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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学生读后感及感受5篇 作文怎么写精品20篇

导语:新学期,新气象,我们又迎来了新的老师、同学和新的教室,坐在新座位上,我们都有了焕然一新的感觉。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开学的优秀作文,欢迎查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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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3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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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的所有作品中,如果要选出一部在我阅读过程中带给我最大的震撼,并且在读完之后给我深刻的思索,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的作品,那无疑是余华先生的小说《活着》,。

《活着》主要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富贵悲惨的人生遭遇。富贵嗜赌如命,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他的父亲被他活活气死,母亲则在穷困中患了重病,富贵前去求药,却在途中被国民党抓去当壮叮经过几番波折回到家了,却发现母亲早已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的养大两个儿女,此后更加悲惨的命运一次又一次降临到富贵身上,他的妻子、儿女和孙子相继死去,最后只剩富贵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孤独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在阅读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我几度落泪,并不是因为作者的写作手法有多么煽情,事实上,这部小说从头到尾都一直用一种平实得近乎冷漠的笔调进行冷静的叙述。然而正是这种朴实、平淡的语言,却能带给人们一种极大地感染力和震撼性。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富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不想死,不是为了荣华富贵,也不是为了功名利禄,只是不想离开自己的亲人,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这朴实的话语所表达的,不正是最真实的最感人的情感吗?

《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说它荒诞,是因为这部小说内容是在一段精简化了的历史阶段里将整个中国社会的各种问题夸张化地集中到一个家庭中来表现;说它真实,是因为它所反映的是真实存在的社会问题。这部小说的许多内容还充满黑色幽默的意味,对官僚主义、大跃进运动和等方面都进行了辛辣的讽刺,如富贵的儿子给县长老婆献血却被抽血过量而死等内容,然而这种讽刺却是绝望的、无奈的、令人心酸的。

至于这部小说的主题与内涵,一直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小说太过于消极,过于沉重,对读者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会有这样的评论也是难免的,因为的确,这部小说从头至尾都浸没在一种悲剧的气氛中,主人公富贵的一生是痛苦的,悲惨的,他的亲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他生命中那些难得的温情一次次的被死亡撕扯地粉碎。读者读完整部小说,合上书本,看到封面上小说的题目——“活着”二字时,都会思索: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否像主人富贵一样,活着就是为了承受活着的痛苦?另外,小说的结局——富贵和老牛一起生活,似乎也暗示着一种消极的观点:人和动物的生命价值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仅仅是一种“活着”的状态而已。

然而我认为上述观点并不完全准确,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直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因此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责任,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因此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责任。

《活着》无疑是一部经典,美国短篇小说家艾米丽·卡特称之为一部“永恒作品”,并不是谬赞。我认为我们年轻人也都该去认真读一读这部作品,让它来教会这些“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年轻人生命的厚重与沉痛,让它来给我们深刻的反思,去思索活着的价值,去担当生命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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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三毛流浪记》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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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爸爸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三毛流浪记》,它讲的是三毛在旧社会的艰苦生活。

《三毛流浪记》里的三毛是个孤儿,头上只有三根“毛”,看上去像个光头,他穿着白色短袖和黑色短裤,有时甚至连冬天都光着脚,但他却心地善良。

我从这本书上了解到这个世界的残酷:为了生存的三毛在炎热的夏天帮别人扇扇子,自己却热得满头大汗,而三毛只是把自己的一滴汗不小心甩到了别人身上,别人就打他,三毛真是太可怜了。《三毛流浪记》还讲到了世界的不公平:屋里屋外就是两个世界,屋里,有钱人开着暖气,小孩子吃着冰激凌,头上还淌着汗,而屋外面,三毛和那些流浪的孩子们却是冻得瑟瑟发抖,无处避寒。这时的三毛肯定很羡慕屋子里的世界,同时,他也会认为这个世界不公平。

三毛和流浪的孩子们真是太可怜了,我们每天过着悠闲,自在和快乐的日子,他为了生存,吃苦耐劳,好不容易的一个“家”最后却是因为一件小事而失去,每天向往的读书生活什么时候才能实现……

我读了《三毛流浪记》后,便想对大家说:我们应该珍惜现在这美好的生活,好好读书。也希望这个世界不要再出现像三毛这样困难的人,我们不但不应该欺负他们,更要帮助他们,不要让流浪儿们感到世界很不公平,要给他们一个温暖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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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余华《活着》读后感1500字

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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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哭的方式笑,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作者余华这样解释“活着”: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活着》的主人公徐福贵在谈到死去的亲人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徐福贵活着,好像就是为了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死去。在这出关于残亡的戏剧上演之前,他夜以继日地吃喝嫖赌,终于在一夜之间由阔少爷变成一文不名的穷光蛋,而他的父亲,在亲手处理掉所有的田产之后,死于由老宅迁到茅屋的当天。破败前的少爷不懂得伤心而破败后的福贵没资格伤心,因为他已经成了佃农,佃种着曾经属于自己的五亩田地。此后的日子里,他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年仅7岁的外孙苦根。他身边的人一个个死去了,而他却没有这种“幸运”,他只能活着,因为这是他的命运,一头牛在犁完所有该犁的地之前,一个人在挑足他应挑的担子之前,上天是不会让他的生命提前逃离的。

在失去了其他的亲人之后,福贵与苦根相依为命,他们共同的心愿就是攒钱买一头牛。钱终于攒够的时候,苦根却已经死了。福贵一人买回了牛。那本来是一头正要被宰杀的濒死的老牛,它已经干了很多活受了很多罪,就算不杀它恐怕也活不长了,但是,因为不愿看着老牛在哭,早已不再会哭的福贵买下了它。起个名字也叫福贵。

一过10年,“两个老不死的”———徐福贵和老牛福贵———居然都没有死,他们活着。福贵赶着福贵去犁田,在吆喝福贵的时候嘴里也喊着所有死去亲人的名字,好像他们也都是些驾着轭正在埋头犁田的牛。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成长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自己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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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学生暑假红楼梦读后感

全文共 9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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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说到这人人都略知一二的《枉凝眉》,自然会联想到我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我在阅读了这部不朽之作后,不免有感而发。

