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腊梅作文散文【推荐20篇】

鲁迅1881年9月25日-1936年10月19日,原名周樟寿,后改名周树人;字豫山,后改豫才,浙江绍兴会稽县人,中国现代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这里就是开学吧给你们整理推荐的一些腊梅作文散文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你认真看完,会对你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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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未敛梦漪涟散文

全文共 11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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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于红城,归于红尘,记不得,何时踏上这不归程;却难忘,为你颠倒魂神。是怎样的一句冰冷,让梦相信世间的残忍。它走了,不留伤痕;它远了,带远佳人。

梦回,何处是家;哀怨惊魂,亦是寒月悲笳。当年烟雨,怎样嘀嗒,你灵魂深处的梵音;当年落雪,怎样刻画,你白皙窈窕的身形;当年梧桐,怎样飘洒,我隐晦难诉的衷情?终而,岁月不过用刀子,雕镂一副鲜血淋漓,成疤,成痂。

活过半载,却一直在夸夸其谈,成败、是非;醉了几宿,不过浅浅知明,安分、守己。无曾想过,当年的错过,成了今朝的过错;当年的笑颜,成了今朝的血泪。谁也无法同时光作对,一切,不过是情感作祟。也许,早已心知肚明,只不过让它穿上绫罗绸缎,安心受享。

夜未敛,梧叶翩翩;花未寒,细水涓涓;卿未怜,情意绵绵。

时光总在不停地走,当年的壮志凌云,早已磨灭的七七八八;时光总在无间地流,当年的暧昧柔情,如今斟酌的左右为难。无星无月的夜里,有阵阵清风拂过。窗外的叶子,早已熟睡,我该怎样为你寄去一份念语,一份思情?也许,你关心的,不是我的迷醉;你思恋的,不是我的音容。然而,有些念,总在心头,执着而深沉;有些情,总是难忘,夜寐而辗转。

时光如水,岁月无言,回首间,几多新欢旧恨,几多过往烟云。情和爱,人和事,亦白驹过隙,恍惚大梦一场。然而,唯这一份知心,烙印在记忆里,任风吹落一季黄叶,那曾经拥有过的温暖,藏匿过的冲动,依然在岁月的梗开出袅袅婷婷的花,弥漫出醉人的香。

流年无痕,韶华易往,指尖伴清风,在梦中波动涟漪,把灵魂深处的低吟和念想,酿成诗文,谱成华章,伴上落花飘舞,送你一世清丽温婉,典雅绵长。

纵然年华苍老,惟愿文字随风的清香,铭记红尘中你我的温暖。

在这岁月的彼岸,仰望深邃的夜空,苦苦祈求上苍,能站在与你更近的地方。梦里梦外,琴瑟未央,断肠着一份怎样的思量。因为有你,江南烟雨清婉绵长;亦因为有你,雪花落唇刺骨凄凉。我应怎样受享,你的缠绵眼光;我应怎样珍藏,你的柔美芬芳;我应怎样感谢,你待我如玉无暇;我应怎样辨别,你的妖娆是真是假。背影阑珊,形如泡沫,那是我离落的忧伤、笔下的念想,却无法敲开,你美丽的心房。

我们在初夏相遇,只是一个凝眸,便模糊了双眼,定格成永远。

我们在初秋迷失,只是一个挥别,便飘零了黄叶,消逝成不见。

我多想,捧一束玫瑰,献给我们回不去的从前;我多想,散落玫瑰的瓣,纪念我们挽不回的遗憾。

我多想,捧一束玫瑰,

那艳红,为爱插上翅膀;

我多想,捧一束以玫瑰,

那妖娆,为情愫披上衣裳。

幽红,艳影,弥漫的香,

是你的妆,你的心房。

夜未敛,梦涟漪未歇;夜未央,酒熏醉未醒。

能否,继续给我痴迷的机会?或是沉溺在你的关怀,或是缠绵于你的暧昧;或是挣扎于你的玩弄,亦或是盼望着彼此相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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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雪落花田腊梅香作文600字

全文共 6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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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遥知不是,为有暗香来。

寒风凛冽的冬季,我和往常一样,换上了厚厚的羽绒服,在走出家门上学之前,望了望家后院花田的那株腊梅花树,他像一个坚韧不拔的男人,又像一个尽情舒展花枝、婀娜多姿的少女。我不禁嘴角上扬,微微一笑:这棵梅花树已经在我家的花田坚持好几年了,每一个冰冷的冬天,它都没有因为冷风而放弃绽开花苞,而是坚持着、让人们每次路过这里时,都闻到扑鼻而来的花香。想到这里,我背起了书包,大步向学校走去。

天空像蒙上了神秘的面纱,灰暗而阴冷。教室里,是一节数学课,笔不时传来“沙沙”的写字声。我遇到了一个难题,正想着放弃。不知是谁,可能是怕影响老师上课,悄悄说了一声:“下雪啦!”在这么安静的课堂上,再小的声音都会被听的一清二楚,何况还是如此具有吸引力的话题。顿时间,教室里像炸开了锅一样,每个人都向窗外看去,白花花的雪花像一个个小精灵一般,从天空中徐徐飘落,我本就因苦于无解的做题之心也变得浮躁起来。

这时,我蓦地想到了花田里的那株梅花,无论何种情况,不是一样悄然绽放吗?对,我不应该被打扰,应该坚持下去,毕竟“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不一会儿,解题的方法就像泉水一样涌进了脑海。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呀!

待到放学,我像离弦的箭一样,跑回了家。眼前的一幕让我震惊,洁白的雪花覆盖在梅花树和花苞上,这时的温度是何等的冷,它却坚持着,要把最美丽的一面展现给人们,这种精神不正是我要学习的吗?在学习上做最坚强的自己,面对困难不放弃,就会绽放出最美的花朵。

寒冷的冬季,百花凋谢、唯梅盛开。在那一瞬间,我仿佛就闻到了那沁人心脾的梅花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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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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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先生是我国当代作家、散文家、戏剧家,被誉为“抒情的人道主义者”、“中国最后一个文人”、“中国最后一个士大夫”。汪曾祺先生的作品半白话、半古文,风趣而幽默;他才华横溢,曾是沈从文等知名作家的学生;他的文字朴实而无华,组合在一起却使人回味无穷。在他的笔下,生活中的一切都是那么有趣。在他的散文中,有关于吃的不在少数,而几乎每一篇都会引起人的食欲,恨不得做起来吃一吃。今天我就要谈一谈汪曾祺在吃上的造诣。

要说关于吃的文章,这本散文集中的《宋朝人的吃喝》这一篇,我印象最深。在这篇文章中,汪曾祺分析得可谓有理有据。他先从发明了东坡肉的苏轼开始,分析了东坡肉的特点,而又从《韩熙载夜宴图》中寻找线索,甚至运用放大镜来观察食物。他更是从《东京梦华录》、《会仙楼》、《水浒传》……等前人的作品中总结。在不同的书籍中对比之后,他得出了结论:宋朝人的吃喝较为清淡,种类也不多,大多是分开各自吃,而基本不吃海味。

当我在看完这些文字后,我颇为感触。以前我偶而会想到一些好奇的事情,却没有去查证。现在想想,如果当时我能学习汪曾祺先生,应该会有不小的收获。汪曾祺先生在他感兴趣的事情上,总会花大功夫去研究、去了解。在他的文字中总会让人感觉到生活的悠闲,给人们带来轻松。他的文字总有一种无形的魅力,或许这也就是“纯粹的文人”的原因吧。我们也更应该学习汪曾祺先生跳脱的人生态度,在遇到困难时也要跳脱出来,自己去寻找问题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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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致释儿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7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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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往北走,过了北京,过了承德,再往东拐个弯就到了大海,沿着与雁儿相反的方向,一直往北走,雁儿南飞,是为了寻找温暖的家园,而我往北走,是为了爱情。

大海什么样子,对于居住在平原的我来说,不仅仅是一种想象的美丽,几年前我在蓬莱曾经扯脚走在夕阳余晖下温暖的沙滩,大海的波澜壮阔一望无际,大海的碧波万顷渺淼荡荡,让人为之倾倒,喜欢大海,是因为大海的博大的胸怀,浩瀚无垠的广阔。

大海是产生神话和童话的地方,所以当你昨天晚上对我说,来吧,我带你去看海,我的心里就生起了一面没有风帆,没有桅杆的船儿,在深夜出发,在地图上滑行,我们手牵手在大海边散布,冰凉深蓝的海水打湿我们的脚裸,深情洁白低飞的海鸥,围着我们盘旋鸣叫,我们十指紧扣,爱情如同蔚蓝色的海水一样漫延,海风吹乱你秀丽的长发,夕阳西下,你把头歪在我的肩头,对我喃喃自语,美吗,很美,最起码在这一刻,你美如海鸥,我美如大海。

然后我们去吃海鲜,事实上我不喜欢吃海鲜,喜欢大海是一种氛围,不喜欢海鲜是一种食欲,可是有你我就开始喜欢海鲜了,那种淡淡惺惺的味道,我们穿梭于众多陌生的食客之间,灯光浆影里,我们模糊陌生的身影分分合合跌跌撞撞,就有了几分爱情的浪漫。

你说你带我去看山海关,去看长城,在历史的厚重和模糊里品味一种边关的爱情,以前我一直以为,大海旁边没有山,事实上我错了,你居住的山海关,不仅仅有大海,还有连绵不绝的群山,山水相依,水天一色,最能让一个诗人诗兴勃发的景色浑然一体,因而就有了诗,有了童话,有了爱情。

我一定去看你,在今生的某个时间,放下尘世间所有的羁绊,沿着可以找到你的方向,去找寻你,在大海还没有涨潮的时候,在落日还没有淹没山海关的城墙的时候,在我们还没有变成陌生人的时候。

