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腊梅作文散文(通用20篇)

鲁迅1881年9月25日-1936年10月19日,原名周樟寿,后改名周树人;字豫山,后改豫才,浙江绍兴会稽县人,中国现代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这里就是开学吧给你们整理推荐的一些腊梅作文散文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你认真看完,会对你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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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了谁的眉的散文诗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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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眼睛之上的美,那就是“弯眉舒展”。

特别是到了春花绽放之时,不知醉了谁的眉?

不用说,眉清目秀的女子,就是这“秀眉”的主人了。

此时,不管她是浅笑嫣然,还是回眸一笑,都在眉宇间的柔美里。

因此,能够拥有一双柳叶弯眉,正是最令爱美的女子所渴望的。

---题记

【一】

犹有花枝俏,这是春花探出的情怀。

衣袂飘飘时,这是春天女子的掠影。

当这两种心动的美碰撞之时,就明白什么是惊艳了。

想一想,女子神采飞扬的表情,便是喜上眉梢了。

再看,那双眉的上挑,将“眉飞色舞”就活灵活现的阐释了。

虽然双眉不会说话,却能真实地传递出主人的心声。

此时无声胜有声,道出了眉清目秀女子的别样情怀。

眉目传情,在桃红柳绿的画卷里,醉了那人的心扉。

【二】

喜上眉梢,这是在春天里,女子遇见了心动的瞬间。

或许,只是久违了的旧物华,因又一次的重生而欣喜。

或许,只是那年里的一树花开,就想起了“桃花依旧笑春风”。

或许,只是怒放一地的油菜花,因那人的风华依然。

伴随着女子的眉高眉低,拨动了一颗婉转的心,忆往当年。

春风惹眉眼,想起时眼角便会几许湿润。

在眉梢的传情中,与春天共舞出心动和惆怅。

于是,当春花烂漫之时,就会又一次撩起如初的眷恋。

【三】

低眉浅笑,成全了往事如风的悠悠思绪。

在女子的回眸和凝望中,用低眉掩饰了自己内心的渴望。

睹物思人,这是岁月刻印的“勿忘我”,因自己的经历而感动。

在不时的低眉中,就揭开了几度阴差阳错的相隔时空。

可叹,造物弄人。在时光的流转中,还有丝丝的悸动。

到此时,我好像明白了,能够在生命的遇见里,珍惜就好。

本来,人生就不易。相逢的喜悦更是难得,为何还要计较那些得失呢?

那句:多情应笑我。在女子的浅笑弯眉里,醉了春花的娇媚。

【四】

花开了,情动了。黛眉中自有诗词在吟诵。

李清照的那句:才下眉头,却上心头。正是为了人生的不忘记。

若说,在春光和春风里,给女子的眉宇间添了几许明媚。

那么,在春花和春雨中,便给女子的心头锁上几许闲愁。

面对春意浓浓,会醉了谁的眉?醉眉是什么样子呢?

我想,与自己心中依恋的女子,邀约在春花绽放之时,就会醉眉。

最好在“花间一壶酒”中,肆意出一半清醒、一半醉。

在醉眼迷离的换盏中,敢问“今夕是何年”?凝望伊的醉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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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害怕错过这个世界散文

全文共 50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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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就像中国人看着美国人,个个高头大马、深眸挺鼻,长得没有任何区别一样。我们看岁月时的心情亦然如此。看似平常,看是雷同,每年都过着的是同样的日子,每年见着的总是相同的那些人。其实,细分下来,对比之间,每年被你过完的日子形状和滋味又都各具不同。想一想,被平凡庸碌堆积起来的生活,总能被你发现出差距,感受到细微的区别,又体验着情与爱的起伏,这才是生活给你最真实的一昧味道,才是奇妙的生命带给每个人一剂极为美妙、动人心魄的乐趣。

乐趣和情感,让我们每一天都会不由自主,带着由衷的感激去热爱虽然平庸、匆忙,却又充满着与人与物与心相互观照的世界。原来,世界并不寂寞,只是我们的心遇到了寂寞。

活着活着之间,我就活出了岁月凄厉的沧桑,随之就我又看到了世界上悄然出现的美妙,这是我生活里最大的一份预期和收获,我学会了热爱生活。所以,尽管有很多不如意的事,很多的生死困苦的情,甚至是绝望透顶的爱,但是,我依然热爱着它,害怕错过这个丰富的世界。每一年,我怕错过的东西很多,不同的季节,到来的春分、夏露、秋霜、冬至和春节各不相同,日子会一天一天韵味无穷地穿行在错落不平的昼夜之间,带来每一早每一晚、每一人每一刻的时光,被瞬间地拥有了可以细细品赏的优雅。有时,我挺为一生都活在春城的人们、为没有冬天的南方倍感惋惜,终年绿色,四季不分,固然是好;可是,他们又怎能感受出北方人活着的鲜明和分界的欣喜,秋天的热烈和冬天的傲慢之间的区别,犹如南方人看到北方人永远缺失一份脉脉含情的温润一样。这就是我们都缺少并且需要相互补上对方的一堂人生课程。

读书,写作,吃饭,听课,徒步,摄影,音乐,舞蹈等等,我选择参加这些艺术的活动,就是喜欢交际一些有趣的人。世界上有意思、有想法的人很多,每一个充满了情趣、鲜明着性格的人,都会让我们彼此看到另外的精致,这是我们最缺少的东西,需要我们自己到不同的地方去一个个的找到;所以,我害怕错过,如果某一秒的分神和稍不经意,就会有最好的芬芳和感情,从岁月的缝隙间擦肩而过;错过了他们的微笑与握手言欢,失掉了人生初逢的美丽,都会令我的爱情与怀念终生不安。

我喜欢这方美丽的世界!

2

有一天,坐在一条小河边,绿色的草丛厚厚地铺满着岸边的泥土。我们就叉着双腿席地而坐,然后想到祝福夸张的说话和豪迈的喝酒。乡村的气息里有很多气味的信息,有青草、有烧草、还有经年的枯草,被堆垛在一起散放着久年不消的味道,迷离而且巫性。我们一人一瓶子啤酒,喝完再拿,酒的度数很低,想着事说着话然后喝着酒,这种醉是慢慢喝出来的醉,是带着感情一起上路,更是一种享受着体验和有心灵感应的过程;很像是农民在田野里慢条斯里种庄稼,女人在家里先怀孕再等着生孩子的熬劲。在新疆,男人之间常这样,时不时聚焦一起,爱喝这种不用肉菜佐料的野酒;喝这样方式的野酒,即使是不认识的人、路过的客人或是你以前的情敌,也会受到热情的邀请,自己拎着酒瓶子,主动跑来加入到喝酒的队伍;最后一起扶着搀着,然后轰然醉倒在地,第二天他们肯定就忘记前嫌成为一生的哥们。当然,这样的男人还会受到一些女人的嘲笑,尤其是一群大男人们仰着脑袋,一人一口地只喝度数低低的啤酒,而不是一人一碗、人手一瓶地喝烈酒,不被嘲笑就不是新疆,就不是生长在新疆的女人。

我们都喜欢喝野酒,没有人管着,自由;不需华丽的菜肴,轻松。从背着沉重的行囊出门起,到一屁股坐在田野的空旷里,开始喝酒,时光更是散漫,像是一条看无尽头、任人挥霍的小路。头顶着闪烁的星光,听着河水带着山谷的松涛,忽啦啦,像一群马驹子从身旁吆喝而过,当然,谁也不去理会它,让它们放纵地跑吧,爱咋样跑就咋样跑。

当然,我们常喝啤酒。喝到一瓶见底时,和我喝的这家伙才开始告诉我他的生活。他生活很不快乐,这是今天他要来喝酒的理由。所以,他也想在这里认识一些有趣的人,顺便让自己成为有趣的人。自然而然,我成了他心中极想结识的人,这样一来会让我们双方的寂寥生活,成为结伴归家的小牛犊,同时步调,并排而行,迎风而立地快乐着。

平时,我们都非常的羡慕甚至有些嫉妒别人的幸福生活。有时,会认为别人过得都是自由散漫,都是浪漫无缘,类似于美国电影里天马行空的西部生活。他年纪轻轻却不用吃苦奋斗,父母早早就给他准备好了人生的一切;所以,他一点也不穷,屋子、金钱、车子和女人,什么也不缺少。可是,却少了一份能让他有张开膀子努力飞翔的激情。

他把这些不快,归罪于生命力的渐弱,归于人际之间渐渐而来的冰冷。其实,世界没有变过,依旧如故。只是我们改变了很多,离这个世界更远了,这样才给自己的身体制造了一层厚厚的冰霜。

3

眼中和心里,只要能同时看到一个世界,这个世界才会成为一个很有意思的地方。

全世界就是这个挺有意思的地方。你来到了世界,就得跟着身体的各种器官四处乱忙,就得用眼看、用耳听、用舌尝、用手触,然后用心去体验,世界有多少不同,你就有多少感觉的差异。经不同的季节,品异色的风光,交胖瘦的男女,听好坏的话,看大小不一的花开,闻昆虫鸟兽的啼呜低喑。仅仅是无意的一眼看去,满世界的纷繁,满天下的人,就会忙坏了眼睛,就会缭乱了视野,也会弄虚了膨胀的眼神;更何况需要你用耳朵去听、用鼻子去嗅、用舌头去品、用心情的撩这个不同的世界。

我大大地喝下一口酒,差些呛上,咽下很久,才徐徐地告诉他,别人的是别人的经历,遇到的才是生活。人若是想不被错过地生活,就要想着如何学会接近世界,相信别人,像现在这样,你把手搭在我的肩头。世界上的万物,并非你看到的空虚,更非隔离人烟的寂寞。我说过,世界不寂寞,寂寞的是人。

