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腊梅作文散文【通用20篇】

鲁迅1881年9月25日-1936年10月19日,原名周樟寿,后改名周树人;字豫山,后改豫才,浙江绍兴会稽县人,中国现代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这里就是开学吧给你们整理推荐的一些腊梅作文散文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你认真看完,会对你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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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路河的老房子散文

全文共 1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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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连山里有条羊路河,河之上、山之下,曾经有过一间老房子

老房子很老,污浊的墙面许多地方脱落了泥皮,露出里面的石块。屋顶上是烟熏黑的椽子,三三两两的断裂,芨芨席子包着房泥从椽子的间隙挤出来,形成一个个鼓包,像一棵树生出了树瘤,像一个老妇人肿大的甲状腺。

在我见到它时,它就是这种千疮百孔、病入膏肓的模样,蓬头垢面地立在羊路河岸上。也许它已经不能更老更破了,时光选择性地无视了它。它孤立在时间之外,无可依靠,也无需依靠。我觉得也许等我老了,朽坏了,它还会一直那么站下去。

我知道它有过干净温暖的年月。

羊路河的石头棱角分明,边缘锐利得可以当刀用。一些人从河底背石头,几个人码墙。也许谁的手指被石头割破过,暗红的血液渗进墙上的石缝里。又有一些人从山坡上砍下松村柏树,粗的做梁做檩子,细的做椽子,上面铺上芨芨草席。墙面上抹墙泥,掩盖石头的锋芒,房顶抹顶泥,隔断雨水和阳光。一座房子诞生得简单粗暴。一些人的劳动让它区别于满山坡的松树柏树和随处可见的石块泥土,它挺拔、干净,气味芬芳。

那时候松树柏树野柳树布满山坡,青羊野鹿豹子和熊在林子里出没。房子的主人们随着日光作息,太阳出来时扛着铁锨、背着绳索出门,工作或者砍柴;太阳落山回来烧炕做饭。有雨的日子,也许会工作,也许坐在门口看着雨发呆。晚饭过后,点起煤油灯,抽着烟、想着家。

有时候他们也会翻几座山头打猎,背回来青羊或者野鹿。野柳树或松树的枝干在灶里噼噼啪啪地响,灶上的大锅里咕噜咕噜冒着热气。老房子记得那些热闹的气味,记得谁在半夜听着河流的声音叹过气,记得谁在大雨里滑下山坡,也记得他们醉倒在草地上的岁月。

这里纯粹,远离世俗,又有着比世俗更浓重的烟火气。那些炊烟、炕烟、莫合烟使老房子慢慢斑驳,雨雪、寒风和思念让他们渐渐老去。房子可以记得许多人从健壮到衰老的细节,许多人记不住房子斑驳残破的过程。在人的一生里,房子的存在若隐若显,人们不会在意去年的雨水冲下几块墙泥、冬天的积雪压裂几道椽子。

在山里,这样的房子有很多,同样清洁干爽;这样的人有很多,同样沉默健壮,他们和房子曾经在一段岁月里水乳交融。

我见到老房子时,它盛满了柴草、羊粪和过期的水泥。山上已经见不到野柳树,传说里它们曾经遮盖过一座又一座山坡。许多的柳树,手腕粗细,褐红的颜色,沉默地睡在老房子里,像一个沉睡的时代。它们等着变成火,变成烟,变成灰烬,让风带到它们曾经活过的山坡。一如那些曾经睡在老房子里人,总归会让时光带走。

那是一场洪水之后,我们要在老房子里住下来做一项工程。腾空房子,用石板补上炕上塌陷的地方,上面铺一层羊粪籽隔潮,房子屋顶上盖块塑料防雨。已经是秋天,山里的天气总是不太好,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来一场雨或者雪。

我们住了下来。它看着我们早上起来,从头发里刨出羊粪蛋子,套上冻硬的衣服出门,晚上又穿着湿透的衣服回来。我们不断的出去又回来。下雨的时候,我们会带回来些泥,起风的时候我们会带会来些土。

晚上的雪落在房顶,落在地上,盖住了我们白天来来往往的脚印。我们睡在到处冒烟的炕上,两个人一床被子。热气通过石板和羊粪籽隐隐约约传到我们身上。那年的秋天的雨雪格外多,球鞋总是湿的,刚脱下来会冒热气,很快又被冻住,连同它里面的味道。那段时间我们格外怀念老房子干爽清洁的时候——虽然我们从来没有见过。老房子悄悄同化着我们,我们变得肮脏、潮湿、满身羊粪的味道,已经忘了温暖、干净的生活是什么样子。

一座房子,在你疏远了几十年,只有取柴草和羊粪烧炕时才能想起它之后,它已经不属于你了。夜里的寒风显然和它更加熟悉,总能找到我们无法察觉的缝隙溜进来,钻进被窝,抢走身上些微的暖意。它和这山、这河、这夜里的寒风更加亲近。

那些夜里我抽着烟,不断想念着即将出世的女儿,老房子和我格外疏离。它容纳了我,又用潮湿和寒冷抗拒我。曾经也有许多人,在这屋檐下,和我有着同样的想念,老房子有没有抗拒过他们?

总有那么一群人,不同的岁月里,带着同样的情怀,不为人知的活着并且老去。过去、现在、以及将来。老房子曾经见证过这些。

几年之后的另一场洪水带走了老房子,它被重新还原成泥土和石块,再也找不到存在过的痕迹。我们在那里新建了房子,它坚固、明亮,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变老。世界总是这样,我们竭尽全力抵抗时间,却很难抵抗意外。包括一座房子,包括一群人和一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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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害怕错过这个世界散文

全文共 50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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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就像中国人看着美国人,个个高头大马、深眸挺鼻,长得没有任何区别一样。我们看岁月时的心情亦然如此。看似平常,看是雷同,每年都过着的是同样的日子,每年见着的总是相同的那些人。其实,细分下来,对比之间,每年被你过完的日子形状和滋味又都各具不同。想一想,被平凡庸碌堆积起来的生活,总能被你发现出差距,感受到细微的区别,又体验着情与爱的起伏,这才是生活给你最真实的一昧味道,才是奇妙的生命带给每个人一剂极为美妙、动人心魄的乐趣。

乐趣和情感,让我们每一天都会不由自主,带着由衷的感激去热爱虽然平庸、匆忙,却又充满着与人与物与心相互观照的世界。原来,世界并不寂寞,只是我们的心遇到了寂寞。

活着活着之间,我就活出了岁月凄厉的沧桑,随之就我又看到了世界上悄然出现的美妙,这是我生活里最大的一份预期和收获,我学会了热爱生活。所以,尽管有很多不如意的事,很多的生死困苦的情,甚至是绝望透顶的爱,但是,我依然热爱着它,害怕错过这个丰富的世界。每一年,我怕错过的东西很多,不同的季节,到来的春分、夏露、秋霜、冬至和春节各不相同,日子会一天一天韵味无穷地穿行在错落不平的昼夜之间,带来每一早每一晚、每一人每一刻的时光,被瞬间地拥有了可以细细品赏的优雅。有时,我挺为一生都活在春城的人们、为没有冬天的南方倍感惋惜,终年绿色,四季不分,固然是好;可是,他们又怎能感受出北方人活着的鲜明和分界的欣喜,秋天的热烈和冬天的傲慢之间的区别,犹如南方人看到北方人永远缺失一份脉脉含情的温润一样。这就是我们都缺少并且需要相互补上对方的一堂人生课程。

读书,写作,吃饭,听课,徒步,摄影,音乐,舞蹈等等,我选择参加这些艺术的活动,就是喜欢交际一些有趣的人。世界上有意思、有想法的人很多,每一个充满了情趣、鲜明着性格的人,都会让我们彼此看到另外的精致,这是我们最缺少的东西,需要我们自己到不同的地方去一个个的找到;所以,我害怕错过,如果某一秒的分神和稍不经意,就会有最好的芬芳和感情,从岁月的缝隙间擦肩而过;错过了他们的微笑与握手言欢,失掉了人生初逢的美丽,都会令我的爱情与怀念终生不安。

我喜欢这方美丽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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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坐在一条小河边,绿色的草丛厚厚地铺满着岸边的泥土。我们就叉着双腿席地而坐,然后想到祝福夸张的说话和豪迈的喝酒。乡村的气息里有很多气味的信息,有青草、有烧草、还有经年的枯草,被堆垛在一起散放着久年不消的味道,迷离而且巫性。我们一人一瓶子啤酒,喝完再拿,酒的度数很低,想着事说着话然后喝着酒,这种醉是慢慢喝出来的醉,是带着感情一起上路,更是一种享受着体验和有心灵感应的过程;很像是农民在田野里慢条斯里种庄稼,女人在家里先怀孕再等着生孩子的熬劲。在新疆,男人之间常这样,时不时聚焦一起,爱喝这种不用肉菜佐料的野酒;喝这样方式的野酒,即使是不认识的人、路过的客人或是你以前的情敌,也会受到热情的邀请,自己拎着酒瓶子,主动跑来加入到喝酒的队伍;最后一起扶着搀着,然后轰然醉倒在地,第二天他们肯定就忘记前嫌成为一生的哥们。当然,这样的男人还会受到一些女人的嘲笑,尤其是一群大男人们仰着脑袋,一人一口地只喝度数低低的啤酒,而不是一人一碗、人手一瓶地喝烈酒,不被嘲笑就不是新疆,就不是生长在新疆的女人。

我们都喜欢喝野酒,没有人管着,自由;不需华丽的菜肴,轻松。从背着沉重的行囊出门起,到一屁股坐在田野的空旷里,开始喝酒,时光更是散漫,像是一条看无尽头、任人挥霍的小路。头顶着闪烁的星光,听着河水带着山谷的松涛,忽啦啦,像一群马驹子从身旁吆喝而过,当然,谁也不去理会它,让它们放纵地跑吧,爱咋样跑就咋样跑。

当然,我们常喝啤酒。喝到一瓶见底时,和我喝的这家伙才开始告诉我他的生活。他生活很不快乐,这是今天他要来喝酒的理由。所以,他也想在这里认识一些有趣的人,顺便让自己成为有趣的人。自然而然,我成了他心中极想结识的人,这样一来会让我们双方的寂寥生活,成为结伴归家的小牛犊,同时步调,并排而行,迎风而立地快乐着。

平时,我们都非常的羡慕甚至有些嫉妒别人的幸福生活。有时,会认为别人过得都是自由散漫,都是浪漫无缘,类似于美国电影里天马行空的西部生活。他年纪轻轻却不用吃苦奋斗,父母早早就给他准备好了人生的一切;所以,他一点也不穷,屋子、金钱、车子和女人,什么也不缺少。可是,却少了一份能让他有张开膀子努力飞翔的激情。

他把这些不快,归罪于生命力的渐弱,归于人际之间渐渐而来的冰冷。其实,世界没有变过,依旧如故。只是我们改变了很多,离这个世界更远了,这样才给自己的身体制造了一层厚厚的冰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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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中和心里,只要能同时看到一个世界,这个世界才会成为一个很有意思的地方。

全世界就是这个挺有意思的地方。你来到了世界,就得跟着身体的各种器官四处乱忙,就得用眼看、用耳听、用舌尝、用手触,然后用心去体验,世界有多少不同,你就有多少感觉的差异。经不同的季节,品异色的风光,交胖瘦的男女,听好坏的话,看大小不一的花开,闻昆虫鸟兽的啼呜低喑。仅仅是无意的一眼看去,满世界的纷繁,满天下的人,就会忙坏了眼睛,就会缭乱了视野,也会弄虚了膨胀的眼神;更何况需要你用耳朵去听、用鼻子去嗅、用舌头去品、用心情的撩这个不同的世界。

