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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级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11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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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尕玛尔草原上,有一匹母的名字叫紫岚,为什么叫紫岚呢?因为这匹母狼身上的狼毛黑的发紫,是那种罕见的深紫色,可她的腹部却毛色纯白;她体态轻盈,奔跑起来像一片飘飞的雾岚。这样一想,紫岚是很美的。最近,紫岚的腹部圆鼓鼓的,有小生命在跃动,看得出来,她怀孕了,而且也快要分娩了。

可是这段时间,紫岚的运气差得很,没捕到什么猎物,一直没抓到岩羊、马鹿这类美味可口的动物,有时候辛苦一整天也只能捕到些小分量的东西,有时候只能捉老鼠充饥。

是的,狼不是猫,所以很不欣赏老鼠那股怪味。

紫岚的丈夫黑桑已经死去一段时间了,要是现在还有黑桑在身边,那样哪还用这么多天吃不饱?黑桑的死,是因为争抢王位,现在的狼王是洛戛,虽然是狼王,但头脑简单,而黑桑体格魁梧、肌肉发达,头脑聪慧,是更适合当狼王的。

黑桑为了当上狼王,便和紫岚计划商定,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紫岚装作被霹雳震得心惊胆战,往洛戛身上靠拢,洛戛一定会出于一种公狼的虚荣心,敞开怀抱来安抚她;就在洛戛注意力被分散时,黑桑借着风声和雷声的掩护,在洛戛的右腿上冷不防咬一口,结果黑桑在鬼谷的洼地被野猪的獠牙刺破脑颅,唉,一代狼杰,死于非命!

为了有些东西充饥,紫岚准备去鹿场偷一只小鹿。偷的过程中,结果被大白狗给盯上了,大白狗紧追着紫岚。

紫岚再也没有力气了,于是放下小鹿,在一个地方静静地坐着,啊,紫岚就要分娩了!紫岚为了不让大白狗怀疑,所以使出一系列的“招式”:打滚,摆出很多准备战斗的姿势。

紫岚实在没有力气了,可是大白狗离自己很近,如果稍微一个动作,说不定自己性命难保,连肚子里的狼宝宝也插翅难逃呢!可是任凭紫岚怎样故技重演,大白狗也再不信了,于是扑向紫岚,在紫岚的身上撕咬下了一块狼皮,随后,滚烫的狼血流了出来。

很快,五只狼崽终于都出来了。紫岚于是不再是那个默默挨咬的“倒霉蛋”了,紫岚扑向大白狗,大白狗深知自己处于劣势,于是夹着尾巴逃走了。

突然下起了暴雨,在这种地方很容易产生洪水暴发,现在应该把狼宝宝们带到一个安全的地方才行,但紫岚一次只能叼一只狼崽。叼了四只狼崽后,紫岚已经累得头晕眼花了,第五只狼崽也在这场暴雨中死了,紫岚就只剩下四只狼崽了。

这四只狼崽三公一母,长子长着一身黑黑的毛,起名叫黑仔;次子脊背上的毛色有点偏蓝,起名叫蓝魂儿;最小的公狼崽上半身为黑色,腹部和四肢是褐黄色,起名叫双毛;唯一的母狼崽长着一身和她活脱活像的紫毛,起名叫媚媚。

经过一番经历后,黑仔、蓝魂儿、双毛都死了,只剩下了媚媚。媚媚也可以生狼崽,来寄托紫岚盼望她的狼种成为狼王。有一天,媚媚分娩了,天上的金雕又在打媚媚肚子里的狼崽的主意,可是为了媚媚的安全,紫岚和金雕同归于尽。

天下的母亲都爱着孩子,虽然母狼紫岚的教育残酷,可却有一片苦心。天下的母亲多么伟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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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茶馆》读书笔记以及心得

全文共 8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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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对我们来说,已经是很熟悉的一位作家了,在此也就不多介绍了。倒是写作背景得说说:话剧《写于1956至1957年间,它是老舍一生中最优秀的戏剧创作,正像曹禺先生所说,它是“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老舍写小说很少,却写了不少的戏。在写《茶馆》之前,他写了话剧《春华秋实》、《西望长安》,在《茶馆》之后写了《红大院》、《女店员》和《全家福》等。《茶馆》跟这些配合时事政治的作品,在题材、风格以及创作模式上,都大不一样,他重新写起了解放前写惯了的“陈年往事”。

每一本书,都是一个很好的时代缩影,《茶馆》也不例外。这本书包含了三个时代,每一幕就是一个时代。

故事发生在一个茶馆里,时代在变,茶馆也在变。“这三幕共占了五十年的时间……”“这就是说,用这些小人物怎么活着和怎么死的,来说明那些年代的啼笑皆非的形形色色。”这是老舍自己评价《茶馆》时说的。那人物究竟是怎么活的?又是怎么死的呢?我们就拿茶馆的掌柜来说。

