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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本好书作文(经典20篇)

格列佛游记,讲述的是格列佛在四个不同的国度所遇到的奇闻趣事。小人国实际上是当时英国的缩影。作者借小人国里的高跟党和低跟党之争来嘲笑英国两个不同政党间的论证;吃鸡蛋的大端派和小端派的争论是指英法之争;跳绳选官之事讽刺了政坛。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方便大家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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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心安处是书乡作文700字

全文共 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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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被嚼烂的少女和梦的俗喻代替了余光中散文里簇新的意象,舞台上嘈杂的丝竹之乐代替了林妹妹漫漫长夜的声声啜泣,网红主播的辱华言论代替了鲁迅“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的铁屋呐喊。我们站在思想的荒野上无所适从。

有限化的时间,带来了碎片化的阅读,组成了支离破碎的知识网络,形成了残缺不全的人格。当地上的六便士与夜空中的月亮,只能择其一时,我只愿:吾心安处是乡。

碎片化的阅读,是万丈高楼一夜起;全民娱乐至死,是一个时代悲情的内核。当楼塌了,光怪陆离逐渐褪成苍白的色彩,这是一个精神的矮子。著名的反乌托邦小说《美丽新世界》这样写道:“人们被淹没在信息和无聊琐事的汪洋大海,他们不愿读书,甘愿享受充斥着感官刺激和欲望的庸俗文化。”科学的高度发达,带来的是人们安于接受制约和教育的现状;物质生活的丰富,泯灭了个性,情绪和道德。人性在机械的碾磨中灰飞烟灭。而如今在全民娱乐的中国,这种现状是否也成为了悬在中国社会上的“达摩克里斯之剑”?

无处不在的娱乐,让人们再也没有时间去安心读书,去仰望星空,只有重视读书,将书乡看作人生的归处,才能闻见翰墨词曲的清香,我们的精神文化才不会走向粗庸。

云山苍苍江水泱泱,读书之风山高水长。摆脱事物的纷扰,用传统文化以滋养性情。柔日读史以明志,刚日读经以养性。在光阴诗卷里,在消息雨声中,延续读书之光,将它变成隽永的亮,才是人类的大明智。“少年心事当拿云”,以书为马,胸怀星辰,锲而不舍,驰而不息,作腾渊巨龙,矫首昂视,纵横星河,吟啸寰宇。

这是内容无限的时代,我们站在互联网的舢板上激情冲浪,享受着感官的刺激,接收着低俗的文化陷入精神的空虚和灵魂的漂泊,却忘了拂去那些人文经典上厚重的尘埃。

而我只愿:袒露出一帙风干的青史,让我用21世纪的手掌去慢慢摩挲,让吾心归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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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的第一本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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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不大喜欢看,等我慢慢长大了,这个习惯还是没有变,虽然有时候会看看书,但也只是看一看而已,与现在的我简直是判若两人。现在的我为什么会喜欢上看书呢?这要从《白雪公主》这本书说起。

有一天闲着没事干,就找顺手拿起了童话书《白雪公主》。没想到才开始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故事中的人物隐隐约约地在我脑海中浮现,接着人物的形像越来越清晰,就像放电影一样地在我眼前出现。当我看到白雪公主因吃了毒苹果而倒下时,我真是急得坐也不是站也不是,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真是有口说不出啊!恨不得一下子跳进这个本书中,把这个故事纠正过来,把白雪公主吃下去的毒苹果用法力拿出来,让那个狠毒的王后吞下这半个有毒的苹果……我伤心地合上这本书,不想再看下去了,可是转眼一想:现在这样不看下去有点太可惜了,不知结果会怎么样?是美好的结局?还是悲惨的结果呢?我禁不住这些问题的诱惑又一次打开了书。原来是王子救了白雪公主,是他把白雪公主的棺材运回家去,不小心摔了一跤,卡在公主喉咙里的苹果出来了,白雪公主又恢复了知觉。当我看到这里时转努为喜,挂在半空中的一颗心放了下来,长长地吐了一口气。好人有好报哦,白雪公主和那位王子结婚了,而那位狠心的王后被白雪公主气死了。

我满意地合上了书,可是眼前怎么也挥不去白雪公主的样子,整整一个星期我都沉浸在这个故事当中。也正是因为这本书,才让我领略到了书的味道,才让我喜欢上了书,可以这样说,《白雪公主》是我的第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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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好书伴我成长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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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发展的桥梁;书,也是人类智慧的“长生果”。书能把我们带到古老的地方,还能把我们带到遥远的未来,书,能把我们带到浩瀚神秘的宇宙,还能带到无边无际的海洋。

