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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活着》读后感(经典20篇)

3月9号,教育部社科司与人民网联合组织的“全国大学生同上一堂疫情防控思政大课”已经播出,相信观看了此次直播的朋友一定是感触颇深的。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大学生疫情防控思政大课观后感,欢迎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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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演义读后感作文500字

全文共 8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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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好!暑假里,我有大把时间来读好书了。

首先读《三国演义》。书中描写了一些气势磅礴的战争场景,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真是令我回味无穷,爱不释手。最是刻入脑海的人物当属关羽关云长了,他是一位纯爷们,成了我的偶像。

我崇拜他威武强壮的形象。关羽,身长九尺,鬓长二尺,面如重枣,唇若涂脂,丹凤眼,卧蚕眉。手持青龙偃月刀,足跨赤兔千里马。好一个相貌堂堂,威风凛凛的“美髯公”!

现在社会,年轻一代人的审美观有些特别,总推崇面若桃花,眼似葡萄,身如拂柳的“仙气”形象,男生也要施粉绣眉,看起来很娘,缺少男子汉应有的阳刚之气。了解了关羽后,我端正了我的审美观,觉得男生就应该有纯爷们的范。身为男生,就应该锻炼好强壮的身体,能吃苦耐劳,不撒娇取宠,有担当。

我崇拜他武艺高强。温酒斩华雄,斩颜良,诛文丑,过五关,斩六将,大敌当前无所畏惧。啧啧,不愧号称“武圣”啊!

正所谓“没有精钢钻,不揽瓷器活”,关羽之所以如此从容有信心战胜强敌,都是因为他平日里苦心练习武艺,善于学习兵法。我们小学生现在正处在学习阶段,吃够学习的苦才能获得智慧和技能,将来才有机会崭露头角,兼济天下。

我最崇拜的是他多么地忠义。当他被曹操所俘获,勉强答应留下,心里想的却是大哥,当有了大哥的消息,曹操怎么也留不住他。他过五关,斩六将,追随刘备而去。

生而为人,忠字当头。我们要有忠于国家,忠于家庭的信念。想到这,我不免想起国士钟南山,二十年前非典肆虐他六十多岁一马当先,救人民于死神之手;如今新冠猖獗他八十多岁,毅然逆行以身筑起抵挡在死神与人民之间的高墙。还有疫情中、洪水中奋不顾身为了别人拼命的人,他们都是忠义当先的可敬可爱之人。

我还崇拜他有着钢铁的意志。当他中了箭毒时,请华佗刮骨疗伤。他不绑手,不蒙眼,华佗用刀割开皮肉,将骨上箭毒刮去。血呼呼往下流,而他却仍与马良谈笑风生的下棋。这是怎样的铁打的身躯钢铁的意志呀!真爷们!

关羽,就是这样一个武艺高强、义薄云天、有万夫不当之勇、顶天立地的纯爷们。他是我的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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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名人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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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古代名人故事,儿子可是没少读。不过像手中这套跨度如此悠久,从战国的孔子到清朝的林则徐这样一套专门写给儿童来读的历史故事书,我们却是刚刚得到。

此套书共25本,每个人物单本发行,制作精良,无论是封面还是内面都有精美的插图与文字相得益彰,由我国民国时期著名的大作家,安徽绩溪人章衣萍老爷爷创作。这套书经历了时光的考验,如今再版,依然有令儿童阅读的必要。

孩子们有读史的必要,众所周知,儿童时期的阅读将会奠定儿童一生的阅读基础。但读史是件艰巨的任务,我们即使是穷尽一生,也不可能将历史读尽。但如果能够碰到足够精彩的历史读物,可能将会为我们带来不一样的精彩。至今我仍然读得家中小时候的读物稀少,只有几本旧书,所以如今在心底能够有深刻记忆的仍然是那时的印象。

孩子需要广泛的阅读,有趣的有益的,各种书籍都要接触,如今这套书就是有益的。本套书通过二十五位具有典型意义的历史人物,为孩子们串起时代的一串浪花,那些个闪闪发光的名字,将让孩子看清时光中,人是如何他物历史的。也可以让孩子们在名人故事中看到一种种精神,以他们为榜样,为自己的成长方向点燃一盏盏明灯。

本书中二十五位人物,各个领域均有涉及,文学、思想、道德、战争,例如孔子、诸葛亮,王安石、文天祥、朱子、戚继光等等等等。他们都在历史的篇章上留下了重要的一页,让孩子读他们的故事,就是让孩子学会从一个人物身上看清时代的印迹。

此套书有些阅读内容稍为不符合现在的阅读习惯,这与作者的年代有关,不过如果稍加仔细,对孩子来说也不是太困难的事。每个故事对人物的一生都讲得比较详细,也应该算是比较简略吧,对于孩子们来说,这样不薄不厚的一本书,还能接受。我觉得此套书更适合十岁以上的孩子们,有了一定的阅读能力,也有了对知识的需求,对于他们的课外知识拓展阅读很有好处。太小的孩子读这套书,可能就更需要亲子共读。

而且有个小小的想法,总觉得读史的孩子很令人敬佩。试想如果一个孩子满嘴只有明星,岂不是可悲?读史以明志,其实是可以起到这个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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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百年孤独》读后感中学生作文

全文共 1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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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写下这个题目时,我的脸庞似乎有些发热——太自不量力了。就好象用一只最渺小卑微的手去触摸一个最伟大的灵魂——我毫无理由对这位名垂千古的作家和他的作品做出任何形式的评价,我只能说,这是一篇小小的读后感

拉丁美洲古老的沿海村庄、神秘瑰丽的印第安传说,和一位聪慧而慈祥的外祖母,正是这些最纯朴原始的因素构成了马尔克斯的童年,也构成了《百年孤独》最深处的灵魂。人们仿佛是从《百年孤独》才开始重新发现拉丁美洲的美丽与神奇。因为在这里,文字在魔幻而绚丽的面纱后隐藏着一位拉美作家注视本土的热忱的眼睛。

