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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阅读故事作文初三【精品20篇】

神话故事相信大家都看过不少了,看完之后你有什么感想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我的阅读故事作文初三,欢迎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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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阅读故事作文350字

全文共 3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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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读过的书都是很短、文字少、多数都是有彩图的漫画书。自从读了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的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激发了我对读书的浓厚兴趣。

刚开始读的时候,有许多不认识的生字、国家、地名、还有物种,但是读到后来,就变得容易多了。从船只被不名物撞击,到追击“独角兽”再到参观一艘奇妙的潜水艇“鹦鹉螺号”,里面的人物经历了离奇曲折的故事,让我身临其境。

读完这本书后,我又开始读一本古代名著《资治通鉴》,可是正在我看的时候,姥姥突然把我手上的书籍和其他的书“抢走了”,原因是她怕我看书耽误了学习,所以没收了我的书。我用充分理由进行说服,终于将我的书拿了回来。

现在,我和妈妈达成一致,在不耽误学习的条件下,合理地安排时间,随时都可以看自己喜欢的书。这就是阅读的故事。我很喜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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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的阅读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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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我端起书,看着那密密麻麻的宋体小字,总是喊:“好头疼,好无聊啊!”读书是我最烦的一件事。

我渐渐地长大,这才感到知识的匮乏,每次写作文,一直叫家人帮忙,语文考试在阅读部份总是分扣得最多。为了提高我的阅读能力,爸妈帮我买很多阅读练习和许多课外书。来加强我的阅读理解能力。

有一天晚上,我们家突然开展了一场成语接龙比赛,接着接着,我接到了一个“参”字。我开动脑筋,终于想到了,大声喊道:“参(can)差(cha)不齐”我暗自庆幸,这是在一本《同桌冤家走天下》书上看到的。刚一说完,爸爸妈妈就开怀大笑,我抓耳挠腮,不知道他们为什么笑成这样。妈妈看我满脸惊讶,笑着摸了摸我的头:“自己看看成语字典里,到底念啥?”我连忙打开字典,原来是读参(cen)差(ci)不齐!我这才恍然大悟。爸爸严肃地对我说:“以后不准玩电脑,要多看书,才能增长见识。”于是我暗暗下决心,一定要多读书懂更多知识。

从此以后,我就爱上了看书,书给我带来了无穷乐趣,看《上下五千年》可以让我对中国的历史有所了解;看《十万个为什么》可以使我知识丰富;读《作文大全》可以提高我的作文水平,看《爆笑校园》可以让我大胆发挥想象力。

书给我了乐趣,书给我了知识,书更给我了力量,读书让我知道什么是酸。什么是甜,什么是辣。读书最大的好处是丰富了大脑,增长了课外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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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的阅读故事

全文共 8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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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爱好像彩虹一样缤纷多彩。有画画、唱歌、练字……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阅读了。你知道我究竟有多喜欢阅读吗?这还有一个有趣的故事呢!

晚上我一做好作业,就拿起一本《草房子》来看。还没过多久,妈妈便喊吃饭了,我好像没听见似的,还是聚精会神地看着书。妈妈有喊了我几声,让我吃饭。我听见妈妈说话的声音变得有点凶,还带了点火药味,我连忙把书放在旁边,飞快的跑到餐桌前把饭吃掉。刚刚吃完饭,我就走到书桌旁,准备打开书看,妈妈又对我说:“把衣服收拾好,马上洗澡。”我呢,也不得不服从妈妈的命令,只好依依不舍的离开了书桌。刚洗过澡,我原本想:“这下我可以好好的看一会儿书了。”我刚要坐到椅子上,妈妈就过来对我说:“时间不早了,快点睡觉吧!”我当时就好像被雷劈了一下似的,站在那傻眼了。

这是我脑子里冒出了一条“鬼主意”。心想:“既然妈妈叫我上床睡觉,不如我就在床上看书吧!”想着,便乘妈妈不注意,我把一本书和一把手电筒神不知、鬼不觉的放进了被子里。便假装打着呵气对妈妈说:“妈妈,我要睡觉了,那你走吧。”妈妈一走,我的计谋就得逞了!

我先钻进被子里,把手电筒打开。灯光照着书里的字,看起来很清楚。每当我看到让人伤心的地方我的心就好像被一块冰镇住了。每当我看到令人生气的那一段,就好像心里填满了火药!气的肺都要炸了!恨不得把那个令我生气的人拖出来揍一顿。每当我看到有趣、很幽默的地方,也会情不自禁的笑起来。你别看我只顾着看书,其实我的耳朵有一个“重任”,妈妈会经常到我房间来“巡逻”,我的耳朵就会听见外面有没有声音,如果有声音,我就把书和手电筒藏起来假装睡觉。如果没有声音,我就继续看着书。

过了一会儿,妈妈就过来“巡逻”了。我急忙把书藏在枕头下面,把手电筒藏进被子里,然后我假装睡得很熟。妈妈过来了,看我睡得很熟,就走了。“哈哈,我居然没有被发现!”我心里可高兴了。我又继续看书,看了很久很久,我居然睡着了!第二天早晨,我被妈妈发现了。

看,这就是我阅读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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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的阅读故事作文

全文共 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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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有趣的故事书,说有趣不光是故事有趣,而是它还有一个有趣的名字,叫《小熊杜皮大》。它可不是肚皮大啊,而是这个杜皮大啊!

杜皮大是一个小熊的名字,它长得圆鼓鼓的,肚皮很大,所以大家都管它叫“肚皮大”,这下可出名了,成了名副其实的“肚皮大”了!

这个“肚皮大”是个贪吃鬼,而且让它骄傲的三国语言也都只是“吃”的意思,现在明白它为什么会肚皮大了吧?都是吃出来的啊!熊爸爸为了能够让小熊更有文化修养,决定让它参加一个高级知识分子的活动。杜皮大得知去那个活动会有很多好吃的东西,就迫不及待地要去了。到了活动的地方,我们的小主人"肚皮大"就第一个等在出西瓜汁的地方,别人都是用杯子去装,而它是用嘴直接接西瓜汁,这接西瓜汁不要紧,可是把弄西瓜汁的机器也吃进肚子了。而且也因为这个吃进肚子的机器发生了好多事情:“肚皮大”的肚子冒烟了;肚子会发电;肚子会放电视;肚子里还会冒出各种各样的棉花糖,真是有趣极了!但到了最后,机器在“肚皮大”的肚子里变成了一部爱心电话,也因为这部电话,让“肚皮大”帮助了很多有困难的朋友,让它们脱困!

