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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盒彩笔读后感(热门20篇)

我有一盒既美观又实用的水彩笔。它已经陪伴我多年了。小编收集了我喜欢的水彩笔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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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读后感的

全文共 2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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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石猴做了美猴王,在花果山带着猴子们游山玩水,可谓是快活逍遥,西游记每一回读后感。如果就这么逍遥下去,恐怕就没有后来的孙悟空了。

有一天,美猴王突然想去学一些本领。他远涉重洋,历经艰辛,拜菩提祖师学艺,菩提祖师给他起名叫孙悟空。孙悟空不停地学,学会七十二变和驾筋斗云等本领,终于脱胎换骨,为后来的英雄业绩奠定了基础。正是孙悟空这种不满足现状,积极进取的.精神,才造就了一代叱咤风云、惊天动地的英雄。这个故事启示我,要努力学习,不断攀登新的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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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三年级

全文共 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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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暑假之前,我就读了一本名叫《鲁滨逊漂流记》的书,我们六年级下册的一篇课文中也有提到《鲁滨逊漂流记》。据说,《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除了《圣经》之外,打印最多的一本书,这本乃是世界名著。

这本书的作者是丹尼尔·笛福,这本书是一本长篇小说,是丹尼尔·笛福在59岁时写的,这是一部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作品,为丹尼尔·笛福赢得了“英国小说之父”的美誉。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鲁滨逊出身于英国中产阶级家庭。父亲希望他留在家乡,安分守己地过一辈子,鲁滨逊却立志云游四海。1651年,他不辞而别,开始了海上冒险生涯。

他在伦敦买了十分廉价的物品,乘船抵达非洲,和土著人交换黄金、象牙等珍贵物品,得到了可观的利润。但是,在第二次航海中,遇上了海盗,沦为奴隶。他利用自己的智慧乘机逃走了。在海上漂流了十天后,他被一直开往巴西的船只救起。

到了巴西,他购置了庄园,生活舒适而安宁,但是他本性难移,无法忍受长久的安逸,又一次出海。船在南美洲附近接触礁石沉没,只有他死里逃生荒岛,其余的人都葬身于海。从此,他开始了28年的孤独生活,用智慧把荒岛改造成了乐园。他还救下了被敌人追杀的野人星期五和因内讧而被劫持的英国船长。

1686年在英国船长和星期五的帮助下离开了苦心经营的海岛,重新回到了阔别三十五年的海岛。

故事以谦虚而严肃的口吻娓娓道来,并像所有明智的人所做的那样,把事实与宗教观点联系起来,用现身说法去开导别人,使我们在任何情况下都相信和尊重造物主的智慧,让一切顺其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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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海底两万里》读后感二年级作文200字

全文共 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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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蔚蓝色的大海里,有数不清的秘密,也有数不清的宝藏。大海,多么令人向往!而在我读过《海底两万里》之后,更是深深地爱上了大海!

教授、仆人、捕鲸手,三个截然不同的人,在参与一次捕鲸活动时,意外来到了鹦鹉螺号上,开始了一段海洋探索之旅。这激起了我极大的兴趣。

作者用丰富的想象力,生动形象的描绘了探索的过程。一个个故事都是那么有趣,仿佛就发生在我眼前:与土著人周旋、和章鱼斗智斗勇。在面对极度缺氧的困难时,大家不慌不乱,用自己的智慧化解了种.种困难,这十分值得我们学习。

在神秘的鹦鹉螺号里,和尼摩艇长一起探索海底世界。在海底世界里,有凶猛的鲨鱼、美丽的珊瑚、可爱的小鱼以及好多好多说不完道不尽的故事。

在还没有潜水艇的当时,在作者笔下,一个富有神奇色彩的鹦鹉螺号诞生了!可知,拥有丰富的想象力多么重要啊!海底还有很多秘密等着我们去发现,相信,有朝一日,我们也会去遨游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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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父与子》读后感

全文共 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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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读了《父与子》这本漫画书,虽然这本书没有文字,只有彩色的图片,但是这本书还是让我看了许多遍,非常受我的欢迎。说真的,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时,刚翻了几页,心里就想:这本书就单单一些图片,没什么好看的。可妈妈说这是这本书是好书,应要出38元钱买,没办法“母命难违”。

回到家,我开始看起了这本书。书中的这位父亲长着大胡子,光秃秃的脑袋瓜儿,下面长着一个与头不相称的身子,身上穿着一件黑马甲和一条的白裤子。一双圆圆的眼睛里,张着两只比芝麻还要小的眼珠。只要看一眼这位长相滑稽的父亲。我突然醒悟到,我之前的感觉是错的,这的确是一本好书。因为这里面的小故事,都是我们身边的事儿,作者用艺术把它给夸张化了!

