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腊梅作文散文【实用20篇】

鲁迅1881年9月25日-1936年10月19日,原名周樟寿,后改名周树人;字豫山,后改豫才,浙江绍兴会稽县人,中国现代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这里就是开学吧给你们整理推荐的一些腊梅作文散文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你认真看完,会对你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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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悔的岁月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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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我十九岁。

当我独自一人背着行李,拎着那个在初中用了多年的小木箱,走向大山深处一所学校的时候,从此便有了山村教师的开始。

学校门前树丫上挂着用后壁铁管做的钟,此时用浑厚的声音老远就欢迎我了。因此钟和我的声音此起彼伏,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就这样我变成了那粗大山榆树上的另一口钟。

在大部分时间里,学校只有我一个人住校,放学后,孩子们都回家了,剩下我一人忙着做饭,备课,批作业,有时侍弄菜园,日子就这样周而复始地悄悄流动着,只有那铁钟一丝不苟得用声音把时间切断,然后一丝一丝带走,没有半点 痕迹。那山榆树不知长了多少年,把一间教室遮了大半,那截铁管也不只挂了多少年,绣黑的铁丝已嵌进树干深处,我也不得不想,我会在这里呆多久,这一生是否这样一直到头?

难捱寂寞的我变得急燥起来,放弃的想法一直困扰我,难以自拔。可是每每看到那几十双渴求知识的眼睛,那份责任又悄然的爬山我心头,使我永久不能忘怀。记得有一次我病愈后走进教室,孩子们在讲台上堆满了野花,野果子,黑板上歪歪斜斜地写着:祝老师身体硬棒!看着山里孩子最坦诚的表白,年轻的心忽而驿动着。

孩子们回家后,我常在门口看远山,白云,小河,也时常看书。星期天或雨天,孩子们到校不齐,我便给他们读诗歌,散文,小说。。。。。。我知道他们不会懂得太多,我尽量的读慢,讲简单。孩子们总爱听,我想,他们是听懂了,班上二十几个孩子,冬天瑟缩一团,让人想起农家的母鸡和小鸡。看着他们不合身的成人衣衫,就知道他们的父母远在他乡打工,家境都很贫寒。。。。。。一到上课时,每件衣服有又重新在水里裹了一遍,但没人会在意的。因为每一片污渍就是一份欢乐的痕迹。就是一份不易注释的成长的印记。

谁都不会想到,就是与孩子的朝夕相处中,我竟坚实而平静的奠定了人生基础,走好了人生的第一步。当我看到我的学生从竞赛场上凯旋归来,那张张镀金的获奖证书。。。。。。此时我由衷地感到我收获的是一个沉甸甸,金灿灿的秋,在山里的岁月里,我自学完全部的高中课程,空旷的大自然也让我的灵感应运而生,我那些发表的通讯,诗歌,散文无不侵染着山的灵气。

后来我离开了那儿的大山,只身走进师范学院,毕业后走进了镇小,但心里总惦记着山里。并始终认为是大山让我找到青春,找到了自己该走的路。真的,我不悔那段山里的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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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怀念乡下的抒情散文

全文共 1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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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年龄的增长,不知从何时起,内心深处就开始有一种怀念乡下的感觉。常常会莫名的想起年少时在乡下过的日子,怀念乡下那些人,怀念乡下那些事,更怀念故乡的溪水长流、青山环绕、鸡鸣狗吠、乡音熟语。

有朋友问:是厌倦了城里的繁杂喧嚣么?也不全是的。毕竟,都市里的生活比乡下要方便的多,尽管近几年里故乡也发生了不小变化。想来想去,或许是自己本身就是乡下人的缘故吧,才有了对故乡的这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怀念乡下。乡下的生活是清净的,乡下的生活是安闲的,乡下的生活更是惬意的。在这里生活,时刻会使人身心处于一种轻松状态,丝毫没有一种紧张感或压力感。春天里的早晨,迎着刚刚露头的朝阳,在湿漉漉的稻田边的小路上走着,能听到久违的布谷在歌唱,能见到啄泥的燕子在电线上停歇,还能远远的感觉到深山里斑鸠的啼叫,春天的序曲在这些精灵们的演奏中娓娓而来。昨夜的雨湿润了大地,脚下的泥土散发着浓烈的气息,直把人陶醉。一种无法用言语表达的快乐一层层向心中漫来。夏日的某个黄昏,霞光在村子西边上空上演着一场绚丽多姿的火烧云系列片,吸引了长金胡子的老爷爷,吸引了顽皮可爱的孩童,连小猫小狗小鸡们都不时抬头歪向天空。在最后一丝夕阳钻下山头时,周围就寂静了,心也忽然间宁静下来,尽管对面山头的小树林中充满聒耳的蝉鸣,不远处的稻田中装着盈耳的蛙声。秋天的午后,强烈的阳光唱得正欢,辛劳的乡民早已忙完一上午的活儿,枕着自家编制的竹篾凉席,在金黄的季节里丰收着甜蜜的快乐和希望。唯有村子前头的那条小溪,还荡漾着孩子们的欢笑,水流声拍打着嬉戏声,光溜溜的肌肤抚摸着灵动的溪水,童年就是这般的简单和自然,突然间,觉得乡下又充满着欢闹。然而,在乡下,更多的还是寂静,冬天的夜晚,就是那般的无声。屋内,一家人围着火炉静静地享受着温暖的幸福,一切都静下来了,只有木炭闪动着啪啪的碎响,伴着大树根燃起的火苗儿。入睡,躺在暖暖的被窝里,伴着窗外雪花簌簌的轻吟,伴着枯枝偶尔的咯吱声,渐渐进入甜美的梦乡。

怀念乡下。淡淡的乡下生活,使人变得一切都淡然起来。因为生活简朴,乡下人需要的并不多,所祈求的也不多。一年到头有吃,有穿,有个好身体,就足够了。俗话说:一丘田,一头牛,讨了老婆孩子就不愁。过去村里的老百姓就只有这个美好的愿望。当然,随着时间的不断推进,如今的乡下也发生不少变化。路通了,水改了,房子高了,生活好了。可不变的依然是那与世无争,清白安然,简约朴实的生活态度。

怀念乡下。乡下有我最亲最爱的父母,乡下有我熟悉的父老乡亲,乡下有我童年美好的回忆和念想。在城里安家后,曾好几次和父母商量,让他们搬进城来,可每次都遭老父亲的拒绝,他不愿离开村子,不愿离开土地,更不愿离开这乡下的生活。于是,我每有空,就回到村中,陪陪老父老母,和他们拉拉家常,聊聊最近村里的新鲜事,也把外面的稀奇事传给他们。顺便到乡亲们家中转转,看看这家今年收成又增产,瞧瞧那家刚刚又添了儿孙。在村子中走,能随时呼吸到清新的空气,淡淡的气味中,散发着童年往事的气息,似乎自己又回到了几十年前的那个日子。在村子中走,能随时倾听到熟悉的乡间声音:牛眸,犬吠,鸡鸣多么优美的乡间和谐曲啊!

故乡是什么,桑梓是什么,是祖辈们的埋骨地,是父辈们的家乡,是我们这一代人的出生地。它由无数祖辈的冢堆构成,更由一代代人血汗筑建。城里没有故乡,故乡只能在乡下。城里有的只是钢筋水泥混凝土,这水泥上生长不了庄稼,生长不了灵性,柔情乡梦的根扎不下去,浓浓的乡情种子只能在松软的乡下泥土地里滋长。于是,我们的心中突然间有了感慨:有时间,不妨多去乡下转转。

怀念乡下,有空就去乡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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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大学的他们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200字

全文共 60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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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馆长】

我们现在还叫他馆长。他是上海奉贤县人。馆长这个名字的来由,要追溯到大学时代了。我们都是经济系的,住一个寝室,先是八个人住,后来走了一个,剩下我们七个。他是我们的舍长,当时我们想将寝室叫得雅点,就管它叫公馆,所以他就成了馆长。大学时代我们一个寝室的都相处得不错,也发生了不少的趣事。

何馆长刚进学校不久,就表现出了经商的天分,课余时间不断倒腾些东西叫卖,赚点零花钱。我记得有一次,他搞了一批红色的运动衣来卖,没几天,我的妈呀,上课或者去打饭,走在学校的路上,就看见到处都是他卖出的红色运动衣。我们都开玩笑说,看看,这都是我们何馆长的手笔。他听了大笑不已,有点骄傲说,遍地开花啊。多年后再说起,大家还记忆犹新,会大笑一番,特别是老唐,也买过一件的,当然是打过折头的。

何馆长除了经商有天分外,体育方面也表现突出,他是大学田径队的中长跑运动员,经常在课余时间参加训练,回来就是一身的汗水,当然,还会奉献给寝室一阵臭袜子的味道。他还挺逗的,有点小孩子的顽皮和淘气,常做出些让你又气又好笑的事情来。有次我们搞郊游活动,目的地是上海郊外的淀山湖。大家说好了,就骑自行车去。他本来是有车子的,可临出发前,他却说不要车子。你猜猜他想干吗?他说他跑步去!他想看是他快,还是我们的车子快。我们给他的想法搞得苦笑不得,努力做了一番劝说,力陈利弊,说好几十公里呢。可好说歹说也没能扭转他的想法,只好说随他了。

我们一路骑车子走,他呢,一路跟了我们跑,开始还真的佩服他,他没拉下,一路上在我们左右跑动。后来跑了十几公里后,哈哈,他开始叫苦了,说他不行了。他给我们臭了一顿,才给他一辆车子,因为少了一辆车子,我们当中的一个人,就只好坐车了。大家说那个子小的坐车。大家都盯上了我,我于是由骑手转变为坐车者。他一上车子就来劲了,将车子骑得呼呼跑。途中我又换搭过几辆的车子。我的妈呀,坐车比骑车难受多了。我可惨了,屁股都给颠得生疼和难受,又只得忍了。当然,这一切的后果,都是罪魁祸首何馆长造成了。这次经历,我至今还记得。

大学毕业后,何馆长携夫人老杨去了青岛大学教书。我们都笑说,这小子在学校时就不是个好学的学生,他教书,还不误人子弟吗。可他还是成了一位人民教师。当时他除了教书,还办公司。后来还混了个副教授的头衔,让我们都跌了眼镜。有一段时间,大家叫他何教授。但我们看他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是用在办公司上。他经常从青岛跑去上海,捣腾自己的生意经,每每跌倒了又爬起来,继续革命,后来越发地见成绩了,就像其他的大款一样发了起来。

1999年,我们班的同学搞了个毕业十周年聚会。大多同学都去了上海,当时许多同学都有了指点江山的苗头或趋势,所以大家显得兴致勃勃的。何教授当时混得不错了,开了一辆红色的跑车,威风凛凛地一路从青岛开到上海,让大家着实羡慕了一番。大家在吃喝玩乐的当中,彼此交换各自的信息。何教授说,他给学生开了一门课,是马克思的《资本论》。当时我们就笑坏了肚子,说怕他自己也没将《资本论》看完呢。何教授当时是任我们笑,一点也不生气,后来也跟着我们笑,哈哈地大笑。

