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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学生读后感及感受5篇 作文怎么写(合集19篇)

导语:新学期,新气象,我们又迎来了新的老师、同学和新的教室,坐在新座位上,我们都有了焕然一新的感觉。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开学的优秀作文,欢迎查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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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500字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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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这部小说的主题与内涵,一向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小说太过于消极,过于沉重,对读者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会有这样的评论也是难免的,因为的确,这部小说从头至尾都浸没在一种杯具的气氛中,主人公富贵的一生是痛苦的,悲惨的,他的亲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他生命中那些难得的温情一次次的被死亡撕扯地粉碎。读者读完整部小说,合上书本,看到封面上小说的题目——活着二字时,都会思索: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否像主人富贵一样,活着就是为了承受活着的痛苦?

另外,小说的结局——富贵和老牛一齐生活,似乎也暗示着一种消极的观点:人和动物的生命价值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仅仅是一种活着的状态而已。然而我认为上述观点并不完全准确,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向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所以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

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职责。”职责,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可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所以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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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名著西游记中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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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学期,我读了吴承恩写的《西游记》,感触很多。

《西游记》是明代杰出的小说家吴承恩所写的长篇神话小说,作者一生贫寒潦倒,四十三岁考中贡生,做过县丞。但与长官不合罢归家乡。社会黑暗沉滞,个人境遇坎坷,遂使吴承恩将愤怒的情怀尽情地倾注到了他的诗文之中,更加集中地倾注到了《西游记》之中!这本书主要写的是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保唐僧去西天取经,一路上降妖伏魔,克服了种种困难,最后取经成功的故事。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唐僧的大徒弟——孙悟空。他个子不高,是只从仙石中蹦出的神猴,他住在花果山,与那里的猴子成了亲人。他大闹天宫,被佛祖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后孙悟空被唐僧救出,并保护唐僧西天取经。一路上悟空降妖除魔。立下了大功劳。

《西游记》成功地塑造和歌颂了孙悟空这个敢打敢骂、在斗争中从没有恐惧之感和退缩之态、富有反抗精神的神话英雄形象。老孙无“法”无“天”,从不把神圣不可侵犯的天宫和天宫里那些位尊势大的统治之神、包括玉皇大帝放在眼里,他打上凌霄宝殿,闯入兜率天宫,直逼冥司地府,把天上地下搅个不亦乐乎,他曾被天兵天将重重包围,但他从容对阵,英勇机智,坚持到最后的胜利。取经途中,他面对各种妖魔,无所畏惧,敢打敢拼;再大的困难也吓不倒他,难不住他!我要学习他迎着困难而上、敢打敢拼的精神!

《西游记》是中国神话小说中最受欢迎的一部。它为人们打开了一个璀璨壮丽的想象和神话世界,幻想纵横,故事曲折,结构宏大,场景壮阔,在中国小说史上别开先河。它的出现,把中国浪漫主义文学创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峰。我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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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余华《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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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心会真实反映人的自私、高尚。让人真实地了解自己,一旦了解了自己也就了解了世界。早就明白这个原则了,可要捍卫这个原则必须付出艰辛的劳动和长时期的痛苦。因为内心并非时时刻刻都是敞开的,它更多的时候倒是封闭起来的。

艺术都是源于和现实的那一层紧张关系。沉湎于想象之中,又被现实紧紧控制;感受着自我的分裂,却无法让自己变得纯粹。如果能够成为这两者中的任何一个,我想我会活的更坦然些,与此同时,我的力量会削弱很多。

朝夕相处的现实常常会让人难以承受,蜂拥而来的真实几乎都在诉说着丑恶和阴险;怪就怪在,为什么丑恶的事物总是在身边,而美好的事物却远在海角。所谓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与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换句话说,人的友爱和同情往往只是作为情绪来到,而相反的事实则是触手可及!正如一位诗人所表达的:人类无法忍受太多的真实!

曾听过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抱怨!歌中人对苦难的承受、对生活的乐观态度,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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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西游记》读后感学生作文写作

全文共 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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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四大名著,我最喜欢的就是《西游记》了,看完了电视版的《西游记》,我并不满足,缠着妈妈给我买《西游记》的书,买回来之后,我便迫不及待的读起来了……

很快我便读完了《西游记》,心中有很大的感触,唐僧四师徒曲折离奇的取经故事给我留下来深刻的印象。

《西游记》主要讲了唐僧师徒四人,一路上历经千辛万苦,降妖伏魔,终于上得西天,取得真经的故事。《西游记》主要塑造了四个人物:唐僧——崇信佛法,严守戒律,顽固执着,孙悟空——桀骜不驯,爱憎分明,有勇有谋,猪八戒——搬弄是非但又憨厚淳朴,机智勇敢,沙僧——任劳任怨,尽职尽责。因为每个人的不同性格在文中产生了鲜明的对比,所以让看的人回味无穷。

其中我最喜欢孙悟空了,他法术高超,在他一路保护唐僧并且成功的帮助唐僧取得了真经时,他便成了我心中的大英雄。他既桀骜不驯又忠于自己的师傅,他敢于和强大的恶势力作斗争最是让我钦佩。对于师傅的驱赶他并没有记恨于师傅,而是去更加尽力的去保护师傅,这一点也是他成为我心中的大英雄的理由。

书中写唐僧师徒四人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让我联想到了执着、不畏艰难、锲而不舍的精神。他们的这种精神又何尝不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呢?想想自己,做事情有时候遇到点困难就难以坚持做到底,这怎么行呢?我不禁愧疚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勇往直前呢?不管我们做什么事,不管是成功还是失败,只要我们坚持做完了这件事,我们就是最棒的!我们要学习这种态度,在学习中,用这种态度可以让知识学得更加扎实,在生活中,用这种态度,可以使工作做得更加优秀。

作者吴承恩采用浪漫主义手笔,展开丰富的联想告诉我们:美好的事业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总是要经历一些曲折的,就像我学习英语的时候,容易的地方我可以很轻松的背好,可碰到有点难度的英语单词就有点想要退缩,但一想到坚持、勇敢的唐僧师徒,我就下定决心坚持不懈,为最后的胜利不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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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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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在同学的介绍下品阅了余华作品集中的《活着》与《在细雨中呼喊》,其中,活着,以其独特的朴素,给予我良多感触。

活着,是一个无法华丽,简单但饱含深刻韵味的词,活着,究竟为谁?