如《引书如室》这个故事:傍晚,该吃晚饭了,父亲、母亲都坐在了饭桌前,可儿子哪儿去了?于是,母亲便命令父亲去找儿子。父亲挺着大腹便便的肚皮,去卧室找儿子。这时候,儿子正趴在地上看有趣的书呢!看到父亲的来临,儿子仿佛接到了“圣旨”,马上便走出了房间。咦?餐厅怎么又缺了个人?哦,正在书的前面趴着的父亲还沉浸在书中呢。这时候的父亲像一个老顽童,全然不顾妻子和儿子正在餐桌前饿得“咕咕”叫。沉浸在书里,看到精彩之处,还在地板上飞快地跺几下脚呢!肥肠满肚的肚子把屁股压得老高,拖着腮帮子的双手,这可真有趣。

在看这本书时,我不时发出咯咯的笑声。我也可以说出其中大概的内容,这就说明我可以看懂了。说到这,你们肯定会问,不是说这书没文字,你是怎么知道的呢?是的,正因为这书没文字,才让我看着上的生动形象的画面,发挥自己的想象。这不仅培养了我们的观察能力,而且还能把他的语言在画中转述给别人听,真是一举两得。书中很多故事都能使读者在幽默的同时体会出更深的寓意。使人明理。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读书,要读能读懂,有意义的书。《父与子》这本书,让我的假期有了许多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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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1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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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就是傲慢与偏见的整合。

一、傲慢

这个词虽然是贬义词,但它却在男主人公身上明显存在。故事中的男主人公——达西先生,出现在好友彬格莱举行的一次舞会上。他不仅长得英俊,而且也很富有;但同时他也很无礼、很傲慢。因为彬格莱是一位家财万贯的单身汉,年轻英俊,生性活泼,开朗随和,所以他有很多朋友,自然也有很多人参加了他举行的舞会。这些人中当然也有很多漂亮的女士,但由于达西先生的傲慢,他对舞会上的任何一位女士都没有产生好感,相反还让伊丽莎白受到了他的怠慢。因为达西先生的傲慢和无礼,所以没有人想到他会爱上舞会上的任何一位女士,尤其是被他怠慢过的伊丽莎白。其实不然,后来达西先生慢慢发现了伊丽莎白的机敏聪慧,谈吐不凡,并且对她产生了爱慕之情,但他却极度克制着自己的感情,没有向伊丽莎白求婚,原因是他看不起她的家人,但他对她的爱的确十分强烈,最终克服了家庭、地位的障碍,终于向伊丽莎白表明了心意。傲慢是对爱的一种掩饰吗?它的确是一种习惯超速行驶的情感。

二、偏见

伊丽莎白是班纳特姐妹中的第二个,也是本故事中的女主人翁,她不仅美貌出众,而且聪明过人。在舞会上受到达西先生的怠慢后,自尊心受到伤害,因此对达西产生了偏见,可是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置若罔闻?伊丽莎白对他有偏见是很正常的,所以当达西向伊丽莎白求婚时,大家也不难想到,伊丽莎白拒绝了他的求婚。但令我们没想到的是:最终,达西与伊丽莎白走到了一起。这虽然很出乎我的意料,但仔细一想,也不难想出。因为伊丽莎白对达西存在着偏见,所以就让伊丽莎白对达西有着比较深刻的印象,这种偏见也间接的对爱的产生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偏见,其实就是爱的红绿灯。

三、傲慢与偏见

由于达西的傲慢,致使伊丽莎白对他产生偏见,以致拒绝了他的求婚。但是拒绝了一次求婚并不意味着他们永远不能够在一起。因为达西的傲慢而使伊丽莎白对他产生了偏见,所以在达西向伊丽莎白求婚时,她不仅没有接受他,而且还痛斥了他一顿,而正是因这一顿痛斥,让达西认识到了自己的傲慢,此后他变得不再傲慢了,伊丽莎白对他的偏见也随之冰释了。最终,两人终成眷属。

所以,爱就是傲慢与偏见的整合。正是因为达西的傲慢和伊丽莎白的偏见而使二者结合在一起,并且相克相生,使得傲慢与偏见都荡然无存,最终才产生了爱的果实。

爱,竟能使两个人到如此地步。一次邂逅,一次目光的交融,就是永远的合二为一,就是与上帝的契约,纵使风暴雷电,也无法分解这种心灵的黏结。爱的力量是多么伟大呀!在爱面前,连傲慢也不得不低下他高贵的头颅。爱的力量实在是太高深莫测了,在爱面前不仅傲慢低下了他高贵的头颅,就连偏见也不得不甘拜下风。

在这个世界上,傲慢与偏见根本就不是爱的对手,傲慢与偏见在遇到爱之后不会让爱消失,相反,它们只会双双变成爱的俘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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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海底两万里读后感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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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读了儒勒·凡尔纳的《海底两万里》这本书,最令我难忘的是“鹦鹉螺”号遇上麻烦那一章节。“鹦鹉螺”号来到南极,冰山翻倒的时候把出口全部堵住了,形成了一堵坚硬的冰墙,再过48小时,氧气就用完了……在这生死攸关的情况下,他们不放弃,终于,经过大家齐心协力,前赴后继的努力化解了这场灾难!

