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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学生读后感及感受5篇 作文怎么写【精彩20篇】

导语:新学期,新气象,我们又迎来了新的老师、同学和新的教室,坐在新座位上,我们都有了焕然一新的感觉。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开学的优秀作文,欢迎查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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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列佛游记》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7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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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国庆七天大假中,我读了斯威夫特的长篇小说——《格列佛游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格列佛,因为对旅行有浓厚的兴趣,他到一艘商船做外科医生。后来由于种。种原因,作者误打误撞地来到了利立浦特王国。这个国家的居民都只有作者中指那么高,作者在这个国家显得高大无比。后来在这儿发生了一系列的事,直到最后作者被奸人陷害而不得不逃到不来夫斯古去。然而一个偶然的机会,作者又回到了自己的祖国……几经周折后,作者又来到了布罗卜丁奈格。他在这儿被他的主人,一个农民拿来展览并出售,受尽折磨。后来主人把他卖进皇宫,作者又开始了他的奇妙之旅……

再次回到自己的祖国后,作者不甘于生活的平静,又进行了第三次、第四次的海上航行。海船把他带到了勒皮他、巴尔尼巴比、拉格奈格等诸多国家。作者又经历了前所未有的经历……

小说中的情节和人物虽然纯属虚构,然而却以作家生活的现实世界为基础。如发生小人国里的种。种荒。唐的所作所为。无一不是以当时英国统治者的腐败和罪恶行径为原型的,因而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再如飞岛国中的可恶行为讽喻的是英国对爱尔兰的统治。这种手法运用得巧妙,并且不失严肃,给人以强烈的真实感。

在写这本书的时候,作者斯威夫特对当时的英国社会和文坛现状十分不满,他的作品通常与当时的政治问题有关,写得很有深度,表现了他揭露时代恶德与缺陷的才能。他认为:“有许多事不能用法律去惩罚,宗教与道德的约束也不足以使这些干坏事的人改正;只有把他们的罪孽以最强烈的字眼公之于世,才能使他们受人憎恨。”《格列佛游记》是斯威夫特的这一主张的成功实践,它的问世开创英国小说讽刺艺术的先例,树立了英国文学中的讽刺传统,应该说在欧洲文学史上有着特殊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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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国演义小说学生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8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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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这部书的人物形象性格显露无遗、活灵活现,也说明了我们每一个人的性格好坏都不能隐埋,所以我们要改掉缺点,每件事做的更好“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这首词写的是就是三国时期的事情。

三国演义主要讲了五个时段:黄巾起义、董卓掌权、群雄争割、三分天下、三国归晋。黄巾起义始于巨鹿人张角,因为看不惯朝败,因此发动黄巾起义。而刘、关、张就此桃园结义,为朝廷效力。不久就灭了黄巾军。刘备的力也一天天强起来。皇后的哥哥何进因为误信他人召了早有造反意思的董卓进京。结果何进被十常侍杀后,董卓就掌权了。曹操曾想杀害董卓,但不成功。董卓为拉拢人心,封袁绍为勃海太守,出让了赤兔驹给吕布。逼得诸侯联军抗董,虽败军了,但最后也给吕布所杀。张飞、关羽、刘备三顾茅庐后,请出隐居山林诸葛孔明。诸葛亮提出了联吴抗曹等计划,使刘备的大业扎下了结实的基础。经过官渡之战、赤壁之战,曹操灭了袁绍、吕布,吴、蜀也打退了曹操。曹操、刘备、孙权各据一方,曹操占据强大的北方,刘备占据西蜀、荆州等,孙权占据江东。从而崛起吴、魏、蜀,三分天下。最后,曹操、刘备、孙权、诸葛亮等逐渐去世。蜀、吴都归降魏主司马炎,三国一统归西晋。这本书刻画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神机妙算的诸葛亮,威风凛凛的关羽,冲动鲁莽的张飞,昏庸无能的刘禅,谨慎多疑的曹操。

其中我最喜欢神机妙算的诸葛亮!因为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为刘备出谋划策,建功立业,使他独据一方,不愧为“卧龙”。可惜与诸葛亮平等的“凤雏”庞统不幸遇难落凤坡。

《三国演义》里的《三顾茅庐》最令我记忆深刻。在这个故事中,我学会了一个道理:一个人只要想学做一件事,就不要怕遇到挫折,要三顾茅庐,只要用你的真诚打动对方,就一定能行。还有一个故事:在刘备起兵七十万水陆并进攻吴为关羽报仇时,张飞冲动鞭打两个部将,在晚上两个怀恨在心的部将因一怒之下杀死了酒醉未醒的张飞,一代虎将死于非命。也告诫了我不要鲁莽行事,意气用事,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这是我读三国演义后的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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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骆驼祥子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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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是他的外号,祥子是他的名字。当我捧起《骆驼祥子》这本书时,一个生活在旧社会低层劳动人民——祥子的形象就在老舍笔下成功塑造。

先说说外号的由来吧!祥子是个车夫,梦想着有辆人力车,经过三年的努力,他终于凑到了钱,买了一辆人力车,却因为一场战争,不但车没了,人也被抓去做壮丁。祥子趁夜跑了出来,带走了几匹骆驼,并将骆驼卖了

一笔钱,至此就有了“骆驼祥子”的外号。

小说讲的是:在黑暗的旧社会,数以万计的人力车夫挣扎在死亡线上,祥子就是其中一个。好胜、要强的祥子凭力气挣钱,买了辆新车后,又被军阀夺走,逃散时捡到几匹骆驼卖了钱,幻想着再买辆洋车。

祥子到刘四的厂子干活,刘四有个女儿叫虎妞,三十七八岁还没有嫁人,虎妞性格泼辣,爱上了比自己小十多岁的祥子,祥子为摆脱虎妞的纠缠,来到曹先生家拉包月车,主仆关系十分融洽。祥子一心还想着买车,不料一个跟踪曹先生的侦缉队员抢走了他的钱。