我从一年级就开始看书了,那时候我一直不会拼音,字也认得不多,可还是硬着头皮把书读了下来。

转眼间,就到了五年级。又一次老师带我问去图书室里看书,不一会儿下课了,我刚刚看了《爱心妈妈》这本书,但我还想看一会,脑海里一直想着书里的情节,那是因为第一篇文章太吸引我了。回到家,我就每天喊着让妈妈给我买这本书。

书终于到了,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书,坐在床上看得津津有味,一连看了八个小时。到了睡觉的时间,可我却睡不着,我小心翼翼的走到书桌上,拿起书继续看着。我在看这本书的时候,看得非常入迷。有时热泪盈眶,有时捂着嘴哈哈大笑。因为担心被妈妈发现我还在看书,只能开起台灯,偷偷的看书。不知不觉中我在书桌上睡着了,当我醒过来时,已经半夜,我悄悄地关了台灯,轻轻地爬上床,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早上,我又早早地起床,拿起那本书,大声地朗读,我已经离不开这本书《爱心妈妈》的书了。

书就像我的好朋友,如我的亲人,似个同伴,更是一位老师,是它让我的生活丰富多彩,是它让我的心胸开阔宽广,是它让我的灵魂高尚纯洁。我永远热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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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推荐一本书的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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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对我们有很大的帮助,所以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好书,名字叫《装在口袋里的爸爸》。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爸爸发明了身体控制器,使用者只要将身体能量集中在手腕上可以成为大力士,当举重冠军,将能量集中在大脑上,人的大脑比电脑还厉害。由于爸爸的发明,“我”变成了超人,刀枪不入,无所不能,但是有一天发明落入了坏人手中,世界将陷入可怕的灾难,为了拯救世界,我和爸爸再次和邪恶展开了较量。

这本书每个故事情节都特别精彩,例如第八集《勇斗劫匪》,这个情节讲述了杨歌在马路上悠闲地走着,突然看到警察在追一个劫匪,劫匪抢了一个包,里面是大姐治病的钱。杨歌把身体控制器调到了腿上,跑得飞快,一把抓住了劫匪,劫匪使劲的打了他一拳,他疼的要命,但杨歌无法反抗,拖延时间,这时警车来了把劫匪逮捕了。这只是其中一个精彩的内容,这本书还有很多很多精彩的内容了,我相信你读了以后会啧啧赞叹,爱不释手的。

这本书当中的爸爸也特别的有趣,他发明了许多科技产品,有聪明饭、摇钱树、愿望瓶……虽然爸爸只有拇指那么大,但他不忘追求知识,渴望知识,努力发明创造科技为人类做贡献的这种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读了这本书使我认识到,我们青少年也要像杨歌一样不断地创新科技,不断的学习,为实现我们富强的祖国而努力奋斗。

我相信你读了这本书一定和我一样感同身受。那就赶快去看一看吧,相信你一定会有很大的收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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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在书中找亲人作文800字

全文共 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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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穷的思念

看,看露珠在跳舞;

看,看花苞在绽放;

听,听大海在欢笑;

听,听我思念你的一颗心,

在跳动!

匆匆一天又一天,

我的思念也不曾变。

就让风带走我的思绪,

去到你耳畔边

告诉你,我想你!

一月的雪,二月的雨;

三月的花,四月的风;

五月的草,六月的雷,

带来七月的你!

——八二班陈玉君

“读万卷,行万里路。”这句名言,想必大家都应该听过吧。读书的好处不是为了别人,而是为了自己,为了以后。虽然是读了,可书中的意味又有多少人知道呢?

