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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类作文题材通用20篇

读书是一件乐事,趣事,当我和篇传世佳作走得越来越近时,我发现,我也会变得越来越与众不同,小编收集了读书的感悟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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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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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我在家看电视,无意中看到喜羊羊拿着一个奇怪的东西,我问妈妈这是什么,妈妈告诉是那是知识的源泉——书,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之后的一个星期天,我和妈妈去了新华书店,那时候我还不认识字,于是让妈妈读给我听,我听着听着笑了起来,心想,原来书中的故事是那样的精彩呀。我默默地下定决心:一定要赶紧多认字,能够独立地读书看报,从而增长自己的知识。

每当我想起了刚认识字时的趣事时,不禁哑然失笑。通过读书,我理解了”书中自有黄金屋“的含义。

从那以后,我天天和不会说话的朋友——书在一起,书成了我最要好的朋友,因为是它让我学了很多知识,懂得了许多道理,当然,更重要的是——它那屋子里还有好多好多的”黄金“等着我去汲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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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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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又看了《格列佛游记》的第二部,格列佛来到了巨人国,他跑到了一片草原,一个巨人国的奴隶来了,他用拇指和食指夹起了他放到了国王的面前,王后看到了他很喜欢他,并派仆人给他做了一件衣服,还给他教了这个国家的语言。仆人每天都带他出去散步,有一次仆人对他说:“今天我不在家,你不用出去散步了。”而格列佛虽然在巨人国衣食无忧,可还是非常想念自己的家乡,所以他没有听仆人的话自己跑了出来,没想到掉到了大海里。幸好有一个他们国家的船长把他救了上来,他送给船长一颗巨人国的大牙齿,船长带他回到了他的祖国,他的家人都很开心地迎接他,但他的妻子再也不想让他出去旅行了。

可是格列佛还是想继续冒险,开始新的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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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读书让生活更美好的满分

全文共 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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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一盏盏路灯,照亮了我们成长的道路;书是一级级台阶,让我们走向人生巅峰;书是一张张帆,使我们成功的在海洋行驶。总而言之,读书让我们的生活美好

在我上三年级的时候,我的妈妈给我买了许多各种各样的书。有著名作家曹文轩写的书,有海伦。凯勒写的,还有马克。吐温写的等等。可是,那个时候的我并不怎么喜欢看书,所以看都没有看一眼。

但是,在到了放暑假的时候,因为暑假太漫长了,而拿起了妈妈买的书看。我第一个拿起来的就是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所讲的是海伦。凯勒从小就眼盲,但却没有放弃自己的人生,通过刻苦的学习,最终走向了人生巅峰。读完后,我懂得了人只要有足够的信心、恒心与毅力,人类的潜能就会超出我们的想象。

慢慢的,我越来越喜欢读书了,现在我已经看了许多书。如罗贯中写的《三国演义》在我心中是一个饱含人生哲理的书,曹文轩的《三角地》让我懂得了一个终身的道理:人无论在一个什么样的处境下都不能放弃。

从一开始的讨厌读书,变得喜欢读书。这使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增加了许多的知识。在考试的时候,我一点儿都不担心阅读理解题和作文题会扣太多分了。因此,我现在写作业也经常被老师表扬,心里总是乐滋滋的。

读书,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美好。就像高尔基说过的:“书籍是青年人不可以分离的生命伴侣和老师。同样,书教会了我们许多知识,并一直陪伴我们。因为读书,我们的生活才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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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皮皮鲁传》读书笔记 谢易展

全文共 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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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从上学期就展开了“经典阅读”活动比赛,教室里就多了一个书柜,里面的书琳琅满目。最吸引我的那本书就是《皮皮鲁外传》了。里面的主人公是皮皮鲁,是我最喜欢的人物了。

他的胆子很大,大的像个馒头似的,很爱冒险,什么事都敢做,都想尝试一下。在同龄人都不敢放的烟花他都敢放,他最喜欢玩“二踢脚”,还敢在二踢脚上面飞上天。

有一次,他带着几个小伙伴出去玩,他们看见别人在开车也想去尝试,刚好他们遇见了皮瓜帽叔叔,于是请皮瓜帽叔叔教他们学开车,可谁也不敢第一个站出来,这时皮皮鲁勇敢的站了出来说,我先来吧,他不但胆大,而且还很聪明,不到十分钟就学会了开车。

