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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作文大全(经典20篇)

今天是一年一度的国庆节,我想对祖国母亲说,您辛苦了,养育了我们。今天是祖国母亲的生日,祝贺我们伟大的母亲,永远年轻。接下来是开学吧给大家收集的散文作文大全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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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阵子改写成散文

全文共 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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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百多年前,我,宋代的大词人辛弃疾。夜晚,秋风凉凉。今夜我喝醉喝至子时。

我手拿一盏精美却有些暗淡的明灯看着我那已经有些破旧的宝剑,我的思想回到了以前。那用牛角吹出的号角声响彻云霄,仿佛一场能使人闻风丧胆的大战即将开始。军人们在军旗下面分吃着烤熟的牛乳,就好像占领敌军的领土指日可待。雄壮而又豪迈的军歌整齐地从军将口中发出。

相传刘备有一匹绝世好马名叫的卢,能瞬间飞跃湍急的河流。而我们的军剑宛如晴天霹雳,划破天际,让我军士气高涨。我们的军队犹如长龙一般冲向敌军,我们为首的大将军用手中大刀来劈斩敌人,不一会儿,对手们一个个都在他那浸透鲜血的“斩首大刀”下倒下,他们那无助的眼神仿佛在说“这场战争我们赢不了了!”

我们的大军胜利了,那一阵阵欢呼声在军队中连绵起伏,在我耳中是如此地动听,让着我们收复的失地我满心欢喜,就在这时,天气刹那间变得阴晴不定,雷鸣声划破天际,临在我们的上空,不一会儿,大雨便倾盆而下。突然,一道雷电劈到了我的头上,我顿时眼前一黑,什么都不知道了。

当我醒来之时,连个人影都没有发现,环顾四周,我发现我躺在床上,起身下床,我的铜镜映衬着我那苍老的面庞。我的内心充满了悲凉。这原来是一场梦,我有心报国却没有用武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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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若心不动又怎会痛的散文

全文共 7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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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的天气阴晴不定,透过窗想一个人的思绪却无法随着天气变化多端,还是那么伤感,还是捂着心脏流泪。

忘了有多久,一个人躲在黑夜里幻想。梦里,总有个身影忽明忽暗,那是光吗?你的光?

你爱的他,有着全世界最美的侧脸,可是,他不爱你,他的侧脸终究是你们擦肩而过的结局。

这个世界那么繁杂,谁又是谁的谁,谁又能给谁承诺,谁又能陪谁一辈子?没有辜负与不辜负,只有珍惜与不珍惜。有时候,不是不爱了,只是爱到尽头无力去爱。

总是太牵强,含着眼泪承受悲伤,不愿开口说后悔,即便心里万般后悔;总是太伪装,明明得要命,还是微笑着说自己很好;总是太伤感,看到散落一地的枯花,情不自禁的拾起,然后对着残瓣痛哭很久……

90后,都过了爱做梦的年纪,都为了某个人执念一生,待到繁华落尽,红颜苍老,不变的是那颗拥有爱的心脏。或许某天,它停止了跳动,带走了你的身体,带走了你的满腔热血,却怎么也带不走你曾深深爱过的事实。现在如此,将来如此,入土亦如此。

记忆里,满载着那些悲伤的过往。最初的旅行,却是为了逃亡,以为逃避就可以抹去那些挣扎的岁月,可,谁都知道,即使逃得再远,在某个城市里还是住着你牵挂的人,你念念不忘的人。

向来情深,奈何缘浅。缘是什么?倘说无缘,为何大千世界偏偏与你相遇,若说有缘,为何相遇之后,各奔东西?

曾经,为了爱情奋不顾身,现在想想,那时的天真多么可笑。

曾经,为了爱情绞尽脑汁,现在想起,那时的努力换来的都是不屑一顾,那时的自己傻傻的,呆呆的。

曾经,为了爱情改变自己,现在想想,那时的眼泪多么廉价,让它一次又一次断线。

每个人,都有一段不为人知的痛苦爱恋。不管是相爱,明恋,暗恋,都会有那么一段刻苦铭心可以变成一部史诗。

任岁月静好,威风不躁。远方的人儿,不论你在何处,不论你是否痛苦,把这段爱恋写下,铭记,或许,那就是你一生珍贵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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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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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叫《朱自清散文集》。

“燕子去了,有再归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聪明的,你告诉我,为什么时间一去不复返呐?”

这句话想必大家都熟悉,它是来自《朱自清散文集》中的《匆匆》。

文段中:聪明的,你请告诉我为什么时间一去不复返?这句话表明了朱自清先生留恋、珍惜时间的思想感情。

时间对每个人都是无比珍贵的,失去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成了回忆,已经无法挽回。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如金子一般,但是用钱财却买不回来时间。

我们要珍惜时间!大发明家爱迪生平均每三天就有一项发明,正是因为爱迪生抓住了分分秒秒的时间。

伟大的作家鲁迅有一句名言: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功夫都用在工作上!可见鲁迅也有多么珍惜时间呀。

世界上又有哪位有成就的人不是珍惜时间的呢?

时间匆匆而逝,犹如白驹过隙,稍纵即逝!我们小学生中有的人天天看手机,打游戏,时间就这样被消磨了。不知道珍惜时间,这是多么可惜又可悲的一件事!

一寸光阴一寸金,我们要像爱迪生、鲁迅等众多伟大的人一样,惜时如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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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散文生命生命读后感

全文共 3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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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读完了杏林子的《生命生命》,我读它不仅仅因为它是名人写的作文,而是因为它里面的知识深深地吸引了我。

它用非常扑实的语言讲述了飞蛾的求生的欲望十分的强烈,在死亡线上挣扎着。一粒小香瓜子可以在没有泥土和阳光的一个砖缝里面不屈向上,茁壮生长。我的.心沉稳而有规律的跳动,给了我极大的震撼。小飞蛾的挣扎,是在生命面临着严重威胁的时候的一种抗争。无论怎么危险,无论能否逃生,它都没有放弃求生的努力,挣扎着的飞蛾让“我”感到:凡是生物都有强烈的求生欲望,都极其珍视自己的生命,小小的昆虫竟然如此,更何况是人呢?

香瓜子的胚珠,是在没有阳光,没有泥土的时候挣扎。无论壳有多么的坚硬,无论是否可以活下来,它都没有放弃,正在冲出壳的幼苗让我更加感到:凡是生物都有强烈的求生欲望……

在最后我又说:“生命是短暂的,人生也是有限的。但是我们却可以通过不懈的努力去创造无限的生命价值,使生命穿越时空成为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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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们彼此遗忘着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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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轮流转,时光飞折,记忆中留下太多的痕迹或喜或悲或伤或痛,随着时间的流折都慢慢淡忘了。

曾经那些人在我的生命里留下很深刻的烙印,那时的自己根本不理解过客的含义,便肆无忌惮的挥霍着我们在一起的美好时光。那时候也根本不曾想到有一天我们会匆匆忙忙的各自天涯。

岁月真的是一把无情的刻刀,当年轮一圈一圈的回转时它便一刀一刀的在我们的生命里刻下或深或浅的痕迹,沧桑的流年,吞没了我们曾经赋予彼此的绰号,那时候讨厌的称号,现在想想却为那时候天真的我们感到开心。无情的岁月,冲淡了我们曾经的美好年华,可傻傻的我们只是侧耳聆听着沦陷在红尘里的欢声笑语,却浑然不觉这一切已经远去。这一去便是十年,早知道这一别会是十年,当初我们就应该好好珍惜一下在一起的美好时光,早知道这一别会是十年,当初我们就应该给彼此多留下点叮嘱,早知道这一别会是十年当初就应该多提醒一下,江湖险恶,照顾好自己,不让自己受伤。早知道这一别会是十年,当初就应该告诉你,不管到了那里,不管有多难,都要替我好好的爱自己。

