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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世界最短科幻小说的介绍合集20篇

《悲惨世界》描写了法国大革命前夕社会各阶层人民的不同命运,反映了当时社会的重重矛盾,歌颂了人性的善良与纯真,鞭挞了统治阶级和上流社会的相互倾轧的丑恶现象。下面为大家精心整理了一些关于有关世界最短科幻小说的介绍,欢迎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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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星四月》小说人物介绍

全文共 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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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星四月是漫画岛独家连载的漫画。 yuwenm小编整理了《繁星四月》小说人物介绍,欢迎欣赏与借鉴。

肖寒

34岁,摩羯座,傅夏的表舅,叶繁星的男友,阳光百货集团执行总裁,行事冷峻,手腕强硬。

傅夏的叛逆出走使得肖寒不得不接手了阳光百货,他多年来的苦心经营让阳光百货即将成为颇具规模的上市公司,而他对傅夏看似超乎寻常的严苛正是为了好好培养他、以便将来能把集团放心交给他。

叶繁星

31岁,天秤座,SHOWTIME传媒集团当家花旦,能力出众、美丽大方。

叶繁星原名严晨曦,3岁时从孤儿院被一直没有孩子的叶广国和崔凤萍夫妇收养,改名叶晨曦。7岁时,养母崔凤萍生下了妹妹叶繁星。妹妹的出生夺走了小晨曦所有的幸福,在又一次被妹妹欺负后,忍无可忍的小晨曦一时冲动、狠心丢弃了妹妹,却未敢告诉任何人真相。为了安慰悲痛欲绝的崔凤萍,小晨曦改名为叶繁星。

傅夏

24岁,双子座,阳光百货集团正牌继承人,性格阳光,集天使的无辜与恶魔的狡猾于一身,四月小学时的好朋友。

十年前父母车祸双亡,得知真相的傅夏一直不愿意原谅外公,叛逆出逃,游学列国,与叶繁星不打不相识。为了躲避肖寒的控制,意外进入了SHOWTIME,成为了叶繁星的助理。

闵四月

24岁,白羊座,阳光百货集团VIP室服装导购员,性格冲动,敢爱敢恨,家境贫寒,与养母闵秋霞相依为命。

与偶像叶繁星的相遇相知令她兴奋不已,与小时候资助自己读书的大哥哥肖寒重逢令她重新燃起了爱的火花,而她超强的服装时尚感更是赢得了阳光百货VIP客户崔凤萍的盛赞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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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全文共 8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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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在家重读了“科幻小说之父”凡尔纳先生的著作《海底两万里》,读后我被深深地触动了。

这部小说大概讲述了:人们在海上发现了一只“怪物”,教授阿龙纳斯参加了捕捉行动,但在行动中,他意外落水。后来,他到了这个“怪物”身上,发现这“怪物”其实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艇,之后他被迫留在了潜水艇中,直到环游海底两万里之后,才将这个惊人的秘密公之于世。

看了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的不是那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跌宕起伏的探险经历,也不是那浩瀚大海中千奇百怪的珍珠贝壳,更不是那临危不惧,冷静沉着的尼摩船长,而是作者那丰富的想象力让我折服。

凡尔纳先生在创作的时候,当时波兰人民反对黑暗的沙皇统治的起义正遭到残酷镇压。那个时代有的“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场景,有的是残暴统治者肆意虐杀的画面,可以想象当时的科技还没有发达,这世上还没有电灯的出现,何况是潜水艇这样的庞然大物,简直是闻所未闻。那么在那个年代,凡尔纳先生又是如何像一个预言家一般,描绘出让人欲罢不能的海底世界和一架先进的潜水艇呢?

相信许多人百思不得其解,答案可能是想象力,在《哲学与当代世界》中有这样一句话“想象力是能动的知识,是创造力和智慧的必要背景”。凡尔纳先生虽没有探索过海洋世界,没有见过潜水艇,但它却能描绘出这么一幅充满诗情画意而又神秘的海底世界。是我们身临其境,这表明了他非凡的想象力。

想到现如今,虽然中国已经走向了科技创新时代,但我们青年人却独独缺了想象力,爱因斯坦曾经说过“人的想象力比知识更重要”。从古至今,中外人民无不拥有想象力:十五世纪的一位威尼斯商人经常出门做生意,又担心妻子会在外风流。一个雨天,他因鞋后跟沾了许多泥而举步维艰。所以他就发明了高跟鞋,让妻子雨天无法出门。但至于后来高跟鞋流传于世,在这也就不细细说了。

没有想象力,生活将会变得平淡无味;没有想象力,文章就会变得千篇一律;没有想象力,整个人就会变得死气沉沉。所以作为新时代的接班人,祖国的花朵,我们就应该培养想象力,好好学习文化知识,将来让想象力变为现实,让我们不负时光,舞出精彩人生!

最后,感谢《海底两万里》这本书,让我的假期变得充实且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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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经典科幻小说

全文共 3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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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幻小说永远是开阔视野的一类书籍,科幻和奇幻给了我们一笔丰富的知识。下面是小编分享的经典科幻小说推荐,一起来看一下吧。

1.《编码宝典》 尼尔斯蒂芬森

这部由尼尔斯蒂芬森创作于1999年的作品讲述了一则二战期间的密码破译人员和1997年的极客之间错综复杂、环环相扣的故事。

“这本书不仅很长,内容也非常丰富。它有近1000页,而且是大开本。这书一定有五十万字,”游朝凯(Charles Yu,美籍华裔作家)说道。

2.《沙丘》 弗兰克赫伯特

这部经典作品的是发生在一颗沙漠星球上的故事,还讲述了香料 Melange 所具有的力量。

很难相信人们从没真的读过这本书――但是 Pat Cadigan(Synners、Dervish is Digital 等书的作者)说她相信很多人“可能认为要不从电影里要不从 Syfy 频道的迷你剧里已经了解《沙丘》是怎么回事了。”另外,很多人大概“看过”《沙丘》,读过前传和后传,但是从来没有真的阅读过原版。“不是件容易事,”Cadigan说,因为它既深厚又复杂。但如果你只读过这部杰作的外延或改编作品,你都不算真的了解沙丘是怎么回事。这是一次“必须通过阅读才能完全领略的全沉浸式的体验”。

3.《万有引力之虹》 托马斯品钦

后现代主义经典之作,故事背景设置在二战结束之际,其事件主要围绕德国V2火箭计划展开。

这一个有点奇怪。我们为这篇文章联系过许多作者,因为《万有引力之虹》是一本大家都假装读过的书――然而他们都承认他们自己也没有真正读过。

“我不相信有人真的读完过《万有引力之虹》。托马斯品钦用了几十年的时间等待读者们为结尾处漂亮的螺旋式设计捧腹,而现在他开始想不明白了。我自己就读过五次开头。”Paul Cornell(漫画Saucer Country还有即将出版的小说London Falling的作者)说道。

所以像他这样厉害的类型作者都失败了的情况下,为什么你还应该读《万有引力之虹》呢?有人说起码这书的某些部分他们可以感到相当充实地读下去。Pat Murphy(The City, Not Long After和The Wild Girls的作者)提供了一些理由:“这是一部可以与詹姆斯乔伊斯(的作品)媲美的科幻小说,曾经是普利策奖的有力竞争者,它纠缠不清而复杂万分,既出格又晦涩又离题(transgressive and regressive and digressive)。1974年它一出版,随后就获得了国家图书奖,而又是Irwin Corey教授出面代品钦领奖。”另外将超常的性和V2火箭相结合,这也让Pat Murphy喜欢:“我爱自己对这本书的感觉,以及它于世界的精神性(psyche)中制造混乱的潜力。”也许有天她会读完――或者也许她将坚持自己对这本书的想象。

4.《基地》 艾萨克阿西莫夫

这部经典的主题是哈里谢顿以及一个伟大星际帝国的衰亡。

Cornell大胆地说:“在这个混沌理论已将心理史学毁灭殆尽、而小说作品都建立在那个大观点之上的年代,《基地》变成了那种讨论的远比读过的多的经典作品。”尽管阿西莫夫的机器人故事“也许会永远保持科幻入门必读的地位。”Cadigan还是激情洋溢地提醒人们应该真正阅读一下《基地》而不是只讨论它:人们“应该读,因为它是阿西莫夫(的作品),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呢,它是将数学应用到科幻中的最天才的范例。”

5.《大魔法师》 苏珊娜克拉克

一部异质历史,讲述了早已消失的魔法回到了19世纪的英格兰的故事。

这是一部每个人都在谈,但很多人都懒得读的作品,因为它“又大又厚”,John Shirley说(他最近的作品是两本选集A Song Called Youth和Everything is Broken)。但这绝对物有所值,他接着说:“这部吸引人的、想象丰富的、伟大的奇幻作品有点像舌头和什么歪曲的东西同时贴在颊上的感觉。这也是奇幻界里出产过的最好的散文作品。然而其实它本身并不很在意奇幻这个标签,除了某种程度上是绝对富有深意的。而且还全然明白存在的荒诞性。也许有点像James Branch Cabell。”

6.《1984》 乔治奥威尔

给了我们“新话”和“老大哥”的反乌托邦经典。

“我觉得很多人都假装他们已经读过了奥威尔的《1984》然而实际上没有。它是如此风行于世的一个文化符号,以至于一旦有人提及它大家总会假定自己知道别人在说什么,”Christopher Moore(Lamb、Fluke和The Stupidest Angel的作者)说道。

他又接着说:在这样一种我们对信息自由和隐私做出种种假定的文化之中,我认为,《1984》的重要性比起以往更加突出。它很好读,而且在它直接而确切的文本中能感到一种真实的人性。自从它出版以来,很多反乌托邦题材的书和电影都以它为灵感来源,所以我觉得你阅读它的时候一定会觉得似曾相似。”

7.《最后和最先的人》 《造星者》 奥拉夫斯塔普雷顿

1930年代创作的两本预言性的作品,探索了深远的星空和遥远的未来。

Rudy Rucker(最近的作品是Jim and theFlims以及一本自传Nested Scrolls)评价说,这是两部谈论的远比读的要多的奠基性的科幻经典。情况就是,每人的书架角落里都有一本翻烂的斯塔普雷顿平装书,他们可能钻研过但却没有一本一本读过。“由专业哲学家写就的奇妙的、预言性的科幻作品,萌发了后来作品的所有想法的种子都包含在这两本书里了,”Rucker说。

