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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这一天作文汇编五篇 作文怎么写(经典20篇)

感动是种美妙的情感,它会激发你的斗志,让你崛起。在这紊乱的生活中,为你添上一道午茶后的甜点。漫步在林间小路,弯下腰捡起一片火红的枫叶,嗅一嗅,带有泥土的芬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记住这一天作文汇编五篇 作文怎么写,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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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这一天作文700字

全文共 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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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步古镇,不必说悠悠的船歌,飘展的酒旗,曲折的小巷;也不必说微风在枝叶间流淌,蝴蝶在花丛中飞舞。但是那些琳琅满目的街坊,各式各样的小摊,于我而言都有无限的趣味。

一拐弯,巷子的转角处坐着一位卖糖画的老人。慢慢走近,一股浓郁的麦芽糖的香甜味扑面而来,让人倍感温馨。相属的小桌板,一路上糖画的甜味,吸引着小孩子的目光,勾起了大人童年的回忆。

老人糖画虽称不上精致,却更多的展现了古时,糖画最质朴的样子。

五块钱一次的转盘,运气好,则是一条龙;运气差,便只有一只小蝴蝶了。我运气不赖,转到了一只猴子。

只见老人屏气凝神,一手提勺,轻摇慢晃,糖浆缓缓流下,犹如金蝉吐丝一般,泻到案板上,或提、或顿、或放、或收,行云流水,一气呵成。板上的糖浆渐渐凝固,透过阳光,散发出琥珀色的光芒。

趁他做着糖画时,我端详起她来。两鬓已成银白色,衣服有些陈旧。小摊的顾客并不多,但他嘴角总挂着浅浅的微笑。

转瞬间,一只灵动的猴子跃然于板上。粘上竹签,精美的糖画握在手中,可观可食,观之若画,食之有味。

“好了”他递给我时,言语中透露着自豪,脸上的笑容越发的灿烂。

付了钱,接过糖画,看着他,觉得他已融入到了这个古镇,平淡,却充实。在岁月中,找到了自己的快乐。我原本因都市变得烦躁的心,也在这一刻,平静下来,感受时光从身边流逝。尝一口糖画,甜甜的,时光的味道莫过于此。

离开时,天空忽然下起蒙蒙细雨,青石板上漾开水的年轮。栀子花泛着潮湿的白,油纸伞撑开的紫色,夹杂着天空淡淡的灰色,与他的身影融合,成了这初夏特有的江南风景,画一样的宁静,画一样的温暖,画一样的点尘不惊。

多年后,当我再次来到古镇时,老人的摊子早已不在了,然而,我却忘不了那糖画的味道,忘不了那双象征着那一天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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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记住这一天

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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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有不少的日子可让我去珍惜,但那时候我还是小孩子,虚度年华,整天无所事事。但我还记得我有个好伙伴,她的妈妈是个英国人,正为此,我们在5岁那年就分开了,她妈妈把她带到英国去读书。所谓“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那时候,我虽然还下哦啊,但我也为她的离开而落过泪。

每当我拿起她的照片时,我都会想:我的好伙伴到底长大了变成怎么样呢?这些年来,我们没有舒心来往,但我知道她还记得我的。她的小脸蛋,依然深深地印在我心中。

去年暑假,我接道了一个外国打来的长途电话,开始有人在说英文,但我没挂,我边听边想,不会是熙熙吧?忽然,听到有人喊我的乳名“蛋蛋。”我恍然大悟。真的是熙熙呀!她告诉我将回国探亲,也有可能来看望我。

一个月后,我放学回家,看到有客人在,我站在门外一阵子,认真想了想,绕绕头,认真看着……原来是熙熙呀!我开心得跟她拥抱在一起,9年了。她变了很多因为她在国外生活。因而,我把她带到西餐厅去享受午餐。做足了外国礼仪。我们之间再也不是满脑子的“扮家家”游戏了。

熙熙给我说了她在外国的读书生活,我对她的生活也很感兴趣,我们9年多没见,居然感情还是给固体胶粘住了。

那天,我们对对方的了解加深了。因为第二天是礼拜,不用上学,我们晚上睡在一起,聊天。不知到了什么时候,我们走进了甜甜的梦乡。

我最记得,那是圣诞节的后几天。我重获了当年的友谊温暖,我感到很幸福。是12月28日。我永远忘不了这一天,因为我找回了当年所失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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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历史将记住那样的年代那样的人高一作文

全文共 9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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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公喜欢吃剩菜剩饭。

与其说是喜欢,不如说是习惯。每次饭桌上,不管主食多么丰富,在外公面前的,永远是一盘油腻腻的炒菜——很明显,是上次吃完肉时剩下的。外公每次都会将这样的一盘炒菜倒进自己的碗中,从上到下将盘子刮干净,然后混着饭一起吃。因为他知道,我们是不会吃的。

小时候的我一度认为这样的吃法是极其美味的,但在尝试过第一次后,直到现在也没有尝试第二次的勇气。

锅里刚熬出来的鸡汤,自然是十分鲜美,可谁也不会像外公那样,舀起最上面的那一层油,美滋滋的喝了起来。我也试过一次,只有一次。

母亲也曾劝阻过外公,不要再将反复炒过的油汤下肚,对身体没有好处。可他依旧重复着同样的事,吃着同样剩下的,多余的油。就连小区物业送的菜油、酱油,他都小心翼翼的保存了下来,以至于过期时,都舍不得丢掉。

这样吃饭的习惯,终究换来了一场大病。面对着昂贵的检查费医疗费,以前那一点点省下来的油,似乎微不足道。那个曾经为一斤菜价而与菜贩争地面红耳赤,为了省去公交车费而愿意徒步走向目的地的外公,是否曾后悔过?