“我……当了一辈子的顺民,见着谁我都鞠躬,请安,作揖。”这是王掌柜他自己说的。王利发精明、善良、勤劳,善于经营。他胆小怕事,本着莫谈国事的处世原则,靠自己的力气挣钱度日。可是,他越怕国事,这国事就越是不断地往他的茶馆里钻。他信奉改良主义,可改来改去,这茶馆越改越糟。在第三幕里,王掌柜似乎看透了一切,他也变得老于世故了,再也不像从前那样见人陪笑、作揖、夹着尾巴做人了。人生的磨难,使他变得倔强起来。

可最终他是怎么死的呢?他自己上吊死了。临死前,他把家人打发到解放区去,自己和常四爷、秦二爷聚在茶馆里撒起纸钱来。三位老人苦中作乐,为自己送终,聊以宽慰,这令人怜悯。一辈子渴望改良的人就这样稀里糊涂地死了。这就是王利发的人生悲剧。

《茶馆》里的其他人,儿子还是遵循老子的处世态度,有的甚至变本加厉。这是时代的悲哀。

《茶馆》让我们看清了那三个黑暗时代,也看清了那些生活在底层的人民,一个个破落、衰败。《茶馆》不愧为“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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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鲁滨孙漂流记》的读书笔记1000字通用

全文共 1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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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时,我认为它只是一篇平淡而又普通的人物传记,没有任何特别之处。读到后来,我渐渐被文中跌宕起伏的情节吸引了,尤其是在鲁滨逊漂到岛上后,我的灵魂仿佛都被吸进了书,与情节融为一体。他会活下去吗?他会在岛上建一座房屋吗?岛上有什么?许多问题加快了我读书的速度。他在船上搜集有用的东西时,我仿佛看见了他绞尽脑汁弄来了将近一英担的铅,费尽力气才搬动其中的一些箱子,巧妙地拆下了船上的一些木头。我还对他的作为颇有同感,平时的我也喜欢把一样东西的有用性挥发到极致,即使是一个矿泉水瓶也能在我的手上变成一个迷你台灯架。

他在建造他的小房屋时,更是让我激动不已:我最喜欢建筑房屋了。他为防御岛上可能有的危险而做的防御工事在我的想象中栩栩如生,仿佛我来到了故事里,而不仅仅是有画面浮现在我眼前。这些都让我感同身受:如果我没有足够的工具来造房子的话,那么只要把天然的山洞加固一下就可以当做天然的储藏间了。而且如果我在一个陌生的岛上且独自一人的话,我也会筑起一些防御工事因为在那时我会很缺少安全感。

我的心与内容发生了强烈的共鸣,这使我怀着以前读书从来没有的热情和同情心来阅读这本书。其中的《圣经》中的精神层面在我看来虽然有些夸张,但还是能在一个人精神和肉体都需拯救的时候安抚前者。当他遇到“礼拜五”时,我更是由衷的为他感到高兴,尽管我并无法理解鲁滨逊是怎么样才让礼拜五那么快就掌握英语和许多知识的。

笛福通过这本书向我们展现了鲁滨逊从不甘于现实生活的普通,出海去探险到他流落荒岛,为生存而奋斗,最后被解救,过上了美好的资产阶级生活这样一个故事。笛福通过这样一个鲜为人知的角度向人们展示了早期英国殖民主义,不仅没有被当局发现,还由于当时注明文学家的误读而宣扬它是一部经典名著,让这部英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长篇小说成为一部声名远扬的史实记载体。

笛福的写法让我惊叹。只能让大家看见里面的批判内容和历史记实的作家,并不厉害;真正深藏不露的大作家就像笛福一样,让人阅读了一个惊险精彩的故事后只感受到了鲁滨逊的力量强大,并未发现这是一部描述殖民主义的小说,笔法之神,令我佩服。另外,这部小说的字数多达190943字(不同版本之间可能有误差),作者的耐心也令我惊讶。在写过长的随笔时,开始时我热血沸腾、奋笔疾书,直到因为写作某些原因打断或是我心中有了新的灵感时,我的写作速度就会时快时慢,直到写了很多部分后,火热的心已冷却下来,只是缓慢的给随笔添上一个结尾,结束这一篇。单篇写作字数不会超过1万字,比起笛福来,真是沧海一粟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所收获的不仅仅是鲁滨逊的经历,更是他的经历中那些为他指明方向的心灵灯塔,以及我与他那段心有灵犀的历程。