我也要向他学习做事情要胆子大,要勇敢的去尝试。有一次老师把别人的名字报成我的名字了,我都不敢跟老师说,最后被罚了,通过了这件事我要好好的学学皮皮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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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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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一本有趣的书,叫《小木偶奇遇记》,这本书讲了一个叫匹诺曹的小木偶成长为男孩子的故事。

故事大概讲的是:一个叫杰佩罗的老头没有孩子,他用木头雕刻出一个木偶,还给他起了一个名字叫匹诺曹。匹诺曹一直想做个好孩子,可是他经不起诱惑。他逃学、撒谎、结交坏朋友,几次上当还屡教不改。有一次,他受到狐狸和猫的欺骗,差点就被它们吊死,多亏了蓝色头发的仙女解救。仙女叫他不要撒谎,不然每撒一次谎他的鼻子就要长长一截。他连撒了三次慌,鼻子在屋子里转都能不能转了。皮诺曹这时才开始醒悟,但他还是经不住朋友的诱惑,又跟着到玩儿国去了。由于他过于贪玩,头上长出来一对驴耳朵,变成了一头驴子被卖到了马戏团。在紧急关头,还是仙女解救了他。最后他们父子在鲨鱼腹中相见,并设法逃出来了。皮诺曹最后决定痛改前非,终于变成了一个诚实、勇敢、聪明、帅气的男孩子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我们要诚实、勇敢、好好学习。只有勇敢地去面对眼前的困难,不被困难吓退,才能实现自己人生目标。有错要勇于改正错误,只有这样,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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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读书的好处英语作文初中

全文共 9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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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 many encyclopedias, such as: "hundred thousand whys", the mystery of

the world "and so on a wide variety, all kinds of books can give us many

benefits, our world is so vast, some things in the world, and books have,

encyclopedia like" dumb teachers diligently teach us knowledge. Visible, how

useful book! Also, we learn knowledge also want to use in our daily life, to be

accurate and determine whether to do so, the right to enrich our knowledge, the

outside is good for our healthy growth. You said, a lot of the benefits of

reading?

Nowadays, more and more of the books in the library, we should also learn

to read and appreciate books, should put the book back on the in situ after the

play, not just throw the place. Also, we must find a give us the knowledge of

books to read, dont look at those who are not good for our growth.

In short, the benefits of reading. Come on! Let us to soar in the sky of

knowledge ful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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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喜欢读书500字

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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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人应该经常读书。我最喜欢小说和童话故事。《红楼梦》是我最喜欢的小说之一。林黛玉是我最喜欢的人物。黛玉从小就聪明清秀、气质脱俗,喜欢与书为伴。但父母让她读书认字,“不过假充养子之意,聊解膝下荒凉之叹。

”母亲去世后,林黛玉进京,深得贾母关爱。不久父亲病故,她只好常住贾府。逐渐与宝玉相知相爱。但在高鹗续书中,这一段木石姻缘却被宝玉之母王夫人与薛姨妈等人残忍地扼杀了。最后“林黛玉焚稿断痴情”,在宝玉与宝钗二人成婚的一刻泪尽而逝。

有天晚上,本该睡觉了。可我还想多看一会儿《红楼梦》,就把书藏进衣服里,躲进卫生间,一屁股坐在马桶上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我读的如痴如醉,忘记了周围的一切,恍惚间竟觉得进入了故事情节中……

“你怎么还不出来?”耳边突然传来爸爸的敲门声。我猛地惊醒了,低头看了看表,自己不知不觉已经“睡”了快半小时了!

“哎,马上好了。”我一边答应一边胡乱洗漱了一下,然后又把书藏进衣服里飞快地上了床。不一会儿,我便进入了梦乡。我梦到林黛玉离去、泪尽而逝的那一刻,多么悲哀……唉,我喜欢读书是不是有点儿走火入魔了?!

