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腊梅作文散文(精彩20篇)

鲁迅1881年9月25日-1936年10月19日,原名周樟寿,后改名周树人;字豫山,后改豫才,浙江绍兴会稽县人,中国现代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这里就是开学吧给你们整理推荐的一些腊梅作文散文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你认真看完,会对你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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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行秋色散文

全文共 1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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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节来到十月,气温渐渐开始偏凉。

10月11日,清早6点,我背上背包走进了清凉的薄雾中。今天星期天,我和几位朋友随户外团队到卫辉南寨、跑马岭、罗圈村云游太行山色。

经过卫辉的塔岗水库后,又接着驱车了半个多小时的路程。下车后,开始沿小路步行,步行约15公里,翻山越岭,攀爬高度有600米。一天走下来,路程不算远,感觉自己身体还能吃得消。

这一带的山,我曾来过几回,可这一次出行,却使我经受了以前没有过的考验。没想到的是,这次爬山到山顶,山路及其狭窄,有多处是在悬崖石壁上人工开凿出来的,仅仅能过去一两个人,可见山民修山路的艰辛和不易呀!

下山的路,更加的险峻,到处嶙峋怪石,犬牙交错,好在周围的景色不错,不远处就是着名的龙卧岩,遥遥相望。

我虽然不是领队,但是我一路却紧紧跟随在队伍的前面,当然还有我的爱人相随。据说,山里是没有农家的,因此,临来时我特意准备了些吃的东西,还带了不少的水。

家里有个外孙女,还不到一岁,爱人帮女儿带孩子,家里油盐酱醋也是她操心,平时爱人很少能得空外出游玩。

今天恰逢星期天,女儿休息在家,照看孩子的事就不用她过多操劳,可她还是放心不下。我和女儿做她的工作,这才答应和我一同上山转转。其实,我是知道的,能出来转转山,散散心,她何尝不愿呢?

一路上,我们相互照应,我将带来的东西一件件的几乎都背在了我的身上,尽量让她能轻装前进,也不至于掉队。有时,走着走着就走开了一些距离,但我们两人的眼睛却不离不弃的,彼此相互照应着。一路走来,尽管她身体纤瘦,却很愿意帮助别人,见人有难,伸把手、拿拿东西啥的。

这里的山民生活还是很清苦的。刚到村边,我见村民正在水窖旁边忙活,起初不知他们在干什么,知道了,心里不免有些酸楚。当地老百姓说,他们吃水很困难,几乎是靠天吃饭。看看,这就是他们吃水用的水窖。

这里的山路,多为羊肠小道,杂草丛生,几乎没见有什么标记。尽管有户外经验的领队在前面带路,可还是出现了“由前队变后队”的状况,只能让大家自己找找走“回头路”的感觉吧!

不过,山上有很多我叫不出名字的树,绿叶子的、黄叶子的随处可见。也有很多树木的树枝上挂着山果,有大的、小的,有红的、橘子色的,山里的柿子、山楂果子倒是怪好看的。每每遇到这些山果,都有欲伸手去够的念头,可惜距离远,树又高,只能望果兴叹,看得眼馋,却无法摘下来尝尝鲜儿。

当来到乱石滩这个地方时,这里基本是没有什么路的。坡陡,时不时的还有小石头滑落下来。我们手脚并用,艰难的攀爬。有的地方及其陡峭,人们几乎是人挨着人的一步步跟进,朝着顶峰攀登。当爬至山顶时,路反倒好走了许多,宽敞平坦的地方不少。回望山下,使人有一种“居高临下”的感觉,我忽然想起了“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苏轼《题西林壁》)“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杜甫《望岳》的诗句来。

说到山,不得不说说山上的那些红叶。山上的红叶树种不一样,它们一束束、一丛丛、一片片的模样很好看;有的叶子长成了圆片片,有的则细长,有的成了椭圆型的;也有的叶子颜色呈发紫颜色,有的泛黄,有的是褐红色的,应有尽有。漫山遍野,层林尽染,看的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山上也有很多不同品种的圪针树,将游人的手、胳膊、腿上都划出一溜溜的血道道来了。

上山不易下山也难。下山的路不太好走,竟是乱石和细小的碎石片,稍不留神很容易滑到,到了险处,人们便小心翼翼的,步履不得不放慢了许多,生怕有什么闪失。“无限风光在险峰”呀!由此,不难理解,那么多人乐此不疲的冒险去爬高山探险,不就是为了欣赏到天下罕见的美景吗?

最后,我们还一同来到了有千年银杏树闻名的罗圈村一睹芳容,在这里和硕大的古老银杏树一同合了影,拍了照,成了我们美好、永久、幸福的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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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春风渡翠柳拂面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400字

全文共 13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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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缕春风吹醒了沉睡已久的冰冻,细流缓缓流过河床,走向了远方。两岸萌发的小草蜿蜒出两条绿色长廊,默默地释放一份温润,葱郁着春天的模样。喜欢在春色中沐浴阳光带来的和煦,任柔风拂过耳畔,细听光阴走过的声音。

浪漫总与春天有染,这样的季节总会令心情愉悦,漫步在春风里,体会大自然带来的葱绿,一份开阔的心境贯穿血脉。轻拂季节遗留的微尘,环抱四野,任清风打动衣摆,取一席青妆素雅盈怀,给生命赋予崭新。春天总是美好的象征,是欣欣向荣的征启。万物的复苏给大地带来了灵动,那些久违的身影穿行于田间、草丛,给大地增添了生命的活跃。

喜欢春风揉过的早晨,带着一份惬意踏步碧野群峦,看远山幽幽,看绿野成片。一份和谐伴一程晴好随渐起的朝阳而升腾,心随季节侵染,一份柔和打动心性,一份对静好的感恩之情由心而生。露珠还不是那么浓烈,略带微潮随叶片摆动,山花已然耐不住寂寞,悄然生出蓓蕾,只待一展芳容。玉树伸展枝桠,叶蕊争相待放。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青涩的味道,吸入肺腑令人心旷神怡。时停时起的鸟叫声,更增添了一份别致的情趣。

春日的池塘更是一道暖心的风景,微风吹过,水面荡起微微波纹。顽皮的鱼虾偶尔探出水面,吐几个水泡转瞬消失,给池塘一份神秘的韵色。池塘四周细柳成行,倒挂的垂柳摇曳着枝条随风尘摆渡,陶醉在这样的意境中,总会给人一种翠柳拂面的感觉。身处此景,虽看不到异常的喧闹,却也不失一番暗含的争宠。

喜欢在这样的季节赏春花,不管是一株小花的情怀默默,还是尽展芬芳的满园桃李,都是一种久违的心动。当香飘满园,当蜂蝶不停的啄蕊,那种沁肺的醇美是一种迷醉。敞开心扉,放飞所有的心情,将所有的悲喜埋葬在逝去的光阴里。拾起一粒纯情的种子,播撒在温润的土地上,生出春天的颜色,长出花开的美好,与春天同行。

季节的轮回赋予了生命的欣荣,萌发的生命力总是带着一份憧憬,长成阳光的姿态。人生亦是如此,生命的长廊交替着岁月的冷暖,而拥有一颗向暖的心,路途就会铺满绿茵。喜欢春天,不只是因为春天带给我们花红柳绿的色调,可贵的是它用善暖的心唤醒了所有的生灵,给了这个世界最直接、最博大的宽容与厚爱。

心中装着季节,生命的征途就不会荒芜。人生旅途需要情怀,遥遥无期的红尘,不停地改写着生命的章节,面对更多的错落,能保持一份春天的和谐,那将是一种难能可贵的洒脱。春天是柔和的季节,当细柳拂面,当花开倾城,一颗感恩的心伴随着细雨和风,在生命的旅游中散发着永久的浓郁。季节在更迭,携带一份春天的暖,行于多变的风尘,相信每一个转角都有一种奇迹在发生。

与春天握手,生命就不会孤单。听一首歌,将心情慢慢静化,让心事漫步在田间花巷,盈袖添香不惊不扰,随清歌曼舞。在清瘦的时光里,以清心素手拨动岁月的琴弦,奏响山高水长的温婉,倾一脉心语。心随音符跳跃,伸展双臂拥抱大自然,感受天地的宽广。风尘走过,情赋细水长流,任云舒云卷。拂去季节的交错,温一席歌律的情怀,随风尘起伏,赏花开流年。

清凉的午后,寻一片绿荫,与淡淡的花香中品味岁月的晴好,泡一壶清茶,在茶思中解译一份心性。旅途匆匆,握不住的是流年,只要心存美好,处处是春天。当时光荡过指尖,留心一份写意,看云过山头,看细柳成荫,任清风拂面......