祥子没有摆脱虎妞的纠缠,最后和虎妞成了亲,过上了有家的日子,可惜好日子不长,虎妞难产而死,小福子上吊自杀。在多重打击之下,好胜心强的祥子在绝望中走向毁灭,终于被那吃人的旧社会吞没了。

祥子是一个勤劳、壮实的小伙子,他怀着梦想,辛勤劳作奔波,他向往的只是一辆车,一个家,却最终沉沦了……这本书讽刺了旧社会的黑暗。生活在当今时代的我们,应该从中有所意识,中国黑暗的旧社会已不复存在,作为新中国的少年,社会为我们创造了很好的条件,拥有了很好的环境,拥有了太多的福利,我们应该努力学习,掌握科学知识,推动社会的向前发展,为祖国作出我们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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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童年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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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高尔基的《童年》这本书,受益匪浅,我的童年跟高尔基的童年相比,我们比他幸福多了。

高尔基小时候在一个木工家庭生活,5岁时,父亲的病去世了,他们的生活更加艰难。由于家境贫寒,高尔基上学时只好穿他妈妈的鞋、外祖母的上衣跟散腿的裤子,这样的一身搭配起来很不好看,常常引起同学们的嘲笑。跟高尔基相比,我们穿的全是新衣服。但我们还身在福中不知福,竟然挑三拣四的。

高尔基为了上学,只能捡破烂换钱来交学费,如果他运气好了,也只能卖半个卢布,有许多同学都说他“臭”。高尔基却把别人的嘲笑当成是催促自己学习的动力。他发奋努力,刻苦读书,终于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受到老师跟同学们的喜爱跟敬重。

读完这篇文章,我感到十分惭愧,我们一定要向高尔基好好学习,做一名好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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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学生阅读骆驼祥子读后感_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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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又重读了一遍《骆驼祥子》,第一章给我带来了新的启发和收获。

第一章主要讲祥子刚开始进城时,拼命拉车,努力攒钱,终于买上了自己的车!这对祥子来说,简直是最幸福的事了。但真正打动我的,是祥子真诚朴实的心和与生俱来的一股冲劲。

“可是在这种旋转之中,他的眼并没有花,心并没有乱,他老想远远的一辆车,可以使他自由、独立,像自己的手脚的那么一辆车。”这句话极其简单、平淡,没有华丽的语句,却将祥子的形象描写的那么真实。祥子面对日夜不停的劳动,没有喊累,没有气馁,没有想要换个工作,他就是要买上自己的车!无论多么困难,只要一想到那辆会属于自己的车,祥子的心就又充满活力。我想,这种倔强其实也是一种人生智慧:把一颗宝石放在心里,永远地为之努力,的信这个世界上没有比它更值得我拥有的了。即使钻石闪在眼前,也还是不多看一眼,心里有一个未完成的目标就已然足够。

“他的样子是那么诚实,脸上是那么简单可爱,人们好像只信任他,不敢想这个傻大个子是会敲人的。”这句话把祥子的品质,为人,性格甚至神情都描绘的地那么形象。诚实,真诚,实在,对,这就是从农村出来的一副直肠子的样子。他不会要价,只会让别人看给。这看起来似乎有点傻,但仅仅是表面,比表面更深层的是精神。祥子的心灵是那么纯洁,眼睛是那么清澈,笑容是那么憨态可拘,诚实不是傻,是做人的底线,是做人的基本。

其实,我们不妨想想自己身边有几个人配得上“诚实”二字?自己呢?想想,你会发现还真没几个!“简单可爱”,这里的“简单”不是指头脑简单,而是指祥子一身干净的气质,让人看就愿意相信他,愿意去坐他的车。这种“简单”给人一种安全感、可靠感,是多么的难求!我想,这又何尝不是一种为人处世最明智的方式呢?简简单单做人,尽心尽力办事。

祥子虽然是从小农村出来的,但心中却有一个大梦想。

他要买更多的车,开个车厂子!而且这些都在祥子的计划之中,绝不是空口谈谈。“人一定要有梦想,万一实现了呢?”我坚信这句话。祥子的梦想也许有点远大,但他敢想,这就是一种成功。即使没能实现,也比连想都没想过的人要充实的多。祥子最开始想买一辆车,实现后,又想开车厂子,这就是进步。梦想不能有尽头,在自己的心里,总要有一颗闪耀的星星,不是那么容易够到。只有这样,人才能进步!

祥子,他的品格和性格是最独特的,也是最完美的。希望我有一天也能像他一样朝自己的目标不断前进,直至生命结束,我也还是能够满足的对自己说:“我的梦想实现了,我没有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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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大学生《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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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还未看内容时我曾做过这样的猜想:小说既然取名为活着,那必然是表现主人公在经历万难后仍然坚强的活着。带着这猜疑我细细品读余华的《活着》,读完之后让我倒吸一口冷气。虽为活着,但却让我不断地看着鲜活的生命在这个活着的故事中一个个死去。

《活着》这本书太过沉重,它超出了我的承受底线,那些曾经鲜活,最终变的死寂的生命却已深深的映在我的心上。本书作者余华用冷静的令人发怵的笔调记述着这个故事。

在我看来余华是冷漠无情的,他何以让那么善良的妻子,那么聪明伶俐的儿子乃至更多人相继离福贵远去。只留下我内心无声的叹息和泪水。

福贵的儿子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有庆对生活充满无限的向往和希冀,即使贫苦艰难的生活,即使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他都那么的热爱生活,热爱生命。他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面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衷心的笑了,因为我似乎看见了有庆的希望。

可是令我无法接受的是有庆的突然死去。就像今天我们知道的许多社会底层的人们一样,有庆的死冤枉而荒谬。由于血型与临盆的县长夫人相同,被逼着去献血,他竟因为抽血过多而夭亡的。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不禁有些战栗。全书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更多难以承受的苦痛,我们依然要坚忍,顽强。这或许就是生命的力量,这或许就是活着的呼唤。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

“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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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昆虫记八年级学生读后感经典

全文共 9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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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哗啦啦、哗啦啦......”随着书页一声声翻动,一本《昆虫记》已经被我认认真真地读完了,里面的内容让我大开眼界!

