要是我也有这些朋友该多好啊,我一定要他们带我去看看“跳跳娃”,去看看樱桃沟,去认识小非洲。童真、童趣,这就是马小跳给我的心灵所带来的最好的礼物。

九、十岁时,我喜欢新鲜、刺激。于是,托马斯的《冒险小虎队》把我带进了小侦探们的世界。在那里,我和小虎队的路克、碧吉他们一起冒险,去解开魔术之谜,去解开神秘的法老王的密码,去抓住网络上的大盗,去阻止邪恶博士的阴谋。和小虎队一起,我学会了很多侦探小妙招,也变得开始学会动脑了。自信、机智,这就是小虎队们所教给我的。

十一岁了,开始喜欢一些感性的书,喜欢一些文字唯美的作家,比如郭敬明。自从看过第一本他的书:《悲伤逆流成河》,我就不可救药地喜欢上他的文字。后来还接连买了一些他的书,如《幻城》,《夏至未至》。我为他一个80后能写出这么干净纯澈的文字而感慨。他的书,是我至今仍在喜欢的为数不多的令我感动的书之一。

十二岁时,妈妈为了我的学习而买了一些英汉双译的作品给我看,而我,就是在这些书中接触到《小妇人》的。因为喜欢上了《小妇人》,我才开始去接触国外的作品,才为心灵的书柜添加了更多的收藏。非国内的作品,我最喜欢的大概就是《岛》,《小妇人》,《呼啸山庄》,《我与狗狗的十个约定》还有《长腿叔叔》了。在与这些书的了解中,我感受到了许多西方的文学特色,正是我们中国所没有的,当然,我们中国的古代名著和中国传统文化也是他们所无法借鉴的。在广阔的阅读中,我不仅增加了增加的阅历,知识面也广了许多。

至现在,我已十三岁了,喜欢的书类型也多了,但是阅读所给我的最初的感动是无法忘却的。阅读伴随我成长,而今后,我也不会停止在书的世界里前进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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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的读书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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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可以一天不吃饭,可以一天不睡觉,但不可以一天不读书

有一天,我正写作业。邻居家的小孩来找我玩,那时我还没有写完作业,便说:“你自己先玩会儿。”没想到他竟然拿起了我的墨水,我心想:他还小,打翻了怎么办?还来不及开口,他果然将墨水打翻了,墨水泼到了他的蓝色衬衫上,他惊叫一声,然后便哇哇大哭起来。

见他哭起来,我也慌了,怎么办?闯祸了!这时,我无意中看到了桌上放着的《知识杂志》。对了,之前我看这本书上说过如果衣服上沾了墨水,可以用米饭放在衣服被沾了墨水的地方,然后用力搓,再用肥皂水浸泡,最后用清水洗净,就可以去除墨渍了。

我让他去换下衣服,就去厨房拿了一勺饭,我使劲地搓,真的有效,衬衫上的墨渍变淡了,我再使劲地搓啊搓,很快衣服上只剩下一小块淡淡的墨斑,用肥皂水浸泡衣服后,清水洗净,晾干,衣服真的没有一点墨迹了。

读书让我懂得了许多知识,也让我学会用从书上学到的知识解决生活上的问题,让我们一生都与好书相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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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名人励志的故事:逆天40秒

全文共 11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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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已经是个当红主持人,但出于工作的需要,他不得不在某档栏目里出任串场主持人,而且留给他的位置非常尴尬。由于节目结构的限制,主持人可以发挥的时间和空间其实极其有限,不客气地说,他的作用约等于一个报幕员,或者戏言一句,这纯属“打酱油”的差事。然而,这还不是最坏的,随着这档栏目收视率越来越高,广告商越来越多,他被逼加快语速念台词——1分钟内,要念完几页的赞助商名单。

一个不尴不尬的角色,却接下了一个令人望而却步的任务。要知道,普通人说话,语速一般不超过每分钟140字;按照播音员的专业考核标准,也不过是一分钟200字;就算是比较著名的快嘴节目,如中央电视台《天气预报》,主持人语速达每分钟350字,已经接近极限了。而他,要完成这个不可能的任务,就只能超越极限。