《百年孤独》哥伦比亚有史以来最伟大文人的代表作品,是魔幻现实主义的开山鼻祖。正因如此,马尔克斯成为了唯一的一个没有因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而引起激烈争议的作家。也正是这个人所共重的马尔克斯,用他无羁然而绚丽的想象为我们构造出了一个让人沉迷其中不可自拔的世界。

毫无疑问,《百年孤独》所以取得这样令人瞩目的成就,同它强烈的魔幻色彩是分不开的。在过多的强调与重视理性的时代,书中那随心所欲的描述,严肃的夸张,以及那莫可名状的神秘的命运,无一不使读者对其充满了惊喜与向往。马尔克斯对人类天性中的孤独感进行了深刻的、前所未有的描绘。主人公们孤僻的神情、倔强而随心所欲的性格,以及内心深处那从未停止过的激烈冲突与挣扎,使手中紧握着这本书的读者呼吸也急促了,心灵的震撼更是无可描述。那从初生之时起便深深蜇伏在心底的、对孤独天性的向往、对原始自然的肉欲般的渴求,以及对所有未知的世界和不可名状的新事物的深深的恐惧,全数冒失地挣扎着要浮出水面、翻江倒海了。

回到书中,从智慧而执著的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蒂亚被绑到橡树上那一刻开始,直至这个家族中唯一的一个因爱情而受孕的婴儿的死亡,这片在忧郁中喧嚣了一百年的土地终于回复了最原始的宁静。

而在这百年家族的历史中,有一个伟大的女性由始至终都占据着不可替代的位置,那就是乌苏娅。这个矮小、坚韧、有着完美性格的女人。毫无疑问,她是这个家族在物质、精神以及其他各个方面的支柱。在初期,她曾那样雄心勃勃地要使布恩蒂亚家族强大并兴盛;而到了末期,她又徒劳却乐观地要复兴这架因腐朽而吱吱作响的庞大机器——只有她才拥有这样的精神与力量,也只有她,了解并爱着这个家族的每一个人。

很明显,整书中仅有的几个性格坚毅勇敢,思维逻辑正常的人(如乌苏娅、雷蓓卡)都是同布恩蒂亚家族毫无血缘关系的人。因此,可以说使这个庞大的“疯人院”日渐走向毁灭的,并不是战争、斗鸡,也不是淫荡的女人以及那些令阿卡迪奥们心醉神迷的异想天开的事业,而是家族中代代相传的孤独。似乎,他们的悲剧是在最初始的时候就早已命定了的。

马贡多就如一座孤独的小岛在与世隔绝的沼泽上径自漂荡。外界的每一样新鲜事物都令这儿的居民们惊奇而恐惧;好似不属于这个地球的吉卜塞人墨尔基阿德斯在这个家族的不断出现(不管是开始的实体还是后来的灵魂),指引了家族中的几代人在银匠工作间的沉迷;养女雷蓓卡与老姑娘阿玛兰塔的坎坷、多厄的爱情;家族中一再出现的不可避免的、在狂乱激情掩饰下的乱伦;因与情妇的纵情酒色而导致牲畜的疯狂繁殖;香蕉园工人被政府军成批地屠杀,尸体用火车载到海边去丢弃,从此以后,马贡多陷入了无休止的暴雨之中,以及,这个家族中最后一对情侣的真实而又迷茫的爱恋,等等等等……这一个个看似荒.唐的情节,由始至终都在一种淡淡的悲伤而恐惧的氛围笼罩下被马尔克斯不动声色地讲述着,最终讲述成这样一部流芳后世的不朽名著。直至今天,在我第N次阅读《百年孤独》时,即依旧感到庆幸。如果我傺读到过这本书,如果我终生都与它错过,那么在我的生活里,将少了多么浓重而绚丽的一笔;在我的思想里,将缺了一场多么令人心悸的洗礼!

我爱《百年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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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王子》读后感大学生

全文共 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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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东西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楚,事物的本质要用心灵才能看的见。正是因为小王子为她付出的时间,使得他的玫瑰是 独一无二的,是最重要的。

因为小王子为她浇水,给她盖过玻璃罩,为她消灭过毛毛虫。因为小王子倾听她的沉默。因为她是小王子的玫瑰。所以小王子觉得她比所有玫瑰加起来都重要。虽然寻常的路人认为她和其他玫瑰差不多,但在小王子心中是最宝贵的。

之所以他的玫瑰花在他心里如此宝贵,是因为玫瑰被他“驯化”了。我不禁想起了那盆植物。我已经把它“驯化”了,可我没有对它负责到底:原先,时不时就去浇浇水,晒太阳,到了最后,我几乎忘了它的存在,有一天,猛然间发现叶子已经枯黄,还有些黑点,仿佛它在伤心流泪。过了不久,我又养了盆植物,我每天去照顾它,后来,它越长越茂盛,一阵风拂过,叶条随风摆动,那长长的柔软的枝叶好似一位亭亭玉立的少女,我望着那婀娜的舞姿,不禁抿嘴笑了。

后来,看了《小王子》后明白了:如果你“驯化”了东西,那你必须要负责到底,不然它就只是普普通通的,和其他成千上万的同类一样,没什么不同。

但你“驯化”了它的话,那它就是独一无二的。其他的同类虽然很好,但也很空虚,更不会有人为它们去死。

我们一旦“驯化”了东西,就应该负责到底,像交一个朋友一样,竭尽全力去浇灌它,去关怀它,去保护它。让它快乐、安心、自在地成长。不然它就只有普普通通的,那么空虚,那么平凡。

对待已经被自己“驯化”的东西认认真真地负责到底,不要当做普通的事物对待,因为它是你的独一无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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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大学生观后感读后感大全