整本书处处充满了悬念,情节曲折紧凑,一波未平 一波又起,把人物的性格刻画得栩栩如生,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阅读时紧张的气氛油然而生!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在危险来临的时候不能慌张,在困难面前大家要团结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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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夏洛的网》读后感启示

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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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洛的网》是一本诠释友谊的书,在朱克曼家的谷仓里,落脚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建立了最真挚的友谊,为了改变威尔伯被屠宰成为熏肉火腿的命运,看似渺小的夏洛做出了惊人的举动,挽救了威尔伯的命运,而它自己却走到了生命的尽头,诠释了友谊的崇高的价值。

威尔伯天生落脚,弗恩的爸爸嫌它太小太弱,不会长成肥猪,想宰了它;弗恩坚决抵制了爸爸的行为,她拯救了威尔伯。威尔伯在弗恩的照顾下,奇迹般的成长起来了。但弗恩的爸爸嫌威尔伯吃的东西太多,坚决要卖掉它。弗恩只好将它卖给她舅舅朱克曼。

朱克曼为了早点让它长肥,将其放在肥料堆上。威尔伯很喜欢这里的生活,因为这儿有很多朋友:牛啊、羊啊、鹅、老鼠、蜘蛛夏洛……威尔伯以为这么好的生活会一直持续下去,它很满足。有一天,老羊告诉它,当冬天来临的时候,它将被朱克曼宰掉,制成熏肉火腿。威尔伯听到这话,当时就懵了,特别害怕。可是谁能救它啦?

当威尔伯绝望的时候,他的朋友夏洛我能救你!夏洛在它自己编织的蜘蛛网上,写出了被人视为奇迹的字,那些都是夸赞威尔伯的词语,目的是要让人们重视威尔伯,能让它有机会参加集市的大赛,通过比赛脱离被扼杀的命运。威尔伯终于以自己光彩照人的形象,赢得王牌猪的称号。它终于逃脱了成为火腿的命运。但夏洛为了挽救威尔伯透支了自己的丝线,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夏洛的网是一张大爱的网,是一张诠释友谊的网,是一张挽救朋友命运的网。

《夏洛的网》是一本好书,有时间我还会多看几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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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和小姐姐克拉拉》读后感

全文共 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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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星期我看了《我和小姐姐克拉拉》这本书,里面的人物是我、小姐姐克拉拉。“我们”总是会制造出搞笑的事情,我已经看了四篇了,分别是“樱桃巧克力大蛋糕”“今天叔叔没有钱”“天大的秘密”“别糊弄我们”。

在第一偏离,“我”和克拉拉以为蛋糕是会发霉的,于是我们“舍己为人”把蛋糕全吃光了,结果肚子非常痛,还痛得很厉害。

在第二篇里,“我”和小姐姐有一个叔叔叫托尼,只要“我”和小姐姐一见到托尼叔叔,叔叔就会给我们每人一欧元,去买我们喜欢的东西。有一次,我们又见到托尼叔叔,可是他却没有钱,我们就把自己的钱给托尼叔叔,说明他们很善良。

在“天大的秘密”这篇里,“我”和小姐姐克拉拉的叔叔妻子本来她很苗条,可是越来越胖,我们俩以为她的肚子要炸了,谁知道原来是要生小宝宝了,你说好笑不好笑!

在“别糊弄我们”中,托尼叔叔的小宝宝出生了,我们用许多东西一秤就等于一个小宝宝的体重,结果秤出来了,说明我们爱动脑筋。

通过对这四篇的阅读,使我也想起来小时候的我,我也向爸爸妈妈要过钱,我今后要改掉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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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岳飞传》读后感

全文共 2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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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传》是钱彩写的一部叙述南宋抗金名将岳飞一生的小说,是古代英雄传奇小说中的经典作品。岳飞是一位有胆有训、智勇双全的统帅,为了挽救民族的危亡与敌人作殊死斗争,屡战屡胜,但是最后被昏庸的宋高宗和阴险的奸臣秦桧害死。

我佩服岳飞的武艺高强、用兵如神,但最让我佩服的是岳飞的爱国情怀,因为他不论在奸臣的谄害下,还是别的任何情况下,始终保持着一颗爱国的心。在生活中,我要学习岳飞的智慧、机智、冷静和他的爱国心,做一个有胆识、智勇双全的人,成为建设祖国的栋梁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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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学生暑假红楼梦读后感

全文共 9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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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七八岁时,爱读一些浅显易懂的童话。对于名著,却没有一丝一号的兴趣。偶然间,翻开了这本《红楼梦》,才看了几页,就爱不释手了。

那是一本青少年版的,当时还不能完全读下来所有字,查查字典,连猜带看的就过去了。虽还读不懂细致隽永的文字中博大精深的含义,但还是被那跌宕起伏的情节所吸引。从此,我开始了文学的征程,顶点是胜利的辉煌。