我想,从未后悔。因为那个饥饿年代的人,习惯了委屈自己。

那个年代,肥肉也是一道好菜,面条很是稀少。母亲说,有能力靠自己的劳动换来一家人一天的粗茶淡饭,已是一种幸福。这也母亲能够体谅外公的原因吧。

那个年代,节约,许是一种本能。什么样的年代,造就了什么样的人。

满足究竟是什么?是一间温暖的房屋?是一家人齐聚一堂?是一顿丰盛的饭菜?或许对现代许多有志青年来说,不是。或许对于曾经的外公来说,是。或许那些油对于外公来说,是对曾经自己的还念,是与那时还未去世的外婆一起奋斗过的艰苦岁月,青葱爱情。

母亲健康的身体,或许就是从外公省下的一滴滴的油中,换来的。

那次大病好后,外公似乎不再在油上斤斤计较,可能意识到自己辛苦省下的钱,却不够垫付自己医药费的二分之一。终于,他舍得将鸡汤上的那一层漂浮物,舀起来,在犹豫之中,走向了垃圾桶。

那个年代或许有很多的伟人、科技的腾飞。但我可以在耀眼的无数成就中记得,属于那个时代的珍贵品质。

感恩社会,感恩生活,才会懂得节约。而我,似乎明白了外公默默坚持中的那一份倔强。什么样的时代,铸就了什么样的人,造就了怎样的品质。

人有生老病死,月有阴晴圆缺。历史只会长,不会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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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记住,考试前千万别喝“猪屎汤”

全文共 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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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考试前千万别喝“猪屎汤” 一天,我和老妈在超市里闲逛,突然看见一包像“猪屎”一样的东西。一看标注,啊,原来是猪尾巴!我这个“城市佬”现在才知道猪尾巴竟是这种“条状猪屎样”,不禁对老妈说:“老妈,这猪尾巴好恶心!像猪屎!”没想到老妈竟然哈哈大笑,笑完后才告诉我,猪尾巴用来煲汤,煲出来的汤又清又甜。我听了,差点没恶心地吐了:这“猪屎”还能用来煲汤?那还是人吃的吗!老妈看我一脸的不信,笑着对我说:“你不信,我现在就买一条,今晚煲汤给你试试!”不顾我的一万个反对,老妈真的买了一根猪尾巴,下汤了! 吃饭的时间到了。不出我所料,饭桌上出现了一大碗“猪屎汤”。我心想不好,正要借口说肚子痛离开,老妈却发现了我,连忙拉住我,又倒了一碗“猪屎汤”给我,说:“快尝尝!”我皱着眉头用舌头舔了一下,“啊,好甜!”我被这股甜味深深吸引住了,完全忘了这是“猪屎汤”,又一大口把汤喝得精光,连声说:“我还要,我还要!”从这以后,这汤就正式成为老妈最拿手的菜以及我最喜欢的菜之一,为了更强烈地表达我对它的称赞,特意把她的名字“猪尾巴汤”改成了“猪屎汤”。可是,一天考试之前,老妈又煲了“猪屎汤”,我喜出望外,又是一口把它喝得精光,想:明天一定要考好一点,以表达我对老马给我煲“猪屎汤”给我味觉享受的报答。可是,不幸的事发生了:由于我和了太多的猪屎汤,导致我睡觉的时候频频起床上厕所,睡眠严重不足,第二天考试结果就不用说了。 自从这以后,我又总结了一条经验:考试前千万别喝“猪屎汤”,谁叫它是那么的好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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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记住历史珍惜和平作文

全文共 7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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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历史的档案,我们有许许多多耻辱事态展现在我们的面前历史是一座红色的徽章让我们记住我们的耻辱,同时也告诉我们现在的和平来之不易。庄严的红色向我们宣誓:记住历史,珍惜和平。

还记得那美丽辉煌的颐和园吗?它是用无数件无价之宝做成的,它美丽而又奢华,那是一座多么令人眼红的财富啊!正是这份令人眼红的财富才让人起了贪念。回想过去,颐和园

于1750年建1764年建成面积290公顷水面积约占四分之三,这么大的财富终于引来了饿狼。1860年的10月颐和园遭到了英法联军的野蛮洗劫的焚毁,无数件珍宝落入了他人的口袋,我们奢华的颐和园变得狼狈不堪,贪婪让人失去理智,英法联军这一条的蛀虫把我们美丽而奢华的颐和园抢的分毫不剩,剩下的搬不走的,他都没有留给我们,而是一把火烧尽了颐和园最后的财富。可笑的是我们还要在拍卖会上用巨款把原来属于我们的东西“赎”回来,真是荒谬,这些都是战争带给我们的耻辱。而今天我们中国终于扬眉吐气了,不必再卑躬屈膝,思前顾后,中国也不会出现汉奸了,我们赢了,我们终于打败了所有的敌人,今天我们扬眉吐气,今天我们再创辉煌,今天我们平静安宁。我们再也不用过流离失所,有上顿没下顿的日子了。今天的我们安定和谐来之不易,这都是我们的战士用鲜血和身躯换来的,让我们一同来保护和维持今天的来之不易的和平生活吧!让我们以和平宣誓:保家卫国,珍惜和平。创建一个美好和谐的幸福家园。

和平只有和才会平,今天的社会,依旧存在毒瘤,但是我们的司法公安也在尽自己的职责维护社会的和平。作为21世纪祖国的新主人,我们更要尽自己的一份力,保家卫国,维护和平。让世界充满安宁,充满和平。让和平永驻人间,让我们一起去珍惜和平,共创和平社会。

[记住历史珍惜和平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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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历史将记住你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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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你的一句轻吟浅唱,便成为后世的千古绝音。你生来就与众不同,纳兰公子。“数岁即善骑射”,骑马挥毫,以自然之眼观物,以自然之舌言情。填写一阙阙动人词章,历史将永远记住你这位“人间惆怅客”。

德也狂生耳,偶然间,缁尘京国,乌衣门第。

二十岁出头的你,正值血气方刚的年纪,高中进士,位列貂珰,出入禁御,入浑浊官场,却写诗明志:“我本落拓人,无为自拘束,倜傥祭天地,樊笼非所欲。嗟哉华亭,荣名反以辱。”你啊你,是如风飞翔的少年,自由驰骋在天地间。繁华的京师皇城,在你眼中是“正复支公所云:卿自见其朱门,贫道如游蓬户”。身在高门广厦,常有山泽鱼鸟之思。一介贵公子,却爱结交“于世所称,落落难合者”。“功名应看镜,明月秋河影。安得此山间,与君高卧闲。”纳兰公子试勋名为糟泊,势力如尘埃,这等思想,应让历史记住你。

西风多少恨,吹不散眉弯。

在人生最美好的年华里,你也曾有过,如花美眷,似水流年。二十岁与嫡妻卢氏新婚燕尔,伉俪情深,花前月下,幸福美满。可未曾料到经过三年卢氏难产,撒手人寰,天人两隔。你哀伤地说:“此恨有谁知,天上人间俱怅望,经声佛火两凄迷”。思念亡妻,“坐久忆年时”总想起她的音容笑貌,以至青衫湿遍,“难禁寸裂柔肠”,冷风凄雨中又到了爱妻生日,想到她平时胆小不敢独守空房,如今则是一人在冰冷的九泉之下受尽凄凉,你不禁“几回偷拭青衫泪”中元节,你又用金粉书写经文,夜里去放荷灯祭奠爱妻,祈愿来生再结连理。平日里想为她画一幅遗像又觉得“一片伤心画不成”到了团圆中秋佳节,“只影而今,那堪重对,旧时明月”,更是一切尽成悲咽”。到结婚十一周年时,你仍难忘夫妻恩情,“此情已自成追忆,零落鸳鸯,雨歇微凉,十一年前梦一场”。在薄情的汉人世界里,你始终是一个痴情的人,历史将永远记住你。

