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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乡下的作文【经典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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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乡偶书改写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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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的时候就去长安求学了,经过了几十年的努力,我学业有成并当了官,但是我还是思念家乡,就决定辞了官回到家乡。

经过长途跋涉,终于到了家乡。

故乡啊,这一别就是五十多年啊!你还认得我吗?你的变化太大了,虽说我思念家乡,但是正如李频所写的:“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呀!我不由得放慢了脚步,来到了儿时常去的古井旁,凝望着井面的水,我不由想起了儿时的许多趣事,这时水面照出一个眉毛、头发都已经稀少发白的老人。我不禁对古井说:“古井啊,你还记得当年在这照过镜玩耍过的年轻的贺知章吗?那就是我呀!我的一口乡音你还听的懂吗?”

进了村,看见几个儿童正在路边玩耍,我禁不住就上前问:“小姑娘,西村的贺平家怎么走?贺平是我的弟弟。” 小姑娘好奇地反问到:“您是谁呀,我怎么没见过您呀?贺平是我爷爷,我带您去我家吧。”到了弟弟贺平家,我和贺平欣喜若狂,相互凝望着,激动得拥抱在一起。于是我诗性大发吟诵起来: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

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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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写家乡变化的作文现代版迅哥回乡

全文共 1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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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冒着严寒,回到了相隔三千余里、别了数十年的家乡

回家乡的时候是深冬,天气很冷,冷风吹进机舱里,凉飕飕的,我不禁打了个寒噤。渐近家乡时,竟然出太阳了,阳光照在身上,暖暖的:我向机场外一望,路上车来车往的,公路两侧都盖上了楼房,楼前楼后种着各色的花草,真美!这是我的家乡吗?太让我吃惊了。

我所记得的家乡全不如此: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丝生机。我的家乡变化真大,人们现在都住上了楼房,甚至有了自己的别墅和小汽车。

我努力回想我家的位置,却又完全没了印象。这时,只见一个中年男子举着一个大牌子,上面写着“欢迎迅哥回家”。我迟疑地走上前去。中年男子热情地拉住我的手,说:“您是迅伯伯吧?我是水生。我是特意来接您回家的。”水生竟然开着自家的桑塔纳来接我,这小子发财了,我想。“闰土哥好吗?家里怎么样?”刚坐上车,我就急切地问。“好,好。都好着呢。您还是看看家乡的实际变化吧。”水生的笑声洒了一路。

家乡变成了一座小城市,弄得我晕头转向的,要不是水生的指引,我恐怕连家也找不到了。汽车在宽阔的公路上疾驶,最后在一家餐厅前停下。原来水生开了一家餐厅,就是当年的“咸亨酒店”。可是店面已装修一新,原先的曲尺型柜台不见了,改成了溜吧台,里面放着精美的酒和精致的酒具。餐厅里的人还真多,一共八九十张桌子,只有几张桌子上没有人,可是桌子上已经摆放了“预约牌”。

我刚坐下,一个满头白发、脸色红润的老者从里面出来了。他一把攥住我的手,嘴唇哆嗦着,张了张嘴,终.于叫道:“迅哥,你可回来了……”边说边流下了两行热泪。他就是闰土。闰土脱下了破旧的长袍,穿着崭新的中山装,我都没认出来。“闰土哥,家乡的变化太大了,快给我说说。”“全靠党的富民政策啊。这几十年的变化,咱哥俩说上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先是包产到户,接着是经济搞活,水生非要做买卖,我一想到那么多的税,他能发财吗?我百般阻拦他。他总说现在是共产党的天下,和以前不一样了。儿大不由爷,劝了几次,不顶用,就由他折腾去。没成想,这小子竟有两下子。开饭馆两年不到,竟盘下了咸亨酒店。这不,家里还添了小汽车。现在咱农民和以前可不一样了。国家免了农业税,给农民也上了合作医疗,农村孩子上学也不交学杂费了……”我几次要插嘴,都没插上。闰土哥,这才是我那可爱的闰土哥啊!

透过窗户,看见对面开着“西施豆腐馆”,我不禁想起了豆腐西施——杨二嫂。以前她是我家邻居,每次去我家,临走时总会顺手牵羊地拿走一些东西。

听闰土哥说,现在她开了一家规模很大的“西施豆腐馆”,做的七彩豆腐都卖到了省城了。我不由自主地走到她的豆腐馆。现在的杨二嫂打扮得光彩夺目的,她见到我很热情。忆起往事,她不好意思地说:“迅哥,以前……以前……我也是没办法。你不要放在心上,以后,你天天来。豆浆、豆腐、豆腐脑,随便吃。不要钱的啊!”“老板娘,五十斤七彩豆腐。”豆腐西施去忙了。望着店里来来往往的人,我想豆腐馆里的生意也不错。

这次不走了,我决定。

[写家乡变化的作文现代版迅哥回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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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博士回乡手记”道出乡村转型隐痛

全文共 12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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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博士生王磊光,在2月的“我们的城市”论坛上分享了自己春节回乡的观察和感受:返乡的交通不再那么拥挤,故乡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却有失落;相比春节,丧葬是村民共同体呈现力量的难得时刻;青年打工者的婚姻受到物质的压迫,而知识在乡村显得无力。(2月17日 澎湃新闻网)

在近段时间的微信上,这篇名为“博士春节回乡手记”的文字被众多人转发。笔者也是从乡村一路走来,看到这样的文字总是感觉特别亲切,于是在手机上阅读起来,结果是连续阅读两遍仍旧意犹未尽。如果说,当年社会学者费孝通写下《江村经济》为社会学研究树立了典范的话,而今天在社会学研究领域内,如此饱含真情的“手记”实在是太少。更多的人进入到社会研究的领域内,总是充满教条的框框,而对于局外人总是难以进入。而王磊光博士的这则“手记”却另辟蹊径,有着自身的切身体会,也有着对乡村社会转型隐痛进行剖析,在春节这样的日子里,再次将城乡关系摆出来,让我们能够感受到时代变迁中对乡村的影响,这也许是作者自己也意想不到的事情。

