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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读书的故事一则【汇编20篇】

童话故事为我们打开想象的大门,让我们走进另一个世界。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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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是为了获得名人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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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蠡追随越王勾践22年,历经百战,终于完成了复国的大业,因其至伟奇功,范蠡被拜为上将军,勾践甚至表示要将越国江山的一半分给他。范蠡感到自己的功劳和名声太大了,大到不能成为享受,而成为了负担。于是范蠡在向越王请辞不成的情况下,带着家眷乘舟浮海悄然离去。到了齐国以后,他给自己的老朋友文仲写了封信,说道:“我听说飞鸟射光了,良弓就要收藏起来;狡猾的兔子被抓尽了,猎狗就要被煮来吃了。越王这个人可以共患难,却不能共享乐,为什么不快点离开呢?不然早晚会大祸临头!”文仲觉得老朋友说得有理,但还是心存侥幸,认为勾践不至于太绝情,便想了个折中的方法,称病不朝。结果没过多久,勾践就听信了文仲要谋反的谗言,赐给他一把宝剑,让他自刎而死。

这件事充分证明了范蠡的远见卓识,他深知“大名之下,难以久居”,便毅然放弃了所有的声名富贵,乘一叶扁舟翩然而去,既保全了名声,又保全了最可贵的生命。假如他对权力和财富恋恋不舍,等待他的肯定是和文仲同样的命运。

在许多人内心里,总是放不下得失,就如同一个人拥有一堆苹果,吃掉了一个,就失去了一个,于是不免舍不得,要里三层外三层地包裹起来,珍藏起来,当你想起要吃它的时候,苹果已经烂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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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名人爱因斯坦勤学好问的故事

全文共 3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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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有关于爱因斯坦勤学好问的故事的文章,由成功励志网收集整理

爱因斯坦(1879―1955)物理学家,生于德国。1900年毕业于苏黎世工业大学并入瑞士籍,1940年入美国籍,在物理学多个领域均有重大贡献,其中最重要的是建立了狭义相对论,并在此基础上推广为广义相对论。因物理学方面的贡献,特别是发现光电效应定律,于1921年获诺贝尔物理学奖。

爱因斯坦是20世纪最伟大的科学巨人之一,他创立的相对论的观念和方法,对理论物理学的发展具有极其深刻的影响,甚至可以说,具有“改变世界”的重大意义。那么,这样一位科学巨子的童年时代,又是如何度过的呢?

1882年,爱因斯坦来到这个世界已经3年了,却不像其他孩子那样天真活泼,爱说爱笑。他总喜欢静静地坐在客厅里,歪着脑袋认真地倾听从母亲的指间流淌出来的优美动人的音乐。母亲看着他那聚精会神的憨样,开心地笑了,说道:“瞧你一本正经的模样,简直就像一个教授!嗨,我的小宝贝,你为什么不说话呀?”爱因斯坦动了动嘴唇,没有回答母亲的问话,但他那对亮晶晶的眼睛却扑闪扑闪地不断眨动着,显示出快乐的光芒,他的内心已经体会到音乐的优美流畅,但他却说不出口。

爱因斯坦的父亲喜欢郊游,经常兴高采烈地带着全家人到野外去游玩。小爱因斯坦十分喜欢这种活动,那美丽动人的湖光山色,那耸入云霄的参天大树,那颂歌般的松涛,那金色的阳光,都使他沉醉,然而,他却不爱说话,不能用语言把这一切表达出来。而比他小的妹妹却象一只百灵鸟,一路上欢快地唱着、叫着。

邻居家的孩子们经常在一起玩游戏,小家伙们在一起尽情地唱呀、跳呀、叫呀,可这里面却没有爱因斯坦的身影。他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坐在客厅的角落里玩搭积木,一玩就是老半天,然后默默地坐着,忘情地欣赏自己的杰作。就这样,小爱因斯坦已经四五岁了还不大会说话,这时,父母有点儿着急了:“难道他是低能儿,是个傻子?”父母亲赶紧为他请来了医生,却没有检查出什么毛病。

小爱因斯坦在常人眼里,并不是一个聪明的孩子,这一方面是因为他不大会说,一方面则因为他总是提出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让人觉得有些低能、傻气,大人们甚至怀疑他的智商是否有障碍。人们无法理解,这个幼小孩子所提出的貌似可笑无知的问题,原来出自对未知世界的强烈求知欲。爱因斯坦那被人误认为平庸低能的小脑瓜里,充满了对这个陌生世界的苦思冥想、百思不解,几乎没有安宁的时候。

在爱因斯坦四五岁的时候,一天,爸爸送给他一件小玩具――罗盘。对新鲜事物充满好奇的小爱因斯坦为此心花怒放,立刻爱不释手地摆弄起来。

罗盘中间有一根指北针,尖端一头涂着红色,颤巍巍地抖动着,总是顽固而坚定不移地指向北方。爱因斯坦小心翼翼地转动盘子,想偷偷改变指针的方向,但无论他怎样转来转去那根针就是不听指挥,红色的那端依然牢牢地指向北方。小爱因斯坦急了,猛的一转身子,从朝北转向朝南,心想:“这个指北针总该跟着我走了吧?”但是定睛一瞧,他不由大吃一惊:红色的一端依旧指着北方!

