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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类作文题材(优秀20篇)

读书是一件乐事,趣事,当我和篇传世佳作走得越来越近时,我发现,我也会变得越来越与众不同,小编收集了读书的感悟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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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万个为什么》读书感悟

全文共 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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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万个为什么》当中经常给我们介绍一些有趣的自然现象,比如说一年中的“四季”是怎样形成的。海底下是什么颜色?海水为什么发蓝?等等。其中有一篇文章叫《萤火虫为什么会发光》。原来萤火虫发光与它尾部的发光器有关,在发光器内含有荧光素和荧光素酶发光物质。当空气进入发光器时, 荧光素在荧光素酶的催化作用下,与空气中的氧气化合,产生的能量转化为荧光,进入发光器的空气越多,发出的荧光越亮。由此可知,萤火虫并不是在黑夜发光,只不过这种光亮度不如阳光亮,便以为白天不发光了。这使我对萤火虫有了更深的了解。

总之,《十万个为什么》是一本好书,它让我认识到世界是那么丰富多彩,知识是那么益智有趣;它让我知道了科学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当你翻开书卷,趣味盎然的知识故事让你扑朔迷离;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

这本丛书集趣味性、知识性、启发性于一体,深深地吸引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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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读书我快乐一年级话题

全文共 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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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黑暗阻挡你前行的道路?是否有浓雾扰乱你的心弦?是否有时候明亮会误导你的抉择? Is there a road that blocked your movement in darkness? Is there a dense fog disturb your heartstrings? Sometimes bright will mislead your choice?

有人会说,读书与行路有什么关系?古人有云: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行万里路不如阅人无数;阅人无数不如名师指路;名师指路不如自己去悟;

读书的过程不好似一段了旅途吗?优美的地方我们也都会驻足观赏,细细评味。读万卷不也像阅人无数吗?每本书都有它的精炼之所在,值得我们慢慢揣摩。每卷书不都仿佛是一位名师吗?默默的指引我们迷失的道路。不管读书像上面,我们都必须是自己领悟。

作为学生,我想百分之九十八的`人接触的最多的就是教科书了,再而就是看电子书。但其实,看电子书没有纸质书的印象深。尽管有些软件有做笔记的功能,但是我还是呼吁大家多读纸质书。别让我们遗忘了中国古代四大发明中的两个印刷术和造纸术。在创新的同时也要继承之前的优良传统不是吗?

古人有云:书到用时方恨少。意思就是,当我们用的时候,我们才知道自己读书少了。的确,平时我们真的没有几个人坚持每个月看一本课外书,繁重的作业负担和沉重的学习压力已经让我们喘不过气来。当然,我们的错就是没有好好的合理利用时间。

读书是一种经历也是一段旅途。老师常说,活到老,学到老。对,不管我们身在何处,年少与否,都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只有我们学会自己慢慢领悟,才能真正悟到人生的真谛。

如果你在黑暗中迷茫,那就通过读书去找寻光明的道路;如果被扰乱心弦,那就让读书来使你镇定自若;如果明亮误导你的抉择,那就让读书充当你的指南针。愿你们享受这一旅途,祝君一路顺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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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王怡雪

全文共 2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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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小木偶奇遇记》里的《看到父亲》这个故事有感想:鸽子把匹诺曹送到海边后,飞走了。匹诺曹问一个老奶奶发生了什么事?老奶奶说:“一位老人的儿子丢了,它坐小船到对面去,可是今天风大浪高,小船快要沉底了。”他看了海边,大叫道:“他是我爸爸。他是我爸爸!”杰佩托好像看见了匹诺曹,但他没办法向岸边划去。