全文共 8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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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为什么,孔乙己总是令我联想起很久以前邻居里的一位老人。时间久远得连她的姓氏也已经模糊,但还清晰地记得她瘦小的身影和眼中那一片从不改变的安详而又带着一点点落寞的神情。老人当时已经有差不多70岁了,可身子看上去还挺硬朗她一个人住着一间不小的房子,据说是老伴过世了,一儿一女都在外地工作,便只剩下她孤零零的。老人不爱在屋里待,天天都搬把竹椅子坐在晓马路上看来往的人,间或和在外闲笑的其他邻居拉家常。老人很热情,也很健谈,见了每个熟人就大老远地招呼,因为她天天坐在那儿,几乎每个人她都认识,都叫得上名来。老人的手艺想来也不错,她常自己做许多种好吃的小零食,炒瓜子啦,豌豆糕啦,见个孩子都要给一些,孩子们都愿意和她亲近。老人也是很喜欢孩子的,见了任何一个,她有些昏暗的眼睛里就立刻散发出一种明亮的神采,那么慈和亲切。所以后来,渐渐地有一些年轻的妈妈因为有事,把孩子放在老人手里,老人每次都高兴得心花怒放,每次孩子都恋恋不舍地不肯离开她的怀抱再后来,就有了老人的家里同时有三四个孩子的盛况。那一段时光,老人眼里的落寞几乎不见了踪影,总是洋溢着触手可及的喜悦

但老人毕竟是上了年纪了,突然地,老人开始剧烈地喘息,咳嗽开始她还忍着,后来越来越厉害,她的脚步开始瞒珊,脸也变得蜡黄。渐渐地,妈妈们不再把孩子抱到她跟前,她的屋子里便没了孩子的吵闹声。老人整天坐在路口的小椅子上,呆呆地看着来往的人们,偶尔伴着撕心裂肺的咳嗽声。我不敢再去注意她的眼神,而邻居们,依旧匆匆忙忙地从她面前走过,似乎并没有人注意她的变化。再后来,老人下楼的次数越来越少,终于有一天再也没有出现过。后来听说,老人的女儿从外地来探视她,看到她已经彻底起不了床。

事情已经过去许多年,老人的形象像一缕轻烟被风吹散。她的慈祥,她的孤独,都仿佛不曾在旁人的心里留下一点痕迹。

所以我真的感觉很冷,忍不住颤抖。也许生活就是这样无情,无论怎样的人,你自己的悲欢生死、刻骨铭心、惊天动地,之于旁人,只不过是尘世中匆匆掠过的一痕灰影,不会触动他们心头的半丝感触。血,真的像冰一样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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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红楼梦》中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10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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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夜色凉如水,月色清如许。枕着悠悠玉笛声,浸着淡淡木兰香,入烟雨幻境,红楼一梦。纤纤素指轻拨琴弦,香茗淡飘,琴声之中又是谁的辛酸苦涩?

一曲红楼,似千千万万声的叹息。这叹息铿锵地说出封建社会的黑暗。国运昌隆,皇恩永续,似乎一切都欣欣向荣,万象争辉。少有人看到,整个社会从最底层至最上流,皆是一番淤泥拥阻,浑浊不堪的景象。底层百姓失田弃地,难以维持生计。不愿受辱遭害的,毅然别过人间。硬挣着命活下来的,不是被官府算计,就是被大家族盘剥,最终也免不了悲惨的命运。大家族间更是利益纠葛,为了钱势互相倾轧,争权夺势,与官府沆瀣一气,弄得民不聊生。就是家族内部也是无休止地勾心斗角,最终还是难逃家破人亡的结局。黛玉的悲剧,始于封建社会的黑暗,"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愚蠢,那时还有多少才情兼备的女子被封建社会的黑暗所淹没,在苦难中挣扎。多少才子,厌恶官场,落得个一生贫困潦倒。腐朽的年代!

一曲红楼,哀婉的曲调似朦胧的烟雨,蕴含着无数的梦。前世的情缘,后世来还。一段前世的神话,揭开了尘封许久的记忆;一块无暇的宝玉,勾出如烟如云的世事,如醉如痴的想念;一脉悠悠的情思,让佳人流连忘返。

踏破时间的道路,回首那一段缠绵凄苦的情史,一段大家族的落寞史。初识黛玉,容颜惊艳,明眸皓齿,只是那双清亮的眸子却总是含满了莹莹的泪水。宝玉,娇生惯养,却也才思敏捷,嬉笑不羁,亦纯真无邪。相见时的似曾相知,宝黛之缘,在相见的那一刹那早已注定。就在这大观园之中,

在这你来我往之中,宝黛的情愫至此互相悄悄地开始酝酿。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上天注定的奇缘,却也拗不过贾母的一语定音。焚稿时,有谁知道黛玉心中的苦楚,伤心的泪洒了一遍又一遍,一人孤苦伶仃,又寄人篱下,处处小心翼翼,心中的委屈愁恨又与何人说?美黛终损,宝玉却还蒙在鼓里,在为他和"黛玉"的婚事而欢天喜地。两处气氛天壤之别,却异曲同工地绽放出两人之间的浓浓爱意。终于,终于,那个眼里常有泪水的绝代女子,最终含恨而去,默默间黯然飘逝。而宝玉最后知道了真相,伤心欲绝,对一切都失去了兴趣,最终看破茫茫的红尘。本以为"金玉良缘"的枷锁可破,却又怎知命不由己?原来的那个纨绔公子贾宝玉,身边再也没有那个叫林黛玉的佳人相伴。一切,都结束在滚滚红尘中。

红,一个绚丽却残忍的颜色,倚望红楼,只是一场"梦如人生"的开始,一个虚缈却入骨的悲伤之爱,正如"无非始于荣华,终于憔悴,感慨身世,追缅古欢,绮梦既阑,穷愁毕世",宝玉如是也……

清冷的晚风撩起岁月的帘幕,斯人已去,后人无言……

梦断那如烟似雨的红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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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老人与海的读后感

全文共 8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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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我读过一本令我尤为动容的小说。这部小说蕴含了深远而又令人发省的故事情节。它深深的叩击着我的心弦,让我为之着迷,可以说,这是我迄今为止读过的最有意义的

小说。它就是《老人与海》。

《老人与海》是现代美国小说作家海明威所著,他成功的塑造了一位“硬汉子”的形象,在他的笔下,这一形象被描写的淋漓尽致,充满着斗志。让我从他身上看到了一股从未有之的坚毅与乐观,感染着我每一处神经。

小说的主人公名叫桑提亚哥,是一位具有顽强意志力的老人。它主要围绕着老人出海捕鱼这一过程而写的,生动而又具体的把老人出海捕鱼的过程刻画的极其逼真,把老人那种不服输,勇于拼搏的精神详细而又深刻的写出来,使我对老人抱以无限的佩服。