叹光阴,老我无能,长歌而已。

你官重却不被重用,因为家世又不能娶心爱的女子为妻,只能在秋风中发出深深悲凉的叹气:对历史王朝兴败更替的省思,对国家征战造成的生灵涂炭和满目苍痍,对家族部落骨肉争夺的惨烈无情,对心心相印恋情的破碎,对丧妻的入骨哀伤,对侍卫生涯的厌倦疲顿……如此种种,都是你秋思中的音律。可能就是这些悲抑的秋思,销殒了你年轻的生命,生命尽头没有了“尘土梦,芭蕉鹿”只能在“断肠声里忆平生”。

纳兰容若你的词之隽婉,诗之超逸,世共知之。读你的词,如鱼饮水,冷暖自知,“北宋以来一人而已”,发自心底又弥漫于生命深处的纯挚与伤怀,临照着你短暂的一生,也使你为世间留下一阙阙异彩长存的词坛绝响,历史,将永远记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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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历史将记住金满园作文

全文共 12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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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着碗里的白米饭总觉得无味,母亲决定夏天带我去吃“有味”的米饭,我觉得也有必要。

踏入外婆家的院子,红的花、绿的叶、青的草……院子的花衣裳很好看,不过这烈日让我无心观赏着花衣,只是坐在椅子上吹着风扇翻动着手机。田间响起劳动的号子,母亲给了我一套干活的衣服,肩上挂一块毛巾,戴着草帽,背着竹筐向田间走去,我很享受这种感觉,挺有意思的。

母亲告诉我只有感谢农民们的劳动成果,帮助他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让自己也加入到劳动中才能吃到香甜的米饭。我明白,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花木兰替父从军,以此感恩父亲;山羊跪乳,也知感恩,感恩农民伯伯是应该的,我们吃的每一粒米饭都来之不易。

走在田间,露水沾湿了我的衣角,衣沾不足惜,太阳一晒它总会干的。水稻的叶子把我的脚割得生疼,显出条条血痕,脚踩在泥土里,泥一点点侵入我的脚指甲,有一点点爬到我的脚背上,对于这种湿滑的感觉,我有些发抖,总觉得要摔倒。走过几块田,背上的谷子压得我的肩酸疼,我能想象出我的肩被勒出一条条红痕,我有些喘不过气。在烈日下,我睁不开双眼,汗水滴进我的眼眶,又顺着脸颊滴落下来,沾湿了我肩上的毛巾,我只能眯着眼看路,路上不时会窜出蛇虫,这没有什么大不了,只能一步一个脚印往前走。来到院子,将谷子倒在院里,相比那花衣裳,我更喜欢这金装。看着这金满园,我仿佛尝到了一丝丝米饭的香甜。

我真的意识到了这是真的“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满园的稻谷是一粒粒稻谷,它是我们吃的米饭的第一步,一粒稻米就是一滴汗水,它之所以散发出金光,是因为我们吃的不是稻米,而是农民们的汗水呀!在另一个世界,它们与金一般贵,同金一般般闪闪发光。我们吃的是金,是汗水;倒的是金,也是汗水。我突然发现我的那点感恩微不足道,脱掉鞋子,踩在这金色的稻谷上,烈日烘烤着我,并不热,稻谷的温度从我的脚尖窜上身,才让我的心阵阵发热。

几天的烈日,让这满园的金色愈发闪耀。傍晚,我随着大人们拿着工具,抢在暴风雨前将稻谷堆成金山,用薄膜盖着,又搬来一块块转,压着这膜,早上,我们强在烈日来到之前将膜揭开,恢复这金满园,这样一日复一日,我在金色的院子里劳动着,享受这甜的滋味。我将杂色从金中挑出,小虫在稻谷中蠕动着,我数着,一只、两只……我又用耙子把谷子里的杂草挑出,一根、两根……终于,满园的稻谷变成了纯金色,我终于可以尝上有味的米饭,有时,感恩真不容易。

我端着碗,吃着新米,米是甜的,心是暖的。付出必有回报,感恩才有收获,在感恩的同时,我们享受着那份无形的美好。为了感谢农民伯伯,现在我们能够做的,是珍惜碗里的每一粒粮食,尊重每一粒米饭,尊重农民们的每一滴汗水,除此之外我们还能做什么呢?嗯,感恩农民伯伯,我们还可以多学知识,运用我们的大脑,依靠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为社会创造财富,以机械代替手工,让农民们少流些汗水就能见到金满园。

挥动着笔尖,金满园的景象在我眼前拂过,我喜欢这种景象,但我更尊重这种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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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历史将记住毛泽东作文800字

全文共 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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怅寥廓,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

——题记

名人,历史记住的人,人民该感恩的人,壮志的人,那个带领中国走向解放的人,那个站在天安门前大声宣布新中国解放的人。他又是谁?是一个丈夫,是一个父亲,也是一位主席。

纵观中国发展史,外战——内战——外战——内战,哪一刻离开了他?井冈山会师时,他提出“从农村包围城市”的方法。获得了胜利,再到第五次反围剿失败后,他带领红军转移,开始了长征之路,遵义会议他又重新商讨内部,制订了新的制度,还记得否,他也曾豪言:“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他的确不似成吉思汗,他带领着人民崛起,历史,该记住他,也必须记住他,人民也必须感恩他:毛泽东

那年朝鲜之战,打到鸭绿江,中国派志愿军征战朝鲜,他的儿子毛润之也死在这场战争中,这场战争,中国胜了,朝鲜胜了,可他,既胜了,也败了。胜了战争,败了父亲的责任,可作为一个父亲,一位慈爱的父亲,当他得知毛润之战死沙场时,他的心受到了震惊,可是当朝鲜人民因毛润之的牺牲,向将润之葬于朝鲜,他答应了。最后,他连润之的尸体也不曾见过,这样为国的伟人,历史,有什么理由不记住他?人民又有什么理由不感恩他?