在作家余华笔下,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众多的苦难:独子有庆捐血过多致死,女儿凤霞难产而去,妻子家珍病逝,女婿二喜意外摔死,连唯一的小外孙也因过度饥饿被豆子撑死,从此,只剩他一个人孤零零地活着,没有爱情,没有亲情,更没有友情。最后,福贵买了头老牛,给它起了个名字,给周围农民的牛分别起了妻子,儿子和女儿女婿的名字,他说,这样,福贵就不是孤零零的了,活着,还是要活着。

被抓去当壮丁的时候,在战场上枪林弹雨的时候,福贵没有放弃活着,哪怕身边的战友一个个倒下,富贵仍是告诉自己,不能死。为什么?因为他心里还惦记着病榻上的老母亲,柔弱的妻子,他坚信,家人在等待他的归去。而此刻,他又是为了什么而活?

也许,是乐观与对生命的责任在支撑他做好生命的每一步吧,他说,能活着,就是一种幸运。

活着,看似简单,看似理所当然,但其中韵味,能深得之人又有几多?

活着,虽然朴实简单,但它赋予了生命一种责任,一种在于世的担当。因为活着,所以我们积极去实现生命存在的意义,同时也得忍受并且接受不同的命运,或苦难或幸福,都是活着的一部分。在爱与痛的交织中,在冰与火的缠绵中,我们始终都应坚强地活着。因为活着,生活就还没有走到尽头,就还有希望。活着之于人,是重要的,是根本的。

现实中也有不少人经历着富贵的“苦难”,类似的是。他们也曾经坚强的活着,不同的是,他们曾经在心理上崩溃过,也曾想过放弃,但最后,希望的稻草,给予他们为生命运行的气息二努力对抗的勇气,重新用坚韧诠释活着的美丽。生命中有太多美好的爱,在我们活着的过程中轻轻伴随。当死神让我们最后一次回眸人生时,平静而从容地呐喊出心中的那一缕缕不凡和坚持----活着。

活着,也就有了盼头,活着,也就该珍惜,因为,活着就是人生最大的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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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简爱》学生优秀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9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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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部以爱情为主题的小说。主人公简·爱是一个心地纯洁、善于思考的女性,她生活在社会底层,受尽磨难。她的生活遭遇令人同情,但她那倔强的性格和勇于追求平等幸福的精神更为人们所赞赏。

小说主要描写了简·爱与罗契斯特的爱情。简·爱的爱情观更加深化了她的个性。她认为爱情应该建立在精神平等的基础上,而不应取决于社会地位、财富和外貌,只有男女双方彼此真正相爱,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在追求个人幸福时,简·爱表现出异乎寻常的纯真、朴实的思想感情和一往无前的勇气。她并没有因为自己的仆人地位而放弃对幸福的追求,她的爱情是纯洁高尚的,她对罗契斯特的财富不屑一顾,她之所以钟情于他,就是因为他能平等待人,把她视作朋友,与她坦诚相见。对罗契斯特说来,简·爱犹如一股清新的风,使他精神为之一振。罗契斯特过去看惯了上层社会的冷酷虚伪,简·爱的纯朴、善良和独立的个性重新唤起他对生活的追求和向往。因而他能真诚地在简面前表达他善良的愿望和改过的决心。

简·爱同情罗契斯特的不幸命运,认为他的错误是客观环境造成的。尽管他其貌不扬,后来又破产成了残废,但她看到的是他内心的美和令人同情的不幸命运,所以最终与他结婚。小说通过罗契斯特两次截然不同的爱情经历,批判了以金钱为基础的婚姻和爱情观,并始终把简·爱和罗契斯特之间的爱情描写为思想、才能、品质与精神上的完全默契。

简·爱是个不甘忍受社会压迫、勇于追求个人幸福的女性。无论是她的贫困低下的社会地位,或是她那漂泊无依的生活遭遇,都是当时英国下层人民生活的真实写照。作者能够把一个来自社会下层的觉醒中的新女性摆到小说的主人公地位,并对主人公为反抗压迫和社会偏见、力争取独立的人格和尊严、为追求幸福生活所作的顽强斗争加以热情歌颂,这在当时的文学作品中是难能可贵的。

《简·爱》是一部具有浓厚浪漫主义色彩的现实主义小说。整部作品以自叙形式写成。大量运用心理描写是小说的一大特色。全书构思精巧,情节波澜起伏,给读者制造出一种阴森恐怖的气氛,而又不脱离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的背景。作者还以行情的笔法描写了主人公之间的真挚爱情和自然风景,感情色彩丰富而强烈。这部优美、动人并带有神秘色彩的小说,至今仍保持着它独特的艺术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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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昆虫记八年级学生读后感经典

全文共 32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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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昆虫记》,那本书里介绍了许许多多的昆虫,像:蝉、开隧道的矿峰、樵叶峰、迷宫蛛其中最吸引我的就是迷宫蛛。

普通的虫子,如果好好地研究起来,也能发现许多有趣的事情。在七月的清晨,太阳还没有焦灼着人的头颈的时候,每星期达尔文总要去树林里看几次迷宫蛛。孩子们也都跟着达尔文去,每人还带上一个橘子,以供解渴之用。

走进树林,不久,他们就发现许多很高的丝质建筑物,丝线上还串着不少露珠,在太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好像皇宫里的稀世珍宝一般。孩子们被这个美丽的“灯架”惊呆了,几乎忘记了他们的橘子。

经过太阳半小时的照射,魔幻般的珍珠随着露水一起消失了。现在可以来专心观察它的网了。在那丛蔷蔽花的上方张着一张网,大概有一块手帕那么大,周围有许多线把它攀到附近的矮树丛中,使它能够在空中固定住,中间这张网看起来犹如一层又轻又软的纱。

网的四周是平的,渐渐向中央凹,到了最中间便变成一根管子,大约有八寸深,一直通到叶丛中。

蜘蛛就坐在管子的进口处。它对着他们坐着,一点儿也不惊慌。它的身体是灰色的,胸部有两条很阔的黑带,腹部有两条细带,由白条和褐色的斑点相间排列而成。在它的尾部,有一种“双尾”,这在普通蜘蛛中是很少见的。

达尔文猜想在管子的底部,一定有一个垫得软软的小房间,作为迷宫蛛空闲时候的休息室。可事实上那里并没有什么小房间,只有一个像门一样的东西,一直是开着的,它在外面遇到危险的时候,可以直接逃回来。

上面那个网由于用许多丝线攀到附近的树枝上,所以看上去活像一艘暴风雨下抛锚的船。这些充当铁索的丝线中,有长的,也有短的;有垂直的,也有倾斜的;有紧张的,也有松弛的;有笔直的,也有弯曲的,都杂乱地交叉在三尺以上的高处。这确实可以算是一个迷宫,除了最强大的虫子外,谁都无法打破它,逃脱它的束缚。

