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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旧事》读书笔记摘抄大全20篇(汇总20篇)

书能带给我们丰富的知识,书能教给我们许多做人的道理,书能让我们博古通今……以下是小编收集的关于《《城南旧事》读书笔记摘抄大全20篇》,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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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全文共 6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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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林海音奶奶写的《城南旧事》。这本书是我读过的一本最让人难忘的好书。它记录了小英子丰富多彩的童年故事。

里面的人物也十分丰富,有惠安馆的疯子——秀贞,有爸爸、妈妈、宋妈、小英子的好朋友——妞儿、藏在草堆里的小偷、不理小孩子的德先叔、斜着嘴笑的兰姨娘……这本书讲述了小英子小时候在北京发生的许多事。它通过小英子童稚的双眼,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体现了出来,自然而不造作,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将小英子眼中北京南城风光恰切的地融入字里行间,在展现真实热闹的市民生活之余,更为读者架设一个明晰的时空背景。

全书在淡淡的忧伤中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诗意,让人禁不住再三寻思其深意。童年,是记忆的开始,也是一个梦的符号。小英子的童年是十分快乐的,身为大小姐的她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于是便有了这本《城南旧事》的产生。回忆童年,我的童年也是如此:爷爷奶奶只有我一个孙女,于是,我便成为了他们的掌上明珠。就连给我喂饭就要跑到这,跑到那,也毫无怨言。记得在小时候,我最开心的事就是去外婆家了,因为在那里,不仅有许多好玩的东西,而且犯了错妈妈也不会责怪我。童年的回忆是多么的美好,花儿谢了会再开,一曲终了还可以再从头,但是童年一去再也回不来了。

小英子童年遇到的每一件趣事都深深印在我的心上。她的童年故事十分真实、纯朴,那样的纯净淡泊,弥旧温馨。《城南旧事》就如苦涩中的一丝香甜,把我们拉回了过去,回忆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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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父亲的病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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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阅读《父亲的病》这篇文章,我体会到封建迷信对旧中国封建社会造成的巨大危害。文中父亲悲惨地病故便是这颗罪恶的种子迅猛生长而结出的苦涩果实。

那些所谓的名医,所开的药方的药引子都是如此讲究,同名医们一样--排场大。然而,一个个愚昧的中国人救人过于心切,以至于不多思考就毫不犹豫地为寻“珍贵”的药引子忙里忙外,不惜拼了性命。父亲的病读后感我倒是佩服名医们的口才,将人们驯化得服服帖帖。为开脱而编造的种.种理由似乎是那么完美、漂亮,一次又一次“瞒天过海”。他们总是坚信停滞不前的中医能治百病,远远超过西医,不肯取长补短,或是不断探索、创新。只是将中医与自欺欺人的神鬼传说相结合,宛如讲述着一段绝世传奇,那样引人入胜。

当时的中国孝子,由于封建传统思想的熏陶,即使对名医的话将信将疑,也未曾想到过请西医来救治。而宁愿怀揣着疑虑疯狂寻药引、看着一碗碗“良药”下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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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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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位名人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一些高尚的人谈话。”也有一位名人说过:“读书就像登山,读的越多爬的就越高;读书就像耕田,读的越细丰收的就越多。”

这几天,我一直沉浸在书香中,不论北风怎样呼啸,都没有离开一本书,这本书名叫《父与子》。《父与子》这本漫画书是以连环画的形式展现的,是德国幽默大师埃?奥?卜劳恩的不朽杰作。

文章写了一对父子在日常生活中许多搞笑的事,虽然看似一些平凡的小事,但在这位作家夸张的手法下,一切平淡的生活都变得生动有趣,比如,“引人入胜的书”这一章,讲的是一家人用餐前轮流被这一本充满魔力的书吸引,父亲叫儿子去吃饭而自己却被该书吸引忘了吃饭,这章虽然只用了6幅图画,但很清晰的表达了这本书的“魔力”所 在。再比如,“鱼儿来信”一章,也只有6幅图画,说的是爸爸去钓鱼,儿子写了封信在一块牌子上,趁他爸爸不注意的时候,悄悄地把信放在爸爸正在钓鱼的鱼钩上,爸爸拿起鱼竿,看到了牌子。在这一章中,你只要仔细去看就会发现,画面中有一些很细节的东西,比如那个鱼钩上的浮子,在没有牌子的时候,它平平浮着,可是在挂了牌子后便有一些下沉,这些在画面中都清晰可见,从中可以看出,作者是结合生活实际来完成作品的。

我看了这本书之后,发现人类的生活是多么美好多么快乐。虽然我们生活中会有许多的烦恼或挫折,但是它并不能磨灭人类对美好生活的憧憬,那一幅幅精湛小巧的画面闪烁着智慧之光,无言地流泻出纯真的赤子之情与融融的天伦之乐。我相信,它将永远地呵护着人们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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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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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是由安徒生所篇写的,他的这篇《皇帝新装》,顾名思义就是说衣服,但在安徒生笔中的衣服却有大有文章,是怎样回事呢?那么就让我们一齐走进安徒生的童话世界吧!

这个故事是说一个皇帝请了两个人给他做衣服,这两个人表面上做衣服,实际是骗取金钱,什么衣服能够测量愚蠢,都是一派胡言,许多人都不甘是蠢,几乎都捂住良心说谎话。唯独到最后,一个小孩子大胆的站出来说:“皇帝没穿衣服”。

一个一眼就能够看穿的骗局,竟令皇帝,甚至广大百性几乎人人背着良心说谎,这不是一个天大的笑话吗?然而,却被一个天真的小孩子说出了真相:“我看见了王帝没穿衣服。”这代表小孩子就是愚蠢吗?不,这孩子聪明极了,王帝是没穿衣服。那么,就是说大臣们都是愚蠢的吗?其实,他们都明白真相只是怕说出来,就把自我的良心给蒙蔽了。是啊,谁会认自我是一个愚蠢的人呢!

此时,我想起哥哥留下的一句话:做人别自欺欺人,凡是实事求是。

自欺欺人好熟悉的字眼,不是吗?同学们考试是不是也干过这样的事吗?回家没好好学习,考试的时候就悄悄地抄别人的、传字条,就是因为抄答案就取得个优异的成绩,而不用让老师罚留堂而暗喜。其实,你在欺骗自我和别人。如果这样,不如自我实实在在考回来更有好处,至少你对得起天,对得起地,对得起你自我,对得起信任你的人。

试问,天下间有谁会喜欢那些“骗子”结伴为伍。其实,一种行为改变一生命运,任何人都是自我幸福的工匠,别做自欺欺人的人,让自我幸福点。

点评:从国王和大臣的愚昧中,明白了不要自欺欺人的道理,并能联系到自我的生活实际来论述,分析得比较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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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学生阅读骆驼祥子读后感_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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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祥子》以黑暗统治下的北平社会为背景,讲述了人力车夫祥子颠簸坎坷的生活遭遇。读完这部辛酸悲剧,我深深地被小说所影响。

祥子在北平城拉车谋生,他埋头苦干熬了三年,三年的努力兑换了一辆梦寐以求的车。拥有属于自己的车,未来似乎充满了希望,祥子感觉一切苦难都是从前的,日后的日子将越来越好。祥子就这样幻想,憧憬,可谁又能预料茫茫漫长的未来会怎样?