等着我,释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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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散文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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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读了《冰心散文》这本书,我发现,读冰心奶奶的散文可以吸取智慧、陶冶情操、开阔眼界、增长知识。

冰心奶奶写的那优美的语句时而让我忧伤;时而让我欢乐。每当那起此书时,我都好似在语句的仙境中遨游一般,这时我被那密密麻麻富有生机的文字所陶醉……

《冰心散文》中有许多有趣或动人的故事,比如:,《小桔灯》、《寄小读者》、《再寄小读者》、《三寄小读者》、《我的故乡》、《我的童年》、《梦》、《笑》、《霞》……《冰心散文》这本书有很多看似不同其实相同的故事,冰心奶奶用一、二、三种不同人称,来写她身边的事情。

“寄小读者”的三篇散文中她写给小朋友的信中以日记的口吻寄来了的信。

能让我们增长知识的书怎能不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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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记忆中的梧桐树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800字

全文共 1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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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的长河中,难忘,难忘那五彩缤纷充满万花筒般的孩提时代,充满着生趣,充满着理想,充满着梦想,充满着希望------

但最难忘,最刻骨铭心,至今记忆犹新的是故乡那充满生命力的高大、挺拔的梧桐树

我很小的时候,就迷上了故乡的那棵古老的梧桐树。那棵梧桐树好高好大,几个人环抱着才能抱得过来。光阴似箭,而我小时有大部分的时间是在那棵梧桐树下度过。

明媚的春天刚刚来临,温柔的阳光普照着,梧桐树撇下春寒料鞘,舒展着翠绿欲滴的枝叶,抖动着腰枝,在微风中摇身矫情地舞蹈着。那全身的活力宣示了它无比的强大。而我不迷恋它的强大,却特喜欢它那象手掌般大的梧桐叶。还可放在头顶上做帽子戴,不至于晒太阳。那时的我就很知足。那个季节,我和湾里的小朋友在梧桐树下拣子、跳绳、踢键子、玩老鹰抓小鸡的游戏、听叔叔讲鬼的惊险故事------玩得不亦乐乎。那时我们童真无邪,那时我们和同年的伙伴无话不谈,那时我们思想透亮单纯,那时我们也盼望着快快长大,好让大人说话自己也有插话的权力------然而时至今日,当我们有发言权,我们才恍然大悟,我们什么都懂了,我们却什么都不想说,喜欢沉默,这就是人,小时和长大了就不一样。才慨叹人生糊涂难得,难得糊涂!

常忆,常忆那些个热闹的夏天,那美丽的夜晚在梧桐树下乘凉,母亲亲手为我摇着古老的小蒲扇,一阵阵清凉的风吹进心田,然后听叔叔讲鬼的故事:那鬼青口撩牙,红脸,蓝眼睛,伸着长长的舌头,手爪好长好尖,能从窗口伸进房里抓小孩,我当时那个怕哟,听到猫叫就慌了,连忙扑到母亲怀里,反正不敢一个人睡,也经常做着恶梦------那些个夏天好漫长,也趣味盈然,经常听故事,也喜欢听故事,当时是又怕又爱,听到最后就沉沉的进入了甜美的梦乡------梦中尽是女鬼优美的故事。

那个夏天,我亲眼见到了豺狼把我家喂的猪吃的只剩下猪头和猪肠子,血淋淋的,母亲哭得伤心的那个劲,肝肠寸断。而我只缥缈的记得那豺狼的眼睛是蓝色的能放光,老远看见人来了就跑了。看见母亲哭得伤心,我也哭了,母亲见我哭,怕吓着我,就抱着我回家了。听说母亲一晚都伤心得没睡。还好那个夏天鬼倒没来抓我,母亲安慰说是因为我很乖。我信了,因为我真的很听话。

很快夏天过去了,那五彩斑斓的梦也不再有了。突然感觉到了秋的凉意,秋天真的来了,梧桐树叶也黄了,一片片的飘落下来,一地的梧桐叶在秋风中旋转着,舞蹈着,诉说着------它们不平常的经历和故事。我在风中追逐着那蝴蝶般的梧桐叶,梧桐籽竟掉了下来,一个个欢蹦乱跳的砸在我的头上。我小心的拾起来,默默的注视着那梧桐籽。肚子饿得呱呱叫------真的好想好想能吃点什么,可我不能说,因为每天都没吃饱,不过母亲也没吃饱,如果我说我饿母亲又会流泪,所以就默不作声。看到梧桐籽竟有一种悸动,什么都没想就塞了一个到嘴里,没想挺甜!于是拼命的将梧桐籽拣起放在衣兜里。偷偷拿回家,然后不敢告诉母亲就偷偷的把队里分的油放了一点在锅里,把梧桐籽倒进锅里炒,只到熟了,再放上一点盐,熟了就吃。哇噻!又香又好吃,吃了居然也没死,心里可乐了。没想母亲知道了,便挨了一顿打,说是毒死了咋办。不过我从此倒希望我家能种上一棵梧桐树,可这个愿望总也没实现。澳,我梦中的梧桐树啊!你再也没有成长过。

寒冷彻骨的冬天终于来了,我们一家也在饥饿中艰难的度着日子。那时我无比的幼稚,竟飞奔着来到梧桐树下发呆,也梦想树下要能掉下好多梧桐籽该有多好,一家人也许能暂时充饥,可那又怎么样呢?嗨!------

冬竟是那么的寒冷,那么的萧瑟,那么的严酷,又那么的不尽人情。那个冬天,冬将那个会讲故事的叔也带走了,叔叔的追悼会就在那梧桐树下举行!更增添了几分凄凉!我突然很想念我那个可敬的叔叔。是啊,当夏天再次来临的时候谁会再来梧桐树下给我们讲那优美动人的女鬼的爱情故事呢------唉!叔叔呀,你就安息吧!或许你走了,你再也不会挨饿了,从此在那另外一个世界里过着安逸舒适的生活。

儿时的梧桐树啊!你可否依然还在,还有我那儿时的伙伴和乡亲们,你们可否还好?我深深的想念着你们,你们可否也如同我思念你们一样思念着我呢?哦,故乡的梧桐树啊------我生命中的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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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大学的他们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200字

全文共 60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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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馆长】

我们现在还叫他馆长。他是上海奉贤县人。馆长这个名字的来由,要追溯到大学时代了。我们都是经济系的,住一个寝室,先是八个人住,后来走了一个,剩下我们七个。他是我们的舍长,当时我们想将寝室叫得雅点,就管它叫公馆,所以他就成了馆长。大学时代我们一个寝室的都相处得不错,也发生了不少的趣事。

何馆长刚进学校不久,就表现出了经商的天分,课余时间不断倒腾些东西叫卖,赚点零花钱。我记得有一次,他搞了一批红色的运动衣来卖,没几天,我的妈呀,上课或者去打饭,走在学校的路上,就看见到处都是他卖出的红色运动衣。我们都开玩笑说,看看,这都是我们何馆长的手笔。他听了大笑不已,有点骄傲说,遍地开花啊。多年后再说起,大家还记忆犹新,会大笑一番,特别是老唐,也买过一件的,当然是打过折头的。

何馆长除了经商有天分外,体育方面也表现突出,他是大学田径队的中长跑运动员,经常在课余时间参加训练,回来就是一身的汗水,当然,还会奉献给寝室一阵臭袜子的味道。他还挺逗的,有点小孩子的顽皮和淘气,常做出些让你又气又好笑的事情来。有次我们搞郊游活动,目的地是上海郊外的淀山湖。大家说好了,就骑自行车去。他本来是有车子的,可临出发前,他却说不要车子。你猜猜他想干吗?他说他跑步去!他想看是他快,还是我们的车子快。我们给他的想法搞得苦笑不得,努力做了一番劝说,力陈利弊,说好几十公里呢。可好说歹说也没能扭转他的想法,只好说随他了。

我们一路骑车子走,他呢,一路跟了我们跑,开始还真的佩服他,他没拉下,一路上在我们左右跑动。后来跑了十几公里后,哈哈,他开始叫苦了,说他不行了。他给我们臭了一顿,才给他一辆车子,因为少了一辆车子,我们当中的一个人,就只好坐车了。大家说那个子小的坐车。大家都盯上了我,我于是由骑手转变为坐车者。他一上车子就来劲了,将车子骑得呼呼跑。途中我又换搭过几辆的车子。我的妈呀,坐车比骑车难受多了。我可惨了,屁股都给颠得生疼和难受,又只得忍了。当然,这一切的后果,都是罪魁祸首何馆长造成了。这次经历,我至今还记得。

大学毕业后,何馆长携夫人老杨去了青岛大学教书。我们都笑说,这小子在学校时就不是个好学的学生,他教书,还不误人子弟吗。可他还是成了一位人民教师。当时他除了教书,还办公司。后来还混了个副教授的头衔,让我们都跌了眼镜。有一段时间,大家叫他何教授。但我们看他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是用在办公司上。他经常从青岛跑去上海,捣腾自己的生意经,每每跌倒了又爬起来,继续革命,后来越发地见成绩了,就像其他的大款一样发了起来。

1999年,我们班的同学搞了个毕业十周年聚会。大多同学都去了上海,当时许多同学都有了指点江山的苗头或趋势,所以大家显得兴致勃勃的。何教授当时混得不错了,开了一辆红色的跑车,威风凛凛地一路从青岛开到上海,让大家着实羡慕了一番。大家在吃喝玩乐的当中,彼此交换各自的信息。何教授说,他给学生开了一门课,是马克思的《资本论》。当时我们就笑坏了肚子,说怕他自己也没将《资本论》看完呢。何教授当时是任我们笑,一点也不生气,后来也跟着我们笑,哈哈地大笑。