小朋友们,看完这个故事,你们是想要学“肚皮大”的贪吃呢,还是想学它乐于助人的精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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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作文我与《阅读》的故事

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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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阅读》已经算是老朋友了,它似乎已经是我在成长旅途中的一位“贵人”。

是《阅读》让我懂得了大大小小的道理;是《阅读》让我了解了古今中外、人人皆知的伟大人物;更是《阅读》,让我忘却烦恼留住了欢笑……

从三年级开始接触《阅读》,读久了,我就萌生了应该把“阅读”换成“悦读”的想法,因为,它使我在这三年里真正地接触了这个美丽的世界!

《阅读》使我知道了书本以外的知识,,懂得了许多道理,认识了形形色色的人物。翻开《阅读》,许多内容仿佛是春日里的甘露滋润了我这颗成长中的小树苗。比如:躲在树丛里的孩子——加福利尔 . 加西亚 . 马尔克斯;橄榄核上现神功的惊奇;勇敢就是力量的道理;与“背书恶魔”的搏斗;洗衣的学问;悬崖边的护梦人;莎士比亚的《李尔王》;时间怎样行走;还有那壮美的黄果树瀑布……

《阅读》里的小故事大道理,犹如夜空中闪烁的繁星一一点缀在我幼小的心田里。我爱《阅读》,它给予了很多!

[作文我与《阅读》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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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汉初三杰名人故事

全文共 1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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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浪淘沙,英雄无数,斗转星移,豪杰辈出。那些杰出的人物已被时间所湮没,但他们的精神化作我们民族的魂魄,孔子的仁,孟子的义,荀子的礼;他们有的成了一种符号,关羽、我们想到了忠义,秦皇汉武、我们想到了雄才大略,诸葛亮、我们想到了智谋超群;也有这么一些人,他们是以一个群体出现的,往往这一类人是不太出名的,除非他们都以自己为个体创不世功勋,后世会用他们来寓意一个人有经天纬地之才,汉初三杰就是这样一群人。

有人说做官要学张良,我说学张良还做什么官,一个人要做官,必定想要有所作为,而不是野鹤云游,更何况要做到张良那样是要有很高的条件,勇、仁、智必不可少,博浪沙刺杀始皇帝,他的勇早已冠名天下,随后十年安居治学,更说明了他的智,中途遇到黄石公,他的仁不言而喻,也就是说,他的勇、智、仁闻名天下时,项羽还在吃奶,韩信还在娘胎、萧何茫茫然不知何为,刘邦还在为赊下的酒钱发愁。只是那时他没想过成为开国功臣,他也不想,他想的是,我们家五世相韩,我不能眼看着韩国的灭亡而不管不顾,无论家仇,还是国恨,我必灭秦。他做到了,本来他已绝望,是刘邦的出现点燃了他的希望,只是后来韩信的出现,他的心死了,汉朝已建立,他便学赤松子云游去了,他无所求,开始只求推翻秦朝,重建韩国,后来看到韩信战无不胜、攻无不克便死心了,他一生光遇到战争强人了,小时候亲见自己的父亲被王翦,蒙恬杀害,后来辅佐韩王遇到项羽,再后来…他还是帝师,这个帝就是刘邦,他自己说他的学问只有高祖能够学会。刘邦也十分尊敬他,高祖在叫其他人时,会直呼其名,甚至会骂骂咧咧,唯独对他以“子房”相称,“运筹策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的张良遂成谋圣。

做官还是要学学萧何的,既要学他伴君如伴虎时所运用的策略,也要学习他治国安邦的智慧,不学经邦济世之技,不足以担当大任,不学会圆滑变通,不足以在任长久,以至于才能无法施展,可以说萧何的一人是非常完美的,只是和氏璧上有一点瑕疵,这个瑕疵不是他自污其身以求自保,在未央宫帮助吕后铲除韩信,就是这种出卖朋友以保其位是为人所不耻的,当然瑕不掩瑜,他依然是做官的典范。

韩信多半是不提倡学习的,谁都不会喜欢整天一副天老大、我老二的样子的人。据记载他被贬为淮阴侯后,一次去上朝,按汉朝的百官次序,诸王在最前面,后面是列侯,最后是官员,估计是心情不好,说出不愿与周勃、灌婴为伍的话来,怪不得在他被贬到被杀无人为他求情,而且还有人说赶快做了那个狂妄的小子,与同事的关系相处不好,要是此时彭越,英布在最前面站着,大概会说“吆,这不是战无不胜的韩大元帅吗?你怎么站在哪个地方,来来。我俩为你腾出一个位子”。

张良原来不姓张的,他姓韩,为了躲避追捕改姓了张,五百年前和韩信是一家也未可知,以张良的仁义以及远见卓识,为什么不提醒这位同家,想必还是会在不经意间点一下的,只是那时韩信正炙手可热,不会去细细品味的,后来张良心归自然,不问朝中事物,当初,评选第一功臣时,大家一致推选他,刘邦也授予他在富饶的齐地任选三万户作为他的食邑的权利,但是只想云游天下的他一一谢绝了。大概萧何和曹参是无心去争夺那第一功臣,但是他们代表的不仅仅是两个人,而是两个集团,一个文官集团、一个武将集团,最后两个好友最后闹得不欢而散,还是刘邦有办法,萧何封第一侯,曹参食邑第一,这下解决了,不得不说刘邦太厉害了,只是食邑第一,不过才一万二,还不到要给张良食邑的一半,更何况还不是齐国的富饶之地,其实在刘邦心中第一早已有了人选,只不过是一场加大皇权的消耗运动而已。

