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作文大全【精彩20篇】
今天是一年一度的国庆节,我想对祖国母亲说,您辛苦了,养育了我们。今天是祖国母亲的生日,祝贺我们伟大的母亲,永远年轻。接下来是开学吧给大家收集的散文作文大全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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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初一作文《陪伴》600字散文
全文共 642 字
+ 加入清单依稀记得那一抹绿色军大衣和机器轰鸣声组成的剪影。
那时的小镇街道上布满沙尘,少得可怜的大货车飞扬跋扈地从同样自命不凡的柏油路上经过,沙尘就簇成一道墙。清一色的自行车、摩托车成了田间小路上的主旋律。
那一阵子,爸爸总带我到一个自立门户的兴趣班里去学电子琴。幼小的我那时费劲九牛二虎之力勉强挪动了电子琴,爸爸决定骑自行车送我时,把电子琴夹在腋下,我的手不要命般地紧抠着坐垫,手指头也悄悄变红,路途却异常平稳。那时的我总想不明白:微风拂过爸爸的脸颊,豆大的晶莹汗珠却为何悄然落下。
家住的院子里突然就多了摩托车的鸣声,好似婴儿一出生就带给这个世界的哇哇大哭声,摩托车带着它低沉的轰鸣走进了我家,这是一辆颜色橙黄的摩托车,红色的底子把它衬得更加夺目。
一家三口挤在一辆摩托车上,机器轰鸣声的响起,暗示着一段旅程的开始,走亲戚、回老家、去县城,坐在摩托车冷冷的背上,岁月流过。大地的脸上,小镇子的每个角落,近乎都沉积着这辆摩托车车轮的痕迹。爸爸穿的总是一件颜色发黑的绿军大衣,下摆自由服帖地随风飘荡,妈妈紧紧搂住我,我则套着大人的旧大衣,深色的衣服常常没过我的膝盖。在“栏杆”中,我可以稳稳地睡一觉。有时候,妈妈不愿外出,我就仅仅地抱住“军大衣”,抱住我所能依赖的全部。
几天前的晚上,我正坐在汽车中和爸爸一起走回家的路,透过后视镜,眉头紧锁的爸爸紧盯着前方,不时向后视镜中一瞥,嘴角不知不觉中扬了上去。
在汽车的轰鸣声中,我闭上了双眼,脑海里浮现出那一抹绿色的军大衣,陪我驶进一条条巷道,驶过一载载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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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寻找一片心灵的净土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00字
全文共 540 字
+ 加入清单我喜欢静,安静坐在菩提树下,品读着金经这样可以忘却世俗纷扰;我喜欢静,安静坐在菊花丛中,倾听花开的声音这样可以洗去旅途红尘;我喜欢静,安静坐在月色荷塘边,咀嚼着千古的佳句这样可以荡涤心头污浊……所有这一切,都是为寻找一片心灵净土。
人生的旅途上,每走一步都得小心欺诈的陷阱;生活的空间里,到处都充塞着铜臭;社会的每一个角落,都有蛛网似的关系网……铅色的阴云,需要阳光的驱逐。
菩提树下,我读懂了小善大爱,大道无言。拥有仁爱之心以诚待人,以德感人,以理服人,以智度人,无求行善,耕云种月,让光明的种子生出“真”的根、发出“善”的芽,开出“美”的花、结出“爱”的果。
菊花丛中,我听到了“不戚戚于贫贱,不汲汲于富贵”的慨叹,羡慕“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悠闲,陶醉于环境优美、百姓和乐的世外桃源。远离喧嚣的闹市,远离纷争的职场,远离尔虞我诈的仕途,那是一片心灵的净土。
月色塘边,我吟着“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丽句,赏着垂露欲滴的荷花,摇着清盘滚珠的荷叶,眼前仿佛“竹喧归浣女,莲动下渔舟”欢乐图景,也有“荷叶罗裙一色裁,芙蓉向面两边开”惊羡。美丽与自然融为一体,令人神往!
在寻找心灵净土的途中,我穿越了刘禹锡的陋室,走过了周敦颐的荷花轩,拜访了陶渊明的世外桃源,心灵得到丝丝慰藉。
篇2:冬日里的山溪经典散文
全文共 1443 字
+ 加入清单恍惚间冬天的脚步走了快一半了。
一次次的降温,一次次的大雾,一次次的阴霾,遗憾的是还没有像样的下一场雪。阳光离我们远了,就是没风的天气也是干冷干冷的,在寒冷的同时,情不自禁又怀念起夏日的骄阳。要是能均分一下阳光的温暖,那该是多么惬意的事情,心里这样想着,倒觉得有几分俏皮。
到底还是经不住外面的诱惑,到底还是藏起了对寒冷的惧怕,到底还是走进了喜欢的大山。
我似乎不认识它们了,似乎对它们生疏了。它们瘦了,瘦的裸露着筋骨,亮出强健的肌肤。它们还认得我吗,我对它们并不陌生。我是胖了,穿戴臃肿,四肢裹挟,把自己包的严严实实。
看着那两边耸立的山峰,就像打开的两扇硕大山门,是的,这是真正的山门。山风低吟似欢迎曲,积雪闪烁眨着眼睛,它们还认得我,它们在洞开山门欢迎我,欢迎我这寒冬的访客,欢迎我这与它们有着深交的人。是的,我热爱它们,感恩他们,熟悉它们。我熟悉这里的山形与溪流,感受过这里的鸟语和花香,融入过这里的浑厚与清幽。
这毕竟是脚步铿锵的冬季,是北方冬季里寒冷的一天。
山石,呈现着暗红色的色彩,山石,呈现着黑褐色的色彩,山石,呈现着灰白色的色彩。也只有在冬天,大山才会把自己这样赤裸的呈现在自然的天地里,尽情的沐浴天地之灵气。植根于地的大山,峰指于天的大山,在寒冷的冬季,奏响着展现天地赤裸的天籁之歌。看着那岁月在山石上流下的印痕,看着那天工雕琢的痕迹,看着那鬼斧神工留在山石上的杰作,叹历史的年轮把大山披上了沧桑的外衣。
锈斑的水渍把自己复印在大山的表皮上。看得出来,那分明就是当年瀑布飞溅的影像,险峻依托大山刻画出自己的位置,先民凿刻的摩崖字体大气浑厚,在叹大山的壁险峡幽。山谷间的河道被巨石布满,大如牛,次如羊,小如蛙,但它们都是圆圆的,被水流冲刷磨去了棱角,至今还在受着水流的冲击。柔软的水,坚硬的石,在演绎着无休止的柔情磨砺。
奇特的山形,抽象的写意,逼真的形状,只有在冬的剥离下,才看得如此真切。在山的阻挡下,视野变得狭小,前面是峰回路转,在山的掩饰下,蓝天形态变换,白云飞速的掠过,山巅点缀的青松,碧彩傲严寒,山腰晃动的荆棘和山脚随风起伏的茅草,勾勒着冬的严峻与沧桑。
倒是山谷中的溪流,无视冬的严寒,欢快的唱着永不停息的歌。溪流不大,顺势而下,严寒无奈它,只是象征性的在溪流的边上,结上一溜儿白色的冰凌。涌动的溪流与冰凌相依相伴着,水大了,冰少了,水小了,冰多了,这银色的边儿,出神入化的勾勒着小溪的边际。活水不冻。即使再冷的天,勇往直前的溪流,还是会在冰的身上划开一道口子,墨绿色的溪流与洁白的冰色彩天然,有时还会向上升腾着白色的雾气,展现着自己的冬情冬韵。
水清澈见底,水底的河卵石光光圆圆的好可爱。大的河石背后,是一汪平静的溪水,浅浅的地方,镶了一圈儿乳白圆润的薄冰。就是现在,水草也是碧绿的,匍匐在水流里拉长着自己的身姿,尽量的拉长再拉长,顺着水流不停的扭动着。
溪流撞在河石上,溅起洁白的小浪花,带着骄傲的声响,在山的谷地里回响着悠长。靠近山门的坡上,看得出城墙残旧的痕迹,毫无疑问,这里是当年守关将士修筑的边墙,“龙门天关”四个雄猷的摩崖大字,彪炳着这里是当年的古战场。就像这沉睡的群山,在寂静里冬眠,就像这涌动的水流,生命在这里延续。这里,奇峰异石,断崖峭壁,雄险高旷,交通要冲,绝塞天险;这里,谷底幽长,溪水潺潺,云天飘渺,浓墨重彩,一展风流。
几缕炊烟从山坳里飘起,一个叫龙门的小山村静静地蛰伏在这里,这里连着太行衔着燕山,尽显冬天的味道,天籁般展现着山与溪的粗犷和轻柔。
篇3:席慕容散文读后感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400字
全文共 1275 字
+ 加入清单树叶在告别树枝的时候,只来得及作短暂的告别。她在那一瞬间里快速飘落,在和绚的秋风中作了几个潇洒的自由翻转。
树叶一直把泥土看成是自己最终的归宿。她从春天寻找到夏天,最终在秋的季节里完成了自己的宿愿。
树叶把树枝看作是自己今生最爱的人。她知道,自己不是个要求完满的人。可对于爱情,她总是想方设法寻找到属于自己的那份完满。但是,让她赖以生存、充满希望的树枝上,不仅仅只有她这一片树叶。树枝说,他的爱,属于众人,而不仅仅只是属于她。
树叶是个爱幻想的人。在这之前,她用自己并不单纯也很实际的心猜度了几百上千遍,猜度着如何才能使自己毫不介意、没有痛苦而且很幸福地生活在树枝的怀抱中。
树枝对树叶说,今生他很幸福。他习惯了在每一季拥抱与呵护不同的树叶。那种眼花缭乱、赏心悦目凝视的快感,是任何人都无法企及的。
树枝的生活因为树叶一季又一季地来去或灿烂或黯然。只是,那份最初的神伤也因为太多的惊异与新奇而渐渐被轻描淡写。
树枝从不否认自己的世俗,但也不承认自己的花心。他想,既然上天给他一个完满的拥有,就应该习惯这种爱过一季又一季不同树叶的生活。
树叶生活在树枝的怀抱中,感到自己是卑微的。她无法拿“永远”这两个字来要求树枝,甚至来要求自己。她知道自己孱弱的灵魂,经不起太长久的等待。在很多痛苦的轮回中,她早就弄清了事物的本质与根源。就像,她已经清楚地知道她在春天到来在秋天离开一样。没有什么能期待永久的,除了那份永远只能埋葬于心灵深处那恒古不变的爱恋以外。
树叶知道,有些爱就如空中楼阁,经不起太长的期待,因为美丽,所以只能幻想。但这并不妨碍她把这份爱当作是一份纪念,深埋心中。以免以后,还有太多卑微的灵魂会来嘲笑她当初的信仰和执著。
树叶喜欢秋天。一切虽不能完满结束,但毕竟还是一个结束。树叶告诉自己,在深秋落下的最后一片树叶将会是自己。不再青绿,而是变成金黄色的焦灼。与树枝的告别,也不需要太多的仪式。点头、飞舞。不再拥抱,不再亲吻。算是最后一次约会。
扑向泥土的刹那,树叶还是微笑了。她开始喜欢秋风的味道,有种淡淡的成熟,夹杂着一丝苦涩的甜蜜。还有,即将拥她入怀的泥土,他的气息也是这般温馨。
幸福,在这一刻悄然而去亦或又再次降临。树叶儿渴望每一次激—情拥抱过后的甜蜜,犹如带着短暂的爱情放弃了最初的希冀与最终的遗憾。
我不是你最初的选择,却是你最终的归宿。泥土张开双臂热情迎接着树叶。树叶儿把自己一半的气息永远地留在了树枝上,然后义无反顾地扑进泥土的怀抱,与他重合,成为泥土生命里的唯一与全部。
树叶和树枝的爱情故事,永远都属于一季。风来了,也就吹拂起那么一点点余味。
岁月说,时间是一个很残忍的东西。它可以让所有来不及告别、来不及相爱的人拥有更加浓烈的回忆。它会让人带着一些残忍的记忆作深沉状遥想当初绝望过后的颓败。
树叶说,要感谢树枝,让她学会了成长;树叶还说,要好好爱着泥土,让她拥有了真爱的感觉。
树叶的这一生,爱过两个人。一个是树枝,是初恋,所以是青涩时的苦闷与成熟后的茫然。另一个是泥土,他是树叶最终的港湾,因为只有他那颗博大而包容的心能承载得起树叶无法再付出太多爱的心。
篇4:别烦了散文
全文共 254 字
+ 加入清单头顶的那朵白云,还是童年那朵吗?
