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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学生读后感及感受5篇 作文怎么写【实用20篇】

导语:新学期,新气象,我们又迎来了新的老师、同学和新的教室,坐在新座位上,我们都有了焕然一新的感觉。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开学的优秀作文,欢迎查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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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水浒传读后感

全文共 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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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寒假我再次细读了《水浒传》,这本书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它以北宋末年宋江农民起义为主线,通过描写108个英雄好汉被逼上梁山的不同经历,成功塑造了一大批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合上书,他们仿佛就在眼前,疾恶如仇、侠肝义胆、粗中有细的鲁智深,武艺高强、有勇有谋的林冲,疾恶如仇、侠肝义胆、直爽率真的李逵,机智聪明的吴用……都给我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

在这些众多的绿林好汉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智多星吴用军师。他机巧聪明,饱读诗书。吴用给晃盖献计,智取生辰纲,用药酒麻倒了青面兽杨志,夺了北京大名府梁中书送给蔡太师庆贺生辰的十万贯金银珠宝。

宋江在浔阳楼念反诗被捉,和戴宗一起被押赴刑场,快行斩时,吴用用计劫了法场,救了宋江、戴宗。宋江二打祝家庄失败,第三次攻打祝家庄时,吴用利用双掌连环计攻克祝家庄。吴用在破连环马时,派时迁偷甲骗徐宁上了梁山。宋江闹华州时,吴用又出计借用宿太尉金铃吊挂,救出了九纹龙史进、花和尚鲁智深。一生屡出奇谋,屡建战功。从吴用身上,我感受了智慧的力量,他之所以能神机妙算、屡建奇功,关键在于他曾经读书万卷,学识渊源,科学知识的力量是无穷大的,它使吴用在《水浒传》的舞台上,书写着精彩的人生。

知识改变着世界,推动着历史前进,所以,作为一名学生,我们要学好《水浒传》,用好这本书,并从中有所收获,用知识充实自己,将来才能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是一本书耐人寻味,值得你反复阅读的名著,也许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环境下阅读,你都会有不一样的感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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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格列佛游记》学生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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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枯燥无味的星期六,我偶然翻出一本《格列佛游记》。看了书的说明我心里产生了各种疑问:格列佛去哪儿了?遇到了什么样的事情……我带着这些问题走进了书中。

作者乔纳森?斯威夫特以大量政论和讽刺等抨击地主豪坤和英国殖民主义政策,受到读者热烈欢迎。而他的讽刺小说则影响更为深广,所以高尔基称他为世界“伟大文学创造者之一。”

这本书由四个小故事组成。第一段格列佛因为遇到海难误入小人国,这里的居民身高仅六英寸,君臣贪婪﹑国家战祸连连。作者以居高临下的角度,用巨人的眼光俯视人类的荒唐和渺小。

第二段格列佛由于好奇心误入巨人国。这里居民身高如尖塔,武器精良,国威赫赫。作者以小矮人的角度,仰视人类的粗俗和铁石心肠。

第三段格列佛逢海盗,造访飞岛国。这里的属地被笼罩控制,城市和乡间破败,荒芜。作者以平常的心态,平视人类的疯狂和邪恶本性。

第四段格列佛叛变,遍历慧骃国。我最喜欢慧骃国游记,我喜欢慧骃们的良好品德。在慧骃国这里它们的心是透明的,没有谎言也没有欺骗。它们以自然为美,说话总是彬彬有礼。它们的美德和善行让我很欣赏。文章描写马儿居然有思维,会用自己的语言交谈,而且很有礼貌,处处讲礼节,像绅士一样。格列佛将人类一切再平常不过的事讲给慧骃们听,慧骃们听起来都是那么的神奇和不可思议。

故事中的慧因国也是我们所追求和向往的理想社会,在这里你不需要对人有所猜忌,不用处处用一种防范的心来迎接周遭的人和事。越来越多的“谎言”让我们对人有了戒心,别人遇到困难时,当即将要伸出援助之手时,我迟疑了:这个人是真的有困难,还是假装的?我帮了他之后他会怎么样?许多问题一下子从脑海里跳出来;当有人给我帮助时,我迟疑了:这个人会不会有什么企图,为什么他要帮我?我越来越讨厌自己的这些多疑,但从小到大我们接受的就是这样的“防范”教育,这些多疑早已进入我们的脑髓了。似乎在遇到事情的时候不多疑一下就是我们自己缺条筋少块骨。

我很有幸能看到这本书,给我带来这么多的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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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水浒传》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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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中国史上第一部用白话文写成的成篇小说.《水浒传》既然是四大名著之一,就必定有他发光出彩之处.之前虽然囫囵吞枣的看过一点点,但完全不知其所云.这个假期我再次随各位梁山泊的英雄深刻的体会了一番他们的“忠孝义”.

《水浒传》里的人物都刻画得十分传神,性格鲜明.例如:“花和尚”鲁智深,他得知郑屠欺负金翠莲父女,主动向金氏父女赠送银两,帮助他们逃跑,故意激怒郑屠,三两拳就打死了恶霸郑屠.这一系列的作为都充分的期限了他是一个粗中有细,性格暴躁,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真汉子.

《水浒传》故事情节曲折有趣,事态的变化常常让人意想不到.认真品读《水浒传》,才能感受到梁山好汉的“忠孝义”.

孝:梁山英雄身上不缺乏对父母的孝.李逵思母心切,便回家背老母,没想到母亲却被老虎给吃了,李逵怒杀四虎.这是危险呀,是对母亲的孝给了他力量.还有当武松得知武大郎是被潘金莲毒害的,为了替哥哥报仇,于是就割下潘金莲的狗头,掏出其五脏六腑;杀了西门庆;获罪被流放孟州,也在所不惜.

忠:他们有对国家社会忠心.宋江宁愿死也不愿意让李逵造反,李逵几次想起兵造反,都被他阻止了.宁可朝廷负他,他忠心不负朝廷.这是“忠”还有林冲的妻子被高俅的儿子欺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

义:为了朋友兄弟,赴汤蹈火,舍命相助、同生共死.何其伟大的“义”呀!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难于登天.而梁山好汉个个义胆包天.