在书中,我不想要列夫·托尔斯泰那双让人害怕的眼睛。不是它不好,而是我已有一双透明的眼睛。

我不想要冰心那么长的寿命。不是它不好,而是“命”这个字谁都无法掌控。

我不想要赢政那么大的权力。不是它不好,而是我没有那种野心。

我也不想要毛泽东那样聪明的头脑。不是它不好,而是我没有那么大的理想。

或许,书中的每个人都有着不同的远大理想与优点,但是能吸引我眼球的,也就只有那么几个。其中,让我感受最深的是海伦·凯勒。我对她那种坚持活下去的毅力和决心表示佩服。

她生下来便是聋、瞎、四肢不便于走动。上帝没有赐予她最好的容颜与待遇,也没有赐予她一个健康的身体,反而把不幸和灾难都给了她,但她从来没有放弃。

众所周知,她是一名伟大的作家,可谁又知道她光环的背后又曾经历过哪些艰难困苦?一个小姑娘在无尽的黑暗中独自徘徊,见不到一丝光明,那是怎样的处境?在生死选择的路口又是下了多大的决心?在成功的路上,又曾挥洒过多少汗水与时间?这些都无人知道,包括她的父母。

我和她没能见面说话,尽管这样,她的作品我却看了很多。若其他的作家有像她一样的遭遇,有的可能只写悲伤,有的可能会寻短见,但她却没有。她的作品里没有黑暗,也没有埋怨上帝的不公,有的全是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怀念。或许对她来说,那个在黑暗中徘徊无知的她,早就葬送在了过去;现在的她十分珍惜活着的机会,思索着未来。

书有千千万,人有千千万,但海伦·凯勒却是我在生活和精神上的支柱,也是我在书中最亲切的亲人。她将伴随着我在困难面前抬起头、抬起脚,勇敢地走下去,向成功的彩旗走去,向五彩斑斓的世界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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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好书伴我行600字话题

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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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以怡情,足以傅彩,足以长才,为何不读书?

题记

俗话说“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可见读书备受推崇。古往今来,好读书者如同恒河沙数,吾亦是其中一份子。

窃认为读书好处良多,但最见于怡情、傅彩、长才三点。

读书足以怡情。其怡情者,最见于心中苦闷、孤独、愤慨与失望无处排遣之时,此时若手上有一佳作,则无限的苦闷与烦恼就都将被灵魂与精神的充实所代替,愤慨也终将化为平静,失望的心也将受到鼓舞。为何读书有此等效果?因为佳作必细细品读,方能解其中味,细读,浸染,尔后超脱。因此吾爱读书,愿能得书香长伴,则人生一大幸事!

读书足以傅彩。其傅彩者,最见于写作时好词佳句信手拈来,不觉有一丝停滞。若能做到常读书、读好书,则心中就能辨别何为好文,在平时阅读中亦能积累丰富的词句,则文章便能写好、写妙、写绝。世间锦绣皆为我所用,何其快哉!故吾爱读书,如得书香常伴,则人生一大乐事!

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可见读书足以长才,其长才者,最见于思维之敏捷,知识之丰富。如使人常读书,则对知识均有涉猎,自然才气滋生,触类旁通。由是则凡人可以此蜕变为有识之士。故吾爱读书,若得书香长伴,则生而无憾也!

由此,读书既有诸多好处,则为何不读书?至此,吾下定决心,凡吾感兴趣之好书者,吾必阅之。吾必不因他事而停止阅读,虽工作紧急、任务繁重,亦要偷闲读书,以书香作伴,用以怡情,用以傅彩,用以长才。

漫漫人生,书香作伴;沉醉于斯,幸福绵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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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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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件非常喜欢做的事,就像鸦片一样戒也戒不掉,你猜猜是什么事呢?或许你能够猜到——那就是看。想知道我和书之间发生了什么趣事吗?让我详细地告诉你吧!

我家里有很多书,书柜都放不下了,有一些就摆放在了沙发的靠背上,没事的时候我总会拿出一本看看,有时候有什么不开心,看看书就好了很多。有一次,我因为一件小事被爸爸责骂了一顿,坐在沙发上,心里很难过,顺手拿起一本《狼国女王》就翻开看起来。

看着看着,我仿佛进入了书中的世界,我看见了了大公狼黑三为了六只小狼崽忘我地与恶虎搏斗,看见了雌狼羊踢踢对小狼崽和黑三的无限柔情……看着看着,我的泪水模糊了双眼,多么精彩,多么真实,多么感人啊!我一字一字地咀嚼,一句一句地品味,一页一页地欣赏,里面的情节吸引着我,舍不得放下。我贪婪地读着,早把被责骂的事情忘到九霄云外去了,脑子里全都是书中的精彩内容和片段。就这样走火入魔一般直到把书全部看完,抬起头来,才听见妈妈带着怒气的声音:“你这是怎么了?喊你吃饭喊了多少遍了?菜都凉了!” “哎呀!马上!”我这才合上书,从狼国的世界走出来,恋恋不舍地放下书,坐到了餐桌前面。

