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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钟书的围城读书笔记热门20篇

学习新党章读书笔记,是学习的成果记录。小编整理了一些,快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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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孙漂流记》的读书笔记1000字通用

全文共 12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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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读完了妈妈给我买的《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使我深有感触。

这本书是英国小说家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描述了主人公漂流海岛,战胜困难,艰苦创业的故事,故事讲了:鲁滨逊出身于一个体面的商人家庭,渴望航海,一心想去海外见识一番。他瞒着父亲出海,第一次航行就遇到大风浪,船只沉没,他好不容易才逃出保住性命。第二次出海到非洲经商,赚了一笔钱。第三次又遭不幸,被摩尔人俘获当了奴隶。后来他划了主人的小船逃跑,途中被一艘葡萄牙货船救起。船到巴西后,他在那里买下一个庄园,做了庄主。他不甘心于这样发财致富,再次出海,到非洲贩卖奴隶。船在途中遭遇风浪,船上的人全部遇难,唯有鲁滨逊一个人幸存下来,只身飘到一个无人的孤岛上。他用沉船的桅杆做了木筏,一次又一次地把船上的食物、衣服、枪弹、工具等运到岸上,并在小山边搭起帐蓬定居下来。他还用削尖的木桩在帐蓬周围围上栅栏。他用简单的工具做了木椅、桌子等家具,猎野味为食,饮河里的水,度过了困难。

翻开第一页:“谨以此书奉献给那些时时处处依赖父母,依赖学校的青少年朋友们”。当我读完这句话使我有点反感,想到了:我们在家任性、娇气、依赖性强、而动手能力差,这是我们大多数人的缺点,但我们不是为了做得更好吗?

当读到最后一页,我被震撼了,一个个问号不由地在我心头转。

如果我是他,船在暴风雨中失事的时候,我不会像他一样不向命运低头继续远航。我一定会放弃远航,坐船回家。如果我是他,一个人在荒岛上看见野人在吃东西,我不会像鲁滨逊一样勇敢。我一定会吓得逃走,想回家。这些原因都是因为父母过于溺爱我们,我们也很依赖他们,才会这样。

记得有一次,我要一个人走夜路去姐姐家,爸爸妈妈不在家,要我去姐姐家过夜。到了晚上,妈妈让我一个人去,我虽然有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但妈妈的话我不敢不遵,只好一个人走出家门。虽然姐姐家和我家在一个小区里,可我还是很怕,天黑得很快,我出去时,已经很黑了,一路上只有几盏灯,路上没有人走,只有我一个,偶尔身后有几辆车骑过,但很快就消失在黑暗中了。我害怕极了,真想快点到姐姐家,虽然我已经十几岁了,但这是我第一次走夜路,因为妈妈从来不会让我自己一个人走。突然我看见前面有一个东西在跳,我吓得直跑,刚吓我的估计是一只虫子。走着走着,终于到姐姐家了。可我刚上楼,就看见一个影子。我站在原地不敢动,我以为是坏人,他没有注意我匆匆地走了。姐姐家这栋楼灯坏了,还好我眼睛好,摸了半天才到3楼,姐姐家在五楼,过了好长时间我终于爬到5楼,敲响了门,姐姐过来给我开门。我当时可真高兴,因为是第一次走夜路。

现在的生活中有许多父母过于溺爱孩子。这些简单的小事父母很少会让自己的子女做,比如:叠被子、收拾房间等家务全是由家长来做。这样我们就失去了动手能力,做什么事都依赖父母,自己从不想办法解决,总认为父母可以解决。

我们应该学习鲁滨逊这种面对困难不屈服,勇敢前进的精神。读了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不管做什么事不能总依靠父母,能解决的自己解决。不能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要勇敢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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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围城读书笔记六百字左右

全文共 1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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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围城》慕名已久,在这个暑假中读完了钱钟书的《围城》。

《围城》是钱先生1946年的作品,如今已过去了六十多年,然而在我阅读的过程中却未感到晦涩和隔阂,相反却产生了很多的共鸣。主人公及其他人物的对话,或调侃或咒骂,与当下现实生活仍有着太多的共同点,因此初看此书,通过诙谐的语言,我发现了很多的乐趣。

这本小说共五章,情节并不复杂,取代离奇故事的是功力深厚的语言以及形象鲜明独特的人物。作者文笔从不落入俗套,无论是引用或是比喻,都可谓匠心独具、妙语连珠。他的语言并非深奥晦涩,相反,常常通俗浅显,然而读过后往往要再次品味,方能令人拍案叫绝,仔细回味,实在精妙绝伦。作者用心深刻,书中处处可见。

开篇方鸿渐留学回国,在回国的船上"遭遇"了苏文纨,被视为爱慕者,然而却是落花有情流水无意,犹犹豫豫中被赵辛楣当成头号情敌,展开一番口舌之争,在情感事业双失败后,受赵辛楣的举荐,前往三闾大学,又被看似柔弱单纯的孙柔嘉"千方百计"变为丈夫,被辞退后回乡与妻子争吵不断,受到双方家庭的排挤并最终导致离家出走,不欢而散。

这样一看,主人公方鸿渐在故事的发展中始终是被动的,本性善良正直,却又懦弱寡断,不甘心受旧社会礼教拘束,却仍要买文凭遮羞;面对包办婚姻的长辈、苏文纨、唐晓芙以及三闾大学,总选择逃避而不敢争取。他始终受周围人左右,常为自己看穿别人心思而自鸣得意,却最终落入孙小姐的"圈套"中。小说中,主人公的感情线索贯穿始终,而这也成为了他的围城。

即使如此,他也算是小说中,除却遥不可及的唐小姐外最正面的人物了,面对迂腐的父辈、伪君子李梅亭、招摇撞骗的韩学愈、猥琐小人陆子潇等种种人物,仅有的智慧和志向也被消耗殆尽,陷入丑恶人性的"围城"中,无论如何努力也难以自拔。在我看来,这个新旧文化交融的社会,这个令人们迷惘混乱的时代才是最大的围城,圈住了所有的人,无论善与恶,都可能成为牺牲品。