总之,我们一定要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加强自身修养,做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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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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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假刚开始的时候,我看了《狼王梦》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像大灰狼的警犬,名叫“大灰”。后来,被阳光大马戏团的高导演买去来扮演大灰狼。在这里虽然生活过得还行,但是被那里的动物和人看不起,一直被欧打、排斥。

这本书最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点就是人们喜欢以貌取人,差别对待。明明同样是狗,长得像狼的大灰却不能像其它狗一样享受同等待遇。即使它表现优异,动作敏捷,杂技表演得最好,还是受人排挤。在阳光大马戏团的动物都有睡窝、有食盆、有饮水机、还有彩球、电子兔等玩具。可是大灰住进了一个用钢筋焊的铁笼子里,阴暗潮湿一股腐烂味。看到这儿我的眼泪都快要掉下来,大灰实在太可怜了。别的动物都住进了高档房,它只能住笼子。只怪人类太冷漠无情,同样是动物偏要以貌取人。

看完了《狼王梦》认为我们不能以貌取人,差别对待,对待动物要公平。不仅是对待动物,人与人之间同样要互相尊重,不能以貌取人,内在的品质才是最重要的,只有这样,人类社会才会越来越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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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窗边的小豆豆读书笔记

全文共 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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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柳切子是窗边的小豆豆的作者,也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小豆豆是个性格比较调皮的孩子,书中通过小豆豆的每一件有趣的事说他好奥朋友秦明。朔子。太荣君。高桥君等,这几个好朋友的美好事情,小豆豆全部写在书上了。

这本书形象的记录小豆豆的成长琐事,小豆豆在别的学校里是一个不听话的孩子,老师都感觉对小豆豆灰心失望了,小豆豆转入巴学园,初见校长,校长是一个有爱心。耐心的好老师,坐在那里听小豆豆滔滔不绝的说了两个小时,小豆豆对校长充满了信任感,从那个时候就建立了起来,来到巴学园,对一切充满了好奇的小豆豆,教室对小豆豆来说也是新奇的,那火车般得教室,深深的吸引了小豆豆。当小豆豆看见高桥君虽然是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可是高桥君却有一颗乐观向上的精神,看了书中的高桥君,深深的打动了我,我要学习高桥君那种乐观向上的精神,努力的学习,不怕困难,我想一个身体有残疾的孩子还如此的坚强,我一定能做的比他更好。泰明有小儿麻痹症,他走路一瘸一拐的形象好像浮现在我眼前,可是这样的孩子也在巴学园里愉快的生活。巴学园里到处充满了爱心,充满了积极向上的精神。通过对几个孩子的描述,还是小豆豆在巴学园得生活,在巴学园里吃饭对孩子来说都变的那样新奇,吃海的味道,山的味道,爱心的校长每次都和孩子一块来分享这种快乐。对于一个调皮捣蛋的小豆豆来说一切都变的那样新奇。故事记述了小林宗校长是多一个有爱心,热爱和平的好校长,小豆豆通过这本书献给以逝小林宗校长。

《窗边的小豆豆》不禁给全世界的读者无数的笑声和感动,而且还是一本现代的教科书,书中的人物深深的打动着我,小林宗的爱心,小豆豆的顽皮,还有巴学园里的每个孩子都深深的打动着我,真的希望在世界的每个角落都有巴学园这样的学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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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暑假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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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名著,大家都耳熟能详,家喻户晓。但这四本厚厚的书并不是每一个人看完了原著版,但我可以打包票的说这四本书中的《西游记》在全国14亿人中,一定有上9亿人看过电视剧。