我大大地喝下一口酒,差些呛上,咽下很久,才徐徐地告诉他,别人的是别人的经历,遇到的才是生活。人若是想不被错过地生活,就要想着如何学会接近世界,相信别人,像现在这样,你把手搭在我的肩头。世界上的万物,并非你看到的空虚,更非隔离人烟的寂寞。我说过,世界不寂寞,寂寞的是人。

我告诉他,我只想让自己去享受好过完的每一天,迟到早退,托故请假,甚至退休辞职,其实就是想找一些自由的时间供我挥霍。在不同的时间里,坐着看日升月落,躺着听风来云去,趴着看鸟忙虫碌,站着看田野大地上一片绿色的庄稼地。其实,我还是害怕,甚至夜秉红烛看花开,唯恐一眨眼的分神,我错过这个让人动情的世界。

我问他,你想吗,当然想和不想都是你自己的事,都与他人无关。

他手里攥着酒瓶,他用心地真的喝酒;我不是,这是我聪明的地方,我选择喝酒的方式只是喝酒,是想让我更多一些地放松这番紧张的心情,让一颗轻盈的灵魂,挽着花期的芬芳走得再远一些。

他茫然地看着我,像看透另一个世界的怪物。我觉得,他并未真的听懂我话里的意思。

对于世界上一直并不缺少上的那些偏执之人,就要学会懒得再说了。听不听,如何听,任由着他们自己去选择吧,这是他们喜欢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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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置身于人潮里,根本不会意识到自己早早的丢失。只有把自己放在世界之外时,才会突然发现,所谓的寂寞和孤独,其实就是自己制造出来给自己作对的怪物,类似于我们自己生孕、独自养育,然后被抛弃的儿女。

我记得,小时候连队里有过一个男知青,是上海人,长着一副消瘦硕长的体格,一点也不像真正的劳动人民。连队的女人们总是怀疑和喜欢他,他有一头微微卷曲的头发,被人猜测是烫出来的;然而,日子过久了,才知道他就是这种天生的卷发,放在人群里很洋气也挺漂亮。我的小叔和他同住过一间知青宿舍,我问过这事情。小叔说,他这人呀,算是全连队里顶无用处的男人。论力气,论体格,论吵架,矮小瘦弱、体力不支,扛不起半麻袋的小麦,甚至夜班浇地都拔不出自己陷在泥土里的一只脚,抵不上一个有些力气的娘们。可是,我叔叔却又羡慕他的快乐,因为他喜欢唱歌,会唱很多洋里洋气却很好听的歌。在一个没有剧院和乐器、没有电视的电影,甚至收音机都算是一种奢侈品的年代,他唱出的歌曲真能让没有文化的老职工们,疲劳之际拥有了一份精神的记忆。有人说他脑子不对头,神经上有病,也有人说这知青一定是疯子。可是,不管他们说了什么,一到时间还是提着板凳过来,坐下听他唱歌,听完了就抄起手来鼓掌。

他每天都要唱,而且要唱很多不同歌曲,当然全是革命歌曲。在那个火红朝阳的年代,不唱这些又唱什么?只是,每一天都少不了要唱一首《北京的金山上光芒照四方》歌曲,时间长了,也就让我们这些孩子喜欢上了,慢慢地学会了这一首歌,省下了连队学校音乐女老师的不少功夫。

他唱《北京的金山上》时,我就会没理由地跟着他,然后带着别人一起在旋律里陶醉。我看到安静的天空立即会电闪雷鸣,我看到他肮脏黝黑的脸上,会闪现出泪水盈盈的双眸。这是对伟大领袖,伟大北京和天安门的无限敬仰之情,我一直都这样认为。可是又觉得,他这种超过年龄和特征的明亮,怎样又变成了一道转瞬即逝的光芒?也许,这里会埋有一份人间隐藏最深的心情。

到现在,我还是没弄明白,他为什么唱这首歌时会情愿如此投入,会像失恋的情人那般泪水迸发,他肯定瞒着我们一个比连队更大的世界。看来,每一个人都拥有着一剂深藏的秘密,这是上天赐给人类一颗心脏的同时,也以掩藏的方式给了他们一份不同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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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后来,我就从学样毕业离开了连队,然后到外地上学,最后分配到地方上工作。地方政府部门不论如何,都要比兵团的条件优越,生活待遇也好,这让我轻易地成了一位态度坚定的逃离者;几十年下来,我一直在地方政府的部门间换来换去,快乐无比,乐不思蜀。

顺着岁月一路而过的人生里,自然就结识了很多当地的哈萨克人,这是一群我以前挺陌生的人。和他们成了同事,成了同学,成了朋友,最后熟悉之后,我还有一个了不起的大发现,在我遇到的人群里,这些男男女女才是真正会享受日子的人。

每一天,他们都不会轻易放过因为活着而饱满的好日子。他们过得有滋有味倒让我羡慕不已了:从早晨喝下第一口喷香的奶茶开始,叼一支冒着蓝色烟雾的香烟面对着阳光看大地红光铺开,然后去思考着生、思考着乐、思考着如何舒服过好这一天;中午时分,再吱吱地喝完一大碗浓香的奶茶,吃着松软可口的羊肉手抓饭,懒散地看着远方的天空,蓝色的天空,看那里堆成大垛小垛的云朵,看在云朵之间飞翔着一路嘈杂的鸟群;傍晚时分,用午觉睡醒的眼睛,看着归圈的羊群,看着羊羔子为了吃一口饱奶水,冲上前去把母羊拱得一晃一晃。

我算是其中之一,早早领教过这个民族生活热情的人了。

有一天早晨去急匆匆上班,在沿河的小路上看到两个哈萨克大妈迎面相逢,她们顿时遥遥地招手、拍掌声、笑声说话声和啧啧声,还有很多被她们热情制造出来的欢乐声,汇聚一起轰然地响成一片,凑成了一个巨大的世界。你都不敢想象,这俩位女人居然能制造了这么一大片喧哗热闹的响声。也许交好的她们很久没有遇到过了,乍一见面立即抓胳膊搂肩膀、帖胸脯、脸挨脸,拥抱接吻;接着是轮流着,互相亲着对方的额头、对方的脸庞和对方的嘴唇,轮流着,你先我后地挨个问一遍共同认识的人家。热烈得像恋人,亲密的如姐妹。我急忙闪过站在路中央的她们,我要赶着上单位,我的单位考勤要早点名,不能迟到,这是多年来机关养成不变的规矩。忙碌到下班,我又回家路过这里时,她们依然牵着手,坐在路过的木条凳上仍然喋喋不休地还在说话。我的天呀,她们若不幸福,世上有谁还幸福?

真正的人,是从来不会错过幸福每一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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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夏天,因为肺部肿瘤的手术感染,我被推进第二医院的抢救室里实施抢救。这一次是我人生中最大的一个劫难点。说猛一些,就是差一点结束掉全部人生,彻底完蛋结帐走人。在病床上人躺着,不说不语不动,其实,到了这个地步,浑身插满了管子我根本就动不成了。看似睡着一般的昏迷,其实,生理上所有的知觉都在完好无损地敞门大开着,一点不剩地接受着来自身外的所有音讯;我觉得自己像没有长出翅膀的天使,独自悬浮在高高的空气里,心底却非常的清醒。事后,我只告诉过妻子:一个人在死去之前,他心中的一切知觉功能,都处在敞亮、清楚和警醒的状态,身边发生过什么事情都异常清楚、极其明白。

那时的潜意识,就把自己的想法很显露地现了出来,妈的,我这一次是真玩完了。想想,有很多未竟的事情,有的只做了一半、有些根本没有做完,还有很多的事却是想去做却没做。这一下全好了,全放弃吧。冥冥之中,我觉出了命运的残酷、生命的短促和人生的无奈。守着一旁的小护士看到后,却兴奋地大叫道,快看快看,患者醒了有意识了,都开始流泪了。胡说什么呀。一生从不流泪的我,这一次算不算是丢人现眼?

活着才能体验,活过了才是总结。生命之中,会有很多的事情让我们遇到,其中,很多遇到的、撞上的,甚至是迎面而来的事情和人,根本就不是你想着约来的、等来的,甚至是盼来的。

所以,我才害怕自己会错过,错过从身旁走过的人,错过从眼前流过的云,错过从时间里消失的缘份。因为害怕自己错过,我变得婆婆妈妈像个女人。不过,我觉得自己的变化,开始热爱这个世界了。物的可爱与人的趣味,世界的美丽与人间的情,由此,你才会极不愿意地承认,甚至拉扯着,生怕错过了这个精彩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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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大漠孤雁泪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400字

全文共 13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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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萧瑟,雨枯竭,痴情茫茫,离开故乡,孤寂西北……

列车乘载着离开时的心迹,孤枕苦睡着告别时的绝吻,徐徐而走,从此写下一个人的西北。心,已不再凌落;情,也不再缘起;爱,从此分散在南北。荒凉抒誉了痴情人的悲歌,干枯宣讲着无情人的离别。大漠,让你我从此沦落在异乡;孤鸿,至此飞散在他国。情,怎奈痴心等待?爱,为何一往情深?

枯柳残桥,捻落多少记忆的伤,隐约依稀想起,微微撒泪!相恋从前,不过孤雁飞去罢,空怀凌志。相思一场,白怒成海,因为她,泪止不住的流,为了她,不忍难舍想起爱,秋风红叶,滴碎多少痴心的情,倬约不曾记起,入漠西北,大漠无情,人痴情。孤烟直升,泪零落!点点水珠打在平静的湖面上,泛起带泪的涟漪!试问故乡人,可曾思念?

寒鹊冰雁,飞不过记忆的冬天,因为它有牵挂;春暖花开,逃不脱季节的变更,可惜它有宿怨。我与你:这场雨,何时才能点润出光泽,或许会等很久,亦许顷刻淋透孤寂。缘情缘灭,花开花落,只是一个转身而已,从此变为路人,不问曾经。一滴泪,浇不完思忆的干涸;一湾泪,哭不尽无恋的夜梦。这场相遇,原本就带着泪在爱;这场离别,具有孤情的话影,只是没有说破!飒飒秋风,吹起阵阵酷寒,借问珠源人,可否还在风中?

茫茫大漠,无尽忧伤,揣着孤情的心迹,寻找记忆中的香河!可怜这一别,谈再遇,实在难。梦中的身影,幻妙如伶,身边的你,却是一把泪,空留情。沧海一粟,潮起潮落,红尘佳音,道是一番恋歌,时光飞逝,孤情人的泪或许已经不再流,他可能看淡凡尘,期望只是一场飞雪,飘飘而落,不再有忧伤。在遥远的故乡,驻留着一份情,也许她已经不再回头?闲花休叶,等了一季的繁华,终为它的缘埋下了不泯的情;青山碧水,存在一世的藩篱,却留不住时间的美!敢问试倩人,可曾忧伤?