在读《围城》的过程中,有笑有骂,然而看完后便只有感慨。书中的各种人不断地在欺骗别人,逃避自我,一方面奋力要逃出围城,一方面又在自己建造城墙。作者的幽默一经品味便令人感到酸楚,不仅为书中人而无奈,更为在其中发现了自己或是周围人的影子,如面对挫折的自我欺骗式的安慰,或是如今购买假学历的等等事件,无不是围城的缩影。看来,想冲出围城,我们还要努力。

#736369围城读书笔记六百字左右6 #736369 Six hundred words of siege reading notes 6

这是一本睿智的书,因为他的趣味源自一位智者对人性的洞察与调。人这种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人生处境实质上的尴尬与窘迫,人对此的浑然不知、洋洋自得,或者者虽有所知却也无奈,偶尔也被它深深刺痛,作家于此有深刻的洞察,调即触到痛处又有某中宽容理解,如果读进去的话-----这太容易了,在哈哈大笑或含笑、讪笑之时,你会叹为观止,会惊异于作家何以竟能做到这一步。

小说中三闾大学的学生不好对付,方鸿渐省悟天下古往今来的这个瞧不起那个,“没有学生要瞧不起想生时那样利害”,“眼光准确的可怕”,赞美未必尽然,但毁骂“简直至公至确,等于世界末日的‘最终审判’,毫无上诉重审的余地”。

《围城》给我们一个真正的聪明人是怎样看人生,又怎样用所有作家都必得使用的文字来表述自我的“观”和“感”的。《围城》的魅力是双重的;一是生活本身被作家展现出来的,一是作家展现出自身的。

小说的魅力就在于这种既睿智超拔又亲切入人性洞察,在于对此富有个性的智慧传达。小说中的嘲弄与幽默,写人的心态与外貌,语言简洁明快,决不滥情。

围在城中的人想突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大抵如此。说到幽默,自然是这部小说的显着特色和最迷人之处。它来自洞见、智慧、学识、才华,以及一种观赏的情趣,处处禁不住那自我洞若观火的人性中的确存在的可笑之处开开玩笑。

小说前半部分的那些吃饭斗嘴、争风吃醋,调意味是最浓了;而当我们看到三闾大学,辛辣的讽刺味则突出些;小说后半,芳鸿渐回到上海,往日的朋友或冤家都以星散,他的才气也就减了,更多的是谋生艰难。

读了钱着,包括那些学术着作,尤其是读了这本《围城》,你会觉得自我周围的一切,包括自身,包括自我原先颇为热衷的一些东西,都增添了不小的戏剧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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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围城读书笔记

全文共 26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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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周匆匆读完《围城》,其实也是第二次拜读。它给我的感觉也比第一次阅读时清晰了好多。有时间或还能摸出一点大概的轮廓来。

其中蕴涵的对人生这个大围城,婚姻,社交等围城的诠解,让人在阅读品味其的同时自觉地滑入一层又一层的思考。让读者在隐约中明白:现实境遇中包含着的虚幻性恰是被我们大多数人所忽略的。现实世界里的我们,时刻在大大小小的围城里面进出徘徊,没有多少余暇去考虑我们进出徘徊的根本意义所在,在这反反复复进出徘徊的轮回里空耗了一生。等到生之末回首以昔的时候,空慨叹时光的疾逝和自己的一无所有。活到最后,也不得洒脱。其实人活着本都一无所有,空空来,空空去,何不洒脱?拥有的只是一生以内积藏在胸中的情感,那也是真正的永恒和美好的所在。可以说,《围城》带给读者的思考是无尽的,每个人当然也有自己的不同理解,或多或少都能从中得到一点启发和警示吧。《围城》中所隐含的主题和《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大概有些异曲同工。

钱钟书写的《围城》,幽默诙谐,讽中有真,包罗人生万象,一笑一念之中又引发读者对人生的思考和探索,可谓是经典中的经典。于我所见,她实是阐发人生哲理的集大成之作。闭书伏案,深思长叹,一种悠悠的怅然和沉重之感压上心头,使我觉得人生这部大书的浩瀚,同时也觉生活之肤浅,感慨于我们活到最后,往往没有答案。

《围城》讲的是留洋青年方鸿渐买了假文凭海外归来后,辗转在国内的几年生活。小说从方鸿渐回国的轮船上的故事写起,在船上与两个小姐发生了一段故事,以及在海上辗转的一段路程。回到家乡,先在丈人的点金银行谋事。作者这时着重写他这段时期和苏小姐和唐小姐之间的故事,迷迷离离,让人啼笑皆非,又让人深感恋爱的沉重,若即若离的混沌状态。之后他恋唐小姐不成,苏小姐又于曹元朗订婚。鸿渐惆怅,决定跳出当前的生活状态,走出这段围城,寻找一片新鲜的广阔天地。正好赵辛楣暗托国立三闾大学校长高松年致函鸿渐,鸿渐接到邀请,辗转反侧,正好想逃脱那不如意的囚笼,又辛楣也接到邀请(其实乃他的圈套),就约上赵辛楣,孙柔嘉一列人同下湖南,进军三闾大学,希望开拓美丽新世界。

到了国立三闾大学,鸿渐并未得到先前憧憬的飞黄腾达,反为其内纷繁芜杂的人际关系所累,最终以前的所想也成了繁华一梦。于此,三闾大学也成了一囚牢笼,困住了鸿渐的心魂和身体。此又成了她回国后身历的又一围城了。身陷其中不得脱。正好辛楣因和汪太太之间的一点误会和不堪急于离开三闾大学,鸿渐久困于其中,早就想走,接着辛楣的脚步也远离三闾大学了。在三闾大学的一年时间里,也有收获,至少他得到了来时同行的孙柔嘉,并在回上海的途中,经辛楣的劝慰,草草结婚结合了。