划过的那颗流星,和小时对它许愿的那颗一样吗?
挡不住时光流淌,我们都已变幻了模样
稚嫩的脸庞换上了成熟
昔日的欢乐不知去了哪里
每个人都一样,只是世界太复杂
有时候很烦恼,有时候也迷惘
忘了吧,别去烦
成长路上总有磕磕绊绊
记得把快乐留下
拥挤的人潮,会不会有儿时的伙伴
回家的路上,是不是还藏着欢笑
飘香的果园,有没有留下我们的足迹
年少的天真烂漫,如今只剩一些忧伤
好想南飞的雁,可以带我们回家
别去想,莫忧伤
我们的激情刚燃放
人生如有不如意
别忘记,还有我们一起分担
不去管,未来究竟会怎样
至少我们快乐过
篇5: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
全文共 1647 字
+ 加入清单作为一个(伪)吃货,我是很想和汪老先生打一架的。
经常看到段子里写到,若想结束一段争辩,就突然提起“你是甜豆花党还是咸豆花党”,然后一群人马上分成两边,进行无法相互理解又无休止的争论……当然你知道,和吃货打架就是个热闹有趣的事情。
汪曾祺先生是个真诚的吃货。在“一果一蔬”里头他老练地介绍一些果蔬的各种吃法。诸如“豆叶在古代是可以当菜吃的”、“绿豆的最大用途是做粉丝”、“我在泰山顶上一个招待所里吃过一盘炒棍儿扁豆,非常嫩。平生所吃扁豆,此为第一”、“蚕豆是很好吃的东西,可以当菜,也可以当零食”……简直对于事物的了解全方面围绕吃了!谢谢他的坦诚交流,我觉得要是我的话是没办法跟他过到一块儿去的。我对抓起一把葱一把蒜一把胡萝卜一把栗子等等等等生吃是没有什么可说的了。(笑)
说起生吃东西,我倒不是对所有没煮熟的食物都抗拒,但好像对许多生的东西确实没有太大兴趣。但是我非常喜欢吃半熟的鸡蛋,无论是半熟的溏心蛋还是三分熟的温泉蛋,或许等到某天能接受生鸡蛋的时候,我就去尝试一些生鸡蛋酱油拌饭——《银之匙》里头把这种饭描述得太好吃了。确实如果对许多做法、许多食物不能接受的话,会失去享受很多美食的机会,就如我认为妈妈不敢吃不熟的东西,不吃半熟蛋真的太可惜了……(我也不敢在她面前吃也就是了)。许多肉全熟都是不好吃的,全熟的肉肉质会变糙变老,比如熟透的白切鸡、全熟的牛排,吃起来太可惜了。不过也有做法的问题就是了,毕竟熬熟炖熟的肉也还是挺好吃的。
很多人喜欢吃生的花生、玉米、栗子等等,这些我是真的不喜欢吃。大概有种“甲之蜜糖乙之砒霜”的感觉,喜欢吃的人觉得的鲜甜在我嘴里是腥甜。土腥气我大概不是特别喜欢。雨后草地的土腥气倒也还好。
生吃大葱我是见过的。生长在岭南对这种吃法并不熟悉,唯一直面的一次是社团烧烤的时候,山东的师兄拿起一棵圆柱形的青青白白又长又直的大葱说道“下面让我来表演一下生吃大葱”,然后咔嚓一下,比吃甘蔗还脆爽地咬了一大口……惹不起惹不起。
小岚子不吃生的却偏喜欢去吃寿司,看着转盘转了几圈只拿了几碟鳗鱼,是有够难受的了(笑)。
但是汪老先生吃的真是多,懂得的也真的多,天南地北的特产小吃吃过很多,也懂煮法。写的也真好,许多我百度搜索到实物的东西看上去倒不如他写的那么诱人了。虽然描写简单字少,风格还平实真诚得絮絮叨叨的,该呈现的想法也一个不少。
他写枸杞子“礼花似的,喷泉似的垂挂下来,一个珊瑚珠穿成的华盖”,写粉盐豆“长可半寸,盐炒,豆不收缩,皮色发白,极酥松,一嚼即成细粉”,写一些现在已经不多见的小吃写得贼香,所以叫人分外遗憾,还想照着他说的做法做一遍尝尝。这种对食物的安利力度倒让我想起受欣了——一个热衷于吃热衷于做也热衷给别人卖安利的好友,不过个人以为她的点菜水平恐怕还未能比得上汪先生,差强人意。而汪先生(据他本人说)是被称赞过点菜水平的。
小岚子的安利手法就极其拙劣了(斜眼),就只会一个劲儿地说去吃西多士去吃面,建议去学习一下安利水平(笑)。
觉得汪老先生分外可爱是因为他的一些直抒胸臆的话。
听说一个剧团团长不认识“蚂蚁上树”这道菜,于是评论“这样的人怎么可以当团长呢?”
可惜几位北方同志不吃酸藠头,感慨“哀哉,人之成见之难于动摇也!”
孙女爱吃汪老嫌弃的北京绿豆糕,他便说:“我的孙女很爱吃,一气吃了几块,我觉得不可理解。”
在“黄豆”一篇写道,黄永玉的儿子黑蛮吃了汪老做的口蘑豆后在日记里写“黄豆是不好吃的东西,汪伯伯却能把它做得很好吃,汪伯伯很伟大。”
这些或是对安利卖不出去的可惜、或是对别人口味的不理解、或是对自己点菜煮菜水平的自信……都是极其有代入感的,吃货的可爱想法。即便是要因为口味打架了,也还是觉得那么可爱。
历史上真诚可爱的吃货,还有一位——鼎鼎大名的`苏东坡先生。在三登子的漫画里头他简直是个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紧、有好吃的真棒这样的坚强乐观型吃货。我在想热爱吃各种各样东西的人是不是也非常热爱生活,热爱柴米油盐酱醋茶的人间烟火,也爱天地之间草木原料的自然馈赠。
为吃货干杯。
篇6: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69 字
+ 加入清单朱自清的散文是中国现代散文的典范,他善于把自己等真情实感,用平易的叙述表达出来,他的笔致简约,亲切,让人读来有一种娓娓动人的风采。他的作品风格很朴素却又缜密;清携沉郁,以语言洗练文笔秀丽著称。
我很喜欢看一些诗集或是散文集,因为这里面的每一句话都值得认真读它的人细细品位,它的味道,它的感情,它的色彩,都是妙不可言的,都是美丽高贵的。我记得我第一次看完《朱自清散文集》的时候,我并没有把它放回书架,而是又一次的打开了它。
《荷塘月色》,是朱自清在清华大学教书时写的一篇文章,是一篇抒情散文。他在这篇文章里的文字、语言的运用表现得淋漓尽致,他对荷塘的月色的描写充满了诗情画意,读起来更是有一番韵味,闭了眼,仿佛这情这景就浮现在你眼前了。
不知为何,读朱自清先生的散文,不论是在描写什么,叙事也好,抒情也好,写人也好,写景也好……都有一种清风拂过脸颊的感觉。不见华美辞藻,也没有造作娇揉。而单单只用了明净简单的语言,细腻的笔触,也许是一段优美至极的语言,也许只是短短几句话,却能将要所描绘述说的事情朴素而又生动形象的语言表现在读者的眼前,让人身临其境,不论是梅雨潭的景色,还是清华园的月色,都在他的笔下刻画得惟妙惟肖,栩栩如生。
也许这也是为什么我喜欢读他的散文的原因之一吧,朱自清的文章总是一篇有一篇的韵味,使读者总有继续阅读下去的欲望,即使你看完了这篇文章,也总有想要从头再一次的细细品位一番的念头。
这本书从最初开始的清丽婉转,到中间的质朴永,再到最后结束的深邃,没有一处不显示着他风格的独特,也没有一处不表现着他别样的人格魅力和对于人生的哲学。
篇7:开一家客栈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500字
全文共 386 字
+ 加入清单山水之间,古寺之侧,开一家客栈。
园亭楼阁,套室回廊。装饰以原木,填园以百草。择选每一片石材,挑拣每一株花木。
庭前植海棠,早春山风拂面,落英缤纷。
篱用梅编,墙以藤引。初夏盛花,满架蔷薇一院香。
见高坡则堆土置石愈增其势,见低洼则清土挖池以汇雨水。一园之内高低起伏山地肌理即可成矣。
游步迂回,一折而豁然开朗,于平坦处丛生粉黛乱子草,花序浅紫,远观如烟,夏夜有萤虫绿光点点游离其间,平添山野之趣。于散漫处植易长之竹以屏障,凉风习习,竹叶飒飒。
至山穷水尽处通一门而至别院。以青瓦立铺成骨,卵石间拼成花。置一石缸,水面清圆,风荷正举。四周石墩之上置盆栽雀梅,榔榆,五针松,或遒劲,或飘逸,层层叠叠,一盆方寸,可见古韵遗风。
秋月夜,天高云淡,静谧安详。冬雪天,暖酒一壶可话十方三生。一方园林,即是宇宙。
山水之间,古寺之侧,开一家客栈,住着人间五味,住着八方风雨,住着浮世流光,还有你我。
篇8:占车位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700字
全文共 2599 字
+ 加入清单一
时针已经指向了晚上七点钟,电视里《新闻联播》的前奏声也回荡在家里的角角落落,王先生戴着眼镜,斜靠在沙发上看电视。爱人从厨房里端着一盆汤,一边放在餐桌上,一边看着窗户上浓重的呵气,念叨着:“这大冷的天,小冉怎么还不回来?这个丫头这两天总比以前晚回来二十分钟左右,不知道干嘛呢?”老王眼睛瞅着电视,嘴里敷衍着回答:“可能堵车了吧?现在不是到处堵车吗?也由不得孩子啊。”爱人用围裙擦了擦手,向着卧室喊道:“妈,出来吃饭了!”