说到何馆长的婚姻,应该说是个幸福生活的榜样。夫人老杨是山东人,两人能谈恋爱,其实都是体育做媒,老杨读的是心理系,但也是学校田径队的中长跑队员。有一阵子两个人闹别扭。老杨同志嘛,是我们寝室几个公认的好同志,我们们认为,老杨正好能管管这小子,省得他日后作犯,惹事生非。要是换了给哪个小女子逮了,看来不是他害人,就是人家害了他。所以为他的将来着想,大家出主意,说得找个人去老杨那说说,挽救一下即将堕落的何馆长。也真好笑,结果是我和老唐出马做说客。其实在恋爱方面,我们俩就是个生手,没有任何成绩可言,却要去担当如此重要的游说任务,而且是去游说心理系的女同胞,现在想想还真是笑死人了。不过,当年我们还是不虚此行的。我们对老杨说,何馆长对你是真心的,你不挽救他,他就会一路堕落下去的。应该说我们比较出色地完成了任务。没多久,两人就和好了。不过这小子倒没请我们吃一顿,还大言不惭地说是自己有魅力,是老杨主动找他的。我当时就说,你还欠我和老唐一顿,什么时候请,你看着办吧。不过这顿就好像历史遗留问题一样,总拖着没解决。

近年来,我们的何馆长或者说何教授,越发混得可以了,全家从青岛迁居回了上海,自己也当过一家上市公司的总裁,现在又是一家国内在香港上市的公司的总裁。我没见过他工作的情形是如何的,2004年四月的一天,他因公事来深圳,我们见了面,他也请我和老唐,以及广汉等几个吃饭,但没说明是为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我们在谈笑之间,又回忆起大学的时光,那些美好的时光又再次复活了。谈及以前的事,他的脸上又挂起那种孩子气的笑容。这让你很难想像,就是这样一个人,是一个管理着上市公司上亿资产的总裁。我们在一起玩,也住在一个房间,他没有什么架子,他还像大学时一样,依照大学时兄弟们的喊法,他喊我大哥。我是寝室里年纪最大的嘛。这个叫法让我感到亲切,不生分,有种回到从前的感觉。

我们同学呢,还是喊他何馆长,或者喊他何教授;他呢,都笑嘻嘻地答应。

【格非教授】

大家一提到格非,大概都会将他放在作家的行列。其实我认识他的时候,他正当老师呢。说他是教授或作家都没错,他是个学者型的作家。我在华东师大读书那会,常去河东中文系的宿舍窜门,和我混在一起的,大多是八五级的中文系学生,当中有许多是我的好朋友,而格非是他们的辅导员,因而也会遇见他,他正处于精力旺盛,意气风发的年纪,写小说也已声名鹊起,听说张艺谋曾想将他的一个小说改编成电影,虽然最后没成事,但我想,这个事件至少给他,给我们这些文青,都有极大的刺激和鼓舞,因为当时,张艺谋导演的《红高粱》正红遍国内外。

当时我虽读经济系,却和夏雨诗社的诗人混,用诗歌描绘我们的白日梦,但说内心话,我与那些走红的校园男诗人有点“隔”,总觉得他们过于邋遢或癫狂,我反而比较欣赏写散文或小说的,觉得他们斯文得体,有如谦谦君子,不像诗人那样,一惊一乍的,显得小气。但当时我几乎不读小说,偶尔听格非和他的学生胡侃,我也只有静静听的份。

毕业离开师大后,我就没了他的消息。听他的学生说,他还在师大做老师。直到我开始写小说,我才在翻阅杂志时,看他的小说,那时候他已红得发紫。后来我们再次见面,是在1995年的4月,《特区文学》杂志社搞笔会,请了格非、苏童、余华等作家来深圳,而我作为市里的作家,也受邀参加座谈会。期间我们做过简单的交谈,还送了一本我的诗集《光阴的故事》给他。我们互留了通讯方式,但之后却没联络。等到我要出小说集《温柔与狂暴》的时候,我想请他写序,但心里有点忐忑,才打电话征询王为松。王为松说应该没问题的。还给我格非在北京的电话,当时他正在岳父家度假。我给格非打电话,说了这个意思。没想到他很爽快地答应了,还很快就写好寄来了,对我的作品,他有弹有赞,让我受益菲浅。而后,我们偶有电话联络,加上我每年都有出差机会,就常绕道拐去上海,住在学校的招待所,走在林荫大道,乘机做个怀旧的梦。小住的日子,我会请格非吃个饭,听他侃侃写作,他口才出众,真是做老师的料。那段时间,他在读博士,写得少了,但读了许多书。

大概1999年前吧,我又去上海和他见了一面。饭局上,问起他的写作,他说动了笔,写了几万字就停下了,一直没继续下去。他说起他可能要离开上海。当时我有点惊讶,但过后没在意,心想他要走的话,大概他会去北京的,我这样想的理由,一是他夫人是北京人,二来嘛,也只有北京这城市,最适合他这段位的作家。果真,后来一联络,他真的是在北京接我的电话了,谈到自己的状态,他说很享受教师这份职业,可读可写可授业,他说这份工作比较适合自己。

一晃又五六年过去了。我的工作岗位也调整了几处,没了出差的机会,我几乎没再出去走动了。2004年4月,我从单位辞职后,只呆在家里写东西,也少出外跑动。满满地写了一年,有天看报,突然看到一则消息,说格非蛰伏十年,写就了一部接近经典的长篇《人面桃花》,于是赶紧跑书店买回一本细细欣赏。之后,又在《南方都市报》上看到消息,他获得华语传媒文学大奖,照片上的他,满脸笑容,但头发也白了许多。我突然感慨起来,发觉自己也该出去走走了,于是才有了五月的京沪远游。

这次我们是在“万盛书园”见面的。那离我暂住的北大不远,离他任教的清华大学也近。那天下雨,诗友刘晓芳驾车和我一起去的。格非一早就到了,坐在楼上咖啡馆的中央。我发觉他更壮实了,头上的白发多了,但还是精力充沛。格非给我的感觉,一直有领导的风度,这会也真是做领导了,他现在是清华大学中文系的副主任。我们点了饮料,边喝边聊,话题大多集中在学校方面,原因是我这人嘴拙,起不了话题,加上刘晓芳博士毕业,正四处找分配的学校。格非就给了他不少的意见。

后来谈到写作的问题,格非针对我的状态,也给出了意见,他说我出道算早的,也有基础,但老这么晃不行,要么找人想想办法,要么干脆再找个工作,在没有经济压力的情况下,将现在所拥有的,统统放弃,闷头写它个十年再闹红,这话将我说得浑身冒汗。后来想想我又释然了,他对我说这样的话,一来他是我敢于求助的师兄(另一个是李洱),所以我愿听实话,但我是个脸皮薄的人,要我主动求人,大概是比较难办。二来我们的处境不同,想问题的出发点也不同,但我知道,他的意见很重要。我应该重新厘定一个新的出发点。

离开的时候,我们三个人都争着付钱结帐,都拿了钱出来,服务员先要了我递过去的一百元钱,但后来又说要零钱,我正低头在钱包里找,他们其中一个将帐结了,我也不知道到底是晓芳还是格非。我的那一百元又回到了茶几上,最后回到了我的钱包里。我们离开前,三个人合了照,就在咖啡馆的门口。下楼一看,雨越发下大了。我们钻进晓芳的车子,将格非送回寓所。

回深圳后,我将照片冲出来,一看,我和晓芳的脸,都绷得紧,太严肃,格非站在中间,神态很放松,显出自信的笑容来。

【老文青】

老胡是H省人,中年,个子不高,一米六多点,但很壮实,微胖,笑容可鞠,来深圳几年了,在我家小区的大门口经营一间小报亭,卖些报纸杂志,当然也兼卖汽水零食等。我开始没怎么注意,心想,这地方能做什么买卖呢,大概只能糊口罢了。

一天,我经过,顺便想买瓶汽水。站那随便一聊,说有消息说,报亭都要竞标呢。他说是呀,有人出价20万呢,但这有点扯淡。不过,他说真有人找他谈过转让的事。我就问他,想做这生意有点难吧?他说是的,他每次承包,得花点钱买个人情。不过他说,也值得,是小钱嘛。我有点惊讶,问他一个月收入多少。他有点神秘,让我猜猜。我说,一千多吧?他说再猜。我说,两千多?他还是说不对。我说猜不出。他得意地说,不比白领差多少。他还告诉我,某个车站边的报亭,有月入万元的呢。

这让我感到很吃惊,我也才发现,他与其他报亭的老板不一样,和他聊天很愉快。他突然问我是否姓谢。我说是啊,问他怎么知道的。他说好像报纸介绍过的。我笑了问他怎么称呼,他说姓胡。

我见书架上摆满了《收获》、《十月》等文学刊物,就有点担心,我说你这能卖出去吗?老胡说,卖不出去,就自己看。他告诉我,他进这些刊物,是给自己看的,能否卖出去,他才不管呢。我说奇怪啊。他笑了说,他也算个文青呢。这倒吊起了我的瘾来了。一聊才知道,他早年也做过文学梦,时至今天,心里还有文学情结。