在阅读这本书前,我对昆虫学科一无所知,更不知道其中的奥秘,读完后,我知道了:昆虫的身体分为头部、胸部和腹部三部分;多数昆虫都有触角、三对足、一对或两对翅膀,有的昆虫没有翅膀;不知道蜘蛛不是虫子;还不知道我们把对人有贡献的昆虫称为“益虫”,不知道我们把对人有危害的昆虫称为“害虫”……

功夫不负有心人,我阅读完这本书,知道了许许多多昆虫世界里内藏着的

“玄机”:知道了那些蚂蚁勤奋劳动,蟋蟀夏天唱歌,结果蚂蚁在冬天过上好生活,蟋蟀被冻死这种故事是假的;知道了萤火虫其实很残忍,会吃蜗牛;知道了各种种类的蜜蜂是怎么筑巢的……

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是萤火虫备餐。在没有读《昆虫记》之前,萤火虫在我印象中是可爱的、招人喜欢的;可读完《昆虫记》后,我知道了萤火虫原来是吃肉的,最喜欢吃蜗牛。萤火虫吃蜗牛的过程也让我大吃一惊:当蜗牛爬到一个物体上时,蜗牛壳如果没有严严实实地粘在这个物体上,哪怕留一丝一毫的缝隙,萤火虫就会用它身上的一根细针将麻醉药注射到蜗牛身子里,蜗牛就会立即动弹不得,成为萤火虫的盘中餐,口中肉。

读完《昆虫记》,我不仅知道了许多昆虫界的奥秘,还从作者身上学到了很多。

法布尔有着求真务实的研究态度、严谨的科学作风。从来不道听途说,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别人说对就对。法布尔每次会用实验来证明这些事件是对是错。

法布尔还有认真观察的习惯。每当他捕捉到一只昆虫,就会把它先放在显微镜下,然后仔细观察这个昆虫的外貌,再仔细观察它和别的昆虫最与众不同的一面,最后把这些东西搞得一清二楚。

法布尔那用心思考的品质也值得我们学习。法布尔常常会在书里提到一些关于自己思考的事情,就拿萤火虫的备餐这个故事举个例子吧!法布尔在里边说明了他自己想萤火虫是怎样吃东西,他能推出结论,也是因为他的细心观察,他发现萤火虫嘴部没有一个牙齿,所以推断萤火虫是先消化再吞咽的昆虫。

我们也要学习法布尔永不放弃的精神。法布尔之所以能受到人们的敬佩,是因为他能通过失败看见胜利,真是“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啊!

昆虫记是一本值得我们细细品味的书,这本书能带给我无数的快乐与启发。读完这本书,你一定也能知道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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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活着初二学生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1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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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活着》,我感到的是一种低沉的怒吼,无声的震撼。小说中没有精心雕琢的文字,没有蓄意煽动的悲情,甚至没有跌宕起伏的故事和波澜壮阔的人生。当所有人都仰望灿烂星空的时候,作者却将目光转投于最为卑微的草根之中。以作者的视角让我们看到了在卑微的草根中所蕴含的令人心惊的力量。

人为什么活着?这永远是一个问题,答案也因人而异。有人活着是为了享受物质,有人活着是为了追求精神,有人活着是为了亲情与爱情。可当一个在物质上一贫如洗,在精神上混沌未开的人看着他至亲之人一个个离去之后,这样痛苦的人生,活着又有什么意义?

其实恰恰相反,生命的意义往往藏匿在痛苦之中,生命只有经受过痛苦的淬炼才能变得完整与通达。试想年轻时的福贵,终日挥金如土,游戏人生。可他并不了解自己为什么活着,睁眼便为该如何挥霍时光而苦恼。

这样的行尸走肉,又能看到什么活着的意义。而当年迈的福贵经历过人生的大悲大痛之后,给既是作者又是人物的青年讲述自己之时,在那眯缝地眼中却无不透 视着超迈的豁然。如此对比之下,年轻和年迈的福贵哪个更有活着的意义呢?

活着本身就是寻找活着的意义的过程。这个过程注定痛苦,可痛苦并不能代表活着的意义。人类最终追求的是从痛苦中诞生的幸福。

对幸福的定义是发至内心的满足和愉悦感,可放眼如今,人们的生存环境愈来愈优越,可幸福感却不升反降,究其原因,只能说富足的物质虽然提升了生活质量,却更膨胀了人类的欲 望,增多了满足的需要。

这样下去,幸福便如一架永无尽头的天梯,尽管不断攀登,幸福却总在上方。而福贵一家人,尽管在痛苦中无助漂浮,却一直有一份满足存于心中。家珍即使在儿女丧尽,重病将死之时,仍然可以满足的总结自己的一生,并在生命的最后深刻,无比温情的对福贵说:“下辈子我们还要在一起过。”这一句话,胜过多少金山银海,胜过多少海誓山盟。

即使在无边的黑暗中,人生也总有一丝光芒如同峭壁上的缆绳,给人活下去的力量。这一丝光芒便是希望。正如雅典娜在装满洪水、瘟疫和战争的潘多拉魔盒中偷偷放入希望。命运也总会在人面临绝望之际,重新给予生存的理由。当福贵一次次亲手埋葬至爱的亲人,苦难无数次叠加,可现实仍然为他保留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希望。

有庆没了,还要抚养凤霞:凤霞没了,还要照顾家珍:家珍没了,还要顾及二喜:二喜没了,最后还有苦根。命运就这样一路使他绝望,却又留下一丝希望。他被这一丝希望牵引着走过大半生。可到最后,苦根也没了。这时的他还有什么希望呢?我想这时的福贵老人活着已不需要指引,他已经真正看透了死亡。