《红楼梦》这一本书中的人物繁多,关系错综复杂,每个角色也都是个性鲜明。说起全书中令我感触最深的人物,自然非林黛玉莫属了。她自小体弱多病,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令人止不住的产生怜悯。黛玉在元妃省亲时为潇湘馆所题的一匾一诗,让我觉得与其他姐妹所作的大有不同,字字句句都表现出她非凡的文学天赋。平日里,黛玉的几首诗词也同样使人啧啧称奇,令我佩服不已。但是,黛玉的性格有时太为娇弱,有时又太有心计,很是极端。比如遇到任何不好的事儿她都会躲到一旁止不住地哭泣,多愁善感,宝玉来劝,还把气撒在他身上。有时,看似弱不禁风的黛玉还会用冷言冷语讽刺她看不惯的人,使得别人满肚子的怒火,她却暗暗得意。可以说,林黛玉有着优秀的才干,但从她身上,我们同样应该明白,不能时不时就挖苦别人,别人表面上不说,心里对你的印象却会一天天变坏。

在《红楼梦》里,主要讲述了贾府由鼎盛时给低贱的戏子泼钱,到被治抄家而一步步走向衰败。造成这么大反差的原因实际上有很多,外因是他们家一些违背朝廷的事败露,一方面是元妃的逝去,而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原因则是贾家子孙一代不如一代了。这不免使我想到了现如今所说的“富二代”。这些“富二代”大多数只会依赖家庭,都是一些纨绔子弟,平庸者占很大比例。他们整日在父母打拼出的美好生活中过日子,对社会根本没什么贡献。而只有极少一部分“富二代”能在良好的家庭氛围中成长,继承父业,或自己拼搏,大有作为。还有一部分人就很像书中的贾宝玉,明明有一身的才干,却整日放纵自己,不思进取,只知道一味地玩乐,自己白白葬送了一份原本可以很美好的未来。

由此可见,不论父母给予我们的是好还是坏,关键在于我们自己,只有为了自己的前途而努力,才可能真正有所收获。并不能沉溺在奢华富贵的生活中,也不能抱怨于清贫困苦的条件里,只有我们自己才是命运的主宰者。

阅读《红楼梦》,你一定会沉醉于曹雪芹构造的红楼梦中人的故事里,感悟一份属于自己的红楼之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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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活着》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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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去游荡,中年想绝藏,老年做和尚”

——余华

距我第二次看完《活着》已相隔一年多了,前后看了三次,每次心境都翻天覆地。

这次我看到的是:生与活

生与活是不同的。

生,是让生命延续的这个结果。

活,则是生命延续的整个过程。

全书借富贵的人生,完美的阐述了活的这个过程。整个过程让我不能释怀,不管多久都不能释怀。

文末富贵买的那头老牛,让我感到未曾有过的亲切。

之前看过一句话:“生活就是个缓慢受锤的过程,人一天天老下去,奢望也一天天消失,最后变得像挨了锤的老牛一样”,如果悲惨是锤,那富贵就一定是那头老牛,而《活着》讲述的就是老牛受锤的过程,这个过程残忍而又绵长。

从内心来讲,我是拒绝这样的剧情的,但是太过贴切,让我不得不去承认;农村出生的我,从小就听老辈们讲述这文中的那个时代,我很幸运没有吃过树根,树皮和野菜。

起初,我是很想讲讲自己的故事的,现在细想一下,富贵这样的人都只能算做时代产物的一个缩影而已,活在当下的我们又何足挂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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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学生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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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本名著里,塑造了许许多多形形色色,性格各异的人物,而我最喜欢的莫过于小说主人公——保尔·柯察金。

我们看到了对待挫折的正确方法。保尔瘫痪失明后,想到轻生,但轻生就等于背叛革命,于是他又极力鼓励自己振作起来,想办法活下去。对待挫折,不是逃避,死亡是最蠢的办法,活着就是一种希望,没有什么比坚强地活下去更有意义了。在面对挫折时,应该想到目标,你还有多少没有完成,你应该从痛苦中走出来,重新为它努力奋斗,理想是永远不会消失的,即使破坏了,还可以再树立一个,像保尔那样的处境,都能摸索出适合自己的生活道路,你为何不可呢?

保尔曾说过:“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该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这句话说有了人应该有伟大的理想,有了理想就要行动,行动了就要尽力,尽力了才不会有遗憾,他这种为实现理想而拼搏的恒心、决心与行动实在令人震惊。

在现代社会,人们对事业的追求不再那么执着了,往往是力不从心,茫然无措,人们仍需要从这样的书中汲取精神。应该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一本永远不会过时的好书,保尔是一个永远的人生强者,一个乐观主义的勇敢者,他的精神永远是不变的向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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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昆虫记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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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花费了十多年时间写成的巨着《昆虫记》,是一本讲昆虫的书,知识非常丰富,语言特别有趣,读起来特别过瘾。

地球上的每一个生命,无论强大还是柔弱,都应该得到平等的尊重。昆虫,这些飞行于天地之间,自古以来就与我们生活在一起生活在这个地球上,与我们却很少去关注过它们。因为:它们的生命是那么弱小,那么卑微,那么微不足道。读了这本书,心中深深受了感动,原来众生平等,每种生物都有自己的精彩,甚至远远超过了我们人类。昆虫们和我们一样,也在不断地说着话,唱着歌,跳着舞。在属于他们的乐园里。在城市或田野中行走时,一座被遗忘的花坛,或是一段尚未整修的河堤……也许都有它们的身影。或许连草根底下也会成为它们的乐园。

你听,瑟瑟演奏的螽斯,尽兴弹琴的蟋蟀,狂热唱歌的蝉儿。你看,雪地忙忙碌碌的瓢虫,优雅翻飞的蝴蝶,身影矫健的蜻蜓,它不是都显得很快乐吗?在这个动物王国中,一汪水洼可以养育许多蜻蜓或是影子幼虫;一滴露珠就能滋润一只小甲虫,一块石头下的缝隙就能成为一对蟋蟀提供一个安乐的家,昆虫无处不在地谱写着或艰辛或顺利的生存的故事。只是我们平时没有注意它们的笑声和窃窃私语,忽视了它们的舞蹈罢了。