书中不仅有一段耐人寻味的故事,还有一些可爱的小错误。在前文中作者提到在萨累当奴隶的除他之外没有英格兰人,但后一页就说到了“那个木匠也是沦为奴隶的英格兰人”这个小纰漏,还有非常明显的一个:作者说鲁滨逊给了西班牙人和礼拜五的父亲一份书面指示,但在好几年前他就没有墨水了。这种有些俏皮可爱的错误在全书中还有许多个,但是越发让我喜欢这本书了,而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虽然其中的一些语言有些不通顺,但这可能是由于翻译的错误而导致的。在写完一篇作文后,我往往都会再读一遍,改正那些不恰当的语言和错别字。而作者笛福如果也那么做的话,那他实在是一个了不起的作家:仔细地看了975多万个字母,要保证其中没有拼写错误,还要检查语言的通顺性和连贯性,且光是单纯的看一遍就要花费很长时间,更别说改的或是写的时间了。况且在如此高龄写下这本小说,他是有多么坚持不懈,才能够完成这样一部巨作!回想我自己,有时连写完几百字的作文都懒得再看一遍,检查错误,导致了整篇文章没有达到“力所能及的完美程度”。一件事不可能做到完美,但关键是你做了没有和你的尽力与否。人不可能创造完美,但可以趋向完美,只要他努力过。

这本书让我与鲁滨逊结伴同行,“看”到了许多新奇的东西。最重要的是,懂得了要坚持、要自信,还要在危险与挫折面前,让心灵去指引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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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皮皮鲁传读书笔记 王恺艺

全文共 2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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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影号是一辆时速在每小时五百千米的汽车。它车身庞大,是一辆有防卫武器、自动驾驶仪等高科技物品的现代化汽车。

幻影号来地球的目的是为了它的主人——皮皮鲁,驾驶他去阻止人们使用生化武器、将石油倾入大海、使油井起火……

那皮皮鲁是怎样当上幻影号主人的呢?那可就要从头说起了。有一次,幻影号过生日,他的朋友送给他一匹彩色陶瓷马。皮皮鲁一不小心把它放在微波炉里加热了,结果陶瓷马活了。它还教皮皮鲁怎样把它变成幻影号。

在皮皮鲁周游世界时,幻影号才告诉他自己来地球的真正目的。

皮皮鲁驾驶的幻影号太神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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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论语》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9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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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渐繁忙的都市生活中,传统文化犹如滋养人心的甘泉。而《论语》这一剂儒学文化的圣品,无疑对当代人的修身为人、处世待世有着深厚的指导意义。在寒假,我有幸拜读了《论语》,虽没能深入领悟,却也获益匪浅。

《论语》是记录孔子及其弟子言行的一部书,约编撰于公元前四世纪初,流传到汉代,形成了“鲁论”、“齐论”、“古论”三个版本。《论语》被古人视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经典,到了今天,则是人们学习、认识、研究孔子和儒家思想的最可靠的权威著作。

全书分为若干个部分,有的论教育与学习,有的论仁义,有的论礼乐,有的论道德教养,有的论孝悌,有的论为政……由于全书围绕儒学之核心——“仁义”展开,所以“论仁义”部分也成了我研读的重点。其中,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是这样的: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这句话的意思是:那些仁义的人,自己想要立身成功也要别人立身成功,自己想要事业发达也要别人事业发达。读了这句话后,我深有感触,天下莫有比这种人更无私宽大、仁义高尚的人了。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发家致富、功成名就几乎是每个人都梦寐以求的事,然而也正因为如此,一些道德教养不达标的人,为了达到自己的目标而不择手段。他们为了让自己立身成功,而不惜暗中毁坏比自己能干、优秀的人的名誉和事业;他们为使自己境运通达而陷害显赫,以成一己之私。这些人不仅是社会的负产品,是利欲的囚徒,还是大大违反儒学观点及精神的不仁义之辈。他们追随名利,却忽视了立人之本。诚然,这种本末倒置的现象最后都会受到命运的惩罚,更不能圆了初衷和野心。可见,仁义宽厚之心是多么重要,它是做人的基础,也是成人的支柱,更是为人的良方。而这些大智慧远不是那些利欲熏心、最终聪明反被聪明误的人所能领悟和躬身践行的。成业与成人,本来就是密不可分的,只有两种修为境界各不缺失,才能让二者齐头并进,让人生创造辉煌。

现代社会错综复杂,品质问题丑闻迭起,而其实刨根问祖、追溯回两千多年前,先贤智慧早已向我们阐述过这所有问题的答案。现在社会的一切尴尬局面,也都可从先秦经典寻觅到答复。

所以说,就如“读史使人明智”那句话一样,我认为传统巨著就是历史遗馈的财富,而读传统名著无疑使人明智、使人清醒、使人高尚。

如果你遇到棘手的问题或是尴尬的局面,请学会思考,请学会请教,或许《论语》中那份为你保留的答复,就将赫然呈现于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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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拇指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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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字叫《拇指姑娘

这篇童话故事主要讲了从前有一个妇人,想要一个孩子,于是请教巫婆,最后巫婆给了她一个拇指姑娘!不幸的是,她被一个丑陋的烂蛤蟆抓住了,要拇指姑娘嫁给它!水里的鱼儿同情她,所以帮助了拇指姑娘!拇指姑娘走啊走啊,遇见了鼹鼠,不久,鼹鼠喜欢上了她。过了几天,鼹鼠正式提婚了。秋天来到了,鼹鼠让拇指姑娘缝嫁衣。其实,拇指姑娘并不喜欢鼹鼠,因为他并不喜欢阳光和鲜花,而且对他们有反感。由于拇指姑娘曾经在地道救过一只燕子,所以燕子将她带到了另一个国家,最后拇指姑娘和花国王成了亲!