死亡,不过就是那么一回事。虽不至庄子鼓盆而歌那般洒脱,却也可在心中达到一种平静和从容了吧。活着的人终究会死,而死去的人不能复生。既然与亲人重聚只是迟早,那为什么不将就着过完余生呢。人生到达福贵老人这样的状态,是痛苦或是幸福,都不重要了。

痛苦中诞生的幸福,绝望中孕育的希望,最终凝练成两个字:活着!人生只为活着而活着,而活着二字已囊括世间所有。

纵观整部小说,作者是以福贵老人之口,从一个侧面深究人性的顽强与坚韧。当然,优秀的小说总是要有对整个时代的铺陈与评论。淮海战役,文化 __都被设定为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而在后者那样的恐怖时代,更有像有庆和春生之死那样骇人听闻的现实。宏大的背景和惊人的事件最终都是为了衬托出卑微而伟大的生命,《活着》就是一部考验生命极限的作品。

当生命经过痛苦与磨难的考验之后,得出的结果是:生命会因时间的流逝而融化,但绝不会为痛苦的重压而折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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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草房子》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1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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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房子》这本书讲的是油麻地小学的校长桑乔,校长的儿子桑桑和他的一群同学的故事。

桑桑的爸爸桑乔在油麻地小学当校长,他非常看重荣誉,每次检查都能给油麻地小学得到一个小红旗。直到桑桑生病,桑乔才不再看重荣誉。

桑桑的班里有一个叫陆鹤的小男孩,由于是秃子便有一个外号“秃鹤”。“秃鹤”和桑桑是非常好的一对朋友。

纸月是一个女陔,她的毛笔字是全班最好的。桑桑是一个胡琴拉的特别好的小男孩。他的胡琴是温幼菊老师教的。当桑桑见到纸月后,他从一个邋里邋遢、不爱干净的小孩,变成了一个讲究卫生、爱干净的小孩。他和纸月经常用心灵说话。

桑桑还有一个朋友杜小康,杜小康家原本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但因为他爸爸经商失败,杜小康从原来的衣食无忧变成了一贫如洗,要不是桑桑给了他用十只鸽子换来的钱,杜小康就不能在学校门口做生意,当没人买他的东西时,桑桑又是第一个去买他的东西,从此生意越来越好。这些杜小康都没有忘记,桑桑生病的时候,杜小康将他家鸭子下的双黄蛋送给了他。

桑桑的老师蒋一轮是桑桑最羡慕的一个人。桑桑经常在蒋一轮老师和一个名叫白雀的姐姐之间传信,直到有一天白雀姐姐的爸爸不再让他和蒋一轮老师来往。

《草房子》带给我的是永远的感动,让我懂得了人生的重要性,所以我喜欢它!

暑假,我看了一本书叫草房子,令我感触很深,书的作者是曹文轩,曹文轩写的草房子是长篇小说,也是1997年他写的作品。

这是一本讲究品位的少年长篇小说。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一生难忘的六年以来的小学生活。

六年中,他亲眼目睹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少年男女之间一点都没有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著坚守,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所闪耀的人格学彩,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这一切,既清楚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这六年,是他接受人生启蒙教育的六年。

这儿人写的人物十分传神对比十分强烈,非常妥当。把桑桑写得比较穷但写得很懂理、礼貌。

秃鹤这个故事认我很难忘。秃鹤其实叫陆鹤,但是他是个小秃子,所以大家叫他秃鹤,一天,他妈妈送他一顶帽子,秃鹤很喜欢,天天上课带、上学带游玩带。有一天,一个同学把他的帽子给拿掉,同学们都学了,他说面对现实。

我有几次考试不合格,都不告诉妈妈,逃避现实。我弄破了别有的东西拔腿就跑,有一次把人家的作品开坏了,但是还狡辩说是她自己开坏的,我以后向秃鹤一样面对现实。虽然当时是被我蒙蔽过去了,但却在我的大脑中盖上一层灰尘,我原来纯洁的心灵沾了圬渍,学习上、生活中有多少地方需要面对现实啊,不面对现实只会让自己变得更加丑陋。

面对现实珍视现实,把自己丑的一面展示出来,努力想法团,弥补过失这才能让自己有所作为。

我一定要面对现实,努力创造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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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有关感受大自然的学生

全文共 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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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好久没有出来走走了,学校就像一个牢房把我困的紧紧的!我似乎可以听到我那颗心的呼唤,今天,终于又出来了!

秋天的落叶可真美。叶子的颜色更是多姿多彩。有黄色的杨树叶,有大红色的枫树叶,还有绿黄相间的树叶,显得那么和谐,真像一幅优美的树叶画。秋风吹起,叶子们便从树妈妈的怀抱里飘落下来,它们像一只只漂亮的蝴蝶在飞舞,像只只小鸟在空中自由自在的飞翔,又像演员们在跳空中芭蕾。火红色的枫树叶落在地上一大片,远远望去,像一片燃烧的火焰。一片片叶子,看上去像把小扇子,小巧玲珑。它们的边缘已开始发黄,与春天的树叶比起来,可谓是风烛残年 了。

到了秋天,农民们便开始忙乎了,天刚蒙蒙亮,人们就拿着镰刀,推着小车下地收割庄稼了,瞧!农民们的脸上满头是汗,他们不停的挥舞着镰刀,发出沙沙的响声,眨眼间,金黄色的稻子铺满了一地。

我爱大自然的美,又爱美的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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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余华《活着》个人收获读后感

全文共 18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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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余华的《十八岁出门远行》之后,开始对余华有点产生兴趣。课间同学还不停的讨论着。不知谁说他的小说《活着》很有味道,太好看了。于是我抱着一丝好奇借了这本书。10月5号下午,本着无聊便看了起来,谁知道一看就是一下午,知道把它看玩。