“太奇怪了……”爱因斯坦不知所措地喃喃着,“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他想去向父亲询问,可灵机一动,他马上自己做出了解答:“对,这根针的旁边一定有什么东西在推着它,所以它能永远保持一个方向。”

于是他翻来覆去地研究罗盘,想在指针周围找出那神秘的东西。但令他大失所望的是,他什么也没找到。这个童年之谜就此深深刻印在他的记忆中,挥之不去。也许,爱因斯坦日后对电磁场的深入研究,其灵感就是源于童年时代那谜一样的小玩具罗盘呢。

爱因斯坦的童年本来就沉默寡言,不爱说话,如今有了罗盘这个有趣的伙伴,他整天精神恍惚,越发沉默不语,父母还以为这次他是真的病了呢。

这件有关罗盘的童年往事,给爱因斯坦留下深深的印象,甚至在许多年后,他还常津津有味地回忆。

到了上学的年龄,与同龄孩子相比,小爱因斯坦依然显得十分木讷,动作迟缓呆笨。在班上,他的学习成绩很差,每次被老师叫起来背诵课文,便呆头呆脑一句也念不出来。同学们私下里都嘲笑他,认为他是一个“差劲的落伍生”。爱因斯坦就这样开始了他的求学生涯。他虽然很愚笨,然而却很善良、虔诚,同学们给他起了一个绰号叫“老实头”。

6岁时,爱因斯坦迷上音乐,开始学习小提琴,小提琴奏出的优美音乐将他带入了一个美妙的境界,音乐曾一度使他着迷。然而,练习小提琴时机械、重复的弓法和指法又令心生厌倦。就这样,小爱因斯坦以平淡无奇开始了小学生活,又以平淡无奇而结束。此时的小爱因斯坦与同龄人相比,不仅没有超长之处,反而多几分笨拙。

10岁那年,小爱因斯坦告别了小学,成了一名中学生。此时的德国军国主义思想如洪水猛兽般到处泛滥,到处横冲直撞。在学校里也不例外。那些老师像军人一样将希腊文、拉丁文一个劲儿地往学生头脑里塞,而学生的职责就是背、背,整天都是背。对这种学习方式,小爱因斯坦烦透了,有意无意间将自己的兴趣转移到了自学数学上,数学成了他中学时代的最大的业余爱好。

爱因斯坦的叔叔是一个工程师,对数学也很喜欢,有一次在纸上画了一个直角三角形,写了ab2+bc2=ad2,并满脸神秘地爱因斯坦说:“这就是大名鼎鼎的毕达哥拉斯定理,两千多年以前的人就会证明了,你也来试一试。”12岁的爱因斯坦此时还不懂得什么叫几何,但他被这个定理迷住了,决心试一试,他一连几个星期苦苦思索,寻找着证明的方法,到第三个星期的最后一天时,竟然被他证明出来了。他第一次体会到创造的快乐,他的创造才能萌动了。

随着年龄的增大,爱因斯坦的眼界逐渐开阔,能使他产生兴趣的事物也变得越来越复杂。12岁时,爱因斯坦得到一本硬皮精装的几何教科书。他怀着兴奋神秘而又略带恐惧敬畏的心情把书翻开,从头一页欧几里德的第一条定理读起,越看越入迷,竟然一口气把全读完,深深为几何定理的精密、明确和严整所折服。对一些定理,他反复地进行琢磨和思考,有时还尝试着撇开已有的论证方法,另辟蹊径,自己来重新证明,爱因斯坦总会高兴得欣喜若狂,他第一次深切体会到发现真理的巨大快乐。

爱因斯坦幼年时代的好奇心得到进一步发展,同时他的自信心也逐步增强。不久,他又自学了高等数学,中学里的老师已不是他的对手。当他的同学们还在全等三角形中跋涉时,小爱因斯坦已经遨游在微积分的天地里了。

爱因斯坦在数学王国里成绩卓着,而其他学科引不起小爱因斯坦的兴趣,成绩就很差,不少老师对他这种学习态度都很看不惯,并多次责备过他。一次,小爱因斯坦的父亲问学校里的教导主任,自己的儿子将来可以从事什么职业,这位老师竟直言说道:“做什么都没有关系,你的儿子将是一事无成。”这位老师对小爱因斯坦的成见非常深,认为他是一块朽木,已再无雕刻的价值,竟勒令他退学。就这样,爱因斯坦15岁那年就失学了,连毕业证都没有拿到。

爱因斯坦自幼养成了爱读书、爱思考问题的好习惯。有一段时期,他对《大众物理科学丛书》这本通俗科学读物着了迷,无论走到哪里,都要把这本书带在身边,时时翻阅。正是这本书,不但使爱因斯坦破除了宗教权威的迷信,而且引导他立下了探索自然奥秘的宏图大志。

在少年爱因斯坦的身边,还总是带着一个小笔记本,那是为随时记下灵感的火花而用的。16岁那年,又一个极富挑战性的问题占据了他的头脑:假如某种光的接收器,比如:人的眼睛或者是摄影机,跟随在光的后面,用光速飞奔,那么,会发生什么情形呢?他把问题捕捉住,记在本子上。但正确的答案又去哪里寻找呢?他百思不得其解,又为自己设置了一个新的难题、新的挑战。

正是这个令爱因斯坦日思夜想的高难问题,孕育了未来相对论的神奇萌芽。也许,这可以看作是小爱因斯坦向科学堡垒发起的第一次勇敢进攻。

小爱因斯坦日后之所以能取得辉煌成就,与他的家庭是分不开的。他生长在无忧无虑的家庭环境中,父母对他是十分宽容的。他的父母在他的成长道路上所扮演的就是保护他的气质与性格免受不良因素的影响。当爱因斯坦的“天才”还没有发挥出来,还显得很笨拙的时候,他的母亲很着急,担心自己的孩子将来一无所成,而他的父亲则说道:“不用把此放在心上,孩子只是不能适应学校的规则,及学校机械的教学罢了。等他长大了,了解了周围的一切后,就可以顺利适应了。”父母没有将他视“弱智儿”,没有因为功课不好、被学校开除而责打他,而是给他一个很宽松的环境,循循善诱地帮助他成长与发展。

1895年的秋天,16岁的爱因斯坦离开了亲人,独自登上开往苏黎世的列车,开始了人生新的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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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的读书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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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酷爱读书,有句名言说得好“一日无书,百事荒芜”,我的生活确实如此。我可以一天不睡觉、不吃饭,但不可以一天不读书。我记得我读的第一本书是《小王子》,那时我还不认字,只好让妈妈当睡前故事读给我听。