我告诉他,我只想让自己去享受好过完的每一天,迟到早退,托故请假,甚至退休辞职,其实就是想找一些自由的时间供我挥霍。在不同的时间里,坐着看日升月落,躺着听风来云去,趴着看鸟忙虫碌,站着看田野大地上一片绿色的庄稼地。其实,我还是害怕,甚至夜秉红烛看花开,唯恐一眨眼的分神,我错过这个让人动情的世界。

我问他,你想吗,当然想和不想都是你自己的事,都与他人无关。

他手里攥着酒瓶,他用心地真的喝酒;我不是,这是我聪明的地方,我选择喝酒的方式只是喝酒,是想让我更多一些地放松这番紧张的心情,让一颗轻盈的灵魂,挽着花期的芬芳走得再远一些。

他茫然地看着我,像看透另一个世界的怪物。我觉得,他并未真的听懂我话里的意思。

对于世界上一直并不缺少上的那些偏执之人,就要学会懒得再说了。听不听,如何听,任由着他们自己去选择吧,这是他们喜欢的生活。

4

很多人置身于人潮里,根本不会意识到自己早早的丢失。只有把自己放在世界之外时,才会突然发现,所谓的寂寞和孤独,其实就是自己制造出来给自己作对的怪物,类似于我们自己生孕、独自养育,然后被抛弃的儿女。

我记得,小时候连队里有过一个男知青,是上海人,长着一副消瘦硕长的体格,一点也不像真正的劳动人民。连队的女人们总是怀疑和喜欢他,他有一头微微卷曲的头发,被人猜测是烫出来的;然而,日子过久了,才知道他就是这种天生的卷发,放在人群里很洋气也挺漂亮。我的小叔和他同住过一间知青宿舍,我问过这事情。小叔说,他这人呀,算是全连队里顶无用处的男人。论力气,论体格,论吵架,矮小瘦弱、体力不支,扛不起半麻袋的小麦,甚至夜班浇地都拔不出自己陷在泥土里的一只脚,抵不上一个有些力气的娘们。可是,我叔叔却又羡慕他的快乐,因为他喜欢唱歌,会唱很多洋里洋气却很好听的歌。在一个没有剧院和乐器、没有电视的电影,甚至收音机都算是一种奢侈品的年代,他唱出的歌曲真能让没有文化的老职工们,疲劳之际拥有了一份精神的记忆。有人说他脑子不对头,神经上有病,也有人说这知青一定是疯子。可是,不管他们说了什么,一到时间还是提着板凳过来,坐下听他唱歌,听完了就抄起手来鼓掌。

他每天都要唱,而且要唱很多不同歌曲,当然全是革命歌曲。在那个火红朝阳的年代,不唱这些又唱什么?只是,每一天都少不了要唱一首《北京的金山上光芒照四方》歌曲,时间长了,也就让我们这些孩子喜欢上了,慢慢地学会了这一首歌,省下了连队学校音乐女老师的不少功夫。

他唱《北京的金山上》时,我就会没理由地跟着他,然后带着别人一起在旋律里陶醉。我看到安静的天空立即会电闪雷鸣,我看到他肮脏黝黑的脸上,会闪现出泪水盈盈的双眸。这是对伟大领袖,伟大北京和天安门的无限敬仰之情,我一直都这样认为。可是又觉得,他这种超过年龄和特征的明亮,怎样又变成了一道转瞬即逝的光芒?也许,这里会埋有一份人间隐藏最深的心情。

到现在,我还是没弄明白,他为什么唱这首歌时会情愿如此投入,会像失恋的情人那般泪水迸发,他肯定瞒着我们一个比连队更大的世界。看来,每一个人都拥有着一剂深藏的秘密,这是上天赐给人类一颗心脏的同时,也以掩藏的方式给了他们一份不同的想法。

5

再后来,我就从学样毕业离开了连队,然后到外地上学,最后分配到地方上工作。地方政府部门不论如何,都要比兵团的条件优越,生活待遇也好,这让我轻易地成了一位态度坚定的逃离者;几十年下来,我一直在地方政府的部门间换来换去,快乐无比,乐不思蜀。

顺着岁月一路而过的人生里,自然就结识了很多当地的哈萨克人,这是一群我以前挺陌生的人。和他们成了同事,成了同学,成了朋友,最后熟悉之后,我还有一个了不起的大发现,在我遇到的人群里,这些男男女女才是真正会享受日子的人。

每一天,他们都不会轻易放过因为活着而饱满的好日子。他们过得有滋有味倒让我羡慕不已了:从早晨喝下第一口喷香的奶茶开始,叼一支冒着蓝色烟雾的香烟面对着阳光看大地红光铺开,然后去思考着生、思考着乐、思考着如何舒服过好这一天;中午时分,再吱吱地喝完一大碗浓香的奶茶,吃着松软可口的羊肉手抓饭,懒散地看着远方的天空,蓝色的天空,看那里堆成大垛小垛的云朵,看在云朵之间飞翔着一路嘈杂的鸟群;傍晚时分,用午觉睡醒的眼睛,看着归圈的羊群,看着羊羔子为了吃一口饱奶水,冲上前去把母羊拱得一晃一晃。

我算是其中之一,早早领教过这个民族生活热情的人了。

有一天早晨去急匆匆上班,在沿河的小路上看到两个哈萨克大妈迎面相逢,她们顿时遥遥地招手、拍掌声、笑声说话声和啧啧声,还有很多被她们热情制造出来的欢乐声,汇聚一起轰然地响成一片,凑成了一个巨大的世界。你都不敢想象,这俩位女人居然能制造了这么一大片喧哗热闹的响声。也许交好的她们很久没有遇到过了,乍一见面立即抓胳膊搂肩膀、帖胸脯、脸挨脸,拥抱接吻;接着是轮流着,互相亲着对方的额头、对方的脸庞和对方的嘴唇,轮流着,你先我后地挨个问一遍共同认识的人家。热烈得像恋人,亲密的如姐妹。我急忙闪过站在路中央的她们,我要赶着上单位,我的单位考勤要早点名,不能迟到,这是多年来机关养成不变的规矩。忙碌到下班,我又回家路过这里时,她们依然牵着手,坐在路过的木条凳上仍然喋喋不休地还在说话。我的天呀,她们若不幸福,世上有谁还幸福?

真正的人,是从来不会错过幸福每一天的人。

6

2008年夏天,因为肺部肿瘤的手术感染,我被推进第二医院的抢救室里实施抢救。这一次是我人生中最大的一个劫难点。说猛一些,就是差一点结束掉全部人生,彻底完蛋结帐走人。在病床上人躺着,不说不语不动,其实,到了这个地步,浑身插满了管子我根本就动不成了。看似睡着一般的昏迷,其实,生理上所有的知觉都在完好无损地敞门大开着,一点不剩地接受着来自身外的所有音讯;我觉得自己像没有长出翅膀的天使,独自悬浮在高高的空气里,心底却非常的清醒。事后,我只告诉过妻子:一个人在死去之前,他心中的一切知觉功能,都处在敞亮、清楚和警醒的状态,身边发生过什么事情都异常清楚、极其明白。

那时的潜意识,就把自己的想法很显露地现了出来,妈的,我这一次是真玩完了。想想,有很多未竟的事情,有的只做了一半、有些根本没有做完,还有很多的事却是想去做却没做。这一下全好了,全放弃吧。冥冥之中,我觉出了命运的残酷、生命的短促和人生的无奈。守着一旁的小护士看到后,却兴奋地大叫道,快看快看,患者醒了有意识了,都开始流泪了。胡说什么呀。一生从不流泪的我,这一次算不算是丢人现眼?

活着才能体验,活过了才是总结。生命之中,会有很多的事情让我们遇到,其中,很多遇到的、撞上的,甚至是迎面而来的事情和人,根本就不是你想着约来的、等来的,甚至是盼来的。

所以,我才害怕自己会错过,错过从身旁走过的人,错过从眼前流过的云,错过从时间里消失的缘份。因为害怕自己错过,我变得婆婆妈妈像个女人。不过,我觉得自己的变化,开始热爱这个世界了。物的可爱与人的趣味,世界的美丽与人间的情,由此,你才会极不愿意地承认,甚至拉扯着,生怕错过了这个精彩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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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

全文共 9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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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读完汪曾祺散文,感触较深。

一是学到一些理论知识。比如如何在文章中用字,其中他提到中国汉字的独特性和意义,他说中国汉字是用来看的,不是说的。许多诗歌一朗诵就没有以前的东西了,所以他反对朗诵诗歌和散文。他主张一字一字的认真扣字眼,沈从文的《边城》不到七万字,但写了半年。汪曾祺的散文同样从一个一个的字来看没有什么独特。但当放到一起那种行云流水的洒脱真的很奇妙。他主张刻画人物不应该描写太多,而应该从环境、声音、颜色等各个方面进行描写和烘托。如何组织文章?他说他是先在头脑里面对整个文章有了轮廓以后才写的。要先有个整体的构思。这些都是他端一杯清茶静坐时想出来的。