《活着》是一个名叫福贵的老人用一天时间对其一生苦难的叙述。在近四十年里,他经受了人间的很多苦难,面临了与一家四代人的生离死别,他本应该死掉,可他活着,甚至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正如作者余华自己所说的那样: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不死,让人很是迷惑,可是他活着,有着自己存在的价值,有着自己活着的意义,有着自己的不死。作者只是用了普通的叙述方法,但却有种特殊的渲染效果。越读越有沉重感。而这种沉重感并非故事情节本身所造成的。而是作者用最普通甚至于冰冷的语气去描述不寻常的事情。而这种沉重以至于难以自拔的感觉就悄悄地潜入我心里。也正因此有人描述说余华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起初,他吸引我的只是福贵的经历,即小说的故事情节。然后是作者的写作风格和特点。直到看到最后,看完了一本书,再回过头来看看作者的简介、别人的评语我又有了新的感觉。

回到本质,我一直在想《活着》的目的何在。仅仅只是为了写小说而写吗。各种人有各种人的说法。有人说他只是为了让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而还又人说: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面对现实的。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意义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

《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这里。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内容,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其实人生就像田地。需要有人来耕作。春天播种自己的苦难,夏天则等待自己的苦难,秋天再慢慢的收获自己的苦难。冬天用苦难去品味自己的苦难。最后等待来年继续播种苦难,直到收获苦难的希望。因为他们就是我们自己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读完这本书,我哭了好几次,泪水打湿了一大片枕巾。第一个让我流泪的地方是有庆给他老师输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地方。多么懂事、可爱的小孩,每天上学前、放学后都去割草放羊,羊就是他的另一半,而且还那么孝顺好学!这不仅让我想起了我的童年生活。我的童年也是和羊一块长大的。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有庆被活活愁死的悲剧呢?我想可能是这个社会现实造成的吧!作为当时的医生,能救活县长夫人是能得到好多好处的,而救不活却可能招来祸患!而一个平常农家孩子的命能值几个钱?臭死了大不了赔几个钱!在他们看来有庆的命就像一只羊、一头猪,用得上已经很好了!这不仅有让我想起了几年前看的一篇报道。同坐一辆车的农民和工程师一块出车祸死亡,工程时被补偿了几十万,而农民却只有5000!难道工程师的命是命,农民的命就不是命了吗?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差距?为什么要分等级?为什么法律上写着平等公平,而一边又做出违背自己诺言的事?我并不是崇洋媚外的人,可在许多方面我们的确应该向西方国家学习!

综观全文,当富贵的父母、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相继一个个去世时,他还活着!但它的活着比死更难,活着在那时需要胆量和勇气!因为只要你活着就要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忍受贫困生活与精神的折磨!面对贫困的生活与亲人去世的事实,我敢说有90%的人会失去活下去的勇气,会像县长春生一样选择死亡。其实她那点打击相比富贵又算得了什么?而现实生活中,受到打击挫折如工作不顺利、高考落榜、爱人趋势等而选择死亡的有多少人!他们不知道或者才是勇气、才是胜利!他们的命不只属于他们自己,还有父母等等!他们在这个世上还有未尽完的责任与义务!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爱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所以或者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煎熬!但不管怎样,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像富贵一样,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坚强的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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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水浒传》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7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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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就要

“光耀飞离土窟间,天罡地煞降人寰.说时豪气侵肌冷,讲处英风透胆寒.”梁山泊上的一百零八位头领,人人都是好汉,个个尽是英雄.那歃血为盟的情义,一醉方休的气概,真是让人好生佩服.

水浒传》是一本小说体裁的书籍,为施耐庵所写.它原是民间无名作者同文人作家集体创作的成果,其成书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流传演变过程.《水浒传》具体描写的是以宋江为首的农民起义的故事.因起义时声势极盛,就在民间产生了许多的奇闻异说,流传中不断得到无名作者的加工修饰.施耐庵就是在长期民间传说、民间说话艺术和元杂剧水浒戏的基础上加工写定成书的.因流传广泛,被定为四大名著之一,与《西游记》、《三国演义》和《红楼梦》并驾齐驱.

《水浒》这一本书,浸透了世界上所有的侠士豪情,包含了天地间全部的英雄气概.及时雨宋江、花和尚鲁智深、行者武松、黑旋风李逵、豹子头林冲、小李广花荣等等,都是非常好的例子.他们有的粗俗豪放、暴躁固执,有的义气深重、性情耿直,有的聪明伶俐、足智多谋,有的仗义疏财、公正忠义……总而言之,只要是在梁山上的,那就个个都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真英雄、真好汉.

如果说《水浒》里值得学习的东西,那可太多了.机智勇敢、知错能改、忠心耿耿、仗义疏财……然而,水浒有一种精神最可贵——讲义气.在水浒里,最贵重的东西,就是义气.换句话说,水浒传就是义气的凝结,就是义气的聚集,就是义气的体现.双鞭呼延灼、大刀关胜、玉麒麟卢俊义、双枪将董平……这些好汉,不都是因为宋江等人义气深重,才上梁山泊的吗?在平日里,我们对朋友也要重情重义.这样,友情才能长久.

其实,水浒传就是义气传、友情传.愿水浒传和它的精神能够长存于世,永不衰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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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余华《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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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的阴雨,心情本就有些郁郁,更那堪是夜晚,似乎寂聊也随之侵袭而来。不想陷入一种空洞和无助,就起身去泡了杯咖啡,让自己温热和活力起来。然后端坐在电脑前,慢慢地阅读起数日前朋友推荐的沈从文先生的《边城》。

初读,许是习惯性的读小说的方式,急切的想寻读里面的人物或情节,故对于小说开篇大段的景物描写似乎看不进去,可渐渐的,一幅曼妙的风情画卷随着文字徐徐展开,使人不由自主的沉浸其中,仿佛置身湘西那美丽的世外桃园。翠翠就是在这样一个淳朴、天然、优美的环境中孕育出来的自然之女。

就是这样一个懵懂、娇憨、不食人间烟火的纯美女孩,却遭遇了一段似乎尚未开始就已结束了的绵长而忧伤的爱。也许越是急切得到就越容易失去,难道这就是宿命么?“那个人明天会回来么?”故事的结尾以这样的反问戛然而止,让人唏嘘不已。掩卷,脑海中似乎浮现翠翠灯下托腮喃喃自语的神情:“那个人明天会回来么?”她的纠结让人生生的心疼起来:这漫长的日子她是否能够靠着那个初见时的甜美回忆安然度过呢?

