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小说作文【20篇】
《我的前半生》电视剧结局是怎么样的,和小说有什么差别?相信很多人都被这部电视剧圈粉了,下文是小编整理的写小说作文,欢迎阅读,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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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小说《呼兰河传》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862 字
+ 加入清单在暑假里,我读了《呼兰河传》这本书,这是一本“回忆式”长篇小说。作者萧红用她那独特的文采描绘了呼兰河那个她小时候曾生活过的一个平凡、灰暗的小镇。
“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著名作家茅盾曾这样评价《呼兰河传》。
《呼兰河传》一共有七章和一个尾声,第一章主要讲东北小城呼兰河的卑琐平凡的实际生活,第一节引出呼兰河以后,主要写东二道街上的大泥坑;第二节主要写卖豆芽的女疯子;第三节写染缸房里的故事;第四节第五节主要写扎彩铺;第六节主要写小胡同卖麻花的;第七节主要写卖卖豆腐的;第八节介绍火烧云;第九节总写呼兰河的一年四季。第二章写了关于呼兰河人们的精神上的活动,有什么“跳大神”,鬼节放河灯,台子戏,庙会,跳秧歌等。第三章写了祖父与祖母。第四章主要描述了我家的荒凉。第五章写了小团圆媳妇之死,第六章写了有二伯的故事,第七章主要写磨房里“冯歪嘴子”一家的故事。尾声讲述了故事的结局。
通过萧红细腻而详细地描述,我看到了一个对我来说陌生的地方,陌生的年代的人们的生活状况。第一章中关于泥坑的描写用了大量的篇幅,看到了人们的自私与麻木,而所有的死猪肉都要说是泥坑里淹死的,又反映了当时们的自欺欺人的心理,而之所以那样又是因为当时经济落后的无奈之举。而其中我感触最深的就是小团圆媳妇之死,来的时候活蹦乱跳,没过上几天安稳日子,就走上了黄泉路了,她才十四岁,却早已成为人家的妻子,可她原本应该是个天真活泼孩子呀!而造成这一切最直接的原因就是她那个恶婆婆。幸好我们生活在新中国。那时的整个社会严重的重男轻女的思想,使多少小女孩失去了亲人的爱,本该像我们现在的上学年龄的却不能上学,在家里做这做那,还要饱受摧残。想想那时的小女孩真是太可怜了。而我们现在吃的好,穿的好,父母都把我们当宝贝,享受着科学文化的教育。
总的来说,呼兰河当时的人们的经济是很落后的,精神是愚昧的,人心是迷茫的,尤其是迷信害了很多人。而我认为呼兰河也许就是当时整个中国农村的缩影。这本书让我了解了落后时期的种种生活,也庆幸自己生活在当今高速发展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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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职场励志的小说5:《一个外企女白领的日记》
全文共 241 字
+ 加入清单《一个外企女白领的日记》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日记,一部分为网友问答。内容涉及作者在日常工作中积累的工作技巧,注意事项,人际关系处理,工作细节的把握等等,也有一些心情小故事。问答内容涉及面广,职场问题和感情人生问题应有尽有,问得精僻,解答详细。这是一本原生态职场小说,缺少艺术加工,所以内容略显散乱。但是书中提到很多平时注意不到的小细节对于初入职场的菜鸟一族来讲还是很有效的,比如和人相处该说什么、写邮件该用什么开头,哪些事要做给领导看、哪些事同事之间清楚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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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妄想症患者小说
全文共 3128 字
+ 加入清单导语:妄想症是人的一种执念,执念过甚就会变成病症。下面是妄想症患者小说,欢迎阅读!
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四十岁的老男人叫杰克,人们都说他有妄想症。
杰克感到痛苦和孤独,因为人们都不理解他。他确实有和小鸟一样在天空中飞过,深夜和月亮踩着软绵绵的白云一起跳过舞。
花儿每天都在对他微笑,向他问候早安。
蚂蚁也曾乘着落叶随风一起和他共进晚餐,这是多么美妙的一个夜晚。
可是人们不相信,都说他不只有妄想症,还疯了,于是杰克被强制的关在了精神病院里。
杰克等啊等,最后终于在一个雷电交加的雨夜逃走了。
磅礴的大雨,可怕的雷声,让杰克慌不择路的一直奔跑。
他跑啊跑啊,跑啊跑啊,突然跌倒在了一棵枯树下。
“哦,天啊!太可怕了!太可怕了!”杰克哆哆嗦嗦的爬了起来。
雨水和雷声敲击着他的身体和灵魂。
杰克全身都湿透了,又累又饿,他不知道接下来该去往哪里了。
就在这个时候,杰克看见了一只狗向他走来。
“你好,请问你知道哪里有人家么?”杰克问。
那只狗不理他,继续往前走。
杰克追上去,挡在了它的前面。
“请你告诉我,我现在又累又饿,全身都湿透了,需要一个躲雨的地方。”杰克哑着嗓子请求它。
那只狗斜着眼睛看了一眼杰克,说:“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杰克。”杰克回答。
“你跟我来吧,我叫贝贝,前面就是我家主人的农场了。”说完贝贝不管杰克有没有跟上,自己就先走了。
杰克在后面远远的跟着贝贝,果然不到一会儿,就看到了一个农场。
杰克敲门:“有人吗?请问有人吗?”
门开了,是一个少女。
“哦,天哪,快请进。”少女说。
“谢谢。”
杰克进了屋,少女把他带到了壁炉前并且给了他毛巾。
“我叫朱莉,你叫什么名字?”朱莉问。
“杰克,我叫杰克,不过通常人们都叫我疯子杰克。”杰克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朱莉端来了一盘吃的,是面包和奶酪。
“给你,一定饿了吧,这么大雨,你怎么一个人在外面?”朱莉把盘子递给杰克。
杰克接过盘子说:“我刚从精神病院逃出来,不知道怎么的,跑到了这里,幸好有你家的贝贝好心给我带路。”
说完指了指在壁炉另一边烘干毛发的贝贝。
“这么说,你真的是精神病人?”朱莉问。
杰克边吃边耸了耸肩,说“你觉得呢?”
朱莉摇了摇头。
“对了,家里就你吗?”杰克问朱莉。
朱莉说:“现在是的。”
“嗯?发生了什么事?”杰克疑惑。
朱莉说:“在不久前,我爸爸失踪了,农场现在就只剩下我了,不过,再过不久,连农场也要倒闭了。”
朱莉皱紧了眉头。
“你爸爸叫什么名字?这里又怎么会倒闭呢?”杰克问。
“我爸爸叫格里,前不久爸爸说要去山里找找看有没有新的草地,结果到现在都没有回来。农场因为长期没有青草供应,奶牛们都快要卖完了。”
“那你没找过么?”杰克说。
“找了啊,找了好几天,就是找不到啊!”
说着朱莉就伤心的哭了起来。
杰克搁下盘子,走到了朱莉身旁,说:“不要伤心了,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你尽管告诉我。”
朱莉擦干了眼泪说:“那你能帮我找回爸爸么?农场需要我,我走不开。”
“你爸爸是在哪里失踪的?”杰克问。
朱莉走到一扇开着的窗户前,指了指“就是那里。”
借着外面的闪电,杰克看见了一片黑色的森林。
“等明天天亮雨停了,我就去帮你找,以此来报答你的收留之恩。”杰克说。
朱莉感激的点了点头。
“我可以带着贝贝么?”杰克问朱莉。
这时候贝贝开口了:“我才不要去呢,你这个肮脏的人类,谁知道你安的是什么心。”
说完又自顾自的趴着休息了。
朱莉走到贝贝的身旁,说:“贝贝,求你了,帮帮我吧!”
说着竟抱着贝贝哭了起来。
贝贝转过头来伸出舌头舔了舔朱莉的眼泪,说:“好吧,为了我的小主人,我就暂且相信你一次,要是路上敢耍花招,看我不咬死你。”
说完还恶狠狠的对着杰克龇牙。
第二天,雨停了。
朱莉准备了一大包吃的让杰克带上。
“求你,一定,一定要带回我的爸爸!”朱莉拉着杰克的手臂,眼睛里面充满了未落下的泪水。
杰克点了点头,说:“放心吧,我一定会的。”
一人一狗就这样在朱莉的注视下,走进了森林里。
杰克和贝贝一直走啊走,忽然在森林里的一棵树下捡到了一只褐色的皮鞋。
贝贝用鼻子嗅了嗅,说:“这上面有我家主人的气味,应该是他掉的。”
杰克四下看了看,没有发现任何人的脚印。
“奇怪,怎么会没有脚印呢?”杰克疑惑。
贝贝也在四处嗅了嗅,没有再发现任何气味。
“再往里面走走吧,没准能找到另一只鞋子。”贝贝说着就先走到了前面。
杰克跟上。
不知道又走了多久,杰克带的粮食都吃得差不多了。
杰克有些疲惫的坐到了一堆掉落下地的枯叶上面,大口的喘气,说:“你家主人不会是遇难了吧?我们都找了这么久,也没见到第二只鞋子。”
贝贝继续四处搜寻,没搭理杰克。
杰克有些无聊的四下张望,就在这时,他听到了一个声音。
杰克大叫:“贝贝,贝贝!你有没有听到什么?”
贝贝也竖起了耳朵,然后朝着声源走去。
杰克紧跟在它的后面。
一人一狗最后停在了一个大洞旁边。
声音就是从那里面传出来的。
“喂——”杰克朝着下面大喊了一声。
黑色深不见底的大洞下面,隔了一会儿终于传出来了另一个声音。
“救命,救救我,上面的人!”