在这兵荒马乱的年代,他一样全力以赴地追逐他的梦想,为了拉近理想与现实的距离,他把握住每一个机会,竟冒险把车拉到清华。结果,他断送了自己的车,使三年的努力化为乌有。虽然理想和现实充满了矛盾,不能调和,但此时的祥子还没有被黑暗的力量扭曲,吞噬。

而后因为孙侦探,他的梦想再一次烟消云散。直到第三次的准备,他再次买上了车,然而不久之后虎妞因难产而死,祥子逼迫卖掉车为虎妞办丧事。“三起三落”的买车挫折,使祥子的生活看似再也没有了希望。此时,小福子的出现却重燃了祥子对生活的信心。可惜故事到最后,因生活所逼,小福子沦为娼妓,吊死在树上。经过一系列的挫折,祥子的所有信念彻底成了泡影。他已经累了,或许觉得再如何努力亦是徒劳无功,便不再奋斗,让命运主宰自己,慢慢地堕落,终究被残酷的社会所打败了,而他的梦想、信念也不了了之。

写到这里,我想起了奥斯特洛夫斯基的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了它,我对人生有了不同的理解与想法,对生命的价值也有了新的诠释,同时亦被保尔那顽强坚韧的意志深深地感染了。

保尔和祥子有非常多相像的地方,他们都经历过来自各方面艰巨的考验。可惜的是,同样的起点,同样的经过,却是不同的结局。保尔最后成为一个生活的强者,炼成一名钢铁战士,创造奇迹;祥子却不敌命运的蹂躏,没有好下场。

在黑暗社会中,人类的力量是渺小的,既然无法改变世界,那么就改变自己。日子还那么长,人类必须学会坚强。哪怕阴霾几乎笼罩了整个天空,哪怕你只是黑暗中的一只荧火虫。荧火虫的光虽然微弱,但亮便是向黑暗挑战。不管在什么时候,只要有希望,只要心还在,一切都有可能,上帝把心给我们,是希望它把我们带向光明。

每一个决定我们都可以想非常久,一但选择好就无论如何也得走下去。我知道我不能在乎一时的伤害,回想起自己一路走来的不易,不会甘心就此放弃。在挫折面前,人若软弱就是自己最大的敌人,真正的对手其实是自己。应对挫折的过程,其实正正是成长的过程。

读完《骆驼祥子》,我受益匪浅。风浪不可怕,受伤不可怕,只要希望还在,信念还在,我依然坚信,命运是由自己主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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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学生阅读骆驼祥子读后感_读书笔记

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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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祥子》这本书是由老舍所著。他的代表作还有《家》、《春》、《秋》和《金粉世家》等重要作品,十分深刻地反映了中国人民与社会当时的生活状态。

老舍开门见山解释“骆驼祥子”,便提到了车夫“这些人,生命最鲜壮的时期已经卖掉,现在再把窝窝头变成血汗滴在马路上”,这已经十分惨烈了,前面再配上一句“他们渐渐知道自己早晚是一个跟头会死在马路上”点明了他们早有先见之明,他们之所以会走上这条死亡之路,是因为他们无从生计,才咬咬牙,狠下心来干这行的。这所谓: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可见当时的老百姓的生活十分穷苦难过与艰辛。

祥子是挺神气的,高等车夫呐!而祥子在挣钱买车时可是历尽了磨难!做车夫难,做自由的车夫更难,想凭着菲薄的收入买车更是难上加难!但单凭着祥子的节省,虎妞的帮助与他那股倔强的干劲就买上了一部物有所值,七八成新的私车。而他因大胆地试着闯了一次正在捉车捉人的禁区,便被一齐擒了过去。祥子自然是要思念他的车了,那可是他花了多少血汗省下来、挣回来的呀!

祥子还是带着信手拈来的骆驼逃去了。但他之后的日子还是那么的艰辛,甚至比拉车时更痛苦。嫁给了虎妞却还要忍受着刘四爷的压迫:钱还扣在那儿呢!不过,经虎妞赞助后,又买了一辆。但在虎妞去世时,为了出棺材钱又把车买了,正如文中所说“钱就像流水一般”。是的,车能卖几个钱。在那之后,祥子就拖着把仍硬朗的老骨头去给人送殡送葬。他甚至已经迷茫了,没有了思想似的。整日无所事事地捡着烟头抽。他似乎是一条死鱼,只有鼻翼在翕动着,只是仍然是那么脆弱罢了。

真的,不知何时他会把这一切都埋掉,包括他这个社会病胎中的产儿,个人主义的末路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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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狂人日记读书笔记好句好段摘抄

全文共 2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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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常昼夜颠倒的我,每到凌晨都会有一种感觉:自己是这座城市里唯一还醒着的人,那种心情堪比猫头鹰倒挂在深夜的森林里,孤独地盯着外面的一片漆黑,想着大家都已经各自在床上做梦。那些梦里拒绝我的参与,而醒着的世界也都没为我亮着灯。

2、我想:我同赵贵翁有什么仇,同路上的人又有什么仇;只有廿年以前,把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踹了一脚,古久先生很不高兴。赵贵翁虽然不认识他,一定也听到风声,代抱不平;约定路上的人,同我作冤对。但是小孩子呢?那时候,他们还没有出世,何以今天也睁着怪眼睛,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这真教我怕,教我纳罕而且伤心。

我明白了。这是他们娘老子教的!

3、晚上总是睡不着。凡事须得研究,才会明白。

他们——也有给知县打枷过的,也有给绅士掌过嘴的,也有衙役占了他妻子的,也有老子娘被债主逼死的;他们那时候的脸色,全没有昨天这么怕,也没有这么凶。

想起来,我从顶上直冷到脚跟。

他们会吃人,就未必不会吃我。

你看那女人“咬你几口”的话,和一伙青面獠牙人的笑,和前天佃户的话,明明是暗号。我看出他话中全是毒,笑中全是刀。他们的牙齿,全是白厉厉的排着,这就是吃人的家伙。

照我自己想,虽然不是恶人,自从踹了古家的簿子,可就难说了。他们似乎别有心思,我全猜不出。况且他们一翻脸,便说人是恶人。我还记得大哥教我做论,无论怎样好人,翻他几句,他便打上几个圈;原谅坏人几句,他便说“翻天妙手,与众不同”。我那里猜得到他们的心思,究竟怎样;况且是要吃的时候。

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

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4、他们这群人,又想吃人,又是鬼鬼祟祟,想法子遮掩,不敢直截下手,真要令我笑死。我忍不住,便放声大笑起来,十分快活。自己晓得这笑声里面,有的是义勇和正气。老头子和大哥,都失了色,被我这勇气正气镇压住了。

但是我有勇气,他们便越想吃我,沾光一点这勇气。老头子跨出门,走不多远,便低声对大哥说道,“赶紧吃罢!”大哥点点头。原来也有你!这一件大发见,虽似意外,也在意中:

合伙吃我的人,便是我的哥哥!