文/梦情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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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伊阙之美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10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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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是肆无忌惮的。星期五晚上就想着,明天一定睡一个无法无天的觉,直到睡的烦了再起来。可结果总不是你理想中的那样,要么失眠到天亮,要么被电话叫醒。

这不,电话的铃声硬是打破了美梦,毫不留情。脑子里一片迷雾,总希望是闹铃响了,于是吃力的睁开眼睛看看,失望的是屏幕上没有显示“再睡10分钟”,而是一个熟悉的名字在上面跳动着,是兄长。不敢怠慢,赶紧接通,我还没有来得及说话,他说了一句:“我快到你门口了,抓紧起来,一起出去玩”,电话就挂了。

啊?这是什么节奏啊,快起!于是不管三七二十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穿好衣服;牙刷吞在口中,视乎没有挤上牙膏,不管了;湿毛巾往脸上一蒙,擦两把,搞定。终于出门了,和老哥会合,车上顾不上讲话,向着目标飞奔而去。

此行打算翻越几座小山,找一下冬日里大汗淋漓的感觉。很快,到了预定的出发点,登山开始了。不孤单,同行的人很多,络绎不绝的行进在山路上。“没有比脚更长的路,没有比人更高的山”,更何况兄弟在一起更加觉得尽兴。此时此刻、此情此景,没有疲惫,一路上谈笑风生,激扬诗词、感慨万千,不觉中,二分之一的路程已经被甩在身后。

风和日丽东风止,蓝天白云伸手及。登上山顶放眼望去,这座山虽然没有那种险峻、没有那种巍峨、没有那种苍翠,但是总有高瞻远瞩的视野、总有一览山下的豪情。继续前行,一路放歌,山路在不经意间就走完了。和老哥在一起玩的时间似乎比平时要快,可能是兄弟无间吧,总之彼此都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所以才忽略了时间。

下山正是晌午,找个饭馆开吃,没有满汉全席盛,却有兄弟话桑麻。清茶加上几个小菜,就着米香,实实在在的舒坦。饭后,一起小走一段,谈谈将来,说说曾今。每一个话题都是兄弟的话题,从不参杂其他。

今后若离别,何日再相逢?“桃花潭水深千尺,兄弟情谊才词穷”!把酒言欢,你调我侃的时间越来越少,各奔东西的日子渐渐靠近,是矛盾、是怀念、是不舍!

“天下无不散宴席”,这句话过时了。这个时代改变了这个世界,世界小了,这不是离别时的安慰,要记得常联系,报平安。

不知经过了多少次这样的情景,默默无语两眼泪。知道了珍贵,才不敢懈怠、才不敢敷衍。山常在,望兄来;石不烂,共登台;松柏四季绿不改。

傍晚降临了,站在楼顶,望着天的西边。、夕阳烧红的云彩隐约可见,留下的痕迹形成了一片美丽的风景,让人陶醉,让人赞美。华灯初上先阑珊,前路悠悠定光明,相信我们都会好好的,能好好的实现自己的目标,再相见时不要为彼此落泪。

“相见时难别亦难”,挥一挥衣袖,珍重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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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

全文共 2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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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读汉乐府《十五从军征》,非常感动。

十五从军征,八十始得归。道逢乡里人,“里中有阿谁?”——“遥望是君家,松柏冢累累。”兔从狗窦入,雉从梁上飞,中庭生旅谷,井上生旅葵。舂谷持作饭,采葵持作羹,羹饭一时熟,不知贻阿谁。出门东向望,泪落沾我衣。

诗写得平淡而真实,没有一句进出呼天抢地的激情,但是惨切沉痛,触目惊心。词句也明白如话,不事雕饰,真不像是两千多年前的人写出的作品,一个十来岁的孩子也完全能读懂。我未从过军,接触这首诗的时候,也还没有经过长久的乱离,但是不止一次为这首诗流了泪。

然而有一句我不明白,“采葵持作羹”。葵如何可以为羹呢?我的家乡人只知道向日葵,我们那里叫做“葵花”。这东西怎么能做羹呢?用它的叶子?向日葵的叶子我是很熟悉的,很大,叶面很粗,有毛,即使是把它切碎了,加了油盐,煮熟之后也还是很难下咽的。另外有一种秋葵,开淡黄色薄瓣的大花,叶如鸡脚,又名鸡爪葵。这东西也似不能做羹。还有一种蜀葵,又名锦葵,内蒙、山西一带叫做“蜀蓟”。我们那里叫做端午花,因为在端午节前后盛开。我从来也没听说过端午花能吃,——包括它的叶、茎和花。后来我在济南的山东博物馆的庭院里看到一种戎葵,样子有点像秋葵,开着耀眼的朱红的大花,红得简直吓人一跳。我想,这种葵大概也不能吃。那么,持以作羹的葵究竟是一种什么东西呢?

后来我读到吴其癋的《植物名实图考长编》和《植物名实图考》。吴其癋是个很值得叫人佩服的读书人。他是嘉庆进士,自翰林院修撰官至湖南等省巡抚。但他并没有只是做官,他留意各地物产丰瘠与民生的关系,依据耳闻目见,辑录古籍中有关植物的文献,写成了《长编》和《图考》这样两部巨著。他的著作是我国十九世纪植物学极重要的专著。直到现在,西方的植物学家还认为他绘的画十分精确。吴其癋在《图考》中把葵列为蔬类的第一品。他用很激动的语气,几乎是大声疾呼,说葵就是冬苋菜。

然而冬苋菜又是什么呢?我到了四川、江西、湖南等省,才见到。我有一回住在武昌的招待所里,几乎餐餐都有一碗绿色的叶菜做的汤。这种菜吃到嘴是滑的,有点像莼菜。但我知道这不是莼菜,因为我知道湖北不出莼菜,而且样子也不像。我问服务员:“这是什么菜?”——“冬苋菜!”第二天我过到一个巷子,看到有一个年轻的妇女在井边洗菜。这种菜我没有见过。叶片圆如猪耳,颜色正绿,叶梗也是绿的。我走过去问她洗的这是什么菜,——“冬苋菜!”我这才明白:这就是冬苋菜,这就是葵!那么,这种菜作羹正合适,——即使是旅生的。从此,我才算把《十五从军征》真正读懂了。

吴其癋为什么那样激动呢?因为在他成书的时候,已经几乎没有人知道葵是什么了。

蔬菜的命运,也和世间一切事物一样,有其兴盛和衰微,提起来也可叫人生一点感慨,葵本来是中国的主要蔬菜。《诗经·豳风·七月》:“七月烹葵及菽”,可见其普遍。后魏《齐民要术》以《种葵》列为蔬菜第一篇。“采葵莫伤根”,“松下清斋折露葵”,时时见于篇咏。元代王祯的《农书》还称葵为“百菜之主”。不知怎么一来,它就变得不行了。明代的《本草纲目》中已经将它列入草类,压根儿不承认它是菜了!葵的遭遇真够惨的!到底是什么原因呢?我想是因为后来全国普遍种植了大白菜。大白菜取代了葵。齐白石题画中曾提出“牡丹为花之王,荔枝为果之王,独不论白菜为菜中之王,何也?”其实大白菜实际上已经成“菜之王”了。

幸亏南方几省还有冬苋菜,否则吴其癋就死无对证,好像葵已经绝了种似的。吴其癋是河南固始人,他的家乡大概早已经没有葵了,都种了白菜了。他要是不到湖南当巡抚,大概也弄不清葵是啥。吴其癋那样激动,是为葵鸣不平。其意若曰:葵本是菜中之王,是很好的东西;它并没有绝种!它就是冬苋菜!您到南方来尝尝这种菜,就知道了!

北方似乎见不到葵了。不过近几年北京忽然卖起一种过去没见过的菜:木耳菜。你可以买一把来,做个汤,尝尝。葵就是那样的味道,滑的,木耳菜本名落葵,是葵之一种,只是葵叶为绿色,而木耳菜则带紫色,且叶较尖而小。

由葵我又想到薤。

我到内蒙去调查抗日战争时期游击队的材料,准备写一个戏。看了好多份资料,都提到部队当时很苦,时常没有粮食吃,吃“荄荄”,(音 “害害”)。我想:“荄荄”是什么东西?再说“荄”读gai,也不读“害”呀! 后来在草原上有人给我找了一棵实物,我一看,明白了:这是薤。薤音xie。内蒙、 山西人每把声母为X的字读成H母,又好用叠字,所以把“薤”念成了“害害”。

薤叶极细。我捏着一棵薤,不禁想到汉代的挽歌《薤露》,“薤上露,何易皠,露皠明朝还落复,人死一去何时归?”不说葱上露、韭上露,是很有道理的。薤叶上挂不住多少露水,太易“皠”掉了。用此来比喻人命的短促,非常贴切。同时我又想到汉代的人一定是常常食薤的,故尔能近取譬。

北方人现在极少食薤了。南方人还是常吃的。湖南、湖北、江西、云南、四川都有。这几省都把这东西的鳞茎叫做“薙头”。“薙”音“叫”。南方的年轻人现在也有很多不认识这个薙字的。我在韶山参观,看到说明材料中提到当时用的一种土造的手榴弹,叫做“洋薙古”,一个讲解员就老实不客气地读成“洋晶古”。湖南等省人吃的薙头大都是腌制的,或入醋,味道酸甜;或加辣椒,则酸甜而极辣,皆极能开胃。

南方人很少知道薙头即是薤的。

北方城里人则连薙头也不认识。北京的食品商场偶尔从南方运了薙头来卖,趋之若鹜的都是南方几省的人。北京人则多用不信任的眼光端详半天,然后望望然后去之。我曾买了一些,请几位北方同志尝尝,他们闭着眼睛嚼了一口,皱着眉头说:“不好吃!——这哪有糖蒜好哇!”我本想长篇大论地宣传一下薙头的妙处,只好咽回去了。

哀哉,人之成见之难于动摇也!