8.《漫长的明天》 雷布拉凯特

这部1955年的小说故事发生在一场核战争之后,其作者是《帝国反击战》的编剧之一。

“我不明白为什么没人把它列入伟大美国科幻小说之列――大概是因为那些说自己读过这书的人都根本没有读过,”Nicola Griffith(Ammonite和Stay and Always的作者)说。“开篇的三分之一读起来好像美国神话版的《英王钦定本圣经》:坚定、韵律优美、不容妥协。”

Griffith又说:这本是一部“教育小说”(Bildungsroman),却因为布拉凯特的巨大野心,她选择了核毁灭的废墟地球作为故事背景。她的目标是不会低于以人物为中心的最好的严肃科幻小说。在1950年代,这本书一定把它的读者们像袜子一样从里朝外翻了个个。假如我发现年轻的卡尔萨根受了这本书的关键影响,我不会感到惊讶,因为萨根主义的种子:进行太空开发的国家将特别罕见,因为在逃脱本行星重力之前他们就会朝向毁灭发展――不够完美;布拉凯特是她所处时代的造物,继承了核威慑时代所有文化上的问题――然而也是此类型里一步惊人的跨越。

9.《达尔格伦》 塞缪尔德拉尼

这部不能绕过的小说讲述了一座隔绝而奇怪的美国城市Bellona的故事。

“这是我们的《芬尼根的守灵》。我也没有读过,”Nick Mamatas用想象中的科幻迷的口吻说道。(Mamatas最近的作品是The Damned Highway: Fear and Loathing in Arkham)

“《达尔格伦》保持着纪念性的成就,”Jeff VanderMeer(Finch的作者,The Weird的编辑之一)说道。像《万有引力之虹》一样,这部小书需要读者做大量的功课,“而阅读的时候我们好像不会在意做功课,”VanderMeer说。《达尔格伦》“显示了巨大野心、情感、智慧以及技术能力的组合,”而且它站在了最高峰,远远超过“这个领域内的传统认知”。

10.《无尽的玩笑》 大卫福斯特华莱士

一本相当长的、写满脚注的书,讲述了Incadenza一家的故事,还有一部有着致命吸引力的电影,还有网球。

Mamatas提议将这本书列入这个单子,因为人们总是谈论它,把它放在书架上,用它巨大的书脊告诉别人他们有多聪明。但很多人大概看了看那些脚注然后就放弃了。真的是很丢人――《无尽的玩笑》是一本才华横溢而内容丰富的书,而且也非常好玩。它的脚注都非常好玩,而且对故事的阐述是不可或缺的。另外,《无尽的玩笑》读起来很像一本厉害的侦探小说,因为在书的一开始你就会目睹Hal Incandenza的悲惨命运,而不得不在之后的阅读中弄明白他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经典科幻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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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全文共 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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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从太平洋出发,首先经过日本海和中国海,在海底森林打猎,游览了珊瑚王国,见识了印度洋的乳白色海,欣赏了锡兰海底椰子般大小的珍珠。之后经过红海,从神奇的“阿拉伯隧道”进入地中海,经直布罗陀海峡进入大西洋,见证了人类史前文明,亚特兰蒂斯的遗址;接着下潜到一万六千米的深海,来到自由之海的南极,又沿着南美洲车海岸向北,直到北美洲的纽芬兰岛附近,又穿过大西洋,经过英吉利海峡,最后尼摩艇长和他的“鹦鹉螺”号潜艇神秘地消失在挪威海域的迈尔大旋流中。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两个人物—阿龙纳克斯教授和尼摩艇长。他们两人本应成为朋友的,但是面对尼摩艇长的复仇,阿龙纳克斯教授是想和平的,所以他们俩最终没有成为朋友。也让教授原来没有打算逃跑变成了计划逃跑了。尼摩这一词的另外一种意思就是“神秘”,确实这个词用在这个人身上再合适不过了,他一直都是那么神秘,让人猜不透。直到这本书写完了,我都不知道他的真正的名字和下落,还有他和岸上的人发生了什么。或许尼摩艇长和鹦鹉螺”号一样,对于生活在陆地上的人来说,是一个永恒的谜题。

海底两万里》像一本百科全书,书中故事曲折离奇、充满悬念、引人入胜,读来不但让人觉得赏心悦目,也惊心动魄,不住的掩卷遐想,为尼摩艇长日后的命运猜想。我想说,它不愧是一部令人难忘的世界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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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说《老九门》内容介绍

全文共 8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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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九门短篇集》是南派三叔的个人作品合集。主要讲述的是关于老九门的九位盗墓者的故事。

内容介绍

南派三叔在《盗墓笔记》中多次提及了老九门,但却未深入的介绍他们的故事与传说。三叔在《老九门》中重新揭示了盗墓笔记中有关老九门的秘密和这九个盗墓家族的背景。

老九门是指老长沙的九个盗墓家族。又称九门提督。

老长沙的九门提督,外八行的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些盗墓贼家族,势力庞大,涵盖文物走私的所有环节,几乎所有的明器,流出长沙必然经过其中某一家。

为何称呼为九门提督有多种说法,其中最被认可的是,因为古代大城都有九个城门,来往的客商进出城必须选择其中的一个,而老九门取的就是这个意思,在长沙城里做买卖,你只能在这九大势力中选择一个,没有其他路可以走。------出自《吴邪的私家笔记》

盗墓笔记老九门分别是指上三门、平三门、下三门上三门:1、张大佛爷(张启山)后代:董灿(化名)张起灵

2、二月红后代:有三个儿子 ,教过陈皮阿四、小花(解雨臣)

3、半截李后代:李四地(猜测)平三门:

4、陈皮阿四后代:陈文锦

5、吴老狗(狗五爷)后代:吴一穷,吴二白,吴三省吴邪

6、黑背老六后代:老九门中唯一一个无后代下三门:

7、霍仙姑 (七姑娘)后代:霍玲霍秀秀

8、齐铁嘴后代:黑瞎子(猜测)、齐羽(后根据《盗墓笔记老九门之奇门八算》可见齐羽就是他自己,详见齐羽)

9、解九爷后代:解连环,小花的父亲小花(解雨臣)另外,出现在西沙考古活动中的人张起灵,李四地,陈文锦,吴三省,霍玲,齐羽,解连环,姓氏分别是"张、李、陈、吴、霍、齐、解"跟老九门的姓氏完全相符,这不会只是个偶然……

作者介绍:

南派三叔,本名徐磊,男,浙江人,现居杭州。被称为中国最会讲故事的小说家,激荡想象力剧情的推崇者,著有《盗墓笔记》系列、《大漠苍狼》、《怒江之战》等,并主持南派小说堂会,策划多部畅销作品。现居杭州。 他的《盗墓笔记》系列堪称近年来中国出版界的神作,长期占据国内各大图书销售排行榜榜首,获得百万读者狂热追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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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平凡的世界小说读后感写作模板

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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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世界》的作者路遥出生于陕西榆林市清涧县的一个贫困的农民家庭,家虽贫却从未放弃过读书,他平凡、朴实,接地气,这也许就是他能写出《平凡的世界》这样看似平凡却又不平凡的作品的原因之一吧。

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人生最精彩的不是实现梦想的瞬间,而是坚持梦想的过程。”这句话用在《平凡的世界》中的孙少平的身上再合适不过了。孙少平出生于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家庭虽然贫困,却抑制不了孙少平对读书的热爱,同时,他也不甘于平凡。

他出城打工,希望能自己闯出一片天地,在打工的时候也不放弃对知识的追求。在工地里,夜深人静,万籁俱寂之时,几乎所有工人都在打呼噜酣眠之时,有一点幽光格外引人注目,那是孙少平,在忍受着背部因干活而留下的斑驳伤痕而带来的疼痛的同时,在呼噜震天,汗臭弥漫的恶劣环境之中勤读不辍,是什么支撑着他做到如此地步呢?是源于他对读书的热爱!

那平凡的外表下藏着的是一个怎样纯净的灵魂啊!

然而命运似乎总是对他不公平,不仅学业事业艰难,爱情道路上的她也是走的坎坎坷坷,不仅年少时的爱恋破灭,长大后与田晓霞的爱情也是聚少离多,甚至最后田晓霞也命丧黄泉……

每当我学习懈怠,甚至想要放弃时,总会想起孙少平的艰苦的求学经历。穷且益坚尚且不坠青云之志!在如此艰苦恶劣的条件下,面临重重阻挠,他尚不放弃读书学习,我又有什么理由放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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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寂寞空庭春欲晚小说介绍

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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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寂寞空庭春欲晚》是2006年由新世界出版社出版的古代言情小说,作者是匪我思存。下面是YJBYS作文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该小说讲述了纳兰容若和琳琅天意弄人的爱情故事。

内容简介:

一曲箫簧合奏,引出一段盛世情错。康熙十八年春,皇帝前往保定行围。是晚随驾的御前侍卫纳兰容若,听皇帝吹奏一曲铁簧《月出》大营远处有人以箫相和。纳兰听出吹箫之人是自己籍没八宫的表妹琳琅,情不自禁神色中略有流露。皇帝遂命裕亲王福全去寻找这名吹箫的宫女,意欲赏赐给纳兰。

不想福全认出琳琅就是皇帝倾心之女子,私下移花接木.另择他人指婚给纳兰,并将琳琅派至御前当差。待皇帝对琳琅情根深种时,方知她即是纳兰的表妹……

天意拨弄,一错再错,一路行来,风雪多明媚少,终是梨花如雪空寂寞。

作品目录:

第一章 天为谁春

第二章 若只初见

第三章 心期天崖

第四章 萧瑟兰成

第五章 六龙天上

第六章 心字成灰

第七章 药成碧海

第八章 兰襟亲结

第九章 鉴取深盟

第十章 白璧青蝇

第十一章 玉壶红泪

第十二章 休说生生

第十三章 花冷回心

第十四章 当时只道

第十五章 脉脉斜阳

第十六章 此身良苦(一)

第十六章 此身良苦(二)

第十六章 此身良苦(三)

尾声 浓华如梦

碎片

良辰美景奈何天(番外)

十年番外篇

温馨小番外

尾声

番外·和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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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全文共 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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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平凡世界》。

这是一部全景式地表现中国当代城乡社会生活的长篇小说。全书共三部。作者在近十年问广阔背景上,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刻划了社会各阶层众多普通人的形象。劳动与爱情,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日常生活与巨大社会冲突,纷繁地交织在一起,深刻地展示了普通人在大时代历史进程中所走过的艰难曲折的道路。