二是他的散文风格朴素、简练。人人看了都会明白,都能看懂,正是师承了沈从文的特点。虽然朴素,但那是一种文学修辞,文学语言,不是方言,没有在语言上的研究和大师的本领,是写不出那样的文字的。汪曾祺也说到老师沈从文、老舍他们是怎样练字的。汪曾祺本人家学渊源深厚,爱好广泛,上小学时,他的祖父就给他教《论语》,写小论文“义”,这就相当不错了,我上小学时,除了会放羊、掏鸟窝之外,文化的东西是绝缘的。汪曾祺散文我觉得最值得称道的是那种“真”,一点没有矫揉造作的嫌疑。是真情、真语言。尤其是那种语言真是难得,是应该让我们这些后辈好好揣摩的。一看就令人舒服,可信,不像现在好多人写的文章喜欢辞采华丽,但内容空空。不舒服,很令人别扭,不真实。由于爱好广泛,他的散文自然就非常博雅。草木性灵、历史文化、人物掌故、民俗风土、艺术文物…….都有涉及。但最真的是写人物的部分,尤其是对师友、家世、父亲、母亲等的回忆文章写的最美。令人陶醉,表现出他的善良、和蔼、真实。如《多年父子成兄弟》中对父亲的回忆,父子之间是那样自由、平等、融洽。《我的母亲》中对三位母亲的回忆。虽然两位是继母,但却充满了感情和幸福。

三是他的用情。他对任何人都是友好的。如对西南联大的诸多师友的回忆中,我们就能感觉到他对老师和同学的感情。很纯真,很自然,我觉得做人就应该像他一样。对任何人都很友好,对任何事都很认真。且那种追求自然、朴素的养生之道也值得我学习。文中提到的他的老师的一些为人处世,待客之道,修身养性我觉得对我影响还是很大的。那都是真人真事,人在生活中应该保持一颗童心,不要装腔作势。看书就是学习嘛。学文章,学做人,都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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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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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天使用天鹅绒织成的绒花,是大海语言凝成的精华;我是雨的化身,是水的灵魂。

我同风一起共舞在天空,与鸟儿一起游戏在天边,与晚霞一起共饮在天际。我自由自在,无忧无虑,轻松的漫游在广阔的天穹中。

我喜欢与伙伴一起在天空自由组合,变幻出各种各样奇异的形状;我也喜欢在天空中模仿动物的样子,当小孩子笑着,跳着,指着我,喊着我模仿的动物的名字时,看着他们纯洁的笑容,我脸上也会弯出幸福的弧度;当我看见一对有缘人在一起时,我也会尽力变化出心形形状,代表维纳斯赠予他们美丽的祝福。

在春天,我将会化成一根根锃亮钢针,穿破冰封了一个冬季的河流,让他们奔腾,让他们歌唱,让他们飞舞;我将会化成甘露,去抚摸那将要枯死的草儿,亲吻那垂死的小花,让他们复苏,让她们绽放,让他们看到成长的希望。

我要换醒大自然沉睡的双眼,我要让春天在大自然中挥洒青春。

我要歌颂大自然!赞美大自然!拥抱大自然!

直到,直到在天空中化尽我最后一丝精气,然后慢慢消失在空气中……

这是我软绵绵的爱,毛茸茸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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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当两人都身心疲惫的睡去散文

全文共 1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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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两人都身心疲惫的睡去,我独自坐在黑夜中思索。

大学,分分合合,司空见惯。谁和谁在一起,谁又和谁分开,谁追了谁,谁甩了谁,再也不会引起众人的惊异。

大学的爱情好像走进一家速食店,本应慢火微培的感情被程序化标准化的加工一下就端上桌了。

做得快,吃得也快,散得也快。

于是我困惑,无论我们本身就是因为耐不住寂寞,还是相互倾心,大学的爱情,到底是在追求相伴一生的爱侣还是因爱之名做着一次又一次的排列组合?

也许是我过于悲观,也许是周遭的朋友幸福的总是那么少,我开始觉得大学的爱情只是一种短暂的冲动和寂寞的填充物。

是的,也许那么多不长不短不能回家的假期与周末,需要有人一起吃饭,逛街,看电影吧?

是的,也许那么美丽浪漫的校园的林荫路,长木椅,应该留下甜蜜的背影吧?

是的,也许那么炎热的酷暑那么闷热的自习室,应该有人送你冰棒为你擦去额头的汗珠吧?

是的,也许那么寒冷的冬日,那么滑的冰路,应该有人牵着你走过,为你暖手吧?

一个人久了,总想有人能带来些关心,感动。

一个人久了,我们便爱上了恋爱时美好的感觉。

于是我们恋爱了。

甜蜜,微笑,一切如此美好。

可当那些幸福的感觉消失了,当重重问题出现了,我们可能黯然。这段感情,就这样结束了。

分手

哭,恨,怀念。

多久之后,我们渐渐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

终于,每个月的生活费,不用留出一部分和他吃饭,看电影,买礼物了。

终于,上街,不用在看到好看的衣服好吃的东西时给他带回去了。

终于,睡觉,不用再担心约会迟到可以放肆酣睡了。

最重要的是,我们不用每天为一个人牵挂着了。

微笑,释然,抬起头。

多久之后,我们渐渐开始享受一个人的生活。

终于,可以把许久以前计划的设想付诸实施了。

终于,又享受到和朋友在一起天不怕地不怕的幸福了。

终于,开始好好计划自己的未来,做很多很有价值的事了。

最重要的是,我们开始完完全全的为自己奋斗了。

为自己活了。

当我坐在自习室看着大家或埋头苦算或低头沉思;

当我走在图书馆里看着古卷在阳光下发出智慧的光芒;

当我站在运动场边看着健儿为梦想而飞奔着跳跃着;

当我再讲座上看和教授们慷慨激昂高谈论阔。

我在想,数年之后,当我俯瞰人生蓝图,我希望看到我是在为我自己的事业辛勤付出留下汗水的,而不是纠结在一段不合时宜的感情死胡同中洒下一地的泪水。

其实大学,我们可以不需要爱情的。

有好感的人,也许可以做很好的朋友,那份亲密的感觉会维持的更久。

其实大学,我们可以不需要爱情的。

学习本身就是一件孤独而崇高的事业,有我们一个人,就足够了。

其实大学,我们可以不需要爱情的。

10点,下自习。

抱着书,我走过一对对亲吻拥抱的恋人。

我内心曾经的羡慕以及失落的感觉消失了。

我微笑着默默祝福他们,然后抬起头,继续欣赏一个人的风景。

今天的孤独时为了明日的精彩,

其实大学,我们可以不需要爱情的。

如果一个人,就这样生活。在黄昏的自习教室,目光穿过古老的大学校园的窗户,金色的光辉洒在篮球场。听着远远的喧哗声音。安静温暖的心情缓缓荡漾开来。捧上一本书,一杯淡淡的茶水。一份自如的心情。

如果一个人,不听张惠妹,听陈奕迅,听张学友。不看张爱玲,看报纸,看杂志,做一个内心丰富的人。做一个内心有深度的人。不管是快乐还不不快乐,不再写在脸上,要放在心里。

如果一个人,不用扮淑女或好男人,不用去学贤惠和成熟稳重。做好自己。能多潇洒就多潇洒。能多豪迈就多豪迈。可以不拘小节可以邋遢。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只考虑自己没有顾虑。

如果一个人,闲来无事的时候,去买一杯奶昔坐在麦当劳的靠窗的位子,看着外面的人来人往,车水马龙。冲着躲在路过的年轻妈妈背后的小孩子扮鬼脸,看着稚嫩的笑脸回应自己笑容,暖洋洋的感觉弥漫心头。

如果一个人,就这样生活。你看淡了感情,看淡了名利,看淡了一切尔虞我诈。但你要有自己的追求。不要看淡幸福。要面向幸福的方向,挥汗奔跑。不可以放弃。不可以垂头丧气。靠自己力量,给自己快乐。

如果一个人,就这样生活。

可以孤单,但不许孤独。

可以寂寞,但不许空虚。

可以消沉,但不许堕落。

可以迷茫,但永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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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所谓伊人散文

全文共 10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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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在这个世界上存在着情感和善良。我愿意坚持心中那份美丽的忧伤。

我孤独在走在人流中,心底是一片安详。犹如一片花瓣轻舞飞扬。优雅的飘在风里。吸引着诸多心中有美得人驻足观望。

许多人说,我给人的感觉跟别人不一样。我只是微笑着。因为我是从另一个世界,伴着轻柔,穿越而来。微笑就像音乐一样是全世界共同的语言。

于是,我愿意将微笑挂在脸上,去找可以共鸣的目光。

我一次次放弃着,寻找着,清高孤傲。但是善良,纯真。

不想去伤害谁,也不想去计较一切的伤害。我相信人的本性是善良的,也许伤害不是他们的本意。

不善于玩弄心计,于是我用自己的犀利找寻着平衡。其实,不必了。将目光抬的更高些。我一定可以看到更美的风景。

我清高着,因为我身边的男人默默的承受了许多很现实的东西。他为我支撑了一片纯净的天空。

每个人都有瑕疵。我享受着一个男人的爱,也应该爱他的瑕疵。于是我放下身段,将自己的温存,理解,承担,共鸣都给了他。

婚姻走过了七年。我们彼此为家付出了许多。柴米油盐里,消磨了许多。当我还是骄傲着审视他,我想我更应该想的是,这个男人曾经为我付出了什么。于是,我大度的接受一切,用我的柔情和品格融化着一切。

也许我们的爱情在生活里在褪色。但是我不能以爱情为借口在精神上背叛我的家庭。我把自己看得很高。我更应该把我的家看得很高。一个可以轻易的把家抛弃的人没有资格谈爱情。不要去亵渎爱情的神圣。爱是一种激情,更是一种责任。