读完后,我认为拇指姑娘是一个非常有爱心的人,在鼹鼠洞口,看见了一只冻僵的燕子,但她并不是不理不睬,而是救活了这只燕子!拇指姑娘被蛤蟆和鼹鼠分别抓住了,但她并没有屈服,最终分别在小鱼和燕子的帮助下逃出了魔爪!拇指姑娘不仅勤奋,而且有一颗善良的心。我坚信,就凭这些,拇指姑娘能过上幸福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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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鲁滨孙漂流记》初一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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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我读了《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笛福。主人公鲁滨孙是一个敢于冒险、意志坚定的人。他从小喜爱航海,在长大后的一次航海中,他所乘坐的船遇到了海难,除了鲁滨孙,船上的其他人都死了。鲁滨孙被海浪卷到了一座无人荒岛上,在小岛上,他以坚定的信念活了下来,最终回到了家乡。

当我读完这本书后,我想到了自己:每当我遇到一些困难时,很容易就想放弃。比如我弹钢琴遇到难弹的章节弹不好时,我常常会对着爸爸妈妈大吼:“不弹了!不弹了!”然后重重地把琴谱扔在地上发脾气赌气;当我写作文想不出素材或者阅读理解不会做时,我总是借口自己“语文不好”,就指望着爸爸妈妈帮我。这种.种表现让我觉得自己和鲁滨孙相比很软弱,我觉得十分惭愧,所以暗暗下定决心要向鲁滨孙学习,改掉自己畏难的“坏毛病”。

八月份,我参加了孤岛求生夏令营。有一天,老师教我们扎竹筏,老师边教,我们边学,大家都认真地瞧着。老师教完后,各组的小伙伴们便分头动手开始扎。一开始,我扎得很带劲,但随着阳光越来越强烈,额头上豆大的汗珠开始一滴一滴往下掉,身上的营服也已经湿透,又热又渴的我开始心不在焉,一不留神手指被竹刺扎破出血了。这时,我心里打起了退堂鼓,想告诉老师自己受伤了,这样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去室内吹空调凉快凉快了。但转念一想,鲁滨孙即使流落到荒岛,也决不放弃,最终活了下来。而我怎么能够就因为受了点小伤就放弃扎竹筏呢?于是,我找到老师帮忙,把受伤的手指包扎后,继续完成我的任务。终于,在大家的齐心协力下,竹筏完工了。当我坐在自己动手扎的竹筏上漂流时,心里甭提多高兴了!

《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让我深受启发,使我意识到要做一个意志坚定,不畏困难的人。在成长的过程中,我会遇到各种磨练,如果一有困难就放弃,那我终将碌碌无为、一事无成。只有不畏惧困难,有勇气克服阻碍,才能收获最终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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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笑猫日记——塔顶上的猫》读书笔记

全文共 2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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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见过一只会笑的吗?而且它还会嘲笑、冷笑、狂笑,简直和人一模一样,它还能听懂人和动物的语言,它是不是很牛啊!

第二天,笑猫像往常一样来到公园,忽然一只美丽的虎皮猫在它的眼前出现了,于是它叫来了“地包天”让它好好保护虎皮猫,谁知道“地包天”泄露了秘密,招引来了著名的资格猫,有酷猫、靓猫、“乌云盖雪”、“雪里拖枪”。这些著名的资格猫恨不得现在就冲上去咬死那只虎皮猫。每当夜幕降临的时候,虎皮猫喜欢和一只毛毛虫静静地待在一起,当笑猫的脸划伤的时候,虎皮猫就会派毛毛虫来安慰它。

这就是我最新看的一本书《笑猫日记——塔顶上的猫》,这本书使我想到未来的世界会不会有这种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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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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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的世界里,描写人物的一个小小细节都能品味出不同的味道,而且是多面立体的,不是线性,单一的。这些人物描述,展示出差异化的性格。而每一个性格背后,作者都无比耐心地描述了各自的来龙去脉和背景。而基于这样的背景和来龙去脉,不同个性的个体,背负着自己的宿命,在各自生活的轨迹上演绎各自的生命故事。

着眼并遵循这样的视角,宝玉,金陵十二钗,甄士隐,倪二,贾琏,贾芸,卜世仁,丫头小红,平儿,贾政,焦大,贾环,等等,这些人物都因此得到了理解,包容,甚至是同情。简单的批判和否定荡然无存。