果然,一切都在蜘蛛的意料之中。它不慌不忙地扑到猎物上,慢慢地一口一口地吮吸着它的血,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至于那蝗虫,在蜘蛛咬它第一口的时候就死了蜘蛛的毒液使它一命呜呼。接下来蜘蛛就要从容地来吃完它了,而对于这只蝗虫来说,这远比半死不活或者活活被蜘蛛撕成碎片要舒服多了。

到快要产卵的时候,迷宫蛛就要搬家了。尽管它的网还是完好无损,但它必须忍痛割爱。它不得不舍弃它,而且以后也不再回来了。它必须去完成它的使命,一心一意去筑巢了。它把巢做在什么地方呢?迷宫蛛自己当然知道得很清楚,而达尔文,却一点头绪都没有,实在猜想不出它会把巢造在哪儿。我花了整个早晨在树林中各个地方搜索。工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发现了它的秘密。

在离网相当远的一个树丛里,它造好了它的巢。那里堆着一堆枯柴,草率而杂乱地缠在一起,显得有点脏。就在这个简陋的盖子下,有一个做得比较细致、精巧的丝囊,里面就是迷宫蛛的卵。

看到它的巢那么简陋,我不禁有些失望。但是后来达尔文想到了,这一定是因为环境不够好。你想,在这样一个密密的树丛里,一堆枯枝枯叶中,哪有条件让它做精致的活呢7为了要证明自己的推想没有错,达尔文带了六只快要产卵的迷宫蛛到达尔文家里,放在实验室的一个铁笼子里面,然后把铁笼子竖在一个盛沙的泥盘子里,又在泥盘中央插了一根百里香的小树枝,使每一个巢有攀附的地方。一切准备就绪后,现在就让它们大显身手吧。

这个实验获得了极大的成功。七月底的时候,达尔文得到了六只雪白的、外观富丽精致的丝囊。迷宫蛛在这样一个舒适的环境里工作,活干得自然细致了许多。尽情地观察吧!这个巢是一个由白纱编织而成的卵形的囊,有一个鸡蛋那么大。内部的构造也很迷乱,和它的网差不多看来这种建筑风格在它的脑子里已经根深蒂固了,所以无论在什么场所,在什么条件下,它造的建筑物都是那样的迷乱无章。

这个布满丝的迷宫还是一个守卫室。在这乳白色的半透明的丝墙里面还装着一个卵囊,它的形状有点像那些代表某一等级的骑士的星形勋章。这是一个很大的灰白色的丝袋,周围筑着圆柱子,使它能够固定在巢的中央。这种圆柱都是中间细,两头粗,总共大约有十个,在卵室的周围构成一个白色的围廊。母蛛在这个围廊里徘徊着,一会儿在这儿停住,一会儿又在那儿停住,时时聆听着卵囊里的动静,活像一个马上要做父亲的人在产室外面焦急地等待着孩子的第一声啼哭。这样一个卵巢里面,大概藏着一百颗左右淡黄色的卵。

轻轻移去外面的白丝墙后,可以看到里面,还有一层泥墙,那是丝线夹杂着小碎石做成的。可是这些小沙子怎么到丝墙里面去的呢?是跟着雨水渗进去的吗?不对,因为外面的丝墙上白得没有一丝斑点,更不用说什么水迹了,看来决不是从这墙上渗进去的。

到后来,达尔文才发现这是母蛛自己搬进去的,它为了怕卵受到寄生虫的侵犯,所以特地把砂粒掺在丝线里面做成一培坚固的墙。

这丝墙里面还有一个丝囊,那才是盛卵的囊。我打开的这个巢里面的卵已经孵化了,所以我能看到许多弱小的小蜘蛛在囊里快乐地爬来爬去。

但是,再回过头来看看那母蛛,它为什么要舍弃那张还完好无损的网,而把巢筑到那么远的地方呢?它的舍近求远自然有它的道理,你还记得它的网的样子吧?在它的网的上方,有一个错综复杂的迷宫,高高地露在树叶丛的外面,这是一个巨大的陷阱,同时也是一个很醒目的标志,它的敌人寄生虫轻而易举地就能看到这个迷宫,然后循着它再找到迷宫蛛的巢如果这巢离那醒目的网很近的话,那么寄生虫会不费吹灰之力就把它的巢找到。寄生虫的卑鄙手段上面已经详细地报述过了,提防寄生虫入侵是每一个母亲为了保护下一代所必须做的一项重要事业。况且这种迷宫蛛的死敌寄生虫专门吃新生的卵,如果找到迷宫蛛的巢,会毫不客气地把它毁灭。所以聪明而尽责的迷宫蛛就趁着夜色到各处去察看地形,找一个最安全的地方作为未来家族的安乐窝,至于那个地方美观不美观,环境怎么样,倒是次要考虑的了。那沿着地面生长的矮矮的荆棘丛,它们的叶子在冬天里也不会脱落,而且它们还能钩住附近的枯叶,对迷宫蛛来说,不能说不是一个理想的居处,还有那又矮又细的迷迭香丛,也是迷宫蛛爱做巢的地方。在这种地方,我常常能够找到不少迷宫蛛的巢。

有许多蜘蛛产卵以后就永远离开自己的巢了。可是迷宫蛛和蟹蛛一样,会一直紧紧地守着巢。不过和蟹蛛不同的是,它不会像蟹蛛那样绝食,以致日益消瘦下去,它会照常捕蝗虫吃。它用一团纷乱错杂的丝。筑起了一个捕虫箱,继续补充营养。

当它不捕食时,那就像我们所看到的那样,在走廊里踱来踱去,侧耳倾听四面八方的动静。如果我用一根稻草在巢的某一处拨一下,它就会立即冲出来查看个究竟。就是用这种警惕的办法,它尽心尽责地保护着自己的未成年的孩子们。

迷宫蛛产了卵后胃口还那么好,表示它还要继续工作。因为昆虫不像人类,有时候吃东西仅仅是因为嘴馋。它们吃东西就是为了工作。

可是产完卵后,它这一生中最伟大的任务已经完成了,它还要作什么工作呢?经过我细细地探究后,我才发现它所要做的工作是什么。大约又花了一个月左右的工夫,它继续在巢的墙上添着丝。这墙最初是透明的,现在却变得又厚又不透明了。这就是它之所以还要大吃特吃的原因:为了充实它的丝腺来为它的巢造一垛厚墙。

大约在九月中旬,小蜘蛛们从巢里出来了。但是它们并不离开巢,它们要在这温软舒适的巢里过冬。母蜘蛛继续看护着它们,继续纺着丝线。不过岁月无情,它一天比一天迟钝了。它的食量也渐渐地小起来。有时候我特意放几条蝗虫到它的陷阱里去喂它,