书中人物可谓是变化多端。痴情不悔的贾宝玉,城府颇深的薛宝钗,心狠手辣的凤姐,卑躬屈膝的袭人,上至达官显贵,下至奴才丫头,无一不栩栩如生的映刻在脑海中。而我最爱的还是多愁善感的林黛玉。“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是她对爱情的凄婉歌颂。一曲《葬花吟》,又唱出了她对爱情多少的执着。从最初的进贾府,直到中间元妃省亲,刘姥姥三进大观园,到最后的家道中落。从繁华到衰败,一次次对宝钗的猜疑布满了她一颗敏感而又多疑的心,直到听到一句“我为姑娘病了”,便大可以去了。宝黛新婚之夜,坐在床上的却是宝钗,而潇湘馆的黛玉,却已魂归西天。我也入了情,竟哗哗落了泪。爱她,她的文采,她的多愁善感,她对爱情的执着,一切她的经历,都深深印在心中。看完后,竟觉得有丝许庆幸。庆幸黛玉未曾经历到贾府查封,更庆幸我结识了《红楼梦》,步入了文学的殿堂。

处在封建社会,贾府的一切都令人悲叹,令人歌讽。现在我已经不是那个七八岁的,不谙世事的孩子,也读懂了一些,看透了一些。而看懂了一部分,才知,这本书,可真是高深莫测啊!

直到现在,我才懂得,袭人实则宝钗的小照。而晴雯抱屈亡,更暗示了黛玉的命运。是啊,“西纱窗下,我本无缘。黄土垄中,卿何薄命!”写给晴雯的悼词,却年年想不到竟成为了对黛玉命运的`批判!

从第一次看这本书,直到现在,多多少少也看了好几遍。但总忘不掉第一次看这本书的感觉。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孩子对文学最基本的渴求与吸吮。如干旱的海绵尽情吮吸着知识的甘露。从那时起,从那本《红楼梦》起,我成长了,不再拘泥于浅显易懂的童话,踏上了文学之旅。一开始,我如一叶小舟,在黑暗无边的大海上航行,总感觉光明正要到来,却又无从寻找。突然出现的渔火点燃了,望向四周城市,正在远方的天际。而《红楼梦》便是那渔火,点燃我人生的道路,让我有了对文字的渴望。人总有那么一本启蒙书,如果我有,那便是它了。

一本《红楼梦》,牵引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遨游。一本书,开启了成长的大门,受益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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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三国演义》读后感小学作文200字

全文共 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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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读书,但我最喜欢读的书是《三国演义》,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很多道理。

我从刘备身上学到了做人要“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处处要为他人着想。又一次,我不小心把垃圾桶给弄到了,我赶忙去拿扫帚,当把我造的“孽”给清理干净时,我发现我的同桌位置下也很脏。于是,我心想:我得帮他也打扫一下,要不然他就会被老师批评。结果,他被老师表扬了呢!

我从诸葛亮的身上告诉了我对待朋友要忠诚。刘备三顾茅庐,最终把诸葛亮请出山,当自己的军师,诸葛亮也诚心诚意对待刘备,为刘备想出一个又一个的妙计,打下江山,直到刘备去世,诸葛亮还对刘备的儿子忠心耿耿,既是刘备的儿子不理朝政,诸葛亮还为他护住这江山。我们在与别人相处时,也要待人忠诚。

《三国演义》是人人应该读的一本书,脍炙人口的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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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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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寒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沈石溪的《王梦》。在很多人的印象里,狼是一种很凶残的动物;但是狼也有它团结协作和母性的一面。《狼王梦》这篇小说在沈石溪笔下描绘出一匹母狼可歌可泣的生活。

《狼王梦》主要讲述了母狼紫岚在丈夫去世后,希望丈夫的壮志能在他们的孩子身上实现。她呕心沥血,历经了千辛万苦独自抚养四匹小狼。可是正当她的愿望快要实现的时候,美梦又一个个的破灭:头狼黑仔死于金雕的口中;二狼蓝魂儿倒是英武,但不慎落入猎人的手中;小狼双毛在与狼王的搏斗中占了下风,最终惨死在狼王口下。就是这般紫岚也没有气馁,她用生命保护了女儿媚媚的狼崽,最后和金雕同归于尽。她希望它的狼孙能当上未来的狼王,了却自己的心愿。

读完这本书,使我感受到一个母狼紫岚为了自己的孩子成才所付出的艰辛和不易。这何尝不是人类母亲的演绎,望子成龙成为天下母亲的所望。我的妈妈也是这样的一位母亲。她为了使我能接受更好的教育成为一个优秀的学生,煞费苦心的把我送到离家远的学校学习。每天四趟的接送我上下学。她还牺牲自己的业余时间和爱好,陪我学习我喜欢的各项特能,当我生活中无话不说的好友。教会我生活中如何和别人相处。当我受挫时,总是安慰我鼓励我。使我重拾信心!我所有的进步、成长都和妈妈密不可分。

从古至今,有多少名人歌颂母爱的伟大。正因母爱是一团火焰,她的燃烧让世间拥有了无尽的温暖,怎能不让人歌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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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卖火柴的小女孩》读后感小学作文

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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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我正手捧着丹麦作家安徒生写的《卖火柴的小女孩》目不转睛地读着。