《水浒传》让人过目不忘的就是英雄们的“忠孝义”,使我强烈地感受到了古代英雄豪迈的气概和性格.是一本值得一看的文学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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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活着》500字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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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这部小说的主题与内涵,一向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小说太过于消极,过于沉重,对读者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会有这样的评论也是难免的,因为的确,这部小说从头至尾都浸没在一种杯具的气氛中,主人公富贵的一生是痛苦的,悲惨的,他的亲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他生命中那些难得的温情一次次的被死亡撕扯地粉碎。读者读完整部小说,合上书本,看到封面上小说的题目——活着二字时,都会思索: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否像主人富贵一样,活着就是为了承受活着的痛苦?

另外,小说的结局——富贵和老牛一齐生活,似乎也暗示着一种消极的观点:人和动物的生命价值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仅仅是一种活着的状态而已。然而我认为上述观点并不完全准确,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向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所以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

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职责。”职责,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可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所以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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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旅游感受六年级学生

全文共 7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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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上海是个闻名中外的大都市,我一家准备去那儿游玩三天。

我们七点半出发,整整坐了一上午的车,终于来到了上海,旅游的第一站是上海巧克力开心乐园。进了门,门后是一个大广场,广场中央有一个巨大的三米多高的奶油味加巧克力味的冰激淋模型、大热狗模型,还有一个个花坛。导游为大家买了门票后,就让我们自由玩了。

制作美食需要明白美食,于是,我第一个去了巧克力展示厅。哇,里面有许多巧克力作品。说说最大最逼真的吧!那就是——巧克力加菲猫,作者把白奶油的外面颜色用好吃的橘红色奶油涂上,再加上其它的奶油,看上去十分光滑,栩栩如生,而且又做出了许多的模样:有立着的、变成超人的、与女猫咪朋友在一起的……各种各样,美丽极了。下一个,才是乐子了。

这一次,我们要去做甜甜圈。要开始做了,服务员给我一个普通的甜甜圈和一瓶草莓味奶油瓶,我搬到了一张桌子上,拿出普通的甜甜圈,又打开奶油瓶的盖子,挤出奶油,涂到甜甜圈上,最后,亮出桌上的巧克力渣瓶,打开,洒上了五颜六色的巧克力渣,一个美味的甜甜圈出场了,看着好吃的巧克力甜甜圈,我开心极了。

再说说饼干吧,我们一家三人进了门,找了一个位置,服务员给了我们两块粘手的面团,还有一个杆面杖。我们先抓起面团,使劲儿地揉,让面团不再粘手,再用杆面杖压在面团上面,往前推,这样一直做下去,面团就扁了下来。然后,用一边塑料碗里的模型:有蝴蝶型的、有熊型的、有五角星型的、有米老鼠的头和耳朵型的、有六边型的、还有小鱼型的……各种各样,我抓起一个袜子型的模型压在扁了的面饼上,又抓起熊、六边、小鱼、五角星、兔子、米老鼠的头和耳朵等等形状的模型,压上去了。最后,把多余的面饼小心翼翼地撕下来,揉成团,开始按照第二步至最后一步的方法接二连三地做下去,一直到面团没了。

我又做了许多作品,有棉花糖、披萨和五颜六色的巧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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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三国演义》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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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好书对于一个人甚至是一群人来说都是有着影响的。不管是什么书,对人都是有影响的。一本好书对人的影响当然也是好的。好书有很多,但我认为最好的还是当属罗贯中先生的《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刻画了近200个人物形象,最为成功的有诸葛亮.关羽.刘备.张飞等人。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其中有重情重义的关羽,神机妙算的诸葛亮,气量狭隘的周瑜,体恤民情的刘备,杀人如麻的曹操……

让我最敬佩的就是关羽,关云长了。关羽身高九尺,胸前长须飘飘,脸色好像红枣一样,一双丹凤眼,两条卧蚕眉,相貌雄伟,气度不凡。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诸葛亮。诸葛亮熟知天文地理,足智多谋,而且一生谨慎。他火烧新野.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骂死王朗.七擒七纵孟获.空城计.七星灯.以木偶吓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无不展现出他的才能。

这本书不仅仅诉说了三国时期从政治上到军事上的诸多事例、战例,还塑造了一个个鲜活的、栩栩如生的人物:刘备、曹操、诸葛亮、关羽、张飞、孙权、周瑜、赵云等人都是家喻户晓的人物。这本书,能使看过它的人产生爱国思想,从那一个个鲜活的人物中找到他们的优秀品质并加以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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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学生作文感受奥运

全文共 1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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绚丽的鸟巢,魔幻的水立方……每个别具一格的场馆都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鸟巢那绚丽的色彩,水立方的无限幻想牵动着无数中外游客的心。身处北京的人,谁不想亲临场馆感受百年盛会的风采呢?当然我也不例外,很想置身其中,到现场感受那种震撼的气氛。可以说,为了得到一张奥运门票,我们可谓是煞费苦心!!经过多方的努力,还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啊!我们终于得到了女篮小组赛的门票。拿到票的那一天,我辗转难眠。直到家人都睡着了,我还端详着那张做工精致的门票。虽然不是鸟巢.水立方的门票,但对于我来说已经足够兴奋N个晚上了!!从那天起的每个晚上我都是在盼望中度过的,临近比赛的那几天,几乎每天都会在梦里看比赛……

日思夜想的那一天终于到来了,热血沸腾的我,早早就起床准备出发了!!我和妈妈拿着相机,带着望远镜,一路兴奋地聊着走到了地铁。地铁里有好多人也和我们一样,带着望远镜,照相机,一看就知道是要去看比赛的;甚至还有人全副武装,身上贴着五星红旗和奥运五环的标志,准备为奥运加油,为中国加油,为运动员加油。别说,看到这种场面,还真是让人心潮澎湃呢!