在老人的捕鱼过程中充满着艰辛与苦难,尤其是在老人与马林鱼之间的激烈搏斗中,老人所展现出来的机智和自信,使得老人击败了那条鱼,成为老人的战利品。但当老人载着大鱼往回返时,沿途吸引了众多的鲨鱼尾随,它们都想夺取老人的战利品。这使得老人只好投入到新一轮的战斗中,尽管此时老人已精疲力竭。面对着强大的进攻者不断的挑衅,老人毫不示弱与之盘旋交锋,不断的自我安慰以增加作战的勇气和信心,其战况让人不由得为他捏了一把汗。我在读这一部分时,仿佛是亲眼看到老人乘着小舟在大海中与鲨鱼展开激烈较量的画面,而我只能通过作者的文字来感受其争斗的氛围。最终,老人凭着自己的超强意志力打败了一个接一个的进攻者,但却没能护住自己辛苦打拼而来的战利品。

这部小说着重展现了老人的精神与命运,整体故事情节环环相扣,有缓有急,赞美和讴歌了不服输的硬汉子精神。同时也使得我的精神得以随之升华,让我更加的对生活充满信心,也让我对身旁所发生的事情有了一个全新的理解与感悟。

《老人与海》中的老人象征着人类这种“打不败”的精神将代代相传,他是精神上的胜利者,在面对自己的目标以及周遭的邪恶势力时,积极的`与之抗衡。这告诫我们:在面对自己的目标时,我们要始终坚守我们的信念,要向老人学习他乐观的态度,勇敢的去实现自己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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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红楼梦》中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10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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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着宝黛的爱情悲剧初读红楼,想着见识见识不同续写风格再读红楼,三读红楼本想做个公正的人,客观品评那些风流人物,却身不由己地跳过了数也数过来的主子们,被那些在主子和下人间“周旋”的丫头们吸引。

自然得从宝二爷房里的丫头说起。想要痛快的人生,不如做个晴雯,且别管她长得有多俊儿,就看她的直性子,摔扇子是她,毫不掩饰地拿袭人未来的身份开玩笑的也是她,毫不留情地赶走偷镯子的坠儿的还是她。她有一说一、想什么就说什么,或许在那个耍心机与权谋的大观园里,她并不讨喜,但她确实活得自在。吃得了“带病夜补雀金裘”的苦,说得出“早知担这个虚名,我就真的动这个心也罢”的怨,没什么情绪憋在肚子里,人生自然痛快。或许有人觉得她就是被这刀子嘴、急性子害死的,但她的委屈既然懂她的人都知道,那又算什么真正的委屈呢?

相比之下,袭人可就憋屈多了。王夫人的重视成了她的一种负担,天天劝宝玉读书,苦口婆心;想和她们一起闹吧,一是怕王夫人嗔怪,二是因为未来的身份不愿与宝玉太亲密,她稳得不得了,而谁又知道在她波澜不惊的外表下,有多少翻腾不息的苦水呢。这也是为何当她寄一切希望的宝玉一去不复返后她哭得如此死去活来的原因。但她注定不能解脱,念往日恩情,她不愿殉情贾府;想兄妹深情,她不愿自尽哥嫂家;念新配丈夫蒋玉涵的体贴,她不愿自尽蒋家。她就这样忍着,稳了一辈子,别人欣赏了一辈子,但也苦了一辈子。

如果一定要在这几个丫头中选一个,那必定要选平儿。《红楼梦》的人物是很少能轻易界定好坏的,可唯独“俏平儿”成了众人眼中公认的好人。正如宝玉所评价的“贾琏之俗、凤姐之威,她竟都能周全妥帖”,她既帮凤姐,又时不时帮帮贾琏,却谁也不依附,因为她明白,她所能依靠的只有自己。靠自己的广结善缘,高调做好人。无论是“俏平儿软语救贾琏”,还是“变生不测凤姐泼醋,喜出望外平儿理妆”,还是虾须镯事件,她都处理得恰到好处,既不失心意,又不乏风度,于人于己都有了好处。都说“没有人是一座孤岛”,既然“关系”这个东西客观存在,那我们为什么不和它做个“君子之交”呢?虽淡如水,但能为我们的人生推波助力是硬道理。

红楼里的丫头还有很多,但既然是“梦”,又以“情”为主线,那些丫头们自然都逃不出一个“痴”字。有对主子痴的紫鹃、袭人,对公子爷痴的小红,对诗痴的香菱,更有为操守痴的金钏、鸳鸯……有痴病不打紧,关键看你痴的是什么,如果是可望可及的,那便大胆的痴吧,你愿意做晴雯便做晴雯,做平儿便做平儿,谁的人生都终是百味的,只是尝尽酸甜苦辣的顺序和余味不同而已。但若痴的东西虚无缥缈,还是醒醒吧,梦破之后,就剩下一所空宅、一块顽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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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大学生就业英语作文100字

全文共 11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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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recent years, college studentsfind it increasingly difficult toget a

job. It sounds strange since young college students are usually intelligent,

well-educated phenomenon, aspirant and eager to bring their talent into full

play. Then what underlies the strange phenomenon?

There are several reasons for this.To begin with, nowadays college students

aim too high. All they want are “good” jobs which could offer good salary,

comfortable working conditions, high social status among others. Consequently,

most college students are unwilling to accept vacant jobs they consider

not“good” enough. Another reason is thatthere is a big gap between the majors

some students study in school and the demands of vacant jobs. So companies think

some students are not fit for the jobs.