很久没有读到这样使人惊艳的文字了,这惊艳不是华丽。而是不染尘世的纯美爱情遭压抑带给人的一种柔软、一种怜惜,一种淡淡的忧伤,一种对命运不解的扣问。不由感慨有时男子如何竟有比女子还极致的细腻,沈从文先生如何知晓那样一个情窦初开的女子那么隐微的心理,难道真如他所说:“在最好的年纪遇到了一个正当最好年纪的女子?”

有时间,有合适的心情,再读《边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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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活着》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1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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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于学校图书馆借来这本并不怎么厚的小说,便从中文版自序、韩文版自序、日文版自序、英文版自序、麦田新版自序、到小说的正文、再到外文版评论摘要一字不漏得看完了。

中文版自序中第一句话“一位真正的作家永远只为内心写作,只有内心才会真实地告诉他,他的自私、他的高尚是多么突出。内心让他真实地了解自己,一旦了解了自己也就了解了世界。”作为读者的我,不知道你们是否了解自己的内心世界,因为一个人如果能够客观地正视自己是一件很难的事情。所以,这也是我在看这本书的过程中所一直思考的事情,22的我,经历的事情还是太少,但是,大学四年的生活,却让我觉得自己好像在向这个方向靠近了。“人生无法忍受太多的真实”,真实的事情就如同说一句真话一样,让人感到不怎么舒服,但是我们还是要面对不是吗,总是活在自己幻想的那个美好的世界里,不知道心理承受能力会不会很强大呢。“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我想,这也是作者在这本小说中所贯彻的一种精神。“写作过程中让我明白,人是为或者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所以,我们作为这个肉体的主人,是不是也没有任何权利去剥夺它想活着的意愿。

日文版自序中“对《活着》而言,生活是一个人对自己经历的感受,幸存往往是旁观者对别人经历的看法”,要好好用心生活,好好用心感受、好好用心体验这生活的酸甜苦辣,因为生活是属于我们自己的。“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其实,也无人有权说他不幸,即使是在他生后,因为幸福如人饮水,冷暖自知,所以,这也是作者所明白的一个道理:不要再去议论别人的人生,当然也是现在的我最应该学会的,不仅仅是别人的人生,应该是别人所有的私事!!!

英文版自序中,美国民歌《老黑奴》,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也是这部小说的主人公富贵的在整个故事中经历和心态。

出生于一个富贵家庭的富贵,先是体验了富裕人家的生活,然后赌博失去家产,沦落为一无所有的租户,这是他人生中的第一次转折,也是他随后一系列经历的铺垫。随后,父亲去世,他便开始走向了积极的人生道路。被国民党抓去当兵期间,幸运地保住了性命,但是两年之久的离家,母亲在怀着:富贵不会去赌博的对他的信任中去世,女儿发烧成聋哑人。随后开始了看似平静的普通人的生活,但是,在儿子有庆小学五年级那年,因为医生为了讨好县长而不顾孩子的性命而献血过多去世,富贵的选择是对生病的妻子家珍隐瞒,并一个人把孩子埋葬在爷爷奶奶的坟墓旁边。后来,女儿凤霞找到了一个对待他们如同自己儿子一样的女婿二喜,还怀了个儿子,本以为这就开始了他们一家人的幸福生活了,但是,好景不长,女儿生产后大出血去世,随后,妻子也走了。原本的四口之家就剩下富贵自己了,凡人遇到这种情况会如何呢?感觉自己应该都没有活下去的希望和勇气了吧?可是,富贵的生活还得继续下去啊,外孙苦根四岁那年,二喜出意外身亡,为了照顾外孙,富贵还得继续活下去,起码得把孩子抚养成人不是吗?但是,苦命的苦根,在自己七岁那年因吃太多豆子也走了。那个昔日的几口之家,最后就只剩下富贵一个人了,为了不感到孤独,他给自己买了一头牛,叫富贵。

面对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外孙的纷纷离世,富贵没有要死要活的,他所做的就是埋葬,然后继续照顾并和剩下的人继续生活。这也映照了作者写这本书的背景,不管经历了什么苦难,我们依然要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现如今这个社会,大家都觉得压力很大,所以各种选择不再生活的新闻也纷纷出现,各种负面情绪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爆发出来,而我所要学会做的,就是淡然处之,因为我们常人经历的,很多人已经经历过,或者和我们一样正在经历,或者后来者以后还会经历。这样想想,感觉自己就更加有勇气,有信心继续自己的小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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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活着小说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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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时拿到了一本书,黑色的封面上映着更加乌黑的大字:活着。我很少看到一本书的题目就如此深沉,怀着巨大的好奇心翻开了第一页。

这本书是作者听了美国民歌后写下的小说,作者余华不动声色的让我们跟随着他冰冷的笔调,亲眼目睹人们在这个叫活着的故事里接二连三的死去。

大致阅览了这本小说,主要是讲了“我”在乡下听一位名叫福贵的老人讲述自己的故事。福贵原本是一个地主家的少爷,由于好赌而输尽家财变成一个穷人,他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历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和-----,他的亲人相继死去,最后只剩他和他的一头老牛活到现在。

我的心情跌宕起伏,先是为福贵的败家而感到气愤,再后来又为了福贵悲惨的命运感到悲哀。整个故事氛围都比较阴沉沉,但是,无论福贵的命运有多么悲惨不堪,即使到了趋于死亡的边缘,他都活了下来,在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福贵,他年轻时并不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物,当时的他放荡不羁,后来虽然变老实了,但是并不懂得教育孩子。不过仔细想想他还是有着其余人不曾拥有的品质。福贵受到的打击和痛苦是常人所没有的,可他还是靠着自己的力量,坚强的活着,不像春生因为在-----受挫折而自杀,这种精神还是值得我们赞扬的。