关于这本书,它是一本十分优秀、它敢称第二没人敢称第一的长篇章回体小说。书里生动有趣的文字,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让读者们对书中的四位主人公们——唐僧、孙悟空、猪悟能、沙悟净记忆深刻,这也是这本书的优秀之处和成功之处。 我与这本书结下了一些未解之缘。从我四五岁时,我母亲就每天当我临睡时都捧着一本幼儿启蒙版的《西游记》读给我听。六岁时,在砂子玲的小卖部旁,总是拿着母亲给我买的金箍棒不释,而这颗童心害得我小学前三年的成绩久久不上,也许是这本书的诱惑太大了,当时我太小,抵挡不住吧。九岁那年,我陪着爷爷在乡下津津有味地观看着《西游记》的电视剧,有时累了也抖擞起了精神地学起了六小龄童先生的几个经典动作。到现在,十二三岁了,看《西游记》的原著,有时也联想到小时候的点点滴滴且念念不忘,也有时联想到由六小龄童老是演的每一部《西游记》,更有时想到启蒙班的几个小插图,而为母爱的伟大所感动。

在看原著时当然是揣摩人物形象:唐僧:虽说是金蝉子转世,好歹也是一个上仙的来世,却屡次被妖精捉走,而无法自己摆脱妖怪的手爪。但唐僧内心果断,例如:他要孙悟空回他的花果山再也不能回来,自己也当没有他这个徒弟,说到做到,信念坚定、百折不饶。孙悟空:桀骜不驯、爱憎分明与仗义。桀骜不驯可以从他平常说话的语气来看看出。每次回答或平常讲话都将一个字词说两遍,而且一个比一个调子高。爱憎分明其实也可以从"三打白骨精"中看得出,本唐僧把他赶回花果山,后面听到师傅遇难,立马乘着筋斗云赶到师傅跟前。猪八戒:虽贪吃、贪图美色和动不动就喊着分行李散伙,但他知错能改。沙僧:有恒心、毅力、吃苦耐闹和毫无怨言地卖力。 读完这一整本书,我懂得了:有种大智慧叫孙悟空,有种优点叫猪八戒,有种精神叫沙僧,有种警告叫师徒四人。(因为人无完人,谁没有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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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丑小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2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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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丑小鸭》,它讲了:丑小鸭刚生下来,长得非常丑陋,人们和动物都非常讨厌它。在寒冷的冬天里,它受尽了折磨,幸亏被农夫救了,最后丑小鸭变成了一只漂亮的白天鹅。

读了《丑小鸭》的故事,使我想起,每当我在生活中遇到什么困难,总是让妈妈来帮助,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去解决,通过这件事情,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情,不要怕自己笨,不要怕自己做不好,只要用心去学习去做,就一定能成功,我坚信,无论今后遇到任何困难,我一定会像丑小鸭一样,通过自己的努力“飞”起来,飞向那向往的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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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学读书的作文650字

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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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说:“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人们都说读书是有益的。我觉得,书就像一位良师诤友;书又恰似一盏明灯,为我们照亮人生的道路;书又好像一把钥匙,给我们开启知识的大门。

我酷爱读书。记得有一次,我借到了一套《哈利波特》全集,那七本书,我看得如痴如醉,爱不释手,但是没有时间看书怎么办?我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好办法。躲在被窝里用手电筒照着看。那晚,我躲在被窝里悄悄地看书。翻开书,一股喜悦之情涌上心头,我越看越入迷,似乎和书中的人物融为一体了。

正当我看到最精彩的高潮,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儿。当看到哈利波特把伏地魔打败时,我又拍案叫绝;当看到韦斯兄弟死去,我又不禁泪落如珠;当看到赫敏的谜题时,又让我浮想联翩。我与书中的人物同欢喜共伤悲。当看到伏地魔施法,不禁失声大叫,但却引来了妈妈。

一声“咔嗒”的声音,门锁被打开了。我想,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不动才是王道,只有不动,才能不被发现。我屏息凝神,眼睛紧紧地闭着,就好像月牙一样弯曲着。听见越来越轻的脚步声,我又一次沉浸在书的世界里。那时,我好像一只鸟儿飞翔在空中。

过了一会儿,我钻出被窝,看一眼时钟,才发觉已经十一点了。我轻轻地合上书,闭上眼,可我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我的脑海中还浮现着书中人物的悲欢离合与故事情节,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书就是我的良师益友,就让一缕书香伴我同行。正所谓“好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于自知。”读书,真好!读好书,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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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读书的趣事小学生主题

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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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这是一件好事情,可是读书也得有一定的极限,超过这个极限好事情也就变成坏事情啦。这不我就碰到这么一件事。