我写这篇随笔,用意是很清楚的。

第一,我希望年轻人多积累一点生活知识。古人说诗的作用: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还可以多识于草木虫鱼之名。这最后一点似乎和前面几点不能相提并论,其实这是很重要的。草木虫鱼,多是与人的生活密切相关。对于草木虫鱼有兴趣,说明对人也有广泛的兴趣。

第二,我劝大家口味不要太窄,什么都要尝尝,不管是古代的还是异地的食物, 比如葵和薤,都吃一点。一个一年到头吃大白菜的人是没有口福的。许多大家都已经习以为常的蔬菜,比如菠菜和莴笋,其实原来都是外国菜。西红柿、洋葱,几十年前中国还没有,很多人吃不惯,现在不是也都很爱吃了么?许多东西,乍一吃,吃不惯,吃吃,就吃出味儿来了。

你当然知道,我这里说的,都是与文艺创作有点关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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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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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汪曾祺虽然生活在完全不同的时代,但他散文字里行间那种热情和幸福,我读起来也能感同身受,我想这是因为我们都很爱生活。读完他的散文集,我最喜欢的一篇是《北京的秋花》。

在我的印象里北京的秋天好像只有菊花和红叶,可是汪先生却还写到了北京秋天的鸡冠花、凤仙花、秋海棠、黄栌、爬山虎……他笔下北京的秋海棠尤其可爱“银星海棠,大叶甚坚厚,上洒银星,杆亦高壮,近似木本”,很健康茁壮,一点儿不像秋天万物凋敝的样子。汪先生写完北京的秋海棠话锋一转,回忆起他家乡“伶仃瘦弱”的海棠,在他母亲生病过世后,不知道是谁在他母亲曾居住的小屋门口种了两三棵秋海棠。这秋海棠虽然花色苍白,却在秋天也能开花。汪先生每次看到秋海棠就会想到他的母亲。读到这里我很感动,这秋海棠就犹如他的母亲,洁白而让人哀伤,虽然离开了,但还在他的心里,时时刻刻都陪伴在他身旁。

今年春节我也买了一盆海棠,就像汪先生的散文里写的,它也是四个花瓣。我的海棠是粉色的花瓣、黄色的花蕊,花朵小小的,娇嫩的花瓣微垂在绿油油的枝叶上。我生怕一碰花瓣就掉了,所以连浇水也格外小心。我听卖花人说它喜阳,就把它放在窗前。可是即使是冬天的阳光,晒了半天时间,它的花就落了、叶子也开始卷了。我赶紧把它转移到没有阳光直射的书桌上,天天浇水,一周后才恢复生机。海棠花真是很娇弱,但我会照顾好它,因为我也想像汪先生一样,每天都有花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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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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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是一位来自高邮的作家,他笔下的美食被描写的十分生动,富有特色。每次读他的文章,我都被深深吸引,仿佛这些美食就在我眼前。文字与美食相结合,令人欲罢不能,爱不释手。

品尝这些美食时,应该是汪先生最幸福的时光。无论是家乡的鸭蛋,还是每年必做的炒米;无论是充满了感情的慈姑,还是鲜嫩爽口的咸菜,都使汪先生回味无穷。读着这些质朴的文字,我却感受到了不一样的人世间和汪先生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我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幸福时光。比如每次年夜饭奶奶都要做的馒头丸子。过去的生活条件不好,做丸子总要掺上许多手工的细碎馒头。所以说是丸子,其实肉少馒头多,吃起来像是肉丸子。即使是这样,这也是只有在过年时才能吃到的好菜。随着现在生活越来越好,馒头丸子里肉占了大部分,有时家里的长辈还会调侃说肉太多,不是当年的味儿,与记忆中的那个美味总是差了一丝。

这道菜比不上山珍海味,却在家里人心中是再好不过的。原因很简单——传承与回忆。这是太奶奶曾经的拿手菜,教给了奶奶把美味传递下去,这就是传承。如今,太奶奶已经过世,吃到这个菜也会让全家人想起曾经那些美好和值得纪念的回忆。

汪先生文章里的每一道美食都不仅是简单的食物,背后更有一个个故事。这一道馒头丸子更是这样,承载了我家几代人的回忆,以及对先人的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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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白马潭之太极拳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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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的天,不温不火,气候宜人。

逢周末,小女子决定出去透透气,于是约上三五个闺蜜好友,择一处僻静山庄,有青山,有绿水,有草坪。夜晚,选一块宽敞的绿色草坪,搭上帐蓬,拾几块干枯的木头磊成小堆,用星星之火燎原,随之,熊熊烈火袅袅燃起,大伙不由的兴奋起来,手牵手围观起舞、歌唱、烧烤、吹酒,待到夜深人静时,篝火光芒渐渐暗淡,大伙开始沉醉在夜晚的寂静美中,彼此步入各自的帐蓬,细听着大自然给予的花开声、昆虫声、潺潺水声慢慢入睡。

清晨,一米阳光透着帐蓬的缝隙暖开了我的双眼,起身打开帐蓬,伙伴们个个沉睡在这大自然的美好时光中不愿醒来,抬头仰望四周,被眼前一遍绿意陶醉,青山绿意浓浓,河水清澈见底,农宅炊烟四起,河床上有鱼翁捕鱼,田野间有农夫劳作,小溪边有村姑洗衣,在暖阳的照射下,一切显得那么的和协与生机,犹如一副绝美的乡村油画。借着这美丽的仙境,换一套洁白的太极服,立于宽阔的草坪之上,在大自然的绿色氛围里白色身影显得格外清新、耀眼。举双手气沉丹田,吸大自然之养,吐肺腑之故,挥一套陈家沟陈式太极拳,用潺潺水声作伴乐,用青山作背景,在这种意境中每个动作真正做到行云流水、刚柔自如,此情此景如同画卷,惟妙惟肖。

随着暖阳渐渐升起,伙伴们都陆续起床,山庄的停车场不约而同的停满了轿车、旅游大巴,游客们纷纷下车,喜出望外的拿着相机、手机玩自拍,不一会儿就随跟车导游或自驾的驴友各自去购票大厅,根据不同的兴趣选不同的项目,有的玩古老的竹筏漂流、有的玩现代的皮艇漂流、有的骑马扬鞭、有的玩蹦极、有的玩卡丁车、有的……

晌午时分,景区的人气一度升华,停车场的车井然有序的爆满,直至停到各个路口,景区有些项目因接待高峰需要排队等候,而兴奋不已的游客们乐此不疲,甘愿等候。

就这样,我们在这非凡热闹的气氛中欢快的度过了一天,心情无比的激动,身心略显疲惫,喜欢清净我更喜欢这里的凌晨,那时的白马潭有着宁静的美,也正是更多太极拳爱好者的养身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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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别到离别再说珍惜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400字

全文共 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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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曰,万事物都是缘。

生命之缘千百轮回,历经万千苦难,凝结而成的精华,才能形成一个生命。生命的步伐,才能够在那人间走一遭。生命的光芒,才能如流星在天空飞逝。

相遇的缘分,又是生命缘分中的那万分之一。纵使红尘滚滚,人群如麻,能够与你相遇的人终究是少数。这就如同大漠里两粒尘土的相遇,广阔的天空中两颗星星交汇,我们随可以期待,可以猜想,但终需缘分才能够相遇的。

红尘中,最苦是情缘,最乐也是情缘。情缘总是容易逝去,总是来不及珍惜。记得林清玄的一篇文章里谈到,人生如茶,相遇一次,所以我们应该倍加珍惜。情缘来时,握紧一点才好;情缘去了,松手随它而去吧!

