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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学生读后感及感受5篇 作文怎么写(精选20篇)

导语:新学期,新气象,我们又迎来了新的老师、同学和新的教室,坐在新座位上,我们都有了焕然一新的感觉。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开学的优秀作文,欢迎查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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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八年级学生读后感经典

全文共 11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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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不仅仅是一部研究昆虫的科学巨著,同时也是一部讴歌生命的宏伟诗篇,法布尔也由此获得了“科学诗人”、“昆虫荷马”、“昆虫世界的维吉尔”等桂冠。

这本书讲述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有螳螂,蟋蟀,石蚕,被管虫等等昆虫,它们和人类一样有感情,是一个团体,告诉我:人类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地球上的所有生命、包括“蜘蛛”“黄蜂”“蝎子”“象鼻虫”在内,都在同一个紧密联系的系统之中,昆虫也是地球生物链上不可缺少的一环,昆虫的生命也应当得到尊重。蝉在地下生活了4年,在阳光下歌唱5个星期;螳螂喜欢吓唬敌人,在出其不意的抓住它;象鼻虫憨厚老实,在豌豆中生活,把生的期望留给身体强壮的伙伴……这种奇妙的景象,使我觉得昆虫世界有无穷的奥妙。

法布尔用朴实无华的文字,把昆虫写的活灵活现,使人仿佛身临其境。上小学开始,我就很少在接触大自然,接触田野,读了这本书,我好像又听到了它们的歌声,看到了它们忙碌或悠闲的身影,想起儿时的事来。那时,我总喜欢一个人往田里跑,一整天一整天地趴在麦地里,观察或捕捉那些可爱的小虫子,每一天都“满载而归”,但大人总让我把这些“不干净”的东西扔掉。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也对这些小东西不再有兴趣,而法布尔呢?他的一生都在观察昆虫,研究昆虫,还为这些小东西写了整整十卷书,这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壮举,这本书创造了一次又一次的轰动,一个又一个的奇迹!

读完这本书,我被泥水匠蜂造地屋子和坚持不懈的精神,蚂蚁们的团结友爱的品质,还有等等一系列的事情所感动,它们和人类一样,有优秀的品质和精神,它们都为了生存而努力。法布尔的这本书,充满了文学色彩,文中的一字一句,细致入微的体现出了作者对昆虫的感情,同时也展现了的昆虫的独一无二的个性。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的动作慢了,它甚至回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啊!我觉得自我在读时仿佛是一只旁观的昆虫,每一只昆虫都有人的情感。另外,法布尔抛开了人们普遍的看法,在研究蝉时,他发现,蝉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勤奋者,而蚂蚁却是一个凶悍的劫掠者,把蝉辛辛苦苦得来的食物都抢光了。这让我发现,我们不能完全赞同别人的看法,要经过自我的仔细观察和认真研究去寻找真正的答案。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法布尔老人让我了解昆虫世界,而昆虫让我永远记住了法布尔老人。

《昆虫记》让我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理解问题的深度也将超越以往。我觉得《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必须能够明白得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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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滑雪感受学生

全文共 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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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星期六的时候,我们全家就要一起滑雪喽!

星期六终于到了。上午,我们全家就开始收拾了,快速收拾完后,就开始上路了。

到了滑雪场,远远看到有些人在高级雪道上滑得那么潇洒自如,各种花样是那么优美,越看越着迷,所以自己也觉得滑雪不是那么难。这时,爸爸已经租好了雪服、雪杖、雪鞋和雪板,哇!雪鞋是那么的大,雪板是那么的长。我赶紧“全幅武装”准备出发!我们是初学者,理所当然去了初级雪道,第一次不知道有多难,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滑了下去,可没想到,连着摔了六个大跟头,爸爸也和我一样,但妈妈就不一样了,她刚摔了两个跟头就脱了雪板走了下来。天那!滑雪也太难了吧!我们坐着“魔毯”往上滑。第二次,我找到了点儿感觉,刚下去滑得还可以,可是下面有很多人,这时我想起“不怕摔,就怕撞”这句滑雪场上的名言,眼看撞人不可避免,那就只好委屈一下自己了,就势摔了一下。到了底下,我向四周望望,发现爸爸妈妈都不在身边了,再仔细看看,原来妈妈因为害怕摔跤就没滑下来,爸爸在半途中摔了一大跤,还没起来,我笑得连嘴都合不上了。再往后,我和爸爸又滑了好次,已经比较轻松自如了,可妈妈却总是摔跤,等我们再次回到上面时,妈妈居然提出想回去的念头,那怎么能呢?我和爸爸不断地鼓励妈妈,让她勇敢一些,振作起来。妈妈滑了几次后,虽然不断的出现问题,但我和爸爸指出了她的问题,继续鼓励妈妈去尝试,结果妈妈这次顺利第滑到了终点,一个跟头都没摔!我和爸爸真为妈妈高兴,现在我和爸爸妈妈可以在滑雪场上“比翼三飞”了!但是,我们也要回去了!

这次滑雪告诉我,只有坚持不懈与放大胆量和自信才可以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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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红楼梦》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12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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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上的痕迹早已被大海掩埋,可当我们回首,那海螺静静的躺在沙滩上,放着忧伤的旋律,诉说着被掩盖的一切……

每件事物都有魂,诗魂是诗人赋予的,而在曹雪芹笔下,他赋予花最洁的花魂——林黛玉。

在那个昏暗的朝代,到处弥漫着腐朽的气息,但在一角,却绽放出一朵洁白的花。

她体态娇弱,风流标致,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似弱柳扶风,身体面庞虽怯弱,却有一种自然的风流态度。

她像缕轻烟,需小心翼翼去呵护,否则一丝微风,她就会消香玉陨。似琉璃的她则是仕宦家的掌上明珠。

她出身于钟鼎世家,书香之族,是林如海和贾敏的女儿,但因母亲过世,又无亲生兄弟姐妹,外祖母便接来荣国府抚养,结识了宝玉宝钗等许多人,虽然府上人都对她不错,但一种寄人篱下的凄感却笼罩着她,常暗暗流泪,身体更加病弱。

黛玉葬花是曹雪芹最好的一笔。一次,花儿落了,宝玉要把他们丢进水里,黛玉怕它们流到臭水沟,便把落花放进锦囊中,埋在土里,这是黛玉第一次葬花。第二次葬花,是因为和宝玉发生误解,借葬花来表达本身的苦闷,芳华易逝的伤豪情绪,于是便有了《葬花词》,来暗示自己。

她的葬花,是近乎完美的行为艺术。洁白的花,经历艳丽的一生,最终落下,落下后,远远离开那充满昏暗的世界,静静回归大地,去一个没有喧嚣,没有阴谋的地下,她就是这种艺术。

“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落花曾经一时惊艳,但待春秋已过,便纷纷落下,却没有谁会去怜惜,唯有她……华丽的登场,最终却落寂的离去。

