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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知法【经典20篇】

导语: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电视剧《人民的名义》正在热播,广东一位律师“出于职业的思维惯性”撰文分析了一下电视剧中的法律关系。下面是开学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素材,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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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员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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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腐败的能力。当前,长沙市提出了建设“廉洁长沙”的目标,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争当学法敬法守法用法的表率,打造一支过硬队伍,才能理直气壮监督别人,为“廉洁长沙”建设保驾护航。

争当学法知法的表率。法律是社会秩序的保障,是一种宝贵的软实力。实践证明,只有把法律法规学好了、装进脑子了,才能转化为内心的行为规范和工作准则,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执纪。当前,一些党员干部包括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法治观念相对淡薄,还在以人治的眼光看待法治、以人治的思维研判法治、以人治的方式实施法治,显然不符合依法治国、依法执纪的要求。作为肩负监督使命、维护党纪政纪的纪检监察干部,更应该学法、知法、懂法,突出抓好党章、行政监察法、纪律处分条例等的学习,提高依法执纪监督的水平。要注重打造学习型班子和学习型机关,把法律知识学习作为干部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营造比学赶超的学法氛围。

争当敬法畏法的表率。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对法的信仰更多体现在对法的敬畏。只有对法律心存敬畏,才能“思”而出乎理智、“做” 而有所顾忌、“行”而不忘法纪。一要内化为一种信仰。法律是公平、正义、道德、伦理的化身,是人类对理想境界和美好生活向往与追求的具体体现。纪检监察干部应怀着一颗忠实、诚恳的心,带头崇敬法律,体味法律的含义和真谛,以自身对法的敬畏引导人们相信法律、依赖法律、信仰法律。二要演化为一种文化。纪检监察干部在对待法律、执行法律上应该充分考虑社会民众的需求和感受,尊重社会习惯和传统基因,让敬法畏法形成良好风气。三要羽化为一种理性。对法的敬畏不是缚住手脚畏首畏尾,不是不思进取的循规蹈矩,而是政治上的成熟稳健,是应有的胸襟和作风。时刻敬畏法律,做事就有尺度,行为就有规范,就会自觉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约束自己,在工作生活中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使自己始终保持公道正派的品质,坚守清正廉洁的操守。

争当依法用法的表率。纪检监察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和业务性强,依法执纪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一要养成依法用法习惯。强化依法执纪意识,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开展工作,既要在了解的基础上用全、在熟悉的基础上用准,又要在精通的基础上用活。二要坚持依法依规办案。对纪检监察干部来说,“违纪违法”是“高压线”,碰不得;“违规办案”是“地雷阵”,踩不得。要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的要求,坚持加大办案力度与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相统一,力求法纪、政治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三要准确定位依法办事。按照“三转”要求,重新审视和准确把握纪检监察工作的定位,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执法的再执法”,把握重点,突出主业,严格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办事,加快推进职能、方式和作风的转变。

争当守法护法的表率。执纪当先守纪,正人必先正己。法律是人们最起码的行为规范,也是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带头遵守的行为准则和基本底线。首先,要摒弃特权思想。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别人的同时也要主动接受监督,坚决克服特权思想,反对特权行为和特权现象,将自己置于法律约束之中和群众监督之下,不当特殊公民,自觉地无条件地遵守法律。其次,要带头遵纪守法,要求别人做的自己带头做,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能越雷池半步。第三,要敢于捍卫法律。己正方能正人。纪检监察干部该碰硬时必须坚决碰硬,对违背原则和明显有问题的事情要敢于说不,坚信邪不压正,勇于并善于排除干扰和阻力,真正做党纪国法的有力“捍卫者”和经得起考验、战斗力强的反腐“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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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学法知法守法作文200字

全文共 2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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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我们全校上了一堂法制课。

当老师打开了大屏幕,法制课的老师已经开始讲了。讲的是刑法。当时,我心里想:什么是法制,法制课是干什么的,为什么要上法制课?上法制课的时候,老师一边讲一边提问,答对了有奖品。我真想回答问题,可惜我们是坐在教室里看大屏幕,只有一些人才能去法制课现场听讲。在这节课中,我学会了什么是刑法,还有一些关于社会的知识。最后老师讲了两个小故事,让我明白了出去时一定要跟爸爸妈妈说一声,尽早回家。

今天我上了一堂法制课,学到了很多知识,我希望还能再上一堂法制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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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_学习做合格法官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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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打造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阶层?如何成为一名令人钦佩和尊敬的优秀法官?什么是我们法官应有的贡献?什么是我们法官骄傲的人生?

如何做法官?做一个什么样的法官?这是个老问题,然而这样的问题却常议常新。随着时代的发展和中国民主法治进程的加快,如何打造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阶层?如何成为一名令人钦佩和尊敬的优秀法官?什么是我们法官应有的贡献?什么是我们法官骄傲的人生?在夜深人静之时,在忙完了一天的案件之后,我们该有点思考和准备。在不久前召开的昆明法官大会上,我谈了一点自己的感言、感悟。愿拿出来,与法官同仁们一起交流,互学互勉。

一、做一名有信仰、有理想的法官

一个有信仰的民族是有希望的民族,是一个坚不可摧的民族,一个有信仰的人是有前途的人,是一个坚定不移的人。法律必须来源于信仰,否则形同虚设。法官除了法律,没有别的上司,法官除了信奉法律,没有更高的权威。只有信仰法律,司法才具有终结纠纷,平息纷争的实际意义。法律信仰不仅是支持我们搞好事业的精神动力,而且更是保证我们国家是否成为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没有法律信仰,法律是苍白的、法治是无望的。法官不信仰法律,不信仰正义,良法也会成为死法。所以,作为一名法官,法官必须怀着一颗谦卑的心,在内心确立对法律的信仰,严格依法办事,忠诚法律,信奉法律,要成为法律理念的塑造者、法律传统的信守者、法律秩序的缔造者、法律运行的领航者、法律正义的完善者。

在推进法治的进程中,法官必须充满理想,我们不在乎今天站在那里,重要的是我们明天将朝那里去。改变中国的法治状况,法官不是旁观者、指责者,民众把我们看成是正义的化身,法治社会的成败与我们息息相关,法官必须树立高远的理想,要对自己职业的高贵性和艰巨性有清醒的认识和充分的思想准备,勇敢地迎接时代和历史赋予法官的期望和重任,为民众树立楷模,为法治树立丰碑,把法官职业打造成人生中最值得拼搏和希望有所贡献的事业。

二、做一名有素质、有水平的法官

法官的名声与尊贵来自于他的真才实学,来自于他的素质与水平。良医能妙手回春,庸医则能变相杀人,好工匠能铸造出锋利无比的宝剑,一般工匠只能打造出铁器而已。法官工作是一项极其复杂的智力劳动,专业性、技术性很强,必须经过严格的职业训练,必须具有娴熟的审判技能、扎实的基本功,一个好的法官,应该是个好的名医,是个好的工匠,应该是个有着高超技艺的法律专家。一名好的法官,不仅需要法律家渊博的专业学识,而且还需要科学家敏锐的观察力,政治家精于调和的中庸之道,哲学家透彻事理的聪明睿智,社会学家对民生的关爱和国情的关注。

法官的素质和能力应该是全面的,深邃的,应该体现在他能通过庭审明察秋毫、查明事实,应该体现在他能通过裁判释明法律,止纷定争,应该体现在他具有敏锐的洞察能力、敏捷的判断能力、透彻的分析能力、理智的自控能力、理性的决断能力、令人信服的说理能力等方方面面。

三、做一名有良知、有大爱的法官

“只有热爱人的人才可以审判人”, 掌握了法律知识,可能仅会断案,但不一定会判好案。只有怀着让当事人满意、为人民负责的强烈感情处理案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矛盾、化解纠纷。人民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是我们事业的根本。我们法官是人民的法官,离开了人民,法官就会发生错位。当心中没有人民的时候,就不可能成就什么大的事业。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好欺,自己也是百姓。把人民丢了,与人民有距离,就失去了司法审判的源头。

胜败是执法的结果,人格乃无言的丰碑。法官之所以威严,除了法律本身的刚性外,还有法官自身的人格魅力和人性关爱的柔性。将冷酷的法条演绎得出神入化,使人们对真善美产生恒古的永恒追求,法官必须充满人文主义关怀,“板着脸办案”只能是我们的外在形象,而法官的内心必须充满对人民的热爱和温暖,必须对百姓应有的尊重。法律是死的,法官是活的,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去办案,要把司法的公正、司法的温暖传递给人民群众。救济民权,减轻民负,解除民忧,保障民利,实现民愿是挂在我们心中的使命,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帮当事人所难则应当成为我们落在脚下的行动。

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百姓对法律和执法机关的信任,往往来源于对我们人格和人品的信任,来源于我们身上所表现的一言一行的感觉和感受。在公正的范围内应勿忘慈悲,对事,要像包公一样,严肃执法;对人,则要像雷锋一样,热心善待。人格是法官的生命,司法判决是法官“人格”的完美答卷,判决必须经过道德的过滤,经过良知的洗礼。面对证据要求实,面对事实要至尊,面对当事人要至善,面对法律要至爱。仰不愧天,俯不愧地,内不愧心。惟有法官完美的人格,才是法律正义的保障。

四、做一名有气节、有操守的法官

法官手握大权,既是时流的明镜,又是人伦的雅范,处在社会矛盾和重大纷争的“风口浪尖”上,必须廉洁自律、正身守道。有守者乃能定争,无瑕者方可律人,己之不廉,而欲正人,从古至今,未曾有过。法官有气节、有操守,就能做到不为财动,不为情动,不为名动,不为利动,不为苦动,不为难动。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法官只有廉洁自律,洁身自好,超然物外,独善其身,才能做到明察秋毫,明辩是非,无私无畏,留芳千古。

赢得社会的尊重,法官必须在社会的交往中与人群保持一定的距离,远离掌声和鲜花,远离喧闹的人群和灯红酒绿的生活,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法官有了气节和操守,身上就有一种力量和魅力,就能征服当事人,催化或影响社会,就能不负社会的寄托和民众的期望,而且还能给这个社会带来了新风正气,带来和谐希望。

法规有度民心顺,法官无私民意安。“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这对国家有利,对自己有福。堂堂正正审判,干干净净做人不仅是做人的基本原则,更是法官的发展之道。

五、做一名有大局、有大义的法官

知识在脑海中得不到实践的洗礼,只能是纸上谈兵。法官不是按部就班、对号入座的机械手,不是法律的复印机。脱离中国的国情和特殊的语境,孤立办案,就案办案,只能陷入片面和狭隘。司法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治性很强的工作,法官当然需要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清醒的政治头脑、敏锐的政治眼光和良好的政治修养。

法律还是世俗的学问,不能自绝于社会之外,法官除了精通法律,依法办案外,还应该是通晓人情世故的练达之人,司法的主要目的不仅在于维护当事人的实体权利,而且更重要的应该是修补破损的社会关系,“只有老百姓信任法律,中国法治才有希望。”所以,法官要深明大义,眼光向外。我们的工作作得好不好,成效大不大,不能看一时一地,最终要看将来和长远,要放在更大的背景下思考问题,坚持审判不忘发展,执行不忘稳定,妥协不忘公正。

法官的大义应该体现在把矛盾化解,把对立减轻,把纠纷消除上。表面上我们处理的是个具体的个案,背后关联的却是无数的纠葛与影响。所以,法官要学会平衡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兼顾情理、事理和法理的协调。只有贴近大局、融入大局、服务大局,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增加社会对司法的认同感,司法审判才有生命力,审判空间才会更加开阔,裁判结果也才会被社会所接受。也才能真正实现权利被尊重,义务被恪守,禁令被牢记。

六、做一名有责任、有影响的法官

“在其位,谋其政;司其职,负其责。”这一古训,不仅是对从政者的要求,也是衡量法官是否称职的标准。作为一名法官,求社会公平正义之真,务公正高效之实。以法为是,以民为天,以公为上,这是我们的使命和责任。

案件无大小,百姓利益无小事,纠纷的处理凝集着法官的决疑能力、整合水平和平衡技巧。每一天都是重复的、单调的,而每一件案件都是不同的、精彩的。法官不可成为社会的公众人物,但一定要成为社会的知名人物。法官置身其间,不仅是在判断是非,分清曲直,伸张正义,惩恶扬善,而且还担负着教化公民、导向法治的职能。法官秉持中立,公正裁判,昭告天下,既是最好的示范,也是对于法律理性与天理常规的最佳演绎。一份判决书就是自己手中出去的作品,判决书不仅是写给当事人看的,也是写给天下人看的。一案既出,事关身家性命,很多人在盼着你、盯着你、惦着你,白纸黑字,万目专注,民众是永远潜在的阅读者、监督者,更是义不容辞的批评者和传播者。小小的一纸判决,承载着正确解释法律、充分宣示正义、合理判定冲突、培养法律精神的重要功能,法官必须摆事实,讲道理,明法理,掂轻重,必须战战兢兢、兢兢业业,必须化全部的经验与智慧为社会的和谐留下完美的句号。

七、做一个有作为、有远见的法官

法官是各种社会矛盾和冲突的承受者,是“刀尖上的舞者”。条件差,工作累、待遇低,高风险,高难度、高诱惑,关系缠绕,外部压力,民众误解。法官必须敢于担当,有所作为。要在世俗的社会里,学会痛并快乐着,学会安定自己的心灵,热爱自己的事业,要学会经得起一切艰苦的磨炼和时间的拷问,经得住权力、金钱、人情的引诱和考验,知难不难,迎难而上,知难而进。

人生是短暂的,法官的经历是宝贵的,担任法官的时间有限,然而对公平和正义的捍卫却是无限,将自己的一生奉献给祖国的法治事业,把自己的职业作为神圣的事业孜孜不倦地去追求。这样的法官人生才有意义,才值得人敬佩。

置身于知识经济时代,法官不能吃老本,不能凭老资格、老经验办事。高门槛、强竞争,法官必须有开放的意识,有创新的思路。要有与时俱进的紧迫感和“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危机感,发展才是硬道理,我们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和放松。要努力学习,善于接受新知识、新事物,紧跟时代步伐,敢于否定自我,超越过去,要提高对哲学、文学、美术、音乐等高雅艺术的鉴赏能力,提高文化层次,培育高雅品位。努力把学习作为掌握知识、增强本领、做好工作的重要手段,在实践中,自觉地多一点学习、少一点应酬,多一些思考、少一些浮躁,把学习内化为一种责任意识、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思想境界,通过学习,拓宽视野,增强底气,开新局,建奇功,立伟业。

2_学习做合格法官心得体会

做一名合格的法官有很多难题,需要不懈努力。做一名合格的法官,需要很高的司法成本,然而,转型期的法官,不能盲目奢望,需要呼唤顺境,也需要在逆境中浪遏飞舟。

司法的第一个难题是效率与公正的问题。这个司法难题一直成为我们永恒的司法话题。年结案率、均衡结案率、31项指标,历史给予考核者巨大的工作空间,但各种考核即使转化为司法责任制,也会在很大程度上产生一些艰难的权衡和抉择。难道公正不比效率优先吗?难道立案登记制度不是一场向全社会的司法神圣的宣誓吗?