“你是谁啊!”杰克再喊。
“我叫格里!”格里说。
“哦,天哪!”杰克简直不敢相信。
贝贝在一旁急的团团转。
“我是杰克,是你女儿让我来找你的,你先告诉我,要怎么才能将你救上来。”杰克对着洞里的格里说。
“用绳子或一根长一点的藤条把我拉上去就行了。”格里说。
杰克翻了一下包裹,正好有一节绳子,往下面放了放,不够,又接了一根藤条上去,这才把格里拉了上来。
不过,看这样子,明显不是朱莉的父亲格里。
“你,你,你明明就是一只青蛙啊!”杰克和贝贝大惊失色。
对,不错,而且还是一只三只腿的青蛙。
格里无奈的摇了摇头,说:“我就是格里,朱莉的父亲,不过我这样子,是被女巫害的。”
“什么女巫?”杰克问。
格里边回忆边说:“那天我走着走着就迷路了,最后不小心闯进了一座房子,本来想问路的,却不知道那是个被‘诅咒’的房子,然后就被一个穿着黑色斗篷的女巫施了魔法,把我变成了一只瘸腿的青蛙,并且把我扔到了这个黑色的洞里。”
“那个女巫你还记得住在哪里吗?”杰克问。
格里想了想,说:“记得。”
“走,我们去找那个女巫,让她给你解开魔法。”杰克说。
格里一惊,说:“我们打不过她的,她会魔法啊。”
“这......”杰克迟疑了。
这个时候一直没说话的贝贝开口了:“主人,我知道这个森林的另一边还住着一个女巫,我们可以去请求她帮忙。”
然后一人一狗加上一只瘸腿的青蛙,往森林的另一边出发了。
不久后,杰克找到了这个女巫,她是穿着白色的斗篷的。
“您好,我叫杰克,我们是来请求您帮忙的。”
杰克说着就指了指格里。
“你是遇到了穿着黑色斗篷的邪恶女巫了吧?”善良的女巫问格里。
格里点了点头,说:“请您一定要救救我,我还有女儿在等着我回家打理我的农场。”
善良的女巫说:“邪恶女巫的魔法我解除不了。”
“啊?为什么?那该怎么办啊?”格里大急。
善良的女巫想了想说:“你们可以到月亮山上去找月亮仙子,她可以帮你们。”
“我们怎么去啊?月亮山在哪里啊?”杰克问。
善良的女巫说:“我马上用魔法把你们传送过去。”
说着,大家就原地消失了。
月亮山上。
“事情的经过大概就是这样。”善良的女巫向月亮仙子简单的讲述了一下格里的事情。
月亮仙子叹了口气,说:“没想到邪恶的女巫又开始做坏事了,这一次,绝对不能再放过她了。”
善良的女巫点了点头。
“格里,你带我去她的住所,我马上把你恢复成人的样子。”
说着月亮仙子就手挥了一下,格里瞬间就变了回来。
于是格里带着大家找到了那个邪恶的女巫,最后月亮仙子为了惩罚邪恶的女巫,就把她也变成了三只腿的青蛙。
......
朱莉和他的父亲终于团聚了,并且农场也找到了新的草地,贝贝留在了月亮山上,因为它本来就是月亮山上的一个小仙宠。
但是,杰克呢?
后来人们在那棵枯树下找到了杰克的尸体,原来一切都是杰克在弥留之际做的一个梦罢了。
篇3:故园风雨后小说结局
全文共 4870 字
+ 加入清单《故园风雨后》故事以主人公查尔斯的视角展开,描写了伦敦近郊布赖兹赫德庄园一个天主教家庭的生活和命运。接下来小编搜集了故园风雨后小说结局,欢迎查看。
戒指边缘的碎钻,卡进了指甲里,一瞬间,疼的钻心。
很多年了,没有人再这么叫她。
能这么叫她的人,不是走了,就是远了。她以为,再也不会有人这样叫她了。
她看着地面。
开灰色大理石的地面,光可鉴人。
“云云,谢谢你,”他说的很慢,慢的,几十年的时光,可以在这几个字的缝隙里,穿流而过似的,“给我一个这么好的女儿。”
这是,他这一生,能得到的最好。
效容芷云没有出声。
此刻,如果要她说什么,其实,也只剩下了这句同样的话了。
她坐不住了,从他身边离开,走近了监护室,她舀起防护服穿上,推开了玻璃门。铁河看到她,起身让了个座位。
“出去透口气。”她轻声说。自端还在沉睡——景和仰,刚刚说的,谢谢她,给了他这么好的一个女儿——这么好的女儿,此时受的苦……让她心疼的,宁可没有生她。
铁河点头,但没动。
容芷云语气几乎是命令了,“出去。喝口水,抽口烟,随便做什么都行。”
他还是没动。
容芷云抬眼,“铁河。”
“是。”
“去吧。”
“好。阿姨,我就在外面。”铁河转了身。
“铁河啊,”容芷云叫了铁河一声,铁河站住,“什么时候,也改口叫我声妈妈?”
病房里安静极了。
容芷云看着女儿的面容,氧气罩里,水雾轻浮。但她没有听到铁河的回应。玻璃门轻轻的滑开又合拢。铁河出去了。容芷云反而微笑了一下,她拉过自端的手,一根一根手指的抚摸着——她还记得她第一次把女儿抱在怀里的慌乱和感动,第一件事,是打开襁褓,看女儿的小手指、小脚趾……一个不多,一个不少,十全十美。柔若无骨的小手小脚,激发了她作为女人最原始的爱。
她隔着被子,将手放在了自端鼓鼓的腹部。
阿端,只要,阿端只要爱帖帖,她一定能把所有的险境都过去……
景和仰看到铁河出来,微微的点了点头。
铁河过去坐下来。
也不知过了多久,景和仰听到铁河开口。
“对不起,爸爸。”
景和仰合了一下眼。
铁河继续说:“是我没照顾好阿端。”
景和仰沉默片刻,才说:“小铁,这不怪你。”
他明白铁河话里的意思。眼下的事情,岂是说是谁的责任的?至于其他的……铁河,是他眼看着走到今天的孩子,铁河是怎么样的一个人,他虽不能说是十分的清楚,可他总知道这就是他要的女婿。他从未后悔过对女儿婚姻的决定,再给他一次选择的机会,他仍会那么选。
景和仰的目光穿过了玻璃门,看着容芷云和自端。
他是个做了决定不会后悔的人。
他们都是。
他看到容芷云对着他们招了招手,拍了铁河一下,说:“阿端醒了。”
铁河听到,几乎是从椅子上跳了起来。景和仰看着他像子弹一样快的速度,皱了下眉,这孩子,竟也有这样不稳重的时候。他慢慢的起身,跟着进去了——容芷云站在床尾,只是望着铁河低头在自端耳边轻声的说着话,自端只是眨着眼,过了一会儿,她自己把氧气罩掀开,语速很慢很慢的问道:“帖帖?”
铁河夺手给她戴好氧气罩,点着头。
她好像放心了似的。待看到床尾的父亲,目光凝滞了一下,然后,对着父亲摆了摆手。
景和仰走过来,轻轻的抚摸着自端的额头,说:“这次轮到你吓爸爸了,阿端。”
自端摇头。
景和仰放低了身子,自端看到父亲略显清瘦的脸靠近了她,听到他说:“阿端,要乖乖听医生的话,懂吗?”
自端望着父亲的眼睛,一会儿,她越过父亲,去看佟铁河,又看母亲……她吸着气,胸口很闷。
听医生的话。
她没点头。
佟铁河攥了拳……
病房里只剩下他们两个。
“佟铁,医生怎么说的?”自端问。
佟铁河手臂撑在床沿上,用掌心的温度,温暖自端凉凉的手臂,他知道瞒她也瞒不住,干脆别让她费神。
“你的肺动脉压指数升高了,阿端。”
“嗯,然后呢?”
“血压在上升,心脏功能下降。”他看着自端眼内的平静,“医生建议,选择合适的时机,终止妊娠。”
自端缩了一下手。铁河握住。她看着这间病房,比起她原来的那间,大的多,也冰冷的多。四周全都是医疗器械,墙上也没有那些好看的图片,这都让她觉得冷。
“帖帖……”她呢喃。
帖帖现在,还不能靠他自己生存。
“阿端,现在是最好的时间。”
现在,对她来说,是最安全的时间。过了这个时间线,帖帖和她,每天都增加一分危险。
“对帖帖来说,不是。”她冷静极了。
她知道这里有最好的医生,也有最好的设备,她的帖帖,如果这个时候出世,也许会得到最好的治疗,但也仅是最好的治疗,帖帖……帖帖的发育还不健全,帖帖会好难。她不能让帖帖这么难。
铁河知道自端一定会这么说。
从下午开始,他坐在这里,就在考虑怎么跟她说明,就在考虑怎么让她同意——可是最终,看着她的眼睛,他考虑的那些,竟然没几分用处。
“我还没打算,这么快让帖帖搬家。”她温柔的目光,转向佟铁河,“佟铁,你相信我,我可以的。”
她微笑。
他笑不出。
她抬手摸着他的耳垂,悄声的说:“佟铁,你认了吧。你答应我的那天,就算是上了贼船。”
他知道。他如何不知?他认了。他怎能不认?
“阿端。”
“嗯。”
“你说的,有时间了,要一笔一笔的跟我算账。”他的耳垂,被她的手指揉的滚烫。滚烫的还有他的眼眶。
“嗯。”她微笑,闭了闭眼,乏了,“佟铁。”自端轻声的叫他——他的脸色真不好。看上去,他也生病了似的。
“嗯?”
