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腊梅作文散文【精选20篇】

鲁迅1881年9月25日-1936年10月19日,原名周樟寿,后改名周树人;字豫山,后改豫才,浙江绍兴会稽县人,中国现代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这里就是开学吧给你们整理推荐的一些腊梅作文散文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你认真看完,会对你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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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心情放个假散文

全文共 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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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纷繁的生活里,免不了烦恼。给心情放个假,去体验舒畅吧!

伏在窗台上,听小雨淅淅沥沥,随即撑起雨伞,投入雨的怀抱。仿佛整个世界都停止一切声响,只有那嘀嗒嘀嗒地细雨声,阵阵惬意在心田漾起。感觉过了很久,在雨中任那雨丝抚我的脸。我感到灵魂早已离开了我的肉体,化作一粒雨滴,潜入雨中,无声无息。回过神来,雨停了。什么都忘了,好爽!

阳光从窗户缝里挤进了房间,跳到书上。嘿!这缕阳光还跳进了我的牛奶里洗起了牛奶浴!花台上的花引得那蜜蜂嗡嗡地闹着,它们蹑手蹑脚,突然出现在花上,跷个二郎腿,靠在花瓣上,哼着小曲儿,乐哉乐哉!

或弹一曲古筝,琴声婉转,沁人心脾。手指间倾泻出一片宁静,琴声悠扬,抚平内心繁杂。听一夜萧萧,看一水潺潺,叹人生匆匆,全都凝聚在一个音,一支曲。又有谁能听懂我的诉说?心里是多么舒畅!

去与李白一起,坐着轻舟在三峡中激流中穿梭,感受“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的喜悦;漫步于塞外大漠,看王维点燃一柱孤烟笔直入天,欣赏“长河落日圆”的动人画卷;在岳阳楼上凭栏伫立,看着长江水滚滚东逝,孤帆远影,旭日东升,我睹到了“衔远山,吞长江,浩浩汤汤,横无际涯,朝晖夕阴,气象万千”的壮阔,啊!真是痛快!

给心情放个假吧,让生活不再单调,做一个快乐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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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你去听,你去看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00字

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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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透着凉意,每个人都窝在自己温暖的巢穴里,这个冬季中带着一些不平常,谁也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还记得那个时候许过的心愿,那个时候的我们是多么的无忧无虑。

还记得那个时候,我们的笑里只有天真,我们的友情是多么的纯粹,是后来的变化让我们都感受不到最初的感觉。我们都没有理由去责怪,我们都没有错,是时间改变了彼此,我们都在不断成熟不停地去追逐自己的梦想,相交线才岔开了距离。只得对自己说我没必要对没必要的人做没必要的事受没必要的伤。

这个季节是伤感的,绵绵的细雨轻轻落在身上、发梢都可以感受出那种弥漫忧伤的气息,抬头看看天空,不算湛蓝却也透出一种空灵美。听着耳边的声音有车子的喧嚣,有男男女女嬉笑的声音,也有商贩叫卖忙得不可开交的声音,也就是这些不同的声音凑成了一个小世界,只是这个世界很拥挤,有些让人喘不过气。

放眼望去你会看到什么?我的眼前可以看到校外美丽的风景,有青葱树木,在冬季依旧挺拔翠绿。有一汪湖水,是商贸旅游学校的小湖。有高楼大厦,是我极目所望最遥远的地方。因为自己的心在天地间飘荡,用心去感知这个世界给我带来的讯息,我知道我是幸福的,我拥有一种新的能力。

试着转身,或许你会发现你从当初到现在有多么的不同;试着回忆,你会发现你的内心其实丢失了很多;试着闭眼去倾听内心的声音,你会发觉脸庞怎么有一股热泪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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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栀子花开,我等你来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300字

全文共 2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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栀子花开在山坡上,栀子花开在丛林里,栀子花,在那岁月飘飞处,我想起了你,栀子花开,我想起了席慕容那极美的爱情诗歌。

其实,我盼望的,也不过就是那一瞬,

我从没要求过你给我,你的一生。

如果能在开满了栀子花开的山坡上与你相遇,

如果能深深地爱过一次再别离,

那么,再长久的一生,不也就只是回首时那短短的一瞬。——题引

------------那转身后的落寞

这美丽清香的栀子花,随风一路清香着过来,那样的盛开,一股沁人心脾的香味。我喜欢栀子花,单凭栀子两个字,就足以让那种清香的气味在空气中流放好一阵子,栀子,这种太纯粹的花,让每个喜欢它的女子,都把它摘来,插在乌黑的秀发上,放在枕头边。让这清丽的芬芳伴着淡淡的清香入眠,整个房间,都是那迷醉的花香。

少年时,总喜欢跑去对面的邻居家,合着栀子的绿叶,折下几枝,拿回来放在装水的瓶子里,放在房间的抽屉上。岁月扭转,画面似曾昨天,栀子花开,花蕊白中透碧,花开成白色,我躲在那洁白一样的清香世界,只可惜没有一个追风扑影的相机,来记录这淡淡的芬芳回忆,陶醉在淡淡的清香里不可自拔,也只可惜没有一页宣纸,来把栀子花开的芬芳写成历史。栀子花,素雅成别致的经典,它在我的回忆里永久都不曾挥去。

栀子花开的季节,清晨起早的第一件事,就是跑到栀子花的身边,深深的呼吸这清幽的香味,这美到心惊的栀子花,它不会错过永生永世的相逢,它的幽香永远都会揣在我的怀里,清香在我的胳膊上。栀子花,让这回忆里的美丽缠绕在幸福围绕的浓意,香飘流溢人痴迷,我闻着淡淡的栀子花香,一点点情深醉意在这芬芳里愉悦。

我的心里盛满栀子的清香。在6月尾,丝丝缕缕,满是栀子花,那种香,撩人心怀。香飘流溢并丽的迷香,我忍不住去开满栀子花的山坡上摘上几朵,朝朝暮暮从这朵绕道那朵,于是,我仿佛听见那轻轻的素语,在深邃的眼眸轻放暗香,那栀子花纯白的约定,美花配美人,清香绕清纯,你如花来花如你,永世年华此心寄彼心心心相印。

万绿丛中,百花妖娆,我最爱闻栀子花开的香味,像我这样清新的女子,朴素,清淡,也有栀子那种轻飘的怜爱。我喜欢有生命的花儿,我喜欢在那芬芳的爱意里观望幸福的涟漪。栀子花,那种安放的静然与妥帖,那种清幽与怒艳,我知道,这一辈子都不会来把你忘记了,你的独自芬芳,无需写出,你是那美在迟暮不能再美的东西,美到让我偷偷喜欢,美到脱俗,美到让我回味还想这世间的好。

栀子花开,我守候在旁边,栀子花,只许自己闻到就够了,你的盛气凌人,你这样年复一年,你的清幽与怒艳,让我把你归来的前奏含在千言万语,写在纸里,插在发间,栀子花,喜欢你妖娆的白色盛宴;喜欢你的香,喜欢你讨好着任何人。栀子花,让我在你的耳语里轻轻的呢喃一阵,让你独有的清香永远的渲染在我的脸庞,栀子花;让你在我的笔下,固执的保持,妖娆到永久的清香?

栀子的花开躺在了爱情的圣坛上,栀子花开在飘逸的纯洁永恒里。栀子花,躺在那美丽音符里,等来我采摘,栀子的花瓣有了温情的气息。寂静的夜,站在月下,轻轻的问一句,“哦!你也在这里呀!”

我魅力四射的栀子花,守候了一辈子,只为山盟海誓的炽热排山倒海的铺开,那么我就可以把你的香味永远厮守,把我的心丢在你的花蕊中,带我守候在一方,一辈子似水流年的陪你过着。

栀子花,在平淡的流逝里不时再现,落地余香,清芬愈久远,一朵小小的花,芳香万年让人念念不忘。栀子花,它在我眼中是美的,美到那种芳香馥郁,美到纯洁无瑕,美到那种永恒的千年万载,美到在我的字符里风华绝代。

栀子花语有永恒的爱与约定,一种很美的寄托,栀子花的花语融合着喜悦,花叶依依,在它的静默中,我读懂了一种语言。栀子花,折一枝种在窗前,能时时刻刻望见彼此。或许有一个开满栀子花开的浪漫城堡,一位女神穿着白色的上衣,蓝色的裙子在面前妖娆,眼里闪烁着琥珀色的光,我就感觉她和栀子花一样的清香美丽,有千朵万朵的栀子在与她惺惺相惜。静静的,看见了她在天边,燃起一篝萤火。

栀子树啊!你翠绿不凋,采一片你的叶放在书页里,是多么的青葱合绿呀!