回答这些问题如此简单,又如此艰难。这一切取决于干警的承受力。当效率制约公正时,当案多人少已经不堪重负时,我们需要一种加班的承受力,需要在保障制度不能解燃眉之急的情况下,有紧急处置能力。曾经有两个问题一直诱惑我思考,一是大医院里为什么始终实行挂号制度?这个问题在立案登记制度运行中豁然开朗。医院里的挂号制度赋予医生量力而行的工作支持,用牺牲效率的方式保证了诊断质量。一名医生一上午10个病人,原则上雷打不动,超负荷必然引起误诊率的上升。当一名法官可以承受200起案件时,他可能面对的是300起,或更多一些,公正不是口号,审限也是内部措施,丝毫不能撼动外在的压力。法官比医生的挑战要大得多。

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须有承受效率的坚韧精神。在当前的情况下,牺牲效率也是牺牲公正。任何一种职业都离不开奉献,法官这个职业,当效率和公正的难题无法解决时,很难舍弃效率谈公正,很难背着那么多未结案,依旧坦然处之。法官这个职业需要钢铁精神,也需要特殊时期法官独有的淡定、承担。任何一位经过案海拼搏的法官无疑得到了一种非凡的锻炼,收获了一种特殊的肯定,这种职业素养诠释的不仅仅是“为人民不计功利,想事业甘于奉献”的精神。

司法工作的第二个难题是关于法官知识的整体较量。从最高人民法院到基层法院,法官的整体知识结构呈现下移的趋势,越来越多的法院拥有知识分子,法院干警的知识素质不断发生新的变化。尽管如此,在市场起决定作用的社会变革中,无论是法律知识的变化,还是法律所涉猎的每个行业领域里的知识,都一直挑战着法官的能力。弥补社会知识的不足,在法官专业领域不断更新本领域里的知识,有如下方法:用学历激励自己系统地再学习;用专家论证会夯实案件知识;参与出国考察、境内外培训。

进入互联网+的时代,全国各级法院的法官们用零距离分享彼此的文书。文书更加拉近了法官职业共同体的交流,文书更能表达法官的思维和文化底蕴。尽管,文书的问题还是存在的,司法文书的公开增加了法官团队的工作量,舆论的监督带来了巨大的司法压力,但是,在全社会法律知识饥渴的时代,优秀的司法文书对全社会法治建设的引领作用正在不断升温,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了解一旦变成“文书”化,很多问题能够迎刃而解。

我们在文书的表达上,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还可以进一步用博大精深的中国语言打造司法文书的文化性、趣味性、说理性,法律与文学的结合为法官开辟了司法文书的广阔天地。

然而,知识的更新是缓慢的,也是残酷的,集知识与经验于一身的法官更面临着新老交替。《我们老了》、《回家的路》……这些微视频刷新了朋友圈,让我们在司法改革中既满怀希望,又掩埋心中之痛。

司法工作的第三个难题是本土化的完成。我们走过了理想主义的时代,从大学的那一天起,我们一直被理论武装,全面吸收一切进步的法律制度、理念和方法。当面对现实,我们开始认识到:本土化的重要性,理想直面现实的重要性。太超前的法律会水土不服,太滞后的法律会阻碍社会的发展,我们虽然是严格的司法者,但是,我们心中法律的戒尺为公正而生,我们为之奋斗的法律是善良与公正的法律,是能够发挥我们公正价值、实现全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

当我们面对一个个案件时,如果是类案,我们在公正和社会稳定之间不断地研究现时的法律,寻求法律智慧的最大公约数。即便如此,法律仍会捉襟见肘,法律剖析的问题层出不穷。如果是新型案件,我们又特别希望一起案件的裁判除了定分止争之外,具有一定程度的超前性,能经受住未来时间的考验。前瞻性并非一句空话,落入实处,需要给予法官一定程度的试错机制,培育法官的思想尤为重要。独立性、创造性是法官的差异化素质,这些素质容易破解司法领域里的各种难题,真正把当事人的需求转化为法律意义上的公正需求,始终坚持法官的人文情怀和专业性,最终取信于当事人。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我们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很多问题不是个案的具体化问题,而是个案面临的普遍性问题。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案件中涌现出的深层矛盾涉及深水区的问题,一方面裁判统一性需求加大,另一方面,对法官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要求越来越高。法官不能简单地理解本土化,法官透过案件观察社会,抓住本质问题解读案件的焦点,法官的能力便是社会解决问题的能力。

司法工作的第四个难题是身上具备法官的素质。我们现在对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官和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官都有了初步的了解,作为一名中国的法官,我们一直在改革开放中加强与这些国家的法官进行学习、交流,促进我们自身素质的提高。评价法官素质的标准是多元的,有的呈现出人格的魅力,有的呈现出化解矛盾的能力,但大部分法官体现出对裁判规则的职业追求。比如,2016年,五台法官陈昶屹的事迹在青年法官当中引起强烈的反响。再比如,广东惠阳“许霆”案判决书,引起了大家广泛的阅读,法官的成熟裁判背后是对这一理论问题的学术共识,二者完美的契合堪称时代“优秀的判决”。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司法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要求。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社会进步已经进入到职业化阶段,各个行业都在进一步升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不仅仅是司法队伍的追求,全社会的职业素质都在大幅度地推进和提升。我们还要看到另外一个问题,当两种以上的学术观点难分彼此时,任何一种观点都是利益的调整,审判长应尊重诉求利益的表达,在诉、审、判一致的程序问题中发挥推动力,力促每一个环节的专业性,使案件从初始到审结呈现出司法的民主和最后观点无可争议的说服力。虽然案件有多数意见,必然有少数意见,但无论是多数意见,还是少数意见,不是轻而易举的结论,真正疑难的案件,即使少数意见,也有令人信服的说理。

医生在给重症病人治疗的时候,尽管会有几种方案,但每一种方案都是有底线的,是优中选优。法官在裁判中的不同意见也是如此。律师与法官共同的专业性要求裁判必须有专业水准,司法的公信力在于社会对裁判有稳定的预期,可以实现专业能力方面的毋庸置疑的信赖。

做一名合格的法官有很多很多的难题,需要不懈努力。近日,北京市政法委召开党建会议,有8位马彩云式的政法干警为司法事业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法官这个职业虽然高尚,但很多法官面临着生计问题,也有的法官,背负着很重的家庭责任,经不起家里有生病的人。做一名合格的法官,需要很高的成本,正义是需要成本的,然而,转型期的法官,不能盲目奢望,需要呼唤顺境,也需要在逆境中浪遏飞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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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领导学习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89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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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局党组安排,这次中心组学习要我作个中心发言。主要是就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谈点粗浅体会

一、充分认识两项法规修订的必要性和同时发布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 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猛药去病、重点治乱的决心,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呈现出以严治党的新常态,特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纳入法制建设的“五大体系”之列。将“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六大任务”之一,凸显了从严治党的地位和极端重要性。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各类社会矛盾日益突显,在这种环境和条件下,一些党员和党组织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已成为党的一大忧患,现行一些党内监督法规制度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需要。急需修改和完善有关制度和纪律,对广大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进行更为明确的规范和约束。经过几年的实践,修改“条例”和“准则”应运而生。

原《廉政准则》是在1997年《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2010年1月颁布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适用对象过窄,规范的只是党员领导干部,未能涵盖全体党员。二是缺少正面倡导,其中“8个禁止”“52个不准”均为“负面清单”,许多条款与修订前《党纪处分条例》和国家法律重复。三是“廉洁”主题不够突出,有一些内容与廉洁主题无直接关联。

原《党纪处分条例》是在1997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2003年12月颁布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违反党章、损害党章权威的违纪行为缺乏必要和严肃的责任追究。二是纪法不分,近半数条款与《刑法》等国家法律规定重复,将适用于全体公民的法律规范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标准,降低了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要求。三是有必要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内容纳入条例。基于以上情况,亟须对《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这两项关联度更高的法规先行修订。通过修订,真正把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在全党树起来,切实唤醒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提高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则的自觉性,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修订《准则》和《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我们党的力量所在。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保持党员的先进性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生命力的关键。当前我们面临着党的领导弱化和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严峻挑战。党要实现长期执政,永葆青春与活力,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经得起长期执政的考验,就必须加强纪律建设,因此在目前修订《则准》和《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

(二)修订《准则》和《条例》,是党内法规建设与时俱进的实践成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突出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深刻总结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令计划、郭伯雄等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损害党的事业案件的深刻教训;狠抓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言出纪随,寸步不让,敢于较真;加大反腐惩恶力度,注意党纪与国法有效衔接;强化巡视监督,加大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力度,集中清理裸官、人事档案造假等问题,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和执行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近年来,强力的惩治腐败,“打虎”和“拍蝇”的丰富实践为党内法规制度创新奠定坚实基础。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把这些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总结提炼出来,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

(三)修订《准则》和《条例》,是全党发出的道德宣誓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全面从严治党,必然要求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准则》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线,展现了共产党人高尚的道德追求,是向全党发出的道德宣誓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要求广大党员干部扎紧纪律的笼子,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二、学懂弄清《准则》和《条例》的“新”和“严”

(一)两个比较读懂《准则》。 新出台的《准则》,充分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是我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准则》加上导语、小标题仅有281个字,其条文可谓精简之至;然而细究其演变及由来,其内涵又可谓深刻之至。不妨从两个比较来解读。

1.与其前身2010年颁行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比较。现在叫《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两者的差异从两个标题的不同即可一览无余。前身之准则适用对象为党员领导干部,条文有3600余字,内容涵盖“8个禁止”“52个不准”等我们耳熟能详的禁止性条款。修订后的《准则》删繁就简,紧紧扣住“廉洁自律”这一条,其适用范围覆盖全体党员,同时依然突出党员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标准。不再与纪律处分条例相关条款相重复。

2.与同时颁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比较。《准则》共8条,分为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三部分,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重申党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道德情操“四个必须”原则要求。二是围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对全体党员提出“四条规范”。三是围绕廉洁从政,从公仆本色、权力行使、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要求更高的“四条规范”。《条例》有3编11章133条,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三部分,开列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纪律”,其条文甚为周密,共有1.7万余字。两相比较,前者简洁,后者繁密;前者是自律要求,后者是他律戒尺;前者为宣示性的道德倡导,后者是开出的“负面清单”;前者是可见可及的理想情操“高线”,后者为不可触碰的现实纪律“底线”。

(二)新《纪律处分条例》新在哪里?

1.新修订的《条例》有很多创新之处。新修订的《条例》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从严治党的最新成果,有很多创新之处。与原《条例》相比,明确了《条例》适用范围,使党员清楚了底线、明白了规矩,突出了党纪特色;用负面清单方式列举六大类违纪行为及处分措施,删除与法律重复的大量条款,实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吸收了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成果,将很多新形式的违纪行为纳入处分范围;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下称《准则》)同时修订发布,体现了“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的新思路。

2.新修订的《条例》明确了适应范围,突出了党纪特色。在第一条开宗明义指出,制定本条例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第三条进一步指出,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根据党章制定的纪律要求,是管党治党的戒尺,有别于国家法律和社会道德等规则,是比法律更严的规矩。在《条例》分则规定中,将大量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但违反党纪的行为纳入处分范围,既反映了党纪严于国法的要求,也充分体现了政党特色和党纪特色。

3.新修订的《条例》实现“纪”与“法”的有效衔接。为解决原《条例》存在纪法不分,把公民不能违反的法律底线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底线,降低了对党组织和党员要求的问题,修订后的《条例》删除了79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条款。但是,违法始于破纪,删除国法已有规定的内容,并不是说这些行为就不再是违纪,不再给予党纪处分。

《条例》通过设定专门条款的方式,实现党纪处分与国法处理的有效衔接。

一是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二是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这种情况与上一种情况的差别在于,前者规定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情节比较严重;而后者所针对的行为不涉及犯罪,仅仅在客观表现上有刑法规定的行为,但情节较犯罪行为要轻微得多。

三是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对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本条规定针对的是党员有违反刑法以外的其他违法行为,比如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海关法、财政法律法规等行为。

四是规定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以及党员犯罪被单处罚金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这是本次修订新增的内容,以实现纪法之间有效衔接。

五是规定党员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因犯罪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或者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这是沿用和保留了原《条例》的规定。针对的是“党员有犯罪行为,且受到了刑事处罚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的情况。

4. 新修订的《条例》体现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 新修订的《条例》在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中增加了“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的内容。就是要求各级党组织在监督执纪时要准确把握“四种形态”,善于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是极极少数,改变以前那种在调查中不是“好同志”、就是“阶下囚”的状况,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5. 新修订的《条例》吸收了十八大以来提出的八项规定、反“四风”等最新成果。修订后的《条例》吸收了十八大以来提出的八项规定、反“四风”等新的制度成果,体现了时代性。十八大以来一共出台了30多部廉政新规,既有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的,也有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和廉洁纪律方面的。为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条例》将其中最重要的要求转化为纪律条文,成为新的党纪部分。在六大违纪行为中,都补充了新的内容。

例如,在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方面,将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对抗组织审查,党员领导干部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等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的违纪行为纳入处分范围。这些修订内容,体现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分开的理念,有利于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把纪律摆在前面,防止由小错酿成大错、从违纪走向违法。

又如,在廉洁纪律方面,将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适用公务用车或者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接受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违规公务接待纳入廉洁纪律处分范围。

再如,在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将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法活动等行为纳入违反工作纪律部分;将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纳入违反生活纪律的部分。

6.《条例》与《准则》同时修订发布体现了“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新思路。管党治党既要靠党章和党内法规,也要靠道德伦理和理想信念。此次《准则》和《条例》同步修改,一方面是二者紧密联系,需要统筹考虑,另一方面是二者功能有别,需要分别规范。《准则》规定了党员必须遵守的高线道德标准,是共产党倡导的廉洁自律要求,体现了我们党“以德治党”的决心和要求。《条例》是党员必须坚守的底线,用“负面清单”的方式,明确规定了违反六种纪律的行为及处分措施,体现了我们党“依规治党”的决心。

(三)新修订的《条例》严在哪里?

