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腊梅作文散文【汇总20篇】

鲁迅1881年9月25日-1936年10月19日,原名周樟寿,后改名周树人;字豫山,后改豫才,浙江绍兴会稽县人,中国现代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这里就是开学吧给你们整理推荐的一些腊梅作文散文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你认真看完,会对你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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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还有一口气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800字

全文共 1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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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岁的时候,学校劳动的间隙,与小伙伴们在琅江边掏一个仅能钻进一人的沙质洞子,大家轮番地钻进去退出来,玩得不亦乐乎。又到我钻进去的时候,沙洞却坍塌了。近一米高的泥沙,将我弱小的身躯压得就要窒息了。在这危急关头,我心里却平静下来,心想:一定会有人救我出去的。在我的气息快要闷绝时,一位老师将我救了出来。

稍大一点,为了减轻母亲里里外外的繁重负担,我尽着最大的能耐,挑着达到自己极限的担子。感觉到气绝的时候,就自我鼓励,坚持一下,很快就干完了。就这样,十六、七岁的我,练就了能挑二百多斤的重担。一米多深的香芋地沟,满地沟水浸泡后的蕃薯藤叶,挑起畚箕时的那种重量,少说也接近三百斤。这个重量是我身体重量的三倍,可我硬是咬着牙,成功地挑起了这一重担。

有几次,用自行车搭载一位比我重三十多斤的同伴,上坡时也尽量不下车地尽着自己的脚力奋力苦蹬,一天时间能行走一百四十多公里。虽然辛苦异常,但辛苦过后的那种对极限挑战成功的自豪,却是令自己值得终生回味,而且还是回味无穷。

读高中时,一下子心血来潮,与伙伴们到几十公里远的罗坑水库边的大山里去打柴。几个人都是第一次跑这么远的路打柴,并不知道与在村子附近打柴有什么不同。山上的云雾缭绕,让我们平日只见着远山云雾的眼眸里,有了更深切的更贴近的新感受。苍绿的山岭,粼粼的水库,还有山上的各种动植物的声音,将我们少年的好玩天性,激发得淋漓尽致。我们半玩耍地在山上消磨着时光,直至到了黄昏时,肚子的“咕咕”叫声,才让我们清楚地意识到,早上的三两碗稀粥,早就消化干净了。于是,大家忍着饥饿难耐的肚子,提着精神挑担下山。为了多贮存一点身体能量将担子挑下山去,大家都不想说话。在这个时候,我却能够强提精神,放开喉咙,唱着当时的流行歌曲,引得同伴们奚落不停,说我是真正的“无米乐”。

走进社会,常常不分日夜地工作,也无法磨灭我对人生未来向往的激动。一人干几个人的工作,也照样是精力充沛。自己整天不停地鼓励着:“多干点,伤不了身体的!”有时,确实是太累了,也不想停下来歇歇,总想着多干点再多干点。耐力的一天天积累,就是负重致远的一尺尺延长,更是将自我的意志磨砺得愈发坚强。

身体致残后,面对着一次次的不公,我也有过气馁,但想想人生的未来,我仍然是拖着残躯,照样露出笑脸,迎接着每一天的如期到来。人生,不仅仅是为自己而过,也还要负上家人、亲戚、朋友以及社会的责任。直至不少地方曝露了官场窝案,我才知道:一个人,并不是拼命地多干,就有提升的空间。相反,走歪门邪道才是出人头地的真谛。可是,我却不想去趟那些表面浮华的钱权交易浑水,只依照自己内心的真理正道而处世立命,完全融不进也不愿融进那权钱交易的圈子。虽然没有让世人尊敬的浮华身份,但自己仍然认为亘古未变的衡量一个人的标准上,自己的人格并不比一些掌握着实权或者拥有雄厚经济的人差出一截。因为,正直,才是人间的正气罡风。而通过歪门邪道达到某一高度的人,可以说是虽生却死,只不过是人世间的一具行尸走肉罢了。

作为人,要走自己的路,这是大家所共识的认知。可是,自己的路,要走出什么的标准,或者说应走一条怎样的道路,却是困惑着许许多多的人。在人生路上,走了歪路的人,古往今来,也不是少数。而我所要走的路,就是以先贤们为模范,用不断提高自我精神修养的国学精粹作为修正自身的食粮,远离邪恶而严格律己,按照古代先贤的正直修为,百折不挠地走自己的人生道路。正因为这样的信念,我无论处在怎样的境况下,都不迷失自我,更不会屈服于邪恶而同流合污,沦为邪恶的走狗奔卒。

病魔折磨得要生不得、要死不能时,我依然如故坚持着做人的原则,决不能丧失人格去求得暂时的痛苦解脱。就这样一次次地挣扎过来,一次地面对现实,仍然保持着自己独特的人格独立,仍然是“不识时务”的世俗另类。可是,对照先贤,我问心无愧,可以神态宴然地与先贤在诗词歌赋中灵犀相通,没有一丁半点的矫揉造作的扭捏作态。就这样一走就走了几十个春秋,相信在未来的岁月里也仍然还是一如既往,义无反顾。

只要还有一口气,就要坚持自己的信仰。坚持,就是胜利;坚持,就是自身修养的不断进取。

走吧!沿着古往今来的正道,毅然决然地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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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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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这本书,翻动着纸页,字里行间透露着深沉的韵味,一幅幅美丽的景象展现在我的面前,这一本书中,仿佛每一个字都有它独特的感情和意义。这本书便是《张晓风散文》。她的文章总能让我悲喜交加,让平凡的`事物都有了生命,各具自己的一番特色。

“落了许久的雨,天忽然晴了。心理上就觉得似乎捡回了一批失落的财宝,天的蓝宝石和山的绿翡翠在一夜之间又重现在晨窗中了。阳光倾注在山谷中,如同一盅稀薄的葡萄汁。”这选自书中的其中一篇:《画晴》。晴天可以画出来吗?当然可以了。就如这段,这是环境描写,运用比喻的修辞手法生动形象的写出了天空蓝得像宝石,山绿得像翡翠。洒在山谷上的阳光无比温柔,就如一盅稀薄的葡萄汁。立即,一种欢快,轻松,愉悦的心情油然而生。此时的心情不也如那阳光一般明媚、晴朗起来了,那“画晴”也画到了心中,原来晴天不仅是晴朗的天气,它还是一幅幅美丽的画卷,也是一个个奇妙的文字。可以生动地画在心中,也可以温柔地写在心里。此时,我就像与张晓风心连心,因为我读懂了她的内心。当进入她的写作世界时,便没有了自己的情感,一会儿为那无私奉献、生命力脆弱的昙花默然流泪,一会儿又为那浪漫、可爱、美丽的桃花飞舞的景象赞不绝口。就是这种悲喜结合,咖啡与方糖融合的感受,让我读懂了张晓风的散文。这种感觉是美妙的,因为它让我走进了另一个书的世界。

一会儿忧伤,一会儿欢喜,这就是这本书带给我的感觉。当我读它的时候就像书中所说的那样:“有一种陶然的幸福。”合上书,望着远处,我忽然对这些平凡的事物有了全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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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所有的动力都来自内心的沸腾散文

全文共 8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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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躺在地上,如果他不想起来,那么十个人也拉不起他来,即使起来了也马上会趴下。所有动力来自内心沸腾。如果你做不到一件事,无论是搞好关系,还是寻找爱人,还是减肥,都是因为你还没有真正想做。

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心理小游戏。来,纠集起十来个人,然后找一个人来扮演那个躺在地上的人,不用找体重特别沉的,那样容易影响咱们这个游戏的真实感。请这位朋友赖在地上,大家用尽全力把他拽起来……

我见过三十来个人都拉不起一个人的。我本来在上文中想写这个数字,但又怕大家觉得太夸张了,就写了十来个人,这是千真万确的。只要你不想起来,没有人能把你拉起来。心理上的问题也是一样,只要你没有想通,只要你不是真的心服口服,那么所有外界的努力都是劳而无功的。

女子当了妈妈,对待自己的孩子时,要记得这个游戏。他虽然小,也有自己的独立意志,你要把道理给他讲清楚,而且要让他明白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有人会觉得孩子还小,没必要讲那么多。可是,成长是一个逐渐发生的过程,你不能在一颗幼小的心里,种下强权的种子,以理服人而不是以力服人,这是要从小就养成的习惯。

你举目四望,很容易就能发现:很多人的生理和生物上的需求得到了满足,但他们仍然不满意,奔突不止,躁动不宁,缺少一种能使他变得生机勃勃的动力,缺乏稳定祥和。像这样缺乏主动性的生活,无论表面上多么风光,都是不值得羡慕的。

那种使自己变得生机勃勃的动力是什么呢?谁来回答你呢?谁来帮你寻找呢?谁为你一锤定音?没有别人,只有你自己。只有当理想的光芒照耀着我们,而且它和广大人群的福祉相连,我们才会有大的安宁和勇气。

你可曾体会种子的疼痛?那种挣开包裹自己的硬壳,顶出板结的土壤的苦难,对一粒柔弱的芽来说,可说是顶天立地的壮举。一个人觉醒时的力量,应该大于一颗种子啊!

有些人把梦想变成现实,有些人把现实变成了梦想。关键是,你的梦想是什么?你为你的梦想做了什么?

有梦想就不会寂寞,当你寂寞的时候,只要招招手,你的梦想就飞到了身边。剩下的事,就是琢磨怎样把梦想变成行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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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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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丰富多彩的寒假里,我看了许多书,每一本都很不错,每一本都值得我去细细地品味,而我最喜欢的,就是这本“林清散文集”了。

我妈妈不小心给我买了两本不同的散文集。这两本书虽然是同一个人写的,但有许多不同的故事。在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应该就是“一千支银针”了。 在这篇文章里讲了一个童话,故事的大意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位国王,他有七个女儿,七位公主各有一千支用来整理头发的扣针。一天,大公主发现她的针只有九百九十九支了,所以,她自私的打开了二公主的针盒,悄悄地偷走一支针。二公主也因为少了一支针而从三公主那里偷了一支,三公主偷了四公主的,以此类推。最后被连累的,是七公主。正好国王有贵客,七公主整天都在焦急地跟着侍女找银针,可都找不到。公主甚至想用树枝、冰、银线代替,可是都不行。七公主只好躲在房间里。那贵客竟是一位王子,王子的手里有一支银针,他说:“淘气的小鸟在我的帽子里筑了巢,我发现里面有一支雕有贵城花纹的发针,是不是其中一位公主的?”六位公主都知道,那是自己掉的针,可她们的头发都好好的梳在脑后。七公主听到后,连忙跑出来,王子和公主一见钟情,最后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这个故事虽然简单,但蕴含着许多的道理。林清玄在结尾的一段话我非常喜欢。他说:“这样想时,对生命的事,对情爱的观点,也就能云淡风轻处之泰然。每个人设若有一千支银针,不巧失落了一支,不必伤悲,因为我们还有九百九十九支银针,它们仍然能散放光芒,正如天上繁星万盏,有时雨天少了一颗,其他的还是为我们放光。” 他说得这种乐观的心态,是我们人人都应该拥有的。

这一本书里的每一个故事,背后总有它的韵味,要我们去好好的品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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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林间小屋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200字

全文共 11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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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山环抱着,绿树林荫下,一座小石屋掩映在山色里。年老的守林人,历时三十春秋在这里,依然如故。

山中梯田层层,各种果树历经风雨,依然硕果累累。嫁接、施肥、修剪、更新、老人用心血浇灌,心灵守护着,这片神圣的山林。

山中有一弯弯小溪,大地赋予的潜能,不停流淌着。掬一捧咽下,丝丝凉意直下心田,余味中还有淡淡的香甜。山中林风涌动,超然脱俗。身临其境一切烦恼忧愁、名利、得失都烟消云散。它洗涤你的心,冲刷你的灵魂,沐浴你的躯体,浑然忘我。