之后回到上海,鸿渐再次承蒙辛楣的面子,在一家报馆做个小差使,将就着谋事,打发着日子。期间鸿渐和老婆柔嘉去方家几次,柔嘉深恶方家封建大家庭的束缚和其中小家之间彼此猜度讽陷的种种,不堪留在那个封建家庭里生活,继续着几千年妇女在封建家庭里遭受的凌落和压迫。方家父母和兄弟媳妇对于这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儿媳也不甚满意,之间发生了许多思想层次间的碰撞,冲突和爆发。鸿渐在双方之间疲于周旋摆渡,最终还是落了个吃里不讨好,不得两方的欢欣,空讨人厌。最终还是搬出去住,继续着一般的上海大都市里小资产阶级的小资产生活。恰巧报馆里鸿渐的介绍人亦可谓之为靠山不得势,下台了,鸿渐无法再混下去,拖下去也不是个事情,于是一起辞职了。丢了工作,也丢掉了以往相对来说是无虑的生活。生活的压力压得他透不过气来,老婆柔嘉的凌辱和奚落也让他变得不堪。身心越发憔悴了。夫妻之间的不和,内心的想调解,现实和理想的矛盾终于压得他喘不过气来了,终于在妻子的威逼和对她的无可奈何下爆发了,他忍无可忍一怒之下打了她,她顺势还手,打伤了鸿渐。鸿渐怒气之下冲出家门,脑海一片混沌,消失在夜晚飕飕的冷风里,蹒跚在深夜无人的街道。而那时的他口袋里却没有一点银子。一个浪子也可谓是被抛弃的丈夫不堪地流落在寒冷凄清的街头,痛定思痛,内心反复挣扎,最终还是奈不住饥饿的压迫,决定走回头,于是便想通了和柔嘉和解,而当他支脚踏入家门的时候,老婆已经和用人匆匆回娘家了,空空的屋子里站着肚腹仍空空如也的他,疲惫的表情,困乏的身体,空虚见底的心境。昏黄的吊灯照着他的身形,投下一团模糊的黑影。无声的他沉浸落入那茫茫无边的死一般的寂静里。这时,他家祖传的那顶破铜钟当当当当当当敲了六下,,,,,,似在嘲笑,,,,,,

对人生的讽刺和嘲笑尽包含在这怅然悠悠的钟声里了。

其实《围城》里讲的就是方鸿渐留洋回国后在三个时期内辗转经历的三个不同的围城。一就是他刚回国后在点金银行谋事时,与唐小姐苏小姐之间的恋爱围城;二是他去国立三闾大学后在其中所陷入的人际关系的围城;三是他辞退国立三闾大学的副教授职务,与孙柔嘉小姐结婚后,陷入的婚姻围城。三个围城故事平平淡淡,却能引起我们对人生对婚姻对人际等等的无限的遐想。

人生是个大围城,从某种意义上说,婚姻,社交等生活中的诸多方面又是套在这大围城里的小围城。我们总是活在不间断的围城效应里,这山望着那山高,以为自己的世界不甚美好,别人的境地总是好。在觊觎别人的世界里过完了一生,真是可悲。其实不论我们在人生哪个阶段的围城内外还是在人生某个特定阶段里的某个围城内外,我们都应在那个围城的内或外学会珍惜并坚定自己的选择。不要活在与那个围城内或外相对状态的虚幻里。活出真实才是我们的本色,这是活着的起码要求,至于是不是英雄本色,就要看每个人的汗水分量和洒脱程度了。其实不论人生也罢,恋爱,婚姻,社交也好,该珍惜的还是得去珍惜,错过了也就不在了,不要盲目企羡和你不在同一种围城状态里的人们,抓住眼前的现实才最重要,憧憬一下未来也是美好的,当然也必须。愿我们每个人都能看穿人生中的大大小小的围城,活出真实的自己,活出精彩,活出洒脱!

读过了,思考过了,相信还是有一点聊以自慰的收获的。这也是成长途中的无止境的步履中的一步吧。“活到老,学到老”,这还是高中时代的班主任教导我们的,我一直谨记,并受用着。正如他所说,知识浩如烟海,学永无止境。学生铭记于心,并会一生的时间身体力行,攀登一个一个的山峰。在这里我不妨加一句吧:活到老,学到老,成长到老。其实成长也是止境的,不论我们每个人有多大的年龄,有多么丰富的阅历,说到底我们总是走在成长的路上,一刻也没有停止。活着的岁月既是学的岁月,也是成长的岁月。愿和大家共勉,在学和成长的岁月里寻找到自己的最为丰富的生活(在我看来,丰富是比热烈精彩更为理想的生活状态,当然丰富里有浪漫,也有平淡。)

就此搁笔,抱臂长祈。所有丰富,与你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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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傅雷家书读书笔记

全文共 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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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着《傅雷家书》,我有着满满的感动、感慨,收获颇多。

《傅雷家书》是我国文学艺术翻译家傅雷及夫人写给傅聪、傅敏等的家信摘编,写信时间为一九五四年至一九六六年六月。一封又一封的家书,凝聚着傅雷对祖国、对儿子深厚的爱。同时,也表达了傅雷在做人做事方面的价值观,是我们年轻人提高自我修养的优秀读物。

读着这本书,我感触最深的是书信中流露出的细腻而深刻的爱子之情。

孩子是父母生命的延续。父母对儿女之爱,自然而又沉甸甸。在一封信中,傅雷这样表达他对孩子的思念之深:“亲爱的孩子,你走后第二天,就想写信,怕你嫌烦,也就罢了。可是没一天不想着你,

每天清早六七点钟就醒,翻来覆去的睡不着,也说不出为什么。好像克利斯朵夫的母亲独自守在家里,想起孩子童年一幕幕的形象一样,我和你妈妈老是想着你二三岁到六七岁间的小故事。”这段话表达出的感情真切、自然,读到人的心坎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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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海的女儿读书笔记

全文共 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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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写的是海底的深处住着海王和老祖母还有六个小人鱼,六位人鱼公主一直想去人类世界,所以老祖母说;每个人鱼满15岁就可以去人类世界了,这六位一个比一个大一岁第一次大姐去慢慢的小人鱼就到了15岁老祖母把她打扮的很漂亮让她来到人类世界,她看见海上的船上有一位英俊的王子在过16岁生日。

没一会儿天渐渐暗了起来浪越来越大一会儿那个船反了人鱼就去救他渐渐地她爱上了王子,这时走来了以为公主,公主把王子抬到了宫里,人鱼就去找巫婆让她有一双腿但是巫婆有要求让她的声音个巫婆还说如果王子跟别人结婚就会死过了几天王子马上就举行婚礼了,5个姐姐拿来了一把刀要杀死王子小人鱼就活过来了小人鱼不忍心,就跳进海里到早上她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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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背影》读书笔记700字

全文共 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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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是的,我们又要如何报答父母的深恩呢?父亲,在失败时鼓励,在成功时严厉,需要时帮助。没有华丽的语言去形容默默奉献的父亲,用上所有的语言也不够。