在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梳理《条例》内容,“全面从严治党”的理念始终贯穿全文。为何要特别强调“严”字?这个“严”字又体现在哪些方面?通过与原《条例》的比较对照,就能找到答案。

1.纪在法前,对党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原《条例》分则中将违纪行为分为:①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②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③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④贪污贿赂行为⑤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为⑥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⑦失职渎职行为⑧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的行为⑨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10类违纪行为,其中有半数以上条款与刑法等国家法律规定重复,比如贪污贿赂行为(原条例第9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原条例第15章)等。

党是政治组织,党规党纪保证着党的理想信念宗旨,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底线;法律体现国家意志,是全体公民的底线。原《条例》将适用于全体公民的法律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实际上是降低了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要求。

正因为此,此次《条例》的修订,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作为重要原则。将违纪行为分为了六种:一是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二是违反组织纪律;三是违反廉洁纪律;四是违反群众纪律;五是违反工作纪律;六是违反生活纪律,使《条例》的内容真正回归党的纪律,为广大党员开列了一份“负面清单”。

在中央纪委近期通报的周本顺、杨栋梁、乐大克等人被“双开”的消息中,通篇“纪言纪语”。如,“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之中没有了以往常出现的“违法”二字,过去惯用的“收受贿赂”、“行贿”等字眼也不再出现,行文措辞主要体现违纪问题。这正是纪法分开、纪严于法的生动体现。

2.处分“加码”,违纪将挨更重的板子。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治,要害在严。如果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便容易造成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使党无法充分应对新形势下的风险和挑战。此次《条例》的修订,坚持“严”字当头,对不少处分条款进行了“加码”,倘若今后违纪,责罚的“板子”将打得更重,付出的违纪成本也将更高。

修订后的《条例》第二章第九条规定: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而在原《条例》中,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与受到警告处分相对应的时间则都是一年。虽只有一字之差,却表明党员如果受到严重警告处分,承担的后果将更严重。

类似从严加码的变化还体现在修订后《条例》的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等条款。如,“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的,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有“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等三类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党员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等等。这些都是增补的内容,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和目的。

在增补的同时,新修订的《条例》对原有一些条款也进行了调整。如,原《条例》第六十六条“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等,第七十五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等两项条款,其最重处分为“留党察看”,而新《条例》将此两项的最重处分“升级”为“开除党籍”。

值得注意的是,修订后的《条例》除了加重责罚之外,也注重抓早抓小、治病救人,体现对党员的关心爱护。如,原《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宣布除名”。修订后的《条例》则规定,“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对其进行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予以劝退或者除名”。

3.条款增加,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就是不断扎紧党纪党规的笼子。新修订的《条例》,针对现阶段党纪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和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特别是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相关要求转化为纪律条文,使党纪党规的笼子扎得更紧。

在党的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这次修订后的《条例》,把政治纪律排在“六大纪律”之首。相比原《条例》,在政治纪律的“负面清单”中,新增了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组织或者参加迷信活动、搞无原则一团和气以及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的违纪条款。

除政治纪律外,新修订的《条例》还增加了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反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搞权色交易和钱色交易,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违纪条款。

三、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

(一)要多渠道多形式学习宣传,唤醒党规法纪意识。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不能等同于一般性文件的学习。省局机关各级党组织要以组织学习宣传为契机,唤醒全体党员的党规党纪意识。学习宣传措施要实、形式要新、氛围要浓、效果要好。每个基层党组织、每一名党员,都要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纪检监察室要带头学习好、严格执行好。

(二)要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创新监督执纪方式。一方面,要创新执纪方式,要运用好王岐山书记提出的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即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在重点查处全省移民系统党员干部在十大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同时,也要重视审查一般性违纪行为,逐步加大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比重。认真回应移民群众关切,提升信访主渠道的公信力。全面深化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抓早抓小,关口前移,做到“触角”灵敏,有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有效阻断违纪进程,使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成为极少数。

(三)严格实施责任追究,推动落实“两个责任”。我们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贯彻《准则》和《条例》为抓手,牵住“两个责任”这个牛鼻子,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挺起来。

一是坚持以上率下,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作为纪检组长,我履行着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坚守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协助党组织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认真开展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言行,切实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好、执行好、坚守好。党组各成员履行着“一岗双责”责任,各处室、中心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在遵规守纪上把自己摆进去,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带头遵守党的纪律规矩,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中央权威。

二是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真正使压力在肩、责任压身。党员领导干部既要以身作则,又要教育管理党员干部不踩底线、越红线。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并对照《准则》和《条例》,查摆自身问题,即查即改,立行立改,使每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心有所戒、行有所止。

三是坚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深化“三转”,聚焦主业,加大纪律执行和审查力度,进一步加大对移民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力度。明年省局将结合业务,有效整合工作力量,开展“移民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治理”活动,按照“部署启动、自查自纠、检查验收、整章建制、严格规范”5个阶段,通过开展对移民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治理,以达到资金内审、稽察、监测评估、绩效评价“四位一体”监管全覆盖,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严肃查处和整改贪污、套取、挪用、挤占、截留移民资金等行为,进一步规范移民资金监督管理,保障移民合法权益。做到问题线索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四是坚持制度跟进,形成配套完善的遵规守纪制度保障。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省局党组制定出台了《省移民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和《省移民局关于实行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问责追责暂行规定》等一系列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靠制度管事管人。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以“三严三实”的要求,不断完善遵规守纪的制度规定,进一步明确责任、划分任务、强化举措、巩固成果,真正把党的纪律规矩记在心里、抓在手上,不折不扣地坚决贯彻落实在行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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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_学习做合格法官心得体会

全文共 8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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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有幸参加了为期9天的云南省法检系统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期间的所见、所闻、所学,让我更深刻的了解了头顶国徽,身穿法袍,手拿法槌,心怀天平的法官形象。法官是公平与正义的化身,是法律的守护神,它与一切非正义的力量做斗争,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作为法院年轻人,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就要对自己准确定位,提升各种能力。

一是转换角色。作为一名刚刚走出校园的大学毕业生,要努力适应法院的工作岗位,转变学生角色,牢记自己的法官身份。同时,把书本上的法律知识灵活运用到司法实践中,把对法律的信仰转变到维护人民权益的审判事业中来,从而维护人民的合法权利。

二是加强学习。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我们身处知识爆炸的时代,若不加强学习,更新知识,就会陷入“本领恐慌”的窘境。作为一名法院新人,在不断深化学习的同时要清醒的认识到自己还有很多不足之处,要虚心向前辈请教,做到不懂就问,尽快熟悉法院工作。

三是严于律己。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就要把“忠诚”、“公正”、“廉洁”、“为民”作为核心价值观,要有“忠诚、干净、担当”的精神。要忠于国家,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在审判工作中要严格要求自己,唯有严以修身才能严以律己,才能秉公用权。在工作中要认真严谨,严守办案时限、规范文书写作,注意接待礼仪等;在生活中应该培养高尚情操,远离低俗娱乐,时刻谨记身份,控制好自己的“口”、“嘴”、“手”、“脚”,做到不该吃的不吃,不该说的不说,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去的不去。

四是淡如止水。一名合格的法官要做到淡,即平淡。社会中充斥着各种诱惑,对于不良诱惑我们应该积极抵制。既然选择了法院工作,我们就应该清醒地意识到法官职业并不能即刻带来名与利,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金钱观,深知“个人利益淡如水,人民事业重如山”的道理。我们要懂得知足,学会舍弃,切莫锱铢必较。

总之,作为法院的年轻人,就要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毕生的追求。只要穿上尊严的法袍,就要肩负起身上的责任,对党和人民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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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农行柜员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19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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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作为一名民族区域自治县的县长参加了省委举办的云南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专题研讨班,深受教育、深受启发、深受警醒,感觉自己在学法、知法、懂法、敬法上仍然存在差距,石林作为少数民族自治县,推进依法治县、依法行政任重道远。

一、参加此次专题研讨班的几点体会

(一)必须加快观念转变。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运行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作为领导干部,在危机和压力面前时刻觉得忐忑不安,“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对政府工作特别是政府领导既是释压也是考验,当前,要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才能严格做到依法行政、依规依纪办事。

(二)必须提高法治意识。县级领导干部作为依法行政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必须用法治意识、法治精神、法治信仰修身正己,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优化工作,率先垂范,上行下效,努力成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三)必须树立法治思维。作为县政府“一把手”,要把厉行法治作为治本之策,结合不同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特殊形势,加强法制知识学习,强化理论武装,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不断提高法治素养;要突出理念创新,用正确的政绩观引领政府工作,把法治思维、法治理念贯穿到政府工作的每个环节。特别是在制定经济发展目标、社会治理和社会稳定工作等方面,必须做到依法、科学、以人为本,在具体工作中,体现法治思维。

(四)必须严格制度落实。规则制度是刚性约束,我们只有在“依法治国”的框架下履职办事,才能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才能尽量避免工作违规或失误。作为县级领导干部的“关键少数”,落实制度既是一次自我警醒,也是一次严以律己的更高要求,时刻警醒自己,要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强化自我约束,杜绝工作任性,做法律、制度的践行者、落实者、维护者。

二、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几点思考

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就是要充分认识依法行政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重要地位,正确认识领导干部在依法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就石林县而言,我认为重点要思考和解决好几个问题:一是长期历史使命和阶段性发展任务的矛盾问题;二是全国、全省的宏观性大命题与石林微观性特征相结合的问题;三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对石林落后生产力发展促进的问题;四是发展与稳定、改革与发展的统筹推进问题。解决以上问题,重点要从四个方面入手:

一是准确把握“四位一体”的实质。党是灵魂,是神经中枢,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改革是心脏,为发展提供动力;法治是骨骼,是框架约束,是强基固本的关键;全面小康是躯体,是党、改革、法治的外在表现形式。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并最终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准确领会“改革是破,重在创新突破;法治是立,重在规则程序”的深刻含义,准确把握立与破之间的关系,打破旧思维,大胆问、大胆试,实现改革与发展的同步推进。

二是推进行政管理职责、目标任务法治化。要时刻牢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县政府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终身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决策法制化水平;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坚决纠正以权代法、以情代法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公开、法制监督员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行使;重点要加大对行政权力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工作的清理,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

三是推进依法自治民族性和法治性的统一。要制定民族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建设用地、环境保护和水能矿产等资源保护开发方面的法律法规。始终坚持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倡导“三个离不开”的思想,着眼于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全局,将党的民族方针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政策法规纳入“五六”普法规划,着力提高全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每年举办村组干部民族方针政策专题培训,着力提高基层干部的民族工作理论水平;建立属地管理、受理接访和化解纠纷的联动机制,完善维护民族团结稳定的长效机制。

四是推进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的法治化。立足于少数民族自治县特殊县情,始终坚持大力培养、选拔、使用优秀少数民族干部的干部选拔任用方针,原则上按少数民族人口占比的同等比例安排少数民族招录计划、选拔任用干部,逐步改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和干部比例。同时,营造领导干部敢闯敢干、勇于开拓创新的干事创业环境,以改革激活力、以创新生动力。推进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法治化,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指标考核体系。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坚决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市相关要求,主动学法、认真守法、心中尊法,争做学法的好学生、懂法的好公民、守法的好干部,积极推进依法行政,逐步完善依法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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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干警做合格法官心得体会

全文共 22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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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庸置疑,人民法官对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合格的法官队伍是保障司法事业蓬勃发展的生力军。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有利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法官队伍建设。

当前,司法改革已进入深水区,面对审判工作的新形势和人民群众的高期待,人民法院一直勇于担当,事不避难。立案登记制改革、执行体制改革、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快建设“智慧法院”等举措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全面展开,扎实而稳健地向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前进。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以高票通过,反对票再创历史新低,这是对人民法院一年来的辛勤努力和阔斧改革的充分肯定。成绩令人振奋,但也暗藏危机,一旦松懈惫怠或者任意妄为,很容易招致祸患。

切身的工作经历,让人民法官对审判职业有了初步的认识,第一次解放了书本上的知识。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先后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解放思想大讨论”,人民法官的思想理论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现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已经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周强院长都发表了系列讲话,强调了学和做的重要关系和意义。任重道远而应弘毅,人民法官应该贯彻落实“两学一做”,苦学修行,厚积薄发,做一名合格的法官。

合格的法官应该时刻不敢松懈思想理论建设。“两学一做”提出要学习党政党规、学习系列讲话,就是要求把思想理论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将认真学习和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作为“看家本领”和“必修课”。高度重视思想理论建设是我们党的一大特点和优良传统,也是新的历史条件下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的现实要求。党员法官要以高站位、高觉悟,加强理论学习、研究和宣传,始终坚持正确的理论导向,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要紧紧围绕大局、自觉服务大局,进一步加强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牢固树立法治信仰,为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障。在学习方法上,要坚持实事求是。理论学习、研究和宣传必须贯彻实事求是这一主线,同时,在方法、措施、手段上要不断开拓创新。近年来,青龙法院立足人民法院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城乡建设、法治建设,多次组织开展了“尚学尚进尚廉”建院理念教育实践活动、“八个一工程”、“八个三工程”等,党组带头学习了党的十八大精神、党规党章、先进理论,带头庭审、调研、学习外地先进经验,确立了明确了理论导向,在大是大非面前、在党和人民的召唤中,一直能端正态度、明确立场、立足大局,做国家和人民合法权益的忠实捍卫者。