吃人的是我哥哥!

我是吃人的人的兄弟!

我自己被人吃了,可仍然是吃人的人的兄弟!

5、黑漆漆的,不知是日是夜。赵家的狗又叫起来了。

狮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

6、最可怜的是我的大哥,他也是人,何以毫不害怕;而且合伙吃我呢?还是历来惯了,不以为非呢?还是丧了良心,明知故犯呢?

我诅咒吃人的人,先从他起头;要劝转吃人的人,也先从他下手。

7、其实这种道理,到了现在,他们也该早已懂得,……

忽然来了一个人;年纪不过二十左右,相貌是不很看得清楚,满面笑容,对了我点头,他的笑也不像真笑。我便问他,“吃人的事,对么?”他仍然笑着说,“不是荒年,怎么会吃人。”我立刻就晓得,他也是一伙,喜欢吃人的;便自勇气百倍,偏要问他。

“对么?”

“这等事问他什么。你真会……说笑话。……今天天气很好。”

天气是好,月色也很亮了。可是我要问你,“对么?”

他不以为然了。含含胡胡的答道,“不……”

“不对?他们何以竟吃?!”

“没有的事……”

“没有的事?狼子村现吃;还有书上都写着,通红斩新!”

他便变了脸,铁一般青。睁着眼说,“有许有的,这是从来如此……”

“从来如此,便对么?”

“我不同你讲这些道理;总之你不该说,你说便是你错!”

我直跳起来,张开眼,这人便不见了。全身出了一大片汗。他的年纪,比我大哥小得远,居然也是一伙;这一定是他娘老子先教的。还怕已经教给他儿子了;所以连小孩子,也都恶狠狠的看我。

8、自己想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都用着疑心极深的眼光,面面相觑。……

去了这心思,放心做事走路吃饭睡觉,何等舒服。这只是一条门槛,一个关头。他们可是父子兄弟夫妇朋友师生仇敌和各不相识的人,都结成一伙,互相劝勉,互相牵掣,死也不肯跨过这一步。

9、这时候,我又懂得一件他们的巧妙了。他们岂但不肯改,而且早已布置;预备下一个疯子的名目罩上我。将来吃了,不但太平无事,怕还会有人见情。佃户说的大家吃了一个恶人,正是这方法。这是他们的老谱!

陈老五也气愤愤的直走进来。如何按得住我的口,我偏要对这伙人说,“你们可以改了,从真心改起!要晓得将来容不得吃人的人,活在世上。“那一伙人,都被陈老五赶走了。大哥也不知那里去了。陈老五劝我回屋子里去。屋里面全是黑沉沉的。横梁和椽子都在头上发抖;抖了一会,就大起来,堆在我身上。

万分沉重,动弹不得;他的意思是要我死。我晓得他的沉重是假的,便挣扎出来,出了一身汗。可是偏要说,

“你们立刻改了,从真心改起!你们要晓得将来是容不得吃人的人,……”

10、不能想了。

四千年来时时吃人的地方,今天才明白,我也在其中混了多年;大哥正管着家务,妹子恰恰死了,他未必不和在饭菜里,暗暗给我们吃。

我未必无意之中,不吃了我妹子的几片肉,现在也轮到我自己,……有了四千年吃人履历的我,当初虽然不知道,现在明白,难见真的人!

11、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

救救孩子……

12、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

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见了,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发昏;然而须十分小心。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我怕得有理。

13、常常会有一种被世界暂时忘了的感觉,就像水槽里忘掉没洗的唯一一只筷子,或者孤零零挂在饭店门口的雨伞,一直没人来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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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父与子》读书笔记 叶铭臻

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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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认认真真地再次把《父与子》这本书从头到尾看了一遍。读了《父与子》有感

《父与子》这本书非常搞笑。《父与子》系列漫画出自德国漫画大师埃·奥·卜劳恩之手,整部作品创作于1934年——1937年之间。当时德国的报刊杂志被纳粹政府控制,刊登的内容枯燥无味。幽默漫画《父与子》的出现为人们带来了惊喜和快乐,受到了热烈的欢迎,并且在几十年时间里一直受到人们的关注,被誊为德国幽默的象征。现在《父与子》早已跨越国界,成为全世界人们可贵的精神财富了!

其中,最令我难忘的是“机会难得”这一篇了。这一篇是说:“有一天,父与子的家里着火了,父亲和儿子连忙把家里的东西拿出来,然后,儿子在书包里拿出学习用品出来,把那些学习用品扔进去着了火的地方。”这真是难得不用读书的机会啊读了《父与子》有感!

书到最后,突然看到父与子成名了,各种父与子品牌的烟灰缸,服装,甚至还有杂技演出,雕塑等出现在了市场。而我们的父与子呢?他们不是贪慕虚荣的人,父亲最终拉着儿子的手消失在了天空与世界的尽头,最后一幅图上,我们只看到了一颗最闪亮的星星在月亮下亮的耀眼。

虽然这本《父与子》每一集很搞笑,但是,我们不能像父与子那样笨,不然生活中就会想父与子那样有许许多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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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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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们永远也忘不掉的信念。最近,我读了一本由著名作家沈石溪写的书——《狼王梦》。这本书,带我走进了美妙的动物世界,置身其中,仿佛和一只只动物进行了一次心与心的交流,使我受益匪浅。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两个故事,分别是《狼王梦》和《狼种》,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狼种》。

《狼种》这个故事讲述了一只非常优秀的猎犬大灰,可是川妮却以貌取人,认为大灰是一条恶狗。事实证明,它的所作所为都体现了对主人的忠诚。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千万不能以貌取人,内心的美才是最美的。

大灰对同伴和主人的忠诚,不是轻易就能做到的。有些人一旦遇到危险就推给同伴,自己却逃之夭夭。这样的人,连一条狗都不如。如果每个人都和大灰一样,那么世界将会变得多么美好啊!