这些小小的昆虫,我们难道不应该去观察、发现它们吗?只要你仔细的观察,它将会给你带来无穷的收获。

例如:夏天生活在树上的蝉儿,你或许会对它喋喋不休的歌声厌烦。但是你知道蝉的一生吗?蝉,经过四年黑暗的苦工,一日日光中的享乐,这就是蝉的生活,我们不应该厌恶它歌声中的烦燥浮夸。因为它掘土四年,现在忽然穿起漂亮的衣服,长起美丽的翅膀,能在温暖的日光中沐浴。那钹的声音能高到足以歌颂它的快乐如此难得,而又如此短暂。

昆虫也是地球生物链上不可缺少的一环,昆虫的生命也应当得到尊重。地球不应当被人类霸占,人类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地球上的所有生命,包括蜘蛛、黄蜂、日子、象鼻虫在内,都在同一个紧密联系的系统之中。

读罢《昆虫记》,才真正感悟到生命是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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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朝花夕拾学生读后感如何写

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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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鲁迅先生的书就像品一杯淡雅的茶,开始时可能会觉得很平淡,但回味后齿唇间都是余香,细想来才能感受到其中之真谛,之后便能深深震撼你的心灵。

《朝夕拾》原名叫作“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文章。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先生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了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前边在百草园愉快的生活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日子,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在《藤野先生》中,鲁迅的日本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地……”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鲁迅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这个对比手法,写出了藤野先生严谨认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敬仰和敬佩。《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从书中,我还读出了信念。《纪念刘和珍君》就是一曲赞颂“为了中国而死的中国青年”的悲壮战歌,一支激励仁人志士“更愤然前行”的深沉号角,一篇声讨反动势力的战斗檄文。信念是激励人们发奋前行的精神动力。当一种信念将整个民族的期盼与追求都凝聚起来的时候,就有了动员全民族为之坚毅持守、慷慨趋赴的强大感召力。信念是一生坚守的东西,一生追求的东西。一个没有信念的人必然会是一个茫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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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滑雪感受学生

全文共 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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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妈妈带我去滑雪。早晨8点我们就到了集合地点。我和妈妈的朋友们一起坐车前往大围山野外滑雪场。

汽车从山下绕着盘山公路一路前进,我们发现路边的积雪越来越多,从星星点点一直到白白的雪花堆满树枝,树枝在风中摆动,像是一个穿着白衣裳的小姑娘,美丽极了。山上越来越冷,雾也越来越浓,我们的汽车在雾里穿来穿去,象飞在仙境一般。

终于来到滑雪场,远远看到好大的雪坡上有很多“黑蚂蚁”在移动,这就是在滑雪吗?

一进滑雪场我们就换好专门的装备,只见我身穿滑雪服,头戴滑雪帽,脚穿滑雪鞋,手握滑雪杖,放下滑雪镜,踩温滑雪板,样子神气极了。

开始滑雪了,我两眼紧盯着前方,手中的雪杖用力往后一蹬,从高坡上冲了下去,速度越来越快,只听风呼呼的在我耳边响着,脚下的白雪飞快的闪过,真像一只小鸟,在白云上自由的飞翔。

我兴奋极了,因为这次是我第一次滑雪,它比我想象的还要刺激,下次我还要来这里,大围山野外滑雪场,等着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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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昆虫记八年级学生读后感经典

全文共 32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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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昆虫记》,那本书里介绍了许许多多的昆虫,像:蝉、开隧道的矿峰、樵叶峰、迷宫蛛其中最吸引我的就是迷宫蛛。

普通的虫子,如果好好地研究起来,也能发现许多有趣的事情。在七月的清晨,太阳还没有焦灼着人的头颈的时候,每星期达尔文总要去树林里看几次迷宫蛛。孩子们也都跟着达尔文去,每人还带上一个橘子,以供解渴之用。

走进树林,不久,他们就发现许多很高的丝质建筑物,丝线上还串着不少露珠,在太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好像皇宫里的稀世珍宝一般。孩子们被这个美丽的“灯架”惊呆了,几乎忘记了他们的橘子。

经过太阳半小时的照射,魔幻般的珍珠随着露水一起消失了。现在可以来专心观察它的网了。在那丛蔷蔽花的上方张着一张网,大概有一块手帕那么大,周围有许多线把它攀到附近的矮树丛中,使它能够在空中固定住,中间这张网看起来犹如一层又轻又软的纱。

网的四周是平的,渐渐向中央凹,到了最中间便变成一根管子,大约有八寸深,一直通到叶丛中。

蜘蛛就坐在管子的进口处。它对着他们坐着,一点儿也不惊慌。它的身体是灰色的,胸部有两条很阔的黑带,腹部有两条细带,由白条和褐色的斑点相间排列而成。在它的尾部,有一种“双尾”,这在普通蜘蛛中是很少见的。

达尔文猜想在管子的底部,一定有一个垫得软软的小房间,作为迷宫蛛空闲时候的休息室。可事实上那里并没有什么小房间,只有一个像门一样的东西,一直是开着的,它在外面遇到危险的时候,可以直接逃回来。

上面那个网由于用许多丝线攀到附近的树枝上,所以看上去活像一艘暴风雨下抛锚的船。这些充当铁索的丝线中,有长的,也有短的;有垂直的,也有倾斜的;有紧张的,也有松弛的;有笔直的,也有弯曲的,都杂乱地交叉在三尺以上的高处。这确实可以算是一个迷宫,除了最强大的虫子外,谁都无法打破它,逃脱它的束缚。

果然,一切都在蜘蛛的意料之中。它不慌不忙地扑到猎物上,慢慢地一口一口地吮吸着它的血,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至于那蝗虫,在蜘蛛咬它第一口的时候就死了蜘蛛的毒液使它一命呜呼。接下来蜘蛛就要从容地来吃完它了,而对于这只蝗虫来说,这远比半死不活或者活活被蜘蛛撕成碎片要舒服多了。

到快要产卵的时候,迷宫蛛就要搬家了。尽管它的网还是完好无损,但它必须忍痛割爱。它不得不舍弃它,而且以后也不再回来了。它必须去完成它的使命,一心一意去筑巢了。它把巢做在什么地方呢?迷宫蛛自己当然知道得很清楚,而达尔文,却一点头绪都没有,实在猜想不出它会把巢造在哪儿。我花了整个早晨在树林中各个地方搜索。工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发现了它的秘密。