合格的法官应该有良好的纪律作风。人民法院以其职业的特殊性有别于普通市民、公务员和其他法律人。相对于普通市民,法官要更加严格自律,一言一行要态度端正,发表评论或作出判断时,应当客观、中立、公允;一举一动要廉洁自律,不骄矜自持、耽于享受,人际交往要克礼得当。与普通公务员相比,法官手握审判权,是财产、自由的裁决者。合格的法官应该牢固树立独立、中立、公正的职业精神和法治思维,在裁判活动中,把法律作为审判活动的唯一标准,坚持公平的程序规则,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法官和律师、检察官同属法律人,但因为在诉讼活动中担任着不同的角色,对裁判结果起着不同的作用,所以法官要更加冷静,在诉讼程序中要保持中立,居中裁判,不偏袒、不逾越。这些年,一些法官因为违反党纪国法被查出,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人民法官应以此为戒,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各项规定,主动接受监督和批评,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自己、以严的纪律约束自己,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合格的法官应该有合格的司法能力。什么样的司法能力可以称之为合格的呢?我们可以在邹碧华这样的优秀法官的事迹中寻找答案。通过学习我们发现,他们之所以被称赞,是因为他们都对党无限忠诚、对人民无比热爱、对事业无私奉献,他们能做到对身边每一个人都以良知对待,以“燃灯者”的毅力投入工作,以精益求精的态度追求公正,做一个“守望者”,做一个“工匠”。秦皇岛的“良心法官”孙庆的事迹也感人肺腑,激励人心。十年来,他共审结案件2200余件,70%以上的案件都以调解方式结案,先后获得市级“优秀法官”“办案能手”“调解能手”和“全省法院办案标兵”称号,他的工作能力响当当,是公认的实力派。他有一句口头语:“干法官这职业,除了尊重法律、尊重事实之外,凭的就是一份良心,无论何时,咱都要对得起这‘良心’二字。”对待当事人,他以诚见诚;对诉讼裁判,他公正守法。良心办案,带来了定纷止争,社会好评。这样一名精英法官,面对重病的妻子、年幼的孩子却表现出了铁骨柔情,照顾家庭的时候他细心呵护、情深意重,却也从不因此敷衍工作,借病请功,相反,他把党和人民铭记心头,把审判事业放在前面,他把人民的满意和法治的进步作为安慰妻儿的奖状。“心中有偶像,能启发见贤思齐的能量;眼前有目标,能激发勇往直前的力量。”榜样是事迹是不可复制的,但他们的精神却可以百花齐放。我们应该向他们学习。

人无完人,但可尽善尽美。路途坎坷,但可吟啸徐行。法官非生而完美,但是通过学习和锻炼,则可以越来越好。司法改革的路途艰辛,人民法官只需从容履职、扎实前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人民法官修炼自我指明了方向、营造了浓厚氛围,我们应该结合实际、深化认识、凝聚共识,热爱审判、精于审判、奉献审判,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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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农业银行知法守法敬法征文

全文共 6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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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热烈庆祝首个“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我校隆重举行“国家宪法日”学习与宣传活动,开展了以“知法守法、敬法、爱法,做合格公民”为主题的系列活动。

12月3日,学校电子大屏幕就以醒目的标语对“国家宪法日”进行了宣传:“宪法是国家根本法,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让我们知法、守法、敬法、爱法,做合格公民”让全体师生记住了“国家宪法日”。

12月4日晨读课上,1200余名同学们统一朗读了学校统一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的序言和纲领部分,学习和了解了宪法的地位、作用和意义。

下午班会课,学校邀请了威坪派出所陈警官给全校师生上了一堂法制讲座课。陈警官围绕国家宪法,结合我校学生特点,用鲜活的案例,深入浅出地阐述了宪法的重要意义、守法的重要意义,他教育学生要“慎交友、立大志、慎善独、敢维权、要坦白”,指引同学们争做知法、守法、敬法、爱法的合格公民。学校德育副校长张金彪老师也围绕“国家宪法日”做了主题发言,他要求全体师生自觉学习,正确理解国家宪法的重要意义和宪法日设立的重大意义,并且要在行动上坚决遵守宪法,争做知法、敬法、守法、爱法的社会公民;他特别指出,高中生正是养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的关键时期,一定要树立法制意识,为自己一生的幸福保驾护航;他号召全体师生要在国家宪法的指引下,敬业爱岗、勤奋学习,知法守法,奋发有为,积极投身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争做合格公民,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贡献力量。

本次“国家宪法日”学习与宣传活动,极大地加强了同学们对宪法的理解,提升了师生的法律意识,浓厚了“知法、守法、敬法、爱法,做合格公民”意识,宪法地位、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进一步融入师生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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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做合格法官心得体会

全文共 7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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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院机关党建工作要点》的要求,支部要结合今年来院里组织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讲一次党课。支部组织党员上党课既是具体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要求,也是支部开展组织活动的一种重要形式,同时也是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的一种方式方法。下面讲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简要回顾一下对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有关情况。因为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是今年政法系统开展的一项重大的政治活动,法官要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就应当对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由来及要求有所了解和掌握。二是讲一讲关于坚持和维护公平正义问题。因为公平正义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的组成部分,也是这次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要求要把握的重点内容之一。三是谈一谈怎样争做一名合格的法官,做一名合格的法官的基本要求,通过做一名合格的法官在具体的个案中实现和展示法律上的公平正义。

一、对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简要回顾

党的十七大召开后,中央政法委为了在政法系统传达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召开了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会议,胡锦涛总书记在与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时发表了重要讲话。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进一步阐明了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的重大部署,对政法战线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提出了新要求。

为了全面把握党的十七大对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作出的战略部署,全面把握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对政法工作提出的基本要求,深入贯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统一全体政法干警的认识和行动,中央政法委员会决定,今年在全国政法系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进一步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热潮,努力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

根据中央政法委员会决定,最高人民法院、省法院先后发出了关于在法院系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通知。通知要求,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各级人民法院要全面准确把握研讨的重点,紧密联系法院工作实际,重点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全面准确领会精神实质,这五个方面的重点也是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的主要精神,五个方面的重点是:一要深刻把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这个主题,进一步坚定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二要深刻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实质和根本要求,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三要深刻把握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四要深刻把握政法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不断提高法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五要深刻把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中院为贯彻落实上级法院的通知要求,于今年四月专门召开了中院机关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论论的动员大会,专门下发了文件,随后,结合法院工作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了多个专题活动。目前大学习、大论论活动按通知的布署,已进入第二阶段,即学习培训、深化认识阶段,时间是从4月中旬至7月底,在这一阶段中的任务有以下七方面:一是开展一次全员学习讨论;二是党组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三是组织集中培训;四是开展支部书记讲党课竞赛;五是开展体会交流和知识竞赛、举办演讲比赛;六是组织参加统一考试;七是组织外出考察学习(如审判管理、廉政文化建设等)。因此,支部上党课也是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组成部分。

二、坚持和维护公平正义

对公平正义基本内容的理解,一般认为,社会的公平就是社会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在全体社会成员之间合理而平等的分配,它意味着权利的平等、分配的合理、机会的均等和司法的公正。正义实际上是由公平公正演化而来的政治和道德的概念,可以理解为正当利益和要求的实现。公平与正义虽然是现代法治永恒的主题,但在早在六百年前,英国已将自然公正确立为一条最基本的宪法原则,公平正义的原则被认为是高于一切法律条文和判例的,按该原则,司法最重要的目标不是实现法律,而是通过法律实现公平与正义。这一重要理念经过几百年的实践,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现在已从理论上成为了中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公平正义是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这次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要求要把握的重点内容之一,同时,也是党的十七大精神与法院工作联系最紧密的一个方面。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的共同追求,也是衡量社会文明与进步的重要尺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的学者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十四方面的理论构成:一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其基于的基本国情是:我国的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二是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的理论(改革开放是实践的经验总结,改革是中国的由之路,僵化没有出路,通过改革开放,吸收和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文明成果,来发展社会主义);三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市场经济不是资机主义的专利,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四是社会主义本质的理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灭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五是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理论(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平等保护物权,平等竞争);六是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理论(中国要发展离不开科学技术,要实现科技兴国战略);七是社会主义科学发展的理论(发展才是硬道理,是执政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八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九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理论(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理论(社会主义不仅要有高度的物质文明,还要有高度的精神文明,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体系,是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结合起来,);十一是社会主义和平发展的理论(中国奉行互利共赢的外交政策);十二是中国特色精兵之路的军队建设的理论;十三是“一国两制”和祖国和平统一的理论;十四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理论。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中的重要内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按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体要求和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原则,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坚持和维护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是新的历史条件下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任务。人们对法治所寄予的希望,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公平的期盼、对正义的呼唤。坚持和维护公平正义,是新时期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实现程度的重要尺度和标志。只有让公平正义成为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东西,使人民的意愿得到充分的反映,使人民的权利得到充分的实现,使人民的利益得到充分的保护,法治才能够真正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拥护,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才能真正得到贯彻落实。

作为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人民群众均普遍认为人民法院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不管是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和财产权,还是裁判各类纠纷,评判是非屈直,定纷息诉,人民群众都寄期望于在最后一道防线能实现公平正义,但由于诉讼活动的参与人,各自站在不同的角度或因不同的利益,对公平正义有不同的标准和不同的理解,加之法院裁判的极少数案件存在的这样或那样的一些问题,致使社会对法院能否坚持和维护公平正义产生怀疑,降低了对人民法院审判权威的公信力,也影响到从事审判工作法官们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尽管影响公平正义的因素很多,但在实现法律上的公平正义中,作为以适用法律来维护公平正义的法官,首先是要做到是一名合格的法官。

三、争做合格法官

怎样才能做到是一名合格的法官呢?我想合格的法官最起码要注意以下二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是要有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和能力。下面我就分别谈谈这二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第一个方面,合格法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一)法官应该增强职业道德意识。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推进,人民群众对法院的司法审判、法官的工作作风、法官的业务素质等问题越来越关注,对法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就要求法官要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不断的增加法官的职业道德修养。

(二)法官的职业道德修养要注意以下四点:

1、公正是法官职业道德的核心。法官判断是非必须公正,应始终处在中立的立场上。司法公正与法官的良知密不可分,司法权威与法官的司法品德、人格魅力紧密相连,而法官的良知与人格魅力又与法官的职业道德密切相关,要作为一个合格的法官,必须提高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把法官职业当作崇高的事业追求,公正地对待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做到不偏不倚、公正断案,不得将其个人的爱好、偏见带人职务过程中。每一个法官都应当记住:自己便是公平与正义的象征,要以自己的一言一行及实践中点滴经验的积累来维护司法公正。法官的公正就是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秉公执法、清正廉洁。

2、廉洁是法官职业道德的基础。法官的公正、权威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法官的廉洁无私,法官应当以清廉、简朴为美德,选择了法官应当是出于对法律的真诚信仰和不懈追求。法官不应当随世沉沦,追求名利,法官只有清廉如水,抵御任何形式的诱惑,才能做到公正判案,才能维护司法权威。廉洁与公正一样,是一个法官最基本的道德素质,廉洁才能不偏不倚。如全国模范法官金桂兰,乐守清贫,用忠诚和奉献谱写了一曲当代法官的人生赞歌。金桂兰始终把“必须增强自身的抵御能力,两袖清风、一尘不染,要耐得住清贫和寂寞”作为自己公正司法的座右铭。做到“宁可枝头抱香死,不随落叶舞西风。也正是这种乐守清贫、甘于寂寞和矢志不渝的精神风范,激发了金桂兰公正司法的职业道德,勤政廉政的高尚情操,金桂兰才会真心实意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把群众的困难当成自己的困难来解决,成为被老百姓深情颂扬的信的过的“贴心人”。

3、法官职业道德要求法官做到慎独。“慎独”本是我国古代儒家创造出来的具有我国民族特色的自我修身方法。全句为“故君子慎其独也”,“慎独”的意思是指:人们在个人独自居处的时候,也能自觉地严于律己,谨慎地对待自己的所思所行。刘少奇在论‘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一文中,对慎独作了通俗的解释,即:一个人独立工作、无人监督时,有做各种坏事的可能,而不做坏事。能否做到“慎独”,以及坚持“慎独”所能达到的程度,是衡量人们是否坚持自我修身以及在修身中取得成绩大小的重要标尺。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对于掌握审判权的法官来说,慎独是一种不可缺少的美德。法官应具备履行法官职责所要求的个人良知、理性及合乎道德的情感,个人良知要求法官必须时刻怀有公平的理念,居中裁判,不将自己的“好恶”和情感偏向带人审判之中。不是随声附和,没有自己的独立思考和主见。

4、司法为民是法官职业道德建设新的时代特征。我们正处于一个加速变革和推进法治建设的时代,一个重视秩序和强调权利的时代,一个追求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时代,所有这些,都迫切要求法官要以更新的司法理念行使司法公权。在法官的内心里和言行中,要始终把人民群众强烈的正义的呼声作为司法工作的第一信号,把对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作为司法活动的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满意的最大面作为司法效果的第一标准,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好国家、法律和人民赋予的审判权,充分体现社会主义事业对人民法官职业道德的重望。

第二个方面,合格法官应具有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和能力。

法官应当有职业化意识,法官职业化要求法官必须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在这方而应当注意以下四点:

(一)法官应强化终生学习意识。做学习型的法官是法官职业的内在需要。法官职业表现的特征是专业化和技术化:

1、法官要专业化。法官专业化是指从事法官职业的这一群体,应具有的经过系统学习的法律理论知识、法律思维方式以及审判技巧和能力,其主要体现为法官应具有相当的法学理论修养、娴熟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特定的思维方式。法官专业化要求法官要具备:

一是法学知识。法官必须掌握与所从事的职业相适应的法学理论知识,只有这样,才能对相关法律从文字含义、立法宗旨、法律原理、条文体系等多方面进行理解和分析,从而保证正确的运用和适用法律。

二是政治知识。法官是国家政治的维护者,担负着国家统治的使命。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首先强调的是政法战线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因此学习政治,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法官能否作出公正和正义判决的重要因素。忽视政治学习,法官就会迷失政治方向,并难于正确运用法律促进社会的进步。

三是历史知识。唐朝李世民在魏征死后曾说过这样的话: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亡;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以史为镜,就是借鉴历史和他人的行为结果,来决定自己的行为。一名法官不了解历史,他对各项法律制度就会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也无法对其实施的法律后果进行合乎历史发展规律的明智推断,从而,也就无法完成依法治国的神圣使命。

四是文学知识。法官阅读文学名著,不仅可以锤炼自己的文字表达能力,而且有助于法官更深刻的了解社会、认识人生、加深人文底蕴、增添人格魅力,并在严肃的司法活动中体现社会主义的人文关怀。

五是与审理案件相适应的其他知识。法官应当要有丰厚的人生历练,具备丰富的社会知识和阅历,熟悉当地的风俗习惯和风土人情,并了解所审理案件的其他学科的知识,唯有如此,才能使法律的公平正义在具体案件审理中得到更好的体现。

2、法官要技术化。法官应当具有娴熟运用法律的能力和技巧。要求法官具有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熟悉实体法、程序法;具备分析案件的能力和方法,凭着良好的法律意识,综合运用法律知识,创造性解决各种复杂、疑难案件;具备娴熟地驾驭庭审的能力,做到游刃有余;具备丰富的处理实体和程序问题的经验,能正确运用法律的基本原则,根据立法目的和精神,充分运用自由裁量权,充分体察当事人的心愿,根据案件事实决定其法律后果,最大限度地兼顾合法、合情、合理,追求情、理、法相统一、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结合的办案效果。