在这平凡的世界中,平凡人的一生,更要有坚定的理想和信念,有执着的追求和渴望,战胜困难,摆脱束缚,让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如何的体会生活中间的亲情、友情、爱情,学会生活,懂得珍惜,对于我们这一代人,也是一种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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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全文共 1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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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中叶,海上发生了一件离奇而神秘的怪事。引起了渔民,商船、海军和各国政府的注意。原来是海里出现了一个体型庞大的怪物。看到过它的人说,足有100米长,比巨鲸还大得多。有的轮船还被它撞了个大窟窿。

为了保证海上交通安全,美国海军部派出“林肯”号驱逐舰,组成远征队,去寻找并除掉这个“海怪”。法国巴黎自然博物馆,生物学教授阿尤纳斯,受邀参加远征队考察。

他们从纽约出发,绕过南美洲,进入太平洋,经过几个月的海上搜寻,一直没有找到“海怪”。正在他们垂头丧气,准备返航时,发现了一个长长的黑色物体露出海面,海面上留下一行白得耀眼的浪迹。“林肯”号全速追上去,但那怪物你快它也快,始终保持着一定的距离。船长气得不行,下令开炮。炮弹打到“怪物”身上,直接滑到了海里。

天黑了,“怪物”停在了水面上。为了不惊动它,“林肯”号也停了机,靠惯性慢慢跟上去。只有20米了,捕鲸能手尼德举起鱼叉,使劲投了出去,像是碰到坚硬的壳体,发出响亮的声音。只见“怪物”发怒地冲过来,撞得“林肯”号剧烈摇晃,阿尤纳斯和他的仆人康塞尔,还有尼德被抛下了大海。“林肯”号落荒而逃。

他们在海里挣扎着,游到了“怪物”背上。这哪是什么动物,分明就是一艘巨大的潜艇。过了一阵,潜艇启动了,一边前行,一边慢慢往下沉。三人慌了神,使劲敲打外壳。终于舱盖打开了,出来几个人,把他们押进了舱里。

这艘潜艇叫“鹦鹉螺”号,尼摩船长开始把他们当敌人。后来了解到,他们只不过是在追逐,捉拿“海怪”,并不是要消灭“鹦鹉螺”号。同意把他们留下,作为乘客,一起行动。

潜艇到了太平洋腹地的一座小岛,叫克利斯波岛。尼摩船长邀阿尤纳斯教授去海底打猎。他们穿上潜水服,带上特制的枪,走在海底的沙滩上。阳光斜射海面,经过海水的折射,给海底的岩石、植物、贝壳和珊瑚染上了缤纷的七彩,相互交融着、变换着,美不胜收。到了100米深的海底,阳光不再明亮,只是隐约可见。成群的鱼儿在身边游来游去。最后,船长打到一只水獭,皮毛十分漂亮。

一次,“鹦鹉螺”号在靠近新几内亚的一个小岛附近,触礁搁浅了。要等到满月涨大潮,才能退出来。这期间,他们受到土著人的围攻。土人拿着弓箭长矛,趁着退潮,向潜艇围过来,足足有五六百人。阿尤纳斯教授脸都吓白了,尼摩船长说:“不用怕,我有办法”。有20几个胆大的土人爬上了潜艇,结果刚接触到扶梯,就一个个,大叫一声被打到海里。原来是尼摩船长在扶梯上通了高压电。

“鹦鹉螺”号从太平洋,驶到了印度洋的锡兰岛附近,这里的珍珠举世闻名。阿尤纳斯教授在尼摩船长的带领下,去参观采珠。每年这个时节,都有许多人来这里采珠。他们划着小船,在采珠人身上捆根绳子,脚间夹块石头,跳到海里采珠。他们可没有潜水服,每隔30秒就必须上来换气,而且不是每一个珍珠贝都有珍珠,要看运气。尼摩船长一行,穿着潜水服在海底观看。突见一条大鲨鱼,张着血盆大口向一位采珠人冲过来。采珠人闪到一边,但还是被鲨鱼的尾巴打翻在地。鲨鱼一个翻身,回过头来,眼看采珠人性命不保。尼摩船长抽出短刀,冲上去照鲨鱼的腹部猛刺一刀,鲜血染红了海水。但鲨鱼并没有死。又向尼摩船长扑来。危急时刻尼德拿着鱼叉赶到,刺死了鲨鱼。尼摩船长和采珠人得救了。

“鹦鹉螺”号从亚丁湾,通过海底隧道进入大西洋,又从大西洋南下穿过南极,然后从美洲经过北极,达到挪威海域。他们在海底,打捞了古代沉船中的珍宝。见证了地壳运动沉入海底的城堡。欣赏了海底的奇幻美景,也经历了无数险境,最后,终于回到了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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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介绍小说《百万英镑》高一英语作文

全文共 1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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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pair of brothers received a letter which gave him a million pounds.

It turned out that the brothers made a bet, bet if a poor, honest man fall from the sky received one million pounds, he will have what results?

Brother that he would starve to death because he could not prove the money was his own, someone else will be suspected, even banks will not allow him to save money.

Brother believes that he will very well, so they brothers will check for one million pounds lent the poor, and abroad spent thirty days.

I did not expect at this time, people who suddenly rich riches rare, hard to actually draw him from the free food, buy clothes, to free accommodation, one by one like a beggar, like to please him, and continue to improve his social position, until the outdoor addition to the king on top of Duke!

Not only that, he got a good wife and thirty thousand pounds of bank interest.Since then lived very, very happy life.

See here, I am so envious of the "lucky" the hero, but I want to: The reason why people please him, not because it was too much focus on money yet?

Worship of money is shameful, something for nothing we should not!

Money is not everything in the world there are many more important things than money.

Article on the "money is everything" "Money is omnipotent," the idea for a satire and expose the ugly face of capitalist society and the rule of darkness.

参考译文:

一对兄弟收到了一封信,给了他一百万英镑

原来兄弟打赌,赌如果一个贫穷、诚实的人从天空坠落收到一百万英镑,他会有什么结果?

哥哥,他会饿死,因为他无法证明这些钱是他自己的,别人会怀疑,甚至银行不会允许他省钱。

哥哥认为他会很好,所以他们兄弟将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借给穷人,和国外花了三十天。

我没有想到在这个时候,突然间丰富的财富的人罕见,很难真正吸引他从免费食物,买衣服,到免费住宿,一个个像乞丐一样,喜欢取悦他,并不断提高他的社会地位,直到室外除了国王公爵之上!

不仅如此,他有一个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自那以后生活非常幸福的生活。

看到这儿,我很羡慕“幸运”的主人公,但我想:为什么人们请他,不是因为它太注重钱了吗?

敬拜的钱是可耻的,不劳而获我们不应该!

钱不是万能的世界上有许多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

文章对“金钱就是一切”“金钱是万能的,“讽刺和揭露资本主义社会的丑恶嘴脸,和黑暗的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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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魔兽世界官方小说三部曲》之二《恶魔之魂》内容简介

全文共 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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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魔之魂》--魔兽世界官方小说第二部 作者:zqwnet

在强大的阿克蒙德的指挥下,无数的恶魔战士正列队穿行于卡利姆多大陆之上,所过之处尸体满地,一片狼藉。谜一般的永恒之井是这场野蛮入侵的核心力量——它也曾是暗夜精灵神秘法力的源泉。

为了抵抗燃烧军团凶猛的攻势,暗夜精灵守军在年轻的德鲁伊玛法里奥·怒风以及龙族魔法师克拉苏斯的带领下与恶魔们进行了一场殊死的抗争。正当希望的火焰一点点熄灭时,一股古老的力量在这个世界最黑暗的时刻赶来支援。以实力超群的守护巨龙耐萨里奥为首的龙族造出了一件无比强大的武器:龙之灵魂。然而,这件杰作虽然可以把燃烧军团永远赶出这个世界,却也会带来谁也无法预见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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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大好时光小说剧情介绍

全文共 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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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情简介:袁浩(胡歌饰)是个事业上小有成就的旅行社首席代表,英俊潇洒、单身多金,是大多数女人梦寐以求的结婚对象。正值而立之年的袁浩,可谓正值人生的大好时光,但由于自小成长于破碎的家庭,又遭受着女友死缠烂打般的疯狂逼婚,使袁浩对婚姻恐惧更甚,并标榜自己是不想结婚的男人。直到有一天,见着女人就能变成“耗子”的袁浩,却阴差阳错地遇到了“猫”一样敏捷、聪慧的女人茅小春(王晓晨饰)。身世复杂、还有着一段不同寻常感情经历的医院护士茅小春,后来也成了一个不婚主义者;她和袁浩不打不相识,两人由一见面就互掐的关系,渐渐发展至擦出火花,这对不想结婚的男女,最终还是克服所有障碍,一起走进了结婚礼堂。

电视剧《大好时光》将视角对准了都市“避婚”男女,以轻喜剧的风格犀利拷问男人“为什么不结婚”,“你们可能想不到,最早结婚的是90后,最犹豫结婚的是80后,所以胡歌在剧中饰演的80后男主角很有看头。”

继电视剧《媳妇的美好时代》走出国门、《生活启示录》连获奖项之后,有“金牌编剧”美誉的编剧王丽萍最新力作《大好时光》12日在沪开拍。据王丽萍介绍,这部新作品是基于长期深入现实生活的素材积累,将聚焦时下最热门的男女情感话题,解剖都市生活中“逼婚”“闪婚”“恐婚”,甚至“避婚”等社会新现象。

电视剧《大好时光》讲述了“20、30、40”三个年龄段三对男女“不走寻常路”的恋爱和婚姻历程,从幽默诙谐的男性视角观察不同境遇下都市男女的价值观碰撞,以及他们的人生选择,其中也不乏对“拜金”“崇洋”等一些热点社会现象的深度解剖。

该剧主创团队汇聚了著名编剧王丽萍、导演夏晓昀、摄影师阿迪江等,堪称国内都市题材影视创作的“黄金组合”。演员阵容包括胡歌、王晓晨、许亚军、徐百卉、鲁伊莎等。值得一提的是,两岸话剧界知名“戏骨”吕凉和方芳也将在剧中“过招”,上演精彩对手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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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女医明妃传小说剧情介绍