“我想抱抱你。”她侧了身,眼睛亮晶晶的。
他愣了一会儿。
“哦。”他看着她。
“每天都抱抱。”她微笑,“我和帖帖,每天都抱抱你。”
从明天开始,她和帖帖,她为帖帖,也为她自己,多争取一天算一天。
开他将她抱在了怀里。
好。每天都这样抱抱她,抱抱帖帖……
佟铁河没有很用力。
效他不能一次把力量都用尽了。
决不能。
他得匀着力气,在以后的每天、每天……
每天,他这样抱着他的妻儿,他乐观坚强的妻,他一天比一天大的宝贝……他的大手,托着他们两个,他心头的疼痛,他手中的宝贝。
每天,他和她一起,期盼这一天顺利度过;每天,他和她一起,期盼明天奇迹依旧降临。
每天,她和他分享新鲜事——帖帖学会翻身了,帖帖学会躲猫猫了……帖帖以后会不会特别调皮,帖帖总是不停的拳打脚踢……
每天,他看着她的变化——她的脸变圆了,小腿变粗了,不是胖,而是浮肿;她说话越来越慢条斯理,一段话,从停顿一两次,到停顿三四次;她变得开朗许多,可是却不敢笑,笑的时候,万一咳嗽起来,咳出血的次数越来越多;她在看着他的时候,失神的次数越来越多、越来越频繁,不是她不集中精力,而是她抵挡不了那不期而至的心悸……这些变化,折磨着她,也折磨着他。
每天、每天,他都希望,他能蘀她承受这些,而他能做的,也只是,在清晨她被缺氧状态弄醒的时刻,抱抱她……
他们,就这样,走过了八月,走进了九月。
走廊里的鲜花,每天都有新的送来。
他会推着她出去,一张一张的收着花里的卡片,这束是谁的,那束是谁的,每张卡片似乎都能讲出一个故事来,有时候是他讲,有时候是她……他不让外人来打扰她。这段寂寞的时间,有他有帖帖,属于他属于帖帖……他们的幸福,都来自她。
她仍要写她的“孕妇日记”,她管她的日记叫做《等待帖帖的日子》——他觉得这名字起的不够贴切,他过的分明是“被帖帖和帖帖妈折磨的日子”……可是他觉得这也没什么关系,他愿意被他们折磨,现在,还有以后。
她仍是很爱拍照,高高兴兴的拍照,还开玩笑说以后要出写真集——他觉得这主意也不好,这是她最美最美的时候,他可不愿意被别人也看见。他让josephina特地给她设计了孕妇装,她情绪好、体力好的时候,就喜欢穿上一件……他深深的记得,她第一次穿jose设计的礼服时候,那娇艳夺目的模样;可也不及现在美,现在,她美到了骨子里,美到了他心里……
每天每天……他们每天都会争论,帖帖到底是会先叫爸爸,还是先叫妈妈?明知道争论也没用,可是还要争,好像可爱的帖帖,已经站在他们面前,会用娇嫩的声音,叫他们了——他们近在咫尺,又远在天边的梦想。
每天每天,每天每天……她都要说,她会等到帖帖敲着她的肚皮,自己要求出来的那天。
他都说好。好的阿端。
可是她没有能得到这样一天。
当她再坚强,她的心和肺也已经没有办法负担她和帖帖共同的消耗的时候,他已经不能再由着她的意志,这样的每天、每天……他要她,是余下的一生。
他陪她进了手术室。
看着她,躺在手术台上的她,那么的虚弱,却骄傲的,像是将要拥有全世界;看着她,安然的吸入麻醉Y剂,平和镇定的,好像是只要睡个稳妥午觉……她抓着他的手,已经用不上力,可她看着他,目光,温暖……温暖至极。
他只觉得自己像是飘在海面上的浮木。
听不清也看不清什么,眼睛里,只有她。
她什么也不跟他说。就只是看着他。
在她合上眼睛的一刹,他终于伏在在她耳边,轻轻的说了一句话——她美丽的眼睛,慢慢的合上……他不知道,她有没有听清楚他的话,但是他一定要说给她听。就在这个时候,在他们,一起迎接他们的孩子的时候。
他的孩子,她的孩子,他们的孩子……帖帖,终于出生了。
他有那么一刻,松开她的手,去抱住了他的孩子——用他的双手,代表她,欢迎他们的,帖帖。
这个湿乎乎的、热乎乎的,从妈妈温暖的身体里一出来,便使劲儿的在哭的孩子,帖帖。
他的臂弯太小了,几乎承载不了这个挣扎的小家伙……
阿端,阿端……帖帖很小。
阿端……帖帖真的很小。
可是,帖帖的哭的真大声。
他不停的在她耳边说着,他看着帖帖,帖帖被放进了保温箱里……帖帖被送走了……阿端,你快些醒,阿端,你快些好,我和你一起去看帖帖,健康的帖帖……
帖帖,我们的女儿。
她长的,真像你。
他的眼睛,在模糊……
……
自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意识都有些飘忽。
她的耳边有人在不停的说着什么,阿端、阿端,帖帖、帖帖,究竟说的什么,她听不真切了……可后来出现婴儿的哭声,哭的真用力,哭的真大声,这哭声震撼着她的五脏六腑,让她疼的厉害。真疼,她只想快些睁开眼睛……快点儿睁开眼睛,快点儿抱抱孩子……可她怎么会这么累,连睁开眼睛的力气都没有?
……
佟铁河守在自端的病房里,麻醉Y效过去之后很久,自端都没有醒来的迹象。
他焦急的穿梭在两个监护室之间,一边是自端,一边是帖帖——告诉他自端只是沉睡,告诉他帖帖脱离危险,也没用,谁劝都没有用,一直到他也累极,才趴在自端床边,睡着了……朦胧间,只觉得有人在揉着他的耳垂,痒痒的,他慢慢的睁开了眼睛,对上了自端清亮的眸子。
他屏住了呼吸。
她安详微笑。
他眼前又模糊了。
靠近她一些,他将她拥在了怀里。阿端,他的阿端。
嘴角的微笑,带着劫后余生的清明澄澈。
她的劫,更是他的劫。
“佟铁,”她的声音轻而又轻,“帖帖呢?”
他将脸埋在她的肩窝上,她的短发又长了一点,柔软。只一会儿,他抬头,蘀她将床头调高一些。
他说阿端,你等等。
病房内侧的百叶窗升了上去,隔了一道玻璃墙,是另一间病房。
他问阿端你看到了吗?
她说我看到。
保温箱里,那个小小的、红彤彤的小东西,正酣然入睡。
她的泪水,夺眶而出。
他亲吻着她的额头。他说阿端,帖帖,我们的女儿,像你,像极了。
她只是哭。
他握住了她的手。
她低头,她的手心里,一对素环,他们的戒子。
是旧的,也是新的,没了伤痕。
他用手指,擦着她腮边的泪水。
她的眼睛迷蒙酸涩。
他给她戴上,她也给他戴上。手在颤抖,心也在颤抖。
从此,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环环相扣。
……
自端和帖帖出院的那一天,是个艳阳天。
自端觉得,在北京城里,她好像从来也没有看过那么高、那么蓝的天空。当她抱着帖帖,走在故园的雕梁画栋间,偶尔抬眼看一下这样明净亮丽的天空,她只觉得,美好。
她的脚步很轻,一边走,一边告诉帖帖,这是哪里……偶尔回一下头,看看佟铁河。她再告诉帖帖,帖帖,你爸爸在陪太爷爷逛园子……太爷爷很喜欢帖帖呢……身后是家人们的欢声笑语,她走远了些,仍能听到。
她抱着帖帖,坐在莲池凉亭里。
阳光照在已经枯黄的莲叶上,暖暖的空气里,带了一丝初秋的清凉。
她低头看着熟睡的女儿,面颊贴上女儿娇嫩的额头……只是轻轻的往后一靠,身后是一个坚实的胸怀。
“明年,莲花开了,帖帖,该会走路了。”他说。
她微笑。
他抱紧了她。
“阿端……”
“嗯。”
“那天,你听到我和你说的话了吗?”他的下巴,蹭着她的发顶。
“什么?”她轻声问,回头,“什么?”
他却不再回答,只是低头,深吻她……
……
阿端,有一句话,我错过了最好的时机,也许这一生,不再说给你听。
但,请岁月为证。
究竟,我爱不爱你。
篇4:小说为题目的作文
全文共 609 字
+ 加入清单我看过的小说有很多本,记得以前的时候我不喜欢看小说,只喜欢看有图的童话故事。第一次看小说的时候我读六年级,班里很多同学看小说,而我因好奇这即没有图又长的小说,就问同学们借了一本。这本小说叫什么名字,我也不太清楚了,不过非常好看,是校园小说,从看完这本小说开始我喜欢看小说。
上了初中,我就更喜欢看小说了。班里的人也更得喜欢看了!只是小说的类型不同罢了,一般女生喜欢看“青春笑容,霸道总裁,穿越古代”而男生则是喜欢“科幻小说…”我最喜欢看的类型是青春校园,其他的也蛮喜欢的。 而我越来越喜欢看小说,攒下的零花钱拿来买小说,上课也看,没钱买小说,就用手机看。记得我最疯狂的追一本名为“恶魔少爷别吻我”的小说。为了追它,晚上我都不想睡觉。
时间久了,妈妈也发现我的异常,开始每天催我睡觉。一天晚上,他们又来催我睡觉了,我便假装睡觉关了灯,便在被窝里看小说,妈妈突然过来我的房间,我就又假装睡觉。妈妈说我又看小说,因为他摸一下我的手机,是热的。等妈妈去睡觉了,我又开始看。看到了凌晨三点,我记得最晚的那一天。第二天去上课,我顶着一个熊猫眼去。而上课的时候我睡觉,我的成绩也慢慢的落了下来,我的眼睛也不像以前那么好使了。不过,我说真的很好看。记得有一次我看小说看着看着,泪流满面了。他几乎能牵动我的感情!现在我也认识的,小说不能看太多,已经戒掉了,主要原因是因为我没有钱看小说了!而现在我也可以看,可以不看小说了!
[小说为题目的作文
篇5:《平凡的世界》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631 字
+ 加入清单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江水平静下来,月亮正从水天相接的地方升起来,霎时间江面上洒遍了银光;我深深的感受到在我受伤的时候,是您用温暖的手抚平我的创伤。"我觉得自己就好象在坐牢似的,样样都要被人管,无聊极了。如果你们是孩子,你的父母这么说你,你是否感到没有信心;全书字里行间流淌的全是浓浓的爱意,对土地,对父老乡亲的亲情、友情、爱情。特别是孙少平,也是我最佩服的角色。一个出身卑微,家境极端恶劣的农村少年,一个忍辱奋进,不卑不亢的学子,又或者说,农村的孩子,因自卑而上进,以上进求尊严。少平平凡的一生,分化于农田、城市工地,还有煤烟四起的地下坑道中。田晓霞的出现,给了少平的生活更加丰富的内容。关于她的章节,我都会一遍又一遍的通读因为有她出现的时候,总会让人觉得生活充满了阳光,有了她,少平就算生活再苦也还是幸福的。田晓霞是少平的一个梦,她的牺牲,让人认识到这就是生活。总之,世间所有的真情都在这里得到了体现。
我想起冰心曾说:“爱在左,情在右,走在生命的两旁。随时撒种,随时开花,将这一路长径点缀得花香弥漫,使穿枝拂叶的行人,踏着荆棘,不觉得痛苦,有泪可落,却不是凄凉。”这爱情,这友情,再加上一份亲情,便一定可以使你的生命之树翠绿茂盛。
读完路遥先生的这一著作后,我的心如同书名一样,平静又平凡地接受了平淡的结局。但是,在这平凡的世界里,却隐藏着一些不平凡的东西。当生命的搏斗,命运的抗争,精神的洗礼,社会的变迁,爱情的萌动等第诸多人性交织在一起的时候,就是一种不平凡。
篇6:小说《草房子》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484 字
+ 加入清单读完《草房子》,就像品尝完一杯香茗,那份自然的清香萦绕在心头,久久挥之不去。《草房子》是现代作家曹文轩写的,书中主要介绍了桑桑和几个主人公在油麻地里的快乐生活。
《草房子》的主人公桑桑,是个勇敢、可爱、顽皮、善良,有正义感的孩子。他做了许多可笑的事,比如:把蚊帐拆了做渔网,夏天穿着冬天的棉袄去上学,唱乱七八糟的歌…但他也十分勇敢。有一次知不知道什么原因,纸月经常迟到,桑桑找了一个借口想去看看究竟,他一大早就来到纸月上学要走的路上等纸月,发现原来是板仓小学的三个坏孩子每天都欺负纸月,所以纸月才会迟到。桑桑教训了他们一顿,学校也对他们进行了处理,以后再也没人敢欺负纸月了。桑桑和纸月之间那种毫无瑕疵的纯情,让人感动。
书中还有许多精彩的部分,如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垂暮老人在最后的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体验死亡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当桑桑知道自己脖子上的肿块无法治愈的时候,他并没有退缩,而是勇敢面对,他的这种对生命的热爱让我赞叹。
你还想看精彩的片段吗?还有许多是我没讲的,想看就一起来看《草房子》吧!