Solution to the problem requiresefforts on both the society and the

students. The companies should value the students, talent and knowledge while

the latter should not merely aim at material gains. They should be down-to–earth

in building up their career. Furthermore, they should face their weak points so

as to improve themselves and be more compe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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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人间失格》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14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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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人认为,叶藏,太宰治的缩影,是颓废,不堪的,“因为我更像一个丑陋的怪物,虽然很想普普通通地活得像个人,但社会却一直将我当做一个怪物。”他那样小心翼翼的活着,用所谓的处世之道教养出的做戏的习惯,伪笑着去迎合按理,合情,应该讨好的人,这个碰着棉花仿佛也会受伤的谦卑的人,只能用这种做戏的方式,保留他那颗圣洁纯粹的心。所以恰恰相反,《人间失格》描述的不是颓废的精神,而是极度的理想主义、因太过高尚而迎来破灭的理想主义。

残缺的人丑陋,试图迈向完美,接近完美的人却只能迈向毁灭。因为他太过敏感纯粹,所以,注定孤独,注定,他迈向毁灭。

他清晰的感知到这个世界的冰冷,他说:“人啊,明明一点儿也不了解对方,错看对方,却视彼此为独一无二的挚友,一生不解对方的真性情,待一方撒手西去,还要为其哭泣,念诵悼词。“相互轻蔑却又彼此来”

往并一起自我作贱——这就是世上所谓“朋友”的真面目。”也许他的看法太过偏激,世人么,总是相信时间有真情和温暖的。可是我们都知道,一路,走走停停,所有人,聚散离合,最终,仍旧是孑然一生。没有人会将胸膛剖开,将躯体内的阴暗秘密全数交予他人,只是为了一生中那个短短的瞬间能够感到丝毫的被在乎的温暖,略微带些自弃意味的选择轻信。叶藏不愿意轻信,脆弱单纯的心灵岂能接受随时而来的打击。

又或许因此,他总是站在世界之外观察着周遭的种.种,“没有人在遭受别人责难与训斥时,还能愉快起来,但我却从人们生气的怒容中看到比狮子、鳄鱼、巨龙更可怕的动物本性。平时他们都将这些本性隐藏着,可一旦找到机会,就会像那些在草原上温文尔雅的牛,忽然甩动自己的尾巴抽死自己肚子上的牛虻。”他的感知,就如同神明,又或许他就是神明,如果真的有神不小心掉入人间,一定不会像任何宗教里所描述的救世主那样圣洁、坚强、慈悲,而是像他这般这样阴暗、扭曲、脆弱,又在自己的领域里固执执着。

他缺少人类跟动物共有的最根本的执念、对于生存的欲望。在他父亲问他想要什么时,他无法回答、只是黯然的想:“世上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让我快乐”。世俗的、对于“物”的欲望,他完全欠缺。的确,他曾沉迷酒色,和睦的人类社会只能建立在互相欺骗上。之中能开朗的活下去的人,不是笨到什么也察觉不到,就是聪明到学会了麻痹自己。叶藏卡在两者之间。他聪明得恰到坏处——看了清一切,却无法麻痹自己。也许酒色的温柔,正是一种良药吧。

直到他遇见好子,他似乎又有了一种安慰与平静,死寂之前的平静。在好子被侵犯之前,叶藏把自己的痛苦归于他不能相信、依赖人类的这个个人缺陷。这个信念同时也成了他对于世间、对于人类最后的希望——不是人类无可救药,错都在不正常的自己——他一直是这么想而活下来的。当信赖天才好子的信赖被玷污时,他最后一丝希望也随之粉碎。世界上已是一片没有指标的荒野。“难道信赖也是一种罪过吗?”之后,叶藏终于步向完全的毁灭。他没有反抗,所以被关进了在精神病院里、变成了疯子。“不抵抗也是一种罪过吗?”

太宰治用书里老板娘的一句话结束这本小说。“我认识的小叶,个性率真,为人机灵,只要他不喝酒的话……不,就算喝了酒,他也是一个向神一样的好孩子。”叶藏丧失作为人类的资格,不是因为他卑贱丑陋,而是因为他像神一样高尚。他只是一个在现实中并不存在的纯粹的人类,因为太过纯粹,而被丑恶的人类社会扼杀。对于神来说,人间无疑是个地狱,因为在心里埋葬着最绝对最纯粹的理想论,所以才更加无法忍受着世上的丑恶。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命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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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活着》读后感精选600字

全文共 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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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真正的作家只为内心而写作,而《活着》的作者余华就是如此,这本书主要描述了一个老人一生中看着自己亲人在贫穷的生活之下相继离世的故事,让我对当时社会下的穷苦人民感到深深的同情和悲哀。

生活的苦难永远没有尽头,这是我看完《活着》这本书一个最大的感触,朴实而简单的文笔却能够刻画出一个打动人心的故事,这是作者笔下的主人公福贵,从他家道中落败光了所有的家产开始,生活就一次次给了他沉重的打击,如果说刚开始的苦难是因为福贵的性格和玩世不恭导致的,那么后来的苦难就是因为贫穷。我深刻记得福贵的爹将所有的钱都装在筐中要福贵抬去还债的情节,那不仅仅是全家所有的财产,更是生活的重担全部压在了这个刚刚成熟的少年身上。或许悲剧的结局永远让人印象深刻,生活就像一座大山一样给这个家庭带来沉重的打击,无论是有庆长大上学还是凤霞出嫁,在作者余华刻画的这样一家人当中,好像幸福的生活永远是短暂的,而悲剧却随着一个个家人的离去而变得更加长久,我仿佛能感受到书中福贵这个老人从嚎啕大哭到最后的淡然面对,只和一只老黄牛作伴,我仿佛明白了活着的真正含义,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原本抽象的话语也在这个故事当中找到了真正的答案。

人的一生当中所经历的苦难绝不会比这本书中的还多了,每当想到这里在面对那些小挫折的时候,都会觉得已然豁达了很多,这也许就是作者余华的另外一层含义,希望通过故事告诉我们只要活下去,终会找到人生的意义。作为选煤厂员工,虽然只是再普通不过的一个工作岗位,我要具备那种敬业精神和不怕苦不怕累的吃苦耐劳的工作态度,更要明白平安的意义,保证好自己的安全,为了自己,为了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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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西游记读后感500字暑假

全文共 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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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认认真真地读了一本书,那就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它让我爱不释手!