一个很大的波浪泛起,小船不见了。大家等着小船重新浮上来,可小船没出现。后来,打了准备回家时,一个凄厉的的叫声说道:“我要就我的父亲,人们回头一看,只见木偶高高跳起,小一条鱼在海里游。他时而被水打下水底,时而又露出一条腿,最后,他也从人们的视线中消失了。我们要向匹诺曹救家人的精神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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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木偶奇遇记》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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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了世界文学名著——《木偶奇遇记》,作者是意大利著名儿童文学作家卡洛。科洛迪。书中的故事情节惊险曲折,引人入胜。我很喜欢这本书,简直爱不释手。

《木偶奇遇记》讲的是一段普普通通的木头变成一个顽皮的木偶后在他成长过程中的种.种经历。书的主人公木偶皮诺曹因为淘气、贪玩和不听劝告,不仅吃尽了苦头,还几次饱尝了死亡的恐惧。

书中讲述的故事也十分有趣。小木偶皮诺曹不爱学习老撒谎,一撒谎他的鼻子就会长长。他贪玩逃学,用买课本的钱买票看木偶,搞乱了剧场的演出,结果被马戏团的老板给抓住了。可他依然不思悔改,还是出去玩,结果变成了一头驴,被猎人追杀,跳到了海里。虽然从猎人的魔掌逃出,但又被鲨鱼吃进肚子里。爸爸为了救他也奋不顾身的跳进鲨鱼的腹中。父子二人齐心协力地从鲨鱼的肚中逃出。最终让皮诺曹真正的领悟到了做人的道理,变成了真正懂事的男孩子。

读完这本书,还让我感受到皮诺曹的家人对它的支持和鼓励,它的爸爸杰布托坐一条小船不远千里去找它,蓝头发仙女妈妈一次又一次的原谅了它,使它能鼓起勇气改正缺点成为真正的小小男子汉。

这也不禁让我想起了妈妈对我的鼓励。每当我遇到学习上的困难时,妈妈总鼓励我开动脑筋。成绩考的不理想时,妈妈一句责备的话也不说而是帮我分析原因,然后帮我改正错误。在我犯了错误,想要偷懒时,妈妈总会用理解的眼神提醒我,用温和的语气教育我。这让我有了自信,也有了遇到困难战胜它的勇气。

我爱读这本好看的童话书,更爱我的好妈妈,让我从中体会到了妈妈对我浓浓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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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3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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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梦游仙境》是由美国牛津大学教授查尔斯.罗金逊为他所喜爱的女孩而写的作品。描述的是一个小女孩荒诞离奇的梦幻之旅。

一个无聊的午后,爱丽丝坐在草地上,火辣辣的太阳让她昏昏欲睡。突然,从她的视线中穿过一只兔子,嘴里念念有词。好奇的爱丽丝追了过去,跟着它掉进了兔子洞。眼前出现了一个有许多大厅的地方,她打开了一扇小门,但因身体太大怎么也进不去。于是她喝了桌上的“把我喝掉”饮料,结果变成了一个只有十英寸的小人了,门里是花园,爱丽丝走了进去……随后,发生了种.种有趣的事。比如委员会赛跑,是为了弄干身体,为了一块馅饼被偷,也要上法庭……

读了这个故事,我发现爱丽丝是个十分可爱的小女孩。她天真活泼,充满好奇心;她还有一颗同情心,懂得明判是非。在爱丽丝的身上可以看到我们少年儿童纯真的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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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朝花夕拾读书心得

全文共 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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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读朝夕拾不觉得这是一本名著,而觉得是一个朋友与你谈话、聊天。后来又知道,这本书的独特之处正在于此,正是这样的写作方式才使这本书成为了名著。

仔细品尝鲁迅先生笔下“隐鼠”十分可怜,鲁迅先生如此疼爱它,它如此可爱,却被阿长給踩死了,而且阿长还把“隐鼠”死的原因嫁祸给了猫,害的鲁迅先生错怪了猫,并且受了不白之冤,感觉阿长很坏。