说到何馆长的婚姻,应该说是个幸福生活的榜样。夫人老杨是山东人,两人能谈恋爱,其实都是体育做媒,老杨读的是心理系,但也是学校田径队的中长跑队员。有一阵子两个人闹别扭。老杨同志嘛,是我们寝室几个公认的好同志,我们们认为,老杨正好能管管这小子,省得他日后作犯,惹事生非。要是换了给哪个小女子逮了,看来不是他害人,就是人家害了他。所以为他的将来着想,大家出主意,说得找个人去老杨那说说,挽救一下即将堕落的何馆长。也真好笑,结果是我和老唐出马做说客。其实在恋爱方面,我们俩就是个生手,没有任何成绩可言,却要去担当如此重要的游说任务,而且是去游说心理系的女同胞,现在想想还真是笑死人了。不过,当年我们还是不虚此行的。我们对老杨说,何馆长对你是真心的,你不挽救他,他就会一路堕落下去的。应该说我们比较出色地完成了任务。没多久,两人就和好了。不过这小子倒没请我们吃一顿,还大言不惭地说是自己有魅力,是老杨主动找他的。我当时就说,你还欠我和老唐一顿,什么时候请,你看着办吧。不过这顿就好像历史遗留问题一样,总拖着没解决。

近年来,我们的何馆长或者说何教授,越发混得可以了,全家从青岛迁居回了上海,自己也当过一家上市公司的总裁,现在又是一家国内在香港上市的公司的总裁。我没见过他工作的情形是如何的,2004年四月的一天,他因公事来深圳,我们见了面,他也请我和老唐,以及广汉等几个吃饭,但没说明是为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我们在谈笑之间,又回忆起大学的时光,那些美好的时光又再次复活了。谈及以前的事,他的脸上又挂起那种孩子气的笑容。这让你很难想像,就是这样一个人,是一个管理着上市公司上亿资产的总裁。我们在一起玩,也住在一个房间,他没有什么架子,他还像大学时一样,依照大学时兄弟们的喊法,他喊我大哥。我是寝室里年纪最大的嘛。这个叫法让我感到亲切,不生分,有种回到从前的感觉。

我们同学呢,还是喊他何馆长,或者喊他何教授;他呢,都笑嘻嘻地答应。

【格非教授】

大家一提到格非,大概都会将他放在作家的行列。其实我认识他的时候,他正当老师呢。说他是教授或作家都没错,他是个学者型的作家。我在华东师大读书那会,常去河东中文系的宿舍窜门,和我混在一起的,大多是八五级的中文系学生,当中有许多是我的好朋友,而格非是他们的辅导员,因而也会遇见他,他正处于精力旺盛,意气风发的年纪,写小说也已声名鹊起,听说张艺谋曾想将他的一个小说改编成电影,虽然最后没成事,但我想,这个事件至少给他,给我们这些文青,都有极大的刺激和鼓舞,因为当时,张艺谋导演的《红高粱》正红遍国内外。

当时我虽读经济系,却和夏雨诗社的诗人混,用诗歌描绘我们的白日梦,但说内心话,我与那些走红的校园男诗人有点“隔”,总觉得他们过于邋遢或癫狂,我反而比较欣赏写散文或小说的,觉得他们斯文得体,有如谦谦君子,不像诗人那样,一惊一乍的,显得小气。但当时我几乎不读小说,偶尔听格非和他的学生胡侃,我也只有静静听的份。

毕业离开师大后,我就没了他的消息。听他的学生说,他还在师大做老师。直到我开始写小说,我才在翻阅杂志时,看他的小说,那时候他已红得发紫。后来我们再次见面,是在1995年的4月,《特区文学》杂志社搞笔会,请了格非、苏童、余华等作家来深圳,而我作为市里的作家,也受邀参加座谈会。期间我们做过简单的交谈,还送了一本我的诗集《光阴的故事》给他。我们互留了通讯方式,但之后却没联络。等到我要出小说集《温柔与狂暴》的时候,我想请他写序,但心里有点忐忑,才打电话征询王为松。王为松说应该没问题的。还给我格非在北京的电话,当时他正在岳父家度假。我给格非打电话,说了这个意思。没想到他很爽快地答应了,还很快就写好寄来了,对我的作品,他有弹有赞,让我受益菲浅。而后,我们偶有电话联络,加上我每年都有出差机会,就常绕道拐去上海,住在学校的招待所,走在林荫大道,乘机做个怀旧的梦。小住的日子,我会请格非吃个饭,听他侃侃写作,他口才出众,真是做老师的料。那段时间,他在读博士,写得少了,但读了许多书。

大概1999年前吧,我又去上海和他见了一面。饭局上,问起他的写作,他说动了笔,写了几万字就停下了,一直没继续下去。他说起他可能要离开上海。当时我有点惊讶,但过后没在意,心想他要走的话,大概他会去北京的,我这样想的理由,一是他夫人是北京人,二来嘛,也只有北京这城市,最适合他这段位的作家。果真,后来一联络,他真的是在北京接我的电话了,谈到自己的状态,他说很享受教师这份职业,可读可写可授业,他说这份工作比较适合自己。

一晃又五六年过去了。我的工作岗位也调整了几处,没了出差的机会,我几乎没再出去走动了。2004年4月,我从单位辞职后,只呆在家里写东西,也少出外跑动。满满地写了一年,有天看报,突然看到一则消息,说格非蛰伏十年,写就了一部接近经典的长篇《人面桃花》,于是赶紧跑书店买回一本细细欣赏。之后,又在《南方都市报》上看到消息,他获得华语传媒文学大奖,照片上的他,满脸笑容,但头发也白了许多。我突然感慨起来,发觉自己也该出去走走了,于是才有了五月的京沪远游。

这次我们是在“万盛书园”见面的。那离我暂住的北大不远,离他任教的清华大学也近。那天下雨,诗友刘晓芳驾车和我一起去的。格非一早就到了,坐在楼上咖啡馆的中央。我发觉他更壮实了,头上的白发多了,但还是精力充沛。格非给我的感觉,一直有领导的风度,这会也真是做领导了,他现在是清华大学中文系的副主任。我们点了饮料,边喝边聊,话题大多集中在学校方面,原因是我这人嘴拙,起不了话题,加上刘晓芳博士毕业,正四处找分配的学校。格非就给了他不少的意见。

后来谈到写作的问题,格非针对我的状态,也给出了意见,他说我出道算早的,也有基础,但老这么晃不行,要么找人想想办法,要么干脆再找个工作,在没有经济压力的情况下,将现在所拥有的,统统放弃,闷头写它个十年再闹红,这话将我说得浑身冒汗。后来想想我又释然了,他对我说这样的话,一来他是我敢于求助的师兄(另一个是李洱),所以我愿听实话,但我是个脸皮薄的人,要我主动求人,大概是比较难办。二来我们的处境不同,想问题的出发点也不同,但我知道,他的意见很重要。我应该重新厘定一个新的出发点。

离开的时候,我们三个人都争着付钱结帐,都拿了钱出来,服务员先要了我递过去的一百元钱,但后来又说要零钱,我正低头在钱包里找,他们其中一个将帐结了,我也不知道到底是晓芳还是格非。我的那一百元又回到了茶几上,最后回到了我的钱包里。我们离开前,三个人合了照,就在咖啡馆的门口。下楼一看,雨越发下大了。我们钻进晓芳的车子,将格非送回寓所。

回深圳后,我将照片冲出来,一看,我和晓芳的脸,都绷得紧,太严肃,格非站在中间,神态很放松,显出自信的笑容来。

【老文青】

老胡是H省人,中年,个子不高,一米六多点,但很壮实,微胖,笑容可鞠,来深圳几年了,在我家小区的大门口经营一间小报亭,卖些报纸杂志,当然也兼卖汽水零食等。我开始没怎么注意,心想,这地方能做什么买卖呢,大概只能糊口罢了。

一天,我经过,顺便想买瓶汽水。站那随便一聊,说有消息说,报亭都要竞标呢。他说是呀,有人出价20万呢,但这有点扯淡。不过,他说真有人找他谈过转让的事。我就问他,想做这生意有点难吧?他说是的,他每次承包,得花点钱买个人情。不过他说,也值得,是小钱嘛。我有点惊讶,问他一个月收入多少。他有点神秘,让我猜猜。我说,一千多吧?他说再猜。我说,两千多?他还是说不对。我说猜不出。他得意地说,不比白领差多少。他还告诉我,某个车站边的报亭,有月入万元的呢。

这让我感到很吃惊,我也才发现,他与其他报亭的老板不一样,和他聊天很愉快。他突然问我是否姓谢。我说是啊,问他怎么知道的。他说好像报纸介绍过的。我笑了问他怎么称呼,他说姓胡。

我见书架上摆满了《收获》、《十月》等文学刊物,就有点担心,我说你这能卖出去吗?老胡说,卖不出去,就自己看。他告诉我,他进这些刊物,是给自己看的,能否卖出去,他才不管呢。我说奇怪啊。他笑了说,他也算个文青呢。这倒吊起了我的瘾来了。一聊才知道,他早年也做过文学梦,时至今天,心里还有文学情结。

话题扯到当今文坛,东拉西扯一番后,他告诉我,他也蛮有些经历的,和我一样,也干过银行,搞过材料,编过内刊,还做过主任呢,后来行长假公济私,任人为亲,挤兑他,发生冲突后,他将行长的手打折了,买段工龄走人了事。他说他还去四川闯荡过。他说他就看不惯一些混蛋的霸道行为。他说前几天,一个警察来买烟,要了一包,撕开口了却说不要。老婆怕事,没敢吭声。他可不干了,问那警察,你撕开了,我卖给谁?那个警察自知理亏,只好掏钱买了。他说前天更逗,有个人猛冲进来,要拉他的抽屉。他一见急了,猛地抽出平常防抢的刀子就要干他。吓得那家伙半死,逃出去跌倒在地上。随后赶到的领导解释说,他烟草公司的,来检查的。老胡质问他们干吗不亮证件。那领导解释说,他是个新来的。老胡说,要是伤了,可怪不得我啊,做事得有做事的程序。对这个行为,老胡是这样辩解的,我怎么知道他不是抢劫犯呢?伤我还不如伤他,大不了我赔几个钱。老胡说,我是个穷人,怕什么,大不了,有事就跑。我说你真厉害呢。他笑了说,连小姨子都说他身上兼有匪气和狗气。我大概知道匪气什么意思,但不明白什么叫狗气。他说,就是说翻脸就翻脸。他这话把我给惹笑了。又聊了一会,我肚子饿了,才回家去。

以后,我经过,有时间,我就停下来,站了聊天,翻翻报纸或杂志,向他打听一下报纸杂志的行情。他呢,站在只能容下一人转身的亭子里,一边和来买东西的顾客打交道,一边和我聊天。有时候太入神了,顾客就不满意了,说生意都不做了?他反问人家,说不做有什么要紧的?有意思的是,他是H地人,却说最讨厌H地人做生意。我问为什么。他说连一块钱的报纸都要杀价。他说一份《南方都市报》,进货价是七角五分,卖价是一元。我说难怪呢。

他常会问我,最近有什么新作?然后我们常就这么聊上了。当然,我们也不一定只聊文学。有时候,他谈起想买房,想买个二手房,但老婆想买新房;他也谈到他的小孩。他说现在最开心的事,就是能赚到钱给小孩上学。他还说以后赚到80万的话,也不用在这买房子了,干脆回H地去养老,这笔钱可以在那过得很舒服了。说完,他又很遗憾地说,还是做作家的好啊,自由!我笑了说,自由是自由,可还没你赚钱多呢。他就笑了,说,可你们有可能让自己的作品流传下来啊。我说,谁知道呢。

我们聊天的时候,他的夫人有时候在外面给他帮忙,有时候是他出来,和我坐在外面的凳子聊天。他收养的小流浪狗旺旺在我们周围走来走去,嗅我的裤脚,大概上面留有我家金毛辛巴的气味。