清纯的夏天,因为有了栀子的清香,这个大自然会变得更有生机,这个夏天才会感觉到那样的清幽和苍绿。岁月是最公平的,也是在无情的。幽香缠绕在青丝的季节,只是盼望着,快些到来,那栀子花开的季节。

栀子花开呀开,是淡淡的清纯,纯纯的爱,我想了何炅唱过的栀子花开。栀子花,它已经开在了我心深处,这个属于清凉的季节,栀子花;因为你,让我爱上有你盛开的夏天,栀子花,因为你:才让回忆如此绵长的余味这一股清香;栀子花,因为你:才会让酷暑的季节有那份安逸的清爽;栀子花,我也太喜欢你了吧!

风儿吹来,枝叶一晃一晃,栀子花开,成一道美丽的风景线。栀子花呀!喜欢你与自然亲近的那份幽静与和谐;喜欢你那冰清玉洁的白与幽香;喜欢你绽放的华章,在夏天芳姿玉洁的使然;喜欢你在我的笔下,不留一丝遗憾于人间!

栀子花,喜欢你的叶和花,喜欢你,美到无言的生命。

席卷的风飘然而至,望着蓝蓝的天空,我静静的看着你,远方,有几朵白云,苍穹的辽阔可以眺望很远的地方,我看到那栀子花开到一捧的光阴里,在落日的余晖下慢慢沾染尘埃。朴素的女子,头上插一朵栀子花,干干净净,那些白色的栀子花啊!在阳光下白到了极亮,跑着,笑着。那轻飘的倩影里,并丽栀子的纯洁清香,飘香四溢。

栀子花啊!栀子花,我等着你,等着你的季节,等着你的不同寻香,等着你的夺目妖艳,我等着你,在清晨,在黄昏,在树下,在光阴里......我要等到你,等到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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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与粉条的缘分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300字

全文共 21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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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蔬菜中豆角是意中的最爱,那么,粉条无疑就是辅料中的真爱了。

说起粉条,意中比较惭愧。十岁以前基本没有什么关于粉条的记忆。只恍惚记得粉条在和兴路副食品商店的调料专柜出售。一捆一捆的,用很粗的稻草捆绑着,连绳子一起上秤称份量。至于什么价格,是否可以随意购买,就没有什么印象了。不过脑海里倒残存着对细粉丝的一些模糊的记忆。好像是要用三斤粮票加上若干现金才能买一斤绿豆粉丝,感觉很贵。一般都是春节前买一斤粮票的,大概不超过叁角钱。而关于吃粉条,亦没有什么印象。乐意吃是肯定的,但怎么样吃法,吃出什么有趣的故事,统统不记得了。

1974年,意中的三姐中学毕业下乡插队到肇东市(当时是肇东县)东发乡(公社)五湖村(大队)亲戚所在的农村。不说那里的条件有多艰苦,恰巧的是,村里冬季有一间粉坊。一开始,三姐就往家里买一些粉坨子,就是制作粉条剩下的黑灰色的粉面子,一分钱一斤。不要小瞧了这些看似埋汰的黑粉面子,到了母亲手里,就有了大用途。加水调开后,锅中烧开水,把湿粉面子倒进粉旋子里(一种用铝制作的,有沿的圆盘),在开水面上浮着,待湿粉面子变成灰白色,再浸入开水中转一下,出锅放入凉水中冷却,就是非常筋道的粉皮了。虽然颜色差些,但口感却是一流的。在那个年代能够经常吃到粉皮,亦是比较奢侈的了。夏天黄瓜拌粉皮,冬季白菜炒粉皮,都是不可多得的上等佳肴;而母亲的另一个绝技是做肉焖子。说起焖子,意中要解说一下。现在的人们,吃个小辣椒蒸鸡蛋、肉皮多一些或着其中夹带一些瘦肉丝的皮冻,均统称为焖子。其实,焖子是辽宁人的专利,是用肉丝炒湿粉面子而成的。母亲做出来的肉焖子,表面光滑,红里透亮,有时还飘着油花,藏在焖子里的肉丝,一丝一丝的隐约可见。吃起来既有粉条的筋道,又有粉面子的爽滑。而因为有肉,频生大快朵颐之感。

后来,三姐开始往家里买二分钱一斤的、只有20公分左右长的湿粉条头。回来一次就是一面袋子,因为离家近,一个月基本回来一次,粉条头就能供上吃了。想一想,冬季的炖白菜、炖豆腐、炖酸菜、炖干菜,里面放上一把粉条,菜的本质就变了。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母亲把粉条当做肉的替代品参和进豆角一块炖,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一道私家菜。

意中十六岁离家上学,早餐最乐意吃的是大桥饭店的白菜炒粉条。贰角钱一小盘,配上一碗大米粥,一个馒头,比油条豆浆好吃多了。只不过贵了些。油条七分一两,豆浆三分一碗,而大米粥五分一碗,馒头五分一个。

到机械局工作以后,单位每年冬季都分一种不粗不细的湿粉条,基本10斤一捆,一开始大约是四五角一斤吧?后来逐年涨价,最后一元多一斤了。考虑到好多人乐意吃粉条,单位在每人免费发放两捆的同时,可以到总务科预订。意中与对桌的老杜,均是粉条的超级爱好者。俩人遇到预订,每次每人都买十捆,近百斤。此前是三姐往家里运送粉条,返城了,意中又开始往家里倒腾粉条,并送给业已成家的三姐一些。往家里运送粉条时的三姐不吃粉条,因为看见粉坊的恶劣环境而嫌埋汰,离开那个环境了,就又想了。

记得最有意思的一次,意中组织局属企业在哈尔滨汽轮机厂召开节能工作研讨会。会议第一天第一顿晚餐在第一招待所进行。酒席规格很高,九十年代初期,海参、螃蟹、对虾都上桌了。而最后上来的却是一盘晶莹剔透的“粉丝”,量很少地趴在盘子底。尽管那时意中还没有见过、吃过鱼翅,但对于这盘奇怪的粉丝却不敢贸然“相认”,只是快速地吃了一口,感觉滑滑的、爽爽的,没有什么特殊的味道。不过一盘“粉丝”很快见底了。老杜不干了,大声吆喝汽轮机厂能源处长大盛。大盛喜滋滋地过来,炫耀地问:菜不错吧(当然了,连螃蟹、鱼翅都上桌了)?老杜不满意地一指“粉丝”空盘:连粉条都不管够。身高一米九的大盛愣了一下,然后一下蹦了起来:我靠。粉条?那是鱼翅。糟蹋了,糟蹋了。老杜啊老杜,你把鱼翅当粉条吃了?

后来意中经常吃到一款叫蒜蓉粉丝蒸扇贝的海鲜菜肴。对于这道菜,意中始终认为,那里面的粉丝,应该换成鱼翅才够档次。就是用粉丝做辅料,也不应该将泡过的粉丝盘在贝壳里,随便在顶端撒些蒜末,放点盐和色拉油,蒸好了直接就上桌了。没有一点色泽,乱哄哄地蒜和粉丝,贝壳里面有些混浊的汤汤水水。吃着也许有些滋味,也许只是蒜味。而意中做这道菜,粉丝泡开待用,蒜蓉用海鲜酱油泡上,然后将色拉油入锅烧开,直接倒入海鲜酱油泡蒜蓉的碗内待用,扇贝上蒸锅蒸熟后出锅,摆盘,挨个把粉丝放在贝壳上面,然后浇上加色拉油的海鲜酱油泡蒜蓉,色、味俱佳。意中所做的蒜蓉粉丝蒸扇贝,得到所有品尝之人的称许。

意中除了继承了母亲所有粉条的制作方法之外,还有所创新。最常制作的就是粉丝拌凉菜。一大碗粉丝,一小碗肉丝,一根黄瓜,三四两绿豆芽,吃的人都说好。但很多人试着做,却达不到效果。其实,很多人误以为凉菜应该以素、淡为主。而意中的凉菜,那一小碗用油炒过的肉丝,其油与肉的用量不啻于炒菜。而粉丝又多于黄瓜与豆芽,几乎相当于肉丝炒粉条,只不过没有加热而已。很多东西不要只看表面,应该探究其实质。小姨子亦尝试着做了很多次这道凉菜,味始终不对。一次更是用宽大的粉皮替代粉丝,没有了粉丝的细腻,只有其丝滑,自然谬之千里了。而把粉条和进饺子馅,加入豆腐卷子,就是意中不拘一格的发挥了。

由粉条而忆起母亲,由母亲而想起粉条。这份亲情,不会因为哪位亲人辞世而减弱。就如丝丝相扣的粉条,永远、永远盘根错节地粘连在一起,不会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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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为你写下的诗散文

全文共 18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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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阳光明媚。

这样的日子和午后,我的心便飞了,我把一颗心放逐,然后灵魂出窍不明来路,不知归途,隐隐约约有你在前方。

你来自长江边上,来自河岸,来自乡间。我游离在城市的边缘,写我的故事,有我的哀愁。

不曾预料,只是雨寄相思,风月为媒,你便来了。

沾一点你家门前的清流,绻你长长的发,纹你细细的眉,照你妖妖的靥,借你一把伞,凉爽明媚的日子里,我的女子,你来了。

哪里是我们的家呀?我不知道。

但是如果你敢,我们就私奔,到唐朝去……

寻找,已经消失了的光明。

我们的从前就从隋朝的末年开始吧!兵荒马乱的时代。

我是那位姓李名靖的大将军,红拂便是你了。

你的媚柔和魅惑让我让有了颠覆一朝盛世的雄心。你的红装素裹,我的金戈铁马,不仅成就了李世民的百年基业万世盛名,也用私奔写就了我们的不老传说。

唐朝很漫长,我们的日子很短暂。

那么我们把日子搬到唐朝去吧。我挑水,你浇园。

织你天上的锦,写我心中的历史。

谁把我领回盛唐,让我成为了一代诗仙?