《狼王梦》真是一本好书,希望大家都能好好地读读这本书,和我一起分享关于大灰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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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欧也妮葛朗台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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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叶妮葛朗台》是文学巨匠巴尔扎克“最出色的画幅之一”,属于《人间喜剧》风俗研究中的外省生活场景。在小说中,代表着资本主义暴发户兼吝啬鬼的葛朗台形象刻画得尤为成功。然而,今天的这篇文章,我并不是想要谈论老葛朗台,而是他的女儿一一欧叶妮?格朗台。

巴尔扎克不愧是文学巨匠,小说中,除了创造了一群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让我十分惊奇的是巴尔扎克对于女人的了解程度之深,这本小说中不乏对于女人精彩的评论。巴尔扎克在小说的末章说:“女人谴责女人的时候,往往是十分狠毒的。”那么,换一个角度看,女人在同情女人的时候,往往是将心比心,感同身受。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在这本小说中,欧也妮会比老葛朗台更让我为之感叹。

小说中,欧也妮几乎是天使的化身,在她身上,鲜有瑕疵,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物。这样的形象,纵观古今中外的文学作品,并不少见。《名利场》里的阿米莉亚,《巴黎圣母院》里的爱斯梅哈达,《安娜卡列尼娜》里的安娜……甚至于,在普遍受到大众欢迎的言情小说和偶像剧里,这样的形象往往是女主角的“专利”。然而,欧也妮仍然是有其特殊性的。她的特殊性在于她的身份一一暴发户的继承者。这一特殊下的特殊性格,也注定了她的悲剧人生。正如巴尔扎克在小说末尾所说:“她在世俗之中却不属于世俗,她是天生的贤妻良母却没有丈夫、没有儿女、没有家庭。”

这个天使般的女人的一生,实在让人唏嘘不已。夏尔未出现之前,她和她的母亲勤勤恳恳,像女工一样,终日操劳。她生日的时候,收到了装着其实是假货的镀金用具的针线匣,天真的她称那是一辈子见过最好看的东西。第一次见到夏尔时,她视他为“完美的人物”,是“从天而降的神人”。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欧也妮在第一次见到夏尔的时候就爱上了夏尔,正如巴尔扎克在小说中所说的:“欧也妮是个没见过市面的姑娘,平日里只是忙于缝补袜子,给父亲补衣服,在污秽的天花板下度时光。寂静的大街上一个钟头也难见一个行人,堂兄弟的出现在她心里引起一阵骚动,爱慕之情油然而生。”夏尔来到欧也妮的家之后,欧也妮第一次梦见了爱情;夏尔即将出项之前,欧也妮第一次把自己的六千法郎送给了夏尔;夏尔离开之后,她每天早晚都要打开金匣子看叔母的肖像;父亲发现了金匣子,想要掏出刀子撬金匣子上的金板条,欧也妮气得拿起刀子,以命来保护金匣子。即便是在夏尔离开后了无音讯的七年时间里,她仍然想着他,等着他。最后,欧也妮收到夏尔的信,这个她曾经深深爱过的男人在心里向她索要金匣子,并且告诉了她他另有新欢的事实,信的结尾,他恬不知耻地夸赞自己是一个有良心、诚实、天真的年轻人。故事的结尾,她原谅了这个背叛他的男人,甚至不计前嫌地替他解围,帮他还债。后来,因为看中了她的财产而和她结婚的德?蓬丰庭长死后,德?弗洛瓦丰一家人又像当年克吕旭家的人一样开始包围这位有钱的寡妇,甚至连单纯的娜农也帮着侯爵张罗。

在我看来,欧也妮对待自己和夏尔之间的爱情时,是她最可爱的时候。在那一场对夏尔来说并不算是爱情的爱情里,她的痴情体现得淋漓尽致。对于夏尔来说,欧也妮是他的过客,可是对于欧也妮来说,夏尔或许就是她一生中最美的风景。在希望没有破碎以前,她一直站在原地等待,等着与夏尔共同度过朝朝暮暮的光阴,却没有想到,最终等来的确是背叛。

《欧叶妮?葛朗台》这本书,巴尔扎克将它献给了玛利亚。据考证,玛利亚就是欧叶妮?葛朗台的原型。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小说要以“欧叶妮格朗台”在我所阅读的书本上的序中提到:“根据安德烈?莫洛亚的考证,她的真名叫玛丽—路易丝—弗朗索瓦?达米诺瓦,出身于一个上层法官家庭,是基?杜?弗勒内依的妻子。巴尔扎克曾跟他的妹妹谈起过她,说"她是造物主创造的最天真的女人"。一八三三年,二十四岁的弗勒内依夫人腹中怀着巴尔扎克的孩子。所以巴尔扎克在题辞中把她的名字比作庇护家庭的黄杨枝。但是《欧叶妮?葛朗台》的主题又偏偏是一个家庭的毁灭。更有意思的是,巴尔扎克为了追求韩斯卡夫人,把这本小说的原稿交给韩斯卡夫人保存。他当然不会跟韩斯卡夫人提到这位痴情女子,但他向韩斯卡夫人夸大了他与卡斯特里候爵夫人的关系,以表示愿为韩斯卡夫人牺牲他的旧情。从这里,我们难道没有在巴尔扎克的身上看到负心的格朗台侄少爷的影子吗?巴尔扎克固然是那个社会精明的观察家,但毕竟属于那个社会。他在描绘那个只讲利害、无情无义的社会的同时,始终没有放弃对"一笔财产,一个贵族女人"的庸俗追求。”

由此可见,无论是小说还是现实,这类像天使一样的女子,最终却都只能沦落到可怜的境地。然而,欧也妮难道就这样一辈子在别人对其金钱的觊觎中度过吗?她始终无法幸福吗?那倒未必。巴尔扎克在书中曾经这样说过:“人的命运真可怕!没有一宗幸福不是因浑浑噩噩而来的。”如果欧也妮暂时闭上她那看透世间一切的眼睛,糊涂一点,将就一点,她也许能自得其乐。问题是,像欧也妮这样真切而纯洁的姑娘,她会闭上她那双早已看透世事的眼睛吗?这一点,大抵是天使的悲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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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狼图腾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23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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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特别喜欢人与动物之间发生的故事,所以特意买来姜戎所著51万字的长篇小说《图腾》,花了4天时间断断续续地读完了。书写的很精彩,特别是对草原生活完全陌生的我来讲。