他知道我不时会收到一些杂志社的赠阅刊物,大前天,我经过的时候,他叫住我,问我要《莽原》杂志,因为每期上面都有一个好看长篇。他解释说这几天要进的其他杂志没来,断档了,想借我的顶顶瘾,他想看书了。老婆在旁边数落他说,昨天晚上看一个通宵了。他红了眼睛说,上一期那篇真不错呢。

两天一过,他看完了我借给他的杂志,说不错不错。他还告诉我,说近期的纯文学刊物十分好卖,凡是有长篇的,顾客一看,丢下钱就走了。连去年没卖完的,都被人买走了。我表示怀疑,说出版社的编辑都说,长篇不好卖呢。老胡说,他们能比我懂?他还说某某报亭的老板也说了,进的纯文学刊物都卖完了。

他还特地提到,那本刊有我长篇《文身师》的《莽原》杂志,有人想买,但被他婉拒了。我问他为什么。他说因为是我送给他的,他要留来做纪念的。我说别人要,你就卖吧,那期杂志我还有几十本呢。他说还以为借我的那些刊物,我要收藏的,所以没卖。我说卖好了,我不收藏。他说那好,以后你看完了,就放我这里卖掉。我说好啊,这样不浪费。

我临走的时候对他说,要是你有条件,做做书商,那多好啊。老胡就笑笑,说现在就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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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写给啊新的分手信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700字

全文共 3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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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9月2号生日,属鼠,185高,喜欢抽烟,喜欢工作,想要一个家。

6月13日,我们正式宣布了在一起。其实准确来说,是去年的十二月在一起的,只是那时候你还不是这个你,我们忽远忽近。

7月,我们第一次一起约会,没有激情的热吻,也没有普通情侣的逛街看电影,我只是默默地陪着你。等待你下班已经是十二点的事情,那天我们说了很多,你抱着我,你说老婆我脾气不好,但是我会改正。我说我不在乎你没车没房,一切都要一起努力。

第一顿一起吃的饭,有龙虾,炒玉米粒,西红柿炒鸡蛋,豆腐蛤蜊汤,还有鱼。吃饭的时候你教导我,要节约粮食,把菜都吃干净。那时候我觉得,你是个能过日子的男人。吃完我就送你去上班了。我还记得你是十二点半回来的,那时候我紧紧的抱紧了你,我说以为你不来了。那是除了初恋之外的第一次,那么去喜欢一个人。

约会的第三天,上饶步行街下了很大的雨,我穿了红色的衣服,十厘米的高跟鞋,走遍了整个步行街,给你买蛋糕。我想给你一个惊喜,因为9月2号那天,我去不了你的城市,陪伴不了你。

晚上你回来,当我把所有灯都关了的时候,我还记得你看见蛋糕的表情,惊讶,开心。你许了一个愿,你说那是关于我们的以后,我知道你的愿望一定是希望我们能走到最后,我没说,我只是静静的听你说,说这是第一次有女人为你这样。

那个七月,我很开心,我有了你,我觉得这是我目前生活中最大的骄傲。拥有深爱我的你,我的啊新。

八月,我第一次去到你的家,动车上你牵着我的手问我又怎样的心情,我说没什么心情,其实我忐忑得要命,因为我不知道我未来的婆婆会是怎样的人,她长发还是短发?凶不凶?白不白?会不会不喜欢我?可是你牵住了我的手,一路上都紧紧的牵着。那一月,我把自己给了你。

小时候常常再想以后和我结婚的人会长什么样子,我从没想到会是你这个样子,那么高,胡子满脸,脾气不好,却内心比谁都疼我。于是你再睡,我就一直在偷看你。我想记下你的样子,想象你穿上西装我们婚礼时的样子。

见到妈妈的第一大问题,是语言不通,我把我给她买的裙子交给了她,妈妈很开心的换上,我知道她喜欢我,你的阿姨也喜欢我。晚上我们还见了你的朋友,我们一起去拉芳吃了甜点,我还记得我上厕所回来之后,看见你特意给我点了我爱的烤鱼,当时心里满满的幸福,谢谢你记得我,我的啊新,我一定要好好的爱你。

九月,在经历了一些争吵之后,我又一次来到了这个城市,很热,汗水流淌的却是满满的幸福。这一次的见面很临时,是在知道你和老板吵架之后,马上定上机票过去的。最快的一个航班,你在酒店呆着等我,哪里也不要去。这是我电话里面给你说的。

我并不是任性,也不是钱多而一次次去到你的城市。而是因为我想念你,哪怕只是看着你工作也好。而这一次的行程,我只是想让你知道无论你发生了什么,就算我在很远的地方,也会以最快的速度到达你的身边。就算真的老板不要你了,我也会默默的守着你。

见面的时候我们彼此没有说话,你就是这个脾气,会把工作的不顺心发泄到我的身上。出租车上我拉着你,我靠在你的肩膀,不知道该用什么话去安慰,我只是轻轻的亲吻了你,然后用手机在微里告诉了你,无论发生什么我都会陪着你。你不说话,沉默了很久之后,突然吻了我的额头。我觉得那就是爱情,我们不用看电影,不用约会,默默的陪着你,看着你,就是我想要的。

这一次呆了两天,周一我便回来,但是我觉得自己很伟大,我以为我能给你所有的感动,我也以为我能把那么工作压力很大的你保护的很好。我在尽力,以我最小的身躯把最多的感动和爱交给你了,我的啊新,你感受得到吗?

十月,你说,你要来看我,可最后因为工作还是我去到你的城市。那个月贵阳很热,你的城市下雨,我们第二次见了了妈妈,只因为你说想带我再回去一次,我便义无反顾的定上机票,去到了你的城市。去之前,我的朋友和同学劝告我,不要这样去投入爱情,他们不想最后受伤的是我。他们还说,我应该过与其余人一样的生活,找个身边的男朋友,一起上下课,一起吃饭。不,我只喜欢你,我只是想能够早一点看见你,所以我一次次坐上飞机,再转火车,再打车,饭都不吃,每一次十几个小时,只是为了早一点见到你。

这一次见面回来之后我们很甜蜜,你更爱我了,我也一直都在爱着你。我的啊新,我从来没有这样去喜欢着一个人,尽管我知道了你的太多欺骗,我还是觉得我想嫁给你。就像我说的,你的缺点千万个,像星星一样的多,可太阳一出来,星星就全都不见了。你就是我的太阳,把我的日子照的暖暖的。于是我觉得该告诉我爸妈你的存在了,第一次把一个人这样告诉家人。奶奶很开心,爸爸却很生气,因为他就我一个女儿,不想我去到那么远的城市,他爱我,就像我爱你一样。充满了不舍和妒忌。

一梦说那天你在公司和我家人通话的时候,很开心,你说,我们要订婚了,是的,我也想和你订婚了,哪怕只是一个草编的戒指,我也想做你的妻。可能有人会说这一切来得太快,我觉得不快,遇见了让你想要嫁给他的人,一切都不快。

然后,我就觉得,我是你的妻,你最爱的妻。会丢下最爱的工作之意要送的妻,会放下工作给我煮面填报肚子的妻,会放下大男子主义,为我做了将近三十个菜,和你的朋友,像过年一样热闹。我还记得你朋友惊讶的表情,他们说小新从来没这样为一个女人。我满足,我感谢你对待我与其他女人的不同。所以我告诉自己,我一定要成为你的妻。生个和你很像的孩子,过平淡的日子。

十一月,我不知道我们之间是经历和发生了什么,我们陌生了,那天你喝多了,冲我发脾气,你说你大了,想要属于自己的孩子。你说我不是真的爱你,也什么都给不了你。我哭了很多天,我没想到一切我觉得感动地原来只是感动了自己。我的啊新,是什么让我们走到了今天,让你变成了这般厌恶我的你。

有人说是因为你有了新的女人,有人说是你不爱我,不,我知道你心里还有我,可能只是没安全感,才导致你害怕这段感情。于是我定了21号的机票,又一次踏上了看望你的旅程。你说不要见我,说高攀不起我,说你不是我老公,你还要拉黑我。你让我别烦你,说你要工作,我说我的啊新去那里了,那个抱着我说不会辜负我的啊新,那个丢下工作带我回家的啊新。那个说要娶我的啊新。我的啊新,你是怎么了,有了其他的爱人吗?她会不会很任性,会不会不疼你。

你说了太多让我伤心的话,我哭了几天,却笑着告诉自己要去争取,你只是压力太大,你还是我的啊新。

22号早上六点,到小区楼下,十几个小时没吃东西,三十几个小时没睡觉,我好累,却在你的身边看着睡着的你哭了一夜。我没睡,我知道这也许是最后的见面,只有三天,我想多看看你。

我们没有说话,你背对着我,我伸手抱着你,你不理我。我就这样哭了一夜。直到第二天,你上班前,终于和我说话了,你说一会自己去买点吃的。那时候我以为我的啊新回来了。晚上你抱着我,你说老婆,我差点哭出来,多久没听到你这样叫我,我的啊新回来了,我的夫,我想用一辈子去陪着你。

24号,回来了,我准备念完这个学期,就去到你的城市,什么都不要,和你在一起。回来之后我冲冲处理了我很多的事情,我还偷偷给你打了围脖,虽然我还嘲笑同学给她男友打围脖很幼稚,其实我也在偷偷这样做。只是还没来得及到你手里,我们就分开了。

十二月,原本机票是五号,可是三号的那天,你却还是选择了放弃。我不知道原因,可能是另一个她,可能是你觉得我们不可能,你说我爸爸嫌弃你太远,我也因为这个和爸爸吵闹过,因为我不想放弃你,我总觉得就算他们不同意,我也要义无反顾的去到你的身边。十二月,我准备了一套婚纱,我想在17号那天为你穿上,我想做你的妻。可是三号,你却永远的选择了放弃。我退掉了机票,不是因为我不喜欢你,也不是因为我放的下你,而是我想给自己留最后一点尊严,我明白我已经不再你心里,所以我选择了退票,离开你的生活,让你过得开心。

这一次我没有哭,这是我最后的尊严了,我以为我差一点就可以为你穿上婚纱,可是我失败了,很彻底,败得让你讨厌了我。我输了,输的不是你,而是不敢去找你的勇气。我输了,输掉了我的爱情,我没有了你,我以为能成为我夫的你,这个比我初恋四年还让我深刻的你。林涵问我还爱你吗?我说爱又怎样,我已经不在你心里,所有就算很痛,也要去接受这样的结果。

你放心,我没哭,我知道你希望我这样的去面对这一切。那我就在做一次你希望的样子,笑着去祝福你。啊新,我爱你,就算真的不能在一起,我也希望你能比我过得快乐。婚纱我会保存着,如果有一天你还想要回来,我会为你穿上它,做你的新娘。不要觉得这是幼稚,青春就该为那么一两个人去疯狂,你比任何一个都要打动我的心。啊新,我走了,以后要照顾好自己,多穿点,少抽烟,改改你的脾气,不然会伤害到以后的她。

我走了啊新,如果你会想我,就一定要来找我。我的夫,我还是你的妻,在我这里,即使我们分开,我也觉得我是你的妻。走了啊新,珍重自己,我爱你……

——妻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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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天净沙秋思改写为散文400字

全文共 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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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把冷冷的逛照在枯藤上,一会儿,又若隐若现。枯藤摇晃着,松软的缠着树干。枯叶缓慢的落在地上,就剩下几片,摇摇欲坠。

突然一声微弱嘶哑的鸦鸣划破了宁静,一只乌鸦在昏暗的光中吃力的飞着,落在一个树上。他身上有着稀疏的羽毛,脸上有着迷茫的神情,它的双翼早已飞不起来了,仿佛说出了它可怜的一生。

古道上有一串马蹄,一个青年牵着一个老马走来,西北风卷起了沙子落在这一人一马身上,土地上满是青苔,连青苔都失去了它那翠绿的颜色,变成了老苔。年轻人驻足,眺望远方,目光中含着悲凉。

一丝凉风掠过小溪,带来柔意。小河上,石墙爬满裂纹,每一块石头上都写满了岁月的沧桑,落日的余晖渐渐的被天边的乌鸦给吞噬了,诗人沿着一束残光行走把一个孤单的影子投射在路面上,十分的孤单。诗人看了看双眼前昏暗的月色,心里的思乡之情油然而生。

到了晚上,看来诗人又无安身之处。诗人十分的困……十分的困……,诗人倒在了地上,入了梦,他见到了梦寐以求的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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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腊梅赞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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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冬天,北方呼啸的时候,有哪些植物在继续生长中呢?有哪些植物不畏严寒,生长在冬天中。而卧,就知道一种植物他不畏严寒,不受狂风的阻止在冬天继续的生长,其实,他就是腊梅

腊梅树生长在冬天里,而也只有他唯一的在冬天里挺立着,也许你没有看见过它生长在何处,也许你没有问过他的香气,可是我知道腊梅的花香是无处不在!