缘存,万物相遇。缘灭,万物相离。缘分如此少,总是得倍加珍惜才好。不能看到缘分不在,离别时分才说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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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散文作品背影读后感

全文共 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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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朱自清这篇文章中,并没有对父亲过多的介绍,可是却让人记忆犹新,而那让人记忆深刻的就是父亲那“背影”细节。

在当年的社会,年年征战,不断有有战争在身边发生,可谓是民不聊生。人民无不怨声载道。而朱自清的父亲就是其中一个受害者,朱自清的祖母刚刚去世,而朱自清的父亲还失去了工作,此刻顶着祖母去世的痛苦和失去工作的悲愤送朱自清去北京上学……

而恰恰是在悲凉的时候才是真正能反映出情亲的温暖,正所谓人情冷暖世态炎凉。可是情亲则是这个世界上恒久不变的。作者就是在那困境中体会到父亲那满满情亲。当时,父亲买完橘子回来时,是先把橘子放在月台上,在艰难的从月台上下来。那里作者看着父亲的背影作者的眼泪差点流下来。就是这么一个小小的细节,体现出了作者父亲对儿子的.深沉的爱。

经过这个背影我第一次感觉到“父子大如天”。

忽然想起美国一个电影叫《亡命天涯》,这个故事讲述了主人公被人陷害说他杀了人,而在当时人人都以为他杀了人,包括他的父亲。主人公在亡命之前为见生病的父亲一面,潜入了早已被包围的父亲家。而当他父亲发现他来了,悲愤交加,直到他喊出一句:“爸爸,我就是你!”父亲才一下释然,帮忙主人公逃出生天。

所谓父子连心,这大概是没有问题的吧在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父子不和,吵架,斗嘴。这是为什么呢我认为父子关系是十分含蓄的,不动声色的,以至于父子感情隐藏甚深,不到关键时候往往就不得显现,而背影就正好证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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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戴眼镜的农夫散文

全文共 3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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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十年前,我们一群基本没有知识的知识青年,湖鸭子一般涌到了湖乡农场。

读书的时候基本不读书,学工学农,车间清铁屑、田间插稻秧、河堤担泥土……当然也没怎么苦力的干活,无案牍之劳形,有泥土的芬芳,不时还有快乐的嬉笑。嬉笑着不大读书的最大好处是全班没有一个戴眼镜的。

来到队上的那个黄昏,却看到了一位戴眼镜的农夫。镜片反射着血色残阳的红亮光晕,把他一张很男人气的国字脸映衬得生机勃勃,这眼镜的另类效应,再加上高高的个头,使他在收工回来走在窄窄田埂上的一长溜男女劳力中透出一种鹤立鸡群的味道。

很快,我们弄清了他姓史,史什么弄不清,也不必弄清,反正全队老小都叫他史眼镜。不几天,我们跟他熟稔了。在他家里打牙祭,听他摆龙门阵,一盏煤油灯灯芯拧出老长一截,窗外悠悠荡过来的微风摇曳着还算明亮的灯光,不时打在他的眼镜片上,一霎一霎地闪烁着有几分莫测高深的光波。

毫无疑义,史眼镜是一个农夫,一个有家有室有儿女的农夫。守候着一间”茅檐低小“、门前茵茵草的泥墙草顶房,一个婆娘两个崽女,还有成天用来挣工分的广袤田畴。乍一看家徒四壁,可吃饭、干农活的家什还是一应俱全。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用牛犁耙、插秧割稻、脱粒扬场、手挖肩挑、开渠筑堤无所不能无所不精。工分底分自然是拿足十分,农忙时双倍完成定额每日赚20分工也不在话下。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他可是个地地道道的农夫。

然而,从他的眼镜、从他言谈举止间不经意流露出来的气质,很难看出他是一个农夫。就算裤腿挽得高高的,出水就有两腿泥,周身也没一个泥点点,一身洁净却不耽误高效率干农活。他到底是什么身份?他嘿嘿地笑了两声,然后很贫下中农范地用裁切得很小的薄薄细细的草筋纸,把廉价的烟丝熟练地卷成喇叭筒,递给我们中的一两个小伙伴,自己叼一支,一根火柴点燃三支烟,几个人吞云吐雾一番之后,史眼镜的话匣子才正式打开——

从本质上来说,在湖乡农场干农活的都是农夫,你们初来乍到的,也是,不过是打着知青牌子的新式农夫。我是农夫,就像你们说的戴眼镜的农夫。可我同时也是知青,是1958年下放的上海知青(呃,我说小周不要把嘴巴张得这么大,能伸进去一个拳头似的)。是呀,是比邢燕子还早。高中还差一年毕业,祸从口出,差一点打成右派,因未满十八岁,逃过了这一劫,可逃不过接受再教育。就这样来到了这里,一呆就是十几年了。

刚来的那一年,我可不像你们这样热热闹闹,几十个人蜂拥到一个队上。我可是落难的孤雁一只,队部的一间小茅屋对于我来说也显得好大好空落。白天干得肩酸背痛,夜晚对着无边的黑暗,脑海里走马灯似的转着平白无故遭受的政治打击,除了操起二胡拉几曲刘天华、阿炳的曲子以外,就是长吁短叹,抑或是孤狼一样地狂嗥几声。现在回想起来,至少有上百个夜晚,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熬过来的?

过了好久,我才知道,其实那些个日子,我也并不是孤独的。有一位质朴清秀的村姑一直默默地谛听我的琴声,当然也在关注我这个制造琴声的人。她家就在我隔壁。琴声在她父母听来,十分聒噪烦人,好几次都要赶到我窗前出面制止,可每次都被她拦住了,说她就喜欢听这个,比那些个花鼓腔的样板戏和本乡花鼓戏要好听不知多少倍。有几次趁她父母睡了,还悄悄跑到我窗外,偷偷打量我几眼,其实看到的只是一个黑影,剪影,更多的时候是背影,偶尔也有侧影。后来,这个念过高中的姑娘不止一次地说正是我这拉二胡的侧面剪影,还有我拉出来的琴声,不知为何产生这么大的魔力,让她日夜守候着,夸张一点说还有点让人痴呆入迷的味道。

也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我发觉身后有一道看不见的影子在为我做了些什么。有时候插着插着秧,中午回去睡上一大觉,下午再来田头,发觉田园自动化似地多了好一片“绿地”。类似的情形在收割季节也不时出现,吃饭时离开田头,镰刀草帽搁在一块,返回时往往多出一双雪白的纱手套。夜晚带一把二胡独自出去散步,对着一大片稻田或棉田狂吼长啸,应和着青蛙蟋蟀们的歌唱即兴胡乱拉上一曲,然后回到自己从来不锁门的窝,油灯一点,发现狗窝变人居了,窗明几净,脏衣服全都洗净一一晾晒在屋檐下。我想我史眼镜一向独往独来,怎么会招人青睐,以致有“田螺姑娘”暗中光顾呢?

有一回我留了个心眼,照例带琴出门,迅速消失在黑暗中,不到半个时辰,悄然折回来。无声无息地缓缓推开门,“田螺姑娘”这下可被我抓了个现行:油灯下,这位清秀村姑正弓着腰,从床底下翻出衣裤袜子一大堆,装一脸盆,伸直脊梁站起来一转身,明媚的目光就撞在我500度的近视镜片闪烁的光波上,那一刻,我感觉这是我所见到过的最美的目光,最让人心酥的眼神交流……

就这样,我们很快走到了一起。对于她,同我这样一个仅次于右派的有政治污点的人结合在一起,是要冲破重重阻力包括同她父母彻底闹翻的风险的。对于我,残存在内心的一点点返城、返回大上海的侥幸,同眼前这个姑娘比起来,简直不足挂齿了。我明白了就我这个现状,即使返城了,也仍然逃不脱孤独终身的命运,我就把我的终身绑定我心爱的姑娘,守候湖乡这块多情的土地吧。

也不知她怎么斗赢了父母的,也许是两位长辈爱女心切,再加上内心深处也并不在乎这类看不见摸不着的政治问题吧。总之我们很快完婚了。我实打实地感觉到,婚后,自己简直变了一个人,所有的孤独愁闷,全都逃往了爪哇国,代之而起的是爱。爱我的爱人,爱我队上的农夫,爱这片土地,真的,像艾青一样”……眼里常含泪水……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我不含泪水,戴着眼镜的我,更加真切更加动情地用目光加镜片光抚摸这片土地。

几年后,我们在收获越来越多工分的同时,顺势收获了两个可爱的娃娃。哦,不,应该是三个,没看到你们大嫂的肚子又鼓起老高了吗?