“春将水暖鸭先知”,老人喂养的鸭子又开始戏水,春又回到了山林。小草钻出了地面,不甘寂寞的嫩芽争先恐后地爬上枝头。沉睡的大地苏醒了,抖落掉寒冬的沧桑。眨动着春的双眸,贪婪的吸着春的乳汁,扇动着风的翅膀,像苏醒蛰伏的龙。

牧羊的村童,三两个一起,拿着树枝,赶着羊群。乘着阳光,背着天真,蹿蹦在山林间,惊飞一路山鸟。不知疲倦唱着山歌,好一幅山林写真图画。

远离喧闹的城市,还有那漫天的雾霾。假日的清晨在林间漫步,青山绿水,山花争艳。享受大自然风光,让人深思遐想……

人生在世,几十年时光。生活让我学会思考、坚守、感恩、传递。知识让我内心强大,让软弱变得坚强。稳重让骄傲变得谦虚,宽广的心让颓丧变得积极,痛苦变得愉快。任何事都要拿得起,放得下。

人生在世,你要当英雄,就去闯荡去开辟自己的事业。要圆作家梦,就去历练人生,博览群书。时光如白驹过隙,转眼即逝。不要把目标定在不可及的位置,那将是对人生的侮辱。

人既要适应环境,又要改变环境。左手是命,右手是运,要学会把握命运。人的感情,可遇不可求,相遇要相惜。古往今来多少悲欢离合,柔肠寸断、天涯寻觅、地老天荒、海枯石烂、几十年后都烟消云散。

人生如酒,越久越醇。邀几好友,一杯清茶、一轮明月、互诉衷肠。那是避风的港湾。多少次聚了又散,散了又聚,真正知己几人。网络世界,你我相加好友。互不相识,天各一方。哪怕一句祝福也是真诚的关注。我喜欢把知己放在心里,当一份珍藏。尽管已不是好友。

我喜欢听秋风在细雨中呢喃。每到秋收季节我都会回到那林中小屋,和乡亲们一起,收获核桃、大枣、还有那希望。

秋月下,我留住在林中小屋。尽管与主人是多日的"忘年交”,每次到来他都会惊喜。淡淡的月光下,一壶浊酒、一杯淡茶、几碟时令蔬菜。听秋虫鸣唱、松涛阵阵。观日星月移,这是山林的恬静。

老人的儿子是在一次战役中为国捐躯。在那山坡向阳处,松柏下、花丛中,有英雄的衣冠冢。老人守护在山林里,有太多思念、太多寄托、太多人性的感悟。

山林是老人承包的,他总是把收获和喜悦无偿地分给大家。人们一直关注他。无论经历何种风雨,我都会回到那林中小屋,那里有我的梦。那地方住着这样一位慈祥的老父亲。

老人栽种了一山希望,播下了未来。傍着那青山绿水,守护着这方神圣世外桃源,寄托那无尽情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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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五哥五嫂的花样年华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600字

全文共 3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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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哥五嫂的一生,也经历了人生的太多磨砺,生活当中也是充满了艰辛。虽然五哥从小总是穿着露着脚趾头的鞋和补着补丁的衣裤,还总嚷着吃不饱饭,但啥事都难掩饰他快乐的天性。除了上学时间,他每天都跟村子里的同龄的男孩子们山上抓野兔、树林里逮野鸡、小河沟抓鱼,到处疯玩。除了肚子饿得实在受不了,要么天黑需要个地方睡觉,他就好像从来没想着还有个家。有时候因为放学了不去拾柴火打猪草,大姨气急了便用烧火棍狠狠揍他,他却嬉皮笑脸嘻嘻哈哈又夺门而逃。就这样无拘无束,疯疯癫癫中他一天天长大。

大姨和姨夫吵吵闹闹辛辛苦苦一辈子,除了他们一生居住的老屋什么财富也没积攒下,只是养大了五个结结实实的儿女,拥有了人丁兴旺热热闹闹的大家庭。

大姨是那种风风火火的暴脾气,姨夫则不温不火做啥事都慢吞吞。大姨忙里忙外不停歇,姨夫则吃饱饭一推饭碗,拿起书本啥都不管。于是,大姨就开始磨叨:“我这哪里是嫁了个男人,我这是给自己找了个祖宗”,争吵就像家常便饭一样在那个家庭里经常上演。

表哥表姐们是在大姨的河东狮吼中,大姨夫的唯唯诺诺中成长的。大姨的暴脾气不仅针对姨夫,也经针对他们的孩子们。无论哪个孩子在外惹了祸,都逃不过大姨的鸡毛掸子、笤帚疙瘩或者烧火棍子。可是,大姨唯独管不住我的五哥,她最小的儿子。

上初中的时候,五哥的新乐趣就是围着女孩子转。大眼睛的五哥本来就长得帅,又会吹好听的口琴,女孩子们都愿意和他玩。再加上五哥从小就脸皮厚,又敢于甜言蜜语跟女孩子面前胡说八道,因此,极有女生缘。于是大家添油加醋的疯传五哥今天跟这个姑娘搞对象,明天和那个姑娘谈朋友。大姨知道后,本想把他暴揍一顿,可是十六七的男孩子,大姨的棍子还没落下,五哥跑掉了。大姨气呼呼地在后边追着骂:“这个兔崽子,人不大一肚子花花肠子。”

大姨的五个儿女除了遗传了父母的大眼睛方脸盘之外,一定也遗传了他们潜在的音乐细胞。村里有会拉二胡吹笛子的老人,哥哥们就经常过去跟他们请教演奏技巧。哥哥们一边学一边琢磨,二胡笛子都能演奏得有模有样。每当大姨家的乐声响起,周围的人都夸奖说大姨家有个家庭乐队。而五哥是其中最棒的,除了演奏乐器他歌也唱得极好。

十九岁那年,五哥把五嫂领进了门。五嫂比他大一岁,长得白白净净,眉眼弯弯,面如桃花,说起话来轻声轻语,眉目含笑。长辈们不免为这歌俊俏闺女担心,这么个喜眉笑眼的美人儿,能否管住那个只知道玩的花心大萝卜,会不会被他欺负得哭都找不到地方,大家担心这一朵鲜花怕是插在牛粪上了。

五嫂的娘家极不同意这门亲事,她家在镇上,五哥家在乡村,五哥家里哥们多,又没有房子,经济条件不般配。可是,这个喜眉笑眼的美人儿,心里早有了准主意,硬是执拗地嫁了过来。刚过上小日子的时候,如胶似漆,日上三竿还挂着窗帘不出屋。再过一段时间,听大姨说,小夫妻关系好着呢。大姨就经常看到五哥在床上睡着,五嫂用扇子疼爱地给他扇着凉风,五嫂的温柔一定是五哥上辈子修来的福分。

五嫂的娘家在镇子上开着一家饭馆,五嫂的父亲和哥哥都是厨子,因此五嫂中学毕业了就跟着在饭馆里忙碌,顺便也学了炒菜的手艺。婚后不久,五嫂就哄着五哥和她一起回她娘家的饭馆里去帮忙。五哥也求之不得,他起初难免是被那些鸡鸭鱼肉美味食物所吸引。在饭馆忙碌的日子里,五哥逐渐喜欢上了烹饪这一行,也学起了厨师的技艺。在五嫂的劝说下,他还去报了个烹饪班系统学习,并考取了厨师证,也算有了一门养家糊口的本事。

不久我美丽的五嫂便怀孕生了个大眼睛的女儿,那个小姑娘天性腼腆,见人总是害羞的躲到妈妈身后去。五嫂又顶着被罚款二万块钱的危险,怀了二胎。这下生了个男孩,我的这个侄子,是我见过的最漂亮,最可爱的孩子。这些年,五哥虽然一直在饭馆里上着班,做出的菜也越来越色香味俱全,可是他的心思都在这个家上。一双儿女漂亮的妻子,五哥无时无刻不惦记着她们,只想多陪在他们身边。做厨师经常要早出晚归,节假日也不得休息,五哥打心眼里不喜欢这份工作。

于是,五嫂便和五哥商量,自己筹钱也开个小饭馆。后来两个人到镇子上租了门脸房,准备那些做饭的家伙什,把饭馆风风光光开了起来。大姨不得不过来帮着带孩子,大姨那时候已经六十多了,经常力不从心,于是又开始骂大姨夫:“那个死鬼老头子,啥忙都不帮,这辈子他死了我也不想他。”

凡是都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那条街上,有大大小小三四家饭馆。你不努力经营,就没有客人登门,就赚不到钱。于是,五哥五嫂每天早晨三四点就起床做早点,准备各种馅饼,烧饼,油饼,还有粥,汤,豆花等等。开饭馆的忙碌和辛苦,不是一般人能坚持下来的。中午除了来点餐的散客,还要做出几大盆的各种肉菜和素菜,为的是满足工厂里的工人和附近的民工。他们是吃份饭,可以任选的三样菜,米饭多少随便盛,一份饭八九块钱。五哥的饭馆饭菜经济实惠,价格合理,味道符合大众口味,吸引了不少回头客。于是生意越来越好,人也越来越忙碌。哥哥嫂嫂脸上整天都乐呵呵,日子在累并快乐着的节奏中一天天过去。

曾经天性顽劣的五哥依然玩心不改。听五嫂说,每年春节,五哥都花钱买来上千元的各种花炮和鞭炮,装了几大箱子。当大姨家的大家庭一起过大年的时候,五哥家的那些鞭炮总在村子了响得最持久,五哥家的花炮也总是最灿烂。过年饭馆歇业的那些天,我的哥哥们又聚到一起,吹拉弹唱,好不热闹。不过,此时的家庭乐队还填了新的乐器,架子鼓、萨克斯五哥玩的得心应手。我的喜眉笑眼的漂亮五嫂此时任凭着五哥疯玩,即使五哥花了太多钱在玩乐上,她也只是微笑着不阻拦,目光还总是紧紧地追随着我英俊的五哥,那目光里有赞许也有崇拜。

我不爱言笑的大姨夫七十出头时患了肺癌,尽管几个哥哥费劲心力为他寻医问药,终归没能挽救他的生命。姨夫离世之后,大姨仿佛变了一个人,一天不知道要哭上几遍,思念老伴郁郁寡欢。原来,夫妻尽管一生争吵,到老也是最稳固的依靠。失去了老伴的陪伴,大姨的精神也一蹶不振,没过两年就得了尿毒症追随大姨夫走了。

经历了父母的变故,五哥仿佛消沉了许多。五嫂和两个孩子成了他生活的全部。五哥和五嫂从来不吵架,五嫂总是笑眯眯看着五哥,眼里是一如既往的温柔。五哥婚前的那些纷纭情事从遇到五嫂后便都烟消云散,再也没人提起。五嫂仿佛有某种魔力,能把五哥的心收的服服帖帖。即使是五哥情绪最差的时候,五嫂的陪伴都好比是一剂良药,能使五哥暂时忘记那些伤心事。

那天,五哥突然来找我借钱,说是要在镇子上买个两居室的楼房,不想总回到村子里居住,他为了这个借了不少外债,好在五哥的楼房顺利买到手,也算完成了心愿。但是五哥五嫂不得不加倍地用心经营饭馆里的生意,赚钱还那些外债。几年过去了,忙碌的五哥从失去父母的阴霾中走了出来,忙碌但快乐的日子仿佛回到了从前。