“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这是花的一生,也正是她的一生。她有着令人悲痛的命运,她也渴望一个美丽的结局。可这个脆弱的女子却总是被现实蹂躏,碾碎……“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飘泊难寻觅。”这柔弱的女子,却整天生活在勾心斗角,阴谋诡计中。“”愿侬此日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她也曾想过放弃生命,跟随落花归去,但”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最终”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

黛玉身上有一种浓浓的贵族气质,她清高孤傲却超凡脱俗宛若仙子,她身世凄苦却才情过人诗冠群芳,她敏感多疑正是她高贵而又自尊的表现,她时时刻刻维护着自身的人格尊严,从不向世俗礼法低下高贵的头,她孤苦无依的生活境遇造就了她清冷孤傲的贵族气质。如果宝钗属于朴素高洁黛玉就属于高雅浪漫。

她是枝头桃花最艳的一朵,虽可以左右摆动,摆脱不了枝茎缚束着,除非,华为春泥。她是天上最洁的云一朵,虽可以自由飘荡,却逃不出天的笼罩,除非,化雨落下……她的生,如诗,如画,如凄,如惨,长歌当哭,动人心魄;她的死,如诗,如歌,如梦,如幻,异常美丽,异常动人……

她是花,不,她是花魂,是花的升华!她追求纯洁,不让自己有一点污染,不愿被污受辱,不甘低头屈服,永远孤傲的仰着头向着太阳!她虽随落花离去了,但她孤傲不阿的精神却一直回荡在这世间……

她是一曲钢琴曲,一生都是落寂,声音优美似水,细听却透着另一种韵味,当完成最后一个音符,琴声依旧回荡在上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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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昆虫记八年级学生读后感经典

全文共 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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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迷上了法布尔的《昆虫记》,在我一开始读它的时候,就深深的被里面的昆虫吸引了。这本书写到了各种各样的昆虫,种类繁多,有会做“圆球”的蜣螂、“音乐天才”蝉、凶残的黄蜂、亮晶晶的萤火虫……

在这么多昆虫里,你要问我最喜欢哪一个?我会毫不犹豫的说母甲虫。不是因为她有着美丽又可爱的外表,而是她对孩子的那份坚韧的爱。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她的卵存放在一个粘得很紧,只有少许的空气的空间里。她的卵可能会被闷死在里面。但为了不让小甲虫受到死神的威胁,她就想出一个好办法,预备一个墙壁薄且精致透气的小房间,让她的孩子居住。母甲虫为什么会想出这么聪明的办法呢?因为母爱的力量激发了她们无限的创造力,让人敬佩不已!

当我还读到“但到了相当的高度,仍然难免后退。只要稍微有不慎,就会前功尽弃,作文/不但球落下来,连自己也被拽下来……有时经过一二十次锲而不舍的努力,才能获得最后成功”的时候,我的深深地被震撼到了,一二十次,对于一只背着沉重的小圆球的小甲虫来说,这是怎样的毅力呀!还要攀上陡峭的斜坡,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有时甚至可能性命都搭上,但他们依旧不放弃,勇往直前,让人肃然起敬。一只小甲虫,都知道“勤奋+努力=成功”的道理,何况我们人类呢?当老师布置几道难题时,有人便会失去耐心和信心。这些题虽然有些难度,但也不是困难到极点。而且,别人能做出来,我们为什么不能呢?因为我们只愿意做简单的题目,缺乏了迎难而上的进取心,克服困难的自信心,一个人如果只向容易攻克的题目挑战,那么他永远是弱者!

我很喜欢《昆虫记》这本书,从中可以学到昆虫身上可贵的品质,来提高自己,激励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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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余华《活着》小说读后感900字

全文共 9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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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余华的《活着》,不明白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其实,福贵的人生代表了那个时代大部分中国人的命途:从身为地主的浮华到败家后遭压迫;从被国民党逼迫去打仗到遇到解放军回家团聚;经历了人民公社化运动、大炼钢铁……

书中有很多可圈可点的地方,但此刻一向盘旋在我脑海中的是福贵的儿子有庆给镇长的女儿献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场景。我仿佛看到有庆嘴唇发乌,脸色铁青地呢喃着头晕,我仿佛触摸到他想要抽出那被医生死死握住的全是骨头的手。我似乎就在那样一个场景中,想要上去帮一把有庆,却被什么阻挡着,只能眼睁睁看着,心发憷。其实有庆是不是代表着那个年代想要拯救中国的有志之士呢,他们一腔热血被时代活活抽干,成为有权阶级的美食。

画面一转,是老人福贵和他的老牛福贵。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下午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己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这天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明白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那里就只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明白只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搞笑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己的亲人还在,所以从来不曾忘记。

故事的最后,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我久久停留在故事中,眼前一会儿是少年时飞扬跋扈的少爷福贵,一会儿是得了软骨症不能干活而哭泣的家珍,一会儿又是饿的撑死的苦根。我仿佛是想要哭出来的,但却又觉得连福贵自己都从未哭泣过,我又在那里流着谁的眼泪呢

原先,《活着》便是最好的幸运,亦是最大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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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朝花夕拾学生读后感如何写

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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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鲁迅先生的书就像品一杯淡雅的茶,开始时可能会觉得很平淡,但回味后齿唇间都是余香,细想来才能感受到其中之真谛,之后便能深深震撼你的心灵。

《朝夕拾》原名叫作“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文章。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先生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了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前边在百草园愉快的生活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日子,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在《藤野先生》中,鲁迅的日本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地……”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鲁迅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这个对比手法,写出了藤野先生严谨认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敬仰和敬佩。《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从书中,我还读出了信念。《纪念刘和珍君》就是一曲赞颂“为了中国而死的中国青年”的悲壮战歌,一支激励仁人志士“更愤然前行”的深沉号角,一篇声讨反动势力的战斗檄文。信念是激励人们发奋前行的精神动力。当一种信念将整个民族的期盼与追求都凝聚起来的时候,就有了动员全民族为之坚毅持守、慷慨趋赴的强大感召力。信念是一生坚守的东西,一生追求的东西。一个没有信念的人必然会是一个茫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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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学生观后感读后感大全

全文共 5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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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柱子高兴地说:“咱们定个日子再比一比,条件是绝招一定得是练出来的,而且要有用。”伙伴们都说行。

小柱子一握拳:“就在国庆节!同意的举手!”