(二)法官应当具备驾驭庭审的艺术和能力在主持庭审时,应当依法准确的确定当事人的举证责任,把握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全面审查并分析当事人的证据,发现疑点,把握本质,并通过自己不断的冷静的分析,深思熟虑作出客观的评断。

熟练掌握和运用庭审艺术,是法官基本职业能力和综合素养的体现。有学者认为,一个真正的法官,起码应该掌握两门艺术——庭审艺术和判决的艺术。这里强调的庭审艺术,是指法官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表现出的驾驭和指挥诉讼的方式、方法。一次庭审是否漂亮,是否简洁明快,主要在于法官如何主持指挥。怎样才能让控辩双方积极发挥、充分表现,又能使庭审繁简有序,精炼高效,这就需要法官把握得当,懂得运用庭审艺术的实现,一方面需要抓住要点,繁简得当,运筹全局,突出关键、焦点。另一方面还需要法官把握庭审节奏。可以说,法官也应像优秀的电视节目主持人那样,把握时间,把握分寸,把握气氛,把握节奏,使庭审简洁明快,自然流畅,重点突出,干净利落。法官在一次庭审中所展示的不仅是审案的才能,更是他长期以来的职业、文化、智慧等各方面的综合素养的集中体现。要主持好一次庭审,仅凭几个法律条文是绝对不行的,更需要以法官各方面的修养为基础。因此,如上述,一个法官应有广博的知识,才能掌握庭审艺术,才能主持好庭审。审判是判断的艺术,判断是审判的生命和灵魂。判断是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明辨是非,定纷止争。

(三)法官要具备制作优秀判决书的能力、树立裁判的权威与公众的认知度。作为一个合格法官应具备制作优秀判决书的能力。法官书写判决书的一个目的在于服务社会,另一个目的在于对法官加以约束——对其逻辑和品格的约束。当代的判决书更重视法理的宣示,其文学性的一面降到了相对次要的地位,但是,如何使判决书的语言更易被当事人和公众接受仍然不容忽视。作为一个合格的法官,在撰写判决书时,须能够正确地应用法律的基本原则,根据立法目的和精神,充分运用自由裁量权,充分体谅当事人的心愿,根据案件事实决定其法律后果,最大限度地兼顾合法、合情、合理和两个效果的统一。作为融法官个人法律知识、社会经历、伦理道德、人情世故等多种人文因素于一体,藉以体现法官司法意图的载体——裁判文书,它其实就是法官在适用法律过程中对法律进行解释的形式。严格法治最基本的原则就是法官必须忠于法律,严格依法办事。但法律运用的现实告诉我们,法律中并不包含解决现实问题的现成答案,成文法律哪怕是体系完整的法律,也只是法官办案的“原则”。这个“原则”在有些案件中是不清楚的。原则在这里意味着法官必须尊重法律,又不可能完全拘泥于法律。这是由于人们行为的随机性和偶然性,社会关系的复杂性,当法律条款与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遭遇时,会有许多东西需要法官重新加以解释与运用。因此,法官要通过其司法审判、司法裁决行为,以达到保护人民、制裁违法、定纷止争、化解矛盾、建立和谐文明的社会关系。

(四)法官应当善于总结审判经验,传承法律传统。审判经验,是法官审判实践过程中逐渐积累有关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审判工作方法等方面的知识。审判是一门艺术,是经过长期实践形成的一种审判阅历与素养。审判经验的作用在于能够为审判实践提供便捷的操作指引。审判经验总结主要包括:其一,案件处理方面的经验总结,有程序和实体两方面。程序方面经验主要体现在法官从收案到结案,在诉讼程序每一个环节中形成的心得与技巧,包括如何引导当事人方便便捷地走完法律程序;如何指导当事人举证、质证;如何适度行使释明权;如何规范高效地完成庭审等。实体方面的经验主要体现在案件的实体处理技巧,包括如何运用法律思维于审判之中;如何正确适用法律进行裁判;如何对待新旧法律的衔接;如何运用法律破解难题;如何进行推理;如何援引法律规范。其二,方法技巧方面的经验,即要把审判工作各个方面好的方法与技巧作为经验加以总结。这包括调解的方法、执行的方法、与当事人沟通的技巧、接访当事人的技巧、说服当事人服判息讼的技巧、书记员的记录方法以及庭审、接待过程中各种事态及突发事件的应对方法等。作为一个合格法官,要重视审判经验积累,总结和传承。

争取做一名名符其实的合格法官,应当作为我们所从事法官职业的一种追求和目标,一种努力的方向,一种对自己的基本要求。只要我们已朝着这个目标、这个方向在努力、在争取,即使离一名名符其实的合格法官还存在差距,也应当是问心无愧的了。在实现法律上的公平与正义中,做一名合格的法官不是目的,而只是实现法律上的公平与正义的一种条件和手段,目的是通过法官的法治理念和娴熟的业务知识,在具体的个案中来实现和展示法律上的公平与正义。争做合格法官,是对从事法官这一职业的基本要求,作为党员法官,更应当在争做合格法官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为在新时期,新的历史条件下完成各项审判工作任务,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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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农行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3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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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为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维护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保障资产安全、稳健经营和有效发展,按照总行要求,分行开展了《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处理办法》)学习活动,通过这次学习活动,使我行广大干部员工进一步明确了岗位职责以及《处理办法》中的违规行为和处罚力度,牢固树立起遵纪守法意识、主动合规意识、风险防范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将合规经营理念牢记于心,并落实在工作中。

分行下发了《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后,我部门按照支行部署,定期组织本部门员工集中学习相关章节,针对其中一些处理办法,结合工作中实际的例子,大家展开了深入、热烈的讨论。同时,为加深印象,我自觉抄写了与自己岗位相关的章节。通过集中学习、讨论,我对《处理办法》中的违规行为与相关处罚措施有了深刻的认识。

员工的任何违规行为都可能给银行带来风险,“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为了银行与自身的稳健发展,我认为,应做到“三个到位”:

第一、认识到位

首先,要从根本上认识到员工违规行为可能为银行带来的风险与损失。现在银行业发展迅速,银行员工违规操作造成的经营事故时有发生。法国兴业银行员工违规操作,秘密进行期指买卖,导致银行损失72亿美元;近期省内发生了涉及多家银行的伪造金融票证案,给涉案银行经济上、社会声誉上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对于员工个人来说,违反规章制度必将会对自身职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甚至被开除、接收刑事处分等等。 第二、学习到位

每年大量的员工违规行为,其实从动机上来分析,除了一部分受利益驱动知法犯法的人之外,还有相当大一部分是由于对金融法规、银行规章制度学习不深、了解不透造成的。作为一名银行基层信贷管理人员,我始终坚持学习,及时了解变化的业务与制度,做到制度、规则了然于心。在工作当中,我严格遵守岗位职责,按流程办理业务,对于存在风险的业务坚决不办,对存在潜在风险的业务及时预警,并提出风险化解建议,保障我行信贷资产安全。

第三、贯彻到位

学习规章制度并加以贯彻,无选择、无好恶、无大小的严格落实到位,方能成就合规文化。

在工作当中,我所从事的信贷管理岗位的工作职责就是发现风险、剖析风险、化解风险,我深刻的意识到,如果自己一时疏忽,可能给银行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我严格遵守岗位职责,按流程办理业务,仔细审查经手的每一笔信贷业务,对于存在风险的业务坚决不办,对存在潜在风险的业务及时预警,并提出风险化解建议,保障我行信贷资产安全。

近期,为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维护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保障资产安全、稳健经营和有效发展,按照总行要求,分行开展了《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学习活动,通过这次学习活动,使我行广大干部员工进一步明确了岗位职责以及《处理办法》中的违规行为和处罚力度,牢固树立起遵纪守法意识、主动合规意识、风险防范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将合规经营理念牢记于心,并落实在工作中。

分行下发了《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后,我立即按照支行部署,在大家自学的基础上,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集中学习,同时,针对其中一些处理办法,结合工作中实际的例子,与同事们展开了深入、热烈的讨论。通过多种多样的学习方式,充分调动了员工学习《处理办法》的积极性,部门内部学习气氛浓厚。

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我对各个岗位的违规行为与处理办法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同时针对其中一些处理办法,结合工作中实际的例子,与同事们展开了深入、热烈的讨论。同时,为加深印象,我自觉抄写了与自己岗位相关的章节。通过学习、讨论,我对《处理办法》中的违规行为与相关处罚措施有了深刻的认识。

一、 提高认识,构建合规经营文化框架。

“勿以恶小而为之”,银行本身是经营风险的行业,在国家经济体系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任何的风险都会被无限放大。“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员工个人的操作风险,也会逐渐发展成为整个银行的声誉风险,从而带来流动性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制约银行未来的发展。近年来,银行业违规经营导致巨大损失的报道屡见不鲜,巴林银行、法国兴业银行以及前一段时间我省境内发生的实际多家金融机构的金融票据诈骗案等案件无一不为我们敲响了合规经营的警钟。

从员工自身发展角度讲,熟悉金融法规、了解自身的岗位职责,有效的防止违规行为的出现,也是对自己负责,对自己职业生涯的发展负责。我现在处在信贷管理的部门主管岗位,信贷岗位本身的特点或者工作内容就是与风险打交道,自身的操作风险之外,还要深入细致的审核信贷材料,防范信贷风险,保证我行信贷业务无风险、低风险的运行。所以,高度的风险防范意识与风险识别意识是

从事信贷岗位的必备素质,如果缺少这种素质,不但很难将工作做好,自身的发展也会受到影响。

二、 加强学习,夯实合规经营文化基础。

现在银行业进入飞速发展的时代,产品日新月异,因此对信息的掌握的准确性与及时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我们要熟知金融法规与银行内部规章制度。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更好的融入到千变万化的工作当中,胜任工作,保护自己。

三、 以身作则,关切合规经营文化理念。

经过深入的学习,我对违规行为于处罚方式有了深刻的了解。下一步,要对自己的工作进行自查。从自身做起,以身作则,严格按照业务流程与作业指导书办理业务,不买人情帐,对于存在风险的业务坚决不办,对于可能出现的潜在风险,及时作出风险预警,并积极与相关部门、人员沟通,做好风险化解措施,保证我行信贷资产安全。

同时,作为部门主管,要积极与对部门员工进行沟通,强化部门整体对风险的防范意识,使部门形成一种人人合规的风险防范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

《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当中所述的条条目目,方方面面,几乎涵盖了我们日常工作中可能遇到的所有违规事项。通过仔细学习揣摩,对规范自己的行为操作起到不小促进作用。当然,处罚的目的并不是处罚,学习的目的也不仅仅是为了避免处罚。改正自己操作上和理念上存在不规范的行为,防止潜在风险的发生才是此次学习的主要目的。通过这次学习,对我们以后的工作起到了重要的警示作用,使我对自己的工作有了清晰地认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必将时刻牢记此次学习内容,严格要求自己,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农行人。

通过“学规章守制度、防风险保平安”教育活动,从又一次学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守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国银行的“双十禁”》等规章制度当中,并在观看了《慎交友警示录》、《人生的败笔》和《双十禁》案例宣讲等录相后,体会非常深刻。也使我又一次回想起三年前发生在我们开化行的“5.6”案件,也相信我们衢州行的每一位员工都不会忘记。虽然当事人受到了应有的法律惩罚,但是又有多少人受到了牵连。有的被解除了劳动合同,有的被撤销了原有职务,还有很多员工因合规意识淡薄受到了处分?? 教训是惨痛的。说起根源都是我们平时对自己要求不严格,风险防范意识淡薄,办理业务没有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老是用一种“没有多大问题”、“关系不大”、“没事的”等心态来试探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和警惕性,其结果也就可想而知了。银行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是某几个人的凭空想象,信手拈来的,那都是一个个案件留给我们的深痛教训,而作为后来人的我们,如果不能引以为鉴的话,那只能是做案件和教训的耻辱标注了。

银行案件和违规事件的发生无非是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员工主观意识行为,自已或伙同他人作案;再就是员工办理业务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在客观上给案件的发生提供便利条件。开化中行近两年的经营效益不断趋好,在对外营销的过程中接触的人形形色色,社交的场合也是各种各样。在如此复杂的社会环境下,如果立场不够坚定,不能保持清醒的头脑,交友不慎重,用工作之便为自已谋

私利,爱慕虚荣,腐化堕落,放弃原则,以身试法,其结果只能是走向灭亡。

通过教育活动,又一次认真深刻地剖析了我们的“5.6”案件所发生的原因和造成的严重后果和危害,对我个人来说感触太深了。如果说以前我个人在工作上保持100%的严肃和警惕,那么现在就要保持至少200%的严肃和警惕。结合我的工作岗位,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点做起,做好风险的防范工作。首先,要时刻不忘加强自身的学习,积极向上,让腐朽堕落的思想远离大脑;其二,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勤俭朴素,用健康的心态面对工作、学习和生活;还有就是严肃对待工作、加深对规章制度和职业操守的学习,认真执行、严格把关,努力做好网点的管理工作。

好了伤疤可千万不能忘了痛。亲爱的同事们:如果你喜欢阳光下花儿绽放的美丽;如果你喜欢春天里小溪流淌时的欢快,那就请你珍惜自已来之不易的工作岗位, 珍惜家庭,珍惜自已,珍惜中国银行的辉煌事业,经常不断地学习规章制度,坚持合规经营,坚决防范风险,为开化中行美好的明天努力工作吧。

四、处理好学习与经营的关系。通过 “全员自学、制度宣讲、知识竞赛、督导检查、测试考核、签署承诺及总结”各阶段的活动,分享各自心得,及时讨论并解答学习过程中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通过分析案例、查找漏洞,进一步强化员工的制度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合规操作的自觉性,进一步提升精细化管理的水平。

农行山东安丘支行强化措施,积极组织员工学习《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取得了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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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法官学习两学一做心得体会

全文共 3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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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作为社会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守卫者,是法律正义的化身,淡泊名利,无私奉献,头顶国徽,身穿法袍,手拿法槌,心怀天平,这就是法官的形象。然而,如何做一名人民群众心目中真正的守护神和社会需要的法官,才是值得每一位法官仔细思量的。因为德才兼备的法官是做法官的基本原则,只有德才兼备了,才是一名合格的,人民满意的法官。所以,作为一名法官,除了应有正确的价值观和世界观外,有才还要有德,否则,有才无德或者有德而无才都不是合格的法官。另外,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和政绩观也是一名合格法官必须做到的,也是非常重要的。