记得有一次,我写完作业已经8点多了,劳累了一天,洗完澡刚想躺到床上睡觉,看到了《格列佛游记》这本书,我毫不犹豫地翻了个跟头,昂首挺胸地坐在床上看书。我眼睛瞪的大大的,把书中每一个字都“吃”进了脑子里。过了一会儿,我看得如痴如醉,忘记了时间,忘记了睡觉,好像到了书的世界。忽然,我听到了熟悉的脚步声,原来是妈妈过来看我有没有盖好被子,顿时我感到一场巨大的灾难正在向我袭来。妈妈看到我这么晚还没睡,就喋喋不休地斥责道:这么晚还没睡,明天早上又起不来……我还要说些什么,但书已经被妈妈收走了。

记得还有一次,妈妈在午睡,我就偷偷跑去书房看书,那时我一经10岁了,大概是上三年级,我已经可以看深奥一点的书了,比如:《希腊神话故事》、《草房子》、《长袜子皮皮》、《柳林风声》……于是,我选择了《我要做好孩子》,主人公是金铃,我废寝忘食地读了起来,我边读边流泪,别看金铃傻乎乎的,其实她内心非常善良、正直、宽容、大度,她的班主任改他们班的作业病了,金铃还拿花送给老师,而且还是第一个。

我愿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在阅读中成长,在阅读中进步!同学们,我们一起加油吧,让书香更加芬芳,让未来更加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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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读书的故事作文450字

全文共 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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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夜的天空上,有无数的明亮的星星,但只要有一颗星星来了,其他便都黯然失色。这颗最闪亮的星星就是——读书

说起我读书的故事那可真是滔滔不绝啊!就拿几天前的那件事来说吧:深夜,我正苦苦地开着“夜车”——做作业!终于作业写完了!我洗完澡,就连滚带爬地逃回房间,关上门,拿出作案工具——书、电灯,然后躲在门边上。等外面没光了,我才回到床上,一页又一页地读着。正在我读得快乐的时候,半路杀出个坏老妈,老妈又开始啰嗦:“快睡觉吧,不要再看书了,明天早上上学会起不来的。”首先我来了招“苦肉计”,一个劲地求老妈,谁知她不吃这套。接着我又用了“反间计”:让老妈知道深夜读书的好处,我向她苦苦哀求:“妈妈,很多伟人都是有深夜读书这个习惯。”最后,正在她思考能不能读书的时候,我用了一计“笑里藏刀”——把她推出了房间。

嘿!终于打了个漂亮仗,没了妨碍我的人,我就可以一直读书啦!等到深夜,我实在困得睁不开眼睛了,我才悄悄把书放下。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说得没错。读书给我带来了好处,增加了我的知识面,也带给了我无尽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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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名人小时候故事

全文共 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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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只是小学毕业,没有上到初中,可是,在小学三年级的时候,他的作文曾被拿到了中学生的课堂里宣读,作为一种学习的范文。

莫言的作文很棒,记得第一次引起老师注意的作文,写的是一场五一国际劳动节的学校篮球比赛。每逢“五一”,小学里就举行体育盛会,有乒乓球、标枪、跳高、赛跑。写作文的时候,同学大部分都是走马观花,流水账一样把各种运动项目都写一遍。他另辟蹊径,别的比赛一笔带过,把绝大部分笔墨专门写篮球比赛,写怎样抢球,怎样运球,怎样投篮,受到了老师赞扬,当作范文全班宣读。

莫言受了表扬,一下子兴趣就上来了,天天盼着上语文课,因为那是他出风头的时候。后来,他经常在作文中虚构故事,而他的小学作文还被拿到中学里宣读,给中学生当范文。他回忆说,自己文学的开窍比别人多了一份觉悟,那就是对“虚构”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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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达尔文互让优先权名人故事

全文共 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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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8年,正当达尔文写完《物种起源》时,收到了华莱士从马来群岛寄给他的一篇论文。

论文中提出的"自然选择"理论,和达尔文花了二十年心血进行研究、整理的进化理论大致相同。因为华莱士的论文写在先,收到信的当天,达尔文就向另外两位科学家赖尔和虎克写信,建议立即发表华莱士的论文,而不要发表他的论文,表示决心让出"优先权"。

后来经赖尔和虎克再三说服,达尔文才同意将自己写的《物种起源》提要和信件同华莱士的论文一起发表。华莱士知道后,不仅欣然同意赖尔和虎克的建议,而且始终把优先权让给达尔文。

他在《对于自然淘汰的贡献》一书的序言中,热情地推荐达尔文为进化论的奠基人。他说:"我一向都是这样感觉着,并且现在和以后也要这样想,深知达尔文着手这一工作是远在我之前的。"

这两位科学家虚心谦让的美德,是道德发展史上的佳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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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的读书故事作文450字

全文共 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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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时候,伴随着“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的诗歌中长大。可每当端起书时,看见那密密麻麻又没有生命的方块字,我总是大喊“好无聊,好无聊。”读书,便是我最讨厌的事了。爸爸妈妈因此而感到烦恼。

渐渐长大,就感到了知识的缺乏。一年级看图写作时,我写的都是记流水账,写过80个以上已经很棒了。写作一直没有提高。爸爸一看到我一脸苦恼,就说:“读书可以增长知识,可以让你的作文丰富起来。如果不信,你可以试试看。”

于是,我就拿起一本《小王子》读了起来。渐渐地,我发现,原来书中有许多秒词佳句,真的能提高作文水平。后来,我体会到了读书的快乐。

这以后,我越来越爱读书。书在我眼中成了“金银珠宝”。渐渐地,我的“金银珠宝”渐渐增多。里面有《时间机器》《杨家将》《童年》《中国上下五千年》《狼王梦》《十四声枪响》等这些书籍大大扩展了我的想象力。

“山一程,水一程,身向榆关那畔行,夜深千帐灯。风一更,雪一更,聒碎乡心梦不成,故园无此声。”我一边摇头晃脑的读者,一边感受纳兰性德浓浓的羁旅还乡之情。感到很舒服。

读书给了我知识、乐趣。它就是我的营养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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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一盘子土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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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凡提请依麻目、喀孜、麦曾等人士到家做客时,用抻面拌过油肉款待了他们。依麻目望着香喷喷的过油肉抻面,一连吃了两大盘子还想吃,但不好意思开口,只是连连点头赞美说:“夫人的手艺真不错,这面抻得跟她的头发丝一般细,菜做得跟她的容貌一样鲜。”

“阁下,你过奖了,请您再享用一盘吧!”阿凡提说。

“好吧,那我就不客气了。这样的美味不多吃一点真是太可惜了,就是撑破肚皮也值得。”依麻目说道。

于是,阿凡提用他的空盘子盛了一盘子土端来放到依麻目面前,说:“请用吧,依麻目阁下!”