随着落下的话音,卧室里走出来一个老太太,满头的白发,在灯光下熠熠生辉。老人走向餐桌,又四下里打量,疑惑着问:“小冉还没有回来?”王先生的爱人在厨房里接茬:“没呢,这几天总是晚了点,可能堵车了吧。咱们先吃,太晚吃,您的低血糖受不了。”老人坐定后,又抬头看了看墙上的挂钟,身子往后坐了坐,建议着:“我没事儿,再等等吧。孩子那么远回来,我们先吃,这不好。”
正说着话的工夫,门口传来一大串钥匙丁零当啷的声音,接着门被使劲地推开,一个身影风风火火地闯了进来。一边站在门厅里脱衣卸帽,一边大声地抱怨着:“人们真的是都有钱了啊,这小区的车是越来越多了,想要找个车位简直比登天还难,烦死人了。”语气中充满了气急败坏。王先生一家这才明白,小冉这几天是因为找车位才回来晚的。于是招呼着小冉赶紧来吃饭,边吃边聊着关于车多和停车的问题。
二
第二天的晚上,新闻联播已经开始,王先生瞪着眼睛瞧瞧厨房,一点动静都没有。于是直着脖子吆喝起来:“老婆子,都几点了?咋还不开饭啊?”爱人在卧室回答着:“小冉不还没有回来吗?估计又在找车位了,等她上楼来再吃饭吧。”王先生站起来向里边张望了张望,问道:“要不让妈先出来吃吧,妈低血糖,等不得。”爱人还是在里边回答着:“妈刚才说,她下楼遛弯去了,一会儿就上来。”王先生摇了摇头,嘟囔着回到沙发上:“这个老太太,冰天雪地的,到哪里遛弯去了?一个不回来,一个又出去了。真是的!”
小冉依然是怨声载道地进门来,大声抱怨着她都快把车停到二公里外的超市停车场去了,太闹心,再这样就不开车了之类的话。一家人在餐桌旁摆放着碗筷,突然发现老太太还没出现。王先生这才想起老妈去遛弯的事情,便走到窗前向外望了望,外面黑漆漆的,只有小区花坛里几盏暗黄的路灯,一个人影儿也瞅不着。老王心里有点着急,顺手拨通了老妈的手机,却听见卧室里传来响亮的电话铃音。“唉,这个老太太,出去不带电话,这么冷,这么晚,真让人操心。”
大家不安地等待着,终于等到门外传来熟悉的慢腾腾的脚步声,小冉冲过去打开门,连珠炮一样地向奶奶吆喝起来,抱怨她这么晚还一个人出去,这么冷还不带电话,真让人操心。老太太只是笑呵呵地进来,低声地说:“没事儿,没事儿,我就是随便转转,没事儿。下回我带上电话。吃饭吧,吃饭吧。”
三
之后的几天,大家都习惯了每晚七点,老太太下楼遛弯,小冉也要晚回来一点的状态,没有人再着急,没有人再不安。
那个周五的晚上,小冉到了小区门口,把车停在路边,望着周围长长的车龙,心里犯着愁:“大周末的,停车就像要命,这可咋办呢?真想把车抬回家去。”小冉突然想到了小时候骑着自行车回家,到了楼下,就推着车子上楼的情景。那车子太大,小冉推起来好吃力,便扛在肩膀上,没几天,肩头就磨掉了一层皮。爸爸很是心疼,于是晚上都下来帮助小冉。爸爸只是很轻松地拎起自行车就大步地上楼去了,小冉简直佩服得不得了。“嗯,估计现在的爸爸,也没那么轻松拎车子了吧。”小冉想着想着,嘴角露出了微微的笑容。
突然的手机铃声大作,吓了小冉一跳。她接起来,是妈妈。妈妈说让她开到小区的东门口,奶奶在那里给她占了个车位。小冉放下电话,心里嘀咕着:“有意思,老太太遛弯儿,遛出一个车位来,运气还真不差。不知道这个老太太拿啥东西占车位呢?”小冉看过微博里的消息,有些人用破桌子,有些人拉条绳子。这样想着,小冉就到了东门口。她张着脖子向外寻找,就看到两辆车子中间,一只手高高抬起,向她招动着。小冉把车挪了过去,看到车窗外的一幕,刹那间,眼泪就夺眶而出:昏黄的路灯下,奶奶就站在那个车位里,身体在不住地哆嗦。真的是“站”车位呢。小冉打开车门,冲下去,把奶奶拉了上来。她把车停在车位里,回头向后座的奶奶大声喊着:“奶奶,你疯了吧?这么冷的天,冻病了你,可咋办?还站在那儿,你咋知道我啥时候能回来,站得住吗,你?”奶奶一边搓着双手,一边说:“没事儿,我打量你每天差不多就这会儿回来的,不会晚许多,我就等等。车太多了,我怕你看不到我,所以就站着,这样就可以高一点,你好找啊。”
小冉回过头来,通过后视镜看着奶奶,眼泪就那么流淌着。她心疼奶奶,心疼着奶奶对她的心疼。
回家后,小冉把刚才的情景告诉了父母。大家都围在奶奶身边,多少愧疚,无以言表。奶奶只是喝了杯热水,说:“这是干嘛?我就给孙女找了个车位,咋也没咋啊,这不好好的嘛?自家人,别那么不自在。走,吃饭去。”
四
其实那个周五的晚上,寒流来袭,真的是格外冷。老太太还就真地冻病了,去了医院。医生说老人年纪大了,又感风寒,建议住院治疗。晚上七点左右,老王的爱人回家去了,一为给老人取住院用品,二来也得给小冉准备晚饭。
今天,她下意识地走到了东门口,想要看看,运气够不够好,能给女儿把昨天那个车位占住。就在门口,她遇到了东门口的保安大叔。大叔笑呵呵地在门卫室里打着招呼:“王太太,你好啊。今天怎么是你过来了?你家老太太呢?”王先生的爱人走过去,回答着:“老太太病了,昨晚冻的。就在这儿,给小冉找了个车位的工夫,就冻病了。唉!”保安大叔说:“怎么?你不知道啊?你家老太太最近每天晚上都在这附近溜达,她说西门的保安告诉她,这边晚上车子少一点,早点来能占到车位的。她转悠了好几天,这不昨晚还就等着了一个。我看她站着辛苦,就把椅子搬给她,她还不坐,说坐下太低了,孙女就看不到她了。你家老太太真是关心孙女,说最近孙女每天晚上都没有地方停车,她心疼孩子。这大冷的天,真是的!”
王先生的爱人走在回家的路上,步履沉重。她一下子明白了为何婆母最近要晚上出来遛弯儿,她仿佛看到了婆母在小区里寻寻觅觅的身影,以及昨晚站在寒风里,给孙女“站”车位的样子,她的心,一下子,那么疼。
都说“可怜天下父母心”,原来父母的爱是如此绵长,从子女到孙辈,无微不至。
她打电话给小冉:“孩子,以后晚上,车子就停在超市那边吧,你走几步回来,别再让奶奶为你‘站’车位了!好吗?”