我不能总是以自己的视角去看为题。为了他所做的牺牲,我愿意站在他的角度去考虑他的感受。于是许多问题,我需要重新考虑。

我不想伤害谁,但是我必须理性的拒绝自己应该拒绝的东西。

爱情,婚姻,知己。我的一生只想出现这几个字眼。我可以做到心如止水,因为心中有大爱。我默默的为美好的人祝福。好人一生平安。

我坚守着一份美好。我希望有人可以和我一起坚守着。

美好是一种责任。人生短暂,我愿意在生命的旅途上洒下一片圣洁。那份圣洁犹如池中的白莲,让邪恶的人触碰不到,让美好的人不因亵渎。

我过的清贫,但是坦然。我常常在不太友善的目光里淡定着。常常不去辩解一些指责。因为不想去计较。

也许有一天我会失去骄傲的资本。但是没有关系,空中的天鹅,优雅的盘旋,而后骤然断颈。也是一种美丽。虽然凄凉。

但是我有责任,我需要食人间烟火,于是我骄傲的找寻着面包,心底依然坚持着高贵的灵魂。

我就是我,为我感慨,为我震撼,为我感动。

我和该和自己相扶一生的人,淡定的走过。你为我付出着,我就该为你牺牲着。

爱在心里有了升华。感谢一切的美好,感谢一切的不快。我成熟了。以后,我的生活会更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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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花的岁月散文

全文共 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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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开,不等容颜烂漫,也不等我的好好欣赏,便被接连的几场大雨给冲散了,然后风也跟着打了几个滚子,这些美丽的清魂彻底凋谢了,梦浅了,心淡了……

还有什么值得去留恋?是地上的余香,五颜六色的碎落花瓣,含着岁月的细腻,静静地等待整个世界的葱葱翠翠。

唤醒的翅膀朝圣生命的风尘仆仆,魅力在拼搏中赢得青睐的目光,没有长足的依然想要去远行,更何况我还有一双脚步,不要停下来,年华就是一眨眼的距离,喘息之间枫叶跟着红了,你不长吁短叹岁月醉了……

花开花落昔年同,岁岁年年人不同,人与花之间是思想与灵魂的交替,你可以爱我,但是不要等我。

没有花的岁月不知道有多么的枯燥,干巴巴的就像一张皱了的纸,生活估计也丢了精致。

美,就是这个样子,没有距离,只有彼此的欣赏,真的喜欢,瑕疵都是宠爱。

有谁知道那些落到地上的花瓣是怎样一种情愫?如果你肯俯下身去就会听到喃喃细语,我走了只是为了来年春天牵着你的手,那时节你一定要好好地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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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罗岗村愿你为我而骄傲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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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豫南有这样一个新野小县,人均产量一般,收入一般,绿色大棚蔬菜和纺织业是县里的特色产业,这样的小县下面有一个叫罗岗的小村庄,和所有的南阳盆地村落一样,貌似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可于我,魂牵梦萦。我也是一名外出奋斗者,漂流在外的人,即便是有了洋房豪车,舒适的生活也并不会减弱对家乡的思念。倒是那份不能归去的心,反而更加躁动,它强有力地跳动着,告诉主人,它想回家了。

罗岗是个两个生产小组组成的自然村,1队和2队。俺们村里人常说,咱们队都像那个菜包馍一样,边起的地都把俺们包住了。乡野粗话倒也实在,罗岗村就是四面都是田的村落,村前一条干涸的提坝,村后一条白河支流哗啦啦泄洪一般的流着被化肥厂污染的脏水。小的时候坐着拖拉机陪外公过河掰包谷棒子,都是要捂着鼻子过的。罗岗村小,所以每家每户都被我趟熟悉了。如今大了回家,那些老太辈们也都还能认识我。外公就是靠在村南边的普通村民之一。他一样的在村子里长大,姥太爷是贫下中农出身,也不能给外公留下什么,不过也把最朴实的劳动精神传给了外公。外公二十出头就跟着公社的医生学医,还会泥瓦技术,在他们那个年代大伙都种地,而外公也算是个技术青年了。然后娶了以唢呐队为营生的水田5队的我外婆。外婆是个温柔的敦厚妇人,也是勤快的人,如今六十多岁了依旧下地干活,回家来操持家务。外婆有四个女儿一个儿子,舅舅很小,所以舅舅没有结婚前,外公外婆的快乐就是我们老表几个隔三插五的看望。有看看就回的,譬如小姨家的儿子,三姨家的大女儿,也有长住沙家浜的,比如我,比如三姨的小女儿,这片土地,这个院落,承载了多少的欢声笑语和我们这些小孩不懂的悲苦呀。

我是从什么时候特别恋罗岗的,又为了什么这样的恋罗岗的,是外出求学开始吗,还是一直如此,恋着,是我想的人都在这里,也是一个骄傲的孩子告诉乡亲们,我过得很好。

幼时人们晌午吃饭都是端碗面剥根葱就在大路边集合,讨论着吃的什么,地里的菜苗还要打药,花生地里要浇水了,谁家的儿子要结婚了,而最让人兴奋的便是说到郭守华回来了。郭守华是什么人,她是我们罗岗的骄傲。是我们村第一个考上大学的学生,如今分配到十堰二汽工作了。把自己的二哥四弟都弄去上班了。这次回来是把家里的家具新整整的拉回来给娘家妈用,要换房子了。我见过她一次,三十多岁的样子,穿着一套米黄色西装,踩着高跟鞋,一个卷发,当时我才十岁,但是已经能感觉到她和我们村里人的不一样。她那么干净,那么优秀,还那么不忘本,什么时候我也能像她那样可以为家里人做些什么,也让村里人羡慕又骄傲的提起来。这似乎不仅是我年幼的想法,更成了我以后为之努力的初期路线了。从那以后,我拼命地变好,我努力地上学,我做一切让自己好的事情,我想,我要再次回到罗岗村的时候,让人们也那样羡慕地看我。不得不说女人的嫉妒羡慕的正能量也是大的,在我还没有思考到正确道路的时候,如郭守华一样的让别人羡慕却成了我少年时的动力。如今,我也成家立业,不能总回去,回去时,也总是能成为他们聚焦的话题,他们也无比骄傲地谈起我,我也能够在乡亲们面前展示我略微好的一面,可此时,那已然不是一种嫉妒心做怪,而是想告诉乡亲们,我愿意做罗岗村的骄傲,无论我到哪里,都是罗岗村的一份子,我要罗岗村为我感到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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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朝花夕拾散文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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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的日落时分,就应当泡上一杯茶,带上一本书,来到阳台,享受此刻的宁静与心灵的洗礼。

好书如此多,从其中挑出一本来也绝非难事,在书架上翻检的时候,目光不由的被鲁迅先生的《朝夕拾》而引,信手拈来,这个明媚的午后就由它陪我了。

大概了翻看了这本集子,文章不多,仅十篇。读完小引之后,便决定顺着文章的目录一片一片的读下去。

第一篇的题目叫做《狗·猫·鼠》。鲁迅此刻的文章是极有思想的,这题中的猫鼠狗自然也绝非是去写那猫鼠狗的各种秉性,而是借猫鼠狗这三个动物来借喻时下的人们的生活意识形态。虽说本文的题目为《狗·猫·鼠》,而先生的众多笔墨都用来写自我的“仇猫”。

先生仇猫有许多的理由,猫的秉性和一些人很相像,看似乖巧,实则暗藏着“妖气”;先生还是既不喜欢猫的叫嚷声的,听到猫的叫嚷先生总要嫌烦,而这个猫则是更像及了那些与先生叫嚷的“名人”,先生自是要去仇猫的;还有一条也是先生仇猫的缘故,但凡猫若是捕食到比自我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这却是和当时一些人的做法无二的,一旦手中有了他人的把柄,必是会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自我享受着其中的“乐趣”。这是何等病态的一种社会形态,笑人无妒人有,那确实是先生生活的那个时代的悲哀。

先生仇猫委实不是口头革命,先生对付猫自有一套办法。开始只是从家中养的一只花猫下手,逐个推广,以致之后猫都从来不接近先生了。文章至此,先生的态度已是明确至极了,而此时,先生笔锋一转,又引至了一只他收留的小隐鼠,隐鼠与那些比“名人名教授”还轩昂的大鼠是决然不一样的,而先生的这个小隐鼠似乎也是葬身于猫之口中,随之后得知是长妈妈所谓,可是,先生和猫之间的矛盾委实不能“相逢一笑泯恩仇”了。

细细品味,先生所言的狗鼠猫,其实就是代表了先生所生活的时代的三类人。先生用极其细腻的笔法描绘了这三个阶层,先生正是以笔为枪,抨击了那个时代的“名人”,表达了自我对于那些生活在底层的弱者的同情和支持,而那些“名人”各种媚态,对弱者的各种折磨,先生也嗤之以鼻!