篇7:情歌小说泼茶香作文素材
全文共 344 字
+ 加入清单木吉他的旋律温和细腻,
像是时光的老人用充满生命的口吻在细说往昔,
让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年岁的掌纹。
我们就像是无数条不平行的直线,
有缘相交,
而后渐行渐远。
留在彼此心间,
是那份共同的婉约的,
在盛夏光年被阳光绚烂照射着的回忆。
喜欢看老旧的东西,
看着时光赋予它们的印记,
泛黄的照片,深致的院落,
记载着一段段各不相同的人们的故事,
我只是充当一个旁观者,
臆想当年发生过的事情,
是欢欣?抑或是凄美?还是耐人寻味的平凡的现实?
流年飞逝,
往事被尘封在心的某个阴暗的角落,
偶尔重见光明。
感觉是微妙的,
没有惋惜,
只是平静着,
欣赏已成琥珀的时光。
胶卷重播,
回忆顿成困兽,
丝缕寂寞如炊烟,婀娜多姿,
像思绪一般繁复而简洁。
只有前奏的歌,
当初觉得的无比光怪陆离,
多年后才知道,
副歌就是那缱绻的温柔。
篇8:作文文艺小说
全文共 917 字
+ 加入清单师父,你答应过我,在大学的校园里等我。7年后,我们就可以一起坐在大学的草坪上,一起看着星星……
——题记
ONE。
在小荷已经7个月有余了,在小荷,我很充实,也很快乐。小荷里,我最感谢的一位会员,就是我那和蔼可亲的师傅了。
我想,认识师父,可以算是个巧合吧。
在一个平淡无奇的下午,我突然脑门一热,就想认个师傅。真巧,QQ列表中仅木头一个人。就这样,稀里糊涂地认了一个师傅。
我想,我今天的进步,都要归功于师傅吧。记得初入小荷的我,一直处于云里雾里之间,很迷糊,一直不想发文,逃避发文。
现在看着以前的聊天记录,不知不觉,泪以划过脸庞。
也许,师傅出现的那一刻,我的命运注定将被改写……
TWO。
师父彻底改变了我。
我记得她那句:“你还是想玩,即使你上上了网。你还是觉得懒的写文,你想多玩会。”我记得看见这行字的那一刹那,我在电脑前呆了。是的,这不是我一直以来的问题吗?自从那以后,在师父的帮助下,我渐渐的开始努力发文了。
是的,我想,没有那个普通的下午的话,也许,我还一直停留在课堂上,一直滞留着,徘徊着……
师傅跟我讲她和自由的故事。讲着讲着,千里之外的我被感动的热血沸腾。师父说,“我很喜欢看着你们成长,我很高兴看着你们长大……我相信你会像小篮子一样。脱离我,而且超越我……”那一刻,我被这个从未谋面的师父的善良彻底的感动和震惊。师傅,她让我找到了现实世界没有的那一份善良和单纯。
师傅呵,你永远让我骄傲!
THREE。
师傅是小荷第一个可以让我伤心的人。
记得当初自由跟我说师傅的事时,我一下子以为师傅真的是自由说的那个最坏的情况。不知为什么,在电脑前的一向很坚强的我,竟马上地哭了。想起以往师傅对我的种种,不知不觉,泪流满面。
记得那个晚上,我四肢无力地躺在床上,痛彻心扉,听着MP3里师傅唱得那首《靠近一点点》,无声地哭泣着……
凌晨一点,我还是无法入眠,翻看一本很喜欢看的《少年文艺》,想到的却是师傅的那句“不能死读书……”。
师傅,自由说我一旦说到你时,就很矫情。我仔细地想了想,不,只是我心里真的默默地牵挂着你而已。我想,我这辈子也无法忘记你了。
FOUR。
一切都过去了,风平浪静,明天又是美好的一天。
师父,你要知道,我是爱你的。
永远。
……
[作文 文艺小说
篇9:浅析英语小说的阅读技巧
全文共 898 字
+ 加入清单1. why to read original edition novel
要想真正提高外语水平,阅读原版小说是必经之路,正如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外语高手一样, 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有毅力读完N本原版小说的.(我特佩服门卫,能够把一本都上N遍,如果我有这种毅力的话,早就成为高手了…)
2. fundamental conditions
语法:系统准确的掌握语法. 基本上,如果是E,高中毕业以后这一点都达到了
词汇: 熟练词汇>2.5k, 认知词汇>5k
工具书:一本C-E,
一本E-E,或者用文曲星代替,但我偏好字典----词汇认知学指出,词汇的记忆效果与词汇的检索时间正相关(我现在读法文,由3本D, F-C,F-E,F-F)
3. 选材,仁者见仁,就我个人而言, 我偏好当代中篇作品(我现在选了一本Marcel Pagnol 写于1957年的, 280pages)
4. 前期工作:
查找百科全书或相应的工具书,了解到作者的生平,作品,世人的评价.
5. 阅读中的词汇学习:
每天阅读6 pages(6X225=1350字),在阅读过程中碰到new words先做标记,读完后再查D, 把生词记载在本子上,并及时背诵(我现在最怕的就是这一点,会不会半途而废???)
6. how to read
我准备默读, 这是我的习惯,朗读太费尽了,泛读也没有意义,介于精泛之间
7. read what
我主要研究其词汇搭配.词汇的用法是语言中最难的,比如,法语中最简单的一个介词à,用法不计其数,在大型D上有好几页,为什么同样的词汇在名家手下就生龙活虎,到了我的手下就一潭死水呢?我认为这应该是读原版小说的最根本目的.
记得AS以前告诫我,要多学词法,少背词汇, 可惜一直没有好好的实行, 现在,我就以法语作为实验品吧…再次谢谢AS!!!
我准备把注意力集中在届词,练词,动词上面,因为名词和形容词的用法太简单了,不知这样是否OK?
8. how to digest
每读完一章写一篇读后感,相当于开卷考试,经常并及时背诵本子上的new words
9. 结语
方法人人都有,上面只是我个人的对策,真诚的希望大家对阅读原版小说提出意见和建议.
篇10:小说《围城》读后感心得体会
全文共 680 字
+ 加入清单是指缝太宽,还是时间太瘦,那一千多个日夜就这样毫无知觉地从指缝间溜走。曾经抱怨,曾经感慨,可如今只剩满腔留恋。我现在能做的便是以一段拙劣的文字来祭奠我那段流逝的岁月。这些文字虽不美,但必最真。
宿舍那些趣事
说话的时候,男人和女人的区别就是步枪和机关枪的区别。这话在女生宿舍得到了充分体现。每天中午的茶话会,深夜的晚间大会都会按时举行。话题涉及之广,讨论之群情激昂,足以令你目瞪口呆。上刻国家最新公布的利民政策,下到明星八卦绯闻,还会从明星八卦牵扯到某位同学的七大姑八大婶,甚至连食堂哪个窗口的大姐打的饭多点都要论上一论、评上一评。后来,走读后,每当闲暇时刻,我总常常想起那些在宿舍大谈天南地北、胡编乱扯、打打闹闹的日子。我想,那便是青春的模样。
班级那些记忆
在翻越了重重书山,踏过了层层试卷,跨过了片片题海后,我们的高中生涯即将落幕。可心中满是酸涩,因为怎忘?怎忘在4×100米终点线上我们落下的泪水,怎忘大家埋头迎战高考,挥洒汗水的场景,怎忘阿兵那些经典的中英文发音,怎忘你们……
心中那点别情
曾经,总想逃离这座“城”,可现在心口涌动的感觉叫不舍。原来,在不知不觉中,这座城已承载了我们那么多的记忆。席慕容说:“记忆是无花的蔷薇,永远不会败落。”故而,我坚信,经过时光的打磨,记忆会愈发清晰。逝去岁月,会化作美好回忆永留心房。在这个夏天,在2016年的这个夏天,我们即将离开这生活三年的“城”。可,我们说好了,不去哭泣,不说再见,因为我们后会有期!