故事讲了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大年夜里,一个卖火柴的小女孩正沿街叫卖,可是却没有一个人来买她的火柴。她衣衫破烂不堪,双脚被冻得通红。因为她没有卖出火柴,所以不敢回家,怕被爸爸挨打,她连续三次划着火柴来取暖,在光亮中她看到了大火炉、烤鹅、和美丽的圣诞树,但火柴一灭,那些美好的幻想也就消失了,她又划着一根火柴,看到了已故的奶奶,她请奶奶把她带走,奶奶答应了……第二天,小女孩冻死了。

不知不觉,我的眼睛已模糊,感动的泪水流了出来。

我为自已能够生活在这样的幸福时代感到高兴,小女孩的家庭很贫穷,命运很悲惨,生活很困难,小女孩很可怜,我为她感到惋惜。一个多么美好的生命,却慢慢远离了人世界,看到这个小女孩最终的生命,我感到十分的难过。当小女孩的最后一只鞋被小男孩抢走时,我多想给她一双保暖鞋,当小女孩看到香喷喷的烤鹅时,我多想送她一盒巧克力或是一包饼干,当小女孩看到圣诞树上那么多礼物露出羡慕的眼神时,我多么想走上前去把所有玩具统统送给她……不过,我知道这些想法都是徒劳的,因为我无法靠近她。

想到这里,我不禁感到心痛,我为自己不能帮助小女孩而痛心,我想现在世界上有很多贫困儿童和小女孩一样有悲惨命运,我为什么不能帮助那些人呢?我觉得心里轻松了很多,明白了很多,也想通了很多。

过年了,我拿着零花钱坐在门口,期待着新的一天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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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鼹鼠的月亮河》读后感

全文共 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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鼹鼠的月亮河》这本书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书里有许多有趣并且性格各异的小动物:小鼹鼠米加、尼里、鼹鼠米先生,魔法师咕哩咕,乌鸦红辣椒、老鹰铁嘴……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那只既贪睡,又很爱发明,有着关心他人乐于奉献精神的鼹鼠米加.

米加是鼹鼠米先生的第十个孩子,他常常画奇奇怪怪的图纸。他和新来的邻居尼里是好朋友。尼里承担着家里所有的洗衣任务,常常在傍晚的时候去河边洗衣服。有一次尼里生病了,没法洗衣服,所以米加决定到人类世界去找制作洗衣机的零件,为它的好朋友尼里造一台洗衣机。

米加在途中遇见了正在把石头变成番薯的魔法师咕哩咕。咕哩咕是位光头魔法师,常常因为半生不熟的魔法出差错。米加通过努力让咕哩咕成为它的助手。并学会了一些简单的魔术,例如,把纸片变成蓝色的叶子。可是有一次,他们演出时咕哩咕一不小心失手了,把米加变成了一只黑色的乌鸦。变成乌鸦的米加认识一群乌鸦,它们成为了好伙伴,并一起打败了老鹰,还把老鹰变成了一只可爱的小鸡。咕哩咕找来了喷嚏女巫的魔法书把米加变了回来。后来米加终于用变魔术挣的钱买到了洗衣机的零件,发明了一台奇形怪状的洗衣机。洗衣机是圆的,洗起衣服来满地乱滚,米加给洗衣机做了个架子后就送给了尼里。米加在尼里用洗衣机洗衣服时,他给尼里讲他的出去冒险的故事,就这样他们快乐生活在一起。

读了这本书,我不仅知道了在生活学习中要多关心周围的朋友,少计较小事,为朋友多付出是件快乐的事情。还懂得了只要不懈努力,就能实现自己的梦想。正如米加说的“做谁不重要,关键是你想做什么事情。”虽然我们在成长中有失败、有泪水、有种种的艰辛,但是,只要我们能心怀梦想以乐观的心态的面对一切,最终能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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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红楼梦中学生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13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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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被称为四大名著之首,其中一个女主角——史湘云受大部分人们的赏识。她又豪又憨的性格,对于现代的审美十分符合。人们称赞她明智又心思细腻,让其可以两袖清风行走于天地之间。关于她有许多谜团,最重大的就是关于她的结局。作者曹雪芹未完成的部分中,也包括了湘云这位受大众推广的女子的结局。我认为,在湘云的丈夫去世之后,湘云成为宝玉的知己,相互依靠,但从未完婚。从判词,宝玉与湘云的感情,与湘云与宝钗、黛玉的感情中看,这就是我眼中湘云的结局。

首先,判词中可以体现湘云与丈夫分散,且宝玉也与宝钗关系僵持。判词里说“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地久天长,准折得幼年时坎坷形状。”这一句表达了史湘云会嫁给一个门当户对的“才貌仙郎”,并且两人感情十分持久。“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大意就是,史湘云与其公子最后离散,可能是丈夫英年早逝,因此史湘云成为寡妇。在宝钗的判词中“都道是金玉良缘,俺只念木石前盟。……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表达了宝钗与宝玉在婚后并不幸福,宝玉虽与宝钗结婚,成为夫妻,依然思念着林黛玉,“意难平”,所以宝玉也有可能与宝钗(其妻子)分开。一个合格的结局,要有书中原文暗示与证据支持。所以在判词中,可以看出宝玉与湘云到最后都只是一个人,没有丈夫或与妻子并不和睦。