那年反围剿失败,也带领红军转移后方,开始长征,横渡大渡河,攀越铁索桥过草地,越雪山,他吃过草根,喝过雪水。他也不言一句苦,反而激励,鼓舞红军。最终,在他的带领下,红军成功到达遵义,于是有了遵义会议,有了后来更为细密的制度。这样一个人,历史们该记住他,也必须记住他。人民,也必须感恩他——毛泽东。

他有征战沙场的豪气,也有和蔼可亲的一面。那是正隐蔽在一个村庄中,那时,能议论他的人不多,还记得,有位村民来他所住家外磨豆腐。他不但不怕暴露,还将自己都舍不得喝的好茶给了村民喝。这样和气的人,历史,该记住他,也必须记住他,人民,也必须感恩他——毛泽东。

毛泽东,是一位名人,一位铭人,一位明人,历史,记住的人,人民,该感恩的人。

“曾记否,到中流击水,浪遏飞舟。”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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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历史将记住那些马灯作文800字

全文共 8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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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们是落后于时代的灯具,剥落的油漆,生锈的手柄,散发着煤油臭的灯芯。它们代表着一个时代,也预示着一个村落的发展。

二祖父的村里没有路灯。每到夜晚只有一片乌漆漆,与黑压压的浓夜。

在幼时的记忆中,每到华灯初下巷口那些马灯将被点燃,然后人们便在这些柔软而暖和的光团的照耀下继续一天的活动。而这梦幻而美好的记忆也在我十二岁那年打住了。

那时我十二岁,春节陪同着祖父一起归乡。当到达二祖父的家中时我发现氛围的凝重。

“他们要修路灯。”二祖父的语调带着叹息,祖父也沉默了。“村委会同意了吗?”祖父又发问,二祖父没有回答。沉默在这个家中散开,我不敢开口询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也听不明白他们那模糊的对话,但我知道有什么东西将要被夺走了。

傍晚也许是六点,也许更晚村民们不约而同地走出家门聚集在一起,祖父拉着我的手跟在他们的后面。我们随着人潮经过了一个又一个的巷口,在队伍最前面的人点亮了一盏又一盏马灯,所有的人都沉默着,点灯前进,点灯前进,点灯前进……终于等到将所有的马灯点完后人群停了下来。所有人都默不作声,我转过身回头眺望。那是怎样一种美,一团团橘红色的暖光驱散了夜中的深黛,整个村落看起来柔和而温暖。突然一个村民哭了,她皱紧了眉头,嘴唇抖动,眼泪便从眼角滴落。二祖父也哭了,像一个小孩一般嚎啕大哭,口中呢喃着“再见,再见,谢谢你们,谢谢你们。”。此时停留在人群中的不在是沉默而是一种悲伤,一种不舍,“来一次最后的告别吧”点灯员发话了,村民们都抬起头来望向那团暖光,“谢谢你们,然后永远不见”随着点灯员的这句话落下,此起彼伏的道谢声与关于离别词句便回荡……

那天后我再也没有见过那些落后于时代的灯具,也再也没看见那晚的柔光。但那晚村民们的表情声音却在我的心中留下了永不磨灭的痕迹。那是对那些落后于时代的灯具的感谢,感谢它们带来的光,带来的暖,带来的那些不可磨灭的记忆。

二祖父的村中有路灯,又高又大,发着亮白色的银光。我再也没有见过那些落后与时代的灯具,但那晚的暖光,与人们感恩将铭记于我的心上。谢谢你暖光,谢谢你马灯……

历史将铭记那晚,历史将铭记那些马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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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让别人记住你是谁

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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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见面时的交谈,是非常重要的。在会话上如果一开始就出师不利,要挽回这种劣势,那就必须花费九牛二虎之力,而且还不见得有用。因此,和别人见面时,做为开始的"自我介绍",绝不可马虎。那么应该如何"自我介绍"呢? 首先,要面带微笑,笑容会令对方感到温暖。如果没有面带微笑,就无法制造融洽、和谐的气氛。 当你们见面,目光相对,互露微笑之后,接下去就是"我叫×××"的自我介绍,这种介绍的要点就是要讲清楚。如果对方因没有搞清你的名字而叫错时,彼此一定会觉得很尴尬的,很容易造成不愉快的场面。因此,自我介绍时,除了要讲清楚外,最好能附带一句比如说"王,就是国王的王。"这样不但不会使对方发生误解,还可以加深印象。 另外有一点非常重要,自我介绍当然是使对方记住自己的名字,但同时你自己也必须记牢对方的名字。如果你没记清楚的话,不但会让对方感到失望,而且也是一件很不礼貌的事。 有没有什么有效的办法能使自己记住对方的名字?最好的办法就是找机会说出对方的名字,这样能帮助记忆。 再者,如果在讲话中时常提到对方的名字的话,对方一定会觉得你很重视他,而感到愉快,因此可以促进感情的交流,这是在英国及美国社交中常用的方法,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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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风会记住一朵花的香作文800字

全文共 8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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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咖啡厅大大的落地窗将宁静的街道尽收眼底,窗内幽静浪漫,钢琴声缓缓淌出。咖啡机旁的少女,目光专注柔和,往咖啡中倒入奶沫,另一只手放低拉缸,手腕左右摆动将蒸汽式奶沫摇晃均匀,徐以牛奶入杯,用拉花针在上面勾勾画画好一会儿,举手投足间给人以温婉之感。

放在我面前的——香醇的咖啡上多了一只憨态可掬的龙猫,浮在棕色液体上。微过隙,咖啡微微动荡,伴着花,传来缕缕幽香。

当然了,习惯照旧,作业上交。

自姐姐家开咖啡店以来,她就自告奋勇成为店里御用的拉花师傅。以黑咖啡为画布,白牛奶为画笔,开始“拉花”生涯。每姊新学一拉花,邀我尝,而那作业,就是我对她作品的心得。

轻击右键,面前一推,身随椅转了几圈,止后,倚椅背上,舒了口气。

“雪白的奶泡飘在棕色的咖啡上,仿佛与龙猫进行一场唯美邂逅。卡布奇诺口感香醇,丝般柔滑。美中不足的是,作者似乎太重视拉花的美感反而忽视咖啡的味道,本末倒置了”。

翌日清晨,刚进咖啡厅,就被姐姐拎起来:”拉花只是装饰,没有用吗?初见她发如此大火,浑身上下都气的发抖。待我回过神,却对上她那暗淡的眼神还有几丝看不懂的情绪。

姐姐开始放弃这门华而不实的“艺术”了。她那眼神,看得我心莫名的发慌,我便不在找她了。

因成绩不好而低落。忽忆起姊,欲往觅之,有惧见之。

在街上漫无目的的游荡,街角之灯起吾之意,向之而去观其有间咖啡厅,思无处去,提步入内。

随意叫了杯咖啡,选定靠窗的位子。俄顷,咖啡至,小喝一口,一阵直冲心头的苦意,使我决定不再沾染。咖啡上冒着热气,回荡在空中,挥之不去。其徐之附于窗户玻璃上,外面的景象渐漫模糊了,看不见了。