当转型的历史车轮进入到乡村世界的时候,物质开始变得现实与实际。也就是说,更多的乡村人不再拿“情感”当成联系人与人之间的纽带,而是采取物质来衡量一个人的价值。这就可以解释,为何很多外出打工的年轻人回家的时候,总是需要带着显摆的架势来开车回家的缘故。很多时候,开车回家并非最佳决策,但对于外出打工的他们来说,或者说对于长期在外求学已经工作的人们来说,开车回家就是“衣锦还乡”的最佳标签。而物质和面子其实已经深深植入乡村社会的脊髓中。人们开始对比的往往就是自己家的孩子每年能赚多少钱,每年能够往家中寄多少钱。这些如此现实的一切都摆在乡村社会中,而这无疑就是转型最痛的地方。

试想一下,当你的同学初中毕业或者没有毕业就开始闯荡社会并赚钱的时候,你却仍旧在读书,直到自己快30岁的时候才开始工作。如果仅仅从赚钱的时间上看,你已经远远落后人家至少十五年。在这样的轨道上,如何才能够并驾齐驱就成为一个现实隐痛。而这对于乡村中的人们来说就成为茶余饭后的谈资。比如说谁家的孩子还在上学,比如说谁家的孩子不是没有上学也照样赚钱嘛。从中我们不难看出,知识的无力感在乡村中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价值归宿。人们已经不再觉得“知识能够改变命运”,当然这只是观念上;现实中,他们依旧希望自己家的孩子通过上大学这条路来改变自己的命运,也从此陷入一种观念上不接受却又不得不让孩子继续上学的怪圈。

乡村的明天在哪里?这应该是一个最终的问题。当人们都觉得物质丰腴成为最重要的筹码,而赚钱多少就成为衡量一个人价值的唯一指标,接下来,人们努力的方向也就注定走在同一条赚钱不止的道路上。而正如王小波写的那样,当所有人都像大锅上的蚂蚁那样,都希望朝着锅边沿最高的地方爬的时候,最终的结果或者只有一个,那就是大家都回归到原点。这想起来就是悲催的,而王磊光博士的“手记”只是给我们提供了一个现实“田野笔记”般的现实样本,更多的问题需要每个人进行思考,否则,乡村社会的凋敝或者只是时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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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和我的家乡之回乡之路观后感心得

全文共 29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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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有声有色的风景里,把自己交给自然,交给山谷,交给河流。我喜欢这样的节奏,不刻意自己,任生命的河流适意地飘向远方。风来袭,我在云里刻下永远。流动的相思融进我无言的素描里,存放于我深爱的文字,慢慢孕育出新的生命。这样的多愁善感或许不是性格,是因为对姥姥的思念,还有姥姥陪我度过的童年。

暮秋,飞扬的思绪一如既往地驿动,最美的黄昏下起了小雨,闹市只有细雨洗刷墙体,灰蒙蒙……闻到风吹来尘土的味道,分明是姥姥家乡最熟悉最本真最纯粹的气息。原来,姥姥一直伴我左右,陪伴在我的世界,用质朴的灵魂度过这善念一生。

姥姥、家乡、老井、田间的玫瑰花,还有我的小猫咪,摇曳在我童年的记忆里,曾赋予我多少甜蜜的幻想。只是,哥哥的笛声,姐姐的长辫,还有村头的那口甜水井都已远去。

在一个冷秋,回到阔别三十载的村庄,美丽如画的家乡看不出儿时的模样,那曾经的破砖烂瓦,断壁土墙已不复存在,土坯房已成别墅,架子车已变轿车,那头水牛早己不见了身影。还有许多扯心牵挂的人,都融进我高而飘的思绪中。“你是谁家的亲戚呢?”这是儿时伙伴对我的问话。经过若干年的离别后,陌生人一般回到家乡,容颜已改,不复往昔。“我是敏儿呀!”

我笑着作答。一时间,那种惊奇眼神似乎有些迟疑,瞪大双眼还有张开的嘴巴似乎不敢相信。是的,眼前,已不再是赤膊光脚在田间奔跑的黄毛丫头,也不是端着碗从村东走到村西的黑妞,更不是见狗就站立傻哭的小姑娘。儿时伙伴已霜染黑发,满脸皱纹,略显老态。顿时,握住的双手久久没有松开。拉着亲人的手,说说家乡话,心里却有种说不出的酸楚和感动……

此刻,好想,让时光慢些走,把他们牢牢存放记忆,再好好端详。好想,放弃曾经的梦想,放弃远方,永远陪伴在家乡。我想,一座城,一座山,如果让我选择爱,我仍然选择爱山,这里埋藏着我最爱的至亲。

姥姥,就在那座山上,这个冷秋让我感觉有些寒意。姥姥,好像拄着拐杖,站在山头,她的小脚总是缠着又长又黑的裹布,如同儿时远远的望着我回家,山丘上,那身影早已随风飘远,轻轻地飞向云端,那种相思随着岁月愈加强烈……对她长久的思念无法搁浅。

姥姥是个烈性女人,小脚,豁达,刚毅。

我是家中的老幺,如今想来,我得到的宠爱胜过哥哥姐姐,那个时候,只有姥姥的时代,唯有姥姥,于是姥姥也就成了我的“妈妈”,可是,我却从未见过那个男人——父亲。

姥姥喜欢给我讲她的经历,于是,我若有若无的总感觉她的唠叨。她说:小时候家里穷,十几岁就参加了红军,她是后方人员,专给红军做鞋送鞋。有时,讲到兴奋处,她掀起裤腿,让我看她被子弹击中留下伤痕的双腿。当年,无情的子弹留下抹不去的痕迹,在积久的岁月里,经过姥姥自身的修复,伤口已经平复,那块发亮的疤痕与姥姥皮肤一样白皙。我想,如果不是双目失明,姥姥仍是一个美丽的女人。姥姥说,:1934年11月红军撤离鄂豫皖边区,自己被留了下来,也是十几岁的年龄,就嫁给一个已经有个男孩,死了老婆的老男人。

姥姥还说:你姥爷大我12岁,是个木匠。顿了一下,姥姥转过话头轻叹一声说,至少在村子里,那时候家庭条件还好,有点零用钱。后来,信阳闹荒饥,姥爷的儿子以及两个孙子都被饿死……