我们这一帮子,没有读过什么书、自然也没读过什么有震撼力的爱情故事,那个晚上,用耳朵读了史眼镜这近乎传奇的的爱情故事,没有谁不被深深震撼了。爱情,是多么的美好呀!美好得把幸福播撒在这篇辽阔无垠芳香四溢的沃土上……

接下来的几年,我同史眼镜大哥学到了不少农活,特别是既能提高工效又不把自己弄成个泥猴的一些诀窍,还受他的感染,读了一些书,其中不乏水稻棉花栽培、田间管理方面的农书,甚至连贾思勰的《齐民要术》他也给我讲解了好几个章节。

熟读农书的史眼镜,可不是抽象地守候湖乡,也不会就农业问题泛泛而谈,而是通过他爱人、通过其他农夫的口耳相传(他本人因所谓“政治上有污点”而无从公开谈论),为队上贡献了不少春耕夏初秋收冬藏的合理化建议。建议即便只是部分地落到实处,也产生了令人大开眼界的实际效应——粮棉单位面积产量明显高于邻队,我们的支书队长屡屡被分场树为典型,出席农场乃至地区农业学大寨先进个人表彰大会。

史眼镜永远是漠视荣誉的,他说如果把荣誉当成一种果实,他是只问耕耘不问收获的。事实上,就他当年政治处境而言,也是没有问鼎收获的资格的。当年,对于我们知青来说,这果实还包括我们知青趋之若鹜的返城。有一次我还试探着问他,这几年来,一拨又一拨的知青返城了,你也是知青,而且是咱知青的祖师爷,不如活动一下,也把自己“返”上去吧。可他只是轻轻摇摇头,淡淡地付之一笑,什么也没说。

我明白他的土地情结了,当然我不是第一次明白,这一次只是进一步明白他绕上这种情结也已到了一种痴迷的地步:他的幸福,他和他爱人的幸福,他全家的幸福,大抵是要永久性守候且扎根在这篇沃土了吧。

时间一晃几十年过去了。去年冬天我回农场队上,首先就打听咱眼镜大哥,是否一直守候着这里。还没问两个人,就看到了他,却没看到他的眼镜。年逾古稀的他,因老花与近视的博弈,折中出的结果是他竟然要同长相厮守几十年的眼镜拜拜了。不是听另一位当年的湖乡好友介绍,我还真认不出他了。

是啊,岁月催人老,白发白须,眼镜取下了,换谁谁也难辨认了。可一经重逢,他依然笔挺的脊梁、依然坚毅而睿智的眼神,说起话来依然是三句话不离农事的“土语”……这一切,多么熟悉,多么亲切,活脱脱把当年那个气质不凡的眼镜农夫推向我的眼帘。我除了一如既往肆无忌惮地叫他“史眼镜”之外,也不晓得用别的什么称呼来叫他,来表示我的亲昵了。

哦,戴不戴眼镜,他永远是我的眼镜大哥,守候湖乡的眼镜农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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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你去听,你去看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00字

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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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透着凉意,每个人都窝在自己温暖的巢穴里,这个冬季中带着一些不平常,谁也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还记得那个时候许过的心愿,那个时候的我们是多么的无忧无虑。

还记得那个时候,我们的笑里只有天真,我们的友情是多么的纯粹,是后来的变化让我们都感受不到最初的感觉。我们都没有理由去责怪,我们都没有错,是时间改变了彼此,我们都在不断成熟不停地去追逐自己的梦想,相交线才岔开了距离。只得对自己说我没必要对没必要的人做没必要的事受没必要的伤。

这个季节是伤感的,绵绵的细雨轻轻落在身上、发梢都可以感受出那种弥漫忧伤的气息,抬头看看天空,不算湛蓝却也透出一种空灵美。听着耳边的声音有车子的喧嚣,有男男女女嬉笑的声音,也有商贩叫卖忙得不可开交的声音,也就是这些不同的声音凑成了一个小世界,只是这个世界很拥挤,有些让人喘不过气。

放眼望去你会看到什么?我的眼前可以看到校外美丽的风景,有青葱树木,在冬季依旧挺拔翠绿。有一汪湖水,是商贸旅游学校的小湖。有高楼大厦,是我极目所望最遥远的地方。因为自己的心在天地间飘荡,用心去感知这个世界给我带来的讯息,我知道我是幸福的,我拥有一种新的能力。

试着转身,或许你会发现你从当初到现在有多么的不同;试着回忆,你会发现你的内心其实丢失了很多;试着闭眼去倾听内心的声音,你会发觉脸庞怎么有一股热泪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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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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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心寻找家,我的家没有花,我的花却在这山谷等着我。

——题记

于是我披着星星戴着月亮去了山谷,流水匆匆汇过我脚下,夜莺的歌声在树梢掠过。又是一段感人肺腑的故事,你现在也是不是正在回想着感恩的那些事,感谢着世界赋予你的鸟语花香。

溪水欢快的流着,给人一丝感慨,一份触动。小溪不停的流向大海。目的是回报,那我们呢。

窗外浮着薄薄青烟似地雾,用手一划,立即清澈如水。暮光燃烧了太阳,推着我浪迹天涯,一回头,红色薄雾里的影子变得苍老,露出老态。

踏上云彩挥舞着丰满的翅膀,青色的天空流露对生的信仰,墨色浓雾里的影子如同枯朽的老树。我看见岁月的车轮碾过你的额头,如同碾在我心上一般疼痛。

小小道外的石桥路口,黄色灯光轻轻照在你的睫毛上,村头得圆月不落,青瓦房里的绿蓑衣都长满了时光的老茧,你在床上小憩,手里仍旧拿着儿时我的小衫……

我在城市的这头,幻作一缕柔柔的黄色灯光,偷偷地,透过窗。院子里的老井,湿漉漉的井绳,吱呀作响的木门,常常刺痛我深夜的梦,突然,四下一片寂静的漆黑,屋里,我张开眼,照亮一小片的夜。你还在劳作……

要我拿什么感谢你,要我用什么回报你,要我怎样,您才会高兴?您才会放下手里的时间,去看看黄花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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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为你写下的诗散文

全文共 18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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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阳光明媚。

这样的日子和午后,我的心便飞了,我把一颗心放逐,然后灵魂出窍不明来路,不知归途,隐隐约约有你在前方。

你来自长江边上,来自河岸,来自乡间。我游离在城市的边缘,写我的故事,有我的哀愁。

不曾预料,只是雨寄相思,风月为媒,你便来了。

沾一点你家门前的清流,绻你长长的发,纹你细细的眉,照你妖妖的靥,借你一把伞,凉爽明媚的日子里,我的女子,你来了。

哪里是我们的家呀?我不知道。

但是如果你敢,我们就私奔,到唐朝去……

寻找,已经消失了的光明。

我们的从前就从隋朝的末年开始吧!兵荒马乱的时代。

我是那位姓李名靖的大将军,红拂便是你了。

你的媚柔和魅惑让我让有了颠覆一朝盛世的雄心。你的红装素裹,我的金戈铁马,不仅成就了李世民的百年基业万世盛名,也用私奔写就了我们的不老传说。

唐朝很漫长,我们的日子很短暂。

那么我们把日子搬到唐朝去吧。我挑水,你浇园。

织你天上的锦,写我心中的历史。

谁把我领回盛唐,让我成为了一代诗仙?

你的记忆里,一定有一个有文才武略,通诸子百家,学尽儒、释、道、侠和纵横之术,曾让杨贵妃磨墨,高力士脱靴,宏论退番书,仗剑执笔,白衣胜雪的诗意男子,你设想那就是我,那时我的名字叫李白。

你在公元726年走进我的往事里,那年我26岁。醉卧酒家的我被你收留。一段缠绵的情事连同你的酒香留在了远古的历史上。

那时你的名字叫吴姬。一同让后人记下的是我写在你家酒肆上的那首诗:风吹柳花满店香,吴姬压酒唤客尝;金陵子弟来相送,欲行不行各尽觞;凭君试问东流水,别意与之谁短长?

我的志向,我的豪情从此总在唐朝逗留。“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霓裳衣舞怎比得江南的吴侬语软清风明月啊,你的笑靥酒香总是无端的漫进我的诗草。

公元744年我还在东都洛阳遇见了杜甫,后人说那是太阳与月亮的碰撞。

乐天长恨枫叶荻花,我的秋天在唐朝冰凉如水。

走进中唐的我,已经被贬为江州司马。

浔阳江头,秋风瑟瑟。这样的夜,这样的心情连同这轮曾经皎洁无比的月亮浸入江中。

盛唐之下的乱象忽然闪过我的心中。

如果你来了,那“低眉信手续续弹”的女子就是你吗?我们私奔的日子如何渐渐老去,你不识我的少年风发,我不谙你的秋波流盼。今年欢笑复明年啊,秋月春风等闲度。你的哀怨在歌里,我的忧伤在酒里,在等待里……

化做一场雨,雨很小,却一遍遍的淋湿我的心。

从此唐朝的记忆很潮湿。

我把一片红叶留在唐朝。

敲你小径的门扉,寄你天上的锦书,写我往日的秋愁。花间一壶酒,一剑走天涯,一本线装唐诗就是我的往事了。

依旧绻你长长的发,纹你细细的眉,照你妖妖的靥,瑟瑟的秋里,你去江南压酒,一壶酒,便醉倒我的诗情。你去江边轻诉,一把泪,便湿我的青衫。

有剑影,有酒香,有朝露,有荻花,唐朝的私奔,原是一枕秋梦。

回到现实里。也说说我们的往事吧!