再细读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字里行间中无不体现出鲁迅先生那份天真烂漫的情怀,处处趣味横生。眼前不时浮现出一幅幅趣味盎然、令人神往的画面。又回忆了《阿长与〈山海经〉》中长妈妈的淳朴、善良,《五猖会》中一次儿时看庙会的经历。《二十四孝图》中抨击荒谬愚昧建孝道。《无常》中乡间迎神赛会时的乐趣,《父亲的病》中叙述了父亲生病期间,对庸医误人表现出的深深愤慨和无奈,怀念日本留学期间老师藤野,自己弃医从文的经过,悼念自己青年时挚友范爱农等。

我们的童年越来越远,在体会鲁迅童年时,回忆我们自己的童年。童年,惹人怀念;童年,让人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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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喜欢读书作文小学生

全文共 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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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雄鹰可展翅蓝天,书是卓别林能让人开心一笑。好书像一个指南针,在黑暗中指点方向;好书像一位不开口的老师,指导我领会人生的真谛;好书又像一把钥匙,为我叩开知识的大门……。

“哇,太棒了!”我正看得津津有味,妹妹拍拍我的肩膀,吵着要我陪她玩。无奈之下随便打发她走之后,我又开溜去书店。跨过这店门,踮起脚尖,暗喜没人注意,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中找到了那本书,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我很开心,也很惧怕。

有味,我怕人太少,有时我贴在大人的身旁,像他的小女儿。我腿有点酸,不得不用另一条腿支撑。等老板打开日光灯,我才发现已经到了晚上,我咽了一口唾沫,好像把所有的知识都吞了下去。回家的路上,我不断回忆今天看的书里的知识,回忆起看《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书中的主人公海伦·凯勒,这个失去光明的女孩那种对光的渴望,令我感触颇深。我很惭愧,自己有健全的身体,却不好好珍惜和利用,海伦·凯勒虽然得不到光明,但她很坚强,从不向困难低头、屈服,我要学习她那种坚强不屈的意志和精神。

周恩来誓言“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高尔基教导我们“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也指出“书籍是全人类的营养品”。当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时,仿佛是一头贪婪的大白鲨,把一条条“知识小鱼”大口大口地吞进肚里。

智慧大都是从书中汲取和积累起来的,我们要热爱读书,认真读书,读好书,读有用的书。让我们把读书当作自己生命中的一部分,去热爱读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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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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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学期,我看了很多课外书,每本都是那么令人着迷,每本都是那么让人赞叹不已。但是,唯有《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深受感动。

《狼王梦》主要讲述了母狼紫岚因为体态优美而被黑桑选为妻子。因为黑桑一直想当狼王,紫岚就一直帮助他。但是,不幸的是,黑桑在一次与野猪的战斗中牺牲了。临死前,他对紫岚说出的遗愿是让自己的子孙后代当上狼王。于是,狼王梦就这样开始了。第一只狼崽名叫黑仔因为生性勇猛,成了紫岚第一个选出的继承者。他敢于与别的狼崽抢夺食物,总是想要得到更多,利用这一特点,紫岚开始训练他。结果在别的幼狼还在吃奶时,他已经会自己捕猎食物了。但是,因为不够警惕,最终还是被一只金雕叼走了。第二只狼崽叫做蓝魂儿,因为表现出了对紫岚偏爱黑仔的不满,被紫岚看好。驯化后的蓝魂儿已经可以冲在捕食的狼群的最前面,也立下了赫赫战功,但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被捕兽夹夹住,命丧黄泉。第三只狼崽,被称为双毛,因为生性胆怯,紫岚开启式的训练,把他体内的胆怯心理压了下去。但这种胆怯却在狼王争夺战中突然发作,导致死亡。最后一只母狼崽叫媚儿,紫岚把所有希望寄托在她身上。为了女儿,她自己也与金雕同归于尽。

《狼王梦》让我深受感触,紫岚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虽然最后也没能成功,但她对自己的子孙后代当上狼王的欲望是她终身都在为之努力的一个目标。她在训练中,可以为了孩子而牺牲自己,这种母爱是伟大的。所以,它使我百读不厌。

《狼王梦》令我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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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巴黎圣母院高一读书心得