先生的文章或许我还读不懂其中的真味,可是却能深切的感受到先生对那个日渐浑浊的世道的无奈与悲切,他用他的笔战斗着,挽救着奄奄一息的中华民族。

向先生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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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流年繁华,转眼樱花已逝散文

全文共 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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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寞,总会让人觉得荒唐,因为你温柔的笑脸,不得已的我只好将自己封闭,我爱上了你,却又失了自己;我恋上了你,他们却说你只是玩玩而已。

心入尘埃,我迷茫起来,卷入这场没有意义的战争,你却笑着看着不堪的我,曾经爱你爱的那么执着,被你可笑的扔了一地的自尊,我拾起那玻璃般破碎的心,却又知道我从来打不开你的心房。

你的笑只为她绽放,你的柔却从不待放;当上天注定我要为你沦陷的那一刻,冷静被吞噬,自尊被烧蚀,没有挣扎,没有反抗,我不知道我自己还剩下什么。虽然早已经知道,你只是把我当成她的替代品,疼爱,温柔其实不是对于我,而是你把我幻想成了她。

誓言随风落地,承诺早已抛弃,流风带着我看着你和她的甜蜜,我却一阵阵心痛不已,你告诉我!你到底有什么魅力,让我爱的这么死心塌地。

转身看着静静绽放的蒲公英,满是沧桑的心就算再怎么补丁都会有一个完美的缺陷。当最后一个音符响起,想念被逼画上休止符,再美好的句子也要写下句号。然而,这并不预示着结束,而是代表着另一个悲伤的延续。左耳听见悲伤,右耳述说心疼,往日那充满清澈的眼睛此刻也布满了阴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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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读书随想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10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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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至12月看了五本书,《一路梦想》、《和最爱的人去旅行》、《搭车去柏林》、《放下一切去旅行》、《背包十年》。还有一本《我们始终牵手旅行》没来得及看。从这些书名便可以看出,这全是同类的旅游游记,这一次我用自己的钱包,支持了一下旅游文化。

本来我是怕看书的,原因是一旦看上瘾就欲罢不能了。每天看书看得两眼昏花,腰酸背痛,睡眠不足,而且长时间看书保持一个姿势,颈椎也越来越感到不适,这种控制不住的无节制看书,对身体实在没好处。所以,知道自己痴迷看书的毛病,多少年来一直不敢再去招惹那些心仪的小说,或者说是不敢再招惹我那书痴的毛病。床头柜上长期只有一本文言文的《聊斋志异》,这本书对于我可以说是百看不厌,也可以说是有效的催眠剂,每天睡前看上一两个或两三个书中的小故事,就眼皮打架睡意来袭,很多时候看着看着书就从手里掉下来,于是关灯睡觉一直睡到天亮。有意思的是这本书在我手里也有十来年了,不知看了多少遍,却从来记不住那些故事的详细内容,对于每一个故事每次重新看的时候,几乎都像没看过似的。对我来说它永远是一本新书,是一服永不过期的催眠剂。

这次又犯了奢书的旧病,是从看三毛的书开始的,三毛的书着实让我疯狂了一阵。其实我以前对三毛的书并不了解,那是在今年六七月份,在海淀图书城逛旧书摊的时候,看见一本三毛的《万水千山走遍》,看见这个书名一下就牵动了我深藏心底的心弦,勾起了我的那个深埋于心的旅行梦想。也就是从这时候开始对三毛的书着了迷,先是买了一本《撒哈拉的故事》,又找来三毛全集如醉如痴地看得一塌糊涂。在三毛旅行就是她生活的一部分,旅行是社会大学,旅行是疗伤妙药,旅行是写作的源泉,旅行是她生命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还没有看完三毛全集的时候,我却已经“中毒”很深了。

偏偏在这个时候,碰到了《一路梦想》这本书,当时只简单翻了翻就爱不释手了,那天还算克制住了,没有立即买回来。可是以后的二十几天里,对这本书一直是魂牵梦绕,最终还是专程去了图书大厦,而且一次买了三本同类的旅行游记。女儿看我喜欢这类书,又给我网购了三本这一类的书,一共六本书现在已经看完了五本,另一本也开始看了,我的痴迷于书也可算发烧级的了,疯狂地看完了五本之后,身体的不适迫使我不得不降低对书的热度,但兴致却没有丝毫的降低。

偏爱这类书,是因为我正向往着我的旅行,我正憧憬着梦想中的那份悠闲与宁静。我的旅行虽然还不能很快成行,但是我可以跟随这些书的作者们先神游一把,先放飞一下我的心情,跟随作者体会旅游的酸甜苦辣,分项他们旅行的乐趣,领略一路的自然风光和人文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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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作文写景散文高二大全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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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溪边,偶然地发现几粒细碎的小白花,那便是春之信号罢。

流水依然无声地冷,悄然流去,不理不睬岸边的一切,怪道人说“流水无情”哩。冬天里的风,却有了这细细碎碎微不足道的春天的花。“城中桃李愁风雨,春在溪头荠菜花”,那词人在久远的宋朝,就已曾看见溪边这白花了。百千年过去,荠菜花仍是野地里的报春信使,但城中桃李倒是欢乐起来,似乎不再有风雨中的忧愁。

春之端倪,竟绽在这小小的荠菜花上?你或许怀疑,或许认定古人那诗词多少有些牵强附会。但你认真想一下,当那小白花绽开之后,随之而来的不就是漾漾无边草色?人们以一叶知秋,当然也会以一花知春了的。荠菜花和春天是有着某种潜在的机缘,还是并不相干的偶然巧合?天地万物,万缕契机,万种缘由,你能弄清是哪种契机或缘由,将两种看起来毫无关系的物事纠葛在一起?必然或是偶然所造成的奇巧,让人难以解透,你只有感知和相信的份儿。

有人可以因花与叶而知晓春秋,有人则昏昏然无论寒暑。世界在变,时代在变,人们的生活因素也都在变,而这些变化之初,往往都现出些端倪。你注意过、发现过、捕获过没有?你被醍醐灌顶地启示过么?当然,有人很敏锐地感知了,与时代和社会发展同步。他无疑抓住了契机,获得了成功。也有些人浑浑噩噩,在变化与变革中坐失良机。当然,聪明些的还会待机再起,愚拙者便只有哀声叹气的份儿。

人由草木而知春秋,草木又何以知春知秋的呢?或许是某种特别的灵性罢。荠菜花开,春回大地,愿你与春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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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一树腊梅作文800字

全文共 8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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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书中飘落了一张照片,我俯身拾起,照片上,一个女孩站在一棵盛开的腊梅前灿烂地微笑。猛然间,记忆的闸门被打开,时光倒流。

那个女孩就是我,只是那棵腊梅已经不在我家的楼下了。仔细回忆起来,大约是今年六月份左右,一群人开着小卡车,扛着铁锹,把它给挖走了。或许是我当时忙于毕业考试前的复习,亦或还不是腊梅盛开的季节,我竟没怎么太在意。但是,随着季节的更迭,时光的流逝,我突然心生一份挂念,唉,那棵可爱的腊梅究竟被挪到哪里去了?一想到从此小区里再也没有了“凌寒独自开”的美景,我就觉得惋惜,这个冬天注定会少了份梅花高洁的气息,少了份纯净的色彩。

细细算来,那棵腊梅已伴我走过了四个春夏秋冬,那可是大半个小学时光啊!想着想着,脑海中不禁浮出了每年冬天,我迎着第一场雪,兴高采烈地奔到下,与雪中梅花嬉戏的情景。漫天大雪中,一朵朵梅花在枝头绽放,金钟似的小花在花枝间点缀着光彩,小巧玲珑,袅袅娜娜,一股由内而外的秀美之气……它是我冬日里最好的伙伴,那段无忧无虑的时光,是它伴我度过的,它带给我的远不止一份惊喜,一份快乐。

梅树虽已不在了,儿时的回忆却伴随着它永远留在了我的心中。我明白,童年的天真无知已经如那棵腊梅一样离我而去。我长大了,换上了初中校服,有了对未来的憧憬,并用汗水与努力编织着梦想的花环。正是那棵腊梅,让我更加深刻地体会到了青春的珍贵。我珍惜现在,那一树梅花再美也不属于现在。初中,一个新的起点,新的老师,新的同学,新的学习任务与方式,再光荣的历史也不能证明什么,只有拼搏,只有奋斗,才能证明自己。明天,将会是一个崭新的开始,迈开大步向前走吧!我这样对自己说。

不知怎地,那棵腊梅又浮现在我的脑海中,它轻轻摆动枝条,好像在跟我告别。我笑了,也挥了挥手,和过去告别。

不知为何,《萤窗小语》中的一段话被我想起:如果有一天,日夜不再交替,叶不在枯荣,人不再死生,雁不再去来,我们还会感觉时光的转移吗?我们还会争分夺秒吗?对啊,抓住时间,改变自己,也许这就是生命的意义,这就是那棵腊梅带给我的启发。

小心地收起旧照,我思绪万千,过去总会留下痕迹,而未来,则是我们自己的。那一树梅花,很美,手中紧握的梦想,更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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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两把菜刀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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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单位开展巡回报告会,其中有几场由我领队并主持。因为面对的是最基层的老百姓,讲的是身边人、身边事,所以可信可学可用,效果非常好。万万没想到的是,在一场报告会之后,竟然邂逅了一位我多年未见的朋友,并因此牵出了一把菜刀的故事。

俗话说,功夫再高,也怕菜刀。请别误会,这个故事虽然与菜刀有关,但没有暴力,全是温馨。大约六七年前,我带领系统内一帮人去阳江考察工作,来回三天。坐车返程的时候,一起参加考察的来自基层的一位同事要送我一把菜刀。我知道,阳江的刀具很著名,尤其菜刀更是一绝。我当然不好意思接受,但他硬要给我。他说,这是他当地的一个朋友给他的,一共有两把,所以送我一把。当时坐在大巴车上的人很多,我还故意开玩笑问大家,这刀到底能不能收啊?大家异口同声回答,能!