篇9:关于落雨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32 字
+ 加入清单有多事无缘由,很多情终无解。
---------题记
几场急雨,没了心间;几行清泪,湿了眼帘。
风在吹,雨在坠······
风儿吹起了丛里的乱花,雨儿溅起了路边的泥泞。我注意着那株静立在风雨中的无名花,犹如异域里的花朵,现世里的一朵奇葩。如此安立,风雨无惧。
路上行人莫言莫语,匆忙中只搁浅下一个背影,便淹没雨中。
狂风骤雨在天地间肆意行走,细细望去,一片狼藉充斥着视觉神经,有了莫明的抽动,空中有亮光划下清冷的弧度,随即几声轰鸣在空中绽放,传入听觉神经只觉心悸。我试图让自己安静,可心事却在记忆力排山倒海,让我沉浮于此奄奄一息。
终于等来雨停息,却偏是夜幕降临时,推开窗,夹着雨丝的风像极了海风,让我温热的心不禁打了个寒颤,心觉苦涩又难言其由,泪落却又难觅其因。
着眼远处随风摇曳的树梢,回望被风撩起的窗纱。我多想以风之名,流浪天际,让一切倾落无痕。后来明白,此想法甚是微不足道:稍倾即倒,触水即化。是啊,涉世尚浅,何苦处处哀怨。
我喜欢听风拍击风铃的声音,如天籁之音般款款入耳,在心底低低吟唱。每次雨后清风中,我都会把这玻璃风铃悬在窗台,细细听,悠悠望。只是心里难免会添几分惆怅。
月有星为伴,云有风相随。是不是就代表万物皆有轮回相伴。如若真的存在一座幻城,会不会让心意永不幻灭;如若真的存在一条清河,会不会任由心事静静流淌····
落雨:高空纷扬下坠,清澈如泉,似泪汩汩涌现。阵阵冰凉,荒芜了天际,繁华了人间。或许真的,本无十全十美,辗转流年,所谓的天上人间,不过宿命偏执的悲伤。
篇10:家门前的香椿树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600字
全文共 3519 字
+ 加入清单前几天回家,看到妈正拿着一根长长的竹竿打香椿。竹竿的顶端有一个铁钩,可以用来钩下香椿芽。今年春来早,到现在已经是第三茬香椿。香椿树太高了,妈手里的工具并不怎么听话,好几下才能钩下一个香椿芽。于是我走到妈跟前,接过她手里的竹竿说,妈,我来吧。妈不信任地看着我,你行吗?也难怪妈不相信,我确实很少干活,所以四十岁了,在爸妈眼里仍是没怎么长大。我却来了兴趣,对着香椿芽就是一阵猛攻,没三分钟,胳膊酸了,香椿芽也没打下来几个。于是有些泄气地靠在香椿树上,一本正经地说,妈,要不然我爬树去摘吧,这样成功的几率高。妈白了我一眼,这树你能爬上去?我吐了吐舌头。于是,妈又拿起那根长竹竿,继续打香椿。我赶紧跑进厨房,拿出一个面盆,将打下来的香椿捡起放在盆里。
妈,这个香椿树有多少年了?我问。
咱们搬到城里的第二年我栽的,差不多,应该有21年了,妈说。
怪不得这棵树又粗又高呢,原来它都20几年了。我惊叹。
记得我们是九二年搬到城里的,当年我爸买这个二层小楼是花光了我们家所有积蓄,大概是三万元。我爸那时候在粮库上班,那年头工资都不高,好在我妈是一个很会持家的女人,日子过得很节俭。家里养着鸡鸭,虽然不多,但多少可以贴补生活。最主要的是,我妈每年开春都会买两头小猪,养上一年,进腊月就可以出手,这样每年下来也积攒了一些钱。
妈是不愿意去城里生活的,她不认识多少字,所以内心里很惧怕城里的生活,最主要是进城了就没地了,不能种粮食,不能种菜,所有这些在农村可以自给自足的东西,进了城都需要钱去买。爸一个工作,维持一个四口之家,其生活的艰难可想而知,妈的担忧也很正常。可为了爸爸工作的便利,为了我和弟弟,妈,毅然拿出所有积蓄,支持爸在城里安家。
我和弟弟住进城里的家是非常开心,我和他住在楼上,一人一个卧室,很快我们俩就适应了城里的新节奏。妈是很长时间都没有适应,在农村时,无论是田里还是果园里,都有的她忙,虽然很劳累,但日子充实。到了城里,一下子闲了下来,妈心里空空的。我当时读高中,弟弟读初中,爸上班,所以妈连出去打工的机会都没有。
我们家在小区的最前排,门前是一条比较宽的街道。在我家门前还有一小块空地,当时还不是水泥地。第二年春天,妈开垦了这一小块土地,说是土地,其实也就10平米左右的空地。妈整理好之后,就散了一些种子。不久之后,这小块空地居然郁郁葱葱了。小白菜、西红柿、西葫芦相继亮相。几场春雨后,长势更加喜人。后来,妈回了一次老家,回来的时候,居然带回了几棵月季花苗,甚至还有一棵一米多高小拇指那么粗的香椿树。妈将月季花栽倒了那块空地里,香椿树栽在了离门前一米的地方。
再一年的春天,月季花争相吐艳,浓郁的芳香引来很多路人留连的目光,香椿树也不示弱,明显地比去年高出一截。这片空地成了妈劳动的场地,劳动的成果也是非常喜人的。尤其是西葫芦长得最好,已经爬满门房的整个西墙。小区里很多家都吃过我家的西葫芦,也都对妈整理的这片“花菜园”赞不绝口。几年后,香椿树已经高过了门房,每到春天,四月下旬,香椿树都会长出鲜嫩的香椿芽,颜色暗红,待到香椿芽长到八厘米左右,妈就开始掰香椿芽了。因为大了就会老了,最主要的是及时掰下来,第二茬香椿芽才能很好的长出来。
香椿树在我们老家几乎家家都有,香椿芽是春天里乡下人都很喜欢的一种美食。其实我小时候是最不喜欢吃香椿芽的,别人嘴里的美食,在我嘴里确是极其难以忍受的味道。香椿芽可以生吃,也可以烹饪,当然还可以切成小段跟猪肉和在一起烙肉饼。我妈最喜欢做的就是炸香椿鱼儿,可我不喜欢,所以很少吃,我妈那时候老说我没挨过饿,那么鲜美的食物都不喜欢。
我还记得,六年级的那年夏天,有天下午我去喊霞上学,可能是因为霞的父母下地干活回来的晚,所以我到霞家时,霞才开始吃饭。午饭很简单——凉面。最让我难以理解的是,凉面居然没打卤。我看到霞妈妈从树上摘下几个香椿芽,洗净,用手用力揉搓,然后用刀切碎,放到碗里,撒上一些盐,点了两滴香油,放到桌上,便算是卤了。我惊诧地看着一家人吃得津津有味,我控制不住想要说,这就是卤了吗?太糊弄人了吧,怎么能咽得下去!但我终究还是没说,跑到她家门口等着霞,因为我实在不想闻到香椿芽的味道。
路上我问霞,香椿芽做卤好吃吗?比西红柿鸡蛋打卤还好吃吗?霞说,当然好吃,这个季节我们家每顿都离不开香椿。其实我知道霞的家境很清苦,这个季节除了香椿芽其它蔬菜很少见,香椿芽,不用花钱,伸手就摘得到,那该是清苦日子里最醇香的味道了。只是,我依然没喜欢上那种香椿芽特有的味道。
大概是2000年,为了规划社区街道,我们家门前的那块空地要打成水泥地,尽管妈很不舍,但又不得不忍痛割爱。可为了保住那棵香椿树妈几乎是对施工头说尽了好话,再加上小区里的好多邻居一起求情,工头终于答应留下这棵树。没有了“果菜园”,香椿树成了妈唯一的寄托。这棵树已经高过一楼了。站在门房上会很容易摘下香椿芽,树高了,壮了,长的香椿芽自然也更多了。每次打下香椿芽妈都要这家送一把,那家送一把,这棵香椿树无形中还肩负着维持邻里友好和睦的重任。
怀女儿头两个月,几乎吃什么吐什么,吐得我什么都不敢吃,人很快瘦了下来。妈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想法设法地为我调剂饮食,效果依然不怎么样,有一度我都痛苦地暗自落泪。后来,偶然的看到妈晾晒在阳光下的香椿芽,已经呈半干的状态,随手拿起来,放在嘴里有意无意地咀嚼,奇怪的是,越嚼越有味道。后来居然依赖上这种被我打小都不待见的香椿芽,无论吃粥还是吃面条,都要有它才能吃下去,而且吐的次数越来越少。妈好像发现新大陆似的,马不停蹄地用香椿芽为我做成各种食品,什么香椿芽炒鸡蛋,香椿芽肉饼,香椿芽拌凉粉,真是奇了怪了,我居然吃得津津有味。一家人看我食欲大增,都跟着开心。真没想到人的口味会发生这样莫名其妙的变化,我原以为我是这辈子都不会喜欢上香椿芽的味道呢,怀孕居然改变了我的长期以来的饮食习惯。妈以前常说我嘴刁,牛羊肉不吃,葱姜不吃,尤其对我不吃在她看来是人家最美味的香椿芽更是耿耿于怀,这下好了,我终于心甘情愿地而且还津津乐道地爱上了香椿芽,于是每年的春天就特别盼望门前那棵香椿树早点发芽。
其实,我最爱吃妈做的香椿鱼儿,我觉得这道食品不仅口感好而且品相好。香椿鱼儿是用鲜嫩的香椿芽制做的,当然少不了面粉、淀粉、盐、味精、花椒面、鸡蛋、花生油这些辅料。第一茬香椿芽下树时,我会便迫不及待地催促妈快点炸香椿鱼儿,妈都会欣然同意,因为她实在是喜爱香椿芽,更喜欢用它来做一些家人喜欢吃的食品。妈做香椿鱼儿时我是一定会在旁边欣赏的。妈把精选出的香椿芽连梗带叶洗净用盐稍腌入味,这时油锅里以倒上花生油加热,待油五六成热时,妈会把香椿芽先沾上干面粉,然后再逐个地挂上事先用面粉、淀粉、盐、味精、花椒面、蛋清和少许花生油调成的面糊,入油锅炸透,待浮起后捞出,沥净油装盘。因为此时的香椿芽一个个色泽金黄、形似小炸鱼儿,我一边欣赏一边急着往嘴里送,香椿鱼儿吃起来酥脆、香甜,带有淡淡的清香,几乎是一会的时间,盘子里的香椿鱼儿被我一扫而光,妈慈爱的笑着,继续炸着。
爱人说,想起过世的母亲时,有时扑进脑海的往往不是那母亲相貌,而是母亲身上焕发出的体味,那种体味是黄酱的味道。那些年,母亲每到开春就会蒸很多馒头,还要把黄豆一个一个挑拣出最好的,然后把馒头风干,把黄豆煮熟,用盐巴腌制在一个瓷坛子里,封好盖,慢慢的发酵,到了初夏,黄酱的味道就缓缓而来。而黄酱的气味,也几乎把辛苦的母亲浸透,她身上弥漫出来的,就是那种味道。所以他每次看到黄酱,就忍不住要掉泪,鼻子一翕动,母亲恍若就站到眼前。是啊,人活一世,草木一秋,活出一个人味儿,应该是很完美了,所以母亲的味道,一直氤氲在爱人的生命里。
我比爱人幸福多了,爸妈还很健康,我还可以腻在妈身边,偶尔也会像小孩一样撒撒娇,即便是妈唠叨我,说我长不大不懂事,对我来说都是极其慈悲的。在我看来,妈身上的味道无疑就是香椿芽的味道了。小的时候体会不到妈的辛苦,我自然也不懂得心疼妈,就像我小时候一点不喜欢香椿芽的味道一样;长大了,为人妻为人母,自然就深谙做母亲的不易,当然也就学着疼惜妈,依恋妈了,就像我爱上香椿芽的味道,依恋这种味道,其实,我是依恋着妈的味道。
是的,总有些记忆还那么清新,缱绻在时光深处,当时光把往事打磨得光亮,再重新摆放在我们偶然途经的路上,定格的是让我们感动的温暖。妈门前的香椿树,如今已经高过二层小楼,它在门前保持着永久的沉默,但因着妈的钟情,家人们的喜欢,这棵香椿树一定也荡漾着属于它自已内心深处的那份欣慰。它站成故乡的风景,在那方寸间的土地上,构成妈思乡的最美好的画面,而它香醇的嫩芽又延续着妈对我们永远的爱。
篇11:《节日》作文初二散文
全文共 579 字
+ 加入清单每个地区的不同节日都有不同的民俗民风,而我的老家——霍邱过元宵节的习俗是最令人记忆深刻的。过元宵节的头等大事当然是吃元宵。一碗热腾腾,香喷喷的元宵一上桌,大家的口水都流出来了。等到家里的长辈都坐好,拿起筷子开始吃的时候,我们这些晚辈才能动筷子。
我早就等不住了,马上端起碗,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我一口就咬到了馅,那味道可真是妙不可言,可口的黑芝麻流到我的嘴里,那香甜的味道我这一辈子都忘不了。
过了一会儿,还有多姿多彩的烟花,从天而炸,仿佛使天空炸开一个洞,满天的星星从天空一下撒了下来。快看啊!五彩的烟花从天而降,一下子照亮了黄河广场。这情景多么壮观,多么美丽啊!还真有些"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味道。渐渐的火花"飞"走了,天空又一下子变暗了,刚才那一番情景,就如同梦般在我的脑海里回荡。
一会儿哥哥就说大家听,“砰、砰、砰”。“噼里啪啦”,许多烟花在空中爆炸了,这响声汇成的就像一首美妙的曲子。你瞧,一个烟花飞到了空中,好似一棵树,
树的`叶子是无颜六色的,过了几秒钟,叶子慢慢拉长,好似无数的小星星。又一烟花飞到天空中,这个烟花好似一只孔雀开屏一般美丽。霎时间,许多烟花在空中爆炸了,那些烟花在空中五彩斑斓,有的像流星划过,有的像雪花似的把漆黑的夜晚照的相白昼一样。烟花真美丽呀,我多么希望它能像星星一样挂在天上!