春节的时候,失去了父母的哥哥嫂嫂们都集中到五哥的饭馆一起吃年夜饭,依然欢乐地燃放着五哥准备的几箱子烟花爆竹,在五哥家的聚会要持续三四天,他俩每天做饭炒菜忙不完。大姨家的年还是过得热热闹闹,虽然这个大家庭从以父母为中心,变成了以最小的五哥为中心,那个大家庭团结的家庭气氛却依然没变。

五哥在农村的院子里,盖了几间新房,除了必要的客厅卧室之外,他装修了一间KTV包间,还配上了最好的音响设施,可以不出家门随时K歌。再加上他那些架子鼓、萨克斯、二胡、横笛、唢呐、口琴、电子琴等乐器,完全可以装备成一个小型乐队。五哥说等他不开饭馆了就专心玩他的音乐,组建他的乡村乐队。

那一次,遇到五哥五嫂,他们已经是四十多岁的人了,脸上的皱纹也明明显露了几分岁月的沧桑感。我问五嫂最近忙些什么,五嫂告诉我,忙着给儿子又买了个楼房,还在开饭馆,还在还房贷。我劝他们,你们也歇歇吧,都这个年龄了,再拼命干活早起晚睡,身体可别弄垮了。五嫂神秘的笑着告诉我,不能闲下来,要不你五哥就要整天玩了,咱得让他一直有事干。

我忽然心疼起五哥来。我这个五嫂在她喜眉笑眼的背后,原来是牵着五哥不停地为生活而奋斗。想想五哥这些年开饭馆受的累,与他现在有房有车有家有业的幸福生活,真不知道应该为他高兴,还是为他心酸。五哥那个开农村乐队的打算,看来还是遥遥无期,尚在五嫂的计划之外,不知道五嫂啥事能让五哥闲下来。

或许这就是生活的本来面目,一个人不能自私地为自己的快乐而活着,他还要有家庭,有他的责任和义务。或许,五哥就是个最幸福的人吧,因为他有一位懂他疼他而且能正确引导他的妻子。五哥从儿时的顽劣无知、不学无术,在婚姻里得到了长足的成长和发展。

对于来自于农村文化水平又不高的五哥五嫂来说,他们夫妻俩虽说已经在一起摸爬滚打了二十多年,却从来没去想两个人之间到底是爱情还是亲情这个问题,或许他们的父辈也没有教会他们夫妻间应该如何相爱,但我从他们身上看到了爱情的影子,也感受到了婚姻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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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腊月随想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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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赋予我的除了毫无意义的多愁善感之外,没赐予我任何,所以只好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应对着外界的纷扰,因而两者间需要一个平衡,否则迟早会精神崩溃。

如若你也曾感受过,某天匆匆行走于人群中,拼命赶着时间,做着自己理应做着的事,却不知从何处发出一种声音:为什么你一定要这么做?此刻,明确地知道,这不是我真正要做的,但却不得不。

所以我常常想,一定有两个自己,一个是虚伪的,一个是真实的。虚伪的那个自己做着表面的自己,真实的那个自己被深深隐藏,偶尔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悄悄出来安慰着那个早已疲惫不堪的虚假的自己。

那个声音不知何时会出现,但我知道那一定来自灵魂。刘汀曾说,灵魂就是那个我们身体、意识都纹丝不动,可是它却暗自颤抖的东西,是在最最深且静的黑夜里你内心中突然闪亮的东西,是你在遭遇某件超出绝对意外的事情时自然而然地从躯壳里跳出来的东西。我不清楚灵魂科学的定义,但这些解释却是深得我心。不知你怎样以为?

我相信,你会因为某些文字唯美的沁人心脾而喜欢,也会因为某些文字深刻如同你的心声而喜欢,但不论怎样,请保持这颗心去喜欢。文字因你而美。

有幸能看到这段文字,无论我们的选择有多少种,最后,我们还是会走向和变成那个唯一的自己,因为所有的选择,是以你对它的实现为终结的。在它到来之前,我们只能默默地走下去。

这漫漫人生路,或长或短,或坦或陡,皆在你一瞬间的选择中度过。我们会后悔每个选择,因为会幻想着若当初选择了另一个会不会会有另一番场景,也许就没现在这么艰难了。只是,别忘了,世事不就不易,何况我们是朝着自己所希望的那样选择的。既然一直选择方向在每个路口,就在那个方向里坚持着,每个方向里都有你的同伴,也有你的故事,不曾孤独。

也许会遇到无数的路口,只是切记别总是转弯,那样会太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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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切切思,心心念散文

全文共 9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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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幽冷魅的月亮悬挂在幽深静谧的天空之城,点点繁星,闪烁迷离,一阵风吹过,远处,灯火阑珊,熟悉的身影忽隐忽现。爱了,恋了,思了,念了,怀着一颗绵柔的心,捧一缕婉约的情怀于朦胧的夜色之中。风起,是爱的线条在划过,雨落,是情的涟漪在旖旎。把最美的情缘融进灵魂,袅袅升腾,暗香浮动。

又是一个晴空万里的早晨,暖暖的阳光温柔慈悲,明媚优雅,我从虚幻而又真实的梦中醒来,睁开惺忪的睡眼,拥一抹柔柔的阳光,慵懒地躺在床上,任思绪无边蔓延,听着自己清晰的心跳声,感受着时间一秒一秒的流逝,时光温婉,安暖静娴,这一刻,我赋时光于缓缓流淌的切切思,心心念。

爱是一种魔咒,思念是一种病,病根是爱,爱有多深,思念就会有多苦。思念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的嗔痴,思念是“凄凉别后两应同,最是不胜清怨月明中。”的幽怨,思念是“心似双丝网,中有千千结。”的烦乱,思念是“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的缠绵。思念是“也想不相思,可免相思苦。几次细思量,情愿相思苦!”的甘虐。思念是“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的苛求。思念是“这次我离开你,是风,是雨,是夜晚;你笑了笑,我摆一摆手,一条寂寞的路便展向两头了。”的惆怅落寞。思念是“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的伤感寂寥。

一笺烟雨,半帘幽梦,谁在湄水之畔种下南国红豆?一弯新月,几多梦幻,谁在月光之中望穿秋水?一树菩提,几许虔念,谁在前世今生的轮回中心心念?

想着你的感觉,有如雨的缠绵,淅淅沥沥,窸窸娑娑,轻轻柔柔,丝丝凉凉,悄然之中,淋湿了无声的岁月,漫过每一寸心田。想着你的感觉,有如风的缱绻,循着时光的影子,穿过每一条罅隙,肆意席卷,抽丝剥茧,吹乱了翩跹的日夜,却吹不走你的容颜。

一个一个想你的日子,已然堆砌成一栋孤单的房子,静静待。一个一个念你的时刻,已然变成一篇一篇流动的诗阙,默默念。

让缠绵的雨自由缠绵,让缱绻的风自在缱绻。零落纷飞,辗转悱恻,于不知不觉中,描摹成一幅暗香疏影,绿意微漾的留白画。

春夏秋冬,流年似水,清浅流淌,觅一方馨香园,于一米阳光处安放灵魂,阳春白雪,轻声踏足,留一串脚印给岁月,拾起珠珠温润感念,深典藏,轻轻念,声声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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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高度散文

全文共 29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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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就像小孩儿的脸,说变就变。晨起七点多起程时,天阴郁着脸,似雨未雨的样子。雾霭轻轻地笼罩着大地,朦朦胧胧,行走在雾霭里,亦人亦仙,颇有腾云驾雾之感。

汽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车厢里充满着青春气息,将要中考了,校领导和年级组长为了奖励之前的体育考试和实验考试取得的优秀成绩,中考前,具体地说,整个初中阶段,也是最后一次组织学生集体旅行了,一方面缓解一下绷紧的神经,另一方面,放松后,为中考考试最后的冲刺做准备。

我们的目的地是灵宝境内的娘娘山。据说那里是王母娘娘为普度众生从炼丹的太上老君手中抢到的呢!颇具兵不厌诈的幽默呢!心里想像着娘娘山的风景,不知不觉窗外的天空亮了起来,一缕阳光透过车窗暖暖的照进车厢,车厢里的氛围越发的活跃起来,学生们雀儿般欢快,有序的唱着自己喜欢的歌。车速也开始加快,路上的风景便一带而过了。

三个多小时后到达目的地。此时的阳光越发的亮,亮得有些刺眼。如厕之后,我们便按序进入景区了。第一眼并没有吸引眼球的景致,湖水,秋千,绿色的树……渐渐地学生们四散开去,落在后面,我于是有了担心:娘娘山是否和神农山一般,台阶众多,曲折蜿蜒?登神农山时,身体有些微恙,落在最后。不过,靠我坚强的意志,我还是看到了山顶最壮观的景致——古老的白皮松;蜿蜒起伏,跌宕不驯的龙脊长城。而娘娘山是否和神农山雷同呢?

依路前行,景致便一一的凸现出来,所有的担心便一挥而去。台阶和平坦交替出现,由平缓逐渐陡峭。拾阶而上,当你正要有疲累的感觉时,一段平坦的路段便恰到好处的出现了,于是你的脚步又开始轻盈。不经意的,还有一股股淡淡的槐花香扑鼻而来,沁人心脾,令人心旷神怡。举目远眺,便在不远处,几株盛开着槐花的树的枝桠,正迎风招展呢!继续前行,忽而听到学生们欢快的笑声,走近,方才发现,二个相对的人工喷水瀑布正在水花四溅,在阳光下形成淡淡的水雾,别具一番风情呢!“我看到了,我看到了,那是彩虹。”只见几个学生正站在水瀑的中间,淋着瀑水,手指着水瀑近前方的一个位置。我有些好奇,彩虹应当在高处,怎么会在低处看彩虹呢?难道是错觉?“真的有彩虹?”我问邻近的一个学生。“真的有,老师,您上去看看。”我带着好奇心走了过去,先是被瀑水淋得落汤鸡一般,正在迟疑,果然看到平铺在水瀑旁边的平坦的地方,有一处清晰的彩虹平铺在那里。我有些讶然,终究没有弄明白它形成的原理,虽湿透了衣衫,便满足了好奇心,开心的继续前行。

依然,台阶与平坦交替。只是风景各异罢了。绿色渐渐稀少,取而代之的是一些刻了字的石头,大概的名字有灵石,上棋盘,云云。便又觉无趣,只是为爬山而前行。不知爬过多少阶石阶,已至正午,阳光越发的晃眼,气温也渐渐上升,刚才淋湿的衣服,不知不觉早已干爽,正行走间,飘来泡面的香,始发现,早已饥肠辘辘了。走在前面的学生和班主任以及导游,正在尽享泡面和汤面的香呢!迫不及待,找到先到的老师,和女学生们一起,也开始享受泡面的香。水足饭饱之后,继续前行。举目仰视,却见依然在山底,所不同的是风景的迥异。阳光越发的亮,亮的更加晃眼,正在抱怨天气没有情味,居然那么晃眼。不知是谁突然大叫一声:“瀑布!快看,瀑布!”果然一条晃眼的白练,自天而降。然而奇怪的是,那瀑布居然没有水声,再仔细看,已然也没有流水。然而,确实是瀑布的情状。正当大家迷惑时,却见不远处有一块椭圆形的巨石,上面赫然写着“石瀑布”三个字。方恍然大悟,原来晃眼的不是阳光,而是那条宽阔的、自天而降的石瀑布。大家一阵欢喜,便急忙各自找了位置,继而便听到相机的“咔咔”声。