不过,你们可能不知道吧。腊梅在冬天是不容易枯萎的,腊梅不像菊花那样婀娜多姿,没有月季花那么绚丽,没有荷花那样美丽,也没有牡丹那么富贵,更没有兰花那样朴素,淡雅,但是它的芳香,并能耐寒,它能生长在寒冷的地方中,不怕前面有多么的严寒,都受的住寒冷呢!所以腊梅有十分顽强的生命力。

腊梅的那种顽强不屈的精神,傲骨峥嵘,不畏严寒,迎风斗雪,是腊梅的品质,而且还是腊梅的一种风格。在寒冷的冬天,不畏严寒,一枝独秀在雪中,北风还在呼啸着。可是在大风呼呼大吹的时候,他却一动不动,挺立在那。

对于我们来说,坚强不屈是一种品质,而面对一次一次困难的时候,要勇于面对困难,不能后退,在不畏艰难的面前,我们都应该像腊梅一样有着坚定的信念和顽强永远不能退后,而是鼓起勇气克服困难,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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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冬日暖阳的散文

全文共 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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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红尘为道场,以世味为菩提,生一炉缘分的火,煮一壶云水禅心,因为世间所有相遇都是久别重逢。圣诞快乐。”朋友梅子用白落梅的句子这样对我说。我说这两个句子真美,前面一个句子如出尘的仙子,遗落在山间,透着脱俗与清新;后面一个句子却是温暖的人间烟火,虽然只有四个字,分开来却是荡漾在周围的温馨问候。

烧了一壶水,滚烫的时候,将它冲在杯中,轻躺在杯中的百合花重生了,仍旧是带着绝色倾城的美,及丝丝痛意的逝,它的生即将迎来它的逝,染红的仅是容纳它的一杯水。

静静的看着它,细胞也在张扬飞舞着。将杯子捧在手心,温暖荡在身体以及四肢,冬天的此刻,因了它,不再寒冷。细细的饮着,些许暗香浮动,如同喝着一个娇美的生命,最终,剩下它凋萎的残片,如掷落在地的枯叶,挽留不住一点眷恋。

一些心疼。

张爱玲说相片就是瓜子壳。是的,瓜子被一粒一粒吃进肚子,消失无踪,瓜子壳凌乱不堪的散落在地上,那是相片变成记忆的影子,残留着一些习惯的味道,并不好闻,但它会一直在那里。然后,看了看自己,为了留住另一部分习惯的味道,于是又开始扔瓜子壳。等到瓜子全部消化完后,再来看这些瓜子壳,其实是带着一些凄然的。人生,如此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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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花月两相卿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9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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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提时代月儿是银盘,也是缺月挂疏桐。

那时年幼,未达诸事。月是心头明,疑是李白诗句中的地上霜。每于清夜无风的晚上,我总是央求哥哥的厮伴,在银光朗照的庭院里,我和他静坐在一把藤木的交椅子上,望着中天的皎皎月轮。月色如水,它的柔情倾泻给了黑影暗浮的夜晚。石头砌的庭院下是一畦畦月色铺水的水田,水色清亮,泛着银银的白光。水田里仿佛养了许多开着蚌壳吸收月儿精华的珠蚌。四围的山影黑压压的一片,风起的那一刻,一阵窸窸窣窣的穿林声,伴着清露滴于竹叶的声响。穿着一袭白衣的哥哥立时觉得露湿了衣裳,便唤我进已灭了烛火的屋子。痴望着迢遥天空的月儿的我,才刚恍过神来,已知是半夜时分。

如尘的岁月里却唯有这一幅与哥夜观月的画面最是令我难以忘怀。今日忆起,历历在目,仿佛我的一个手指就可以把这幅画悬挂于岁月墙上的卷轴给戳破。

中秋的月圆人圆,广寒宫里的仙子嫦娥却是落寞的。银台金阙锁清寒,玉兔托托的捣药声,声声如钟响回荡在仙姿绰约的嫦娥心里,那也是莲露滴残更的寂寂声响。人愁。这婆娑的桂影啊!是那悔恨交加的嫦娥的眼泪水濡湿的吧!人间深宫里,唯有万里寂寥如清辉满深院。失宠的陈阿娇纵有千金买相如赋,也难挽君心,也只得将孤寂的心事托付给这一轮皎洁的孤月,愿月光常照她的金樽里。

背井离乡,客居异乡时,才始觉楼头那一弯新月,没有故乡明。千年前的易安居士,独自一人登上兰舟,望雁字回时,月华满了西楼。她的月色是无可消除的相思情。千年前的苏轼,欢饮达旦,大醉,不知今夕何夕,于丙辰中秋作的一阙《水调歌头》里,一句“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道出了天下有情人的共同心声。红尘中人不长久,千古以来唯有这一轮月,日日是新,穿透了浩瀚的历史长空,寄托了古今许多难以舒解的心事。虽然相隔千里,山阻水隔,但是望月可以怀远人,寄离思。

月是柳永的晓风残月,离别的长亭,是都门帐饮无绪,酒醒后的无知无觉,纵有千种风情,却是无人倾诉的凄婉,杨柳岸边的残月,是诗人的一片残心。月是柳梢头的上弦月,人约黄昏后,花市的灯如昼,约的人未来,等的人望着青天有月,有几颗疏星相伴。欲赏花灯,却是失落的孤心。等的人也只得怅怅地回家敲棋子。

月是沦为阶下囚的南唐后主李煜的如钩月,无言独上西楼的离愁,剪也剪不断,可恨的是春花秋月两相卿。

月是李白的浪漫江心月,醉酒的李白卧在随水漂泊的小舟上,捞月坠船而死。

月是紫塞千帐里的边塞月,北风马嘶的荒野里,明月千里照相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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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一转身,一辈子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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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转身,或许就是一辈子;一辈子,你我不再相见。

昨天突然接到小时候的一个伙伴电话,那个小时候天真活泼浪漫的女孩子,在前几天去世了。我听了之后,猛然一惊,为何?

“不堪工作的压力,自杀了!”

“工作的压力?怎么可能?”

“唉,在公司做财务室时,少做了一笔,上百万啊!整天害怕、担心,不堪压力就自杀了!”

电话挂断后,我惊愕了好一会,呆呆的站在窗前,看着不远处路上来去匆匆的车辆,人生不也是如此来去匆匆,长也不过百年。连孔子也会感慨“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人生其实就是两场盛宴间的距离,欢喜相迎,悲伤而送。很多时候,我们一转身间,就是一辈子的光阴。那些曾经说过的“生死不相离”的誓言,终有一天,会在这一个转身间遗忘;那些曾经发誓“老死不相往来的”,真的会在一转身之间,再也不会往来了。

时光如同沙漏,细细地流淌着,坐在书桌前,有几束阳光照射在手里,轻轻地想伸手握住,就这样看着阳光,静静地洒在手里,自以为抓住了时光,心里不仅有丝丝暗喜。时光一点一滴的从手中划出,越来越少,直到最后全部消失。恍然间懂得,时光如沙,任你如何挽留,都会毫不留下,你攥得越紧,流的越快。

一转身,一辈子!你来时,花初开;你转身,花已落。那个在你耳边千叮咛万嘱咐的母亲昨天还是满头黑丝,面如桃花;一转身,已经却是满头的银发,皱纹布满了脸。那个昨天还能让你骑在肩上奔跑自如的父亲昨天还是虎背熊腰,笑容满面;一转身,已经是弯要成了九十度的驼背,白发苍苍。

一转身,情感就会出现断点;一转身,或许就是一个世纪。昨天还在参加嘻嘻哈哈的红火婚礼,今天却是不胜哀嚎悲伤的素服葬礼。人生无常,没有永恒。

张爱玲说,有些人一直没有机会见,等有机会见了,却又犹豫了,相见不如不见。有些事一直没有机会做,等有机会了,却不想做了。有些话埋在心中好久,没机会说,等有机会说了,却说不出口。有些爱一直没有机会爱,等有机会了,已经不爱了。人生有时候,总是很讽刺。有些人,有些事,一转身就是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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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腊梅作文800字

全文共 9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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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开车送我去学国画,老人的家在港边,河岸杂树丛生,都是些濒临枯萎的灌木,透出冬天特有的死寂。一路无言,忽然听见妈妈一声惊呼,抬起低着的头,映入眼帘的一树小小的,在一堆枯木中极惹人注目的黄腊梅,车子渐慢,打开车窗,更有一股幽香清溢满整个车,一缕缕,一丝丝,轻柔地步入。妈妈更是开心地像个孩子,嚷着要我下课后带上一点回家。我的眉头舒展开来,应着冬天的萧瑟而收起的笑意,又被这冬日难见的生机感染,重回脸上。

下车,到了老太家,还未开门,便望见那一团团簇拥着涌向你的黄腊,虽说繁茂,却并不叫人觉得它沾染了俗气,那花如同广寒宫的仙子,有着月光的轻柔,轻轻捂着嘴望着你偷笑。与我们小区里那几株春梅不同,那几株红粉色的小丫头,是眉眼中都含笑意的女孩,生性活泼,便从不掩饰自己与生俱来的美,倒有些弄巧成拙,活泼亦有,灵动亦有,少了梅那一份与世无争的淡然。

如今再看这黄梅,真可谓是“疏枝横玉瘦,小萼点珠光”,轻遮笑颜,眉眼如诗,有如碧玉般典雅安然。拾起掉落在地上的一朵梅,细细打量,瓣瓣相叠,像古时美人绽开的裙摆。颜色也外深内浅,花瓣中间简直薄如蝉翼,没有厚重的装饰,却有最繁华的事物不曾拥有的美丽,不愧为历经冬日的花儿。那如翡翠般玉滑的花瓣,轻薄如宣,风过处随之轻轻颤动,引人怜惜。

笑问老人“花是刚开的吧,真美”。老人有些疑惑,瞬而大笑“哪是啊,腊月前早早就开了,到现在也没有谢。”不由从心里佩服这个盛久不衰的梅,恰是只有这般淡泊名利才不会开得太盛而早早零落,再抬头看梅,白皙的花瓣夹杂黄晕,恰似站在身后凝神赏梅的老人,本可凭一手高超的国画技艺受众人追捧,却早早在一个小巷子里安家,每日用闲暇之时练练国画,自家门前种菜养花,过着“种豆南山下”的生活。正在愣住想事时,又听得老人说“梅树啊,种了十几年了,现在还开着呢”,我抬头看花,一朵朵,玉玲珑般透亮,一瓣瓣,精致如雕刻师傅最得意的佳作。可无论怎么端详,细细打量,总有种清幽的气息将我笼罩,而老人也是如此,多年练国画早已使他的骨子里都透着梅的淡然。

下课,离去。不忘问老太求些梅花。推开门走出去,转过头与老太说再见,只见梅花枝轻轻颤动,散落一地的黄腊梅,与同我挥手告别的老人相映成画。

也许正是这份淡泊名利的品格才让梅不在春夏与百花争妍,不在秋日与红枫比艳,却傲然生长在冬日,才有了这别样的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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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平凡的感动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10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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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有许多感动,只是由于太平凡,往往让我们忽视,就像每天沐浴阳光,呼吸空气一样平常,视为自然的存在。也许正是因此而为生活平添了不少的遗憾。我是一个平凡的人,没有感动世界的事情发生在我身上,也没有遇到感动世界发生在我的周围,所以我很珍视我身边的平凡的感动,因为我平凡!