他们回到家,想来想去终于想好了:二福是短跑,三胖是掰手腕,小柱子是绕口令。于是,他们就加紧排练,日子一天天的过去了,终于等到了国庆节那一天,几个小伙伴相约在村东头。

比赛开始了,首先比赛的是五十米短跑,二福大踏步地往前跑,简直像飞一样,“蹬蹬蹬”没几下就跑到了终点。再看三胖没跑几步就累的上气不接下气了。

接下来比赛的是掰手腕,这可是三胖的强项,只见三胖憋着气咬着牙,手腕儿任凭小柱子怎么掰也掰不倒,反而让三胖连连击败。

最后比赛的是绕口令,小柱子的嘴“呱啦呱啦”就说了起来:“黑豆放在黑斗里,黑斗里边放黑豆,黑豆放黑斗,黑斗放黑豆,不知黑豆放黑斗,还是黑斗放黑豆。”伙伴们直拍手叫好。

这次的绝招表演一个比一个绝,他们决定以后还要多加练习,争取让自己的绝招更绝,能有一天上吉尼斯世界纪录。

妈妈心语:这篇课文富有童心童趣,小柱子的形象是这个年龄段孩子的典型代表,孩子们可以从他的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自尊,好强,不服输。课文中还蕴含着丰富的道理:只要勤学苦练,就能练就一身好本领;要练,就练对自己的未来发展有用的本领。这是对科学知识、对刻苦求知的一种价值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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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活着》读后感精选600字

全文共 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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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是现代的一个巨著,是一个不可多得的作品,言语简约而不简单,会对我们人生有所启迪。

本文主要讲的是作者在乡间收集民歌的那些日子中的一个下午,一个名为福贵的老人,想作者讲述了他积极以赌博败家,后又当兵,在五六十年代历经坎坷,最终家中只剩下了他一个人。

文中应该说充满着眼泪,包括家人的死,老友相见,女儿出嫁,儿女逐渐长大……有欣慰的泪,痛苦的泪,激动的泪……

而泪的背后,则是老人承受的痛苦,但这并没有使他绝望,他准备向他爸爸说的那样,“先养鸡,鸡大了变成鹅,鹅大了变成羊,羊大了又成牛”,好好拼搏一番,但一个个挫折和接踵而至,他还是没有绝望,可以说是千钧一发,但发未断。

说到这里,也许会向我们抛来一个问题,人为什么活着,活着干什么?其实,作者在言语之间已暗暗想我们表露——活着是为了活着。

就算福贵经历了种种坎坷,但他骨子里还是露出高兴,因为他还活着。而因赌博赢其家产的龙二,及那个他曾经的战友,后来风光一时的县长春生,最后一个因为是地主被毙,一个被——派当成“走资派”严刑拷打之下自杀了。所以人活着不是为了争什么,而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而这我便联想到一些古人,像陶渊明,卡不管广场人心险恶,尔虞我诈,最终归隐田园,为活着而活着。

寇准,在老百姓眼中视为大清官,但因官场腐败,皇上昏庸,辞官回家,为活着而活着。

其实佛家中人均乃看破红尘,削发为僧的人。其中大多与福贵一样,家人相继死去,自己郁郁不得志,但不同的是福贵仍以笑容面对生活。

而佛家正是让那些备份的人去掉欲望,以“恕”带天下苍生,这样非但不哭,而且笑对人生,功德圆满,为活着而活着。

《活着》一书让我领略了眼泪的丰富与宽广,绝望的不可能,顽强的奋斗精神,以及人为活着而活着,不应为其他!其它全是空虚,是“苦”。用作者与华的话说:“一校的方式苦,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让我们开启生活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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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三毛流浪记》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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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爸爸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三毛流浪记》,它讲的是三毛在旧社会的艰苦生活。

《三毛流浪记》里的三毛是个孤儿,头上只有三根“毛”,看上去像个光头,他穿着白色短袖和黑色短裤,有时甚至连冬天都光着脚,但他却心地善良。

我从这本书上了解到这个世界的残酷:为了生存的三毛在炎热的夏天帮别人扇扇子,自己却热得满头大汗,而三毛只是把自己的一滴汗不小心甩到了别人身上,别人就打他,三毛真是太可怜了。《三毛流浪记》还讲到了世界的不公平:屋里屋外就是两个世界,屋里,有钱人开着暖气,小孩子吃着冰激凌,头上还淌着汗,而屋外面,三毛和那些流浪的孩子们却是冻得瑟瑟发抖,无处避寒。这时的三毛肯定很羡慕屋子里的世界,同时,他也会认为这个世界不公平。

三毛和流浪的孩子们真是太可怜了,我们每天过着悠闲,自在和快乐的日子,他为了生存,吃苦耐劳,好不容易的一个“家”最后却是因为一件小事而失去,每天向往的读书生活什么时候才能实现……

我读了《三毛流浪记》后,便想对大家说:我们应该珍惜现在这美好的生活,好好读书。也希望这个世界不要再出现像三毛这样困难的人,我们不但不应该欺负他们,更要帮助他们,不要让流浪儿们感到世界很不公平,要给他们一个温暖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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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学生观后感读后感大全

全文共 13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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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桂飘香,秋风送爽。我们师生一同走进“怪老头儿”和他的经典童话《小猪唏哩呼噜》啦!

“怪老头儿”,他可称得上是我国儿童文学作家中的“老字号”。《小布头奇遇记》是他的第一部长篇童话小说。四十多年来他创作发表了几十部童话小说,陪伴了一代又一代少年儿童的成长。虽然七十多岁了,可还是童心未泯,像个孩子一样天真可爱。他到底是谁呢?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孙幼军。

《小猪唏哩呼噜》中的唏哩呼噜是一只傻傻的小猪。他不仅有一个奇怪的名字,还有很多奇怪的故事呢!比如,他曾经吓跑了劫路的打老虎,他曾经从大狼的枪下逃生,他还曾经当过大侠,捉过“鬼”……

《小猪唏哩呼噜》中的唏哩呼噜是一只可爱的小猪。虽然他有点傻,经常受骗,可是傻人却有傻福;他虽然有些小小的毛病,比如贪吃、贪睡、一上课就打呼噜,可是他却善良、勇敢、富有正义感和同情心。

憨厚的唏哩呼噜有点傻,有点傻的唏哩呼噜有很可爱。今天,我们就一同走进著名童话作家孙幼军的《小猪唏哩呼噜》,一同去找寻唏哩呼噜名字的由来吧!