人是一种很特别动物,有时候云淡风清,可以捧着一杯茶发呆,什么也不想,可以活得很简单。但有时候,人性在不同诱因不同环境不同条件下,又可以变得很复杂。立体的,而不是扁平单一的去体现人性,这正是红楼梦的魅力所在。

借助曹雪芹的启迪,我们可以想象,可能我们身边的某个人,在某种场合,就是黛玉。在某种场合,我们会遇到王熙凤,再换一个场合,我们可能又会遇到妙玉。于是,我们的身边,来来往往的人群中,就不乏冷子兴,贾雨村,薛蟠,贾芸等等这些《红楼梦》里出现的人物,或者我们熟悉的一个人身上,他(或她)可能就同时集中了红楼梦里几个人物的不同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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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百万英镑》读书笔记

全文共 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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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作家马克吐温一直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他1935年出生于美国,是著名的幽默大师、小说家、作家,他还是19世纪后期美国现实主义文学的祭奠人,这次我看了他写的《百万英镑》,写得非常好。

《百万英镑》叙述了这样一个离奇的故事:穷小子亨利亚当斯应为一次偶然的机会获得了一张不能兑现的百万英镑支票。按常理来说,这张支票虽然数额巨大,但是应为不能兑换,并无实际用途。可是,在充满拜金主义的20世纪英国,围绕这张百万英镑却发生了一系列荒诞而又引人捧腹大笑的事情。亨利因为这张支票而某的一个好职位,并获得一笔不菲的钱财,还获得美人芳心,因此青云直上、飞黄腾达起来。故事虽然是以喜剧收场,却让人感叹万分。

它涵盖了当时英国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揭露了资本主义制度下丑恶、肮脏的灵魂,讽刺了不同阶层人物虚伪的面具下掩藏的拜金主义和腐朽思想。这个故事体现了马克吐温幽默滑稽的独特风格,读来趣味横生,令人捧腹大笑。

翻开他一篇篇精彩绝伦的文章,我不仅能感受到幽默的乐趣,更能体会到社会的哲理,他也引导我深入地思考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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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活着》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18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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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书,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著,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不过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完感叹一番也就丢下。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荒唐事,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迷途丈夫,撑起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接受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应该说是生活,为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努力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他想着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俘虏后面对解放军是选择留下还是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择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现在想想,如果那时他选择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俘虏选择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

解放,土地改革,买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qiāng毙,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认命。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起。

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直到……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救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那时有庆已经不行,可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有庆嘴唇都青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听说:心跳都没。医生也没怎么当会事,只是骂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人。"?

看到这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怎么会如此荒唐怎么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真是什么样的人心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

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因为家珍。儿子有庆死,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

小时候生病成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可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凤霞却死。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

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希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谁知一过又过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很压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经努力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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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骆驼祥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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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祥子》真实地描绘了北京一个人力车夫的悲惨命运。祥子来自农村,在他拉上租来的洋车以后,立志买一辆车自己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他所轻力壮,合法生命的黄金时代;又勤苦刻苦,不惜用全部气力往达到这一目的。在强烈的决心信念的鼓舞和支持下,经由三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换来了一辆洋车。但是没有多久,军阀的乱兵抢走了他的车;接着反动政府的侦察又诈往了他仅有的积蓄,主人藏避特务追踪还使他丢了比较安定的工作;虎妞对他的那种推脱不开的“爱情”又给他的身心都带来磨难。

迎着这一个又一个的打击,他作过挣扎,仍旧执拗地想用更大的努力来实现自己梦寐以求的糊口愿瞅。但一切都是徒然:用虎妞的积蓄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凶事。他的这一愿瞅“象个鬼影,永遥抓不牢,而空受那些辛劳与委屈”;在经由多次挫折以后,终于完全幻灭。

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吹熄了心中最后一朵但愿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糊口任何企乞降决心信念,从长入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原来那个朴重善良的祥子,被糊口的磨盘辗得破碎摧毁。这个悲剧有力地揭露了旧社会把人变成鬼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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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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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一本著名的小说。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关于狼的,关于爱的,关于生命的,有关梦想的故事。母狼紫岚一直有个梦想,也是为了完成狼王黑桑的心愿,培养它们的小狼崽成为狼王所发生的故事。

《狼王梦》的故事既紧张又刺激,最吸引我的是魂捕兽夹中的一个细节,是关于狼群捕狗熊的描写。快接近春天了,狼群一连五天没有找到任何食物,实在饿极了,便去捕杀冬眠中的狗熊。而狗熊决不是狼所能轻易对付得了的食草类动物。狗熊住在一棵老态龙钟的苦楝数洞里,哪怕最强的大公狼进去,万一被狗熊发现并扇一掌的话,非死即伤。但是年幼的蓝魂儿勇敢地跳进树洞,咬醒了狗熊,并把它成功得领到了外面。这时聪明的大公狼用计谋将呆头呆脑的狗熊成功捕杀,狼群终于饱餐一顿。蓝魂儿也被分到半颗的熊心。作为紫岚精心培育的“战狼”——蓝魂儿,当它面对强大的猎物时,真的非常勇敢,有魄力,同时狼也具有足够的计谋,比如说捕杀狗熊。别看狗熊这么野蛮凶狠,狼用计谋也可以把它吓破胆呢!