全文共 7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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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本书的了解是通过电影,看这本书的时候,脑子里全都是这本书的内容的影面,很庆幸自己先看过电影,才了解的更容易些……

巴黎圣母院》是一个善良无辜者在制制度下遭受迫害的悲剧。

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强烈的“美丑对比”,其中善良美丽的少女爱斯梅拉达,残忍虚伪的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

,弗罗洛和外表丑陋、内心崇高的敲钟人伽西莫多,为本书构成了一幅绚丽而奇异的画面,形成了尖锐、让人难以置信的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这也正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

女主角是个善良纯洁的少女,她富于同情,敢于舍己救人,当以卖文为生的诗人甘果瓦,深夜时误入“黑话王国”,即将被杀死时,她挺身而出虽不爱他,却愿与他结婚、当卡西莫多在烈日暴晒的广场上遭到鞭挞,口渴向人们求助时,只有她对这个丑怪异常而且又挟持过她的人表示同情,满足他的要求……她性格天真、且品格坚贞……作者把这个人物塑造成美与善的化身,并将故事围绕她而引起,以引起读者对她的无限同情,从而产生对封建教会及王权的强烈愤恨。

在小说中,雨果十分自觉加以揭露的封建恶势力首先就是教会,克洛德就是教会的化身,他外表道貌岸然,内心却如蛇蝎般毒,表面圣洁,内心却贪求女色,过着荒淫奢侈的生活,对世人充满敌意,但最终恶人终有恶报。

作者也以极大的同情心描写了巴黎最下层的人民、流浪者和乞丐,他们身份卑微低下,但却拥有远远胜于那个所谓有教养、文明的世界的人的崇高美德:互助友爱、正直勇敢、舍己为人……小说中巴黎下层流浪者为救出爱斯梅拉达攻打圣母院的场面:悲壮、激烈、慷慨、惊心动魄,显示出的英勇无畏更证明了这一点。

这篇小说具有一定的震撼力,卷走了我们的全部感情,也让我们深深地体会到内在美的重要性。一个人拥有美丽的外表是让人羡慕的,但我们更加看重的是他的内心是怎样的,如果他内心肮脏,品质下劣,这种人根本谈不上美。所以,我们要从一个人的内心去对待这个人,要相信内在美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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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父与子》读书笔记 劳煜来

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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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父与子》是我看得最久的漫画书,我记得第一次看它是在寒假的时候,老师推荐我们买,我就立即把它买回了家,一屁股坐在沙发上,一边吃东西,一边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我一看封面,咦,就很有意思。画面上的三个人,有一个坐在木马上的小孩,还有一个长得像甘蔗的人和一个长得像皮球的人,其中:“皮球”在倒立,“甘蔗”在扭着头,给小孩子剪头发。而且“皮球”的屁股上还顶着一顶帽子。我一下子明白了,坐在木马上的是儿子,那根“甘蔗”是理发师,而倒立着的就是孩子他爸了,于是我津津有味地翻开书看了下去,我发现,这本书里面的故事更好看,每一页都有一个真实发生的故事。

《雪人的反击》让我明白了做人不能太过分;《会走的箱子》告诉我,人不要动歪脑筋;《我们还缺少的晨报》告诉我们要敢于创新。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失败的音乐会》。一天,父亲和儿子想办一场音乐会,于是,父亲买了一把萨克斯,儿子买了一把小号。两个人回到家,滴滴滴地开始练习。可是,两个人都认为对方吹的不够好,所以最后只是各自坐在一边生闷气,音乐会最终也没有举办。后来,他们两个盯着自己的乐器看了很长时间,父亲发现自己的萨克斯像个大烟斗,儿子觉得自己的小号像个平常玩的吹泡泡玩具,于是父亲倒了几盒烟丝在萨克斯的斗里,点上火,美美地抽了起来;儿子拿来一大桶泡泡水,把小号的口泡到里面,吹起泡泡来。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任何东西都不是绝对的只有一个功能,要学会开动脑筋,开发出新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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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欧也妮葛朗台读书笔记