背影》中,父亲送别儿子时亲自照看行李、和脚夫讲价钱、送儿子上车、选好坐位、嘱咐再三、托茶房照应等等,真是无微不至!这和我们的父母何其相似。吃饭时,生怕我们吃不饱、吃不好;天气变化,生怕我们热着、冻着;我们学习成绩的“脉搏”,他们巴不得比班主任掌握得还清楚;我们一旦犯错误,他们更是着急得说个不停……或许他们的言行确实有过不甚妥当的地方,但是可以这么说:他们之所以这么做,是基于“爱”。他们的关爱很大程度上就体现在被有些人认为的“关心过度”和“唠唠叨叨”之中的。

年轻气盛的朱自清,一开始也不理解父亲,曾在心里暗笑父亲的迂,认为父亲太不聪明,太唠叨。然而,父亲苍老、肥胖的背影打动了儿子的心,儿子终于理解了他那至纯至美、宽容、博大的爱心。然而,现实生活中,不少少年朋友对父母的关爱却视而不见;甚至认为父母这也做得不对,那也说得不好,总是来烦自己,很是讨厌。更有甚者,完全以逆反心理对抗父母。要知道,父母往往是通过很琐碎的言谈举止表达着爱子之情的;即便有不妥之处,为什么我们就不能像朱自清那样去理解父母此言此行的出发点?为什么不能平心静气地说出自己的想法而却去伤害自己的父母?难道两代人之间非要设置一条鸿沟才好吗?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是的,我们又要如何报答父母的深恩呢?父亲,在失败时鼓励,在成功时严厉,需要时帮助。没有华丽的语言去形容默默奉献的父亲,用上所有的语言也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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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弟子规》读书笔记心得体会

全文共 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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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学期刚开学,学校就发了本《弟子规》,还要全文背诵。刚开始,我只是应付着读读。后来,读着读着,我学会了许多为人处事的道理,也意识到了自己的不足。特别是《弟子规》中的《入则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俗话说得好:百善孝为先。读了《入则孝》后,让我感到十分惭愧。我原以为为父母做几件家务事就是“孝”了,现在才发现其实什么是“孝”,我一点都不懂。而父母对我百依百顺,照顾入微,我想要的东西他们会想方设法地满足我,那时的我还觉得父母为自己做的是理所当然,有时候甚至会烦他们对我的担心。想起这些,我觉得自己实在是太不应该了。

想起:当我蹒跚学步时,是他们用温暖的大手紧握我的小手;当我生病时,是他们将我拥入温暖的怀抱;当我学习遇到困难时,是他们为我耐心地讲解……

于是,每天清晨我会给他们一个最美最甜的微笑,每晚入睡前我会向他们轻轻地道一声“晚安”,每当他们劳累时我会为他们揉揉酸痛的肩膀,递上一杯清茶,每当有空我会主动与家务“亲密接触”……我发现,爸爸妈妈脸上的笑容多了,而我好像“忙碌”了好多却快乐了好多。

我在《弟子规》的教导下,一点点地改变着,一步步地成长着,一次次地感受着。爱,原来可以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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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背影》读书笔记

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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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想想,我那时真是太聪明了。”相信有读过〈背影〉一文的人,一听到这句话就能知道它的出处。这是朱自清对于他对父亲所说的话感到后悔,全文充满着父子亲情,也是这文章令我喜欢的原因。

文中的朱自清原是一位不懂得体谅父爱的人,认为爸爸坚持要送他搭火车,令他丢脸;认为爸爸说话的技巧拙劣,连杀个价钱都花费那么久的时间,直到他看见父亲为了他爬月台买橘子的背影,让他深受感动,眼中的泪水也一涌而出。

当我读完一遍又一遍的文章时,心中反复思考,我是否成了年轻时的朱自清?不懂父亲的爱及关怀,甚至不把父亲的爱当作一回事。然而,在一次的机会中,听到了学校里,演讲者正在解说〈背影〉这文章,又令我思索再三。没错,“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我们如同文章结尾,不能等到父亲行将就木了,才体会到父亲的爱,那时已经太晚了。

于是回到家中,正想问爸爸以前是否体会得到父亲的爱,却看到了父亲满头大汗的煮着菜的背影,我不明白,明明只是看见父亲辛苦的背影,却让我杵在厨房门口五分钟。当我回过神时,是爸爸叫醒了我,一时惊慌失措不知该说什么好,于是我问候了爸爸,然后快步的跑上楼。

我思索了一整晚,是不是要当上了父亲才能体会父亲为什么可以无怨无悔的付出?那天晚上,我又把〈背影〉读了一遍,这文章给我的启发,不单纯只是懂得父亲的爱而已,同时也让我思索到为什么父亲可以无怨无悔的付出又毫无保留,这就是我喜欢此文章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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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父亲的病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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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朝花夕拾》里读到了青年的鲁迅有份深藏不露的志气。《父亲的病》里写到,在父亲因庸医愚昧而去世后,为避开那无聊的流言,也为了母亲,鲁迅毅然到陌生的他乡求学。

在日本留学时,为了救国图存,毅然谢绝了藤野先生的极力挽留,又放弃自己的专业,孤独地投入艰难的文艺运动——虽然这一切在文中都只是轻描淡写,但是蕴藏在字里行间的那股无形的爱国热情,把每一位读者的心都点燃了,这是在许多作家作品中都找不到的感觉。难怪一位日本学者说:“纵使日本有一千个川端康成,也比不上中国,因为中国有位鲁迅。”

人生阅历的疏密、时代氛围的错落,造就了不同时代不同人的思想。过多的“斗士”形象的渲染,让人过多的感受到鲁迅的“冷峻”,就像最常见的那尊他的胸像。当我们忘记鲁迅身上的光环,或者忘记鲁迅,细细品读《朝花夕拾》,就会发现一个“冷峻”外的鲁迅。从而发现鲁迅内心深处的一片净土。正是在这片净土上,散发着鲁迅许多人性的灵光,使他的文章洋溢出浓浓暖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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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木偶奇遇记》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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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本有趣的书,它叫《木偶奇遇记》。这本书主要写了:从前有一个小木偶,它和爸爸杰佩托走散后,小木偶的历险经历。