它也显得无动于衷,一口也不想吃。虽然这样,它还能维持四五个星期的生命,在它离开这个世界之前,它继续一步不离地守着这巢,每次一听到巢里新生的小蛛在活泼地爬来爬去,它便感到无限的满足和快慰。最后,到十月底的时候,它用最后一点力气替孩子们咬破巢后,便精疲力尽地死去。它已尽了一个最慈爱的母亲所应尽的责任,它无愧于它的孩子,无愧于这个世界。至于以后的事;它便托付给造物主了。到了来年的春天,小蜘蛛们从它们舒适的屋里走出来,然后像蟹蛛那样,靠着它们的飞行工具游丝,飘散到各地去了。它们的母亲在天之灵,看着自己的孩子一个个各自成家立业了,也该欣慰了。

多么聪明的迷宫蛛啊!如果把这技术用到社会科技上那我们的生活将会很快富裕起来,有些时候也要虚心向动物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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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活着》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1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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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他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

算起来我和错过《活着》这本书,少说也有三次。

早在住宿时代,7床的舍友推荐给我的,我瞟了一眼那充满乡土气息的文字,不屑只持续了一小会儿。后来几乎成了全宿舍共读的读本,我还是没有看。

历史老师紧缩课时,抽出时间给我们放了两次姜文的禁片《活着》,每次半节课。我一向讨厌人民公社、大跃进这些“社会主义特色产物”,于是两次放电影我都趴在桌上梦会周公。

后来在书店又看见这本装帧普通的书,蓝色的封皮,定价15元。摸摸身上皱巴巴的二十几块钱,叹口气,最后买回的是北岛的诗集。

最终把这蓝色的小薄本捧在怀里时,已经太多波折。用一个晚上一口气读完,故事不很长,也并不沉重,却是字字深入人心。

我后悔看完整个故事以后又不过瘾地读完了后面的评论,那些溢美之词似乎是为了增加这本小书的价值而存在,并且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的判断。事实上,伟大的故事在收笔的刹那就已经成就,它的价值就在于它本身。

如果仅用“家庭悲剧”来形容《活着》所讲述的故事的话,那么太过浅显。穿越时空的是福贵和年轻时自己的对话,也是和我们的对话。妻子、儿女和孙子相继离开自己,有的是一步步走向衰亡,有的是意外去世,还有的以荒谬离奇的方式死去。他是不幸的,也是幸运的,因为这样的一场灾难中,只有他一个人得以幸存。

引发我思考的是,为什么福贵没有哭天抢地怨恨命运夺去亲人的生命,也没有感天谢地庆幸自己能够在这场灾难中幸免。他好像很清醒,在年轻了一场之后,也很淡然,甚至从来没有想过死。被抓去充壮丁的时候没有,亲人相继去世的时候也没有。我想象着所有的一切,那样的颠沛流离,没有任何指盼的生活,路只剩下一条,就是活下去。的确,在那样一个荒谬的时代,所发生的一切便也不再荒谬了。

余华的文字对于我来说有着致命的吸引力。不带任何的装点和修饰,就是简单而直接,扑面而来的质朴和清新。很久以来,我一直追求着文字的本真魅力,只用恰到好处的词藻装点,不必过分铺垫,也不必过分华丽。比“不着一字而尽显风流”更加高妙,它可以并不风流,只是看着舒服,让人明白。这样极简的处理一下子凸显出时间轴的巧妙之处——用有限的文字量描述了宽广的时间跨度。这就是时间的神奇,在这样平实普通的讲述之中。看完最后的一个段落,脑海中浮现出同样的画面,刹那间的感动,恍若隔世。

余华说,“我相信,《活着》还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们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福贵的活着是出于本能的,生命本体的延续。书中最感动我的情节是家珍和福贵对春生说“你欠我们一条命,用你自己的来还”那个地方。他让春生好好地活下去,不让他死。这样的活着,没有社会主流思想价值观所渲染的那般高尚,你活着,就是为了活着。想到死很容易,去死也很容易,在生与死的临界点上,向往生存是人类最基本的本能和意识。即使这个人已经在文学创作的过程中被一再地边缘化,即使他的人生如同一场戏剧般跌宕,不变的依旧是生命的热度和力量。

当一切过去后,你要活着,不是为了金钱,不是为了地位、身份或是其他的什么,就是为了你自己。为了活着,为了见证,为了自己还能拥有一切的权利。

这种活着也许艰难而高傲,不断地和苦难斗争;也许简单而卑微,像我们的主人公福贵,他并不为了活着而和苦难斗争,而是在苦难里活着。

他感觉不到痛,并不是因为麻木,而是痛苦对于活着来说全然没有意义。

他一时兴起,从集市上买回待宰的老牛养起来,他编着其他家族成员的故事来哄骗它,责备它不好好耕田,然后又是一笑置之。

他在悠扬的农田里孤独地行走,走过广阔的空间,走过无限的时间,嘴里哼唱着最朴实的民谣,让蹩脚的旋律穿破天边最后一缕光亮。

我们看见他,他也许悲伤,也许不。

他也许累了,也许不。

重要的是,他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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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活着》读后感精选600字

全文共 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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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真正的作家只为内心而写作,而《活着》的作者余华就是如此,这本书主要描述了一个老人一生中看着自己亲人在贫穷的生活之下相继离世的故事,让我对当时社会下的穷苦人民感到深深的同情和悲哀。

生活的苦难永远没有尽头,这是我看完《活着》这本书一个最大的感触,朴实而简单的文笔却能够刻画出一个打动人心的故事,这是作者笔下的主人公福贵,从他家道中落败光了所有的家产开始,生活就一次次给了他沉重的打击,如果说刚开始的苦难是因为福贵的性格和玩世不恭导致的,那么后来的苦难就是因为贫穷。我深刻记得福贵的爹将所有的钱都装在筐中要福贵抬去还债的情节,那不仅仅是全家所有的财产,更是生活的重担全部压在了这个刚刚成熟的少年身上。或许悲剧的结局永远让人印象深刻,生活就像一座大山一样给这个家庭带来沉重的打击,无论是有庆长大上学还是凤霞出嫁,在作者余华刻画的这样一家人当中,好像幸福的生活永远是短暂的,而悲剧却随着一个个家人的离去而变得更加长久,我仿佛能感受到书中福贵这个老人从嚎啕大哭到最后的淡然面对,只和一只老黄牛作伴,我仿佛明白了活着的真正含义,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原本抽象的话语也在这个故事当中找到了真正的答案。