姥姥的家乡在哪里?她没说。可她有时候会怔怔地念叨,不知道自己妈妈是否还活着,娘家人到底在哪里?这样的时候,她的眉宇间凝聚着一缕淡淡的悲伤。后来,就这样有了我的妈妈。姥姥没有讲下去,只是转身摸着墙壁去厨房做饭了。我知道,此刻,她正在思念家乡的亲人。而现今,再也没有机会来修补时间去听她的故事了。

舅舅去世后,妈妈便成了老大,也是最受宠的一个,集读书娇惯于一身的妈妈后来当了老师,与一位同村的老师结婚,也就是我的父亲。造化弄人,就在我出生不久父亲便离开人世,从此,便跟随姥姥度过我本应欢乐却是个孤独的童年。

在农村,姥姥喂了一群鹅,整天在院子里“嘎嘎嘎——”高傲地仰着脖子游荡,叫个不停。每每这时,我总是依偎在姥姥的衣襟里,尽管如此还是免不了被大鹅的追赶,惊恐极了。有时,姥姥心情不错,会喊着我用煮熟的南瓜来给大鹅改善生活,这个时候我会开开心心地跟在姥姥后面,屁颠屁颠儿跑来跑去!

那个时候,由于全家是商品粮,没有土地,看着近在咫尺的田地里长出庄稼,却没有自己的份儿,心里很不是味儿。在我们家后山不远处有大片的稻田,有的稻田里种着豌豆,在豌豆又肥又大的时候,我会跟在姐姐后面去偷了一点回来,在灶台上烤得焦黄喷香。吃着豌豆,那蹑手蹑脚、担惊受怕的狼狈相早被风吹走了。不知什么时候,姥姥走了过来,她站在一旁静静地沉默不语,虽然她双目失明,但她知晓这一切,她是在用自己的沉默告诫我们,不可拿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我与姐姐面面相觑。我们小声地说知错了,姥姥虽然还是没有作声,可她一脸的祥容告诉我,她已经感到欣慰。

麦收季节,我会把拣回来的麦穗带回家让姥姥烤焦,然后用鞋底去搓搓它们,搓到麦粒从麦穗里蹦出来,然后放到嘴里连尘土和鞋子的臭味一同吃下,至今想起,还是很怀念那种香喷喷的味道。

姥姥疼我,从出生的那天起捧着我,一捧就捧到上学的年龄。

在农村,到了过年,谁家杀猪都要叫去庆祝一番,大吃一顿,我总免不了偷偷把一块肉装进口袋,带回给姥姥吃,回到家没等姥姥反应过来,肉已经塞到姥姥嘴里,姥姥仰着头笑了,随后她便习惯性的用手摸摸我的小脸!

姥姥的村庄与村里人一样,淳朴美丽,夏天姥姥总是摇着蒲扇为我驱蚊赶虫,坐在池塘边听那些老乡们讲着鬼故事,我却在姥姥的怀里带着笑意安宁的睡去。

随着时间推移,身子蹿高的的我,跟着妈妈进了县城,开始了自己的求学生涯。离开姥姥总有些不舍,时常会挤着公交车回乡下去看望她老人家,兜里攒的两毛钱总是给姥姥买几颗糖果。

后来,我又到省城上学,姥姥却年岁已高,身体不再硬朗,被窝再也没有像我小时候那么温暖。

每逢寒假,天气寒冷,我执意要陪姥姥睡,姥姥开心的满口答应,那种开心如同一个小孩子,她踮着不灵便的三寸金莲赶紧跑到床前,用手扑落一下床单,窝窝被角,拍拍枕头,整理起来。我只想,只想在这个寒冷的冬季用我的身躯像儿时姥姥对我一样为姥姥暖一次被窝。

儿时,姥姥总是把我裹在怀里怕我冻着,想到此,泪水总是多情。姥姥老了,真的老了,离我越来越远,心里总是记起儿时,害怕姥姥的离去,害怕失去姥姥给予的那份疼爱,泪水还是湿了眼眶……那一夜,姥姥还是像我儿时一样,习惯性的抱着我的双脚放在她的怀里,而我却一直没有暖热姥姥的被窝。

又是一个冬季,接到哥哥的电话,姥姥去世了。然而,姥姥下葬那天,无法脱身的我,却没有送她老人家最后一程,成为我永生的遗憾和愧疚。

时隔多年,一个清明节,蒙蒙细雨,我决定带着孩子去给姥姥烧纸,了却我对姥姥的挂牵和思念,那是与姥姥多年后一次近距离的接触,坟头长满杂草,我用衣袖拂去墓碑上的尘土,姥姥就躺在里面,我竭力控制住自己的悲伤,待哥哥姐姐走远。

“姥姥,我是您最疼爱的敏儿,我回来啦,回来看您来啦!”泪水再也无法控制,双膝跪倒在姥姥坟前,我再也压抑不住内心对姥姥多年的思念,失控的嚎啕大哭,以此来发泄对她无尽的愧疚和想念。

弹指一挥间,姥姥离开我们已经十多个年头。每每夜深人静之际,她的音容笑貌常常浮现眼前。也不得不相信这个事实,姥姥已经故去。

山村依旧美丽,村头的那口井早已完成了它的使命,携一袭尘土,渐行渐远。姥姥、家乡、我都已面目全非,唯有那满腔的情怀越来越浓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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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记者回乡种瓜果

全文共 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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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是童长远人生的分水岭。2001年之前,他是合肥市长丰县报社的记者。工作稳定,家庭幸福,他的脸上常洋溢着笑容。

2001年4月24日,就在这天,童长远的妻子因难产离开了人世。美满的家庭瞬间崩塌,童长远接受不了这样的事实,精神恍惚,害怕见到熟人、同事。

为了给妻子讨公道,他向法院提起诉讼。等待判决的日子是地狱般的煎熬,每次去医院带回来的都是失望。

年底,童长远辞去工作,回到农村老家。亲朋都反对他回老家,他的大哥为阻止他甚至动了手,甩了他两个耳光。

童长远以为远离熟悉的环境,可以减轻痛苦,但回到农村,他还是不能忘记过去。为了躲避回忆,他东拼西凑了1万元,承包了一片荒地,一边等待法院判决,一边开荒种植果树苗木。正常情况下,一个劳动力一天可完成耕一亩地的活,而他为排解痛苦,有次一天耕了三五亩地。差不多每天做14个小时农活,回到破旧的租住房里,他还要烧火做饭。即使这样,童长远夜里还是睡不着,他甚至产生了轻生的念头。