其实送我菜刀的这位基层同事,此前我并不认识,更谈不上熟悉。但他这么有心要送我一把菜刀,也算盛情难却吧,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事情过后,可能是因为工作岗位的变动,我再也没有和他见过面,也从没有打过电话,直到这次巡回报告会在他们单位举行。报告会结束的时候,大家陆陆续续都走了,他却站在会场的门口等我,向我热情地打招呼,说我主持的报告会非常精彩,问我还认识他吗?其实我不是一个记性很好的人,但当时不知为什么,我不仅准确地记起了他的名字,还想到了他送给我的那把菜刀。

他握着我的手深表感谢,感谢我这么多年还记得这么清楚。我说,实在对不起,这么多年都没和你联系,也没有来看你,改天一定登门拜访。因为公务在身,当时不便多说,就这样寒暄几句后,我们又分手了。随后,我向所在单位陪同人员大概打探了他的一些情况。原来,他很早就去最基层了,家里还种了几十亩橙子,这些年赚了不少钱。不仅在橙园建了别墅,还在老婆工作的镇上买了房子,小日子过得红红火火。

关于菜刀,我还有另外一个故事,也和朋友有关。他以前是我现在这单位的,虽然没共过事,但听过他的一些情况。据说他大学毕业后在西藏工作过几年,后来调到我们单位。可没干多久,又调到佛山去了。也是好多年前,我和单位一名同事从广州出差回来,坐车经过佛山。因为这位同事和他很熟,想顺便去拜访一下他。那天,这位朋友对我们很热情,不仅请我们大吃大喝了一顿,临走时还送我们每人一把菜刀。他说,他们单位最近在搞活动,这是赠品,让我们正好碰上了。

此后多年,再无联系,只是偶尔听说他混得越来越好,到省里去了。就在前不久,省里在茂名举办培训班,单位领导叫我领队带几个人去参加。报到完毕准备吃晚饭的时候,一个同事把他带到我面前,问我还认识吗——我的天!这不是在佛山吃饭并送给菜刀的那位朋友们吗?我惊讶地说。这位同事补充说,他现在是我们的上级领导了,这次专门请来给大家上课。

菜刀是我们每天都在使用的厨具,有意思的是于我而言,这竟然和两个朋友的事情联系在一起。也许市面上一把菜刀值不了多少钱,但很多事情根本不是钱的问题。就像我和这两位朋友,虽然只是一面之交,也从未想过还会见面,但人生就是这么巧,不能说不是冥冥之中的一种缘分。

这么多年过去了,现在牵强附会地来看待这个问题,这两个朋友送给我的两把菜刀,之所以这么深刻地放在我的心里,可能与我的为人处世有很大关系。说实在话,这么多年来,多数时候,我都是坐在听众席认真听讲,虽不至于静若寒蝉,但也循规蹈矩,不敢越雷池一步。偶有时候,我也会坐在主席台,高高在上,夸夸其谈。扪心自问,天地良心,感觉自己也说过一些套话、空话,但从没讲过一句昧良心的假话,这是不是因为心里有两把菜刀的缘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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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家门前的香椿树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600字

全文共 3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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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回家,看到妈正拿着一根长长的竹竿打香椿。竹竿的顶端有一个铁钩,可以用来钩下香椿芽。今年春来早,到现在已经是第三茬香椿。香椿太高了,妈手里的工具并不怎么听话,好几下才能钩下一个香椿芽。于是我走到妈跟前,接过她手里的竹竿说,妈,我来吧。妈不信任地看着我,你行吗?也难怪妈不相信,我确实很少干活,所以四十岁了,在爸妈眼里仍是没怎么长大。我却来了兴趣,对着香椿芽就是一阵猛攻,没三分钟,胳膊酸了,香椿芽也没打下来几个。于是有些泄气地靠在香椿树上,一本正经地说,妈,要不然我爬树去摘吧,这样成功的几率高。妈白了我一眼,这树你能爬上去?我吐了吐舌头。于是,妈又拿起那根长竹竿,继续打香椿。我赶紧跑进厨房,拿出一个面盆,将打下来的香椿捡起放在盆里。

妈,这个香椿树有多少年了?我问。

咱们搬到城里的第二年我栽的,差不多,应该有21年了,妈说。

怪不得这棵树又粗又高呢,原来它都20几年了。我惊叹。

记得我们是九二年搬到城里的,当年我爸买这个二层小楼是花光了我们家所有积蓄,大概是三万元。我爸那时候在粮库上班,那年头工资都不高,好在我妈是一个很会持家的女人,日子过得很节俭。家里养着鸡鸭,虽然不多,但多少可以贴补生活。最主要的是,我妈每年开春都会买两头小猪,养上一年,进腊月就可以出手,这样每年下来也积攒了一些钱。

妈是不愿意去城里生活的,她不认识多少字,所以内心里很惧怕城里的生活,最主要是进城了就没地了,不能种粮食,不能种菜,所有这些在农村可以自给自足的东西,进了城都需要钱去买。爸一个工作,维持一个四口之家,其生活的艰难可想而知,妈的担忧也很正常。可为了爸爸工作的便利,为了我和弟弟,妈,毅然拿出所有积蓄,支持爸在城里安家。

我和弟弟住进城里的家是非常开心,我和他住在楼上,一人一个卧室,很快我们俩就适应了城里的新节奏。妈是很长时间都没有适应,在农村时,无论是田里还是果园里,都有的她忙,虽然很劳累,但日子充实。到了城里,一下子闲了下来,妈心里空空的。我当时读高中,弟弟读初中,爸上班,所以妈连出去打工的机会都没有。

我们家在小区的最前排,门前是一条比较宽的街道。在我家门前还有一小块空地,当时还不是水泥地。第二年春天,妈开垦了这一小块土地,说是土地,其实也就10平米左右的空地。妈整理好之后,就散了一些种子。不久之后,这小块空地居然郁郁葱葱了。小白菜、西红柿、西葫芦相继亮相。几场春雨后,长势更加喜人。后来,妈回了一次老家,回来的时候,居然带回了几棵月季花苗,甚至还有一棵一米多高小拇指那么粗的香椿树。妈将月季花栽倒了那块空地里,香椿树栽在了离门前一米的地方。

再一年的春天,月季花争相吐艳,浓郁的芳香引来很多路人留连的目光,香椿树也不示弱,明显地比去年高出一截。这片空地成了妈劳动的场地,劳动的成果也是非常喜人的。尤其是西葫芦长得最好,已经爬满门房的整个西墙。小区里很多家都吃过我家的西葫芦,也都对妈整理的这片“花菜园”赞不绝口。几年后,香椿树已经高过了门房,每到春天,四月下旬,香椿树都会长出鲜嫩的香椿芽,颜色暗红,待到香椿芽长到八厘米左右,妈就开始掰香椿芽了。因为大了就会老了,最主要的是及时掰下来,第二茬香椿芽才能很好的长出来。

香椿树在我们老家几乎家家都有,香椿芽是春天里乡下人都很喜欢的一种美食。其实我小时候是最不喜欢吃香椿芽的,别人嘴里的美食,在我嘴里确是极其难以忍受的味道。香椿芽可以生吃,也可以烹饪,当然还可以切成小段跟猪肉和在一起烙肉饼。我妈最喜欢做的就是炸香椿鱼儿,可我不喜欢,所以很少吃,我妈那时候老说我没挨过饿,那么鲜美的食物都不喜欢。

我还记得,六年级的那年夏天,有天下午我去喊霞上学,可能是因为霞的父母下地干活回来的晚,所以我到霞家时,霞才开始吃饭。午饭很简单——凉面。最让我难以理解的是,凉面居然没打卤。我看到霞妈妈从树上摘下几个香椿芽,洗净,用手用力揉搓,然后用刀切碎,放到碗里,撒上一些盐,点了两滴香油,放到桌上,便算是卤了。我惊诧地看着一家人吃得津津有味,我控制不住想要说,这就是卤了吗?太糊弄人了吧,怎么能咽得下去!但我终究还是没说,跑到她家门口等着霞,因为我实在不想闻到香椿芽的味道。

路上我问霞,香椿芽做卤好吃吗?比西红柿鸡蛋打卤还好吃吗?霞说,当然好吃,这个季节我们家每顿都离不开香椿。其实我知道霞的家境很清苦,这个季节除了香椿芽其它蔬菜很少见,香椿芽,不用花钱,伸手就摘得到,那该是清苦日子里最醇香的味道了。只是,我依然没喜欢上那种香椿芽特有的味道。

大概是2000年,为了规划社区街道,我们家门前的那块空地要打成水泥地,尽管妈很不舍,但又不得不忍痛割爱。可为了保住那棵香椿树妈几乎是对施工头说尽了好话,再加上小区里的好多邻居一起求情,工头终于答应留下这棵树。没有了“果菜园”,香椿树成了妈唯一的寄托。这棵树已经高过一楼了。站在门房上会很容易摘下香椿芽,树高了,壮了,长的香椿芽自然也更多了。每次打下香椿芽妈都要这家送一把,那家送一把,这棵香椿树无形中还肩负着维持邻里友好和睦的重任。

怀女儿头两个月,几乎吃什么吐什么,吐得我什么都不敢吃,人很快瘦了下来。妈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想法设法地为我调剂饮食,效果依然不怎么样,有一度我都痛苦地暗自落泪。后来,偶然的看到妈晾晒在阳光下的香椿芽,已经呈半干的状态,随手拿起来,放在嘴里有意无意地咀嚼,奇怪的是,越嚼越有味道。后来居然依赖上这种被我打小都不待见的香椿芽,无论吃粥还是吃面条,都要有它才能吃下去,而且吐的次数越来越少。妈好像发现新大陆似的,马不停蹄地用香椿芽为我做成各种食品,什么香椿芽炒鸡蛋,香椿芽肉饼,香椿芽拌凉粉,真是奇了怪了,我居然吃得津津有味。一家人看我食欲大增,都跟着开心。真没想到人的口味会发生这样莫名其妙的变化,我原以为我是这辈子都不会喜欢上香椿芽的味道呢,怀孕居然改变了我的长期以来的饮食习惯。妈以前常说我嘴刁,牛羊肉不吃,葱姜不吃,尤其对我不吃在她看来是人家最美味的香椿芽更是耿耿于怀,这下好了,我终于心甘情愿地而且还津津乐道地爱上了香椿芽,于是每年的春天就特别盼望门前那棵香椿树早点发芽。