人的一生当中所经历的苦难绝不会比这本书中的还多了,每当想到这里在面对那些小挫折的时候,都会觉得已然豁达了很多,这也许就是作者余华的另外一层含义,希望通过故事告诉我们只要活下去,终会找到人生的意义。作为选煤厂员工,虽然只是再普通不过的一个工作岗位,我要具备那种敬业精神和不怕苦不怕累的吃苦耐劳的工作态度,更要明白平安的意义,保证好自己的安全,为了自己,为了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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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水浒传》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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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就是一次美妙的心灵之旅;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在谈话。最近我们学习了我国古典名著中节选的四篇文章,在老师的指引下,我们拜读了四大名著,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水浒传》。

《水浒传》是由明朝施耐庵创作而成,又名《忠义水浒传》、《江湖豪客传》,描写了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的农民起义军的故事,共一百二十回,成功塑造了一批聚集江湖、行侠仗义的绿林好汉的形象。

在这本书中,我认识了粗心莽撞而又行侠仗义的黑旋风李逵,一身正气而又极其愚忠的急时雨宋江,聪明机智而又忠心耿耿的智多星吴用,讲义气并为朋友两肋插刀的九纹龙史进,粗中有细、力拔山河的花和尚鲁智深......也认识了卑鄙无耻、祸国误民的高俅,心狠手辣、无恶不作的黄文木彬......

给我印象最深是一个江湖上人称“九纹龙”的史进,他是《水浒传》中第一个出场的梁山好汉。文中描写了他在危难之际,为了让朱武、陈达、杨春不落入官府之手,为了保全兄弟性命,“义”字当头,毅然抛家弃子,走上了一条“不归路”,放弃自己安逸平稳的生活,最后落草为寇,逼上梁山。他们这种兄弟义气情谊,在我们身上很难找到。

我曾看过这样一个故事,在一座快要断的独木桥前,狐狸、狼、熊想过桥,但它们担心掉进河里,狐狸和狼很狡猾,让老实巴交的熊先走,结果熊走上去后独木桥果然断了,面对好朋友熊掉入河的现实,它们不是第一时间跳入河中救熊,而是在那争论谁去救熊,而在这同时熊通过自己的拼命挣扎爬上了岸......

与史进相比,狐狸和狼这种朋友我们能交吗?它们把危险的事情让朋友去做,而且在朋友遇到困难时,又不愿伸出援助之手,跟史、朱、陈、杨四人相比,真让人汗颜。

《水浒传》教给我许多人生启迪和做人的道理。当然,我感觉史进的“义”还是一种狭义的义,作为新一代,我们既要延续炎黄子孙的大义精神,更要一切行动以法律为准绳,只有符合法律的“义”才是我们新时代应该发扬并坚守的“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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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红楼梦》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9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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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的《枉凝眉》唱到:“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尽!”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是《红楼梦》诸多悲剧里最让人魂牵梦绕、万般嗟叹的。

一边是金玉姻缘,一边又是木石前盟;一边是封建家庭选定的标准媳妇,一边是心灵相通的红颜知己。贾宝玉苦苦徘徊,终究敌不过封建制度的力量。“娴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曹雪芹通过贾宝玉的眼睛向我们描绘出了一个柔弱的不食人间烟火的女子——林黛玉,然而,在这样的大环境下,黛玉的清高个性也与当时的世俗格格不入。

黛玉葬花的那一节最让人记忆深刻:

“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

“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愁煞葬花人,独把花锄偷洒泪,洒上空枝见血痕。”

“愿侬此日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捧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在常人看来,落英缤纷该是无比美妙的场景了,可是面对落花,黛玉想到的却是自己死后的情景,竟然到达无法释怀,潸然泪下的地步。在现实社会中,除了宝玉,再没有别人能够读懂她的心灵。可是宝玉常常受到封建礼教的束缚,不停地被封建礼教的追随者拉向他们那边。我们常常在书中读到黛玉生气的描写,难免留下她小气的印象,其实她小气的背后却是自己与众不同。

潇湘馆内,一路芳魂随风飘散,竹叶摇曳,催人泪下

怡红院里,灯红酒绿新人成双,海棠依旧,杜鹃滴血

她是林黛玉

他是贾宝玉

他们是同一枝条上开出的俩朵幷蹄莲

有着生生世世的芊草结

也许你喜欢金玉良缘

可是我喜欢木石前盟

也许你喜欢艳冠牡丹

可是我喜欢清水芙蓉

也许你喜欢豪迈奔放

可是我喜欢多愁善感

也许你喜欢山中高士晶莹雪

可是我喜欢世外仙株寂寞林

双亲早故,爱情早夭

最后还要,红颜早逝

试问人间,挽歌如此

又怎一个悲字了得

她是才女,写出的却是悲情赋

她是佳人,奔赴的却是黄泉路

她是绛珠仙子,无奈遇上奇缘香消殒

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俩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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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活着》读后感精选600字

全文共 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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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周末的空余时间,我看完了余华的《活着》。心想,这本书究竟写了什么,是我内心如此感触,我合上书,呼之欲出的答案流淌在笔尖。

这本拥有黑色封面的薄书更具有不凡的重量,余华在书中说道:“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富贵则就经历了一生的苦难与失去,成为余华笔下的那个人。从他的身上,折射出中国几十年来的动荡局面。从他身上也折射出父辈与老一代的隐忍和坚强,从他身上更能折射出了中国人的朴实与勤奋。

富贵是一个英雄吗?是的。他是一个英雄。而困苦却伴随了它一生,他从一个阔少爷走到一个下田耕作。为生计而发愁的庄稼人。恍惚回首,这一生究竟要经历多少磨难。而人究竟需要多大的忍耐力,才能扛起这些从天而降的沉酷负担。再看到现实中,在这个科技与事业飞速发展的现代城市中。压力无疑是存在的。挫折在每个人的道路上都会遇到。但是否每个人都会勇敢的去面对它呢?“人生的意义究竟在哪儿?”我接着在书中寻找答案。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余华如此说道。但我并不这么赞同。人活着应该是去追求梦想。为了那一丝希望而活着。为了达到那个目标。完成自己最初的梦想而活着。书中说:“一个人命再大,要是自己想死,那就怎么也活不了”要一遇到挫折就放弃,时间还久,路还长,只要我们坚持下去就一定可以看到结果。