终于到站了,我们在热情的志愿者的引导下,很自然就随着人流找到了著名的五棵松篮球馆,提前两个小时到达了场馆。

今天上场的是捷克队和新西兰队。场上气氛比我料想的更加震撼!虽然比赛的运动员不是中国人,但我们还是热情高涨,拼命为运动员加油!呐喊!球员还没有入场,双方的球迷已经喧闹成一片,大家挥舞着国旗高声呐喊加油,粉丝们的较量构成了比赛的一道独特的风景线。球员在粉丝们的欢呼声中陆续入场,全场沸腾到了零点。我是第一次在现场看篮球比赛,没想到在现场看比赛和在电视上看比赛差距那么大!明星球员就在离自己不远处的赛场上,看上去也没有那么遥不可及,也更加亲切了!,我和妈妈坐在第九排,视野很好!我们带的望远镜显然没有多大用场,甚至有点多余!照相机在比赛中也只能闲着,一是怕拍照影响大家看球赛,再说,我的眼睛和手也忙不过来,一直忙着为运动员加油!喝彩!

第一场比赛在大家的欢呼声中结束了,捷克队领先了很多分,可新西兰队一点也不气馁,在第二场比赛中毫不灰心,很顽强地追赶比分,竞争相当激烈。捷克队也不懈怠,步步紧逼,一直保持着大比分的领先地位。场上运动员顽强的拼搏,场下的拉拉队更是卖力的表演,真正到达了一种忘我的境界!眼看比赛就差两分钟了,捷克队还是遥遥领先,新西兰队根本没有改写辉煌的机会了,我真为他们着急!可看上去,两队的队员都没有放松的表现,还在顽强的打拼。结局不出大家所料,捷克队以大比分的优势拿下了整场比赛。观众都站起身来为他们鼓掌,表示感谢!

我知道, 无论是新西兰队还是捷克队,他们都憋着一股劲儿,要为自己的国家夺取奥运金牌。所有的运动员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在他们心中都牢牢记着 “更快,更高,更强”的 奥运精神,为了这个永恒的目标去拼搏,凭着坚定的信心和精湛的技术,闯过一道道难关,战胜一个个对手,为国家赢得荣誉。虽然比赛已经结束了,但我还是有些意犹未尽,这场扣人心弦的比赛足以让我回味好几个晚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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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三国演义》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8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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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匪浅。 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三国演义》刻划了近200个人物形象。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在三国中,我最佩服的人是关羽,他不但武工好,而且人也好。在跟曹操打仗时,他因带着二嫂,所以才假装投降。其实他还是一心想找到刘备,保护好二嫂的。等到他得到一匹“赤兔马”时,便立即骑着这匹“赤兔马”又去找刘备了。在山下遇见二嫂,他也不忘把二嫂带回去,真是一名当之无愧的好汉。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他不但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

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险。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伏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凤雏:庞统、姜维、徐蔗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吴,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

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功。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要忠义,也应该要有诚信吧。如果一个人把现实生活中最为宝贵的诚信也丢掉了,那这个人还有什么呢?金钱、地位、官职?这些都是次要的。诚信是一个人的永久身份证,如果没有了诚信,大家都不信任你,而且又在你背后指指点点,你不会难过吗?这些又岂是金钱、地位、官职能弥补的?我相信,你也不想做一个缺点多的不胜枚举的人吧!所以,让我们打开诚信的大门,用我们永久的身份证去面对人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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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余华《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8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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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捧着这本被许多国家翻译成的《活着》,像是捧着一颗朴实淳厚的泪滴,明亮但是飘荡着浑浊的埃土。细细读后,感动不已。

余华笔下的"福贵"以自述的口吻向读者展现了他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及对世界乐观的态度。一个纨绔子弟因为种种玩世不恭的行为导致沦落为一个穷酸劳苦的农民。本满满的家,亲人却一个接着一个地离去,留下更多的是悲苦的离愁。然而他并没有放弃活的希望,继续坦然生活。

也许命运的惩罚过于残酷,先使"福贵"倾家荡产,失去了财富与地位,之后再断了他的陪伴与幸福。命运的安排,可能总是有些不尽人意,但活着,坦然地、乐观地活着,才是我们的追求。

梵高与命运的搏斗、苏格拉底对真理的渴望、狄更斯对生活的态度等都给我们树立了良好的.榜样,告诉我们前进的目标以及奋斗的方向。一个人的一生是汗水与苦难打造起的精神堡垒,没有层层的磨砺和坚持就会使堡垒一塌涂地。生命是有离别的见证,生活是有坎坷的伴随。当一步又一步地走向自己想到达的巅峰,但又不小心一落千丈,此时应静放平心态,放手一搏。

曼德拉从小就失去了父亲,苦难伸出魔爪使他贫穷潦倒。他从小就被白人政府的法律所约束,目睹当地大酋长解决部落争端时的无能为力,但他不在乎世上的飞短流言与压迫,顽强地活着,点亮心中的明灯,和"福贵"一样有始终不变的信念:活,为自己、为家人、为一切美好高尚的事情而活!

《活着》这本书以真切的描写将"福贵"这个人物形象淋漓尽致地表现出,其中让人深受感染的地方是老人在拉牛耕地时喃喃道自己亲人的名字,同时鼓励自己像老牛一样勤劳,表达的是他对家人的思念,体现了他的执着与坚持。

移情换景,在学习生活中,很多时候,我们遇到大的困难却总是畏畏缩缩不知道向目标前进。生活的态度应当是乐观和知足,但绝对不等于放纵自己。活着,更应心怀信念与激情,活出真正的精彩。

从余华的作品中,我读到了民风的朴厚,但也见到了不少旧时期的坏习俗。世界存在着真善美,也少不了假恶丑。我会时刻记住余华的一段话:"写作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正是作家的真情写作,让我领悟到生活和生命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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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余华《活着》个人收获读后感

全文共 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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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气读完,心中久久不能平静。泪水多次掉落。有道是男儿有泪不轻弹。但此时此刻我想说的是,命运怎会如此残酷?有种向苍天怒吼不甘的冲动,太多的不甘……