话题扯到当今文坛,东拉西扯一番后,他告诉我,他也蛮有些经历的,和我一样,也干过银行,搞过材料,编过内刊,还做过主任呢,后来行长假公济私,任人为亲,挤兑他,发生冲突后,他将行长的手打折了,买段工龄走人了事。他说他还去四川闯荡过。他说他就看不惯一些混蛋的霸道行为。他说前几天,一个警察来买烟,要了一包,撕开口了却说不要。老婆怕事,没敢吭声。他可不干了,问那警察,你撕开了,我卖给谁?那个警察自知理亏,只好掏钱买了。他说前天更逗,有个人猛冲进来,要拉他的抽屉。他一见急了,猛地抽出平常防抢的刀子就要干他。吓得那家伙半死,逃出去跌倒在地上。随后赶到的领导解释说,他烟草公司的,来检查的。老胡质问他们干吗不亮证件。那领导解释说,他是个新来的。老胡说,要是伤了,可怪不得我啊,做事得有做事的程序。对这个行为,老胡是这样辩解的,我怎么知道他不是抢劫犯呢?伤我还不如伤他,大不了我赔几个钱。老胡说,我是个穷人,怕什么,大不了,有事就跑。我说你真厉害呢。他笑了说,连小姨子都说他身上兼有匪气和狗气。我大概知道匪气什么意思,但不明白什么叫狗气。他说,就是说翻脸就翻脸。他这话把我给惹笑了。又聊了一会,我肚子饿了,才回家去。

以后,我经过,有时间,我就停下来,站了聊天,翻翻报纸或杂志,向他打听一下报纸杂志的行情。他呢,站在只能容下一人转身的亭子里,一边和来买东西的顾客打交道,一边和我聊天。有时候太入神了,顾客就不满意了,说生意都不做了?他反问人家,说不做有什么要紧的?有意思的是,他是H地人,却说最讨厌H地人做生意。我问为什么。他说连一块钱的报纸都要杀价。他说一份《南方都市报》,进货价是七角五分,卖价是一元。我说难怪呢。

他常会问我,最近有什么新作?然后我们常就这么聊上了。当然,我们也不一定只聊文学。有时候,他谈起想买房,想买个二手房,但老婆想买新房;他也谈到他的小孩。他说现在最开心的事,就是能赚到钱给小孩上学。他还说以后赚到80万的话,也不用在这买房子了,干脆回H地去养老,这笔钱可以在那过得很舒服了。说完,他又很遗憾地说,还是做作家的好啊,自由!我笑了说,自由是自由,可还没你赚钱多呢。他就笑了,说,可你们有可能让自己的作品流传下来啊。我说,谁知道呢。

我们聊天的时候,他的夫人有时候在外面给他帮忙,有时候是他出来,和我坐在外面的凳子聊天。他收养的小流浪狗旺旺在我们周围走来走去,嗅我的裤脚,大概上面留有我家金毛辛巴的气味。

他知道我不时会收到一些杂志社的赠阅刊物,大前天,我经过的时候,他叫住我,问我要《莽原》杂志,因为每期上面都有一个好看长篇。他解释说这几天要进的其他杂志没来,断档了,想借我的顶顶瘾,他想看书了。老婆在旁边数落他说,昨天晚上看一个通宵了。他红了眼睛说,上一期那篇真不错呢。

两天一过,他看完了我借给他的杂志,说不错不错。他还告诉我,说近期的纯文学刊物十分好卖,凡是有长篇的,顾客一看,丢下钱就走了。连去年没卖完的,都被人买走了。我表示怀疑,说出版社的编辑都说,长篇不好卖呢。老胡说,他们能比我懂?他还说某某报亭的老板也说了,进的纯文学刊物都卖完了。

他还特地提到,那本刊有我长篇《文身师》的《莽原》杂志,有人想买,但被他婉拒了。我问他为什么。他说因为是我送给他的,他要留来做纪念的。我说别人要,你就卖吧,那期杂志我还有几十本呢。他说还以为借我的那些刊物,我要收藏的,所以没卖。我说卖好了,我不收藏。他说那好,以后你看完了,就放我这里卖掉。我说好啊,这样不浪费。

我临走的时候对他说,要是你有条件,做做书商,那多好啊。老胡就笑笑,说现在就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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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愿望也要努力去实现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800字

全文共 17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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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星期五早女儿发短信说她想我了,想吃我炒的土豆丝(我炒的土豆丝堪称一绝,实际上确切地说应该是土豆条,无论怎么样反正我的孩子们是百吃不厌的!这就足够了!)了想吃我包的水饺了……马上我的心乱了……立刻有一个特别强烈的小愿望在心里盘旋起来,思考着怎么去给她个惊喜,带什么东西怎么去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现实生活里我是属于那种很宅的人,极不喜欢外出,即使偶尔出去旅游,也是陪家人一起,仅仅是不想扫他们的兴致而已,但是为了女儿我就不顾及这些了,因为她回家还要请假所以我还是决定去看她。于是赶紧收拾东西,买菜买肉拾掇水饺馅最重要的是带了两个很好的土豆,省的去买不到这样好的,当然还要带把菜刀,因为在家切好的话炒不出那个真正味道的,还有炒土豆丝需要的必需品,葱花、味极鲜、还特意去比着旅行箱买了个煎炒烹炸都能用的多功能电锅,家里好几个锅可是都装不下,但是我又有些犹豫,隐约知道菜刀可能不好带,于是我思虑再三还是决定抱着侥幸心理试试的,我把菜刀先用纸箱子板包了两层,又用布包两层,最后放在旅行箱的最中间了……当我的旅行箱被放入安检口那个传送带上时,我的心砰砰乱跳忽然很紧张,心里在碎碎念:阿弥陀佛,上帝与神同在,阿门……还没念完呢就听到安检员在叫我:“哎,这位女士请把旅行箱里的刀拿出来,这个不可以带!”我愕然了……都到了这个时候了也没有什么好隐瞒的了……当我把包裹的严严实实像个粽子的菜刀拿给送我的老公(因为我一直没跟任何人说这件事)时,他不置可否的摇了摇头并且意味深长的说:“嗯……由此可以看得出你的智商有多高了!”

礼拜六如约在济南见到了日思夜想的女儿。女儿很兴奋,当我告诉她我怎么去时,她就给我发来短信说:“不会吧麻麻(女儿一直这么亲昵的称呼我已经习以为常)?难道您一手领着孩子一手提着锅子来?……”并在屏幕下方发了一个手举锅子的红太狼,我认真的回复“YES!”她就开心地笑了并配发手舞足蹈的小孩儿。当我手忙脚乱把热腾腾香喷喷的水饺端到两个孩子面前看着孩子们狼吞虎咽的吃时,我开心极了了!其实老公对孩子的教育理念比我超前,他一直认为,孩子不能像我这样一直惯着宠着,因为我们不可能跟孩子一辈子,所以我们必须让孩子学会独立,而我道理也明白,就是怎么努力也做不到,于是我们就这么吵吵闹闹的过了这么多年……我为孩子做太多想得太周到有我的依据,清楚记得在我十七岁那年,我第一次去市服装厂上班,父亲送我去的,可是到了厂门口我死活没勇气去问问我的车间在哪里,父亲很生气,记得他当时说:“一岁不成驴到老是驴驹”……后来我在那稳定下了,等到第二次再去上班父亲提出要送时,我断然拒绝了!我不知道当时父亲是怎么想的,会不会有些许的失落抑或对上次数落我而稍微自责,反正从那以后我再也没用父亲送过我!当然他来看我另当别论。所以我一直以为现在孩子们依恋我依赖我想我离不开我说明我还很重要,还有用处,而我的身体还很健康能帮到他们是我的福气,我无怨无悔,累并快乐着!

礼拜天特意起了个大早,因为昨晚两个孩子玩得太晚,所以都还在酣睡,我没惊醒他们,悄悄地带上两个土豆走出了宾馆。因为昨天只吃了水饺,最重要的土豆丝女儿还没吃上,别看在外面只要有钱可以买到各种各样的花哨吃食,但是并没有真正妈妈的味道,所以我必须要做给她吃。六点的济南街上还静悄悄的,昨晚不知道几点还下雨了,零零星星的小雨点还时不时的在飘着,偶尔有几个晨练的,急匆匆走过,有几家店面也开始忙活了,但是我没好意思打扰他们的忙碌。我们住在纬一路,我一直走到纬四路才发现一个卖蒸包的小店不算忙,有三个阿姨在那里,我先是买了几个蒸包,然后又问可不可以借用一下案板和菜刀切两个土豆,并说明缘由,阿姨很热情让我进店到后面一个操作间去切,我很感谢很感恩(我始终认为,只要是别人求我帮忙的事,我不敢说“万死不辞”也差不多,只要我能办到我都会尽力而为!我也一直对我的孩子们说,只要我们能帮到别人绝对不可以袖手旁观!所以我一直固执的认为只有我做好了当我求助于别人时才不会被拒绝)……当孩子们在床上发出啧啧的赞叹说:“麻麻,我们是被你的土豆丝香味吵醒的你知道吗?”立刻,幸福荡漾开来溢满全身……这就是我想要的!