大江长河,泛起了离别的浪,拂拍了一岸的伤,淡淡泉水,溅湿了相思的甜美,却又浊蚀了无情的泪痕。梦境般的哭诉,痴心人的等待,成为一段忘情史,可惜这一段情未必会忘记,也为曾能淡忘,初心之情,背负难舍。挥剑斩情丝,斩不断世间恩恩怨怨;抚琴轻诉,诉不尽人间悲欢离合;轻书漫卷,书不尽人间阴晴圆缺,此去一别,不知今生是否还会相逢?千年回首,爱已擦肩,不知再见时是否已物是人非?而我依然孤情的流着泪……

梦的路口,飘摇着多少孤情的花絮,一种惦念,缠绕着几生几世,无法停休,沿路开放着彼岸花,鲜红如初,如血液般的凝固。今世的眷念,让它飘散,落地归尘埃,也当繁花抅起在心间。情遇离别时,成两行泪;爱碰伤害时,变双煞绝!泪,无助时的精神阳光,却也只能流淌在无情两字上。三月花开,娇艳如玉,伶花人独自在赏,空有爱,了却千年待!红尘守候,如烟往事,日月愁,时光淡,落下了悠悠的伤,写下了痴痴的念!一场相遇,寄予了太多的眷恋,太多的思绪绵绵,红笺书一笔,寄与谁?墨汁荡一池,谁听诉?

大千河山,无尽苍穹。多少痴情人,为情所困,在清寂的路上独行;多少时光,独倚亭,拍平栏杆,落下残影,望着残阳感叹,对着秋月悲吟!清风明月若相思,红尘幽怨自足行,心的失落,情的难舍,意的缠绵,等待,踏平河川,落花无数,叶枯悲绝魂断路,花伤离情六月雨。是否,可以,再次相遇?

雪无情,花凋零,爱意潺潺,大漠边关,空流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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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经典散文日记

全文共 9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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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江南走过 那等在季节里的容颜如莲花的开落 东风不来,三月的柳絮不飞 你的心如小小的寂寞的城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跫音不响,三月的春帷不揭 你底心是小小的窗扉紧掩 我达达的马蹄是美丽的错误 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

阴雨绵绵的日子里读郑愁予的诗总有着平缓、清幽的味儿,搁在心头却总也挥散不去。北方的三月一如这三月的北方,骄阳万里的光景却也总抵挡不住寒风来袭。天气总是这么变幻无常,伴有冷风肆掠,携了寒意倒回这3、4月的帷幕后。早上醒来,窗外急促的脚步声踏着这暗日里风一样的步调,却也总是裹了明亮光洁的身影出现在我的梦中。下了楼,和着这微微寒风竟发现天空晴朗光亮起来;这日光虽比不上晴日里的烈,却也能在这昏沉沉的空气中找到些许慰藉。早晨七点钟的太阳依旧是幽静、柔和的模样,伴有乌云一角遮挡了丝丝光亮,不一会儿已俨然全身退入云雾中。早春的寒来的却也是恰到好处,柳枝上的绿芽嫩的让人牙疼,却愈加让这春体现的更加深刻。

春雷声处听空明,小家池塘碧玉青。晴好亮洁的早晨,无端地带来雷声阵阵,惊异之余也自然多了几分欣喜。春日里的雷声呈现给人着那么一种娇羞、朝气的味道,却也忍不住聆听上些许时日。水国春雷早,阗阗若众车。司空曙眼下的春雷远在江南,到底是受不了北方的气候。北国的春雷难免脚步有些迟暮,无形中养成了千呼万唤的癖性。说起北国很自然地让人联想起南国,红豆也总是一并出现在春日的风景中。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南国的春在古人的笔下总有一种黏的化不开的情结,让人也难免沾染了它的习性,显得含情脉脉、柔情似水。江南的水润使南方的才子佳人,处处浸透着水一样的情思,连春雷都显得情意绵绵。一夕轻雷落万丝,霁光符瓦碧参差。秦观笔下的春雷倒是像数的着丝丝线条似的,将春意的密、春意的浓一丝丝演绎出来,让人陡生爱意。纵使南国春光无限好,但若是少了北方,我是断然不会接受的。故都的秋尚且悠悠可爱,北国的春也定别具一方特色。北国的绿不像南方那样烈,却也是于无声中渗出汩汩流水来滋润心田。春在这里像画笔一样一点点、一丝丝将山野勾勒、渲染,有着鲜明强烈的层次感。这明暗交错的层次感让路人像在鉴赏一副作品一样于无形中凸显这绿的可爱之处。北方多风,这是知道。春日的绿在风的陶冶下,显现出一层层泛着红晕的醉意。东风不来,三月的柳絮不飞,表达出的正是这种场景,仿佛事先装点好似的让人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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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灯火阑珊,梦里寻他千百度经典散文

全文共 1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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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淡的墨香,总是萦绕在我的心头,沉淀在笔端。一日不写,恍若失魂落魄,少了生活的乐趣,甚或是当日的精华事务。

一头扎进去,便对身旁的琐事偶感,统统融进块块方块字。每日奔波于县城和镇上,往返几十公里,不多不少。初见冬青开出白花,不禁让我的思绪,飘飘然。只见过冬青碧叶,未曾目睹过花容月貌。碎碎的花儿,远望,白的圣洁,闲适写满花瓣,随意的镶嵌在绿叶群里,彷佛给它穿上一领碎花裙子。典雅,不失情调,我喜欢。

由此及彼,联想到,今日我看天气预报,是阴天,便褪掉昨天的阳光裤装,改穿风格依旧的裙子。不过,却是那种很庄重的风格,黄色的外搭,与优雅黑的背心裙,想搭配。那一抹海水蓝,又绕在了我的玉颈上,这一身通黑,被这一双对比色,黄和蓝,而平衡,显得青春,显得优雅,知性。

和眼前的那抹碎花裙子,显得风格迥异。这倒使得我有些羡慕她了,那么惬意,舒适,不被任何枷锁束缚。相反,激起了我写文的情绪。就这样,我身旁的一些生活趣事,也成了我激情澎湃,或者惆怅满怀的寄托。

在这优雅的墨香里,宛如雨巷中的撑伞姑娘,淡淡的,悠长的回味,美好的想象空间。真如一杯醇酿,谁饮谁知味,谁品谁醉心。我深爱这个并不知道路长的巷子,是一道泛着墨香的巷子。

清雅,是我的风格;如风,是我的希冀;抒怀,是我的真心体现。每每文字连成章,希望他能出现。然而总是在期盼里盘旋,不见他落在文字上,分明是一只飞鹰,眼睛明锐,但就是不愿意在墨香驻足。

不在乎,他是否欣赏这片风景;不苛求,他是否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不逼迫,他在由我思绪寄托的地方,慢慢品读我的喜怒哀乐。可是不否认,我的内心还有一点小小的愿望,就是希望他能透过淡雅的文字,读懂我的心思。曾经的读过,不能算是读懂;曾经的喜爱,不能代表永远;曾经的赞赏,不可能是永久的关心。

仰首,惊鸿一瞥,风景迷人,意境悠远;远眺,暮霭云绕在山巅,神奇无比,幻想联翩;幽篁丛生处,空弹古筝,谁人懂的我的心,反成了自娱自乐。一曲作罢,人叹景衰。

俗尘中,无奈的接近庸俗,远离了清雅。只能在墨香里寻找,亦希望在墨香里遇到一个他,知己。能解我风情,能知我初衷,能懂我心怀。一起共剪灯烛,临窗,交流,小酌,品茗,皆是彼此心心相交的印证。

人生生涯中,不同的人群,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可是希冀能有一人,真正陪我一起徜徉的墨香中,嗅闻它的香气,底蕴,雅致。不是浅表的,而是深入骨髓的,彻头彻尾的。人无喜好,百业具废,人无知己,百花绚烂也徒然。

一座城,一原野,孤人守候,那是守候自己,凄楚,酸痛。难道为打发寂寞,高声在旷野呼喊?奔跑?发泄?也许有人会说,不怕别人不屑和质疑的目光。但内心终究是孤单的,寂寞的。郑愁予说过的,“我的心,如小小寂寞的城,窗扉紧掩。”那是一种错误,自我封闭的错误。

欣赏,是一种高度,仰头的高度,仰视的高度。放低自己,看高别人。这与知己,读懂自己的那个他,相比,又是另外的样子。

为此,我不算大彻大悟,在墨香里嗅闻许久,但抬头的一瞬间,眸子里却噙满失落,何人懂得我心。灯火阑珊处,却是街市的尽头。怀揣失意,侧卧软榻,梦里寻他千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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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经典的情感散文

全文共 50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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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今天整个人都是蒙的,送你离开后整个人都恍恍惚惚的,回到住房习惯性的用手敲了一下门,刚想开口喊你时,才发现钥匙捏在自己的手心,自己傻傻的笑了一下;回家就躺下了,谁想越想睡,脑袋却越清醒,从来没想过自己会这么慌乱;在一起总是三天一大吵五天一小吵,各种话都能从自己的嘴里说出,每次都是吵到你落泪,彼此才会停战,你有的是对自己的自责,我有的是内心的愧疚和慌乱;几次说走,却也只是说说而已,你对我的包容和迁就,我一直都知道,也许我就像你说的一样,一直喜欢端着,放不下面子,学不会道歉;我对于感情一直不属于表达,也学不会主动,你的迁就和放纵让我深深的体会到你对我的爱。

今天你走,我起的比往常早,也像往常一样起床给你做早餐,今天的早餐做多了,其实我是故意的,因为我知道,你不会在火车上吃饭,嫌不好吃又贵,所以,我想让你早餐多吃点,中餐就可以晚点吃了。你一直嚷着不想回,我又何尝希望你回呢,我跟你说过,习惯是个很可怕的东西;这么久以来,我早就习惯了你的存在,习惯了我们俩的拌嘴,习惯了你的幼稚和大惊小怪;今天突然你没在我身边叽叽喳喳了,发现自己连睡觉都不习惯了,房子里冷冷清清的,心空落落的;下午在外面转悠了一大圈,总是走着走着就走神了;踩在我们经常散步的道路上,晃悠了一下午,什么事都没做;本来说了要回学校一趟的,后来发现,心里整个空落落的,回学校也不知道和他们说些什么,索性就不去了,放了兄弟的鸽子,心里挺不好过的,我相信那小子会原谅我的。

中午做饭做多了,其实是我淘米的时候恍惚了,把你那一份饭也做了,等米已经下锅了的时候才发现,今天你已经走了,此刻你已经离开了我在的省;中午一个人吃完了我们两个人的饭,撑到想吐,一个人的中餐吃的特别慢。

晚餐没有办法多煮了,因为家里没米了,明天我也要离开这座城市了。吃完饭,习惯性的往外走,因为那是一个习惯,饭后快步走也是这几个月才养成的习惯。开了门就往外面走,连门都没有关,走到楼梯口才发现,你今天回家了,我现在一个人,呵呵一笑就出去了;走了不到十分钟,突然下雨了,我想起了你,不知道你今晚下车时会不会有雨,好想打个电话问问你,你在的城市下雨没;拿出手机,却无法按下拨号键,就算你住的城市在下雨又能怎样?我无法给你送雨伞,又何必徒添彼此的尴尬呢?

离开,是为了下次更美好的相遇;期待相遇时的你,也期待和你相遇的自己。曾经答应过你,现在我手写我心!