“阿凡提,你这是什么意思?”依麻目不解地问。

阿凡提说:“阁下,我想起了您前些日子给我们讲经时说过的一句话。”

“是哪一句话?”依麻目问。

“贪婪者的欲望只有进了土壤中才能填满。”阿凡提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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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比尔.盖茨小时候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1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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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尔.盖茨拥有好多个“世界之最”,例如:他是第一个靠观念、智能和思维致富的人;他是世界首富,1996年的财产是160亿美元;他是有史以来最年轻的世界第一富翁;他是第一个从一无所有白手起家,在短短20年内创造财产达139亿美元的奇才;他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靠电脑软件积累亿万财富的先行者;他是首先开发利用高科技和高智商,创造巨大财富的典范……,因此,在20世纪90年代的地球上刮起了一阵强劲的比尔·盖茨旋风。那么盖茨是怎样的一个人呢?他的事迹有许多厚厚的书作了详细的介绍,这里问单讲他几个小时候故事吧!

比尔·盖茨的童年是在美国华盛顿州的西雅图度过的,西雅图是美国波音公司的基地,全市职工近半数在这家公司工作,所以人们也把西雅图称为“波音城”。它和旧金山、洛杉矾并列为美国西海岸的三大门户之一。长着一头沙色头发的7岁男孩盖茨最喜欢反复看个没完的是那套《世界图书百科全书》。他经常几个小时地连续阅读这本几乎有他体重1/3的大书,一字一句地从头到尾地看。

他常常陷入沉思,冥冥之中似乎强烈地感觉到,小小的文字和巨大的书本,里面藏着多么神奇和魔幻般的一个世界啊!文字的符号竟能把前人和世界各地的人们无数有趣的事情,记录下来,又传播出去。他又想,人类历史将越来越长,…那么以后的百科全书不是越来越大而又笨重了吗!能有什么好办法造出一个魔盒来,只要小小的一个香烟盒那么大,就能包罗万象地把一大本大百科全书都收进去,该有多方便。

这个奇妙的思想火花,后来竟给他实现了,而且比香烟盒还要小,只要一块小小的芯片就行了。

盖茨看的书越来越多,想的问题也越来越多。一次忽然对他四年级的同学卡尔·爱德:“与其做一棵草坪里的小草,还不于成为一株耸立于秃丘上的橡树。回为小草千遍一律,毫无个性,而橡树则高大挺拔,昂首苍穹。”他坚持写日记,随时记下自己的想法,小小的年纪常常如大人股的深思熟虑。

他很早就感悟到人的生命来之不易,要十分珍惜来到人世的宝贵机会。他在日记里这样写道:“人生是一次盛大的赴约,对于一个人来说,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莫过于信守由人类积累起来的理智所提出的至高元上的诺言……”那么“诺言”是什么呢?就是要干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

他在另一篇日记里又写道:“也许,人的生命是一场正在焚烧的“火灾”’,一个人所能去做的,就是竭尽全力要从这场‘火灾’中去抢救点什么东西出来。”这种“追赶生命”的意识,在同龄的孩子中是极少有的。

盖茨所想的“诺言”也好,追赶生命中要抢救的“东西”也好,表现在盖茨的日常行动中,就是学校的任何功课和老师布置的作业,无论是演奏乐器、还是写作文,或者体育竞赛,他都会全心全意花上所有时间去最出色完成。

一次,老师给他所在的四年级学生希置了一篇关关人体特殊作用的作文。要求四五页的篇幅。结果盖茨利用他爸爸书房里的百科全书和其他医学、生理、心理方面的书籍,洋洋洒洒地一口气写了30多页。又有一次老师布置同学写一篇不超过20页的故事,盖茨浮想联翩,竟写出长达100页的神奇而又曲折无比的故事,使老师和同学都十分惊讶!大家说他:“不管盖茨做什么事,他总喜欢来个登峰造极,不鸣则已,一呜惊人,不然他是不会甘心的。”

盖茨在体育和社会活动方面也表现出这种不落人后的精神。

有一次暑假童子军的80公里徒步行军,时间是一个星期,他穿了一双崭新的高筒靴,显然新鞋不大合脚,每天13公里的徒步行军,又是爬山,又是穿越森林,使他吃尽了苦头;第一天晚上,他的脚后跟磨破了皮,脚趾上起了许多水泡。他咬紧牙关,坚持走下去。第二夭晚上,他的脚红肿得非常厉害,开裂的皮肤还流了血。同伴们都劝他停止前进,他却摇摇头,只是向随队医生要点药棉和纱布包扎一下,又要了些止痛片服用,继续上路了。就这样他一直坚持到一个途中幢查站,当队发现他的脚发炎严重,下令医治,才中止了这次行军。盖茨的母亲从西雅图赶来,看到他双脚溃烂的样子时,难过地哭了,直埋怨儿子为什么不早点停止行军。盖茨却淡淡他说:“可惜我这次没有到达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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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的读书故事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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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读书,我可是滔滔不绝,因为我常常沉浸在书的世界里不能自拔。我在书的世界读着读着,那些精彩的人物总是会出现在我的脑海里,好像书中的人物就在身边一样。“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的这句名言说的一点也没错,这让我想起了我的读书故事

在那欢快的回忆小河中,我隐隐约约的记得:我1岁到5岁是在老家生活的,在那里我很快乐,遗憾的是没有什么课外书,只有一两本童话故事。我上一年级的时候,爸爸妈妈就把我接到长沙读书,这时,我与书的故事才刚刚开启。