在离网相当远的一个树丛里,它造好了它的巢。那里堆着一堆枯柴,草率而杂乱地缠在一起,显得有点脏。就在这个简陋的盖子下,有一个做得比较细致、精巧的丝囊,里面就是迷宫蛛的卵。

看到它的巢那么简陋,我不禁有些失望。但是后来达尔文想到了,这一定是因为环境不够好。你想,在这样一个密密的树丛里,一堆枯枝枯叶中,哪有条件让它做精致的活呢7为了要证明自己的推想没有错,达尔文带了六只快要产卵的迷宫蛛到达尔文家里,放在实验室的一个铁笼子里面,然后把铁笼子竖在一个盛沙的泥盘子里,又在泥盘中央插了一根百里香的小树枝,使每一个巢有攀附的地方。一切准备就绪后,现在就让它们大显身手吧。

这个实验获得了极大的成功。七月底的时候,达尔文得到了六只雪白的、外观富丽精致的丝囊。迷宫蛛在这样一个舒适的环境里工作,活干得自然细致了许多。尽情地观察吧!这个巢是一个由白纱编织而成的卵形的囊,有一个鸡蛋那么大。内部的构造也很迷乱,和它的网差不多看来这种建筑风格在它的脑子里已经根深蒂固了,所以无论在什么场所,在什么条件下,它造的建筑物都是那样的迷乱无章。

这个布满丝的迷宫还是一个守卫室。在这乳白色的半透明的丝墙里面还装着一个卵囊,它的形状有点像那些代表某一等级的骑士的星形勋章。这是一个很大的灰白色的丝袋,周围筑着圆柱子,使它能够固定在巢的中央。这种圆柱都是中间细,两头粗,总共大约有十个,在卵室的周围构成一个白色的围廊。母蛛在这个围廊里徘徊着,一会儿在这儿停住,一会儿又在那儿停住,时时聆听着卵囊里的动静,活像一个马上要做父亲的人在产室外面焦急地等待着孩子的第一声啼哭。这样一个卵巢里面,大概藏着一百颗左右淡黄色的卵。

轻轻移去外面的白丝墙后,可以看到里面,还有一层泥墙,那是丝线夹杂着小碎石做成的。可是这些小沙子怎么到丝墙里面去的呢?是跟着雨水渗进去的吗?不对,因为外面的丝墙上白得没有一丝斑点,更不用说什么水迹了,看来决不是从这墙上渗进去的。

到后来,达尔文才发现这是母蛛自己搬进去的,它为了怕卵受到寄生虫的侵犯,所以特地把砂粒掺在丝线里面做成一培坚固的墙。

这丝墙里面还有一个丝囊,那才是盛卵的囊。我打开的这个巢里面的卵已经孵化了,所以我能看到许多弱小的小蜘蛛在囊里快乐地爬来爬去。

但是,再回过头来看看那母蛛,它为什么要舍弃那张还完好无损的网,而把巢筑到那么远的地方呢?它的舍近求远自然有它的道理,你还记得它的网的样子吧?在它的网的上方,有一个错综复杂的迷宫,高高地露在树叶丛的外面,这是一个巨大的陷阱,同时也是一个很醒目的标志,它的敌人寄生虫轻而易举地就能看到这个迷宫,然后循着它再找到迷宫蛛的巢如果这巢离那醒目的网很近的话,那么寄生虫会不费吹灰之力就把它的巢找到。寄生虫的卑鄙手段上面已经详细地报述过了,提防寄生虫入侵是每一个母亲为了保护下一代所必须做的一项重要事业。况且这种迷宫蛛的死敌寄生虫专门吃新生的卵,如果找到迷宫蛛的巢,会毫不客气地把它毁灭。所以聪明而尽责的迷宫蛛就趁着夜色到各处去察看地形,找一个最安全的地方作为未来家族的安乐窝,至于那个地方美观不美观,环境怎么样,倒是次要考虑的了。那沿着地面生长的矮矮的荆棘丛,它们的叶子在冬天里也不会脱落,而且它们还能钩住附近的枯叶,对迷宫蛛来说,不能说不是一个理想的居处,还有那又矮又细的迷迭香丛,也是迷宫蛛爱做巢的地方。在这种地方,我常常能够找到不少迷宫蛛的巢。

有许多蜘蛛产卵以后就永远离开自己的巢了。可是迷宫蛛和蟹蛛一样,会一直紧紧地守着巢。不过和蟹蛛不同的是,它不会像蟹蛛那样绝食,以致日益消瘦下去,它会照常捕蝗虫吃。它用一团纷乱错杂的丝。筑起了一个捕虫箱,继续补充营养。

当它不捕食时,那就像我们所看到的那样,在走廊里踱来踱去,侧耳倾听四面八方的动静。如果我用一根稻草在巢的某一处拨一下,它就会立即冲出来查看个究竟。就是用这种警惕的办法,它尽心尽责地保护着自己的未成年的孩子们。

迷宫蛛产了卵后胃口还那么好,表示它还要继续工作。因为昆虫不像人类,有时候吃东西仅仅是因为嘴馋。它们吃东西就是为了工作。

可是产完卵后,它这一生中最伟大的任务已经完成了,它还要作什么工作呢?经过我细细地探究后,我才发现它所要做的工作是什么。大约又花了一个月左右的工夫,它继续在巢的墙上添着丝。这墙最初是透明的,现在却变得又厚又不透明了。这就是它之所以还要大吃特吃的原因:为了充实它的丝腺来为它的巢造一垛厚墙。

大约在九月中旬,小蜘蛛们从巢里出来了。但是它们并不离开巢,它们要在这温软舒适的巢里过冬。母蜘蛛继续看护着它们,继续纺着丝线。不过岁月无情,它一天比一天迟钝了。它的食量也渐渐地小起来。有时候我特意放几条蝗虫到它的陷阱里去喂它,

它也显得无动于衷,一口也不想吃。虽然这样,它还能维持四五个星期的生命,在它离开这个世界之前,它继续一步不离地守着这巢,每次一听到巢里新生的小蛛在活泼地爬来爬去,它便感到无限的满足和快慰。最后,到十月底的时候,它用最后一点力气替孩子们咬破巢后,便精疲力尽地死去。它已尽了一个最慈爱的母亲所应尽的责任,它无愧于它的孩子,无愧于这个世界。至于以后的事;它便托付给造物主了。到了来年的春天,小蜘蛛们从它们舒适的屋里走出来,然后像蟹蛛那样,靠着它们的飞行工具游丝,飘散到各地去了。它们的母亲在天之灵,看着自己的孩子一个个各自成家立业了,也该欣慰了。