唉,对我来说,读书就像过去的人吸鸦片一样太容易上瘾了,一拿到书就恨不得立刻把它看完,要不然就日日思夜夜想,非要找时间看完了才行。这样的习惯真是戒不掉的“鸦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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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书的味道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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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药也”,不错的,书籍却如生活中一剂并不苦口的良药,在不知不觉中滋养着每一位阅读者求知的心灵。

小时不识字,但有听故事的习惯。每晚梦前总会在小精灵的家乡或者国王的宫殿里逛一遭,公主们奇妙的经历令我如痴如醉,美好无比的童话世界也使我沉醉其中。这是我与书这位益友友情开始的地方。

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多的书籍进入我的生活,我们的友情也日益深厚。连环画、小人书、卡片书……每逢无事可做的闲暇时分,我总把自己埋进书里。在书里见证了师徒四人艰难困险的取经之路,见证了富贵讲述自己活着的一生,也见证了数不尽的人物丰富多彩的人生路。我为他的一生悲哀,又替她的生活喜悦,因他们懂得了人家美好。这便是书籍的味道

书是香的,它足以比得上午夜馋人的饭菜香。它的油墨香随着密密麻麻的铅字永恒的印刻在纸上,使后来每一位读者都为之陶醉;它的内在香迷倒了一颗又一颗求知的心灵,让他们心甘情愿浸染满身书香,携着书卷气积极乐观的生活。

阅读,这位益友犹如一枝刚冒新芽不久的小花苞,在我的心田里滋养长大,逐渐开花,一丝一缕绽开花瓣,带着书籍的味道执着地芬芳,丝毫动摇不得。

当课业的浓云将我们彻底笼罩时,书籍便足以驱散浓云的烈阳;当思想染上疾病时,书籍便是治愈精神的良药;当生活的苦涩灌上心头时,书籍便是使一切褪尽的蜜糖。

书籍是做人之本,它总有无尽知识与道理在等待你去汲取,去渴望,去消化。它是良师益友,亦是精神大餐,授以知识,补以养分,赠以人生。

喜书之人,人生定精彩;爱书之人,世事多明了;嗜书之人,终生永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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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五年级推荐一本书

全文共 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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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推荐一本好:《小学生的作文真经》。如果你想知道为什么,请你接着往下看!大家都看过《西游记》吧?我身边的许多同学对《西游记》津津乐道,觉得那里面的故事特别有趣。那些生动且丰富的艺术想象、离奇古怪的故事情节、美妙夸张的神话世界、栩栩如生的人物描写,常常把我们吸引去了古代。现在,我推荐的这本书《小学生的作文真经》,是《西游记》的续篇。里面讲的是唐僧师徒退休以后,他们的后代孙小空、猪小戒、沙小净、唐小僧,想沿着祖辈们的足迹,再走“取经”之路,结果取到作文真经的故事。跟《西游记》一样,《小学生的作文真经》也以章回为结构,但文章不像古文那么难懂,而是充满了现代感。比如,在第一回“孪生国火眼扬威”里,孙小空利用遗传的火眼金睛本事,非常厉害地获得了辨认比赛的胜利,获得了“追星族”们的围追堵截。当然,书里不仅写了孙小空、猪小戒、沙小净、唐小僧去取“作文真经”的路上奇遇,还讲了许多写作文的知识。全书一共有四十回,一百六十多页呢!这本书还选登了一些同学的作文,让孙小空、猪小戒、沙小净、唐小僧进行点讲。我看了以后,觉得学到很多写作技巧。比如,一篇作文不要写多余的话和不必要重复的词语;平常要多看书,多积累,才能写好作文;写作用词要学会一语双关,一词多解,一词多义等……此外,这本书还有生动的,形象逼真的动画,图文并茂,使你看的时候不那么单调。

此外,这本书印刷精美,纸张漂亮,定价也不贵,一本书才十元啊!这本书的作者是学院附属小学的何捷老师,也是一名文学作家。他写的书,我特别爱看。我从小学三年级开始学写作文,现在四年级了。老师和爸爸、妈妈说我写作文有不小进步,我心里知道,我写作文取得的进步,是有《小学生的作文真经》的功劳呢!现在,你们想看这本书了吧?我相信同学们看了这本书,大多都会跟我有一样的感受。谢谢大家听我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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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优秀作文500字

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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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说:“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今天向大家推荐一本畅销全球的书——《长腿叔叔》。