妈妈最开始给我买的是一种很薄很薄的小绘本,里面大多是图画,我很喜欢,常常看的津津有味,虽然,很多字我还不认识,但是妈妈给买的小绘本都是注音的,所以我都能拼出来。到了晚上,妈妈会放故事给我听,但每天晚上只能听一个。有时候,我会嘟着小嘴撒娇道:“妈妈,妈妈,再听一个,再听一个,一个嘛!”妈妈这时就笑着说:“不行哦,小孩子要保证睡眠。”我就只能乖乖睡觉了。有一天晚上,妈妈像平常一样来给我放故事听,我就乖乖的盖好被子躺在床上,其实,我心里想的是:“快点快点,我好行动。”等妈妈走出房间,关上房门,我就立刻把耳朵竖起来听,听见妈妈进了自己的房间,不一会我听见了关灯的声音,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我长呼一口气,然后像只猴子似的弹了起来,没有一点声音地来到了上铺,把平板轻轻点开,把另外两个故事也放进播放列表里,我擦了擦出汗的手,心想终于弄完了,但是,我突然听到了妈妈的脚步声,我马上回到下铺,闭着眼睛装睡,果不其然,妈妈进来了,我假装刚刚睁开眼睛皱着眉头说:“妈妈,不要开门,外面的光太闪眼了。”“哦,我来检查下,刚才好像听到了脚步声。”妈妈说。听到这,我的心不禁跳得更快了,好在妈妈一会就出去了。

四年级的时候,我嫌家里的书不够看,于是,妈妈打算带我去图书馆看书。我跟妈妈坐了一个小时地铁,出地铁后,我发现天上的太阳像个金灿灿的大气球一样飘在空中,天气如此的炎热,我们汗流浃背地进了图书馆。一进去,我就直奔儿童区,哇!一进门,我就看到了琳琅满目的应有尽有的书籍,看得我眼花缭乱。我在这一排排的书里选择着,有文学类、科幻类、诗歌类等等。最后,我的目光锁定在了科幻类,我的眼睛被《哈利波特》这一系列的书吸引了,它的书和电影曾一度风靡全球,我便捧着《哈利波特》读了几个钟头,中午了,妈妈喊我去吃饭,我没回答,妈妈又叫了我好几遍,我还是没回答,妈妈又说:“如果不去吃饭,以后都不来了哦!”我猛地抬起头看着妈妈,她再说了一次:“走吧。”“哦”我放下书,恋恋不舍的一步一回头的望着书本。

这就是我的读书故事,书籍能带给我们知识,你也要爱读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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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中国历史名人故事

全文共 9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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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末年,天下四分五裂,刘关张桃园结义之后,刘备广招贤能异士,于是便有了刘备三顾茅庐请隆中诸葛的故事,诸葛亮(181—234年),字孔明,青年时代躬耕于隆中,并苦读经书,熟悉历朝兴衰的历史,潜心钻研兵法。他常以春秋战国时的管仲、乐毅自比,是难得的一位将才、谋士,自称“卧龙”。善于网罗人才的刘备闻知,高兴地说:“我需要这样的人才!”并表示哪怕山高路远,行走不便,也非亲自去请他不可。

深冬的一天,刘备带着关羽、张飞,到隆中邀请诸葛亮。谁知诸葛亮恰好不在家,刘备只好扫兴而归。

刘备回到新野,不断派人到隆中打听诸葛亮何时在家。当打听到诸葛亮外出已经回到家时,刘备当即决定二请诸葛。这时,张飞不以为然地说:“一个平民百姓,派个武士把他叫来就得了,犯不着让你一再去请。”刘备说:“诸葛亮是当代大贤,怎么能随便派个人去叫他呢?你还是痛痛快快地跟我去吧。”刘备说服了张飞,叫上关羽,三人骑马直奔隆中而去。

这一天,北风呼啸,大雪纷飞,冷得实在教人难忍。张飞对着刘备大嚷:“我等何苦找此罪受!不如等天晴再说。”刘备却说:“贤弟,咱们冒此大风雪,不怕山高路远,去请诸葛,不正表明了我们的一片诚意吗?”三人继续往前赶路。不料,这一次刘备又未见到诸葛亮,只好写了一封信托诸葛亮的弟弟转交,说明来意,并表示择日再访。

第二年春天,刘备更衣备马,决定第三次去拜访诸葛亮。张飞、关羽竭力劝阻。关羽说:“我们两次相请,都未见到他,想必他徒有虚名,不敢前来相见。”张飞更是带着轻蔑的口吻说:“我们已仁至义尽,这次只需我一人前往,他如若不来,我就将他绑来见你。”刘备连忙说道:“不得无礼,没有诚意哪能请到贤人呢?”

刘备三人飞马直奔隆中,来到诸葛亮的草庐前。此时诸葛亮正在午睡。刘备唯恐打扰诸葛亮,不顾路途疲劳,屏声敛气地站在门外静候,直到诸葛亮醒来才敢求见。刘备见了诸葛亮,说道:“久慕先生大名,三次拜访,今日如愿,实是平生之大幸!”诸葛亮说:“蒙将军不弃,三顾茅庐,真叫我过意不去。亮年幼不才,恐怕让将军失望。”刘备却诚恳地说:“我不度德量力,想为天下伸张正义,振兴汉室。由于智术短浅,时至今日,尚未达到目的,望先生多多指教。”刘备谦虚的态度,诚恳的情意,使诸葛亮很受感动。于是诸葛亮终于答应了刘备的请求,怀着统一全国的政治抱负,离开了隆中茅庐,出任刘备的军师。他忠心耿耿地辅佐刘备,为“三国鼎立”局面的确立,做出了巨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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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的读书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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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楼那儿开了一家新华书店。

开业的第一天,同学几人趁着午休前的一段空闲跑去逛书店。店里,装修气味之外的,是久违的书香。我们在书架下流连、徘徊,我的心痒痒的,好像不买本书都不好意思离开。脚边的《百年孤独》吸引住我的视线。对它垂涎已久的我把它买了下来。

当天中午,数学自习过后,从不睡午觉的我翻开了新书,一看,就陷了进去。我好像打开了一扇新的门,第一次真正体会到人才是小说的核心,书中的情节、故事都围绕着人物,“所有的事在同一时刻发生。”铃声响起,我才被拉回现实。