望着迷蒙的窗,想起去年冬日。因与同学不和而忧伤。姐姐似乎看出了我心情灰暗,专门为我煮杯咖啡端来。见到咖啡的那一刻我呆住了。上面赫然浮现这一张笑脸,虽看起来歪歪扭扭,还是很好的将牛奶的细白和咖啡的浓滑结合在一起,驱散了心中的阴晦。虽距今久已,可任记得咖啡的香浓和花的“芳香”。

一阵北风随门开而入,不禁打了个寒颤,拢了拢衣襟,收回思绪。再看,见那咖啡上的热气散了,窗上的蒸汽,也化为水滴滴落于地。

凉了的咖啡,苦味扑鼻,再无那日的香浓与馥郁的“花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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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历史将记住辛弃疾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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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中国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闪烁出太多的能人志士。而辛弃疾便是其中尤为耀眼的一位。

他生于金宋乱世,从小习武的他因不满金人的侵略蹂躏,在二十二岁那年独立拉起一支数千人的义军,后来与其他义军合并,他担任书记长,掌管信印。我犹记那次他完成任务归来后,发现部将叛变,主帅被杀。愤怒的他提刀上马,率数十骑兵冲入敌军营地,生擒叛将,然后突袭千里,至临安,将叛将正法,最后率数万将士南下归宋。气势磅礴之至,无出其右。

归宋的他按理应受到重用,朝廷应让他得以继续上阵杀敌,为国效力实现自己的豪情壮志,但无奈国家却是偏安一隅的南宋。朝廷收走了他的钢刀利剑只给他留下一支毛笔。正值壮年时候,本应上沙场杀敌以显男儿气概,却因朝廷的怯懦只能在朝中做一位旁观者,辛弃疾遭受的打击之大可想而知。他也只能在文字中回忆自己的战场岁月,也正因如此,才会有“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这般千古名句流传于世。

无法再回沙场的辛弃疾将自己的爱国之情全部倾注到自己的工作中,尽管他在南宋的40年间有20年被弃置,尽管在任官的20年间又有30多次频繁调动,但一身爱国之血的他不在乎,他每到一个地方做官便特别认真、执着地工作,认真、执着到了朝廷厌烦的地步,诽谤便随之而来,贬谪也紧随其后。尽管如此,辛弃疾仍热爱着这个日渐衰颓的国家,他用“求田问舍,怕应羞见,刘郎才气”来批评那些醉生梦死的统治者,他“栏杆拍遍”,却无人会他的无奈与忧伤。

贬谪之时,他也曾有过隐居山林的生活,不过那却是被迫的,他也曾“试向沉瓜浮李处,清风散发披襟。”但心中的爱国之情却让他放弃了这种想法。因为他还是那个爱国诗人辛弃疾。所以,他又站出来发出“凭谁问:廉颇老矣,尚能饭否?”的高呼。

辛弃疾名弃疾,可从小习武的他又有什么疾病可弃的呢?他要弃的是心中的那块心病:山河碎,心不安。他字稼轩,是想要回乡务农吗?一个胸怀大志的男儿又怎会甘心在田野中度过余生?尽管报国无门,尽管“君恩重,切教种芙蓉”,但辛弃疾是一位诗人,一位武人,一位爱国之人,所以,他又发出了“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声后名”的怒吼!

在那个日渐衰退的时代,在那个统治者醉生梦死,百姓民不聊生的时代,只有他——辛弃疾,站在时代的顶峰,向着奔腾不息的历史长河发出怒吼,唤醒那个时代的光芒,他用一人之力扛起了一个时代的重担。他终会被人们铭记,终会被时代牢记,历史也将永远记住辛弃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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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记住这一天

全文共 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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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神,披着黑袍,扛着镰刀,徘徊在人世间,不时带走几抹幽魂.可我从没有为这流下过一滴泪水。我甚至怀疑我自己,是否真的如此冷漠无情,犹如死神,什么都不能使他停住脚步,来怜悯这个世界。

可这一天,死神带走的不是几抹幽魂,而是六十万人的魂魄,中国南京在这一天迎来了有史以来最惨痛的一天。我的心灵为之震憾.六十万人啊!无论妇女、老人,还是手无搏鸡之力的婴幼儿,都不能从鬼子的刀下逃离。请不说我有种族歧视,我真的痛恨日本人。六十万人啊,就如他们手中的一张纸,轻飘飘的不值一提。至令还在他们的神社里供奉着那些二战的战犯,视他们为神明。

呵,日本人不只杀人,竟然还以折磨人取乐。一位孕妇的肚子甚至被割开,掏妇女腹中的胎儿,玩耍够了,才一刀插死。

请不要说我残忍。你应该闭上眼想象:如血的夕阳映照着了无生气的南京城。地面上一滩滩的血迹仿佛在诉说着日本人的残忍,一堆堆的尸体,一个婴儿正躺在尸体的顶端,一个长矛正穿过他弱小的身躯、、、、、、他们正无声地控诉着日本人的残暴。

请我们一起记住这一天,记住这一天的残暴、记住这一天的悲伤、记住这一天的无奈、这一天的愤怒。

请我们记住这一天,记住这一天的屠杀;记住这一天,记住这日本人不把中国人当人的一天,记住这令中国人羞辱的一天。

请我们努力,努力让中国雪洗这一天耻辱;请我们努力,努力让中国从昔日的“东亚病夫”成为世界上令人尊敬的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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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记住圆明园优秀作文

全文共 7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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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天,是怎样的呢?硝烟弥漫在北京的上空,昔日热闹的京城此时却充满了厮杀与掠夺。你静静地望着,不语,心底,却被利刃划出一道道伤痕。突然,你望见他们向你走进了,走进了,不详的预感划过心头……他们好像是失去理性的疯子,抢夺,打碎,毁灭了你150年来的所有的珍宝。如地狱的3天过去了,你伤痕累累,却再也流不出眼泪。你看着他们放火、烧掠,烈焰吞噬了你,你却在火焰中微笑,笑着感叹这个国家的光荣就这样毁于一旦……你不知道,你那时的笑容,是多么的凄美……

你的灵魂飞翔在天空,心却是前所未有的疲惫,你冷笑的看着那些打着正义号角的“文明人”做出连野兽也不耻的事情,你悲哀的发现创造你的国度正如狗般摇尾乞怜,你怜悯地听着百姓们的痛苦却无可奈何。你飞翔着,远远的便瞥见西方的影子,那是一个怎样的世界?