篇2:

徐志摩说: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

少年时,心灵纯洁的和纸一样,洁白没有瑕疵。内心安静,喜欢唯美的画风,喜欢荷塘,喜欢在柔软的风里,看着荷塘里展开的荷花还有哪些含苞的花骨朵,喜欢看荷叶上滑动的水珠,她们是那样的神奇,如同一颗珍珠放置在玉盘上,在太阳的光线里,显现出璀璨的光芒…若一颗恒久的钻石。

那一年,少年16岁,高中学生。荷塘就在学校的东边,是学校的风景也是学校的圣地,如同未名湖一样,简直就是学校的地标。每天清晨,少年都会在荷塘边朗诵,抑扬顿挫的声调传出很远,颇有大师风范。在学校他是才子,诗书棋琴都有较深的造诣。而他不知道,清秀儒雅的他成了许多少女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不为其他,仅仅因为他的才气。而她,学校的才女,也许是共同的爱好,他成了她一生的牵挂。

在记忆中,我读过最美的情诗,就是那首《相思》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劝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学生时代,少女情窦初开,也许并不真正懂得这首诗的深刻含义,但是她一定是知道这是一首情诗。那一天,学校放假,他计划去学校附近的一座杉树坡踏青,不巧的是那天她也正好去了,她很苗条,近一米七的身高,穿着一件红色的汉服,说不出的优雅和柔美。她如同一只美丽的凤凰,在那青杉绿水间留下了一个个美丽的瞬间。而原本在树林间写生的少年,竟被这突然闯入视觉的美惊呆了,原来美丽就在自己身边,而自己却一直没有这样赏心悦目的欣赏过。也罢,少年撕掉了刚刚写生的风景,而开始绘画这突然闯入的美丽。

少年画的那么的出神,以至于忘记了自己,他小心翼翼的画着,生怕遗漏了一点点精彩的瞬间,他如同在绘制一副绝世巨作,他时而眉头紧锁。时而笑容满面,他沉浸在了自己的画作之中。不知道什么时候,一个红色的身影静静的站立在他的背后,就这样静静的看着他。可以送给我吗?一声清脆的声音传了过来,在这寂静的山林中,犹如一颗玉珠掉进了翡翠的盘子里,说不出的圆润与清脆。少年回过头,他们的眼光便紧紧的吸引在一起了,很久都没有分开。

那一年高考,他们相约去了同一所大学,生活总是美好的,可是现实却是那样的残酷。大学毕业以后,少年为了他的父母,毅然选择了老家。他希望,能够更好地照顾他的父母。而少女的父母。因为经商,而早已搬出了那座小小的县城。不知道是不是这样的原因,毕业之后因他们工作的地方,距离越来越远。最开始的时候,少年和少女一直都有联系的信件,也许是时间改变了他们,也许是社会改变了他们,也许是父母改变了他们,有一天他们不再联系。也许少年和少女的心目中,都还有对方,但是,都已经成了过去。

上苍最残酷的事情。莫过于让轰轰烈烈的爱情无疾而终,但却在某一个时间,让你再次相遇。是怨恨?是尴尬?还是惊喜?亦或是是冷漠?某一天,少年在这座大都市一家知名的咖啡馆喝着咖啡,不经意地望过去,看到他前排坐着的一个丰腴的少妇,是她?精致的脸庞,优雅的坐姿,无不体现出她优越的生活,这一刻他却感到无比的欣慰,他一直都希望她过得幸福。也许是心灵的感应,她也很快认出了少年。一个人的咖啡,变成了两个人的叙旧。

下午的时光,总是短暂的。这样静静的,喝着咖啡,他们竟然都没有最先开口,也许此时无声胜有声吧。他们互相看着对方,觉出了对方的生活一定很好,那么就不需要担心什么了,不管多么美好的时光,总有分别的时候。离开的时候他们互道珍重,他们递给对方一张纸条,他们以为是电话号码。上车以后他们打开了纸条。却发现他们不约而同的选择了同一首情诗送给对方:“那一天,闭目在经殿香雾中/蓦然听见/你颂经的真言//那一月,我拨动所有的转经筒/不为超度/只为触摸你的指尖//那一年,磕长头匍匐在山路/不为觐见/只为贴着你的温暖//那一世,转山转水转佛塔啊/不为修来生/只为途中与你相见。”

篇3:

寻千重,梦千重。多少相思云缈中,陌陌红尘,绾青丝,对镜妆,为君消得瘦花黄。掩相思,韵笔墨,流年深处,把念坐穿。三生石上,刻上你的姓,我的名。携手红尘不变,韶华逝水,千山暮。君是前世今生的守望。天若有情,天亦老,君若心动,万年长。天涯明月心,今生今世只为你情深。————题记

窸窸窣窣的雨,洗涤去万物的空灵。我的笔墨,是多彩的,粉刷着我深情的灵魂,只想我的生命,在有限的里,愈加斑斓多姿。回眸五月,五月的脚步越来越轻,背影越来也越模糊,我的心事不由氤氲成这个清晨的孤寂。我想再好好看看这五月的美,把所有的花红柳绿,统统都收进眼眸,装进心海。曾经,独自走过林荫小道,晚霞也真诚的沐浴过我五月的心。

走在五月的尾声里,心在微风细雨里飘着,我看到风掀起我的长裙翩翩,我感受到雨儿那温柔的抚摸。还有天空的眼,的像个静女。心里无数次的渴望五月慢点,容我再细赏这满枝蔷薇花儿。你看,它们正盛开惹人,美丽,玉立娉婷,何等忘我。蔷薇,你是五月的,羞涩的颜容,美哒哒了五月痴恋你的人。你无需刻意为谁盛开,你无语也温柔,你的婉约姿态,你的俏丽身影,留给五月最美的难忘。

为你,我把静默许久的怀抱张开,让你在我暖暖的怀里微笑。你是否听到我的心像小鹿撞撞,迸发出阵阵激动的声音?五月的蔷薇呀,那么多的人,都为你癫狂,你却静静的,静静的,毫不张扬,蔷薇呀!你可知道你的兀自之美,醉了多少心房。五月,因你的盛开而美丽,五月的情人,非你莫属。我坚信着,世界上每一个女子,都是一朵五月的蔷薇,盛开在他情人的心里和眼睛里。

微雨初晴,碧空如洗的时候,总有鸟声轻鸣,清脆的鸟音穿过天空,漫过林间的草草叶叶,枝枝蔓蔓。潺潺溪水戏流云,修篁滴翠,草尖上的露珠玲珑。风中飘来一缕暗香,优雅了谁的心事,凝望天空之城,相思之眼空了望。念,早已经在指尖葳蕤,疯狂的五月,我守着一池温润的墨香,把你一笔一画,悄悄镌刻进我滚烫的相思之中。我在,你在,爱就在,在远方,在心上,在五月,在我们彼此的守望里。君若安好,我便安好,五月的我们都要安好。

某一个五月的清晨,洗漱完毕,无意间,把自己坐成了清晨里,静默无语的木偶,稍等片刻,想起什么似地,倏地起身,原来一天的日子,正要开始,变得学会了珍惜美丽的晨辉,丝丝缕缕暖暖的阳光,透过纱窗,暖了眼睛,暖了心扉,也恰好住进在我的眼睛,变成这个清晨一瞥的美丽。当一切都安静的时候,心也会漫无边际的,骑着之马,奔腾在有情的天空,像是一匹脱缰的野马。自从遇见,你的心事,我就一直猜不懂,是那样的不可捉摸,然而,在你面前,我却澄净如一湖不起微澜的水,透明如玻璃。

梦里想着牵挂的人儿,即使你在天涯,我在海角,那遥远的,也隔不断心的距离。不许下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的誓言。不承诺飞越沧海于君前,只愿意在我们最美的年华里,且行且珍惜,你在,我在,我们的情都在。穿过纱窗的朦胧,凝望着那无垠的天空,若,没有云儿在它怀抱里撒娇,没有风儿在它的眼眸里舞蹈,我想它可能也是和我一样有过孤寂。似乎,有感受到那一双孤寂的眼,充满这抑郁,也孤独的俯瞰过某一个静默的清晨。

这孤寂,这抑郁,在思念的时候,也都成了生命里的一种美。静静的在时光里读诗,我默默的就像那落进尘埃里的花种,不去打扰任何一缕风,一道景,只去嗅的那泥土的清香。我的境界,只能与爱为伍,与泥土为伴,只能把思念的风铃挂进风里。当我们心还年轻,固然是冲动的,也懵懵懂懂,分不清爱与喜欢,有了傻傻的迷失。很多人都有过迷失的曾经,在逝去的年华里,也带走了那些幼稚过的行为。

一生中,总会有那么,让你的心怦然心动,就在那一刹那,就在那一眼里,注定了做一些迷失的事情。可否记得那年青葱年少?可否记得那年豆蔻未消?一味痴迷一个人,一个微笑,一段,天真以为你遇到的心动,会守候你的一生。这爱,心动,也注定了是天空中漂浮的云朵,经不起风和雨,他只需要的是阳光罢了。当你为此乐此不彼付出的时候,也许他的天空,早已经变换成了另一番景象。而你,也只是他天空的一段云罢了。

迷失了,付出了,成熟了,爱,是无情的,也是深情的,是苦涩的,也是甜蜜的,无需执着,爱若不再,请让自己换个方向,看到的会比以前你所见过的花更美,比以前所见过的云更软,比以前那个负心于你的人更温柔,只要你愿意用心体会爱。爱,就是有一个懂得温柔的人,陪着你同甘共苦,永远相依相偎。流年婉转,老去的光阴,会让我们渐渐成熟,知道了爱和喜欢,是不同的概念,慢慢的,迷失就少了,所以,时间是我们成熟心智的最好导师。

于是,我们不再随意说爱和喜欢。喜欢,是一种浅在的美,只仅仅是一种感觉而已,爱,则不同,爱是心动,是牵挂,是风雨同舟,誓死不离的情,爱,是包容,是理解,是付出不求回报的真心,爱,是心底只可会意,不可言传的滋味,这种感觉是浪漫的痴迷忘我。

当两个人儿真心相爱的时候,才能品尝什么是爱的滋味。,不是一味的甜言蜜语,卿卿我我,而是灵魂的交融,是你懂我,我明白你契合;是随时都会在心底生出来的想念。世界一切都很美,然,在爱人面前,却和自己无关,唯你才是他心底最美的风景。真爱,是除却巫山不是云的深情,他相信只有你,才是他巫山上千年的云朵,是他梦里的江南,是他魂牵梦绕的人儿,是他心底刻骨铭心的牵挂。人这一生,如果真的能够遇到一个与自己灵魂相契的爱人,那该是几百年修来的福缘,能够享受着这份干净的爱恋,不光是福祉,而是修行。我相信只有真正明白爱情真谛的人,才会将真爱经营到底。

今生,我把爱,装进口袋里,贴近我的身体,唯有如此,我才会知道,自己还有爱的能力,即使是虚无的飘渺,那爱的能力,也会如是清晰,如是温暖。我愿意用一支苦涩的笔,勾画一副梦里的桃花源,那里的世界,纯洁清澈,花香鸟语,山明水秀,修篁含黛,全部是最干净的灵魂。那里没有恶毒的行径,没有丑陋的思想,清澈如娟娟溪水,干净的恰似那亘古,被溪水清洗过的石头。

我要用蘸满相思的笔尖,写下串串思念你的语言。不为谁读懂,不为谁喜欢,只为我心上的你,可以看见,看见我亘古的情,一一不变。我把爱的笔墨,开到荼蘼,我把爱的缱绻,写成一生的鹣鲽诗卷,诗中有你,诗中有我,还有那的明艳。走在五月的末梢,你依旧是我心间的旖旎,是我眼中的山水,是落在天涯的思念,今生只为你种下不变情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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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离愁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000字

全文共 1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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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离别总有一丝阴云缠绕在心头,那是最真的感受,最无奈的泪流。总有一份深情铭刻在记忆里头,总有一种涩涩酸酸的滋味在心头,那是最浓的情愁,那是最爱的时候。时间从来都不会为谁而停留,岁月也不会为谁而慢下脚步走。静静的时光在流走,匆匆的岁月已远走,只有白云知道内心的哀愁,只有流水看得清内心的感受。

往事一去不回头 ,回首只见山花灿烂还依旧,只见老路风景还美丽在尽头,只见行云流水还是那样静静悄悄的行走,回首记忆里还有点点欣喜和点点温暖的感受,回首人生多少都会有丰收。