这本书是由美国作家韦伯斯特写的,是吉林美术出版社出版。《长腿叔叔》被媒体评价为“百年难得一见的好书”,被欧美15所著名大学评为“影响我成长的十本书之一”。《长腿叔叔》是一部最温馨、最浪漫、最诙谐有趣的成人童话经典之作,美国最脍炙人口的文学经典,被翻译成数十种语言,畅销全球。

这本书讲述了主人公乔若莎在孤儿院长大,对孤儿院的生活感到厌倦,渴望美好的生活。因为自己写的一篇文章,她受到孤儿院一位匿名董事的资助上了大学。乔若莎没有见过这位董事,只是偶然看见董事修长的身影,并戏称他为“长腿叔叔”。后来当她爱上了杰夫。平来顿时,她又向“长腿叔叔”倾诉,正当她考虑一下向杰夫·平莱顿表达爱意时,这位长腿叔叔露面了……

《长腿叔叔》是中英文对照,按照书信格式进行创作的。

读了这本书,我体会了乔若莎对杰夫·平莱顿的爱慕之情,知道了乔瑞沙明白长腿叔叔是谁的那种心情。这本书用诚挚的情感提醒了生活在爱中的人们,在享受幸福和快乐时,要珍惜所拥有的一切,不论是获得还是给予,要心怀感激之情。

这本书的内容新奇,语言优美生动。《长腿叔叔书》中写了76封信,但是长腿叔叔一封回信都没有写,充满神秘感。

你想知道长腿叔叔到底是谁吗?你想知道信中称谓有什么不同吗?你想知道书中有趣、曲折的故事吗?那就打开《长腿叔叔》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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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书的力量500字

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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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知识的海洋,帮助我们热爱读书,变犹如给我们插上了自由翱翔的翅膀,书籍是世界进步的力量,帮助我们解决读书中的问题,便等于为我们明天的成功铺设了台阶,大家也来和我享受读书的乐趣吧! Books are the ocean of knowledge, helping us love reading, turning it like inserting the wings of freely soaring. Books are the power of the worlds progress to help us solve the reading of books in reading books.The problem is equivalent to laying the steps for our successful tomorrow. Lets also enjoy the fun of reading with me!

有人说读书是孤独的,但我认为,在孤独的时候翻翻书,体味其中那悠远而绵长的意境,此时书不再是一本单纯的书,他成了自己最亲密的朋友和最善解人意的知己。

读书真好。读书,使我从一个无知的孩童成为一个略懂文化知识和科学技术的青少年;读书,使我有了自己的思想,有了自己的是非观和审美观;读书,更让我初步尝试知识的无穷魅力,感受到了作为生产力的科学技术的伟大力量……

或许,读书算不得大幸福,充其量是一种小幸福而已。然而,这很重要,在这个世界上,大起大落的人生毕竟不常见,对于大多数的人来说,生命里更多的是安静和平淡。小幸福贯穿着我们的一生,但也因其小,我们常常有意无意地给忽略了。拥有小幸福,就让我们从读书开始吧!

同学们,不要再说读书苦、读书累了。“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的古训要记取!趁着青春年少的大好时光,努力读书吧,因为读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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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以好书推荐话题

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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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帮我买了一本,名字叫《半小时阅读》,这本书可吸引人啦!

书的正面,画着一只活泼可爱的小猪,正专心致志地读着一本书,仿佛要告诉我们:“亲爱的小朋友,看书不仅可以增添兴趣,还可以增长知识,让聪明的人更聪明,请多看书哦!”我迫不及待地打开这本书,一下子像磁铁一样紧紧地把我吸引住了。

那一个个新颖奇特的题目,如“零的突破”、“可口香味电影”、“女教师的特异功能”……直吊我的胃口,使我恨不得一口气把它们读完。看着,看着,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幕幕生动的情节,使人浮想联翩。你别急,让我就为你介绍一篇吧!

就说这“女教师的特异功能”吧。一看到这题目就把我嘘得一愣一愣的,细细地看下去更让我感慨不已。这故事发生在一个偏僻的小村庄,村头有一座小小的学校。有一天,上课必须用的粉笔突然用完了,女教师想了个办法,用手指醮水在黑板上写字。

又有一天,她走进教室,准备上课,突然发现杯子里的水已经全部漏完。就在这时,女教师突然感到,她右手的手指上,正不断渗出亮晶晶的水珠,天!她有了特异功能,这种奇怪的教育结果,便造就了一个神童被一所著名的大学破格录取了。有人化验过,那女教师手指上的水与泪水的化学成份是一样的。

在这本书里,似这样新奇的文章比比皆是,读着读着,都让你爱不释手。不信,你也来读读!