接下来最开心的事情,便是沿石瀑而上,石瀑的源头,似乎是一堵“天墻”,一样的晃眼。又似乎那是形成瀑布的终端,望不到迂回的路径。石瀑的边沿凿成一条狭窄的路梯,只容一人通过。而石瀑本身,看起来亮而且光滑,然而,踩上去,便有极大的摩擦力,不走路梯,沿着瀑腹,依然可以上行。此时此刻,方有了爬山的感觉。石瀑和“天墙”成钝角。愈上行,愈接近“天墻”了。蓦然,石瀑的一侧有了通道,是通向另一个方向的。而此时,一些云团开始在上空弥漫,太阳时而没入其中,时而穿出其外,构成一道亮丽的风景。于是,更增加了我们前行的兴致。继而,绿意渐浓,似乎进入原始森林了。书着“天然氧吧”的石头,便在这里出现了。远一片,近一片叫不出名字的山花,红的,白的,生机勃勃的盛开着。进而,又有长满果子的杏树,枣树,山核桃树,以及尚未新绿的山葡萄树,便一一的呈现在我们的面前。没有台阶,天然的石头路,狭窄的只容一个人通过。天上的云朵渐渐密集起来,远处还传来稀疏的雷声,我们不能相信,那样晴朗的天空会被那些云朵肆虐,便毅然的前行,渐渐地,有些登山的意味了。多了上行,少了平坦。

猝不及防的是,居然,在我们还没有到达足够的高度时,雷声有些密集了,天空黯淡下来,这一切仅在很短的时间便完成。因了惧怕下雨,便止步不前,不远处看到一个标记,标记处写着几个字,“下山请左拐。”因没有看到最美的风景——一线天和娘娘庙,我们心有不甘,鼓足勇气,我们还是继续前行了。然而,终于,我们还是回头了。雷声越发的密集,天空越发的暗淡,似有大雨倾盆之势。

我们沿着左拐的台阶一路走去。于是我们有了新的迷惑:怎么下山是向着山顶走呢?一路的台阶,一直的向上。

天空越发的阴郁,雷声越发的密集。开始有稀疏的雨滴滴落,我们开始加快步伐,向上攀去。自然顾不得欣赏身边的风景了。终于,雨滴密集起来,不,不是雨滴,是冰雹。玉米粒大小的冰雹,一粒粒砸在我们身上,我终于想起来,身上带了雨伞,由于山道狭窄且没有护栏,只能遮挡自己一个人了。我们攀爬的速度慢了下来,甚至于停了下来,于是,一道胜景便展现在我们眼前。我们似乎已爬到了山顶,举目远眺,一片葱绿的山坳里,雨滴和冰雹倾泻而下,最壮观的一幕出现了:天瀑,自天而降,铺天盖地,加之冰雹砸在我的雨伞上的滴答声,一曲天籁之音便在那一刻诞生了。我们喜极,大自然居然有如此的造诣,然而,行在山底之人,是无论如何也赏不到如此盛景的。远眺,层恋叠嶂,一山更比一山高,而我们的终点,应该在更高的山巅,终因天气原因,我们无法再登新高,然而那里的风景,一定更加瑰丽!只是我们无法赏到了。

一阵雷声,似在耳旁,却在很远的山涧现出闪电,那闪电的长度足有几层楼高,在空中闪烁,瞬间即逝。如此盛景,居然没有合适的语言来描述。

终于,在冰雹和雷声的裹挟中,我们到达了山的另一侧,来到了山上的停车处。此时方才明白,下山上走的缘由了。剩下的路程,大家都乘了旅游中巴,一路的下山去了。我因带着雨伞,心有不甘,便一路的步行下去。于是,我看到了别样的风景。一团团的山岚,慢慢的从地面升腾,渐渐的弥漫开去,直至消失在我的视线之外。我犹如置身其中,飘飘欲仙。

雨不知何时已经停下,天空愈发明亮,太阳穿过层云,天边便火红蔚蓝起来,我的脚步也轻盈起来,及至和大家会合,天空已完全晴朗起来。

细细回味,几个小时,经历了不同的风景和不同的天气,让我对高度有了新的认识。不同的高度,你会欣赏到不同的风景。于是,我想起了杜甫《望岳》里的句子: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然而,我又想,人生亦如此,没有一定的高度,便不会有足够的内涵,更不会有骄人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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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是一枚叶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000字

全文共 19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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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枚叶,风雨雷电洗礼的叶,而我也是一叶枫,我多想把时光雕刻的纹脉交付与鸿雁的翅膀,让它带上我的红晕去飞翔,带上我的气息去流浪,带上我的梦去天涯,带上我的执着揉进晚霞......题记

风儿温柔了,不再怒吼,不再刺骨,杨柳岸、小溪边、山岗上,一棵棵挺拔的树,枝条葱郁起来,那枯竭的僵硬缓缓柔软开来,伴着淅淅沥沥春雨的滋润,树梢头勃发着生机片片。小草儿睁开了沉睡的眼,慢慢探出了惺忪绒绒的草尖儿,似金龟子和小蚂蚁的触角轻融着大地复苏的暖和人间温情。

在如山般伟岸树干的挺拔里,我沐浴着明媚,稚嫩的萌芽在树枝庇护的梢头悄悄绽放开来,与小溪的灵动嘻戏、随山间清泉的涌动而成长、发育、听鸟儿的婉转而陶醉、‘看山花的烂漫而多情......

在雨露的滋润下,微风的吹拂中,我渐渐出脱成一枚五角的叶,全身焕发着抖擞的油绿、朝气的葱郁、蓬勃壮丽的升腾,心中澎湃着一腔不甘寂寞的梦。我用春光的明媚种下希望,一定要在秋的枝头收获一枚灿烂,要成为人间最美丽的一道风景,一片耀眼的枫叶,一朵天边盛开的霞红。

朗润的天渐渐热辣,炙热的阳光烘烤着大地,蝉啸叫起来,高低起伏的狂躁在我枝桠间上窜下跳,我浑当不知,充耳不闻的在我的精神世界,默数潮涨潮落的月圆月缺。电闪雷鸣,冰雹肆虐,我昂首在兄弟姐妹间,抱成一堵坚不可摧的长城,任凭大自然洗礼身心,我们一起高唱着团结奋进的歌。

偶尔有一两只贪婪的害虫,在我身边匍匐而过,捎带着的口臭虽然令我恶心,但它动摇不了我的信念,一点点伤痛,算得了什么!可悲啊,它到死也没弄明白,就连那么庞大的螳螂,有强健的刀臂都失手在黄雀的利爪下,何况你一条不知轻重可耻而又可悲的虫?!它怎会知道,黄雀有我叶子的庇护,茂密的叶丛就是温暖的家,我们是相互依赖,牵绊着密不可分的,自然界最宝贵的义和情。

次第的花儿争艳起来,娇滴滴的红梅在乍暖还寒的早春凌寒傲枝,迎春花踏着春光悄悄吐露芬芳,杏儿桃儿伴着春兰徜徉明媚,挠首弄姿的仙客来娇俏着春天的妩媚,小灯笼般吊挂的石榴花用火焰似的红召唤着热情的夏;栀子花憨笑在热烈的氛围把馨香暗抛,合欢、百合依偎着端庄秀丽的荷花,各自粉呈着亭亭玉立的热烈和骄傲;凌霄花攀援于绝壁,以盛气凌人的身姿与吹起冲天喇叭的牵牛花一同绽放热情的豪迈……

我,只有我,那枚经过风吹雨打而逐渐丰腴的绿叶,默默的伴着花儿吐蕊,静静的欣赏次第的姹紫嫣红的盛开,心甘情愿的陪伴着花儿享受着日出日落挥发的华彩。

我是一枚叶,我是春夏里千锤百炼开阔的绿叶,我繁茂的叶片甘愿为花儿撑伞遮阴,酷暑里为花儿扇风乘凉,暴风骤雨侵袭,我理所当然的替花儿遮挡风雨;夕阳西下时,我微笑着看花枝招展的舞姿翩跹,我摇动枝条聆听花骨朵儿悄悄绽放的声音,我栖息在我陪衬的静默时光里,我懂得了什么是最灿烂的笑,我身体里涌动着期待灿烂的怒潮,我心底里始终藏着一个辉煌的梦。等待秋天,等待露珠,等待潮汐灵动的那一刻,等待我由叶变成红枫时的悸动。

潮涨潮落牵绊着日光月影对万物的升华 ,大浪淘沙沉淀冲刷着金子般的赤诚,一场微凉的秋雨带走了娇艳妩媚的姹紫嫣红,只有淡淡的缕缕清香在天高云淡的空寂里缓缓徜徉。南飞的鸿雁又要起程了,它们孤傲的扇动健硕的翅膀,悠悠的徘徊在芦苇荡的絮尖上,似乎要裹挟起芦絮的相思,裹挟起家的芳香,一阵阵嘶鸣,在布满留恋的云逢间游荡。

我是一叶枫,我多想把时光雕刻的纹脉交付与鸿雁的翅膀,让它带上我的红晕去飞翔,带上我的气息去流浪,带上我的梦去天涯,带上我的执着揉进晚霞......一览山高水长自由的图画。

我是一叶枫,站在秋天的枝头轻嗅丹桂、银桂的飘香,晶莹的圆月下,浅尝桂花酒滴露的甘醇,惬意的品尝人生最美丽的童话。我轻弹着快乐的音符,把“霜叶红于二月花”的灿烂洋溢在小溪旁、倒映在三峡里、飘逸在关门山的栈道下、游弋在北京香山的碧水湾上......

我是一叶枫,倾心在有情人互相传递爱意的信笺里,我愿化作爱的信使抛向苍穹,一头连着他,一头牵着你。他抛出的是虔诚的护爱,你接着的,是沉甸甸爱的暖流和点点滴滴幸福的记忆。愿“山远天高烟水寒,相思枫叶丹”的诺言携刻在爱的河流里。

我是一叶枫,萧瑟秋风起,我会坚定的站在盛开菊花的金色山岗上,用我火焰般的胸膛,为秋菊加油助威:寒冷只是你我磨练意志的水晶,它会照亮我们又一个春暖花开!来年“菊花台”,繁花更盛艳!

我是一叶枫,我的一生虽然注定了飘零,但我无怨无悔,绝不学古人“枫醉未到清醒时, 情落人间恨无缘”的无奈长叹。即使凛冽的寒凉倾覆了荒野,我悠悠弹唱的恋曲依然徘徊在强壮的树身,我生生不息的信念依然在大地的每个角落漫延、缠绕、升腾。当蒲公英衔着希望的种子,再次飞来,我又是一枚活力四射、油亮健硕的叶!