这本书不仅深刻地描述了动物的故事,让我对动物的奇妙世界有了更深的好奇,同时也告诉我们在面对困难时,就应该像蓝魂儿一样,去勇敢面对。同时也要运用我们的头脑去化解困难,别像狗熊那样用蛮力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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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论语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8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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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仁爱待天下人——《论语

论语,是记录圣人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行的书。读了之后,你可以感受到孔子的政治思想和抱负,可以感受到他兼济天下人的仁爱之心,他的很多高尚品德是当今很少人有的。他不仅教会人们应该如何接物待事,而且十分严谨地规范自己,以行动来做出表率。他之所以被后人称为圣人,就是因为他在平常生活中的一点一滴,累积成了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给我们的思想世界带来了无穷的宝藏。

无美不备的《论语》的伦理思想核心是“仁”。“仁”这个词在孔子以前已广泛使用,但作为哲学范畴的提出,是从孔子开始的。仁在孔子思想中是最高、最根本的理想和准则。所以《论语》说孔子很少谈功利、天命,最推崇、最赞许的是仁。

“仁”字在《论语》中出现百次以上,但是,对于仁的确切含义,《论语》中并没有纯定义式的界说,常常是根据提问人的不同情况而随问作答,每次讲解并不完全一致。如颜渊问什么是仁,孔子说:“克制自己,使自己的言行合于礼人。”这就是仁。一旦克制自己而使言行都合于礼,天下的人就会称许你,是仁。具体做法是不合于礼的东西不看,不合于礼的话不听,不合于礼的话不说,不合于礼的事不做。樊迟问什么是仁,孔子说“爱人。”子贡问:“如果有人能广泛地把好处给人民而且能够周济大众,这个人怎么样?可能算是仁人吗?”孔子说:“何止是仁人!一定是圣人了!尧舜大概还做不到哩!仁人要做到:自己想树立的也帮助别人树立,自己想达到的也帮助别人达到。凡事能够推己及人,可以说是实行仁的方法了。”这表明,孔子所讲的仁,有对己、对人两个方面的基本含义。对己就是“克己复礼”,即克制自己,使视听言动都合乎礼,一旦做到了这点,天下人都会称许你是个仁者。“克己”不仅是消极意义的自我克制,还包含积极意义的自觉实践。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是我们中国人传统的道德理想,在《论语》中孔子谈理想时,并不认为志向越高远就越好,真正重要的是一个人的内心定力与信念以及对天下人的仁爱之心。无论你的理想是大是小,实现所有理想的基础,重要在于那一个“仁”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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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雾都孤儿》读书笔记400字

全文共 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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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花了N长(很长)的时间才把《雾都孤儿》这本长达444页的小说书看完了。每当我回忆起小说中那一个个片段,不禁掉下了同情的眼泪。我为奥利弗的悲惨命运所难过,同时更被奥利弗那顽强的毅力所打动。

小说的主角是一个生活在充满贫困与犯罪世界中的孤儿――奥利弗·退斯特。他从来都不曾得到过爱。然而,他却靠着自己的毅力在这种社会中生存了下来。用自己的善良战胜了邪恶。再这期间,他受到了别人从未想到过的痛苦和折磨。但最后他化险为夷,和雾都伦敦的亲人团圆。

这本小说更值得一提的作者是查尔斯?狄更斯。他是十九世纪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他通过对奥立弗命运的描写,揭露了社会的黑暗与不人道,但这些现象在少数地方仍有存在。

我读着读着,不禁想到了自己。我一直生活在一个充满爱的世界中,生活情况不正和奥利弗恰恰相反吗?然而,我却不如他,我没有他那种顽强的毅力,我无法在那种社会中生存,我无法用自己善良的内心和顽强的毅力去打败邪恶……我有太多太多的不如他,所以,我一定要多向他学习,多学习点他的勇敢和美丽而又渴望自由的内心……

各位同学们,你们也来读一读这本文学名着――《雾都孤儿》。你们也会向我一样收益非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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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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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中午我在家没有意思,就和妈妈说:“妈我去图书馆了”,妈妈说:“你去吧”,过了一会我到了图书馆里面的书琳琅满目,我一下子就看见了父与子,我拿起书坐在地上慢慢的观看,