朋友,你们都知道,书是人类智慧的源泉。请爱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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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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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我开始接触,渐渐的,我从被动变成主动,我深深的被书中的内容吸引,从此,我和书便结下了不解之缘。

从那以后我就不停地缠着爸爸妈妈买书,整天沉浸在书的世界中。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读书欲望越来越强,读书的数量也在不断的增多,于是我的爸爸为了让我的“好朋友”有一个舒适的“家”,就给我买了一个大书架,为此我高兴得一夜没睡,以后我读书的时候方便多了。

记得有一次,我看书看得太投入,就连外公和我说话我也没听见,到最后,外公猛地合上了我的书,把我从书的海洋里强行捞了上来,我才惊醒,外公生气地对我说:“你干脆把书当饭吃吧!”我一脸疑惑的看着外公,外公见我这副模样,不禁笑起来,说:“好啦好啦,继续看你的宝贝书啦!”我听了立刻从外公手里抢过书,又一次跳进了书的海洋。

我不仅喜欢我的“好朋友”还特别的爱护它。每次买来的书我都用纸把它擦了又擦,最后小心翼翼地放进它的“新家”。别以为我只是刚开始对“好朋友”这样好。我每次读书,要把“好朋友”从它的“家”里请出来时也十分小心,生怕弄疼了它。我不仅取书这样小心,就连读书翻页时也小心翼翼,从不让它折起一个角。

书是我的良师益友。在我寂寞时,书为我驱走孤独的心情;在我疑惑时,是书让我茅塞顿开,解除疑问……是书让我懂得分辨善与恶,是书让我辨析是与非。总之在我需要我的“好朋友”——书时,它总是立刻出现在我的面前,为我排忧解难,真是我的“好朋友”。

我要对全世界说:“我相信我与好朋友——书的不解之缘会持续到永远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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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书作文350字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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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看的是《汤小团》,最喜欢的主人公就是这本书里的汤小团。他有个好朋友叫唐菲菲。我最讨厌的人物是孟虎,他是一个又贪吃又笨的人。我最喜欢汤小团了,他又聪明又搞笑。

有一次,他们三个人分别进入了三个洞穴。有一个怪物跟着他们,这只怪物什么都会变。这只怪物来到了汤小团的洞穴里,他变成了孟虎。假孟虎说:“汤小团,快走。”汤小团觉得这个孟虎不对劲,他就用手砸晕了假孟虎,假孟虎马上变成了怪物。唐菲菲碰到了怪物变成了汤小团,假汤小团说:“我们回去吧!”这时,唐菲菲觉得汤小团不是原来的他了,因为汤小团是很想拿到天子剑。所以她就用龙洲宝剑杀了假的汤小团,假汤小团马上变回怪物。

最后,他们三个人回到了老师的身边。唐菲菲和汤小团讲述了自己在洞穴里看到的东西。老师说:“怪物是书魔制造的幻觉。”这时,孩子们都哈哈大笑起来。

我最喜欢看的书类是科幻书,这套书让人又惊奇又刺激。而且,这是我人生中看过最好看的科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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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七年级推荐一本书的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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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成长的过程中,我看过很多,有美好向往的童话故事书、有悠久渊博的历史故事书、有青春校园小说、要考试必备的作文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内心强大才是赢家》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编是同悦早教,是海豚出版社出版的,是一套以6~10岁小学生阅读的儿童故事丛书,这套丛书以更全面的教育理念,深入到孩子生活的各个领域,通过简单凝练的语言,帮助孩子理解一些品质,而深入地学习,用生动有趣的故事,引导孩子的思想,让他们在潜移默化中改变。

这书里面很多感人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书里的故事是《剃光头》我被故事里的主人公的举动而深受感动。故事中的主人公罗伯特的同学杰克因得了白血病做了化疗后,头发都掉光了。罗伯特和同学们打算去医院看望杰克,为了不让杰克伤心,他们约定去理发店把头发都剃光了。当他妈妈知道事情的真相后,不但没有反对罗伯特递光头发,还送给了杰克一顶珍贵的帽子。当他们去到医院看望杰克的时候,杰克被他们深深地感动……读到这里,我也被罗伯特的这些举动而深受感动。我懂得了一定要学会去爱,爱自己,爱他人,关心身边人,让自己有一颗善良、怜悯之心,只有这样整个世界才会变得更加温暖,更加美好!