我女儿生病两周时间,上周一才开始去上学,感动由此燃起。我送女儿到车棚时,看护车棚的王姐看到我老远就喊:“张,你这段时间怎么了?怎么不见你了?咱们院有好几个人打听你,问怎么看不到你了,是不是有什么事了?”我解释女儿生病了并对关心致谢。送完女儿时又看到值班的邱姐,她又同样关切的问询,特别说起好几个人因看不到我而为我担心时,我很感动,因为我平凡。时隔一日的下午,又遇到一个老阿姨,她看到我老远就喊:“小张——”我停下来赶紧迎上阿姨,问阿姨是不是有什么事,阿姨紧走过来一把拉住我的手说:“你是到哪去了?怎么不见你了?这些天不见你,我特别担心,每天我都会在你家楼下望望你家的阳台和窗户,看看能不能看到你,但就是不见你,也看不到你的车。闺女,你去哪儿了吗?是不是有什么难事了?”我很感动,用力的拉着阿姨的手,对她说:“阿姨,我没事,只是这段比较忙。”阿姨已经九十多了,我不忍心告诉她,因为女儿病了,我理解老人的心。好多人嫌弃老人罗嗦,我更觉得亲切,因为这啰嗦中更含有爱,真挚的爱!所以,工作中每每听到老人说:“这闺女真好!”心里就特别甜,就会涌出一股平凡的感动,亦因为我的平凡!在我住的小区中老年人居多数,有人说老人事多,我则更觉得老人的可敬。生活匆匆,时间匆匆,我总是在匆忙中穿行,所以,曾经有老人不止一次的对我说:“小张,你总是忙还不忘帮助我们,我们也帮不了你什么大事,你有需要跑跑腿的言语一声,我权当是遛弯儿,我去给你办了……”还有老人常对我说:“你忙时就把孩子送我这儿吧,我帮你带一下……”生活中我给老人的都是力所能及的小事儿,但老人却时时给我以关爱,给我感动。曾经,杨妈为了送我自己亲手种的窝瓜而在我家单元门口徘徊许久;曾经,风雨来临之时无数次我的车被老人推进楼道;曾经,寒风中被老人的手暖暖握住,叮嘱我快添加衣裳;曾经,……

“红尘有爱化飞雨,雨作相思润红尘”。我是平凡人,生活在这随处可见的平凡的感动中!也正是这平凡的感动激励我迎击生活的困倦,驱赶生活的疲惫!也正是这平凡的感动倍感生活的温馨,品味无时的关爱!也正是这平凡的感动的存在,才让生活少了许多无奈的遗憾!所以,我珍视这平凡的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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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落雨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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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事无缘由,很多情终无解。

---------题记

几场急,没了心间;几行清泪,湿了眼帘。

风在吹,雨在坠······

风儿吹起了丛里的乱花,雨儿溅起了路边的泥泞。我注意着那株静立在风雨中的无名花,犹如异域里的花朵,现世里的一朵奇葩。如此安立,风雨无惧。

路上行人莫言莫语,匆忙中只搁浅下一个背影,便淹没雨中。

狂风骤雨在天地间肆意行走,细细望去,一片狼藉充斥着视觉神经,有了莫明的抽动,空中有亮光划下清冷的弧度,随即几声轰鸣在空中绽放,传入听觉神经只觉心悸。我试图让自己安静,可心事却在记忆力排山倒海,让我沉浮于此奄奄一息。

终于等来雨停息,却偏是夜幕降临时,推开窗,夹着雨丝的风像极了海风,让我温热的心不禁打了个寒颤,心觉苦涩又难言其由,泪落却又难觅其因。

着眼远处随风摇曳的树梢,回望被风撩起的窗纱。我多想以风之名,流浪天际,让一切倾落无痕。后来明白,此想法甚是微不足道:稍倾即倒,触水即化。是啊,涉世尚浅,何苦处处哀怨。

我喜欢听风拍击风铃的声音,如天籁之音般款款入耳,在心底低低吟唱。每次雨后清风中,我都会把这玻璃风铃悬在窗台,细细听,悠悠望。只是心里难免会添几分惆怅。

月有星为伴,云有风相随。是不是就代表万物皆有轮回相伴。如若真的存在一座幻城,会不会让心意永不幻灭;如若真的存在一条清河,会不会任由心事静静流淌····

落雨:高空纷扬下坠,清澈如泉,似泪汩汩涌现。阵阵冰凉,荒芜了天际,繁华了人间。或许真的,本无十全十美,辗转流年,所谓的天上人间,不过宿命偏执的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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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两叠对列的叶片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00字

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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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剑般俏立,如翡般润泽

施釉般绿莹,着蜡般鲜亮

你泣露光荧荧,含风影倬倬

碧玉雕琢成,灵艳蘼群芳

你素衣谦君子,清雅绝尘嚣

翩翩扬正气,洒洒傲寒霜

——你坚信:绿叶的情怀

就是你永远的信仰

//

几支直立高挺的花茎

撑起一托托花团锦簇的芬芳

那是你用宽厚敦实的肩

挑起的责任、义务与担当

更是诠释着你

作为花中君子的

正直、伟岸、血性、霸气

坚定刚毅、威武不屈的形象

//

花茎顶端,花翎绽开

数支漏斗状的花束

似金盘托红玉

恰朵朵凤开屏

花心里数根赤色芯线的梢头

缀着粒粒金蕊的粉妆

那一缕浅浅淡淡

清幽飘逸的馨香

正是你超凡脱俗

优雅高贵气质的轻飏

//

你挺立在初夏的风里

既不妩媚,也不妖冶

既无忧怨,也不悲伤

你那宽宏博爱的心胸

早已把春的繁华、虚荣轻放

//

你挺立在初夏的风里

彬彬婷婷,素心玉洁

既乐于安贫,又自知反躬

永远保持着既脚踏实地

又见贤思齐、勇于进取

那般谦谦君子的模样

//

你迎着初夏的轻风

伫立于寂寥孤独的长廊上

却不肯挪入百花家族

琳琅缤纷的华堂

你既不媚俗,也不攀附

你的凛然傲骨源自你

兰本族群的基因里

那股千年相袭的幽芳

//

你——君子兰

用你一袭君子般的优雅

氤氲成初夏那一款

诗意缱绻的馨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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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紫陌红尘_蝴蝶为花醉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000字

全文共 18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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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夜凉如水,独处一隅,静听一首首伤感的钢琴曲,让一颗怀念之心久久激荡,激荡——题记

在这个夏日里,纷扰太多,已经多日未曾动笔,文字似乎也把伤感淡忘,意境的沉思,唯有缠绵的咖啡追随,总是喜欢恋上忧伤文笔,让心情随着咖啡的香味如此感性着,也能让文字的魅力,带着这些感性,让每一刻总不能释怀的心绪,刻痕在心底,很深很深的早已无法抹去。试问自己,这是不是一种嗜好?却怎么也给不了自己一个合理的答案。

青春的羽翼,划破伤痛的记忆,昨日的泪水,激起心中的涟漪。时间的沙漏沉淀着无法逃离的过往,记忆的双手总是拾起那些明媚的忧伤。

每个人都会有一段不愿提及的往事,随着时间的流逝,那些不愿触及的回忆变成深深浅浅的伤口,被掩藏在心底的最深处,只有在最清净的时候拿出来审视,然后痛得流泪,你却不能去触碰,哪怕是不经意的也不可以,因为那些伤口会疼,疼到窒息。

蜷缩在屋里的墙角,举目透过窗外,望向星光夜空,能见眨巴眨巴的星星,星光昏淡,残月如钩,夜长夜慢夜凄凉,独看独笑独思量,望着窗外梳理着自己的心结,此刻简约恬静的风景,一曲清幽,万千思绪,轻声叹,凉音冷意入耳畔,回想当年思绪乱。

丝丝凉意,点点新绿,六月的风泛着清愁。总喜欢在一阙阙诗词中泛舟,任凭那字字句句惊艳流年,醉在文字的烟波里,也许想念会变的很浅,浅的不知薄雾浓云愁永昼,浅的卷帘不知绿肥红瘦。躲在黯然神伤的角落,戴上耳麦,倾听忧伤的音乐,那份孤傲的旋律,在深夜里醒着,心莫名的痛,有种被撕裂的感觉,予短暂时光中,那张刻满忧伤倦意的脸,心领神会的做一次叹息的回眸。

孤傲的行走,疾苦得撕心裂肺。我会是最美的蝴蝶吗?凡尘中最后的香,何时才能弥漫?我在等待,飞翔的蝴蝶,那些逝去的过往,何时,才能过去?我的那些悲伤,是否可以随着花香流逝在灯火流萤之处?