当时元宵节的场景,我一直都忘不了。
篇12:太阳照在赵王城头散文
全文共 7285 字
+ 加入清单对于现代中国而言,邯郸也许是一座不太出名的城市,2300年前,在华夏大地上,邯郸是一座不可缺少的城市。邯郸的城头镌刻着已经融化到中华血液里的将近1000条的成语;步出邯郸往西南走,就是如雷贯耳的赵王故城遗址——赵王城。
这是一座辉煌的建筑,也是一座形而上的建筑——一座当下实际不存在的建筑以及虚无的城池;你到了赵王城就像到了中国许多古建筑遗址前一样,你会很有收获,收获的只是联想和感慨,而确实看不到实物的古建筑。这有点像祝勇先生写日本的京都:“很像是一副画,画家的最妙的一笔往往是他还没有画出的一部分,但是他已经把它藏在自己的笔墨里,在花木山石之间,呼之欲出”。可是日本的京都在当下是真实存在的,而赵王城什么也没有,只有一片荒土。
我不知道哲学家是怎样来形容真实的,肉眼可以看得的城池是真实的,可是肉眼现在什么也看不了,曾经存在过的城池就不真实了吗?对于这座已经消失了两千多年的赵王城,我一直认为它是真实存在的,就存在于赵文化的精神里,藏在每个赵人的心里。或者它已经以一种分子的形式转化为我们的血肉,让我们无法割舍,乃至决定着我们今天的人生态度。
赵王城真的存在过,她的存在与战国割据时代一个闪光的“国家”有关,这个国家就是赵国。赵国作为战国时代七雄之一,曾经是强秦唯一可以抗衡的对手,赵国所建造的城池也曾经威仪天下。赵王城是虚无的,也是真实的,这座城池遗址自从1961年被列为国家重点保护文物以后,经过考古人员调查清理,先后发现地下夯土遗址、古路、门址、城墙结构等。如果说赵王城城池是美丽的,就在于她具有独特的结构形式,她不像世界上大多数城池四四方方的,而是用一个小城带动一个大城,就像母亲手拉着自己的孩子——我本人很喜欢这种结构,认为很人性化。这种结构也是符合春秋战国时期建都风尚,当时许多“国家”的都城建筑模式都是大城带小城,如齐国的都城临淄,分宫城和廓城;燕国的都城称燕下都,也是由东西两部分组成;赵都邯郸也是这样,大城和小城分别称赵王城和大北城,大北城是平民百姓和工匠居住的地方,而赵王城才是王公贵族“办公”和居住的地方。
赵王城的布局,按照考古人员的现场的钻探,也不是四方的,而是分为三座宫殿群的“品”字形的城廓;城内的面积有505万平方米,这样的一个宫殿群,即使是再巍峨参差,也不会超过北京的故宫,更无法和一座座探入天际的现代化摩天大楼相比,可是,沿着时间的隧道往回走,走进战国时代的赵国,那就不同了,赵王迁都到邯郸就是经过慎重考虑的,而在大北城西面的高地建赵王城更是经过了运筹和计算。可以想想,在大北城百姓低矮的小房子的西南方向,突然矗起一群宫殿,那是一种怎样的震撼啊。
当时,不仅仅平民百姓对赵王城是仰视的,连那些浪漫文人的眼睛也是把眼睛看直了的,所以就有了秦汉以后三国时期的著名文人刘劭写的《赵都赋》。这位以写“三都赋”而致洛阳纸贵的才子是这样形容赵王城的:“尔乃都城万峙,百里周回,九衢交错,三门旁开,层楼疏阁,连栋结阶,侍华爵以表蓊,若翔云之将飞。正殿俨其造天,朱棂赫以舒光,盘札逦之蜿蜒,承雄虹之飞梁。结云阁之南宇,立从台于少阳。”说实在的,我不太喜欢赋这种文体,觉得它太浮夸,可是从浮夸的文字里仍然看到“若翔云之将飞”这样有灵性的文字。才子刘劭对赵王城的描写也许是有夸张的,可是在战国时代,她真是一处富丽堂皇的宫殿群,是当时的华夏中国最奢侈的宫殿群之一。
我也是一个文人,经常怪怪地思索着存在和虚无之间的关系,写作的思路进入死胡同以后,常爱到赵王城遗址里走走。我觉得它是存在和虚无的一个活的版本。走在荒草凄凄的王城遗址,逐渐历史和现实的好多难缠的事情倾向于清晰,可当下,我的这种清晰感正在接受挑战,不甘寂寞的现代赵人正在谋划赵王城的重建。重建以后的赵王城是什么样子呵?我在一个座谈会看到了专家们的描绘,新落成的赵王城旅游区大抵是这样的:它的东部是造林保护区,西部是文化保护区,共有三大圈层、七大园林区和三十个景点……据说目前的正在修改重建设计方案和做施工的准备,力争在明年的10月1日接待第一位游客。
可以肯定的是,我不会是新赵王城旅游区的第一位游客,但我可以作这个古建筑遗址的最后一名仰望者。在2005年将要结束的时候,我又一次郑重地走进赵王城遗址,并且在与赵王城濒临的马庄村住下来,住了七天,七天的早晨、中午和黄昏,一而再、再而三地走进古城遗址,品味这位历史老人的沉重呼吸,聆听它潜藏在地底的浑厚声音,与这位两千多年前已经颓败的老人,接近于惜别地握手。我知道,再过一年,或者两年,那时再到赵王城伸出手,握到的不会再是手,而是僵硬的人造古城。
和泥土有关不管是在日暮,还是在夜晚,只要走进赵王城,我就能听到杂乱的声音,就会嗅到泥土特有的味道。泥土的味道很特殊,酸酸的,咸咸的,有时甚至可以说没有味道,可是它又那么真实地存在,看到泥土,你就不由地想到融化到泥土里血性的赵国弟兄。因为泥土里包裹了人,这里就成了一片神圣的泥土。这里的泥土是神奇的,她竟然能派生出粮食、树林和马匹。一个地方的高贵,首先是从泥土发生的;我感到赵王城的泥土是那么有磁力,她是一片母性的土壤:一摊又一摊;一片又一片,层层叠叠,结结实实。
中国的神话说,人也是泥做的。是红泥、黄泥做的,还是黑泥做的呢?不知道,仅仅知道肉体的生命是短暂的,生命的根基是在泥土里。肉体的生命结束以后,纷纷扑入泥土的永生。赵王城遗址就包裹着无数鲜活的生命,虽然他们的肉体早就成了尘埃,但是精神的绿意还在城池里蔓延。
泥土不仅仅生产泥人,也生产马匹和宫殿。没有泥土,就没有富丽堂皇的赵宫殿群,就没有气势如宏的赵国的马群,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因果关系。先有泥土,后有马匹和宫殿,泥土是当年赵国强大的根,这是无可非议的。如今走进赵王城,眼前已经没有宫殿和马匹,仅仅有泥土,大量的泥土,无边无际的泥土,令人感到温暖和悲壮的泥土。我弯腰捧起一把泥土,深深地嗅了一口,立即感到筋洛通畅。
土很松蓬,它在我手里松散开来,松散成一粒粒土粒子。我在赵王城遗址里徘徊,遍地都是这样的土颗,它们或者集合,或者分散,一个个虎头虎脑,仿佛是古赵国的那些能征善战的兵士。历史是公平的,她不会让一个“国家”永远辉煌,因此就有了赵国的由强而衰,继而举国覆灭的历程。
赵国的先人们死的死了,迁的迁了,宫殿更是被大火焚烧的对象,但泥土是烧不完的,泥土可以成为焦土,焦土也是泥土,依然保留着泥土的天性。泥土当然是会说话的,在夜半时分、三星朗照时,我走进有几分狰狞的赵王城遗址,遍地都是嗟嗟切切的声音,这是一种十分含混的声音,就像蛐蛐的歌唱。你只能远远地听着它在歌唱,当你认真走到它的面前时,它就嘎然而止——土颗们在说话时候,并不喜欢生人的造访。听不清,那就听不清吧,只要它们说话就好,就能使我感到自己的血管里血液忽明忽暗地热了起来。
对于一座城池或者是一个人,凝固和冷却起来总是容易的,而火热则很难。我想象着被历史淹没的岁月,想着文人刘劭在《赵都赋》对于赵王城的浓繁的描述,再看看仅仅展览在博物馆里的赵王城出土的瓦当、细把豆、折腹碗和排水槽等,不由地一阵阵悲凉。这座健康有力、妙不可言的城池消失了,仅仅留下了一城廓的荒土;一段血性的充满活力的历史消失了,仅仅残存一些羼细的血脉。
当然,也不是一切都消失了,在两千多年前建造这座宫殿的力量的痕迹还是存在的,那就是现在依然存在的赵王城城墙的夯土,这些夯土由生土变成熟土,又松软变的坚硬,皆是因为它们被力量聚集了,是因为2300年前的刚劲有力臂膀用足了力夯出来的,是经过了出大力流大汗的吭哟、吭哟、吭哟,才有了赵王城城墙坚实有力的地基,赵王城城墙才一层层地拔高,成为雄壮威武的符号。她一步步地走向它的辉煌的顶点,又一步步走向它颓败的低谷。