一个风和日丽的星期天,那时还是暑假期间,我写完作业后,心想:"平时妈妈不让我看书,这次我写完作业了,看你拿我怎么办?”我翻箱倒柜,找出了几本我从来没有看过的书,坐在地上就看起来。“把练习题做错啦”"知道"我一边看书一边不耐烦的说。“知道还不写?"马上”这样下去怎么行呀?我眼珠一转,想出一个好办法。

“我去厕所,回来马上写!”“那你快点呀”“知道”我挑了一本书,揣在衣服里。十分钟过去啦……“怎么上个厕所还这么长时间呀?”妈妈催到。“我拉肚子。”妈妈才不相信我这一套呢,便去厕所找我,当妈妈看到我在读书时,便让我出去做题,我捂着肚子大叫起来:“哎呦,痛死我啦,这次可是真的痛呀。哎呦……

妈妈见状,自己走出去啦,我还偷偷冲妈妈拌了个鬼脸。

当妈妈再进来时,我还坐在马桶上,妈妈生气啦,再次让我出去,无奈,只好出去。

晚饭过后,我趴在床上看书,妈妈进来看我睡觉没有,我急忙放好书,关上灯,装起呼呼大睡来,我知道,妈妈一看见我这屋有灯光就要检查好几遍。所以我拿出小电筒,把自己梦在被窝里,用小手电照着看。不知不觉我睡着啦。

第二天早上,我瞅了一眼闹钟“坏啦!九点啦!我答应过妈妈自己做七点的汽车去姥姥家九点了怎么办呀?”没办法只好忍痛拿出自己的五十元来“打的”走啦。

哎!看来看书真得有个时间限制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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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鼹鼠的月亮河》读后感与读书笔记

全文共 2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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鼹鼠的月亮河》这本书里讲到米加一出生就是那么的与众不同,它的毛是黑色的,它不喜欢挖掘,也不喜欢土地,它喜欢白天睡觉,喜欢晚上的天空,它非常的孤独。直到有一天,它遇见了尼里,它们成了好朋友。米加不忍心看尼里每天都辛苦得洗衣服,于是他怀揣着发明洗衣机的梦想,去了城里。到了城里,它遇到了许多朋友,这些朋友给了米加许多帮助,让米加感到了温暖。使得米加变得跟自信,更勇敢。虽然它历经了许多困难,但是最后还是发明出了洗衣机。

从这本书里我读出了友谊的力量是多么的强大,所以我们要珍惜友谊。同学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帮助,让世间充满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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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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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是由安徒生所篇写的,他的这篇《皇帝新装》,顾名思义就是说衣服,但在安徒生笔中的衣服却有大有文章,是怎样回事呢?那么就让我们一齐走进安徒生的童话世界吧!

这个故事是说一个皇帝请了两个人给他做衣服,这两个人表面上做衣服,实际是骗取金钱,什么衣服能够测量愚蠢,都是一派胡言,许多人都不甘是蠢,几乎都捂住良心说谎话。唯独到最后,一个小孩子大胆的站出来说:“皇帝没穿衣服”。

一个一眼就能够看穿的骗局,竟令皇帝,甚至广大百性几乎人人背着良心说谎,这不是一个天大的笑话吗?然而,却被一个天真的小孩子说出了真相:“我看见了王帝没穿衣服。”这代表小孩子就是愚蠢吗?不,这孩子聪明极了,王帝是没穿衣服。那么,就是说大臣们都是愚蠢的吗?其实,他们都明白真相只是怕说出来,就把自我的良心给蒙蔽了。是啊,谁会认自我是一个愚蠢的人呢!