我记得在人类学学过:图腾,其实是一种宗教符号,代表了一种信仰,一种精神崇拜。而把狼作为图腾崇拜的蒙古草原游牧民族,他们敬拜的是狼的那种智慧、力量、坚忍、团结、狡猾、宁死不屈的精神。虽然狼每年都会吃掉牧民大量的马驹和羊群,会使用疲劳战术把人狗折腾的精疲力竭再进攻,也会诱使人中圈套而逃跑,但这些却使当地牧民更尊敬草原狼。因为人可以制服草原的一切生物,除了狼以外。有了狼,草原和草原上各种食肉、食草动物才能保持均衡发展,可以迫使马群羊群保持健康的数量和质量,同时也给他们不断带来动物肉、皮、毛、油等各类副产值。所以蒙古人不是把它视为一般的动物,而是草原的守护神,狼值得每个人敬畏,因为狼是有灵性的。小说中德高望重的蒙古族毕利格老人说:“草原上唯有狼是冲着天嗥,为啥?狼是腾格里(天神)的宝贝疙瘩,狼在草原上碰见麻烦,就冲天长嗥,求腾格里帮忙。草原万物,只有狼和人敬腾格里。”所以,狼被视为几乎是与人的灵魂同样高贵的生物。他们甚至把狼供起来,活着的时候学狼,死了还把自己喂狼,这样他们的灵魂才能被腾格里接走。后来当毕利格老人知道汉族知青陈阵偷偷养了一只小狼崽时,非常愤怒地说:“你咋能要把阿爸的灵魂带上腾格里的狼养在狗窝呢?腾格里兴许就不要你阿爸的灵魂了,把我打入戈壁下面又呛又黑的地狱。”(P.173)可悲的是,被陈阵当作高贵宠物养着的小狼,最终还是死于陈阵自己的棍棒之下。

按照作者的描述,传统蒙古人是有神,灵魂,地狱等概念的,对自然神也充满敬畏,认为狼是神差派的天使。可惜,他们把狼性看得过高,甚至把神性也放置在狼身上,认为狼代表了神圣不可侵犯的自由、独立和尊严,所以死后也愿意像草原狼的灵魂那样自由飞翔。但他们却没有认识到狼其实只是神放在草原食物链中的一环,不是它们有高瞻远瞩、胜过其他生物的智慧来守护草原,而是神在使用它们来制衡食物链的发展。它们的一切本领,都只是蒙神所赐,他们出于本能地捕杀马群和羊群,保存和储备食物。如果它们是高智慧的灵性生物,也不至于被人抢杀并驱赶出草原。所以很可惜,蒙古人没有去敬拜创造狼的神,反而去敬拜被造的狼。或许是因为他们经常眼目所见、与之交战的,就只是活生生、充满神秘力量的狼,而不是以灵存在的神吧。正如罗马书所说:他们用必朽坏的人、飞禽、走兽和昆虫的形象,取代了永不朽坏的神的荣耀。他们虽然知道神,却不尊他为神,也不感谢他,反而心思变为虚妄,愚顽的心就迷糊了。(罗马书1:20-23新译本)

作为社科院研究员的作者姜戎,在小说故事结束之后,专门写了篇幅长达42页的关于狼图腾的草原民族性对整个中国文明的深入影响。由此可以推论,作者写这本书最想表达的,不只是一个知青下乡的回忆录,也不仅仅是试图解释蒙古草原沙化引起北部环境污染的原因,而是在证明:以草原狼为图腾的个性文化,正是蒙古族(以成吉思汗为代表)曾经叱咤风云、横扫欧亚大陆,也是帮助华夏民族成就五千年不衰文明的重要原因。作者意指:中华民族要想腾飞发展,需要重视和发展以狼图腾为代表的个性和文化。

没错,一个国家或民族的整体个性会影响其历史发展。不过,不管是狼个性还是羊个性,狼文化还是羊文化,任何一种个性和文化都有其自限性,需要平衡和中和,需要向那位至善公义的神来求智慧。如果说清朝末期因软弱的羊个性导致灭亡,那么认真、严谨、坚强的德意志民族和智慧、团结、自强不息的日本民族却在20世纪先后都走上了法西斯道路,影响和祸害了整个人类,而他们从某种意义上都是有着让人敬畏的狼的个性。所以,若单方面高举一种个性或文化都是很危险的,因为人自身的受造就决定了人的不完美,软弱和有限。而人因着从始祖亚当夏娃而来的罪性,也注定了每个民族都有其贪婪、悖逆、掌控、靠自己的个性。

习惯了靠人马的智慧和力量与狼、狐、鼠等斗智斗勇的草原游牧民族,很自然地以为要想胜利必须靠人的智慧和车马的勇力而得胜。但圣经却说:“君王不能因兵多得胜;勇士不能因力大得救。靠马得救是枉然的;马也不能因力大救人” (诗33:16-17)有人靠车,有人靠马。但我们要提到耶和华我们神的名。(诗20:7)那么依照作者提出的问题:五千年中华文明延续下来的秘诀是什么?我认为不是靠狼图腾的强者个性和文化。那么是因为中国人比其他民族人都聪明吗?未必。每个民族都有智慧之人。是因为中国人口基数大所以不容易消亡吗?也不是。当初巴比伦帝国古文明也是人口众多却依然消失了。其实人类在面对重大瘟疫疾病或战争时都非常脆弱。

那么什么是人类历史发展的推动力?是那些历史英雄人物吗?是人类的生存欲望或创造力吗?这些都是,但这些因素同时也是使今日世界自然和人文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主要推动力。圣经说“因为万有都是本于他,倚靠他,归于他。愿荣耀归给他,直到永远。”(罗11:36)神才是整个人类历史发展的主因,而人是神造在地上管理一切的有灵的生命。所以自然环境是否改善,社会是否良性健康发展,其根本,不是一套政治民主制度和教育体制就可以解决的。因为这些有限的制度无法遏制人的贪欲,无法使人拥有超越国家民族和地区限制的眼光和协作,无法使人因敬畏神而有智慧。根本的解决之道,还是在于个体的人,是否被福音所拯救和更新,是否明白这世界被造的目的,明白人活着的目的,按着神的心意去想去做。如果政府团体和民间团体的成员都有这些基本的价值观和共识,只要他们在一起,共同寻求上面来的智慧,才能合理使用神所赋予人类一切的权柄和资源。既不把有着神的形象的人看得过高,也不会过于贬低。既为“神用祂全能的命令托住万有”而感恩,也知道“行事为人当与蒙召的恩相称”。如此,我们才可以正确解读和解决这个世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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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初二昆虫记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12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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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怀着对生命的尊重和敬畏之情,五十余年深入到昆虫世界中,用毕生的精力对昆虫进行大量的观察和实验,真实、细微、详实地记录了昆虫的本能特性,用第一手资料将纷繁复杂的昆虫世界真实而形象地展现在世人面前。他,就是法布尔,一位把自己的一生都扑在昆虫研究上的“疯子”。有人称他为

“昆虫世界的维吉尔”有人说他是“昆虫的荷马”,但我觉得他是我们人生的老师,人生的楷模,他的种.种伟大的科学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去传承,去发扬。