你遇上了他,他正如婴儿般安静的睡着,眼角,不时有泪滑下。

你打听到,他与你,有着相同的遭遇。他的名字是,雅典巴克农神庙。

你微笑着吻了吻他安静的睡脸,没关系,我们都是证人,历史,记录着他们的罪行呢!

你继续飞,看到了西方的先进,突然明白,自己,为何会有如此遭遇。

回到故乡之后,你选择了沉睡。

一阵嘈杂声吵醒了你,揉了揉睡眼。

“新中国建立了!”

终于,终于灭亡了,我,曾经的主人。

希望,这一次,会有一个贤明的君主,领导这个国家,走向强盛。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你看着这个国家一步一步走向世界,赢得他国的肯定,你看着人民安居乐业……你欣慰,蓦然,你听到了有关于你的评论。要不要,将你重建?

不,不!你在心底嘶喊,这是罪证,这是他们的罪证,不能,不能!

不能就这么消失啊!

求求你们让我继续留在这儿吧,纵使我已不复当年风貌。

可是我却眼见了这个国家的耻辱啊!

让我存在吧,我有我存在的意义。

你存在下来了,继续,静立在北京西郊。

纵使世态变化,总是年华不再,但是,圆明园却一直在所说着那段过去的历史,她告诉炎黄子孙:落后,就要挨打!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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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永远记住那一天初中作文_其他话题900字

全文共 8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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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的一生都会经历许多事情,有的像流星,只在生命的长河瞬间划过;有的却可以在你脑海留下永恒的记忆。

在十一月这个烟雨蒙蒙的月份里,就在那个下雨天,我摔伤了脚,无奈,一瘸一拐地参加了期中考试。一放学,父亲早已站在雨幕中等我了。

“您怎么不打伞?”我问。

“吃吧。”父亲塞给我一个面包,不回答。急匆匆把我拉上了车。

我嚼着面包,与父亲来到了医院。

挂号;排队。终于排到我了。

我把裤腿挽起,指着膝盖。我还没说怎么摔的,父亲抢先地说了起来,侧过头看父亲,满脸的焦急又不失镇定。双眼布满血丝,哦,父亲准是又熬夜了。

腿上缠上了厚厚的纱布,弯不得,稍一抬,又是钻心的疼痛。

回到家,父亲去停车了,而我却呆呆地站在楼梯口。“要怎么上啊?”我抬起没受伤右脚,像小孩子一样,只用一只脚一步一步地爬着楼梯。

爸爸马上赶来了,“来来来,你的脚不能动!”还没说完就把我伏在背上了。趴在父样背上,他的毛衣被雨水打得湿漉漉的,冷冷的。我有点不情愿地乖乖趴着。稍一抬头,看到了父亲头上几缕白发,我的心颤抖了一下。呵,好久都没有这样趴在父样肩头了,那时小时候父亲的肩膀是我游乐的天堂。“骑马”、“滑梯”……童年时父亲的肩膀简直无所不能,高兴的,伤心的,父亲的肩膀都陪我一一度过。如今,我慢慢长大,再也不是那个天真无知的小女孩了;而父亲也渐渐老去,皱纹毫不留情地定居在他的脸上,白发也悄悄爬上两鬓——父亲老了。

趴在父亲肩上,倾听父亲低沉的脚步声,感受那粗粗的喘气声,我的心颤栗了。

二楼、三楼……我不禁在心底默默数着,似乎父亲的每一步,都踏在我心上,无一不给我莫大的震撼。

五楼、六楼,到了!父亲轻轻把我放在沙发上,又马上跑进厨房里给我做饭。

六层楼,不到五分钟的时间,对我来说却是漫长得像一个世纪。在父亲肩膀上,我想了很多。

父亲的肩膀,是深沉父爱的代名词,“父爱如山”的最好诠释!

永远记住这一天,记住这段没有对话却充满父爱的文章,没有色彩却丰富美丽的图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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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记住那一天作文

全文共 1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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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没有名字,但我见过它的影子,静默在我们身边落下的叶子。在逝去的岁月中,总有那么一天,刻骨铭心,让我深深的记得。

乌云翻滚,雷声咆哮,天空阴沉的透不进一丝光亮。那天,我接到了母亲的电话。那是自打和母亲大吵一架搬入爷爷家后,母亲的第一个电话。她说:“回来吧,你姥爷走了。”如此简单的话语却掷地有声。我嘴角,抽动了一下。姥爷走了?怎么可能。那个上次见到还眼睛发亮,疼我到骨子里的人走了?这怎么可能……随着一声闷雷,压抑了几天的雨终于倾盆而下,湿了天空,也湿了我心。

浑浑噩噩地随着父亲挪进火葬场,那静寂真让人冷到浑身发颤。那天,我看到了不知多久没见的母亲。她苍白的脸上写满了破碎的神情,微颤的嘴唇抖动着无尽的悲伤。她说:“回来了?去送你姥爷吧。”她的声音是我从没有听过的沙哑与无力,就连今早的电话中她的声音都只是有些疲惫,许是因为电话里看不见她脸上的憔悴,眼里的哀伤吧。

我靠近正在把姥爷推入火焰里的机器,眼睁睁地看着那铁板朝姥爷直压下来,那火焰包裹着姥爷的身躯,吞噬着姥爷的躯体,和着铁器的按压声,我的视线渐渐模糊,什么都看不清了。屋外的雨肆无忌惮的拍打着地面,伴随着电闪雷鸣,似乎更大了些。我退却了,不忍再看那令人心碎的画面。

火化完毕后,我看见母亲被父亲搀扶着进来。她坐在我旁边,眼角还有未擦干的点点泪光。她说:“都过去了,你姥爷在天堂会很好,我们该替他高兴……”她紧咬着颤抖的嘴唇,一句话也说不出了。我透过眼中的泪,仔细地打量着她。母亲头上乌黑的秀发何时已染上了银白?眼角的细纹什么时候又添上了几条?她美丽的容颜何时已被时光消磨,描上了沧桑?我手背上感到一滴清凉的液体落下,原来我的脸已被泪水浸泡。母亲的手滑过我的面颊,如泪一般无声轻柔。我低眼看她无力的手,密密的细纹布满手背,如一条条沟壑诉说着它的辛酸。母亲的手,原来已经这么粗糙。她说:“别哭,别难过……”我看向她,明明现在最难过的是她!是她失去了疼她的父亲,是她最亲的人离她而去!我纵然难过,可终究不及她的绝望!可为什么她却拼尽全身力量来安慰我?!