如今,夜深人静时想起那些年华,曾清晰的画面现在已经被风化的没有了形状、原本以为那样的年华会一直持续,直到我们老去,但是一切都偶然或必然的淡出了我们彼此的视线。现在我们各自继续着各自的生活但是生活里已经没有了彼此的身影。我们彼此遗忘着,痛心疾首。

曾经我们每天在彼此的生活里来来去去,是那样的必然,那样的理所当然,所以你的来你的去都不曾放在心上。现在才意识到,曾经在生命里存在过的人都是那样的无法取代。 我们的青春期姗姗而来,悻悻而去。

现在能做的只有好好珍惜眼前的人,只是我不知道谁还会是我的下一个过客,,在我的生命了留下温情留下烂漫,留下温暖时,便在一个街角处,匆匆离去,连句告别的话也没来的急说。被动的自己只好默默安慰自己没有谁是应该留下。

我只是请求如果还会有谁要选择离开,把你的脚步放轻些,不要在我的心头那片柔软的沙滩上留下凌乱的脚印,不然你走后我不知道该如何细数如何摊平。

此时此刻静静的吊念,就算曾经的记忆模糊了,就算曾经的不够坚持的心触摸不到了,我们现在也要为彼此努力着活的更好。只有这样,就算岁月的长河让我们彼此遗忘了,也不会那么的牵肠挂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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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时光依旧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600字

全文共 1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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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时候都有那么一些孩子气,谁都不愿说因为害怕就放弃。

—— 题记

不要忘记小时候的约定,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努力完成自己的梦想,哪怕有人说你太天真不切实际。

走进旧时光,掀开记忆的库存,一一拾起昔日的微凉,直面惨淡的过去,即便那早已物事全非。串起老光阴的绳索,去攀爬长满绿油油的青苔的荒墙,让屋顶的风划过记忆的末梢,再把湛蓝的天空仔细地端详。怀揣着最初的向往,以梦为马,飞向云端。撷取天际的云彩,为儿时的梦一一着色。那璀璨的霞光,就用作梦想的裙摆,因为有人说上帝是个女孩。

提起水桶,站在古井的边缘,让手中的颤抖沿着绳索掉进井底。那时候,总是不懂,为什么夏天的井水是凉的,而冬天的井水却又是暖的?

梦里,还悄悄地藏着儿时的深情。那个给我讲故事的老奶奶,早已不存在人世。我想,她的坟前一定是一年四季都开满了鲜花,妖娆得让人看不见她生前的孤寂。她是一位半身瘫痪的老人,记忆里,我只有五六岁,而她已年过八旬。那时,我和她的曾孙女就这样提着高脚木凳坐在她面前,听她讲吃人狂吃小孩,以及吃小鸡仔的故事。那是我们百听不厌的故事。一座偌大的瓦屋,里面只有我们三个人。即使是在大白天,在听老奶奶讲故事的时候也会心生胆颤。

老奶奶总有说不完的故事,那时候我以为她就是一个说书的人。然而,昏暗的瓦房,总会不时地让我觉得害怕,特别是在雨天。一旦下雨,镶嵌在瓦屋中间的那块和瓦片一样大小的采光玻璃便不起作用了。唯有开灯,50瓦的白炽灯使得老奶奶的房间多了一些光晕。在这样下着雨的时刻,我便喜欢仰着头去凝望那块被雨水洗漱的采光玻璃,总是望得出神。而老奶奶的曾孙女,即是我童年时期最好的玩伴,她总是蹲在昏暗的一角去玩泥沙,小孩子过家家的游戏,我们称那是做饭。那一角落里,堆满了我们心爱的玩具,不外乎是一堆大大小小而又形状不一的贝壳。

长大以后,我才明白,那些让我们玩得乐此不疲的贝壳,正是大自然对我们的恩赐。至少在那个贫困的年代,我们尚且还不知道洋娃娃的存在,而那一处最安静的角落,却是我们童年时期最喜欢呆的地方。

沿着风留下的痕迹,仍能亲手触摸的依旧一座闪烁着老光阴的瓦屋。

对于一个世纪而言,五十年或许不算长,但对于一个孩子而言,五十年已是一生。那一座瓦屋,承载了我十岁之前的全部记忆。然而,它于这片记忆能及的土地上已经存在了五十年。如果,我不能活得太长,或是因悲观厌世选择了却余生的话,那么五十年真的就是生命最终的定格。但是,生命里本是不存在如果的,那么只好聪明一点不要这些假设。

生命早描定了它的式样,太薄弱,是人们美丽的想象。才女林徽因曾经这样说过。仿佛,是眨眼的一瞬就到了第二个十年的年纪,不得不感概白驹过隙,老光阴依旧。

奶奶的瘫痪,年过八旬。这样惨淡的画面,成了我十岁之后的最疼痛的记忆。她仍旧是住在瓦屋里,靠着回忆以度余生。同样的生命剧本,我作为观众,看了第二遍。只是与此不同的是,我褪去了童稚,换来了更多的恍然大悟。在那个未谙世事的童年里所有不曾理解的问题,在长大之后都有了固定的答案。

走进那座瓦屋,承载着我童年记忆的地方,除了对逝去的童年满怀深沉的怀念之外,我真不知道是否还能对此怀着别的感觉。那一砖一瓦都曾让我笑过而又哭过,对于童年生活的艰辛,长大是那时候最真切的渴望。可人,总是在失去某种东西之后,才真正懂得如何去珍惜。

大抵,人都有那么一些不甘愿服输的孩子气,不能说因为害怕就放弃。我终究要明白,这一座因饱经风雨而满目苍夷的瓦屋,曾经在我的生命里是一个温暖的港湾。同样的道理,回忆难免泛着旧时光的微凉,可老光阴依旧能予人温暖。我不能因为害怕身后的那一片阴影而拒绝那一缕光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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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想家的时候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10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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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安质部新婚不久的小伙子吴杰眼泪汪汪地跟我说:“书记我想妈妈啦想老婆啦……”让我忽然有了种热泪盈眶的冲动。可怜的孩纸,我又何尝不是呢?……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家,是那个小的时候想逃逃不掉、老了以后想回回不去的地方。想家,是人类最原始、最真挚的情感之一。

有的时候,想家是一种甘冽清醇、回味深久的享受。

想家,就像一缕阳春三月的微风细雨,深遂悠远、温顺安详;想家,就像一杯浓郁甘烈的陈年老酒,苦涩辛辣、回味绵长;想家,就像一山含苞怒放的烂漫鲜花,柔和静谧、淡雅醇香;想家,就像一叶海中游曳的远影孤帆,无论是风和日丽还是浪高水急,最终都会义无反顾地回向魂兮归来的心灵港湾。

有的时候,想家又是一种千回百转、痛并快乐着的折磨。

想家的时候,会忆起母亲携满沧桑的皱折里犹豫着的思念,妻子骤然增多的白发上飘舞着的愁绪,女儿已经长大的泪珠中摇曳着的恐慌,那一句依然脆嫩的“我长这么大都没离开过你”的略带哭腔的喟叹啊,让已经装满离愁别绪的心思不敢降临在月圆之夜。

想家的时候,独自伫立窗前,看着集市上潮水般涌动的人群,街巷里游鱼般穿梭的车辆,身处异乡的我感到无比孤单和落寞。往日团聚天伦含饴弄孙的幸福和欢乐仿佛过电影般出现在眼前,当你伸手去触摸,却幻化成风。

想家的时候,经常从梦中惊醒,痴痴地看着满屋的月光,想起儿时嬉戏的浮桥河、万鸡山,想起早春四月龟山上的万亩杜鹃红。家在很远的地方,触及了便会心痛,心痛时便会想着不如归去从此不再登程,想着那诉说不尽的故乡情思化作袅袅氳氤,踏着乡音,悠悠地飞回家去。

想家的时候,寂寥疲倦,孤苦无助。夏日的凉风拂过双颊,嘴角挂着一丝苦涩,眉眼装满一腔悲愁,悄然滚落下来的泪珠又大又亮,怦然砸痛已然干涸枯萎的心田。生的沉重,别的凄楚,陡然浮现出妻女送别的那日,颤栗挥动的双手瞬间弥漫作无法承重的山峰,屹立在归处。