我本是平庸的小女人,没什么远大理想,一直本着“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亦可无”的生活准则来要求自己,只要我的家人平平安安健健康康快快乐乐的在一起,足够,别的,都可以忽略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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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天净沙秋思改写成散文

全文共 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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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处,空虚的村庄零零散散,散落在四周。只有几座已经破旧的不能再破旧的房屋,勉强撑起了腰。屋顶长了青苔,布满了可怕的蜘蛛网,没有热闹的赶集声,没有人们的喧闹声……什么,都没有。袅袅的薄烟在那落到山头的太阳前闪过,消失了。只留下一片淡淡的,寂寞的晚霞,将村庄照亮。清淡的光交织上树梢,苍老的树垂下了头。枯黄,发焦的叶子使人心碎,一切都是那么宁静,只有几只乌鸦站在树梢,眺望远方,悲伤地鸣叫着,四周都回荡着齐唱的悲歌。

突如其来的一阵阵鸟鸣在天空中响起,大雁伸展着长如蒲扇的双翅,快速地在天空中掠过。几丝暖意涌上心头。暖了村,暖了树,还暖了霞。清风袭来,一抖,树枝颤动,“沙沙——沙沙——”叶上的露珠滴落,发出“叮咚”声,似钢琴的音键中传出音符。

云雾如纱,如海,如诗,如画,深深地映在心头。将山迷漫,扶出淡青,画出雄伟,凝出色彩。流水潺潺,将山托出。山映水,水绿;水映山,山动。鱼儿跳跃,“啪——啪——”甩尾巴,机灵地一转身,向太阳游去。湖旁芦苇弯腰,水泛起层层涟漪,波漾荡垂,在阳光下金光闪闪,清可见底。雾罩草,草……白了,白得如雪,如冰。将身一斜,“沙”,一声,弹奏出无字的歌谣。枫叶,如火,似果,铺成一条红路。一脚,发出悦耳的声音,引得路边一朵朵菊花竞相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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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见证温馨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900字

全文共 28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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艰苦年代的爱情,很少有花前月下、杨柳岸边的浪漫,婚姻更简单,只要两个人相亲成功就等于走入了婚姻的殿堂。我爸爸和妈妈是六十年代结婚的,我爸比我妈大六岁,我妈嫁给我爸时二十岁。那个年代没钱没车没象样的房子,就连温饱都成问题,但他们的生活一样过得有滋有味。

那个年代的人很单纯没有利益之分,物质要求也少,但感情却最真。男的女的对爱情、对婚姻虽然没有山盟海誓、没有不求同生但求同死的诺言,但都忠贞不渝,说好了执子之手就会与子偕老,我很羡慕。

从我懂事开始,爸爸和妈妈相濡以沫的一幕一幕都映入我的脑海。我爸爸在他的兄弟中排行老三,记得我们一家五口原来与爷爷奶奶及一大家人,住在一个不是很大的四合院里。由于人口越来越多,仿佛院子都快撑破了,但谁都不想搬出去住。其实不是不想,是因为没有条件到别处去建房子,那个年代我爷爷奶奶能把六个儿女拉扯大就很不容易了,何况我奶奶是地主家的小姐嫁过来的,那双脚是典型的三寸金莲。

据我奶奶说我爸爸是最孝顺的一个,他为了腾出房子给我小叔结婚和妈妈两个人,不知流了多少汗水在四合院的外边建起了两间房子。房子的围墙是我爸爸利用下班时间和做完农活的妈妈,用碎麦秸秆和泥土兑水搅拌成糊状,然后再用手围绕着墙基一团一团一层层砌的。砌好一层要等潮湿的泥土干透才能再砌下一层,这样砌出来的围墙比较牢固。每砌一层我爸爸和妈妈浑身都沾满泥浆,不知砌了多少层,也不知砌了多少天,总之,两间房子在不知不觉中终于建起来了。

搬进新房子那天,记得爷爷一大早就去捕鱼了。说是搬家的时候带着鱼进新房子,就会年年有余,日子会越过越好。奶奶也从她包了一层又一层的手帕里,拿出点钱让堂哥去买来鞭炮。就这样在鞭炮声中,我们一家五口住进了新家。

虽然说离四合院不远,但还是觉得有点冷清。因为在四合院里,每天晚上都会与小堂兄弟、小堂姐妹围绕在奶奶身边尽情地玩耍。可那时因为我胆子小天又太黑不敢到四合院去玩了,我央求妈妈送我去,可妈妈说送过去可以得自己回家,我哪敢自己回家啊,所以只好作罢。

或许妈妈压根就不想把我送过去呢,因为两个弟弟还小,爸爸又很晚才下班,把我送走了她自己也觉得孤单吧。就这样我只好陪着在煤油灯下做针线活的妈妈,一边聊天一边等爸爸,有时心里一直想着四合院里的热闹场面,就觉得实在无聊,等着想着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那是一个深秋的夜晚,迷迷糊糊中被声声响雷惊醒的我,睁开眼睛没有看到妈妈吓得我大哭起来,把两个弟弟也闹醒了,结果三个人哭作一团。没多一会爸爸和妈妈一同回家了,原来妈妈听见雷声就拿着遮雨的蓑衣去接爸爸了,生怕爸爸遭到雨淋。尽管有了蓑衣,因为风大爸爸和妈妈下半身衣服和鞋子都湿透了。

换了衣服,妈妈赶紧去煮姜汤给爸爸喝,爸爸端起姜汤自己喝一口再送给妈妈喝一口。最小的弟弟以为是什么好吃的东西,喊着也要吃,没办法爸爸就让他喝,结果六岁的小弟被辣得随急吐出了姜汤,接着一家人笑得前仰后合,只有小弟在那一边哭一边不停地伸着舌头。

平凡的日子里,我妈最辛苦了,除了披星戴月地做农活外,一家人的吃喝洗刷穿戴都落在她的肩上,但她从不怨天尤人。所以我爸在外挣钱养家也很放心,有时晚上下班回家看到我妈还没有收工,就立即去田里找,然后帮我妈把要做的活做完才又一起回家。

记得有一次回到家,我妈去厨房开始做晚饭,可是灶前没了柴草,我妈虽然觉得浑身酸痛却没惊动我爸,自己拿着斧头去劈柴,或许是因为太累,也或许是因为从来没有劈过柴,一不小心脸被劈开的柴划破了。即使是这样我妈还是没有惊动任何人,怕一家人饿着肚子,自己处理一下伤口坚持把晚饭做好。

当一家人坐下来吃饭时,每个人才发现我妈脸上有了伤痕,伤口还在流着血。这时我爸哪还有心思吃饭啊,顾不得问原因赶紧把我妈带到附近医院包扎。包扎完,我爸知道了缘由,就冲着我妈说:“你怎么这么傻呢,那是你能干的活吗,你为什么不喊我呢,也怪我有很长时间没去柴房看一下,以后不准你再劈柴了!”

那时我恨自己太没用了,什么也做不了,如果能帮妈妈一起做饭,或许就不会发生这种事了。从那以后,只要是灶前没柴草,我就会到柴房去把柴草抱到灶前让妈妈做饭节省点时间。慢慢地我长大了,也学会了许多,只要是力所能及的事我都帮妈妈做,但妈妈不让我做,她说只要我认真学习她干再多也不觉得累。

我爸是一个很会体贴人的好男人。听说小镇政府礼堂时常会放电影,我们很好奇,但因为经济困难就不敢奢望什么,一家人都不知道电影是怎么回事。可是有一天晚上,爸爸早早下班回家并高高举着五张电影票说:“孩子们,喊你妈一起看电影去!”可把我们姐弟仨乐坏了,爱撒娇的小弟又骑在了爸爸的脖子上:“噢,看电影去喽!”就这样一家人终于如愿以偿地看了场电影。至今我还记得那部电影名叫《小兵张嘎》,张嘎的机灵、勇敢一直记在我的脑海里。

看过一次电影仿佛一家人都懂得了许多。就连不识字的妈妈在农田里干活时,都能把电影的情节讲给村民们听,至于讲得对不对,没看过电影的村民无从考证,只有不停地喝彩。其实我妈一直都是一个开心快乐的人,无论是家里人还是外边的人她总是把快乐带给大家,即使有时心里不高兴她也不会让人看出来,随着时间的流逝就会统统忘记,或许这就是笑对人生吧。

总之,从我记事开始,我爸和我妈从来没有打过架,只有一次骂过架,那是因为我爸酒喝多了,不小心把家里放碗碟的架子碰倒,所有的碗碟都摔碎了,我妈心疼就骂了我爸几句:“你要是少喝点酒碗碟会摔坏吗,下一顿一家人拿什么装菜装饭?”只听我爸说:“不用你操心,我去买新的!”“你就知道买新的,买后这个月的生活费从哪来,把你的嘴封住吧!”说完,我妈拿起镰刀割草去了。也难怪我妈生气,那时三元钱就相当于现在的五十元钱或许还不止呢。

当我爸醒酒时,知道自己犯下大错,就到厨房做晚饭了,那是我第一次看见我爸做饭。做好后又去隔壁二婶家借来碗,装饭上桌静等我妈回家吃。我妈看见桌上的饭早已笑容满面:“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就这样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把饭吃完,我妈照样收拾、洗刷。

我妈就是这样,过去的事不再提起,也从不与人斤斤计较,很多时候都是为别人着想。难怪我爸时常会买些布料给她做衣服。那时的布料要布票才能买到,供应的布票远远不够一家人添衣的,特别是我们姐弟仨身高在不断地增长,所以我妈从来舍不得给自己添衣服。

每次我爸送给我妈布料时,我妈总是说以后给孩子们买吧,但从我妈的表情里看得出她内心的那份感动和满足。我想那个年代,一块布料或许就是最好的礼物了,与现在是无法相比的,现在有的人,即使是送了价值百万的一辆车或者是一套房子还是不满足,而且内心世界总被空虚占有,最终失去了做人的本性,也让本来纯洁的爱扭曲,这让人生情何以堪?!