它就像是一本会魔法的书,读着它,我仿佛也变成了书中会腾云驾雾的仙人!多么令人激动呀!它又像是一位会说话的智者,听着它,我认识了许多人物、明白了许多道理。

《西游记》主要是写唐僧师徒四人去西方取经的故事。他们一路经历了千难万险,打败了无数妖魔鬼怪,才到达西方,取得真经。书里有勇敢无畏,聪明机灵,一路尽心尽责地保护着唐僧的大徒弟——孙悟空;有好吃懒惰,贪恋美色,但对唐僧却是言听计从的二徒弟——猪八戒;还有老实忠厚,一路挑着行李,任劳任怨的三徒弟——沙僧......

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孙悟空,当年由于他大闹天宫,被如来佛祖压在五行山下,受尽了五百年苦难,最后被唐僧解救,收为大徒弟。他有着一双火眼金睛,任何妖魔鬼怪在他面前也要现出原形,而且还有七十二变、筋斗云及三根毫毛。我喜欢孙悟空的神通广大,更喜欢它不怕苦不服输的精神,取经之前他历经重重困难习得法术,取经路上又想尽一切办法保护师父。当我读这本书认识了故事中一个又一个栩栩如生的人物时,我仿佛被带入了另一个世界。孙悟空告诉我们要努力要勇敢,这本书也让我明白了无论遇到任何困境,都要勇于面对,只要大家齐心协力,就一定能够战胜困难。无论外界多少诱惑,都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一颗平常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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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王子》读后感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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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小学时,曾经读过《小王子》,觉得只是一本普通的童话书,最近重读了《小王子》,对书里讲述的故事有了深入的思考,也有了另一番感受。

主人公小王子最初住在一颗遥远的小行星上,陪伴他的是一朵他非常喜爱的小玫瑰花。有一天,小王子告别小行星,开始了遨游太空的旅行。他先后访问了六个行星,先后遇到不可理逾的大人,狂妄自大的国王,财迷心窍的商人、迂腐的点灯人……于是他不断的产生疑问,他觉得大人们的世界很奇怪,许多大人的行为荒唐可笑,各种见闻使他陷入忧伤。后来,小王子遇到一只小狐狸,小王子用耐心征服了小狐狸,与它结成了亲密的朋友,小狐狸把自己心中的秘密作为礼物,送给小王子。用这个秘密,小王子在撒哈拉大沙漠与遇险的飞行员一起找到了生命的泉水。最后,小王子在蛇的帮助下离开地球,重新回到他的之前居住小行星上。

《小王子》之所以深切动人,也是因为它有着比表面的童话故事更深层次的含义。我们都知道成长是一个人必然要经历的过程,但很多人在成长的过程中学会了沉默,学会了忍受痛苦,甚至学会了欺骗他人,从而失去了童真,变成了虚伪、没有想象力的成年人,他们对这个世界失去了新鲜感和好奇心,对什么都习以为常。《小王子》让我看见了世上稀有的、可爱的、充满童真的小王子。

其实不管在哪个年纪,我们都需要保持孩童般的纯真,保持对生活的热情和好奇心,保持对生命的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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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军训心得体会800大学生

全文共 10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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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是我一直向往的,因为在高中一直都是听老师们说“现在我们还管下你,等你们到了大学去,就没人管你了。”于是我对大学就有了无线美好的憧憬,这种无拘无束更能看出一个人的心性吧,早在入学前我就了解到,大学也是要军训的,我不仅不感到难过,甚至还有一丝期待。

大家来到自己的所属班级后,辅导员会来进行自我介绍,会让我们拿着交学费的收据发票去教学楼下领取军训服装,然后晚自习的时候,教官就会来到我们教室介绍自己,每个班都会有教官且只有一名,而我的教官居然是那些其他教官们的队长。他一进来教室我们就感觉的气氛不对,三秒前我们班还是个闹哄哄的“菜市场”,我们班立刻安静的连一根针掉地上都听得见,他一脸严肃,身上的军装干净一丝不苟,头发是简短干净的寸头,看起来很精神,我真的好想看他笑一笑啊。“我叫__,是__连队的大队长,也是即将带领你们军训的教官,我们还要相处一周之久,到时候满满互相了解,在这里我就不多说了。你们最好给我打起精神来,明天的早训谁迟到100俯卧撑,到时候别怪我没提醒你们。”就这样进来给了我们一个下马威就走了。

第一天军训谁也不敢无视教官的话啊,都早早的赶到指定地点集合了,不过还是有位吃了豹子胆的同学,听说他昨天晚上通宵玩游戏,现在还在床上躺着睡觉呢,这种人我是真佩服,后来被辅导员从寝室“请”了下来,教官冲过去就是一脚,然后叫他趴下,100俯卧撑准备!“立正!稍息!立正!”我们就在旁边开始站军姿,抬头挺胸收腹,目视前方,身体稍稍前倾。那位被罚的同学早就坚持不住了,才做了不到20个,教官一边训练他俯卧撑,一边看我们有没有放松身体,我们每个人的手上都夹了两张扑克牌,手指中指并于裤缝,谁的要是掉了,就去旁边加入做俯卧撑的队伍,谁也不想,就拼命的站好,丝毫不松懈,我前面的那个人的衣服都全湿了,在啪嗒啪嗒的滴着水,教官说,他就是我们的榜样,只有认真站了,才会这么消耗体力,流汗,辅导员比我们大不了几岁,他看到我们这么辛苦也申请跟我们一起站军姿,说他也是__班的一员,他愿意跟我们一起训练。连辅导员都陪我们一起站军姿了,我们还有什么话可说,还有什么理由不好好站,我们一个个的都站的笔直。身心上的疲倦苦累一扫而光,到了休息时间,我们说,我们不累,想继续训练,让那位做俯卧撑的同学归队吧,我们的集体荣誉感瞬间爆棚,那位同学也感动的留下了泪水。

经过一天的军训,身体酸痛难忍,可我们心里却很开心,因为我们今天都是好样的,没有一个人拖后腿,还救了同学,我们是一个集体!第一天的军训让我知道了一个集体拧成一股绳的感觉是多么的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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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父与子》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3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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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饭了,爸爸指着香喷喷的饭菜说:“这饭太香了!”爸爸忍不住吃了一口,妈妈说:“不能吃!我们要先把儿子找到才能吃,不能让儿子饿肚子啊。

说完爸爸就去找儿子了,爸爸东找找,西找找,还是没找见,最终在儿子的房间找到了。爸爸心想:这臭儿子,害得我不让我吃饭,敢用石头来绊我。

爸爸用手指着餐厅,让儿子去吃饭。一边瞧了一眼儿子的书,儿子垂头丧气地想:”这爸爸真不讲理,让我看会书还不行嘛!“

儿子坐到了餐厅,等着爸爸,可是等了很久,饭菜的热气都快跑完了,还是没见爸爸的身影,母子俩都等急了。

妈妈指着儿童房,让儿子去找爸爸,说:”儿子,你看看你爸爸在干什么呢?等了这么久了还没有来。“

儿子生气地跑到了爸爸的房间,原来爸爸也津津有味地看着那本书呢!