我们要学习他的献身科学一丝不苟。法布尔为了探求毛虫使人痒痛的毒素存在的位置,推翻大多数人所认为的在表皮上的这种说法,不惜把自己作为实验品。他从外面捉回来了几只毛虫,从他们的血液中取下了几滴血,滴在了一张吸墨纸上,然后再用一根不透水的绷带将这一小片纸固定在了他的手臂上。深夜,一阵剧烈的疼痛使他从睡梦中惊醒,他既高兴又兴奋,因为他证明了自己的推论是正确的,他又继续推测,血液中的毒素是哪里来的呢?会不会是在尿素中的呢?为此,他又进行了一次实验,他从毛虫中的粪便中将尿素提炼、浓缩成几小滴,又像原来一样滴在吸墨纸上,再用绷带固定在手臂上2个小时,晚上奇痒难熬,但他很高兴,因为他终于用实验证明了自己的猜测是正确的,但是,他为此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他的手臂上出现了溃疡,又痒又疼整晚不能安睡,后来,为了晚上能安睡一会儿,不得不在伤口处敷上了凡士林。第三天,肿痛得更加厉害,并延伸到了一大块肌肉里面,用手指轻轻敲一下,就颤动,不久,又有大量的夜体像小水滴一样渗出,瘙痒在不断增加。五天之内,伤口处的皮已经完全掉了,露出了里面鲜红的肌肉,以至于早晚两次为他换药的人都恶心得要吐。这一大片的伤口直到四五个月后才完全恢复了正常。

我们要学习他对待科学严谨认真。在《昆虫记》中,他利用许多实验证明了他一个又一个的猜想和推论,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许许多多很难甚至不能解决的疑难问题,面对这些问题,他没有随便将自己的猜想、推论变为这些问题的答案,写入书中,而是坦诚的告诉读者这些问题他也没弄清楚,依然要去探讨答案,面对科学,他总是一个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学习者。

我们要学习他的观察生活细致入微。昆虫是整个生物界中较为细小的生物,它们不如大象、长颈鹿体形巨大适于观察,它们不如家禽动物好饲养方便长时间观察,,它们也不如树木、花草不移动便于研究,但法布尔却独独选择了研究它们用那双闪亮的眼睛在大自然中的任何一个角落发现了它们,拿起放大镜仔细观察它们的婚俗、习性或者任何一个方面,为它们编写一部特别的传记,让人们去认识它们,去了解它们。

法布尔,这位把自己的一生都献给昆虫世界的科学家,如今早已在自己钟爱的昆虫的陪伴下静静地沉睡在了地下,但他却留下了一部不朽的著作,他用他的一生诠释了什么是伟大的科学精神,他是我们人生的老师,我们要向他学习,对待自己的工作严谨,把自己的一生献给自己所热衷的事业,不放弃,勇于追求让自己的生命开花结果,实现自己人生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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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城南旧事》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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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讲的并不是富贵的公主,没有庞大而又高贵的家族,没有整天无忧无虑的生活。而是一个在20世纪20年代的老北京围绕英子写的一系列故事。小说完全采用朴素的写实手法。

故事里有忠厚淳朴的宋妈,痴情绵绵的秀贞……故事的主人公林海音,大家称他为英子。这本书主要讲的是英子的一些小故事,虽然没有惊天动地的大事,但是,讲的却是温馨真实的日常生活往事。

第一个故事让我们看到了秀贞和他的女儿妞儿之间的母女亲情。我知道了母女之间的爱是多么真诚,多么的伟大,秀贞为了自己的女儿,从一个小姑娘变成了人人都怕的“疯子”,在英子眼中她却是一个贤惠的母亲。接下来发生的故事让我们看到了英子是一个大胆、活泼开朗的小女孩,英子充分的表现出小孩强烈的好奇心和智慧,英子认为那陌生人是贼但并不是一个坏人,在英子的眼里,每个人做错事是因为有不得已的苦衷,而做错事并不等于那个人就是坏人,那个小偷表现出了自己的后悔,无奈与内心的痛苦尽显无遗。

英子十二岁,爸爸在担心家人中死去了,英子和他的父亲之间有其他父女之间没有那份深深的挚爱之情。林海音在故事的最后一段写的那句“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这句话在我心中落下了一个深深的烙印,爸爸走了,英子没有哭,因为爸爸曾说过,英子长大了要学会独立,不能哭,哭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读了这篇文章我懂得了,我并没有长大,因为我没有英子的责任感与使命感,但我知道了长大=责任。

读了《城南旧事》我有很多感触。在那些平凡小事中感觉到了无私的爱。最后我再问一个问题,你觉得自己长大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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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水浒传六年级读书笔记读后感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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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中,我最不感兴趣的就是水浒传。因为,额自认为水浒传是给男生读的,而且,最后的结局还是如此的悲凉。但是,天不从人愿,所以这个暑假,我就写写读水浒传的感受。

今年暑假,又翻牌啦新版的水浒传。本人是极大的不感兴趣。那水浒传中的一百单八将,可谓是十八般武器样样精通。尤其是豹子头林冲,行者武松,一清道长公孙胜。

都是英雄那个中的豪杰。

不过本人还是偏袒黑旋风李逵的。额……虽然,李逵长的五大三粗的,但是人家黑呀。自古以来,黑的人都老实。而且人家很坦率。说实话,他跟张飞有点像。(还不是一般的像)虽然,李逵粗心,还有点烦人。但是人家十分的孝顺,就凭这点,跟现在的一些人比起来,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而且,人家只认宋江是大哥,对他,那叫一个忠心不二。所以,我认为么黑旋风李逵是一个英雄好汉。

其实我蛮喜欢智多星吴用的,因为相比梁山中的许多好汉,吴用属于有才能类的。说实话,梁山兄弟每次的战役几乎都是吴用出的计谋。可谓足智多谋,跟《三国演义》中的诸葛亮有的一拼。

不过现在想来,水浒传和三国有许多相同之处。如:宋江与刘备,吴用与诸葛亮,李逵与张飞……

反正,总体评价这本名著,就是这是男人的江湖,兄弟之间的情谊,一切的一切,在情意之外的东西,总是不值钱的。因为,他们心中只有兄弟。

也正如水浒传的主题曲兄弟无数,兄弟情夜空中万千星点,兄弟情红尘中万千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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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拇指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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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一个女人,特别希望有一个小小孩,最后,她去求见一个仙女,“这事好办”仙女说“这是一粒大麦,你回家把它种在花盆里”。

那个女人回到家里,把它种在花盆里,顿时花盆里马上长出了一个花骨朵,好像是一朵郁金香花。“多么漂亮的花骨朵啊!”那个女人亲了亲红色的花瓣。可是嘴刚碰到花瓣,花就绽开了,她看见 了一朵真正的郁金香花。花的里面,有一个和拇指一样大小的小人。