没有人知道他在后台经过了多少苦练,人们只是在节目里看到他的惊艳亮相——以每分钟400多字的语速,在40秒内,播完了长达几页的广告台词,而且毫不卡壳!于是,有人惊呼他“逆天”了,随着这档名为《中国好声音》节目的热播,他也顺理成章地被尊为“中国好舌头”,由于这40秒太过经典,竟招来众多网友的模仿,他进一步在网络里爆红。

40秒,他竟然把一个打酱油的角色,演绎成了“酱油帝”!而且,是在刘欢、庾澄庆、那英、杨坤等星光四射的大腕做主角,他只是一个小小的配角的情况下。

但是,如果你了解他的过去,了解他的奋斗史,你就不会觉得奇怪,因为,他一直就是一个勤奋和认真的人。

那时,他还是个在校大学生,在所参加的一场主持人选拔大赛中进入前十,获得了到电视台做嘉宾主持的机会。学校在郊区,而主持节目的地点在市中心,每天来回在路上的时间就要4个小时,为了赶时间,他连续两年的晚饭都是三块钱的蛋炒饭。

然后,他成为一名电台主持人,但给他的工作量远远超过主持人的本职,要策划,要组织,要拉赞助,要推广。面对如此苛刻的要求,换做别人,或者拒绝,或者虽然接受,但只能说是勉为其难地接受。而他,既没有拒绝,也没有勉为其难,甚至是欣欣然地接受了。后来,他说自己是幸运的,电台需要一个全能的主持人,也把他打造成了一个全能的主持人,从而给他的事业发展打下了非常坚实的基础。而幸运,难道不是靠他的勤奋和认真换来的吗?

后来,他转行去了电视台。一开始他非常不适应,面部表情僵硬,没有镜头感。为了改变自己,他多看、多练、多揣摩。自己的节目每期都会重看,只要有时间,一天至少要看4档综艺节目。在录节目时,他可以从下午一直到凌晨,足足7个小时不休息,有时每天只睡三四个小时。靠着自己搏命一般的努力,他终于华丽转身,成为一个电视主持人。

他在博客中曾写过一句话:“上天眷顾勤奋和认真的孩子。”其实,这也是他的真实写照。

他叫胡乔华,别名华少。现在他有多火,甚至已无需赘述。他只是用他的经历告诉每一个人:

只要足够努力,40秒也可以如烟花一般绚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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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童话类故事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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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读了《丑小鸭》这篇童话故事,我觉得丑小鸭好坚强、好勇敢,我不禁在心里为它加油、鼓励,替它感到高兴!

丑小鸭,是一只丑陋的鸭子,但它却用自己的努力。历经重重磨难、千辛万苦之后,它终于变成了一只美丽的变天鹅,但谁又知道它在历经了多少的磨难呢?

丑小鸭一生下来就特别的丑,父母都很讨厌它,兄弟姐妹们也都嘲笑它,伙伴们也排挤它,讽刺它。森林里的动物更是看不起它。他便离开了父母,独自一人流浪。在寒冷的冬天,别的动物都有温暖的家,可是它却没有。夜晚,当别的小鸭子都依偎在自己妈妈的怀抱里,体会着母爱的温暖时,丑小鸭却只能睡在结冰的小河上。多少次,丑小鸭被冻晕过去,可是它为了不让河面结冰,为了自己不被冻死,它只有在冰上来回地转圈,丑小鸭真是可怜极了。但是丑小鸭有着顽强的斗志。终于,有一天,丑小鸭变成了一只美丽的白天鹅,成为了万人瞩目的焦点。

读了《丑小鸭》这个故事后,我深深地感受到:无论做什么事情,遇到什么难关,都不要向退缩,不要向难关屈服。要用那奋斗的精神,顽强的毅力与之斗争。只要坚持不懈,坚信自己能走下来,就一定能够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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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努力读书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1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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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读书能使我们增长见识。下面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是关于努力读书的名人故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张良原来是战国时期韩国的贵族公子,祖父和父亲都做过韩国的相国。韩国被灭后,张良也从贵族变成平民,他变卖了家产,只为报灭国之仇。当时他认识了一个大力士,那个大力士用的是一个足足有一百二十斤重的大铁锤。他说服了那个大力士去博浪沙这个地方刺杀秦始皇,谁知大力士的大锤没打到秦始皇的马车,刺杀失败了,这个大力士自杀了。为了避免被牵连,张良开始逃亡。