全文共 21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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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女医·明妃传》是新丽与唐人共同出品的励志古装大剧,是取材历史人物的生平而改编成的影视作品。下面是yjbys作文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女医·明妃传》是根据历史上著名的女名医谈允贤为原型改编成型。由刘诗诗主演谈允贤,霍建华扮演明英宗朱祁镇,两个人的爱情故事就在明朝历史中前行, 喜欢明英宗的谈允贤跟随他在“土木堡”之变中会有什么样的经历。回到大明的朱祁镇发现皇位已经让自己弟弟登上。面对这样的情况朱祁镇会有什么样的动作,谈 允贤跟随他在大明飘摇的历史中会什么样的结局

结局:朱祁镇历尽艰难终于重归故土,允贤面临情感的两难选择,却发现朱祁钰早已被权力蒙蔽了心智。经历了人生坎坷波折的允贤从未放弃事业的追求。她在宫 廷中开创了女医制度,又在民间设立医馆,广招学徒,既做到了悬壶济世,又从实际意义上提高了古代女性的地位。多年后,明朝政局稳定,朱祁镇主动离开权力中 心,遍走江湖,只为寻找允贤共度此生。

谈允贤 (1461年-1556年) ,中国古代4位(晋代鲍姑、西汉义妁、宋代张小娘子、明代谈允贤)女名医之一。

其祖父谈复、祖母茹氏为当时名医,伯父谈经官至户部主事,父亲谈纲官至南京刑部主事,母钱氏,有一弟谈一凤。谈允贤自小聪慧,祖母就让她学医,就在祖母 的教导下学会的精湛的医术,祖母去世前将一生所收集、编写的药方病理都传给了谈允贤。谈允贤后嫁杨姓男子为妻,婚后不久患上气血失调,就自我诊治、试药, 后来生了三女和一子杨濂,每当子女有病,她都亲自为他们诊治。直至其祖母去世,她才真正在外行医。

在当时的封建社会中,许多上流社会的妇女因男女之防,不愿请男医生诊治,因此常常发生贻误病情的情况,谈允贤女医的名声使这些妇女纷纷找她治病,在许多成功的案例后,谈允贤的名声也渐渐的传遍各地。

50岁时谈允贤将祖母留下的药方病理,汇集自己多年行医的经验,写成了一部《女医杂言》流传后世。

附注:

第4集

汪美麟得知祁钰被关担心不已,而曹吉祥在永庆庵没有接应到祁钰。徐侍郎上门与杭纲商议两家的亲事,允贤当面拒绝了徐侍郎,徐侍郎忿忿而去,杭纲亦是大怒。 王夫人慕允贤七白膏的美名前来讨要,谁知允贤非但说她不适合使用、而且还指出她体含诸多病症,王夫人讳疾忌医十分不快、忿忿离开。于夫人为允贤抗婚的事劝导了她,谁知徐夫人因为徐公子本不是她的亲子,并未因此而责怪允贤,相反热切地请她为自己看诊,并坚持要她写下了需要购买的药名。谁知徐夫人抓药服用后竟然一命呜呼,徐侍郎将允贤告上了顺天府。 程十三的侄子、刘平安的弟子程村霞从南京太医院归来,为了给他一个露脸的机会,程十三让他去庭上辅助庭审。 允贤被收监大牢,杭老夫人、于夫人前去狱中探望允贤。

第5集

在徐侍郎的安排下,允贤被换到了条件极差的牢房,周围尽是病人。允贤见不得狱友受苦,热心为她们诊治,却苦于狱卒刁难,没办法配药。送牢饭的罗大娘原是个医婆,她被允贤的侠义心肠所动,便教她救人,又传授了许多民间治病救人的奇特偏方,让允贤获益匪浅。她还提醒说,徐夫人可能服用过其他药理冲突的药草,这才身亡。案子开审时,允贤质疑徐夫人私自服用过其他药物,矛头直指太医院隶下的惠民药局。被软禁的祁钰得知允贤陷入官非却无力营救,十分着急,让吴太妃设法救助允贤,吴贤妃派人拿银子贿赂出庭作证的程村霞,遭到拒绝。原本程村霞要听从叔叔程十三的安排维护惠民药局的声誉,就更加以为允贤品性不端。程十三怕徐夫人之死一事连累到自己的名誉,让程村霞一定要把责任都推到允贤身上。

第6集

徐大人出钱让人作伪证,形势对允贤十分不利。紫苏赶去城隍庙想为主子烧头香祈福,半路上撞见醉醺醺的郑齐,他听说允贤入狱,非常紧张。开庭再审时,徐家婢女不承认徐夫人没有说清楚病症,其他当事人又不肯出庭作证,幸好有王夫人出面力证允贤的清白,可依然难逃被判罪的命运。庭上,王振突然到来,帮允贤讨还公道,她终于被无罪释放。杭纲为女儿和东厂扯上关系而急躁,幸有于夫人开解。另一边,刘平安指责程村霞出庭作证时不负责任的说辞,认为他失了医德。太后亦十分不满意皇帝纵容王振干涉判案的作为。允贤始终放不下徐夫人的死,又惊闻罗大娘被徐侍郎迁怒踹死,不禁伤心至极。想到自己行医不但带来了牢狱之灾,还间接害死人,允贤萌生了放弃医学的念头。祁钰巧妙施计,让汪美麟将有特殊意义的饰品带入宫中,皇后看到后连忙告诉英宗。

第7集

允贤整日在家中诵经反省,不再翻看医书。英宗知道后很不放心,决定设法为她派遣心情。英宗跟踪汪府的人终于兄弟相见,原来他就是郑齐。二人共叙兄弟之情,祁钰将孙太后另立太子的阴谋告知英宗,英宗气愤难当,他嘱咐祁钰与自己内外配合,不让孙太后的阴谋得逞。祁钰面见孙太后,力劝孙太后不要与英宗为敌,孙太后听后不高兴,但克制住了。在郑齐的暗中安排下,允贤受静慈师太之邀来到寺院念经陪伴。寺院里收留了一些没钱看病的人,师太想让允贤帮着诊治,但允贤因为内疚想要放弃行医,难以为他们诊病。此时郑齐出现,激励并劝说允贤,想让她重拾医学理想。在郑齐的鼓励之下,允贤继续行医,为寺院中的病人诊治,在别人的康复中真正化解了心结。她向郑齐道谢,但二人刚刚和气交谭几句,就又因为朝政议论起了冲突,不欢而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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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说陪你到世界的终结的内容

全文共 5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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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1

安颜洛从小就是老师眼中的三好学生,家长眼中的乖乖女,同学眼中的乖女孩。待在自己的象牙塔中快乐、幸福的生活着。每天按照父母给她的计划,学钢琴、学书法、学绘画、学舞蹈,忙得不可开交。但她总是用微笑来面对,根据她的一句至理名言“笑一笑,没有什么事情过不了的。”她有一个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叫沐雪颜。雪颜喜欢写文章,从小便因写文练得一手好字。她喜欢把感情寄托在文字上,按部就班的上学,没有像安颜洛那样。不过,安颜洛和沐雪颜都是性格比较内向的人,所以就很容易玩到一起。

“雪颜,我们要一直当好朋友哦!”

“洛儿,我会一直陪着你的。”

“雪颜,姐姐说过,好吃的东西要和好朋友一起分享的。所以,我所有的好吃的,都要留一份给你呢!”

“洛儿,这次钢琴考级,你一定可以过的,加油!我就是你强有力的后盾。”

“雪颜,我活得好累,每天都要学这学那的,真的好累。我都不想干了。洛儿,你要听你爸爸妈妈的话,你爸爸妈妈都是为了你好,再说,无论发生什么事,我都会在你身边陪着你,安慰你,为你加油的!

。”

安颜洛每当和沐雪颜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她最快乐的时候因为面对沐雪颜,她总能活出真正的自己。一个爱撒娇、爱耍小脾气、爱吵、爱闹的小女孩。安颜洛心里一直在想,除了爸爸、妈妈、姐姐外,沐雪颜就是她最重要的人。我以后要和雪颜一起去旅行,一起工作,一起找男朋友……..绝不和她分开。沐雪颜从遇到安颜洛的那一刻起,就在心里说,我要陪着洛儿到世界终结。ps:雪颜,这一篇是我边吃包子边喝水写完的。呼呼!

Chapter.2

还记得那年初见沐雪颜。

安颜洛四岁,刚上幼儿园大班,沐雪颜六岁,也在。“大家好,我是安颜洛,喜欢弹钢琴,以后请大家多多指教。”安颜洛带着自信而勇敢的笑容说。这是安妈妈教安颜洛说了六七遍的台词。当到沐雪颜时,“大家好,我是沐雪颜。我喜欢灿烂而阳光的笑容,希望以后与大家共同进步。”沐雪颜自信而坚定的说。随即,全班的自我介绍便结束了,因为沐雪颜是最后一个。当安颜洛看到沐雪颜的那一刻,她似乎便觉得世界上有了可以让她敞开心扉的人,不在于亲情,而是友情。安颜洛是幼儿园大班年龄最小的孩子,而且学东西特别快,每次的比赛、考试总是第一。因此被幼儿园的老师称之为神童。其实,安颜洛很认真的在学,只是别人不知道而已。沐雪颜是第二,她s们两个人总是一起学习。她和安颜洛自从那次自我介绍后,便与对方因为一个苹果而结为朋友.她们两个自此之后,每天都黏在一起,陪伴着对方走过了幼儿园生涯。

Chapter.3

还记得那曾经的小学——樱川小学。这座小学,是安颜洛和沐雪颜快乐的小窝。每年春天,学校里的樱花树都开了,洛儿和雪颜总会手牵着手一起去学校后山坡的树林里观赏樱花。这里是樱花树最多的地方,洛儿和雪颜总会跑到树林的最深处,躺在草地上,一起看着天空,享受樱花瓣并着阳光飘落在脸颊上的感觉。“雪颜,等我们工作后,再回到这里看樱花,好不好?”安颜洛突然灵光一闪说。“嗯,好呀!我们以后自己在这里再种一棵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樱花树。”沐雪颜开心的说。“雪颜,我们再在樱花树下埋两个许愿瓶吧!让它承载着我们的愿望,好吗?”安颜洛带着撒娇的语气。“洛儿,我答应你哦!”雪颜温柔的抚摸着洛儿的头。沐雪颜那时心里想的愿望就是能一直陪伴着安颜洛。安颜落的愿望就是可以和沐雪颜在一起。她们两个人的愿望就是这样的纯朴而又简单,不在利益,不在权,只在友情。在买许愿瓶的时候,她们都不许对方看,因为这是一个不能说的秘密。安颜洛总是感觉沐雪颜的笑容能够温暖她的心。