和《百年孤独》差不多同时来临的,是分科考试的迫近。

但沉浸于书中的我,与现实的距离已被拉远了。匆忙地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我就扎进书中人的喜怒哀乐。考试、成绩、复习、离别,通通忽视掉。分科前最后一次班会课,准备选文科的同学在讲台上声泪俱下时,我只关心着奥雷里亚诺上校的几十次起义。星期六的自习,我将它用作阅读时间。

“月考倒计时,一天”,空调上的小黑板向我强调道,一遍又一遍。

我出神地凝视着小黑板。书翻到了最后一页。“一切自永远至永远不会再重复,因为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马孔多,那个虚幻的小镇被永远地抹去了。考试的压力,分科的离愁别绪爆发着奔腾着涌上心头,淹没了我。

考试终于结束了。大家已经在忙着道别,忙着关心分科的政策,忙着放元旦假。我缩在角落的座位里,忙着写明信片,手边摞着一沓别人给我的,放在那本《百年孤独》上。

新同学来了。晚自习,大家轮流自我介绍。我望着讲台,听着,却又没有在听。一只手摩挲着那本旧书的封面,感受着棉纸的质感,回忆着过去生活的点滴。

轮到我了。我站上讲台,在开学时的台词中补上一句“喜欢马尔克斯,刚看完《百年孤独》。”我瞟了眼桌上的书,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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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6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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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本书,都是作者呕心沥血,日思夜想,奋笔疾书而成的。它们或是叙事,或是写人,或是讲述童话、科幻故事,等等。无论是哪本书,它都蕴含着作者的心血。

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从古人的这句话中,我们可以理解,读书可以找到黄金堆砌的屋子,读书还可以找到如花似玉的美女,读书能让人变得无所不能。

我很爱书,更喜欢读书。小时候我不认识字,爸爸常常给我讲故事,还给我买了很多漫画书,看着书中那搞笑的图片,我常常手舞足蹈,傻笑连连。上学后,我识字了,经常喜欢看一些短篇的故事,可有很多字,我不认识,为此,常常把爸爸弄得哭笑不得、烦不胜烦,而我却对此乐不思蜀。后来爸爸给我买了一本字典,并教会了我使用,从此我能独自在书的海洋里纵横四海了。

我读过很多书,其中有《格林童话》、《成语故事》、《水浒传》、《查理九世》、《科幻大全》等等。每一本书,我都会来回的看几遍,每一次观看,我都有一种新的感受,常常陶醉在书中,如此如醉。我很开心,很快乐。从书中虽然我没有找到黄金屋,也没有找到颜如玉,但在书的海洋中,我学会了很多东西。从前不能理解的词语,现在能出口成章了。以前不懂的知识,现在也逐渐明白了。以前吗,没有的灵感,现在也挥笔而就了。

在读过的很多书中,我最喜欢的是《科幻大全》。在科幻小说的世界里,很多未知的、超前的、幻想的事物,总会应用而生。每当我看完一章时,就会深深地感叹:真是心有多远,宇宙世界就有多远。幻想有多精彩,人类就有多么的无限可能。

我们的一生都将与书紧密的联系在一起。书是知识的源泉,书是无尽的海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生命不可缺少的传承。我们要爱惜它,更要读好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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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的读书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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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先生给我们的一个道理,但是有的时候读书是不好的。

就比如有一次我在家里我在家里干活,突然从们的那里传来了敲门声,爸爸让我去开门,我就去开开门看看是谁。我一打开门就看见是远方的哥哥带着几册书,我很新奇那是什么,我问哥哥,哥哥对我说:“这是他从书店里给我买回来的一整册《装在口袋里的爸爸》系列的书,我非常高兴。”。

说完这些我就请哥哥到屋里来,爸爸妈妈看见了都热烈的迎接。而这时哥哥把那一整册的书递给了我,意思就是我可以看了。我激动的跑回了我的卧室,把绳子解开便开始津津有味的看起来。我先看的是魔力金钥匙,里面主要讲了杨歌捡到了一把金钥匙,从此他就成了一个没有错误的人。这个时候我听见了楼下爸爸喊道:“你赶紧下来吃饭。”我听到了这句话就看了一下时间发现我已读了四个小时了,于是我就飞快的奔向了屋子开始吃饭。

吃完饭我就再次回到了我的卧室接着看,看着看着就睡着了。到了第二天我就楼下吃了饭,然后我才想起来我可以去外面的草丛里藏着读书这样就不会只在晚上读书了我拿着这书偷偷摸摸的走出了家门,顺利的躲到了草丛里,我才读了两个小时就听见家里的爸爸妈妈和从远方过来的哥哥在喊我的名字,我开始慌张了起来,便已风一样的速度本回了家。爸爸妈妈批了我一顿但是我也是很开心的。

这就是我读书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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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杜子美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7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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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虽然出生在一个官僚家庭,是个官二代,但无奈家道中落,一生仕途不顺,屡受打击。如长安十年,杜甫为谋官历尽艰辛,受尽屈辱。大到受骗上当被权相耍弄,小到残杯冷炙,蔬食不饱。杜甫36岁那年,参加了玄宗的特科考试。但这次考试被权相李林甫操纵,竟一个不取,反倒上表祝贺玄宗,称“野无遗贤”,似乎天下的能人都已被朝廷延揽,剩下的都是些扶不起教不出的草莽之辈。杜甫兴冲冲而来,心悬悬而去,受到了无情的愚弄。

杜甫原本雄心勃勃、理想远大,但造化弄人,年过而立却仍无立身之处,经常为了吃饱肚子而四处奔波。754年诗人家居长安城南的少陵,由于长安发生特大的雨灾,米价飞涨,诗人在长安无法生活,只好把妻儿迁到长安城北的奉先县去谋生。而更为可悲的是759年诗人一年就迁移了四次。从洛阳到华州、秦州、同谷,直到四川的成都。杜甫在同谷县出发时在诗中写道:“奈何迫物累,一岁四行役!”可见诗人奔波之苦。这种奔波,除避安史之乱外,主要就是为生活所迫。