小时候的我和小木偶皮诺曹一样,不爱学习,就知道玩。我也有和小木偶一样的想法:我要是有一个国家,那里只有玩具和糖果,没有学校,没有老师,到处都洋溢着孩子们的欢笑。大家饿了吃糖果,渴了喝饮料,那该有多好!但是我长大了才知道,这都是在做白日梦,因为世界上怎么可能有这么好的地方呢?不学习,怎能有本领为国家作贡献呢?所以这样的想法是很幼稚的。

现在的我很调皮,让不少人担忧。记得有一次,我把别人的头打流血了。妈妈没有打我,却和我说了许多道理,让我知道如何和别人和睦相处,互帮互助。我的爸爸就像是杰佩托,因为他每一次都把好东西让给我,并且给我说一些小道理,来开导我。

这本书让我想起了小时候天真、调皮的我。但是我却更喜欢现在的我,因为我现在不调皮了,在爸爸妈妈的正确引导和教育之下,我知道什么是对与错、是与非,我知道了该如何做真正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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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围城读书笔记1000字

全文共 12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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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一书你有看过吗?“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无论婚姻,事业都在一个围城中。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却想出来。

偶然,打开书橱,想找一本好书却不知从何处下手。瞥见一抹浓绿,随手抽出。“围城”两字赫然偶然,打开书橱,想找一本好书却不知从何处下手。瞥见一抹浓绿,随手抽出。“围城”两字赫然显露在眼前。封面没有别的装饰,只有“围城”“钱钟书著”的字样。忽的想起前些日子学的课文《老王》。《老王》的作者杨绛是钱钟书的妻子。老师也提起过这本书。在好奇心的驱使下,翻看起来。

说实话,我看不太明白,更不能完全理解作者的想法。以至于只能一点一点慢慢的推敲,使得我现在还没有看完这本书。但是不得不说这是一部非常好的作品。这本书是作者钱钟书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故事背景是作者生活的年代。或许正因为此故事情节才显得更真实,人物才更生动。

主人公方鸿渐是个从中国南方乡绅家庭走出的青年人,迫于家庭压力与同乡周家女子订亲。但在其上大学期间,周氏患病早亡。准岳父周先生被方所写的唁电感动,资助他出国求学。方在欧洲游学期间,不理学业。为了给家人一个交待,方于毕业前购买了虚构的"克莱登大学"的博士学位证书,并随海外学成的学生回国。在船上与留学生鲍小姐相识并热恋,但被鲍小姐欺骗感情。同时也遇见了大学同学苏文纨。到达上海后,在准岳父周先生开办的银行任职。此时,方获得了同学苏文纨的青睐,又与苏的表妹唐晓芙一见钟情,整日周旋于苏、唐二人之间,但最终与此二人感情破裂,并由此结识了苏的同学赵辛楣。方鸿渐逐渐与周家不和。抗战开始,方家逃难至上海的租界。在赵辛楣的引荐下,与赵辛楣、孙柔嘉、顾尔谦、李老师亭几人同赴位于内地的三闾大学任教。后与孙柔嘉订婚,并离开三闾大学回到上海。在赵辛楣的帮助下,方鸿渐在一家报馆任职,与孙柔嘉结婚。婚后,方鸿渐夫妇与方家、孙柔嘉姑母家的矛盾暴露并激化。方鸿渐辞职并与孙柔嘉吵翻,逐渐失去了生活的希望。

很多人喜欢《围城》,或是因为它记叙的贴近大多数人的心理,许多感受都触动到了那曾经历的心里状态吧!杨绛在《记钱钟书与》中说道:“钟书把方鸿渐作为故事的中心,常从他的眼里看事,从他的心里感受。不经意的读者会对他由了解而同情,由同情而关切,甚至把自己和他合为一体。”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无论婚姻,事业都在一个围城中。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却想出来。每个人都陷在一座围城中,被生活,婚姻,事业磨砺,打击和束缚。文中的方鸿渐本就懦弱,没有与命运抵抗的勇气,任由命运摆布。最后终逃不过悲凉的结局。

围城总是存在的吧!学校,家庭……背负着老师,父母甚至爷爷奶奶的期待。有时身心俱疲,想要冲出围城。可当真正冲出的时候才发现不过是进入另一座围城罢了。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成功与失败,学习与娱乐都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种元素,一种色彩当它们存在时,生活才会感到满足,才会变成彩色的。所以也就不会想到要逃离围城,也会感到幸福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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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骆驼祥子》读后感悟_读书笔记700字

全文共 10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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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祥子》是老舍写的一本很经典的中国名著。“祥子”是名字,而“骆驼”只是外号。祥子给我的印象很深:一个普通的车夫,勤劳、坚定。但祥子的命运,却是悲惨的。

他带着自己的希望来到北平,打算干拉车这一行。经过了三年的努力,他终于买上了属于自己的车。 但在兵荒马乱的北平,不到半年,祥子的车被士兵抢去,牵回三只骆驼。祥子没有灰心,更加努力赚钱。但厄运还没有结束。祥子还没有买上车,钱却又被侦探抢去。在他与虎妞的生活中,他经过了诸多努力、磕磕碰碰,终于他又拉上了车。但好戏还没演完,悲剧又降临了。虎妞死了,祥子的车也没了,这使祥子失去了生活的信心。他不在是从前那个祥子了,他变了,变得干干净净。吃喝嫖赌,样样都干。以出卖人赚钱,彻底成为败家子。祥子,一个原本积极向上的车夫,被逼成了一个无所不为的“人形垃圾”。

我很怜悯祥子,一个完完整整的好人被这个社会逼成垃圾,最后自甘堕落。对于这个社会,我感到悲哀,感到痛苦,感到耻辱。祥子在社会的影响下经过跌宕起伏成为垃圾。这就是社会对每个人的不公,可以说,祥子是被这个社会,这个腐败的社会害死的。