如何坚持从严治警,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事关国家兴亡,必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实抓好抓到位。而作为一名党员法官,则首先必须要从"两学一做"做起,如果连一名合格党员都做不了的话,何谈报家为国、公正司法。作为一名党员法官,首先就要从学习开始。《党章》是先辈用鲜血和智慧凝聚而成的,入党时我们高高举起的右手、铮铮发出的誓言,无疑都在向它表达党员法官的忠诚、干净和担当,不管是在什么时候,都要无条件的为党、为国家、为人民付出全部。然而,法官队伍中出现的 "老虎"、"狐狸"和"苍蝇"表明,并不是每个党员法官都那么忠诚、干净和担当。同时,也涌现出像马彩云、任秋华、黄志丽似的"优秀共产党员"留下的忠诚担当、甘于平凡、干净律己的精神值得每一位党员法官学习。那么该如何抵御金钱、美色、权力等这些种类繁复的诱惑,首先,应从学习党章党规做起。通过学习,要不断强化纪律、规矩和法纪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净化思想觉悟,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时刻用党的纪律来对照检查自己,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严格按规定、按程序、按制度办事,要让自己做的每一件事都经得起检验,要让每项工作都过硬。其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先后提出了各种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路,必须深入领会其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深入领会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思想方法,不断加强自身理论武装,让自己的思想觉悟随时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才不至于被腐朽思想所侵蚀。在学深悟透的基础上,还必须找准"做"的方式方法。加强党性修养,提升自身素质。要把党的纲领、性质、宗旨和方针政策时刻挂在心间,与实际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富有朝气和活力的自觉修养习惯,真正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立正确"三观",认清重大问题。把紧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思想"总开关",把为人民服务和为人民司法的宗旨作为自己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面对大是大非,要坚定信念、看清方向、勇于担当。遵守党纪国法,发挥模范作用。在立足自身工作岗位的基础上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解放思想、探索创新,在干事创业的同时带头遵守纪律规矩。发扬优良作风,永葆政治本色。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发扬党员法官大公无私、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秉公执法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总而言之,只有首先将以上几点做到,时刻将"两学一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算得上是一名合格的党员法官。

要做一名合格的法官,深厚的法学素养是保障。古语说,"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无论干哪一行,要想干好,应具备该职业所要求的精湛的业务素质。一个优秀法官对法律的适用从来不会单纯死抠法条、对法律进行片面理解走极端,而是通过现象看本质,从立法精神、立法原意方面去理解、适用法律,从而达到公正审判的目的。当一部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出台后,不但要学习掌握法条,更要领会其深刻内涵和立法背景,以便能够正确理解、适用法律。在法院要想成为一名优秀法官,应积极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进行学历深造、多向高校教授进行学理请教。面对纷繁的世界,法官要研究审判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善于总结,善于观察,既要抓住普遍性的规律,又要不放过个案的研究。法学本身就是一门社会科学,它与哲学、政治学、经济学、逻辑学、管理学等许多学科既紧密交叉又紧密联系。法官不仅要精通法律,也必须要有较宽的知识面,渊博的知识和高超的法律素养。

法官,手中掌握着国家的审判大权。在手中法锤敲响的那一刻,法官更无疑成了主宰当事人命运的使者,成了维护法律正义的化身。 在法官队伍中,涌现出许多人民满意、清正廉洁的好法官——从秉公执法、无私奉献的谭彦,到忠于法律、执法为民的蒋庆,从辩法明理、胜败皆服的宋鱼水,到情系人民、丹心护法的吴苹,无一不以他们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形象而为人民群众所敬重,他们代表了法官队伍的主流。当我们被这些优秀法官身上所体现出的崇高的人格魅力所深深震撼同时,我们也遗憾地看到,在金钱的侵蚀下、在私欲的诱惑下,一些意志薄弱的法官见利而忘义,背弃了法官的职业准则,辜负了党和人民的重托,最终倒在了糖衣炮弹之下。从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的广东省高级法院的麦崇楷,到因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沈阳市中级法院的贾永祥,从**市中级法院13名法官集体犯罪到阜阳市中级法院的群体腐败案,屡屡出现的法官违法犯罪行为,令人触目惊心。

然而面对种种名利的诱惑,我们该如何做到清正廉洁呢?这就要求我们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构筑起抵御各种腐蚀的思想道德防线。我们要算好三本帐,即政治帐、家庭帐、经济帐。换句话说就是要我们珍惜工作、珍惜家庭、珍惜生活、珍惜自己。腐败的本质是以权谋私,腐败发生的重要特征是依附于权利,司法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我们不能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而毁了自己。清朝人张聪贤曾写下过这样一段为官箴言,"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的确,壁立千仞,无欲则刚,一名法官,只有做得正,才会心中无愧;只有行得正,才会胸怀坦荡;只有判得公,才能让群众信服,才能彰显法律的威严。清清白白办案,堂堂正正做人,永远保持清正廉洁,正是一名法官的立身之本。要做到清正廉洁,就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古希腊著名思想家亚里斯多德说过,立德,必先立志。深刻理解"为谁司法、靠谁司法、怎样司法"的本质内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恪尽职守、公正廉洁的工作态度,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优良作风, 确立积极的人生评价,筑牢思想防线,形成"法平如砥,执法如山"的职业信仰和道德信守,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然而面对种种名利的诱惑,我们该如何做到清正廉洁呢?这就要求我们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构筑起抵御各种腐蚀的思想道德防线。我们要算好三本帐,即政治帐、家庭帐、经济帐。换句话说就是要我们珍惜工作、珍惜家庭、珍惜生活、珍惜自己。腐败的本质是以权谋私,腐败发生的重要特征是依附于权利,司法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我们不能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而毁了自己。清朝人张聪贤曾写下过这样一段为官箴言,"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的确,壁立千仞,无欲则刚,一名法官,只有做得正,才会心中无愧;只有行得正,才会胸怀坦荡;只有判得公,才能让群众信服,才能彰显法律的威严。清清白白办案,堂堂正正做人,永远保持清正廉洁,正是一名法官的立身之本。要做到清正廉洁,就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古希腊著名思想家亚里斯多德说过,立德,必先立志。深刻理解"为谁司法、靠谁司法、怎样司法"的本质内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恪尽职守、公正廉洁的工作态度,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优良作风, 确立积极的人生评价,筑牢思想防线,形成"法平如砥,执法如山"的职业信仰和道德信守,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要做到清正廉洁,就要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一名法官必须时刻以法官职业道德准则为参照,做到"德化于自身,德化于本职,德化于社会". 要做到清正廉洁,就要加强自律。一名法官,要抵得住诱惑,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时刻做到"慎言、慎行、慎独".法官应当具有异于常人的睿智,高于常人的品格,独立于世的价值取向。无论别人怎么做,无论别人怎么想,一名法官,就是要用清廉的形象,坚定的信念,钢铁的意志,去守护社会的正义。淡泊名利、明静致远,我将终身以此自勉,作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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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做合格法官心得体会

全文共 27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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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公众心目中,法官是公平公正的化身,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守护神,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关口。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须恪守以司法核心价值观为主导的法官职业道德。“公正、廉洁、为民”是人民司法的核心价值观,是法院价值体系中最基础、最稳定、最本质的部分,它高度浓缩了当代中国法官的行为理念和价值追求,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在价值层面的本质规定,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及依法治国这一治国理政方式对法院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广大法官履行神圣职责的共同思想基础。在当前从严治党和依法治国的新常态下,作为一名法官,要在为百姓服好务、用好权的前提下实现自身的职业价值、人生价值,就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必须牢固树立公正的司法理念。公正是司法的生命。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最期待的就是公正司法,最痛恨的就是司法不公。对于人民法院而言,坚持公正司法,不枉不纵,不偏不倚,是践行司法为民的根本路径,没有公正就没有一切,更谈不上司法为民。公正出自公心,正派源于正气,做到以心正服人,这样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才能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才能不断提升法院、法官的公信力。法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必须时刻牢记公正,切实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其次,要牢记清正廉洁的司法要求。廉洁是公正司法的前提和保证,也是审判工作最容易被突破的“命门”和“软肋”。如果法官在执法办案中存在不廉不洁行为,即使裁判结果是合法、公正的,也很难被当事人认同和接受。任何一起司法腐败案件被曝光,都会对司法公信力造成灾难性伤害。“廉洁”是人民法官的立身之本,法官的清正廉洁不仅是维护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的重要保障,也是法官应当具备的价值观和基本品质。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务必恪守职业道德,保持职业良知,严守“五个严禁”、“十个不准”等审判纪律和廉政规定。务必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时刻注意检点自己,严格约束自己,不为金钱所诱,不为人情所惑,不为关系所扰,不为权势所迫,堂堂正正办案,干干净净做人。务必做到“四慎”:慎初,坚决防止迈向腐化堕落的第一步,在廉洁纪律上坚决不破首例;慎独,在业内业外、庭上庭下都自觉管好自己,不论人前人后、明里暗里,都严守防线、矢志不渝;慎微,从小节做起,从小事防起,不能把吃一点、拿一点、收一点不当一回事。纵观走上犯罪道路的官员包括法官,无一不是从一瓶酒、一条烟、一件小礼物、一点“小意思”开始,进而胃口越来越大,以至欲壑难填,由于“小不忍而乱大谋”,最终走上不归之路;慎交,警惕社会交往关系,净化社交圈,慎交友,交好友。务必明荣知耻,讲操守、重品行、修美德,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以清正廉洁取信于民,惟有如此才能彰显法律的权威和法官的威严。

再次,要谨记司法为民这一根本思想。要切实树立为民司法的价值观,并通过具体工作中的言行将这一原则认真体现和落实。作为法官,应当有一颗爱民之心,要经常进行换位思考,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需,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司法作风建设的落脚点就在司法为民,于法院,作风问题的核心是法院、法官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的本质属性和根本宗旨决定的。历史和现实充分表明,不管时代条件怎么变、社会环境怎么变、法律法规怎么变,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不会变,群众路线、群众立场、群众感情不能丢。今年来怀宁法院先后开展了集中廉洁司法教育和“远学邹碧华,近学徐和平”教育活动,作为法官一定要学深、悟透、践实,“法官当如邹碧华”,须以司法为民为目标要求和价值导向,甘当燃灯者。要增强群众观念,强化宗旨意识,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从立案、审理、执行、信访等各个环节,彻底解决影响群众利益的“六难三案”问题,通过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关怀、温暖和方便。

第四,要培养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和作风。司法审判工作事关当事人利益得失、生死荣辱,事关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容不得半点马虎和差错,严谨细致的作风、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做好审判工作至关重要。当前,司法公开全面深化,信息网络和新媒体高度发达,法官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处在公众和媒体高度关注、严密监督下,一次不规范的着装,一个不文明的举止,一个不经意的笔误,一个很平常的差错,都可能引起当事人对法官司法能力和职业操守的怀疑,引发社会公众对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怀疑甚至质疑。所以平时要特别注重培养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从言行举止、点滴小事做起,从办理每一个具体案件做起,坚决抛弃“不拘小节”的粗疏随便作风,杜绝应付、凑合、马虎等不负责任的做法,审慎、严密、细致地做好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克服执法办案中的随意行为,防止裁判文书中的错误和瑕疵,使严谨细致成为一种习惯和自觉,使认真负责成为一种修养和境界。

第五,要清醒认识反腐倡廉的新常态。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鲜明地诠释了当前反腐倡廉呈现出的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政治要求,以狠纠“四风问题”为主要抓手,以“零容忍”为基本态度的新常态,为在新形势下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指明了方向,也为坚定不移推进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作为法官要充分认识反腐这个新常态、主动适应反腐这个新常态。适应新常态需要“心常态”,要强化常态思维;适应新常态还需要树立新观念、养成新习惯,必须从思想上真正警醒、真正重视,保持内心的安定和行为的检点,真正视党纪国法为“红线”。要养成勤廉的新习惯,必须收心、收手、收敛,从思想和行动上时刻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绝不能忘记了从业当初追求梦想的激情,要经常认真研读法官誓词,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自觉用“五个严禁”“十个不准”、“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规范言行,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做到清醒任职、清正履职、廉洁司法。

贪污腐败,历来为人痛恨;清正廉洁,古今为人景仰。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是神圣而又庄重的理想。身着法袍,执着于理想,就必须纯粹于当下,始终秉承对法律的崇仰之心、对法官职业的热爱之心、对人民群众的感恩之心;始终保持冷静清醒,常思“担当”之责,深怀“为民”之情,戒除“贪腐”之念;始终坚守纪律和规矩,做到“知廉、守廉、倡廉、促廉、保廉”,养成廉洁自律的好习惯,时时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如此持之以恒,须臾不可松懈,方能成为一名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好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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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学习讲规矩有纪律做知法守法敬法的党员

全文共 20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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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通过“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学习,我谈谈对于“严以用权”的认识和体会。作为团场的领导干部我们要通过学习先进传承精神做遵法、守纪、讲规矩的领导干部,依法用权、服务百姓。

坚决做到用权不谋私。公权是公器,来自人民的赋予,来自党组织的授予,不属于任何个人,各级领导干部只是代表党和人民掌管权力、行使权力。公权只能公用,干部为人民服务,国家给予应有的工资待遇,那就是个人应得的,而除此以外要利用手中的权利,以权谋私就是违法犯罪。

坚决做到敬畏权力。一个人立身处世,应当怀有一颗敬畏之心。有了敬畏之心,做人才会谦虚谨慎,戒骄戒躁;有了敬畏之心,掌权才会认真负责,兢兢业业;有了敬畏之心,才会知所避、知所守、知所止。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面对人民赋予的权力,面对党组织授予的权力,领导干部必须胸怀敬畏之心、尊崇之心、勤勉之心、谦恭之心。

坚决做到用权敢担当。职务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权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作为决定地位,奉献决定价值。为了广大百姓的幸福生活,领导干部在工作上要永不知足,事业上要永不止步,追求上要永不懈怠,绝不能庸庸碌碌,无所作为,得过且过。

坚决做到用权要谦逊。时刻保持谦逊之心,坚持以普通百姓的视角和心态去面对人和事,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低调做人,磊落为官,踏实干事,始终做到居上而不骄,处下而不忧,善待手中的权力,珍惜手中的权力,用好手中的权力。