你的记忆里,一定有一个有文才武略,通诸子百家,学尽儒、释、道、侠和纵横之术,曾让杨贵妃磨墨,高力士脱靴,宏论退番书,仗剑执笔,白衣胜雪的诗意男子,你设想那就是我,那时我的名字叫李白。

你在公元726年走进我的往事里,那年我26岁。醉卧酒家的我被你收留。一段缠绵的情事连同你的酒香留在了远古的历史上。

那时你的名字叫吴姬。一同让后人记下的是我写在你家酒肆上的那首诗:风吹柳花满店香,吴姬压酒唤客尝;金陵子弟来相送,欲行不行各尽觞;凭君试问东流水,别意与之谁短长?

我的志向,我的豪情从此总在唐朝逗留。“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霓裳衣舞怎比得江南的吴侬语软清风明月啊,你的笑靥酒香总是无端的漫进我的诗草。

公元744年我还在东都洛阳遇见了杜甫,后人说那是太阳与月亮的碰撞。

乐天长恨枫叶荻花,我的秋天在唐朝冰凉如水。

走进中唐的我,已经被贬为江州司马。

浔阳江头,秋风瑟瑟。这样的夜,这样的心情连同这轮曾经皎洁无比的月亮浸入江中。

盛唐之下的乱象忽然闪过我的心中。

如果你来了,那“低眉信手续续弹”的女子就是你吗?我们私奔的日子如何渐渐老去,你不识我的少年风发,我不谙你的秋波流盼。今年欢笑复明年啊,秋月春风等闲度。你的哀怨在歌里,我的忧伤在酒里,在等待里……

化做一场雨,雨很小,却一遍遍的淋湿我的心。

从此唐朝的记忆很潮湿。

我把一片红叶留在唐朝。

敲你小径的门扉,寄你天上的锦书,写我往日的秋愁。花间一壶酒,一剑走天涯,一本线装唐诗就是我的往事了。

依旧绻你长长的发,纹你细细的眉,照你妖妖的靥,瑟瑟的秋里,你去江南压酒,一壶酒,便醉倒我的诗情。你去江边轻诉,一把泪,便湿我的青衫。

有剑影,有酒香,有朝露,有荻花,唐朝的私奔,原是一枕秋梦。

回到现实里。也说说我们的往事吧!

那年情人节的傍晚,温和脆弱的夕阳透过百叶窗照射近来。你的脸映在玻璃窗上,格外美丽。远处的群山在余晖的倒影之下,暮色渐起。一条小河从山涧流出,淌过青苔,向下游奔腾而去。河岸对面是我们的家,南方的村庄。

黑夜来临,寂静的村庄悄无声息。那些屋檐下暗淡的灯光,是村落夜里唯一的标致。

我说这是我见到过最美丽的脸,映在玻璃上的面孔。你垂下头去,不说一句话。

你说我是淡定的,喜欢暗淡灰色的东西,我们已经不再可能有什么可以刻骨铭心的痕迹。也许你不会明白,爱情对于我就像涂鸦的画卷,永远进不了艺术画展。我的内心现在容不下任何人,我已经不再是从前你看到的样子,现在需要片刻的安宁。

我来不及准备,我说。

你继续说,如果一个女子这一生能够为一个男人等待四年,那她是真诚的,对爱情有热烈的感触。而这个男人也将是幸福的,应有所感恩。我不会怪你,所有付出是我心甘情愿。是的,在这个喧嚣的世界里,缺乏纯情的年头,你给过我最初,不晓得会不会是此生惟一的爱恋。我会永远记得你,记得这个晚上你送来的这支玫瑰。相信我,你还年轻,还有长长的将来。而我怕将是在这样的夜晚独自流泪吧!

当然,我会永远记得这个晚上。我说。

我合上门,轻轻走出去。那个夜晚,静的可以听见自己急促的呼吸,使人窒息。

以后我踏着前辈的足迹离开了大山,你也嫁去了很远的地方。直到现在我再没有见到过已为人妻的那个从前的你。

那么,谢幕了。

早上起床不知为何吐血,还发现了几根落发。

古人用月亮的皎洁来比喻女人的纯洁是再恰当不过了,你就是那样的女人,单纯得如一杯白开水。你的眸子晶莹剔透。你是《诗经》中的窈窕淑女,使我想轻依在你的胸前。你就像那个贞洁的蒙娜丽莎,而我不是达。芬奇,不能将你美丽的容颜定格在最高层次的艺术上。

许多年以后,请记得我为你写的诗。

那时候不管我们有没有在一起,或者已经阴阳相隔,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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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清明改写散文

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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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清明时节,春雨滋润着万物,百花盛开,绽放的花朵给春天带来了勃勃生机,我也不想错过这生机,便踏着木屐,走到小院里转一转。我沐浴着春光,感觉自己和大自然合为了一体,我想蝴蝶一样四处游走。突然,我看见了一片荒地,荒地里有一个坟堆,坟堆旁还能看见一些刚烧不久的纸钱。望着那片地,我不知为什么,有一点伤感。

天突然变暗了,接着,一声春雷响起,这一声春雷惊动了大地,进行了冬眠的动物们,一阵大雨过后,小草仿佛更绿更柔了,一切仿佛更加艳丽。看着美景,我想到了两个故事。有一个齐国人,经常去坟里,偷偷地到坟头,大口地偷吃那些供奉给死人吃的食品,更可恶的是,他大饱口福后,居然还和自己妻子炫耀到:“我今天又当某个大官的朋友家去吃喝了。”我不禁为这种不要脸的人感到气愤,但想到第二则故事,我便感慨万分。

春秋战国时期,有一个人叫介子推。他机智而富有才华。他帮助晋文公建国以后,没有要任务高官厚禄,隐居在了山中,晋文公很想让他出山做官。有一天,他便下令放火烧山,想把他逼出来。可晋文公没想到,介子推宁可被烧死,也不想出来做官。我望着美景,想到:人总会死的,但有些人很伟大,严格遵守他的人格,死了也活在大家的心里。而有些人,却危害社会,活着大家也讨厌他。

想到这,我跑回家,提笔写下了《清明》:佳节清明桃花笑,野田荒冢只生愁。雷惊天地龙蛇蛰,雨足郊原草木柔。人乞祭余骄妾妇,士甘焚死不公侯。贤愚千载知谁是,满眼蓬蒿共一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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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林清玄散文自选集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3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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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成长需要时间和陪伴——读《林清散文自选集少年版》有感

说实话我认为父母应该多花点时间在自己孩子上,尤其是成绩不好和行为规范不好的孩子上,因为我发现:生命的成长需要时间和陪伴。而这些不好的学生大多数是因为父母没有多数时间来陪他们和管他们。

说到这,我突然想到一个故事,故事如下:

就是一个美国男孩等他的父亲,等到了大概12点,他的爸爸拖着疲惫的身子回来,男孩提出了借10美元的要求,于是父亲给了他。

男孩高兴极了拿出了另外10元,合起来把它给了父亲,并说:“我能买一小时让你来陪我吗?”

这个男生是多么希望能有父亲陪伴的时光。

当学生或孩子犯错的时候请给他们时间;

当学生或孩子孤独的时候请给他们陪伴;

因为生命的成长需要时间和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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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傍晚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700字

全文共 1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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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得出一趟远门,望着窗外雨后的春色,不禁又让我想起了那年五雷的一个傍晚

吃过晚饭,又是几个同学一起去散步,顺着学校门口的马路一直向乡政府的方向走。这是个四月芳菲尽的时节,田野到处是一片忙于播种翻田的景象,不时地还会飘来阵阵农家肥的气息,劳累了一天的行人们,衣衫不整零零星星地散落在乡间的小路上,晚归的行人无不散发着劳动的快乐与愉悦,特别是有着女人相伴的男人,他们俏皮的就像个跟屁虫,死死地跟在女人的后面,没有一点男人的威严和沉稳,他们说着笑着,伊然成了春日里的一道晚归风景图!