懒蛤蟆和鼹鼠看见了都想要拇指姑娘,她都设法拒绝了他们。后来,她救了一只燕子,燕子把她带到一个温暖的地方,在这个美丽的地方,她遇见了一个小王子,他们都很喜欢对方,于是,他们两个人最后就结婚了。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通过这个故事我觉得拇指姑娘很聪明、勇敢、善良。以后我要向拇指姑娘学习,做一个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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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茶馆》读书笔记以及心得

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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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馆》是老舍先生的名作,是三幕剧的剧本。《茶馆》讲述了老北京裕泰大茶馆几十年间的跌宕起伏,历经清朝、民-国、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统治时期这三个年代。《茶馆》非常现实,好人不一定有好报,恶人不一定有恶报,充分体现了解放前社会的黑暗、官员的腐-败。

老舍先生在《茶馆》中刻画的人物性格特点十分鲜明,这也是这个剧本的一大特色,王掌柜、常四爷、松二爷、刘麻子、唐铁嘴、宋恩子、吴祥子等人物的个性特点都跃然纸上。只需读过一次,不必像上语文课那样细细品读,也能把各种人物的性格特点弄明白。例如裕泰茶馆的王掌柜,他为人正直、不做坏事,但有些软弱,遇事就给钱、说好话。茶馆的老主顾常四爷,他跟王掌柜一样,正直、不做亏心事,跟王掌柜不一样的是他比王掌柜要硬,骨子里有那么一股傲气,怎么也不肯低头,不肯让步。

读完《茶馆》,我体会到我们现在是多么幸福,那时候的很多孩子连一碗热汤面都很难吃上,而我们现在汉堡牛扒可以随便吃。那时的人们真是生不逢时,生活在那样一个黑暗的年代。

在《茶馆》里,我最敬佩的人还是常四爷,特别是他那种不向困难低头的精神。常四爷是满族旗人,在清朝时有份“铁杆儿庄稼”,不用干活就有钱拿。后来清国灭亡了,常四爷并没有像他的好朋友松二爷一样挨饿,而是自己去种菜卖菜,自食其力,不向困难低头。这种精神正是我们现在缺少的,由于生活条件优越,我们遇到困难就退缩,假如生活在那个年代,没有常四爷这种精神恐怕也很难在社会中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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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水浒传的读书笔记摘抄赏析

全文共 9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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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在山东身在吴,飘蓬江海漫嗟吁。

他是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

一首豪气凌云的反诗,将我禁锢在忠义的王国。屹立于梁山之巅,仰望宇宙间的108颗星辰,闭上双眼,仰首尘埃……

翻开那本厚厚的《水浒传》,静心品味,咀嚼真知,一页页的纸张带着我的灵魂在一点一滴中震撼,感动,升华……

那个一个朝政腐败,对外献币气和,对内恣意,搜乱的年代,那是一个官官相护,结党营私的朝纲。民不聊生,官逼民反。宣和元年,宋江等36人占据梁山,招募义军,群众起义。与官兵周旋数年,几经波折,朝廷招了安,他们为了忠义拼命扫平四方势力,只惜,这一众好汉终是战死、被俘、生离、死别……

在尖锐的斗争,你死我活的战场上,他们玩转天下,笑看苍生。演绎了一场兄弟情长,护国安民的绝世戏剧,结束了戏完后的惨淡收幕。

在这片英勇就义的天下,结识了不少英雄好汉。那“身事悲浮梗,功名类转蓬的林冲。”“纵横三十六,播乱在山东”的宋江。“智可张良比,才将范”的朱武……一个个栩栩如生,活灵活现的人物形象。在我心中荡起一片又一片涟漪……

水浒于忠义,须臾不可离。但忠,是为何忠?宋江的忠义一直是后人议论纷纷的。它的忠义带领着梁山泊走向了不归之路,使他们成了统治阶级的鹰犬。致使宋江忠义的理想幻灭。不可否认,这是愚忠,是盲目,不可认同的。虽说如此,还是为这位固执的好汉拍案叫好,佩服!再说那李逵,因为宋江的忠义食酒而死,却是忠心耿耿。无怨无悔。于忠,于心,也让人热泪盈眶,大不了,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直到现在,心中还在为那惨淡的结局感叹。那吴用、花荣追随了宋江,双双吊死在树上,留得清名于世。不过也罢,这结局兴许也好。情在,心在。不过是没了魁梧的躯壳。他们的魂化作这夜空中的万千星点,照射着浩然的忠义,俯视这天下。护着千千万万的黎民百姓。

兄弟情在红尘中散发无限,是没有色的酒,时间越久,味道越醇,是没有墙的家,那108位兄弟生生世世一家人。

那情义,那忠义让我久久不能忘怀,让我敬佩、仰慕、感叹……

早在70年代,就说过《水浒传》只反贪官。不反皇帝是本好书,今日一见,果不其然。我也想去做那样一条好汉,有信仰、有胸怀的好汉!水浒,悲剧的开始,悲剧的结局,却没有悲剧的故事,处处洋溢着老百姓的梦想,是千百年来不灭的灵魂,代代相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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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乔布斯传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13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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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布斯传",我在跨越太平洋的飞机上一口气看完。10月5日,在夏威夷,这个15年前乔布斯及好友甲骨文CEO埃利森一起谋略重返苹果的伟大计划的地方,我听到乔布斯辞世的新闻,不胜唏嘘。

当我重温这本书的部分细节的时候,认识到乔布斯可能早就预感到他的时日不多了。 他这种非常明确的紧迫感在癌症确诊之前就已经存在,并贯穿他在每一场商业的竞争中快马加鞭,只争朝夕的态度中。正是这种希望在有生之年最大限度改变世界的紧迫感,催生了我们时代的一个巨人。这样一个巨人是如何炼成的?