其实,我最爱吃妈做的香椿鱼儿,我觉得这道食品不仅口感好而且品相好。香椿鱼儿是用鲜嫩的香椿芽制做的,当然少不了面粉、淀粉、盐、味精、花椒面、鸡蛋、花生油这些辅料。第一茬香椿芽下树时,我会便迫不及待地催促妈快点炸香椿鱼儿,妈都会欣然同意,因为她实在是喜爱香椿芽,更喜欢用它来做一些家人喜欢吃的食品。妈做香椿鱼儿时我是一定会在旁边欣赏的。妈把精选出的香椿芽连梗带叶洗净用盐稍腌入味,这时油锅里以倒上花生油加热,待油五六成热时,妈会把香椿芽先沾上干面粉,然后再逐个地挂上事先用面粉、淀粉、盐、味精、花椒面、蛋清和少许花生油调成的面糊,入油锅炸透,待浮起后捞出,沥净油装盘。因为此时的香椿芽一个个色泽金黄、形似小炸鱼儿,我一边欣赏一边急着往嘴里送,香椿鱼儿吃起来酥脆、香甜,带有淡淡的清香,几乎是一会的时间,盘子里的香椿鱼儿被我一扫而光,妈慈爱的笑着,继续炸着。

爱人说,想起过世的母亲时,有时扑进脑海的往往不是那母亲相貌,而是母亲身上焕发出的体味,那种体味是黄酱的味道。那些年,母亲每到开春就会蒸很多馒头,还要把黄豆一个一个挑拣出最好的,然后把馒头风干,把黄豆煮熟,用盐巴腌制在一个瓷坛子里,封好盖,慢慢的发酵,到了初夏,黄酱的味道就缓缓而来。而黄酱的气味,也几乎把辛苦的母亲浸透,她身上弥漫出来的,就是那种味道。所以他每次看到黄酱,就忍不住要掉泪,鼻子一翕动,母亲恍若就站到眼前。是啊,人活一世,草木一秋,活出一个人味儿,应该是很完美了,所以母亲的味道,一直氤氲在爱人的生命里。

我比爱人幸福多了,爸妈还很健康,我还可以腻在妈身边,偶尔也会像小孩一样撒撒娇,即便是妈唠叨我,说我长不大不懂事,对我来说都是极其慈悲的。在我看来,妈身上的味道无疑就是香椿芽的味道了。小的时候体会不到妈的辛苦,我自然也不懂得心疼妈,就像我小时候一点不喜欢香椿芽的味道一样;长大了,为人妻为人母,自然就深谙做母亲的不易,当然也就学着疼惜妈,依恋妈了,就像我爱上香椿芽的味道,依恋这种味道,其实,我是依恋着妈的味道。

是的,总有些记忆还那么清新,缱绻在时光深处,当时光把往事打磨得光亮,再重新摆放在我们偶然途经的路上,定格的是让我们感动的温暖。妈门前的香椿树,如今已经高过二层小楼,它在门前保持着永久的沉默,但因着妈的钟情,家人们的喜欢,这棵香椿树一定也荡漾着属于它自已内心深处的那份欣慰。它站成故乡的风景,在那方寸间的土地上,构成妈思乡的最美好的画面,而它香醇的嫩芽又延续着妈对我们永远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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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样咩咩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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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可爱的小羊咩咩,陪我去白菜地里砍白菜。白菜的叶子是绿色的,我的帽子是红色的,咩咩是白色的。

我们一起走过清清小河,绿绿草坪。

我在午睡的时候,它偷偷跑到邻家园子里啃邻家的苹果树皮。

秋收的时候,金灿灿的夕阳照在乡间的路上。我走在路上,手里牵着绳子的这头,咩咩拴在绳子的那头。

我们悠闲的走过田野,一起饱尝丰收的喜悦。

咩咩长大了。它要当妈妈了,我高兴地快要落泪,和它在一起时,总是摸摸它的头。拍拍它越来越渐大的肚子。咩咩也总是调皮的用头轻轻地顶着我的膝盖。

它不爱和我去林边漫步了。爱呆呆的站在那里不动,总是目送我离开它。偶尔向我叫上两声。它行动不灵活了,它的肚子大的快挨到地了。

它站着不动,它趴着不动。我把食物放在它嘴边喂它吃,它迅速的吃着,吃的很香,很多,也会喝很多的水。

有时我会帮助它站起来,可是它总是很快的又趴下。

家里人猜测着咩咩一定是生病了。而且是不可医治的病。

在一个夕阳美的让人想哭的黄昏,他们把咩咩杀掉了。杀死后,从咩咩的肚里取出了五只小羊。

那个黄昏夕阳红的如血。那个黄昏在六只羊面前沉默。那个黄昏晚霞红的像撕碎的心。

那个黄昏远去了,却永远留在心里。

事隔三年,我现在有了上百只羊,它们陪我一起走过清清小河,绿绿草坪,我爱它们,像爱我的孩子一样。女儿考上了大学,选择了“畜牧药学”系。咩咩身上无端猜测的悲剧永不会再重演。

蓝天下,我的羊群像云朵一样洁白,我爱白云,爱我的羊群。更忘不掉想起就心痛的小羊咩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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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缘来是书-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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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来是书-散文

这一刻,世界仿佛一下子由喧闹变成了寂静,月亮探出头来,将他那柔得似水的月光,温柔的洒在大地的每一寸肌肤上,而我,则舒服的卧在闺房里,静静的品闻书香。

我仔细咀嚼着每一个文字,用心领会作者超然物外的思想,行行文字如同涓涓细流,之暖入我的心灵最深处。

一本好书,如同一位挚友,他教给你人生的道理,告诉你深刻的哲理。在你失败的时候,人对你不离不弃,在你迷茫的时候,告诉你生活的真谛。人若有情,书亦有情。

人心险恶,江湖浪荡,唯有书的世界通畅,没有迷茫,没有彷徨,只是一个属于思想者的天堂,梦与幻,若你不厌,任你畅想。

若能品读一本好书,那边毕生无憾,与书为友,也乃人生一打乐事。读书人很多,真正能品得其意的却屈指可数,仔细想想,书是如此之妙,妙不可言,若我能一直读上好书,即便折寿十年,那我也心甘了。书若是人,我必与其拜上把子,滴血结交。

世界上最幸福的莫过于拥有一本好书了,即使受伤,悲痛的时候,读书也是甜的,不会因任何外界条件改变了他的性质。在每个与书相伴的日子,我都十分的充实快乐,书像一瓶清洁剂,涤洗了我的杂念与妄想,盘旋于脑的只是残余的清香。

还时常记得无眠的那些日子里,我是多么恐惧的猥琐在角落里哭泣,黑暗埋没了整个世界,只有一个小小的东西在发光,很温暖,直直的射入我的心房。那是?一本书呀!我轻轻翻开第一页,世界仿佛一下子就变的明亮,我的视线,我的身体,我的灵魂,就深深锁在了那本书上,从此以后,也就是他它,陪着我度过每一个可怖的夜晚,不知缘由,只是感觉有他在,就会有一种踏实感和一股莫名的感动。

因为书,我才发现世界的感动,因为书,我才觉察世界的美丽,因为书,我才学会了善良与真诚。

读书,让你更成熟的思考,读书,让你更理性的判断,读书,让你更充实的前进!

如果世间有一种美好的东西叫做缘分,那么我的缘分,一定就是遇上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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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只因为她爱你散文

全文共 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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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异地恋,连个拥抱都不容易,短信听不到语气 ,电话看不到表情。吵架了一关机 你就惊慌失措 因为对你们来说 你们仅有的联系就是那个手机。那苍白的11位数的号码。每天只能对着手机说。你 想你 等你。照片翻过一遍又一遍。 短信翻过一遍又一遍。 看的是不同的人与风景。她几分钟拖延回复短信 都能成为你的担心 我身边的花花草草 是不是也像你身边的莺莺燕燕。有没有姑娘说 嗨 我喜欢你。 而你又在那徘徊两个姑娘的心 权衡权衡又权衡 。异地恋真的很不易。对一个姑娘来说 就是寂寞的考验,对一个男生来说 是牵挂担心孤单。每日陪伴她的只有一个电话。唯一能支撑住她的就是爱。因为有爱, 所以她不怕孤单。她们安心的守护那份感情。因为有爱, 所以他拒绝身边的花花草草。拒绝身边所有人的青睐只为了你一个未来。要结婚先谈场异地恋吧。只有真的感情才能耐得住这份寂寞, 感情也只有耐得住寂寞才能长久。如果你爱她。 就原谅这个在异地城市一个人的女人。 她任性 她猜疑 她偶尔的小脾气 只是因为她没有安全感。但是她还是选择了继续跟你在一起。 只因为她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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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有你即江南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7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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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黏人恋,雨缠情绵。每一场醉梦江南的烟雨,都是昔日少年情怀的倾注。

当英伦风帆布鞋很小心地轻垫着青苔绿露的台阶。当泛黄油纸伞上的丹青绣花有意无意地沾满了多情的烟雨。当迎面拂来仍不改旧时清韵的古城和风……一展纵横千年的思恋,羁绊着茉莉花絮的芬芳,一滴一滴温柔地撒落,落在破旧的屋檐,沾湿了残断的垣壁,渗透曾枯黄的土地。凝汇成嫩叶羞花上晶莹的白露,滑落,惊惹湖面微泛的漪涟。而坐在渡船头听风的我,早已被沾湿了眸角。

独步,流浪。过客,匆匆。曾年少自狂地要收藏天下最好的风景,所以毫不犹豫地将你舍去,在孤独的途中流浪,不断地寻觅,寻那绿柳荫垂的妩媚,寻那黄昏夕下的柔光,庭院深锁一夜的花絮,旷古原野骋驰的野性。在绿水旁山处坐看镜面蔚天流云,在海角天涯处静赏戏水残月。可是,当我再蹋足江南,久违那也曾拂过你发梢的微风,穿过那熟悉而陌生的大街,越过清晰又依稀的小巷。恍然在那尽头的转角,我黯然回首,你年轻的笑靥,从未稍离。而渐行渐远的却是苍老的年华,和重门深锁的流年。

掩面,神伤。垂泪,哭泣。多想再活过那么一次,在有你的日夜,在不曾离散的江南,在还未休停的烟雨。我撑起纸伞,挽子之手,漫步于迷离的烟雨,跨过苔色斑斑的步阶。一起桨舟西湖,赏粼光夕霞,羡倦鸟归巢;一起登临重楼,看古城烟火,望流星飒沓。一起穿山渡水,痕迹天涯;一起粗茶淡饭,碎言细语。待流光逝时昙花谢,仍挽手并肩,看日起日落……

但,这一切都只能在空旷的心灵孤独地酝酿,只能在每个追悔的夜晚麻木地畅想,只能在这烟雨迷离的江南安静地忧伤!