谁,指伤弦断,为谁弹梦三千?谁,落笔烟雨,为谁画一世相思?潮起潮落月缺月又圆,几世轮回,谁还记得谁的容颜?三千青丝为谁舞,一页素笺为谁诉?执笔,满笺牵念,你是我今生走不出的刻骨情殇,你是我心中深深的烙印,是我永远无法触及的伤痛。

蝴蝶,一朵华美盛世的花,谁为伊人憔悴?看尽一世沧桑,繁华落满一地。忧伤,倾诉一世的悲,为你弹奏优美的乐章。那些不能张扬的情感,被风吹落成一地的相思,松散成一丝一缕,再也堆积不到一起。那颗依旧为你澎湃的心,不再相信,可以温暖你,也不再守候你,没有你,那些的思念,那些的忧怨,那些徘徊在心底难尽的情意,那些的那些,都渐渐被搁置成空白了,无处躲藏的只是我越来越苍白、越来越单薄的思念。

那些激荡在流年中的花蕊,会怒放,却也会凋零。当瘦弱的蚕破茧成蝶的那一刻,只看见了,那漫天飞舞的伤,眼角依稀的泪滴,闪耀着刺眼的光芒。

浅浅的月影摇曳着窗外菜园子里那一片茂密的草莓叶子,那一棵棵带露的叶子,翠绿的如翡翠般的招摇。一切如歌,一切如梦,还有着不舍,更有着离愁和别绪。我伤感的心,随着露珠滴落而疼,苦涩的泪滴,随着微风的音符而止。

浅浅的低吟,是归巢的蝶儿在夜空中飞舞时的痕迹。凝望远处的湖面,只剩下一抹殷红在不住的滚动。那是鲜血的色彩,在寂静墨色的夜空下融合,妖娆而妩媚。

笛音回,蝶儿追,蝶恋花娇媚,红花魅,清风醉,谁会回首望芳菲?滴滴残红相思泪,淡淡的心绪里溢满浓浓的难过,渲染了似水流年。用笔墨记录下的泛白光阴,在迷离流连的来回间,最终也被冲逝殆尽。真正能留下的,唯有倾尽思绪所铸就的诗篇,深深浅浅,长黑白短是一种刻骨的疼痛。

蝶儿,你已经成功了,或许伤痛和疲惫在你身上留下一些痕迹,但是,我相信重新飞翔的你可以从温暖的阳光中获得更多的光芒与完美的爱。

重拾记忆抒写感触与心境,只是,不想在走过的岁月中守望如歌,所谓忧愁,是庸人自扰的执着。生命里一再摇曳遥不可及的梦。只能选择用最华丽的姿势去遗忘。明白有些梦境都是虚幻的,无论如何用心呵护,也总摸不到轮廓。如烟花一现,任浪漫瞬间流淌,无声的痕迹消散在尘世的无奈中。

午夜离歌回荡,落笔成殇,夜伴星冷月,紫陌红尘中,谁愿生死换相依?铅华尽褪,燃不尽的流年。谁曾从谁的记忆里走过,留下了笑靥,谁曾在谁的花季里停留,温暖了想念,谁又从谁的雨季里消失,泛滥了眼泪。或许,有时候,不要那么执着地追求远方的彩霞,因为她可能并不属于你,蝴蝶为花醉,花却随风飞,确也着实令人心伤。

素笺细笔,清丽的渲染,缭乱的思路,沧桑的印迹,你在我的笔尖走过。泛黄的书页,遗留风尘,为你深藏了一世的伤口,一如以前。又一次打开回想,轻轻呼喊,那一段传世的相遇。总有一天学会不再忧伤,因为已经像蝴蝶一样,完成了既定的相聚。飘香的墨迹,沾染了我眷恋的笔尖,微触我的手指,只是守候下一次的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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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一抹忧伤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10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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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你擅长文字,可是你从来没写给过自己什么。你说码文字的人都矫情,总是爱把自己装到桶里,然后还非得自己盖上盖子。

朗月、清风,初秋的夜雨过后,天依旧如昨。你放下了手中的古卷,揉了揉眼角,冲杯淡茶置于案上,提笔写下了你的文字:秋风一过东窗尽,何故徒染红尘中……

一首首断了心肠的曲子,一阕阕埋葬了过去的忧伤,你说你是唐宋诗词里走来的清浅。晓妆初上,眉目霜寒,想要不惹红尘,可是这世事怎会轻易的放过你!寒意,让你无处可藏,一颗返古的心弱弱地躲在诗词里以求自保。可是,这儿毕竟不是唐宋,这儿没有条风布暖,霏雾弄晴,只有闷来弹鹊,又搅碎、一帘花影。再怎么挣扎也是徒劳,只会让你自己越陷越深。不要幻想着那离离原上长着的,野火烧不尽的会获得新生。他只是送了王孙的插曲,别情背后留给你的却是满满的凄凉。

想要努力的记着,或者说是想起陈年往昔,曾经的历历在目变成了今天难以落笔的词语。想不出,猜不透……没有月落、乌啼的今夜,寒霜仍旧如约,没有江枫、渔火却也是无眠。只是不知那城外的钟声,敲与谁听,客船里的你是否和今夜的你一样,听见的只是夜半里孤独的悲鸣。

诗词里的人没有忧伤,因为忧伤就是你的快乐。借文字逃避现实的你,终究还是要走出来面对世俗。千百年前的那一眼,今生注定要还。哪怕你是文字码出来的,也逃不脱被愚弄的宿命。琴声宛转悠扬,绕梁三日,谁知那不是你最后的笔划?词穷意尽的相思,永远是你挥之不去的诅咒。了却了落花,却不是送与流水,踏着南门外的那一抹旧梦,让你永远的开在马蹄轻没的浅草间。至此,再也没有凡事相扰,再也没有思念相忧。只有丽日百草,墨舞琴筝,直到天上轻寒,此再无暖……

别再举着酒樽追问明月几时有,等到红叶黄花秋意晚之时,那千里思念的行客自然会与你共婵娟。你可还记得,当年拼却为你独醉的红颜,彩袖手中的玉钟,楼中明月映着低垂的杨柳,还有那桃花扇下永远唱不完的曲子……现如今皆是魂梦与君同,到头来终是剩在银釭的相逢。也许是东风又施了无情计,吹落了满地的艳粉娇红也吹落了你。也许是碧楼帘影再也遮不住忧愁,和去年一样,和前年一样,和前生一样。不知道是不是你错管了初秋的残事,不管怎样,你都无需怎样!即使你怎样,那又怎样?你只管藏在诗词里,看尽落花能几醉吧。

一直都在寻寻觅觅的你,不愿把曾经想得冷冷清清,可是为什么没有忧伤的文字依然是凄凄惨惨的?也罢,管他乍暖还寒还是旧时相知,只会折损了憔悴,苦了自己。只是不要再说:怎一个愁字了得。

暗香盈袖,脂粉扑鼻,待到东风唱尽,帘卷西风之日,便是你瘦比黄花之时。到那时,你便是唐宋诗词里一抹最艳丽的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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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冬日里的山溪经典散文

全文共 1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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恍惚间冬天的脚步走了快一半了。

一次次的降温,一次次的大雾,一次次的阴霾,遗憾的是还没有像样的下一场雪。阳光离我们远了,就是没风的天气也是干冷干冷的,在寒冷的同时,情不自禁又怀念起夏日的骄阳。要是能均分一下阳光的温暖,那该是多么惬意的事情,心里这样想着,倒觉得有几分俏皮。

到底还是经不住外面的诱惑,到底还是藏起了对寒冷的惧怕,到底还是走进了喜欢的大

我似乎不认识它们了,似乎对它们生疏了。它们瘦了,瘦的裸露着筋骨,亮出强健的肌肤。它们还认得我吗,我对它们并不陌生。我是胖了,穿戴臃肿,四肢裹挟,把自己包的严严实实。

看着那两边耸立的山峰,就像打开的两扇硕大山门,是的,这是真正的山门。山风低吟似欢迎曲,积雪闪烁眨着眼睛,它们还认得我,它们在洞开山门欢迎我,欢迎我这寒冬的访客,欢迎我这与它们有着深交的人。是的,我热爱它们,感恩他们,熟悉它们。我熟悉这里的山形与溪流,感受过这里的鸟语和花香,融入过这里的浑厚与清幽。

这毕竟是脚步铿锵的冬季,是北方冬季里寒冷的一天。

山石,呈现着暗红色的色彩,山石,呈现着黑褐色的色彩,山石,呈现着灰白色的色彩。也只有在冬天,大山才会把自己这样赤裸的呈现在自然的天地里,尽情的沐浴天地之灵气。植根于地的大山,峰指于天的大山,在寒冷的冬季,奏响着展现天地赤裸的天籁之歌。看着那岁月在山石上流下的印痕,看着那天工雕琢的痕迹,看着那鬼斧神工留在山石上的杰作,叹历史的年轮把大山披上了沧桑的外衣。

锈斑的水渍把自己复印在大山的表皮上。看得出来,那分明就是当年瀑布飞溅的影像,险峻依托大山刻画出自己的位置,先民凿刻的摩崖字体大气浑厚,在叹大山的壁险峡幽。山谷间的河道被巨石布满,大如牛,次如羊,小如蛙,但它们都是圆圆的,被水流冲刷磨去了棱角,至今还在受着水流的冲击。柔软的水,坚硬的石,在演绎着无休止的柔情磨砺。

奇特的山形,抽象的写意,逼真的形状,只有在冬的剥离下,才看得如此真切。在山的阻挡下,视野变得狭小,前面是峰回路转,在山的掩饰下,蓝天形态变换,白云飞速的掠过,山巅点缀的青松,碧彩傲严寒,山腰晃动的荆棘和山脚随风起伏的茅草,勾勒着冬的严峻与沧桑。

倒是山谷中的溪流,无视冬的严寒,欢快的唱着永不停息的歌。溪流不大,顺势而下,严寒无奈它,只是象征性的在溪流的边上,结上一溜儿白色的冰凌。涌动的溪流与冰凌相依相伴着,水大了,冰少了,水小了,冰多了,这银色的边儿,出神入化的勾勒着小溪的边际。活水不冻。即使再冷的天,勇往直前的溪流,还是会在冰的身上划开一道口子,墨绿色的溪流与洁白的冰色彩天然,有时还会向上升腾着白色的雾气,展现着自己的冬情冬韵。

水清澈见底,水底的河卵石光光圆圆的好可爱。大的河石背后,是一汪平静的溪水,浅浅的地方,镶了一圈儿乳白圆润的薄冰。就是现在,水草也是碧绿的,匍匐在水流里拉长着自己的身姿,尽量的拉长再拉长,顺着水流不停的扭动着。

溪流撞在河石上,溅起洁白的小浪花,带着骄傲的声响,在山的谷地里回响着悠长。靠近山门的坡上,看得出城墙残旧的痕迹,毫无疑问,这里是当年守关将士修筑的边墙,“龙门天关”四个雄猷的摩崖大字,彪炳着这里是当年的古战场。就像这沉睡的群山,在寂静里冬眠,就像这涌动的水流,生命在这里延续。这里,奇峰异石,断崖峭壁,雄险高旷,交通要冲,绝塞天险;这里,谷底幽长,溪水潺潺,云天飘渺,浓墨重彩,一展风流。

几缕炊烟从山坳里飘起,一个叫龙门的小山村静静地蛰伏在这里,这里连着太行衔着燕山,尽显冬天的味道,天籁般展现着山与溪的粗犷和轻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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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冰冷的雨夜散文鉴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10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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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记得吗?两年前的今天,是一切的开始。如同枯木逢春,一刹那,仿佛闻到泥土的芳香,刹那的芬芳,却可以永生永世流转。你不必叹息时光匆匆流过,而应该感激时光让我们遇见。

那是我们第一次认识,一个偶然的机会,我们成了同桌。我不会的理科你教我,你不会的文科我教你,后来我们渐渐熟识了。没想到,两年之后的今天,我们竟会形同陌路,我想挽回,可我无能为力。

原本晴空万里的天,一眨眼就已是飞沙走石、乌云密布。原来天公有时也不会作美呀,我这么想着。‘这么晚了还不走啊?‘一阵熟悉的声音在耳畔响起。’是呢,我再写会儿作业,你先走吧。‘我不敢抬头。今天我们在班里已经闹得像一锅煮开的水一样,只差没沸腾了。

其实事情起因并不是我们,而是为了另一个叫做山的人。早晨大家都在校门口等着校门打开,然后就像一群蜜蜂似的冲进学校。那时一个同学拿出了一份装饰华美的蛋糕,我情不自禁地赞叹了一句,哇,真漂亮!山立刻接过话来,哎呦,这么一个面包都没见过呀。连音调都是恰好的甜美,正好让所有的人的目光聚集过来,于是就开始了各种流言。那时我才觉得,如果有比光速更快的东西,那就是流言。你不但不安慰我,反而转过身去,和她一起走进了学校。我低下头,不再言语,眼里含满了沉甸甸的泪。你不但不安慰我,反而转过身去,和她一起走进了学校