全文共 6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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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学期,我的记忆里出现了一位文学大家——巴尔扎克。这是一位不屈不挠的现实主义批判作家,在他的一生中,创作了著可等身的作品,其中最磅礴的要属西方红楼—《人间喜剧》。这是一部恢宏的史诗,这个假期,我有幸一气呵成地读完了他享誉盛名的一部作品:《欧也妮葛朗台》。

过去的人都说,在莫里哀之后没有人会在写吝啬鬼,可巴尔扎克却冒了这个险,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让小说中的主人公葛朗台成为了四大吝啬鬼之一。

这是一部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决斗的杯具。箍桶匠葛朗台在他应对金钱可耻的嘴脸下,一夜暴富,成为小镇上最富有的人,但他却仍不满足,裹着比乞丐还不看的生活。为的只是能在每一天晚上看着金子,在甜甜的入睡。葛朗台一切都斤斤计较:每一天用的蜡烛,全家人吃的面包都由他亲自分配;家里有客人,他从不加菜招待,最多只是用佃户送来的乌鸦熬汤招待;家里的炉火,只能在每年固定的月份点燃,不管天气多么严寒。妻子在他的冷酷无情中被慢慢地折磨死,但他最关心的是不能让女儿分了妻子的遗产。女儿因为把金币偷偷的送给了心上人,他的堂弟,老头的侄子,但父亲却破了产,把他交托给叔叔。老头明白后,对他平时最好的女儿发怒了,欧也妮关进了黑屋子,说是不认她了,只给她冷水和干面包……

为了金钱,葛朗台是那么的冷酷无情,但在他死后,却不能把一分一厘带走,他这辈子活的是那么的可悲,看似金钱的主人,却是金钱的奴隶。而欧也妮,一个善良单纯的女孩,在被感情伤害后,无味的活在父亲留下的一百七十万黄金下。

故事看完了,让我深切地感受到旧世纪欧洲的金钱关系,黄金战胜了一切,人与人之间感情淡漠。但回过头来想想,这是否是现世纪的可悲现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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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读书的好处英语作文初中

全文共 1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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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am a love reading girl, since I was young, I very love books, and book

the indissoluble bond. I put the book as an indispensable nourishment, he saw a

book like the hungry to see bread, fondle admiringly. Because the book is the

source of human wisdom, is the ladder of human progress. Book give me knowledge

and wisdom, and also gave me strength and courage. In my room, there is a large

bookcase, there are all books, every birthday, mom and dad asked me to want what

gift, I will blurt out: "a book, I as long as the book." When reading, I often

forget all about eating and sleeping, as if into another world.

Reading, can make us grow many knowledge, solve the problem. On one

occasion, grandmother domesticated some hares, hares to depilate, grandma see

hares like bite lice, gradually to open mouth, the neck fur with red meat, and

then use the tongue to the sides, and behind them in a hurry to say to me: "you

see how this rabbit. Red meat are exposed, it doing?" . I to grandma said with a

smile: "it is the hair removal, then fluff will regrow of glistening." My

grandma listened to, smiled and said to me: "how do you know?" I proudly said:

"from the book to see." It seems that these reading useless really big ah.

Colorful in the book, read the "lei feng diary let me know how people live

to be more of others, read" how the steel was tempered "which I understand the

difficulties cannot be back, have the perseverance and strong will to overcome

difficul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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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读书的收获500字

全文共 8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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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诗人臧克家说:“读过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益友”。歌德也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 Modern poet Zang Kejia said: "I read a good book, just like making a friend."Goethe also said: "Reading a good book is to talk to many noble people."