其次,史湘云与贾宝玉关系良好,并且都了解对方,可能成为知己。第280页中宝玉请求湘云帮他梳头,“在家不戴冠,并不总角,只将周围短发梳成小辫……”湘云对于宝玉的梳头习性十分了解,知道若不出门怎么梳,且后面说道“这珠子只三颗了,这一颗不是的。我记得是一样的,这么少了一颗?”湘云记得宝玉的头饰上有几颗珠子,由此可见,湘云对宝玉的生活在细节上也十分了解。并且湘云在宝玉面前完全不掩饰,而是依然大大咧咧,也会显现出自己的内心柔弱的一面。“史湘云也不坐,宝林(宝玉,黛玉)两个只得送他至前面。那史湘云只是眼泪汪汪的……”所以湘云在宝玉面前会展现自己柔弱无助的一面,可见两人关系之好,与对对方的信任。一个合理的结局,应该有角色之间的感情的合理性。所以,史湘云与贾宝玉两人都十分了解对方,信任对方,有可能成为知己。

再者,湘云与黛玉,宝钗——两个与宝玉有着爱情的女子,关系和睦,湘云不会背叛她们与宝玉在一起的。湘云一直对宝钗有着崇拜之情,“你敢挑宝姐姐的短处,就算你是好的。”这是湘云在文中第一次正式出现,她让黛玉挑宝钗的不好,并说若是挑出来了,自己就不如黛玉,所以这体现了湘云对宝钗的爱护,难以挑出其不好之处。宝钗也一直管教着湘云,“说你没心,却又有心;说你有心,却又口直。”湘云与宝钗就是一个妹妹崇拜姐姐,而姐姐却说妹妹太大大咧咧的关系。而湘云与黛玉两人却是惺惺相惜。在第七十六回中,黛玉见院里人少,触景生情,身边只有湘云,她们两人相互安慰、扶持。“你是个明白人,何必作此形景自苦。……”后来她们两人联诗,“几处狂飞盏,谁家不启轩。轻寒风剪剪,良夜景暄暄。……壶漏声将涸,窗灯夜已昏。寒塘渡鹤影,冷月葬诗魂。”两人对完诗后,相互赏识,也有了革命友谊之感。一个好的结局,会让里面的角色与之前的关联有呼应。所以湘云与两人关系之好,不会与宝玉成亲,让另外二(一人——黛玉已亡)人为难。

所以,从判词里表达的预言,湘云与宝玉的了解和湘云与宝钗、黛玉的信任中看,湘云最后丈夫去世,与宝玉结为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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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

全文共 11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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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的无意的发现,《麦田里的守望者》给予了我异样的感慨,主人公的成长如此的不堪却让我心生怜悯,而更多的是感动和对青春成长的领悟。这就是我的收获。

每一个人都有一段无法忘却的岁月,太多的敏感、偏执、荒.唐、颓废、甜蜜与欢乐,使日子变得寂寞又温暖。站在一望无际的碧绿色麦田中,我想起了一个曾经的坏孩子——霍尔顿。

我有段时间总是那么烦躁,会因父母一句话而暴跳如雷,会因朋友的一个动作而伤心欲绝。后来我渐渐明白,那段时光,叫做青春。霍尔顿就是在那个时候突然闯进我的世界。他剪一个干净的水兵发型,却满头褐色乱发,邪邪的样子,有些迷人。

霍尔顿读书的地方叫潘西,一个私立的贵族学校。在这之前他还上过艾尔敦·希尔斯学校。那儿有一个非常势力的校长名叫哈斯先生。到了星期天,哈斯先生见到开了汽车来接孩子的家长就跑来跑去和他们握手,要是学生的父母穿的粗俗又朴素,那老哈斯就只和他们握一下手,然后假惺惺一笑,接着就和别的父母去讲话。青春的日子里,快乐和痛苦很容易被放大,刺激着我们敏感的神经,我们总是会因为这点或那点而不满或愤怒。霍尔顿受不了这样的环境,于是选择了逃离,戴着自己的猎人帽拎着行李想要去往西部。

在临走前,他想要再见见自己的妹妹菲苾。于是托人送去一张便条,约在博物馆旁边。过了好一会儿,菲苾终于来了,她拖着霍尔顿在胡敦读书时用的旧箱子装满了行李决心与哥哥一同离开。霍尔顿没办法,只好放弃了去西部。青春就是这样,充满了叛逆霸道却一心想要离开,最后在种.种的牵绊下放弃了目的。