上午最后一节是体育课,可我肚子在此时忽然痛了起来,仿佛五脏六腑都被撕裂了一般。实在坚持不住,我便向老师请了假。山一向是逃课逃惯了,和我并排坐着,还有几个和她在一起的朋友,还有你。哟,你又在看什么哪,果真没见过世面啊。多甜美的声音啊,空气都开始变得油腻起来,所有的目光又重新聚集到我身上。我用求救的眼神望着你。你只是冷冷的丢下一句话,是啊。强忍的泪又重新掉下,好,那你以后别来找我,我狠狠的丢下一句话转身离去,就像早上你离我而去一样。

回忆就像一把锋利的剑,深深刺进我的心,越扎越深。突然,眼前升起一片氤氲的雾气,模糊了眼睛。等雾气涣散开来时,势磅礴,仿佛吞天卧地一般。今天……我做得太过分了,对不起,伞给你……你住得远,早点回去吧。熟悉的声音,关切的话语,许多年前的回忆如同潮水一样涌来,滋味就像打翻了的五味瓶,五味杂陈。一时间我好像忘记了语言,只是默默地接过伞。语无伦次地说道,那个……其实我也没有生气,没有关系的,我们一起走。

就像几何书上的定理一样,根本不需要验证就如此肯定。雨中又多了两个人的身影,也许我们都因互相冷淡而迷失在了时间的洪流里,拼命地为自己而挣扎着,从未顾及过对方。

还是那个冰冷的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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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寻梦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00字

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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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呼”的风声,扑面的清新,梳理着发棱,停止不了飞行 。

淡云下一个沙汀。

斜身——花颤,叶轻翻,柳絮欢快地转——飘落轻点,不嗅花香漫。

嗡嗡的蜂影,摇曳的蝶线,“汩汩”的欢唱,蹁跹中不争的奏伴。

循声辗转层层的炫目——红红的亭柱!一瞥惊鸿,伴着喘息声向前移步。“咯咯”的笑声正随风往复。

身影中两个活泼纯情的少女与花不清,一个腼腆的青葱少男让绿意更浓,美妙的磁性萦绕园中。

抚亭柱,捻叶片,俯身闻芬芳,朱壁掩映着羞红,无不传幻化的柔情到另一端的倾慕。

“咯咯”的笑声如近旁的流水;如远山中的浣歌;也如流溢的芳香直往你的心眼里钻。你入了草原,入了桃花庵,入了甜美的梦乡。

粉嫩的花骨朵红润润,清爽的溪流汪汪闪,即使夜空也有了碎钻。那待露的枝芽,含苞的花,完美无瑕,青涩的味道如烟花。

这景好近,偶尔呓声碎语,微风拂过的水波隐隐地泛起。

哪里飘来的纱,引你入缥缈间,或碰触,涟漪微漾…

“呼——呼”,隧道在地铁的玻璃上飞驰,对面座上的两位少女依然彼此地打趣,回荡着“咯咯”的笑...

玻璃上映着陌生的你,麻木的嘴角悄然扬起。你,又去了哪里…

写作背景:

多年的北漂已苍老,怀念青葱年少。

长久的忧郁疲劳,珍惜偶尔来到真情的笑。

一切一切都市中的“好”,此刻都被“咯咯”的笑声向远远的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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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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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生日,一位好友赠给我三本书,大抵是一种散文杂志吧。我当时对散文不感兴趣,但翻开这三本书之后,我才发现我获得了巨大的宝藏。

这三本书都是关于青春美文系列的,特别的文艺,我当时还是个无知的孩子,只是大大咧咧,没有细腻的感情,没体会到文字的魅力。我百无聊赖地翻开书,狂躁的心平静了下来。我渐渐听到了自己的心跳,我渐渐被文字的魅力所感染了。

我爱上了这种散文书籍,如同炽热地爱一个人。我特别喜欢在写作业的间隙时间偷偷地看一篇文章,在沐浴之后披着睡裙,闻着湿发的香气安静地品味着散文,甚至在被窝里拿着小灯读散文书……我喜欢三毛、席慕蓉、张曼娟、张晓风和李娟的文章。那么我就说一说张晓风的散文吧。

张晓风有一篇散文叫做《情怀》,这是一篇实实在在的散文,初读时我真的不知道这到底是在写什么,感觉乱七八糟的,后来我阅读了更多其它的散文,都是很有闲情逸致的感觉,把生活中很多细碎的小事写得津津乐道。我再回过头来读《情怀》,却发现它实际上是对这些散文的总结:只要胸中有情怀,生活就与众不同。例如张晓风另一篇散文叫做《你的侧影好美》,写了她在餐厅给一个女孩说她侧影美的故事。如果张晓风没有生活的好情怀,她就不会发现女孩的侧影之美,更不会将这份美好告诉女孩。可以这样说,作家和其他人的区别在于,作家善于用情怀感受生活并把它抒发出来,而其他人却只是忙于工作,为生活而工作罢了,他们没有像作家一样细腻的眼光。

我喜欢张晓风散文的笔触,细腻而朴实,仿佛让人走进了一个清晰而真实的温柔世界。下面摘抄《情怀》中的一小段,让它把我们带进一个别样的世界:可是,等车不来,等来的却是疏篱上的金黄色的丝瓜花,花香成阵,直向人身上扑来,花棚外有四野的山,绕山的水,抱住水的岸,以及抱住岸的草,我才忽然发现自己已经陷入美的重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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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故土,我的根优美散文

全文共 2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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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起,落叶归根,根是什么?根是生命的原乡,是故乡。故乡是根,是每一个生命尽头时,灵魂故地重游的地方。

——题记

人一生能够深种的记忆并不多,很多路过的风景,只能保留一盏茶的时光,前后相抵,慢慢会被光阴冲淡。能够留住的一定是些,情深意重的、一生都在怀想的东西。这些抹不去的记忆里,最牵动人心的,就是故乡。因为故乡应是每个人初始的地方,它既是我们的血乡,又是每个人的身世,祖祖辈辈的故事,都被那一方水土所收藏,无论我们走多远,故乡永远是根,在未来的某一天,多数人,都将落叶归根,即便是客葬他乡,那颗飘起的灵魂,也会循着来时的路,故地重游,去寻找根植的地方。

山村于我,是铭心刻骨的,因为在我的记忆系统里,山村是最早入住的,从我的目光能够清楚地打量这个尘世,第一眼看到的是,大山环绕的村庄;最初认识的人,是操着山东口音的乡亲四邻,他们是烽烟四起的年代来到这里,也是因为他们,这个曾经没有人烟的地方,成为了我的故乡。我吃着山村的黑土地产出的粮食、喝着山里的泉水、呼吸着清新的空气长大。山村里有我失散的小伙伴、和回不去的年华。人总是会对人生的起初,记忆犹新,无论好坏,时隔多久,或是日后的生活多美好,还是会怀念那些曾经。那些个当初,是在你最纯净时光中,见到了当时最精彩的世界,于是,用记忆把它临摹成一幅画,这幅画是永恒的,她画在了你心上的。你无法把它从你的生命中抹去,永远不能。

故乡在我的脑海中,一直是一幅油画,虽然贫瘠,可画境淳朴娴静。即便在远离故土的今天,我依然怀念着,怀念那山、那水、那一方人,还有那些年少的岁月。虽说当初的日子贫苦、艰难,可那段时光是缓缓的,人心是平和的,更是热情的、真诚的。在某些时刻,时间似乎静止,定格在唯美的画面里,青山碧水,田野庄家,牧童夕阳,晚霞炊烟,组合起的田园画境,在今天而言,抛出对物质的奢求,是多少城里人所向往的生活画面。

故乡,地处长白山腹地,那是一个大山环抱的村庄,白山黑水,土地贫瘠——因山地被雨水洗刷,田园犹如骨瘦如柴的老人,在悠长的岁月里,为村人贡献着余温。连绵的群山,把几百户人家围绕其中,几个小村落,被一道道山梁隔开,几条从山里流淌出的小溪,汇成一条清浅的河流,村庄里滋养着村民的泉水,成为河流的重要的组成部分。流向山外的河水是甜的,清澈见底,河水如山里人的眼睛一样纯净。带着山里人渴望与探寻的目光,流向山外,流到城市,汇入江河,一去不回头。我是跟着河流,流入到城市的,跟着河流去山外追寻的人越来越多,离开的人,却没有河水那么绝情,偶尔,还会回去探望。

离开故乡已经近三十年的光景,三十年的流光,没有冲淡故乡在心底的印记,或许是太刻骨。少年时的山村生活,对一个人的影响太深刻,村庄的风物人文,深深地镌刻在心坎上的,挥之不去。山村,收藏了无忧无虑的欢笑、留下了青春的脚步、太多的人事成为忘不了的故事,任流光奔涌、任繁华三千,故乡最终成为了离乡人,洗尽铅华的乡愁。

去年回乡为母亲扫墓,还有一个愿望就是探望故里,山村,还是那么贫穷,落后,骨感的土地,消失殆尽了一代又一代人的时光。我的街坊四邻,他们老了,我也不再年轻,彼此相见不相识,他们有我的长辈、我的发小,我的记忆停留在三十年前,可岁月的风沙很无情,侵蚀了我记忆中的容颜,见面后,外在的陌生感,很快被一种久违亲的切感所替代。很多父辈人已离世,山坡上多出的坟茔,是那些老去的灵魂,他们守着大山,与山村同在。村子里的人少了,土地开始退耕还林,结束了它们曾经的使命。山林更加郁葱起来,像我一样离开的鸟儿,也陆续回归,饮着朝露,迎着朝阳,欢快地吟唱,那是一曲故乡情。

曾经的自己,嫌弃过那片热土,因为它的贫困、闭塞,让我看不到未来。对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心生厌烦,不想如老辈人一样,把人生困在土地上。春种、夏锄、秋收,年复一年,浑身上下都是土。偶尔,进趟城,从城里人的眼光中,我看到了鄙视与不削,那眼光,刺疼了我,年轻躁动的心,感觉到了做农民卑微,我决心不做农民,因为那不是我想要的生活,最终我离乡而去。

当我住进了城里,我觉得,我过上了好日子,再也不用早出晚归地和泥土打交道。我开始庆幸,庆幸自己逃脱繁重的体力劳动,有了新生活。很多年轻人都萌生了和我一样的意念,如我一样走出山村,去城里打拼,追求梦想。于是山村在我们的逃离中,慢慢开始空荡。村子里留守的除了老人就是孩子,再后来,孩子也随父母去了城里,乡村学校空了。而今,守候村庄的大都是苍暮之年的老者,苍山、幽林、安静的村落,墙根下晒着太阳的老人,这样的一幅景象,是落寞、还是还原,我不知道该如何下这个定义。

如今,我离开山村已三十载,在这座城市生活了二十多年,二十几年里,留给我深刻的东西少之又少,因为太过纷杂,我不知道给如何去记忆。城市,除了高楼、水泥路、汽车、和拥挤的人群,市井的吵杂,再就是陌生的眼神,让我感到丝丝凉意。城市里的生活节奏快的要死,生活的压力,像一根抽打陀螺的鞭子,在不停地赶着你奔跑,你想休息会,可看到那些比你跑的快的人,你就得咬紧牙,使劲地追,追到现在,我还是一个落后分子。当我赶到疲惫了,我开始怀想我的山村,山村的时光真好,那么的慢,那份淳朴宁静仿佛把时间定格一个幻化的空间里,人可以把灵魂放逐于青山碧水间,任意畅游。