我是一枚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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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欲弃难舍是情分散文

全文共 13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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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许多人跟我一样,会有不少物事舍不得丢掉。舍不得的,肯定不是什么珍宝,即使你扔了大多也没人愿意捡去。

许多东西都有时代性,尤其是有些书,上世纪70年代末风靡一时的那套数理化自学丛书就是一例。想当年,为得到这套书,曾经花过多少心思啊。可如今,那书无论外貌还是内容,都已是鸡肋一块,食之无味,弃之却着实可惜。同这丛书差不多的,还有一套许国璋英语,那时这四册书加上随后的两本俞大裀教材,是我的至宝至爱,30多年过去,英语与我的距离,早已咫尺天涯,留着无用,却也不忍割舍往日情份。

类似的书,在我的书橱里不属少数,多次想下决心清理一二,结果都坏在优柔寡断这四个字上。

书橱上顶着几个不小的纸箱,其中一个装着积了几十年的朋友来信,少说也有几千封,大多一年一装订,几位与我往来特别密切的,还订有“个人集子”。这些信件记录着朋友们彼时心路历程,有的甚至可以说收藏着某种历史。然而,她们毕竟太私人了,一般不可以公诸于众。于是常常的想,到了“那一天”,我该如何处理这些东西?或者,为了保险起见,我是不是应该早一点收拾了它们,“以绝后患”?然而,我真的下不了这个决心,尽管与我交往的好像没有名人大腕,但他(她)们毕竟曾是我的挚友啊。

如果是名人大腕,那还好办了,堂而皇之将其献出去。细细算来,倒也收藏有几封编辑的亲笔,可对方好像都不太有名。倒是有一位有名的,红学中人所共知的冯其庸先生。他给我的那封信,让我夹在一部《石头记》里。我以为这应该也算是一种珍藏。

还有就是那一大堆日记。写头一篇日记时年岁并不小了,可至今却也积下了30多年的文字。堆在一起,足足有两尺多高。日记里收藏着的一切,也许会比那些信件更为私人。说实在的,我的日记里,很少有自己的什么秘密,却记载着许多朋友的点点滴滴。以前我开玩笑说起过这些日记“归宿”,有人表示大家“分赃”,哈哈,这主意不错,可他们互相之间与我的关系毕竟并不那么平衡,也就是说,有些秘密是不可以互相泄露的。好在近年来写日记不再用纸用笔,所以的一切都保存在电脑里。有时想,有朝一日真的想舍弃它们了,一键毁之,最轻松不过的事了。问题是那一箱纸质日记怎么办?要我现在就毁了它们,于心何忍?

这些年,大大小小的得过不少的奖状。现在的奖状也是今非昔比了,大多金光闪闪,很是考究。要是他们只是一张薄纸也还罢了,偏偏都那么厚那么大,如果归在一起,得占个很大的地方,我只好化整为零,这里塞一个那里塞一个。对大多数人来说,奖状不仅仅是一种荣誉,说不定还可以换来一些实惠,比方评级啦升职什么的,可我没那种可能,有时还真觉得它们是个累赘。

世上最难舍的莫过于深深的朋友情分,偏偏许多的情分总是以(礼)物来表述并存在着的。我现在想到的就是这些,这些包含着朋友之情的玩意儿。你看我的书橱,满满当当的书籍前面,排列着是一个又一个朋友送我的可爱小摆设。我常常很奇怪,朋友们为什么总是把我当作孩子看待,问问他们,他们回答,我们心目中,你永远是个孩子。晕不晕?话又说回来,这样的话,正是我所喜欢听的。也许,年纪越大,越愿意自己还是个孩子。光冲着这一点,我还会下得了手丢掉它们?更何况,那一个个看似小玩具的物件,浸透着的却是永远无法割断的深情啊!

所以啊,到头来还是那句话,欲弃难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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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任思绪纷飞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10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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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绪纷飞

“只有对死去的人有强烈思念的人,才能看到我,无法接受死亡的人能看到我。对逝者的思念单薄了的话,就看不到了……”——《天国邮递员》

如果真有天国,人们会不会见到自己一直念念不忘的那个人,是不是就能完成自己生前所不能完成的事?如果真有通往天国的邮寄地方,那里会不会和电影中一样浪漫:一望无际的绿草地,一只红色的邮寄箱,箱中满满的是生者给死者送去的祝福和深深的思念?如果真有天国邮递员,是不是会真像影片中的那样温柔,那样懂得人的心思?我不知道。

小时候,抬起头,望望天,天上的云勾勒出脑海中想念的那个人。一样的慈祥,一样的微笑,一如以前我窝在她臂腕里玩耍时的和蔼可亲。瞬间,温热,涌上,流经发际。耳畔,回荡起她的声音,不由自主地,回应她的呼唤:外婆,我想你了。可是,你在哪儿呢?我不知道。

是否真的存在那样温柔的天国邮递员?如若有,我定也愿意陪他替人们邮寄思念,陪他直到他的任务结束。

特别怕孤独,怕孤独侵蚀自己,吞没自己。每当自己在意的人一段时间不理我,不与我说话,我就想他会不会生气了呢?会不会是我哪里做的不够好?还是我在他的心里并没有占那么大的位置?我不知道。一个人站在寝室的阳台上黯然落泪,任凭眼泪和鼻涕混在一起,不顾形象。朋友问起,也不愿说出自己的想法,或许她们会认为是我太过矫情,太过敏感神经?我不知道,只是不愿说罢了。

黑暗的夜空是最好的秘密藏身处。它能包容我所有天马行空的想法,它能静静地倾听我的心声,即使我不说,它也能懂。或许,它也会像天国邮递员那样,将我的想法传送到那人的梦中,在他耳边轻声诉说…后来,我们果真就和好了,难道真的是我想多了?又兴许真的是它,那深邃的夜空,将我的心里话诉与他耳?我想。

最后,天国邮递员的身份被人看穿了;最后,他的任务终究还是到了尽头;最后,他不得不离开,离开自己真心爱着的人。但,人们往往倾向于美好的结局。于是,影片最后还是没有让男女主角忘记那份经历,还是让他们两个彼此相爱的人,走到一起。

我想,每个人应该都期盼这样美好的结局,无论它是发生在电影中,还是在现实中实现,它都是美好的。我也同样明白了:千万要记得遥远的天涯有人在等你,有一颗执着的心跟随着你,无论你是否回头发现了它。尚好的青春飞逝就再也不会回来,所以无论前往幸福的路有多少阻碍,你也不要轻易放开那只紧握的手。纵使灯火阑珊,众里寻人,如若还未遇到,也不必急于看到那个人。终有一天,人人都会拥有,属于他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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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以黄黄为题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400字

全文共 3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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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黄是只永远长不大的狗。懂事,听话,唯一的缺点就是贪吃,好动。

记得刚从姑姑家把它抱回家时,它的牙都没长齐。大大的眼睛,黑眼圈,一身黄色的皮毛,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见到生人就躲在角落里,别人忍不住摸它两下,它像受到非礼似得的直摇头,然后乖乖的蜷缩在我的脚下。我喜欢这种小鸟依人的感觉。我总是把它抱在怀里,亲亲它的鼻子,揪揪它的细胡子,挠挠它的黑眼圈,然后它会眯着眼睛拼命往我怀里钻。

那一年,我八岁,黄黄才两个月。对周围的环境渐渐熟悉后,黄黄已经不再那么怕人了。每当夜深人静马路上有车辆经过时,它也会跑出去学邻居家的狗汪汪叫。每次它跑出去的时候,我都紧随着,像母亲怕孩子出事一样。完成它的使命后,我会把它抱到我的被窝里,它也会温顺的贴着我,慢慢进入梦乡。因为这事,母亲没少责备我。黄黄身上的跳骚,总把我叮的满身是包。

母亲说黄黄的耳朵老是耷拉着,一点都不好看。我也看出了这个问题。要是它能竖着耳朵,像狼一般,多威风。于是,我舍掉辛辛苦苦攒的钱,买钙片喂它。放学没事的时候,我也会拿起鱼竿钓鱼。虽然鱼是留给母亲补身体的,不过这个馋嘴的小家伙还能幸运的吃上鱼骨头。一个星期后,奇迹发生了。黄黄果然不负众望,两只耳朵精神抖擞的站立起来了。从此,它成了周围最惹人注目的狗。

黄黄四个月的时候,已经敢单枪匹马跑到村外去闯荡。我去上学的时候,它老是去送我很远,有时快跟到学校了。我的心里半喜半忧,生怕它回去的时候半路出事。针对这个问题,我想了一个妙招。每当我出门的时候,就把它五花大绑,并吩咐弟弟等我到学校的后再给它解开。狗是有灵性的,因为这事,它懊恼了好几天。狗有种恶习,叫死性不改。狗也有种天赋,叫绝顶聪明。当我觉得它不再跟着我出远门的时候,其实它在玩一招孙子兵法?—瞒天过海。这种伎俩,两天后就被我发现了,真是拿它没办法。看来狗再聪明,也聪明不过人。童话故事中,连狐狸都五体投地的说,我再狡猾,也敌不过你们人类狡猾。

母亲生性胆小,每次下地的时候,黄黄都陪着。母亲常说,这个小东西多么善解人意。我在玉米地里拔草,我走一步,它就跟一步。我坐下歇着,它就在我周围打转,眼珠子骨溜溜的,兴奋在草堆里抓蚂蚱。从母亲脸上流淌的笑容可以看出,黄黄的到来,给这个家增添多少乐趣啊!

弟弟是个调皮虫,总喜欢捉弄黄黄。他时常拿剪刀剪黄黄的胡子。没事的时候,老是把它的脸涂得五颜六色。黄黄羞得都不敢出去见人了。他还撬起黄黄的两条后腿,教它学倒立。黄黄每次都摔得翻几个跟头。以后,它见到弟弟就躲。于是,弟弟便拿好吃的诱惑它。黄黄贪吃,很容易就着了弟弟的道。弟弟把事先挖好的坑上面铺上干草,然后让黄黄跟着他跑。黄黄只顾着弟弟手里的骨头,哪里会想到有陷阱,一不留神就陷进去了。还好坑不是很深,它不费吹灰之力就跳出来了。弟弟古灵精怪,黄黄没头没脑,他们才像一对亲兄弟。

爸爸不喜欢养宠物,说那是糟践粮食。但是,无聊的时候,他也会带着这个小精灵到野地里捉兔子。一次,黄黄果然没有辜负父亲的期望,逮了一只几斤重的老兔子。父亲乐的眉飞色舞,黄黄则像一个大功臣一样趾高气扬。从此,黄黄成了全家人的宝。

人的成长历程不会一帆风顺,动物的也一样。人有了委屈可以痛痛快快的说出来,动物却只能通过肢体语言尽可能的表达。一天午饭过后,邻居家的大婶火急火燎的跑到我们家,凶神恶煞的说,看看你们家养的狗,把我们家的鸡咬死了两只。父亲很是生气,把黄黄痛打了一顿。黄黄吓得乱窜,然后扎到母亲怀里,浑身抽搐着,头也不敢抬。它知道,父亲是怕母亲的。这一次,黄黄以往竖着的耳朵又耷拉下来。我非常不解,我们家养的也有鸡,黄黄只是斗它们玩,从来没有要捕食的意思。过了一天,邻居家的鸡又被咬死了一只。一阵狗叫之后,黄黄惊慌失措的跑回来,嘴里都是血,连背上也有伤。邻居大婶风尘仆仆的赶过来时,父亲正准备对黄黄再次施行家法。没想到,大婶却满脸愧疚的说,真是不好意思,我误会你家黄黄了。是张家那只可恶的大黑狗咬死了我家的鸡,还咬伤了你家黄黄。从来没见过父亲的脸色那么难看过。他心里估摸着,要是这小狗会说话的话,至于这么冤吗?人都是这样,总以自己的意志决定其他生物的未来。人总是以有用或无用来决定他们的去留。有用,就想法设法的大量繁殖,没用,就千方百计的摈除迫害。他们没权说话,因为人才是这个世界的主宰。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动物也不例外。一个人的生命是短暂的,动物的生命更是短暂和脆弱的。他们不由自主的来到这个世上,还没眷顾完时却要依依不舍的离开。人最美好的时光往往葬送在自己手里,动物最美好的时光往往葬送在人手里。每一个有灵性的生命都是上帝赋予大地的一个精灵,每一个生命都应该获得尊重。