汤保华是个调皮而又帅气的同学,他人很机灵特别的喜欢搭讪。只见他凑过去和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大爷聊天,开始都聊得不错,突然见那大爷发火了:“比什么比,你人没卵大,还敢跟我比高,有种我带你去跟我儿子比。”说着他就顺势拉着保华要见他儿子去,这时的保华满面通红,尴尬的就像个木偶任由这矮个的大爷摆布,那时我想他肯定是魂魄尽失心智俱乱!

原来是保华觉得大爷太矮,就不断凑过身子去比比看高多少,不觉这阴暗的伎俩被精灵的大爷精准的逮了个正着!经过我们好劝歹劝,矮个大爷的心绪才稍有好转,接着他就在不停地炫耀他有五个儿子,个个人高马大的,村子里没有人不怕他家里的,要是等他儿子知道有人挤兑他父亲矮时,他们绝对会揍到死他不可!后来确也经常看到这位大爷的威风,拿个铜锣游走在村子里,扯着嗓子叫开山砍柴,这时的大爷俨然就是个将军指挥着一切,至少他真是个能管事很吃香的大长官!昨天在同学的聚会时,有人说,这位个小却很火辣的大爷已经走了很多年了,走时,在他破旧的箱子里发现,他当年开山的那只铜锣还崭新如初,却凝重无声!

夜色渐浓,长水家的小店门口站满了学生,都在用饭票换一些零食吃,这些饭票有人确是家里粮食充裕,有些人却是为了吃零食,晚饭都省着不吃,因为这长水店里的葵花籽和沙琪玛的味道太诱惑人了。这种味道老远就能闻到,特别是店里的长水女儿更是吸引了不少人的青睐。她高高的个子,刚洗完澡的她,飘逸着一头长发,散发出一身力士香皂的香味,大大的眼睛双眼皮,含情脉脉的风情万种,足以撩起这些学子们为她奉献一切的欲望,就为了能见她的那一个眼神,有些人会节省着每一两饭票,只为能在她面前留有一次大方的出手。

掏空了饭票的学子们,一边啃着清香嚼着甜美,一边叽叽喳喳的聊着各自对女人和女生的看法,除了在女神的这一点上意见能够统一外,至于其他各有所爱意见并不统一。大眼睛的,皮肤白皙的,矮个精灵的,高个大方的,目空一切的学霸女,在男生们的眼里喜好偏颇不一!只有落魄的保华一路无语,色如死灰般的跟在身后,还是一脸的尴尬和一身的晦气,全然没了一点的灵光和生气。

到了学校,早已是灯火通明人书两便。读报的声音此起彼伏,各自的音色和语调很不相同,普通话,土话,普通话又掺着土话,巡查老师暗自偷笑的身影,不时的在窗外颤动。读报过后,校园里寂静的鸦雀无声,远远地有点蛙声有点狗吠,温和的灯光下,苦读的学子绞尽了脑汁,皱着眉头咬着笔根,在学海里傲游。而那些过早的被荷尔蒙浸染的同学们,青春的柔情在目光的对视里,如鱼似的在教室里四处漂游,如果哪位女同学不小心把药瓶留在抽屉里,绝对能让那些多事的同学编出足以惊天地泣鬼神的故事来,有人会断定这是避孕药,穿很多衣服怕冷是打了胎,口袋里藏藏掖掖的一定是情书,多么奇异的猜想和推断,奇异的让我至今都无法理解和接受。后来打听这些杰作基本都出于一个半夜从二米高的床上摔下来,摔的指甲开裂嘴角流血的小庆同学,他的摔跤,引来了不少的非议,有人说是报应,有人说是被人推下了床的,更有人说是他想起来去操场抓人恋爱的现行而不小心自己摔的!这位想象如此丰富的同学,后来还真的成了一位名报的记者,但愿他不会是一位毒舌,不会是一位娱记!

时光流转的很快,这些零星的记忆,大都沉淀在了我记忆的长河里,有些晦涩,也有些温暖,更是弥足珍贵的财富。前方的车站马上就要到了,记忆中那遥远的五雷,三十年前的那个傍晚,我还记得,如果有缘,我们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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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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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翻开这本书,我满是匪夷所思。

觉得它枯燥无味,浑然不知它在讲什么。于是,丢在一边,令它置于尘埃之中。

闲暇之余,随手一翻,竟打破了我对这本书的定义——我竟径直看了两三个小时。

林清玄先生在借世间万物述禅之道,佛之念。他的散文文笔流畅清新;表现了醇厚,浪漫的情感,在平易中有着感人的力量。他的字在纸面上开出了人生的花。他常出门去散步,去感受自然,他,是自然的歌颂者。

他,告诉我们:生活的点点滴滴都是禅道。“对压伤了的芦苇,不要折断;对点残了的蜡烛,不要吹灭。”“要为重活的高兴;不要为死去的悲伤。”

生活,亦是禅道。与我产生共鸣的,是一篇名为《光阴似箭日月如梭》的文章。

文章很短,只有一面。这篇文章借童年生活的趣事表达了作者对时光流逝的婉惜与对童年的怀念。可是,时间是一去不复返的。如:“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般。古人,今人都在感叹时间之迅速。我又何尝不是呢?时间,在吃饭时,从嘴中溜走了,时间,在写作业时,从笔尖溜走了,当我们睁开眼与太阳再见时,时间又从遮挽的手腕边溜走了。日日夜夜,亦复如是。

时间,亦是如此无情。

我下定决心,要与时间赛跑。

是的,正如林清玄先生所说:“光阴似箭,日月如梭。”

“是的,光阴仍是似箭,箭箭穿心。”

“是的,日月依然如梭,梭梭滴血。”

我躺在时间的流里,这般念着。

一分钟很短,但是,一分钟比五十九秒还长,比一秒钟更长得多,所以要珍惜每一分钟。

有的人一分钟当千百世用,有的人一分钟当一阵灰尘,一吹即逝。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一寸时光,就是一寸命光。每一眨眼,生命也就转瞬即逝了。因此,让我们注意当下,珍惜短暂的生命吧!

《林清玄散文集》蕴含哲理,令我回味无穷。他的题目新颖而充满悬念,总有一股神力,将我拉进一个神奇而美丽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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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散文落叶飘零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00字

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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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是一棵小树,即使在风雨飘摇中也要潇洒的旋转空中的每片落叶,那每一枚落叶都将是我生命的象征,也是我春华秋实的情感寄托深处,那里有我生命的镜头和承载着岁月的点点滴滴。

我总有意无意的采撷一枚落叶珍藏书中,并心随情动写下一段对生活的寄语,尤其对白果树叶情有独钟,带着一些依恋、几分徘徊,留下树叶里的往事纷飞。

落叶给人的感觉总归是那么萧瑟,好像天荒地老,只是天未老,地未荒,有些人已故去,而有些人正待苍老。

我站在熙熙攘攘的街头,任雨水冲刷我手中的黄叶,它依然,我却脆弱不堪,我想这是苍茫的岁月赋予了落叶的坚韧,而我正待秋风、秋雨的洗礼,才能与染黄的青山、枯瘦的老树、揉皱的人生相适应、生存。

于是,我开始了寻觅落叶的旅程,闲暇之际,拼接起来,绘上色彩,甚至珍藏起来,便是我人生的风景图册。

落叶飘零。飘过我小伙伴的笑声,飘过我青春年少的肩头,飘过我远行的足迹,至于未来飘向何处,等待我去揭晓。

我只愿生命像开始一样纯洁,生命之树永远长青,即使有落叶飘零的那天,也期望它悄悄的进行。

我确信,飘零不是归宿,是生命的起航点。

我憧憬我能再看到那一天,带给我生命的启示,对比书中的黄叶,我仿佛明白了什么,那是从落叶走过的思想,怀着岁月沉甸甸的回忆,向我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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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一转身,一辈子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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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转身,或许就是一辈子;一辈子,你我不再相见。

昨天突然接到小时候的一个伙伴电话,那个小时候天真活泼浪漫的女孩子,在前几天去世了。我听了之后,猛然一惊,为何?

“不堪工作的压力,自杀了!”

“工作的压力?怎么可能?”

“唉,在公司做财务室时,少做了一笔,上百万啊!整天害怕、担心,不堪压力就自杀了!”