农业生产始终是我们团场的重要产业,在农业口子上的基层干部也是最多的,涉及到的部门也比较多,国家项目资金、试验项目等也很多。在这一点上我也存在用权不严的问题,比如,对工作只注重安排,落实不到位,在管理干部上有松懈的现象。使有些干部在工作上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严格管理,管好干部,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依法、依规,按规则、按制度、按法律办事。从严要求自己,率先垂范,起到引领和带动作用。我们领导干部能不能经受住错综复杂的考验和形形色色的诱惑,关键靠自省自律,靠节制私欲,靠个人修为,靠自我约束,要始终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始终做到慎独慎微,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始终坚持做到不放纵、不逾矩,谨防得意忘本,保持一身正气。这也需要我们拿出“为官避事平生耻”的骨气,主动付出,甘愿吃苦,主动扛起推动农场科学发展的责任担当。

转变思想、严守纪律。团场改革后,成立农业公司,下设作业区,我们有些党员干部存在不思进取、小富即满思想,存在工作浮漂、缺乏实干现象。我个人也看到了这种现象,但认为由农业公司去管理,对一些问题没有做到严肃认真的处理,是自己用权不严的表现,也是对干部关心爱护不够。看到目前这些问题,我认为根子是党性认识淡薄所致。党的规矩是严以用权的刚性约束。党的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党员干部就要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这是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不能触碰的红线。

规范行为、主动作为。恪守党的规矩是严以用权的重要保证。恪守党的规矩是坚持党的政治立场、政治原则和政治方向的前提,党员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做到严以用权,就要求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规范服务行为。主动服务、热情服务,积极为团场和职工群众办好事、做实事,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上见成效。克服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和官僚作风。通过建章立制,以岗位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承诺明确为群众服务内容,以效能强化监督力度,以责任追究严肃工作纪律,在长效机制建设上见成效。

学习先进、遵章守纪。权力是治国重器。不同层级的权力,对应着不同大小的责任和能力素质的要求。勤而不廉要出事,廉而不勤要误事,不廉不勤更坏事。领导干部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就是对权力的亵渎和贪污,耽误的是一方的发展,辜负的是人民群众的希望和期待。

实现严以用权,必须恪守规矩。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党员干部只有将党的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真正地做到严以用权。

我们学习和弘扬焦裕禄精神,就要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客观规律,深入调查研究,真正把求真务实融入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之中,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凡是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就全力以赴去做,不符合的就毫不犹豫去改,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转化为谋划发展的正确思想、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领导发展的实际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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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教师党员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2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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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是我人生历程中难忘的一年,6月播种——参加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统一招聘考试,9月收获——来到休宁县流口中心小学正式开始我的教师生涯。 而伴随着收获的喜悦而来的,还有茫然、惶恐、焦虑和对人生新阶段的不确定。非师范生、没有教学经验等因素都在困扰着我,此时的我就像一个急需点拨的小学生,幸运的是,10月17、18日县教育局组织了2015年新招聘教师岗前培训,四节内容充实的培训课,四位经验丰富的优秀老师,让我受益匪浅,醍醐灌顶。

道德是做人的根本,而高尚的师德就是学生的明镜。县教研室主任汪新培老师的培训课题《教师专业化和教师职业道德》让我更加坚定了内心的认知。汪主任向我们提出了一个似乎很简单的问题:学生喜欢什么样的老师?根据调查,答案是这样的:关心,理解,包容,生动。八个字,四个词,用笔书写不过是几分几秒的功夫,而用自身实践去验证,则需要漫长的过程。我们都是刚刚大学毕业的学生,奔赴工作岗位不久,都是抱着满腔的热情和饱满的斗志,但教学生活也向我们抛出了很多难题,这节课上,汪主任用抑扬顿挫的声音和详实生动的课件为我们做出了解答: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在学生犯错误时就应该做出适当的惩戒;赏识学生是原则而不是具体的办法,我们应该发自内心地欣赏学生,热爱学生,而且是热爱每一个学生;表扬激励学生是爱心的表现,恰当的批评也是爱心的表现。而除了高尚的师德,我们也需要具备过硬的专业才能,所谓“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社会发展对培养人的要求越来越高,家长对子女教育的责任和意识也在提高,这些因素都在要求我们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就我自身而言,则更是如此,缺乏专业的师范教育背景,缺乏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种种“先天不足”都在督促着我不断学习,从经验丰富的老教师身上学习教学方法,从年轻的同事身上学习新颖的教学理念,从学生身上探索教学过程中的不足。厚德、博学、善思、致用,汪新培老师的这一节课虽然只有三个小时,却让我对教师这一职业的理解更实际、更深入。

作为刚踏上工作岗位的新教师,我最担心的事情莫过于上公开课了,想想教室里坐满了经验丰富的老教师在听自己上课,感觉真是惶恐不安,因此,当看到海阳一小教导处副主任胡莉莉老师的培训课题《新课程背景下——基于听评课的教师专业发展》时,我像吃了一颗定心丸,这真是雪中送炭的指导啊!因此,在上课过程中,我如饥似渴,专心致志,听胡老师将那些她从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用婉转动听的声音娓娓道来,作为新教师,要用平等的眼光、发展的眼光、研究的眼光来听评课,要抱着平等互动、经验分享的态度来听评课,不可妄自尊大,更不可妄自菲薄,这番话让我对公开课的恐惧心理消除了一大半。同时,胡老师还引用了多个名师的教学实例,用切身体会教导我们一堂好课应该是有意义的、有效率的、生成性的、常态性的、有待完善的,这样的课才可称得上是扎实的、充实的、丰实的、平实的且真实的。一节课下来,听到大家一致的评价是:“胡老师的声音真好听啊!”我想,除了PPT上展现的内容之外,胡老师自身更是一个绝佳的教学典范,她的语文课一定是升华了的语文课,温柔的话语、谦逊亲切的态度、深厚的文化底蕴,紧紧地抓住了我们的眼睛和耳朵,用自身表现为我们诠释了“师范”二字的真谛。

第二天的培训课程是来自海阳二小校长戴咏梅老师的《小处着手,积淀学校文化》和教育局职成股股长项雪华老师的《国家教育政策和教育法律法规》。戴校长作为一个女性,声音中却有着铿锵有力的气势,她以海阳二小的发展为案例,为我们介绍了一个学校校园文化和校园凝聚力的重要性。她的课件中,有二小老师认真批注的作业本,有二小老师夜以继日手工整理的图书登记册,有二小老师与家长们亲切交流互动的对话截图,这些真实的图片,仿佛一个个真实的老师站在我们面前,他们对待工作的严谨态度,为学生呕心沥血的责任感,为学校工作不计私利的奉献精神,都让我们这些新教师由衷敬佩,也让我想起自己在学校与同事们相处的场景,老教师们的耐心指导,年轻同事的随和亲切,大家互帮互助的团结精神也让我感觉了我们学校的校园文化和校园凝聚力。戴校长在课堂上有一句话让我印象深刻,也许终生都会铭记在心,她说:“我们应该多关心那些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因为我们的家乡、我们的祖国未来更多地是靠他们来创造和建设!”这句话让我明白,作为老师,要爱每一个学生,要肯定每一个学生的价值,正如汪新培老师所说的——赏识是原则而不是具体的办法。项雪华老师的课以习近平主席在第31个教师节提出的“一个好老师的标准”为开场,让我们明白一个好老师应该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并且将这些标准与相关法律法规相结合,通过一个个真实的案例,我们看到了一个好老师应该要有怎样的工作态度和奉献精神,项主任幽默风趣,在课堂上时常逗得我们哈哈大笑,而在这笑声背后,我们能感受到项主任的精心备课,也能感受到自己心中倍加坚定的信念——我们要做一个好老师!除了好老师的标准外,项老师还为我们详细讲解了很多相关的法律法规,让我们做到“心中有法、手中握法、做中用法”,在这样一个法制社会,唯有知法懂法的老师,才能在日常的教学工作中遵法守法,才能更好地保护学生,保护自己。

自古以来,社会对教师的歌颂不计其数——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是培育祖国花朵的园丁,是到死丝方尽的春蚕、是成灰泪始干的蜡烛,除了学生取得优秀成绩之外,我们工作的满足感和幸福感很大部分也来源于此。但是对于我们教师自身而言,脱离了这些赞誉,我们更应该将这一职业的意义落到实处,三尺讲台,一方桌案,构成了我们简单的两点一线生活,用语言传道,用粉笔授业,用红笔解惑,厚德博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便是我们这一职业最简单也最深刻的真谛!

双手扶持千木茂,慈怀灌注万花稠。四节培训课精练充实,内涵丰富,我受益匪浅,无法用文字一一复述,在此,我想借用戴咏梅校长在下课前寄予我们的话来自勉: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我有在教学这条道路上不断探索前进的决心!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我有在教学过程中勤奋学习,孜孜不倦的恒心!

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我有在教师这个岗位上发光发热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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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青少年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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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行动往往决定一个人的命运,播下一个行动,你将收获一种习惯,播下一种习惯,你将收获一种性格,你将收获一种命运。”

当我们渐渐长大,才发现,年轻的心是那么脆弱,那么容易冲动。那所谓的成熟不是成熟,是自以为的成熟。我们渴望生活在一个充满和谐而又充满爱的社会,然而,总有一些不如意,总有些伤心的事发生。也许,在我们审视别人的时候,更多的是需要问问自己的心:在生活中,你学会宽容了吗?在生活中,你学会尊重了吗?

也许,是年轻的心太过单纯了,缺乏细腻的情感,也许,是不曾经历过生离死别的痛苦,才忽视了生命的宝贵。每个人都应该珍惜生命,因为你不仅仅是为自己活着,更是为你所有爱你的人活着。“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那么,这世界更多了一份和谐,多了一份安宁。

偶尔去图书馆,翻看几本战争年代的故事书,那些为了和平而牺牲的人们感动着我们,那些为光荣的事业而献身的事迹触动着我我们,我想:那是净化心灵的一种方式,是提高自身觉悟的一种方式,年轻的我们有必要去试试。

年轻的心,要学会坚强,风雨过后,眼前会是鸥翔鱼游的天水一色。走出荆棘,前面就是铺满鲜花的康庄大道,登上山顶,脚下便是积翠如云的空蒙山色。在这个世界上,只要你有心,就一定可以找到想要的风景!

年轻的心,应该是充满爱的,像一轮太阳,能给人无限的温暖;像一泓清泉,给人丝丝甘甜;像一阵春风,给人带来无限的美好。

当法制意识占据了我们年轻的心时,我希望每个人都用心对待,这世界一定更加美好!

别说自己不幸福,知识你还没感悟到,出生是一种幸福,品位人生五味是一种幸福。用年轻的心去感悟幸福吧,你会发现幸福真的不是远在云端的小鸟,她句跳跃在你身旁,你甚至可以一数身上的翎毛——只要用心,用心去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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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法官、看护和隐居者

全文共 11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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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有着高尚道德的人十分渴望得到解脱,追求永远的幸福。三个人在同一思想的指导下,各自选择了不同的道路,朝着共同的目标前进。既然殊途同归,条条道路通罗马,因此这三位暗自较劲,各走各的路。

第一位圣人亲眼见到财产诉讼过程中人们焦虑的心情和案子的久拖不决,对此深有感触,自愿担任法官审理案子,并不计任何报酬。人世间,他乐善好 施,从不聚敛钱财。自从制定了法律以后,人们由于自己的罪恶,把人生一半的时间花费在打官司上,他可能是四分之三的时间,甚至是一辈子。这位法官还以为自 己能够彻底根除人类这种疯狂而令人厌恶的欲望呢。

第二位圣人选择了医院。笔者十分佩服他,与其他德行比,我更赞成这种选择,因为减轻病人痛苦是积德行善之举。有些病人给这位可怜的看护找麻烦。病人心情抑郁,烦躁不安,个个抱怨不止:“他特别照顾张三、李四,因为这些人是他的朋友,却他把我们搁在一旁不闻不问!”

这些抱怨比起那位法官所处的困境来说,简直不算什么。因为没有一个诉讼人感到满意,当事者双方都不服从判决。他们觉得法官的判决从来都不公正。类似的说法使法官心灰意懒。无奈,他跑到医院去找看护。

因为两人整日听到的都是抱怨和责难,他们内心感到十分痛苦。于是只得辞职,结伴来到寂静空幽的林子里倾诉心中的烦恼。陡峭的岩石下,泉水清澈见底,在这密不透风的好地方,他俩遇见了第三位圣人,于是向他求教。

这位朋友说:“自己要认真总结经验,谁能比你们自己更清楚自己需要什么?上帝告诫每一位,首先你需学会认识自己。你俩是不是已经在生活过的世界 里认识了解了自己?看来只有找到一个宁静的地方认真思索才能找到答案。到别处去找寻幸福将是糊涂之至。试想,你们把水弄浑,还能看清自己的面目吗?来,你 俩把这水搅浑吧!”

“和我们前面提到的清澈的泉水相比,搅浑的浊水就像是片厚厚的云。”

第三位圣人接着说:“我的兄弟,只有让水静下来,你们才能看清楚自己。为了更好地认识自己,我劝你俩还是留在这远离尘世的僻静之地吧!”