年轮总是留下深深的伤口,足迹总是深深浅浅留在生命里头,在过去的时光里行走,内心只有淡淡的感受,也许因为时间改变了所有,也许因为岁月把一切都有已经完全带走,也许流年已经让视线模糊在记忆里头。曾经醉美的不再有醉美的感受,曾经温暖的不再有温暖的感觉,曾经的妙龄时光到如今都已没有了朦胧的感受。在回忆中行走,内心只有淡淡的感受,也许因为事世变迁而让生命习惯在风雨里坚强勇敢 ,也许事世难料而习惯坦然面对所有。

花季只属于青春的时候,温美早已经溶化在生命里头,走过的路经过的事,早已经忘记在岁月里头,所有的经历早已经成为人生的丰收,早已经不在忧伤的思绪里面走。爱过的人早已经随着岁月而远走,曾经熟悉背影早已经模糊在视线里,生命拥抱的只是一丝温暖和美丽的感受。就因为这丝的温美感受而总喜欢书写在文字里,只为让文字梳理忧愁,只为在文字里寻找一些幸福快乐的真实感受。

花瓣总有失落的感受,叶落总有一些凄美的丰收,一个季节美丽总是开头,失落总会是最后。还是白云知道天地的情愁,还是流水懂得天地的感受,从季节的开头走到季节的最后,生命总会得到一些丰收,生命总会由欣喜渐渐到失落的感受,就喜欢把心情的喜忧写进文字里面,让文字梳理心情,让文字铭刻住生命的所有喜忧 。

一生再走也无法走到世界的尽头,生命再长最终也会撒手。知道生命终止的时候,就算已经走到世界的尽头。知道生命结束的时候,最终才会完全的放手,最终才会闭眼安然长睡在天地间。

到了最后总要放开所有剩下自己一个人走,在你的身后或多或少总有人会泪流,泪流全因你曾经付出真情,你的突然离去而让他们【她们】无法承受。泪流全因你曾经帮助过他们【她们】,你走到时候让他们【她们】只能用泪来祭奠所有,泪流全因你曾经给他们【她们】带来过一些快乐时光,你走的时候让他们【她们】无法忘记所有。

人总是从欣喜的时候开始行走,因为欣喜总会给生命带来美的感受。走到最后的时候只想拥抱简单淡泊而入睡到黎明的开头。人就是这样累一生,但是一生也会充满欢乐忧伤,只有欢乐忧伤才是生命最真的感受,只有欢乐忧伤才能把人生的酸甜苦辣都尝够。走到路尽头,一路的风景总也让人看不够,走在路尽头,一路留恋着美丽景色也是一种好的人生感受。

【二】

人生的离愁别样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因为不舍的情愫掺在心里头,因为纯纯的情怀才是最真的感受,一条路总也不想走到尽头,因为走到尽头就会分手。一片风景总也看不够,看够总会失去对美的感受。一个人总让心一直都为他停留,若让心走那么爱就会遗失在岁月里头。爱情的码头能够停靠所有,也能消散所有,因为情真而值得守候,因为真爱才值得付出所有。

离愁别有一种挂念在心头,挥手之后心就渐渐有了忧伤的感受,离别之后生命就渐渐开始走进深秋。多少寂寞黄昏后,多少黑夜无眠泪湿枕,多少思念挂满在夜空的上头,多少无奈的思绪随风飘到天尽头。往事不堪再回首,回首之时眼泪总会止不住的流,回首之时感慨哀叹又会膨胀在生命里头,回首之时背影已成记忆而远走,回首之时朝朝暮暮不再有温美的感受,回首之时生命早已经又是一个新的开头,回首之时因为离别竟然都已经把人生看透。

离愁别有一种情愫在心头,美梦总把人醉透,温暖总在遍身都停留,爱总在转身的时候才会撕裂着伤口。离愁列车渐渐的已开走,总还在记忆里面不断的挥着手,在离去的时候生命才能体会到离别的哀愁,在离去的时候双眼早已都是泪流。转身不是为了让你走,其实内心很希望你还能有一秒钟的停留,回想不是因为缠绵还依旧,而是想把曾经的温美放在人生扉页里,在有空的时候静静翻阅、细嚼过去的温柔、慢慢找些失去以后的丰收。

离别不是走到路尽头,而是又是另外一条道路的新开头,只是身边从此没有了熟悉的身影伴随在左右,只是生命从此就缠绵在回忆里头,只是梦又开始了新的追求,只是不再为爱找理由,只是不相信承诺一辈子都守候,只是随着时间而忘记了开头的时候。

一条河水如果遇上石头总要改变方向流,一朵白云总会被风吹散在天尽头,云烟总会渐渐的消散在天空里头,所以如果没有离别的感受忧愁就不会缠绕在胸口,所以生命如果没有离别的时候就永远不知道疼痛的感受,所以人生如果没有离别的时候希望就不会一直的延伸到路尽头。

写于2014、5、25【彩虹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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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消逝的那两只狗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300字

全文共 12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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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生活的原因,我曾租住在蓬莱的水城小区。

楼房的南面有点空旷地,于是几十个小商贩便挤了进来,顺着路的两边排开,卖一些吃的东西。这些商贩们每天下午三点左右就会陆续的过来,不一会儿这院里就形成了一个小小的市场。

我住在二楼,视野不是那么开阔,于是下班后,很多时候我就会透过窗户,注视着这个小市场上的人来人往。时间长了,有两只流浪的引起了我的注意,它们总是在这,就像这院里的居民似的。不过我偶然发现也不是这样,上午是绝对看不到它们的身影的。心里想,难道它们和那些商贩一样,总在下午的那个时间里过来?留心了一下,呵,还真是这样,而且很准时,商贩们刚刚铺开摊子的时候,它们的身影就出现了。真纳闷它们是怎么掌握这个时间,就像戴了手表似的。

其中有一只狗长得很漂亮,很英武,只是有些消瘦。一身黄色的毛,如果是黑色的话,你一定会认为它是一只德国黑背,至少也是一只狼狗。但它真的不是,否则就不会被遗弃,或是早有人会收养它了。

另一只是宠物狗,却是脏兮兮的,不仔细看你不会知道它原来长的是白色的毛。不过它有些可怜,好像是瘸了一条后腿,之所以说好像,是因为它走起路来,却像是两条腿都瘸了似的,后半身几乎是要拖着走。估计它也是被遗弃的吧。

它俩大部分时间会蹲坐在卖熟肉的摊子前面,桌子上有一盆熟肉,它们总是目不转睛的看着,也总是与桌子保持着固定的距离,我猜想,这个距离可能是商贩不会驱赶它们的最短距离吧。它们很专注,如果你感觉它们的头有些晃动,那一定是商贩在侍弄他盆里的熟肉。它们的神态,像是卖肉的商贩随时都会扔出一点碎肉,我相信一定有这样的时候,否则它们怎么会每天都并排整齐的蹲坐在那儿等待着,不过我倒是从来都没有看到它们收获过。

每过一段时间,也许是灰心了吧,它们就从肉摊那里走开,开始四处转悠,不过不长时间后又回来继续蹲坐着。

那只宠物狗虽然腿瘸了,但是爬起来并不慢,想必腿瘸了不是一年半年了,已经适应了。它不怕人,相反,总一副谄媚的样子,好像期待着过往的人会给它点什么,可惜它并不知道它那脏兮兮的样子是令人讨厌的。而黄狗和它不一样,见了人总是躲避,你快要靠近它的时候,它会塌一下腰,同时极快的闪到一边去,表现出很臣服的样子,就像是旧时代的农民遇见了乡绅一样。但你千万不要认为它没有一点脾气,有一天我见过它在院里像一个猛士一样,不依不饶的驱逐一只和它体态差不多的流浪狗,我这才知道它认为这个市场是它的地盘,但不知道它为什么容许那只瘸了腿的宠物狗,甚至是容许它和自己一起等待那比希望还渺小的碎肉?这真的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我想了很久,也无法解释。

日子一天一天就这样过去,终于有一天我突然发现黄狗好像不见了。

真的不见了。于是院子里就只剩下那只宠物狗了,依旧拖着残废的身体,爬到这,爬到那,只是明显少了点精神。感觉没过多久,这只宠物狗也不见了。终于院子里的这两只狗都不见了,但院子里的一切还是那个样子,对于它们的消逝,没有人觉得少了点什么,就像它们在这儿的时候,也没有人觉得多了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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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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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犹如一片森林,在成长的路上拔起一株株有美好记忆的树;人生犹如一口清泉,泉水的质地取决于“泉”的“内心”;人生犹如一场玄想,心中有什么就出现什么。人生是一条条路,选一条就开始一段不同的人生,成就一个不同的人物,而我可能会选择清欢,清欢的人生。

自从我打开了《林清散文集》这本书,我仿佛在于一个高尚清欢的人谈话、交流心得,此书最为我所感触最大的,当之为《清欢》一文。清欢是一种对景、对物、对人生的一种心情,也是一种态度。此文主要讲述了作者的清欢与作者对的了解。林大师有他对世俗的鄙视体现出了清欢的向往。他非常的神,许多已忘了清欢是什么,也过不了这种日子。(尤其是年轻人)而他还能回忆往事清欢,神。清欢能摆脱世俗,离开嘈杂,体验清静时的欢乐,吃盘清淡的小菜,喝清清的白开水,坐阶打禅都很容易找到清欢,而现在他无影无踪,消失在茫茫人海中,取而代之的是灯红酒绿。

但我也找到了清欢,一日,我骑着自己最心爱的自行车一边快活地拨弄车铃一边吹口哨,高兴的回家,我完全忘了马路上的汽笛声,一种清欢的感觉伴我行驶在路上,此时此刻,我完全忘了自己,带着说不清的微笑,像个孩子,回到家中,我泡了壶白开水,把它当做茶一样喝——清欢的茶水。然后,我坐在沙发上,享受着当事的欢乐,是一种来自内心的而表达不出的欢乐,仿佛是清淡的欢愉,没错,正是清欢。仿佛有股“入淮清洛渐漫漫,雪沫乳花浮午盏”的炊烟围绕在我身旁。

找到清欢很难,也很简单;找到清欢的人生更难也更容易找到。只有拥有清欢的人生的贤人才能理解这句话。林清玄的《清欢》是想告诉大家:做一个找到清欢滋味的人物,甩掉世俗的帽子,体验“蓼茸蒿笋试春盘。人间有味是清欢。”的生活,找到“感受清欢、享受清欢、并拥有清欢”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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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唱歌散文

全文共 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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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歌声真的不好听,但是我就是爱唱,不管在什么时候。因为我坚信着一件事,那就是多练总会有成果的,而且我尊敬每一个人的歌声,因为每一个人的歌声都是值得被尊敬的,哪怕是一个农村人也可能有天籁般的歌声。不一定穿的脏兮兮的人就没有权利走上华丽的舞台,每一个人都有权利走上华丽的舞台展示自己的歌喉。

唱歌虽然只是个人爱好而已,但有的时候唱歌能够改变命运,就像写作一样,这些个人爱好都能改变命运,就如同民间说的俗话一般,360行,行行出状元,所以我在此恭祝所有唱歌的人都能唱出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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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散文欣赏:不想,就不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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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上学的时候,我把老师当堂提问的造句作业,当成现在孩子的趣味脑筋急转弯来做,第一时间抢先造出精彩的句子。常常能得到老师的夸奖,同学的羡慕赞赏,快乐的心情如同打翻了的蜜罐,甜滋滋的。