山村的生活,在周而复始的四季轮回里,按部就班,播种希望,收获喜悦,简单到让你觉得心如清泉,清明纯净。泥土路,雨后散发出独有的土腥味,那气味很特别,比城市阳光下的泊油路的味道清香。路边的花草,随性地生长,不用循规蹈矩,那么的自然天成。黄牛的脚力和轿车的速度相比,就是蜗牛,可晃晃悠悠,没污染,稳妥又安全。人总是在经历过后,才知道那些当初的珍贵,就犹如我此时的心情,手指敲打着键盘,脑海中满是乡村的美,曾经我眼中的丑陋,却一扫而光。我只好把我心中的乡村,用文字展现出来,我想把它描绘成一幅长卷,铺展在未来的岁月里,等我终老之时,我沿着画中的脉络去寻根。

人这一生,无论走多远、阔别多久,故乡的土地,永远刻着我们的脚印、收藏着我们的灵魂。离开了那方山水、那处地域,却驱不散氤氲在心底的思乡之情。那故乡的山水花草、农田庄家、篱笆院、泥草屋、浓郁的乡野风情,像一幅淳朴,简洁的水墨,紧紧锁住我们游离的视线。朴实的民风、温暖的乡情,滋养着一颗颗漂泊的心。故乡在,我们的根在,我们的魂魄不会四处飘荡。

时过境迁,太多往事已淡出,唯有对故乡的那份念,是挥之不去的。如今再回首,山村的时光仿佛是一坛陈年老酒,慢慢品咂,香韵悠长,越发的醉人。于是我开始沉醉——沉醉于故乡的青山碧水间、沉醉于绿油油田野里。我更加眷恋——眷恋父老乡亲那热乎乎的温情,眷恋那种缓慢而平静的乡村生活,眷恋故乡所有的一切。山村将是我生命尽头时,灵魂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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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以黄黄为题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400字

全文共 3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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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黄是只永远长不大的狗。懂事,听话,唯一的缺点就是贪吃,好动。

记得刚从姑姑家把它抱回家时,它的牙都没长齐。大大的眼睛,黑眼圈,一身黄色的皮毛,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见到生人就躲在角落里,别人忍不住摸它两下,它像受到非礼似得的直摇头,然后乖乖的蜷缩在我的脚下。我喜欢这种小鸟依人的感觉。我总是把它抱在怀里,亲亲它的鼻子,揪揪它的细胡子,挠挠它的黑眼圈,然后它会眯着眼睛拼命往我怀里钻。

那一年,我八岁,黄黄才两个月。对周围的环境渐渐熟悉后,黄黄已经不再那么怕人了。每当夜深人静马路上有车辆经过时,它也会跑出去学邻居家的狗汪汪叫。每次它跑出去的时候,我都紧随着,像母亲怕孩子出事一样。完成它的使命后,我会把它抱到我的被窝里,它也会温顺的贴着我,慢慢进入梦乡。因为这事,母亲没少责备我。黄黄身上的跳骚,总把我叮的满身是包。

母亲说黄黄的耳朵老是耷拉着,一点都不好看。我也看出了这个问题。要是它能竖着耳朵,像狼一般,多威风。于是,我舍掉辛辛苦苦攒的钱,买钙片喂它。放学没事的时候,我也会拿起鱼竿钓鱼。虽然鱼是留给母亲补身体的,不过这个馋嘴的小家伙还能幸运的吃上鱼骨头。一个星期后,奇迹发生了。黄黄果然不负众望,两只耳朵精神抖擞的站立起来了。从此,它成了周围最惹人注目的狗。

黄黄四个月的时候,已经敢单枪匹马跑到村外去闯荡。我去上学的时候,它老是去送我很远,有时快跟到学校了。我的心里半喜半忧,生怕它回去的时候半路出事。针对这个问题,我想了一个妙招。每当我出门的时候,就把它五花大绑,并吩咐弟弟等我到学校的后再给它解开。狗是有灵性的,因为这事,它懊恼了好几天。狗有种恶习,叫死性不改。狗也有种天赋,叫绝顶聪明。当我觉得它不再跟着我出远门的时候,其实它在玩一招孙子兵法?—瞒天过海。这种伎俩,两天后就被我发现了,真是拿它没办法。看来狗再聪明,也聪明不过人。童话故事中,连狐狸都五体投地的说,我再狡猾,也敌不过你们人类狡猾。

母亲生性胆小,每次下地的时候,黄黄都陪着。母亲常说,这个小东西多么善解人意。我在玉米地里拔草,我走一步,它就跟一步。我坐下歇着,它就在我周围打转,眼珠子骨溜溜的,兴奋在草堆里抓蚂蚱。从母亲脸上流淌的笑容可以看出,黄黄的到来,给这个家增添多少乐趣啊!

弟弟是个调皮虫,总喜欢捉弄黄黄。他时常拿剪刀剪黄黄的胡子。没事的时候,老是把它的脸涂得五颜六色。黄黄羞得都不敢出去见人了。他还撬起黄黄的两条后腿,教它学倒立。黄黄每次都摔得翻几个跟头。以后,它见到弟弟就躲。于是,弟弟便拿好吃的诱惑它。黄黄贪吃,很容易就着了弟弟的道。弟弟把事先挖好的坑上面铺上干草,然后让黄黄跟着他跑。黄黄只顾着弟弟手里的骨头,哪里会想到有陷阱,一不留神就陷进去了。还好坑不是很深,它不费吹灰之力就跳出来了。弟弟古灵精怪,黄黄没头没脑,他们才像一对亲兄弟。

爸爸不喜欢养宠物,说那是糟践粮食。但是,无聊的时候,他也会带着这个小精灵到野地里捉兔子。一次,黄黄果然没有辜负父亲的期望,逮了一只几斤重的老兔子。父亲乐的眉飞色舞,黄黄则像一个大功臣一样趾高气扬。从此,黄黄成了全家人的宝。

人的成长历程不会一帆风顺,动物的也一样。人有了委屈可以痛痛快快的说出来,动物却只能通过肢体语言尽可能的表达。一天午饭过后,邻居家的大婶火急火燎的跑到我们家,凶神恶煞的说,看看你们家养的狗,把我们家的鸡咬死了两只。父亲很是生气,把黄黄痛打了一顿。黄黄吓得乱窜,然后扎到母亲怀里,浑身抽搐着,头也不敢抬。它知道,父亲是怕母亲的。这一次,黄黄以往竖着的耳朵又耷拉下来。我非常不解,我们家养的也有鸡,黄黄只是斗它们玩,从来没有要捕食的意思。过了一天,邻居家的鸡又被咬死了一只。一阵狗叫之后,黄黄惊慌失措的跑回来,嘴里都是血,连背上也有伤。邻居大婶风尘仆仆的赶过来时,父亲正准备对黄黄再次施行家法。没想到,大婶却满脸愧疚的说,真是不好意思,我误会你家黄黄了。是张家那只可恶的大黑狗咬死了我家的鸡,还咬伤了你家黄黄。从来没见过父亲的脸色那么难看过。他心里估摸着,要是这小狗会说话的话,至于这么冤吗?人都是这样,总以自己的意志决定其他生物的未来。人总是以有用或无用来决定他们的去留。有用,就想法设法的大量繁殖,没用,就千方百计的摈除迫害。他们没权说话,因为人才是这个世界的主宰。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动物也不例外。一个人的生命是短暂的,动物的生命更是短暂和脆弱的。他们不由自主的来到这个世上,还没眷顾完时却要依依不舍的离开。人最美好的时光往往葬送在自己手里,动物最美好的时光往往葬送在人手里。每一个有灵性的生命都是上帝赋予大地的一个精灵,每一个生命都应该获得尊重。

这天的天色暗的特别快,整个天空雾气蒙蒙的。晚饭的时候下起了零星小雨。

我们一家人正其乐融融的吃晚饭。突然,黄黄像是听到了什么声音,飞快的跑了出去。母亲还夸奖它说黄黄的耳朵就是灵。没过几分钟,黄黄又飞快的跑了回来。晚饭快结束时,不幸的事情发生了。黄黄躺在地上,剧烈的翻滚,抽搐,口吐白沫,灯光的照射下,我能看到它痛苦的眼泪。父亲叹了口气,说,这下完了,黄黄吃了老鼠药了。我知道有一个法子可以暂缓老鼠药的发药时间,于是不顾父亲的反对,把半瓶香油灌进黄黄的嘴里。邻居一个有经验的大爷跟我说,灌了香油也没多大用,赶快去找医生打两针,或许还有救。

天已经漆黑一片了,雨依然不厌其烦的下着。我不管不顾这些了,抱起黄黄就跑。父亲不放心,拿着手电筒在我身后照着。此刻,我才发现,它是如此的弱小,如此的脆弱。从它的眼睛里,我既看到了求生的欲望,也看到了痛苦挣扎的绝望,而撕心裂肺的我,是它唯一的希望。它每发作一次,我的心就痛一次。我不知道脸上的水珠是汗,是雨,还是眼泪。甚至,我连慌乱中跑丢了一只鞋子都忘了。

终于到了村里唯一的诊所。医生说没药了。我像是当头被人泼了一身冷水。随机,我对父亲说,我们去邻村的诊所吧!医生还有些不高兴,发了狠话说,去了也没用,这只狗已经没救了。我不信,我相信他说这话纯粹是嫉妒。黄黄还躺在我的怀里,它还有呼吸,虽然越来越弱,可它毕竟还活着,只要活着就有一线希望。

我的背上全是汗,脚也划破了几道口子。我只觉得疼,并不知道流血了没有。灯光关注的只有黄黄,我把自己的脚忘了。父亲一路走,一路抱怨着说,谁让它那么贪吃,这下出事了吧!虽然父亲嘴上这么说,可是他心里也有万般的不舍。我了解,父亲是一个不善于把真情直接表达出来的人。父亲和父亲生活了半辈子,我从来没听到过谁叫对方的名字。虽然我不知道这样的婚姻是否有爱情,但我确信他们已经离不开对方。

黄黄抽搐的次数越来越少了,浑身也越来越冷。它的呼吸如游丝一般,越来越让人感觉不到。当我们费尽千辛万苦赶到的时候,这个小可怜已经在使劲全身的解数倒气。我不知道这是怎样的一种现象,但我看到父亲在悄悄流泪。多年以后我才明白,倒气是临死前的一种征兆。黄黄最终没有扛得住,它走了。我想它肯定不是欣然的离去了,因为它的眼睛瞪的大大的,这是怎样的一种不甘啊!作为一个失败主人的我,只能悲伤的语气告诉它:我的小天使,我已经尽力了。

第二天,我把黄黄埋葬了。一只有灵性的东西是不应该曝尸荒野的,它的灵魂在天空看着我们。我没有给它置办什么俗套的东西,只在它身旁种了一棵小树。愿它的灵魂寄托在树上守护着我们。

没过几天,邻居可恶的大黑狗也遭到同样的命运。唯一不同的是,它死后将尸骨无存。有人看见两个骑摩托的人把大黑拖走了。

我明白了,原来几天前,黄黄成了大黑的牺牲品。黄黄没几斤肉,大黑才是这些可恶的猎物者的目标。

这就是一只狗的生命历程。从此,我家好长一段时间不养狗。因为养狗得到的欢乐远比失去时的痛苦多得多。它在我幼小的心里留下永不可灭的阴影,让我明白了死亡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多年以后,我在一篇回忆文中引用了鲁迅阿长与山海经的一句话:仁厚黑暗的地母啊,愿在你的怀里永安它的魂灵。当时在班里引起不小的轰动,我成了典型,老师专门拿我的文章告诫大家,不要胡乱引用。现在,我仍然要说,仁厚黑暗的地母啊,愿在你的怀里永安它的魂灵。在我心里的,黄黄是我的亲人,而不是一只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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