江南,和风未改,柔雨未休。街上依旧过客匆匆,扔开纸伞,不知所措地穿街过巷,不知走过了多少个台阶,忘了绿水阶前的垂柳,来不及收藏闲庭落花的芬芳。我奔跑,我眺望,我期待,可却再也无法遇上昨天那匆匆的笑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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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8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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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知道朱自清,他的散文也十分地有名。但在他的散文中最著名的要数《背影》和《荷塘月色》了。

《背影》这篇散文描述了一幅父子车站送别的画面。主要内容是:“我”的祖母死了,父亲的差事也交卸了。”“我”回到了徐州,在父亲家见到满院狼籍的东西,又想起了祖母,“我”留泪了,父亲教育我:“事已至此,不必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然后就去办丧事去了。

办完丧事后,“我”的父亲要到南京谋事,“我”也要回北京念书,我们便同行。去南京后,父亲因为事忙,本已说定不送“我”了,但因他仍然不放心,最后终于还是说服了“我”送我去念书。

我们到了车站后,“我”买票,他就帮着看行李。行李太多,得向脚夫行小费,他又去谈价格,谈完后便送“我”上车。又叮嘱“我”夜里警醒些,不要受凉;“我”让他走,他说;“我去给你买些橘子,别动!”他带着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胖胖的,蹒跚地走了过去。过了一会儿,他回来了。他抱着几个朱红的橘子往这里走,走到了铁路那里时,他先将橘子散放在地上,自己慢慢爬起,然后再抱着走了过来,一股脑的将它们放在了“我”的大衣上,然后就说:“我走了!”到那边来信!”然后就渐渐消失在人群中。

如果说《背影》的语音质朴,那《荷塘月色》的语言就非常清丽了。

《荷塘月色》里主要讲的是“我”在院子里乘凉,想到荷塘去看看,于是就去了。到了荷塘,荷叶,荷花让“我”感到荷塘里与其他地方的不同,让“我”想到了梁元帝的《采莲赋》和《西州曲》。这样想着,突然发现自己已经到家了。

这篇散文里最美的一段在第四段:区区折折的荷塘上,弥漫的是田田的叶子。叶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舞女的裙。层层的叶子中间,零星地点缀着些白花,有袅娜地开着的,有羞涩地打着朵儿的。这些场景让我想起了叶圣陶写的《荷花》里的第二段:荷叶挨挨挤挤的,像一个个碧绿的大圆盘。荷花在这些大圆盘之间冒出来。有的才展开两三片花瓣儿。有的花瓣儿全展开了。荷花多美丽呀!我又想起了杨万里的《晓出净慈寺送林子方》,毕竟西湖六月中,风光不与四时同。接天莲叶无穷比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朱自清散文》真好看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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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朗诵的轶事短文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200字

全文共 20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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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不清是哪一年哪一月哪一天的事情了,只记得是一个月满风清的夜晚,是在一番小酌之后,我们几个人一起到大凌河边去散步。一轮银盘似的月亮悬在幽远深邃的天空上,远处重叠的山峦隐约在梦幻一般的的境界里,河水流出轻柔的细语,两位夜里拉网捕鱼的人的模糊的影子在水里晃动着,岸上,微微的风吹拂着树叶发出情人般的柔言蜜语,树上夜宿的鸟时而呢喃几声。很大一会儿,我们都静立无语。忽然,田秘书长轻轻地吟诵起一首诗来: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声音轻柔圆润抑扬顿挫,在微风中在潺潺的流水声中在朦胧的月色中在烟一样的树影中,梦幻一般地弥漫开来,使一切都沉浸在浓浓的诗意里。诗吟诵完毕,可是那声音那诗意那境界似乎还在月色里飘着,久久不能逝去。很大一会儿,几个听者才梦醒般地鼓起掌来。

“田老师,您再吟诵一首吧,真美呀!”小杨说。

田秘书长稍作停顿,随即吟诵道:

春江花月夜——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滟滟随波千万里,何处春江无月明……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只相似……

我的眼前出现了浩瀚无垠的江潮。广阔无际的大海。花草遍地的原野。葱笼的江树……一轮明月赋予了它们以共有的色彩朦胧的灵性。我想到了宇宙洪荒,想到了人生。哲理。爱情。友情……

田秘书长吟诵完毕,一阵掌声过后,田秘书长说,小杨,你吟诵一首吧,大家都来吟诵一首。于是小杨,我……一个接着一个地吟诵下去,不知吟诵了多少有关月的诗歌。一次即兴的夜游变成了一次诗歌朗诵会。夜游的时候很多,可是记忆最深刻的是这一次。

从那次以后,我喜欢上了朗读。我借住的单位的后面有一个无人管理的很大的荒园,里面似乎只有些杨柳桃树杏树之类,地上杂草丛生,有很多的枯枝败叶,夜里常有狐狸野猫出现,是个人迹罕至的地方。每天早晨,园子里百鸟齐鸣的时候,我都挟着几本唐诗宋词之类的书漫步走到哪里去,胡乱打过一套拳,稍作休息,便开始朗读。每天都读十几首几十首,翻来覆去地读,久之,我记住了很多诗,许多原先读过不甚理解的诗句的意义也渐渐地明了了,写作时有时会信手拈来一句诗引进自己的文章里。有十几天,我发现有一位满头银发面容清矍的老人总是早我一步到园子里,静静地坐在一块石头上。我朗读的时候,他还是一动不动,似乎对我的声音听而不闻。年轻人总是好奇心很浓,最后我忍不住地走近他。他很平和地对我点了点头,然后说:“现在年轻人能早起诵书,毕竟是一件好事。”我立刻就听出了其中的弦外之音,马上弓身请教:“我读得不好,老人家一定懂得朗读,您就指教一二吧!”老人笑了,轻轻地清了一下嗓子,用歌吟一般的腔调吟诵起《三字经》来。老人的嗓音有些沙哑沧桑,开始我并没有被他的声音所吸引,后来心思却渐渐地融入老人的歌吟里了,虽然曲调似乎很单调,翻来覆去就是那么一种旋律,但每一句似乎又有微妙的变化,重音轻音缓急顿挫都恰到好处……后来几天,老人又吟诵了许多的诗文,连《诗经》。《孟子》里面的篇章都是用歌吟一样的腔调读出来的。我问老人是不是读过私塾,他笑着默许了。我突然想起读高中时教导主任李尊严曾经为我们用歌吟似的腔调读古文,不过那时我们只顾得窃笑了,学富五车的老李只得微笑着无奈地摇摇头。十几天后,老人再也没有在荒园子里出现,就像一个惊叹号一样在我的读书生涯里偶然出现又突然消失了。现在我感到遗憾,如果当时我能把老人的歌吟录下音来,说不定是一笔文化遗产呢。

朋友对我说,他的儿子才三岁半,已经把从小学到初中的全部古诗文背得流水般顺畅了。说这话的时候,朋友一脸的骄傲和得意。我不相信。他便硬拉我去了他家里。他的家很凌乱,床上地下扔满了书,墙上贴满了写满诗词的纸片。一个只穿着小短裤的顽童拱在大衣柜里的衣服堆里玩耍着。

“儿子,出来给你李大爷背诗!”朋友高声叫道。小孩从柜子里爬出来站在我们的面前。是一个很清秀的小孩。我看看孩子又看看朋友的秃头胖脸,忍不住地说了一句:“是不是你的种啊?”朋友哈哈大笑起来说:“孩子他妈说是,反正管我叫爸。”我说了一首短诗的名字,孩子不假思索地用还不太清晰的童声很流利地背了出来。我暗中渐渐地加大了难度,直到孩子居然能把《出师表》全文一字不爽地背诵出来我早已经惊讶不已了。“神童啊,神童!”我由衷地感叹。孩子的妈妈说:“他就是会背,不会写字,也不知道啥意思。”我说:“这已是奇迹了,长大了会明白的。书读百遍,其义自现。”我和朋友喝着酒,一边听孩子背诵诗文。孩子一边背诵一边在大衣柜里在酒柜里钻来钻去,手里抱着一个硕大的洋娃娃,童音在小小的房间里回响着。我突发奇想,要把这个记忆力超强的孩子培养成一代国学大师。我说:“明天开始,我教他《诗经》,然后《楚辞》,唐诗……”我说完这句话就后悔了,因为我对《诗经》里的篇目也仅仅是会背诵教科书里的那几首而已。但是朋友夫妻很高兴,当场敬了我酒。于是回到家里我翻出《诗经》一书,现趸现卖地给人家的孩子当起了启蒙教师,居然坚持了半年多,孩子背熟了六十多手“国风”,我也对诗经有了一点儿认识。可惜好景不长,我病了,跑到远处去治病,就把一个“伟大”的事业半途而废了。有几年没见那位朋友了,不知他的神童儿子怎样了。有时间打个电话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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