从莫种意义上讲,荣华富贵并不值得羡慕。艰难困苦并不需要规避,活着就是生命的体验,我们活在这个时间上,就应该勇敢执着的去追求自己的梦想,让自己的“活着”变得更加有意义,每个人都应该用不通的方式活着,每个人的目的也是不同的,但本质是一样的,每个人都想要获得精彩,获得幸福。黄昏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富贵守着时光如常般活着,然后无惧的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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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红楼梦》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1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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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雨村,谐音“假语存”。名化(话),字时飞(实非),别号雨村,湖州人氏。也算是《红楼梦》中的灵魂人物。他本是诗书仕宦之族,自小饱读诗书。因他生于末世,父母祖宗根基已尽,人口衰丧,只剩得他一身一口,在家乡无益,因进京求取功名,再整基业。自前岁来此,又淹蹇住了,暂寄葫芦庙中安身,每日卖文作字为生。

这贾雨村不是像林黛玉贾宝玉一样的男主女主,却在本书第一回中就登场。而本书的前四回一直在讲他的经历。在第一回"甄士隐梦幻识通灵,贾雨村风尘怀闺秀中,甄士隐在遇见道出女儿英莲命运的痴僧人后,兀自空想时正遇上了贾雨村。便邀他到家中,适逢严老爷来拜访甄士隐,甄士隐便去迎客,独留贾雨村在屋中翻弄诗籍解闷。正是这时贾雨村遇见了娇杏,因娇杏回头看了他两次,自谓此女子必是个巨眼英豪,风尘中之知己。便一直放在心上。可见也是个痴情的人。当他到如州任职时,远远看了娇杏一眼便认出了他,而娇杏却只觉"这官儿好面善!倒像在那里见过的?"两相对比到更显得贾雨村重情重义。而在娇杏与贾雨村初遇时对其相貌的描写""敞巾旧服,虽是贫窘,然生得腰圆背厚,面阔口方,更兼剑眉星眼,直鼻方腮。可见也不是什么大奸大恶的像貌。甄士隐也觉得他是有大志向的人,遂出钱祝他上京赶考。贾雨村考取功名后,得知甄士隐离家,女儿英莲丢失后,便包了银子送给甄家娘子,并承诺帮忙找到英莲。出钱出力,不在话下。由此可知这贾雨村也是重情重义知恩图报之人。而当他被上司参了一本,惨遭贬官时一切都变了。

当他在林如海帮助下复职后,断薛蟠杀死冯渊一案时,门子告知他薛蟠不可得罪时,他便替薛蟠遮掩,助他脱罪。昧着良心判了冤案,丝毫不顾恩人女儿英莲。而后更是为了自己的仕途不择手段,在贾家落败时更是落井下石。

可是是贾雨村想变成这样的吗?不是,是这个社会逼着他这样的。《骆驼祥子》中那个不让好人有活路的社会让祥子变成了一个好逸恶劳,麻木不仁的行尸走肉。《高老头》中的拉斯蒂涅也成了一个为利益不择手段的人。而贾雨村也是这样。贾雨村被贬官时的罪名是"貌似有才,性实狡猾”说到底是因不知变通,得罪了上司。也正是因此他明白了在官场上仅有才华和正义是不行的。于是在听到薛蟠打死冯渊时,他勃然大怒,当门子向他使眼色时,他心下狐疑,只得停了手。

他为何狐疑?难道不是想起自己被贬官的缘由了吗?贾史王薛四大家族联系密切。因此,他若想保全自己便只能徇私枉法。一步一步的堕落。成为一个口是心非,面善心恶乃至过河拆桥的伪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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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活着》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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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是个永恒的话题,人们不断讨论生的意义,而作家余华直接以《活着》为题,以中国特有的年代,特有的人的方式来展示他心中的话。

与书名《活着》的深沉不同,书一开始描写一个旧社会的地主家的儿子福贵,他嗜赌成性,游手好闲,“这样的人死了也罢了吧,他的生命有什么意义呢”,我心中暗想。不出所料,他很快输光了家里所有的财产,在父亲临终的话下,他开始重新做人,而悲剧从此在他的生活里渐次上演。

他进城为母亲买药被抓了壮丁,在战场上失去了难得的朋友。几经辗转回到家,母亲已死,妻子含辛茹苦养大孩子,可女儿却是哑巴。接着妻子病倒,女儿含泪送人,唯一指望的儿子因给人输血失血而死,女儿在生孩子时死了,女婿又在工地事故中丧生,最后的亲人苦根竟因吃豆子撑死……如果说世上真有因果报应的话,那么福贵一定是最好的体现。

面对无数次的“天崩地裂”,福贵的反应却令人惊叹。他并非拥有处变不惊的能力,而是有着超脱凡人的韧性。倾家荡产,他还有老婆孩子和一小片田地;被抓壮丁,他心里坚定着回家的念头;妻儿死去他还有哑女儿和孝顺女婿;他俩死了还有未谙人事的孙子等他抚养;最后连孙子都离开了他,他就放十块钱在枕头下让人替他收尸,终日以黄牛为伴!从令人憎恨的纨绔子弟,到让人泪流的悲惨农民再到受读者心生敬畏的老者,作者笔下的福贵的一生展示了人的生命的韧劲究竟多大。

我认为他是面对苦难时我们的好榜样,可以称其为生命的不倒翁。任凭残酷生活的拳打脚踢,他总能找到活着的重心,让自己摆回最合适的位置,就算命运残酷的像一把铁锤,将他最后一点的盼望也砸得粉碎,他也要捧起一抔土将它小心埋好,让自己死后的骨灰能与之相伴。

余华以《活着》为题,却专注描写一个小人物的故事,演奏的是壮丽生命诗篇,却以琵琶轻轻弹唱,激起的是深沉的生命鼓点,却像哄孩子一样温柔拍打。正是这样以平淡的口吻诉说着一个平凡人的平凡故事,给人以最朴实、最厚重的生命力量。

活着,在苦难中静静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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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学生阅读《羊脂球》读后感模板

全文共 11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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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脂球》是短篇小说大师莫泊桑在经历了普法战争、目睹了法军的崩溃下产生的。该小说讲述了一八七零年普法战争期间,一辆法国的马车在驶离敌占区途中,被一名普鲁士军官所扣留,该军官以要马车上一个诨名为“羊脂球”的妓女陪她过夜为放马车通过的条件,羊脂球出于爱国心坚决拒绝军官的条件,然而一行中那些有身份、地位的人,为了一己私欲,将羊脂球往火坑里推,羊脂球迫于无奈,只好向军官妥协。可这些有身份的人在达到目的之后,就显现出了本来的面目,对羊脂球冷眼相对,不屑与她交谈。羊脂球瞬间心灰意冷,自己为了大家才无奈妥协,不曾想,不但得不到安慰与感谢,还被他们当做脏东西扔掉,当初为他们所做出的牺牲在他们看来却如此肮脏。