多么聪明的迷宫蛛啊!如果把这技术用到社会科技上那我们的生活将会很快富裕起来,有些时候也要虚心向动物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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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初中简爱学生读后感通用

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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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瘦弱的女孩孤零地占据了整个封面,像是只被随意丢弃的猫咪,只觉得突然就被其孤独的情绪所感染。第一次接触《简爱》这本书,就被它的封面触动了,于是放学有空时我便经常拿起来看一看。

书中的主人公简爱生活在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歧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塑造了她坚强不屈的性格。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她勇敢追求自己的幸福,也誓死捍卫自己的尊严,她始终不忘初心,做最好的自己。

与她相比,我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里,有慈爱的公公婆婆,有温柔的妈妈,还有一群可爱的小伙伴。我的生活或许太过一帆风顺,所以生活中许多隐藏的美好难以用心发现,有时稍不如意,还会怨天尤人,却不知道自己已生活在爱的天堂里,享受的更是许多孩子深深渴望却始终无法企及的童年,我应该满足,并感恩那些爱我的人。

对于简爱的遭遇,我的体会也许仍然不够,那是因为我还小,但是此刻,我深深地反省了自己。我希望自己也可以像她那样,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平,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都有美好的心灵,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性格生活着。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爱,不是简单的,我也坚定了自己以后一定要努力学习,做一名善良、勇敢、坚强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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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红楼梦》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11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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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说到心酸处,荒唐愈可悲,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

看完了?红楼梦?不禁有些怨恨作者为什么要把这本书写得如此悲惨,却又写得如此真挚,仿佛置身于内。

那绛珠仙子道:“他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此水可还,他既下世为人,我也下世为人,但把我这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也偿还得过他了。”

可后来的宝哥哥和林妹妹怎知,因此一事,就勾出多少风流冤家……

那位花季少女“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露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时,如娇花照水,行动处,如弱柳扶风。”

宝玉看罢,因笑道:“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那少年的话听起来普普通通,不甜不腻,甚至没有半点风情,但它串起的却是二人前世的缘、今世的情,字字千钧。

书中有一片段:黛玉自己坐下,却也瞅着宝玉笑,两个人也不问好,也不说话也无推让,只管对着脸傻笑起来,“宝玉,你为什么病了?”“我为林姑娘病了。”

他们的爱情没有海誓山盟,平淡中却又很美好,却因为封建婚姻制度而以悲剧收尾,这一生,他们都身不由己,爱而不得,被封建礼教紧紧缚住。

这一世,林妹妹和宝哥哥都爱得太痴,最后却落得一生无限伤感。

世人都道“金玉良缘”,却无人知道那“木石前盟”。黛玉道:“我自没有金去配你的玉,成全不了你的金玉良缘,这一生的眼泪且都还给你了,我也该走了。”

此生还尽泪,来世约无凭,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她走了,带着无尽的悲凉,走时身旁没有他,走时她心心念念的宝哥哥正在与别人喜结良缘。

“此阴间泉路,你寿未终,何故至此?”

“适闻有一故人已死,遂寻访至此,不觉迷途。”

故人是谁?”

宝玉道:“姑苏林黛玉!”

生前宝哥哥唤黛玉从来都是好妹妹、林妹妹。各种妹妹地喊着,可那黄泉路上,无人识得他那捧在心头的林妹妹,他唤了一辈子的林妹妹,却在她走后,说出了最冰冷生疏的“姑苏林黛玉”若你是林黛玉,你会选择三岁出家一生顺遂,还是爱上宝玉含泪而终?

癞头和尚说,她从此以后再不许见哭声,我笑他痴,笑着笑着却还是哭了。

黛玉黛玉,你本该是这世界上最普通的女孩,是应该十里红妆,嫁给这个世界上最疼你爱你护着你的男子,

若有来生,再遇到那个切切唤你林妹妹的翩翩少年,只需远远看一眼,便忘了罢……

黛玉还完了泪,两人以后终是两不相欠了吧,前尘往事,皆是镜花水月,梦醒成空,纵是这样,我想,真心付出后,黛玉该是没有后悔过的。

红楼一梦,梦醒时分,大观园的繁华不再,园内女子豆蔻年华的热烈也不在……曾经繁华一时的大观园啊,竟渐渐衰败下去,不复当年景象。

繁花落尽梦碎后,再忆黛玉入府时,还有位翩翩少年笑着轻唤一声:“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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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学生阅读《西游记》读后感经典

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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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读了西游记之后,我深有感触,文中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们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西游记是一篇神话故事,里面有四个主要人物如:唐僧他诚心向佛、顽固执着……孙悟空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猪八戒贪财好色胆小如鼠但又不缺善心……沙僧心地善良、安于天命、吃苦耐劳……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相同,恰好形成了很明显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高超的技艺,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便是他精妙之处。其中我喜欢的是武艺高超的孙悟空,因为他神通广大、技艺高超,一路保护唐僧成功地取得了真经,他就成了我心目中的英雄。以及他敢与强大势力做斗争的勇敢的精神令我十分佩服。

还有吃吃苦耐劳的沙僧,他一路拿着行李,一边牵着马也从来不说辛苦,不求赞赏、不求金钱、不求重礼……

最后书中写唐僧徒经历了八十一个磨难,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大伟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再想想自己的半途而废、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也许这就是我缺点的,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不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因为我去做了而且坚持到了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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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格列佛游记》学生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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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腾起伏的大海,是海员们工作的必经之路,也是海员们最有可能死亡的地方。他面对四次的遇难,却毫不畏惧,依然和当地的居民们相处的那么好。他天生就热爱冒险,而他的观察思考,做事果断,急中生智……都是他的秘密武器,他就是故事中的主人公格列佛。