时间就这样在她们日益增长的感情中过去了。一天,安颜洛被她们班级里的一个男生欺负了。主要事件就是安颜洛在收作业的时候,那个男生和洛儿玩,结果就用翻盖手机屏在洛儿的脸颊上打了三下,安颜洛当时就直接被气哭了。因为从小到大,除了安妈妈以外,还没人打过安颜洛的脸颊呢。安颜洛当时很生气,把那个男生狠狠踢了一脚完全不在意自己的形象究竟如何。安颜洛是她们班的小淑女,出了名的脾气好。但第一次被人气的发飙。安颜洛的心中因为这件事而心里堵得难受,气得哭了好一会儿才好。沐雪颜那天因为生病而请假,否则依沐雪颜对安颜洛的疼爱,肯定会把那个男生狠狠骂一顿。雪颜后来知道这件事后,就一直骂安颜洛。“洛儿,你怎么那么笨呢。被人欺负了,你知不知道,我会很担心的,以后我教你练散打,以后要是再有人欺负你,你就给他双倍的奖励。”沐雪颜是出身于散打世家的,她们一家人散打都很厉害,她还得过全国青少年散打冠军呢。对于沐雪颜的关心,安颜洛觉得心里暖暖的。从小,安颜洛就被家人灌输,这个世界上你只能靠自己,靠别人是靠不住的。所有的事情都要自己解决的思想。安颜洛一直就是这样生活的,没想到沐雪颜会这样疼爱自己,把自己当作手心里的宝。沐雪颜从这件事后,就在心里暗暗发誓,她要保护安颜洛一生,不让她受伤害。

Chapter.4

因为梦见你离开,我从哭泣中醒来,看夜风吹过窗台,你能否,感受我的爱。等到老去的一天,你是否还在我身边,看那些誓、谎言,随往事慢慢飘散。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时容颜,可是谁愿承受岁月无情的变迁。多少人曾在你生命终来了忧患,可只有你一生我都陪在你身边。——前言

还记得我们一起买入初中。

安颜洛以全县第一的好成绩进入子衿中学,沐雪颜也以第二名的成绩进入。他们两个总是形影不离。无论是考试或比赛,她们两个总是第一、第二。别人都称她们为“洛雪二人组”。安颜洛很开心,一直有这么一个人陪着她,让她的世界不再孤单,可以与她一同前行,沐雪颜一直很努力的追上安颜洛,与安颜洛同在。一天,沐雪颜和安颜洛一同去送沐雪颜的哥哥---沐凌风去当兵。因为沐雪颜的关系,沐凌风从小便认识安颜洛。所以安颜洛也称呼沐凌风——凌风哥哥。凌风很疼爱洛儿的,每次洛儿跑到雪颜家,凌风总会带着安颜洛和沐雪颜出去玩。渐渐的,安颜洛对沐凌风有了依赖感,总会黏着沐凌风。“凌风哥哥,你到部队之后要写信给我哦。”安颜洛不舍的说。“嗯,洛儿

,我会的,你也是一样哦。”沐凌风带着淡淡的微笑。“哥哥,你在部队一定要照顾好自己,不要让我们担心。”,沐雪颜的眼里闪着泪花。“嗯。你们也一样。”沐凌风说完便踏上了远去的列车。那车,随即便开动了。沐雪颜和安颜洛在车开动的那一刻,都暗自流泪。坐在车里的沐凌风也流泪了。他心里想着“爸爸、妈妈、雪颜、洛儿,你们一定要照顾好自己。等我三年后退役回来,再来与你们团圆。洛儿,等我。”沐凌风其实喜欢洛儿已经九年了,从洛儿来他家找雪颜的那一天就是,他从一开始的心疼到现在的喜欢,这种情愫在他的心里已经扎根很久。他只是一直没说,因为他要等洛儿长大,等洛儿成年之后,现在的洛儿13岁,他17岁。等他三年后回来,在部队历练成为一个可以保护洛儿的男生。沐凌风走后,安颜洛一连几天都愁眉不展的,似乎感觉心里好像有一个缺口,在沐凌风走后久留了下来。在这个忧伤而明媚的三月,你从我单薄的青春里打马而过。穿过紫堇,穿过木棉,穿过时隐时现的悲喜和无常。

Chapter.5

距离沐凌风离开已经两年时间。安颜洛和沐雪颜也在读高二了,她们两个人的关系还是那样的好。高二文理分科,沐雪颜选了文科,因为她喜欢古典文学。安颜洛选了理科,她比较懒,文科要背的东西太多。与安颜洛分开后的沐雪颜,每次都是文科第一,安颜洛是理科第一。沐雪颜每天放学后都会等安颜洛一起回家,即使有时候的理科老师拖堂,她也会等。只是她瞒了安颜洛一件事情,就是沐凌风,每次寄给安颜洛的信,她都没给安颜洛,而是直接放在箱子里。安颜洛一直写信给沐凌风,跟他讲自己的心情,最近发生的一些事情。虽然现在是信息时代,可以上网聊,但安颜洛一直喜欢这种写信的方式,所以就一直写信联系。终于有一天,沐凌风给安颜洛打电话,安颜洛问他为什么不回信给自己,沐凌风说他每一封都有回,不过寄到家里了。安颜洛当时就明白了,原来是沐雪颜把信没给她。她跑到沐雪颜家里质问。“雪颜,你为什么不把凌风哥哥写给我的信给我,为什么?我讨厌你。”安颜洛生气的说。“洛儿,那些信被我、被我放在箱子里了。”沐雪颜支支吾吾的。“雪颜,你为什么不给我?为什么?为什么要放在箱子里?”安颜洛用质问的语气。“洛儿,因为我哥哥喜欢你,你还小,我不想让你太早就碰到爱情,这个东西很伤人的,我担心你会受伤,所以就没给你。”沐雪颜心疼的语气。安颜洛却在此刻沉默了,心里想凌风哥哥竟然喜欢她,这不可能吧?他不应该只把她当做妹妹一样疼爱吗?怎么会?怎么会呢?安颜洛同时也在想,她对沐凌风到底是什么感觉?是对哥哥的喜欢?还是对异性的喜欢?她想了好久也没明白。突然,听到一阵声音,好像是沐雪颜在叫她,“洛儿,洛儿,你没事吧!我是沐雪颜,你没事吧?”沐雪颜看着陷入沉思的安颜洛,焦急的问。“嗯,雪颜,我没事,只是太惊讶了!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安颜洛的眼眸中散发出天真的感觉。“嗯,可以,问吧。”沐雪颜感觉有点奇怪。“雪颜,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就是那个对一个男生的喜欢是怎样的?”安颜洛好奇地问。“洛儿,喜欢一个人就是一直想和他在一起,当回忆起你们两个在一起的画面时,你会很开心的,他的一举一动都会印在你的记忆中之中。”沐雪颜微笑着说。“雪颜,你可不可以把那些信给我?”安颜洛甜甜的笑容似乎让这个世界都变暖了。“嗯,我去取箱子。”沐雪颜在床底下取出了箱子递给安颜洛。安颜洛便抱着箱子回家了。

Chapter.6

当他回到家后,她把自己一个人锁在屋子里,坐在床上,一封一封的阅读沐凌风给她的信,看着看着,泪水布满了她的脸颊。

“洛儿,你每天都要好好吃饭,好好休息。不能再挑食了,那样对身体不好。也不许忙起来就忘记吃饭哦!”

“洛儿,凌风哥哥好想你,我今天学了格斗呢,以后一定会保护你的。”

“洛儿,我今天吃的是回锅肉哦,待遇好吧!你今天吃的是什么呢?不会又是土豆、胡萝卜吧?嘿嘿。”

“洛儿,这是我写给你的第一百封信,不知道你有没有长高一点、吃胖一点?凌风哥哥每天的生活都是千篇一律的,不过我今天当班长了。”

“洛儿,凌风哥哥知道你喜欢旅游,等我回来后,每到假期就陪你去旅游。好不好?”

当安颜洛看完这些信后,她的心中悸动不安,似乎已经停止。她知道凌风哥哥是真的喜欢她。她也明白了自己对沐凌风的感觉,就是对异性的那种喜欢。安颜洛想起这些年沐凌风对她的关心、爱护,心里甜滋滋的。她还记得八岁那年,她从早上到学校后就一直发高烧,沐雪颜请假把她带回了她家。因为那两天安妈妈出差去了,不在家。等到中午沐凌风放学回家后,听沐雪颜说她生病了,在沐雪颜的房间里,他急忙跑去,看到安颜洛昏睡的脸颊,心里很心疼。连忙问沐雪颜,她吃药了没?沐雪颜说吃药了。沐凌风的心就放下一大半,他打电话向老师请了半天假,然后就端了一盆热水,拿了一条毛巾来,把毛巾放在水里浸泡,然后拧干,敷在她的额头。就这样,来来回回。当她醒来时,沐凌风已经累的趴在床边睡着了。她想下床找点水喝,可是却把沐凌风惊醒了。沐凌风醒来就摸摸她的额头,说“幸好,烧退了。洛儿,你好点没?”她说:“凌风哥哥,谢谢你照顾我,我已经好多了。”他从此便更加依赖沐凌风。

一缕暖阳斜射进窗户,安颜洛也从回忆中醒来。她决定要和沐凌风在一起,她要去打电话告诉沐凌风——她喜欢他。安颜洛是一个说做什么事就会立刻去做的人,当即便打电话,当电话接通的那一刻,他突然很紧张,脸瞬间也变得红红的。“喂,凌风哥哥,我、我、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她的语气结结巴巴的。“洛儿,我喜欢你好久了呢!”沐凌风开心的说。“那我们在一起,,你当我男朋友,好不好?”他一个问句出来,沐凌风沉默了,在这一刻,似乎连针尖落在地上的声音都那样清晰。“你现在才15岁,等你成年后,我们再在一起吧!好吗?”沐凌风压住自己心中的迫切,用平和的语气说。沐凌风是想等洛儿长大,现在的洛儿还小。他害怕在一起会影响洛儿的学习。“凌风哥哥,那好吧!”你的用意我懂,所以咯,你在我18岁生日前要紧紧抓住我的心,不要被别的男生追走哦。嘻嘻。”安颜洛调皮的说。“嗯,我知道,我会努力的。”沐凌风微