儿子的这本书真吸引人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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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余华《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1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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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间看到了这本独特的书,在书中,作家余华用他那淡淡的文字,平静地向我们讲述了一个悲惨的故事。看完后,我没有像平常那样因为人物悲惨的身世而流泪,更没有因书中的情节而大发感慨。这次,我陷入了沉思……

活着》主要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富贵悲惨的人生遭遇。富贵嗜赌如命,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他的父亲被他活活气死,母亲则在穷困中患了重病,富贵前去求药,却在途中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过几番波折回到家了,却发现母亲早已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的养大两个儿女,此后更加悲惨的命运一次又一次降临到富贵身上,他的妻子、儿女和孙子相继死去,最后只剩富贵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孤独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小说以旁观者的视角讲述了主人公福贵一生的经历。他的人生是平凡的,甚至可以说是凄惨的:不仅没有他名字中的“福”、“贵”,还亲眼看着自己的一个个亲人、爱人从身边离去,这是多么令人绝望的境地,但福贵却依然平静的生活着,没有陷入预想中绝望的泥潭。或许正是因为这一次次离别使福贵,更使我们看清了活着的意义。

作者在书的后记中写下这样一段话“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我想,其实活着本身就是美好的,因为活着我们就拥有着世间最珍贵的东西——生命。还记得和孩子们学习完《生命 生命》后组织的一次主题班会,核心话题是我们为什么要活着,又为什么而活着孩子们踊跃发言,有的说为理想而活着,有的说为知识而活着,还有的说为国家的美好未来而活着,真的是这样吗?我读完这本书后,渐渐认识到,其实活着本身的美好就足以让我们迷恋,足以让我们为其而活着。当然,梦想、抱负、知识、财富等也都是美好的,但是这一切的一切,不都是建立在活着的基础上吗?

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直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因此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责任,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因此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责任。

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静静的看这本书,感悟作者的思想,那种感觉像是在与一位智者交谈;我喜欢细细的品味书中的语言,似乎每一处都暗藏玄机,似乎在玩一场智力游戏。《活着》无疑是一部经典,美国短篇小说家艾米丽·卡特称之为一部“永恒作品”,并不是谬赞。我认为每个人也都该去认真读一读这部作品,特别是那些年轻人,让它来教会这些“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年轻人生命的厚重与沉痛,让它来给我们深刻的反思,去思索活着的价值,去担当生命的责任。

一座小城,一段人生,一个过程。为了活着,我们都努力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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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活着》大学生个人读后感模板

全文共 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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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其实很简单,它只是讲述了每个人无时无刻不在做的事——活着,或者说更好的活着。

《活着》却又很复杂,它将人们放置在了一个充满苦难的时代里,将“活着”最宝贵的信念,完全地剖析在人们面前:以回忆的姿态,去深刻地体会“活着”,艰辛,本然,宁静。就如林荫下的福贵,牵着老牛,念叨着亡故妻儿的名字,依旧充满感情,仿佛他们从不曾远去。

文章的主人公福贵,一生坎坷波折。当所有的亲人都先他而去,亲情的美好被死亡无情的撕碎,他以一种超乎想象的坚毅与执著活着,没有被厄运打垮,扼住了生存的咽喉。

读过《活着》,看到福贵的亲人一个个死于病痛和意外,生死别离剜割着福贵的心,福贵依旧没有放弃,由纨绔子弟变成了有坚定信念的人。由主人公的信念引发了我对生命的思考,对活着的感悟。

文中的活着,决不是无目的地延续生命,而是为了心中的信念,将活着演绎为生命的升华,去战胜一切失败,痛苦,永不放弃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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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名著《活着》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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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主人公“福贵”怎样“活着”?前半生仗着老子一百多亩田地为所欲为,老丈人见着了都要躲得远远儿的,伦理纲常压根儿没放在眼里,跟老子对骂也是常事,在村里人眼中丢净了脸面,尽管从小过惯了村里人眼中“奢侈糜烂”的生活,好歹只作贱了自己,没有伤到别人,居然乖乖的还了赌债。

他不是好儿子、好丈夫,甚至好邻居都算不上,而一切在他输光了自家所有田地的那一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他开始在意爹、娘的感受,在意家珍、凤霞喜怒。以前是别人对他的忍受,趾高气扬,从不低头;现在是他忍受着别人,唯唯诺诺,陪着笑脸。只为“活着”。他黑发时,送走了白发人;他白发时,送走了黑发人;他和他的那头老牛在田埂上依然顽强的“活着”。

谁能想到当年不可一世的“公子哥”在田埂上居然讲出做人的道理来,也算一件奇事。《活着》讲述了部分中国人在那物质贫乏、精神困顿的几十年是如何熬过来的,我不能把主语更换为中国人或人,这是不准确的,有人肯定不是这样“活着”的,随着经济发展、物质丰富,以后的人很大程度上也不会这样“活着”,但人性总会在这样的小人物身上影射出来,我们应该致力于思考“我们怎样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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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骆驼祥子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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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读完了老师要求阅读的《骆驼祥子》。一开始,我并没有十分认真地阅读,因为我认为我不过是在完成任务。可看着看着,我渐渐改变了一开始的看法,我开始认真地阅读,被书中的人物祥子带入那个吃人不吐骨头的黑暗旧社会中,被祥子的一举一动牵动着心弦,为祥子担惊受怕……