这个书非常有趣我一拿起书来就不想放下,这里面讲了两个人,就是父与子。我看见第一页就是讲一天妈妈和爸爸坐在餐桌等儿子眼看就快八点了妈妈就叫爸爸去叫儿子在父亲的劝说下就做到餐桌准备吃饭父亲瞟了一眼书谁知道也趴下开始看,妈妈又叫儿子去喊喊谁知打开了房间门爸爸居然在看书。看完了我的心里哈哈大笑。后面的就不和大家讲了要是谁想看就自己去图书馆吧。我已经看完了

这个书是一个幽默风趣的书,我建议大家也看看这本书,可以让你放松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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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大学骆驼祥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8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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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悲哀,代表着一个时代的悲哀;一个人的堕落,昭示着一个时代的堕落……

祥子只是北平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力车夫。当人生的道路越来越艰难坎坷时,,他抛弃了人力车,抛弃了道德,成为一个无恶不作的人。《骆驼祥子》中的祥子代表的是像祥子这一类生活在社会底层而备受迫害的人。假若曹先生能及时回京,虎妞不死,小福子仍活着,而这一个祥子凭借如此的机缘巧合为堕落成一个自暴自弃的行尸走肉,只要现实未改变,他终究不幸。而在二十年代末期的北京城,不难找到像祥子一样的人。因此一定会有其他如祥子一般的人堕落下去——这是那个年代几乎所有“祥子”的命运。

祥子极普通,来自农村的他,如大多数农民一样,他老实、健壮、坚忍、自尊好强、吃苦耐劳。他以干苦活谋生,最大的梦想不过是拥有一辆车。一辆车,所包含的不仅仅是一辆人力车子,更是一个稳定、幸福的未来。

他忍气吞声奋斗了三年挣钱买了车,却在出城时遇上乱兵,被十几个大兵抢了车。卖掉骆驼终于千辛万苦又攒了买车钱,却被外侦探敲诈。结婚后靠虎妞出钱买了车,却因虎妞难产而死卖掉。三次买车又三次失去,极度绝望中的祥子最终走上了堕落的不归路。祥子在自食其力的劳动中充满自信与好强,在畸形结合的家庭中痛苦无奈地挣扎,在极度的绝望中扭曲灵魂堕落成走兽。这无一不批判着祥子所处的社会——不让好人有出路。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在这个穷富悬殊、充斥着不公平的时代,生活的悲剧致使那些卑微的下层人民不得不弃良从恶。

在这羡富恶贫的时代,那些劳动人民在生活的沼泽里挣扎。有的拼尽一切去全力挣脱出来,在岸边奄奄一息;有的听天由命,消失在沼泽中;有的殊死挣扎,却越陷越深。正如鲁迅在《狂人日记》中批判的那样,这是个人吃人的时代。无数人因贫穷而亡,也有无数人因社会黑暗而堕落。老马“干苦活儿的打算独自一个人混好,比登天还难”的感叹也正揭示了二十年代末期社会的腐败。

祥子早已死去,只留下他的躯壳行走在世上。他痛苦的活着,委屈的死去。社会逼迫他堕落,逼迫他绝望,逼迫他成为那个时代的牺牲品。这是祥子的命运,也是那个时代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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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父亲的病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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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病》讲的是鲁迅为生病的父亲求医问药,结果还是没有救回父亲的经历。

父亲生病时,鲁迅为父亲请了很多的医生,这些医生都有共同的特点。

首先,他们都自称是名医,其次,诊金都非常的贵,还有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药引很奇怪。新方一换,需要花很长的时间找。先买药,再寻药引。严重耽误了病人的病情。比如第一个来的“名医”药方中的““生姜”两片,竹叶去尖,他是不用的,起码是芦根,须到河边取掘;一到经霜三年的甘蔗,便至少也得搜寻两天。”这样很耽误时间,延误治病时间。

又例如后面来的陈莲河先生,他的药方是一种特别的丸散和一种奇特的药引。但最后还是没有用。最后父亲的病如益恶化就请巫师,

但最后听从衍太太,在床边喊父亲,最终还是失败了。

从这篇文章中,我懂得要相信科学,不要迷信。

文中,鲁迅的父亲因为过于迷信中医,相信那些根本好不了的偏方,而不相信科学,让西医诊治,虽然现在中医是我们得以大国粹,但前提是它是由科学可依,就算没科学所依,至少不像文中那些“名医”所说的那么悬。

在古时候,虽然有类似于华佗,扁鹊的神医,但是当时还是以封建迷信来治愈疾病或躲避灾祸,例如我曾在x看到,明朝倭寇攻打某城,那个城的老县令,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抵御外敌,而是到寺庙吃斋念佛,希望根本不存在的佛祖来解决问题,更多的求雨,一群巫师在那里手舞足蹈,但滴雨未下,简直是劳命伤财,最后还没有效果。

最有代表的就是那些帝王,术士寻道成仙,成天吃一些所谓的“丹药”或长生不老药,其实,那些药铅,汞严重超标,又是烟熏火燎,非但没有长寿的效果,反而让他们更早的离开了人世。