我们班级午读分享的是“怪老头儿”之经典童话《小猪唏哩呼噜·唏哩呼噜是谁》。故事的大致内容是:

猪先生娶了一位猪太太,猪太太很是能干,一窝生下了12个孩子,只有最小的才是男生,其他的11位都是女孩。

猪先生和猪太太为了给孩子们起名字,又是查字典,又是与相互商量,一直忙到天黑才想出来两个。

猪太太心疼猪先生,就干脆把孩子们叫“老大”“小二”“小三”……“小十二”。

后来,由于在吃晚饭时路过猪先生家窗外的马小姐的一句话,使得“小十二”改了名叫“唏哩呼噜”。

孩子们在听故事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地喜欢上了这只憨态可掬的“唏哩呼噜”,在不知不觉中回味着潜藏在文字内部美好的声音。

孩子们听完故事以后,知道“唏哩呼噜”的名字是这样来的:由于“小十二”吃饭吃得特别香,马小姐就捂住嘴巴笑他:“唏哩呼噜、唏哩呼噜,好香,好香!”猪爸爸认为“唏哩呼噜”蛮好的,听起来感觉饭也香,菜也香,于是就给儿子更名为“唏哩呼噜”。

今天,我们班“日有所诵”了林良先生写的小诗《蘑菇》,学生从小诗的第一句“蘑菇是寂寞的亭子”中读到了蘑菇的外形,知道了作者把“蘑菇”比作“亭子”,还感受到了蘑菇由于没有伙伴、没有亲人,所以身心都十分的寂寞、孤单。从第二句“只有雨天,青蛙才来躲雨”中,学生知道了,下雨天蘑菇就不寂寞了,因为有了青蛙的陪伴。同时,学生也知道了蘑菇在雨天可以充当小动物的伞。从第三句“晴天青蛙走了,亭子里冷冷清清”中,学生知道了晴天时蘑菇又冷冷清清、没有生机;并且注意到了这句中的“冷冷清清”与第一句的“寂寞”相对应。

是的,用心灵去体察,我们就能发现大自然中的万物也有自己丰富的情感!

在三拼音节“ɡuɑ”中ɡ是声母,在前边;u是介母,在中间;ɑ是韵母,在后边。这由声母、韵母和介母组成的音节就叫三拼音节。三拼音节的拼读与两拼音节一样快速连读气不断。可以用口诀帮助领会拼音方法:“声轻介快韵母响,三音连读很顺当。”值得注意的是,只有单韵母“iuü”才可以当做介母。还有,今天学习的三拼音节中,“ɡuo、kuo、huo”学生不容易读准的关键在于“o”学生不好把握,其实,“uo”在一起时,就读“喔”,学生可以直接拼读为“哥+喔=锅”,以此类推。另外,今天拼读音节过关的同学,课本的第17页我都盖有笑脸呢。

八月桂花遍地开,唏哩呼噜真可爱。经典童话走一遭,感觉那叫好——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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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学生《朝花夕拾》的读后感

全文共 10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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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鲁迅的文笔淡雅细腻,真挚感人,读完后,令人流连忘返。其中有一篇《藤野先生》让我读来十分地感动,让我懂得了知识是没有国界的。

藤野先生是作者在日本学医学时的老师,对鲁迅非常关心。藤野先生在生活上不大讲究,但为人却诚恳、公正,对学生诲人不倦,对研究一丝不苟。他一一纠正作者笔记上的错误,“不但增加了许多脱漏的地方,连文法的错误,也都一一订正。

这样一直继续到他教完了他所担任的功课”;在知道中国人很敬重"鬼"时,还担心鲁迅不愿意解剖尸体。藤野先生真挚的爱给了在异国的鲁迅极大的鼓舞,是十分无私和伟大的。当然,这本书的点睛之笔在于鲁迅童年时的回忆。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朝花夕拾》真实的记录了鲁迅从幼儿到青年生活的点点滴滴,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童时朋友和老师的怀念。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布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读出了发自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忽然间,我仿佛看到了童年时的鲁迅趁大人不注重,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

与我们的学习生活相比较而言,书塾里的生活或许更无味些,虽然有寿先生的严格要求,但学生们还是压抑不住爱玩的本性,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应该是这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瞅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布满激情。

童年是树上的蝉,是水中的蛙,是牧笛的短歌,是伙伴的迷藏。现在,我也已经告别了童年,整日都在忙碌的学习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

童年已渐渐遥远,逝去的童年无法挽回,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读《朝花夕拾》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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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昆虫记八年级学生读后感经典

全文共 32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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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昆虫记》,那本书里介绍了许许多多的昆虫,像:蝉、开隧道的矿峰、樵叶峰、迷宫蛛其中最吸引我的就是迷宫蛛。

普通的虫子,如果好好地研究起来,也能发现许多有趣的事情。在七月的清晨,太阳还没有焦灼着人的头颈的时候,每星期达尔文总要去树林里看几次迷宫蛛。孩子们也都跟着达尔文去,每人还带上一个橘子,以供解渴之用。

走进树林,不久,他们就发现许多很高的丝质建筑物,丝线上还串着不少露珠,在太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好像皇宫里的稀世珍宝一般。孩子们被这个美丽的“灯架”惊呆了,几乎忘记了他们的橘子。

经过太阳半小时的照射,魔幻般的珍珠随着露水一起消失了。现在可以来专心观察它的网了。在那丛蔷蔽花的上方张着一张网,大概有一块手帕那么大,周围有许多线把它攀到附近的矮树丛中,使它能够在空中固定住,中间这张网看起来犹如一层又轻又软的纱。

网的四周是平的,渐渐向中央凹,到了最中间便变成一根管子,大约有八寸深,一直通到叶丛中。

蜘蛛就坐在管子的进口处。它对着他们坐着,一点儿也不惊慌。它的身体是灰色的,胸部有两条很阔的黑带,腹部有两条细带,由白条和褐色的斑点相间排列而成。在它的尾部,有一种“双尾”,这在普通蜘蛛中是很少见的。

达尔文猜想在管子的底部,一定有一个垫得软软的小房间,作为迷宫蛛空闲时候的休息室。可事实上那里并没有什么小房间,只有一个像门一样的东西,一直是开着的,它在外面遇到危险的时候,可以直接逃回来。

上面那个网由于用许多丝线攀到附近的树枝上,所以看上去活像一艘暴风雨下抛锚的船。这些充当铁索的丝线中,有长的,也有短的;有垂直的,也有倾斜的;有紧张的,也有松弛的;有笔直的,也有弯曲的,都杂乱地交叉在三尺以上的高处。这确实可以算是一个迷宫,除了最强大的虫子外,谁都无法打破它,逃脱它的束缚。

果然,一切都在蜘蛛的意料之中。它不慌不忙地扑到猎物上,慢慢地一口一口地吮吸着它的血,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至于那蝗虫,在蜘蛛咬它第一口的时候就死了蜘蛛的毒液使它一命呜呼。接下来蜘蛛就要从容地来吃完它了,而对于这只蝗虫来说,这远比半死不活或者活活被蜘蛛撕成碎片要舒服多了。

到快要产卵的时候,迷宫蛛就要搬家了。尽管它的网还是完好无损,但它必须忍痛割爱。它不得不舍弃它,而且以后也不再回来了。它必须去完成它的使命,一心一意去筑巢了。它把巢做在什么地方呢?迷宫蛛自己当然知道得很清楚,而达尔文,却一点头绪都没有,实在猜想不出它会把巢造在哪儿。我花了整个早晨在树林中各个地方搜索。工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发现了它的秘密。