2004年4月,童长远终于等到了最后的判决。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判决童长远的妻子、女儿死于医疗事故,医院承担全部责任。为了这个结果,童长远等待了三年。这三年,他把160亩荒地变成了树影婆娑的绿地。

那时农村搞退耕还林,政府支持租地种树,生意很好做,他租的地也越来越大,资金如滚雪球一样壮大。童长远迈出了第一步,收获了第一桶金。

可好日子不长,苗木生意逐渐难做起来,童长远最困难的时候欠账数十万元。2005年,他开始种蔬菜。丝瓜成为他第一个选择的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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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回乡偶书改写作文400字

全文共 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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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清晨,一位老人回到了家乡,他两鬓的头发已经变白了,他的胡子也白了,但精神矍铄,他就是大诗人贺知章。

他到了村口看见了那棵柳树,它垂着长长的枝条,宛如绿帘子,绿得耀眼。他想起了《咏柳》那首诗。他拍拍那棵老树说:“老朋友,你还年轻,而我却老了。”他再往前走,看见一群孩子,其中有个孩子跑过来问贺知章,说:“老爷爷,你从哪里来?”贺知章说;“我从朝廷来啊!”但他家乡的口音还是没有变,小孩子觉得很奇怪,他怎么会回我们这的方言呢?说:“我听我爷爷说过,有一个朋友是朝廷的。您是不是就是他的朋友啊?”贺知章说:“我就是来自朝廷呀。”小孩子说;"您在这里等一会儿,我去给你找爷爷。”小孩的爷爷出来了,一看是老朋友。老爷爷跟贺知章说了半天的话,贺知章说:“我的老房子呢,带我去看一看,”我爷爷说:“那好吧,我领你去看看你的老房子怎样了?”

到了贺知章的老房子,贺知章进了屋,左看看右看看,说:“我的老房子也没有什么变化呀!”

这时,他拿起了毛笔写下了《回乡偶书》这首诗:“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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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回乡偶书扩写作文700字

全文共 7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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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众爱卿平身,有本上奏,无本退朝。”“陛下,老臣有本要奏。”“哦,贺爱卿有何要奏?”“陛下,老臣年老多病,已不能为国效力了,恳请陛下准许老臣告老还乡!”“贺爱卿你意已决?”“回陛下,老臣心意已决!”“既然如此,那便依贺爱卿所言,贺爱卿回乡途中可要注意身体啊!”“谢陛下隆恩……”回想一个月以前,大殿之上的情景我还历历在目。没错,我就是贺知章,自我三十岁入仕,至今已有五十多年了,如今,我终于要回到那个让我日夜魂牵梦萦的故乡了。

一入村,村头的水井依旧和以前一样,满得都快溢出来了,水井边上的那株柳树还是如记忆里的那般苍翠,村里的几户人家已经升起了炊烟,还是儿时的味道,一切都显得这么熟悉。只是我早已脱落了鬓发,从五十年前的挺拔男儿,变成了一个佝偻着腰的老者。走进村子,路边谁家门前坐着一位老人,我竟觉得熟悉,走近一看,却还是辨认不出,于是我尝试性的问道:“是二柱么?”哪位老者抬起头惊讶的说:“你怎么知道我小名,你是?”“我是小章啊,小时候我们一起放过牛的!”“啊,真是你小章,你一走就是五十年,我以为你回不来了。”说完我们都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了泪光。

交谈许久,我才得知,村里儿时的玩伴就剩他一人了。正当我感怀人生无常,时光易逝之时,从二柱的身后钻出一个虎头虎脑的小男孩,问道:“爷爷,这个客人是从哪里来的呀?”我笑着用乡音回道:“小朋友,我可是你们村的啊,不信你听听我的方言正不正宗。”“那我怎么从来没在村里见过你呀?”这句话直中我的内心,是啊,五十年了,五十年来我竟一次也没有回过故乡,我十分惭愧,说道:“我已经很久没有回来了,孩子,你以后可不能和我一样,出去闯荡也要记得经常回家看看!”说罢,我便和二柱还有他的孙子告别了。

回到家,推开斑驳的大门,扬起的灰尘让我眼前一片朦胧,仿佛还能听到当时的欢声笑语,只是如今只剩下那棵桃树,真是“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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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漫漫回乡路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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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是一条石子路,嵌着颗颗流光溢彩的雨花石。人们会为它的斑斓而欣喜,却有时让人走的磕磕绊绊。

时间的洪流冲刷着记忆的痕迹,许多记忆踏着轻柔、灵感的步伐随之而去。就如归雁般离去得了无踪迹,人们也承载着各异的记忆渐行渐远。

此情可待成追忆

除夕,沿着曲折的路途历经五小时的颠簸,已是日暮黄昏。落日余晖敛聚着淡淡的愁绪,万顷碧波充溢着灿烂的笑脸。老人们讲着红色的故事,叙述着抗战的辉煌。远处的景物蒙着一层薄薄的雾霭,思绪缠绕着,五千年的沉淀与传承,千万将士血战而来的雄鸡昂首,我看到乡村翻过历史的扉页,我们朝花夕拾,看得满腔热血,谛听生命赞歌。

转眼不知多少春秋逝去,夜晚的灯光如梵高画布上的星空般璀璨明丽,新建的房屋鳞次栉比,一切显得井然有序。“五水共治”的推行使原本垃圾遍布的“散漫”河流仿佛变得规规矩矩,这里变成了公园。漫步其中,干枯的树叶窸窣作响,和着河水的潺潺低吟,绘成了音符,化作了赞歌。