最近,我发现,这一段时间,我没少用“不想......就不......”来造句。年龄大的女同事,面临职称考试,抱怨说:“年龄大了,刚看过的知识内容,就忘了,记不住啊!我真不想考了。”那语气,仿佛有人掂着棍棒在后面追赶。其实,她说的那个所谓的职称,也就是装装虚荣的门面,比别人多一个本本。只是她不知道删繁就简地硬撑着要画蛇添足,苦逼自己。我立即帮她抽刀断定:“不想考,就不考了。”她高兴地一脸轻松,仿佛卸下了千斤重担。也许原本人家就已决定好了的,只是差烧这一把火了吧!还有一年轻女同事,喜欢文字,经常写些散文,也试图给报社投稿,她见到我就叹息:“石沉大海啊!”我说:“要多投稿,不沉几次,就浮不出水面。”她说:“不想写了。”这不是她的真心话,她那么地执着热情。在医院里,她是我唯一的同道,我怎能甘心她沉沦泥陷。于是就说:“不想写了,就不写了。放一放,再写,好酒需要久酿。”她颔首赞同,绷紧的意志力得到了暂时的缓解,也许,要不了多久,就会轻装上阵,我就又重新获得了一个文笔“战友”。

人们在追求成功的时候,都不知不觉地把自己武装成了圣斗士的模样。在一路狂奔的情况下,完全忘记了自己是个有血有肉有骨架有灵魂的人,跑着跑着,把灵魂甩远了,只剩了一副空架子,累得大喘气地低着头,站在半道上,自怨自艾。所以,当你感觉累的时候,一定要检查检查自己背负的行囊,是否多了个没用的石头;当你感觉疲惫的时候,一定要知道停下来,歇一歇,等把这口气喘上来后,再高兴地继续呼吸新鲜的空气,在通往成功的路上,为自己加入更好的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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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怀念捉鱼的经典散文

全文共 19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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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每走过鱼塘水渠,就会想到童年的家乡,想起故乡的鱼塘,想起童年时代捉鱼的情景。

家乡人每到除夕前一天的时候总要抽干几口鱼塘,承包鱼塘的人要把一年来辛辛苦苦养的鱼,捉来卖,换上钱来过年,给孩子添上几身崭新的衣裳,采购一些年货,也给自己留几条鲜鱼过年。更主要的是,大人们在捉大鱼的时候,我们小孩子也可以下鱼塘去捉鱼,自然捉到一般都是鲫鱼、鲇鱼,以及不知名的小鱼,不过这些并不重要,而是捉鱼的乐趣,于是捉鱼是孩子们最欣喜的事了。

记得有一年快过年的时候,天异常的寒冷,凛冽的寒风刮了好几天,鱼塘边上的树木早已是光秃秃,没有一片的叶子,风一吹来,只是光着身子在摇晃着,冻得直哆嗦。在春天可以看到绿茵的小草,这时也换上了黄衣裳耷拉着脑袋,紧缩着一团,气息奄奄地垂在鱼塘里的水面上。鱼塘的水面微波粼粼,倒映着的蓝天白云,也成了跳动的音符,一圈又一圈地荡漾开去。偶尔有一二条大鱼浮出水面,吹个小泡泡,吸了一口气,转个身,撅起尾巴,又钻到水底里去了,只留下尾巴掀起的浪儿,让人们知道鱼塘里有大鱼呢。

吃过早饭后,承包鱼塘的人,扛了把?头,来到鱼塘便边,一锄一锄地把鱼塘的决口排开,一会儿水开始往外流去,随着决口的增大,水也变得大起来,变得湍急起来。几个小伙伴早已从家里拿了粪箕、小水桶在鱼塘岸边等待着,承包鱼塘的人看着我们在等待着打鱼,指着鱼塘里的水,笑着说:“想打鱼,还早呢。”虽然天气寒冷,冻得我们直打哆嗦,但我们依然在兴奋地看着水位一点一点地落下去,塘对面数不清的树根交错深入塘中,也开始露出它的真面目,树根下面有许多小洞,有好多好多的鱼藏在树根下面的洞里,以前很多小伙伴打鱼的第一站就是到那树根底下或小洞中摸鱼,会摸出许多小鱼来:有鲫鱼、鲇鱼、鲤鱼……但现在大家都怕到那里去摸鱼,原因是有年夏天,伙伴们兴起,到鱼塘边的树上嬉玩,一个叫细妹的伙伴眼尖,惊叫一声:“蛇!”大家循身声望去,一条碗口粗的大花蛇盘绕在树根上。大家没命地跑,脸都吓白了,腿也吓软了,跑出很远很远才坐在地上喘着粗气。以后一谈到那树木,大家都不寒而栗,现在只有大人才不怕到那里去摸鱼了。“鲫鱼,大鲫鱼!”伙伴们不约而同地喊了起来,只见一条大鲤鱼从对面树木下的树根洞里跳了出来,伙伴们眼痴痴地望着,谁也不敢前去。一个叫泉章的伙伴说:“拿竹竿来扒!”另一个说:“不行,太远了。”“要是它一直跳到我们跟前就好了!”细妹想得天真……大家七嘴八舌,终归毫无办法。我趁大家说话之际,偷偷溜到那树木边,因为我知道蛇在冬天是不会出来的。我将两脚勾住树干,将身子倒下去,伸出双手,抓住了那又大又肥的鲤鱼。“捉住了!捉住了!”伙伴们为我而高兴,而我却被那承包人骂了一声:“不要命了,多危险呀!”但我还是很高兴,因为我捉到了第一条大鲫鱼。

随着太阳慢慢地从东边山头上爬高,鱼塘里的水越来越少了,快到中午的时候,鱼塘了的水只剩鱼塘中央落窝的一点了,那些大鱼、小鱼开始乱着一团起来,活蹦乱跳,似乎已经明白自己末日的到来,也让鱼塘岸边站着人看得心里痒痒的,恨不得马上下去抓鱼了。但我们只能等承包人把大鱼打完之后才能下去捉鱼,如果提前下去捉的话,会被他赶上塘岸来,无奈呀,只能眼巴巴地先看着承包人打大鱼,心里打紧得很。大鱼打完之后,承包人说了声可以了,我们一窝蜂地走下鱼塘里去,开始捉鱼,我先是用两只小手伸到鱼塘的淤泥里去,慢慢摸着,因为有些比较大的鲫鱼等钻在淤泥里去,若用粪箕是难以打到的,只有用手摸着,碰到鱼后就两手迅速握住,摸到鲫鱼还好,容易捉住,但摸到鲶鱼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了,鲶鱼的身子很滑,嘴角有两边有刺,一不小心就会被刺着,你的手会不由自主地松开,鲶鱼就会乘机溜走,不过我可有经验,摸到鲶鱼的时候,我只需要一手顺着鲶鱼的嘴巴摸去,就不会被刺着,凭着这一功夫,我一般都比小伙伴捉到鲶鱼多得多。稍大的鱼捉得差不多了,然后我会用粪箕去捞浮在水面的小鱼,那捞一下保证有几条或十几条小鱼,收获也不错。摸着、捞着,我们的小手冻得通红,嘴唇发紫,但我们似乎还每感觉身体的寒冷,一心一意打着鱼,眼睛死死的盯住浮在水面的鱼,只要出来吹个气泡,我都会把粪箕往目标一捞,保证把鱼捞着,变成囊中之物。确实鱼塘中没鱼可捞了,我们才恋恋不舍地爬上岸,提着装满鱼的水桶回家,这时阵阵的寒风袭来,才知道身体的冷了,于是踉踉跄跄赶紧往家跑去,母亲看到我后,总会赶紧帮我XX,叫我去洗澡,嘴里嘟囔地说:“打的鱼还不够买洗衣粉的钱呢。”

但这捉鱼现在回想起来,却分外生动有趣,那幼稚的童年啊,直到现在,我对鱼的认识比身边任何一个人都全面,这可能正得益于我童年那无数次捉鱼经历。而这丰富的经历全部沉积在我的记忆深处,回想时,自己总是忍不住微笑——这些童年的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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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红烛泪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000字

全文共 2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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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一阵高亢悠扬的唢呐声,从青凤岭上传来。

叶红玲听到唢呐声,心中甚是激动,一丝笑意浮现脸庞。急忙起床,匆匆梳洗完毕,直奔青凤岭而去。

青凤岭上,绿草茵茵,山花欲燃。绿草山花中,一个青年盘膝而坐,手持唢呐,鼓着腮帮,正自吹得起劲。

叶红玲气喘吁吁,上的岭来,躲在一块巨石后面,悄悄地弯腰捡起一块小石头,扔到青年的面前。青年吓了一跳,唢呐也甩到一边,四处张望。

“谁?”青年喊道。

“咯咯咯”巨石后响起一阵银铃般的笑声。叶红玲走出来,一手叉腰,一手指着青年故作嗔怒道:“刘青河你个死鬼!不是说好明天下午才到这里来的吗?你咋偏偏一大早就吹响你那个破喇叭?”

青年站起,挠了挠头,傻笑道:“俺不是想你么?”

叶红玲嘴一撇,说:“光想有啥用?我俩要结婚,得有钱吧?我妈说啦,彩礼钱你不给十万也得给八万。你再修修房子弄弄啥,估计也得二十来万,我们这穷山沟里人何时才能挣下这么多钱呢?”

青年一脸窘迫,更加的挖耳挠腮,愁眉苦脸。嚅嚅道:“玲妹你说咋办?”

叶红玲摘了一朵小花,噙在嘴里,望着远处的云彩。想了半天,转过头对青年说道:“要不你先出去打工!不管你挣多少,你一并给了我妈,她要是还不愿意,我就和你私奔,让她永远找不见我们,好么?”

青年点头,“嗯。俺走后,你可要想我?”

叶红玲走到青年跟前,伸出手指,在青年头上戳了一下,笑道:“你这个死鬼!我会天天想着你的。”

于是,刘青河整理好行李,准备到山外打工。

临行时,叶红玲早早在村口,等着他。两人先是对望一眼,没说什么,叶红玲从怀中掏出一支红蜡烛,一支画着鸳鸯的红蜡烛。

刘青河疑惑不解道:“玲妹,你给我蜡烛干啥?城里现在早不点灯了,给我蜡烛有啥用啊?”

叶红玲锤了他一拳,骂道:“你个死鬼!你个憨货!你要是把这蜡烛弄丢了,我一辈子都不会理你!”说完转身跑去。

刘青河还没见过他的玲妹妹发过这么大的火。摇摇头,把蜡烛装在行李袋中。向大山外的城市里走去。

途中要经过一个叫荒山村的地方,每年三月荒山上的桃花满山遍野,总是吸引各地游客前来观看。刘青河也没心思欣赏这些开的很艳的桃花,边走边哼着不知名的小曲,转过一道弯,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只见,一辆黑色的小轿车仰面朝天,碎玻璃片满地都是,车窗处一个满身是血的女人,正在吃力的往外爬。周围也陆续聚了很多人,人们站在那里用眼观看,用嘴议论,有的点头,有的摇头,有的埋怨“怎么事故队来的这么慢!”。

刘青河二话没说,摘下行李包,往旁边一放,正要准备往外拉那女人,却被人群中一个老年人拉住,老年人瞪了他一眼,头一歪,小声说道:“你这个后生见世面太少!你要是碰一下那个女人,没准把你讹住,你麻烦就大了!”