那年情人节的傍晚,温和脆弱的夕阳透过百叶窗照射近来。你的脸映在玻璃窗上,格外美丽。远处的群山在余晖的倒影之下,暮色渐起。一条小河从山涧流出,淌过青苔,向下游奔腾而去。河岸对面是我们的家,南方的村庄。

黑夜来临,寂静的村庄悄无声息。那些屋檐下暗淡的灯光,是村落夜里唯一的标致。

我说这是我见到过最美丽的脸,映在玻璃上的面孔。你垂下头去,不说一句话。

你说我是淡定的,喜欢暗淡灰色的东西,我们已经不再可能有什么可以刻骨铭心的痕迹。也许你不会明白,爱情对于我就像涂鸦的画卷,永远进不了艺术画展。我的内心现在容不下任何人,我已经不再是从前你看到的样子,现在需要片刻的安宁。

我来不及准备,我说。

你继续说,如果一个女子这一生能够为一个男人等待四年,那她是真诚的,对爱情有热烈的感触。而这个男人也将是幸福的,应有所感恩。我不会怪你,所有付出是我心甘情愿。是的,在这个喧嚣的世界里,缺乏纯情的年头,你给过我最初,不晓得会不会是此生惟一的爱恋。我会永远记得你,记得这个晚上你送来的这支玫瑰。相信我,你还年轻,还有长长的将来。而我怕将是在这样的夜晚独自流泪吧!

当然,我会永远记得这个晚上。我说。

我合上门,轻轻走出去。那个夜晚,静的可以听见自己急促的呼吸,使人窒息。

以后我踏着前辈的足迹离开了大山,你也嫁去了很远的地方。直到现在我再没有见到过已为人妻的那个从前的你。

那么,谢幕了。

早上起床不知为何吐血,还发现了几根落发。

古人用月亮的皎洁来比喻女人的纯洁是再恰当不过了,你就是那样的女人,单纯得如一杯白开水。你的眸子晶莹剔透。你是《诗经》中的窈窕淑女,使我想轻依在你的胸前。你就像那个贞洁的蒙娜丽莎,而我不是达。芬奇,不能将你美丽的容颜定格在最高层次的艺术上。

许多年以后,请记得我为你写的诗。

那时候不管我们有没有在一起,或者已经阴阳相隔,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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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一场梦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200字

全文共 11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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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梦”

记忆长河中,总保存着许多令人难以忘却的事。它们就如闪烁在银河中的无数星晨,虽然有明,有暗,但是都无比美丽多姿。其中,有一颗最璀璨最明亮的星高高的悬挂在我的脑海上空,现在,就让我把它摘下来给你慢慢讲述。

四年级时候的一个夏天,正好是星期六。天边的红绣球已被西山接住了,而我却还和伙伴们在外边玩滑板车,正在兴头上,一个意外却正悄悄地跟在我的身后,而我却浑然不知——“啊!”瞬间我已跌倒在地。爸爸看见了十万火急叫车把我送医院。唉……真是惨埃

“左胳膊的两根骨头断了。”医生一丝不苟地检查后,板着脸对我说。

我愣住了,周围的空气瞬间凝结——这犹如晴天霹雳,我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我咬着牙忍着疼痛转向医生,让他把骨头正过来。那种痛,简直是要命。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而我却痛得流下了眼泪。

第二天,除了痛还是痛。唉……以后再也不玩这个了,这一回就够我受的了。时间一天天的飞逝着,疼痛如魔鬼般折磨着我,也没见什么好转。爸爸开始担心了,他害怕是不是医生没有把我的胳膊医好,于是爸爸又跟我去医院做了个检查。最终的结果更让我大吃一惊,医生说我的胳膊不但没有好转,反而更加严重了。“你的胳膊必须马上做手术!”医生严肃的说着。手术!我在心里开始埋怨自己,当初我为什么玩这个?为什么不在家里好好呆着?如果在家里的话也不至于这样埃现在好了,只能躺在床上,就连睡觉也痛的睡不着了。真是自作自受埃如今我的胳膊更加糟了,还要做手术,承受这么大的痛苦。不过就算再痛再苦也是我自找的,谁让我玩那个呢,活该!这时妈妈听说要做手术,眼急了,说什么也要想个什么办法治好,一定不能做手术。因为妈妈知道做手术是很痛苦的。一直到了晚上也没想出什么好办法来。只有等着明天上手术台了。

“叮咚……”是门铃响了!

这么晚了。那会是谁呢?当妈妈过去开门之后进来了一个穿着黑衣服的人,他一回头我才看出来原来是爷爷。我问爷爷:“这么晚了你怎么还没睡啊?”“唉,我睡不着。这不我去了对面的你那位叔叔家,他说他知道一个治疗骨折的地方,而且那里是专业治疗骨折。”

话音刚落爸爸忍不住问了起来,打听仔细后,爸爸又去了那位叔叔家,过了一会儿,爸爸回来了。

“我知道在哪了,明天我们先去那儿看看能不能治好”。爸爸一进门就高兴地大喊。 我们家里人都点了点头。

天刚蒙蒙亮,晨星还未隐去,爸爸就早早的起来,去找了一个车,于是我们伴着一丝希望去了那里,到了那里,医生说我不做手术还可以治好,医生把我和爸爸叫到了另一个屋子里,开始给我治疗了。

“啊……啊……”这种声音不停的在我口中发出,实在是太痛了。经过医生的一番“折腾”,终于医好了。医生说:“你们回去修养一段时间就可以了”

唉,在家简直就是度日如年埃终于 两个月过去了,我的胳膊好了!!

可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才是这场噩梦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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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初三散文

全文共 8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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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的风在今日浅浅的徘徊,谁会在意它曾留下或深或浅的印记,在人们欢笑的时候。平凡的人生于平凡的世界,无关风雅,便成了这凡尘的一抹艳影,独立寒尘,无人言语。漫漫红尘,世事繁杂,梦醒时分却只能独自悲凉,世道沧桑,何人举灯相照?

夜黑的夜,黑夜的黑,清风拂过带走何人的思绪,又是何人在独自凝视着夜空,试图用最完美的仰角。星星闪烁,如一树花开,或安静或热烈,或寂寞或璀璨。

茫茫星海,数不尽的落寞却又坚持着闪烁,黎明不是还有很久,何苦执着于发光的蕴热?在如此红尘中,往事随风,旧事成伤,你我在生活中早已习惯了麻木,也早已不去想太多,因为就算这样也依旧与事无补,所以看淡了人群的冷酷,世事的沧桑,一个人躲在一个角落里安静地起舞。

舞动着与世无争的愉悦旋转着与世隔绝的清心寡欲,跟不上的脚步,干脆就这样止步吧,不要再去奢望他人给的幸福,也不要苦苦哀求他人的爱怜,一个人可以笑,也可以哭,

不是谁都非要一个人来做保护。你我都是时光中孤独的守望者,踮起脚尖,急切的寻找着什么,一转身,心便莫名失落了,空虚了,压抑着无法喘息。可一个人浅吟时光,深尝岁月,已然成为一种习惯,不是么?

习惯着没有谁的陪伴,习惯没有谁的安慰,也习惯没有谁的怜爱。在逝去的日子里,或甜或苦,一个人用最温柔的方式陪伴自己最孤独的时光。

一个人用最无奈的方式度过了所有冰冷漫长的时光,一个人用最残忍的方式击溃了所有艰难困苦的磨难,所以这种孤独虽败犹荣。高山流水,有几对。阳春白雪,下里巴人,各几人。谁,能陪谁把今生的路走完,谁,能陪谁将今世的故事演尽。一路走来,一边捡拾一边遗失,得到的失去了,失去的再也找不回来了。

所以,当你我劳累之时,停下匆忙的脚步,坐下来静看花开花落的从容,闲赏白云出岫的美丽。心境平静无澜,万物自然得映,心灵静极而定,刹那便是永恒。

菊已半开,茶饮半盏,我且等,等一季花开红尘渺渺,得一人孤独相伴,互相守望。一路的风景走过,一生的风情领略,谁能看穿谁内心的脆弱,也许,叶落树会怜,花谢茎会惜;也许,一个人的孤寂会有谁的怜惜;也许,你我只是孤独的守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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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散文《春》读后感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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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来了,百花吐芽,百鸟齐鸣,春光明媚,春回大地,在这美好的日子里,重读朱自清的《春》,感受很深,朱自清散文《春》读后感。春天,就像“一切都像刚睡醒的样子,欣欣然张开了眼”。春天是一年的开始,俗话说,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天是最富有活力的季节,想在秋季里获得好收成,就要在春季里辛勤地耕耘,播种。

作为一个在春天出生的女孩,我特别喜欢春。因为春有一种令人向往的生机。在这大好春光里,你别忘了一件事:耕耘与播种。

对于我们六年级毕业班的同学来说,今日的辛勤耕耘与播种意味着什么?就意味着毕业考试的优秀和未来学习的坚实基础。六年级下学期复习是重点,有同学以为复习便是“炒冷饭”,都是学过的东西,再学没有必要。我的观点却不同。复习应该更认真,用平时上新课的那种精神去复习,将小学6年学过的东西联系起来,系统地复习,要像一块干海绵吸水一样,尽自己的力量去复习。就像苏东坡的《送章惇秀才失解西归》中所说的: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一样,读一百回,复习一百回,才能理解的更透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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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奋斗成就梦想作文散文1000字