首先,“小说以羊脂球这样一个被侮辱、被损害的妓女形象为代表,歌颂了法国人民敢于反抗普鲁士侵略者的凛然正气,以及他们维护民族利益的爱国情操和善良热情,乐于助人的高尚品德”。①在普鲁士军官威胁羊脂球,倘若她不陪他过夜,就不让他们的马车通过的情况下,羊脂球依然为了维护自己的国家,毅然决然地拒绝军官,与他抗争到底。而《俘虏》女守林人贝蒂娜也是敢于抗争的法国人民中的一员,她用自己的智慧,独自一人徒手将七八个普鲁士士兵俘获。她们只是爱国的、勇敢的法国人的缩影,她们同样不顾自身利益,毅然与敌人抗争,但结果却大不相同,一个遭遇同伴冷眼唾弃,一个得到了父母亲的赞赏。

其次,“它以羊脂球被同车旅伴推入火坑的丑恶事件为中心,揭露了法国统治阶级的代表——商人、贵族、厂长兼参议员、修女及民主党人等上流社会的各种角色,在强敌压境、国家危急的严重时刻,首先考虑的不是国家的前途,民族的尊严,而是个人的安危和金钱上的得失。”②在现代的我们开来,上流社会的人们相较于一个妓女来说,本该更具有修养和爱国之心的,但在《羊脂球》当中却恰恰相反,这些上流社会的代表,在民族利益与个人利益冲突时,他们毫不思索的遵循着“保命哲学”③,尤其是那两个代表上帝的修女在关键时刻毫无同情心,一样为了一己私欲,将同胞推入火坑。然而在他们成功脱离敌占区后,被称作民主党人的科尔尼代悠闲的用口哨吹起《马赛曲》,其做法更令人发指。

最后,作者通过写羊脂球一举一动以及细节的描写了上流社会代表的心理,动作、语言的,将羊脂球与上流社会代表形成鲜明的对比,更有力地讽刺和痛批了上流社会人民的无情与冷漠,表达了对下层人民的同情与歌颂。作者将妓女作为主人公,充分表现出莫泊桑写作的独特视角,《羊脂球》中大多数都涉及了上流社会代表与下层人民对于同一件事的态度,来充分的表达作者想要表达的情感——揭露在资本主义下的法国不同阶级的人与人之间的人情淡漠、现实的金钱关系,以及对上流社会的抨击、对下层人民同情与是、赞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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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初二学生作文:感受幸福

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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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是什么?幸福对于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其实幸福可以很小,很简单,它时刻陪伴在我们的身边,也许是因为人们平时没有去在意,身边的那些本可以让人暖心的普通点滴,只要我们好好的去感受幸福!

幸福就好比如这样:天悄悄拉下夜幕,同学们渐渐散了,不知什么时候,课室里只剩下我和她,她的画,也终于画好了。而我还是差一些才能搞定,她便开始收拾起来,时间更加紧迫,因此,我的心更加紧张,一滴晶莹的汗滴在了画纸上,我觉得实在画不下去了:“小姨妈(外号),你觉得我的画还有有救吗!”她凑过脑袋:“来,我看看,当然有啦,快画吧!”我看她望了望校门口,她一定是在找寻来接她回家的爸爸,我看看空空的课室:“小姨妈,很晚了也。你爸来接你了吧。”她扶扶眼镜:“没事,我陪你,快画吧,还有几笔就画好了!”……这句话,让我的心笑了。

幸福就好比如这样:她和母亲吵架了,怎么看都是母亲的错,可母女两都算是倔脾气,小小的她生着母亲的气,家里来亲戚了,母亲忙着招呼亲戚,更顾不上她了,亲戚的孩子们都邀请她一起加入游戏,她只是坐在一边,很不爽的看着窗外。过了不久,她的母亲迎面给她送来一杯暖暖的茶,母女间不需要再多的话语,她慢慢接过,不知觉流露出来美美的喝了那杯茶,她的母亲也是满脸笑容,看得我真心羡慕,她带着幸福的笑容,加入到我们的游戏当中。

……

生活中有很多能让人幸福的点滴,幸福可以很小很简单,任何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那份幸福,好好去感受幸福吧!

初二:邓惠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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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学生作文军训的感受

全文共 4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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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学,我们初一八个班和高一一起参加军训。第一天早上我们学了立正,稍息,齐步走。起先我们教官让我们立正10分钟,一早上我们就累的腰酸背痛。可是,慢慢的我们好像习惯了军训;习惯了在太阳下晒着;习惯了教官在我们身边慢慢的喊口号;‘一二一,一二一’可当教官走时,我们心中有喜有忧,喜的是可以不用在太阳底下晒了,忧的是教官要走了。从开学到那时的一个星期里,几乎是教官陪着我们,那时他比任何老师都了解我们。最后一天的早晨,我们想为教官照一张相,可他拒绝了。他说,他一定在三年后还来这。现在我又想起教官和我们的事。

想起来教官教给我们的歌;想起来教官耐心教导我们;想起了教官熟悉的脸。

虽然军训很累,但如果有穿梭机,我想回到军训开始的时候,我不会喊累,会努力学到最好,珍惜教官和我们相处的每一天。

通过这次军训,我明白了做事情不可以半途而废。因为我们应该像军人那样意志坚定,因为军人就是靠意志度过训练中的每一天。

初一:烟花很美

[学生作文军训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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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水浒传》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9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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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中国史上第一部用白话文写成的成篇小说。这个假期我随各位梁山泊的英雄深刻的体会了一番。

《水浒传》里的一百多个人物都刻画得十分传神,性格鲜明。每个人都有其不同特性,语言、举止都与其身份、地位十分贴切。而读者们更可以从书中人物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中深刻地感受到他们的独特个性。例如:“花和尚”鲁智深,他得知郑屠欺负金翠莲父女,主动帮助金氏父女逃跑,三两拳就打死了恶霸郑屠。这一系列的作为都充分的期限了他是一个粗中有细,性格暴躁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真汉子。

水浒一百零八将,我记忆最深刻的是“智多星吴用”。吴用为晁盖献计,用药酒麻倒了青面兽杨志,夺了送给蔡太师庆贺生辰的十万贯金银珠宝;宋江在浔阳楼念反诗被捉,和戴宗一起被押赴刑场,快行斩时,吴用用计劫了法场,救了宋江,戴宗;宋江二打祝家庄失败;第三次攻打祝家庄时,吴用利用双掌连环计攻克祝家庄。宋江闹华州时,吴用又出计借用宿太尉金铃吊挂,救出了九纹龙史进。真不愧为“智多星”呀!