四艘船四次风浪,让格列佛分别到了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和慧骃国。和蚂蚁般大小的小人国居民,比自己大几倍的大人国居民,长得奇形怪状的飞岛国居民,由聪明的马流治成的慧骃国。在这些奇怪的国家里,格列佛曾经害怕过,但在每一次旅行中,他那精彩的故事,能让人拍手叫好,也能让人愤怒不已,还有那让人一惊一乍的片段,更让我拍手叫好。我最喜欢的是第二个国家—大人国的冒险。

第二次失船后,格列佛到了大人国,到了一位富农手中,可恨的富农逼格列佛演出为自己赚钱,看到这里我不禁恨这位富农,也不禁同情起格列佛来,我真想走进书中,帮格列佛免此劫难。终于格列佛病了,富农把格列佛卖给了皇后。我想卖给皇后以后,格列佛应该可以安全了吧。可是没想到,可恨的弄臣处处和他对着干。其中,格列佛苦也苦了,酸也酸了,辣也辣了,格列佛受尽了折磨。后来,在一次出游中,格列佛不幸被一只鹰叼走,离开了大人国。

当我看完这本书,格列佛让我感到十分钦佩,我佩服他的勇敢,我佩服他的临危不乱,我也佩服他的急中生智……总之,他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格列佛,你的优点太多太多,我要向你学的也太多太多。你的每一个故事都给我上了生动的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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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西游记读后感优秀学生作文大全

全文共 11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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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西游记时,我听说过一段话:儿童看西游记,看到的是一个神奇的魔幻世界,少年看西游记,看到的是反抗封建礼教的精神,中年人看西游记,看到的是人生的艰辛和无奈,老年人看西游记,看到的是因果报应,世道无常。

西游记是我从小读到大的一本小说,小时候看的是绘本版的,小学的时候看过注音版的,今年暑假我看的是原版的。看完了西游记,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孙悟空最后被如来佛祖压在五行山下,而他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呢?那是因为他犯的错误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从孙悟空得道开始,他就不停的犯错,他大闹龙宫,强索披挂;大闹地府,阴司除名,这几次天宫诸神都忍了,还招安他上天庭做官。虽然官小,但是当官也是一步一步当起的。但是孙悟空都觉得官太小了,没打招呼就不负责任地弃官而去。这次天宫诸神怒了,派天兵下界抓他,可孙悟空却干下了嘲笑巨灵、棒打哪吒、对抗天兵的大错。最后天庭虽无奈,但却无法降服,只能又忍了他一次,并封他为齐天大圣,让他去管蟠桃园。他却在管蟠桃园后,监守自盗,偷吃了不少大桃。这时他还有改过自新的机会,因为这件事并没有铸成大错,可是他还不收手,又定住了前来摘桃的七仙女。至此他如果能够光明正大地申请去蟠桃会,也不会有人阻拦他,可是他偏不这样,反而骗走了赤脚大仙。而这时我想,如果他还想回头,也是有机会的。可是他却又去大闹蟠桃宴,醉闯了炼丹房,偷吃了五葫芦金丹,终于铸成大错,罪责难逃。我给他的罪名罗列了一下有:私闯民宅,入室盗窃闯龙宫;藐视法度,故意伤人闹地府;监守自盗,破坏公物大闹蟠桃会。

说到为什么会对着这一回合印象深刻,因为自己有时候也会像孙悟空一样,不知进退一错再错。有一次,我和爸爸两个人在家,妈妈却很晚没回来,我要给妈妈打电话,而爸爸说让我先不要打,我问也没有问原因,就生气的扔了电话。爸爸后来告诉我是怕妈妈在开车,打电话会影响他,但是我还是不停在那里发脾气,于是爸爸拔了电话线,而我呢,却一时冲动,没忍住自己的脾气,用剪刀剪断了电话线,还摔门而出。出了家门以后被冷风吹在身上,这时候才开始有一点点清醒,意识到自己刚才做错了。还好在街上碰到了回家的妈妈,他对我进行批评教育后,我回家和爸爸道了歉。事后我知道了这事本来只是小错,但是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却把小错变成了大错,最后摔门而出,就变得更加不可收拾。虽然我同情孙悟空,但是我也要以他的经历引以为戒,不要再一错再错。我可不想像他一样被压在五行山下500年啊!

看了西游记之后,我也知道孙悟空最后把他的本领用在帮助唐僧西天取经的正道上。他用金箍棒醉舞魔,用72般变化乱迷浊。不再去踏碎凌霄,也不再放肆桀骜,即使世道险恶,他也用他手中的金箍棒,让世间的妖魔鬼怪,灰飞洇灭。知错能改,不畏艰难,这才是孙悟空真正值得我佩服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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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余华《活着》个人收获读后感

全文共 18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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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余华的《十八岁出门远行》之后,开始对余华有点产生兴趣。课间同学还不停的讨论着。不知谁说他的小说《活着》很有味道,太好看了。于是我抱着一丝好奇借了这本书。10月5号下午,本着无聊便看了起来,谁知道一看就是一下午,知道把它看玩。

《活着》是一个名叫福贵的老人用一天时间对其一生苦难的叙述。在近四十年里,他经受了人间的很多苦难,面临了与一家四代人的生离死别,他本应该死掉,可他活着,甚至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正如作者余华自己所说的那样: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不死,让人很是迷惑,可是他活着,有着自己存在的价值,有着自己活着的意义,有着自己的不死。作者只是用了普通的叙述方法,但却有种特殊的渲染效果。越读越有沉重感。而这种沉重感并非故事情节本身所造成的。而是作者用最普通甚至于冰冷的语气去描述不寻常的事情。而这种沉重以至于难以自拔的感觉就悄悄地潜入我心里。也正因此有人描述说余华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起初,他吸引我的只是福贵的经历,即小说的故事情节。然后是作者的写作风格和特点。直到看到最后,看完了一本书,再回过头来看看作者的简介、别人的评语我又有了新的感觉。

回到本质,我一直在想《活着》的目的何在。仅仅只是为了写小说而写吗。各种人有各种人的说法。有人说他只是为了让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而还又人说: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面对现实的。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意义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