想家的时候,默默地打开地图,很仔细地找寻家乡的位置,然后轻轻的把手指放在家乡的地方,慢慢的移动,静静的抚摸。多少日子以后,再次想家,再次打开地图,眼前赫然一亮,故乡在最干净最醒目的地方闪闪发光。

想家的时候,夜静独坐阳台,月光如水,满月的光辉照耀得群星黯淡无色,月亮很圆,很大,白白胖胖,却怎么也装不下想家的心情。陡然间似是看破红尘大彻大悟,人生苦短,与妻儿老小一起共享天伦不才是人生最为宝贵的事吗?好想让泪水肆意流淌,可又怕眼泪会在月光冷风中凝结,只能折起一帆忧伤的思念,飘摇在记忆的恍惚中,长醉不醒。

“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

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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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惟愿死去是永生的散文诗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400字

全文共 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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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生命,渺小的像黄土地上的一粒沙尘

经不起一阵狂风的吹袭

就消失在骤然腾起的烟尘雾蔼之中

那些生命,同样渴望阳光的爱抚和与大地的亲近

却被瞬间的电闪雷鸣

永远击倒在“淘金梦”的旅途中

那些生命,把最简单的快乐和幸福

幻化为亲人眼里憧憬的富足和团聚的时刻

却被生活的阴暗驱逐走所有的渴望

那些生命,被某些人恣意的画上句号

或者只是要人心酸的抚恤单上

一串少的可怜的数字

即使贫困,生活的激情依旧

就像青春的船帆随风舞动

都不可能会经历一次死亡之旅

现场的痕迹,全都深藏在地下

那些血腥的记忆早被金钱和权利冲刷干净

尽管循环往复,却拨不动早已麻木的神经

死亡并不可怕,惟愿死去永生

可怕的只是会有很多无耻的借口

要这些无辜受难的人们无辜蒸发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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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消逝的那两只狗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300字

全文共 12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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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生活的原因,我曾租住在蓬莱的水城小区。

楼房的南面有点空旷地,于是几十个小商贩便挤了进来,顺着路的两边排开,卖一些吃的东西。这些商贩们每天下午三点左右就会陆续的过来,不一会儿这院里就形成了一个小小的市场。

我住在二楼,视野不是那么开阔,于是下班后,很多时候我就会透过窗户,注视着这个小市场上的人来人往。时间长了,有两只流浪的引起了我的注意,它们总是在这,就像这院里的居民似的。不过我偶然发现也不是这样,上午是绝对看不到它们的身影的。心里想,难道它们和那些商贩一样,总在下午的那个时间里过来?留心了一下,呵,还真是这样,而且很准时,商贩们刚刚铺开摊子的时候,它们的身影就出现了。真纳闷它们是怎么掌握这个时间,就像戴了手表似的。

其中有一只狗长得很漂亮,很英武,只是有些消瘦。一身黄色的毛,如果是黑色的话,你一定会认为它是一只德国黑背,至少也是一只狼狗。但它真的不是,否则就不会被遗弃,或是早有人会收养它了。

另一只是宠物狗,却是脏兮兮的,不仔细看你不会知道它原来长的是白色的毛。不过它有些可怜,好像是瘸了一条后腿,之所以说好像,是因为它走起路来,却像是两条腿都瘸了似的,后半身几乎是要拖着走。估计它也是被遗弃的吧。

它俩大部分时间会蹲坐在卖熟肉的摊子前面,桌子上有一盆熟肉,它们总是目不转睛的看着,也总是与桌子保持着固定的距离,我猜想,这个距离可能是商贩不会驱赶它们的最短距离吧。它们很专注,如果你感觉它们的头有些晃动,那一定是商贩在侍弄他盆里的熟肉。它们的神态,像是卖肉的商贩随时都会扔出一点碎肉,我相信一定有这样的时候,否则它们怎么会每天都并排整齐的蹲坐在那儿等待着,不过我倒是从来都没有看到它们收获过。

每过一段时间,也许是灰心了吧,它们就从肉摊那里走开,开始四处转悠,不过不长时间后又回来继续蹲坐着。

那只宠物狗虽然腿瘸了,但是爬起来并不慢,想必腿瘸了不是一年半年了,已经适应了。它不怕人,相反,总一副谄媚的样子,好像期待着过往的人会给它点什么,可惜它并不知道它那脏兮兮的样子是令人讨厌的。而黄狗和它不一样,见了人总是躲避,你快要靠近它的时候,它会塌一下腰,同时极快的闪到一边去,表现出很臣服的样子,就像是旧时代的农民遇见了乡绅一样。但你千万不要认为它没有一点脾气,有一天我见过它在院里像一个猛士一样,不依不饶的驱逐一只和它体态差不多的流浪狗,我这才知道它认为这个市场是它的地盘,但不知道它为什么容许那只瘸了腿的宠物狗,甚至是容许它和自己一起等待那比希望还渺小的碎肉?这真的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我想了很久,也无法解释。

日子一天一天就这样过去,终于有一天我突然发现黄狗好像不见了。

真的不见了。于是院子里就只剩下那只宠物狗了,依旧拖着残废的身体,爬到这,爬到那,只是明显少了点精神。感觉没过多久,这只宠物狗也不见了。终于院子里的这两只狗都不见了,但院子里的一切还是那个样子,对于它们的消逝,没有人觉得少了点什么,就像它们在这儿的时候,也没有人觉得多了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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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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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代我们记着旧日的样子,岁月划过指尖的痕迹,却不知在匆忙的时代有多少人为我们驻足。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便有着一种闲适而悠远的意境。陶渊明也是在隐居之后,似乎慢下了生活,才写出这样无出其左的句子。“人间至味是清欢。”苏轼似乎沉溺于人间烟火,放慢着步子去体会人间百味。“樽酒堂前空对月”余光中写道,李白的酒入豪肠,七分酿成月光。余下的三分啸成剑气。绣口一吐便是半个盛唐。

从前慢,光阴落笔,浮世清欢。

如今我却爱着集邮,小小的邮票,只觉得方寸间另有天地,便小心翼翼地把它夹在书里。就好像武侠小说里,韦小宝集二十四章经一样。集的过程便是美好,集齐了就是告一段落。那时候只觉得残缺比完成美丽。在清闲的日子里看着小小的邮票……

作为一个喜爱文字的人,也爱写信。摸着斑驳的信纸,纸短情长,满是回忆。喜欢在夜晚写信。当一切都安静下来,伴着初夏的月光与蝉鸣。天地之间只有我与你的存在。写最近看的书和电影,写最新喜爱的一首小诗,或者写最近听到的一首戏曲……许多的事想与你分享。也许这就是藕断丝连的牵挂吧。

等信的过程往往是漫长而又美好的。不自觉地看向邮筒,期待着你的回信。

时光荏苒。木心曾说过,从前的日子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好像在这慢下来的时光里,会怀着心中小小的期待与惊喜,便是那个为我们驻足的。

亲爱的岁月,愿你始终如旧,细水长流般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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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写给儿子母爱散文

全文共 1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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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我最亲爱的人:

昨天你真的让我难过了,而且是非常难过,我的儿子呀,刚刚七年级的你怎么可以让你的老妈如此难过呢?

昨天是周五,对于我来说,周五该是一个稍稍放松的日子,因为只要过了周五就是自在的周末了。可是,昨天,你却给了我当头一棒,这个说法一点都不是夸张。

周五的早晨,正在巡班的时候我遇到了季老师,看着她叫我的那焦急的眼神,我就知道事情不好。果然如此。她告诉我说,你周四晚上的自习状态很不好,做题效率很差,最后一个自习时还不写作业专注于课外书。我的心一下沉到了底,这是我儿子吗?