哎!不说现在了。

总之,知恩要图报,知足才能常乐。无论是亲情、友情、爱情相互间唯有包容才能活得轻松。这些对于我爸和我妈来说或许做的不是最好,但对于我来说已经是无可挑剔了。

我生长在这样一个家庭里虽然不富裕,但我爸和我妈之间的点点滴滴,都让我觉得好温馨好幸福哦!要是时光能穿越,我也想过着那种平淡而恬静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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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枫桥夜泊改写成散文

全文共 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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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咚——”响亮而浑厚的钟声再一次响起,我苦笑笑,抬头望了望江面,漆黑,深邃,沉重。“又没上榜,多少年了啊?我……”我喃喃自语。岸边成片的枫树林,随风晃着叶儿,“沙沙沙”响着,在深黑的幕下晃着,映衬着江上孤独一点渔火,晃着,摇曳着,像一个又一个魔爪,抓挠着我的心,正想着,忽听后座一个人兴奋的与旁座聊着,“我总算上榜了啊!……”,这话似针,直刺上心头,我恍惚了……

“揭榜啦,揭榜啦!”,“走快去瞧瞧!”,“让一下,等等,有我,有我!”。放榜了,街上炸开了锅,榜前熙熙攘攘,挤得水泄不通。天阴沉沉的,我犹豫着要不要过去看看,去吗?去吧,走吧……可一刹那间,我想起,上次不也是信心满满地去查榜吗?结果看见了吗?没有,从来没有!多少次带着自信离家,又是多少次上街买了副“哭丧脸”的面具回家,这次若不上榜,我还有什么颜面回乡见亲!

“张继!”我回头一看,同行友人奔来,“怎么不去看榜?走,我们一起看看去。落榜无妨,三年后再考!”真的无妨吗?我看着友人,心开始动摇,说不定这次就上榜了呢?我的手不自觉的扯袖口,手心里的汗一阵阵的冒出,袖口湿了。

抬头看看榜,没有我,没有,还是没有我的名字。我想着,或许看漏了吧,仔细再看了一遍,没有,还是没有。连着看了很多遍,仍然没有,我的心一下子跌落谷底。又没上榜。

怎么会呢?明明所有知识都背得滚瓜烂熟,明明写时一字不落,明明检查了一遍又一遍,怎么还会没上榜呢?忽的,一个画面闪过脑海中:是最后那一刹那,我写完,把笔放上笔架,“吧嗒——”,由于紧张的心情与气氛,脸上渗出了一层汗,可未曾想到,一滴汗“从天而降”,滴在了试卷上,好像,好像还化开了一小块墨迹……难道就因为这滴汗,而没上榜吗?

烛火晃了晃,像是家中书房的微弱烛光,想起为准备科考,多少个深夜我不曾靠床,在摇曳的烛火下温习功课,听着窗外蝉虫鸣叫,十年啊!整整十年的寒窗苦读与辛劳,我从未因疲倦,劳累而放弃,可这次,还是落榜了……

“咚——”,又是一声远处钟声,客船上还是几家欢喜几家愁。家乡近了,几只乌鸦凄切的叫着,像是对我再次进士落第的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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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奋斗成就梦想作文散文1000字

全文共 11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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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命运的只有一个词:奋斗。——题记

每当读起《平凡的世界》总觉它有一种直触人心的力量,我想这正是因为同是十六、七岁的我们看到少平、少安等朴实勤奋的年轻人时,内心深处的震动,他们都为了各自的追求付出生命的气力去奋斗、去拥抱这个平凡的世界。

“什么是人生?人生就是永不休止的奋斗!只有选定了目标并在奋斗中感到自己的努力都没有虚掷,这样的生活才是充实的,精神也会永远年轻!”我们无法掌握自己生活在哪,却可以掌握自己怎样活着,而不断奋斗的生活似乎是个不错的选择。少平、少安、兰香以至于孙玉厚老汉,他们都以自己的方式不断奋斗着。

少安因为家庭原因,十二岁就退学回家务工,他是家里的长子,年纪轻轻就已是家里的顶梁柱,里里外外都担着不少重任。起早贪黑、任劳任怨。或许他并不理解什么是“奋斗”,但他只知道在家里他要供养弟弟、妹妹上学,尽一个大哥的义务。在外,他要为众人谋福,尽一个大队长的职责。公社解散后,在发家致富的思想下,他又办起了烧砖窑,看着自己的小工厂如火如荼的运行,我想他深刻体味了奋斗后的喜悦。

少平作为一个知识分子,更是清楚为梦想执著奋斗的生活才是丰富充实的。他在给兰香的信中写道“首先要自强自立,勇敢地面对我们不熟悉的世界,不要怕苦难!如果能深刻理解苦难,苦难就会给人带来崇高感,痛苦难道是白忍受的吗?它应该使我们伟大!”在这个热血沸腾的年轻人心中充满着对外面大世界的向往,不去闯荡一番,不拥有一段奋斗的经历,青春是不完美的,生命似乎也无法精彩。他勇敢的开始书写自己追求梦想的奋斗史。揽活的辛苦是不言而喻的。但他毫不愉懒,卖力工作,很快便得到工头的认可。当上了班长,带头做最苦最累的活儿,乐此不疲,这便是奋斗的魅力。它让人仿佛有了出不完的力气,再苦再累,人的精神却是焕发的。

兰香更是通过奋斗彻底改变了自己的命运,她是个老实听话,懂得为家庭分忧的好孩子,家里出事时,她也不多说话,不声不响地去喂了猪,还拾了几娄柴禾。在学校,她的成绩总是名列前茅,她懂得唯有奋斗考上大学才能改变自己的处境,改变整个家庭多年来贫困艰苦的局面。皇天不负有心人,她如愿考上全国重点的北方工业大学,这是何等的惊喜啊!

奋斗在日新月异的当代,更是不可动摇的主旋律。但是当人人都喊出“奋斗”的口号时,

又有多少人做到日复一日地坚持呢?人总是有惰性,所谓不平凡者,总是能够克服人性中的弱点,战胜懒惰,后退,为着自己的追求而坚持奋斗。

活在当下,不论结果如何,我只要把今天过的精彩,过的充实。当日后回忆起自己的青春时,我可以光荣地称之为“峥嵘岁月”。只为自己可以自豪地说出:“我奋斗了,并且我始终坚持着。”

奋斗吧,在平凡的世界中奔跑,做一个执著坚守的追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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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篆刻情结散文

全文共 10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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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和大多数的参加工作的90后一样,也喜欢在工作之余用手机玩游戏,喜欢关注自己的喜欢的美国大片是否已经开始公映,还喜欢说走就走背上背包去周边的小城去探索未知……但在这一切他的喜欢里,最让他情有独钟似乎是一个和90后没多大关系的爱好——篆刻

说起这种有着三千多年历史的艺术,开始时,他完全没有任何概念,不知道它的历史厚重感,不知道它的国粹蕴味,不知道它的艺术镌美。喜欢上篆刻,完全是自己另一个爱好——读书。这还要追溯到他的大学时代,大二那年,他从一本霍达的《穆斯林的葬礼》开始一发不收拾的爱上了读书。于是读书成了大学时代的愉快时光,而随着他对各类书的专注与痴爱,书架上的书越来越多。他特别想把自己所有的书都印上特有的标志,于是篆刻这个词一下子就闪现在了自己的头脑中。用篆刻的方式为自己刻一枚印章,然后将自己所有的书都印上自己的名字,让它们完完全全的归属自己。于是,从大二那年开始,他和篆刻就结下了不解的情缘。

看着篆刻美,但是,真正开始篆刻起来时,他可美不起来了。最先让他发愁的就是用什么材料,用什么样的刻刀。自己没有一丁点的篆刻的基础,周边又没有会篆刻的人。于是,从零起步的他,就有了地面砖、大理石、木块等一次次惨痛的失败案例。好在他深谙失败是成功之母的道理,在逐步摸索出合适的石料后,他也把刻刀选在了3毫米直口的基础刀上。第一次篆刻可以说绝对是他意义非凡而又乐趣无限的一次处女作。因为篆刻时文字方向和印在纸上的方向是完全相反的。刻时反刻,印出来才是正字。而兴致勃勃的他第一次篆刻显然兴奋的忘记这个简单篆刻知识,于是他的外国顺序名字便被他保存至今。

参加工作之后,篆刻,依然是他的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美好爱好。他把作为一名技术员的严谨与执着,以及品质与认真与篆刻融合成一体,把生活的阅历的感悟转化成一招一式的刀法,赋予篆刻认知的美。虽然篆刻费时费力,要花费大量心思,甚至在不成熟的阶段还会划破自己手指,付出血的代价,极为专注时,也会被突如其来的声音吓出浑身冷汗,但是显然篆刻的魅力在他的心中已经超越了困难。从只是想刻出一枚自己的印章到如今的对篆刻认知与感悟的美,他对篆刻的喜爱也随着时间积累而越发沉淀。

用传统的中国红印出篆字的美,赋予篆刻立体的美,灵动的美,生命的美,意境的美,更是他技艺不断提升的动力。工作中同事、朋友,每每看到他的篆刻都会非常欣赏的索要,而他也十分乐意把这种中国汉字美的另一种方式传递给大家。是的,这就是一个90后对篆刻无可替代的情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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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席慕容散文读后感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400字

全文共 1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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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叶在告别树枝的时候,只来得及作短暂的告别。她在那一瞬间里快速飘落,在和绚的秋风中作了几个潇洒的自由翻转。

树叶一直把泥土看成是自己最终的归宿。她从春天寻找到夏天,最终在秋的季节里完成了自己的宿愿。

树叶把树枝看作是自己今生最爱的人。她知道,自己不是个要求完满的人。可对于爱情,她总是想方设法寻找到属于自己的那份完满。但是,让她赖以生存、充满希望的树枝上,不仅仅只有她这一片树叶。树枝说,他的爱,属于众人,而不仅仅只是属于她。