在离网相当远的一个树丛里,它造好了它的巢。那里堆着一堆枯柴,草率而杂乱地缠在一起,显得有点脏。就在这个简陋的盖子下,有一个做得比较细致、精巧的丝囊,里面就是迷宫蛛的卵。

看到它的巢那么简陋,我不禁有些失望。但是后来达尔文想到了,这一定是因为环境不够好。你想,在这样一个密密的树丛里,一堆枯枝枯叶中,哪有条件让它做精致的活呢7为了要证明自己的推想没有错,达尔文带了六只快要产卵的迷宫蛛到达尔文家里,放在实验室的一个铁笼子里面,然后把铁笼子竖在一个盛沙的泥盘子里,又在泥盘中央插了一根百里香的小树枝,使每一个巢有攀附的地方。一切准备就绪后,现在就让它们大显身手吧。

这个实验获得了极大的成功。七月底的时候,达尔文得到了六只雪白的、外观富丽精致的丝囊。迷宫蛛在这样一个舒适的环境里工作,活干得自然细致了许多。尽情地观察吧!这个巢是一个由白纱编织而成的卵形的囊,有一个鸡蛋那么大。内部的构造也很迷乱,和它的网差不多看来这种建筑风格在它的脑子里已经根深蒂固了,所以无论在什么场所,在什么条件下,它造的建筑物都是那样的迷乱无章。

这个布满丝的迷宫还是一个守卫室。在这乳白色的半透明的丝墙里面还装着一个卵囊,它的形状有点像那些代表某一等级的骑士的星形勋章。这是一个很大的灰白色的丝袋,周围筑着圆柱子,使它能够固定在巢的中央。这种圆柱都是中间细,两头粗,总共大约有十个,在卵室的周围构成一个白色的围廊。母蛛在这个围廊里徘徊着,一会儿在这儿停住,一会儿又在那儿停住,时时聆听着卵囊里的动静,活像一个马上要做父亲的人在产室外面焦急地等待着孩子的第一声啼哭。这样一个卵巢里面,大概藏着一百颗左右淡黄色的卵。

轻轻移去外面的白丝墙后,可以看到里面,还有一层泥墙,那是丝线夹杂着小碎石做成的。可是这些小沙子怎么到丝墙里面去的呢?是跟着雨水渗进去的吗?不对,因为外面的丝墙上白得没有一丝斑点,更不用说什么水迹了,看来决不是从这墙上渗进去的。

到后来,达尔文才发现这是母蛛自己搬进去的,它为了怕卵受到寄生虫的侵犯,所以特地把砂粒掺在丝线里面做成一培坚固的墙。

这丝墙里面还有一个丝囊,那才是盛卵的囊。我打开的这个巢里面的卵已经孵化了,所以我能看到许多弱小的小蜘蛛在囊里快乐地爬来爬去。

但是,再回过头来看看那母蛛,它为什么要舍弃那张还完好无损的网,而把巢筑到那么远的地方呢?它的舍近求远自然有它的道理,你还记得它的网的样子吧?在它的网的上方,有一个错综复杂的迷宫,高高地露在树叶丛的外面,这是一个巨大的陷阱,同时也是一个很醒目的标志,它的敌人寄生虫轻而易举地就能看到这个迷宫,然后循着它再找到迷宫蛛的巢如果这巢离那醒目的网很近的话,那么寄生虫会不费吹灰之力就把它的巢找到。寄生虫的卑鄙手段上面已经详细地报述过了,提防寄生虫入侵是每一个母亲为了保护下一代所必须做的一项重要事业。况且这种迷宫蛛的死敌寄生虫专门吃新生的卵,如果找到迷宫蛛的巢,会毫不客气地把它毁灭。所以聪明而尽责的迷宫蛛就趁着夜色到各处去察看地形,找一个最安全的地方作为未来家族的安乐窝,至于那个地方美观不美观,环境怎么样,倒是次要考虑的了。那沿着地面生长的矮矮的荆棘丛,它们的叶子在冬天里也不会脱落,而且它们还能钩住附近的枯叶,对迷宫蛛来说,不能说不是一个理想的居处,还有那又矮又细的迷迭香丛,也是迷宫蛛爱做巢的地方。在这种地方,我常常能够找到不少迷宫蛛的巢。

有许多蜘蛛产卵以后就永远离开自己的巢了。可是迷宫蛛和蟹蛛一样,会一直紧紧地守着巢。不过和蟹蛛不同的是,它不会像蟹蛛那样绝食,以致日益消瘦下去,它会照常捕蝗虫吃。它用一团纷乱错杂的丝。筑起了一个捕虫箱,继续补充营养。

当它不捕食时,那就像我们所看到的那样,在走廊里踱来踱去,侧耳倾听四面八方的动静。如果我用一根稻草在巢的某一处拨一下,它就会立即冲出来查看个究竟。就是用这种警惕的办法,它尽心尽责地保护着自己的未成年的孩子们。

迷宫蛛产了卵后胃口还那么好,表示它还要继续工作。因为昆虫不像人类,有时候吃东西仅仅是因为嘴馋。它们吃东西就是为了工作。

可是产完卵后,它这一生中最伟大的任务已经完成了,它还要作什么工作呢?经过我细细地探究后,我才发现它所要做的工作是什么。大约又花了一个月左右的工夫,它继续在巢的墙上添着丝。这墙最初是透明的,现在却变得又厚又不透明了。这就是它之所以还要大吃特吃的原因:为了充实它的丝腺来为它的巢造一垛厚墙。

大约在九月中旬,小蜘蛛们从巢里出来了。但是它们并不离开巢,它们要在这温软舒适的巢里过冬。母蜘蛛继续看护着它们,继续纺着丝线。不过岁月无情,它一天比一天迟钝了。它的食量也渐渐地小起来。有时候我特意放几条蝗虫到它的陷阱里去喂它,

它也显得无动于衷,一口也不想吃。虽然这样,它还能维持四五个星期的生命,在它离开这个世界之前,它继续一步不离地守着这巢,每次一听到巢里新生的小蛛在活泼地爬来爬去,它便感到无限的满足和快慰。最后,到十月底的时候,它用最后一点力气替孩子们咬破巢后,便精疲力尽地死去。它已尽了一个最慈爱的母亲所应尽的责任,它无愧于它的孩子,无愧于这个世界。至于以后的事;它便托付给造物主了。到了来年的春天,小蜘蛛们从它们舒适的屋里走出来,然后像蟹蛛那样,靠着它们的飞行工具游丝,飘散到各地去了。它们的母亲在天之灵,看着自己的孩子一个个各自成家立业了,也该欣慰了。

多么聪明的迷宫蛛啊!如果把这技术用到社会科技上那我们的生活将会很快富裕起来,有些时候也要虚心向动物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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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路遥平凡的世界学生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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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世界》是由作家路遥所著,这本书分三部,分别是__时期、责任制初期、80年代之时。里面的人物被他写的平凡而又不平凡,不平凡而又平凡。