电话挂断后,我惊愕了好一会,呆呆的站在窗前,看着不远处路上来去匆匆的车辆,人生不也是如此来去匆匆,长也不过百年。连孔子也会感慨“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人生其实就是两场盛宴间的距离,欢喜相迎,悲伤而送。很多时候,我们一转身间,就是一辈子的光阴。那些曾经说过的“生死不相离”的誓言,终有一天,会在这一个转身间遗忘;那些曾经发誓“老死不相往来的”,真的会在一转身之间,再也不会往来了。

时光如同沙漏,细细地流淌着,坐在书桌前,有几束阳光照射在手里,轻轻地想伸手握住,就这样看着阳光,静静地洒在手里,自以为抓住了时光,心里不仅有丝丝暗喜。时光一点一滴的从手中划出,越来越少,直到最后全部消失。恍然间懂得,时光如沙,任你如何挽留,都会毫不留下,你攥得越紧,流的越快。

一转身,一辈子!你来时,花初开;你转身,花已落。那个在你耳边千叮咛万嘱咐的母亲昨天还是满头黑丝,面如桃花;一转身,已经却是满头的银发,皱纹布满了脸。那个昨天还能让你骑在肩上奔跑自如的父亲昨天还是虎背熊腰,笑容满面;一转身,已经是弯要成了九十度的驼背,白发苍苍。

一转身,情感就会出现断点;一转身,或许就是一个世纪。昨天还在参加嘻嘻哈哈的红火婚礼,今天却是不胜哀嚎悲伤的素服葬礼。人生无常,没有永恒。

张爱玲说,有些人一直没有机会见,等有机会见了,却又犹豫了,相见不如不见。有些事一直没有机会做,等有机会了,却不想做了。有些话埋在心中好久,没机会说,等有机会说了,却说不出口。有些爱一直没有机会爱,等有机会了,已经不爱了。人生有时候,总是很讽刺。有些人,有些事,一转身就是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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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任思绪纷飞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10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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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绪纷飞

“只有对死去的人有强烈思念的人,才能看到我,无法接受死亡的人能看到我。对逝者的思念单薄了的话,就看不到了……”——《天国邮递员》

如果真有天国,人们会不会见到自己一直念念不忘的那个人,是不是就能完成自己生前所不能完成的事?如果真有通往天国的邮寄地方,那里会不会和电影中一样浪漫:一望无际的绿草地,一只红色的邮寄箱,箱中满满的是生者给死者送去的祝福和深深的思念?如果真有天国邮递员,是不是会真像影片中的那样温柔,那样懂得人的心思?我不知道。

小时候,抬起头,望望天,天上的云勾勒出脑海中想念的那个人。一样的慈祥,一样的微笑,一如以前我窝在她臂腕里玩耍时的和蔼可亲。瞬间,温热,涌上,流经发际。耳畔,回荡起她的声音,不由自主地,回应她的呼唤:外婆,我想你了。可是,你在哪儿呢?我不知道。

是否真的存在那样温柔的天国邮递员?如若有,我定也愿意陪他替人们邮寄思念,陪他直到他的任务结束。

特别怕孤独,怕孤独侵蚀自己,吞没自己。每当自己在意的人一段时间不理我,不与我说话,我就想他会不会生气了呢?会不会是我哪里做的不够好?还是我在他的心里并没有占那么大的位置?我不知道。一个人站在寝室的阳台上黯然落泪,任凭眼泪和鼻涕混在一起,不顾形象。朋友问起,也不愿说出自己的想法,或许她们会认为是我太过矫情,太过敏感神经?我不知道,只是不愿说罢了。

黑暗的夜空是最好的秘密藏身处。它能包容我所有天马行空的想法,它能静静地倾听我的心声,即使我不说,它也能懂。或许,它也会像天国邮递员那样,将我的想法传送到那人的梦中,在他耳边轻声诉说…后来,我们果真就和好了,难道真的是我想多了?又兴许真的是它,那深邃的夜空,将我的心里话诉与他耳?我想。

最后,天国邮递员的身份被人看穿了;最后,他的任务终究还是到了尽头;最后,他不得不离开,离开自己真心爱着的人。但,人们往往倾向于美好的结局。于是,影片最后还是没有让男女主角忘记那份经历,还是让他们两个彼此相爱的人,走到一起。

我想,每个人应该都期盼这样美好的结局,无论它是发生在电影中,还是在现实中实现,它都是美好的。我也同样明白了:千万要记得遥远的天涯有人在等你,有一颗执着的心跟随着你,无论你是否回头发现了它。尚好的青春飞逝就再也不会回来,所以无论前往幸福的路有多少阻碍,你也不要轻易放开那只紧握的手。纵使灯火阑珊,众里寻人,如若还未遇到,也不必急于看到那个人。终有一天,人人都会拥有,属于他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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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初恋感谢有你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9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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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这算是情人节那天没有想好开场白所做的补偿吧!

看着你的头像发呆,你没来信我也没去问候,这是我们唯一默契的地方。为了那晚给你的承诺,彷徨好久不知道如何开头。努力回到当天晚上的心境,还没触及便条件式退缩了回来,看是就在眼前却模糊的不敢相信,不相信承诺,不相信你,更不相信自己。时间让我学会的不是爱,更多的是畏惧和退缩。此刻的你可怕的像魔鬼。

我努力让眼睛湿润起来,那里有更多的线索,那里有我们两个人的身影。记得那时的我们没有任何秘密,懂得分享不去猜疑。情感上有了细微的变化,便开始在键盘上敲敲停停,开始向阳光的方向走去。

初恋,元宵节快乐,情人节快乐!原谅我珊珊来迟的祝福,原谅我那晚贸贸然的坦然,原谅我放不下你,原谅我还爱着你。你相信一见钟情吗?第一眼看到你居然会对你有莫名的好感。对视的那1秒钟了,心跳加速乱了方寸转开了视线,从那以后我生活多了个影子,多了个梦,多了个你。那些日子做过好多傻事只为了博取你注意,只为你看我一眼。尽管每次都扑空,但从未气馁。那时候他们都逗着你,而我一直在较真。

初恋,我喜欢你,打一开始就喜欢你。我说过你是我的雅典娜,你是我的女神。你无时无刻不影响着我,我的情绪因你喜怒哀乐,平凡中透露不平凡。平凡的人,平凡的经历,平凡的爱,只因有你,一切都变的不平凡且弥足珍贵。认识你来,我生活过得未有过的充实,能傻傻对着你的头像发笑,能睡觉想到你,梦里见到你,醒来还是你,好奇怪的你居然占据了我的所有的时候感受到的是满满的幸福和爱!

爱过、吵过、分开过,走了好多弯路。这一年我还是那样,什么都没变,头像也还是因你而点亮,在一起期盼你的问候,分开都希望得到你的一丁点消息,现在依然如此。多少时候会想你而打湿了双眼,多少时候关心换回来的是责骂,多少时候想过去忘记,去淡忘。每次当我把你雪藏在心里的时候,总不那么难过的时候,一旦有你一丁点消息的时候,我所做的努力都变成徒劳,每次成功和失败的交替中,我体会到了爱是无法埋藏的,只会欲盖弥彰。所以,初恋,我现在开始直视那一份卑微的爱。

初恋,谢谢你!你让我忘了这是第几次这么天真可爱了!

初恋,谢谢你!我又要再走过一次以往走过的路!

初恋,谢谢你!我又可以欣赏沿途的风景!

初恋,感谢有你

初恋

初恋似雨露,晶莹,纯净,拥有最纯真的爱;初恋似幽兰,幽香,淡雅,拥有最甜美的爱;初恋似琴曲,悠扬,婉约,拥有最唯美的爱。

为什么我们喜欢听伤感的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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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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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玄用他流畅而清新的文笔,写出篇篇沁人心脾的文章。字里行间总是透露出一种醇厚、浪漫的情感,平易,却又带着一股感人的力量。他的文章,总是令我爱不释手。

爱玉骨肉是清雅的爱好,但是一个人爱玉成痴,和玩股票不能自拔,和沉迷于逸乐又有什么不同呢?一句话,林清玄让《情困与物困》中爱玉成痴的朋友彻底醒悟,也点亮了读者的心。

本文记录了作者一位爱玉成痴的朋友,为了把任何一块自己所喜爱的上好的玉材占为己有而不惜一切代价。丢了房子,丢了车子,甚至也丢了工作。最终他家徒四壁,只好廉价出售自己一件件曾花了血本买来的玉器。作者颇为震撼,感慨连连。

爱玉成痴,这是多么可悲可叹。爱,原是世间最美好的情感,可是爱到痴迷,便是被束缚在玉的世间里,无法自拔。

这或许看似可笑,可现实生活中,又有多少人是由刚开始的爱而到了痴迷的境界,沉溺其中无法自拔。痴迷于股票的人数不胜数,沉醉于网络的人多如牛毛。他们就像是被困在茧子里的蛹,被紧紧束缚,看不见真正的自我。可是有多少人会明白,吐出厚厚的茧来包裹自己的不是别人,而是自己啊!如果能够克制地适当玩股票也并非坏事,赚一些额外的钱,让心情更加愉悦。而多少人深陷其中而无法自拔,亏得倾家荡产,却还执迷不悟。适当地使用网络也对自己有帮助,放松紧绷着的大脑,学习更多的课外知识。只是有多少人,把网络这个工具当玩具,昼夜不分地在电脑上浪费光阴。当那厚厚的茧在不知不觉间束缚了自己,又有多少人只会抱怨山重水复疑无路而又舍不得咬破那个茧呢?而又有多少人能够化蛹成蝶,破茧而出,看见柳暗花明又一村呢?