有一边文章说过:“有一个老和尚有一个磬,每当寺庙里的钟敲响时,磬旧货跟着响。老和尚以为是妖魔鬼怪在作怪。但其实这只是共振问题,只要日他们的频率不一样就行了,说得再简单些就是,在磬上或钟上磨磨就可以了。

所以,我们不要相信那些没有科学依据的话,要相信科学,要以正常的,科学的渠道,来解决疑难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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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欧也妮葛朗台读书笔记

全文共 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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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欧也妮葛朗台》看完之后,我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似的,说不出什么滋味。

原来是那么单纯的少年——夏尔,是那么的单纯,对堂姐充满爱慕的夏尔那你去了?去印度的旅途,怎么让他忘了这么多?取而代之的是奸诈、贪婪,比葛朗台还变本加厉,难道他忘了苦难思念他的堂姐——欧也妮了呢?难道他忘了和欧也妮的一吻定情了吗?难道他忘了和欧也妮数个月的朝夕相处了吗?难道他忘了和欧也妮不顾个人安危给他六千法郎了吗?是的,除了钱,他都忘了!回到巴黎,他多久了才和欧也妮通信啊!还编出花言巧语哄骗欧也妮,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狼心狗肺的人啊!他为了区区的世袭领地和侯爵,就抛弃了苦苦等他七八年的欧也妮!试想,当他得知欧也妮有一千七百万的家产后,又有怎样的表情?这样的男人,根本不配得到欧也妮的爱!昨晚的祝福白写了,诅咒这样的人全部都下地狱!

说实话,蓬丰先生是一个好人,是一个,除了长脚娜农和欧也妮逝世的母亲,对欧也妮最好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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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窗边的小豆豆读书笔记

全文共 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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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我读了《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我感觉这本书是值得我们看的。故事里的小豆豆,经常影响同学上课,所以被老师退学了,妈妈给小豆豆找了一个名叫巴学园的学校,这个学校和以前的学校有很大的区别:比如说,全校只有50多名学生。小豆豆很惊讶,因为这个学校的人数只有以前学校一个班的人数;他们在上第一节课的时候,老师会把语文、数学、英语、音乐等学科全部写在黑板上,让学生们想上什么课就上什么课;别的学校都要求饭菜营养,巴学园的校长先生却对学生家长说:让他(她)们带来海的味道和山的味道就行了。这种方法真奇特啊!其实这种教学方法还是挺好的,能让孩子们在生活中找到乐趣;在巴学园里从来没有怎么规定过,可是小豆豆也和其他小学生一样遵守了,这在以前的学校是不可能发生的;在巴学园小豆豆能安静的听老师讲课,而在原来的学校能不打扰老师就已经很好了,小豆豆现在这个表现能让老师无比惊讶。小豆豆的变化真的是非常大啊!小豆豆不遵守纪律、随心所欲,这些不礼貌的行为都被她改掉了,她终于变成了一个又懂事又可爱的乖孩子了!

我已经长大了,可不能像以前那么挑食了,也不能磨蹭了,我要像小豆豆学习,做一个自觉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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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朝花夕拾读书笔记及感悟

全文共 6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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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中,我有幸读了大文豪鲁迅的著作—《朝夕拾》。

《朝花夕拾》是鲁迅1926年所作的叙事文集,共10篇,它真实地记录了鲁迅青少年时代的生活经历和思想变化的发展。

《朝花夕拾》这本书在选材上善于以小见大,通过生活中的小事,展现出宏大的社会风貌,表达深刻的主题。既写出了作者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又写出了作者对新文化运动和民主革命的支持;既写出了作者对精神麻木的民众的悲哀与愤怒,又写出了作者对童年、对大自然的美好回忆向往以及对压抑儿童天性的封建教育的不满。

作者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成功地塑造了具有鲜明性格特点的人物。如勤劳朴实,热爱生活的长妈妈。长妈妈是鲁迅儿时的保姆,她常给“我”讲故事,让我觉得“她”有“伟大的神力”。她知道“我”喜欢《山海经》,不识字的她不辞辛劳地帮我买了回来。

还有严谨认真的藤野先生,藤野先生对工作及其认真,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改过了,连讲义上画的血管移了一点也要指出。鲁迅笔下的人物形象不仅具有鲜明的性格特点,还具有人性的复杂性与矛盾性。如长妈妈因为社会的影响,保留了很多迂腐的社会习俗。如在新年的早晨要吃福橘,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还盲目地对“长毛”的故事妄加评论等,这些描写使鲁迅笔下的人物更加生动,更加有血有肉。

在《朝花夕拾》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它描述了作者儿时在家中百草园得到的乐趣和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揭示了儿童广泛的生活趣味与束缚儿童天性的封建私塾教育的尖锐矛盾,表达了应让儿童将康活泼成长的合理要求。

读完了《朝花夕拾》,我不仅对鲁迅的文采有了更多的了解,也获得了一些对人生的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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