三人身上都有其精华之处,张良的智勇双全、谋略过人,萧何的左右开弓,安邦定国,都值得我们去学习,韩信,他的才能我们就不要去学了,那毕竟是个人的天才,他的知恩图报,忍受胯下之辱,是十分提倡的。

希望三位在九泉之下能通力合作,打败历朝历代的良将贤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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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的阅读故事

全文共 7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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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古往今来,无数的成功人士之所以能在各方面取得成功,就是因为他们读了许多好书,有着对书的强烈的热爱与兴趣。现在,从书中获益匪浅的我也对书产生了巨大的好感,有时还会沉醉于书的情节中,无法自拔。

记得我爱看书是从一年级开始的。当时我有一本厚厚的注音版《安徒生童话》,因为刚学会了拼音,不懂的字便能很快地掌握,所以我识的字越来越多,知识面也越来越广。班里的小朋友遇到了什么不认识的字,基本上都来找我。

现在,在家里,我可算得上是一名“小书虫。”书橱里大约有500本书呢!每天回到家做完作业我便会立刻津津有味地看起书来,陶醉在书的海洋中,有时竟然连吃饭都忘记了呢!记得有一次,我们快要期终考试了,妈妈亲切地嘱咐我:“这段时间别看书了,免得耽误你的学习。”我呢?理直气壮地为我看书的举动辩护:“谁说我看书会影响我的学习呀?俄国大诗人普希金说过‘阅读——是最好的学习’——”当时我列举了从古到今国内外许多名人对阅读的评价讲给妈妈听。妈妈听后大吃一惊,问:“你是从哪里知道这些的?”我得意洋洋地说:“这还用问,从那里——”顺手指向那一本本我读过的书。于是妈妈没有再阻止我看书,但她语重心长地对我说:“看书也好,可以开阔你的视野,不过要合理安排时间,不耽误学习你能做到吗?”“遵命!”我信心十足,一溜烟跑到房间里又看起书来。妈妈见状,又是高兴又是无奈地说:“看来,你早晚会得‘书痴症’的。”

我对读书越来越痴迷,就连每次和别人“打赌”的时候,赌的也是书,有一次我一下子赢了爸爸13本书;到郊外旅游时,只要有空闲,我都会把带去的书拿出来阅读;晚上睡觉前,我也要看书,看到好晚才睡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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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阅读初三作文

全文共 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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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浸在书海中,细细品味,忘却凡尘往事。——题记

十四五的孩子,总会沉迷于网络、追星的队伍中。而我则非常“另类”。

从小,我就非常喜欢数学,对语文一点也不感兴趣。成绩也总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上。后来,由于语文成绩太差了,妈妈只好来“硬”的。每天都会强迫我写一篇日记,300字的哦,还要读两篇作文。刚开始我觉得非常枯燥,慢慢地就适应了,并且爱上了文学。

经过转变,我的语文成绩提了上去,并且也养成了爱看书的好习惯。在文学的道路上,我走得非常努力,也非常快乐。每天读文章仿佛是我的必修课程,陶醉其中,总能让我感悟许多,如:林黛玉为情病死,让我潸然泪下;保尔的自尊、倔强让我肃然起敬;讲义气、有胆量、武功高强的豹子头林冲让我满腔激情……在种种的黑白人物中我愈加热爱阅读,不再为语文题而感到困惑了。

读书看似是一种无趣、枯燥的事情,其实在读书过程中,你会感到读书的魅力。读书也是一种运动,它能够是你的思维细胞无限跳跃,给与你知识力量,启发智慧。有一次,考试时有一个非常难的作文——《家有喜事》。虽然题目简单,但是我想:大家写出的的作文内容极有可能千篇一律。为此,我煞费苦心。忽然灵机一动,想起以前看过的作文格式,便以对话的形式写了下来,结果可想而知,不仅受到了老师的表扬,还获得了较高的分数。

因此,读书的好处多多。精美的开头让你想入非非;丰富的内容让你流连忘返;巧妙的结尾让你悲叹,让你欢喜。假如你想体会到更多的乐趣,那就请和我一起畅游书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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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初三优秀作文阅读

全文共 9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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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令我梦牵神萦的地方。记忆中,那涓涓细流、碎碎月光、绵绵细雨,永远都掺杂着三四点温情。

在那不为人知的山村里,有一片一望无际的嫩绿,有一条源源不断的小溪。蔚蓝的天空下,一棵棵体态多姿的小树,舒适的享受着微风的清凉,那么惬意。还有那漫山遍野的淡黄色小花,沐浴着春风,悄然绽放。远处传来几阵嘻笑声,循声望去,几个孩子正在河里捉鱼摸虾。有一个男孩拿着一根长长的树枝,卷起裤脚,光着脚丫,全神贯注地看着那条行动敏捷的鲤鱼。鲤鱼似乎知道了男孩的阴谋诡计,左闪右躲,还企图演上一场空城计。但男孩一瞄、一盯、一插,就捕到它了。“我又捉到啦,我又捉到啦!”男孩高兴的手舞足蹈,孩子们纷纷围上来夸他能干。村里的孩子捉起鱼来也有模有样的。

日落西山,孩子们成群结队地往家赶,有的孩子还提议与太阳赛跑,看谁能在太阳下山前回到家。这下可好了,孩子们都不甘示弱地奋力奔跑。沉浸在红晕中的太阳,清晰可见的山,充满朝气的孩子们,多么美丽的一道流动的风景线。田埂上的欢笑声余音袅袅,一片金色洒在那一串串脚印上。

日暮降临,小山村沉浸在一片黑色中,只露出零零星星的灯光。田园朦胧,水光溶溶,萤火虫点点,烛灯盏盏。构成了一幅令人如痴如醉的画面。家家户户飘出一阵阵饭香,一家人其乐融融地坐在一起,谈着菜肴的美味与明天的打算。慈爱的父母给孩子们夹有营养的菜,懂事的孩子给父母夹父母喜欢吃的菜,连空气中也弥漫着温馨的气息。