在现实生活中,像福贵那样抹着浓厚的悲惨色调的人很少,但是我们会遇到大大小小的崎岖坎坷,在挫折面前,或气馁投降,或昂首挺胸继续前行,这样,生活中的大小细节和感受都会被我们遗忘,被时间所遗忘。

合上书本,鲜艳的红再次入我眼里。我知道时光如黑夜一样正在转瞬即逝,死亡也终会如黑夜从天而降。但只要像现在这样活着,宁静就在遥远的身旁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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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骆驼祥子》学生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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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读了《骆驼祥子》,这部小说的作者是老舍。这部小说把二十年代末期老北平人的生活作为小说的背景铺垫,把用人力拉车作为谋生途径的洋车夫祥子作为小说的主要人设。从而托现出了旧中国社会的黑暗,以及就社会的不公平。

它主要讲述了,生活在北平镇里的祥子,他心里幻想着以自己的劳动和诚实买一辆属于自己的车,他用三年终于实现了自己的理想,但因为战乱又丢失了他的车,但他并没有放弃,又开始攒钱。后来,他与虎妞结婚,当生活一步步走入正轨时,虎妞因难产而死,而自己心爱的女人小福子也自杀了,他的人生又掉入深渊,而纯真的祥子逐渐被万恶的社会慢慢吞噬。

我好似看到了车厂、白塔、街道、巷子。街上吵嚷着的人们,这就是几十年前老北京人的生活。我可以深刻的体会到刘四爷的臭骂、兵匪的鞭子。我好像看到了那个不管风吹雨打,烈日当空依然马不停蹄的穿梭在大街小巷的祥子。但,最后虎妞惨死,小福子上吊,老马头倒在了街头,祥子也逐渐堕落。我从中体会到了,就中国社会简直是一个“人间地狱”。

祥子的悲剧,揭露了压迫人们的无良知人和黑暗的旧社会。被判了自私的个人主义,揭露了人们的不堪一击。

如果用反思想去思考,如果祥子承受住了打击,他应该还会积极的面对生活,并不会这样逐渐堕落。所以这本书也正好告诉了我们,做人一定要用乐观的态度去面对一切,就算遇到再大的打击要承受住。就像雪莱所说的“上预言的号角奏鸣!哦,西风啊,如果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只要你承受住了这次打击,那你必定会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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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学生阅读《茶花女》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7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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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生命是宝贵的,但当你不珍惜它的时候,生命将变得毫无意义。”这句话说得多么确切呀!这是我看了法国大作家小仲马的成名之作茶花女之后所悟出的道理。

茶花女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一个出生在法国巴黎的美丽少女玛格丽哥杰被诱为交际花,人称“茶花女”。她由于环境而得了肺病,她曾经三次立志要把病治好,重新做人,但最终都失败了。第一次是因为受不了环境的诱惑,第二次是为了不让自己心爱的亚芒受到牵连,第三次是因为病已经到了晚期,终于离开了人世。

读过这本书的人可能都会同情书中的女主人公茶花女命运的悲惨,甚至为她流泪,或是对那个冷酷的社会表示不满。可我觉得书中的茶花女也有错,因为她把生命看得太没意义了。就算她的命运十分悲惨,那也不能如此践踏生命;就算她第二次失败是情有可原的,那也不能利用这种自暴自弃的方法让亚芒离开她呀!

保尔,不仅全身瘫痪而且双目失明了,可是,他没有放弃生命,因为他知道活着就是一种希望,更知道人应该怎样活着才有意义。后来他以比钢铁还要坚强的意志,战胜了病残,终于成功的写出了小说暴风雨所诞生的。再想想我们中国的张海迪,她胸部以下完全失去了知觉,可是她并没有失去对生活的信心,而是以顽强的毅力战胜了病残,学完了从小学到高中的全部课程,翻译了许多外文著作。美国有一位盲聋女作家海伦,她在一岁半时就因病丧失了视觉和听力,可她没有向命运屈服,24岁时,她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哈佛大学……

保尔,张海迪,海伦,他们的一生都在努力着,拼搏着,奋斗着,生命在他们那里是如此精彩;而茶花女却把生命看得如此没有意义,这难道就不值得我们惋惜吗?

生命价值的如何是由自己选择的,那么,就让我们都来珍惜生命,感受生命的价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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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草房子》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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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读了《给教师的建议》,给我很多收获。桑桑是一个小男孩,他喜欢做出一些夸张的事。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无数感人的故事:这些男女无瑕的真情,同学间天真的友情……这一切在他的心田里埋下了“爱”的种子。

陆鹰是个长着光光脑袋的孩子,因此,大家都叫他”秃鹰”,他充满无助与孤单。但是,他却凭着自信让所有人刮目相看。谁说没头发就丑,他的自信是建立在对尊严的执着坚守上的。可见,只有自己相信自己才是最好的”解药”。

白雀是一个十分漂亮的姑娘,她有一副好嗓子,不洪亮,不宽阔,但银铃般清脆。她不仅外表美,而且心灵美。这就是真正的美。细马他长得很精神,喜欢笑,十分爱说话。由于没有人听的懂他满口的江南口音,他变了,变的孤单,无助。他是那样的可怜。这使他不想再上学。几次交谈,使桑桑和他成为了最好的朋友。他那顽强的品质十分另人敬佩。

当看到桑桑生病时,我哭了,第一次为书中的主人公而哭,我怕,怕桑桑会死掉,我对着天祈祷,保佑桑桑能够度过难关。

人生无处无真情,在《草房子》里,我看到了另人落泪的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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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五年级昆虫记学生读后感模板

全文共 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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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中我读了一本书——《昆虫记》。这本书告诉了我许多我所不知道的昆虫和跟昆虫有关的知识,其中一篇给了我很多教育和启发。