话说在书里的创业人士中,最拔尖的就是孙少安。他是一个要么不干,一干就要干到极致的人。在一开始上学时,次次考班上前几名。后来干活时,是一个经验丰富的庄稼人,他当生产队长时,次次都是成倍的收获,干了几十年活的老农,都佩服地五体投地。后来,他把握时代的潮流,开办砖厂,几经风雨,最终年赢上万元。

他很为双水村的人着想。在大家都吃不饱饭的情况下摸索着把土地分产到户,为的是百姓能有更多的盈利。扩大砖厂规模,是为了添加劳动力来劳作,使得他们能收获一些化肥钱和饭钱,更让双水村的那些闲人可以有工作,也能为家里做出些贡献。另外他和少平用积蓄和自己的砖盖起全村最美观的砖窑,改善了父母的生活条件。

他最值得我敬佩的是那百折不挠的精神。土地分产到户后,遭到了舆论压力可想而知。但他不放弃,等待时机的到来。第二次开厂,一窟砖的技术问题导致整体工厂倒闭,舆论压力更大了,几千元的工钱付不出来,一万元贷款的利息像雪球越滚越多,但他经过几番努力,从泥潭里走了出来,走向了事业的巅峰。

从他身上,我知道了:人生中,你会遇到很多困难,但要努力想办法去应付,因为办法总比困难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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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学生阅读《羊脂球》读后感模板

全文共 11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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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脂球》是短篇小说大师莫泊桑在经历了普法战争、目睹了法军的崩溃下产生的。该小说讲述了一八七零年普法战争期间,一辆法国的马车在驶离敌占区途中,被一名普鲁士军官所扣留,该军官以要马车上一个诨名为“羊脂球”的妓女陪她过夜为放马车通过的条件,羊脂球出于爱国心坚决拒绝军官的条件,然而一行中那些有身份、地位的人,为了一己私欲,将羊脂球往火坑里推,羊脂球迫于无奈,只好向军官妥协。可这些有身份的人在达到目的之后,就显现出了本来的面目,对羊脂球冷眼相对,不屑与她交谈。羊脂球瞬间心灰意冷,自己为了大家才无奈妥协,不曾想,不但得不到安慰与感谢,还被他们当做脏东西扔掉,当初为他们所做出的牺牲在他们看来却如此肮脏。

首先,“小说以羊脂球这样一个被侮辱、被损害的妓女形象为代表,歌颂了法国人民敢于反抗普鲁士侵略者的凛然正气,以及他们维护民族利益的爱国情操和善良热情,乐于助人的高尚品德”。①在普鲁士军官威胁羊脂球,倘若她不陪他过夜,就不让他们的马车通过的情况下,羊脂球依然为了维护自己的国家,毅然决然地拒绝军官,与他抗争到底。而《俘虏》女守林人贝蒂娜也是敢于抗争的法国人民中的一员,她用自己的智慧,独自一人徒手将七八个普鲁士士兵俘获。她们只是爱国的、勇敢的法国人的缩影,她们同样不顾自身利益,毅然与敌人抗争,但结果却大不相同,一个遭遇同伴冷眼唾弃,一个得到了父母亲的赞赏。

其次,“它以羊脂球被同车旅伴推入火坑的丑恶事件为中心,揭露了法国统治阶级的代表——商人、贵族、厂长兼参议员、修女及民主党人等上流社会的各种角色,在强敌压境、国家危急的严重时刻,首先考虑的不是国家的前途,民族的尊严,而是个人的安危和金钱上的得失。”②在现代的我们开来,上流社会的人们相较于一个妓女来说,本该更具有修养和爱国之心的,但在《羊脂球》当中却恰恰相反,这些上流社会的代表,在民族利益与个人利益冲突时,他们毫不思索的遵循着“保命哲学”③,尤其是那两个代表上帝的修女在关键时刻毫无同情心,一样为了一己私欲,将同胞推入火坑。然而在他们成功脱离敌占区后,被称作民主党人的科尔尼代悠闲的用口哨吹起《马赛曲》,其做法更令人发指。

最后,作者通过写羊脂球一举一动以及细节的描写了上流社会代表的心理,动作、语言的,将羊脂球与上流社会代表形成鲜明的对比,更有力地讽刺和痛批了上流社会人民的无情与冷漠,表达了对下层人民的同情与歌颂。作者将妓女作为主人公,充分表现出莫泊桑写作的独特视角,《羊脂球》中大多数都涉及了上流社会代表与下层人民对于同一件事的态度,来充分的表达作者想要表达的情感——揭露在资本主义下的法国不同阶级的人与人之间的人情淡漠、现实的金钱关系,以及对上流社会的抨击、对下层人民同情与是、赞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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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傅雷家书初三学生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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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全文,犹如跟傅雷老师对话一样,一个生动形像的傅雷展现在眼前,似乎傅雷就是我的父亲,在对我进行谆谆教导。对傅雷老师最深的印象,就是傅雷老师的爱子情深,管教有方。以前我曾经看过刘庸老师写的《肯定自己》,也是对儿子的告戒,从字里行间里面体现出了刘庸老师对儿子的疼爱。两本书表现的都是对儿子的疼爱以及管教的方法。而他们本质上却有不同的地方。《傅雷家书》告诉我们的是怎样把握自己的心态,怎样把自己的学业、事业发展完善,而《肯定自己》告诉我们的更多的是开放的思想,以及独立的观念。

接触傅雷老师的《傅雷家书》我就体会到了,一种中国传统的但又包含先进的思想。我很欣赏傅雷老师告诉儿子的学习方法,但我不是很喜欢傅老师对儿子情感的宣泄,与刘庸相比,傅雷明显得比较含蓄、保守。

从书中我体会了父母对我含辛茹苦的养育,他们辛辛苦苦的工作,为我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让我在一个舒适的场所学习,用功努力,能为将来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过上不愁吃不愁穿的生活。他们辛苦了!而我们还总是不懂道理,逆反的心理一天比一天强盛,置父母的苦口婆心于不顾,一意孤行。其实到最后吃亏的还是我们!没有才能、水平,以后如何面对日益激烈的社会竞争?