其实,再华丽的词藻到此也会略显苍白无力,因这三年的点点滴滴已无法完全用言语表达。经历过,你才懂。
三年围城,至此剧终。
篇11:莫言小说丰乳肥臀读后感
全文共 1312 字
+ 加入清单那时,我正在天津打工,闲班无聊,便去租书。在一个书摊前,我看到了这本,那是莫言的小说选,以前听说过这本,一看又是当代学生的推荐书目,可作者又怎会用丰乳肥臀作为书名呢,于是迫切的拿回家里。
一开始,便一下子吸引了我,令我非一口气读完不可。故事的背景是山东高密东北乡的残酷的抗战史,故事的梗概是一个母亲在这样的恶劣的,近乎绝境的条件下带大九个孩子,不,是十一个孩子的故事。她的以前那样丰满的乳房被一点一点的吸干,那是母爱在流淌啊。她的以前俏丽的容颜被岁月无情的摧毁。她带着孩子,先是经历了家庭的折磨,后又经历了残酷的乡匪之间的战争,又经历了国共两党的之间的战争。这期间,她眼看着一个一个女儿的背叛,目睹了,一个一个亲人的离去,尝尽了生活的一个一个坎坷……
这本书,令我看到了旧社会的母凭子贵的封建思想,和残酷的革命战争,还有一个母亲的大于天的伟大的母爱。
我想,无论是电影,还是小说,在岁月的不断流逝里能够留给读者的或许只是一段文字,或只是一个场景。在当今物欲横流的社会中,能够做到这一点已经是难能可贵了。况且好书已经越来越少,读书的人也越来越少了……
那一段文字作者写的最美,是被作者单列出来的。母亲的最后一对儿女是一对双胞胎,取名金童玉女,玉女因为难产,从小眼盲,她一步也离不开母亲,也只有她留在了母亲的身边。从小就被金童剥夺了吃奶的权利,她的存活简直就是一个奇迹。她那样的漂亮,仿佛一个天使降临在人间。
她的世界是黑暗的,但是她的心灵却是最美里的,最洁净的。她明白自己,是母亲最大的负累,虽然她看不见,可她感觉的到。每当夜里她听到母亲呕吐的声音,她的心便如刀割一样的痛,她的眼泪如泉一样的流下来。她不敢被母亲看到,她怕母亲悲哀……她明白,是她离开的时候了……
读到这,我在奇怪,母亲病了每日呕吐?之后才知,原先母亲给别人做长工,家里的孩子还要吃饭啊。开始她往自己的口袋里偷回一些玉米,芸豆啊什么的,但是渐渐的被人发现,之后无论藏在哪里都被人找出来。之后无奈之下,她就将一些东西吞到胃里,到家里在吐出来,洗尽,做成面饼……多么伟大的母爱,我流泪了……
没有人明白,之后他的失散的儿子金童回来的时候,母子俩抱头痛哭之后,母亲说我要为儿子做饭了,但是家里没有一粒米啊,母亲说,我出去给你做,,金童感到奇怪,当母亲将手指塞进喉咙时,当母亲把芸豆用纱布捻成面饼端到儿子面前时,金童一下子跪倒在母亲的怀里……
就在那天夜里,玉女决定走了,她还是第一次单独外出,她摸索着走上了通向江边的道路上,不知为何,她的情绪那样的愉快,她一路走来甚至哼着母亲总唱的那首歌谣。她一点没有犹豫,慢慢的走向江心,走向前方。那天,她那样的美丽,她穿上了母亲亲手缝制的嫁衣,母亲曾说过,只有你最听话,又最漂亮,她必须要亲自看她找到自己的幸福……
就在那个夜晚,星空出奇的耀眼,月亮出奇的皎洁。就在江水吞没的一刹那,玉女的眼前出现了奇迹,她竟然能够看见,那是一个菩萨。她说,是该回到我身边的时候了……
作者,显然很喜欢这个人物,不期望她就这样夭亡。
作者以其磅礴的气势,委婉幽默的口气,读后令我浮想连篇,甚至多年以后仍不能忘怀。
篇12:阅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全文共 868 字
+ 加入清单如何在现实中开始一段迷幻的旅行,我想阅读是最好的方法。年少的我,经过阅读《海底两万里》这部极具科幻艺术的小说,从一个方面讲,就是经历了一场壮美、勇敢的旅行。从自我陌生的地方——海洋,开始的一段充满想象的旅行。如今自我已经摆脱了过往的稚气,可是偶有时间,还是会回味一下这本充满奇幻的小说。在回味的同时,依旧能感受到那种奇幻的美丽。
十分佩服的是他们都不自私自利,我佩服阿龙纳斯教授的乐观向上精神;佩服教授的仆人康塞尔对主子的忠心耿耿与无私精神;佩服尼摩船长的勇气,和他那见到朋友有危险的时候就会奋不顾身的去营救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作者还独具匠心,巧妙布局,在漫长的旅行中,时而将我推向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时而又带进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波澜壮阔的场面描绘和细致入微刻画交替出现。读书引人入胜,欲罢不能。这的确是一本很值得一读的好书。
“鹦鹉螺”号艇长尼摩又是个身世不明之人,他逃避人类,蛰居海底,而又隐隐约约和陆地上的某些人有一种特殊联系。凡此种种,都给小说增加了一层神秘色彩。既是小说,人物当然是虚构的,作家给“鹦鹉螺”号艇长取的.拉丁文名字,更明白无误地指出了这一点——“尼摩”,在拉丁文里是子虚乌有的意思。
但这并没有妨碍作者把他描述成一个有血有肉、让读者觉得可信的人物尼摩船长的热于创造、遇事镇冷、遇到困难不屈服的精神是值得我去学习的,可是他那种要与世隔绝的思想,我想我们都不能去学,可是假如尼摩船长不于陆地隔离的话,说不定一些海底奥秘就会有答案,我必须要像尼摩船长的优点学习,说不定将来我也能造一些令人震惊的东西。
此刻像尼摩船长遇事冷静,敢于建造、发明的人越来越少,一些富翁游手好闲,有的竟骗取国家财产……他们万万没有意识到自我能够创造一样东西,为国家为社会贡献一点别人不能做到的好事。像尼摩船长遇事冷静,阿尤纳斯教授乐于探索,康塞尔的忠实,尼得的勇敢都是我们该学习的。
《海底两万里》确实是一本经典名著,而在现代,却很少见到这样的经典的名著,那些浮华的东西倒是很多,真是可惜得很!来吧,让我们一齐去探索,一同走进《海底两万里》的世界。
篇13:伪装者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2680 字
+ 加入清单中国苏州
一处古朴的庄园里,一行黑衣人正在悄悄地翻找着什么。
“什么人在里面?”不小心弄出的动静还是惊醒了值夜的老管家,老管家一声惊呼,急忙叫来了保安。
一番搜寻,没有发现什么,但是室内凌乱的摆设还是昭示着有人动过他们。
“你们带着几个人看住这里,别让别人再进来,一切等到先生回来再说。”一个老管家低声交待着,没有选择报警。
“是。”训练有素的保安点头答应,整齐划一的守候在房间的周围。
暗中
“成哥,咱们还要不要继续。”一个人悄悄地问着。
“不能,楚家的保安可是退役的特种兵,你们是有多大的能耐!”被唤作成哥人也是一脸焦躁,这要是没有完成上面交代下来的任务,不知他们是什么后果。
“但是......”那人自然也想到了这一层,还要再问。
“闭嘴,我知道,先撤......”成哥压低声音,向其余的几人挥手示意。
一袭人摸索着退出了楚家大宅。
“什么?没找到?”蒙面的女子凌厉的嗓音吓得几人心惊胆颤,如若不是有把柄在她手上,说什么他们也不会给她卖命的!
“我告诉你们,钱一分你们也别想拿!”女子砸了桌上的玻璃杯,应声的一个巨响,吓得几人差点倒地。
“小姐消气,你也知道楚家不是一般的人家,你再给我们些日子,我们一定把那个日记本给您拿出来,您看成吗?”成哥一脸狗腿的凑到那女子面前,小心的给她顺着气。
那女子冷静下来,也自然想到了此事急不得,楚家是什么人,不是一般人轻易进得去出得来的。
“给你们一个月的时间,否则,后果自负!”她阴冷的说到,声音如同暗狱的修罗,鬼魅的令人毛骨悚然。
“是是是,当然当然!”几人连忙附和,不敢有丝毫的迟疑。
几人离开后,那女子拿起电话,播出一串数字。
上海
“叔叔,事情有些难办,我们还需要些日子。”
“我知道,这事急不得。”那边是一个中年男子,带着一丝慵懒与不屑。
“叔叔,您放心,我会把东西带回来的。”
“曼曼啊,不着急。”
那中年男子把电话扔到床头,看着报纸上漫天飞舞的照片,勾出一个阴冷的微笑,“文忠国,我等着你身败名裂的那一天,到时候文家欠我们的,自然是要还回来的!”
意大利,米兰
“父亲,您找我?”安逸有些疲惫的推开书房的门,看着依然硬挺的老父亲,不明所以,他刚刚参加完楚钰嫣的婚礼,从丹麦回来,就被他父亲叫到了书房里。
“阿逸,你回来了。”安念南转身看向自己最引以为傲的小儿子。
“嗯。”安逸神色淡然,也是,谁愿意看着自己爱着的女人嫁作他人妇。
安念南有些心疼,他经历过这种痛苦,这种义无反顾的单恋,最是磨人,奈何情爱之事,不是简单就能解开的心结。
“阿逸,有些事情,你该学会放手。”他说着自己也无法信服的话,否则他怎么会给自己的名字改成安念南呢!
安逸苦笑一下,没有接话。
安念南也不再劝,多说无益,有些事情,自己想不通,又何必再说。
“你看看这个,这是你不在这两天,董事会拿出的提案。”安念南递给安逸一份文件。
“《关于中国市场的报告》?”安逸有些诧异的看着自己的父亲,他有两个哥哥在上面,而父亲把这么重要的事交给自己,他有些受宠若惊,毕竟他还是这么年轻,他怕自己不足以支撑起亚洲的市场。
“安逸,你大哥在你这么大的时候已经只身闯美国了,你有什么不敢的!”安念南很清楚自己小儿子的心性,一方面是有着纨绔子弟的顽劣,但是另一方面有着和他大哥同样的魄力和开拓能力,这也是他为什么把这么重要的事情交还给他的原因,安氏家族在意大利不过几十年光景,如今正是进军亚洲最好的时机。
“是!”安逸明白自己的责任重大,他二哥不喜从商,对惟利是图的商人嗤之以鼻,他选择了做最淳朴的医生,加入无国界医生组织现如今正在非洲,所以家族的重担自然交到了他和他大哥的手中。
“阿逸,爸爸相信你!”安念南看着这个最像自己年轻时的儿子,郑重的说到。
从书放出来,安逸没有马上回房间,而是踱步在月光下,看着院落中的紫葡萄藤,零落着的枝条,飞虫曼舞于林间,静谧安好。
“阿逸!”带有磁性的声音在安逸背后响起。
“大哥。”安逸淡然的转身,看着走来的安然。
“我还记得有一年楚钰嫣和你在这片葡萄藤下,那时楚钰嫣大概也就十八岁吧!”安然回忆着。
“是啊,转眼间,她已经到了嫁人的年纪了。”安逸叹了一口气,疏解着心中的苦闷。
“阿逸,她不适合你,即便她很好,但是你们真的不合适。”安然看着自己最小的弟弟,扶正他的肩膀,身高差不多的两人几乎平视。
安逸疑惑的看着他。
“阿逸,她的身世太苦,她需要的不是单纯的恋人或者爱人,她的男人,既是爱人亦是父兄,那种生命带来的厚重,不是你能拥有的,你感觉不到她的苦痛。”安然平静的分析着。
安逸定定的看着他,不知该说些什么。
“阿逸,人要向前看,如果你因为错过月亮而哭泣,那么你也将错过群星。”
中国上海
军区大院,本应该安静的沉睡着人此时却站立在书房的书桌前,黑暗的楼房里,唯有这一间小屋透着光亮,看着有些清冷。
老人站在一幅珍藏已久的画卷面前,黯然伤神,年老的双眼中,竟渗出几滴浊泪。
苍老的双手以前所未有的轻柔抚摸着眼前画卷上的人,拂过她的眉眼,耳鬓,腰身......
“你说,这些事情,到底对不对......”