没有茧的包裹,没有痴迷的束缚,才是真正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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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

全文共 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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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老夫子有一句流传千古的名言:“食色性也”。这说明,吃东西和喜欢漂亮的事物是人的本性。因此,吃,也就成了人类永恒的主题之一。

古往今来,关于描写吃的文章多矣,然吾独喜汪曾祺先生的风格。究其根本,在于其文字中充满了对这世界的赞美与感激,对生活的热爱与真诚。

在《故乡的食物》里,作者重点写了一样平常不过的食品—炒米。文章一开头,作者引用了《板桥家书》中的一段话:“天寒冰冻时暮,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大碗炒米送手中,佐以酱姜一小碟,最是暖老温贫之具”。此句一出,顿时让人觉得很亲切!处于社会最下层的人民,用一碗炒米,温暖着彼此的身体与心灵!

在文章的结尾,作者描写了在战乱年代的一个小插曲,没有常见的凄风苦雨,也没有常人心目中的离乱之苦,而是用幽默、浪漫的笔触,描写了一个战乱中与炒米相伴的夜晚:“记不得是哪一年,总之是我还小,国民革命军孙传芳的军队在我们县境内开了仗,我们一家带了一点行李进了炼阳观,把一坛炒米和一坛焦屑带了去。我对这种打破常规的生活极感兴趣。很多人家住在一起,不能煮饭,这一晚上,我们是冲炒米、泡焦屑度过的”。在如此乱境中,还能保持这样的一份淡定,一份安静,一份从容,甚至一份幽默,这是何等的大智慧,大勇气!而这智慧和勇气有来自何处?文中自有交待:“这实在是我小时候度过的一个浪漫主义的夜晚。”没有对生活的无比热爱,没有对生命的无比礼赞,怎么会有如此的胸襟与气魄?

《豆汁儿》描写的则是北京城底层人民鲜活的生活画面:“豆汁儿是制造绿豆粉丝的下脚料。很便宜。有了豆汁儿,这天吃窝头就可以不用熬稀粥了。这是贫民食物。豆汁儿摊上的咸菜是不算钱的”。最有趣的一段在结尾处:有保定老乡坐下,掏出两个馒头,问“豆汁儿多少钱一碗”,卖豆汁儿的告诉他5分钱。“咸菜呢?”“咸菜不要钱。”“那给我来一碟咸菜。”寥寥数语,充满了人间烟火的气息,顿时让人感到这世界是如此的真实,如此的可爱,如此的让人留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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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离开的那天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7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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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你的那天,已经进入冬季,风中一丝丝凉意,天空中雾霾和云正在酝酿一场雪,陌生的人流像在寻找着丢掉了的什么东西。江面上的船随江水静静的流着,像在逃离这座繁华下略感冷意的城市,夜晚只有欲睡的灯火,没有歌声。

当我走了,远去的列车,拉开我和你的距离,车厢里只有对窗的回忆。这座城市,我和你踏碎的小径还有进过的超市,忘不了的风雨中我去接你,还有那把路灯下的畏依。再见了我的回忆,这座城市,我祝福你。

当我的心冷了,变成雪,从我凝聚成的愁绪中洒下,飘飘洒洒,洁白的一片凉意,落在你的窗下,让你想起我的纯洁和安静。我不打扰你,天亮了我会消失,我哭了一夜的泪,湿润你脚下的小路,就像那年我爱你没有一点尘土。

当我在远方,牵挂的还是你。如果你再认识一个人,一定注意,一见钟情只是在心里,感性认识固然重要,但要看是否真心爱你。像我那样爱你你虽然很烦了,但你可能很难再遇上一个人像父亲一样的关心你。

当我和你已经远离,你已感受不到我的温暖,我还是像太阳给予着你。我用我的热燃烧我的忠诚,我用我的光穿透我的思念。你在哪里?你在哪里已不重要,我依然故我,你依然故你。我知道,一旦燃烧,便失去燃烧的本意,一旦放射,便毁坏大脑的视力。被爱着选择逃避,这就是爱与被爱的距离。你在哪里,没有意义。即使黑暗,你在我的射线里,即使死了,你在我的怀里。

当我已离开你,我还是恋着你,像月亮和地球。我围绕着你在转,不弃不离。用我的不弃不离,感动潮汐。告诉你,我爱你。你是否知道,我用我的圆缺,感动你,懂得不弃不离的意义。即使单相思,我用尽一生的苍白无力。等待一日我扑向你,毁灭,在你怀里和你一起消失。

如果想起我的爱没有人比,就发个信息,因为我返回你的车票,在我的行囊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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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六月六太阳节-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900字

全文共 18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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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在岑巩县羊桥乡,有一个寨子叫钟灵,住着百来户人家,全是土家人。每年六月六这一天,寨上特别闹热,男男女女,老老少少穿上节日盛装,鸡叫五更就起床,担起头天准备好的粑粑、炒米、糖果,爬到寨子附近最高的鸡公山顶上。大家面对东方,合掌作揖,等着太阳出来,嘴里不断地念道:“东方太阳快快升起,天下众生个个欢喜。今天站在公鸡山上,公鸡高声在呼喊你。”太阳出来了,大家欢呼跳跃,大人们把粑粑、糖果甩进树林里让娃娃们去抢,大家哈哈大笑,最后围起来跳甩手舞,一直到太阳下山,人们才回家。这就是思州土家人的太阳节。

上古时代,天上突然同时出现了十个太阳,把大地照得发红,树木晒焦了,田土晒裂了,龙鳌河也晒干了,河两岸的石壁也晒得开裂,眼看人间生灵就要毁灭了,钟灵寨上的男女老少,个个愁眉苦脸,不知该怎么办。

一天,有个名叫阿桑的后生,从外面拜师学法回来,问寨老:“天上太阳这么多,这么大,你该想想办法呀!照这样下去,大家还活得成吗?”寨老愁眉苦脸地说:“我们也想不出办法来呀。”阿桑说:“我倒是有个办法,就是要有几个能人陪我到太阳山上去,将十支神箭取来,把太阳都射下来。”

第二天,寨上选出了三个身强体壮的后生,身背干粮,手提钢刀,陪同阿桑前往太阳山。大家敲锣打鼓,一直把他们送到寨子附近的高山顶上。阿桑面对东方,双手作揖,念道:

天门开,地门开,土家送我上山来,

如今天上烧大火,地上凡人满遭灾。

玉帝快派祥云来,土地菩萨把路带,

把我带到东海岸,把我引到太阳山。

东海龙王借大水,太阳山上取神箭,

诸仙快快搭救我,保佑众生得平安。

突然,东海天边飘来一朵红云,把阿桑他们接上了天空。经七七四十九天,他们来到了太阳山上。太阳山像一炉火,烫得他们汗水淋漓,烧红了他们的皮肤,烧卷了他们的头发。他们顾不得叫苦,到处寻找,终于在青根山脚看到了十支神箭,大家高兴得跳起来,刚想扑过去取箭,发现一条大蟒蛇盘在那里,昂起头,张开血口,守护着神箭。阿桑拔出钢刀,一个箭步冲上去挥刀砍杀,同他去的三个后生一拥而上,与大蟒厮杀起来,终于斩断了大蟒的七寸,夺得了神箭。大家高高兴兴地回到钟灵寨。