全文共 10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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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手中正捧着手机在打游戏时,也许你还未发现,你的时光正在一秒一秒地流逝,你身边跟你年龄相仿的,甚至是比你小的人或许正在努力奋斗,珍惜年华。

我们可有曾想过:我的未来、前途渺茫吗?我们是不是也该做做一名少年应做的事了?是认真劳动?是做一个父母眼中的“乖孩子”?……

好吧!其实别无其他,这些都不算完美正确的答案。

蓦然回首,从古至今,有多少平凡而伟大的人正在报效祖国,为祖国而奋斗,为梦想而奋斗。

八十多岁高龄的钟南山院士,却仍然没有放弃过,他在重症病房里与这场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艰苦奋战。十几年前的“非典”疫情肆虐,那时还是他——钟南山院士,以年迈的身躯在重症病房里与病毒抗战,同死神抢夺生命。他说了一句最重要的话:“把所有最严重的重症患者都送到我这儿来!!!”铤而走险,舍小家顾大家,这是一种多么令人为之感动的家国情怀。当然,还有那些“白衣天使”,防护服、戴得严严实实的口罩、面罩、护目镜将他们的面庞烙上了一些深深的沟痕,那是他们护卫祖国、护卫人民百姓、抱效祖国的见证。一些为了保卫祖国而牺牲的医务人员更是值得可歌可泣。

生活中为祖国、梦想而奋斗的人还有许多。我们的“两弹一星”元勋——邓稼先,他不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吗?邓稼先献身于祖国国防部事业,那时新中国才刚成立不久,他为了提高新中国的国防能力,探寻发明氢弹、原子弹,做爆破工程时,明知危险,却仍要亲临考察,不顾原子弹爆炸产生的辐射危险,长期生活并工作于荒无人烟的疆野。舍身为国,献身于国,有何不令人为之敬佩?抱效祖国,努力奋斗。“中国男儿,中国男儿,中国男儿当自强,把手撑天空……”这首歌不正是邓稼先的真实写照吗?抱效祖国,努力奋斗,让祖国更强大,也正是他的根本思想。

驰名中外的“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为提高农业带发展,提高粮食产量、质量,解决全国温饱问题献出了他的一生,几十年在田地里实验,一次次挫折都毫不动摇他的信念,为我国做出巨大贡献。这不正是反应贡献于国的精神的行为吗?……

那么作为一名少年,是不是一定要干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才算得上是“新时代好少年”呢?于我看来,并非如此。其实只要规划自己的人生路径,珍惜年华,努力奋斗,树立远大理想与目标,拥有伟大的梦想、伟大的抱负,抱效祖国。

所以,那些沉迷游戏、玩手机的“低头族”们,也该抬抬头了,看看自己的前途和未来,不要放弃,不要感到渺茫,努力奋斗,你们要相信:你们行的!

其实,看了这么多的名人史迹,向他们学习,向他们借鉴,获得人生感悟,才是真正的上道。

同学们,要坚信:不负昭华,努力奋斗,树立远大目标,拥有伟大的梦想,抱效祖国,贡献于国,这才是少年应该有的模样!

奋斗吧!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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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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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散文之好,读过的人有口皆碑。他写景、写人、写事、写物,看似冲和散淡,其实有着精心的布局,结尾尤其好。读每一个结尾都是一种享受。一切景语皆情语,但还不只是景语,每一句平实的话都有深情。全篇只一两句点到伤情之处,好比冰山露一角,我们就能体会到那座冰山。比如《北京的秋花》,通篇写的是各种植物,很生动有趣,像科普读物,后面写到秋海棠,带到自己的母亲,很小的时候就得肺病死了,锁在一个小屋里,怕传染不让人去看,所以对母亲没什么印象,小屋边开着秋海棠,看到秋海棠就想起母亲。语言非常的平静,一点不抒情,但给我巨大的感动。再说写他的老师沈从文,《星斗其文,赤子其人》,通篇细密的写沈从文其人其事,非常平实,行文到最后写到老师的死。只一句,也是用叙事代抒情:“这样一个人,就这样地去了。我看他一眼,又看一眼,我哭了。”这是多么高级文字,堪称人书具老。

书中也有赤子的情怀流露。在西南联大边的诸多茶馆之一的墙上,发现了真正的诗:记得旧时好,跟随爹爹去吃茶,门前摸螺壳,巷口弄泥沙。

几篇文章也提到了茶文化。在《湘行二记》中,汪曾祺细细的提到了擂茶,他十分喜食,令我想起去年到湖南湘西时也在马路边买到过擂茶,已经不十分的土了,类似珍珠奶茶的店铺。汪曾祺还反复提到了在西南联大读书时,大学生们都爱泡昆明的茶馆。有人甚至连牙刷脸盆都放在茶馆里。他是个美食家、老茶客,对茶也有心得,在《寻常茶话》一文中,大谈了吃茶的点滴。

在《皖南一到》一文中我发现我祖母与汪曾祺是徽州的同宗,都是越国公汪华的后人。汪华大概是割据一方的豪侠,后来降了唐,受李渊封为越国公。在隋唐时期,这是个很高的封号,隋炀帝时期的司空杨素就是越国公。当地称“汪王”,或“汪王大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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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烹饪生活经典散文

全文共 17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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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厨房,爱烹饪生活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就有了这个嗜好,也许是从中学时吧。那时候,我放学回家,父母都上班,我就做一大家七口人的饭,从来没有觉得烦过。要说我真正的嗜好,读书写字不算什么,一个是朗诵,再一个就是烹饪。

结婚前,我住单身公寓,一般是不去食堂吃饭的,都是自己做。为此,好多人都和我搭过伙,我也是乐此不疲。婚后,正好娶了个一下厨房就头大的老婆,我又不爱洗碗,我们就达成协议,我做饭她洗碗,到了现在,成了我做饭儿子洗碗。

我没有太高的厨艺,就是喜欢那种感觉。生活离不开锅碗瓢勺,乐在其中,也算是享受生活吧。

在市场上,我面对许多菜,许多食料,无从下手,每天为买什么菜发愁。不过一旦买回来,一样样摆在台面上,便开始琢磨做什么,怎么做。真的有点迫不及待的感觉。

有时候自己都觉得我真是个吃货,每天就是琢磨吃什么,每顿饭都不想重样。我的这个习惯惯坏了孩子。他现在再爱吃的东西不能超过两顿,而且和我的口味越来越一致。我喜欢吃饺子包子馅饼这些带馅主食,有时候一棵白菜剁碎了,放点香油、葱花、姜末、五香粉、咸盐,味精是不放的,有韭菜就切一点韭菜,炒几颗鸡蛋,和白菜拌在一起,就这么简单的素馅,我蒸出一锅大包子,我和儿子吃的倍儿香,他能吃四五个。

由于爱吃,所以也就绞尽脑汁做各种馅的饺子。三鲜馅的有鸡蛋韭菜木耳、猪肉鱼肉木耳、海贝草鱼加猪油鸡蛋……我自己也说不上来了,反正每次是不一样的。各种蔬菜都可以做馅,比如豆芽黄瓜西红柿土豆,也曾经在我手里变成美味的饺子馅。

有一次,只是为了想吃一顿素茄子馅饺子,费了我整整一上午时间。初夏,茄子正嫩的时候,买了油光水滑的紫皮长茄子,犹豫着要不要把皮都削掉。茄子属于紫色食品,不过这是针对带皮茄子说的,削了皮,那就不一样了,营养会损失不少。不过茄子皮颜色太深了,我只好忍痛割爱,削一半留一半。然后把茄子切成半厘米厚的片,裹上白面,锅里倒上油,茄子太吃油了,需要倒很多。接着一片片煎茄子,直到两面金黄。只这一项工作就花费了一个小时。后面的工序就简单了,煎过的茄子不要剁太碎,防止出水。我又加了点猪油,能凝固水分,加了两颗鸡蛋和一把木耳。葱花、姜末、酱油、五香粉、香油、盐放进去,用筷子一拌,很香。有一次我还往里面放了鸡肉,茄子和鸡肉原来真的很配啊!

写到这里,我肚子咕噜噜叫了起来,该做饭了。今天是白萝卜炖排骨,你馋了吗?