故乡的夜是动静结合的美。天空就像是有人不小心把墨水倒在了上面一样,黑得那么动人,渲染出一个充满温情的夜。一束皎洁的月光射进窗里,一位母亲正在为孩子缝补衣服。窗外的大榕树下,几个村民在闲话家常。不时有几个人拿着板凳和葵扇走过来,加入其中。有的妇女还会即兴唱上几首粤曲,伴着被清风吹得簌簌作响的树叶,婉约而凄美,悠扬而美妙,高亢而清脆。打破了那些只听得到蝉儿鸣叫,如此寂静的夜。月光轻柔,洒在榕树上,落下斑斑驳驳舞动的黑影。

深夜,下起了蒙蒙细雨,不禁令人想起“七八个星天外,两三点雨山前”。河塘里响起了几点杂乱无章的声音。原本水平如镜的河塘面泛起了点点涟漪。给这沉睡的山村增添了几分诗意。

故乡的夜是朴素的美,故乡的月是独特的明。虽说月有阴晴圆缺,但在我的心里,故乡的月永远都是圆满的。“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想起故乡的点点温情,我不禁赞叹:这里风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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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作文:我的阅读故事

全文共 7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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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知识比作花朵,那书籍就是深扎泥土的老根,如果把知识比作酒瓶,那书籍就是香甜可口的美酒,如果把知识比作星空,那书籍就是星空中最耀眼的星星……

我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虫”从一年级学会拼音后,我便开始啃食那知识的大树,我已经12岁了,自从我六岁懂事起,就看上了《成语故事大全》这类书,到现在也算有了六年的书龄了。

有一年我生日朋友送了我一本让我一直想要的一本书《水浒传》,我十分的激动一下子就爱不释手了,我连续几天都起早贪黑地去读这本书,一天晚上我正在为林冲的命运担忧时,偏偏,妈妈来催我睡觉了,我极不情愿地放下手中的书。关灯后我在床上翻来覆去的怎么也睡不着,心里似有千万只蚂蚁在爬真可为了吃了25只老鼠——百抓挠心啊。心里一直在想:“忍住,不能看!不能看!我不看!”闭上眼睛过了一会了,灯亮了!我从床上蹑手蹑脚地走了下来。头微微探了出去,听到那轻微的呼噜声,我轻轻得关上房门,从书架上拿出了那本心心念念的《水浒传》,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当看到鲁智深救下了林冲时,我心中的那块“石头”终于落了下来,接着我又为了那边的宋江担心。

宋江为了躲开没遮拦上了一艘船,不料船夫为了钱财,要请宋江吃“馄饨”和“刀板面”船夫说馄饨是宋江三人脱光跳入水中,刀板面是船夫一人一刀斩下河去,正当我提心吊胆是,“吧”门开了,门外站着一脸严肃的老妈,我的脸一下子悲哀了,看着老妈眼巴巴地说:“让我看完吧。”老妈同意了,于是我看完了宋江被救下后心中呼出一口气,接着书收了,我只好安心的睡了,在床上我回想起《水浒传》里的一百零八位好汉,宋江的忠义,李逵的正气凛然,武松的刚正不阿……这些都是值得我去学习的,我一定会向他们学习。

书带给我无穷的乐趣,也给我很多的养分——像阳光,像雨露,滋润着我这棵小树苗,能够更多的地汲取养分,茁壮成长!

[作文:我的阅读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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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初三也有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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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岁,是花季。而正处在初中阶段的我们,本应该是花季中最绚丽夺目的花朵,我们应该恣意地歌唱跳舞,彰显着我们无畏的青春,彰显着我们热血的活力。但为什么处于初三备考的我们,每天忙于黑白试卷的字里行间的我们如此枯燥疲累呢?我们应该放下笔,走出自己的座位看,原来我们初三也有故事的。

炎炎夏日,天气热得让人都失去了说话的欲望,一张嘴,嘴里的水分瞬间就被蒸发掉了。但是,这样怎么能阻挡着我们充满活力的身心呢!看男孩子们,在操场或篮球场上挥洒着他们的汗水。而女孩子们就跟他们不一样了,一等到了下课的时间就会跑到电风扇下面围成一圈聊天,有说有笑的,好不乐乎。班里就有几个“捣蛋鬼”爱跑来耍宝,这不,眼神一交流,只见他们几个大摇大摆往女同学们那里走来,然后其中一个蹑手蹑脚地走到了一个女生的后面。伸出手,迅速地将那位女生头发上的橡皮筋的拔了下来,之后几个人又装作若无其事地从旁边经过,害得那女生生气地转身找罪魁祸首,怒目圆瞪披头散发形象大失,简直跟梅超风似的,引得全班哄堂大笑,而那几个捣蛋鬼却像没事似的也在一旁哈哈大笑!

瞧瞧,那头又传来了笑声。他们围在一起闹闹哄哄的,原来是在下飞行棋,“耶,我先走了。”小东同学欢欣鼓舞喊了起来。“啊,哈哈,我终于赢了一次,哈哈哈,我赢了。”王明同学兴奋地跳起来手舞足蹈大喊,脸上带着雀跃的神采,像只骄傲的小公鸡。连我们都颇受感染,又是一阵哈哈大笑。

咦?那里一群人围在那里又做什么事情呢?有些聪明的同学已经叫出答案:“活人。”“天啊,这叫什么答案!不是在说废话吗?”李红愤愤不平说。同学们忍不住大笑起来。“猜不到吧!哈哈,活着的人当然叫救命啊!”真是不可思议啊。这个答案真是出乎意料!