死亡不可怕,也并不以你的可怕而不来找你。真正可怕的是有些时候你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都一一离你而去,而你却一点办法也没有,独留自己一个人,就像本文主人公。

活着,短短一篇。朴实无华的第一人称平淡的道尽了他们的一生。故事从解放前一直到19世纪末。这不正是我们祖辈,父辈,都亲身经历过的那段岁月吗?也包括我们80后的那点有限的童年记忆。那样的年代,字里行间已经令人十分动容,而实际更是不敢想象……小时候常听起祖辈,父辈提起过他们的岁月……而我也仿佛跟随故事跟随儿时的记忆碎片在里面找寻他们的影子。如今,让人不经感叹,我已长大,你也白发,时间都去哪了?让人不胜唏嘘……

活着,活在当下社会是我们莫大的福气。和祖辈父辈以及书中的各种动乱,战乱,饥荒,疾病等等来比现今的我们可算得上是天上神仙的日子。这让我们怎能不好好珍惜呢?没有比活在当下更幸福的事了。好好活着,活出自己的精彩,把美好的.生活一直传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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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昆虫记八年级学生读后感经典

全文共 9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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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哗啦啦、哗啦啦......”随着书页一声声翻动,一本《昆虫记》已经被我认认真真地读完了,里面的内容让我大开眼界!

在阅读这本书前,我对昆虫学科一无所知,更不知道其中的奥秘,读完后,我知道了:昆虫的身体分为头部、胸部和腹部三部分;多数昆虫都有触角、三对足、一对或两对翅膀,有的昆虫没有翅膀;不知道蜘蛛不是虫子;还不知道我们把对人有贡献的昆虫称为“益虫”,不知道我们把对人有危害的昆虫称为“害虫”……

功夫不负有心人,我阅读完这本书,知道了许许多多昆虫世界里内藏着的

“玄机”:知道了那些蚂蚁勤奋劳动,蟋蟀夏天唱歌,结果蚂蚁在冬天过上好生活,蟋蟀被冻死这种故事是假的;知道了萤火虫其实很残忍,会吃蜗牛;知道了各种种类的蜜蜂是怎么筑巢的……

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是萤火虫备餐。在没有读《昆虫记》之前,萤火虫在我印象中是可爱的、招人喜欢的;可读完《昆虫记》后,我知道了萤火虫原来是吃肉的,最喜欢吃蜗牛。萤火虫吃蜗牛的过程也让我大吃一惊:当蜗牛爬到一个物体上时,蜗牛壳如果没有严严实实地粘在这个物体上,哪怕留一丝一毫的缝隙,萤火虫就会用它身上的一根细针将麻醉药注射到蜗牛身子里,蜗牛就会立即动弹不得,成为萤火虫的盘中餐,口中肉。

读完《昆虫记》,我不仅知道了许多昆虫界的奥秘,还从作者身上学到了很多。

法布尔有着求真务实的研究态度、严谨的科学作风。从来不道听途说,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别人说对就对。法布尔每次会用实验来证明这些事件是对是错。

法布尔还有认真观察的习惯。每当他捕捉到一只昆虫,就会把它先放在显微镜下,然后仔细观察这个昆虫的外貌,再仔细观察它和别的昆虫最与众不同的一面,最后把这些东西搞得一清二楚。

法布尔那用心思考的品质也值得我们学习。法布尔常常会在书里提到一些关于自己思考的事情,就拿萤火虫的备餐这个故事举个例子吧!法布尔在里边说明了他自己想萤火虫是怎样吃东西,他能推出结论,也是因为他的细心观察,他发现萤火虫嘴部没有一个牙齿,所以推断萤火虫是先消化再吞咽的昆虫。

我们也要学习法布尔永不放弃的精神。法布尔之所以能受到人们的敬佩,是因为他能通过失败看见胜利,真是“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啊!

昆虫记是一本值得我们细细品味的书,这本书能带给我无数的快乐与启发。读完这本书,你一定也能知道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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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昆虫记八年级学生读后感经典

全文共 32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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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昆虫记》,那本书里介绍了许许多多的昆虫,像:蝉、开隧道的矿峰、樵叶峰、迷宫蛛其中最吸引我的就是迷宫蛛。

普通的虫子,如果好好地研究起来,也能发现许多有趣的事情。在七月的清晨,太阳还没有焦灼着人的头颈的时候,每星期达尔文总要去树林里看几次迷宫蛛。孩子们也都跟着达尔文去,每人还带上一个橘子,以供解渴之用。

走进树林,不久,他们就发现许多很高的丝质建筑物,丝线上还串着不少露珠,在太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好像皇宫里的稀世珍宝一般。孩子们被这个美丽的“灯架”惊呆了,几乎忘记了他们的橘子。

经过太阳半小时的照射,魔幻般的珍珠随着露水一起消失了。现在可以来专心观察它的网了。在那丛蔷蔽花的上方张着一张网,大概有一块手帕那么大,周围有许多线把它攀到附近的矮树丛中,使它能够在空中固定住,中间这张网看起来犹如一层又轻又软的纱。

网的四周是平的,渐渐向中央凹,到了最中间便变成一根管子,大约有八寸深,一直通到叶丛中。

蜘蛛就坐在管子的进口处。它对着他们坐着,一点儿也不惊慌。它的身体是灰色的,胸部有两条很阔的黑带,腹部有两条细带,由白条和褐色的斑点相间排列而成。在它的尾部,有一种“双尾”,这在普通蜘蛛中是很少见的。

达尔文猜想在管子的底部,一定有一个垫得软软的小房间,作为迷宫蛛空闲时候的休息室。可事实上那里并没有什么小房间,只有一个像门一样的东西,一直是开着的,它在外面遇到危险的时候,可以直接逃回来。