的确,读书,就要读好书。一本好书,犹如一位老师,丰富我们的知识,指引我们前进的方向,告诉我们做人的准则,开阔我们的视野,让我们跟上社会前进的步伐。

读好书,让好书伴我们成长。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愿大家都来与好书作伴,把好书当做我们人生旅途上的好朋友:文学的、艺术的、知识的、科技的、思想的、生活的……只有读好书,才能开卷有益;只有博览群书,才能使我们知识渊博;只有与好书作伴,思想才不贫穷、不孤独,身心才能得到陶冶,品德才能更加高尚。

回忆一下,我已经读了不少好书,如《格林童话》、《365夜故事》、《伊索寓言》、《雷锋的故事》、《优秀作文》、《阅读理解》、《唐诗三百首》、《十万个为什么》、《科学家的故事》、《鲁宾逊漂流记》、《三国演义》、《谁动了我的奶酪》等,每一本好书都使我受益匪浅,更使我深刻地理解了真与假、善与恶、美与丑、科学与创新、勇敢与坚强、伟大与高尚……读这些好书都像是在享受精神的大餐,更像津津有味地品尝精神的食粮。

读好书成才,读坏书毁才。一本好书会让你站得更高,看得更远;一本坏书会让你思想受到腐蚀,甚至步入深渊。读好书使你丰富知识开阔视野的基础,读好书是你打开知识宝库的钥匙,读好书是你走向成功大道的必备条件之一,因此好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坏书我们要弃而远之。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同学们,让我们多读书,读好书,努力攀登这人类进步的阶梯,成为知识的富翁,精神的巨人,做一个对社会更加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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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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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特别喜欢《木偶奇遇记》这本书,因此,我没事就喜欢看它,一共看了五遍。

匹诺曹一开始很不听话,很不懂事。他的爸爸非常穷 ,为了给他买一本识字课本,竟然卖掉了自己身上唯一一件大衣。匹诺曹虽然当时很感动,可是第二天在上学的路上为了看马戏,就把识字课本卖了,买了一张门票。从此以后,他遇到了很多奇怪的人和事。但是,他很幸运,一直有一个深蓝色头发的仙女在帮助他,让他最终又回到了爸爸身边,并由一个木偶变成了真正的孩子。

书中通过杰佩托、仙女、蟋蟀的话语让我知道:一个好孩子不能挑食,不能说谎,不能不听大人劝告……虽然我知道这是书中作者的想象,不是真实的,但我仍然害怕说谎后鼻子会变长;害怕每天贪玩,不学习,以后会变成一头小毛驴……

是的,匹诺曹就像我们一样:贪玩、不爱学习、挑食、懒惰、说谎……他身上有着每一个孩子都会有的毛病。但是,他在经历了一些苦难之后,终于改掉了那些坏毛病,成为了一个真正的孩子。我要吸取他的教训,趁早改掉坏毛病,成为真正的好孩子。因为,我也不想去经历那些恐怖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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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巴掌童话读后感与读书笔记一年级

全文共 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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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叫《小巴掌童话》的书。我喜欢里面许多的小故事,它们告诉了我很多的道理。我最喜欢的是《洗四十双袜子的波波熊》。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波波熊它觉得每次洗袜子很麻烦,就想了一个“聪明”的办法。那就是把脏的袜子换成一双新的袜子,而把脏的袜子扔到床底下,经过日积月累,它那床底下的脏袜子堆成了一座山。

把它的房间都弄得臭烘烘的,它的朋友都不愿意到它家玩。波波熊终于知道了这件事的严重性,它就拿着那些脏袜子去洗,结果他发现它的脏袜子居然有八十只,把清澈的河水弄得脏兮兮的,最后波波熊的袜子被人拿走只剩下一双了,因此,波波熊以后必须自己洗袜子了。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勤劳的重要性,不要懒惰,爸爸妈妈经常跟我说,自己的事情要自己做,不要什么事都要爸爸妈妈帮忙,我要学会做一个独立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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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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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五、六岁时,别人给我几本漫画:书中每一页都印着画,上面有一、二行字。有一天,我随便翻翻那几本书,立刻就被书中的人物情节吸引住了,感到很有趣。就这样,我就开启了读书之旅……。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书也发生了变化:从有图到没图,从字少到字多,从薄页到厚页,从好笑到深奥……,一直以书为伴。很快,空空的书架就装不下书了。