初三的我们不仅仅有试题,有分数,更属于我们初三的故事,这些故事充满了青春和活力,充满了欢声笑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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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历史成语故事阅读

全文共 17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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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成语的背后都有一个含义深远的故事。下面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了关于历史成语故事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高山流水

春秋时代,有个叫俞伯牙的人,精通音律,琴艺高超,是当时著名的琴师。

一夜,伯牙乘船游览。面对清风明月,他思绪万千,于是又弹起琴来,琴声悠扬,渐入佳境。忽听岸上有人叫绝,伯牙闻声走出船来,只见一个樵(qiáo)夫站在岸边,他当即请樵夫上船,兴致勃勃地为他演奏。伯牙弹起赞美高山的曲调,樵夫说道:“真好!雄伟而庄重,好像高耸入云的泰山一样!”当他弹奏表现奔腾澎湃的波涛时,樵夫又说:“真好!宽广浩荡,好像看见滚滚的流水、无边的大海一般!”伯牙兴奋极了,激动地说:“知音!你真是我的知音。”这个樵夫就是钟子期。从此二人成了非常要好的朋友。

成语“高山流水”,比喻知己或知音,也比喻音乐优美。

道不拾遗

春秋时,郑国政治家子产由于平定贵族旧势力的叛乱有功,成了郑国的正卿(qīng)(官名)。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促进郑国经济发展;同时还主张依法治国,制定了严厉的刑法来处置犯罪行为,因此,国内没有盗贼。“道不拾遗”(路上丢失东西,别人不会捡去);街上的桃树、枣树长满了果实,也没人爬上去摘。由于子产把国家治理得非常好,郑国富强起来了,虽然连续三年受灾,老百姓也没受冻挨饿的。

“道不拾遗”这个成语常与“夜不闭户”连用,形容社会风气良好。

大义灭亲

春秋时期,卫国的州吁(yù)杀死哥哥卫桓(huán)公,自立为国君。

州吁驱使百姓打仗,激起人民不满。他担心自己的王位不稳定,就与心腹大臣石厚商量办法。石厚就去问自己的父亲——卫国大臣石(què),怎样巩固州吁的统治地位。石对儿子说:“诸侯即位,应得到周天子的许可,他的地位就可以巩固。”石厚说:“州吁是杀死哥哥谋位的,要是周天子不许可,怎么办?”石说:“陈桓公十分受周天子的信任,陈、卫又是友好邻邦。”石厚没等父亲把话说完,抢着说:“你是说去请陈桓公帮忙?”石连连点头。

州吁和石厚备了许多礼物,却被陈桓公扣留了。原来,这是石的安排。卫国派人去陈国,把州吁处死。卫国的大臣们认为石厚是石的儿子,应该从宽处理。石就派自己的家臣到陈国去,把石厚杀了。史官认为石杀子是“大义灭亲”。

成语“大义灭亲”,现在指为了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对犯罪的亲属不徇(xùn)私情。

志在四方

春秋时,晋献公在宠妾(qiè)骊姬的挑拨下,杀了太子申生,公子重耳和夷吾分别逃亡到狄(dí)国和梁国。

后来,晋献公死了,夷吾在秦穆公和齐桓公的帮助下做了国君,他怕重耳回来争夺王位,就派人去杀他。于是,重耳又从狄国历尽艰险,逃到了齐国。

齐桓公对重耳以及追随他的子犯、赵衰、狐偃(yǎn)等人都十分优待,还把一个本家姑娘齐姜嫁给了重耳。重耳在齐国一住七年,日子过得舒服极了,他也不想再回晋国去了。

齐桓公死后,齐孝公做了齐国国君,齐国开始衰弱。子犯、赵衰、狐偃等一起来到桑园里秘密商议,要想办法让重耳离开齐国。

这事让重耳的妻子齐姜知道了。齐姜是个女中豪杰,希望丈夫可以做一番大事业,就对重耳说:“公子,你有远大的志向,我很高兴。你走吧!男子汉大丈夫总得做一番事业,留恋妻子和贪图安逸是没有出息的!”

重耳听了十分惊讶,说:“我并没打算离开你,离开齐国呀,我不走!”齐姜听了,知道重耳不想走,就和子犯等人商量了一个计策,用酒把重耳灌醉后,把他送出了齐国。

后来,重耳在六十二岁的时候,终于回到晋国,当上了晋国的国君,史称晋文公。

成语“志在四方”,常比喻人要树立远大的志向。

居安思危

宋、齐等国联合攻打郑国,弱小的郑国知道自己兵力不足,于是请晋国做中间人,希望宋、齐等国可以取消攻打郑国的念头。其他国家因为害怕强大的晋国,于是纷纷决定退兵。为了答谢晋国,郑国国君就派人献给晋国许多美女与贵重的珠宝。收到这些礼物后,晋悼公十分高兴,就将一半的美女赏给大功臣魏绛(jiàng)。没想到正直的魏绛一口拒绝,并且劝晋悼公说:“现在晋国虽然强大,但是我们不可以因此大意。因为人在安全的时候,要想到未来可能会发生的危险,这样才会有备无患。”晋悼公听完魏绛的话,知道他时时刻刻都牵挂国家与百姓的安危,从此对他更加敬重。

成语“居安思危”指处在安全的环境而想到可能会出现的危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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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推荐阅读:身残志坚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1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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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脸上永远是自信的微笑,他的眼睛闪烁着动人的神采,他的足迹遍布全球,用自己的故事告诉大家再大的困境都能超越,只要用心爱自己和这个世界。

尼克说:"只有一次又一次的尝试,

没有失败,没有失败者",

"失败,其实是放弃",

"生命的意义在于全心全意的投入",

"做你自己",

"相信你自己,你能做到",

"你每天都有选择",

"要有希望,为梦想而前行"。

尼克说:"现在就算你用百万元来引诱我,叫我长出手脚,我也不会考虑"

尼克打出生时就没有四肢,只有躯干和头,就像一尊残破的雕像。这幅模样甚至连他的父母都无法接受。可想而知,这样的躯体给尼克造成了多大的困难。他所能利用的身体部位,只有一个长着两根脚趾的小脚,被他妹妹戏称为"小鸡腿",因为尼克家的宠物狗曾经误以为那个是鸡腿,想要吃掉它。

尼克不能走路,不能拿东西,并且总要忍受被围观的耻辱。这一度使他非常消沉,以至于想要在浴缸里淹死自己。还好,他在最后一刻,脑海中浮现出父母在他坟前哭泣的样子,于是他放弃了。这是他最正确的选择。活下来,使他有机会看到,原来他的人生有着无尽的希望。