回到办公室,你的语文老师外语老师又告诉我你没有写作业。天呀,对于我来说今天是黑色的星期五啦?可是这还不够,就在课间操时,因为你不认真做操被点名叫到了队伍前。看着同事看我的眼神,我真的快要崩溃了。

儿子呀,你怎么可以这样做呢?

不知道怎么度过了上午的时光,中午回到家了,我什么话都没有说,就在你问我今天吃什么饭时我也没有回答。这是有你以来的第一次我对你无言呀!我急急忙忙去做好午饭,也是第一次我没有叫你吃饭,三口两口我吃过午饭,简单收拾一下回房间休息。躺在床上,我听到你去餐桌吃饭的声音了。我的心里说不出的难受。在你上学前和我打招呼我也没有回答。儿子,这不是我使用什么计策,我只是想让你知道因为你的所作所为我很伤心。

下午半天没有课,我哪里也没有去,呆呆地坐在办公桌前看书,但是思绪却飘在天外,我真的不知道如何面对你我的问题。

晚上回家前我想好啦,一定告诉你老爸,你知道他的脾气的,只要我说出事情的原委,你挨打是肯定的。但是回家看到你在房间乖乖的样子,我的心软下来,我决定改变决定。和你爸爸闲说几句,他就出去忙啦。

我叫你到身旁,心平气和地问你今天的事情,你羞愧地低下头。你的这个样子还是让我心里稍稍好受一些。但是说起作业你反驳的模样让我气不打一处来。你告诉我你们班好多同学都抄作业。我说“儿子,你到底想和谁比呢?如果和成绩差的比,你是绰绰有余的,但是你为什么不和好同学比呢?你是不是就想混个毕业然后去做临时工呢?……”就在我说话的时候,我看见你的眼泪一串串地流了出来,我的眼泪也怎么都忍不住了,儿子这是我们第一次同时流泪,而却是这么伤心的泪水。

我告诉你,就在你艺术节表演小品获得第一名之后作为你老妈的我的骄傲,所有老师对你的夸奖。就在周四你们数学老师还夸奖你上课做题是全班第一个做正确的,周五你们外语老师夸奖你上课回答问题快速准确,我把这一切都告诉你爸爸,准备好好表扬你一番,没有想到你却又这么让我难过。

我告诉你,就在中午没有叫你吃饭的时候你心里肯定是伤心的,但是你知道我的心是多么的痛苦吗?

我给你讲你们体育老师外甥的故事,仅仅是因为去买高档洗发水就触动了他的内心,因为他看到自己的妈妈从来都是用几元钱的低档洗发水,他才知道人和人之间的生活可以如此差别之大,然后通过努力考上了自己梦寐以求的大学。

在我和你说这些话的时候,你又一次泪如雨下,我也是哽咽着。

最后我问你,儿子,你打算怎么办?你第一次向我表态如此地诚恳:我一定好好学习,好好写作业,好好做操。我说:“我相信你能做好!你会很不错!”最后我和你约定,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绝对不可以再有下次。

儿子呀,我不知道这次谈话会对刚刚步入青春期的你有怎么样的影响。我不确定你还会不会再有类似的错误发生。但是你的诚恳还是可以让我的心温暖好多。我没有再赘述,洗洗脸去厨房做饭,你呢,洗洗脸乖乖自觉去做作业。然后我们母子你一言我一语地愉快地吃晚饭,就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儿子呀,妈妈相信你不会再让我如此地难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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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散文作品背影读后感

全文共 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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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影》记录了父亲对作者的关爱,也记录了作者对父亲的复杂情感:儿子长大了,但儿子仍然是父亲的牵挂;儿子远走他乡,父亲总是期望能给儿子多一点呵护;而父亲的衰老、父亲的坎坷、父亲的病痛又带来儿子心中不尽的感伤。

我由此想到了我的爸爸。他已经走了,离开我们整整20个年头。离世前也是一个略显臃肿的小老头,那一年他不到70岁。爸爸的一生从未有远大志向,也从未有惊天动地的人生阅历,他一生自豪不止的就是他有三个儿子。他爱他的儿子,并对儿子、对家庭倾注了他所有心力。我记得为了能回家有3个小时的相聚,他不惜来回花费6小时骑行70里的山路;我记得当两个哥哥都离开家了他拖着病躯每一天大汉淋漓地坚持给他们写信;我记得当我要走了他的难以割舍;为了我们的未来,他和妈妈的咬牙坚持。至今,爸爸留给我的最深印象是他柱着拐杖在大门外默默地送我离家远行。

我由此也想到了我的儿子,我也是儿子的爸爸。可能天下的爸爸对儿子都是同样的情感:期望儿子长大,可总感觉他不够“大”;期望儿子自立,可总感觉他还不能“立”;不算“望子成龙”,但毫无疑问都期望儿子有“出息”。儿子就是爸爸的心结:郁闷、生气、牵挂、满意、欢乐和幸福,以及对生活的热爱和对生活的希冀。读完《背影》我在想,儿子会懂吗,你就是爸爸生命的意义。

儿子会懂的。儿子会有儿子,儿子会长大。父传子承,儿子以后也会承担做父亲的职责。我明白,到那时儿子也会有同样的心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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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田园人家散文

全文共 21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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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走进乡村

这个小村庄被大片的绿色包围着象是一个岛屿。清新湿润的空气里偶尔传来阵阵牛粪与腐草的味道。泥墙土院、鸡鸣狗吠,一切依然是多年前那未曾改变的旧模样。

既然是老模样就少不了麻雀们的热闹,它们响亮欢实的叫声交织成这里最独特最热闹的一种音韵。五个一群三个一伙站在人家的墙头院子、树叉上,叽叽喳喳、一惊一乍,就像是爱搬弄是非的“长舌妇”们。想从它们那里瞧出点什么,可惜鸟儿光顾着它们自己的事情,没有给我留下任何线索,一缕烟的功夫便你追我赶地又飞往别处了。

一只老牯牛拴在树下,它倦怠了?还是象一位经历了很多事情的老人,把流年的岁月当成了一块点心,慢慢回味慢慢咀嚼,不管是痛苦还是快乐,牯牛都没有任何表情。

芦花大公鸡是无所谓的。它漂亮美丽,正值壮年。不知道什么是忧患。它那色彩斑斓的“外衣”让我想起小时候做毽子时的快乐。毽子只能用公鸡的毛做。母鸡的毛短做出来笨拙得很。那时生活贫困,家家都养的是下蛋的母鸡,公鸡很少却也得等到过年才能杀鸡取毛。因此我和许多小女孩的愿望一样,就是谁能给几根鸡毛。如今芦花大公鸡的毛再美丽都已经过时了。无论是农村还是城里的孩子都已经不玩这个了,至于玩的是高级的还是低廉的,孩子们恐怕都没有时间去摆弄了,他们对付的是铺天盖地的作业。骄傲的芦花大公鸡后面一直跟着几只母鸡,它也有三妻四妾吗,瞧,那只被落下的母鸡,它摇摇摆摆急速奔来的样子是多么笨拙好笑啊!

乡村的狗倒是变了品种。它们没有了高大的外形,就象人里面的矮子一样没了自信,吠声也就可以和稍大一点的猫相比较了。

地里头丈把高的麦苗,经过季节之手的摩挲已有了成熟的气息。这阵子的农人闲下来了,只等着麦熟果黄呢!也许离城镇较远消息闭塞,他们并没有出去打工的意思,无论寒暑都习惯地两手筒在袖笼里一起唠唠嗑,说说谁家的媳妇好,谁家养的羊儿多,秋冬可以买个好价钱……老农们的脸上沟壕纵横,如同是麦田里一道道垄沟。他们的衣着和岁月一样久远,但农人习惯了这样没有波澜的日子,因为他们很少走出这个“岛屿”。

二  乡村老婆婆

施工中的一天,我来到一棵树下靠着麦垛休息。

迷迷糊糊中,隐约地看见一个老太太歪歪扭扭的朝我走来。她一脸的慈祥笑意,还提着一个布兜。我有些惊讶的坐起来,只见她从布兜里掏出几个冒热气的包谷说:一个女人家干这么累的活,够辛苦的啊,家里也没有什么好东西,就掰了些包谷煮了,新鲜着呢吃吧!