“驻倚危楼风细细,望及春愁,黯黯生天际。”独倚栏杆,无形之中又多了一份怅然,明朗的记忆在现实中烟消云散,眼前的一切是多么辉煌,又是多么陌生。

只是当时已惘然

从上一次算起妈妈已七年未返乡过年,儿时简陋的小瓦房却仍是她永远的眷恋。于是就启程,而目的地并未到达,我们却决定下车步行,一览旧时风光。街边有许多地摊,熙熙攘攘的仍是那地道的乡音,挂着的仍是那质朴的笑容。泥泞小路已浇上厚重的水泥,许是被大车压得太多,路面有些坑坑洼洼。虽没有“曲径通幽处”,却有着“土地平旷,屋舍俨然”的清新。小路边的水杉树与地面形成完美的直角,矗立两旁。儿时的我也常把它们当作士兵,走在这条小路上,就如同身处一场游行,以至于有时忍俊不禁,着实让他人不解。

载着回忆而行,不知不觉中到了门口,因为外婆多年前搬走后久无人居,这座仅有三个房间的泥瓦房已被废弃了许久,近旁邻居的三层亮丽小楼衬着小瓦房,显得格格不入。窗户早已蒙尘,门上粗拙的铁链已是锈迹斑斑,暗淡的红锈衬着有些破旧且长着些许青苔的门板,却是古朴典雅。房前屋后皆已长满稀松的杂草,而房前水井中,水面有些许花瓣飘落,井水却依然清澈甘甜。

原来并不是记忆中的美好有所覆灭,而是记忆最终得到了升华,更添一抹亮色。幽香淡若游丝,门前红梅未谢,温暖沁人。我倾听它的花开花落,但它还是它,我仍是我。就像这里的人未曾变迁。恰似故人之相逢,儿时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的记忆也被我眷恋地挽留。

漫漫回乡路,我看到崭新的家乡。记忆的羽翼更加丰满,我看到梦的启航,梦的方向,梦的回眸。我自豪于它,自豪于我生在这泱泱华夏。

记忆的长线缠绵在了一起,理不完,剪不断,却丝丝分明,不着痕迹地打下一个归乡情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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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回乡偶书改写

全文共 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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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743年的深秋,长安城里,一个84岁高龄、两鬓霜花的老人在衙门忙完了公事,正在院中小憩。秋风习习,落叶满地。一阵雁鸣,勾起了老人对家乡的思念。于是,他辞去了官职,决定告老还乡。

老人风餐露宿、日夜兼程,终于踏上了家乡的土地——越州永兴。此时已是初春,老人不禁放慢了脚步,欣赏路边的江南美景。野花遍地,绿树成荫,枝头还有黄莺在歌唱。老人一路兴致勃勃,一想到马上就能见到亲人们,笑得合不拢嘴。

他走近一个小山村,下了马,映入眼帘的是一幕幕既熟悉又有些陌生的画面:一间间矮小的茅草屋,一棵棵高大的刺槐树,一座座碧绿的小山丘,远处的镜湖依旧波光粼粼。他不禁想起了小时候:白天,他骑在黄牛上,去山坡上放牛,放完牛,便和小伙伴们一起捉迷藏,在湖里游泳,打水仗,捉鱼摸虾;晚上,他躺在床上,数着窗外的星星,听母亲讲那遥远的故事。他情不自禁地说:“这么多年了,家乡还是那个样子,还是那么温暖。”

“嘻嘻……”一阵笑声打破了老人的回忆。他抬头一看,一群乡村孩子正在竹林里做游戏。一个年龄稍大的小男孩来到老人身边,打量着这位白发苍苍的老人,笑着用纯粹的家乡话问道:“请问远方的客人,您从哪里来?”老人笑而不答,因为老人又陷入了对往事的回忆。

夜里,老人在自家的茅舍里,拿出纸笔,心中顿时有了灵感,挥笔写下了《回乡偶书》这样的千古名句: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

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

离别家乡岁月多,近来人事半消磨。

惟有门前镜湖水,春风不改旧时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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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回乡偶书改写

全文共 5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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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36岁时,身体强壮,满腹诗文。那年,皇帝千挑万选,把我选到京城做官。从那时侯起,我日日公务繁忙,也没有时间回家和亲人团聚。50年以后,也就是现在的我,已经老态龙钟。皇帝见我不中用,耳朵有点聋,眼睛有点花,是个86岁的老人了,就下旨让我辞官,告老还乡。想到我能很快见到我的亲人,我那满是皱纹的脸上浮出了笑容。

我坐着马车,看着祖国的秀丽风光,心想:我的家乡——绍兴还是那副老模样吗?我真恨不得立刻回家,一定要尝尝那园子里的嫩丝瓜、通红通红的西红柿……傍晚一定要到大桃树下乘凉,还要到那个又大又圆的鱼塘钓鱼……我的家乡口音几十年没有改变,可我的头发却斑白了真不知道我的老伴和家人还认不认识我。

经过一个月的风餐露宿,我终于赶回了家乡。啊,我的家乡,我的家!我年轻时盖的那间茅屋还在,那清清的鱼塘还在,那五颜六色的金鱼还在!我还看到一群活泼可爱的小孩在我的房子前嬉戏,啊,这一定是我的儿孙吧?我虽白发苍苍,一把胡须,但现在儿孙满堂,我也心满意足了。几个小孩见我走来,好奇地围着我,一位稍大的、胆大的小男孩,仰着头,笑嘻嘻的对我说:“老爷爷,您从哪儿来,要到哪去呀?”听到这话,我满脸苦笑,感慨万分,一时诗兴大发,吟出了一首诗: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

儿童相见不认识,笑问客从何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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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回乡偶书的作文

全文共 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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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多岁高龄的贺知章辞去官职,决定返回阔别已久的家乡。他走进翠绿欲滴的竹林,快马加鞭的赶回故乡。