树叶是个爱幻想的人。在这之前,她用自己并不单纯也很实际的心猜度了几百上千遍,猜度着如何才能使自己毫不介意、没有痛苦而且很幸福地生活在树枝的怀抱中。

树枝对树叶说,今生他很幸福。他习惯了在每一季拥抱与呵护不同的树叶。那种眼花缭乱、赏心悦目凝视的快感,是任何人都无法企及的。

树枝的生活因为树叶一季又一季地来去或灿烂或黯然。只是,那份最初的神伤也因为太多的惊异与新奇而渐渐被轻描淡写。

树枝从不否认自己的世俗,但也不承认自己的花心。他想,既然上天给他一个完满的拥有,就应该习惯这种爱过一季又一季不同树叶的生活。

树叶生活在树枝的怀抱中,感到自己是卑微的。她无法拿“永远”这两个字来要求树枝,甚至来要求自己。她知道自己孱弱的灵魂,经不起太长久的等待。在很多痛苦的轮回中,她早就弄清了事物的本质与根源。就像,她已经清楚地知道她在春天到来在秋天离开一样。没有什么能期待永久的,除了那份永远只能埋葬于心灵深处那恒古不变的爱恋以外。

树叶知道,有些爱就如空中楼阁,经不起太长的期待,因为美丽,所以只能幻想。但这并不妨碍她把这份爱当作是一份纪念,深埋心中。以免以后,还有太多卑微的灵魂会来嘲笑她当初的信仰和执著。

树叶喜欢秋天。一切虽不能完满结束,但毕竟还是一个结束。树叶告诉自己,在深秋落下的最后一片树叶将会是自己。不再青绿,而是变成金黄色的焦灼。与树枝的告别,也不需要太多的仪式。点头、飞舞。不再拥抱,不再亲吻。算是最后一次约会。

扑向泥土的刹那,树叶还是微笑了。她开始喜欢秋风的味道,有种淡淡的成熟,夹杂着一丝苦涩的甜蜜。还有,即将拥她入怀的泥土,他的气息也是这般温馨。

幸福,在这一刻悄然而去亦或又再次降临。树叶儿渴望每一次激—情拥抱过后的甜蜜,犹如带着短暂的爱情放弃了最初的希冀与最终的遗憾。

我不是你最初的选择,却是你最终的归宿。泥土张开双臂热情迎接着树叶。树叶儿把自己一半的气息永远地留在了树枝上,然后义无反顾地扑进泥土的怀抱,与他重合,成为泥土生命里的唯一与全部。

树叶和树枝的爱情故事,永远都属于一季。风来了,也就吹拂起那么一点点余味。

岁月说,时间是一个很残忍的东西。它可以让所有来不及告别、来不及相爱的人拥有更加浓烈的回忆。它会让人带着一些残忍的记忆作深沉状遥想当初绝望过后的颓败。

树叶说,要感谢树枝,让她学会了成长;树叶还说,要好好爱着泥土,让她拥有了真爱的感觉。

树叶的这一生,爱过两个人。一个是树枝,是初恋,所以是青涩时的苦闷与成熟后的茫然。另一个是泥土,他是树叶最终的港湾,因为只有他那颗博大而包容的心能承载得起树叶无法再付出太多爱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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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散文

全文共 9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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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组图,放在我的图库有些时日了,迟迟不敢落笔的原因,是怕这白发人黑发人的人间大悲,让我揪心的痛!悲悯到窒息。古人说,人生三大悲剧:幼年丧父、中年丧偶、晚年丧子。而这世间还有多少白发人经历了大半生的风雨坎坷之后,还要经受送黑发人的人间悲剧,余生陷入茫茫无助的绝望。

爹娘的心肝宝贝啊!爹娘老去的依靠啊!恶耗掺杂着血腥,我们等来的是你,苍白如纸,满嘴是血,冰冷的遗体。白发人哭得死去活来,这伤心欲绝的老泪,如血滴落在你冰凉的脸庞,你却再也没能睁开眼睛看一眼白发爹娘,再也没能张开嘴巴叫声爹娘。至此,一路孤零零地远去,带走了白发人的欢声笑语,带走了白发人温馨幸福的快乐生活,更带走了白发人的灵魂。

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场景足以令人唏嘘,令人崩溃,令人惋叹,令人痛不欲生。问这世上,哪个父母能承受如此之痛?黑发人,就这么的去了,离开家,离开亲人,离开我们这共同的世界。不给白发人留下一丝一丝的念想,或是最后一丝一丝的希望。只有决绝的事实,让可怜的白发人无法接受,肝肠寸断,这难堪的生生永别便是死亡的最残酷之处。

白发人送黑发人,想来世间最惨痛的遭遇莫过于此。而若黑发人是独生子女,白发人的惨痛就更是雪上加霜。生死无常,人的生命真的很脆弱,就这样突如其来,就这样毫无征兆,不知道什么时候,生命之火就这样熄灭,生命之路就这样嘎然止步。

你走了,你永永远远消失在茫茫人海,把无尽的痛与思念留给苟活的白发人。滚滚红尘中,一条长长的生死界河隔断了白发人与黑发人深深情,浓浓爱。以后白发人只能在无数个梦里去见你的音容,去聆听你的叫唤,以后白发人老泪成行,甚至哭瞎了混沌的眼睛。

人生苦短已是不尽人意,偏又有“旦夕祸福”,人虽贵为万物灵长,却又有太多面对生死而无能为力。疾病、灾难,战争,事故,哪一样都可以轻而易举地毁灭一切美好的东西,哪一样都能剥夺人的生命。人,如此渺小脆弱,面对无常几乎无力抗拒。能够做的唯有选择珍惜,选择生无止息地追求生活的美好,才不辜负这短暂易逝的生命。

我宁可相信,每一个生命的离去都是夜空中划过的一颗流星,每一个生命的离开都是去往极乐世界。愿这世间每个人都珍惜生命,愿这世间老少平安相伴,幸福美满的活着,愿这世间再没有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凄苦大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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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永远的劳动散文

全文共 11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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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复一日地重复某种工作,常常会使人心生烦燥。许多的苦痛,许多的失意也多由此而生,可是生活中许多打动你的事情也常常是一些看似简单的东西。

工作中,感觉疲累的时候,我常常会停下手中的工作,在办公室里走动走动,更多的时候是走到窗户边去看看外面无聊的天空。其实在大都市,不论放眼何处,眼中挤满的多是冷清的高楼,和在高楼间艰难生长的那一棵棵呆滞的树木。可是不知从哪天开始,我和同处一室的邢晨声却被一个平凡的身影打动。那以后,我们常常是有意识地走到窗前,隔开一层同样冷冰冰的玻璃看着这个身影。

那是一个劳动者的身影,是人类社会最古老、最永恒的风景!

在我们办公楼的后面,是另一家企业的大院,我们一直不知道那里生产些什么。只是知道,日复一日,有一个人到中年的男子在那里拉炭。他每天很早就出现在这里,重复着一些简单的动作:装车、拉车、再装车、再拉车。等将需要的炭拉够,他就会认真地将沿途撒落的炭屑打扫干净。在他工作的这片黑色天地里,让人看到的永远是干净、整洁。而让我们心动的更为重要的一点是,在整个劳动的过程中,我们总是看到他的一丝不苟。他的兢业是无声的。或许是人到中年,他的身体已经发胖,而他还戴着眼镜透着一股书卷气,让谁看都不像是个干拉炭这样单调、乏味的工作的形象。而他干活的时候,那种认真一看就是发自内心的。不论何时,他都没有一点懈怠,他是将这种单调的劳作和自己的人生融在一起的。就是这种简单的工作,他却常常汗流浃背,即使春寒料峭,他也常常热得只穿一件背心,汗水濡湿他的前胸后背,有时他就会摘下眼镜撩起背心的一角同样认真地擦拭一会儿,那时,他就更像是一个读书人,也正是这种感觉上的错位,越发让我们懂得了什么是永远的劳动,什么是工作的乐趣。我们不知道他是否有过其他的人生经历,也不知道他是否为自己干这样的工作有所不平,但我们眼中的他却已经绝对是那样的处惊不变。他就是这样用最简单的动作,挥洒着自己的汗水,为他背后的一切劳作着。他应该有一个同样平凡的家,那里有他的爱人和孩子。他们的生活也是这样地日复一日,自然会有一些小小的不快,自然会有一些稍瞬即逝的烦恼,可他们却一定活得很是实在。因为有他这样的一个男人用自己的劳动撑着一片天空。那就是幸福。

是啊,劳动就是用自己的汗水去认认真真地干好一件事。生活有时就从简单开始,虽然生活中有那么多轰轰烈烈的人和事让人羡慕,但更多的只是这种平凡,这种默然地无视张扬。如果有一天缺少了这些最平凡的人和他们所干的最平凡的事,所有自命不凡的人都会感到无所适从,因为他们那时就会被那些他们从来没有注意过的事情所困。也因此,我再一次深深理解了为什么在一些伟大的诗人那里,他们总是一再地歌唱劳动,歌唱劳动者。

永远的劳动,永远的精神,其实就在我们的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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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高中毕业季散文

全文共 6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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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的等待,这刻终于到来!原以为毕业会很开心的,可是,事实并不是这样,毕业很伤感!

六月九日,毕业后的第一天,这天,我看见同学们脸上的笑容是如此的灿烂,毕业了,我们终于可以放松了!可是真的就那样开心么?

九日晚,咱们班举行了道别会,老师和同学在那摇曳的灯光下一一道别,一一发表感!一句句祝福语从他们她们口中说出来,小小的祝福乘载着沉重的友情!分别在即,虽没有大生痛哭,但也从那微笑脸庞上看出一丝无奈与浓浓的不舍之情!那一夜,我们疯狂过,把自己的压抑痛苦全全表达!而,疯狂之后是沉寂的教室!我们的心渐渐平静…

十日早,天气不是很好,乌云布满天空,小雨稀稀啦啦的在天空中飞舞。我很早来到学校,看到的是一个个行李箱,心中的凄清又浓郁起来!走进原本热闹的寝室,看到的是一片落没,无限伤感!有回到雨中,看到了忙碌的搬着行李的同学,心里一酸,眼泪差点流出。帮他们搬运完所有的行李,便就要道别…车子终于起动,我用力的挥手,心中一片不舍,天上的云也许读懂了我的心情,滴下了她的眼泪朦胧了我的眼睛!也许我们不会再见了!朋友,祝你们以后一片光明!!!随时间发展,同学朋友一个个都走了……

佛说:前生五百次的回眸,换来了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我们彼此是过客,但三年,我们之间留下了许许多多的美好回忆!