上面那个网由于用许多丝线攀到附近的树枝上,所以看上去活像一艘暴风雨下抛锚的船。这些充当铁索的丝线中,有长的,也有短的;有垂直的,也有倾斜的;有紧张的,也有松弛的;有笔直的,也有弯曲的,都杂乱地交叉在三尺以上的高处。这确实可以算是一个迷宫,除了最强大的虫子外,谁都无法打破它,逃脱它的束缚。

果然,一切都在蜘蛛的意料之中。它不慌不忙地扑到猎物上,慢慢地一口一口地吮吸着它的血,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至于那蝗虫,在蜘蛛咬它第一口的时候就死了蜘蛛的毒液使它一命呜呼。接下来蜘蛛就要从容地来吃完它了,而对于这只蝗虫来说,这远比半死不活或者活活被蜘蛛撕成碎片要舒服多了。

到快要产卵的时候,迷宫蛛就要搬家了。尽管它的网还是完好无损,但它必须忍痛割爱。它不得不舍弃它,而且以后也不再回来了。它必须去完成它的使命,一心一意去筑巢了。它把巢做在什么地方呢?迷宫蛛自己当然知道得很清楚,而达尔文,却一点头绪都没有,实在猜想不出它会把巢造在哪儿。我花了整个早晨在树林中各个地方搜索。工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发现了它的秘密。

在离网相当远的一个树丛里,它造好了它的巢。那里堆着一堆枯柴,草率而杂乱地缠在一起,显得有点脏。就在这个简陋的盖子下,有一个做得比较细致、精巧的丝囊,里面就是迷宫蛛的卵。

看到它的巢那么简陋,我不禁有些失望。但是后来达尔文想到了,这一定是因为环境不够好。你想,在这样一个密密的树丛里,一堆枯枝枯叶中,哪有条件让它做精致的活呢7为了要证明自己的推想没有错,达尔文带了六只快要产卵的迷宫蛛到达尔文家里,放在实验室的一个铁笼子里面,然后把铁笼子竖在一个盛沙的泥盘子里,又在泥盘中央插了一根百里香的小树枝,使每一个巢有攀附的地方。一切准备就绪后,现在就让它们大显身手吧。

这个实验获得了极大的成功。七月底的时候,达尔文得到了六只雪白的、外观富丽精致的丝囊。迷宫蛛在这样一个舒适的环境里工作,活干得自然细致了许多。尽情地观察吧!这个巢是一个由白纱编织而成的卵形的囊,有一个鸡蛋那么大。内部的构造也很迷乱,和它的网差不多看来这种建筑风格在它的脑子里已经根深蒂固了,所以无论在什么场所,在什么条件下,它造的建筑物都是那样的迷乱无章。

这个布满丝的迷宫还是一个守卫室。在这乳白色的半透明的丝墙里面还装着一个卵囊,它的形状有点像那些代表某一等级的骑士的星形勋章。这是一个很大的灰白色的丝袋,周围筑着圆柱子,使它能够固定在巢的中央。这种圆柱都是中间细,两头粗,总共大约有十个,在卵室的周围构成一个白色的围廊。母蛛在这个围廊里徘徊着,一会儿在这儿停住,一会儿又在那儿停住,时时聆听着卵囊里的动静,活像一个马上要做父亲的人在产室外面焦急地等待着孩子的第一声啼哭。这样一个卵巢里面,大概藏着一百颗左右淡黄色的卵。

轻轻移去外面的白丝墙后,可以看到里面,还有一层泥墙,那是丝线夹杂着小碎石做成的。可是这些小沙子怎么到丝墙里面去的呢?是跟着雨水渗进去的吗?不对,因为外面的丝墙上白得没有一丝斑点,更不用说什么水迹了,看来决不是从这墙上渗进去的。

到后来,达尔文才发现这是母蛛自己搬进去的,它为了怕卵受到寄生虫的侵犯,所以特地把砂粒掺在丝线里面做成一培坚固的墙。

这丝墙里面还有一个丝囊,那才是盛卵的囊。我打开的这个巢里面的卵已经孵化了,所以我能看到许多弱小的小蜘蛛在囊里快乐地爬来爬去。

但是,再回过头来看看那母蛛,它为什么要舍弃那张还完好无损的网,而把巢筑到那么远的地方呢?它的舍近求远自然有它的道理,你还记得它的网的样子吧?在它的网的上方,有一个错综复杂的迷宫,高高地露在树叶丛的外面,这是一个巨大的陷阱,同时也是一个很醒目的标志,它的敌人寄生虫轻而易举地就能看到这个迷宫,然后循着它再找到迷宫蛛的巢如果这巢离那醒目的网很近的话,那么寄生虫会不费吹灰之力就把它的巢找到。寄生虫的卑鄙手段上面已经详细地报述过了,提防寄生虫入侵是每一个母亲为了保护下一代所必须做的一项重要事业。况且这种迷宫蛛的死敌寄生虫专门吃新生的卵,如果找到迷宫蛛的巢,会毫不客气地把它毁灭。所以聪明而尽责的迷宫蛛就趁着夜色到各处去察看地形,找一个最安全的地方作为未来家族的安乐窝,至于那个地方美观不美观,环境怎么样,倒是次要考虑的了。那沿着地面生长的矮矮的荆棘丛,它们的叶子在冬天里也不会脱落,而且它们还能钩住附近的枯叶,对迷宫蛛来说,不能说不是一个理想的居处,还有那又矮又细的迷迭香丛,也是迷宫蛛爱做巢的地方。在这种地方,我常常能够找到不少迷宫蛛的巢。

有许多蜘蛛产卵以后就永远离开自己的巢了。可是迷宫蛛和蟹蛛一样,会一直紧紧地守着巢。不过和蟹蛛不同的是,它不会像蟹蛛那样绝食,以致日益消瘦下去,它会照常捕蝗虫吃。它用一团纷乱错杂的丝。筑起了一个捕虫箱,继续补充营养。

当它不捕食时,那就像我们所看到的那样,在走廊里踱来踱去,侧耳倾听四面八方的动静。如果我用一根稻草在巢的某一处拨一下,它就会立即冲出来查看个究竟。就是用这种警惕的办法,它尽心尽责地保护着自己的未成年的孩子们。