赵国的遗址在别的地方也是存在的,在内蒙古阴山一带,在山西的一些地方,还保留着赵长城遗址。赵王为了加强军事防御,调动人力,修建了泱泱千里的长城。赵国自公元前403年立国,到公元前222年灭亡,历时181年,历经八代君主,当年赵国最强盛的时候,疆土泱泱近三千里,西北到内蒙古的狼山,北至内蒙的乌加河两岸,南至漳河与秦、魏交界,不仅仅地域辽阔,而且兵强马壮,“带甲数十万,车千乘,骑万匹”,成为战国后期唯一可以与强秦抗衡的大国。强大和弱小相伴,巅峰和低谷互望,辉煌和失败相伴,虽然不容易让人接受,却是真实地存在着。
马匹和弓箭地理影响着文化走向,赵国的文化,由于地理的特殊,就有了农耕文化和游牧文化的两重性。说到当年的赵国的强大,就不得不说到马。对马匹的敏捷有效的驾御,达到了人马合一的境界,这是赵人的骄傲。在当时的七雄并列,赵国是唯一的一个半农半牧的“国家”,赵国能够强大,不能不归结到马匹的功劳。
我无法去考证战国时期赵国马匹的品种,但是我住在马庄村的日子,夜半仔细聆听赵王城,总是能隐约听见马啸的声音;我不知道这些马是现在的马,还是历史的马,是黑马,还是白马,只是知道马是可以交心的朋友,是有灵性的动物。马匹和人类的关系这样地密切不是偶然,而是必然。历史总是庞杂的,而置身其中,一些事物的距离还是可以丈量的,比如心和心的距离,距离越近越强盛,距离越远越衰败。
有懂医学的朋友告诉我,人的心脏并不在胸膛的正中央,要稍微偏左一点;马匹也是有心脏的,我不知道马匹的心脏在什么部位,只是知道人的心可以和马的心进行交流。战国时代的赵国君王显然是深谙其中的道理,他不仅仅要把城墙建筑的结实,还在王城的周围布满了善战的马匹。为了真正发挥这些飞奔生灵的作用,赵武灵王毅然把马匹从笨重的战车里解放了出来,使马匹的个性解放到一个极至;不仅仅解放马匹,同时对于作战的服装进行改革,赵国将士作战不再穿笨重的长袍子,而身着当时胡人的短打扮,这就是所谓“胡服骑射”的来历。
说起古赵国,断然不能饶开弓箭,虽然说弓箭不是北方少数民族的专利,但是完全可以想象到当时中原军队驾御马车射箭是多么地笨拙。当然战车比起骑马是复杂的,可复杂的东西不一定先进,先进的东西往往是变复杂为简单的东西,赵武灵王就省悟到这一点,毅然在赵国进行“胡服骑射”的改革,结果赵国军队的战斗力就增强了。
我的理解是,骑兵骑在马背上,可以和马的心脏距离近一点,心和心沟通了,两股力量就合成了一股力量,就形成了让诸国望而生畏的强国。
凡国强,必定尚武,赵武灵王时代是一个精兵良将的时代,跑马射箭,练武备战,正是时尚。在赵王城以北2里的宽阔的丘陵地带,正是跑马射箭训练骑兵的好地方,赵武灵王就把这里开辟为“插箭岭”;在邯郸故城大北城东北部,赵武灵王为了检阅军队和观看歌舞,专门建筑了高大威武的阅兵台,阅兵台顶建有得胜亭。凭借着现在依然保存的“插箭岭”和赵武灵王阅兵台,后人就可以真切的触摸赵武灵王时代的赵国是怎样地强大。
一个国家强大到了极限,也就到了颓败的边缘,赵武灵王后期因为没有处理好接班人问题,结果发生了“沙丘之变”。我由此想到一个领袖在“文革”之中把自己的威望强调到了绝对,而后发生的整个国家停滞不前,或称倒退,我不知道这两者之间有没有可比性,也不知道是不是可以这样联想。
水和其它对于人类来说,水是宝贵的;对于两千多年前的赵国来说,水也是重要的。水对于百姓来说,首先在于有用,没有水,就无法生存,不仅仅人无法生存,植物也无法生存。对于一些古代的知识分子来说,谈到宇宙的来龙去脉,他们发明了“五行说”,用水、木、金、火、土来形容物质的存在,而水、木、金、火、土五种物质形式在赵王城遗址全都存在。有的曾经存在过,有的现在依然存在。在古人眼里,物质的五元素不是总是相克的,还有相生的那一面,所以在赵王城遗址里,就演译着水、木、金、火、土相生相克的历史。
水是温情的物质,说到水,不会有人说到它是多么强大,可是它确实是强大的,凡是水资源丰沛的地方,一定是五谷丰登经济富裕。当年赵国迁都于邯郸,一定是看中了这个地方水草旺盛,河流纵横。那时一定不会存在现在的河流枯竭,风沙凛然。由于有了丰沛的水,就有了温和湿润的气候,在当时的赵国大地上,甚至生长着桑树,滏阳河畔有许多养蚕人家。
水,真的是很温情的,当我一夜一夜地在赵王城遗址流连时候,虽然并没有看到溪水潺潺,也是被天空的月光笼罩,也能够感受到柔曼的水波。月光投射在赵王城,整个的城池遗址就布满了水。我的心情就能从苍凉里走了出来,柔软了许多。水是温情的,水和其他的物质相融合的时候,也会生发出激情和澎湃,比如水和粮食发酵为酒,酒就是这样激情的液体;可以说赵人是豪饮和豪放的,《史记》中说“燕赵多慷慨悲歌之士”,我觉得其中就有酒的作用。
酒的燃烧是一种不见的火,饮酒以后的赵国将士冲锋陷阵,锐不可当。还有一种水是特殊的水,那就是由人组成的水——祸水。赵国从“沙丘之变”后已经走了下坡路,而后,像廉颇、蔺相如这样的英才很难掌管国事,活跃在赵王城内的总是奸佞小人。比如直接促使赵国灭亡的有奸臣郭开,这个人八面玲珑,是赵悼襄王和幽缪王的宠臣,这个人终身诋毁和谋害忠良,出卖国家,然而偏偏受到重用,可以说国君的昏庸和奸臣的作乱相呼应,汇成了足以使国家溃败的祸水。而赵国灭亡前的两次自然灾害,其中的一次也是与水有关,公元前230年,也就是赵王城被攻陷的前两年,赵国境内遭受大旱,粮食绝收,国力大衰。水曾经使赵国强大,也使赵国走到了溃败的边缘。
与水相对应,或者说相克的是火。火自从诞生那天起,对于人类来说,从来就是一个暴力的符号。可是人类只能克制暴力,无法消灭暴力;火总是要燃烧起来的,是谁用一把大火烧没了赵王城宫殿群的?就不得不说说中国历史上开国第一皇帝——赢政,这位具有雄才大略的皇帝,他的父亲子楚当年是作为人质扣留在邯郸的,子楚在商人吕不韦的撮合下,与邯郸美女赵姬成婚,赢政随后出生。赢政的整个童年时代都是在邯郸度过的,可以说他没有体会到邯郸的温暖,而体会到了寄人篱下所受到的冷遇和屈辱,甚至可以说,他对于赵国是有深仇大恨的,所以在公元前228年秦军攻下邯郸以后,他亲自来到赵王城,亲自下令把这个城池变成废墟,并且下令把与其母家有旧怨的赵人一律坑杀活埋。
大凡王公贵族是一定要在建筑上显示其威严的,赵王如此,秦王更是如此,秦王成了皇帝,扫清了六合,统一了天下,是何等的气派,自然要在建筑上显示其威严,于是就有了阿房宫。这个阿房宫按照唐代著名诗人杜牧的形容是:“五步一楼,十步一阁,廊桥缦回,檐牙高啄,各抱地势,勾心斗角。盘盘焉,均均焉,蜂房水涡,矗不知其几千万落。长桥卧波,未云何龙?”显然这个阿房宫的建筑规模和繁华是要超过赵王城的,但即使这样如此辉煌的宫殿也无法逃避被烧的命运,公元前206.年10月,项羽大军攻破咸阳,一把大火就把阿房宫烧掉了,落了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大火啊大火,不在大火中灭亡,就在大火中再生。无论怎样说,朝代是可以变幻而再生的,而那些宫殿的精致的木雕和美好的形状是不会再生了。水、木、金、火、土,木与火相克,偏偏无法避免相遇,凡是宫殿总是难于逃避被烧毁的命运,建起来了,被烧掉了;再建一座,又被烧掉了,这样的循环一直到清朝的圆明园,一把大火就把这样一座举世精美的宫殿也烧掉了,达到了焚烧宫殿的高潮。有区别的是,在圆明园放火的不是黄皮肤、黑头发的中国人,而是蓝眼珠、黄头发的外国人。
永恒的太阳在赵王城遗址,除了水、木、金、火、土这些自然的物质以外,还有一种物质,这就是人。人也是一种物质,一种特殊的物质。不管是古人还是今人,都是一种容易消失的物质。把人也作为一种物质,仿佛是好多人无法接受的,因为人是有灵性有感知的。据说除了人之外,其它物质也是有感知的,只不过我们不知道它们的感知形式而已。
说到赵国的名人,就无法回避赵雍、廉颇、蔺相如、赵奢、李牧这些国君和权臣,这些人无疑是不朽的,因为在他们的身上承载了民族的心理印记。