《骆驼祥子》是老舍写的一本很经典的中国名著。“祥子”是名字,而“骆驼”只是外号。祥子给我的印象很深:一个普通的车夫,勤劳、坚定。但祥子的命运,却是悲惨的。

他带着自己的希望来到北平,打算干拉车这一行。经过了三年的努力,他终于买上了属于自己的车。 但在兵荒马乱的北平,不到半年,祥子的车被士兵抢去,牵回三只骆驼。祥子没有灰心,更加努力赚钱。但厄运还没有结束。祥子还没有买上车,钱却又被侦探抢去。在他与虎妞的生活中,他经过了诸多努力、磕磕碰碰,终于他又拉上了车。但好戏还没演完,悲剧又降临了。虎妞死了,祥子的车也没了,这使祥子失去了生活的信心。他不在是从前那个祥子了,他变了,变得干干净净。吃喝嫖赌,样样都干。以出卖(人赚钱,彻底成为败家子。祥子,一个原本积极向上的车夫,被逼成了一个无所不为的“人形垃圾”。

我很怜悯祥子,一个完完整整的好人被这个社会逼成垃圾,最后自甘堕落。对于这个社会,我感到悲哀,感到痛苦,感到耻辱。祥子在社会的影响下经过跌宕起伏成为垃圾。这就是社会对每个人的不公,可以说,祥子是被这个社会,这个腐败的社会害死的。

《骆驼祥子》这本书很好的讽刺了当时旧社会的腐败与无能。但是这本书也称为了我最好的教材——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勤劳、坚定,这让才不至于造成像祥子那样的悲剧。每个人的人生,都是如此。所以,我们应该有理想,有目标,有积极向上的心态,才能立足于社会。这,才是真正从书中学会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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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围城六年级读书笔记

全文共 8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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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好书是经得起时间的磨砺的,《围城》就是那本经得起时间磨砺的好书,它于一九四七年在上海初印,一九八零年重印,然后到现在,一直受到读者们的喜爱。《围城》这本书我也是刚刚读完不久,但我对这本书的感受特别深。本书以方鸿渐为线索,来表现世间百态。人物的描写十分的精致,不同的群体表现出不一样的为人处世的方法,很具有讽刺意义。我们都是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人,我们都活在“围城”里,同时又活在“围城”外。永远达不到的是目标,永远满足不了的是欲望。我相信我们每一次读它的感觉是不一样的,五年后看它是新的,十年后看它还是新的,一百年后看依然是新的。《围城》就是如此。

杨绛先生其实早已概括出了《围城》的精髓: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是啊,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举个非常简单的例子:当我们上小学,上中学的时候,我们都盼望着上大学,因为上了大学就没有人逼着我们去做作业了;就没有人阻止我们干着干那了;我们会有大把大把的时间可以做我们想做的事情;我们可以光明正大的跟自己喜欢的异性交往;我们还可以去我们想去的地方……太多太多的诱惑诱使着我们快点长大。可是当我们真正上了大学,我们才领悟到事实不是这样的,入学的新鲜感过后,我们开始变得越来越颓废了,我们开始上课玩手机,逃课,整天把自己关在宿舍里打游戏,宿舍门都不想迈出一步,渐渐地我们迷失了自己。当一个人安静地时候,我们脑海里呈现的都是上大学以前那纯真的,无邪的,美好的回忆。我们开始感叹时间为什么如此的残酷,为什么消逝的如此的快。我们“致青春”、“忆童年”,现在才恍悟儿时的我们是多麽的童真,少年的我们多么的欢快,18岁的我们是多么的快乐。但那都已经成为过去。我们每一个人都活在一个“围城‘里面,我们总是在抱怨总是在怨天尤人,可当我们真的走出来的时候又开始悔恨,开始追忆。

同学们,其实生活在再苦的日子里也会有满足的人,生活在再富足的日子里也会有不满足的人。所以无论活在什么环境中,什么条件下,我们都要有一颗平常的心,享受当下,享受现在美好的时光,不要等我们老了再去蹉跎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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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阅读《围城》读书笔记及收获

全文共 1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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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我是先看电视剧,后来有断断续续读一些片段(这本书情节连续性不强,确实可以跳着读),最近才—口气从头到尾将整本书读完。读完以后,对这本书又有了些新的认识。

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不恭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借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种是真正大写的入,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止,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种,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沉浮,他们的行为举止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面对这些时都能够狠下—条心的。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808046阅读《围城》读书笔记收获6 #808046 Read "Siege"Reading and harvest 6

早就听说钱钟书先生的语言幽默风趣,于是趁着这假期稍微空闲的时光,选读了《围城》一书。

看《围城》首先给人印象最深的便是里面人物语言的风趣睿智。整本书处处都有新奇形象的比喻,这些比喻或讽刺或幽默,总在适当的时候出现,给小说的叙述输入新鲜的血液,仿佛给那炸土豆条抹上番茄酱一般——令人百般回味。当然纯粹的搞笑不是什么新奇的事情,而《围城》语言的高明之处在于:它在给人一笑之后还可令人百般品味,在风趣的背后是丰厚的内涵。例如“对于丑人,细看是一种残忍,除非他是坏人,你要惩罚他”一句,乍一看读者脸上必定是一笑,然而细细品味之后,你会发现你不得不由衷地认同这一句话,越加品味便越能觉得其哲理之所在。

上头是初看《围城》时对文字的感触。而当看完了全文时,我又不得不对人物的命运有所思考。最终鸿渐的命运能够说是当时一些知识分子的命运的真实写照。他有着一种特有的淳朴。这能够从他买假文凭时候的心理活动中看出,虽然作假,可是却依然在心理上坚持着正直,以读书人的道德标准约束自我。而他买完假文凭之后,却不去使用它,所以只在三闾大学混到了个副教授的职位。相比之下,那些买文凭并且厚着脸皮拿出来的人的丑恶嘴脸可见一斑。不得不说这是对黑暗社会的一种真实写照。

而另一段反映现实的地方,则是他们去三闾大学路上的所见所闻,以及同行的人们的所作所为。公路站长的只认外表穿着,司机的暴躁,李梅亭的乘机倒卖药品,无不显示着社会的空虚,以及人们思想观念的落后与污浊。相比之下,鸿渐倒是有一种异常的可爱了。