我想讲三点:

一是他的思想形成过程。本书有足足四分之一的篇幅,讲述乔布斯在开创苹果前的经历,特别是中学和大学时期。

这可能是这本书最为独特的地方:一个伟人的年青时代,是奠定其一生哲学和绝学的关键时期。书中讲到乔布斯从小被亲生父母抛弃,被养父母呵护备至,超出自己经济能力的去供他上最好的学校。但乔布斯从小是个叛逆者,中学时是整蛊王,大学时是逃学威龙。他把精力都放到自己喜欢的事情上:琢磨电子线路,研究书法,听鲍比戴兰的歌。他疯狂信仰东方哲学,特别是禅宗,甚至在19岁的时候只身前往印度一年,寻找思想上的宗师。他一辈子严格吃素,并经常辟谷,打坐。他是美国嬉皮士年代的产物:那个时候的美国青年爱好和平与自然,追求个性解放。他甚至尝试过m幻药,并认为这个经验给他开启了认知世界的一个新窗口。那是美国文化的黄金年代,那个年代奠定了乔布斯的思想基础。

当我们了解了乔布斯成长阶段的经历,我们也更容易理解他在商业上的成就。乔布斯最牛的一点,是学文科(哲学+书法)的来干工程师的活。就因为这点,他的武功是我们这些学理工的人学不会的。他经常说:"光有科技是不够的。科技要和人文,艺术结婚,才能产生让我们的心为之歌唱的结果"。

他的两个最大商业成就,一是苹果,二是大名鼎鼎的制作"玩具总动员","海底总动员"的Pixar皮克斯动画公司。3D动画和苹果,都是艺术和科技结合的最佳案例。乔布斯,是现代版的达芬奇。

最后,也许是读者最为关注的,乔布斯作为一个商业奇才,他的哪些特质是可以借鉴和学习的?书中有很多答案。总之,他不是一个通常标准中讨人喜欢的人,绝对不是。他有极强的领导特质:影响力;惊人的产品和市场直觉;聚焦能力;永远用最好的人才等等。有一点很关键,书里有很多案例,就是他做很多事情的时候,比如重回苹果,其动机并不是为了钱。这是一个有非常强大信仰的人。

我想说的是,一个伟人的炼成,需要社会提供的精神养料,需要父母师长的呵护,更需要他对自己聚焦式的锻造。

希望这本书,成为现代中国年青人学习人生的一部教材:追求梦想,有时需要走一些弯路,并经过很多磨难。没有乔布斯年青时候的禅宗经验,和他非常独特曲折的求学经历,他可能只会成为一个智力过人的政府公务员甚至会成为饶舌并有个人魅力的瘾君子。

今天,在乔布斯逝去的这一天,读后感的用户,在激烈的讨论乔布斯的墓志铭上会写什么。有同学说可能是他送给斯坦福毕业生的一句话: 求知若饥,虚心若愚(Stay Hungry, Stay Foolish)。在我心目中,乔布斯是一个现代版的东方圣贤,因为他信奉禅宗,信奉简单即美。他把这种哲学用到了极致,做出的产品如艺术品一般,为亿万人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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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城南旧事》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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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旧事》是台湾女作家林海音的代表作品,也是我非常喜欢的一部著作。这本书从小英子的视角来描述,为我们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与喜怒哀乐,同时字里行间也将老北京城的风光展露无遗。全书语言自然生动,在忧伤的氛围中透露出一股浓浓的诗意,耐人寻味。

这本书用娓娓道来的语言向我们讲述了关于小英子的丰富多彩的童年故事。故事人物有很多,比如英子的好朋友妞儿、惠安馆的疯子秀贞、斜着嘴笑的兰姨娘以及与英子朝夕相伴的宋妈……她们都和主人公英子有着深厚的情感,成为她生活里最重要的那一部分。随着时间的变化,这些人都因为种种原因离开了英子,甚至是永别。其中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疯女人秀贞。一开始,我还担心英子和她做朋友会不会被她伤害;后来,当英子无意中发现妞儿就是秀贞的女儿小桂子时,我又由衷地为她们感到高兴。秀贞日思夜想的女儿终于回来了,她们母女俩终于要重逢了!这是多么奇妙的缘分啊!可是命运似乎又和她们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在那个雨夜,一场无情的车祸让她们永远消失在了英子的世界里。秀贞的悲剧正是那个时代封建思想意识的缩影。

英子有一颗善良、纯洁的心,她用关爱温暖了周围的人们,她的勇敢和乐于助人都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读完了这本书,我深深地体会到了英子童年生活的喜怒哀乐,每一种感觉都让人回味无穷。缓缓的流水、慢慢的驼队、消逝的岁月……景、物、人、事、情完美结合,恰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童年,像一条小河,一去不复返,所以我们要倍加珍惜现在所拥有的美好的童年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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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二年级昆虫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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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读《昆虫记》,不知怎么的它就深深地吸引了我,让我爱不释手。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书中平实的文字,亲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平常很多不起眼的昆虫在这本书里,在作者的描述下,变得那么的奇异,那么的有趣。

比如书中讲述的一种名叫圆网蛛的动物,它就有一个特别的例子:有一次,法布尔在门前屋檐下发现了一个圆网蛛,它一身灰色衣服,两根暗色饰带嵌于身体两侧,于尾部相会,聚成一个尖头,短时间内就能从左右两侧把肚子底部涨得鼓鼓的,在慢慢地把它吐成丝,迅速地编织成一张圆圆的网。而法布尔却在“人家”精心织成的网上做了点手脚——把网上戳了一个洞,法布尔正准备再细致地观察一下圆网蛛是怎么把网补好,可圆网蛛好像识别了法布尔的意图,一动也不动,就是不补网。

一天、两天、三天……一直过去了一个星期,它还是没有补网。正在这时,一直蝴蝶飞了过来,当它经过网洞时,只见圆网蛛在一瞬间鼓起肚皮,同时从尾部迅速喷出了丝,把蝴蝶给粘住了,一次完美的狩猎行动就这样结束了,圆网蛛也享用了它的美餐。

其实,昆虫和人类一样,都有自己的生存方式,而《昆虫记》就是告诉我们人类以外的生物的生存方式,同时也让我们了解了昆虫与人类是共存共生的,我们都生活在同一个地球,请不要对昆虫另眼相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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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骆驼祥子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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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祥子》是我国著名的作家——老舍先生写的一篇长篇小说,资料十分精彩,故事很感人。

老舍,原名舒庆春,字舍予。中国现代著名作家,杰出的语言大师,老舍的作品有许多,如:长篇小说《骆驼祥子》、《四世同堂》、《二马》,话剧《龙须沟》、《茶馆》等。

《骆驼祥子》是老舍的代表作,讲述的是上世纪二十年代旧中国北平城里一个人力车夫——祥子的杯具故事。祥子以坚韧的性格和执拗的态度与生活展开搏斗,而搏斗的结局,却是他的失败而告终。

下头这段故事说的是,祥子的雇主曹先生因被人诬告不得已远走他乡,祥子又因曹先生的牵连,白白的被孙侦探劫去了用来买车的全部积蓄。祥子怎样也想不通这是为什么。但被迫得到隔壁家借宿一晚了。

祥子需要被人证明他的诚实,就像我们需要身份证一样。祥子需要被老程证明,他是守义的,也是厚道的,他是有良心的。你千万不能认为祥子不拿曹家的一草一木是应当的。祥子不是中国的知识分子,他没有上过什么学,没读过书,他可能压根就没听过什么“平贱不能移”、“舍生取义”的大道理。

可他这个底层辛苦挣命的小老百姓,竟用实际行动履行了大丈夫们的誓言,这实在应当是我们民族的骄傲。因为我们会发现中国人是有骨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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