第二天一早,阿桑背上神箭,来到公鸡山上,等太阳升起的时候,他张弓搭箭,嗖嗖嗖地一连射落了九个太阳。最小的一个太阳吓得回头就跑,一直不敢出来。从此地上一片漆黑,越来越冷,人们无法生活。阿桑见事不妙,又跟寨上的人们说:“太阳多了不行,没有太阳也不行,我们还得想办法把躲着的那个请出来。”大家都觉得这话有道理,却不知怎样才能把太阳请出来。一天,阿桑和全寨老少,牵着牛马,赶着鸡鸭,来到钟灵坝上,求太阳出来,他们喊了三天三夜,太阳没有出来。阿桑说:“这里怕是离太阳远了吧,再说大家一齐喊,声音混乱嘈杂,太阳吓怕了,不敢出来。我想要有人到太阳升起的东海边去喊,它一定会出来。看谁有这个本事!”人们你看我,我看你,谁也不敢应承这个事。突然,一只鸭子自告奋勇地说:“我去喊来,如喊不来,你们打我的嘴巴!”说完,一展翅飞到龙鳌河中,朝东海方向游去,它一边游,一边喊,一直游了七七四十九天,一直喊到东海边,脚走跛了,嗓门也喊哑了,太阳还是不出来。最后鸭子只好无趣地游回来。大家十分失望,一个后生生气地一脚踏去,将鸭子的嘴踩扁了,脚也踩平了,直到现在,鸭子的嘴都是扁的,走路是一摆一摆的。鹅说:“我的嗓门比鸭子大,让我去试试,如果叫不出太阳,大家敲我的脑壳!”说了,就大摇大摆地走了。它也向东海游去,一边走一边喊,也走了七七四十九天,脚也走跛了,嘴也喊干了,还是没把太阳喊出来,最后,也只好无趣地游回来。寨上人十分生气,有人提着鹅的脖子就是一扭,敲它脑壳。鹅的脖子扭歪了,脑壳也敲起个包包。直到现在,鹅的脖子还是歪的,脑门上的包包也没有消。后来人们要公鸡去喊太阳,公鸡说:“我不会游泳,不会飞,怎么能叫太阳出来呢?不过大家相信我,我可以试一试”。公鸡来到附近的高山顶上,面对东方,拍着翅膀,用尽全身的力气高喊:“太——阳——哥,出——来——罗!”它一连喊了三遍,躲着的太阳被叫醒了,觉得声音很好听,慢慢地伸出头来看。公鸡看太阳出来了,很高兴,又喊道:“太——阳——哥,热——和——和,快——照——我!”太阳知道人们想它,不会再用箭射它了,就从东方升起,大地又见到了光明。

寨子里的人们非常高兴,大家手牵手地围着公鸡跳,人人争着向公鸡投粑粑、炒米、包谷,娃娃争着抱公鸡,这天为农历六月初六日。为纪念这个日子,当地土家人将每年六月六定为太阳节,一直流传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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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冬日暖阳的散文

全文共 8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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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的喧嚣正弥漫着城市的上空,渴望温暖而害怕寒冷的我挣脱种种束缚;将无处安置的心放逐天籁,抬头仰望,洒一地温暖。

冬日的阳光,总让人格外的珍惜,久违的融融温暖滋润心头,万物享受着阳光的博爱恩赐,一切是那么的自然。暖阳高悬,碧空晴朗,心境随着阳光宽阔起来,舒展着的心情,自然和谐。冬天里的阳光,温柔和关怀,不让人感到寒冷,如沐春风的清爽,整个人也变得充实,或是精神起来。

冬日里的那抹暖阳,是我最留恋的风景。它或许是一个鼓励的眼神 ,或许是一句温暖的话语,或许是彼此的一种分担,或许是这个冬季最值得你珍惜的一枚风景,也或是一直在你记忆里久久挥不去的那个人。冬日里,那抹暖阳,不索取你什么,就想静静地分享这份暖意,这份静馨!

你说,你就是我冬日里的一抹暖阳,只要有你,就不再寒冷。

相信一辈子只爱一个人,真爱一个人,心里总有一部分为她而留。真爱如信仰,一颗心需要去温暖一颗心,坦诚相待,这样才可以幸福。做一个淡淡的女子,不浮不躁,不争不抢,不去计较浮华之事,不是不追求,只是不去强求,不要轰轰烈烈,只求安安心心。

理想中的爱情是陌上花开缓缓归的情深;是纳兰词中笔墨纸砚的缱绻情怀,若没有顺知浅笑是深颦的爱意,何以悟出当时只道是寻常的道理;是步步惊心中那个月白长袍、温柔浅笑、周身又透着寂寥凄清的八爷,以随风潜入夜的姿态默默走进若曦的精神世界,无需多言,默默守候,不管以后发生什么事,都陪着,不离不弃。

岁月的沧桑,坎坷的人生,让我们懂得情的深重,风风雨雨,理让人懂得彼此的珍惜。

一种无言的默契,不曾忘怀,一缕情缘等到心痛,一份情缘将一生铭刻,守候,那些多错过的岁月,问或不问,都要不用解释太多,深情的日子,总在那春花秋月的流年中。

请许我,盛放成一朵花,灼灼其华,只为你,哪怕是开到荼蘼,我也情愿,拼尽一生的力气,绽放我的美丽。不需要去惊扰你,只想就这样安静的默默念着你,爱你在心里,将你住进我的文字里。没有忧伤,没有哀怨,只要有你在的每一天,都是时光赐予我最明媚的安暖。

初冬的午后,我用花语寄深情,打包浓情蜜意,托清风送去我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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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冬日暖阳的散文

全文共 1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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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意深深,夜晚,不再苦于夏的燠热,熄灯后,躺在凉席上,窗外传来唧唧的秋虫声。夜半醒来,朦胧月色里,仍是虫声唧唧,唧唧复唧唧。

我住的地方,本来不是闹市或居民小区,也远隔工厂和大道,它是校园里的一处,又和日常的校园隔断,白天的时间,校园里各种声响近在咫尺,而夜静之后,学子们正在酣酣的梦里,四处也没有了喧嚣的市声,这唧唧的虫声就显得很清晰,唧唧唧唧,这是秋虫第几声呵,入秋以来,夜夜不停,自然,我是无法计算的,但这样的虫音并不让我厌烦,我静听着这唧唧的秋声,这声音似乎是单调的,但这是生命的吟唱呵。你听,这几声是有平仄起伏的,那几声不乏宫、商、角、徵、羽的变化、转换,我在夜半时分的聆听是自然与我的信息,渐渐地。我又沉睡在秋虫的吟唱里。我感谢这样的天籁之音。

其实,也难为了这些秋虫,因为它们吟唱的环境实在是不好,它们的居所只是在一楼两户人家院子里的一角,小小院子的角落有不大的一个花坛,里面种着一株葡萄树和一株枇杷树,我想,这些秋虫就只能容身在这里的泥土和树木间而已,此外四处都是坚硬的水泥地面,隔墙的偌大校园已经完全被大理石块和水泥硬化了,它们如何居身其间呢。唉,就是这样小小的空间,它们也忘不了自己的倾情歌唱,这样的秋虫精神,可以令人一叹了。

昔日的人听了秋虫的吟唱有辗转不眠的,那多半是漂泊者或失意的士子。清代常州词人黄仲则的《南乡子》词写道:“深怕数秋更,况复秋声彻夜惊。第一雁声听不得,才听,又是秋虫第一声。凄绝梦回程,冷雨愁花伴小庭。遥想故人千里外,关情,一样疏窗一样灯。”这位多情又薄命的才子真是让人同情了。仕途蹭蹬,故乡远离,秋虫第一声里,光阴又被偷走许多,人生的况味也许在秋天体验得最充分吧。

我是没有常州才子的伤感的,虽也远离塞北故乡,但已在江南安居多年,平平凡凡,也自得一种平静的执守。熬过了江南闷热无比的夏,秋给予我的是渐渐增多的晴朗、清凉。在这个秋夜里,秋虫的鸣响,何关凄凉,何关惆怅呢?秋虫的吟唱是生命的律动之美,不啻是自然的音符,它给我提示着要理解生命中的意趣,我何不乐生命中的所乐呢。我是平凡的,那就守住这份平凡好了。正像秋虫,为自然歌唱,为生命倾情,坦荡而歌。

生在江南的叶绍钧先生在一篇文章里写到故乡的秋虫:“到夜呢,明耀的星月和轻微的凉风看守着整夜,在这境界这时间里唯一足以感动心情的就是秋虫的合奏。它们高低宏细疾徐作歇,仿佛经过乐师的精心训练,所以这样地无可批评,踌躇满志。其实它们每一个都是神妙的乐师;众妙毕集,各抒灵趣,哪有不成人间绝响的呢。” 叶氏的文章原意如何另当别论,可他对秋虫的钟情我是赞赏的。秋虫之音,在荒原郊野也不足为奇,而在纷扰的人居闹市里,秋虫的歌唱,怕是自然给予我们的一种馈赠吧,也许有一番苦心在里面呢。