笑着。“那,凌风哥哥,午安咯!”安颜洛随即便挂断了电话。现在的安颜洛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对于安颜洛来说,这似乎就是童话的开始,她的王子出现了。

Chapter.7

转瞬已到了大学,沐雪颜和安颜洛不出意料的在一所大学。安颜洛在这所大学认识了两个新的朋友。一个是唐亚轩,一个是陈晓落。她们四个人是一个宿舍的,同时也是死党。沐雪颜是武术冠军,安颜洛琴棋书画样样皆通,唐亚轩是恋爱专家,陈晓落弹得一手好琵琶,四人各有千秋。

据唐亚轩说,她从初中到大学都不知道有多少男朋友了,所以她们一有感情问题就找唐亚轩。每次总会得到解决。雪颜的白马王子也出现了,是尹木槿。听说雪颜和尹木槿是寒假才在一起的,因为她去旅游了,所以对具体的过程不了解。雪颜是先告诉他开头,然后直接说结局。凌风哥哥已经回来了,我们也在一起了。陈晓落是安颜洛的知音人,她们用钢琴和琵琶作了一曲初遇,纪念她们的友情。(ps;这篇小说就这样写完了,累的呀。现在是晚上:22:03,奋斗了四天。各位亲们,看完别忘给个评论。洛儿在此先谢过各位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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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平凡的世界小说读后感习作

全文共 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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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的,是一个对我来说陌生的世界:茫茫的黄土高错纵横,贫穷的村落,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是一代代的农民——衣不遮体、食不果腹。

我为现在的生活而感到庆幸,同时又不禁扪心自问:究竟什么是平凡?什么是“平凡的世界”?

我想,对于书中的这些人来说--平凡便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直至化为黄土。书中的人生像演戏一样,是浓缩的。各种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紧凑在一起,在生活中,也是有这样刻骨铭心的经历,我想纵然是强者,也难免会于此——在绝望中痛苦,在痛苦中挣扎。

也正所谓“人生如戏”,这一路中也难免遇上“九九八十一难”,但不同的人也会有别样的反应--有人会与其坚强的斗争,高呼着“我命由我不由天”的口号,也会有人屈服于命运,坚持着知难而退的原则,书中的孙家兄弟便是坚强地面对苦难并与其作斗争,誓必要在这出戏上唱一出慷慨淋漓的战歌。

孙家的孙少安和孙少平也是我喜欢的角色,尽管家庭贫困,迫使成绩突出的二人都未能完成学业,早早的去承担了家庭的重任,但他们也没有气馁:哥哥办起了砖场,经历了大起大落才让家人过上了富裕的日子,还让全村人走上了致富之路。弟弟也经历波折,从农民到教师,再到朝不保夕的揽工汉,又到煤矿成了名矿工,再来又当上了班长。孙家兄弟两个的的确经历了阴晴圆缺,才有了如此的生活,令人唏嘘不已。

在这平凡的世界中,有多少执着的平凡人的一生有着这平凡的生活,又有着这样平凡的感情。我们不应该也学会在逆境中历练心境,经历人生的磨砺,做个强大的人吗?佛置身于那个时代,体验着那个时代的风风雨雨。看后让人很受启发,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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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骆驼祥子全文阅读:小说主要内容介绍

全文共 3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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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主要内容:旧北京人力车夫的辛酸故事

从祥子力图通过个人奋斗摆脱悲惨生活命运,最后失败以至于堕落的故事,无情地批判了那个社会——不让好人有出路。《骆驼祥子》问世后,被译成十几国文字,产生较大影响。

祥子来自乡间,日益衰败的农村使他无法生存下去,他来到城市,渴望以自己的诚实劳动,创立新的生活。他试过各种工作,最后选中拉洋车。这一职业选择表明祥子尽管离开了土地,但其思维方式仍然是农民的。他习惯于个体劳动,同时又渴望有一辆像土地那样靠得住的车。买车,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这是他的志愿,希望,甚至是宗教。”城市似乎给了祥子实现志愿的机遇,经过三年奋斗,他买上了车,但不到半年,竟被大兵抢去;但祥子仍然不肯放弃拥有自己的一辆车的梦想,尽管他对自己的追求不无怀疑,几度动摇,但仍然不断振作起来,再度奋斗。应该说,祥子以坚韧的性格和执拗的态度与生活展开搏斗,构成了小说的主要情节内容。而搏斗的结局,是以祥子的失败告终的,他终于未能做成拥有自己一辆车的梦。这部小说的现实主义深刻性在于,它不仅描写了严酷的生活环境对祥子的物质剥夺,而且还刻画了祥子在生活理想被毁坏后的精神堕落。“他没了心,他的心被人家摘去了。”是这个社会让原本对生活充满美好幻想且勤劳善良的农村青年,就这样成为一个行尸走肉般的无业游民。

祥子本来生活在农村,18岁的时候,不幸失去了父母和几亩薄田,便跑到北平城里来做工了。生活迫使他当了人力车夫,他既年轻又有力气,不吸烟,不赌钱,咬牙苦干了3年,终于凑足了100块钱,用96块钱买了一辆新车。这使他几乎激动得哭出来。自从有了这辆车,他的生活过得越来越起劲。他幻想着照这样下去,干上两年,就又可以买辆车,一辆,两辆……他也可以开车厂子了。

祥子每天放胆地跑,对于什么时候出车也不大考虑,兵荒马乱的时候,他照样出去拉车。有一天,为了多赚一点儿钱,他冒险把车拉到清华,但是在抄便道的途中连车带人被十来个兵捉了去。这些日子,他随着兵们跑。每天得扛着或推着兵们的东西,还得去挑水烧火喂牲口,汗从头上一直流到脚后跟。他的心中仿佛忘记了任何事情,只知道跑和睡觉。他恨透了那些乱兵。他自食其力的理想第一次破灭了。

一天夜里,远处响起了炮声,军营一片混乱,祥子趁势混出了军营,并且顺手牵走了部队丢下的3匹骆驼。天亮时,他来到一个村子,仅以35元大洋就把3匹骆驼卖给了一个老头儿。一次,祥子突然病倒了,在一家小店里躺了3天,在说梦话或胡话时道出了他与3匹骆驼的关系,从此,他得了“骆驼祥子”的绰号。祥子病好以后,刻不容缓地想去打扮打扮。他剃了头,换了衣服鞋子,吃了一顿饱饭,便进城向原来租车的人和车厂走去。

人和车厂的老板刘四爷是快70岁的人了。他在年轻的时候当过库兵,开过赌场,买卖过人口,放过阎王债;前清时候打过群架,抢过良家妇女,跪过铁索;民国以后,开了这个车厂子。他这儿的车的租金比别人贵,但拉他车的光棍可以住在这儿。

刘四爷只有一个三十七八岁的女儿叫虎妞。她长得虎头虎脑,虽然帮助父亲办事是把好手,但因为相貌和性格,没人敢娶她作太太。刘四爷很喜欢祥子的勤快,虎妞更喜爱这个傻大个儿的憨厚可靠,称祥子傻骆驼。祥子回到人和车厂以后,受到了虎妞的热情款待。祥子把30元钱交给刘四爷保管,希望攒满后再买车。

祥子没有轻易忘记自己的车被抢的事。一想起这事,他心中就觉得发怵。他恨不得马上就能买上一辆新车。为此,他更加拼命地挣钱,甚至不惜去抢别人的生意。祥子在杨先生家拉包月,受了气,只待了四天就离开了杨家。

心事忡忡的祥子回到车厂已经是晚上11点多。刘四爷离开家走亲戚去了。涂脂抹粉,带着几分媚态的虎妞看见祥子,忙招呼他到自己的屋里去。桌上摆着酒菜。虎妞热情地劝祥子喝酒。三盅酒下肚,迷迷糊糊的祥子突然觉得这时的虎妞真漂亮,不知咋地,便和她睡在一起了。醒后的祥子感到疑惑、羞愧、难过,并且觉得有点危险。他决定离开人和车厂,跟刘四爷一刀两断。

在西安门,祥子碰到了老主顾曹先生,曹先生正需要一个车夫,祥子便高兴地来到曹家拉包月。曹先生和曹太太待人非常和气,祥子在这里觉得一切都是那么的亲切、温暖、浑身有使不完的劲儿。他去买了一个闷葫芦罐,把挣下的钱一点儿一点儿往里放,准备将来第二次买车。

一天晚上,虎妞突然出现在祥子面前,指着自己的肚子说:“我有啦!”祥子听后惊呆了,脑子里乱哄哄的。虎妞临走时,把祥子存在刘四爷那里的30元钱还给他,要他腊月二十七——她父亲生日那天去给刘四爷拜寿,讨老头子喜欢,再设法让刘四爷招他为女婿。这天晚上,祥子翻来覆去睡不着觉,他觉得像掉进了陷阱,手脚全被夹子夹住,没法儿跑。

祥子一次送曹先生去看电影。在茶馆里碰见了饿晕倒在地的老马和他的孙儿小马。老马是一个有自己车的车夫,他的悲惨遭遇给祥子最大的希望蒙上了一层阴影。他隐约地感到即使自己买上车仍然没有好日子过。

祭灶那天晚上,铺户与人家开始祭灶,看光炮影之中夹杂着密密的小雪,热闹中带出点阴森的气象,街上的人都急于回家去祭神。大约9点,祥子拉着曹先生由西城回家,一个侦探骑自行车尾随他们。曹先生吩咐祥子把车拉到他好朋友左先生家,又叫祥子坐汽车回家把太太少爷送出来。祥子刚到曹宅要按门铃时,便被那侦探抓住。原来这侦探姓孙,是当初抓祥子的乱兵排长,他奉命跟踪得罪了教育当局的曹先生。孙侦探告诉祥子说,把你放了像放个屁,把你杀了像抹个臭虫,硬逼着祥子拿出闷葫芦罐,把他所有的钱都拿走了。祥子第二次买车的希望成了幻景,他带着哭音说:“我招谁惹谁了?!”