《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这里。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内容,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其实人生就像田地。需要有人来耕作。春天播种自己的苦难,夏天则等待自己的苦难,秋天再慢慢的收获自己的苦难。冬天用苦难去品味自己的苦难。最后等待来年继续播种苦难,直到收获苦难的希望。因为他们就是我们自己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读完这本书,我哭了好几次,泪水打湿了一大片枕巾。第一个让我流泪的地方是有庆给他老师输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地方。多么懂事、可爱的小孩,每天上学前、放学后都去割草放羊,羊就是他的另一半,而且还那么孝顺好学!这不仅让我想起了我的童年生活。我的童年也是和羊一块长大的。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有庆被活活愁死的悲剧呢?我想可能是这个社会现实造成的吧!作为当时的医生,能救活县长夫人是能得到好多好处的,而救不活却可能招来祸患!而一个平常农家孩子的命能值几个钱?臭死了大不了赔几个钱!在他们看来有庆的命就像一只羊、一头猪,用得上已经很好了!这不仅有让我想起了几年前看的一篇报道。同坐一辆车的农民和工程师一块出车祸死亡,工程时被补偿了几十万,而农民却只有5000!难道工程师的命是命,农民的命就不是命了吗?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差距?为什么要分等级?为什么法律上写着平等公平,而一边又做出违背自己诺言的事?我并不是崇洋媚外的人,可在许多方面我们的确应该向西方国家学习!

综观全文,当富贵的父母、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相继一个个去世时,他还活着!但它的活着比死更难,活着在那时需要胆量和勇气!因为只要你活着就要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忍受贫困生活与精神的折磨!面对贫困的生活与亲人去世的事实,我敢说有90%的人会失去活下去的勇气,会像县长春生一样选择死亡。其实她那点打击相比富贵又算得了什么?而现实生活中,受到打击挫折如工作不顺利、高考落榜、爱人趋势等而选择死亡的有多少人!他们不知道或者才是勇气、才是胜利!他们的命不只属于他们自己,还有父母等等!他们在这个世上还有未尽完的责任与义务!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爱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所以或者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煎熬!但不管怎样,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像富贵一样,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坚强的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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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水浒传》四大名著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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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寒假中我又一次的阅读了中国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同样也使我收益颇丰,让我明白了更深层次的东西。

我想大家也必须对《水浒传》的故事也了解不少,俗话说“少不看水浒,老不看三国”这水浒之中讲了太尉高球原本是个无赖,因为会踢球,得到了皇帝的赏识,从此青云直上,无恶不作。使得武松、宋江、杨志、鲁智深等一批人实在被逼无奈从而揭竿起义、落草为寇进行开始反宋朝统治的故事,其中把梁山一百零八个好汉之间的义气描述得淋漓尽致,其中把他们受到朝廷压迫是在被逼无奈的事情刻画的十分曲折,使人不禁便为对当时宋朝的统治感到十分不满,一种愤慨也油然而生。看完了这本书我也记住了2个字“忠、义”。

“忠”是对祖国,对兄弟,对身边的亲人。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我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在宋江被困江州时,李逵在毫不知情的情景下准备只身劫法场,要明白这是一件随时可能有生命危险的事情。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可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这一个“义”包含了太多太多,梁上的好汉们为了自我的兄弟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是为了这一个“义”他们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是为了这个“义”。这个“义”虽然仅有三笔可是想要书写他确实要付出的很多很多,甚至会以生命为代价来书写这个字。

在这本书中,描述了一个个具有热血性格的汉子,他们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使我们的榜样,虽然我们当今是和谐社会,不能再“拔刀”相助,可是我们必须要有分辨是非的本事,明白谁才是正义的,并要帮忙弱小,不能仗势欺人。

这本书之所以会成为经典不光在于它的情节更在于它的更深层次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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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昆虫记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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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书架的门,忽见一本书,孤独的躲在书架的最边上。翻开书页上面写着三个字“昆虫记”。

依稀还记得,前年,老师让我们读这本书,我从书店里买到之后就一直放在这里,再也没碰。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认为科学家只会摆弄着显微镜,注视着下面的世界,文学家只能整天挥舞着笔杆子。直到我接触到了一个词:“边缘性人才”后,我才明白,有些人不光是杰出的理科生,也是出类拔萃的文科生。比如爱因斯坦,他不但是物理学家,也拉得一手漂亮的小提琴。而法布尔的这部《昆虫记》,大概也是一本“边缘性书籍”吧!

昆虫记有个最大的特点,就是语言细腻、文笔流畅,让人感觉到是一部散文。虽然是散文,但昆虫记处处都流露出知识,把人以前错误一扫而光,使你不禁感叹:“哦,原来如此!”。

《昆虫记》一书,给了我许多的回味。在书中,我仿佛走进了一个神秘而多姿多彩的世界里,了解蜘蛛、蜜蜂、螳螂、甲虫、蟋蟀、蝉等昆虫的生活习性,让我看到了一幅有关昆虫的精彩画卷。这些朴实无华的语言和细致入微的描写,让我觉得如同身临其境一般。

读“帮忙的甲虫往往不怀好意。更多的时候,它是打着帮忙的幌子,做着趁火打劫的营生”这句话,让我知道了原来甲虫也是非常的狡猾;读“四年苦工,才能换来几十天重见光明的生活”,我知道了蝉的生命意义;“天气越来越冷了,迷宫蜘蛛用尽最后一点力气替孩子们将巢咬破,而它也筋疲力尽而死”,这句话,又让我体会到了它的满足感和一位母亲应尽的全部责任。

《昆虫记》不仅仅浸溢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含着某种精神。那种精神就是求真,即追求真理,探求真相。这就是法布尔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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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西游记》读后感学生作文写作

全文共 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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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四大名著,我最喜欢的就是《西游记》了,看完了电视版的《西游记》,我并不满足,缠着妈妈给我买《西游记》的书,买回来之后,我便迫不及待的读起来了……

很快我便读完了《西游记》,心中有很大的感触,唐僧四师徒曲折离奇的取经故事给我留下来深刻的印象。

《西游记》主要讲了唐僧师徒四人,一路上历经千辛万苦,降妖伏魔,终于上得西天,取得真经的故事。《西游记》主要塑造了四个人物:唐僧——崇信佛法,严守戒律,顽固执着,孙悟空——桀骜不驯,爱憎分明,有勇有谋,猪八戒——搬弄是非但又憨厚淳朴,机智勇敢,沙僧——任劳任怨,尽职尽责。因为每个人的不同性格在文中产生了鲜明的对比,所以让看的人回味无穷。