于是,那天我终于明白且铭记,母亲就是宁愿自己心碎也不愿孩子落泪的存在!

那天晚上,半夜我起身喝水。当我路过母亲的房间时,透过门缝看到了一丝昏暗微弱的光亮。我俯身听了听房内的动静,隐约中我听到了母亲啜泣的声音。我轻轻推开门,母亲因哭泣而耸动的肩膀映入眼里。沉默良久,我还是像来时一样悄无声息的离开。回到房间后,我看着窗外雨后格外皎洁的月亮。那一刻,一种莫名的感觉突地袭来,向心底蔓延开去。

年少的我们总因为一些当时看来很重要,可其实很微不足道的事和父母顶撞,甚至红了眼。或许我们永远不会从父母口中得知那时他们有多气愤,可我们不会看不到,他们颤抖着扬起手却最终无力滑落时,眼里的错综复杂。他们扬起手是因为气我们不懂事,可他们收回手是因为舍不得。这是什么?是母亲气急了时她眼里的泪,是与父亲和解时他脸上的笑。这是爱,是世界上最无言的爱。我们的一生中,总会有那么一天明白父母的用心良苦,或早或晚。只愿天下子女尽早明白,莫要等子欲养而亲不待。

白天落在屋顶上的雨,顺着屋檐,一点点、一滴滴滑落,轻拍着土地。这场雨让时间变得恍惚,而恍惚的时间,又让雨变得灵动,那刻骨的感情仿佛沾染了身上的每一个细胞。看着如姥爷一样柔和的月亮,我说:“您放心,以后我替您照顾她。”

伴着雨落滴答声,我的呼吸渐渐变得均匀。从被记住的那天起,只会是“晴天”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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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记住自己初学游泳的时候的作文

全文共 7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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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即将毕业,体育课要求每个学生必须达到几项体锻标准,我报名参加了游泳项目。

说起游泳,我想起了当初学游泳的教练。他四十多岁,胖乎乎的,浑身都被晒得黑黝黝的,嗓门很大,就像一座水中的铁塔。我们兄弟俩刚参加他办的游泳学习训练班时,还只有五六岁的样子,一开始都怕苦怕累,还因为呛水哭过鼻子。教练毫不留情地让我们的爸爸妈妈走开,不让他们看着我们游,让他们到下课的时候再来接。就这样,我们从将脑袋浸没在水中憋气、双手扳着游泳池壁,两脚不住地打水开始,学会了一项又一项的基本功。渐渐地,我们对水从怕变成了爱,到了第二年夏天,我们都喜欢上了这项运动,一到暑假放假时就去那家游泳池游泳。后来因为上学功课忙,我们难得去游泳。这次训练,是在另一家温水游泳池,可是我们早就基本掌握了蛙泳和仰泳的技巧,如今准备考试,一点也不觉得费力。

记得教练曾经对我们说:“只有在水里,人才能感觉到身体的平衡。”确实如此,我在学校参加两百米赛跑,总是跑不快,刚跑几十米就气喘吁吁的了。可是我一下水,自己就好象变成了一条鱼,游多久,游多远都没有问题。想起当时教练站在水池边,手里拿着秒表不停地催促我们快游,看见我们游不动了,他就鼓励我们再坚持一下。是的,凡事都怕认真,当你觉得自己不行了的时候,只有再坚持一下,你也许会达到终点。在学习上也是如此,这次考试没考好,千万不能灰心。再坚持一下,多做些题目,多看些参考书,你也许就能掌握要领,考出好成绩。正是因为我记住了自己初学游泳的时候所经历的一切,我才克服了一个又一个困难,取得了学习上的好成绩。

我想,今年中考后又到了夏天,我要再去那家游泳池游泳,看望我的教练。

[关于记住自己初学游泳的时候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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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记住那份感动作文600字左右

全文共 9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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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幸福叫感动There is a kind of happiness called movement

——题记

因为感动,所以感激!因为感激,所以回报!感动是水,它滋润每一颗鲜活的心灵!感动是风,它拂去世事的繁杂和生活的纷纷扰扰!感动是山,葱葱郁郁,给人心颤,博大巍峨的气势,使人忘忧销愁!感动是海,是路,是船,是帆,是桨……

因为感动,我们会用心去铭记生活的点点滴滴!心的颤抖,能给文人以灵感,给文字以生机,于是流水有情,落花有意!心灵的震撼,能给战士以勇气,于是“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于是“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回”。灵魂的感动能给政客以清廉,于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苟利国家身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学会感动,为人民的幸福而感动,为阳光的恩泽而感动,为英雄的义举而感动!

因为感动,历史就会变得悠远而又亲近,深厚而又多情。一曲《高山流水》,唱了几千年犹不见衰,仍然“声飞曹汉鸟去迟,响入深泉游鱼出”。何也?因为感动,人们的心弦被撩拨引发共鸣!因而每一个心灵的深处都奏起同一首动人的歌谣!“今人不见古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因为感动,月亦有情,天也有泪!

因为感动,山水变得情深义重,缠绵悱恻。江山如此多娇,人心因而宽广博大,人心在自然的滋泽下成长,因而纯洁无瑕,清丽脱俗。有人因为感动,把杨柳折下,赠予友人,于是,杨柳不再无为,不再寂寞。“东边一棵柳,西边一棵柳,南边一棵柳,北边一棵柳,任你千丝万缕,难系离人去。”多美的感动,千古不衰!

因为感动,人世变得脉脉多情,多姿多彩!父母的养育之恩感天地泣鬼神,最令人感动,于是人们孝敬父母,对父母爱戴不已!爱人情人的关怀最令人感动,于是有了“自古多情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的佳句!友人兄弟的思念也令人感动,于是“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便广为流传!

因为感动,所以幸福;因为幸福,所以友爱和谐!每一缕春风都是大自然在感动!每一滴甘霖都是造物主在感动!每一寸土地都含情怀感令人感动!