这两位圣人相信了隐居者的话,接受了上述有益的劝告,和第三位圣人一起过起了隐居者的生活。

以上的例子并不是说,从事一项职业,不尝试艰辛就能获得成功。既然人世间有诉讼、生老病死,就少不了医生和律师。感谢上帝,我们现在还不缺乏这 方面的帮助。但名誉和利益的确存在,正因为如此,人们常常被名利搅得不知所措。啊,亲王和大臣、法官,你们都在为公共事业操心,无数件意外事故把你们弄得 头脑发晕,厄运使你们沮丧,好运又让你们沉沦。因此,你们不能正确把握自己,也不能正确认识其他人。即使在某个时候,你们要考虑这个问题,就会有某个 奉承者来打断你们的思路。

用忠告作为本书的结束语。但愿它能留芳百世,造福于人。今天笔者将书献给国王,推荐给智者们,算作是该书最好的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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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狗法官断案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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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位大法官,总是穿着一身西服,由于他破了很多奇案子,慢慢的有了一定的名气。

有一天,狗接到了一个案子,内容是:“老鼠家里有几袋大米被贼偷走了,到了现场,老鼠就急急忙忙地跑过来,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讲得清清楚楚,狗听了老鼠的话,觉得此案有一些棘手,就先到老鼠的米仓里面看了又看,里面只有十个脚印,狗立刻召唤周围的邻居和当事人,开始断案

首先,是老鼠发言,他非常肯定地说:“我认为是鸡干的,因为他们最爱吃米。”鸡反驳:“不可能,那天我一直在工作,没作案时间。”狗接着说:“谁能为鸡作证人。”这时,无人应答。狗要求大家去米库看,脚印能证明一切。就在这个紧张的时刻,突然有一个声音说:“我能为鸡作证,不是鸡偷的米。”大家往后看,竟然是一只小蚂蚁。狗问:“为什么?”蚂蚁回答道:“因为看见了,不是鸡。”“胡说八道!”狗反问:“那地上的脚印是怎么回事?”蚂蚁认真地说:“那天,老鼠把鸡请去做客,才留下的脚印。”狗听了半信半疑,找来人仔细询问,才明白了真相:老鼠怕鸡会来偷米,就把鸡请到家里,留下了脚印,老鼠又自己拿走了大米。

事情已经水落石出,狗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事情要仔细,有时一个细节的好坏都会给你带来不一样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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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农行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8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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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了重要部署,强调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这个法治“春风”持续劲吹的时代,依法治国不仅是国家的事,更需要每个集体、每个人去实践。

作为联动城乡的公众持股上市银行,农业银行具有“一广”(服务广)“四多”(客户多、产品多、业务多、员工多)的特点,在外部监管、合同管理、业务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将面临更严格的法律规制,需防范更显性的法律风险。那么,农业银行应如何推进法治建设呢?一言蔽之,推进“法治农行”建设,应大力倡导“知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文化。

首先要“知法”。因不知法而镗锒入狱者,既可悲,又可怜。一些行为已经触及法律底线,严重者甚至可能会受到刑事制裁。但有人居然不以为然,认为即使被检查发现也就是一般的违规问题,顶多罚点款、给点纪律处分。这一方面反映其法律知识的缺乏,另一方面说明普法教育仍需加强。

面对不断变化的外部法律环境、推陈出新的业务发展格局,全行普法教育任重道远,尚需持续围绕法律“四进”——进高管、进机关、进基层、进员工,重点普及与银行业务经营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建立“机构+员工”全覆盖的普法教育长效机制,形成“人人学法、知法”的法治氛围。

其次要“守法”。如果说“不知法者而犯法”实属可怜,那么“知法犯法者”更是可恨。银行是特殊行业,银行员工面临诱惑多,为谋求自身利益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可谓害己、害人、害单位。

最后是“用法”。法律既是一把定纷止争的尺子,更是维护权益的利器。学法的目的在于学以致用。在日常经营中,处处面对法律问题,如客户经理与客户签订贷款合同时,合同文本的选择、填写、签章、履约、贷后管理等各环节,均涉及法律知识的运用;当出现信用风险时,同样需要法律手段去化解风险,以维护农业银行权益。

法律风险无处不在,但法律风险防范不单是法律专业部门的职责,“涓流汇聚以成大海”,只有全行每个员工立足岗位、见微知著,积极化解法律风险,法治才能真正深深植入农业银行的基因中。

“知法、守法、用法”,话语虽朴,但却切实体现了落实国家依法治国方略、推进农行法治建设进程中的内在逻辑和题中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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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优秀教师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19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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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并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师生的宪法意识,上海师范大学于12月3日启动了首个国家宪法日活动,同时也启动了学校第二十六届宪法宣传周活动。各级党组织积极组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掀起“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培育法治文化”的热潮。

校园宪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这几天,上海师范大学校园内洋溢着浓厚的宪法宣传的氛围,“学习宪法 宣传宪法遵守宪法”、“忠于宪法遵守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培育法治文化”等宣传标语随处可见。校园内宪法宣传志愿者开展了普法知识问卷调查、现场提问、有奖竞答、交流讨论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广大师生也积极参与宪法学习讨论,有党员教师表示:“法律知识是前提、法律文化是对宪法和法律的尊重与信仰、法律素养是运用法律知识来解决问题的思维。作为党员,一定要有付出更大贡献的觉悟,为国家法律人才队伍建设注入更多活力更多动力。”法政学院的有关老师介绍:“宪法活动宣传周是法政学院的传统项目,今年的活动走出校园,走进社区,以志愿者服务队‘设岗定职’的形式进社区,帮助真正有需求的人们解决实际生活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同学们对宪法有自己的理解:“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无论对于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说,还是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提升对宪法的认识和理解,都是十分必要的。”还有同学表示:“宪法是母法,就像家里的母亲一样。宪法是爱法,就像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

法学名师讲堂,共享法治“盛宴”。为大力弘扬法治精神,除国家宪法日开展的一些列宣传活动之外,上海师范大学还依托法政学院举办了一系列法学名师讲座,邀请法学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和律师进行专题辅导报告。如11月12日,邀请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郑成良教授围绕“法治国家建设的新起点”深入解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11月18日,邀请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宪法学研究会会长童之伟教授作“建设法治中国涉及的基本宪理问题”专题报告;11月19日,邀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上海律师协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律师学院特聘教授管建军律师讲述“法庭之外的律师之路”。通过系列学术讲座,在校园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浓厚的“学法、知法守法、弘法”的氛围。

党校精心设计,齐学法治精神。12月3日,校党校组织全校428名预备党员集中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法政学院马英娟教授在辅导报告中用历史的视野、对现实问题的关切和丰富的案例,回顾了中国法治的历史沿革,从“一个总目标、五大原则、六大任务”三个方面详细解读了中央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总体部署和建设路径安排,并对青年大学生党员提出三点建议:学习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文化,增强法律素养,做新时期的具有法治素养的合格公民。预备党员们纷纷表示,通过专题辅导报告,加深了对“法治”的认识,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充满信心。此外,党校还将组织预备党员围绕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所思、所想、所获,在预备党员学习班结业典礼当天进行汇报交流。

校区深度合作,同育法治文化。为进一步学习宣传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精神新举措,凝聚全社会尊崇宪法、厉行法治的强大共识,更好地服务法治上海建设大局,上海师范大学依托法学学科专业优势,与康健社区联合举办主题为“法治,让社区生活更美好”社区宪法宣周活动,并于康健街道签约成立上海师范大学法律志愿服务队。宣传周期间,还将联合举办徐汇法治微电影《错扣的青春》首映式,儿童法治创意绘画长卷现场展示,社区老年书法沙龙法治书法作品创作,法治剪纸、法治篆刻表演,志愿队组织现场宪法宣传,社区结对律师义务法律咨询等系列活动。这是一次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高校法律专业建设、高校专业人才社会实践、增强社区居民法律意识和知识的积极、有效的结合。

法律志愿咨询,服务法治上海。长期以来,上海师范大学依托法学专业学科优势,积极开展各类法律志愿者咨询活动,服务上海法治建设。法政学院党委与嘉定区真新街道和徐汇区康健街道共建“法律宣传咨询平台”,由法律专业学生党员为16个社区提供基础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法政学院党委还与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合作,共同建立“大学生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全年约有40余名法学专业的研究生和本科生参与该志愿服务工作。此外,还有40多名研究生参与由上海先行民商调解中心在徐汇区法院、古北市民中心法律援助和天山社区街道司法调解窗口设立的志愿者服务。法学专业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通过志愿服务,提升了党性、锻炼了能力,同时也帮助了需要法律援助的社区居民,为上海法治建设贡献了青春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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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的理想是法官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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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每个人的理想都是不相同的,它们就好像海边上的贝壳一样色彩斑斓。

我的理想是做一名法官。从小我就对这个神秘而伟大的职业充满了好奇。每当我看到电视上,法官们戴着卷假发、威严地坐在审判席上审案子时,我就特别羡慕他们。有时我也模仿他们一下:我拿出我心爱的布娃娃们,让它们来扮演被告和原告,我自己当小法官,接着,就模仿着电视上的法官的样子,乱判一通,最后就开心地笑倒在床上。

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的增多,我对法官这个职业也有了新的认识,如果自己的知识不多、口才不好、记忆力不够强,是不能做法官的。特别是当我了解到我国的多项法律法规后才知道,法官特别不好当,但我还是有这个理想。每当我看到那些商家采用非法手段欺骗消费者、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情时,我就非常生气,真想揍他们一顿。我憧憬着将来为那些受伤害的人们争取到他们应得到的权利,让这个世界少一些不法商家,少一些讨厌的包工头,还有那些形形色色的坏人,让我们的社会永远和谐、美好。

要成为一个法官不容易,这我也知道,虽然不容易,但我还是要努力去做,从现在起努力学习,做个知法懂法的好孩子,为实现自己的理想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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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员工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29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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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头版头条: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守住党章党规党纪“底线”。在这个特大号字标题下,报导了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实况。市委书记徐萍华同志强调,广大党员要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守住党章党规党纪“底线”。学习会议强调:“广大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自觉认真研读《准则》和《条例》,做到持续深入学深学透,将两项党内法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下遵照市委指示,认真研读,潜心体会

一、研读《廉洁自律准则》,唤醒共产主义党悟,保证“四个坚持”、“四个廉洁”贯彻落实。

共产主义觉悟是中共党员的政治灵魂。党章第二条申明:“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从睡眠中醒来的政治灵魂,会引领我们忠实履行入党誓言,以誓言为准则“严以修身”,修成一身遵纪守法、拒腐防变、清正廉洁的正气和勇气。在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党员眼中,贪污腐化是极其卑鄙无耻的犯罪行为,作为“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的中共党员,不但不想贪,而且不齿于贪!

《准则》开宗明义:“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这“四个必须”的核心要素是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其后“三个必须”都是追随核心要素并与之共存共荣的先进性纯洁性要素。《准则》把“四个必须”作为前导,就是要先唤醒党员内在的共产主义觉悟,为贯彻落实《准则》打下先进性思想基础。所谓共产主义觉悟,就是铭刻在心的理想信念转化为党员的自主思维和价值取向,通过言行、态度、取舍、作风乃至兴趣、爱好等形态表现出来。

经过长期学习、实践、观察、体验,在下实话实说:一般的人性自觉不足以长期坚持廉洁自律。因为人性是善与恶的对立统一体。善与恶双方随着外部条件的变化在头脑里面“轮流执政”。只有在善方取得主导地位的时间段内,才能坚持廉洁自律。当恶方占据了主导地位,就会放贪欲出笼造反。我们的党员和领导干部,经常要处理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利益的关系,经常要对“公或私”、“廉或贪”作出选择。如果自身的共产主义党悟还未醒来,就难免作出错误选择。无数“一念之差、坠落马下”的案例,都是选择了私、选择了贪的结果,也就是共产主义党悟还在睡觉的严重后果。所谓“一念之差”就是作出了错误选择。

共产主义觉悟是党员思想道德素质从一般人性攀登到至善至德境界。在攀登过程中让“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同腐恶事物水火不相容”的马克思主义观点,在头脑中扎下了深根,炼成了除恶扬善的特殊品质。无论何时何地,都能同贪腐之风划清界限,作出对策,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准则》把“四个必须”部署在〈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前头,就是要先唤醒同志们的共产主义觉悟,依靠大家这种正能量,保证“四个坚持”、“四个廉洁”成为广大党员的真正自觉。

二、研读《纪律处分条例》,唤醒使命感和责任感,做从严治党的积极参加者和促进者。

中共党员对党的事业党的命运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是共产主义觉悟的尖端部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等入党誓词,就是共产主义使命感责任感的简明宣示。

《纪律处分条例》总则第一章第一条阐明出台这部新条例的目的和意义:“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研读《条例》这段文字的精神实质,可以读到党员遵纪守法的意义无比重大。其一,党员遵纪守法关乎党的团结统一,而党的团结统一是党的战斗力所在,生命力所系。其二,党员遵纪守法关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宏伟目标的发动机和传动系统,国家法律法规是其保驾护航系统。这两大系统都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幸福安康、全民团结奋斗、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保证。

有些同志认为,这些高标准,大道理,重任务有党中央的正确领导,有上级党组织和上级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我们这些普通党员普通干部,基本上都是“打工仔”,只要“对得起这份工资”就行。反正领导要我学什么就学什么,让我干什么就干什么,不让我干什么就不干什么。

在唤醒了共产主义觉悟的同志们眼中,这些“高、大、重”事情不仅有着极不寻常的意义,而且同自己的关系非常密切。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么振奋人心、震撼世界、宏伟壮丽的奋斗目标,就是全国人民的梦想所在,利益所系。我们自己那些梦想、那份工资都包含在里面。看到中东难民的悲惨遭遇,我们深深感到国家繁荣富强是全国上下、党内党外的所有人员共同幸福之所在。这些“高、大、重”事情吸引着、激励着我们爱党爱国爱民情怀,呼唤着我们的使命感、责任感。让我们意识到,这一切就是我们志愿“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现实使命!随着使命感的醒悟,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顿时明亮起来。“遵纪守法”四字,原先看似冷冰冰的压力,现在变成了热乎乎的动力。鼓舞我们下定决心、鼓足勇气,纵身跃过违纪违法贪腐犯罪陷阱,快步跟上党中央的前进步伐!

初读《纪律处分条例,》读了“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的规定,感到它真像一张大网,又严又细又密,把6个方面85种违纪行为,一网打尽,连“不传达贯彻,不检查督促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都定性为违反纪律行为,都要给予纪律处分。千万不要以为这6个方面85种违纪行为都没有违法,都够不上犯罪,问题不大,又不光是我一个人。必须看到,把这6个方面85种违纪行为堆积起来,就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就是关乎中国共产党整体形象的重大问题!就是关乎人心向背的极大政治问题!古贤有遗训:“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啊!唤醒了共产主义觉悟的同志,都懂得这些道理。

党中央决定出台这部新法规,就是要向全党、全社会展示“违纪必惩,有腐必反”的决心!就是要用党纪党规党法的尊严、权威,打掉所谓“查不出来就不怕”等侥幸心理,打掉“没有违法就没有问题”的忘纪心态,打掉“法不责众”、“人多偷牛难定罪”等等法盲意识,把将要发生、可能发生违纪行为消除在未发之时!引导推动全党同志,认认真真依照“三严三实”精神做人做事用权,全心全意办好公事,不奢不豪不脏办好私事,再现共产党“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光辉形象,凝聚党心民心,带动全社会风气净化、优化。

再读《纪律处分条例》,又有另一种体会,感到它很像一批“预防针”,把6个方面85种违纪行为制成“疫苗”,注入我们体内;让这些“疫苗”通过血液循环,进入我们的大脑、脏腑、四肢,保证我们头脑清醒,体质健壮,身手敏捷;把全身活力释放出来,不仅能够从这张大网内跃出网外,而且能够参加拉网、补网、收网……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积极参加者和促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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