杜甫当初决定去同谷时,就是因为得到同谷县令的信,说此地盛产一种薯类,吃饭问题好解决。可杜甫去后情况并不那么乐观,他在《同谷七歌》中写道:“有客有客字子美,白头乱发垂过耳。岁拾橡栗随狙公,天寒日暮山谷里。中原无书归不得,手脚冻皴皮肉死。”手脚冻僵的杜甫苦苦寻找的“橡栗”,是一种不好吃的苦栗子,在庄子“齐物论”里养猴子的“狙公”就拿这个给猴子选择要“朝三”还是“暮四”。可见诗人的生活是饥寒交迫、狼狈不堪的。所以杜甫住了一个多月就只好离开,继续“流动”了。

李白与杜甫都经历过漂泊迁移的生活,但杜甫的情况更加困难。李白漂泊时,常常是一条光棍汉,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有多少,花多少,穷点富点,日子都好对付,何况自己账户上还有“五花马,千金裘”,手里有钱,心里不慌。而杜甫在安史之乱以后,到了哪里都是老婆孩子一大帮。经常瓮中无米,灶头无烟。连饿死孩子的惨剧都发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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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名人故事作文

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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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蒂夫·乔布斯这个人物大家一定知道吧!他是个大名鼎鼎的人——苹果公司的总裁。

他的一生有许多辉煌的成就:苹果手机一至四代,苹果电脑七种款式……让人羡慕不已。乔布斯从小就爱研究电器,时间久了,他就能修好各种电器,如:收音机、电扇等。邻居和家人都很欣赏他,把他称为小工程师。有一次,爸爸的车坏了,乔布斯跟着爸爸去修车,爸爸看了看发动机,摇摇头说:唉,彻底坏了!乔布斯说不一定呢!便三下两下把车修好了。爸爸高兴地把他抱起来,不停地夸他是好样的。

后来,乔布斯长大了,为了一家人的生活,他便到电话工厂学习生产电话。一个星期不到,他就出徙了,因为他已经学会了制造电话。但他却觉得这样的电话不够完美:一:体积大;二:传音效果不好。乔布斯便从厂里带了一部电话回家,废寝忘食地研究。一年后,他终于制造出了体积小、传音清晰的电话。大家都说这是世上最好的电话。乔布斯想:这种电话工功能不多,而且必须接电线,如果能有一种功能多、便于携带的电话就好了!他又花费了半年时间,发明了便于携带、功能多的电话,是世界上第一部移动手机。这种电话用充电器充电,能随身携带,可以照相、发短信、听广播等十种功能,有一位富翁还想用一百万美元换这部手机。不久,他成立了苹果公司,把这种手机投入生产,立刻受到了人们的喜爱。乔布斯还发明了更好的手机、电脑。

可惜的是,他于20xx年逝世。虽然他已经不在人世,但他勇于创新的精神永存在人们心中!从现在开始,我要认真学习,长大后做一个像乔布斯一样改变世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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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的读书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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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是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种爱好。因为读书能增长我的知识,陶冶情操,提高我的习作水平。所以,我认为“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这句话说的很对。

记得有一次,阿姨给我带来了好几本书,我都特别喜欢,一送来,我便欣喜若狂的收下这些书,并谢过阿姨。从那天起,我做完作业便挤出一些时间看书,如果不过瘾,我还会傍晚偷偷地看。有一次,星期五的晚上,我急急忙忙地写完作业,吃饭和洗澡。以最快的速度,躺在床上看着阿姨送来的《淘气包马小跳》《一千零一夜》。

可每次妈妈都说我:“王婕,太晚了,别看了。”就把灯给关了。因为明天休息,所以,这次我可没这个耐性了,趁爸爸妈妈在房间睡觉时,我便打开灯开始偷偷看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我很快乐,但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

可令人意外的是,爸爸出来上厕所的时候,好像听到了些动静,便向我的房间走来,打开房门便看见我在床上笑嘻嘻的看书,当时,爸爸就气冲冲的走了进来,大声喊道:“王婕,这么晚了,还在看书,要不要眼睛了。”我还一无所知,转头一看,急忙把书藏好。妈妈也闻声走了过来,脸上十分惊讶,然后生气的说:“在这种灯光下看书,眼睛很容易疲劳,影响你的视力。”

自从那以后,我就不敢这么做了。我知道错了,也因那次,我只在白天看书。虽然念念不忘,可我并没有放弃,总是挤出一些时间“窃读”一下,尝尝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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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童话类故事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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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格林童话》里看了一篇动人的故事叫《灰姑娘》。

情节大概是这样的:一个富人的妻子得了重病,去世了。这个富人的女儿天天在母亲的坟前哭,但是她很有孝心,在大雪天她生怕母亲冷,为母亲坟上披着毛毯。春风吹来,她就为母亲坟上披着绿叶。

后来,他的爸爸又娶了一个女人。这个女人有两个女儿。后妈和她的两个女儿常常欺负她,还让她住在阁楼上,但是她毫无怨言。后妈让她天天打扫,后来因为她天天满身沾灰,所以大家都叫她灰姑娘。

有一次,王子邀请灰姑娘和后妈的女儿一起参加舞会,但是后母不让灰姑娘去,还把她的请帖撕了。这时仙女出现了,她还让灰姑娘穿上水晶鞋去参加舞会,还把她打扮的漂漂亮亮的。那晚王子只跟灰姑娘跳舞,别的公主想和王子跳舞,王子老是说:“我在和这位公主跳舞”。在午夜12点时,灰姑娘要走了,她在走前掉了一只水晶鞋。最后王子靠着这只水晶鞋找到了灰姑娘。两人幸福得在一起。

灰姑娘从不贪图金银财宝,父亲要出去问女儿女们要什么,后妈的女儿们要项链什么的,而灰姑娘只要第一根碰到父亲帽子的树枝。

灰姑娘善解人意……有说不完的好。

我爱看《格林童话》,更爱看里面的《灰姑娘》,更重要的是它教会了我做人要有一颗善良的心,不能贪得无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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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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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就像吃东西一样,会让你饱饱的。