文中有一段让人印象深刻的话:“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诶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我们可能很难相信这句话出自一个老师之口,但的的确确是这样,那时候学校里的老师大部分都是势力的伪君子,他们认为为了苟延残喘地活着不惜一切的人是成熟的,为了某种精神或理想的人是可笑的。就连孩子们读书,也是为了日后能买辆凯迪拉克之类的东西。霍尔顿曾经同妹妹说,他想要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守护一群小孩子。相信也有很多人拥有过类似的理想,只是那个理想太过遥远,来不及努力就已经长大。长大意味着放弃,放弃掉有过的美好理想,成为所谓的“成熟男人”,为了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这是种痛苦的生活方式,但绝大多数人会为了生活背叛心灵。

最后霍尔顿生了场大病进了医院,至于后来的事,无人知晓。于是留在书中的霍尔顿再也没有长大,我想他依然是那个天真的,单纯的“坏”孩子。

成长似乎是个永恒的话题,有时候,懵懂的我们选择把自己的不满和内心的小叛逆藏匿于心中;有时候,为了迎合社会,我们学会了伪装,学会了恭维,学会了欺骗,学会了送给别人一个个假笑;有时候,为了追逐名利,我们麻痹了自己的内心,封锁住心中真实的想法,用一份份赤裸裸的假模假式包裹自己,竭尽全力不让真实的内心显露于外。我们越是这样做,越是会发现——其实别人都在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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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百年孤独》读后感中学生作文

全文共 1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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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书中无可抗拒的悲剧结局,我躺下后翻来覆去睡不着。布恩迪亚家族百年兴衰的历史,每个人无可排解的焦灼与孤独,冥冥中无可抗拒的宿命都让我无法入眠。这是一部拉美历史的兴衰史,伴随着城镇的建立,科技的发展,殖民者的入侵,自然灾害的肆虐,原著民的反抗、挣扎、屈从乃至安于命运的安排。整部书充溢着灵异鬼魅的色彩、异于西方现代文明的情调。文字富有写实性,生动逼真的再现生活的同时,又不乏诗意、幽默与浪漫,许多段落读下来津津有味,忍俊不已。

今天整本书大概又过了一下,整理了一下布恩迪亚家族七代百年的谱系,对书中的情节愈发的明晰起来。这本书是我接触到的第一本拉美文学的书籍。可以说这是一个很高的起点。该书是1982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同时,该书也是中国第一次获得加西亚__马尔克斯的中国文版授权,据说是天价。2011年6月第一版。我很庆幸选在这个时候来读这本书。我记得以前也经常看到这本书的中文版,但是只知其名,不曾深入。原来以前的都是盗版啊。如果十年前读这本书,我未必能理解其中的精髓。我现在读一部作品,更喜欢作品中体现人性,揭示人性的东西。我相信,无论历史如何变迁,人性的东西总是最基本的最恒远的。加西亚__马尔克斯的高明之处在于他把人性置于广阔的时代变迁之中,举重若轻地把拉美的历史通过一个孤独的家族历史体现了出来,并警示世人,拉美将走向何方?

人们习惯于把《百年孤独》看作魔幻现实主义小说,而我更赞同马尔克斯自己所说的:“我写的都是现实。”我相信超自然自量的存在。而在越是落后的地区,灵魂与鬼神都是与人类同在的。譬如在广大的农村地区,我想极少人不相信人死后是有灵魂的,所以灵异的事件总是频频出现,你把它看做是迷信也罢,只是人的意识也好,它就是存在着,在现实中,或者在脑海里,反正总有一个所在。你可以把它看做魔幻,也可以把它当做现实。

这本书的译者是范晔,是我们的同龄人,70后。他的中国文学的功底也是相当好的,语言华美、幽默、又满是无可奈何的忧伤。我真以为自己在读中文原著呢。一个翻译者能够让读者有废寝忘食读下去的冲动,就已经是成功的了吧。哎,跟人家比起来,我们真是惭愧。人家年纪轻轻,翻译起来竟是大家手笔,我辈读此书,竟然还有不认识的汉字,惭愧惭愧啊。唯一困惑的是,根据网友的介绍,好象别的版本里出现的猪尾巴是个女婴,范晔的译本里却是个男婴,真想赶紧找到其它的版本看看,或者如果自己懂西班牙文,找来原文看看也好。

不知道是不是阅历增加了,我读此书,倒是没有太多时光错乱或者身在魔幻或者异国的感觉。相反,我倒觉得布恩迪亚家族的百年历史跟中国的历史有相近之处,难道是书中有东方的元素?还是因为同样曾经遭遇外敌的入侵?或者是经历了从落后到文明的苦难过程?包括书中人物的命运我在今日的农村依然可见。

这样一部作者倾其心血写了一年多的巨著,当然不是我三天就可以领略其精髓的。这也是我读书的习惯。对于喜爱的书,第一遍往往是要焚膏继晷通读,了解故事梗概,知道其结局,方可安心;第二遍则是理清人物脉络,了解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之后则不知道是不再读或者是若干遍地咀嚼,取决于对作品的喜爱程度及作品对我的影响。

又是凌晨了,明天继续“孤独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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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推荐好书《伊索寓言》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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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伊索寓言》。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因为它通过一个个十分简单且很短的小故事,讲述了一个个深入人心的道理。