尼克秉持着一个基督徒的信仰,告诫自己永远不要放弃。他虽然没有健全的四肢,但是有一幅好口才,和一个聪明的大脑。他总是用无比轻松的语调来调侃自己的经历,他永远不在意别人讶异的眼光,并且努力对自己充满自信,而事实上,他确实做到了绝大多数普通人无法做到的事:他成了一名全球知名的励志演说家。

在尼克19岁的时候,他打电话给学校,推销自己的演讲。在被拒绝52次之后,他获得了一个5分钟的演讲机会和50美元的薪水。从此,他的演讲生涯开启了序幕。他嗓音富有磁性,思路清晰,语言幽默,最关键的,他有与众不同的人生经历可以与别人分享,给所有人坚持下去的力量。在多年磨练当中,他具备了异常坚韧的心智和丰富的阅历。这些精神上的素养完全弥补了肉体上的缺陷,帮助尼克超越了健全的大多数人,取得非凡的成就。

"有人问我,我觉得自己是这世界上最快乐的人吗?我要说是的。我对人生的三个真谛――价值、目标、宗旨都很清楚,我知道我要往哪里去,所以我很快乐。无论怎样,满足于你所拥有的,比如我,就很珍惜我的“小鸡腿”,不要放弃,爱别人,每天向前走一小步,你一定可以完成人生的目标。"

生命斗士尼克.胡哲于2012年2月12日与宫原佳苗(kanaemiyahara)结为夫妇,他们的结合见证了上帝的信实和婚姻的美好,来自世界各地的粉丝迫不及待在尼克的脸书留言,为一对新人送上祝贺和感恩的字句,留言中也有用中文、日文及西班牙文等语言。

天生没有四肢的尼克.胡哲,曾在澳洲、美国、加拿大、中国(内地、香港、台湾)新加坡、南非、哥伦比亚、印度等25个国家和地区分享自己的经历。虽然他没有拥有健全的四肢,但他认为拥有一个健全的心灵、来自信仰的力量比什么都更重要。他的演说激励了无数的生命,让听众们知道上帝创造我们每一个都有美好的旨意。而且即使我们的生命有诸多限制,但"靠着那加给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

尼克在演说中曾表示盼望将来能找到一个神所为他预备的妻子,如今他的美梦实现了,对很多粉丝来说,这是一个很大的鼓舞,也是情人节前夕一份独特的礼物。当"无肢勇士"尼克喜得贵子的喜讯传开后,全球粉丝纷纷为他送上诚挚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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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与阅读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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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是一种良好的情操,书带领我走进知识的海洋,书让我尝到了知识的乐趣,书让我开阔了眼界,领悟到了大自然的乐趣,书陪伴我成长。

暑假里爸爸妈妈上班去了,我一个人在家没什么事情做,作业都写好了,电视也没什么好看的节目。我看茶几上有一本书叫《宝牙母象》,这书名就觉得有点意思。我马上拿了起来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看着看着我就被这本书的内容给吸引住了,越看越想看。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动物和人类一样都有“男尊女卑”的传统,雌象不能跟雄象长一样的象牙,只能逆来顺受;体会到动物生存的残酷,还感受到动物之间的残杀,都是由两个原因造成的:1、占领地盘;2、争夺王位。知道了在一个群体中,要想生存下去,只能改变自己,适应周围环境。

接着我又看了许多沈石溪写的书有:《狼国女王》、《狼世界》、《保姆莽》、《和平豹》、《情豹布哈依》……大多数动物的黄金时期都是四五岁,那时候动物身体会是最强壮的。我被保姆莽给感动了,这只莽蛇为小主人奉献自己的爱,它的爱就像一个妈妈对孩子的爱,蛇对人类居然有这么强烈的感情,我们应该去爱护身边的一切动物,让我们人类与动物和平共处吧。我渐渐地爱上了看书,更爱看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每天早上一睁眼就拿起书一直看到九点多才在妈妈的催促下起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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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的阅读故事

全文共 11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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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寒冷的冬夜煮一杯浓浓的香茗,听一曲舒缓的音乐,携一卷唐诗宋词。于是我的阅读故事从这里开始。

当繁忙与琐碎充盈着我们匆匆的步伐,当世俗与尘埃纠缠着我们迷惘的思绪。这时多想让心灵纤尘不染,多想让内心深处的那根弦放松平缓。古人曾说:“何以解忧唯有杜康”。而我却把那悠悠五千年的经典视为心灵最珍贵的杜康。

在人生最迷惘,最困惑的时候是阅读为我点亮了那一盏盏通往成功与幸福的灯塔。在那一次次阅读中游离出了多少激动与感怀。

记得曾经有一段时间痴迷于金庸笔下的英雄侠客,钟情于一壶酒,一把剑,一身胆气走天涯的豪放阔达。绘声绘色的描述让人陶醉,每每阅读时都忘记了自己所处的这个世界,武侠小说里的每一次挥剑,每一句对白,每一段波澜起伏的情节都给了我无比的满足与酣畅,有天夜里竟废寝忘食读到了天亮,却一点也不觉得累,正是那些故事为我们诠释了什么是正义,什么是邪恶,什么是真,什么是善,什么是美。阅读中无不闪烁着人性的光辉与芳华。

我的书房里,摆满了各种书籍,书香抚案,悠悠五千年文化在这里静静流淌。阅读就是一个施肥的过程,我的感悟于阅

读中发芽,然后在字里行间拔节、开花。

星期天的下午阳光很眷顾这间小屋,一朵一朵的阳光落在阳台上,落在书桌上,落在我的心间。我坐在地板上,背靠着阳台,从书橱里选了一本平日里最喜欢的散文细细的品读,那字字句句都是作者智慧与心血的结晶。每一句都蕴含了灵气,就像是一个个会说话,会唱歌的精灵。那优美的辞藻是文章的眼眸,在无数次的深情凝视中我被感动,被牵引。

午后的时光过得总是那么快,当我还沉浸在丰美的意境与感慨作者飞扬的文思时,黄昏已如期而至,夕阳落在发黄的书页上化作一个美丽的句号,书里一个世界,书外一个世界,书里的世界很神奇,书外的世界很诗意。这个下午我让心灵真正的度了一个假,我的灵魂穿梭于作品中那仙境般的场景,如在深邃的山林里掬了一杯清泉一饮而尽。美哉,快哉,乐哉!