迷宫蛛产了卵后胃口还那么好,表示它还要继续工作。因为昆虫不像人类,有时候吃东西仅仅是因为嘴馋。它们吃东西就是为了工作。

可是产完卵后,它这一生中最伟大的任务已经完成了,它还要作什么工作呢?经过我细细地探究后,我才发现它所要做的工作是什么。大约又花了一个月左右的工夫,它继续在巢的墙上添着丝。这墙最初是透明的,现在却变得又厚又不透明了。这就是它之所以还要大吃特吃的原因:为了充实它的丝腺来为它的巢造一垛厚墙。

大约在九月中旬,小蜘蛛们从巢里出来了。但是它们并不离开巢,它们要在这温软舒适的巢里过冬。母蜘蛛继续看护着它们,继续纺着丝线。不过岁月无情,它一天比一天迟钝了。它的食量也渐渐地小起来。有时候我特意放几条蝗虫到它的陷阱里去喂它,

它也显得无动于衷,一口也不想吃。虽然这样,它还能维持四五个星期的生命,在它离开这个世界之前,它继续一步不离地守着这巢,每次一听到巢里新生的小蛛在活泼地爬来爬去,它便感到无限的满足和快慰。最后,到十月底的时候,它用最后一点力气替孩子们咬破巢后,便精疲力尽地死去。它已尽了一个最慈爱的母亲所应尽的责任,它无愧于它的孩子,无愧于这个世界。至于以后的事;它便托付给造物主了。到了来年的春天,小蜘蛛们从它们舒适的屋里走出来,然后像蟹蛛那样,靠着它们的飞行工具游丝,飘散到各地去了。它们的母亲在天之灵,看着自己的孩子一个个各自成家立业了,也该欣慰了。

多么聪明的迷宫蛛啊!如果把这技术用到社会科技上那我们的生活将会很快富裕起来,有些时候也要虚心向动物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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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活着》英语读后感

全文共 19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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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讲述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老人的人生感言,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下面是语文迷为大家提供的活着的英语读后感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To Live

When I read the book To Live, I know I have own a lot of happiness in this period. To Live allowed me to see the people’s suffering and hardship in old China. But the most important is the spirit that age gives to them.

To Live described Fugui’s life who lives in The Cultural Revolution and Great Leap Forward. Fugui borns in a host family, when he was young, he often went outside gambling. So that in the end he spent all the property under the trap which others had designed. At that time, he had got married with his wife Jiazhen. One day, when he went out to borrow money for looking doctors for his parents, he was caught to join the army. Almost all the soldiers had died, but he struggled to live and luckly got together with his family, when his mother had gone and his daughter Fengxia had been a dumb because of illness. His family were very happy because of his coming back. For he had not been assigned to the landlord constituents, they lived a poor and happy life. Of the past with each passing day, his little son was going to middle school, but his disaster began again. His son lost his life for saving his classmate whose father is the mayor of the town. Backlog of the pain and frustration, he and his wife as if had lost a lot and they nearly lost confidence of living. Fortunately, they have a sensible daughter, although she couldn’t talk, but she helped her parents go through the pains. Later Fengxia married to Erxi who is an honest man, but fate still made fun of this hard-working and simple girl, she died from giving birth. And then later, in the heavy blows, Fugui’s wife left him forever.

Life had lost all his family, leaving him, last remaining alive. I don’t know how I can experience his life in that age, his disease that he had to face, but I know Fugui had learnt to respect for life, be properly al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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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活着初二学生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1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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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世间每天上演的不是生离,就是死别。也许年少时我们面对亲人的离世觉得痛苦万分,可是年老时那种悲痛早已经化为司空见惯的习以为常,而中间的这个过程我们只能选择活着,并且好好活着。

余华先生曾说:“死亡不是失去生命,只是走出了时间。”是的,人生何其短暂,谁又能活过时间呢?用这样来解释死亡可能也是给在世的人一点安慰吧!

读余华先生的作品时,我还尚小,约莫刚初中毕业,那时候就觉得《活着》这部作品就是一个大时代下小人物的悲惨命运,很同情故事里面的福贵,觉得这世上最悲惨的人也莫过于此。

余华先生的作品吸引的读者,应该大部分都是80后,因为更加贴合那个时代背景,从而产生共情,当然还有我这种口味比较独特的90后,就喜欢他那种犀利的笔锋。

余华先生是中国先锋文学的代表作家之一,谈及到先锋,可能有人要问了,什么是先锋文学呢?首先“先锋”一词,最初是源于军事用语,19世纪初始于法国__,后面转向文学艺术。而“先锋文学”就是指那些反对传统文化,刻意违反约定俗成的创作原则及欣赏的文学。余华先生在此文风上就颇有建树。

都说了解一部作品,首要是先了解作者。余华,1960年4月3日生于浙江杭州,当代作家,中国作家协会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委员。1977年中学毕业后,进入北京鲁迅文学院进修深造。1983年开始创作,同年进入浙江省海盐县文化馆。1984年开始发表小说,《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九十年代有影响的十部作品。1998年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2005年获得中华图书特殊贡献奖。

而《活着》这部作品也被中国影响力的第五代导演张艺谋改编成了电影。我是先看的电影后读到小说的,电影和小说相比,电影可能更加温暖一些,至少让人觉得有些盼头,而小说则显得更为残酷。于我个人而言,我更加喜欢小说。鲁迅先生曾说:“所谓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撕碎在人眼前,毁灭给人看。”因为生活永远不会像电影一样给你预设一个充满温暖的结局,它总是在平淡的日子冷不丁的给你一剂意外,让你猝不及防,真实并且感受真切。

那《活着》究竟讲了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其实故事很简单,就是一个普通人的悲惨故事而已。

其实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所爱的人一个接一个的离去,而你却要笑着活下去。福贵的儿子有庆,觉得能救县长夫人是很有面子、很光荣的事情,于是他躺在了手术台上,开始觉得头晕,后面觉得越来越晕,到最后血被抽干,死在了手术台上。不敢想象一个孩子最后死亡的归宿,竟然是献血被抽干,最后失血而亡。当时看这一段时,真的不寒而栗。