我对书是如醉如痴,只要一写完作业我就开始看,丝毫没有烦躁、乏味,每次都看到晚上快十点,都是妈妈为了让保证充足的睡眠,制止我接着看下去。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现在,满满一书架上的新书已经被我翻得快掉页了,我像个“知识小偷”,偷走了书中的知识,来满足我的精神需求。每次读完书,我都会想,书已经成为我生活中的最好的朋友。

一本好书,让难事变音乐,让学习变娱乐,让作业变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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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父与子》读书笔记 叶铭臻

全文共 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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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认认真真地再次把《父与子》这本书从头到尾看了一遍。读《父与子》有感

《父与子》这本书非常搞笑。《父与子》系列漫画出自德国漫画大师埃·奥·卜劳恩之手,整部作品创作于1934年——1937年之间。当时德国的报刊杂志被纳粹政府控制,刊登的内容枯燥无味。幽默漫画《父与子》的出现为人们带来了惊喜和快乐,受到了热烈的欢迎,并且在几十年时间里一直受到人们的关注,被誊为德国幽默的象征。现在《父与子》早已跨越国界,成为全世界人们可贵的精神财富了!

其中,最令我难忘的是“机会难得”这一篇了。这一篇是说:“有一天,父与子的家里着火了,父亲和儿子连忙把家里的东西拿出来,然后,儿子在书包里拿出学习用品出来,把那些学习用品扔进去着了火的地方。”这真是难得不用读书的机会啊读《父与子》有感!

书到最后,突然看到父与子成名了,各种父与子品牌的烟灰缸,服装,甚至还有杂技演出,雕塑等出现在了市场。而我们的父与子呢?他们不是贪慕虚荣的人,父亲最终拉着儿子的手消失在了天空与世界的尽头,最后一幅图上,我们只看到了一颗最闪亮的星星在月亮下亮的耀眼。

虽然这本《父与子》每一集很搞笑,但是,我们不能像父与子那样笨,不然生活中就会想父与子那样有许许多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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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喜欢读书600字话题

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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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读好书,我们的生活中离开不了书籍。书籍可以丰富我们的知识,提高修养,在快乐中学习……而我,坚信着这句话。

有人说,读书就像品茶,粗略的一口喝完,你什么也尝不到;相反,你细细品尝一口,可以尝到茶的味道……对啊,读书也是如此,只有细细的看,才能明白其中的道理。我十分喜欢读书,家中的书可以装满一书柜。《鲁滨逊漂流记》《解忧杂货店》《匹诺曹》,这都是我喜欢的书,不过,令我映像最深的还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那是海伦凯勒的自传,里面记录了海伦凯勒成长的点点滴滴。他是一个双目失明,双耳失聪的人,而就是这样一个人,在文学界上闯出一片天地。当看完《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时,我感慨万千。我无法想象,一个聋盲人可以做到一般人都做不到的事,可见她要付出多大的努力啊!而我们呢?又不聋又不哑,却无法干出成就,为什么?不是因为我们比别人笨,而是因为我们还不够努力,还不够勤奋!我们看的书还不够多!我们可以不做海伦凯勒那样伟大的人,但一定要做最好的自己,做成功者。怎样才能成功?我们最主要要多读书,多看报,不能“两耳不闻窗外事”,要勤奋,勤于思考,去体会书中的乐趣。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大家想必都听过。其用意就是想让人多看书从而进步。可现在的人,不是手机就是电视,很少看书,我不敢想象以后书被手机代替的世界……

朋友们,我们要勤于读书。放下手上的手机吧,拿起书桌旁陈旧的书,细细品味,你会体验到无穷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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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以喜欢读书话题

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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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小时候的我,不但已经爱上了读书,而且很快变成了一个小书虫,在书的怀抱里成长。