相聚就是缘!

相离却是必然!

随着毕业的离歌唱响,我们都要分别!

毕业,我们开心,但在开心之后却一定有浓浓的伤感!我们难以忘怀我们一起走过的三年!

毕业了,我们伤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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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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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风低吟,细雨纷纷,又是一个异乡的母亲节,想给你一束珍藏许久的康乃馨。

它绽放在一个明媚的季节,情系着一棵牵挂的心,年复一年,一春又一春

那是一个萌生已久的心愿,一束未曾送出的康乃馨,男儿的矫情让我矜持,风霜却已经侵染了你的双鬓。

我从你的骄傲中走来,是你彩绘了我生命的缤纷,你给了我山川,草木和整个世界,寂寞的等待,宁愿泪湿衣襟。

你关爱的眼神,拂去了雨打风吹的疲惫,漫长的守望,是一颗思念的心。

年轻的无知,让我曾忘记回家的路,繁华如梦,却猛然想起遥远的娘亲。

想听你喃喃细语,摇篮边的低吟,想依偎在你的怀抱,和你一起看月亮,数星辰。

想让你那瘦弱的手,轻抚我的心痛,想在这个节日里,为你送上这束久违的康乃馨

虽然你已不能言,我却能读懂你的眼神,虽然, 你已经不能歌,儿子知道你的欣慰,梳理你的白发,丝丝缕缕,依依情深。

这是你的节日,我深爱的母亲,虽然,远方的我无法向你诉说,但是,我知道你能读懂,因为,这个世界上只有一种灵犀,那就是只有母子,才能心连心。

虽然,你的身躯赢弱不堪,你的话语只能在记忆中追寻,但是,你在我的心灵阡陌间,如青山绿水永恒,和百花一样同春。

你是我的母亲,我心中永远的康乃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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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一场梦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200字

全文共 11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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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梦”

记忆长河中,总保存着许多令人难以忘却的事。它们就如闪烁在银河中的无数星晨,虽然有明,有暗,但是都无比美丽多姿。其中,有一颗最璀璨最明亮的星高高的悬挂在我的脑海上空,现在,就让我把它摘下来给你慢慢讲述。

四年级时候的一个夏天,正好是星期六。天边的红绣球已被西山接住了,而我却还和伙伴们在外边玩滑板车,正在兴头上,一个意外却正悄悄地跟在我的身后,而我却浑然不知——“啊!”瞬间我已跌倒在地。爸爸看见了十万火急叫车把我送医院。唉……真是惨埃

“左胳膊的两根骨头断了。”医生一丝不苟地检查后,板着脸对我说。

我愣住了,周围的空气瞬间凝结——这犹如晴天霹雳,我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我咬着牙忍着疼痛转向医生,让他把骨头正过来。那种痛,简直是要命。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而我却痛得流下了眼泪。

第二天,除了痛还是痛。唉……以后再也不玩这个了,这一回就够我受的了。时间一天天的飞逝着,疼痛如魔鬼般折磨着我,也没见什么好转。爸爸开始担心了,他害怕是不是医生没有把我的胳膊医好,于是爸爸又跟我去医院做了个检查。最终的结果更让我大吃一惊,医生说我的胳膊不但没有好转,反而更加严重了。“你的胳膊必须马上做手术!”医生严肃的说着。手术!我在心里开始埋怨自己,当初我为什么玩这个?为什么不在家里好好呆着?如果在家里的话也不至于这样埃现在好了,只能躺在床上,就连睡觉也痛的睡不着了。真是自作自受埃如今我的胳膊更加糟了,还要做手术,承受这么大的痛苦。不过就算再痛再苦也是我自找的,谁让我玩那个呢,活该!这时妈妈听说要做手术,眼急了,说什么也要想个什么办法治好,一定不能做手术。因为妈妈知道做手术是很痛苦的。一直到了晚上也没想出什么好办法来。只有等着明天上手术台了。

“叮咚……”是门铃响了!

这么晚了。那会是谁呢?当妈妈过去开门之后进来了一个穿着黑衣服的人,他一回头我才看出来原来是爷爷。我问爷爷:“这么晚了你怎么还没睡啊?”“唉,我睡不着。这不我去了对面的你那位叔叔家,他说他知道一个治疗骨折的地方,而且那里是专业治疗骨折。”

话音刚落爸爸忍不住问了起来,打听仔细后,爸爸又去了那位叔叔家,过了一会儿,爸爸回来了。

“我知道在哪了,明天我们先去那儿看看能不能治好”。爸爸一进门就高兴地大喊。 我们家里人都点了点头。

天刚蒙蒙亮,晨星还未隐去,爸爸就早早的起来,去找了一个车,于是我们伴着一丝希望去了那里,到了那里,医生说我不做手术还可以治好,医生把我和爸爸叫到了另一个屋子里,开始给我治疗了。

“啊……啊……”这种声音不停的在我口中发出,实在是太痛了。经过医生的一番“折腾”,终于医好了。医生说:“你们回去修养一段时间就可以了”

唉,在家简直就是度日如年埃终于 两个月过去了,我的胳膊好了!!

可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才是这场噩梦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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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情深,缘浅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10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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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曾经的多少情话搁浅成空白的回忆,回头去看那镌刻在青铜方鼎上的谆谆誓言,像是一朵云的影子又像是掠过耳际的一缕清风,化作一种飘忽不定的感觉,渐行渐远、渐行渐远……

如流水一样的年华,将我的青春写成了一支液态的歌,错综的褐色枝蔓、零落的间隙缀满了黎明洒下的五线谱,我们的不可知的未来铺垫成了一幅模糊不堪的工笔画。看不到来路,亦没有归途!

有多少曼妙的时刻装载着我们无法忽视的从前,走过一段晨晨昏昏,某一个不经意的瞬间碰触到一到既熟悉又陌生的眸光,依然点亮了心中埋藏千年的渴望,只是,一个潇洒地转身,就已经写定了所有的物是人非。

山河破碎风飘絮,疏影横斜。捡了梨花对戏,雨细燕子瘦。空?空?空!尘世茫茫。

(二)

茫茫人海中我与你相逢,邂逅了无数个温柔凝眸,你在记忆里划破光线,重叠了重叠过无数的幻影,模糊了前一刻云蒸霞蔚的美丽风景,在一片湖光山色的参差跌宕中,时光节节败退,你也跟着倒退,可是,乍听心声,记忆深处依旧残存着你最初最美的模样。

借一片星光灿烂治疗今日的忧伤、昨日的痛。埋葬一段凌乱的曾经拥有,所谓的春华秋实,也不过是靡靡幻想中的海市蜃楼。匆匆繁华尽逝,零落一地暗光无影,即散天涯……

梦里落红,千秋飞雪,四季轮回,持续变幻。青玉案牍,看不见的文采丝丝暗转。情殇,一个略带忧伤的名词,道出异于寻常的沧桑。是那远古的幽香牵动了眼神中无法断却的层层迷离,还是现实一般的安稳流年浸染了不媚世俗的心?总之,梦想回旋了足下的脚印,还会有谁在远方,慨叹从前?

水底沧月沉浮,几番心思沉醉。在在一梦头,减字离愁,辗转未央楼。

(三)

握在手里的风,飘渺如梦。如果,我说如果人生若只如初见,那你我又当如何?

寂寞的站台上永远站着寂寞的人,左顾右盼,看到某一个熟悉的地方,而这个地方又有着同样的风景,心里头的恐慌悄悄溜走,别样的甜蜜轻而易举地攻城略池,于是,不自觉地感到踏实,觉得安心了。然而,在下一秒的欣喜还未到来之前,在下一个站台的边缘,终于惊讶地发现自己站错了方向、上错了车。于是,重复着同一个动作,重复着同样的悲哀,灵魂被蛊惑了,想要全身而退,好难好难。

华灯初上,举目张望,站在二十岁的风口,突然间泪流满面。眼里繁星点点,却照不亮来时的的方向,心头的沉痛加重了砝码,泪无声滑落。漫无目的地穿梭在无人的街道,只为寻回一个解释,一个关于理想和现实的完美解释,只是这解释,在明明白白的现实面前,无足轻重,无足轻重……

秋霜凝重,借一叶飘零,缅怀远山雪。英雄末路,美人迟暮!叹?叹?叹!人世苍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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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节日》作文初二散文

全文共 3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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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mother:

节日好!上班上得辛苦吗?今天心情好吗?不用说,一定好。

鸦雀无声的家里,爷爷端着一杯热茶。

记得我出生在古老的乡下。我刚生下来,你们就吓了一大跳,是因为我头上有一个非常奇特的角,长在右边头上,很难看。但如今,已经慢慢地扁下去了,你不用担心了!想起当年,你们多担心我呀!都以为那个是......

如今,我长大了,自己会管好自己了。要迈进人生的第一条道路。你经常嘱咐我学习要自觉,作业要在家是做。我现在知道该怎麽做了。该早早地把作业做完,玩的时候,就可以放心地玩了。我会好好学习的,您放心。

“将来”我会是......

十年后,我已是小小的老板了,我会一步步地往宽阔的大路走。向美国发展,向加拿大投资,成为一个国家的首富。这不会是虚幻的哦!

mother,我想你别经常生气,笑口常开,多休息。少吃肥肉,记住“陈老师的一句话:饭前一碗汤,美丽又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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