张良逃到了下邳,悄悄住了下来,不到一年的时间,他家周围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个有学问的读书人,他在那里渐渐出了名,也结交了不少朋友。有一天早上,张良路过一座桥时,看见一个穿着土布长褂的老头子坐在桥头,一只脚搭在另一条腿上,正一上一下晃着,而脚上的鞋也跟着晃。奇怪的是,那老头看见张良走了过来,就把脚往里一缩,脚上的鞋就掉到桥下了。老头看了一眼张良说:“小子,你快下去帮我把鞋捡上来。”张良一听很生气,可看那老头的头发胡子全白了,满脸皱纹,就不好发火了。于是他走到桥下捡起那只鞋,递给老头。但那老头不用手接,而是一伸脚说:“给我穿上。”张良这下愣了:怎么还会有这样的人啊!不过他觉得自己已经把鞋捡上来了,不如好人做到底。于是他跪下来恭恭敬敬地给老头穿上了鞋,那老头也不说声“谢谢”,只是捋了捋胡子,慢吞吞站起来,大摇大摆地走了。

张良盯着那老头的背影,见他走得又快又有劲,知道这老头不简单。于是他也赶紧走下桥,注视着老头的背影。

走了几步之后,老头突然转身回来了:“你小子有出息,我可以指点指点你。”张良很聪明,一听这话,就知道老头有来历,赶紧跪下向他一拜:“弟子张良拜认老师!”老头微微一笑,说:“好!五天之后,天亮的时候,你到桥上来见我。”张良连忙说:“是!”

过了五天,张良一大早就梳洗好,匆匆忙忙往桥赶,谁知他到那里时,那老头已经等着了,一看见张良就生气地说:“小子,你跟老人家有约,就应该早点到,怎么还要叫老人等你?”

张良马上跪下磕头认错。那老头没理会他,挥挥手:“回去吧,五天后再来。”说完就走了。张良站了一会儿,也只好垂头丧气回家了。又过了五天,张良一听见鸡叫就起来,顾不上梳洗就向大桥跑去。他还没跑到桥上,就看见老头已经在上面了,于是他打了一下自己的脑袋,自言自语说:“怎么又晚了!”

老头瞪了张良一眼说:“你如果愿意,五天后再来!”说完就走了。张良闷闷不乐地在原地站了半天,才迈着沉重的脚步回家。

这五天的日子可真是难熬啊,到第四天晚上,张良翻来覆去睡不着,干脆起了床。刚过了半夜,他就到桥上等着。

不一会儿,那老头慢慢走来了,张良一见,赶紧迎了上去。老头看见张良,笑了一下:“这样才对嘛。”说完,他拿出一部书给张良,并告诉他:“你如果把这部书好好地读明白了,将来就能够做一个有出息的人。”张良小心地接过书,道了谢,然后想请教老头的名字,但那老头却头也不回地走了。

天亮后,张良拿出书一看,原来是一部《太公兵法》。从此白天晚上都读,直到把它读得滚瓜烂熟。

十年后,陈胜、吴广起义,张良也在下邳西面与沛公刘邦相遇,并归附了他。张良多次用《太公兵法》中的道理向刘邦献策,得到了刘邦的赏识,他自己也成为杰出的军事谋略家,与萧何、韩信并称为“汉初三杰”。

[关于努力读书的名人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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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因时而化、商鞅变法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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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时而化,说的是国家。的政策、法令、体制要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

商鞅(?一公元前338年),姓公孙,名鞅,战国时期杰出的改革家。他是卫国人,又称卫鞅。后来在秦国变法有功,当上了大良造(相当于相国兼将军),被封为商君,故历史上称为商鞅。

春秋战国时期,是新兴的封建制度取代腐朽的奴隶制度的社会大变革时代。当时,奴隶的起义和斗争,从根本上动摇了奴主阶级的反动统治,为新兴地主阶级推行法治造成了有利的形势。公元前361年,商鞅到了秦国。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商鞅顺应历史发展的要求,实行了变法。