肚子倒是不饿,有了说话的我也不寂寞了。老人说:家里太穷太乱要不早就让你到屋里休息了。我说:这里很好,凉快的很。

老人似乎很信任我,很快地就打开了话匣子。

那年,老人和老伴为收留一个流浪儿而高兴。这个孩子当时一直是昏迷不醒的,很多人都说是养不活了,就是养活了收养一个这么大的孩子,让他打心眼认这个家似乎不是那么简单。村里许多人都不很支持他们这么做。

婆婆和老伴没有听从任何人的劝告,他们倾尽所能为孩子医好病养好身体。小男孩的菜色脸庞有了些红晕,换上一身干干净净的衣服,特别招人喜爱。流浪儿似乎也很乐意把这里当成了家。

家总算圆满了,老两口有了精神,他们在孩子到来不久就在村上的小学给报了名。有了书读有了温暖的家,有了孩子甜甜的叫声,幸福在这一家人脸上绽放。

可惜好景不长。为了念书的孩子为了家里多出一碗饭,本来老两口生活并不宽裕,这下更添几多愁肠。没有别的出路只有靠卖菜为生。他们早出晚归,腿脚一刻不闲,老伴很快就累倒了,不久便撒手人归。

刚刚起步的家就这样坍塌了,婆婆和孩子少了依靠,生活穷困极了。没钱,孩子也读不了书,但他也不愿跟着婆婆在地里头吃苦,于是村子里又多了一个偷鸡摸狗的无赖。老人多次苦苦相劝也无济于事。最后竟不辞而别。

老人夜思日想、牵肠挂肚。哭的没有了眼泪。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的儿子终于有一天回来了。

外面流浪多年的孩子已不是孩子摸样了。他还领来一个比他年龄大很多的一个女人和一个不过几岁的孩子。老人没有办法,只好让他们住下。那个女人的眉眼之中流露出的是一种刁钻与狡诈,根本不象儿子说的无家可归的样子。每每儿子不在家的时候都对婆婆恶语想加。

老人原本身体就不好,又气又累。便偷偷规劝儿子说:自己还有些积蓄让他好好找个女子成个家,不要和那个不明不白的女人来往了。儿子假装听从,当老人把钱递与他的手中时,便领着女人又踏出了家门。

从此,老人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们。

婆婆讲叙这个故事时,一直是平静温和的。似乎讲述着一个于己无关的故事。她掰啃着一个有些老的咬不动的玉米棒子。所剩无几的牙费力的咀嚼着,象是咀嚼一段艰涩的人生。老人是微笑的,全然没有积劳怨恨的样子,也不似饱受折磨后的一腔怨气。从老人身上看到,艰难困苦的生活可以使人容颜衰老,但不能因此就让一个人对生活就失去了信心!

每每我在辨别这个小村庄的方向时也在辨别那里的房子,哪家最寒酸最窘迫。老婆婆如何在漫长的岁月里坚守,在孤苦冷雨中度日。所幸的是,每次见到的老婆婆,见她并没有增添多少的憔悴。

简短的话语,匆忙的告别。大家各自有事,她拾着路边的瓶子,我坚守着工作岗位。无法探知她的境遇,她也不似有倾诉之意。每次给她带些的牛奶和食物,老人都很开心。

老婆婆纵然有太多苦难,但她平和的心态和坚强的个性一定会冲散生活中的不愉快。她会很好的生活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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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与粉条的缘分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300字

全文共 21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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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蔬菜中豆角是意中的最爱,那么,粉条无疑就是辅料中的真爱了。

说起粉条,意中比较惭愧。十岁以前基本没有什么关于粉条的记忆。只恍惚记得粉条在和兴路副食品商店的调料专柜出售。一捆一捆的,用很粗的稻草捆绑着,连绳子一起上秤称份量。至于什么价格,是否可以随意购买,就没有什么印象了。不过脑海里倒残存着对细粉丝的一些模糊的记忆。好像是要用三斤粮票加上若干现金才能买一斤绿豆粉丝,感觉很贵。一般都是春节前买一斤粮票的,大概不超过叁角钱。而关于吃粉条,亦没有什么印象。乐意吃是肯定的,但怎么样吃法,吃出什么有趣的故事,统统不记得了。

1974年,意中的三姐中学毕业下乡插队到肇东市(当时是肇东县)东发乡(公社)五湖村(大队)亲戚所在的农村。不说那里的条件有多艰苦,恰巧的是,村里冬季有一间粉坊。一开始,三姐就往家里买一些粉坨子,就是制作粉条剩下的黑灰色的粉面子,一分钱一斤。不要小瞧了这些看似埋汰的黑粉面子,到了母亲手里,就有了大用途。加水调开后,锅中烧开水,把湿粉面子倒进粉旋子里(一种用铝制作的,有沿的圆盘),在开水面上浮着,待湿粉面子变成灰白色,再浸入开水中转一下,出锅放入凉水中冷却,就是非常筋道的粉皮了。虽然颜色差些,但口感却是一流的。在那个年代能够经常吃到粉皮,亦是比较奢侈的了。夏天黄瓜拌粉皮,冬季白菜炒粉皮,都是不可多得的上等佳肴;而母亲的另一个绝技是做肉焖子。说起焖子,意中要解说一下。现在的人们,吃个小辣椒蒸鸡蛋、肉皮多一些或着其中夹带一些瘦肉丝的皮冻,均统称为焖子。其实,焖子是辽宁人的专利,是用肉丝炒湿粉面子而成的。母亲做出来的肉焖子,表面光滑,红里透亮,有时还飘着油花,藏在焖子里的肉丝,一丝一丝的隐约可见。吃起来既有粉条的筋道,又有粉面子的爽滑。而因为有肉,频生大快朵颐之感。

后来,三姐开始往家里买二分钱一斤的、只有20公分左右长的湿粉条头。回来一次就是一面袋子,因为离家近,一个月基本回来一次,粉条头就能供上吃了。想一想,冬季的炖白菜、炖豆腐、炖酸菜、炖干菜,里面放上一把粉条,菜的本质就变了。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母亲把粉条当做肉的替代品参和进豆角一块炖,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一道私家菜。

意中十六岁离家上学,早餐最乐意吃的是大桥饭店的白菜炒粉条。贰角钱一小盘,配上一碗大米粥,一个馒头,比油条豆浆好吃多了。只不过贵了些。油条七分一两,豆浆三分一碗,而大米粥五分一碗,馒头五分一个。

到机械局工作以后,单位每年冬季都分一种不粗不细的湿粉条,基本10斤一捆,一开始大约是四五角一斤吧?后来逐年涨价,最后一元多一斤了。考虑到好多人乐意吃粉条,单位在每人免费发放两捆的同时,可以到总务科预订。意中与对桌的老杜,均是粉条的超级爱好者。俩人遇到预订,每次每人都买十捆,近百斤。此前是三姐往家里运送粉条,返城了,意中又开始往家里倒腾粉条,并送给业已成家的三姐一些。往家里运送粉条时的三姐不吃粉条,因为看见粉坊的恶劣环境而嫌埋汰,离开那个环境了,就又想了。

记得最有意思的一次,意中组织局属企业在哈尔滨汽轮机厂召开节能工作研讨会。会议第一天第一顿晚餐在第一招待所进行。酒席规格很高,九十年代初期,海参、螃蟹、对虾都上桌了。而最后上来的却是一盘晶莹剔透的“粉丝”,量很少地趴在盘子底。尽管那时意中还没有见过、吃过鱼翅,但对于这盘奇怪的粉丝却不敢贸然“相认”,只是快速地吃了一口,感觉滑滑的、爽爽的,没有什么特殊的味道。不过一盘“粉丝”很快见底了。老杜不干了,大声吆喝汽轮机厂能源处长大盛。大盛喜滋滋地过来,炫耀地问:菜不错吧(当然了,连螃蟹、鱼翅都上桌了)?老杜不满意地一指“粉丝”空盘:连粉条都不管够。身高一米九的大盛愣了一下,然后一下蹦了起来:我靠。粉条?那是鱼翅。糟蹋了,糟蹋了。老杜啊老杜,你把鱼翅当粉条吃了?