这天的天色暗的特别快,整个天空雾气蒙蒙的。晚饭的时候下起了零星小雨。

我们一家人正其乐融融的吃晚饭。突然,黄黄像是听到了什么声音,飞快的跑了出去。母亲还夸奖它说黄黄的耳朵就是灵。没过几分钟,黄黄又飞快的跑了回来。晚饭快结束时,不幸的事情发生了。黄黄躺在地上,剧烈的翻滚,抽搐,口吐白沫,灯光的照射下,我能看到它痛苦的眼泪。父亲叹了口气,说,这下完了,黄黄吃了老鼠药了。我知道有一个法子可以暂缓老鼠药的发药时间,于是不顾父亲的反对,把半瓶香油灌进黄黄的嘴里。邻居一个有经验的大爷跟我说,灌了香油也没多大用,赶快去找医生打两针,或许还有救。

天已经漆黑一片了,雨依然不厌其烦的下着。我不管不顾这些了,抱起黄黄就跑。父亲不放心,拿着手电筒在我身后照着。此刻,我才发现,它是如此的弱小,如此的脆弱。从它的眼睛里,我既看到了求生的欲望,也看到了痛苦挣扎的绝望,而撕心裂肺的我,是它唯一的希望。它每发作一次,我的心就痛一次。我不知道脸上的水珠是汗,是雨,还是眼泪。甚至,我连慌乱中跑丢了一只鞋子都忘了。

终于到了村里唯一的诊所。医生说没药了。我像是当头被人泼了一身冷水。随机,我对父亲说,我们去邻村的诊所吧!医生还有些不高兴,发了狠话说,去了也没用,这只狗已经没救了。我不信,我相信他说这话纯粹是嫉妒。黄黄还躺在我的怀里,它还有呼吸,虽然越来越弱,可它毕竟还活着,只要活着就有一线希望。

我的背上全是汗,脚也划破了几道口子。我只觉得疼,并不知道流血了没有。灯光关注的只有黄黄,我把自己的脚忘了。父亲一路走,一路抱怨着说,谁让它那么贪吃,这下出事了吧!虽然父亲嘴上这么说,可是他心里也有万般的不舍。我了解,父亲是一个不善于把真情直接表达出来的人。父亲和父亲生活了半辈子,我从来没听到过谁叫对方的名字。虽然我不知道这样的婚姻是否有爱情,但我确信他们已经离不开对方。

黄黄抽搐的次数越来越少了,浑身也越来越冷。它的呼吸如游丝一般,越来越让人感觉不到。当我们费尽千辛万苦赶到的时候,这个小可怜已经在使劲全身的解数倒气。我不知道这是怎样的一种现象,但我看到父亲在悄悄流泪。多年以后我才明白,倒气是临死前的一种征兆。黄黄最终没有扛得住,它走了。我想它肯定不是欣然的离去了,因为它的眼睛瞪的大大的,这是怎样的一种不甘啊!作为一个失败主人的我,只能悲伤的语气告诉它:我的小天使,我已经尽力了。

第二天,我把黄黄埋葬了。一只有灵性的东西是不应该曝尸荒野的,它的灵魂在天空看着我们。我没有给它置办什么俗套的东西,只在它身旁种了一棵小树。愿它的灵魂寄托在树上守护着我们。

没过几天,邻居可恶的大黑狗也遭到同样的命运。唯一不同的是,它死后将尸骨无存。有人看见两个骑摩托的人把大黑拖走了。

我明白了,原来几天前,黄黄成了大黑的牺牲品。黄黄没几斤肉,大黑才是这些可恶的猎物者的目标。

这就是一只狗的生命历程。从此,我家好长一段时间不养狗。因为养狗得到的欢乐远比失去时的痛苦多得多。它在我幼小的心里留下永不可灭的阴影,让我明白了死亡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多年以后,我在一篇回忆文中引用了鲁迅阿长与山海经的一句话:仁厚黑暗的地母啊,愿在你的怀里永安它的魂灵。当时在班里引起不小的轰动,我成了典型,老师专门拿我的文章告诫大家,不要胡乱引用。现在,我仍然要说,仁厚黑暗的地母啊,愿在你的怀里永安它的魂灵。在我心里的,黄黄是我的亲人,而不是一只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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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草原秋色散文

全文共 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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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是收获的季节,塞北的草原无声地演绎着秋的色彩,秋的神韵,沃野万里,纤尘不染……

在悠然游弋的空气中,秋日暖阳无疑是最和煦温暖的心情舒化剂,沐浴在这片秋阳之下,我为秋醉了,秋对我笑了……

一望无际黄色的海洋,那是秋天的外衣,那是秋收的信号。希望自己也能在这个金色的季节中收获更多。梦随心动,心随梦求,心中那份期许,行走于四季,收获在今朝!

在这无边无际的澹荡里,没有寂寥与悲凉,惟有明澈与恬淡。

无论我们在人生中扮演何种角色,总会有最闪亮的瞬间。活在当下,有所期待就是幸福!

为这个美丽的地方停下脚步,不需要任何理由,心若自然,梦就在画中,谁装饰了谁的心事,谁才是谁的风景……

夕阳的温度告诉我,简单和浪漫都是这么耐人寻味。一把琴、一条路、一个人便是快乐的源泉。

明知留不住夕阳的脚步,却还想固执的守望,时光渐行渐远,送走今天的落日,明天还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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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离愁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000字

全文共 1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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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离别总有一丝阴云缠绕在心头,那是最真的感受,最无奈的泪流。总有一份深情铭刻在记忆里头,总有一种涩涩酸酸的滋味在心头,那是最浓的情愁,那是最爱的时候。时间从来都不会为谁而停留,岁月也不会为谁而慢下脚步走。静静的时光在流走,匆匆的岁月已远走,只有白云知道内心的哀愁,只有流水看得清内心的感受。

往事一去不回头 ,回首只见山花灿烂还依旧,只见老路风景还美丽在尽头,只见行云流水还是那样静静悄悄的行走,回首记忆里还有点点欣喜和点点温暖的感受,回首人生多少都会有丰收。

年轮总是留下深深的伤口,足迹总是深深浅浅留在生命里头,在过去的时光里行走,内心只有淡淡的感受,也许因为时间改变了所有,也许因为岁月把一切都有已经完全带走,也许流年已经让视线模糊在记忆里头。曾经醉美的不再有醉美的感受,曾经温暖的不再有温暖的感觉,曾经的妙龄时光到如今都已没有了朦胧的感受。在回忆中行走,内心只有淡淡的感受,也许因为事世变迁而让生命习惯在风雨里坚强勇敢 ,也许事世难料而习惯坦然面对所有。

花季只属于青春的时候,温美早已经溶化在生命里头,走过的路经过的事,早已经忘记在岁月里头,所有的经历早已经成为人生的丰收,早已经不在忧伤的思绪里面走。爱过的人早已经随着岁月而远走,曾经熟悉背影早已经模糊在视线里,生命拥抱的只是一丝温暖和美丽的感受。就因为这丝的温美感受而总喜欢书写在文字里,只为让文字梳理忧愁,只为在文字里寻找一些幸福快乐的真实感受。

花瓣总有失落的感受,叶落总有一些凄美的丰收,一个季节美丽总是开头,失落总会是最后。还是白云知道天地的情愁,还是流水懂得天地的感受,从季节的开头走到季节的最后,生命总会得到一些丰收,生命总会由欣喜渐渐到失落的感受,就喜欢把心情的喜忧写进文字里面,让文字梳理心情,让文字铭刻住生命的所有喜忧 。

一生再走也无法走到世界的尽头,生命再长最终也会撒手。知道生命终止的时候,就算已经走到世界的尽头。知道生命结束的时候,最终才会完全的放手,最终才会闭眼安然长睡在天地间。

到了最后总要放开所有剩下自己一个人走,在你的身后或多或少总有人会泪流,泪流全因你曾经付出真情,你的突然离去而让他们【她们】无法承受。泪流全因你曾经帮助过他们【她们】,你走到时候让他们【她们】只能用泪来祭奠所有,泪流全因你曾经给他们【她们】带来过一些快乐时光,你走的时候让他们【她们】无法忘记所有。

人总是从欣喜的时候开始行走,因为欣喜总会给生命带来美的感受。走到最后的时候只想拥抱简单淡泊而入睡到黎明的开头。人就是这样累一生,但是一生也会充满欢乐忧伤,只有欢乐忧伤才是生命最真的感受,只有欢乐忧伤才能把人生的酸甜苦辣都尝够。走到路尽头,一路的风景总也让人看不够,走在路尽头,一路留恋着美丽景色也是一种好的人生感受。

【二】

人生的离愁别样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因为不舍的情愫掺在心里头,因为纯纯的情怀才是最真的感受,一条路总也不想走到尽头,因为走到尽头就会分手。一片风景总也看不够,看够总会失去对美的感受。一个人总让心一直都为他停留,若让心走那么爱就会遗失在岁月里头。爱情的码头能够停靠所有,也能消散所有,因为情真而值得守候,因为真爱才值得付出所有。

离愁别有一种挂念在心头,挥手之后心就渐渐有了忧伤的感受,离别之后生命就渐渐开始走进深秋。多少寂寞黄昏后,多少黑夜无眠泪湿枕,多少思念挂满在夜空的上头,多少无奈的思绪随风飘到天尽头。往事不堪再回首,回首之时眼泪总会止不住的流,回首之时感慨哀叹又会膨胀在生命里头,回首之时背影已成记忆而远走,回首之时朝朝暮暮不再有温美的感受,回首之时生命早已经又是一个新的开头,回首之时因为离别竟然都已经把人生看透。

离愁别有一种情愫在心头,美梦总把人醉透,温暖总在遍身都停留,爱总在转身的时候才会撕裂着伤口。离愁列车渐渐的已开走,总还在记忆里面不断的挥着手,在离去的时候生命才能体会到离别的哀愁,在离去的时候双眼早已都是泪流。转身不是为了让你走,其实内心很希望你还能有一秒钟的停留,回想不是因为缠绵还依旧,而是想把曾经的温美放在人生扉页里,在有空的时候静静翻阅、细嚼过去的温柔、慢慢找些失去以后的丰收。

离别不是走到路尽头,而是又是另外一条道路的新开头,只是身边从此没有了熟悉的身影伴随在左右,只是生命从此就缠绵在回忆里头,只是梦又开始了新的追求,只是不再为爱找理由,只是不相信承诺一辈子都守候,只是随着时间而忘记了开头的时候。

一条河水如果遇上石头总要改变方向流,一朵白云总会被风吹散在天尽头,云烟总会渐渐的消散在天空里头,所以如果没有离别的感受忧愁就不会缠绕在胸口,所以生命如果没有离别的时候就永远不知道疼痛的感受,所以人生如果没有离别的时候希望就不会一直的延伸到路尽头。

写于2014、5、25【彩虹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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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流年优秀散文

全文共 1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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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吹依旧,花开摇曳。

我在细数那逝去的年华,有关这个学年故事。以心如止水忆思纷纷扰扰,以豁然开朗接受艰难苦涩,以迷死人不偿命的微笑回眸岁月,面对现实。日子,如果非让我描述一下的话,我想只是四个字:花开花谢。

事到如今,竟然还是喜欢一个人淡淡忧伤,静静思索,默默落笔;还是喜欢每天从镜子里塞给自己一个大大的微笑 ,用心说:美丽的一天;还是喜欢眼睛或明媚或黯淡,尽收眼底,没有言语;还是喜欢简单的生活,单纯的处事;还是喜欢细嚼慢咽,一顿饭一小时,一顿饭两顿吃;还是喜欢能把不好笑的事也当笑话的笑口常开;还是喜欢等到多年以后,还是像一张白纸一样或者已经绘成一幅心旷神怡的画卷,不允许谁把我的履历搞得乌七八糟而只消得我自己泼墨挥洒;还是喜欢,还是喜欢,又是还是喜欢,都成了习惯,是一点都没有变,也不是变不了的。以为会在新的人群里寻觅到改变,而获得的却是蜕变。什么事情都可以理解,却不是全能接受;表面的寒暄总是必要的,真诚对待也必不可少;最能让自己舒心的该是不指望别人回应,仅是笑;若是抱怨着苦闷,那是不寻求改变,不是没有突破口,而是心灵停止了方向;有了依靠,还怎么独立行走;当懂得爱生活的时候,只是学会了爱自己;还没有停下来的理由,梦想一直在路上。