他刚一走进村子,就被一群天真浪漫的儿童给团团围住,像十万个为什么似的被追问:“你从哪里来啊?你的家乡是哪里啊?你叫什么啊……”贺知章,捋着胡须,摸着其中一个孩子的头说:“我姓贺,叫贺知章。”孩子们说:“我们为什么不认识你呀?”贺知章捋着胡子说:“你们当然没见过,不过我可认识你们的爷爷,仔细想一下有没有一个姓贺的老爷爷。”孩子们用手挠着头发喃喃自语到:“姓贺的爷爷。”“哦----你是贺知章爷爷吧!”其中的一个小孩说道。贺知章点点头,小孩们撒了欢似的向村里一边跑一边喊:“贺知章爷爷——回来了——,贺知章爷爷回来了——”贺知章把老朋友招在一起,谈笑风声,心中无限感慨便写下了这首千古名篇:

少小离家老大回,

乡音无改鬓毛衰。

儿童相见不相识,

笑问客从何处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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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回乡偶书扩写800字

全文共 9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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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贺知章,唐朝越州人。几十年的官场生活让我疲乏了,如今不羡黄金罍,不羡白玉杯,只愿归隐乡村,做一个闲云野鹤,山野村夫。只是从他乡归来时,早已不是当年那意气风发的少年郎,两鬓成霜,不过精神倒还矍铄。

记得四十多年前,我离开家乡去考科举,皇天不负有心人,我考上了状元,谋得一官职,自此至今,都没有回过故乡。今年,我已八十有六,是该归隐了。

不需要任何随从,我孤身一人骑着小毛驴反倒自在。毛驴晃晃悠悠地走着,身旁两排树木晃晃悠悠地倒退着。

终于,前方隐约出现了一个小村庄,到了,快到了。那袅袅的炊烟从房屋上升起,和那天边的白云揉为一团,风吹过,白烟四散。

奇怪,为何心底涌出一团难言情结?难道这就是“近乡情更怯”?

眼前的景物与记忆中的重叠,谁用工笔刻画了这些事物的变迁:银杏树褪去一身浓艳,和蓝天的高洁媲美,那口古井被贪婪的藤蔓占据了全身……

“快躲开,常胜将军……”“偷袭左边。”我望见树下有两个小娃娃在斗蛐蛐,树叶子把阳光剪得细碎,落满了一地。

我捋了捋胡子牵着小毛驴走了过去:“小娃娃们,你们知道小山坡那边的贺家,还在吗?”这俩孩童眨了眨眼,用审视外来人的目光不停地打量我:“嗯,房子应该还在,不过听说十几年前就没有人住了。”我一听,愣住了,胸口像被捶了一拳,却沉闷而发不出声。只听另一个孩子问道:“老爷爷,您是这里人吗?听您的口音和我们这一样。但是我们从没见过您。”

听着那童真清澈的嗓音,我不禁哑然失笑,伸出手摩挲着那孩子的头,缓缓说:“这里是我老家啊,不过早在几十年前,我因为考科举就离开了。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已经四十多年喽!”“那爷爷你考上了吗?”“嗯,考上了,考了个状元回来。你们这么小,也难怪没见过我。”

我抬头望一望眼前这片熟悉的土地,感觉时间真是个倔强的老头子,它怕是总要拿个大烟袋子时不时地敲打下这些尘世中的人们,它让老屋驼了背,让一张张稚嫩的脸爬上白发和沟壑,让一个个活生生的人消失在他们辛勤劳作过的土地上。

我正欲牵绳,袖口却被拉住,只见两个娃娃异口同声问:“您是贺家的状元郎吗?”“我娘说,贺家的状元郎可厉害了,在洛阳做了大官。”“村里……还有人认识我……”我原本沉寂的内心泛起了波澜。

“你真的是呀!爹,娘,贺家的状元郎回来了!”两个娃娃端起陶罐子,跑向村里。

我牵着毛驴,慢慢朝着记忆中的那个地方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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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孙悟空回乡记想象作文

全文共 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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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上一次孙悟空到了天宫,他再也不想回人间了,因为天宫太好玩儿了,又有吃的又有喝,太带劲儿了!

有一天,一只花果山的小猴知到孙悟空在天宫,就想让孙悟空重回花果山,所以他翻山越岭,披荆斩棘,在众神的帮助下,他终于来到了天宫,到了天宫,他发现孙悟空正在啃一个比自己还大的桃子,一边吃一边拱着嘴,这只小猴就来到了孙悟空的面前对他说:“大王,你还记不记得了?我是花果山你的小瘦猴呀!”“咦?你来这里干什么?”“我们的水帘洞已经干枯了,大家都没有地方生存,所以我想请您重回花果山!”“哼!花果山那里太旧了,而且,还是老样子,有没有这么大的桃子吃!走开!走开!”小猴子,再三请求可是孙悟空就是不答应,到了最后孙悟空大发雷霆,一脚就把小猴踹到了花果山……

过了几天,小猴又来找他了,这只小猴对孙悟空说:“大王,请您回花果山看一看吧!这时的花果山已经焕然一新了,毕竟那里也是您的家乡吗!”孙悟空顿了顿说:“好吧!好吧!”

说着一个筋斗云,翻到了花果山。

到了花果山,孙悟空大吃一惊,发现,几百年前的花果山和现在的花果山截然不同,小猴们正在游乐场里快乐的玩耍着,有的大猴子在旁边摆地摊,有的卖水果,有的卖杂货,还有的卖孙悟空最爱吃的大桃子,孙悟空,天上有轰隆轰隆的声音,抬头一看,原来是一架飞机从水帘洞的天空中驶过,他在往正前方中央一看,有一个金碧辉煌的宝座,旁边是欢送的队伍,大家激动的迎接着孙悟空的到来,欢呼声响彻水帘洞上空……

从此,孙悟空又掌握着水帘洞的大权,水帘洞,又变成了一个不一样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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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年春节回乡见闻的

全文共 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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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外婆家的时候来到了。经过两小时的车程,我回到了外婆家并马上与外婆一起去买菜。一路上,我不禁窃笑,因为我想外婆一定会给我买礼物,可没想到来到超市,外婆什么也不买给我。空欢喜一场,我不禁叹起气来。但在一路上,我见到的听到的东西可不少呢。

在小县城的大街上,街头都是三轮车,一阵阵腥味扑鼻而来,恶心的受不了,我百思不得其解,外婆对这些气味为何诺无其事。

猪肉摊上的斩猪台都破破烂烂,望着天空,到处大洞破玻璃,只要一点点掉下来,弄不好还会出人命呢!