福贵的父亲,被前来讨要房契的龙二气死;福贵的母亲,生病死去;福贵的妻子,软骨病去世;儿子,为救县长夫人抽血过多而亡;女儿,生病变成哑巴,在生产时大出血而亡;女婿,在做工时,被水泥板压死;外甥,因为太饿,被干豆子撑死。谁能想到,经历了一切苦痛的人,上天却格外眷顾他的生命,让他活着,一直平平安安的活着。

之前说这个故事我初中毕业就已经读过,去年的朋友的婆婆因癌症离世,我又拿出来读了一遍,愈发认同这样一句话:“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并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告诉她,婆婆只是走出了时间而已。但我并非局中人,也知道,去世的人虽得到了解脱,可是活着的人真的需要勇气。因为她以后的日子都没了她最爱的人,最懂她的人。

书中还有这样一句话:“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福贵的勇气可能真的不是常人所拥有的,但是我相信那个时代一定还有很多很多这样的福贵,没有什么比活着能更好地尊重生命了。

每次开心和不开心的时候都很喜欢读余华先生的作品,每次都能有不同的领悟。开心的时候,看看《活着》觉得这样的生活多么来之不易;不开心的时候,看看《活着》觉得自己的处境也没有福贵那么惨,又有什么好抱怨的呢!

读余华先生的作品就像蒜蓉配着老酒,阵阵的讽刺与辛辣。喜欢他冷漠地凌迟着现实,通透且难以忘怀。如果尝过余华文字的那种苦,你会更加珍惜现在所获得的那一点滴的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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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水浒传学生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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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自古多英雄,千古英雄多少事?

施耐庵是《水浒》的作者,他用生动形象的语言勾勒出一个个英勇正义的人物,如宋江、李逵等。作者对这些人物的抗争精神、正义品质进行赞扬,表现作者的正义心。

其中,印象最深的是三打祝家庄的故事。梁山好汉因杨雄、石秀被擒,决意攻打祝家庄,前两次因不明敌情,冒然进兵,且骄傲轻敌而失利。第三次攻打时,利用孙立和栾延玉的师兄弟关系,骗祝家人相信,大家里应外合,攻破祝家庄,怪不得连_都评价“三打祝家庄”是合乎辩证法的最好事例。

梁山泊的宋江,出身于小地主家庭,在官府当差,又喜结交江湖好汉,对劳动人民富有同情心,他是“济人贫苦、用人之急、扶人之困”的及时雨,他既是臣子,还是孝子,是一个乐善好施,了解劳动人民疾苦的人;宋江有组织才能,善于用人,赵义军在他的带领下打赢了许多胜仗。

梁山起义军以“替天行道”的口号,表现出气壮山河的气慨;用“劫富济贫、拔刀相助”表现出义胆雄心的壮举。他们用赤子之心报效国家,保护百姓,正是这样一帮忠义之士,在封建社会中为老苦大众而奋斗。

《水浒》是中国历史上的一页绝美篇章,展示出可歌可泣的奋斗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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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三毛流浪记》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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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流浪记》是一本非常有意义的漫画书,当我第一次看到它时,就被它吸引住了。《三毛流浪记》是漫画家张乐平创作的漫画小说。

故事中的三毛是一个可怜的孩子,三毛是个骨瘦如柴、衣不蔽体,吃不饱、穿不暖,没有可以遮风档雨的藏身之地,更谈不上享受温暖的家庭生活与良好的教育的流浪汉。三毛过着四处流浪的生活。在流浪的过程中,他做了许多事,遇到了很多坏人和好人,吃尽了苦头。

三毛是个善良孩子,当他看到一位老人很饿时,他从口袋里掏一块烧饼,分一半给老人吃,老人很快就吃完了,他想老人一定饿极了,虽然他自己也很饿,但他还是把留下的一半块烧饼又给了那位老人。

三毛是个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孩子。当他看一全大男孩欺负一个小个子男孩时,三毛很费力地把他们拉开,并狠狠地教训了那个高个子男孩。

三毛是个拾金不昧的孩子。他虽然穷,很需要钱,但他捡到一位老先生的钱包时,却自动交还给老先生。

我很喜欢三毛,因为他正直善良、见义勇为、聪明机智、富有童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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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三国演义》四大名著学生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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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三国演义》这本书,它是罗贯中所写,是古代四大名著之一,主要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故事,让我明白了“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道理。

这本书中讲述了许多英雄人物:其中我最佩服的人就是关羽。他“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英勇无比,是一位重情义的人。“刮骨疗毒”就让我对他更加刮目相看,关羽一边让华佗给他治疗,一边又在和别人专注地下棋。如果换成是我,不打麻醉,肯定不能忍受这让人接受不了的疼痛。关羽真是一位神人呢!

而诸葛亮的才华也让我赞叹不已。就连书中的徐庶、庞统、姜维也非常尊崇他。他料事如神、胆大心细。什么阴谋诡计都瞒不过他。他是个鞠躬尽瘁的人,还精通天文地理,无所不晓。他“借东风、草船借箭、七擒孟获、空城计、木像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这些事是常人想不到的。

当我们面对困难时,要向关羽一样敢于面对努力克服、勇往直前。学习方面要向诸葛亮学习,学习各方面的文化知识,发挥个人的聪明才智,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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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昆虫记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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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读《昆虫记》,不知怎么的它就吸引了我。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昆虫记》不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世界,它不同于小说,它们是最基本的事实!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是独自的,安静的,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与艰辛。它使我第一次进入了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

接着往下看,《昆虫记》是一个个有趣的故事:“螳螂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然而在它刚刚拥有生命的初期,也会牺牲在个头儿最小的蚂蚁的魔爪下。”蜘蛛织网,“即使用了圆规、尺子之类的工具,也没有一个设计家能画出一个比这更规范的网来”,丰富的故事情节使我浮想联翩。看着看着,这些虫子们渐渐地清晰起来,我思考着:如果我们保护环境,不污染环境,这些虫子是不是还会在呢?现在的环境恶化,又是不是在以后还会有呢?我仔细地想着这彼此之间的关系,这一次的阅读,《昆虫记》为我打开了一扇全新的门。