这本书,我觉得非常有用,它让我懂得了要自立,自强,自律,自爱。也引导我学会探索问题、解决问题,体会思考和学习的乐趣。它是教育孩子的一位好帮手。同学们,这真的是一本好书,我向大家推荐它,请大家要翻开它,走进书中的世界,它一定会给你带来做人的启迪和智慧,也一定会让你终身受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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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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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的精神食粮,在我欢乐时与我一起分享喜悦,在我伤心时帮助我忘掉不快,让我沉浸在诱人的故事中,迫不及待地想要知道接下来发生什么。

我读的第一本书是《幼儿画报》。那时我还在上幼儿园,每天被红袋鼠、火帽子、跳跳蛙带到一个不一样的世界。书里面发生在幼儿园的有趣故事,让不爱上学的我也喜欢上了学校。

从那时起我开始明白,原来和小朋友们一起玩耍是多么有趣的事。于是一回到家,就和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一起分享我在学校的“发现”:谁吃饭把食物弄得满脸都是,谁睡觉时打呼噜等等。

上了小学,我便看起了图画与文字相结合的四大名著,为劫富济贫的好汉们拍手叫好,惊呼孙悟空神通广大,夸着诸葛亮的足智多谋。至于《红楼梦》,我并没有什么兴趣,因为看不懂,直到现在,我对巜红楼梦》还是有点儿偏见,不喜欢读。

到三四年级,我逐渐看一些中外名著。那时看《百万英镑》,似乎并不怎么透彻,只是单纯地看一遍而已。并没有品味出什么韵味。但是从那时起到现在,我一直对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情有独钟;我也很好奇,那些故事是不是真实的,心想:难道他能听明白动物语言?还是他有读心术?

五、六年级时我对小说产生好奇心,有了些兴趣。什么修真小说,玄幻小说,让我逐渐认为确实还有那样的世界。那时学校流行写小说,我当然也参加进来,利用课余时间创作属于我的一“巨著”。我写的小说被同学传看,因为是玄幻的,所以很受欢迎。在这一两年里,我的写作水平似乎提高了不少。

曾经还梦想像小说里的武侠一样仗剑走天涯,现在才知道,现实中这样做保不齐被城管抓走,则不那么喜欢这种不切实际的小说了。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确实是这样,我在书的陪伴下一路成长,随着我的长大,从书中获得的知识也在“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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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让人着迷的书

全文共 2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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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侯锦荣

一天,到吃饭的时候了,妈妈把饭端上了桌子,发现儿子的位置是空的,就对爸爸说:“开饭了,快去叫儿子吃饭!”

爸爸来到儿子的房间,看到儿子正趴在地上津津有味地读着一本。便对儿子说:“快去吃饭,一会儿再看。”儿子听话地走开了。

儿子走后,爸爸好奇地看了看地上的书,想知道是什么书让儿子这么着迷

妈妈和儿子等了好久也不见爸爸回来,儿子只好也去找爸爸。结果爸爸趴在地上看书呢!

这究竟是一本怎样的书,让人这样着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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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读了一本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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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

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莎士比亚。许多名人、作家都是非常喜欢看书,也说出了自己对书的看法。我也很喜欢看书,我觉得书就像一位好的老师,也像一个温馨的家,还像一位能帮你解答问题的朋友。

我喜欢的一本书叫做《恐龙未解之谜》。这本书记录了许许多多关于恐龙的有趣的资料,让我爱不释手,因为我对科学家是怎么发现恐龙的足迹很感兴趣。

其中,我最感兴趣的是《恐龙蛋壳为什么变薄了》和《工地中发现的小恐龙》这两章。

《恐龙蛋壳为什么变薄了》这一章是讲了在某一个工地里,施工人员发现了一窝小恐龙蛋,接着,恐龙蛋裂开了,竟然出现了几只可爱的小恐龙!看见这一幕,施工人员惊呆了。心想:恐龙不是在没有人类的时候早灭绝了吗?怎么这里还有啊?他们又惊又喜。这个消息惊动了科学家们,他们把它放到温室里养殖。真希望小恐龙们能健康成长呀!