而小说描述鸿渐在上海生活的两段,其中在战争之下,人们的思想却是麻木的,依然聚会玩乐,上层社会人们的生活依旧腐朽,讽刺意味更为浓重了。

总之,初读《围城》一书,以上便是一些肤浅的感受,或许,其中有些更加深层次的含义,要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日后的细细品味才能够得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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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论语》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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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我们可以有这么多朋友,那么朋友有没有种类之分呢?孔子曰:“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和”可视为开放与包容,“同”可视为封闭与单一。从人际交往来说,“和”指与不同类型的人交往,“同”是指只与气息相投的人交朋友。不同类型指得又是什么呢?我觉得“朋友”这个词事实上很难定义,在很多场合,“朋友”只是“有用的熟人”的代名词。勉强加以分类,可以以一个个体为中心,从他的主观角度出发,以工具性目的和价值或情感认同性目的各自所占比例为尺度,画圈。围绕个体最紧的是主要以纯粹价值认同为纽带的朋友,越外围的朋友,工具性越重。

当然,所谓工具性和认同性只是为了划分方便,在实际中,两者搀杂在一起,很难一刀切。不过,也会有极端情况,如果我们对于一个人毫无感情可言,与他相交只剩利用价值了,我想我们即使称之为朋友,其内涵也变味儿了。这还仅仅是主观的划分,读书笔记客观的现实生活常常让我们与工具性朋友保持最密切的关系,而认同性朋友可能一年也见不了几次面,但两个人的心还是相通的,客观不能,主观也无须见面。所谓“君子之交淡如水”可能指的就是这种情况。

但是这种划分仍不严密,只考虑了常态、共时的情况。在人生的各个阶段,我们都会结交上述两种朋友。有的朋友相伴一生,有的朋友只解燃眉之急,有的朋友只在人生旅途中同路一段。最值得珍惜的是老朋友,最难忘的是在人生的关键时刻出现的,又不能永远在一起的朋友。这虽然是人生憾事,话又说回来,我们也不必刻意去保持联系。因为情感的相投、价值的认同往往只在某一情境、某一机缘下才产生。执着地追求全面的了解可能会使刹那的美感烟消云散。所谓距离产生美,我和他不可能在每一方面都取得一种和谐,该散就散,回忆有时更加美好。

所以子曰:“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子罕)再进一步说,如果我们能欣赏他人异于己的地方,那和他们交朋友也不是件困难的事。这一点与认同感并不矛盾。接受甚至欣赏异己,便意味着从反面认同了对方的“异”,从“异”中求得了“同”,达到“和合”的境界。这或许就是孔子所说的“君子和而不同”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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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鲁滨孙漂流记》读书笔记读后感700字

全文共 10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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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可以给我带来知识,读书,也可以给我带来快乐。

“乱蝉嘶夏木”的长长暑假,正是阅读经典好书的美好时光。丹尼尔笛的《鲁滨逊漂流记》是这个假期看过的书中非常喜欢的一本。

鲁滨逊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用他父亲的话说,这样的阶级最适合安安稳稳的过一辈子,但他却不听父母的忠告选择去航海。果然,父亲的话灵验了。在其中的一次航行中,他们的船遇难了。只有鲁滨逊幸存了下来,被流落在荒岛上。但他并不放弃,而是乐观开朗,用他的智慧才智刻服了困难,并用自己的双手,把荒岛绘成了世外桃源。在岛上生活了整整二十八年之久。最终他在星期五和船长的帮助下重返故乡。

故事中鲁滨逊做瓦锅和烤面包的经历最是让我心悦诚服。

当时鲁宾逊上小岛上已经两周年了,他一直在用“我决不撇下你,也不丢弃你”来鼓励自己向前进。在这期间里,鲁滨逊不仅收获了自己种的麦子,还赶走了偷麦小偷们,获得了大丰收。现在,他打算开始制作与他久别两年的面包了。可是做面包在他那样的窘况下又谈何容易。于是,他打算从做烤面包用瓦锅开始做起。在这过程中,他首先用陶土来做瓦锅,然后尝试用阳光把来晒硬它们,但没想到的是,强烈的阳光把它们晒裂了,这让鲁滨逊万分沮丧。后来,鲁宾逊为了防止再次晒裂,把它们放在大柳条筐里,虽然这次没有裂,但还不是鲁宾逊想要的。终于有一天,他发现,火堆里有烧过的陶器碎片,像石头一样坚硬,比阳光晒得要好上一千倍,他喜出望外。于是,他用火把瓦锅烧的无比坚硬。之后又历尽千辛万苦做了烤面包需要的炉子和筛子,最终,终于做出了在他看来是世界上最美味的面包。之所以最美味,一是他太久没有吃面包了,二是因为这是他亲手制作的。此外,他还经常用大米做糕点和布丁呢。有了这些,毫无疑问,鲁滨逊的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了

在我看来,他所拥有的这一切都是他凭着坚定的意志努力所换的。不管是做面包、耕田还是打造独木舟,在这样工具匮乏的孤岛上实施起来都是困难重重,但他在面对这些困难的同时,拥有一颗乐观坚持不懈的心,这也使得他能在岛上生活28年,并最终获救。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不是如此吗?当一件事情对你而言十分不幸时,其实你已经很幸运了,因为别人有可能比你的处境更糟。遇到困难要积极乐观,最终将摆脱困境。

读完这本书已经许久啦,可书中的每个故事情节都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生活中,鲁滨逊的精神常常激励着我。面对困难时,要开朗乐观、要努力前进、要不言放弃。正如郭沫若所说:“环境越是困难,精神就越发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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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背影》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10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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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母爱如水,父爱如山,好像也确实如此,母亲的爱细腻又温柔,仿佛潺潺流水般将你包围,而父爱,如山,那样地厚重,坚实。都说总有相似的美,爱也是如此吧,朱自清笔下的父亲,似乎,给我们了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总是在母亲的唠叨完之后永远不会再补充两句;母亲与女儿说悄悄话时总是默默地听着……默默地,一直都是默默地,就像《背影》当中的父亲那样,总是在等离别之际才知此爱之深沉。

世道那时是那样地艰难,“那年冬天,祖母死了,父亲的差使也交卸了,正是祸不单行的日子。”冬天,仿佛生活和天气一样地寒冷、孤立无助。“簌簌地流下眼泪”这是像我一样的常人面对家中接二连三的变故的正常反应,但父亲没有,“事已如此,不必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为什么他不难过?因为他是父亲。