提到顾全大局,就无法不说及廉颇和蔺相如的“将相和”,提到改革求强,就不能不提到赵武灵王——赵雍的“胡服骑射”,当然还有使赵国大伤元气的那次战役——长平之战,也产生了一个成语——纸上谈兵,涉及到的人物是没有实际经验的赵国大将赵括.....这些人当然是决定国家命运的大人物,赵国还有令人信服的小人物,比如平原君的门客毛遂,在国家遇到危难的时候,挺身而出,随平原君说服楚国参加连横同盟,捍卫赵国的利益。这些人物中最可悲的是赵武灵王赵雍,他在位时候实行合纵政策,缔造强大的骑兵,北击“三胡”,修长城,战功赫赫,可怜他偏偏没有解决好接班人问题,使自己饿死在沙丘离宫。——这些人是名人,名人做事可以用建立功业来形容,而无名的百姓就惨了,赵国的连年征战需要出丁出兵,修长城需要出劳役,建筑宫殿也需要劳役。
百姓们知道,当兵出征就意味着死亡,就意味着妻离子散,可是又必须去承受这些不想承受的事情;赵国军队与秦国军队在长平一战,秦将白起活埋了赵兵四十万,四十万啊,四十万个家庭欲哭无泪,恨断肝肠!再过8天,就是2006年春节了,人是容易消失的,但是时间还是往前走着。我在马庄的朋友家饮了半斤赵王酒,豪气从丹田而出,于是即兴写了一副书法:在百姓中交友,于无字句处读书。而后,又一次走进赵王城遗址,看着阳光淡淡地温暖地照着萋萋荒草,照着地面上灿灿的黄土,心中生成一种混合着温暖和悲凉的心情,不由感叹道:赵王城啊赵王城,你曾经在秦兵的火焰中化作飞扬的火凤凰,然后,你就长久地圆寂了,而今,人们将按照现代人的想法把你“重现”,你还是原来的你吗?俱往矣,我看不到如今的风流人物,看不到今人的品质就一定比战国时期的强。我是一个思索者,在拜访赵王城遗址的第九天,我在赵王城遗址打坐,欲在打坐状态与已经作古的赵王们对话,可惜没有成功。一切都是要消失的,包括新落成的“赵王城”和前来猎奇的人们,能长久存在的是阳光,是照在赵王城遗址的阳光;阳光以自己的无法代替的魅力照耀着昨天的赵王城,也照耀着今天的赵王城遗址,当然也会照耀着即将克隆出来的新赵王城。阳光明媚,阳光温暖,阳光照耀着一切喜欢阳光和不喜欢阳光的人们,太阳照在赵王城头。
篇13:张晓风散文选集读后感
全文共 522 字
+ 加入清单张晓风的散文集《从你美丽的流域》收了许多写儿女情长的篇什。从写作题材而言,张晓风跟其他女作家没有任何不同,爱情、亲情、友情几乎就是她的全部。可是当她起笔运笔,便完全超越了普通女人的情感。《母亲的羽衣》开头描写的是一个温馨场面,女儿入睡前,搂着母亲的脖子问:妈妈,你是不是仙女变的?接下来,甜蜜中有了感伤,再往下,又有了沧桑——世间每一个女子,究竟如何藏起羽衣,从仙女隐忍为平凡的母亲?张晓风写得极美,又极沉重,仿佛知悉世间所有的秘密。张晓风似乎有一种本事,再普通的物事,她总要忍不住翻过来,看看背面,甚至要透过经脉纹路去看它们在几千年前的模样。所以她写给丈夫的情书,写给儿子的诗篇,明明是写私人的感受,却似乎写尽了人类的共同情感,就连她写睡袍、围巾、绣品、油纸伞,也丝毫没有怡红快绿的娇弱之气。
张晓风始终是追求大的:大的格局,大的气象,大的胸襟,大的情感。她甚至是有点刻意为之了。
我读张晓风的感受,是仿佛放舟于岁月长河,溯回从之、溯游从之,追随着一路看来,千回百转,也被那百年烟波水气湿了一身。张晓风喜欢读古书,将它们视为夺地而出的思想泉脉,她这样写自己读《尔雅》:世界如此简单壮丽,如此明白晓畅,如此婴儿似的清清楚楚一览无遗。我读她,亦如此。
篇14:散文《春》读后感
全文共 1110 字
+ 加入清单朱自清的精短散文《春》,意象单纯,主题明朗,语言优美,人们往往把它解读为一篇"春的赞歌"。其实这是错误。《春》与朱自清众多的写景抒情散文一样,看似晶莹剔透,一目了然,但它却像一杯醇酒一般,蕴涵了绵长而清洌的韵味与芳香,要真正品尝出它的滋味并非易事。
《春》一文寓情于景,情景交融。在朱自清的笔下,春草是如此的天真烂漫、活泼可爱。"园子里,田野里,瞧去,一大片一大片满是的。坐着,躺着,打两个滚儿,踢几脚球,赛几趟跑,捉几回迷藏。"如果作者没有发自内心的由衷的喜爱之情,怎能写出这等精彩之笔!在朱自清笔下,春风、春雨都显得那么美。风中的柳枝是多么温柔,风中的乐声是多么动听,风中的气息是多么令人心旷神怡!还有,那绵绵的春雨像牛毛、像花针、像细丝、像薄烟,表现了飘渺朦胧之美。我读着读着,仿佛正在春风中尽情地欣赏一部春天的乐章,一幅春天的写意画。作者对春天真挚的赞美之情,已不留痕迹地融入了景物描写之中,让我读来回味无穷。
《春》一文景中寓理。文章先描绘春天美景,再写春天里的人们。我们在春天里的人身上,感受到一种积极向上的气息。这气息,能让消沉的人振作精神,让懒惰的人勤奋工作,让失望的人充满希望。
读着读着,我脑子里浮现出一副美丽的景象,一副春天特有的景象:桃树,梨树,杏树上都开满了一朵朵娇艳的花,有的红的像熊熊烈火,有的粉红粉红的,像天上的朝霞,有的洁白的像雪花,花儿散发着迷人的香味,闭上眼睛,树上仿佛结满了桃子,杏子,梨子!蝴蝶,蜜蜂围着花儿翩翩起舞,野花数不胜数:杂样儿,有名字的,无名字,都像赶集似的聚在草丛里,像一只只彩色的眼睛,像一棵棵闪烁的星星,一闪一闪的调皮地眨着眼睛
在这篇"贮满诗意"的"春的赞歌"中,事实上饱含了作家特定时期的思想情绪、对人生及至人格的追求,表现了作家骨子里的传统文化积淀和他对自由境界的向往。《春》确实描写、讴歌了一个蓬蓬勃勃的春天,但它更是朱自清心灵世界的一种逼真写照。
细读朱自清的《春》,我不由地有这样一种感觉:这是一个大病初愈的文化人,面对春意盎然的原野,他又重新找回了一种自信和自尊,编织着自己的理想之梦。这是一个经历了"心灵炼狱"的知识分子,在大自然温暖的怀抱中,他沉醉其间,诗情联翩,感受到了一种"天人合一"的美妙境界和"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心灵冲动。他从时代的"十字街头"撤退下来,又在这里找到了自己的"安身立命"之所。我总觉得,朱自清笔下的"春景图",不是他故乡江浙一带的那种温暖潮湿的春景,也不是北方城郊的那种壮阔而盎然的春景,更不是画家笔下那种如实临摹的写生画,而是作家在大自然的启迪和感召下,由他的心灵酿造出来的一幅艺术图画。
让我们一起用心去感受这幅图画。
篇15:游花海写景散文
全文共 1407 字
+ 加入清单收拾简单的行李,来一场说走就走的周末旅行。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写景散文:游花海,欢迎阅读参考!
对紫色有着莫名的喜爱,不管是深紫还是浅紫都很入我这个近视眼。随着年龄的增加,喜欢的颜色固然不变,但是再也不像年幼时候那样痴迷到穿一身紫跑到二百多公里外游玩了。
既便如此,对紫色根深蒂固的喜爱还是存在于骨子里的,所以看到有人在群里发紫色花的图片,就很是注意了,又特意上网去查了一下花名:“柳叶马鞭草”,这样缺乏诗意的名字让我内心有点小忧伤,但执念于紫色,我还是自动抹煞了名字的不优美,于是我决定寻找那一片紫色魅惑。
第二天,我既早早起床,踏上了寻找紫色花之路,由于是在修建之时,路上有几个女工在打扫,空气中荡起团团白色的灰土,往前走尚有很长一段路没有打扫到,路上散落的小石子让单车有点颠簸,心疼爱车的我努力寻找石子少的地方骑行,因而也就感觉不到路程的远近了,渐渐地右前方出现了零散的天人菊,天人菊和公路之间是整块的草坪,说是“整块”的草坪是毫不夸张的:草坪快之间的缝隙异样清晰。地坪草看上去毫无生机,不远处一位工人在用水管对着草坪浇灌,也许明天也许后天,在不久的将来这些地坪草就能在这里安家落户,青青小草一定会给这一片曾经荒芜的土地带来生机!