在作者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昆虫记》让我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理解问题的深度也将超越以往。我觉得《昆虫记》是值得阅读的好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得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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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学生水浒传读后感

全文共 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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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中,我初读了四大名著《水浒传》。它通过各种艺术手段,成功塑造了一系列经典人物形象,让我认识了梁山聚义一百零八位好汉。

在梁山聚义的一百零八位好汉都是被逼走的起义道路,这种逼迫来自两个方面:一是不堪忍忍恶势力的压迫而奋起反抗,二是在起义军的逼迫下加入梁山好汉的队伍。这部小说深刻地反映了当时朝廷那种迂腐和黑暗的统治局面。我想作者之所以能将这部小说写的如此的生动形象,可能是作者对当时朝廷的黑暗统治深恶痛绝的原因吧。

我喜欢花和尚鲁智深的急中生智,他三拳打死郑屠,就在大祸临头之际,鲁智深一边骂着:你作死,酒家与你慢慢理会!一面大踏步的走了,假如把鲁智深换成我,我一定会傻站在原地,任别人把我抓走的。

我这喜欢石秀的敢作敢为和临危不惧,卢俊义被绑上法场,刽子手举起屠刀,就在千钧一发之际,前来打探消息的石秀大叫一声:梁山好汉全部在此。之后从楼上跳下来独自劫法场。而我却没有这种敢作敢为的精神,所以我应当以石秀为榜样。

我还喜欢号称《及时雨的》的宋江,宋江喝醉酒在墙上题反诗,表现了他的满腹经纶,壮志未酬的苦痛,他是借酒力来吐出心中的.不快,也只有在这种酒后狂放的壮态中,他才能写出如此大胆的诗。

读了这本书,我了解了当时的历史,水浒英雄们的反抗精神激励了我,也让我从中学到了许多。《水浒传》的确是一本耐人寻味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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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国演义小说学生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8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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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这部书的人物形象性格显露无遗、活灵活现,也说明了我们每一个人的性格好坏都不能隐埋,所以我们要改掉缺点,每件事做的更好“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这首词写的是就是三国时期的事情。

三国演义主要讲了五个时段:黄巾起义、董卓掌权、群雄争割、三分天下、三国归晋。黄巾起义始于巨鹿人张角,因为看不惯朝败,因此发动黄巾起义。而刘、关、张就此桃园结义,为朝廷效力。不久就灭了黄巾军。刘备的力也一天天强起来。皇后的哥哥何进因为误信他人召了早有造反意思的董卓进京。结果何进被十常侍杀后,董卓就掌权了。曹操曾想杀害董卓,但不成功。董卓为拉拢人心,封袁绍为勃海太守,出让了赤兔驹给吕布。逼得诸侯联军抗董,虽败军了,但最后也给吕布所杀。张飞、关羽、刘备三顾茅庐后,请出隐居山林诸葛孔明。诸葛亮提出了联吴抗曹等计划,使刘备的大业扎下了结实的基础。经过官渡之战、赤壁之战,曹操灭了袁绍、吕布,吴、蜀也打退了曹操。曹操、刘备、孙权各据一方,曹操占据强大的北方,刘备占据西蜀、荆州等,孙权占据江东。从而崛起吴、魏、蜀,三分天下。最后,曹操、刘备、孙权、诸葛亮等逐渐去世。蜀、吴都归降魏主司马炎,三国一统归西晋。这本书刻画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神机妙算的诸葛亮,威风凛凛的关羽,冲动鲁莽的张飞,昏庸无能的刘禅,谨慎多疑的曹操。

其中我最喜欢神机妙算的诸葛亮!因为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为刘备出谋划策,建功立业,使他独据一方,不愧为“卧龙”。可惜与诸葛亮平等的“凤雏”庞统不幸遇难落凤坡。

《三国演义》里的《三顾茅庐》最令我记忆深刻。在这个故事中,我学会了一个道理:一个人只要想学做一件事,就不要怕遇到挫折,要三顾茅庐,只要用你的真诚打动对方,就一定能行。还有一个故事:在刘备起兵七十万水陆并进攻吴为关羽报仇时,张飞冲动鞭打两个部将,在晚上两个怀恨在心的部将因一怒之下杀死了酒醉未醒的张飞,一代虎将死于非命。也告诫了我不要鲁莽行事,意气用事,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这是我读三国演义后的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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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草房子》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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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过了一半了,在这期间我读了一本非常有意义的课外书,那就是著名作家曹文轩写的《草房子》。

《草房子》是一部长篇小说,主要讲的是一个十四岁叫桑桑的小男孩在油麻地小学跟他的好朋友陆鹤,纸月,细马,阿恕……引起的一连串精彩的事件,让人非常激动感人。

其中让我感受最深的是第一章秃鹤的第四大节,主要讲的是油麻地小学跟其他学校要进行汇操比赛,因为陆鹤是一个秃头,学校怕别的同学看见他的光头,注意力给分散了,或被人嘲笑,所以他班主任让他戴上帽子,可他说什么也不戴,不过还是被他的班主任给硬戴上,但马上就要比赛时他一把,把帽子抛向了空中,这一幕让所有油麻地小学的老师都惊呆了,顿时,别的学校的同学起了叽叽喳喳的讨论声,比赛开始了,他做的非常认真,从不在乎别人怎么来看待他,嘲笑他,有好多人看到陆鹤哈哈大笑,动作做的歪七扭八,还有的男生像打醉拳一般东摇西晃,把几个女生撞得连连躲闪就这样,陆鹤以他特有的方式,报复了他人对他的轻慢与侮辱。

从这里我要向陆鹤学习用智慧来报复侮辱我的人,《草房子》给我带来了很多的知识,希望大家能读读这本书,对你的生活会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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