因为他是父亲,所以他想帮自己的儿子做自己可以做的一切,坚持自己送儿子去站台;坚持自己与脚夫讲价钱;即使是身体早已不如以前那样地灵活也要爬上月台给儿子买橘子吃……“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12,深青布棉袍,蹒跚13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应该是这篇散文最戳中人内心的地方了,往往简单朴实的文字最能打动人心,因为生活就是如此,没有那么多的轰轰烈烈,更难以用苍白的语言来言说。为何,在看到自己父亲的背影之后,朱自清才会掩面抹泪,因为“总是向你索取,却不曾说谢谢你;知道长大以后,才懂得你不容易。”我们都是如此,文中由我,我们便是文中人。

身为儿女,我们接受得总是那样地心安理得、理所应当,就仿佛朱自清一开始的想法那样“我心里暗笑他的迂”,但总会有那么一天,或是自己为人父母,或是看到父母老去的背影,你会像朱自清那样深深地有一种悔意“我那时真是太聪明了。”

朱自清文字的细腻与动人不禁让我联想到了来到大学之后与父母分别的瞬间。在机场中,我们就得向对方说再见了。事实上,在来机场的途中,我似乎并没有特别大的情绪起伏,而是自己的父亲紧紧地、不似平常一般地、握住我的手,而母亲则是一路上唠叨不停,我甚至当时有一丝厌烦,就像当时的朱自清那样心中对于父亲事无巨细的关切一样。而真正到了分别之际,突然心酸,对于仿佛会一直陪伴着我的父母的不舍,对家乡的恋恋不忘,一下子悉数爆发,而这时,我也像朱自清那样,看着父母离去的背影,默默了良久。

写完这篇,看完这篇,我们给自己的家人打个电话问候一下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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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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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学期,我看了很多课外书,每本都是那么令人着迷,每本都是那么让人赞叹不已。但是,唯有《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深受感动。

《狼王梦》主要讲述了母狼紫岚因为体态优美而被黑桑选为妻子。因为黑桑一直想当狼王,紫岚就一直帮助他。但是,不幸的是,黑桑在一次与野猪的战斗中牺牲了。临死前,他对紫岚说出的遗愿是让自己的子孙后代当上狼王。于是,狼王梦就这样开始了。第一只狼崽名叫黑仔因为生性勇猛,成了紫岚第一个选出的继承者。他敢于与别的狼崽抢夺食物,总是想要得到更多,利用这一特点,紫岚开始训练他。结果在别的幼狼还在吃奶时,他已经会自己捕猎食物了。但是,因为不够警惕,最终还是被一只金雕叼走了。第二只狼崽叫做蓝魂儿,因为表现出了对紫岚偏爱黑仔的不满,被紫岚看好。驯化后的蓝魂儿已经可以冲在捕食的狼群的最前面,也立下了赫赫战功,但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被捕兽夹夹住,命丧黄泉。第三只狼崽,被称为双毛,因为生性胆怯,紫岚开启式的训练,把他体内的胆怯心理压了下去。但这种胆怯却在狼王争夺战中突然发作,导致死亡。最后一只母狼崽叫媚儿,紫岚把所有希望寄托在她身上。为了女儿,她自己也与金雕同归于尽。

《狼王梦》让我深受感触,紫岚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虽然最后也没能成功,但她对自己的子孙后代当上狼王的欲望是她终身都在为之努力的一个目标。她在训练中,可以为了孩子而牺牲自己,这种母爱是伟大的。所以,它使我百读不厌。

《狼王梦》令我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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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 许翰林

全文共 2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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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的书是《格列佛游记》。这本书讲了一个叫格列佛的人在一次航海中不幸遇险,无意中到达了小人国。格列佛成为了这里的奴隶,在小人国他就是“人山”。而小人国的居民却只有格列夫的十二分之一。

由于小人国国内起了内乱,格列佛便逃离了小人国,回到故乡英国。却又在一次航行中取淡水时误入了大人国,被一位农夫发现并带回了家。格列佛用办法进入了皇宫,得到了皇后的宠信。有一次小保姆,把装在小箱子里的格列佛放在海滩边,却不幸被一只鹰连箱子带人一块拎到空中,又重重的摔倒了海底,最终被一位船长给收留,从此获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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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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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与子》是风靡全球的一本好书。

父与子有时候聪明玲俐:有一次,父亲带儿子求兜风,但是,没开多远,车坏了,父亲仔细的检查了车前有检查了车轮,然后有检查了车底,可就是不明白是哪里出了问题,于是,父亲又检查了几遍。过了几个钟头,儿子等得不耐烦了,“呼”地一声跳下了车,打开后备箱,拿出了一辆滑轮车,玩了起来。父亲见此情景,突然有了灵感,他双手握紧方向盘,一向交战在车上,另一只脚站在地上,和儿子一齐玩了起来。

有时候,父与子的运气也是很好的:那天,父与子走在街上,他们发现了一个活动:只要大中鸟的中心,就能够那一辆摩托车。儿子对父亲说:“父亲,我们去试试看吧。”父亲说:“能够。”于是,他们就开始打了。过了一会儿,父与子满头大汗。又过了一会儿,父亲对儿子说:“儿子,看来是赢不了骑车了,咱们回家吧。”儿子转过身,把枪扛在肩上,一不留意,枪发出一枚子弹,正好打在把子上。父与子欢呼却越。

小朋友,你看过《父与子》了吗?我想,你必须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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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父亲的病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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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阅读《父亲的病》这篇文章,我体会到封建迷信对旧中国封建社会造成的巨大危害。文中父亲悲惨地病故便是这颗罪恶的种子迅猛生长而结出的苦涩果实。

那些所谓的名医,所开的药方的药引子都是如此讲究,同名医们一样--排场大。然而,一个个愚昧的中国人救人过于心切,以至于不多思考就毫不犹豫地为寻“珍贵”的药引子忙里忙外,不惜拼了性命。父亲的病读后感我倒是佩服名医们的口才,将人们驯化得服服帖帖。为开脱而编造的种.种理由似乎是那么完美、漂亮,一次又一次“瞒天过海”。他们总是坚信停滞不前的中医能治百病,远远超过西医,不肯取长补短,或是不断探索、创新。只是将中医与自欺欺人的神鬼传说相结合,宛如讲述着一段绝世传奇,那样引人入胜。

当时的中国孝子,由于封建传统思想的熏陶,即使对名医的话将信将疑,也未曾想到过请西医来救治。而宁愿怀揣着疑虑疯狂寻药引、看着一碗碗“良药”下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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