原本认定的也许不会发生,当初就算被千刀万剐也想不到的反而会随着岁月的滚滚波涛如期而至,与你相遇。所以,相信吧,人生从来都不缺少意外,要做的只有随时应战。有些东西,它已离去,然而它所升华出的思绪却不会离去,久久藏在心脏里,化成一颗刺,深深扎进血肉里,动不得,拔不得,唯有等待时间等待醒悟等待它自己退出去,过程很漫长也小心翼翼,一个细胞无意的运动都会导致前功尽弃,当它拔出血肉,平躺在心里,要安静绝不能急切,避免它心血来潮再次刺进去或者如刀般在心脏内壁划出一道道四分五裂的伤口,血流不止,这时千万不要与它抗争,它会气急败坏,潜入五脏六腑随意去刺,随意如刀割划,让内脏的血都汹涌不止,这是心痛。心痛了眼泪就会出面,决堤了是宣泄,红了双眸盈而不落才是伤。渐渐明白,若是坚定便没有理由,阻碍也是催化剂,相反的,理由才是阻碍,不是不坚定就是本就不存在,催化剂也好绊脚石也好,都不需要,顺其自然最好。只一眼,便深信。

过去与现状千丝万缕分不开。久一点的沉积为思维,造就习惯;近一点的促成状态,当下状况。两者紧紧相依,共同刻画每个时段的我们。我们可以有不同的阶段,而时间没有;我们可以站在此刻回望逝时的我们,而时间不会;那是我们也不是我们,而那永远都是时间;怀念的只是逝时却不能被此刻的相同面貌的我们能够替代,而值得纪念的却是时间以及充斥时间生命的平凡故事。

看过冷暖,安心栽培,期待盛夏凉风,期待秋天叶落,期待冬日暖阳,也期待来年花开锦绣。

编织几行字笺,挽作结,放在手心,紧握。

流年,风姿绰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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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看荷写景散文

全文共 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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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经意间向窗外一望,一片盈盈的绿进入视野。我心中一动:多么神奇的颜色啊!远远地,我如闻其清、如沐其爽,且清爽的入肺、入脾、入胃、入肠,从头到脚连所有的毛孔都觉顺畅,我觉得我真正品到什么是超凡脱俗了。绿中还有点点的白和点点的红,我又觉着是一幅画——清淡而不枯、华贵而不俗的画。

哦,那是一片荷!不知是谁有心,在那片空了多年的小池塘中种下了藕节,今年长出这么一片荷。我想,我必须下楼去,走进那片荷,看看那花、摸摸那页、拂拂那页上晶莹的露珠,鞠一捧页下的清水,寻一下戏于莲叶间的鱼……一天又一天。后来我又不想去了,因为我发现,几只大大的、高高的荷叶卷了,它不再是那盈盈的绿。我心里很不平:这么好的颜色不该褪去!我懊悔我的发现,可毕竟它残了。

终于有一天,荷全枯了,不见了原来的一点绿色。比起原来空空的池塘,现在只是看见大片的枯叶败梗纵横交错。我心里倒也平静了许多,因为池塘中本没有什么,那绿本也是不能实用的虚幻。

可我又突然想起一样令我产生希冀的事来:那枯叶败梗下面的黑泥中不埋着横着竖着的枝枝节节的藕吗?呀这是一池满满的收获啊!我仿佛看见一枝枝的整藕正铺摆在池中,灿灿的白、嫩嫩的白、脆生生的白。我猜想:种藕的人一定暗暗在说:再停停、再停停,等水耗尽了、池底干涸了、藕长丰满了,再……

我不再为荷的残败而失落,不再为池塘的空荡而平静,我为曾经的一池绿色而满足,为快见到的一池收获而心动。

种荷的人啊,你不会想到吧:你种下了丰收,不经意间,也让看荷的人有了一段美好的心理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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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写意车厂沟散文

全文共 30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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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前半年,仅半年的时间,我和朋友先后三次到车厂沟游走,频率超过了回故乡的次数,这种现象是不多见的,足见车厂沟的魅力于我是多么的诱惑。

车厂沟,顾名思义就是加工修理车辆的地方。据有关史料记载,秦汉时期这儿就以打造战车而得名。车厂沟位于华亭县马峡镇西南部关山东麓,和我的家乡苍沟同属关山支脉,车厂沟的历史遗迹很多,有故车厂遗址,有五台山旧址,相传在秦汉时期,五台山庙宇众多,僧众愈千人,“太白殿”、“灵官殿”、“观音殿”、“药王洞”......星罗棋布;天然的景观也为数不少,有“凤凰抱蛋穴”、“五台山风洞”等等。

其实最吸引今人的不是车厂沟的传说和典故,而是美丽的自然景观。车厂沟属陇东温带半湿润大陆气候,夏无酷暑,冬有严寒。境内山川交错,沟壑纵横。西有牛心山、皇洞沟;南有五台山;北有朝阳山,奇峰罗列,景色优美,尤其是夏、秋两季最佳。车厂沟境内林茂草丰,水系密布,用材树有青?、红桦、白桦、黑桦、椴树、松树等,灌木更是不计其数。尤其是青?木是优质木材,柔中带刚,是古代打造战车的上好木材。除此之外,种类繁多的野菜,野兽,野生药材,更是丰富了车厂沟的内涵。

对于车厂沟,我是很熟悉的。我与车厂沟结缘,先是因为车厂沟水库。车厂沟水库1974年6月动工,1976年8月建成蓄水,用工二十五万  五千余个,投资二十五万四千三百九十元。车厂沟水库主坝结构为浆砌块石重力拱坝,两岸设重力墩。坝高二十四米,长一百米,底宽十米,顶宽三米,上游坝面设混凝土防渗墙一道,底部厚度为一米,坝顶部厚度为零点六米。溢洪设施采用堰顶溢流,设有2.5x3.6米地溢流闸门六孔。在坝高十一米处设置内径三百毫米的输水管道两处,最大输水能力为每秒1.17立方米。

就在水库即将建成的那年,当时上初中二年级的我们,被抽调到水库工地劳动。我们的任务是每人每天砸半方石子,用于混凝土的浇筑。我们住在大岭村的民房里,每天要走近十华里山路,到水库工地上砸石子,完成任务早的可以玩耍,完成迟的回到驻地常常吃剩饭。我们的工具是一把猴娃形铁锤,手指经常被砸烂,鲜血就染红了石子。那样艰辛的劳动持续了半个月,等回到学校,我们一个个黑瘦如山鬼,惹得几个女老师唏嘘不已。现在每次到车厂沟去,我都要在水库那儿停留一会,看看水库,极力想找见浸着我的鲜血的石子被浇筑在何处,可是多次的寻觅,都没有结果。

1989年的夏天,我的朋友闫崇芳在车厂沟的车厂湾村学任教,为了看望他,我们就把《关山草》的第二次文学笔会定在了车厂湾村学。参加那次笔会的人大约十来个,当时我在教师进修学校上学,有王永志同学和我同行。记得崇芳采了不少的野菜,压的机子面,大家坐在他的教室里,随意交流,无拘无束,两瓶子“二回”酒,被我们几个男人很快就解决了。那时的《关山草》正在兴盛时期,文学社的成员发展到五十多人,除本县之外,还有天水、平凉、湖南、江苏等地的。我的周末,大多就是骑着那辆破自行车四处奔走,约稿、筹钱、讨要纸张油墨,艰苦着也快乐着。

再后来,去车厂沟的次数减少了,那里没有了我想念的理由。偶尔的去一次,也是事情所迫,匆忙复匆忙。

今年五月初的一天,我兄玉坤电话相约,说是泼烦的不行了,要到关山里游走游走。我问去哪里?他说去车厂沟吧。他在马峡工作了九年时间,多次去过车厂沟,喜欢那儿。我说好吧,就去车厂沟。那是一个很闷热的天气。朋友的车子把我们送到车厂沟学校那,我们就徒步上山了。行到半山腰,我已经出了几身臭汗,眼前发晕,背的四瓶水被我喝完了三瓶。玉坤兄业余习武三十年,这会显现出了他体质的优越:出汗少,喝水也少。又前行了几里路,我实在热得不行了,请求歇息,补充体力。我们在一棵红桦树下席地而坐,用手撕开烧鸡,大块朵颐,酣畅之极。吃了大半个烧鸡,喝完最后一瓶水,又开始上山。及至行到山顶,真正的体会到了口干舌燥的意思。想在山顶放开嗓子吼一腔,喉咙却干得却吼不出来。玉坤兄忙着采野菜,我急着找泉水。苍天垂怜,还真找到了一眼泉水,半卷树皮做的溜槽,一股清凉的山泉孤独的流淌着。我俯下身子一气子牛饮,燥热顿消,神清气爽。那眼山泉,存进了我的记忆里,至今还很新鲜。

六月中旬左右吧,有朋友从平凉来。朋友想进关山走走,一帮子人自然又想到了车厂沟,因为道路硬化了,比去我的老家苍沟路道好行。两辆小汽车把我们送到山下,我们就开始上山。几个美女簇拥着平凉来的朋友,走走停停、指指点点、散漫而优雅,真正游山玩水的样子。我们三个性子急的走在前面,行到车厂湾,拿出牛肉,打开酒瓶,一阵狼吞虎咽,幸福的感觉油然而生。等到后面的人上来,我们已经酒足肉饱,吆喝着继续前行,他们大呼上当,却又无可奈何。再往前行两三里路,浓荫蔽日,小鸟啁啾,置身在有声有色的画面中,不仅令人心旷神怡,神情亢奋,振臂呐喊几声。最后选准一处草坡,大家席地或坐或躺,吃牛肉喝烧酒,看白云,听林涛,物我两忘,齐呼美得很!酒至半酣,几个朋友忙着照相,用一个朋友的披肩做道具,轮番上阵,直到把照相机拍得没电了。

7月16日早上,入伏的第一天,我和另外三个朋友又坐上了去车厂沟的车,这次去的目的是上五台山。由于天热,下车走了不到两里路,就有人提议休息一会。坐在一块平坦的草地上,打开带的食品,用韭菜饼子、卤鸡蛋,牛肉、萝卜菜包子填充肚子,一八磅壶茶水也喝了个干净。继续前行,草丛里露出了鲜艳的草莓,惹得朋友的儿子兴高采烈,边摘便往嘴里丢。两个摄影的朋友一会趴下一会蹲下,忙着拍摄。我和金枭则选了一块草地,把身子放肆的躺成一个舒服而随意的姿势,看云错云过,听空山鸟语,惬意舒坦,进入了假寐状态。

等老薛和巨福照够了,我们继续前行。没行几步,又是野荷满山谷,草莓遍山洼,拖住人的腿就是迈不到前面去。行到一片树荫下,我们和一看林老人相遇,老人吃着我们带的牛肉,喝着我们的烧酒,前不搭三后不搭四地讲着车厂沟的传说。老人指点着寂寥的老屋,说是人们都搬迁到山外的新农村去了,剩下这些房子给山林作伴。我们在为山里的乡亲们欣喜的同时又感到一些怅然的失落——这山清水秀的地方,才是人们最理想的居住地才对。