我不但对这一章感兴趣,还对《恐龙蛋壳为什么变薄了》这一章感兴趣。这一章讲了恐龙蛋壳变薄是因为天气的变化和因为环境的变化。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做事要和科学家们一样认真思考。学习上我也有这样的事。

在课堂上,当老师问起一些关于恐龙的问题时,其它同学回答不出来,我就知道。老师还夸我知识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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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我与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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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知识的海洋,书是人类文明的‘长生果’,书是进步的阶梯,书更是全世界的营养品。

我爱读书,妈妈买了很多书给我看。我看得津津有味,把几本书放在床头。

记得有一次,我吃过晚饭,到九点了,爸妈还没回家。我走到床前,到处一片漆黑。我上床睡觉,把眼睛闭得紧紧的。可老天偏偏在这时下起了倾盆大雨。闪电划破了夜的寂静。雷声,雨声,交织在我的耳际。我心惊肉跳,害怕极了。

我摸了摸床头,“啊,是书。”我激动极了。打开电灯,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我小心翼翼地捧着书,仿佛进入了童话世界,与里头的主人公同呼息,共命运。仿佛来到了海洋,仿佛来到了草原,草原上空有一个美丽的城市,天空之城。一望无际的草地,金碧辉煌的宫殿,奇特幽静的丛林,一条小溪,犹如一条蛇,银光闪闪,潺潺地流着。

书,让我忘记了恐俱,忘记了一切。

书是一位形影不离的朋友,带给你快乐,带给你一个童话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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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有趣的书

全文共 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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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小 二年级 马童童

中午,妈妈做了一顿香喷喷的饭,爸爸闻到一股香味,便连忙跑了过来,爸爸说:“我能先吃一口吗?”妈妈说:“不行,儿子还没来,还不能吃。”爸爸又说:“我去叫儿子去。”

于是,爸爸走到儿子的房间,看见儿子趴在地上津津有味地看,双脚翘着,眼睛一眨不眨,爸爸大声地说:“快去吃饭,再不吃,就要凉了。”小明吓住了说:“吓死我了,你说话就不能小声点吗?”小明走出了房间,去吃饭了。

爸爸一看,原来是德国著名漫画家卜劳恩的《父与子》,爸爸也被这本书吸引住了。

小明坐在板凳上说:“妈妈,我们可以吃饭了吗?”妈妈说:“不行,因为你爸爸还没来呢!你把爸爸给我叫过来,我们就吃饭。”

小明又走到自己的房间,看见爸爸也在津津有味地看书,小明说:“你不让我看,自己还看,我也要看。”二人在房间里一直看。

妈妈想:他们怎么还不来吃饭,我得去看看。妈妈就去了房间,结果,妈妈也被那本书迷住了。三人看着看着,他们的肚子咕咕叫,才发现饭已经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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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与书为友作文初一

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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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和谐的社会,是我们共同的需求;一个和谐的社会,才能孕育出个个人才。高尔基曾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像一个世外桃源,能让人如痴如醉在里面;书像一位循循善诱的老师,不但教给人丰富的知识,而且陶冶了人的情操;书是人与人之间互相沟通的纽带,可以通过它沟通思想、彼此息息相通……如果与书为友,社会就能和谐,不信,你听听。

我们村原来有一个赌鬼,他特别爱赌博。他一旦进了赌场,叫他做事,简直比登天还难,他的屁股上好像粘上了胶水,牢牢地钉在了椅子上,任你怎么拉都拉不下。别人经常在他的背后说他的坏话。

有几次,他的运气很差,输光了身上所有的钱,还欠了别人一屁股的债。回家后,他大发脾气,把他的妻子打得遍体鳞伤。他的妻子忍受不了这种折磨,一气之下,回了娘家,还与他离了婚。他变卖了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才还清了欠下的债。

以后,他再也没有钱去赌博。无聊的时候,只能三心二意地拿书消磨时间。读着读着,他发现读书原来也非常有趣,就津津有味阅读起来……从此,他便迷上了看书、读报,再也不去喧闹的赌场,对人也礼貌多了,还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过上了安定的生活。

渐渐地,村里人对他的看法有了好转,再也不在他的背后议论他,说他的坏话,反而与他友好相处了。他再也不是人们心中的赌鬼了。这一切,都因为他与书为伴。

与书为友,夏天读出凉爽,冬日读出温暖,孤寂变成充实,浮躁化为澄澈,平淡变得浓郁,人生因此更加睿智而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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