这章算是给第二卷开个头,交代一下几个家族的恩怨情仇。
安逸这个人物不是凭空出现的,请注意他父亲的名字“安念南”,提醒一下,楚钰嫣的母亲叫楚南。
开头的时候说到的曼曼,自然是罗曼,提一下醒,请看“第二十四章(上)——印证同心临绮阁,影传笑吻粲兰房。”的最后一句话,安家和罗家也是有些瓜葛的,不过罗曼家的纠葛主要还是和文家楚家的,而安家的纠缠主要是安逸父亲安念南和楚南。
至于文家和楚家也是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的,我在“第五章桃花落, 闲池阁, 山盟虽在, 锦书难托。”交代了一个开始,也就是楚钰嫣的身世问题。
总的来说,有些饶人,在这里总结一下:
文家和楚家的纠葛在祖辈,也就是楚钰嫣的爷爷(文忠国)和外婆(李香兰)(感情纠问题)。
罗家和文家的纠葛是罗曼的叔叔(罗杰)和文家的文忠国(楚钰嫣的爷爷,利益和政党),还有罗曼叔叔的父亲(罗勇),也就是罗曼的爷爷(罗勇)和文家楚家的祖辈(感情问题)。
安家可以基本上置身事外,因为安念南是一个君子,属于痴痴地守候的哪种人,不介入几大家族的矛盾,但是会帮助楚钰嫣。
至于之前提到过的明楼的父母,和罗曼的叔叔是有关系的,但是不是感情的关系,只是利益纠葛,所以明楼也可以置身事外。
很乱,希望我写的时候不会把自己写乱了。
文家是军政世家,那么势必会牵扯到政党之争,也就是,罗家和文家的根本冲突所在,再参杂着罗勇与文忠国和李香兰之间个人的恩怨问题,就更显得复杂了。
好像前面明楼的二叔明德说过明家世代不得参政参军,这件事情与他们都没有关系,就是简单的不希望子孙后辈参与政事,我没有想把明家也掺乎进来。
篇14:琅琊榜小说结局
全文共 6535 字
+ 加入清单琅琊榜一书中营造了一个尔虞我诈的世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琅琊榜小说结局,在这里跟大家分享一下。
琅琊榜小说结局
赤焰一案终得告结,苏宅内,蔺晨兴致勃勃,准备携梅长苏出游散心,梅长苏也觉心事已了。太子下令恢复林氏宗祠与牌位,梅长苏终得以祭拜已故亲人。
前方战事烽烟乍起,急报频频传至金陵,景琰召集群臣商议对策,有大臣以兵力不足为由提议讲和,景琰则质问诸军侯有无人敢称将带兵御敌,众人纷纷推诿,景琰有意亲自带兵赶往前线。朝廷募兵,萧景睿与言豫津纷纷前去报名。
梅长苏找到景琰,规劝他不得在京都不稳之时离开金陵,自己则请命前往最纷乱的北境对阵大渝,即刻遭到景琰与霓凰的反对,景琰告诉梅长苏,只要他身边的大夫肯定他身体无恙便答应他的请求。蔺晨言辞激烈反对梅长苏的计划,梅长苏则直言自己是林殊,应该回到他该去的地方,在生命的最后选择林殊的结局,蔺晨深受感染,表示将梅长苏一同赶赴沙场。
景琰痛心刚刚经历13年的分离,这一别不知何时能再见,梅长苏答应景琰,自己会回来。临赴战场,梅长苏告诉霓凰,若有来世,愿两人生在平常人家,自己定会与霓凰携手终老,霓凰含泪应允。景琰站在城墙上,目送身披战袍的梅长苏远去。梅长苏最终还是没能再回到金陵。数年过后,景琰已为天子,大梁国泰民安。琅琊阁上,飞流为蔺晨泡茶,蔺晨会心一笑,将一只茶杯递向身后的屏风里的人……
《琅琊榜》让原著小说粉哭晕的六大删改
第一名
景琰抄阵亡将士之恸
大结局,发现景琰在小殊死后出现只是题了三、个、字!
霓凰郡主都显得比他哀伤吧!烘托了五十集的兄弟情都去哪里了!!
其实原著里对小殊死了之后的事情,也是只有寥寥数笔的,但是层次的不同请大家体会一下:
大梁元佑六年冬末,北燕三战不利,退回本国,大渝折兵六万,上表纳币请和,失守各州光复,赦令安抚百姓。蒙挚所部与尚阳军败部合并,重新整编,改名为长林军,驻守北境防线。在这次战事中,许多年轻的军官脱颖而出,成为可以大力栽培的后备人才。萧景琰、言豫津也皆获军功,只是前者因身世之故,辞赏未受。
对于百姓、朝臣和皇室而言,这是一场完整的胜局,强虏已退,边防稳固,朝堂上政务军务的改良快速推进着,各州府曾被摧毁的家园也在慢慢重建。大多数欢欣鼓舞的人们在一片庆贺的气氛中,似乎已经忽略了那些应该哀悼的损失。
但萧景琰没有忘记,他在东宫的一间素室中夙夜不眠地抄写本次战事中那些亡者的名字,从最低阶的士兵开始抄起,笔笔认真。可是每每写到最后一个名字时,他却总会丢下笔伏案大哭,悲恸难以自抑,连已怀有身孕的太子妃,都无法从旁劝止。
最后一个名字是谁……此处无声胜有声。短短一段,既展现了景琰与梁帝对护国之军不同的态度,又将大悲之情推到了全书的最高点。
还记得梅长苏送别景睿时说的话吗?
“天下多少好朋友,本可以一辈子莫逆相交,奈何旦夕惊变,只能眼看着天涯路远。”
天涯路远,终可再见,总好过——阴阳两隔。
为君,景琰可以说一句:青山处处埋忠骨,何须马革裹尸还;可为友,除了能让自己不要忘记,又有何解?
剧本删除这个细节,是本子万万没想到的。平心而论,这场戏没有特效要加,没有豪华道具要用,一个蒙太奇,已经足够我们默然凭吊。想当年,多少看了整本书都只是含着泪的读者们,只在此处哭出了声。剧组,来,我们上天台谈谈人生……
第二名
榛子酥相认
剧中耿直的靖王五十集都没有认出小殊,而认出之后两人并没有什么情感过招,只是在母妃那里哭了一场,再见面就在太子府顺理成章地直呼旧名,直接给人一种“林殊根本没有用过梅长苏这个马甲,靖王一早知道只是没有拆穿”的错觉……
其实大家都应该知道,这层窗户纸是全剧最难捅破的,而且当时对于林殊这个身份,梅长苏的心理已是“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知道可我觉得你知道”,靖王殿下的心理也已升级到“我虽然知道可必须让你觉得我不知道”。
而在原书中巧妙打破这种僵持局面的,是一枚小小的榛子酥:
梅长苏并没有注意室内其他三人在谈什么,他似乎真的被案卷内容吸引住了,一页接一页地翻看着,神色很专注,只是偶尔端起茶来喝上一口。萧景琰的视线再次转过来的时候,他刚好正把茶碗朝手边的小桌上放,手指无意中碰到桌上摆着的一盘点心,便随手拈了一块起来,看也不看就朝嘴里放。
沈追和蔡荃突然觉得眼前一花。闪神之间萧景琰已经一个箭步冲了过去,一把抓住梅长苏地手,快速地将那块点心从他的嘴边夺了下来。远远丢开。
这离奇的一幕使得所有人都僵住了,就连萧景琰自己在做完这一系列举动之后。也立即意识到不妥,变得有些不知所措起来,目光游动地道:“这点心……不新鲜了……”
太子东宫端出来待客地点心会不新鲜,这种说法实在是太新鲜了,新鲜到他解释了这一句之后。效果还不如他不解释的好。
梅长苏地目光,慢慢地移到了旁边小桌上,那里摆放的是一份细点拼盘,有芙蓉糕、黄金丝、核桃脆,还有……榛子酥……
从表情上看,梅长苏似乎没有什么大的震动,只是慢慢垂下了眼帘,面色渐转苍白,根本看不出他此刻心中剧烈的翻滚与绞动。原本仅仅是有意试探。然而真正试探出结果之后,他却觉得说不出的难受,胸口一片紧窒一片冰凉。
萧景琰依然抓着梅长苏地手腕。曾经健壮有力的手腕,如今虚软地轻轻颤抖着。令他胸口如压磐石。不由自主越握越紧,紧到想要把全身的力量都转输过去。不过除此以外。萧景琰没有敢做出任何其他的举动,也不敢多说一个字。”
一块自己最爱吃,而挚友却不能吃的榛子酥,将梅长苏假装无意的试探和靖王下意识的关心则乱彰显的淋漓尽致。
外人如沈追蔡荃当然不明白,多年故友,只需一块小小的点心,就能洗去所有的算计与将计就计,只留下温暖无言的手足之情。
数天下怅惘,莫过当时只道是寻常。
南海的珍珠再大再名贵,终比不上原著里那块最小最家常的榛子酥。
第三名
解密梅石楠
梅长苏与静妃不约而同地答出梅石楠,让靖王宝宝好不容易上线的智商再度跪安……
后来靖王哭诉的时候,直接就反应过来这个化名可能是真实存在的!这种瞬间充值的机智是从哪里买来的?本子也想批发两块钱的!
而原书中让靖王灵光一闪的是什么呢?还记得老皇帝提了一句让景琰处理宗室减俸的事,然后静妃娘娘就说他找了言侯和纪王商量吗?
结果……只是提了一句而已!!当时原著党的心情应该是这样的:
原著里正事谈完之后的闲聊多自然,何况纪王从来都是话匣子:
“你姓言,就取名一言,这也太随便了吧。”纪王忍不住笑了起来。
“反正只是化名,有什么要紧的,还有人指着一棵树就当了名字呢。”
萧景琰正举杯喝茶,听到此时突然僵住,直直地看向言阙,张了张嘴,却是喉间干哑,没有发出声音。
言阙有些诧异地问道:“殿下觉得有什么不对吗?”
“你刚才说……谁指着一棵树当了名字?”萧景琰握紧茶杯,努力吞了口唾沫,力图镇定。
言阙察觉有异,却又想不出起因为何,犹豫了一下,低声答道:“林……”
“林帅,指了何树为名?”