商鞅批判了拘泥古制的观点,提出了“前世不同教”,“帝王不相复”,“治民不一道,便国不必法古”,“世事变而行道异”的进的历史观。从这个观点出发,他总结了前人的理论和实践,制了一条以“法治”和“农战”为主要内容的政治路线,以打击奴隶主贵族势力,壮大新兴地主阶级的力量。为了贯彻这条路线,商鞅采取了一系列革新措施:按军功奖授官爵,废除贵族世袭特权,确立地主阶级的政治统治;并乡邑为县,长官由国君任免,以强中央集权;实行“轻罪重刑”、“严刑去奸”,严密户籍编制,推行“连坐法”,以强化专政;废井田,“开阡陌封疆”,承认土地私有,准许买卖,以确立封建土地所有制;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生产多者免徭役,以发展封建经济。他还创立了按丁男征赋的故事办法;统一了度量衡。这些改革为了秦国的富强奠定了基础。从政治上、经济上、思想上为秦始皇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在历史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功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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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的读书故事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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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有数不尽的书,有学不完的知识。

从小我就喜爱听故事。那些生动形象的故事,把我带到各种情境中。那些主人公带着我一起哭,一起笑,一起受伤,一起幸福。一年级时,我学会自己读有拼音的书,《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等这些童话书我常读。它们让我展开了幻想的翅膀。我爱上了读书

一天,我们来到淮安区图书馆,进了儿童外借室,只见里面整齐地摆着一排排的书架,上面放满了各式各样的图书。妈妈说找些叶圣陶写的童话吧。我们四处寻找着。我找到了杨红樱的童话四本,都带上了。我想,这里的童话书也许很多。呵,果然不出我所料,我找到了王一梅、金波等的童话书,就没找到叶圣陶的。我去问借阅处的阿姨,她查了一下电脑说:“叶圣陶的童话书被别人借走了。”我高兴的心情一下子飘走了。最后选了杨红樱、金波、王一梅的童话借走了。

回到家中,我等不及地取出了《寻找美人鱼》这本书,一看书名,觉得很好奇,世界上真的有美人鱼吗?我迫不及待地把书打开到目录,原来这本书是几个故事的合集。我找到《寻找美人鱼》这个故事,翻开到那一页阅读起来,那些可爱的文字跃然纸上,生动活泼,像小姑娘在跳舞。每当读到精彩的地方,我的脑海中总会出现一幅幅生动的画面;读到伤心的地方,我总忍不住地闭上双眼。看完了这个故事,我脸上的表情沉了下去,心想:根本不是想象中的美人鱼,人身鱼尾巴,而是一种外形丑陋的鱼,乍一看,头部像海狮,脖子很肥,从上到下越来越肥,像套了一个个小小的呼啦圈,除了尾巴像一点,还真是奇怪。合上书,发现封面上的两个大家伙就是“美人鱼”。

没过几天这本书就看完了。上面有很多有趣的知识,比如琵琶鱼结婚后,雄鱼会紧紧地依附在雌鱼身上,和它连成一体,这是因为食物少不够吃。还有红鲷,只有最前面的是雄鱼,后面一大队都是雌鱼,如果雄鱼走了,一只雌鱼就会游到前面当领头,慢慢地,它就会变成雄鱼,但是不会再变回雌鱼……

这本书把深奥的、枯燥的科学知识里加进了有趣的好玩的情节,再用精彩的语言把它们融合在一起,就变成既有知识性又有趣味性的童话了。

杨红樱的科普童话真是太有趣了,我很快就把剩下的几本都看完了。金波的《点亮小橘灯》和王一梅的《斑马生活在城市》都是童话集,感人至深,情趣盎然,精彩纷呈,风格多样。这些故事让我变快乐,变伤心,变兴奋,变失望,我从中领悟到文学阅读的魅力,学到了许多知识,明白了许多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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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名人的励志故事

全文共 1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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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的美国总统换届选举在“杜鲁门总统注定连任失败,共和党必胜”的氛围下拉开了帷幕。

众多新闻媒体、政治家、政治评论家之所以会如此认为,是因为共和党在本次选举中优势非常明显:从1933年开始,民主党已经连续执政长达13年,美国民众普遍认为该换由共和党执政了;在任总统杜鲁门个人魅力缺乏,性格过于倔强,难以赢得民主党同僚以及选民的认可,而民主党也无法推出其他有强大竞争力的总统候选人;共和党上下一心,同仇敌忾,竞选经费充裕,志在必得,而民主党内部四分五裂,并且竞选经费严重不足;1946年,共和党在国会中期选举中击败民主党,赢得了参众两院的众多席位,所以来自民主党的杜鲁门总统很难赢得国会的支持。