萤是它的学名,俗名叫萤火虫,是食肉昆虫,萤火虫的主食是蜗牛,喜欢阴凉潮湿的地方,夏天的晚上经常出现在田间地头,萤火虫发出来的光,在这种白光的衬托下,小萤火虫们就像从月亮里掉落下来的一朵朵可爱洁白的小花,充满了诗情画意。这种亮光可以照出可以照出有的字母,甚至一个很长的单词,不在这小小的范围之外,就什么都看不清了。看到萤火虫星星点点的光便使我联想起电视上的一幕一幕。

有一位少年家境贫寒,爸爸因病去世,妈妈不幸得了尿毒症,生活全靠亲朋好友和好心人的援助,他用自己稚嫩的双肩挑起了照顾妈妈生活的重任,坚强地生活下去,他的行动就像萤火虫一样用自己微薄的力量给妈妈带来了希望。这位少年不正像这些微不足道的萤火虫吗?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向它们学习,要做萤火虫。在公交车上主动给老人让座;在学校里同学摔倒了,主动的把他扶起来;在超市里有人迷了路,主动帮他们找到家人,无论是谁,我们都会用我们自己微薄的力量去帮助别人,世界才会变成一个美好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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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红楼梦》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12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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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上的痕迹早已被大海掩埋,可当我们回首,那海螺静静的躺在沙滩上,放着忧伤的旋律,诉说着被掩盖的一切……

每件事物都有魂,诗魂是诗人赋予的,而在曹雪芹笔下,他赋予花最洁的花魂——林黛玉。

在那个昏暗的朝代,到处弥漫着腐朽的气息,但在一角,却绽放出一朵洁白的花。

她体态娇弱,风流标致,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似弱柳扶风,身体面庞虽怯弱,却有一种自然的风流态度。

她像缕轻烟,需小心翼翼去呵护,否则一丝微风,她就会消香玉陨。似琉璃的她则是仕宦家的掌上明珠。

她出身于钟鼎世家,书香之族,是林如海和贾敏的女儿,但因母亲过世,又无亲生兄弟姐妹,外祖母便接来荣国府抚养,结识了宝玉宝钗等许多人,虽然府上人都对她不错,但一种寄人篱下的凄感却笼罩着她,常暗暗流泪,身体更加病弱。

黛玉葬花是曹雪芹最好的一笔。一次,花儿落了,宝玉要把他们丢进水里,黛玉怕它们流到臭水沟,便把落花放进锦囊中,埋在土里,这是黛玉第一次葬花。第二次葬花,是因为和宝玉发生误解,借葬花来表达本身的苦闷,芳华易逝的伤豪情绪,于是便有了《葬花词》,来暗示自己。

她的葬花,是近乎完美的行为艺术。洁白的花,经历艳丽的一生,最终落下,落下后,远远离开那充满昏暗的世界,静静回归大地,去一个没有喧嚣,没有阴谋的地下,她就是这种艺术。

“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落花曾经一时惊艳,但待春秋已过,便纷纷落下,却没有谁会去怜惜,唯有她……华丽的登场,最终却落寂的离去。

“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这是花的一生,也正是她的一生。她有着令人悲痛的命运,她也渴望一个美丽的结局。可这个脆弱的女子却总是被现实蹂躏,碾碎……“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飘泊难寻觅。”这柔弱的女子,却整天生活在勾心斗角,阴谋诡计中。“”愿侬此日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她也曾想过放弃生命,跟随落花归去,但”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最终”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

黛玉身上有一种浓浓的贵族气质,她清高孤傲却超凡脱俗宛若仙子,她身世凄苦却才情过人诗冠群芳,她敏感多疑正是她高贵而又自尊的表现,她时时刻刻维护着自身的人格尊严,从不向世俗礼法低下高贵的头,她孤苦无依的生活境遇造就了她清冷孤傲的贵族气质。如果宝钗属于朴素高洁黛玉就属于高雅浪漫。

她是枝头桃花最艳的一朵,虽可以左右摆动,摆脱不了枝茎缚束着,除非,华为春泥。她是天上最洁的云一朵,虽可以自由飘荡,却逃不出天的笼罩,除非,化雨落下……她的生,如诗,如画,如凄,如惨,长歌当哭,动人心魄;她的死,如诗,如歌,如梦,如幻,异常美丽,异常动人……

她是花,不,她是花魂,是花的升华!她追求纯洁,不让自己有一点污染,不愿被污受辱,不甘低头屈服,永远孤傲的仰着头向着太阳!她虽随落花离去了,但她孤傲不阿的精神却一直回荡在这世间……

她是一曲钢琴曲,一生都是落寂,声音优美似水,细听却透着另一种韵味,当完成最后一个音符,琴声依旧回荡在上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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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城南旧事》读后感个人感受450字

全文共 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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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旧事》是台湾女作家林海音的代表作品。在上个世纪的老北京,不时响起小贩叫卖声的胡同、种着夹竹桃的四合院、屋里冒着热气的暖炉……书中的小主人英子被这些充满温情的事物包围着,又被慈祥而严厉的爸爸、操持着家务的妈妈、善良的宋妈等人宠爱着,再加上几乎每年都会新加一个的弟弟或妹妹……这样一大家子的生活故事仿佛一场韵味十足的大戏。

英子的童年趣事都体现在了《惠安馆》里。她的妈妈和宋妈都不让英子去惠安馆旁玩,甚至每当走到惠安馆门口时都会加快脚步:因为那儿有一个“疯子,”可英子还是经常背着她们去那儿了,并慢慢地于“疯子”秀贞成了朋友,明白了她并不是真疯,而是因为想念自己失散多年的孩子——小桂子而“疯”。英子发现与自己同龄的好伙伴——妞儿竟然是小桂子时,我也不禁大吃一惊,同时也感到高兴:大吃一惊是因为英子每天与妞儿玩,也就是与小桂子成为了好朋友;高兴是因为她们母女两团聚了。

小英子也乐于助人,会帮助有困难,被冤枉的人,还勇敢、善良……这些优点我们都要向她学习。

现在我们正处在美好的童年时光,我们要珍惜现在幸福的生活,更要好好珍惜身边的每件事和每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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