小时候,我觉得读书没有什么“味道”,但随着我逐渐地成长,接触书籍越来越多了,发现原来书籍是一杯喝不完的茶,感觉由淡变浓,愈喝愈有味道!古人读书有“三味”之说,即“读经味如稻梁;读史味如肴馔;读诸子而家,味如醯醢”。我无法感悟到如此精深,但也痴书切切,非同寻常。在我的“小书店”里有着许许多多的书籍,其中那一本书里的一篇文章,使我一生受用,也让我念念不忘。

爱有多种多样,有伟大的父母之爱,有纯情炽热的情爱,有朋友之间真挚的友爱……但对一个学生来说,除了家庭的温暖,老师对他们的关心和爱护可以说是非常珍贵。如果老师对一个学生不管不问、漠不关心,那么这无疑给这个学生带来无端的烦恼,造成心理上的压力,这时会对学生百害而无一利。对任何一个学生来说,老师的关心爱护是他们的精神粮食啊!我们生活在舒适的环境中,浸泡在老师源源不绝的关爱之泉,对比其那些差生,老师给予他们的爱远远不及优等生。其实老师应该彼此平等、不分高低地对待学生。

在书中,我们可以感受得到不同的心情:兴奋的、悲伤的……也可以尝到不同的味道:酸的、甜的、苦的还有辣的。在书中,可以找到无穷的乐趣,可以充实自我,开阔视野。所以古人说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在后来我发现了,我们没有了书和知识就如人一样没有了灵魂,就等于行尸走肉。书里就像一所游乐场一样,五彩缤纷,有人因为了玩游戏赢了而兴奋,也有人因为玩游戏输了而泄气,他们仍然被他的魅力吸住,无法不去看它,玩它,品尝它。

让我们也去那快乐好玩的游乐场吧,去享受那无穷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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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成语故事读书笔记

全文共 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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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候,在赵国都城邯郸,每个人走路的姿势都很优雅,个个风度翩翩。有个小伙子住在燕国寿陵,他想去邯郸学上几招,回来显显本领。他终于到了邯郸,看见没个人走路的姿势都很优美,之后他就每天上街学人家走路。总是这次觉得这个人走路好看就学这个人走路,一会儿觉得那个人走路好看又学那个人走路。最后什么都没学会,就连自己本来怎么走路的都忘了,只好爬着回家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学东西不能三心二意,如果机械的去模仿别人,不但学不会别人的长处,反而会把自己原有的技能丢掉。

这一次,我就跟这个小伙子犯了一样的错误,我爸爸教我学毛笔,叫我先练横,我才练了三天,就想练竖,连着连着就又想练点,最后什么都没学会,爸爸生气的说;“做什么事都这么三心二意,这样能学好什么?”我跑到小房间把门用力的一关,趴到了床上,嘴里嘀咕着;“只不过是一个毛笔吗,有什么好计较的,切!”

就这样,我跟爸爸僵持了一天没说话了,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就跑去像爸爸道歉爸爸也原谅了我也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之后我们又开始学毛笔,听了爸爸的话,我的毛笔字写得越来越好了。

我一定会好好学,把毛笔学会,不会再三心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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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陆陇其造福一方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10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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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陇其是清朝初年讲授程朱理学的学者,当过知县、御史一类的小宫。他与那些口是心非的伪逬学家不同,不仅能够认真领会程朱理学的道理,而且还在实际中履践这些进理,为百姓办了不少好事。

陆陇其行政断案有一个特点,就是十分重视道德教化。他认为,天下万事万物之中都包含着同样的“理”,人们只有懂得了这些“理”,才能使自己的言行符合规矩,循守国家的法制。所以他无论是履行公务,还是审讯犯人,总要首先深入浅出地讲一番逍理,启迪人们的良知。

催缴赋税,是朝廷赋予各级宫员的一项极其重要的政务,也是一件阻力很大的工作。一般的县令在催缴陚税时,总是指挥大批衙役下乡督促,稍有缓慢不是惩罚肉体,便是罚粮罚款,搞得官民对立情绪很大,有时还会激成民变。而陆陇其却不这样做。他在当嘉定县令时,每当缴粮纳陚的日子临近的时候,他通常把乡亲父老召集起来,给大家讲一番按时纳陚的道理。他说:“向大家收缴的钱粮,全是朝廷的国课,并不是县官的私蓄。如果百姓们能急朝廷之所急,按时上缴钱粮,家心安理得,而且给当官的减去好多麻烦,以便有更多的工夫为民办事。我与大家没有任何宿怨,不想为收钱粮而杖责任何人。何况一旦受到杖责不仅要花许多冤枉钱,还要落得欠粮受责的名声。倒不如及早凑齐应纳之款,使你我都相安无事地办完这件事。”乡民们听了之后,觉得陆陇其的话说得很实在,很透彻,乐于接受。所以他在任时,很少发生欠粮受责的事。

对于囚禁在监狱中的犯人,他也好言相劝,进行开异。他曾经写过一篇《劝盗文》,派人给犯人们宣讲,大意是:“人的本性原来都是善的,你们这些犯了罪的人也不例外。只是由于一念之差,不安分守己,作出犯法的事来,关在这里受尽痛苦。这些都是由于人心中的杂念蒙蔽了善性造成的结果。然而人心是可以改变的,只要你们能够深刻地悔过往日的不是,去掉心中的杂念,就能重新做一个好人,依旧可以成家立业。”读到这里,在场收听的犯人们情不自禁地哭了起来。

1692年陆陇其逝世。第二年冬,朝廷需要委派两名文臣管理直隶、江南的书院。廷臣全都主张从翰林院中物色人选。康熙不同意,发出特旨:直隶派李光地去,江南派陆陇其去。大学士王熙急忙报告说:“陆某己经病故了。”康熙惋借地说:“为什么不早启奏?”王熙回答说:“按照启奏的条例,7品官在籍身亡不在向朝廷启奏之列。”康熙沉默了许久,感叹地说:“陆陇其是本朝不可多得的人才。”

人是有思想、有感情的动物。在办一件事情,或推行一项政策的时候,向人们讲清道理,启发他们的自觉性,可以减少行动的阻力,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这个逬理从陆陇其的政绩中得到很好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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