后来意中经常吃到一款叫蒜蓉粉丝蒸扇贝的海鲜菜肴。对于这道菜,意中始终认为,那里面的粉丝,应该换成鱼翅才够档次。就是用粉丝做辅料,也不应该将泡过的粉丝盘在贝壳里,随便在顶端撒些蒜末,放点盐和色拉油,蒸好了直接就上桌了。没有一点色泽,乱哄哄地蒜和粉丝,贝壳里面有些混浊的汤汤水水。吃着也许有些滋味,也许只是蒜味。而意中做这道菜,粉丝泡开待用,蒜蓉用海鲜酱油泡上,然后将色拉油入锅烧开,直接倒入海鲜酱油泡蒜蓉的碗内待用,扇贝上蒸锅蒸熟后出锅,摆盘,挨个把粉丝放在贝壳上面,然后浇上加色拉油的海鲜酱油泡蒜蓉,色、味俱佳。意中所做的蒜蓉粉丝蒸扇贝,得到所有品尝之人的称许。

意中除了继承了母亲所有粉条的制作方法之外,还有所创新。最常制作的就是粉丝拌凉菜。一大碗粉丝,一小碗肉丝,一根黄瓜,三四两绿豆芽,吃的人都说好。但很多人试着做,却达不到效果。其实,很多人误以为凉菜应该以素、淡为主。而意中的凉菜,那一小碗用油炒过的肉丝,其油与肉的用量不啻于炒菜。而粉丝又多于黄瓜与豆芽,几乎相当于肉丝炒粉条,只不过没有加热而已。很多东西不要只看表面,应该探究其实质。小姨子亦尝试着做了很多次这道凉菜,味始终不对。一次更是用宽大的粉皮替代粉丝,没有了粉丝的细腻,只有其丝滑,自然谬之千里了。而把粉条和进饺子馅,加入豆腐卷子,就是意中不拘一格的发挥了。

由粉条而忆起母亲,由母亲而想起粉条。这份亲情,不会因为哪位亲人辞世而减弱。就如丝丝相扣的粉条,永远、永远盘根错节地粘连在一起,不会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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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冬日暖阳的散文

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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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冬以来最暖和的一日,阳光明媚,紫外线却不强。我似冬眠的小虫子,终于敢让灵魂复苏,从帽子围巾中探出头来,接受这冬日暖阳的亲抚。和同事去逛超市,走到花茶处,各式各样的花朵儿被韵成茶叶的形状,十来朵一小包儿,安静的躺着,小包装后面有体贴的提示,芙蓉花,美蓉清肺;百合花,润肺止咳;柠檬,润汤纤体……恰巧近几日咳嗽,咽内有痰,于是挑了百合花,外加柠檬。到得办公室,第一时间拿出我的花茶味韵,取出两朵百合花,加一片柠檬,倒入了开水,盖上杯盖,赶回座位,置于桌上,倾过头去,静静的看着百合花开,恍然间,似乎还能听到花开的声音,带着绚烂的美丽与逝去的决绝。娇嫩的红,轻软的蕊,直到她的身子伸展到极至,杯中的水,亦染上了透明的娇红,此刻,是倾世的美。亦是花的始,也是花的逝,在遇到水时,就是一生一世,刹那芳华,红颜稍纵即逝。用小勺子加上一勺蜂蜜,将一杯嫩红搅浑,波澜涟涟,然后静止,仍旧是透明的嫩红,此刻,百合花说,安静详和,岁月静好,正如我要说的一样。轻饮一口,酸酸甜甜,如同喝下了自己的青春,留下的仅有一点手握着杯柄的余温。有些神伤。放下杯子,收拾起资料,走出办公室,开始了工作。安静的走在过道上,用嘴角残留的百合花香暗探着我的内心,忖度着思绪,觉得有些黯然的时候,走到了一楼,阳光射了过来,将我的全身笼罩了个遍,那些黯然一刹那全部灰飞烟灭,被阳光照射得无处藏身,蒸发得无影无踪。冬日暖阳,如此美好。莫名的,心情明媚起来,情绪慢慢明朗,甚至有些轻快。不由自主的,笑意荡在我的眼中我的心里,原来,阳光可以令生活如此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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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黑夜里拔节的光穗散文

全文共 17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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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喜欢黑夜的,我想和我出生在凌晨时节有关。四周寂静地似能听到光穗拔节的声音,很微弱,却也能听出无可撼动的力度。这样的时候,最喜欢一个人徜徉在无人的街道或是逼仄的小巷,感受黑暗赋予我的深厚和遥远,也可借着这样的时光,让自己的灵魂飞翔起来。此时,庞大的世界,只可感知一个人的存在。这是一种令人开心和幸福的体验。

白昼消褪了,接着黑夜悄然来临。这时我看到,乡村的月光和驻扎在城市里的霓虹灯会成像一个信号,传递着向往光明的期盼,但雀跃的心被光影捕捉着,总是很难安静,就像影子,被月光或灯光拉长又缩小。而在无光无影相随的黑夜听到自己的呼吸,像是触摸着脉搏的心脏,一切都那么清晰可见,你会觉得自己是世界的主宰,你会知道白天的生活因不同人有意无意的干预而显得过分夸张。夜,让人觉得自己存在的真实,因而变得安静,也变得美丽。

16岁那年,我与母亲回到千里之外的故乡,看望病入膏肓的外公。那个无光无影的夜里,我的外公突然病情恶化,必须立刻到十里外的地方求助医生,并把他亲自接到病人的床榻前。年长者此时是断然不能离开的,需要一个机灵、行动敏捷的年轻后辈出面。或许是农村对死亡或将亡之人的禁忌亦或什么缘故,总之没人自告奋勇地敢担当此任,只有我高举双手毛遂自荐,请求前往。我的请求立刻被母亲的呵斥所覆盖。虽然没有去成,但那时我就在心中奠基着黑夜里拔节的光穗了……我的遥想在我提出请求的一瞬间,就变得想入非非了。

我生长在城市的边缘,无光无影的夜会频繁地光顾我的生活,深居其中,会逐渐培养我的胆识和胸怀,我一直以为现在我不羁的个性形成,完全基于那个特殊时代和特殊经历的造就和磨砺。

高中的时候,因为有无穷无尽的晚自习,我必须经常深入到夜里。而我经过的途中,又常常因为偏僻而没有光亮陪伴,于是我必须义无反顾地行走在只能听到自己心跳的夜里。虽然父亲每天在我出门的时候,都要将手电筒塞到我的手上,并且千叮咛万嘱咐,甚至替我联系可同行的男生。但我仍然执着地将父亲赠与的手电筒在脱离父亲的视线后,藏在书包的底层,以此来考验自己的胆识。所以很早的时候,我便知道,即便是同一个人,以白天与晚上,有光与无光做底片,他们的行色是不会相同的,人的千姿百态在那时便让我领略和牢记了。也会在黑夜里听到近处的响声,也会不寒而栗,但心底总会为英勇的走出而兴奋。

在孤独而漫长的黑夜里,我的思维往往异常丰富而活跃,离开白天领导同事路人无休止的千篇一律的客套和经过修饰挂在嘴角的极不真实微笑,夜里就可以随心所欲,像这个磅礴的宇宙间只容纳了自己。我可以高声朗诵年轻的海子纯洁无邪的诗句,可以虔诚地为家人朋友轻声地祷告,还可以独自陶醉在自己营造的一份假想的情感沼泽里,不去自拔。我就觉得这个独一无二的世界里只有独一无二的我,我也明明地盼望着,此时,看似寂寞的领空,为我开出了一朵美丽的花。那份感受,不是一般人所能体会和实践的。