学会感恩,学会感动,让世间没有硝烟战乱,没有尔虞我诈;让一切恩恩怨怨,愁闷苦恨,在清清的溪水里洗尽,随水而去!因为感动,万物皆有情,自然情无数!让我们学会感动,感动自己,感动身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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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历史将记住武则天作文800字

全文共 9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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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大的宫墙上,微风吹起她的衣袂,她低头看了看自己明黄的衣裳,又抬头望上了夕阳余晖下的大唐江山,脸上分明挂着痴狂的笑,我却能从她眼波流转,读出孤独、悲伤、隐忍和倔强。她是站在风口浪尖上的女人,她是将被历史记住的女人――武则天

在秦始皇称帝后的2000多年历史长河中,一共出现200多位皇帝,他们或精明能干,或骁勇善战,却都不及她为人津津乐道。

她以娇弱的女性之身,闯破常规,成为历史上唯一一个登上权力最高峰的女人,她集睿智、镇定、残忍于一身,拥有超脱常人的惊人胆识和智慧,诚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这个传奇的女人在享受权利光环的同时,也承受着1000多年来人们的非议、诋毁和质疑。

在那个男尊女卑的社会里,女人哪能参政,女人哪能称帝,女人哪能守护江山,而武则天的行为无疑对他们思想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于是封建礼仪麻痹了大脑,偏见嫉妒蒙蔽了双眼,写诗写文章抒发自己的不满,对她昭昭于世的卓越政绩视而不见,甚至直接用笔作刀,直插她的心脏。

好在,武则天哪是一般女子,她强忍心中的痛楚和失落,撑起刀枪不入、坚硬顽强的面具,化悲愤为力量:你说她能力不足,难当大任,她就做到政策稳当,兵略妥善;你说她伤风败俗、不得民心,她就让文化复兴,百姓富裕,营造出独属于她武曌的大唐盛世。这样的女人,怎能不被历史铭记?

通看历史大纲,有哪一位女性能同武则天一样,拥有敢为天下先的气魄,做出丝毫不逊于男儿的政绩?吕后或是慈禧?她们在取得最高权力后,对社会的影响截然不同。她造福于社会,她们造孽于社会;她弘扬了繁荣与强盛,她们加剧了黑暗与腐败;她延续了大唐盛世,她们毁灭了国家。这样伟大的女人,就应当被历史记住!

诚如宋庆龄所说:“武则天是封建时代杰出的女政治家。”从她参与朝政以来,前后执政近半个世纪,上乘“贞观之治”,下启“开元盛世”,历史功绩,昭昭于世。她以超凡的智慧,将人们的不理解和心中的委屈化作阶梯,放弃该有的小女儿情绪,一步步从下层走向御座,制服对手,威慑天下,用双手托起日月当空。

妩媚含情比花娇,日月当空比天高,无言立下空文无字碑,掩盖满腹泪水,只留下高高宫墙上孤独又倔强的背影,但历史将永远记住这个女人,记住这个叫武则天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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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历史将记住每一个人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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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历史,不过是不同时代的平凡人物和不平凡人物的各种经历。只是有的被编辑,装订成册供后人议论。更多的则随着时间的洪流去了。但历史将记住每一个人,为此我感谢它。

它会记住三国争霸时诸葛亮的智慧,草船借箭的神勇让人拍案叫绝,被他的计谋折服。它也将记得每一个将士们的姓名,他们几时出生几时死亡,它都会铭记心中,因为他们都是历史的一部分,对此,我感谢。

它会记住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的那个晚上,熊熊的大火烧了三天三夜,中华民族的瑰宝,只剩断壁残垣。它也将记得每一个侵略者的丑恶嘴脸。他们贪婪,他们将罪恶的双手伸向每一样宝贵的藏品。历史看在了眼里,他永远不会忘记,对此,我感谢。

它会记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时,天安门广场上的毛主席的英姿,他是新中国的开路人,多少困苦人民在他的领导下摆脱了被侵略的命运。它也将记得迎风飘扬的五星红旗下的升旗手,他也是经过了千挑万选,训练了无数回的。历史将记住他的泪水,对此,我感谢。

它还会记住零八年奥运赛场上努力为国争光的运动健儿们,他们的成功并不简单,辉煌的背后是数不尽的磨难。它也将记得每一个为健儿们摇旗呐喊的中国人,他们也是重要的一部分。对此,我感谢。

它会记住中国现在的最高领导人习近平总书记,他工作认真负责,做事也是一丝不苟,是全社会学习的对象。它也将记住每一个认真学习的青年人。我也是青年人,青年人是祖国的明天,青年人的脊梁骨也是祖国的脊梁骨。对此,我感谢。

作为历史的一份子,我感谢。作为青年人的一份子,我也将争做时代的弄潮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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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记住这一天作文700字

全文共 7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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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命中,会有许多日子让我难过,让我记忆深刻,我永远记住那一天。

“我们必须严惩那条狗,谁让他老欺负我们,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啊!”我生气的说道,“当”的一声,小明一拳砸在树上,顿时树叶飞舞而下,“不惩罚它,天理难容。”小王斯文的推推眼镜说道:“要不我们拿石头砸死它?”“不,把它抓住卖给贩狗肉的。”小吴气急败坏的说,这时我们不约而同的把目光投向了一个水坑中,水坑里不时往外冒热气,“请它洗个热水澡,如何?”我道:“好主意!”

可是那条狗老奸巨猾,早已对我们没了兴趣,要想复仇,只有——哎!我们一咬牙,一跺脚,舍不得鸡腿,套不着狗,纷纷掏出零花钱买了只鸡腿。至于谁去这个问题,毫无疑问,落到了我的肩上,谁让我跑得快呢!

夕阳的余晖散在通往小区的路上,一片金黄,将我的影子拉得好长。

我抬起颤抖的双腿,向前抵进,身上汗如水一般流淌,双手在颤抖,到最后,脚如扎了根似的再也抬不起来了,也感觉不到手的存在了,不用想,我的怕狗综合症发作了。狗,狗呢?常见的狗今天却怎么也看不到,真想唱:“你快回来,我一个人承受不来。”突然,一团黑影从角落中闪出,如利剑般向我刺来,近了!是它,那条该死的狗,我急忙回身奔跑,我明白虽然我的速度快,但追上是早晚的事,我极力向目的地跑去,猛然,一团热气映入我的视野,到了,我尽全身之力,将鸡腿抛出,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抛物线,狗也随之一跃,一并落入水中。

一声声凄厉的惨叫划破天空,狗不停地翻腾,挣扎,水中的狗,眼神中只剩下渴望,乞求,我们心中的愤怒早已抵消了,小明瞪大眼睛看着,小吴早已忍受不住,将狗救了上来,小王也不再愤怒,拿出鸡腿给狗吃,我的心却平静不下,我们错了!真的错了!

夕阳的光散满小区,几条身影拉得老长,各奔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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