不久,曹先生一家离开了北平。第二天祥子只得回到人和车厂。虎妞看见祥子回来,非常高兴。刘四爷的生日很热闹,但他想到自己没有儿子,心里不痛快。加上收的寿礼不多,他指桑骂槐,把不满倾泻在祥子和虎妞身上。他不愿把女儿嫁给一个臭拉车的。更害怕祥子以女婿的身份继承他的产业。要祥子滚蛋。虎妞并不买父亲的账,撕破了脸公开了自己和祥子的关系,并说决心跟祥子走。

和父亲大闹了一场后的虎妞,和祥子在毛家湾一个大杂院里租房子成了亲。婚后,祥子才明白,虎妞并没有真怀孕。祥子感到受了骗,十分讨厌虎妞。虎妞打算把自己的400多元体已钱用完以后,再向父亲屈服,承受老头子的产业。祥子认为这样做不体面,说什么也不干,坚决要出去拉车。虎妞拗不过他,只得同意。

正月十七那天,祥子又开始拉车,凭的是拉“整天儿”。拉过几个较长的买卖,他觉出点以前未曾有过的毛病,腿肚子直发紧,胯骨轴儿发酸,汗拍嗒拍嗒的从鼻尖上、脸上一个劲儿往下滴嗒,接钱的时候,手都哆嗦得要拿不住东西似的。他本想收车不拉了,可是简直没有回家的勇气。他感到家里的不是个老婆,而是个吸人血的妖精。

如今的“人和车厂”已变为“仁和车厂”。刘四爷把一部分车卖出去,剩下的全倒给了西城有名的一家车主,自己带着钱享福去了。虎妞听到这消息后,非常失望,她看清了自己的将来只能作一辈子车夫的老婆,大哭一场后,给祥子100元钱,买下了同院二强子的一辆车。

不久,虎妞真的怀孕了。祥子拼命拉车、干活儿。祥子病倒了。这场大病不仅使他的体力消耗过大,而且虎妞手中的钱也用完了。为了生活,祥子硬撑着去拉车。虎妞的产期到了,由于她年岁大、不爱活动、爱吃零食,胎儿过大,又是头胎,难产死去。为了给虎妞办丧事,祥子被迫卖掉了车。这样,他到城里来几年的努力全部落了空。

祥子要搬出大院了。邻居二强子的女儿小福子来看他,表示愿意跟他一起过日子。祥子从内心喜欢这个为了养活弟弟而被迫卖淫的女人,但又苦于无力养活她们全家。看着眼已哭肿的小福子,祥子狠心地说:“等着吧!等我混好了,我一定来娶你。”祥子又在雍和宫附近的夏家拉上了包月。年轻的夏太太引诱祥子,使祥子染上了淋病。

病过之后,祥子几乎变成了另外一个人。身量还是那么高,可是那股正气没有了,他不再要强了。刮风下雨他不出车,身上有点酸痛,一歇就是两三天。染上了抽烟、喝酒、打架的陋习。对车座儿,他绝不客气,讲到哪里拉到哪里,一步也不多走。在巡警眼中,祥子是头等的“刺儿头”。

冬天的一个黄昏,祥子在鼓楼前街拉着一位客人向京城跑。后来才发现这人原来是刘四爷。他把刘四爷赶下了车,感到出了一口恶气。

祥子没有办法,又找到曹先生家里,把自己的一切告诉了曹先生,要曹先生给他拿主意。曹先生要祥子回他这儿拉包月,答应让小福子来曹家帮忙,还同意让出一间房子给他们住,祥子心里充满了一线希望和光明。祥子带着这个好消息去找小福子,可福子两月前因不堪娼妓的非人生活上吊死了。

祥子在街上失魂落魄,终于完全堕落。他吃、喝、嫖、赌,还染上淋病,而且变得又懒惰又滑头,还做出卖朋友的事。他没有回到曹先生家,最后靠给做红白喜事的人打杂来维持生计,祥子走到了自己的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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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介绍世界文化遗产400字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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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暑假,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参观了有名的秦始皇兵马俑。兵马俑的壮观让我叹为观止!

俑坑是是秦始皇培葬的兵马坑,它最早是被盗墓者发现,被考古学家发掘出来的。俑坑一共有三个,我印象最深的是一号坑,坑里面的兵马俑成千上万。它们是用泥做的士兵和将军:有的持剑,有的持矛,有的坐车,有的骑马,骑着的战马栩栩如生。俑的表情动作丰富多彩,有的严肃,有的微笑,有的却是满面愁容……他们队列整齐,整装待发。

让我特别惊讶的是,墓葬里面发现的一辆铜车马。它又精细又神奇:它的窗户可以从里面看到外面,却不能从外面看到里面。

秦朝到现在,几千年过去了,俑依然保存完好,有的刀剑还闪闪发亮,可见古人的技术有多么发达。

我想,怪不得很多人慕名前来参观兵马俑,还有很多中外的国家领导都要来参观!看着这么壮观的兵马俑,我觉得特别骄傲!不过看新闻说3号俑坑发现了黄鼠狼打的洞,但愿这个历史文物还能逃过人类里的“黄鼠狼们”的觊觎,完整地保存下来,让千百年后的人们还能亲眼目睹这样的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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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七月与安生小说介绍

全文共 3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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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生是一个需要很多爱的孩子,她哪怕伤害自己伤害别人也要去“要”爱。

而安生是那么让人心疼的孩子,所以,无论她做了什么,我都愿意原谅,我都愿意去爱她。

安生具备了一切让我心疼的特质。

安生有着柔弱的外表和倔强的眼神。不,应该是倔强的外表和柔弱的内心才对。安生的尖锐和攻击性都不过是为了保护自己。因为,她值得拥有很多的爱,但却得不到那么多的爱。因为,若她不如此这般的保护自己,她会受到更多的伤害。

安生那么勇敢,那么美丽,那么有才华,那么魅惑。不知道作为一个母亲要有什么样的无奈,才能忍心把这样一个孩子抛弃在天边,让她独自孤独地成长,让她自己一个人,独自面对这个可怕的世界。

在哪里看到过一句话,说人在成年后的一切行为,都与童年时受到的伤害有关。像安生这样父母背景都模糊可疑的孩子,在我们这个社会生长,她会受到什么样的伤害,只想象一下就够了,哪里还需赘述。

也许正因为此,她才会对这个社会的某种“公认的规则”有着天然的反抗感,她想要打破,甚至是摧毁,哪怕摧毁的,是自己最好朋友一生的幸福,以及自己的生命。

哪怕自己伤害自己,也不要留给别人去伤害,哪怕自己摧毁自己,也不要留给别人去摧毁。像一根小草一般的生命,也只能这样给自己以小小的尊严。而这些伤害和摧毁连累到了别人,这并不是安生的本意。她只是没有力量去控制。她只能用自己的生命去赔偿。虽然,并没有人需要她的这般赔偿。

我总觉得,如果家明不是七月的男朋友,也许安生并不会爱上他。如果七月的男朋友不是家明,而是另外一个人,安生一样会爱上那个人。这才是命中注定的。

家明的成长环境,应该跟七月很相像。简单单纯到只有上学和回家。单纯简单到只见过七月这样的女孩。所以安生在家明的眼中,是从未见过的新奇和魅惑,如同罂粟花一样神秘而欲罢不能,也就是原文所说的“安生像一棵散发诡异浓郁芳香的植物,会开出让人恐惧的迷离花朵”,因而,家明为安生所吸引,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家明,他原本只是一个简单的“好孩子”,另外又附带了些符合一切女孩心中白马王子形象的外在条件,比如英俊的脸庞,比如颀长的身量,比如干净的笑容,比如温暖的眼神。

哪个女孩子心中,不曾有过这样一个少年呢?

要让自己爱上这样一个起码是表面看上去很完美的男孩子,是有多容易的一件事。所以,安生就爱上了他。爱上了七月的男朋友。

家明是善良的。如果说他贪心,还不如说他孤独——安生是寂寞的,七月和家明都是孤独的。他们太完美,太顺利,太简单,所以他们怯懦。他们拥有的太多所以害怕被打破这种完美,他们害怕主动会被拒绝。所以他们习惯了被动,习惯了被选择,习惯了不勇敢因此对他人始终温和良善但却保持着一种疏离。这种疏离让他们孤独。在这种孤独感的笼罩中,他们实际上是渴望着一种“被选择”,同时很容易对“被选择”欣然接受,“谁喜欢我,我就喜欢谁;谁爱我,我就加倍地爱谁”,七月对安生是这样,家明对安生,也是这样。

家明把心劈成了两半,哪一半都是爱,都是想去付出爱。劈开自己的心,自己,自然是最疼的一个。

当然,作为一个事实上的劈腿男,家明他就是错,或者说,在七月与安生的世界里,家明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错误,又或者说,在七月与安生的世界里,家明,原本就为了错误而来。

多说多错,少说少错——话剧版《七月与安生》中家明这个人物的失败,原因就在于此——在第三部分中我会详述,这里不再破坏气氛了。我仅仅是想说明,七月与安生,这本不是一个关于“小三”和“劈腿”的故事,所以,家明自然也不是大多数人口中十恶不赦的贱男,我只是觉得,大多数人都误读了家明,至少,是误读了书中的家明。

家明很善良。家明是一个好人。至少在书中是这样的——这就是我的结论。或者说原本在书中家明仅仅是一个符号,他代表了一种爱与伤害,代表了一种无法分享的痛苦,他只是和七月与安生这两个女孩子一起完成了一个至纯至美的故事,那是一个梦境,在梦境中,没有对错,没有好坏,无关什么劈腿,没有谁是小三,三个人,都是好的,都是善良的,都是温暖的,都是美好的。

如果你愿意用一双最善良的眼睛去看这个故事,你就能看到这一点。如果你愿意善良,你,就能懂得。

就是这样简单。

七月,我的七月。

问过很多人,他们和她们都说,在两个女孩子中,更喜欢安生一些。有人说,因为七月与平凡的我们很相像,而安生则代表一种不平凡,因此更爱安生,也有人说,因为七月太圣母,圣母到让人受不了让人觉得假,所以看起来有那么点伪善,因此更爱安生的真实。

然而,七月,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人物。

其实,并不是“每个人都是七月”。至少七月生得漂亮,成绩好工作好,即使一如平凡的我们,又有多少人能做到七月呢?更何况,七月的善良和透明,是我们绝大多数人都达不到的。

很多时候,我们不能因为自己不够善良,就说别人的善良不够真实;我们不能因为自己做不到一些事,就说能做到的人是装出来的——虽然,这样可以让我们更舒服一些,但这样,可绝不是一种美德,也很有些不讲道理呢。

我在一本小说里看到过一段话,大意是:天空的颜色总是从浅蓝变成深蓝,那是因为黑夜嫉妒阳光的明媚,觉得阳光是假大方,是伪装的大度和善良,才会把温暖和光芒奉献给所有的动物植物;所以,黑夜总是步步紧逼,步步抢夺,要把整个天空都变黑,想试试阳光为自己的宽容所设的底线是什么。但,本性大方的人即使偶尔变得琐碎,终归跳不出倜傥的圈子。所以,黑夜是不能永远都战胜阳光的,所以,头上的夜空,每天都会从深蓝再变成浅蓝。

我们必须要承认,世界上,就是有那么一些人,她就是真的善良。善良,就是她的“真面目”。当我们遇到了这样的人,我们应该做的是珍惜,而不是伤害,更不是一步一步去试探她们宽容的底线,看她们什么时候才能“忍不了”,什么时候才会被伤害到爆发,然后再抚掌大笑:啊哈哈,你看,总算露出真面目了吧?