我马上上了2楼,上面是电器中心,专卖电视、电脑、电风扇、电空调……可是这儿的空气十分闷热,有空调也不开,也没有窗口,闷死人了!

这时,我觉得,乡村也没有省城好,省城的超市比乡村干净、卫生、漂亮得多,我更觉得我比很多人都要幸福,谁然乡村的空气比省城好,但很多地方都没有省城方便,我要爱惜这条件,读好书,让前途无限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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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回乡散记作文900字

全文共 8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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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国庆,我暂时脱离了无涯的学海,决定到长兴岛去放松放松。耳边仿佛已经响起了清脆的鸟鸣,成荫的树木包裹着城市化的人们,不间断地释放着名为“净化”的气息……

万万没想到的是,同我一样想的人还有许许多多。当我被堵在长江隧桥时,心里即使万般无奈,也不能再反悔了。

走走停停了许久,我终还是熬不过睡神的召唤……

耳边安安静静的,我突然感慨到好久没有这么悠闲自在,没有见不到底的作业,没有源源不断的催促,没有一刻不停的焦虑……这样的生活才是真绝色!

然而事实是,即使回到了长兴岛——那熟悉而又陌生的故乡,我却依然还是没有出过几次家门,没有写过几次作业。原因是——

那曾经被我当做人生的乐土的老房子居然被人拆了!要知道,一个月前,我还到那去玩过。当我到那时,看到只有一片断壁残垣,满目苍痍时,我的整个人都是呆滞的。

我觉得自己适应不了这快速而零碎的生活,不论在哪里。从那回去的路上,我始终缄默,不哭不笑,宛如一个失去灵魂的木偶。

“嘿嘿,这个我已经做完了哦~”突然耳边传来一声稚嫩的笑语,我忽地被惊到,僵硬着脖子转过头去,是两个小孩子。

“啊!不会吧,这么快。我都只写了一半欸。你妈不是还给你报了好多课吗?你哪来的时间写的啊?”另一个惊讶道。

“当然是因为我喜欢咯~”眼前那个孩子的面容渐渐模糊,另一张脸突然跃然于眼前。

“当然是因为我喜欢咯~”记忆中,曾经也有一个孩子语气轻快地这么说着,时隔多年,她都已经几乎忘记了这种快乐的感觉。

幸运的是,她成功记起了那种由内而外的舒心感。

那熟悉的油墨味,那清脆的写字声,那朗朗的背书声,仿佛生来就镌刻在灵魂里。当我再次拿起笔时,感觉整个人仿佛都升华了,我不由得喟叹一声,那是生来的契合。恍如隔世地握着笔,那纸上跳跃着的是我的承诺——是我决定穷极一生来做到的承诺……

即使生活再枯燥,也是自己当初已经选的路,即使明天再琐碎,也要珍惜生活给予的磨砺,即使未来再瞬息万变,也总有一个人能够去适应。

未来的某一天,可能我会忙东忙西,一天连喝水也喝不上几口,但,我不会再次质疑学习于我的重要性,轻松只是一时的,人生却也只有短短数十载,不如把时间都花在自己的兴趣爱好上。

我想,我找到了生活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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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回乡游记作文800字

全文共 8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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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门见山,绿树成荫,江河环绕,这些词语,对于从小生活在成都平原的孩子来说是多么地遥不可及,甚至可以说是只存在于书中、电视里。今年过年妈妈问我去哪儿玩,我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回老家——巴中。

同在四川省,我的老家和享有“天府之都”美誉的成都比起来就相差甚远了。

巴中属于贫困山区,在我儿时的记忆里,那里交通不便,到处都是坑坑洼洼的。遇上下雨天,你走在街边上,行驶的汽车把泥浆溅得满身都是。夜里四周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没有城市的喧嚣,更没有城市五光十色的霓虹灯。每逢双数号,人们便会上街赶场,将自己家里种的菜拿来卖,以及购买一些生活必需品。每当赶场那天,大街上热闹非凡。

这次回到家乡,却发现那里已不能和我记忆中的样子完全重上了。曾经读过的幼儿园早已被拆,换成了民房,道路不再凹凸不平,被修成了平整的水泥路。只有那座桥还是那个样子,横跨在河面上,连接着两岸人。

到家的第二天,我就决定去山里玩。大山里总是充满了许多我从未见过的事物。

站在山脚下,抬头向山顶望去,感觉山顶触手可及,便下定决心一口气爬上去。刚开始的时候道路还比较好走,只是有点陡,可是我才走了不到五分钟就开始觉得累了。于是停下脚步,才发现四周种满了豌豆苗,再往上走,种的又是胡豆,再往上走,种的竟是麦苗。青油油的一片,不知细看说不定就把它当成了杂草。就这样走走停停,来到了一片竹林。地上掉满了枯叶,踩在上面一阵沙沙响。还有大片大片的笋壳,据说这是做鞋垫最好的原材料。看着竹竿上有着一层白白的细毛,忍不住伸手去摸。哪知指尖刚碰到,就立刻缩了回来,因为并不是想象中的柔软,而是硬硬的还有点扎手。想起妈妈给我讲她小时候和她的小伙伴爬竹子,在竹子上传东西玩,心里不由得佩服起来,她是怎么做到的呀!

一路走走停停,不知不觉已经爬了大半座山,便决定往回走。

走了一节又一节,却还是不见山底,真是应了“正如万山圈子里,一山放过一山拦”啊!感觉到了因为前方没路了,结果走到边缘,又有路出现在眼前。别人是下山容易上山难,到我这里却成了上山容易下山难。唉!