天人菊逐渐以“面积”的方式呈现,期间散落着白色或红色的石竹,继而空气中有着淡淡的植物的青青味道,清新而洁净,使得心情甚是愉悦,就算路途的颠簸也像是在随着音乐摇摆呢。
在这个时候倒是希望路程漫长点,在再漫长点,以便更充分地品味那紫色花会给我怎样的惊喜。突然一股花香钻进了鼻孔,浓烈强势地敲打着嗅觉系统,好像是在提醒着什么,果然如此,远方出现了一片淡紫,那抹淡紫像雾却比雾更加轻灵,像薄纱又有着薄纱没有的凝重,非要找个物事来形容的话,那么云彩也许比得一二分吧,只是这紫色的云彩忒顽皮了,不知何因落在了地面,却留恋了这一片土地而不肯离开。
再往前香味反而没了,一片紫色充盈了眼睛所能看到的全部,那紫色那么淡雅,那花株那么傲挺,好像单独一株也能屹立不到,但株植之间又互相攀连,又像扯起一株就能掀起整片花丛。近一人高的株植上只在主干的下半部分能看到寥寥数片叶子,叶形细长状若柳叶,大约这就是”柳叶马鞭草”名字的由来吧!正方形的花茎上顶着一簇小筒状的花,在淡淡阳光下娇艳欲滴,这朵娇艳在晨风中轻轻舞动,惊动了停驻的蝴蝶,即刻煽动翅膀飞离了。勤劳的小蜜蜂钻进了花心,毛茸茸的腿儿一会就弹出了一个小小的花粉球,后又振动翅膀赶下一朵花去了。走在被群花包围的小路上,内心充满了惊喜,我贪婪地搜索着每一簇花,希望看到每一簇花的与众不同之处,又希望能把每一簇花留在心中,留在脑海,留在生活中的每一时每一刻。置身在这紫色的云雾中,任凭这紫色冲击着视觉,瞬间忘了今夕是何年,只愿在这花海中徜徉,以花为伴,抛却尘世的烦恼,潇洒人生。
蓦然一阵笑声传来,惊醒了清晨的宁静,几位年轻人在议论着天人菊,竟说这些“非洲菊”是从非洲移植而来。然后再说些什么话就听不明白了。一位大哥问起天人菊是什么花,遗憾的是当时我也不知道这个有着亮色花朵边沿的花是什么“菊”,凭直觉应该是叫“菊”,但是又不敢冒然乱说,就失去了一个显摆的机会。随着观花的人多了起来,宁静的清晨不再,几位同行拍过照片之后又要转换新的游地,而我因为上班就只好和他们分道扬镳了。
离开这一片花海,凡尘俗世也随着上班时间一起到来,但是这样一片花海却在这尘世烦恼中带来愉悦的一天。
篇16:冬眠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567 字
+ 加入清单大冷的天,
我感觉抵不住这冬天的寒冷,
所以有时候想去冬眠。
其实我原来是不怕冬天的,
有时候特喜欢冬季,尤其喜欢下雪的冬天。
记得很年轻的时候,
在高中,
那时候的冬天要比现在寒冷的多,
晚自习过后,和好朋友一块,
在寝室里把身体脱得光光的,只剩下一个裤头,
然后跑到操场的一个水龙头下,脚下踩着厚厚的冰,冰冷的水从头上浇过,
皮肤泛的红红的,身体在抖,却没有感到有寒意。
擦干后随即又跑到寝室,盖上一个单被,美美的一觉到天明,
天刚刚泛亮,只是穿着秋衣秋裤顶着刺骨的北风,踏着厚厚的雪去跑步。
就这样,一个冬天就过去了,
好羡慕那时候的身体是那么的棒,
身上有无穷的能量,
也不知道那时候怎么来的勇气来战胜那寒冷的冬天,
可能是年纪的关系吧,
反正我现在想要冬眠。
有时候好羡慕搓背的工人,
羡慕他们周围有温度,暖暖的,没有寒意。
尽管他们的工作很累,环境很脏。
因为在那里有温度不需要冬眠,
也因为那里是冬眠极佳的去处。
所以冬天来的时候就感到不舒服的,
寒冷就感到不自在,
所以在冬天里,就经常到澡堂洗洗,泡泡,蒸蒸,来驱走身上的寒气,
回家后就感到好暖和,一整天暖暖的,
很舒坦,就忘记了冬眠,
就能愉快的工作。
厄尔尼诺的到来注定今年是个暖冬,
暖冬对我来说依然那么寒冷,
我仍然希望来个冬眠,
因为这个季节不属于我的,
想避开这寒冷的冬天,
等到春天的到来,
因为到那时,感觉到那才是我的季节。
篇17: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17 字
+ 加入清单花有重开时,人无再少年。这句话一点也不假,不论怎样,时间都是一去不复返的。一天过去了,就不能指望再重复着一天了,只能勇敢的去过下一天。
读过匆匆后,我更是有这样的感受。我的生活,从不会说话时就开始了。可我也从一开始就在浪费时间。我从早上起床、上学、吃饭、写作业,到晚上睡觉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过去了。从来没有感觉时间过的很紧,在压迫着自己,总是以为时间是很漫长的。
可现在我才发现以前的观念是错的!即使全世界的人都在等我,即使不撕日历,即使钟表的指针不再走动了,时间也不会等我,时间不会停止,因为时间是世界上最宝贵而有最无情,最使人珍惜而有最轻易破灭的东西。
看书时,它从书中逃走了。我悲伤。在做作业时,它又从我的笔尖滑过,我叹息。时间总是那么的匆匆。它从没有停息过,也不回为谁停止。它只是继续着它的步履,永不停止。
我从一个站也站不稳的小孩,长到现在一个能说会道的大孩子,想想那时一年级报名是的情景,仿佛就在昨天一样。古往今来,人们一直认为时间的短促,时光流逝的迅速,我又何尝不是呢?时间可贵永不再,这是我的最大读后感。
时间悄然无息的从我身旁滑过,我却不以然,但从今以后,时间不会再从我的手中溜走,我会仅仅抓住它,让它毫无逃脱的机会!
篇18:永远的劳动散文
全文共 1128 字
+ 加入清单日复一日地重复某种工作,常常会使人心生烦燥。许多的苦痛,许多的失意也多由此而生,可是生活中许多打动你的事情也常常是一些看似简单的东西。
工作中,感觉疲累的时候,我常常会停下手中的工作,在办公室里走动走动,更多的时候是走到窗户边去看看外面无聊的天空。其实在大都市,不论放眼何处,眼中挤满的多是冷清的高楼,和在高楼间艰难生长的那一棵棵呆滞的树木。可是不知从哪天开始,我和同处一室的邢晨声却被一个平凡的身影打动。那以后,我们常常是有意识地走到窗前,隔开一层同样冷冰冰的玻璃看着这个身影。
那是一个劳动者的身影,是人类社会最古老、最永恒的风景!
在我们办公楼的后面,是另一家企业的大院,我们一直不知道那里生产些什么。只是知道,日复一日,有一个人到中年的男子在那里拉炭。他每天很早就出现在这里,重复着一些简单的动作:装车、拉车、再装车、再拉车。等将需要的炭拉够,他就会认真地将沿途撒落的炭屑打扫干净。在他工作的这片黑色天地里,让人看到的永远是干净、整洁。而让我们心动的更为重要的一点是,在整个劳动的过程中,我们总是看到他的一丝不苟。他的兢业是无声的。或许是人到中年,他的身体已经发胖,而他还戴着眼镜透着一股书卷气,让谁看都不像是个干拉炭这样单调、乏味的工作的形象。而他干活的时候,那种认真一看就是发自内心的。不论何时,他都没有一点懈怠,他是将这种单调的劳作和自己的人生融在一起的。就是这种简单的工作,他却常常汗流浃背,即使春寒料峭,他也常常热得只穿一件背心,汗水濡湿他的前胸后背,有时他就会摘下眼镜撩起背心的一角同样认真地擦拭一会儿,那时,他就更像是一个读书人,也正是这种感觉上的错位,越发让我们懂得了什么是永远的劳动,什么是工作的乐趣。我们不知道他是否有过其他的人生经历,也不知道他是否为自己干这样的工作有所不平,但我们眼中的他却已经绝对是那样的处惊不变。他就是这样用最简单的动作,挥洒着自己的汗水,为他背后的一切劳作着。他应该有一个同样平凡的家,那里有他的爱人和孩子。他们的生活也是这样地日复一日,自然会有一些小小的不快,自然会有一些稍瞬即逝的烦恼,可他们却一定活得很是实在。因为有他这样的一个男人用自己的劳动撑着一片天空。那就是幸福。
是啊,劳动就是用自己的汗水去认认真真地干好一件事。生活有时就从简单开始,虽然生活中有那么多轰轰烈烈的人和事让人羡慕,但更多的只是这种平凡,这种默然地无视张扬。如果有一天缺少了这些最平凡的人和他们所干的最平凡的事,所有自命不凡的人都会感到无所适从,因为他们那时就会被那些他们从来没有注意过的事情所困。也因此,我再一次深深理解了为什么在一些伟大的诗人那里,他们总是一再地歌唱劳动,歌唱劳动者。
永远的劳动,永远的精神,其实就在我们的眼前!
篇19: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833 字
+ 加入清单汪曾祺的书,用文学少女的话说,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女儿节的茶巾寿司,上等多汁的蘑菇,香喷喷的白芝麻,栗子。加入这么多配料的醋饭,用稍带甜味的薄薄蛋饼仔细的包裹着。虽然不是最近的作品,却非常亲切、可爱、紧紧揪住胸口,可是读著读著,醋的味道也不断变浓,直到最后变成深切的无常观充塞胸中。
我觉得汪曾祺的书最大的特点,就是地方民俗特色很浓。尤其是饮食文化,让人感觉这不是一本散文,倒像是金庸的武侠小说了。不能不让人想起《射雕英雄传》中黄蓉烧菜给洪七公吃的那一段。包括他的语言,都是半掺着文言的,读起来反而让人有一种顺化流畅的感觉。羽毛般又轻又薄的甜甜煎蛋慢慢四散在口中,心脏扑通扑通地跳著期待包在里头的松软康吉鳗、碎栗子的出现。就像是这样的感觉!
古往今来,上至九龙天子,下至平民百姓,无不向往着羽化登仙的生活,若是做不到,便梅妻鹤子,隐逸孤山做个隐士。然而,他们却忽略了尘世带给人的快乐生活。舒婷在她的《神女峰》中写道:“金光菊和女贞子的洪流正煽动新的背叛与其在悬崖上展览千年不如在爱人肩头痛哭一晚”。长生不老,淡泊名利固然值得欣喜或钦佩,然而对酒当歌,寻山问水,觥筹交错却有着那些所谓的神仙隐士们体会不到的一番乐趣与风情。
汪曾祺的书,告诉我们的就是这一个道理。他写那些人都是些市井中最最常见的小人物,他写的食也是路边小摊上的并不怎么高级的地方小吃,他写的事也是一些常见的鸡毛蒜皮。可人们可从他那看似平淡无味的语言中品出人与人之间的美丽情感。命运在最大的不公平中有时会偶尔留下一丝温暖慰藉的余温,让人对这尘世难舍难弃,又好像一些另有深意的安排,一人一事都不是随便出现的,全看你心智够不够来领悟天意。
儿子与父亲间深切的交流等等,每一样都值得品味。
用力咬下椎茸瞬间流出的美妙汤汁!
融化在嘴里的康吉鳗!
成块的醋饭和栗子的甜味成了绝妙的搭配!
就连缠著蛋皮的葫芦乾也是充满弹性非常好吃呐!
这或许就是这本书的美妙之处。想到书中人事那些美丽的误会与牵绊,哪怕再僵硬的嘴角,也终会露出一抹微笑。
篇20: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486 字
+ 加入清单这几天在读汪曾祺先生的散文集,先生在文章里谈了很多,讲到了他的父母亲,讲到了故乡的风物习俗。先生的文字很清新,隽美而不失情韵,弥漫着文人的志趣。而我感触最深的是他对往事深厚的情感和惊人的记忆力。
在回顾从前的家时,他这样写道:“从科甲巷口到竺家巷口,计有这么几家店铺:一家豆腐店,一家南货店,一家烧饼店,一家棉席店,一家药店,一家烟店,一家糕店,一家剃头店,一家布店。”
尽管时隔多年,但旧时家门口的店铺,先生却依旧能够如数家珍。我忍不住回想儿时门前的店铺,除了杂货铺记的真切,其他的印象都显得渺茫了,仿佛蒙上了一层薄雾。那家杂货铺是我幼时常去的,帮妈妈买瓶酱油、买袋盐,杂货铺的老板娘是个年过六旬的老太太,性格幽默,总拿我开玩笑,所以我印象格外深刻。因此我也格外佩服汪曾祺先生的好记性,家里的后花园,堂屋里的老爷柜,甚至儿时的小花灯,他全都历历在目。他写他的父亲,动情地回忆汪老先生的才趣,刻印章、扎风筝、拉胡琴……老先生的一举一动仿佛就在读者面前,汪曾祺先生与父亲的深厚情感也透进了读者的心里。文章就像一幅细细密密的工笔画,向人们绘声绘色、不急不缓地讲述着高邮的风土人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