“当时院中,长着石楠,所以……”
他地话还没有说完,萧景琰手中地茶杯已从他指间滑落,在大理石的地板上摔出清脆地一响,砸得粉碎。
在场三人齐齐一惊,忙都站了起来,纷纷问道:“殿下怎么了?”“石楠……”萧景琰扶着桌面慢慢地站起来,身体晃了晃,被蒙挚一把扶住。他此刻只觉耳边一阵阵嗡嗡作响,什么声音也听不进去,许多曾被忽视的画面逐一回闪,仿若利刃般一下下砍在他的心头。
那个人说:“你是我择定的主君……”
那个人说:“庭生,我会救你出去……”
那个人捻动着被角沉思,那个人随手拔出他的腰刀……
那个人筑了一条密道每日为他煎熬心血,那个人在病中模模糊糊地念着:“景琰,别怕……”
深宫中的母亲那么情真意切地叮嘱自己“永远也不要亏待苏先生”,说了一次又一次,却没有引起应有的警醒;当自己觉得长兄好友都在天上看着时,他其实却在身边,努力铺设着每一步的路……萧景琰面色惨白的站立着,等待涌向心脏的血液回流。在僵硬颤抖的四肢重新恢复知觉的那一刻,他一言不发地猛冲了出去,直奔马厩,解开视线所及第一匹未解鞍鞯的马,翻身而上,用力一夹马腹,便朝宫外狂奔。
于是我们懂了:为什么林帅闲得无聊要起化名?因为年轻不懂事,出去走江湖需要马甲;为什么是石楠?反正就是个马甲,看见什么叫什么!
让旧人解旧事,以旧事解今朝,难道不更顺理成章一点吗?
而景琰此时的恨,也力透纸背。恨自己轻易放弃了如此显眼的线索,恨母妃早就知道却恍若不知,恨那个人唯独瞒着自己,恨自己明明发现了那么多细节却就是不能说服自己相信梅长苏就是昔日挚友……
人生至苦,纵使相逢应不识。
合情,合理,举重若轻,这也是原著党哭求石楠梗的原因吧~~
第四名
佛牙的生死
没看过原著的观众朋友们不知道,耿直如靖王除了小殊以外,还有一个忠实不二的朋友。
它就是佛牙,景琰的战狼。
老实说,这种非人类演员剧组都是能躲则躲的。特效制作既费钱又很难完美,找个汪星人代替又实在不是处女座导演组可以接受的底线……
所以最终,这个欢脱的群演就与一夜走红失之交臂。而佛牙对于梅长苏的情感烘托,也只能靠原著党的脑补了:
春猎时与佛牙的重逢是这样的:
梅长苏的脸色略有些发白,忙举杯遮掩,心思急转。片刻后列战英重新回到座位上。他便用随意的口气问道:“外面是什么在叫?”
“是佛牙,我们殿下养的一只狼。”
“殿下养狼?”
“先生不常到我们府里来,所以不知道。佛牙一般也不到前头来。它是我们殿下从吃奶时就捡回来的小狼崽,不过现在也有十五岁了。谁也不知道它还能活多久……佛牙很高傲地,除了殿下,谁它都不亲近,在我们王府,殿下是老大。它就是老二!”列战英因为说得夸张,所以自己先哈哈笑了起来。
……
梅长苏转动了一下眼珠,笑道:“我倒不是怕它咬我。是怕他咬别人。跟你说吧,我有一项异能。无论再狂暴地动物。都乐意跟我亲近,绝不会咬我的。
“世上还有这种异能?”列战英大奇。“我从没听说过呢。”
……
佛牙将头转了过来,深褐色的眼珠仿佛有灵气似的,晶亮莹润。它在厅口只停留了片刻,突然仰首一声长嚎,后背一弓,疾如离弦之箭般直扑梅长苏而来,那气势仿佛是准备将他整个儿吞下去。
列战英从来没遇到过这种情况,吓得脸都白了……当他刚刚跃起想要抓住佛牙时,灰狼已掠过他的身边,一头扑进了梅长苏的怀里,几乎没把他连人带座椅一起撞倒。
“呃……”接下来地一幕让列战英半张着嘴,很失风度地呆呆站着,根本说不出话来。只见佛牙的两只前爪搭在梅长苏肩上,湿湿地尖鼻子亲密地在他脖颈间嗅着,时不时还蹭上一下,那撒娇地样子跟它巴在靖王身上时一模一样。
“怎么样,列将军,”梅长苏好不容易躲开佛牙的口水,笑道,“我这个异能没骗你吧?”
狼哪里会骗人呢?只有人会骗人。
而佛牙将死的那一幕,长苏又道出了谁的心声?落下的又是谁的眼泪?
飞流突然从侧门向他跑了过来,步子比平常沉重许多,怀中紧紧抱着一只灰色的大狼。
“不醒!”少年将佛牙递到苏哥哥面前,满眼惶惶不安与迷惑,“都不醒!”梅长苏用苍白得几乎透明的手指抚摸灰狼黯淡的皮毛,指尖下接触到的是一片冰冷与僵硬,心脏顿时一阵绞痛。佛牙的眼睛闭着,看起来很安详,飞流几次努力想要把它的头托起来,可是一松手,就又垂落了下去。
……
佛牙已经快十七岁了,就一只狼而言,它算是极其高寿,它的离去固然令人伤感,但对于理智的成年人来说,这并不算一桩难以接受的事情。
可是飞流不能理解这些。他刚才看到佛牙被装进一只木柩中,跑去看,列战英哄他说:“佛牙睡了。”在少年的认知中。睡了,是一定会醒的,就好象苏哥哥经常睡着。可无论睡多么久,后来全都醒了过来。
于是他问佛牙什么时候醒。列战英地眸中露出难过的神情,说它再也不会醒过来了。
飞流第一次知道睡了竟然可能再也不醒,这令他十分地惊恐,本能般地抱起佛牙,直奔苏哥哥而来。梅长苏揉着少年的额发。他看得出来飞流此刻地迷茫与慌张,但却已无心力去安慰和解释。死神的黑袍常年覆在他地身上,那般阴冷,那般真切,真切到他根本无法向少年描述,死亡究竟意味着什么。
“飞流,你会一直记着佛牙么?”
“会!”
“作为朋友,你一直记着它,那就够了。”
良心剧组尽力了,但还是没能让佛牙出镜,正如佛牙和梅长苏,都有既定的结局,再多的爱也无力改变。
可是原著粉,你们会一直记着佛牙么?
我想你们会的。
——你一直记着它,那就够了。
第五名
谢府生日宴
二十二集扳倒宁国侯谢玉的戏,相信很多人都记忆犹新。
剧中保留了梅长苏大部分的筹谋:让身为南楚国师的蔺晨以吉日之名送南楚使团入京,让遗孤宫羽受邀入府揭穿一切,让没人关注的飞流割断所有弓弦……
唯独在谢玉让言侯与誉王进府这一点上,剧中是用长公主自尽相逼来解释的,以便赋予谢玉这个角色更多的人情分。
虽然这样也勉强可以说通,原著的理由显然更能突显梅宗主对局势的判断和分析,在众人退去湖中亭阁之后:
“难道谢玉还打算放火烧霖铃阁……”
“什么?”言豫津吃了一惊。
“此阁后面临湖,他封了前门放火,我们只有跳水,如果湖岸上布了长矛手,从水里上岸就会很难,虽然你我没什么问题,可有些人就难说了。”
……
夏冬百忙中扭头看了梅长苏一眼,见自己说了这么多他却毫无反应,忍不住嗔道:“苏先生,大家都这么忙就你一个人闲着你还不动动脑筋,你在入定吗?”
“没有。”梅长苏闭着眼睛道,“我在听你们冤枉人家谢侯爷。”
“啊?什么意思?”
“我们现在可是在水阁里,一时半会又烧不干净,所以谢玉是不会放火的。他以灭巫为由在府内杀人,是捂着盖着干的,外头的巡防营虽听从他的命令在维护治安,不放人进来,但其实并不知道这里面发生了什么。可一旦大火烧起来,就很明显这里头出事了,届时不仅誉王有借口进来察看,夏春大人,还有言老侯爷,只怕都会心中焦急牵挂,谁也拦他们不住。谢玉怎么会出此昏招,自己放火把他们招进来?”
……
“啊,烧起来了……”一旁的宇文念突然细声细气地说了一句,与此同时每个人都已经看见被渐起的火势映亮的窗棂,闻到了风中的烟尘味道。
“谢玉不会放火,那这火是谁放的?”言豫津喃喃地道,“难道是……可蒙大统领从哪里找到的灯油啊?”
飞流无声无息地一咧嘴,露出两排雪白整齐的牙齿。
谢玉是一品军侯,同时又是驸马。在自己家里关起门来做什么,只要能自圆其说,皇上都没所谓。所以解围的关键,就是怎么闯进这道门。
一把火,对当时的众人来说,虽然让大家的处境更像绝境,却能提供一个最佳的破门理由。就像地震达到8.0级各国就可以不跟震源国打招呼直接入境营救一样,这把火,必须放。
机敏如谢玉当然知道,所以他不会放;可梅长苏放了,他也只能乖乖让誉王和言侯入府。没了这把火的谢府寿宴,虽然一样精彩连连,总是少了点危急的味道。
毕竟杀人放火,杀人放火,要两粒一起吃才最好嘛~~
第六名
金殿大结局
我承认从片花来看,电视剧版的金殿鸣冤已经达到了震撼级的催泪效果。莅阳公主颤抖的声线、一声声此起彼伏的“臣附议”、梁帝日薄西山的老态、太子今非昔比的气势……无不让人动容。
但是本子个人觉得,原著里梅长苏当时的反应,也是别有滋味:
面对此伏彼起的举荐声,梁帝用力闭了一下发涩的眼睛。其实谁来做主审官已经无所谓了,只要萧景琰还在,赤焰一案将来地结果便清晰可见,即使是身为九五之尊的自己,现在恐怕也无力阻止。..最后,纪王、言侯和大理寺正卿叶士祯成为了支持率最高的主审官候选,梁帝在心头突然涌起的疲倦感中让了步,全部照准。当承担重任的三人跪拜领旨时,一直把持得很稳的萧景琰突然觉得喉间有些发烫,不由自主地将视线投向了梅长苏。
梅长苏依然保持着沉默,在象一锅沸水般翻腾着的朝堂上,他安静得就跟不存在一样。可是只要认真一点观察,就可以发现他那双黑嗔嗔深不见底的眼睛,一直灼灼地盯着御阶之上佝偻着身体的苍老帝皇,仿佛想要穿透那衰败虚弱地外壳,刺入他强悍狠毒、唯我独尊的过去……
离成功的距离越近,反而越平静。正如他所说,最担心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就像多米诺骨牌,推下第一块的时候才最紧张,倒下最后一块的时候早就淡然了。
因为那是必然,且唯一的结果。邪不压正,得道多助,都是日升月落一般无可辩驳的公理。
况且那个时候,他的身子,也容不得他激昂陈词了吧……
冷眼旁观的梅长苏让人心疼,剧中愤而起身的梅长苏激得人热血沸腾。到底哪个版本更胜一筹,只怕也是见仁见智的事情了。不过梅长苏最后跟梁帝单独见面的场景,也是感念剧组一片苦心了。
梁帝无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矣。
这个主旨,剧版和原著都表达得很好,也算是殊途同归,万幸万幸。
篇15:经典小说言情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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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说谋杀似水年华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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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清单导语:《谋杀似水年华》是2011年8月1日南海出版公司出版的图书,作者是蔡骏。以下是小编整理小说谋杀似水年华结局,以供参考。
寂静无声的特需病房,盛世华虚弱地闭上眼睛,可能再度昏睡了过去。没有人再敢说话吵醒他,大家也不知道还能再说什么好,气氛异常沉闷而尴尬。
即便涵养一流的盛太太,也无法坐下去了,她低头走出病房,大概是想一个人独处。
这个年过五旬美丽优雅的女人,终于露出衰老的疲态,独自走出医院电梯,走出略显清冷的大楼,来到雪花飞舞的夜空下。
远处的高架桥灯光闪耀,马路对面的餐厅生意正好,街边有年轻男女们走过,还有叫卖十块钱一束玫瑰的小女孩。
盛太太在雪地里走了几步,回头看着身后的足迹,也看到了另一个女人的身影——那个女人比她年轻二十多岁,悄悄跟在她身后,面无表情地看着她的眼睛。
“小麦,你怎么下来了?”