回到家乡,感觉一切是那么熟悉,却又是那么陌生。进入山中,感受大山的一草一木,万物皆有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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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回乡感悟

全文共 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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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国庆节放假,母亲要带我回他的老家,虽然老家只有几个远房亲戚在,但每年还是会象征性的去看一看。

饿哦会让父母亲骑着自行车驶在铺满玉米杆的土路上,呼吸者清晰的空气,内心感到无比的舒畅,两旁的树如流水般匆匆滑过。路边的小野花,点缀着光秃秃的田地,偶尔几个农家人还在忙着掰玉米,拖拉机的发动声,伴着路边鹅厂里的喧闹声,格外的热闹。

大约行驶了十分钟后,一座座农家小院如棋盘般的铺在我的面前,计量不合群的小轿车停在门口,摆好的玉米如一座座小山般,整整齐齐的堆在一片空地上。

母亲掏出钥匙打开长满铁锈且沉重的锁,推开木门陈旧的房屋罗搂在斑驳的阳光下,许久不见阳光的尘土都纷飞起来,高高的石榴树下,有几个被从吃过的石榴散落在树下,那棵柿子树上结满了黄溜溜的柿子,闪耀在阳光下,显得十分诱人。

我来到一个破旧的车库里,那个已经破烂不堪的轮胎被我拾起,这个就是曾经姥爷给我做的秋千吧,抬起头看到房梁上还绑了一个麻绳。

走在小巷里,边上的墙上,用白漆喷成的:拆旧房,住新房。不禁想到这里也快要拆迁了吧,我只想拿一把锁,锁住这里的一切,还有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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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回乡下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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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我回乡下了。每天都是做完作业就玩,要不就看电视。

昨天,我写完作业照常在外面转一圈。回家的路上,看到太公牵着一只羊,我也跟着过去。太公跟我说要不要一起去玩一玩,我听到后立马就答应了。到家后我不知道干什么,就在羊圈外看了一会儿羊。没过多久,一个小妹妹走了过来,我就和她愉快地玩了起来。

玩着玩着,就快到了吃午饭的时候,我想奶奶应该快要叫我吃午饭了。正准备回家,太公家的一个阿姨叫我在她家吃,顺便再帮她带着小妹妹玩一会,好让地安心地把事做完。我想了一下,答应了下来。但是我得先告诉我奶奶,免得她没看见我又要到处找。我正想跟阿姨讲一下我要先回去告诉我奶奶一声,免得让她到处找又找不着,干着急。就在这时就听见了奶奶的喊声,这肯定是奶奶在到处找我吃饭了。我急忙跑出去,跟奶奶讲清楚,奶奶当时就讲了一句你也要早告诉我一声,免得我到处找。其实我心里有这个想法,只是还没有来得及说而已,心里稍微有一点点委屈。

在太公家吃完饭又看了一会电视,在回家的路上我又想了想,这次确实是自己做错了,自已的事没有及时告诉家人,让家里人着急,自己想到了也没有及时去做,我一定要改掉自己的这个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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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改写回乡偶书

全文共 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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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名字叫贺知章,自己号称四明狂客,是唐朝人,平时喜欢写诗。这首脍炙人口的《回乡偶书》,就是我的作品。下面是www.zzxu.com分享的改写回乡偶书作文。供大家参考! 改写回乡偶书作文篇一

我是贺知章,四十三年了啊!我都离开我的故乡。今天,我辞了官,回到了多年不曾谋面的故乡 浙江萧山。

我骑着驴,回去的途中,山山水水都是那么熟悉,那一望无尽的稻田那葱葱翠翠的大树,那绿油油的小草,都是那样亲切,几个小孩子在道路中玩耍,这使我想起我七八岁与我玩耍的孩子了。

到了家门前,我下了车,几个小孩子向我跑来,很礼貌地向我问问题: 你是谁? 为什么我们没见过你? 你从哪里来? 我一一给他们解答。其中,有一个小孩子邀请我去他家做客,我恭敬不如从命。去他家后,我先简单做了自我介绍,他的父亲也做了自我介绍我知道他是我儿时的伙伴,我们吃着饭,喝着酒,准备一醉方休

回到家,我兴奋不已看到了今天的一切不经诗意大发写下了《回乡偶书》: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催。

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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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回乡后的感悟作文

全文共 8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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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天上课,感觉上比昨天好很多,大部分学生都很听话,只是还有个别学生喜欢上课捣乱,怎么管也不听。虽然有些无助感,但整体来说,还是感觉到很欣慰,有小小的成就感。

班会课上,很多学生都鼓起勇气走上讲台,但很是有部分学生很胆小,甚至被叫到名字都吓得哭了,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又不知他们的内心世界,所以感到很无措。不过有些学生讲得非常好,出乎我们的意料,如海琳说:“在这世界上,我觉得最重要的是我自己,我不想过太丰富的生活,只想过平平淡淡的日子。因为我是我,所以我爱我自己。”张福说:“在我的生命中,最快乐的事是爸爸妈妈把我带到这世界上,我是一个很天真,活泼开朗的小孩······”祖森说:“我最尊重的是爸爸妈妈,因为他们把我带到这世界上.”有的说我长大想当一名发明家;有的说我长大想当一名教师;有的说我想当一名企业家;有的说我想当一名实验家······总之,众说纷纭,课堂气氛十分活跃,但还是有些学生上到讲台不敢说话,这时,我们会用到一些鼓励技巧,比如说:“上去吧,你看其他人都可以做得到,你也可以呀!加油。”或者走到他们身边拍拍他们的肩膀及用眼神鼓励他们上去说话。

下午的小组工作,一整个下午都由我来主持,感觉到嗓子都快爆掉了。尤其是当他们很吵闹的时候,必须要用很大的嗓门去吼他们安静下来。有一个同学因为迟到所以做到一边看大家玩,无论我们怎么劝说都不肯加入我们,后来我们找其他同学问了一下,他们说他是装的,因为平时都是他欺负其他人的。当听到这样的话,我们都沉默了,不知道怎么回应。我今天坐在一个平时讲话比较多的学生旁边,每当他一转过身说话的时候,我就按住他的肩膀小声跟他说不要说话,这个方法真的很有效,因为那个同学上课都没怎么说话了。

其实这两天下来,我个人觉得其实他们都不是很调皮的,只是因为正处于这个快迈进青春期的阶段,都有一些叛逆的心理,然后急于表现出来,就显得过于活跃了。还有,如果那些爱说话的人分开来坐,他们就不会乱讲话,因为一旦有一个人开了一个头,大家就会附和,然后就会很乱很吵。

[回乡后的感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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