《水浒传》故事情节曲折有趣,事态的变化常常让人意想不到。认真品读《水浒传》,才能感受到梁山好汉的“忠孝义”梁山英雄身上不缺乏对父母的孝。李逵思母心切,便回家背老母,没想到母亲却被老虎给吃了,李逵怒杀四虎。还当武松得知武大郎是被潘金莲毒害的,为了替哥哥报仇,于是就割下潘金莲的狗头,掏出其五脏六腑;杀了西门庆;获罪被流放孟州,也在所不惜。

他们有对国家社会忠心。宋江宁愿死也不愿意让李逵造反,李逵几次想起兵造反,都被他阻止了。宁可朝廷负他,他忠心不负朝廷。

为了朋友兄弟,他们赴汤蹈火,舍命相助、同生共死。这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难于登天。而梁山好汉个个义胆包天

《水浒传》也同时反映出了北宋的政治和社会的腐败、混乱。因此在书中我们经常可以看见官员行贿和压迫百姓的事实,表现出了当时百姓的有苦无处伸张的现象。而宋江等人和当朝政府官员对抗,替百姓出怨气,就又表现出了此书的又一个中心思想:官逼__反——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梁山好汉是传奇式的理想化人物,他们或勇武过人,或智谋超群,或身具异能,而做事光明磊落、敢做敢当是他们共同的特点。因为《水浒传》中的这些传奇式的英雄人物对读者来说是吸引人的,所以《水浒传》才这样广受读者们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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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学生作文:中华美德颂读后感

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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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中华美德颂后,我有感而发,要和大家分享,分享那些榜样英雄的事列,让那些英雄停格在我们的灵魂!

拾金不昧,这几个字重如山么?着简简单单的四个字,却有无数个人没有做到,可是,一位七旬的老人却做到了,在浙江省,一位70多岁的老奶奶,步行两个多小时找到了派出所,只为将孙子见到的钱包和身份证还给失主。失主找到后,老人没有留下姓名,就匆匆起身回家了。这是一位多么优秀的老人,她为她的孙子做了表率,为我们做了表率,真是一位好奶奶啊!是一个让我们敬佩的老奶奶!想想我自己,那一次,我背着书包去上学,我正在想去买东西吃,走啊走,我突然看见地上有一张湿了的1元钱,我看了看,想了想,用脚把钱踩住,我等到没多少人的时候,我把钱捡了起来,装作没事一样,去买东西吃了,我想,老人都这么诚实,我却这样,真不应该,我应该向老人致敬与学习。我想,当其他人看到这篇故事,也一定会和我一样对老婆婆油然起敬吧,老婆婆真是好表率!!

最美司机,吴斌,大家看到题目,也会和我一样迷惑吧,那个司机长得很美吗?不,不是,听我慢慢道来,一天,吴斌在驾驶车的时候,突然有个物体飞来,重重的击中了他,当时他很微弱,可他用24秒,把车停住,他把做了方向盘,保住了一车人的伤亡,自己却永远的离开了世界,他多么伟大,他奋不顾身,舍己为人,不值得我们学习么?我想,我如果是司机,我一定会第一时间捂住受伤的地方,很可能让一次人全部伤亡,但是,他没有,他难道不值得让我们敬佩吗?让我们默默地为他的在天之灵祈祷吧!!

让我们向这么好人,致敬吧!让他们的事,留在我们的灵魂吧!让我们永远记住他们吧,他们是英雄,好榜样!

[学生作文:中华美德颂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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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活着》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11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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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下午,我在书架前逡巡,希望找到一本书,洗一洗我那被尘世喧嚣弄得灰蒙蒙的心灵。当我看到这本书——《活着》时,就感到一种力量——“活着”,那是一种怎样震撼人心的冲击力啊!余华以其丰富的人生阅历和真挚的情感带领我们去探索人——它是怎样一步步走来,又怎样一步步走去。用他自己的话说,这是一次冒险,而我容忍了他的冒险。

开头的几页内容十分美丽,好似一幅美丽的画卷,展现在我面前的是一派生机勃勃,欣欣向荣的景象。农村的男男女女都生活在盎然中,充分享受着生命的美好。

主人公的名字叫福贵,他的生命应该是大富大贵才对。但出乎我意料的是,他的生命轨迹与我的猜想完全不同。从主人公输光家产开始,灾难便接踵而至。

父亲因自己的不孝而离去。母亲和妻子也因困苦的日子而失去了生命,女儿也因没钱看病而失聪。

福贵没有退缩。他试着学做农活,曾经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现在却要承担起养家的重任。可每当生活有所起色时,打击总是接踵而至,亲人一一故去。父亲的振兴家业的期望完全成了泡影。可悲,但又没有办法,“想哭,都没了眼泪”。

一个公子哥儿经过40年岁月的蹉跎,俨然如同农家翁,命运的力量不得不让人感佩。

夜愈深,思之愈深。

生命是多彩的。

生命中的人和事物时时刻刻在经历着变化,在不同的时间和空间构成不同的景象。不论这些景象是美好还是丑恶,其本身的丰富性也是令人感佩的。人生多彩,世态万千,我们有幸经历这一切,不得不对生命的磅礴肃然起敬。

生命是坚强的。

福贵在一系列常人难以想象的沉重打击之后仍然能够继续忍受苦难,坚强地生活,用一切办法鼓励自己,而没有向命运低头。一个纨绔子弟,从拖朱曳紫到下地干活,不论从身体上还是心理上,有千般难万般难,却最终能够适应,我们又还有什么理由向生命中的困难畏缩呢?

生命是令人感动的。

福贵在生存的最底线挣扎的时候,仍是万分善良地总能想到办法宽慰自己。“只要人活得开心,就不怕穷。”“想来想去,这都是命。”“再苦也得熬下去。”他甚至不惜用苦难安慰受伤而疲惫至极的心灵,哪怕在亲人一个个故去后还想着,也好,所有亲人都是我亲自安葬的,都葬在祖坟边,也不再有什么牵挂了。善良与忍受,是传统,也是本能!

生命是伟大的。

生命是雪山之巅千年积雪融成的溪水,载着浑厚的积淀却始终欢乐地发源,流向远方。不因为历史的沉重而背有包袱,不因为面前的艰险而有所停顿,婉转着倾泻而下,寻找本位的归宿,直到投入大海的怀抱。

生命如此伟大而美好,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去珍视她呢?

既然我们没有理由逃避生命中的苦难,那么就奋起努力吧!珍爱自己的生命,好好活着,有质量地活着!

我们要迎接的是人性的救赎与灵魂回归!

所以珍爱生命吧,让生命放出光彩!

我坚信:长歌怀采薇,明天会更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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