此时,我想起哥哥留下的一句话:做人别自欺欺人,凡是实事求是。

自欺欺人好熟悉的字眼,不是吗?同学们考试是不是也干过这样的事吗?回家没好好学习,考试的时候就悄悄地抄别人的、传字条,就是因为抄答案就取得个优异的成绩,而不用让老师罚留堂而暗喜。其实,你在欺骗自我和别人。如果这样,不如自我实实在在考回来更有好处,至少你对得起天,对得起地,对得起你自我,对得起信任你的人。

试问,天下间有谁会喜欢那些“骗子”结伴为伍。其实,一种行为改变一生命运,任何人都是自我幸福的工匠,别做自欺欺人的人,让自我幸福点。

点评:从国王和大臣的愚昧中,明白了不要自欺欺人的道理,并能联系到自我的生活实际来论述,分析得比较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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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二年级昆虫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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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看的书就是昆虫记,它是一本观察昆虫的日记,里面有会发光的萤火虫、爱咬的螽斯、会杂技的蜣螂等等许多观察故事,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会杂技的蜣螂。

会杂技的蜣螂主要讲蜣螂用牙齿收集食物,把收集到的食物堆成一堆,自己爬到食物上面,用后腿不断搓动,搓成一个小圆球。再用后腿牢牢抓住圆球,头俯向下面,屁股翘上来,前脚蹬地向后倒退着走,就像杂技演员表演一样。它把卵放在食物做的梨状的球体里,蜣螂出生了就把食物做的梨状的球体吃掉,爬出来。

我感受到作者法布尔先生观察的很认真,很细心。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每一件事,每一个生命,都要细心的留意和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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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读书的快乐英语

全文共 1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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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23 is "World Book Day" announced by the UNESCO。 This is not a long history of the festival, from 1995 began. However, it has been widely welcomed and responded in the world: held in Copenhagen, Denmark reading marathon, Canadas Toronto Festival held in Canada…

When these popular cultures such as Pop music and Hollywood movies get quite prevailing today, people have not forgotten literature, the writers and reading.

Whether Reading is a funny thing, only love reading people know.

I study for many years, however, I know the sense of reading so little . Where fun of reading comes? There are four opinions put forward in this paper.

First, Reading is the treatment of depression governance magic.Immersed in books, what partiality, what desire fame and fortune, what lack a clear round, what fuel, what life 3,000 silk trouble, they all forget about.

Second, People in Libraries are often forget the time and forget to go home, that the study is not the intrinsic happiness? Some celebrities even held overnight in the library.

Third, We often see someone reading forget thirst. India, reading knowledge is the spirit of Canadian admirable. However, the morning watching a professor at the empty plates and ask ourselves: I eat the lunch? Oh. After eating, they continue schooling. Some people forget to study cooking and was good meal blame reprimanded.

Last, Reading the fastest time flies. Joy of reading, an unconsciously Influence past, the sun has not allowed Health attraction downhill whi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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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灰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2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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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我读了一个故事名字叫《灰姑娘》。从前,有一个小女孩,她的妈妈去世了,她的父亲又给小女孩娶了一个后母,后母长得漂亮,但是心很坏,让小女孩穿上一身破旧的衣服,所以大姑娘和二姑娘都叫小女孩灰姑娘。

大姑娘和二姑娘去参加舞会,让灰姑娘在家干活,灰姑娘很想去,后母让她两个小时里把灰里的豌豆捡起来,正因为灰姑娘的善良与纯朴,得到了小仙女的帮忙,去参加王子的舞会,后母和两个姐姐得到了灰姑娘的原谅,从此快乐地生活着。

透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只要善良纯朴就能得到真正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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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读书让生活更美好小学生

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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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大诗人王维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也确实不错,书读的多了,脑子中的容量就更大了,写点作文随便画几笔也出神入化了。读书不仅开阔了我们的视野,还增加了我的知识面,而且还让我的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无聊时,我最爱看书。每天把作业写完后,我就会毫不犹豫的潜入书海里,在书海里慢慢领略书的奥秘。

《三国演义》让我领略了诸葛亮的"草船借箭"、"空城计"的智慧……各种各样的书籍都让我爱不释手,有时候我读的入迷了,就会随着书中的人物、情节的变化而变化,仿佛自己变成了书中的主角。读书增长了我的知识。我知道的有太多知识不是从课堂上、别人的身上是获得的,而是通过读书获得的。读书不仅可以使我增长知识,而且还使我的读书能力和理解能力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好的词语句子在写作的时候就能派上用场了,真是腹藏诗书气自华。以前,我最头痛的就是写作文了。