其中我最喜欢孙悟空了,他法术高超,在他一路保护唐僧并且成功的帮助唐僧取得了真经时,他便成了我心中的大英雄。他既桀骜不驯又忠于自己的师傅,他敢于和强大的恶势力作斗争最是让我钦佩。对于师傅的驱赶他并没有记恨于师傅,而是去更加尽力的去保护师傅,这一点也是他成为我心中的大英雄的理由。

书中写唐僧师徒四人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让我联想到了执着、不畏艰难、锲而不舍的精神。他们的这种精神又何尝不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呢?想想自己,做事情有时候遇到点困难就难以坚持做到底,这怎么行呢?我不禁愧疚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勇往直前呢?不管我们做什么事,不管是成功还是失败,只要我们坚持做完了这件事,我们就是最棒的!我们要学习这种态度,在学习中,用这种态度可以让知识学得更加扎实,在生活中,用这种态度,可以使工作做得更加优秀。

作者吴承恩采用浪漫主义手笔,展开丰富的联想告诉我们:美好的事业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总是要经历一些曲折的,就像我学习英语的时候,容易的地方我可以很轻松的背好,可碰到有点难度的英语单词就有点想要退缩,但一想到坚持、勇敢的唐僧师徒,我就下定决心坚持不懈,为最后的胜利不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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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骆驼祥子》学生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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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书中,老舍塑造了一个不怕吃苦、善良纯朴、热爱劳动的人物形象,完完全全写出了一个劳动人民的优秀形象。

祥子总是固执地用车去赚钱。因为他没有一个远大的理想,他有的仅仅是一个劳动人民所拥有的小理想。有一辆真正属于自己的车,凭本事挣钱,然后娶上一个健康、年轻、能吃苦的穷苦人家的女儿过日子。

老舍这样写,不仅不会令人觉得祥子是一个劳动人民,不仅增加了读者对内容的信服度,海增加了可读性,让人有种想继续读下去的欲望,不得不说老舍不是浪得虚名。

但如果祥子一直都是一个优秀的形象,那么前文所增加的可信度于可读性就会消散。老舍明显注意到了这点。所以前文所写的新车被抢,积蓄被诈,委屈娶了虎妞,虎妞身死、小福子被卖所产生影响被老舍完全激发,使祥子变得懒惰狭隘、极端自私、爱耍无赖。

这一做法不仅不会使读者厌恶,却再一次带来了一系列好处,使故事内容变得真实起来,毕竟社会本来就有善恶,在极端条件下人格就有可能发生巨大转变,老舍就抓住了这一点,并进行了描写。

老舍的《骆驼祥子》可以说成就是一个世界,这个世界十分真实叶十分残酷,而祥子便是这个世界的真实写照,他是这个世界中活生生的人或例子。

而《骆驼祥子》的核心,便是我们这个世界的故事,这也是为什么《骆驼祥子》看起来那么像生活中的东西的原因。

对于题目为什么是骆驼祥子,我总结了两点,医师祥子如同骆驼的精神,二是祥子当人力车夫,拉车的他的地位就是骆驼祥子。

祥子的经历与他由好变坏的过程让我感觉心痛,但是现实生活中恐怕也有这样的例子,我便觉得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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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西游记读后感优秀学生作文大全

全文共 9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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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这部流传百年的经典名著,家喻户晓。人们总沉醉在这异常魔幻的世界里,感受“儒释道”相结合的魅力;孩子们的兴趣,则常在各种鲜活伶俐的人物上,惊羡悟空的威智、嘲笑八戒的贪拙。看此书时,人们关注的人物不是唐三藏,就是孙悟空,亦或是猪悟能。却鲜有人会去关注那位默默地驮负唐僧、一路西行的“玉龙敖烈”。

没错,这里的玉龙敖烈,就是人们所昵称的“小白龙”,他本是西海的三太子。顽劣纵火烧毁了明珠,西海龙王将此事上奏天庭,玉帝下令,将其吊在空中,打了三百下。观世音菩萨路经出面,使其皈依佛门,才免再受罚。后来,被流放到蛇盘山鹰愁涧,等待那位过路的取经人。却不识得唐僧,食了唐僧骑的白马,又被观世音菩萨点化,锯角退鳞,幻化成了“白马”,又称白龙马。取经路上,驮负唐僧。最终,在西天大雷音寺果位“八部天龙马”,进了趟化龙池,复原龙身,盘缠在大雷音寺的擎天华表之上。

玉龙敖烈,无非就是一个青春的少年。从最初的桀骜顽劣,惹下事端(顽劣纵火,烧毁明珠);历经整个青春漫长的打磨,不断认识自我和改变自我(玉帝降罪,白龙化马);不断去实践、拼搏和付出(驮负圣僧,一路西行);才能真正的长大(功德圆满,西天果位)。龙,自古就是高贵的,更何况是龙宫太子呢?许许多多的青春少年,也同是这么认为自己,有多么凤毛麟角、人中龙凤。成为人的坐骑,对龙来说,可以说是一种莫大的耻辱。但玉龙敖烈,这位前半生一直在无忧地享乐的高贵太子,并没有多大的反对和怨言。在取经路上,他也并没有什么精彩的戏份,只有驮着圣僧或行李,只有一直默默地付出和坚守,只有隐忍自己!经历16个夏暑冬寒,五千多次日夜更替,五万多里的未知,无数次风雨雪晴,无论是一马平川,还是山坡陡崖,都顶着背上的压力,走了过来。取经归来,超越众凡龙,正果大功德。

小白龙,很值得认识。他身上有很多可以被学习的优点,例如:他懂得如何“改变自己”,懂得“服务他人,就是最好的突出自己”,还懂得“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

再看看唐僧的三个徒弟,在这条洗礼人的取经路上,不也是经历了由劣到优的一个转变吗?青春也是一条洗礼人的取经路,成长的真经在尽头等待。

小白龙敖烈,在《西游记》第八回等你……

原著第八回《我佛造经传极乐观音奉旨上长安》:“正走处,只见空中有一玉龙叫唤。菩萨近前问曰:‘你是何龙,在此受罪?’那龙道:‘吾乃西海龙王敖闰之子。因纵火烧了殿上明珠,我父王表奏天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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