周末当人们都在狂商场,尽情的打扮自己的时候,当音乐厅响起节奏明快的旋律,人们尽情为这个时代摇滚的时候,我却把自己置身于一片茫茫的书海当中,尽情咀嚼着那一篇篇精美的华章带给自己的乐趣。或浅吟,或低唱,或栩栩如生,或绘声绘色,让人足足过了一把瘾。每一次进书店都会在浩如烟海的书籍中发现自己的最爱。就像在沙滩发现珍珠一样的欢畅与惬意。所以我每次从不空手而归。看着书房里一撂撂的精神食粮,突然感觉自己好幸福。

从阅读中我曾无数次的与先哲们对话,无数次的被那一串串妙语连珠所震撼,那散落在阅读中的思绪与感受也就成了我写作的源泉。同时,通过阅读我认识了不少文化界的朋友,我也深深的体会到了以文会友的无穷乐趣。

城市车水马龙,人群熙熙攘攘,那一片喧嚣与尘埃都将在阅读中被净化,阅读可以使人智慧,使人宁静,使人心灵得以休憩,得以升华,请让我们的城市多几分书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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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故事,大哲理——陈志宏作品阅读

全文共 1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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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印象】

陈志宏出身在一个教师家庭,从小就显示出对写作的兴趣,从初中开始,每天写一篇日记成了他必须做到的事情。他最初的梦想是成为一名小说家或大作家,然而苦心创作的十多篇中篇小说却并没有得以发表,于是他开始转型写短篇故事,也就是行内所说的“心灵鸡汤”,这种文章就是要通过一个短小的故事讲述一个人生的哲理,这样的创作经常刊登发表。

——《心灵鸡汤温暖多少普通人》/佚名

他的笔下,幸福是一种轮回,总是从生活中来,到生活中去。事实上,人生的幸福,归根到底是心灵的选择,是一个人对待生活的态度。

“水穷处,坐看风飘云起;绝望时,静听心跳雷鸣。”这是陈志宏于赠书的扉页留下的一句话。我想,大抵经历过人生风雨、人生沧桑的人,才会有这样的感触。

——《向幸福看齐》/程应峰

【美文链接】

阿尔卑斯山的羊铃

陈志宏

那年,她去瑞士旅游,和一个牧羊人不期而遇。牧羊人是位年轻帅气的小伙子,从车里钻出来,将羊群赶往阿尔卑斯山南麓。牧羊先生开的车居然是豪华奔驰,她暗自一惊,有些纳闷了,能开上奔驰车,怎么还甘愿放羊呢?

带着疑问,她问牧羊人:“这辆奔驰车是你自己的吗?”

他微微一笑,说:“对呀!”

她问:“能开这么高档的车,怎么会放羊呢?”

他说:“我喜欢呀,放羊是多美的事呀!政府也鼓励放羊,给我们发薪水。做自己喜欢的事,还能从中获得收入,这不是很幸福的事吗?”

这就难怪了。人一旦喜欢上什么,做起事来,就会不计得失,才会有不管不顾的兴头。更何况,牧羊人不但喜欢做这事,还能从中获得相应收入和难得的幸福感。

她不停地点头,释去内心疑团。

牧羊人说:“政府要我们放羊,不为别的,是想制造一种视觉美感,你看呀,蓝天之下,青草之上,绿树丛中,一只只走动的羊多像一片片流动的白云,动感,明丽,多美啊!”

疑团散尽,敬意浮生。瑞士人放羊,不为吃羊肉和剪羊毛,已然超越形而下的物质追求,只在乎唯美的精神享受。她有些感动了,感动于眼前这个普通人的单纯可爱,还有这个国家对美的孜孜以求。

没料到,更绝妙的还在后头。

牧羊人说:“除了如此美丽的视觉效果,我们还追求听觉享受。我们在每只羊的脖子上,挂上一个铜铃铛,它每走一步,就会发出清脆悦耳的叮当声,为游客增添一丝悠然野趣。”

她发自内心地称赞:“你们想得真是太细致,太绝妙了。”

牧羊人说:“我是听着山上悠悠铃声长大的,不想让这美妙的铃声在我们这一代消失。因为清越的叮当声,阿尔卑斯山才更纯美,更有韵味。”

听完旅美女作家的讲述,我心怦然一动,仿佛醉倒在一种纯美的意境里。多么可爱的政府,多有个性的牧羊人啊!他们诗一般的举动,深深打动了我,让我久久不能忘怀。

没想到,放羊也可以如此浪漫。他们的追求简单却野趣天然——好看好听。铃声和着阿尔卑斯山美的旋律,在蓝天为经,大地为纬的美丽织锦上,添上一朵一朵动感的白花。

面对一只羊,只取肉和毛,是生存之需,只图看和听,那是生活之美。“生”之后,一字之差,照见我们生活的欲望和直白,也让我们看到那遥远国度唯美、可爱和自然的一面。期待有那么一天,美和诗意就像阿尔卑斯山的铃声一样,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如水般静静地回荡。

国际笔会散了,那些日子那些人,渐渐淡出我的记忆,唯独那位开奔驰的牧羊人和阿尔卑斯山的铃声,日深一日地印刻在脑海,渐明渐亮。明灿如月华,清越如诗吟。

想念那群悠然漫步在阿尔卑斯山的羊,还有那如歌如诗般美妙的羊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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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的读书故事初三作文

全文共 8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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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就像是沙漠里的指南针,为我们指引前方的道路;书仿佛是心灵的寄托,为我们排除忧伤;书同样也是我们空闲时的好伙伴,拿起一本书,蹲在角落里静静地享受着,再也没有一个人会来打扰你,何乐而不为呢?