可现在,我的作文水平有了飞跃的提升。此外,读书还可以调节心情。有一次,一向数学成绩好的我,在一次数学考试上破天荒的考了六十五分,这对我来说,无疑是一个天大的打击。我一副苦瓜脸。回到家里,随手拿起本书,垂头丧气的看着。谁知,这一看便痴了迷,我也不知什么原因,把一切伤心事都抛到了脑后。读了这本书之后,困难就是一只拦路虎,我们就学武松一样,把它踩在我们的脚下。书,就像一盏路灯,照耀着我们的路;书,就像一位魔术师,让我们的生活变得多姿多彩;书,就像一位清洁工,把我们伤心的是清走,让我们收获快乐,收获知识;书就像一杯酒,我们喝完就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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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学会读书500字

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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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把它作为我读书学习的一句座右铭。

从小时候起,读书就是我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读过的书也可谓是五花八门,名目繁多。

四岁时,我开始独立阅读书籍,不过那时翻阅的大多是一些以画为主,文字为辅的儿童读物,里面的文字尽管十有八不认识,但我并不觉得乏味,当遇到一些不认识的字时,我会主动向爸爸妈妈请教,在日积月累的阅读中,让我认识了很多字。为了更好地阅读,我还专门让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不同寻常的书“新华字典”,我每天都会好奇的翻阅它,看着里面大大小小的字,让我感受到我们中国汉字的神奇,更加激起了我读书的兴趣。

到了上学的年龄,文字已不再是我读书的障碍。

上小学的几年中,课余时间里我特别喜欢阅读我国古典小说,尤其是四大名着我读了多遍。在阅读《三国演义》时,书中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一段时间让我爱不释手,对书中所描写的忠勇双全的关羽,足智多谋的诸葛亮,生性多疑的曹操印象深刻。从反复的阅读中,我对三国时古人用兵打仗的计谋深为感叹。比如说在“官渡之战”中,曹操所率军队寡不敌众,但其全面分析了战争局势后,集中优势兵力奇袭袁军粮仓,直捣要害,一举击溃敌军,改变了这场战争的结局,书写了以少胜多、以弱胜强的战争案例。曹操的临危不惧,反败为胜,令人折服。

进入初中,我开始对政治类的书籍感兴趣,对书中所阐述的观点和立场都会引起我深深地思考,有时甚至有一种想和作者进行政治观点探讨和辩论的冲动。现在每当空闲时,我总喜欢阅读一些这方面的相关书籍,从中了解国内国际政治风云变幻,让我自得其义、自得其乐。

读书已经成为了我的爱好和乐趣。

“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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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收获

全文共 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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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 ·索亚历险记》是美国作家马克 吐温写的。它讲述了马克·吐温对自己童年生活的回顾。

本书讲述了汤姆 ·索亚厌恶十九世纪五六十年代死板的生活,而在外面跟朋友三次历险的故事。首次,他因为被他的姨妈折磨得不行了,才跟他的朋友乔· 哈泼和哈克贝利· 费恩去当海盗。他们在岛上抽烟、钓鱼、玩游戏。过了几天,汤姆· 索亚的朋友厌倦了这样的生活,便提出要回家,结果,他们三个一起回到了家乡。第二次,汤姆· 索亚和贝琪和人群一起去一个谁也不敢往里走的迷宫。结果和他和贝琪迷路了,汤姆给了贝琪力量,信心,使他们最后走出迷宫。第三件事,汤姆和哈克去追捕杀人犯,哈克救了一个寡妇,汤姆在迷宫里遇到了凶手,把凶手甩掉后,和贝琪走出了迷宫,最后凶手被饿死在迷宫门口,同时找出了它们找到了钱,成了富翁。

我觉得汤姆·索亚敢冒险的精神值得学习,如果他不敢冒险,他就不能抓捕凶手,也就得不到这笔钱;汤姆安慰贝琪的精神更值得学习,如果他不安慰贝琪,贝琪可能就会被饿死,汤姆也会绝望,跟凶手一样会饿死。

这就是我最爱的《汤姆·索亚历险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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