以前住平房,自己生炉子,每到冬天都会自己蒸包子馒头什么的,那时候儿子还小,他对这些没有记忆。所以,当我现在决定不再买市面上的馒头而是自己蒸的时候,已经快比我高的儿子撇着嘴没说话。

那天中午,儿子放学回家,照旧嚷饿,坐在沙发上问我做什么饭了。我告诉他馒头,他失望地叹了口气,仿佛我从来没给他吃过别的似的。

那天我是用发酵粉发的面,因为早晨和面,没有面肥,时间也不允许,所以算不上打碱馒头。我把刚出锅的馒头提出笼屉,扣在高粱杆穿的盖帘上,馒头稍微有点开花,没有买的馒头白,冒着腾腾的热气,看上去品相还不错。

我往盘子里捡了几个馒头,先端上餐桌,儿子凑过来闻了闻,撇着嘴说:“没有卖的好看。”他又伸出一根指头点了点,接着说:“没有买的宣。”

“那你别吃,就知道挑三拣四。”我转身进厨房端拌好的凉菜,准备再炒一个鸡肉葫芦片。老婆中午不回来,我们俩这就够了。

可是当我炒好了菜走出厨房的时候,却发现儿子嘴里塞得满满的,一个馒头在他手里只剩了一小块儿。

“菜还没做好……”

“爸,这才是馒头啊!”儿子含含糊糊嚷着,“这么多年你咋不早蒸?给我吃了那么多年难吃的猪食……”

“吃猪食你都长了一百三十多斤,慢点吃,以为啥山珍海味呢!”

“真的很香啊!”儿子把手里一大块儿馒头丢进嘴里,顺手又拿了一个。

这个中午,我们爷儿俩一共干掉五个馒头,我也好久没吃这么撑了。

收拾碗筷的时候,我看着旁边盖帘上已经凉了的馒头,突然又想起上初中时为一大家人做饭的情景,每次一大锅馒头,大家风卷残云,片刻消灭殆尽。那时候吃什么都香,不像现在,生活节奏快了,菜是大棚菜,肉是速成肉,连馒头也是机器揉,这些东西吃在嘴里已经没有了本来的味道。

那么,我也就只好退而求其次,尽量少买现成的,多花点时间,在手工上做到位,也许还可以弥补一点材料上的不足吧!(首发于中财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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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冬日暖阳的散文

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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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冬以来最暖和的一日,阳光明媚,紫外线却不强。我似冬眠的小虫子,终于敢让灵魂复苏,从帽子围巾中探出头来,接受这冬日暖阳的亲抚。和同事去逛超市,走到花茶处,各式各样的花朵儿被韵成茶叶的形状,十来朵一小包儿,安静的躺着,小包装后面有体贴的提示,芙蓉花,美蓉清肺;百合花,润肺止咳;柠檬,润汤纤体……恰巧近几日咳嗽,咽内有痰,于是挑了百合花,外加柠檬。到得办公室,第一时间拿出我的花茶味韵,取出两朵百合花,加一片柠檬,倒入了开水,盖上杯盖,赶回座位,置于桌上,倾过头去,静静的看着百合花开,恍然间,似乎还能听到花开的声音,带着绚烂的美丽与逝去的决绝。娇嫩的红,轻软的蕊,直到她的身子伸展到极至,杯中的水,亦染上了透明的娇红,此刻,是倾世的美。亦是花的始,也是花的逝,在遇到水时,就是一生一世,刹那芳华,红颜稍纵即逝。用小勺子加上一勺蜂蜜,将一杯嫩红搅浑,波澜涟涟,然后静止,仍旧是透明的嫩红,此刻,百合花说,安静详和,岁月静好,正如我要说的一样。轻饮一口,酸酸甜甜,如同喝下了自己的青春,留下的仅有一点手握着杯柄的余温。有些神伤。放下杯子,收拾起资料,走出办公室,开始了工作。安静的走在过道上,用嘴角残留的百合花香暗探着我的内心,忖度着思绪,觉得有些黯然的时候,走到了一楼,阳光射了过来,将我的全身笼罩了个遍,那些黯然一刹那全部灰飞烟灭,被阳光照射得无处藏身,蒸发得无影无踪。冬日暖阳,如此美好。莫名的,心情明媚起来,情绪慢慢明朗,甚至有些轻快。不由自主的,笑意荡在我的眼中我的心里,原来,阳光可以令生活如此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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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约着去走路散文

全文共 18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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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她介绍,加入了一个驴友群,以前也见过“驴友”这个词,但一直似懂非懂。经一个叫“憨豆”的人指教,才知道,爱好和从事户外活动的称为“驴友”,是“旅友”的谐音。驴友们的爱好,就是走路,远离闹市,远离政治,亲近乡野田园,亲近名山大川,返璞归真,只关心与爱好与走路、旅游相关的活动和话题。

“憨豆”告诉我,他们这个周末已经组织活动了,要去楚雄西北郊的青山嘴徒步走路。

我加入的楚雄驴友群,女士为主,性别原因,体力有限,因此爱爬山的很少,主要是去乡野田园里走路,而我主要爱好爬山。我觉得,徒步活动或者说走路是一种很有益、很绿色、很积极、很健康、很浪漫的生活方式。

驴友群,是健康向上的群体,玩的是健康的游戏。我觉得,驴友群,是五花八门、各种各样的群里最绿色、最健康、最有意思的一类。

唐代大诗人李白喜欢走路,畅游名山大川,“且放白鹿青崖间,须行即骑访名山”,他是高人雅士,骑着白鹿出去走路,出去旅行,很高雅的出行,很高雅讲究的走路。八仙里的张果老,确实是骑驴出去走路,慢慢悠悠走路,也属境界高。大概骑白鹿、骑驴的人就都会有些仙气。今天喜欢走路的群体称为驴友群,可能还真与张果老骑驴走路有点关系。古人大概有骑驴走路、出去看戏的爱好,不然不会有“骑驴看唱本”的说法。我喜欢的词语不多,熟悉的词语也不多,主要就是熟悉村庄、庄稼、村路、泥土、山脉、河流等等这几个词语,其他基本不熟悉。

我喜欢走路,与忙碌之中,尽量挤出点时间,周末,晚饭后,约着一两个人或者独自去走路,慢慢悠悠享受走路的感觉,慢慢悠悠享受生命存在的感觉。

我反正好像不太喜欢去人多处比如大街上走,走,还是要去大自然里,人烟稀少处,返璞归真。

我有两个朋友,喜欢在晚饭后、夜色里去爬西山,走到没人处,高兴了,热起来了,就要脱上身衣服,扒掉鞋子,提着鞋子,赤着脚,坦胸露乳,率性走一回。

爱走,就很好,境界高。但是怎么走,却是个问题,有讲究。驴,只会走路,不会坐车,驴友群、驴友们组织活动,也基本不动车,只是如果到远郊活动,才不得不把车子开到乡野里,开到山下,然后徒步走路和爬山,回来时候,再开车回城里。户外活动,就是走路好,坐车的旅游,没有走路感觉好,没有走路境界高。

其实,走路,不是游戏,而是返璞归真,是一种生命状态。走路,是人最早的生存状态、最早的生命状态,坐车是最近这些年才出现的普遍的生命状态。我这群驴友“憨豆”“憨鸭子”们组织进行的其实是一种最古老、最返璞归真的活动,最自然、最绿色的活动。

放着车子不坐,却着意去走路,甚至约着去走路,在有些人看来是白痴,是憨豆、憨鸭子,这群人,不是白痴,不是憨豆、憨苞谷、憨洋芋、憨鸭子,又是什么呢?

其实,喜欢走路,约着去走路,是高境界,是追求返璞归真的生活方式、生命状态,是绿色的生活方式,健康的生活方式。

驴友们出去郊野走路、活动,吃饭都是AA制,率性自然,相互不欠人情,心情好时候,也偶尔相互请吃点烧烤,喝点小酒,当然这些是小插曲,不是主要的,主要还是走路。

有些驴友,没有车子,甚至也没有自行车,也参加驴友群,约着去走路,那才是极高境界。真的,我认为,钟情走路的人,就是境界高。人类一产生,我们的一辈辈老祖宗,就是走路的境界,正因为走路,人类视野开阔了,大脑越来越聪明了,体质越来越好了。

有的驴友,不赞成我的“境界”之说,说“境界?喜爱走路,参加驴友群,其实各有各的原因。我开车10年,至今共换了三辆车,工薪阶层哦,每天上班下班,异常忙碌,忙得我多一步都不愿走,丢个垃圾都要骑摩托去,但是,后来患了腰椎间盘突出,疼的难受,就只有改走路,坚持走路上下班,每天10公里,单程走50分钟,现在我就刚走到办公室”。

大家异常忙碌,来去匆匆,节奏快得难受,难得挤出时间,难得偷得浮生半日闲。爬西山的驴友们,都是车开到山脚,爬完又开车回家。真的,走路也得挤得出时间,大多数人,每天都忙得挤不出一点点时间去走路了。相约放身体于大自然,放身体于乡野田园,慢慢悠悠、慢慢腾腾走走路,感受阳光慢慢浸润身心,享受脚踩在路上特别是泥土路上的踏实感觉和惬意。古人是因为只能走路,没有汽车坐,也没有自行车骑,快不起来,太慢,忙得没时间做事。我们今天,是太快,每天忙忙碌碌,上班下班,上班签到刷卡,下班买菜做饭,接送小孩,快得没时间慢下来,没时间慢慢走路了,所以大家才要组织起来,组织驴友群,去乡间、去郊野慢慢走路,慢下来走路,慢下来活动,慢下来出行,慢下来生活,慢下来慢慢体会生活,慢下来慢慢品味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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