瞧!这么多人在这儿看书啊!这是一家开在我们小区附近的书店,面积并非很大,却留有了一间供人专门阅读的房间,每天来来往往的人不知有多少,或许也就是贪图这一刻的安逸吧。而转过身后,一位身穿红格子衬衫的店员也正拿着一本书,坐在收银机前慢慢地品味着书中的精华。这里不买书,只看书的习惯已是极为普遍的了,但看她的样子,想必也十分欢迎这些看书者吧。

但这番愉悦的环境却让我想起了不久之前的一件事。

在等车之际,我来到了一家新华书店,推开玻璃门,望着每位店员的面孔又是那么得严肃,于是我头也不抬得直奔文学天地,望着每一本书的题目,突然找到了《阿Q正传》,忙拿下了下来,伴着书页的哗哗声,我已逐渐沉浸在了茫茫的书海之中,渐渐忘却了时间。可是突如其来的喧哗声,将我从蔚蓝美丽的梦境中猛地扯了出来。抬头看看远方,原来是店员之间的谈笑声,在这样的书店,不是应该书香四溢,安详平静吗?可是却被一阵阵嘈杂声所淹没。于是我依旧低下头来,努力再次陶醉于自己的梦境中,突然叭,叭的脚步声从远处越逼越近,一位身穿红色西装的店员来到我的面前,只见他脸耷拉着,十分严厉地对我说:哎这位小朋友,你都看了这么长时间了,怎么?到底买不买书啊!听了这话,我顿时感到十分羞愧,涨红了脸,不知该怎样摆脱这尴尬的境地,惊慌失措中,我忙拎着书包冲了出去。

同样的两家书店,不一样的读书氛围。实体书店的盈利固然重要,但是爱读书的精神更为可贵!看这些蹲在角落里的,坐在收银台前的,个个不都是爱书之人吗?他们能在如此闷热的天气中静下心来,捧着一本本厚重的书,是心中这份爱书的情怀所带来的力量,同样也是这份爱让我们集聚在这小小的书店中。作为学生的我们,也不都是在这样的爱中长大的吗?

[我的读书故事初三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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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的阅读故事495字

全文共 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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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一句话:“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书的确是我们的好朋友。现在,书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就像蜜蜂离不开花,鱼儿离不开水,羊儿离不开草,我也离不开有精神营养的好老师——-书。

有一天,我在书房认真地看书,遨游在书的海洋里。妈妈正在厨房烧饭,便大声叫:“黄晴川,拿两个鸡蛋来。”我没有听见,还在书的海洋里遨游。过了两三分钟,妈妈喊:“晴川,我要的鸡蛋呢。”我聚精会神地看书,没有听见一点声音,又过了两三分钟,妈妈来到书房里揪着我的耳朵问:“你在干什么?我叫你拿的鸡蛋呢?”我满脸无奈地说:“我在看书,我刚才什么也没有听见。”妈妈只好自己拿了鸡蛋去厨房烧房了。

妈妈走了以后,我继续看《西游记》。当一个人要打一位好人的时候,我恍如身临其境,便情不自禁地喊:“刀下留人。”妈妈正在切菜,听成了“刀下留菜”,就怒气冲冲地来到书房问我:“你要干什么?为什么要阻止我切菜。”我用可怜的眼神看着妈妈说:“我在喊刀下留人,是你听成了刀下留菜。”妈妈只好走了。

读书真是一种享受,让我尝到了比蜜还甜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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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的阅读故事

全文共 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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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类一切健康的消遣中,读书是最高尚的。的确,阅读许多有益的书能让我们增加许多知识,但在阅读的过程中,难免有一点阻碍,比如我就有一件事。

几年前,我被寄养在外婆家。我那时虽识字不多,但也酷爱阅读书。有一天我听到伙伴们在四里外的小马家有本《水浒传》,他们都看了,而且可好看了。我听了,心里直痒痒,不就是四里路吗,我能行。于是我便起程了。一路上,我一旦走累了,心里便想:很快就阅读那本书了,加油吧!终于,我借到了那本书。在回家的路上,突然下起倾盆大雨,我用手护住书,跑回家。当天就发烧了,外婆直说我笨,可我还是傻乎乎地笑。

虽然有时阅读书一本书也会有一点阻碍,但这并不阻挡我读书的决心。我一定阅读更多书,获取更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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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喜欢英语阅读故事[200字]

全文共 2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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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周一啦,每个周一的早晨我们都会有班会课,班会课讲了什么呢?陈老师说可以讲班级的事情也可以讲国家大事。今天我们班会的主题是【班级里的行为规范】,我有时行为规范有点不好,但是请老师相信我我一定会慢慢努力做个行为规范好的学生。

今天英语课的9月悦读故事我非常喜欢,回家妈妈帮我下载之后我听了很多遍,真的很好听哦!

意外的惊喜:妈妈下班回家送了一盆我期待已久的含羞草给我,我会好好养护它的,每天帮它浇水,仔细观察它的生长情况,我还可以用显微镜来观察它的叶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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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以我的阅读故事为题的作文

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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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曾说:“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但我觉得,书籍就像是我的一位老师、一位益友、一个学习伙伴……说起读书,我还有个小故事呢!

随着我慢慢成长,面对奇奇怪怪的事物、形形色色的自然现象,总会提出很多问题。我时常会睁大好奇的眼睛问妈妈:“天有多高?”“地有多厚?”“鸟为什么要长翅膀?”……妈妈总是被我这些奇怪的问题问得一愣一愣的,为了满足我的求知欲和好奇心她就给我买了一套《十万个为什么》。读了这本书,我不仅掌握和了解了动物、昆虫、太空、海洋的一些基础知识,更启发了我热爱科学、学习科学的兴趣。

从幼儿园的漫画书到现在的文艺及科普书籍,我已经读了不少书了。只要我一拿到书,就会立刻沉迷其中,看得如痴如醉,正是那一本《昆虫记》把我带进到有趣的昆虫世界;还有那本《安徒生童话》又令我仿佛置身于神奇美丽的童话王国;而最令我爱不释手的要数《克雷洛夫寓言》,书中那一个个精彩的故事,升华了我的人生智慧。所以说,我已经和书结成了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让我们一起多读书吧!

[以我的阅读故事为题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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