开始上五台山了,由于没有路,只好在山林中按照大方向摸索前行,老薛直抱怨我领他们走的是狼路。由于刚下过一阵雷雨,林子里湿润的很,空气中弥漫着百草的清香,浸润在这样的环境里,任何修饰都失去了作用,唯有用心的享受。上到二台,风光更好,红桦树如妖艳的女子,在风中卖弄着舞姿;白桦树则像一个个淑女,敛眉含笑,看着我们这些贸然闯入者;黑桦树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做出一副思考的姿态。这时候,巨福的儿子走不动了,老薛和巨福也不愿前行了,我和金枭占了少数,只好放弃了登上五台山峰顶的理想,原路返回了。

下山途中,我们遇到一个放牛的人。金枭看见放牛人穿的衣服胳肢窝裂开了缝,硬是要把自己的衣服赠给放牛人。我深知此君脾性,忙劝说时间已是下午,山里寒凉,切不可把衣服送人。谁料他根本不听劝说,动作麻利的脱下衣服要放牛人穿上。放牛人也乐意接受,脱下自己的烂衣服,乐呵呵地穿上了新衣服。捐赠者在捐赠中得到了快乐,接受者在无意中遇到了好事,亦是快乐。只是我的朋友穿着一条背心回到了城里,脸上写满一种阳光般的灿烂。

车厂沟打造战车的声音早已经遁迹,数千僧众诵经的场面也是缥缈的传说。不管车厂沟在宋代是否是造战车的场所,也不必去考察那些地名的传说有几分真实。只要这里的山水能给每一位来此的游人一分惊喜,一份美好的愉悦,一分陶醉和痴迷,这就足够了。

车厂沟,一个放牧心灵的好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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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

全文共 1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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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伪)吃货,我是很想和汪老先生打一架的。

经常看到段子里写到,若想结束一段争辩,就突然提起“你是甜豆花党还是咸豆花党”,然后一群人马上分成两边,进行无法相互理解又无休止的争论……当然你知道,和吃货打架就是个热闹有趣的事情。

汪曾祺先生是个真诚的吃货。在“一果一蔬”里头他老练地介绍一些果蔬的各种吃法。诸如“豆叶在古代是可以当菜吃的”、“绿豆的最大用途是做粉丝”、“我在泰山顶上一个招待所里吃过一盘炒棍儿扁豆,非常嫩。平生所吃扁豆,此为第一”、“蚕豆是很好吃的东西,可以当菜,也可以当零食”……简直对于事物的了解全方面围绕吃了!谢谢他的坦诚交流,我觉得要是我的话是没办法跟他过到一块儿去的。我对抓起一把葱一把蒜一把胡萝卜一把栗子等等等等生吃是没有什么可说的了。(笑)

说起生吃东西,我倒不是对所有没煮熟的食物都抗拒,但好像对许多生的东西确实没有太大兴趣。但是我非常喜欢吃半熟的鸡蛋,无论是半熟的溏心蛋还是三分熟的温泉蛋,或许等到某天能接受生鸡蛋的时候,我就去尝试一些生鸡蛋酱油拌饭——《银之匙》里头把这种饭描述得太好吃了。确实如果对许多做法、许多食物不能接受的话,会失去享受很多美食的机会,就如我认为妈妈不敢吃不熟的东西,不吃半熟蛋真的太可惜了……(我也不敢在她面前吃也就是了)。许多肉全熟都是不好吃的,全熟的肉肉质会变糙变老,比如熟透的白切鸡、全熟的牛排,吃起来太可惜了。不过也有做法的问题就是了,毕竟熬熟炖熟的肉也还是挺好吃的。

很多人喜欢吃生的花生、玉米、栗子等等,这些我是真的不喜欢吃。大概有种“甲之蜜糖乙之砒霜”的感觉,喜欢吃的人觉得的鲜甜在我嘴里是腥甜。土腥气我大概不是特别喜欢。雨后草地的土腥气倒也还好。

生吃大葱我是见过的。生长在岭南对这种吃法并不熟悉,唯一直面的一次是社团烧烤的时候,山东的师兄拿起一棵圆柱形的青青白白又长又直的大葱说道“下面让我来表演一下生吃大葱”,然后咔嚓一下,比吃甘蔗还脆爽地咬了一大口……惹不起惹不起。

小岚子不吃生的却偏喜欢去吃寿司,看着转盘转了几圈只拿了几碟鳗鱼,是有够难受的了(笑)。

但是汪老先生吃的真是多,懂得的也真的多,天南地北的特产小吃吃过很多,也懂煮法。写的也真好,许多我百度搜索到实物的东西看上去倒不如他写的那么诱人了。虽然描写简单字少,风格还平实真诚得絮絮叨叨的,该呈现的想法也一个不少。

他写枸杞子“礼花似的,喷泉似的垂挂下来,一个珊瑚珠穿成的华盖”,写粉盐豆“长可半寸,盐炒,豆不收缩,皮色发白,极酥松,一嚼即成细粉”,写一些现在已经不多见的小吃写得贼香,所以叫人分外遗憾,还想照着他说的做法做一遍尝尝。这种对食物的安利力度倒让我想起受欣了——一个热衷于吃热衷于做也热衷给别人卖安利的好友,不过个人以为她的点菜水平恐怕还未能比得上汪先生,差强人意。而汪先生(据他本人说)是被称赞过点菜水平的。

小岚子的安利手法就极其拙劣了(斜眼),就只会一个劲儿地说去吃西多士去吃面,建议去学习一下安利水平(笑)。

觉得汪老先生分外可爱是因为他的一些直抒胸臆的话。

听说一个剧团团长不认识“蚂蚁上树”这道菜,于是评论“这样的人怎么可以当团长呢?”

可惜几位北方同志不吃酸藠头,感慨“哀哉,人之成见之难于动摇也!”

孙女爱吃汪老嫌弃的北京绿豆糕,他便说:“我的孙女很爱吃,一气吃了几块,我觉得不可理解。”

在“黄豆”一篇写道,黄永玉的儿子黑蛮吃了汪老做的口蘑豆后在日记里写“黄豆是不好吃的东西,汪伯伯却能把它做得很好吃,汪伯伯很伟大。”

这些或是对安利卖不出去的可惜、或是对别人口味的不理解、或是对自己点菜煮菜水平的自信……都是极其有代入感的,吃货的可爱想法。即便是要因为口味打架了,也还是觉得那么可爱。

历史上真诚可爱的吃货,还有一位——鼎鼎大名的`苏东坡先生。在三登子的漫画里头他简直是个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紧、有好吃的真棒这样的坚强乐观型吃货。我在想热爱吃各种各样东西的人是不是也非常热爱生活,热爱柴米油盐酱醋茶的人间烟火,也爱天地之间草木原料的自然馈赠。

为吃货干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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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父爱如山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300字

全文共 1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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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是一位退休教师,他平凡而普通的一生,经历了太多的人和事,他为人正直善良,遇事沉着冷静,有高瞻远瞩,“活到老,学到老”是他永恒的追求。他的处事原则时时激励和鞭策着我,我为有这样一位平凡而伟大的父亲而自豪。

我了解父亲一生的艰辛,一部分是从姐姐那里得知的,一部分是看了父亲写的《我这一辈子》小说了解到的,因为我在家里最小,对有些事的记忆模糊,父亲对我宠爱有加,记得上初中时,我还坐在他的腿上撒娇,在我的记忆深处,父亲从来没有因为家里的烦心事而对我们姊妹几个发过脾气,而是默默地承受,那些年,在家庭经济相当拮据的情况下,把许多事情处理得井井有条,爷爷、妈妈相继生病住院做手术,哥哥在外上学,我当时还小,父亲一边工作一边还要料理家务,所以只得让12岁的姐姐辍学回家料理家务,当时的艰难可想而知,父亲,就是这样任劳任怨、没日没夜地操劳着。直到后来,哥哥参加工作,我1996年从彬师毕业参加工作,父亲身上的重担才算卸下来了,终于可以停下来歇歇了………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1999年正月初一,母亲因突发脑溢血永远地离开了我们。这对我们一家来说犹如晴天霹雳,让我们一家人陷入了深深的痛苦之中,那一个春节是怎样过的,我至今都想不起来。我只是沉浸在悲伤之中,但我清楚地记得,父亲紧紧地握着我的手,现在想来,我才明白,那里面包含了太多太多,他可能想告诉我,在今后的日子里,要学会坚强,所以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对母亲的思念中学会了坚强和承受,懂得了亲情的可贵,也倍加珍惜身边所有的亲人和朋友,我爱我的父亲,这么多年来因为有他的陪伴,我一路走来才不感到寂寞,才充实快乐。

2009年冬季,父亲走路不小心摔伤,胳膊肘骨折住院手术治疗,当时他还说没事,来县医院检查时胳膊肿得老高,但他手里还拎着我和孩子爱吃的爆米花,我当时心里真不是滋味,父亲就是这样,也许生活的磨练让他学会了坚强吧。

2010年9月,父亲又在咸阳铁二十局医院做了心脏起搏器手术,住院期间我一直在他身边陪护,因为我知道,父亲这一辈子太不容易了,他经历了许多常人没有经历的事,现在父亲身体还好,没有什么不舒服,每天坚持读书学习,了解国内外大事要闻,锻炼身体,养花种草,出外观光旅游,生活得平静安逸。

父亲喜欢安静,他总是一个人默默地看书、思考问题,我心里有一个愿望,就是希望父亲能来我这儿住一段时间,可他总是一再推辞,嫌吵闹,没有在家自在,我希望父亲能让我的这个愿望实现,让我能多陪陪他。

如今,我每隔两周就去看望父亲,陪他说说话,与他分享我工作、生活中的喜怒哀乐,直到现在,父亲还时时提醒我趁年轻,要不忘学习,一直以来,我都按照父亲所说的去做,因为有了父亲的鼓励,我的每一天都在充实忙碌中渡过,我也能胜任所有的工作。

“我的老父亲,我最亲爱的人,人间的苦难有三分,你却吃了十分,这辈子做你的女儿,我没有做够……”每当听到刘和刚的《父亲》这首歌时,我总是心潮澎湃,思绪飘飞,他总让我想到很多很多,现在,我唯一的希望就是父亲身体健康,能永远陪在我们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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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散文《春》读后感

全文共 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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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有一篇最适合在天里朗读,能读出一种极致的美感,能读得心暖暖地融化,读得眼中几乎要涌出惬意的泪水,那应该是朱自清的《春》吧。请想象:久经凄风寒雪的冬天,心和眼一样的干涩枯寂,单调而寂寞地盼,甚至盼到了绝望。突然,呼啦啦,天地奇迹,艳艳的五彩缤纷,亮亮的金碧辉煌,脆脆的声清清的香甜甜的笑,纷沓沓在我们的身边挤满。呵,读读《春》吧,谁能不欣欣然地放歌?

《春》带给我们的,是生命感的惊蛰,心灵最柔软处的一次醍醐灌顶的惊蛰。里面的每一个字,都在鱼儿似的跃跃欲试地跳出水面,她们顺理了春的足迹,唤醒着我们沉寂的感觉,走出灰暗的绝望之域,带着微笑向那个可以纵情欢歌的希望天堂进发。这,是我今天又一次读《春》最强烈的感觉,是过去没有的。

不止一处,我读到别人眼中的《春》,被“结构美”“语言美”“情感美”的赏析同化了。也不止一次,从这样的角度,带着孩子们走在《春》里,让他们读一读,赏一赏,悟一悟。未褪尽稚气的声音,增添了课堂的春意,于是我便顺理成章地得意于教学的“成功”。但是,我从没有感动过,也没有让孩子感动过。很简单,那是朱自清自己的《春》,是一篇文章叫《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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