《骆驼祥子》这本书讲述了祥子来自农村,立志买一辆自己的车,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但是,用三年的血汗钱换来的车却被军阀的乱兵抢走,第二次,他还没攒足买车的钱,钱就被孙侦探敲诈走了。接着,车厂厂主的女儿虎妞对他的“爱情”又给他的身心带来磨难。而用虎妞的积蓄买的一辆车在虎妞难产而死后,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在经过多次挫折后,并随着祥子心爱的女人小福子的自杀,终于吹灭了他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不再像以前一样以拉车为自豪,他厌恶拉车,延误劳作。生活捉弄了他,他也开始游戏人生,吃喝嫖赌,出卖他人换钱,祥子彻底堕落为城市的垃圾,变成一具失去灵魂的行尸走肉。最终,祥子从一个老实的车夫逐渐演变成为一个地道的流氓无产者。通过这个悲惨的艺术形象,人们对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有较深的理解,并启发人们认识造成祥子悲剧的社会根源。

这本书讲述的祥子的人生可谓是一波三折,让人读了不由得心疼这个从农村来的憨厚老实的小伙子。在书中看着这个小伙子一步一步地向自己的目标靠近,却又在将要靠近时候跌入谷底,这样的经历让人的心一阵一阵的抽疼。可也正是这样的经历向人绘声绘色地描述了在那样的日子里,在那个吃人不吐骨头的社会里,旧社会劳动人民生活的苦难与无奈。

通过这本书,我也了解到我现在生活的社会比起那个社会已经好太多了与其不断地抱怨现在的生活这不好那不好的,不如好好享受自己的人生,不要像祥子一样自甘堕落,要相信一句话“每件事到最后都会是好事,如果不是好事的话,那就说明还没有到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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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地心游记》读后感

全文共 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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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奇幻之旅】

同学们,你们喜欢旅行吗?喜欢探险吗? 那我们就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地心游记》满足你所有的好奇心。

这本书讲述了德国汉堡的利登布洛克教授发现一张羊皮纸的秘密:有人曾到地心旅行。于是,他带着年轻的侄子和向导汉斯布杰克出发了。一路上,他们经历缺水、走失、暴风雨突袭、史前巨兽格斗、高热、火山爆发等重重危机,完成一段亦真亦幻的旅行,最终回到了汉堡。

读完此书,我深深感触到生命力的顽强不屈:他们能从斯奈佛山------冰岛的一座火山下到地面以下四千八百英里,并发现了"汉斯小溪"、"利登布洛克海"和"阿克塞尔岛",分别以三人的名字命名。旅途中,他们的食物大量丢失,最终却能利用火山爆发的熔岩顺流而上,从火山口和岩浆一起出来,到了斯特隆博利。这样一个伟大的事迹,怎能不让世人敬佩?。

这本书还告诉我许多科学知识。比如阿克塞尔的理论:地心热是存在的,太阳只是给我们带来了光明而下到海平面以下三十英里时,温度会接近1300度,足以把人变成烤鸡!

这本科幻小说还很有趣,比如:利登布洛克教授想了两三天都没想出来羊皮纸暗藏的秘密,却被阿克塞尔扇风时无意发现了:这张羊皮纸上的单词只不过是全部倒过来了而已!如果大家想揣摩可以和我一起来读一读这本书,一起来体会大自然那顽强的生命力。我在这里推荐这本书,希望大家能和我一样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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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活着》读后感3000字

全文共 10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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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这本《活着》之前,我简单读过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说真的,我不喜欢余华这个人的文章,在我看来他的文章太过鄙俗,就算这些文章是在真实反应社会的某种黑暗面,但我还是更倾向于鲁迅的批判和马克。吐温的戏谑。

《活着》这本书是余华为了教会我们,人要好好活着这个道理,他说:“……《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我必须承认这句话很经典,但我的想法和余华的完全背道而驰。

我完全不认为父母给了我生命就是让我一味地活着,像行尸走肉一样活着有什么意思?这客气地说,余华是个过度珍惜生命的人,也就是贪生怕死的人。当然我不是在说生命是不值得珍惜的。同样一条生命,他可以在死亡的洗礼中把生命的意义升华到极致,也可以把生命尽可能地延长,最后神不知鬼不觉地消失在尽头。相对于后者,我更倾向于前者的毫不畏惧,和死亡的绚烂。

我不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是为了我的灵魂而选择活着或死亡。只是为了活着而违背了灵魂的本意,这是令我发指的。就像浮士德把自己的灵魂出卖给了恶魔,从那时开始浮士德就已经死了,纵使他出卖灵魂是为了换取知识和青春,他也已经亲手把自己扼死了。

有人说,生命是流星,一瞬即逝。但我却可以用死亡的火焰把我的生命变为烟火,变为昙花,纵使只有那一瞬的美丽,因为灵魂轰轰烈烈的演绎,我把那刻骨铭心的美变为永恒,留在人间。

烟花给了天空一个最唯美的微笑,然后为这微笑而被撕碎开去。

我就是在追求这样残破的美,但我也很清楚,这个世界上像我一样可以为了灵魂而舍弃一切的人是少数。

在普通人的眼中,灵魂不过是人死前后体重0。000046克的差异,从而将灵魂的重量定义为46微克。然而灵魂到底存不存在,人从哪里来,又该往何处去,天堂是否真的向人类敞开,通往天国的阶梯到底在哪里?之所以这些成为人类千年的难题,只是因为时间有多少灵魂想要被拯救,想要得到救赎,从而人性中的善与恶,一切的一切,全部纠缠在这46微克中,被沉重的锁链羁绊,浑浊了再沉淀,沉淀完再浑浊,不断地周而复始,永恒地循环着。

肉体只不过是禁锢灵魂的东西,而生命可以把灵魂在现实中具体化,只不过是联系灵魂和现实的媒介罢了。所以,与其说是单纯为了活着而活着,不如说我市为了完成我的灵魂在世间存在的意义而活着。

“彼岸花,开彼岸。”也许留下的只有曼珠沙华猩红妖艳的花,与甜腻的花香,在彼岸见证这最后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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