刘青河用力拨开老年人的手,大声道:“俺惹上麻烦也比你们见死不救强!”于是,刘青河想办法用石头砸开车门,费了半天劲,累得满头大汗,最终,把女人拽了出来,女人正要说感谢的话,由于惊吓又流了血,头仰了一下,就晕了过去。刘青河先找到行李包,往身上一背,把女人往肩上一扛,迈开大步,头也不回向马王镇医院走去。背后人群攒动,人群又议论了一番,就传来一阵刺耳的哄笑声。

马王镇医院,203病房。

被刘青河搭救的女人,就躺在病房的床上。

医生护士忙活了半天,最终,医生走,护士留。护士对刘青河说:“您好先生!请您先到一楼交费处把钱交了吧。”

刘青河的心“咯噔”一下,急得抓耳挠腮,支支吾吾了半天,“这……这……”

好在这时床上的女人苏醒过来,先喘了一会气,缓缓道:“大哥你过来,麻烦你给我打个电话,我好叫人过来。”

刘青河双手挠开了头,不知所措,说道:“俺不会打电话!俺咋办?俺咋办?”

旁边的护士捂着嘴儿笑,最后忍不住了,竟笑得弯了腰。笑罢,护士掏出手机,脸转向病床上女人,轻声说:“您说吧,啥号码?”

女人算是通了电话,约莫半个时辰,来了一个西装革履戴着眼镜的中年人,中年人进的病房忙拉住女人的手泪流满面,抽噎着说道:“姐呀!我不该让你一人去荒山村啊!”

女人微微笑了一下,摸了一下中年人的脸颊,柔声道:“莫要自责,姐摔了一下也好,能够躺在这里静静心,免得公司里的烦恼事堵得我胸闷。我在这修养几日,公司的事就麻烦你了?”

中年人点了一下头,脸上忽然有了笑意,说:“姐!告诉你个好消息,我处了一个对象,可漂亮了!”

女人也是一脸笑意,欢喜道:“是吗?等姐出了院可要好好看看了。”

他姐俩热情的谈着话,完全把站在旁边的刘青河当做空气。

刘青河叹了口气,走过去对女人说:“这样吧!俺也该走了。”

女人忙说:“你看我好糊涂把这事给忘了,不知恩人你的大名?三柱快拉住恩人别让他走!我还没谢人家呢?”

那个叫三柱的中男子忙拉住刘青河,从衣兜里掏出一沓钱来,先在手上拍了拍,瞧了一下刘青河,说道:“感谢你救了我姐,也不能让你白救,喏,给你一万元,你这个乡下人估计一年也挣不来这个钱数吧?”

刘青河冷冷笑道:“不错!乡下人挣不到你这个钱数,但是你的钱乡下人不稀罕!”转身,快步,走出医院。

刘青河在路上飞一样,奔跑着,耳旁的风声呼啦啦响着,周围的一切,瞬间变得暗淡,失去了往日的光彩。路旁的行人,眼神也瞬间变得冷漠,似乎六月的夏天也能结起厚厚的冰来。

刘青河似乎被这层厚厚的冰包裹,透不过气。

于是乎,它吹起了唢呐,吹出人世间的悲欢离合,世态炎凉!

周围渐渐聚满了人,有人开始往他面前扔上五毛、一块、竟然有十块的,也许还有五十、一百的吧。

一张一百的百元大钞,就如一片树叶落在了刘青河的眼前。

刘青河抬头一看,见是中年人三柱,神情甚是傲慢,身边站着一个女人,穿戴花哨,打扮妖艳。不是别人,正是叶红玲。

此时的刘青河脸一阵青,一阵白。身子竟抖了起来,从行李袋中拿出那支红蜡烛,狠狠地摔到地上,蜡烛成为数截,冲出人群,漫无目的的跑开了。

青凤岭。

刘青河在青凤岭上。

刘青河使劲吹了一会唢呐,嚎啕大哭,刘青河摔碎了他的唢呐,刘青河使劲抠着青凤岭上的土。

在他绝望要死的时候,他看见了一个女人,他曾搭救过的女人。

女人对她柔声说道:“恩人啊!我可一直找你啊,你唢呐吹的那么好你就来我公司好吗?我公司是快乐艺术传媒,就专门找你这种有才人!”

刘青河怔怔道:“为啥她会变心?为啥她会变心?你这个女人,你走吧,少来烦俺!”

女人见刘青河眼睛布满血丝,神情甚是可怖,心里也有些发慌,急匆匆下得岭去。

农历六月二十日这天,刘青河死了,死因,青凤岭上摔下去的。

等打扮妖艳的叶红玲兴冲冲的回来,去找刘青河的时候,才知刘青河已经死了。

刘青河的坟就在青凤岭旁边。旁边站着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悲声切切道:“刘青河你个死鬼!我是骗那富家子弟的钱,等钱骗够我俩好私奔!可你笨的不明白!你等着,你的玲妹妹很快就来随你了。”

言罢,在裤兜里掏出一支红蜡烛,也是一支画着鸳鸯的红蜡烛。点燃,又被青凤岭的山风吹灭。又点燃,又吹灭,直至剩下一滩红蜡泪!

她从另一个裤兜里,掏出一小瓶农药,旋开瓶盖,咕嘟咕嘟咽下肚去……从此,青凤岭上又多了一个新坟,坟前凝满了红蜡烛燃烧后的烛泪,像极了红尘中的痴男怨女的凄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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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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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叫《朱自清散文集》。

“燕子去了,有再归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聪明的,你告诉我,为什么时间一去不复返呐?”

这句话想必大家都熟悉,它是来自《朱自清散文集》中的《匆匆》。

文段中:聪明的,你请告诉我为什么时间一去不复返?这句话表明了朱自清先生留恋、珍惜时间的思想感情。

时间对每个人都是无比珍贵的,失去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成了回忆,已经无法挽回。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如金子一般,但是用钱财却买不回来时间。

我们要珍惜时间!大发明家爱迪生平均每三天就有一项发明,正是因为爱迪生抓住了分分秒秒的时间。

伟大的作家鲁迅有一句名言: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功夫都用在工作上!可见鲁迅也有多么珍惜时间呀。

世界上又有哪位有成就的人不是珍惜时间的呢?

时间匆匆而逝,犹如白驹过隙,稍纵即逝!我们小学生中有的人天天看手机,打游戏,时间就这样被消磨了。不知道珍惜时间,这是多么可惜又可悲的一件事!

一寸光阴一寸金,我们要像爱迪生、鲁迅等众多伟大的人一样,惜时如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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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有关一切也都会静下来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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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里有很多东西都是很美好的,只是有时候我们不曾站在正确的角度去看,或者站偏了没有看到原本的那份美好而已!

如果想快乐的度过生命的每一分钟其实很简单,让你的心平静下来!因为只有心平静了你才能够淡定,从容的面对生命里的阴霾与未知的挑战!

命运总是热心的,她总是试图让我们的人生变得多姿多彩!当你明白一个道理,站在一个已经用事实证明了正确的角度上沾沾自喜时,命运又会把你拉到另外一个角度,在这个角度上你完全看不到从前的一切,此时你不要以为自己错了,心里不要乱,心乱了一切就真的都要乱了,而且会乱的一塌糊涂!

其实命运只是想让你明白,看问题其实有很多角度的!当你想不通的时候换一个角度,而不是心烦意乱的叹息自己多么的不幸!

此时如果你能够从容淡定的面对,向着积极聚集正能量的方向靠近那么,一念花开!一切将会向着一个不可预期的美好方向发展,你的收获将是预测不到的惊喜!你要懂得韬光养晦!很多时候不是我们没有站到成功巅峰的能力,而是我们自己内心不够豁达!不够平静!

那个人也不是出生就懂得一切的,所以每个人都在不同程度的犯错,每个人的生活就像一块色彩斑斓却又瑕疵偶见的美玉,也正是那些偶见的瑕疵让我们感到真实!

既然谁都避免不了犯错,那么就豁达一点,原谅别人放过自己,或者原谅自己放过别人!

记得那天有人说外貌可以整形,表情可以伪装,唯有涵养是装不出来的!一个有涵养的人就像一朵吐露芬芳的花儿,淡定平和的在那里默默经受人世间的风雨沧桑,依旧和谐自然的展示着自己最美丽,最优雅的一面!

每个人都有不为人知的暗伤,如果有请让它成为一种勇往直前,持之以恒向着阳光灿烂处激流勇进的力量,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用生命去诠释真实的人生!人生没有回头路,就让那些暗伤变成我们内心深处蓄势待发的力量,就让这股力量带着我们一直冲向那个最美好的心灵圣地!

如果涵养是生命经过百般历练开出的的花朵,那么豁达则是内心深处慢慢渗出的甘泉,没有甘露的滋养花儿怎么会开的娇艳无双呢!然而豁达则需要一颗荣辱不惊,泰山压顶泰然自若的心支撑着!心平静了,一切也就随之平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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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你去听,你去看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00字

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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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透着凉意,每个人都窝在自己温暖的巢穴里,这个冬季中带着一些不平常,谁也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还记得那个时候许过的心愿,那个时候的我们是多么的无忧无虑。

还记得那个时候,我们的笑里只有天真,我们的友情是多么的纯粹,是后来的变化让我们都感受不到最初的感觉。我们都没有理由去责怪,我们都没有错,是时间改变了彼此,我们都在不断成熟不停地去追逐自己的梦想,相交线才岔开了距离。只得对自己说我没必要对没必要的人做没必要的事受没必要的伤。

这个季节是伤感的,绵绵的细雨轻轻落在身上、发梢都可以感受出那种弥漫忧伤的气息,抬头看看天空,不算湛蓝却也透出一种空灵美。听着耳边的声音有车子的喧嚣,有男男女女嬉笑的声音,也有商贩叫卖忙得不可开交的声音,也就是这些不同的声音凑成了一个小世界,只是这个世界很拥挤,有些让人喘不过气。

放眼望去你会看到什么?我的眼前可以看到校外美丽的风景,有青葱树木,在冬季依旧挺拔翠绿。有一汪湖水,是商贸旅游学校的小湖。有高楼大厦,是我极目所望最遥远的地方。因为自己的心在天地间飘荡,用心去感知这个世界给我带来的讯息,我知道我是幸福的,我拥有一种新的能力。

试着转身,或许你会发现你从当初到现在有多么的不同;试着回忆,你会发现你的内心其实丢失了很多;试着闭眼去倾听内心的声音,你会发觉脸庞怎么有一股热泪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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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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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喧闹的车水马龙让你找不到美的踪迹;也许日渐暗淡的人心让你曾经迷失、消沉,然后苦笑着说道美的难寻。但,无论你如何消沉、迷茫,无论你是否憧憬,请相信,美一定存在。

当我第一次触碰到这本书,当我第一次被冰冷的封面惊点指尖时,我转头了,这一转,仿佛要将我带进另一个世界,站在另一个角度分析美,以及——领略美。

现在的人们,将精神世界的财富抛之脑后,一味的追求物质上的满足。在享他们所享之时,竟还堂而皇之地抱怨美的缺失,试问:“整日沉醉在纸醉金迷之中,就好比一潭池水,不断有人往其中抛掷污浊,可池水还是一贯接纳,误以为宝。日久天长,这潭池水早已发臭,与美好的事物格格不入,还抱怨美的不存在,你怎知?你就不是破坏美的事物?”可见,美,的确存在,只是你未曾眷恋……