我想,我们应该理解父母的苦心,努力学习,回报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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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红楼梦》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10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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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填了一个调查问卷,里边有个问题是:你最喜欢的老师上课是怎样的?我这样回答:

两类。共同点是对所授课程非常有热忱,讲课非常精彩。

第一类是尽职尽责,讲课思路清晰,准确透彻,让人印象深刻。爱之深,要之严,责之切。举例:上学期教我们《算法与数据结构》的林碧英老师。

第二类是讲课投入,有感情,尊重学生的选择,用精彩的内容打动学生,让学生思想可以天马行空,也可以做一个安静的听众。举例:上选修课《红楼梦导读》的濮擎红老师。

确实,上红楼梦导读这门课,我非常享受,一节都不愿翘。可能我比较奇葩,对公共政治课和选修课这些别人认为的大水课,我都特别认真地去上,课后也会花时间了解课程相关。也不是我对本专业的课程不喜欢,必修课我也愿意去学得很棒。如果真的喜欢,我觉得两不耽误。

上了濮老师的红楼梦导读课,深刻了,客观了,全面了,细致了。

变得更客观,我觉得不是分清了善恶,而是读懂了人心,开始去体察一个时代、体察一个人。我一直没有去给宝玉下一个定义,也不愿相信这样一个闺阁良友会有多少现实生活的影子,他对女性的尊重和偏爱,让我觉得很不可思议。我以为这是天性使然,就如他儿时抓阄选择了胭脂表现得那样。然而那个我觉得也不是什么很科学的依据,小孩子本就对颜色比较敏感,喜欢颜色鲜艳的物品。但是听了濮老师的分析,我有点明白他了。听见柳湘莲说“你们东府只有门口两个石狮子还干净些”时,他面露羞愧;往来于丧吊庆贺的交往中,他并不是不经世事的少年,通过小厮或者别的什么人之口,他也会知道“爬灰的爬灰”是什么意思。他的见闻并不少,就是在这样的大浪淘沙下,他才说出了“和女孩儿在一起,才觉得干净,和男人在一起,就觉得浊气逼人”的蠢话吧。当环境催逼自己去无奈接受的时候,原本的初心便低到尘埃里去了,而宝玉为众人发声。

更加细致,当是受到了老师讲的“一僧一道”专题的启发。以前从未想过,这和尚道士在整本书的谋篇布局中占有什么重要的地位,可细细去看,还确实有些讲究。和尚度化的都是女子,道士度化的都是男子。女子又往往为男子所累。比如「魇魔法姊弟逢五鬼,红楼梦通灵遇双真」这回,通灵玉恢复了灵性,姊弟俩也就都好起来了。87版红楼里这一回我看得莫名其妙,前面众人哭得死去活来,好像主人公都已经危在旦夕了,剧要演不下去了似的,突然把镜头拉向远处,然后换几个场景,暗示过去了好几个月,一切都风平浪静了,宝玉好转,该贾芸探病了。如果不看原著,实在不明白这一段是在干什么。不知道当时为什么没有拍“双真进贾府”的场景,也许因为时代限制,虚的场景拍摄难度比较大。我觉得如果就这一段翻拍的话,双真和石兄的那段对话应该是相当有意思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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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大学生《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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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淳朴而纯实的人们,为了活着而在奔波,为了活着而在努力奋斗。在夹缝“炼狱”中生存,本道生活太过不易,经历太多生生死死,经历太多喜悦苦痛,大喜大悲之下,最终萦绕在心头的是看清一切的淡然。合上书,抚平自己心中微微泛起的叫做“苦郁不平”的涟漪,认真思考起来。“活着”这个词的本身其实就是对于《活着》这本书最好的诠释吧。

活着,那到底什么才是活着呢?是一生璀璨辉煌,名利双收,就此走向人生巅峰?还是吃喝不愁,放飞自我,肆意挥霍?还是穷苦一生,茫然无助,默然忍受坎坷一生?不,都不是!活着,是繁华落尽一片萧瑟中对生命意义的终极关怀,是以活着为基本目的而产生对生命本身的一种要求。

福贵想活着,于是他就去做了,努力的活着!翻看《活着》一书的评论,是微微有点诧异的。我并不喜欢去反驳别人的想法,但我真的不太认同“富贵的后半生是一种麻木的苟活”的这一类的想法。福贵只是芸芸众生的一员,他有着去补偿他过去所犯下的错误的权利,同样,他也可以有着过一个平凡的生活的权利。前半生,福贵欺民霸市,目无尊上;后半生,他戾气全无,只想为自己的后半生而打拼。福贵想活着,于是他在经历了一次次伤心苦痛后选择了坚强去忍受。曼德拉曾经说过:“生命中最伟大的光辉不在于永不坠落,而是坠落后总能再度升起。我欣赏这种有弹性的生命状态,快乐地经历风雨,笑对人生。”所以,像福贵这种有弹性的承受生活的所有苦难,能接受自己从高处跌落下来的落差,还不足以证明他的努力,他的奋起吗?难道就因为福贵在后半生并没有活出我们期待中的样子,就因为他的沉默忍受,而把他的行为看成是一种“麻木的苟活”吗?不,他能度过生命中的所有不幸,这是他对待生活的态度,一种始终不会出现“绝望”的态度。曼德拉不就这么说的吗?“你若不屈服,这世界又能把你怎样”?

《活着》用一种很平静,甚至很缓慢的方式,将人们在阅读可能存在的一个又一个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幻想逐个打碎。而余华,就像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残酷的本质从一层层的假象里剥离出来。记得余华在他《活着》一书中写到: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就是对感动深刻的理解。真正在苦难的拷打下刻画出的轮廓是坚硬与无奈的,更是无声的。因为习惯苦难,习惯到自己都不觉得它是苦难。福贵经历了太多的坎坷,习惯到最终把自己都当成了一位人生的看客。

福贵生活的时代背景可能就带有点灰色低沉色彩。从国民党统治后期到解放战争、土改运动,再到大炼钢铁运动,自然灾害时期……虽小说有意淡化了社会政治背景,但是这样反而更容易让我们看清楚福贵想挣扎却愈发挣脱不开的无力,看清苦难下一种最原始的生存状态,也因此,让我们更近一层地去感受福贵的忍耐之路的心酸历程。也许,一个人前半生的罪过要拿他整个后半生来赎还,也许一个人不能选择生活的因,一个人生活的果却可以去选择。所以活着的人本身就是伟大的,他战胜了太多的存在和不存在、发生和没有发生的意外。

活着又何必多言。余华在自序中说道:“‘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当我们学着去忍受,当我们学着去用乐观承受生命之重,当我们把活着当成一种责任,那么苦难和悲痛也就不再有刚提起苦难和悲痛的那般苦涩,自然生活中也就不再存在绝望。“千钧一发”大概就是在说这样一种对苦难的巨大承受力吧。活着,责任,乐观,坚持,所有的词汇合起来让我有了一层新的领悟。

淡然!是晚年福贵给我最大的感触。岁月的磨练让心灵在尘埃中洗尽铅华,洁白纯净。游览过万千世界,经历过生命的倾盆暴雨,凝聚而成的却是生命的一泓清水,给似水流年增添了柔和,让生命在落叶中安享静美。恬静的年华里,不再问花开几许,只问是否浅笑安然。一人一牛,乐的安然自在。

整个故事已经读完,人物的结局也已经了解,心中的涩然久久未平,但晚年福贵心中的淡然也算是给我们读者的一丝丝欣慰了吧!