黑的夜是空洞和辽阔的,足以装下我丰富的联想。我在这样黑幕下饰演着我喜欢的角色,不用恐惧,不用忐忑,自然地将所扮演的角色进行到底,直到沉睡的人梦醒时分。有时我也会刻意地营造夜的氛围,比如将房间厚厚的窗帘完会地闭合,让房子自然地处在黑暗之中,寻找那份接近心底的声音。我相信这样的时候,整个人都处在一片安寂之中,思想的晨曦才会放出璀粲的光芒。

其实新一天的开始并非以太阳升起为界,而是以黑暗最深的时候为起点,早早便进入了黎明的等待。人的生命也大多来自于那个时段的孕育,可见人的基因形成与黑夜有着太多的关联,一些人对黑暗的排斥和恐惧不过是对身世形成无意识的叛逆而已,没有可遵循的路标让人去辨认和解析。人来源于黑夜,便不愿再回归其中,这是人之本性。所以对黑夜的洞察又明明地被人为阻隔了。

在一些人眼里,我如同一个另类,盘踞在常人的一侧,所以人们的眼睛只有倾斜才可以正视到我。但我以为,对黑夜的偏执和喜爱,取决我个性中的凡事执着,但也有不自信的一面。有时我想这种行为只不过是要排开众人多虑和多疑的眼神,把自己禁锢在可以任意放大或缩小的天地里,呼吸一下自由的空气罢了,何管他人站在太阳底下想入非非,指手划脚。

这样想的时候,我就觉得站在无边的黑夜,并把自己修成一座雕塑一般,就是一个非常伟大的壮举。我可以一边想着过去和未来,一边听着物质之间的对话,甚至于听到光穗拔节的声音,轻微却有力。我想正是有了那看似细弱呐喊的催促,太阳才不得不起床去做那守望宇宙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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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一个人的救赎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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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大概就是宿命吧。非常非常渴望得到爱情,但是真的来的时候又不懂怎么去爱了,想触摸却又缩回了手。就像想吃糖果的孩子,想吃糖却又不敢去要,只能静静的看着,咽着口水。当有人给你的时候又会吓得跑开。算了,不想了,不想了,生活还是要继续,边走边修行吧,下一站的目的地也不知在什么地方。或许会提前进藏吧。一个人经历太多感情的事情会变得敏感,变得麻木,变得慢热。一个人最好的感情经历就应该是三次吧,一次初恋,一次刻骨铭心让你流泪的爱情,一次平淡无奇却温暖如春的婚姻,愿和你结婚的那个人是因为爱情。

下雨的时候漫步在大街上,冷冷清清。舔着流进嘴里的雨水,淡淡的咸味又让自己的思绪回到从前。就和看电影一样,一幕幕上映,曾经刻骨铭心,歇斯底里的东西出现时已经不会有任何反应,曾经以为平淡无奇,毫不起眼的东西却又那么清晰。从来不让自己后悔却又无时无刻不在后悔,人就是一种矛盾的生物。不再大肆宣泄自己的情绪,不再随便抒发情感,不再找人倾诉,不再。。。

只要一个人静静的呆在黑黑的屋子里就好,静静的听着歌,抽着烟。一个人坐在午夜安静的公园看着城市渐渐睡去。一个人在山顶听风的声音,是不是它也无奈的一直漂流没有一个可以落脚的地方。一个人走在雨中,那种感觉就像是可以洗净内心的尘埃一样。

静静的走,静静的走,想明白了很多很多。也许我一直都错了,一直认为那个温暖的,照耀前方的,不会离开的在爱情里面。或许一开始就错了,真的。现在一点不觉得迷茫也不觉得彷徨,只是有一点后悔。如果一个人够好,一定会有爱情到来的吧。见过经历过很多很多,但是一直相信会有那种爱情存在的。一定有的。

我以为自己会等到三十岁,现在想来应该提前了。就让那份曾经追求的,执着的埋在心底吧。谁没有秘密呢?呵呵。

突然想起一句话,如果不能相濡以沫那就相忘于江湖吧。

如果遇到一个像这样的人,如果不能保证来了就不会走,还是不要招惹的好,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就不要叨扰他的宁静了,成全别人也是一种善良。

一个人吃自己喜欢的食物,看喜欢的书,去喜欢的地方。生活不仅仅只有爱情,还有别的重要的东西,再也没有奋不顾身为了爱情抛弃一切跑到一个陌生的城市。也许真的是胆小了吧,或者是那里的饭菜不喜欢,在或许是那里的天,不爱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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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问心无愧散文

全文共 7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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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对联说得好:岂能尽如人意,但求无愧我心。问心无愧是快乐的保证,也是不容易做到的。

如何才叫问心无愧?一百个人会有一百种回答。强盗有强盗的逻辑,弱者有弱者的解释;而真正的坦荡,其实是很值得揣摩的。

在我看来,问心无愧,首先要遵循一种约定俗成的社会规则,包括尊重他人的权利,并且不妨碍他人的正当利益。当然,这一条是相互都要遵守的,是为规则。

强悍者或许会超出这个规则,就像围棋超一流棋手赵治勋说的,棋盘上,我的地盘是我的,你的地盘也是我的。下棋,争胜负的游戏,当然可以强势一些;至于能不能最终获胜,还要看对方同不同意你的愿望,也就是说,要用实力来说话。而现实中,如果过多的干涉别人,或者视别人的好为眼中钉,就违背了规则,即使得逞于一时,也是在独木桥上舞蹈,危险随时存在。起码,争取不到道义上的支持。

懦弱者或许会放弃这个规则,就像一些格言中说的,能忍自安。作为特定场合的格言当然成立,但一味退让,以致丧失了自我该有的底线,就太不值得提倡了。

难点在于:底线到底是什么?我想,用“双赢”或“井水不犯河水”来形容,都有些模糊了;具体一些,就是为对方因幸运、努力而获取的成果真心高兴,起码也不应该因嫉妒而极力阻挠;而靠自己的幸运或努力获取的成果,也不容别人的觊觎。这,就是我理解的底线了。能守住这个底线,就能做到问心无愧吧。

问心无愧,包含的东西是很多的,比如做人的良心,比如做事的勇气与毅力,比如洞察隐患的能力,比如以德报德,等等。做到这些,才能拥有更多的问心无愧吧。

记得奥斯特洛夫斯基有句名言:“一个人的生命是应该这样度过的——当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羞耻。”我想,还应当加上一句:不会因违背了底线而问心有愧。这,可能是对强势与弱势者都适用的道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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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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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妈妈买来了一本《林清散文》,封面的清丽与幽雅深深吸引着我。微微张开的荷花诞在几片荷叶之间,无不透露着墨香清韵之气。

翻开书的扉页,林清玄的照片赫然出现在了视线之中。照片上的是一个相貌平平的中年男子,头发长,但有些谢顶。他面带微笑,一看就知道是一个懂得享受生活的人。我有些许惊讶,原以为“林清玄”是一位娴静的女士,但没想到,一位男士竟也可以写出如此细腻的文字,真是令人不可思议。

他的文章没有多余的文字,字里行间都充满了奇妙的幻想,一切都是那么明朗。他能从我们的生活中找到真理,又在讲述真理的同时如此的接近生活。一些原本看起来十分不起眼的东西,而在林清玄的笔下却可以淌出熠熠的真理的光芒。在林清玄的散文中我们可以看到生活中最真的感受。

“在一切的优美、败坏、清明、污浊之中都能找到智慧。”这是《清静之莲》带给我最深的启迪人生处处充满了智慧。《心田上的百合花开》给我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就算是孤身一人,在逆境中也要坚强。“登山专家只看见山顶,不像我们,能享受海拔五百的乐趣。”这段文字让我感触很深。我们沉溺在被“征服”的驱使中,一天一天忘记了乐观平和的心态。我们在人生道路上时时痴迷于“高处不胜寒”的顶峰,却忘了欣赏沿途的风景。还记得他的《存在的理由》写道:甚至连每个人都有存在的理由吧!有些为爱存在,有些为学习存在,有些为生命的美好而存在。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存在的理由,每个人都必须为了这些理由而存在,我们必须要尽全力来完成这些愿望,这,就是生命的意义。