从前,不曾了解朱自清,但自从接触到这本书后,我的心中便有了他的定义,不是自以为是,亦不是妄加猜测,只是从一字一句中探索,从他的领悟中慢慢了解……朱自清先生的品格如荷花,正如同封面中荷花的插图,白荷映墨绿,然而这绿,太深,就像这黑夜的星空,看起来是黑,但却是蓝。这,愈加体现出荷花的“出于淤泥,一尘不染”的品质,从而反射朱自清先生注重伦理道德,生在钱的世界,却淡泊名利,恨而远之。朱自清先生的性格如杨花,飘扬悠长,不拘一格,渴望自由,正如同他所描写的“梅雨潭”的瀑布,别人觉似白梅,他却看似杨花,可见,他是爱杨花的,也是像杨花的。书中,不缺乏作者的景色描写,这描写,极其贴近大自然,没有鲁迅的深奥难懂,也没有冰心的怅怅思愁,去的是繁重的文字枷锁,留的是如桂花般平凡、朴素的人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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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散文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3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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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像是游倦了姹紫嫣红的花圃,徜徉于红叶满眼的秋山。深邃的山径中,有着一派肃穆的美,我向往着傲岸于霜风中的秋叶。―题记

一朵岁月的花沉淀着淡淡的红,静静地绽放在精美的封面上,不过瞬间,我便被这份清淡朴素的美深深吸引。于是,我毫不犹豫的买下了它,然而它也没有令我失望,在悠闲的日子里,每日翻阅几页,一种难以言说的喜悦,总能在最快的时间蔓延

她用她的一生,教会了作者许多许多,也让我懂得了应该如何做人……

作者对人生的见解,更是让我感动万分,我明白了无论身处何地,只要以客观的心怀,明澈的慧眼,透视人生景象,那么,无论是赞叹,欣赏,都是一份安详的享受。无论人生何时,只要懂得“若要足时今已足”的道理,心间便有一份永久的满足与幸福。

我愿与这座红叶满眼的秋山久久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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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冬日暖阳的散文

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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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的暖阳是珍贵的,就像春天的雨、夏天的风、秋天的景,给四季以最为精彩的点缀。如丝春雨,滋润万物复苏,发芽生长;炎热的夏夜,凉风习习,狂风暴雨,一下子舒适了夏的闷热。秋天的美景,不仅尽收眼底,而且触动了人的味觉,枫叶红、菊花黄、桂花香,山野情趣萦绕游人陶醉;蟹肥鱼鲜,水果飘香,色香味美聚全。

冬日的暖阳,难得一见,偶尔的阳光明媚,使人精神清爽,一改冬日阴冷灰暗的天气,于是马上就有好的景观,行人见面互致问候,“今天太阳多好。”老太太晾出了衣被,老爷子太阳底下围起牌摊,小媳妇搬出晾晒的酱缸,公园里多了摩肩接踵的人群,喜悦洋溢在每个人的脸上。

小时候冬天在农村上学,教室里经常有老师让学生踏步取暖的举动,一下课,学生马上去“晒暖暖”。

参加工作后的早些年,宿舍的冷,经常围着走廊的煤炉转。

冬日的暖阳,对农家衣衫单薄的孩子来说,就是一次难得的享受。

深冬的季节,天气寒冷,冬日的暖阳弥足珍贵。有谚语道:“头九暖,二九冻破脸,三九冻了锅里的饭......九九八十一,老汉顺墙立(晒太阳)......”

如果纷飞的雪花、晶莹的冰雕是冬的主题,那么冬日的暖阳一定是冬的插曲,她给寒冷的冬天平添一丝暖意。

如果冬日阴沉沉的天,使人情绪低落,那么偶尔的冬日暖阳,无意之中调节了人的心态,蓝天白云全收眼底;

如果春夏秋冬四季如歌,雪和冰是冬的高潮,冬日的暖阳融化了雪和冰,那么春天会远吗?

在这个寒冷的冬天,偶遇冬日的暖阳,我的心里顿生一股股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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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雨的优美散文

全文共 1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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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一个人跑出去淋雨,异样的爽,感觉真好!

小的时候,家穷。我和弟弟读书上学,下雨需要雨伞。母亲在县城上班,为了挣钱养家,即使下雨也要去工作的。全家只有一把雨伞。母亲又总想省下钱来做点别的事情。于是,每到下雨,雨具的使用就成了很头疼的问题。每到这时,总会又这样的情景:弟弟说打伞太麻烦,我不打。说着不管大人怎么呼喊,头也不回冲出去上学;我也嫌打伞麻烦,跑去上学;母亲无奈,把伞送到学校,然后又冒雨去离家机里远的县城上班。有时,早晨下雨,等我和弟弟醒来时,母亲早已做好饭上班走了。伞放在门口,嘱咐我和弟弟上学打。父亲总是无奈,但又有什么办法,那个年代,家里真得是很穷。在学校,我见弟弟明明很羡慕有伞可打的同学,可是,表面仍是一脸的不屑,还很男子汉地在孩子们中间叫嚣:“哪个男孩子打伞啊,没出息!”每每这时,我的心象刀割一样,彻骨地痛。如果不是有雨,母亲就不会淋雨去上班了,弟弟也不会为了让家里人打伞硬说自己嫌打伞麻烦了。都是下雨,让母亲难受,让年幼的弟弟承受不该承受的东西……我恨死了下雨,诅咒老天,对着天空叫骂,也暗暗发誓,长大后要买很多很多的伞,再不叫家人受这种苦。

这样的状况持续了好多年,后来家里不仅有伞,还有雨衣。可我还是不喜欢下雨。因为去县城的路还是土路,没硬化,表面坑坑洼洼,一到雨天,路面泥泞不堪,有时车轮陷在泥里,一滑就把人摔倒了,很不好走。母亲还去县城上班。下雨时,经常一身雨一身泥点。常常时我还在教室里上课,一听到打雷,窗外下雨,心就皱了起来,情绪也变得不好。我知道,一下雨,母亲又难走路了。整个中学,大学,我一直不喜欢下雨。那时大学的同学喜欢冒小雨踢球,喜欢出去淋雨,朋友们、同学们也都奇怪为什么我喜欢在桌前放杯干净的水,却偏偏不喜欢下雨。没有回答,就是不喜欢。每次看到天空落雨,都朝着家乡的方向,恨恨地发呆好久,心里湿湿的:明白,那边的天空下,有我还受苦的母亲……

大四下半学期,由于打工的原因,自己经济已独立。弟弟也即将大学毕业,家里渐渐的不再有很大的支出项,母亲也不必太辛苦了。我和弟弟告诉母亲,不要再辛苦了,下雨就不要去上班了。干脆,不要工作了,我和弟弟会养家。也暗暗商量好,等我们毕业,挣好多好多钱,让母亲享享福。可母亲仍坚持要去工作,说虽然你们大学毕业了,可还得成家,我的任务还没完呢。尽管我和弟弟从没有过大学毕业了还要靠家里的想法,但终究敌不过母亲的决心。母亲是个古朴、勤劳、坚定、有朴素大志又闲不住的人。我俩没办法,只好随母亲去。但彼时家乡的经济已逐渐起飞,村里到县城修了公路,连村子里的公路都已硬化。而且我还从父亲那里了解到,有时雨下的大了,母亲就请假不再上班了。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心里暖暖的,眼圈有点湿。我断定远方的弟弟听到也会很开心,发短信告诉弟弟,很快弟弟回短信说“哥,这天我等了好多年。”

从那天起,我开始喜欢下雨了。

虽然抵制了很多年很多年,但知道,潜意识里,自己是喜欢下雨的。我是农民的儿子,知道雨水对于庄稼的重要性,知道农人对雨水的感情。喜欢古诗,多年浸染“巴山夜雨涨秋池”、“润物潜入夜”、“青箬笠,绿衰衣,斜风细雨不须归”的结果,就是对下雨有种近乎病态的感觉。如今,家里的经济状况日间好转,整个乘上升趋势。母亲所担忧的只是我们的婚事,下雨时的烦恼,再也不会有了。那种蛰伏的感觉很迅速的就占领了我的高地。每每下雨,总会欣喜万分。不管是盛夏的雷阵雨,还是太阳雨,春风细雨,还是清明时催人断魂的雨,各式各样,都很喜欢。往往一个人自由的时候,就会冲出去淋雨。那时,眼中的雨景,精彩纷呈。一行行的诗句飞过脑海,眼中仿佛还有杰克逊专集中人们沐雨和雨中那个飞蝇的特写……

我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人有过同我类似的经历和感受,如果可以期许,我希望除我和弟弟之外,再不要有人有这样的经历了。

理性地知道,下雨并不竟然都是有益的一方面。有时雨水导致水灾、山洪、泥石流,造成了生命财产的损失,甚至夺取我们的亲人、爱人、朋友、同事。

但我并不因之而屏弃下雨,痴痴地喜欢着。只是又见天空落雨的时候,会希望雨水不会过量,会去一个人淋雨,并默默希望,人人都可以经历美好、享受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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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想家的时候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10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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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安质部新婚不久的小伙子吴杰眼泪汪汪地跟我说:“书记我想妈妈啦想老婆啦……”让我忽然有了种热泪盈眶的冲动。可怜的孩纸,我又何尝不是呢?……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家,是那个小的时候想逃逃不掉、老了以后想回回不去的地方。想家,是人类最原始、最真挚的情感之一。

有的时候,想家是一种甘冽清醇、回味深久的享受。

想家,就像一缕阳春三月的微风细雨,深遂悠远、温顺安详;想家,就像一杯浓郁甘烈的陈年老酒,苦涩辛辣、回味绵长;想家,就像一山含苞怒放的烂漫鲜花,柔和静谧、淡雅醇香;想家,就像一叶海中游曳的远影孤帆,无论是风和日丽还是浪高水急,最终都会义无反顾地回向魂兮归来的心灵港湾。

有的时候,想家又是一种千回百转、痛并快乐着的折磨。

想家的时候,会忆起母亲携满沧桑的皱折里犹豫着的思念,妻子骤然增多的白发上飘舞着的愁绪,女儿已经长大的泪珠中摇曳着的恐慌,那一句依然脆嫩的“我长这么大都没离开过你”的略带哭腔的喟叹啊,让已经装满离愁别绪的心思不敢降临在月圆之夜。

想家的时候,独自伫立窗前,看着集市上潮水般涌动的人群,街巷里游鱼般穿梭的车辆,身处异乡的我感到无比孤单和落寞。往日团聚天伦含饴弄孙的幸福和欢乐仿佛过电影般出现在眼前,当你伸手去触摸,却幻化成风。

想家的时候,经常从梦中惊醒,痴痴地看着满屋的月光,想起儿时嬉戏的浮桥河、万鸡山,想起早春四月龟山上的万亩杜鹃红。家在很远的地方,触及了便会心痛,心痛时便会想着不如归去从此不再登程,想着那诉说不尽的故乡情思化作袅袅氳氤,踏着乡音,悠悠地飞回家去。

想家的时候,寂寥疲倦,孤苦无助。夏日的凉风拂过双颊,嘴角挂着一丝苦涩,眉眼装满一腔悲愁,悄然滚落下来的泪珠又大又亮,怦然砸痛已然干涸枯萎的心田。生的沉重,别的凄楚,陡然浮现出妻女送别的那日,颤栗挥动的双手瞬间弥漫作无法承重的山峰,屹立在归处。

想家的时候,默默地打开地图,很仔细地找寻家乡的位置,然后轻轻的把手指放在家乡的地方,慢慢的移动,静静的抚摸。多少日子以后,再次想家,再次打开地图,眼前赫然一亮,故乡在最干净最醒目的地方闪闪发光。

想家的时候,夜静独坐阳台,月光如水,满月的光辉照耀得群星黯淡无色,月亮很圆,很大,白白胖胖,却怎么也装不下想家的心情。陡然间似是看破红尘大彻大悟,人生苦短,与妻儿老小一起共享天伦不才是人生最为宝贵的事吗?好想让泪水肆意流淌,可又怕眼泪会在月光冷风中凝结,只能折起一帆忧伤的思念,飘摇在记忆的恍惚中,长醉不醒。

“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

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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