所以,我珍惜七月。所以,我疼惜七月。

安生的疼痛都是可以让人看到的。而七月,她的伤,有多少人会主动去心疼呢?

要有一颗怎样的心,才能让那样的伤害,就那样轻轻地原谅了。

可以原谅,无法遗忘。并且,无法言说。说了,就是矫情——谁让你当初原谅他们呢?这种事都能忍,怪得了别人?你不是要装圣母么,那么现在抱怨什么呢?——她的世界都被摧毁过了,却无法言说,无法言说。可是,想恨,也恨不起来,因为伤害了自己的,都是自己最爱的人。她是如此的爱他们。所以,只能任由那些无法遗忘的伤害不停地啮噬自己的心,直刺得心一块块的破碎,再悄悄地自己一块块的拼起来,然后,继续去爱他们。七月,她是把自己切碎了,再一点一点分给她爱的人——七月说,我,还有什么,可以拿来与你分享?

可也许在安生的世界中,分享,亦是一种伤害。

——那些不属于自己的幸福,如果看不到,也便罢了,偏生因了七月的分享,让安生能看到、能体会到,却不能属于自己。就像是一个饥饿的孩子,每天有自己的小伙伴分给自己一块糖吃,而她分明看到他的小伙伴有一兜的糖果,那么这一颗糖,会不会反而是一种残忍?这一颗糖是“你”分享给我的,它属于“你”,即使你愿意把你那一兜糖的一半都分给我,那些糖也依然是属于“你”的。我能看到它们的丰盛,我能品尝到它们的甜蜜,然而,它们却不属于我。

从这个意义上,安生也是最宽容的人。她从没有误读过七月的善良,从没有把七月的“分享”当做过“炫耀”。她仅仅是被糖果的甜蜜诱惑了,她仅仅是被被爱的温暖诱惑了。她不是故意的,她只是无法控制——哦,所以她才是安生,才是善良的安生,才是七月的安生,才是让我心疼的安生。安生,你怎么可以这样善良,即使受了那么多的伤,还依然这么善良。这样的你怎能不让我心疼,即使你遇到的不是七月而是我,我也愿意拿出自己的一切,去与你分享——从这个意义上,我才会说,安生并不是注定会爱上家明,而是,注定会爱上七月的男友,即使七月的男友不是家明,结局也会是一样。

然而七月,我的七月,她在当面撞破事情之前,是真的不知道一切吗?

“有时候不知真相,不了解本质的人,是快乐的。而能够假装不知道真相,不了解本质的人,却是幸福的”——这话,就是七月。

她是真的不知道一切,因为,她让自己不知道一切——同样是因为她的善良。

一般的女孩子,看到别的女孩与自己的男友过从甚密,或者看到自己的男友关心其他女子,吃醋是难免的,从而她们会往那上面想,会观察蛛丝马迹,然后,就很容易“发现”了。

然而七月则不同。她看到家明待安生好,会开心地告诉自己,你看,我多么幸福,因为我最爱的两个人,彼此相处得融洽。她希望家明待安生好,就如同她会带安生回家,把自己妈妈的母爱都分享给安生一样。

分享原来也会是一种伤害。七月,她到现在才懂。所以,她选择原谅。

分享并不是炫耀,安生,从一开始就懂,所以,她说对不起。

《七月与安生》的主题,是善良,是我在这篇观后感中重复最多的这一个词汇。

在七月与安生的世界里,只有善良,只有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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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何以笙箫默小说介绍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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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时代的赵默笙,对C大法学系大才子何以琛一见倾心,开朗直率的她“死缠烂打”地倒追,与众不同的方式吸引了以琛的目光,一段纯纯的校园爱情悄悄滋生。然而,以琛寄养家庭的妹妹以玫,鼓起勇气向默笙宣战。当默笙去找以琛证实,没想到竟然得到以琛冷酷的回应。误以为以琛和以玫在一起的默笙,落寞地服从父亲的安排,前往美国深造。七年后,成为摄影师的默笙回来了,再次遇到那个无法忘却的男人。这对分手七年的爱人,横在他们中间的,有默笙因生活所迫在美国已结婚的事实,有痴情前夫应晖,更有多年前两家父亲的恩怨,但这些并没有让这对分手的恋人继续错过,反而在各种误会及现实考验中更加了解了这些年来彼此爱的心绪。

何以琛

C大法学院大才子,英俊不凡,高大挺拔,眼神冷漠,自信沉着。七年,是他停不下的等待,却已经给了他另一种命运。“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我不愿意将就。”以琛在等待的七年中一直坚守自己的心,何以玫等不过他,其他人也进入不了他的心,他站在“显眼的地方”只为默笙能够找到。他称默笙为“my sunshine”,即使在知道她的父亲间接害死了自己的父亲,那样的爱也不曾改变过

赵默笙

傻傻却很天真,小女生却很爽朗,甚至有些没心没肺,对以琛一见钟情后就勇起直追,她像一缕阳光毫无预兆地照进了以琛的心里,也开始了一生的爱恋与纠缠。因为抚养一个可怜的孩子,在美国与soso的CEO应晖名义上结发。7年后回国,又与何以琛结婚,幸福美满,并与何以琛有了一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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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择天记的小说内容介绍

全文共 9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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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天记》于2014年5月[1] 28日正式在腾讯文学连载,是著名网文作家猫腻加盟腾讯文学后的首部作品。

讲述了十四岁的少年孤儿陈长生为治病改命离开自己的师父,带着一纸婚约来到人世间,历经重重磨练,最终成长为逆天强者的故事。

内容简介:

择是选择。这是一个关于选择的故事。三千世界,满天神魔,手握道卷,掌天下天上一应事。

太始元年,有神石自太空飞来,分散落在人间,其中落在东土大陆的神石,上面镌刻着奇怪的图腾,人因观其图腾而悟道,后立国教。数千年后,十四岁的少年孤儿陈长生,为治病改命离开自己的师父,带着一纸婚约来到京都,从而开启了一个逆天强者的崛起征程。

到了京都,才发现自己只是一盘棋里最微弱的棋子,但是就是这么一个棋子,是甘愿成为棋盘第一个死亡的棋子,还是跳出棋盘与天地斗一斗。

择天记,古有天子,替天行道,行的什么道,统治之道,御人之道,愚民之道,杀戮之道。大周天海圣后,逆天改命,杀戮至亲,帐下周通,大开杀戒,冤案无数。魔君、白帝概莫能外。

其实,世上没有天,天即是道,择天记,择道也。

陈长生不仅是要择自己的道,还要帮天下择道。他不仅要完成自己逆天改命的壮举,还要担负起教宗的责任,负责教化众生,建立新的道。什么道,仁道。

陈长生行的是仁道。

君不见周园里,人类修行者受魔族迫害,纷纷受伤倒地,陈长生和徐有容不顾门派之别,身份尊卑,救死扶伤,行大义,做大事,不拘于小节,不纠缠于与其他门派的个人恩怨。这是真正的白衣天使啊,大周的活雷锋啊。

周元里,在陈长生和徐有容面临魔族南客追杀的情境下,虽只萍水相逢,但两人相互搀扶,不抛弃,不放弃,这是一种怎样的一种令人激动而荡气回肠的爱情啊。

陈长生,命不久矣,却名长生,为的是逆天改命。他没有去找所谓的捷径,数十年如一日,勤练不辍,苦心诣志。我忽然想起了两句古语: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正好概括长生兄弟。

从魔域雪原到大周的一路追杀,是体现人性的最好画面。人性的猜忌,尔虞我诈,爱恨情仇,在长生 面前,都是浮云,他行的是仁道,他要保护好苏离这个辈分很高,又很讨厌的家伙,即便舍身取义,最终促成了南北河流,避免了因为南北合流而产生的腥风血雨。仁者无敌。

正如徐有容评价陈长生的那样:你是一个好人,同样陈长生对徐有容的评价也是:你也是一个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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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介绍世界文化遗产作文500字

全文共 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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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着小雨,但是我们一家三口还是兴致勃勃地坐着动车来到了乐山,去参观了非常有名的乐山大佛。

当我们迎着风冒着雨流着汗沿着弯弯曲曲的石梯爬到山顶时,一下子被大佛惊呆了,乐山大佛真“大”啊!

大佛的头很大,可以站下我们班所有的同学呢!它的头上长着许多像菠萝一样突出来的东西,爸爸说那是大佛的发髻。我伸出胳膊,大佛的一个发髻比我的胳膊粗多了!它的耳朵真是招风耳啊,听说有七米长!我跑到一边去看大佛的脸,大佛的脸大大的胖胖的圆圆的,脸上带着微笑;它的眼睛又大又圆,爸爸说它的眼睛有三米多长,眉毛有近六米长!只是半睁半闭的,看向下面的江水和城市。它的鼻子凸出来,大得像一间悬空的小屋;它的嘴微闭着,有近四米长!

为了能够看到大佛的整个身体,我们从山顶沿着又高又陡的台阶往下走。当我们来到大佛的脚下,抬头一望,哇,整个大佛有十多层楼那么高,还有烟雾罩着它的身体呢!大佛是坐着的,双手放在膝盖上,显得安静平和。它的双手有篮球场那么大,妈妈说它的一根手指就有十米长。它的双脚很宽大,一个脚趾头上都可以坐十多个人!妈妈说,这是世界上最大的石刻佛像,“山是一尊佛,佛是一座山”。

据说乐山大佛是弥勒佛,他在这里使得乐山这个地方风调雨顺,人们都能过上幸福安宁的生活。

乐山大佛是我见过的最大的佛像,这么大的佛像,需要多少个工匠才能雕刻出来呀?中国古代的这些工匠真是太厉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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