说到这里,我开始感激我现在所拥有的一切,比起福贵的不容易,我实在幸福太多。就让我载着乐观的心态,且歌且徐行,去寻找活着的意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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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六年级《水浒传》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3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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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好愉快的寒假里,我读完了《水浒传》这本名著,书中英雄们除暴安良。替天行道的场景我还历历在目。

《水浒传》的作者名叫施耐庵,他在书中塑造了一百零八位将领,他们性格各异,各有各的绝活。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鲁智深,他在华阴县当任提辖时为了帮助金老父女而杀死了镇关西,放弃了提辖的职位出家当了和尚。

第三回史大郎夜走华阴县,鲁提辖拳打镇关西主要讲了鲁提辖听取了金老汉的苦诉勃然大怒,立即去找卖肉的郑屠算账。提辖来到郑屠的肉铺时,并没有破口大骂,而是先戏耍了郑屠一阵,之后,又三拳将镇关西打倒在地,失去了生命。鲁提辖深知杀了人是要砍头的,所以,他放弃了提辖的职位,出家当了和尚。读到这我不禁想到,如果同学遇到了困难我们那我们能不能像鲁提辖一样舍己为人去帮助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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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学生观后感读后感大全

全文共 7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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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荒野的呼唤》的书。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里面记载着它那辉煌而又悲惨的经历。这本书总共有七个章节,分别是:1.走入原始、2.生存法则、3.原始兽性、4.谁是王者、5.艰辛的工作、6.对桑顿的热爱、7.荒野的呼唤。

不同的章节中有不同的故事,而巴克的主人也是不断地变化着。先是大法官,接着是穿着红色衬衫的矮胖子,在是佩罗和弗郎索瓦,后来是一个苏格兰混血儿,还有查尔斯一伙,以及最后的桑顿。除了桑顿,其他人都是匆匆地出现在巴克的生命中,又匆匆的消失在它的生命中。

在七个章节中,我最喜欢的是第六章––对桑顿的敬爱。在这一章节中,巴克为了桑顿做了很多事。如:在酒馆中为桑顿讨回公道,舍身救桑顿,以及为桑顿拉动1000斤中的雪橇。其中第三个事件深深触动了我的心灵,1000斤重的雪橇,相当于半吨!可巴克为了圆桑顿的吹嘘,便用了全身的力气,带着雪橇跑了一百米!这种压力,可是其他狗承受不了的!可巴克,它却可以,这是为什么呢?

那是因为桑顿曾救了它、帮助了它,它已经和桑顿是无法分割的关系,虽是主仆关系,当已经胜过亲人。桑顿对它十分关怀,它也对桑顿有着极大的敬爱,正是这敬爱,给了巴克动力。而桑顿呢,拒绝了一个狗贩子高价购买巴克,并且不是普通地拒绝,而是从眼睛里流出激动的泪水,回答他说:“不可能,先生,你和你的钱都见鬼去吧,这就是我的答复。”你听,这是多么坚定的回答,想必他肯定被巴克所感动了,他和巴克是多么得亲密无间!

巴克是一只好狗,他不仅通人性,在工作上十分卖力。在学一样本领是,它很快就能掌握,它的天赋很好。另外它的生存能力很强,它不仅有强壮的身体,更懂得很多生存技巧,从它打败过数只强大的狗中可以看出……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人与动物也是能有深刻的情义的。另外,原始的求生本能告诉我们:要想在荒野里生存下去,就必须选择做命运的强者,这便是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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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余华《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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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的阴雨,心情本就有些郁郁,更那堪是夜晚,似乎寂聊也随之侵袭而来。不想陷入一种空洞和无助,就起身去泡了杯咖啡,让自己温热和活力起来。然后端坐在电脑前,慢慢地阅读起数日前朋友推荐的沈从文先生的《边城》。

初读,许是习惯性的读小说的方式,急切的想寻读里面的人物或情节,故对于小说开篇大段的景物描写似乎看不进去,可渐渐的,一幅曼妙的风情画卷随着文字徐徐展开,使人不由自主的沉浸其中,仿佛置身湘西那美丽的世外桃园。翠翠就是在这样一个淳朴、天然、优美的环境中孕育出来的自然之女。

就是这样一个懵懂、娇憨、不食人间烟火的纯美女孩,却遭遇了一段似乎尚未开始就已结束了的绵长而忧伤的爱。也许越是急切得到就越容易失去,难道这就是宿命么?“那个人明天会回来么?”故事的结尾以这样的反问戛然而止,让人唏嘘不已。掩卷,脑海中似乎浮现翠翠灯下托腮喃喃自语的神情:“那个人明天会回来么?”她的纠结让人生生的心疼起来:这漫长的日子她是否能够靠着那个初见时的甜美回忆安然度过呢?

很久没有读到这样使人惊艳的文字了,这惊艳不是华丽。而是不染尘世的纯美爱情遭压抑带给人的一种柔软、一种怜惜,一种淡淡的忧伤,一种对命运不解的扣问。不由感慨有时男子如何竟有比女子还极致的细腻,沈从文先生如何知晓那样一个情窦初开的女子那么隐微的心理,难道真如他所说:“在最好的年纪遇到了一个正当最好年纪的女子?”

有时间,有合适的心情,再读《边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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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学生《绿野仙踪》读后感启发

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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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由莱曼弗兰克鲍姆编写的童话书《绿野仙踪》,这本书把我带进了童话王国,使我感受到了纯真的梦幻。

《绿野仙踪》以虚构的奥兹国为背景,讲述了美国堪萨斯的小姑娘多萝茜被龙卷风卷到一个叫“芒奇金”国的地方,好心的北方女巫指点她到翡翠城去找奥兹大王,帮她回家路上,她先遇到了稻草人——他需要一个脑子;铁皮人——他需要一颗心;胆小狮——他需要一个胆。他们结伴而行,互相鼓励,互相帮助,克服了一个又一个困难,终于来到了翡翠城。由于他们的出色表现,奥兹大王帮助稻草人、铁皮人、胆小狮实现了各自的愿望:稻草人得到了一个脑子,铁皮人获得了一颗心,胆小狮得到了胆量。多萝茜最终也如愿以偿,带着小狗托托,回到了家乡,回到了亲人身边。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多萝茜,因为她从任何事物上都能找到快乐,对任何有生命的东西都有同情心。为了不让小狗托托受到伤害,她一次次冒险出手;在稻草人、铁皮人遇到危险时,她又毫不犹豫出手相助。而且她还坚强勇敢,不管遇到什么艰难险阻,他都不退缩,都能坚强面对并和小伙伴们一起,一想办法克服困难。

我喜欢《绿野仙踪》,它让我认识了勇敢的多萝茜,聪明的稻草人,善良的铁皮人,胆小而知恩图报的胆小狮。我喜欢《绿野仙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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