我静思,在烦杂的庸常中我们不能有负自然的馈赠,都市中人到野外随意走走也是与自然的接触呢。“鸢飞唳天者,望峰息心,经纶世务者,窥谷忘返。”神奇的自然真是可以疗治人的俗病尘心。还有,人本来是自然之子,但在世间的名利竞争里我们完全异化为社会性的动物了,来自自然的属性越来越少。在月光下吟诗的人可能被看作疯子,而在嘈杂的歌厅里抱着麦克风一顿豪唱的人却独领着风骚,这岂非咄咄怪事?其实,亲近自然才是人类应该永远要遵循的生命法则。

在这如水的秋夜里,就在意秋虫的鸣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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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下一个季节你还记得有谁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100字

全文共 20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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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是云的诺,湿了心丢了情,化作滴滴雨滴,落在了谁的指尖。泪是眼的诺,欲语还休,泪涟漪,一点朱砂,落在谁的心上。这个季节,是落叶对秋的诺,所有的依恋,所有的不舍 ,都化作一撮泥土,守候着最后的深情。

走在清冷的大街,风夹杂着丝丝的细雨。城市的灯火,一盏盏霓虹灯闪烁着温馨的宁静。相逢,曾经是一树的花开。那么,离别呢?离别是否就是这长长地清冷的街道?我终究还是走不出你编织的那场梦。风也潇潇,雨也潇潇。一盏盏霓虹灯下,我看见雨轻盈的舞姿。伸出手,一丝凉意嵌入我的心头。我没有感受到雨滴的重量,可不知为何,心中竟然沉重起来。我是否也如这秋天的雨,落地无声,在你心中也只是可有可无?不,雨尚且有声,一滴一滴落在了我的心上,那么我呢?

相逢、邂逅多么美丽的字眼。人生若只如初见,那么,我们是否可以不负相思,那也不会有这秋的伤感了。人生若只如初见便好,不相知、不相守、不相恋,那么我依旧是我,你依旧是你,彼此守着一份岁月的静好,一本书、一杯茶、一段光阴的清浅。只是,缘分就这般轻易的将我们拉近,然后又将我们分离。

夜阑珊,灯火寒,秋风谁思量?此风不解,此雨不解,此雨怎懂相思长?想轻轻地问一句:下一个季节,你还记得有谁?终是我将你看的太重,红尘惆怅,几回思量,我看见了缘分转身后那碎落一地的忧伤,只是你呢?在那相逢的雨季里,你是否也会将思念轻寄,你是否也会为这个雨夜而黯然感伤?那些逝去的诺言,留下一地疼痛的碎片,一点一点啃噬着我的心。

秋雨,惹得多少愁肠?秋的路上,念一句“安好”,道一声“珍重”。缘聚则聚,缘散则离,微笑,用尽我所有的力气。我甚至不敢多说一句话,哪怕一句小小的问候。只因为我依旧想守护住那份最后的温暖。不扰,是我对你最后的温柔。

蝴蝶飞不过沧海,是因为沧海的那头早已经没有了等待。那么,挤不进的世界,我为何要拼命的去挤呢?我将满满的心意送到了你的面前,你还是不屑一顾;我放下我所有的骄傲,来到你面前,你还是嗤之以鼻。终是我太傻,相对于默默地付出,相对于我一个人傻傻地笑,我更愿意得到别人的鼓励与问候,这是你从来没有给过我的。我也会伤、会累、会痛、会哭、会疲惫。尽管,我曾经守候着那份低入尘埃;尽管,我依旧会忍不住将你默默地凝望;尽管,我依旧会为了你的一个字、一个微笑、一个回眸而雀跃欢呼。但是,我终不在靠近,我独自守候着那份落寞的伤,在这个秋夜,静静的试着将你遗忘。

或许,你是我前世遗留的泪滴,轻轻地落在我的指尖;或许,你是我今生梦的蝴蝶,翩跹在我岁月的窗口;或许,你是我来世的菩提,千年一梦,结一段难舍的情缘。可惜,我不是风,怎能追的上你离去的步伐?我不是云,亦无法以云的高度,将你静静地凝望;我亦不是蝶,终渡不了你的红尘的彼岸。我,是守候千年的白月光,静静地看你的轮回忧伤;我,是等待了千年的雨,辗转千年,雨滴轻洒,却始终无法落在你相思的眉。我是忧、是愁、是一段千年前就已经结下的情怨。三生石前,忘川渡口,我忘记了轮回的路。所有的守望,都尾随了你的前世今生。

落叶尚且知秋,那么你呢?你终读不懂我眼中的忧伤。下一个季节,你还记得有谁?是否会有一个傻傻的我,即使在梦中依旧会为你哭泣。梦一场、情一场,我们终只是匆匆过客。昨夜星辰昨夜风,回的了过去,回不去当初。千言万语,怎敌一句“懂得”知心。我落寞的伤,随着这秋的细雨,坠落、无声。

你的红尘,我终只路过一程。那么,今后的路上,明媚忧伤再也不染。不是我情薄,只是红尘太重,我的心太小,怕承受不住多余的忧伤。一直相信,红尘一遇,那倾心的回眸会是流年里最美的烟火。那么,请允许我将你深藏于心,沉封在记忆的深处。

白落梅说:“有时候,一份清淡,更能历久弥香;一种无意,更让人魂牵梦萦;一段简约,更可以维系一生。那么,就让我们守候着我们之间的距离,守候住这段简约,温暖流年相守岁月。

曾经的我,也喜欢着阳光的明媚,可不知何时亦喜欢上了烟雨的迷蒙。风吹雨成沙,时间追不上白马,我终追不上你的步伐。陌陌红尘,只愿得相知相惜不离分,奈何情深缘浅终成空。

秋韵几许,婉约于心,季节的脚步轻盈而来,或许思念是这个季节特有的情愫。时光的深处,铭记下那份最初的温暖与悸动。犹记得初见的笑语:“你来,我喜欢;你走,我亦不挽留,我只会淡淡的忧伤,我只会默默地心碎”。只是如今,让我如何才能不心伤呢?时光轻擦,纵是不舍,亦无法挽留。匆匆聚,匆匆散,只是再也没有了当初的云淡风轻,再也没有了那份微笑与懂得。暮然回首,那时光的年轮上,写满了曾经的过往。相思盈袖,相思满怀,没有天长与地久,缘何会有朝暮与相思?透过指尖的年华,滴墨成殇。

下一个季节,你的世界还会有谁?下一个季节,你还记得有谁?谁曾经为你哭泣,将相思盈满笔尖?谁又在你的日记本中哭泣,惊扰了你最美的华年?谁又会是你心中最深的相思,将思念刻在了时光的年轮?谁又是你这一季最后的相守,守候一季的春暖花开?

秋,来了!下一个季节,你还记得有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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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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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公园附近的甜爱路,是一条静谧的小街、甜美的小街。小街两边的墙上多是画,多是诗。那些诗歌都是爱情诗,有普希金的,有拜伦的,也有我国古代白居易的……爱的小街自然有很多言说爱情的,细细品味,字字句句像涓涓山泉滋润着人的心田。

近日,我拐进了这条小街,正好看到一位女孩举着照相机对着墙上拍照。墙上是什么画、什么诗歌引起了她的兴趣,值得她拍下来?她对着墙就那么近,近在咫尺。

走近一看,怔住了。墙上什么东西都没有。

女孩苗条,亭亭玉立,举着相机那么专注,那么用心,倒像一幅画,一首诗。

她的相机一会儿进一会儿退,墙上空空如也,难道……

猛然间,我看到了,她在拍树影,她在拍树影的特写。

漂亮,格外地漂亮!

这也是画,这也是诗歌啊。

旁边是一棵高大挺拔的水杉。水杉的主干上,和人一样高的地方有几根嫩枝几片嫩叶,细细小小的。夕阳映照过来,把嫩枝嫩叶投射到白墙上,那影子也是细细小小的。

好镜头,好特写。那树影就是一幅好画,一首好诗。

我不禁惊叹于女孩的发现了。

水杉的细枝细叶,虽没有风,但也在摇,仿佛在和那女孩嬉戏。女孩则屏着呼吸,抓住它顽皮的瞬间,“咔”一声,将它定格了。

有谁会注意到这些细枝末节,有谁会注意到那堵空无一物的白墙,有谁能在纷乱无序的环境中抓住这一点——然而她抓住了。

罗丹曾经说过,生活中并不缺少美,缺少的是一双发现美的眼睛。在司空见惯的生活中能发现美,她就是大师。

回望,夕阳红红的,细叶翠翠的。女孩收拾起照相机走了,走得窈窕,走得轻盈。忽然,我想写一首诗,写一首曲子,来赞美这女孩,赞美她有一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但又何必矫揉造作呢?那墙上的树影就是赞美女孩最好的诗,最好的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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