最初的故事内容,是妈妈讲给我听的。那时的我也时不时地自己翻开书看一看,虽然看不懂,但是我从图画中领会到了快乐与悲伤。

随着我渐渐地长大,已经可以自己阅读一些简单的图画书了。我会大声地朗读出来,不过有时也出闹出一些笑话,比如说把“大”说成“太”啦,把“明”说成“朋”了,常常引得大家哈哈大笑,但就是这样也阻断不了我读书的热情。我印象最深的书是《海的女儿》,原来我还天真地以为所有的泡沫都是美人鱼变成的,直到长大我才明白,不是这样的。

而如今的我,已经读了许许多多的书,我慢慢懂得了书中蕴含的知识,不仅心情开朗,还会因为多读书而感到心里踏踏实实,不再焦虑。

我最喜欢的书是《爱上读书的妖怪》。它主要围绕着柜子精、扫帚精和笔记本精这三个妖怪来写。它们从无礼、调皮、贪婪,变得有礼、不贪婪、沉浸在书的海洋中,这都是因为它们爱读书。这本书让我下定决心,更加发奋努力读书!

让我最感动的书是《夏洛的网》。这本书主要讲了夏洛为了救它的朋友威尔伯献出了自己的生命。我深深地被它感动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友谊是珍贵的,要好好的珍惜!

“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万卷始通神。”爱上读书的我已经从书中感受到了快乐,学会了很多道理,我一定会更加勤奋读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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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 陶宣凯

全文共 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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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读了小说《格列佛游记》,它以清新的文字把我带入一个奇妙的意境,以幽默而讽刺的语言描述了一个杂乱的社会。读完之后,我感受到了格列佛的惊险。

当然,其中肯定有一波三折的情节,是我感觉心惊肉跳,然而,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主人公在巨人国所经历的故事。

曾在生机勃勃的巨人岛上,那里生活着比我们人高几倍的巨人。主人公留在了岛上,被一个农夫发现了,就把他带回家。巨人们从没有见过这种生物,所以很好奇。巨人想:“如果让这个小东西去街上表演,那肯定能挣不少钱。”而经过几天的折磨 ,主人公瘦的就像一个骨头,巨人以为他要死了,就把他送进王宫。

读到这里,我不禁联想起我进了王宫会怎么样。因为进了王宫,别人肯定会给你贵宾式的服务。

这部游记所表现出的,是一种与我脑海里完全不同的世界,虽然主人公在大人国过得很好,但这并不是自己的家园。而这部游记就是写那浑浊,无情的生活,所以,我们的社会在千变万化,科技的技术在一步步地提升,从古老的马车到现在的汽车,从古老的渔船到现在的军舰,我们要共同努力,为世界创造美好的未来,让科技更大量地在我们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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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百万英镑》读书笔记

全文共 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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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读了很多有意义的好书,其中最令我难忘的是一本叫《百万英镑》的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亨利·亚当斯在被确定是一个诚实但贫穷的人后,受到一对奇怪的兄弟为了打赌而“借”给他的一百万英镑。他的遭遇也十分有趣,人们先是从穿着上看不起他,当他拿出一百万英镑希望别人找钱时,人们不但对他点头哈腰,卑躬屈膝,而且就连对亨利来说比较昂贵的一些费用也不需要他马上支付,甚至有些人都愿意直接不要钱,因为他们不但找不开钱,而且坚信这位百万富翁,一定不会在意这点“小”钱的。最后亨利不但如获至宝地得到了一位如花似玉的妻子,还获得了三万英镑的利息

这本书讽刺了那些把钱看得很重的人,比如那个服装店的老板和店员,看到那张一百万英镑之前和之后的态度截然不同,看到前对他不理不睬,很轻视。当看到那一百万英镑后,对他点头哈腰,把亲王定做的衣服给他,还愿意等他无限期的付钱。我最后想说一句:金钱不是万能的,世界上还有许多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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