面对“败局已定”的局面,很多人劝杜鲁门不要再参与下届总统竞选了,而倔强的杜鲁门却认为不战斗就认输是懦夫所为。要竞选总统,就要先过“被民主党选为总统候选人”这关,杜鲁门利用党内的分裂,采取各个击破的战略,使自己的亲信控制了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又分化拉拢了党内对手之一华莱士的较多民主党人。经过艰难的斡旋,杜鲁门勉强获得了总统候选人提名,但几乎所有其他民主党人认为杜鲁门根本无法赢得大选。

共和党内角逐总统呼声最高的是纽约州州长杜威,他出身名门,有名校学历,温文尔雅,被新闻媒体普遍认为是“杜鲁门的继任者”。有的报纸甚至报道:“大选其实已经提前结束了,杜威州长无疑是明年的美国总统!”

杜鲁门也知道自己连任总统希望渺茫,因为缺乏竞选经费,根本无法进行正常的竞选活动,他的广播演说经常因为没钱而“缩水”。而杜威有大财团的支持,竞选经费充足,所以能够在广播里频繁地发表演说,在许多报纸上刊登竞选广告。

在竞选启动后不久,一家权威的民意测验机构发布报告称,杜威的支持率超杜鲁门近20%,杜威胜出几乎无悬念。

到了9月初,距离大选仅剩2个月,杜鲁门的支持率仍远远低于杜威。《纽约客》杂志刊登了杜威乘坐游艇出游的照片,标题竟然是《美国当选总统正在出游》,完全不把杜鲁门放在眼里。

这个时候,杜鲁门做了个决定——进行从美国东海岸到西海岸的“大选远征”,许多人认为杜鲁门又是在做无用功,可是,杜鲁门不为所动。杜鲁门靠在白宫举行筹款晚宴,才勉强凑够了“远征”所需的最低标准经费。而后,杜鲁门开始了美国历史上地域最广、时间最长、最接近选民、最激动人心的“大选远征”。

不管城市大小,只要有火车站点的地方,杜鲁门都会停下来发表演说。杜鲁门发表的多是即兴演说,演说前很少准备,他的演说平易近人,其中提出的一些政策措施充分顾及到了农民和低收入选民,关键的一点是他是在知道自己“注定失败”的情况下发表的,所以极富感染力。杜鲁门的支持率快速攀升。

可是,两个月后,那家权威民意测验机构检测后发现,杜威的支持率还是超过杜鲁门5%。所以,这家机构认为杜威肯定能当选总统。

大选日当晚,《芝加哥论坛报》已抢先印刷了印有“杜威击败杜鲁门”重磅消息的号外,等着第二天向全国发行。共和党人已经把希尔顿饭店布置一新,准备庆祝杜威当选。而民主党人认为杜鲁门败局已定,连庆祝地也未预订。

第二日一大早,广播里却播出了一条令人震惊的消息:杜鲁门以49。5%的支持率超出杜威45。1%的支持率,击败杜威,成功当选下届美国总统。

最终的投票结果为何与那家权威民意测验机构最后一次测算的结果相差如此悬殊?原来,这个民意测验有个致命的弱点——未将农民和低收入选民统计在内,而通过“远征”,杜鲁门在这些选民中的支持率已经获得压倒性优势。

对于杜鲁门的当选,第二天发表在《巴尔的摩太阳报》中的一篇社论写道:“杜鲁门之所以能连任,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这个国度依然爱戴那些不畏艰难、不屈不挠、敢于战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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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外国名人的励志故事

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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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著名喜剧大师卓别林来到上海,中国著名电影演员韩兰根曾陪他逛过城隍庙。他们走进一家汤圆店,吃到了芝麻猪油汤圆。别看卓别林演戏得心应手,却不知汤圆怎么吃法,一口咬下去,只听“吱”地一声,馅汁溅到韩兰根身上,喜剧大师连忙拿出手帕揩擦。

他感到奇怪,又舀了一支,仔细端详,问韩兰根:“噫,这汤圆中馅心怎么放进去的?”韩兰根不由大笑,轻轻说,“这是中国几千年前仙人传授的。”卓别林惊叹不已,边吃边点头。韩兰根见他当真,就把实情告诉了他,两人顿时哄笑不已。临别,卓别林买了一大包生圆子。