有一个故事给我印象最深,那就是《两只狗》这个故事。一个人两只狗:一只狗教它打猎,帮助自己打猎;另一只看家狗,帮自己看家。每次猎人回到家,总要分一份猎物给看家狗。猎狗看了很生气,骂它的同伴:“打猎是很辛苦的,你一点没帮忙。还吃我得来的成果。”看家狗说:“朋友,你不要责怪我,要怪就怪主人吧!是他不让我干活,而依赖别人的劳动生活。”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有些过错是父母过分宠爱而养成的,父母却只会责怪我们。看家狗因为主人过度娇宠,而导致它养成依赖别人的不良习惯。作为主人,应该教看家狗干活,让它学会独立生存。同样的道理,我们的父母也可以找自身的原因,培养我们的独立性,告诉我们靠自己双手和大脑创造自己的美好生活。

《伊索寓言》告诉了我很多很多的人生哲理,给我了许多启示;能告诉我们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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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水浒传》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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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读了《水浒传》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了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的108条好汉在水泊梁山起义的故事。

这本书里有许多好汉,如行者武松、黑旋风李逵、豹子头林冲、霹雳火秦明、浪里白条张顺、花和尚鲁智深等很多英雄好汉,武松很豪爽、林冲很讲义气、秦明脾气很火爆、鲁智深仗义。

本书也有很多故事,如武松打虎、血溅鸳鸯楼、火并王伦、大闹野猪林、醉打蒋门神等脍炙人口的故事都非常精彩。

他们之所以上梁山都是因为有很多贪官贪赃枉法把他们逼上了梁山。

在我看来宋江是一个性格仗义,结交无数好汉,却又懦弱,不敢真的革命,愚眛的效忠于朝廷最后被高俅的毒酒害死了。

在《水浒传》里我最喜欢武松,他不但豪爽还仗义,为哥哥报仇杀了西门庆,帮助施恩夺会快活林,醉打蒋门神,相信女子金莲而被冤枉入狱,后来大闹飞云浦,血溅鸳鸯楼,把蒋门神和张都监一并杀死,然后受孙二娘和张青的帮助上了二龙山,在打青州时上了梁山。

总之《水浒传》非常好看,希望你也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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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西游记》读后感三年级300字

全文共 3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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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西游记》的故事,我每天都在读这本书,它让我爱不释手,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的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西游记》主要给我们讲述唐僧师徒四人:唐僧胆小怕事,猪八戒好吃懒做,沙僧心地善良,能老实干事,还有孙悟空正义大胆,有火眼金晴,他的金箍棒很神奇,能变大变小,变长变短。还能七十二变.......这四个人物各有特点。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孙悟空了!它神通广大,敢做敢当,细心大胆。一路上都在保护唐僧,它也成了我心目中的大英雄!

他们四个人,不怕危险,最后也成为了我们的榜样,我们应该向他们学习。

读完了《西游记》,我还懂得了一个道理,要想完成一件事,必须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才能成功。要坚持不懈,开动脑筋,踏踏实实地去做,一步一个脚印,不怕苦、不怕累、不怕困难,才能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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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学二年级西游记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8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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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是四大名著之一。提到《西游记》,大家肯定都被吸引住了。 "Journey to the West" is one of the four masterpieces.When it comes to "Journey to the West", everyone must be attracted.

《西游记》的内容是:唐僧师徒为解救天下百姓的疾苦,奉命去西天取经。经过八十一难,唐僧师徒到达西天,取得真经,终成正果。

《西游记》塑造了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吴承恩爷爷写作技艺的高超。

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孙悟空,因为他神通广大、技艺高超,一路保护唐僧成功地取得了真经,他就成了我心目中的英雄。而且在他身上还有一种敢于和强大势力做斗争的勇敢的精神令我十分欣赏。我记得最清楚的是这一个片段:白骨精,一心想吃唐僧肉,她利用孙悟空外出找饭的机会,变成村姑,唐僧等三人都上当了。孙悟空及时赶到,他一棒打下去,白骨精及时逃脱;她又变成了老太太,孙悟空还是打死了她;白骨精又变成一个老汉,又被孙悟空的火眼金睛看出原型,拿起棒就打死了她。

猪八戒憨厚老实,有力气,是孙悟空第一助手。但他又满身毛病,如好吃,好占小便宜,好女色,怕困难,常常要打退堂鼓。但是人们并不厌恶猪八戒,相反却感到他十分真实可爱。

沙僧:人称沙和尚,不畏强敌,沙和尚保护唐僧西天取经路上,任劳任怨,忠心,取经后被封为金身罗汉。

白龙马:取经路上供唐僧坐骑,任劳任怨,历尽艰辛,终于修成正果。

师傅唐僧,虽说没有孙悟空的本领、猪八戒的活络、沙僧的勤快、白龙马的脚力,但他品行端正,会念真经,不怕“千刀万剐”,有坚定的信念。

《西游记》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确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只要我们能把一件事情做到有始有终,只要我真心地去做了,不管我们是成功还是失败,我们都可以对自己问心无愧的说:“我们已经尽我们所能了。”这对我们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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