林清玄的文字总是清丽悠远,拥有大自然之美。有风的温柔,花的美丽,草的坚强,以及万物的一切。

在炎热的夏天,你可以泡上一杯清茶,翻阅《林清玄散文》,让一缕清凉的风吹进你的思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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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立秋节气散文

全文共 1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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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早晨醒来,嗓子总觉得很不舒服。以为是夏日干燥,却不曾想,立秋已至。

许多事情在立秋到来之前尘埃落定,好像家里所有人的心情都开始趋向于秋日的平静,生活像一江水,缓缓的向前流动。

不急不躁,不悲不喜,大概这就是立秋该有的样子吧。

昨天下午午睡醒来,接到学姐的消息,学姐跟学长从杭州开车来绍兴了。睡意朦胧间,一个激灵,除了兴奋外还有一点点的不知所措。望了望身上的睡衣,不经有一些着急,赤着脚跑到书房跟爸爸吼出这个消息。

其实,学姐早该来绍兴玩了。

和学姐是在去年的冬天认识的,在静宜大学的交换生群里,看着她那个粉红色樱桃小丸子的头像就觉得好亲切,于是想知道这该是一个多可爱的姑娘,简单的聊了几句后就加了微信,本着好奇的心理,我又偷偷跑去她的朋友圈里翻她的照片,还不敢点赞,我悄悄的,就像一个窃贼。有的时候,人与人之间总是特别奇妙,在家附近,即便是时常见面的邻居顶多见面点头打个招呼,可是当你要去一个陌生的地方,一个简单的共同点就足以让你们成为很好的朋友。和学姐的第一面就在桃园机场,她推着一个行李推车,低头看着手机,急急忙忙的想要办理手机卡。

学姐是一个美人。所以,那天在机场,我第一眼就认出了人群中的她。所以,我也很喜欢给学姐拍照。她似乎有着天生的镜头感,大概是因为精致的五官怎么拍都好看。在台湾的时候我就一直跟她说,暑假有空来绍兴找我吧。起初觉得学姐从湖南湘潭来浙江绍兴需要好好计划一下,可能真的是某种奇妙的连结,学姐有了一个杭州的男朋友,这一次真的有机会来绍兴。

时间很巧。恰好是立秋。

可即便是立秋,仍然留有夏日炎炎的余温。

坐在马路边上的早餐,显得万分悠闲,用学姐的话来说,豆浆和油条是绝配,可那一盒小笼包不知为什么忽然让我想起小时候。那时候我还住在马山的小镇上,家楼下附近有一个早餐店,暑假妈妈去早早的去医院上班,爸爸因为是老师,所以跟我一起放暑假,一起睡懒觉。睡醒后爸爸总是带我去楼下的早餐店吃小笼包,早餐店的小笼包子一盒十颗小笼包子,我们总是叫两盒,爸爸一盒,我一盒,蘸着醋吃。爸爸嘴巴大,一口一个,很快就把他的那盒吃完了,往往那时候我才吃了三四个,我费力的捏着筷子往嘴里塞小笼包,然后含糊不清的说,“爸爸你帮我吃几个掉”。

那时候的早餐店也是这样,有自行车骑过的叮铃叮铃声,有淡淡的汽车尾气隐隐飘过,有油条刚刚下锅的滋啦声,有远远传来的越剧的声音,还有贴着耳朵亲切的绍兴话。好像已经很久没有坐在街头的早餐店吃一顿早饭了,我也记不起上一次在街头吃早餐是什么时候了。学长说,绍兴跟杭州虽然隔的近,但一点儿也不像杭州,而与苏州相似,带着小城的味道。

城,小小的就挺好,生长在这个小城里,所有的故事,所有的记忆也就更加集中,更加清晰。

沈园来过许多次,这一次蹭着爸爸朋友的光,请了一位金牌讲解阿姨,一路听,一路游园惊梦。惊梦当然不是惊陆游和唐婉的梦,是我的梦。大概是小学四五年级吧,绍兴市发了一张游园卡,爸妈因为是事业单位,因此也有。那会儿家里刚买了一个数码相机,爸爸就有了一个拍照的爱好,每到双休日就安排一家人在绍兴四处转转,就有一个周末来的沈园。那还是一个冬天,我穿着一件黄色的棉袄站在“诗境”的这块石碑前拍了一张照片。沈园离家离小学都很近,小学春游也有一次来沈园,那时候应该是五年级的秋游吧,穿着校服,带着一顶小黄帽,拿着相机组织大家拍照。

看着学姐和学长站在《钗头凤》碑前的背影,忽然有一些感慨。终究,这世间有太多巧合,一片金黄的叶子恰好从我的头顶落下,在我的眼镜上短暂停留后飘落在地上。我不知道这一片叶子在立秋的下落有多少意义,至少那一刻在我眼前掠过,我觉得那是特别的。

都说,一叶知秋。可立秋全然没能散尽夏日的余温,让原本就游人如织热闹非凡的鲁迅故里更加升温了一层。乌篷船在水中仍然带着江南水乡的韵味,可立秋的太阳却显出了不同往常的骄傲。相比做完月色如画,温润如水的鲁迅故里,今日就显得有些许躁动。在参观完鲁迅祖居,三味书屋后,便跑去找地方纳凉。跟笑寒一起去买高老太的奶油小攀,如今的奶油小攀已经从五毛钱一个变成三块五一个了,可即便如此,味道仍然是那个熟悉味道,就好像是即便过了这么多年,立秋仍然是那个立秋。

立秋。炙热且躁动着,却带情感的连结。

下午送走了学长学姐,和笑寒找了一个地方聊了好久,最后把笑寒送上出租车的时候,回头恰好看到落日。

终究,秋天是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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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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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林清散文自选集》让我明白了,人生的挫折和感受的离散乃是人生的必然,这本书让我再挫折中学习智慧;在离散中学习成长。在书中,还有很多的事情和道理都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里,印在我的脑海之中。

其中在卷一:天真的心这里面的“挑水肥的人”,让我记忆最深。这是说他们乡间有一种专门挑水肥的人,每隔一个星期就会来一次。小孩子贪甜恶咸,喜香怨臭,所以每个人一见到挑水肥的人就捏着鼻子往反方向跑,有一次他和爸爸同行,见到了挑水肥的人,又不能跑,所以把鼻子捏住,过去之后,他爸爸说了他,他以后,见到挑水肥的人就深呼吸,在憋住气。

从这个故事中,让我体会了,那个挑水肥的人是多么伟大呀!他为了“我们”,忍耐着臭气,再帮我们用这些水肥给农作物洒上。而我们还见到就跑了,那是多么的打击别人的自尊心呀!再加上他们也是人呀,“我们”应该对这世间的每一个人,都要好,他在家中是人的儿子,也是他儿子的爸爸,我们大家应该尊重人、疼惜人。这样可以让别人心里舒服,也让我们有一种庄严之感。

有一次,我们大家一起吃饭桌边,围满了,见到旁边奶奶没有上桌吃饭,我就在想:我是一个小孩,可以到边上吃。于是我就说:“奶奶你还没吃饭呀,上桌去吃吧!”奶奶就说我是个好孩子,就坐上去了。我下来后果真有一种庄严之感。感觉很自豪似得。还有一个故事也让我深有体会——吹冷气的狗。

这是讲在夏天,银行门前蹲着五只狗。我立刻感到迷惑。每只狗脸上都入出了幸福的表情,原来是因为银行门很大,进出人很多,只要有人,门就会开,里面冷气出来了,吹在野狗身上。

野狗的内心里,,也有着对幸福的向往。+这些狗虽然知道追求幸福,但是它没办法在自己家里装空调。而我们可以在家里装空调,所以我们真幸运呀!我们要珍惜自己的生活。

这本书真是对我大有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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