卓别林的励志故事篇5:漫天信件

有一次,卓别林从美国来到伦敦,不到3天就接到7.3万多封信。他请来6个打字员,经过几天的忙碌,终于将这些信件作了分类。

2.8万封来信向卓别林请求借款和援助,款项从20先令到1万英镑不等。

671人想跟卓别林攀亲戚。其中9个女人宣称是他的母亲,她们有根有据地叙述了卓别林小时候被人拐骗的经过;将近700人说是他的伯叔、姑婶和堂兄弟。写信者都请求喜剧大师慷慨解囊。

几千个女子倾诉她们的爱慕之情,有的约他相会,并且还附上了自己的相片。

发明家们、商人们、濒于破产的工业家们都要求他入股,学校请他做董事长,有人要把自己的亲生小孩送给他,说这将是卓别林事业的继承人,甚至还有一个人寄来一张当票,要求卓别林把他祖母的假牙从当铺里赎出来,

“这真是一出喜剧!比我演的滑稽电影还要滑稽!”喜剧大师卓别林面对着7.3万封信件,感叹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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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的读书故事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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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读书,我可是滔滔不绝,因为我常常沉浸在书的世界里不能自拔。我在书的世界读着读着,那些精彩的人物总是会出现在我的脑海里,好像书中的人物就在身边一样。“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的这句名言说的一点也没错,这让我想起了我的读书故事

在那欢快的回忆小河中,我隐隐约约的记得:我1岁到5岁是在老家生活的,在那里我很快乐,遗憾的是没有什么课外书,只有一两本童话故事。我上一年级的时候,爸爸妈妈就把我接到长沙读书,这时,我与书的故事才刚刚开启。

妈妈最开始给我买的是一种很薄很薄的小绘本,里面大多是图画,我很喜欢,常常看的津津有味,虽然,很多字我还不认识,但是妈妈给买的小绘本都是注音的,所以我都能拼出来。到了晚上,妈妈会放故事给我听,但每天晚上只能听一个。有时候,我会嘟着小嘴撒娇道:“妈妈,妈妈,再听一个,再听一个,一个嘛!”妈妈这时就笑着说:“不行哦,小孩子要保证睡眠。”我就只能乖乖睡觉了。有一天晚上,妈妈像平常一样来给我放故事听,我就乖乖的盖好被子躺在床上,其实,我心里想的是:“快点快点,我好行动。”等妈妈走出房间,关上房门,我就立刻把耳朵竖起来听,听见妈妈进了自己的房间,不一会我听见了关灯的声音,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我长呼一口气,然后像只猴子似的弹了起来,没有一点声音地来到了上铺,把平板轻轻点开,把另外两个故事也放进播放列表里,我擦了擦出汗的手,心想终于弄完了,但是,我突然听到了妈妈的脚步声,我马上回到下铺,闭着眼睛装睡,果不其然,妈妈进来了,我假装刚刚睁开眼睛皱着眉头说:“妈妈,不要开门,外面的光太闪眼了。”“哦,我来检查下,刚才好像听到了脚步声。”妈妈说。听到这,我的心不禁跳得更快了,好在妈妈一会就出去了。

四年级的时候,我嫌家里的书不够看,于是,妈妈打算带我去图书馆看书。我跟妈妈坐了一个小时地铁,出地铁后,我发现天上的太阳像个金灿灿的大气球一样飘在空中,天气如此的炎热,我们汗流浃背地进了图书馆。一进去,我就直奔儿童区,哇!一进门,我就看到了琳琅满目的应有尽有的书籍,看得我眼花缭乱。我在这一排排的书里选择着,有文学类、科幻类、诗歌类等等。最后,我的目光锁定在了科幻类,我的眼睛被《哈利波特》这一系列的书吸引了,它的书和电影曾一度风靡全球,我便捧着《哈利波特》读了几个钟头,中午了,妈妈喊我去吃饭,我没回答,妈妈又叫了我好几遍,我还是没回答,妈妈又说:“如果不去吃饭,以后都不来了哦!”我猛地抬起头看着妈妈,她再说了一次:“走吧。”“哦”我放下书,恋恋不舍的一步一回头的望着书本。

这就是我的读书故事,书籍能带给我们知识,你也要爱读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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