她皱起眉头后退了一小步,田小麦却往前靠近她一小步。
两个女人面对着面,小麦在风雪中用力深呼吸着,近到彼此能感觉对方呵出的热气。
她嗅到死神的气味。
终于,田小麦对自己点了点头,确认了所有的判断。
“伯母,我已经知道了——是谁杀死了慕容老师和钱灵!”
“谁?”
盛太太的这声“谁”问得异常平静,似乎她也猜了出来。
“就在我面前。”
小麦说完这句话,发现盛太太的目光颤抖了一下:“我?”
“是。”
“小麦,请你别开这种玩笑!”
盛太太的表情异常严肃,这时盛赞也来到雪地中,他狂怒地大吼道:“小麦,你发疯了?你是不是和我家有仇?”
田小麦已把盛赞当做空气了,继续说:“伯母,您把自己隐藏得非常好,只是有一点您没办法隐藏干净——那就是您身上的气味!”
“香水?”
“是。”小麦再次深深吸了一口气。“当我坐在你们车里,坐在您的身边,闻着普罗旺斯的薰衣草香水,却想起十年前——是我最早发现了慕容老师的尸体,我闻到她丝巾上也有相似的气味。”
“这又能说明什么?”
“虽然相隔十年,但只要我恢复了记忆,就不可能遗忘那气味。发现慕容老师的清晨,是我最深刻的记忆。十年后,钱灵死去的那天,我再次从绕着她脖子的丝巾上,问到了同样特别的气味。虽然,这时我已闻到过您身上的香水,却完全没意识到竟是丝巾上的气味。那天,跟你们全家去度假村的路上,您向我展示了心爱的香水,告诉我那是各种珍贵香料混杂的普罗旺斯格拉斯城的薰衣草香水——这隐藏触动了我的记忆。当时,我才会想起聚斯金德的《香水》——您也许忽略了这本书的副书名:一个谋杀犯的故事!”
盛太太镇定自若,眼神没有任何变化:“是的,我身上的香水很特别,而且也确实用了十几年,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气味。”
“没错,就是这种气味,独一无二,永不磨灭!这种气味的记忆,将永远藏在人的鼻子和大脑里——伯母,您自然也明白这一点。您肯定在作案前,仔细清除过身上的香水味。然而,如果一个人长年累月的使用同一种香水,这种气味会渗透到皮肤里。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彻底清除干净!而您因为习惯这种气味,所以并不会感觉到这一点。”
这句话则让盛太太哑口无言。但她摇了摇头:“这证明不了什么。”
雪粒积满小麦的头发,又慢慢融化下来。她从容不迫地说:“香水碰上丝巾这种东西,最容易保留气味,哪怕只有一点点味道。当凶手站在慕容老师和钱灵背后,用丝巾将她们勒死,被害人脖子上的丝巾,就是头发和衣服,一定会剧烈摩擦到凶手的头发,脖子和胸口,又是女人身上保留香水气味最多的地方!”
盛太太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乌黑的长发,轻描淡写地回答:“嗯,好像有点道理。”
“就像十年前,慕容老师死后的那个清晨,经过一夜雨水的冲刷,我仍然闻到丝巾上残留的香水。是的,那两条杀人的丝巾,它们在说话,说您就是凶手!”
秋收是通过眼睛辨认出了第一个凶手,小麦却是通过鼻子抓到了第二个凶手。
“胡说!”这回轮到盛赞跳出来,“你知道要把一个人掐死,需要多大的臂力吗?像我妈妈这样年纪的女人,怎么可能做到呢?”
“对不起,你知道Esfahan丝巾的柔韧性有多好吗?这种天然蚕丝制成的顶级丝巾就是最佳的绞杀工具!何况,上个周末在度假村,盛太太您还说过,您年轻时候是知识青年,在西北农村插队落户,经常像男人一样下地干活,胳膊变得极有力量。您现在身材保持得这么好,无疑是常年坚持锻炼的结果,我相信您的臂力绝不会小!再加上一条合适的丝巾,足够在对方毫无防备之下,杀死一个女人!”
“够了!”盛太太摇摇头说:“小麦,你说来说去还是气味!气味——算是证据吗?”
“当然不算,就算让我出庭作证,也无法证明我的嗅觉是正确的。其实,我也无法通过气味来确定伯母就是凶手。当我把您身上的普罗旺斯薰衣草香水,与慕容老师跟钱灵遇害时丝巾里的气味联系起来,我仍然不敢怀疑到您——在我的眼里,伯母您是那么高贵美丽,怎么可能是一个谋杀犯?而且,您也丝毫没有杀人动机。难道是报复钱灵甩掉了您的儿子?难道是当年慕容老师教过您儿子语文就起了杀机?实在想不到一个合理的杀人理由!但刚才我病房,您的丈夫坦白了与慕容老师和钱灵的私情后,您的杀人动机终于完全地符合逻辑了。盛先生在为自己澄清的时候,我悄悄注意到了伯母您——你们的眼神有交流,他知道您就是凶手,只是不愿当场说出来罢了。”
一粒雪落到盛太太的眼里,她的嘴唇有些发紫:“眼神?算是证据吗?”
“当然不算!不过,伯母,您有像盛先生一样的不在现场证明吗?”
“没有。”
“还是不要绕圈子了吧!”小麦说了一个最简单的方法,“警方已证实过了,他们提取到了1995年,2000年,2010年三桩命案的凶手指纹,只要与伯母您的指纹对比一下,就能证明您是不是清白的了!”
说到这里,盛太太的脸色已经变了,她满脸苍白地注视着小麦的眼睛,直到低下头来。
“好吧,我承认!”
这句淡淡地回答,让盛赞跳了起来:“不!妈妈!不是这样的!”
盛太太严厉地对儿子说:“你别插嘴!”
灯光下呼啸的雪风,并未模糊小麦的视线,她似乎看到了慕容老师和钱灵,看到她们挣扎在丝巾的绞索内。
“谢谢!”小麦柔声说。
“其实,1995年,我已发现丈夫不忠的秘密。只是,我一直深爱这个男人,我不希望因为别的女人,而与我的丈夫分开,再让我的儿子受到伤害。我只是在等待,等待我的丈夫处理好他的问题,后来,我听说那个女人被杀死了,我知道肯定是我的丈夫所为。凶器就是条紫色丝巾,我不会告发他,我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只要他继续好好过日子。”
盛赞真想找个地洞钻下去:“妈妈,这都是真的?”
“是。”盛太太抚摸儿子苍白的脸,“2000年,我发现你爸爸无法克服男人的弱点,勾搭上了那个姓慕容的女老师。我像从前一样,等待他处理好自己的问题,但一直等不到他真正的行为。我决定代替他完成——那个大于的夜晚,我悄悄等在南明路的公交车站附近,我看到那个女人也系着紫色丝巾,还有个少年陪伴在身边。等到那少年离开,车站那儿只剩下女老师一个人。趁着四下无人的雨夜,我无声无息地来到她背后,抓住丝巾用尽全力把她勒死。我担心尸体在车站很快会被发现,就拖到附近的废弃工厂。”
田小麦的目光变得犀利与冷酷:“可惜,大于并未洗去丝巾沾染的你的气味。”
“钱灵也是被我杀死的!半年前,我发现了我的丈夫和她的私情。他已经五十五岁了,却还像年轻时一样。我给了他改正错误的机会,但他同样迟迟没有动手,只能由我亲自出马了。那晚,我趁着他去北京出差,凌晨三点来到钱灵的住所。钱灵给过他一把钥匙,但他平时不用,一直锁在他的保险箱里。我的丈夫并不知道,我早就破解了他的保险箱密码。保险箱里的钥匙自然落到了我手里。没想到她那么晚还没睡觉,人正好在卫生间里。我看到桌上有条紫色丝巾——与之前我看到你系得那条一模一样,再次看到这条丝巾,它就像对我施了咒一样,让我想起了杀人的老办法,那一刻,这也是让你给我最解恨的办法。我躲在房间的角落,等到钱灵毫无防备地出来,就用丝巾从背后缠住她的脖子,好不容易才把她勒死!我到底是老了啊。”
“你再次留下了香水的气味。”
“我已经非常小心了,提前两天没用香水,特意换上一套新衣服,却还是留下了气味。”盛太太真是不动声色,到现在连一丝后悔的表情都没有,“杀死钱灵以后,我拿走了她的手机,为销毁她与我丈夫交往的证据。我看过她手机里的短信——但我不知道你是第一个发现慕容老师尸体的人。直到今晚,我也从没想到你竟然接触过那两条杀人的丝巾,更没想到你会把丝巾上残留的气味牢牢记住!即便我对你的丝巾心怀芥蒂,却对你的鼻子毫无防备。”
小麦拼命压抑剧烈的心跳,以免对方发现自己的激动:“所以,你毫不介意让我了解你的普罗旺斯格拉斯城的薰衣草香水!却阴差阳错地被我发现了杀人丝巾里气味的秘密!”
“对,我完全没有想到过这一点!我只是觉得我可以控制住局势,我不会惧怕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年轻姑娘。最重要的是,我想既然盛赞这么喜欢你,还是不要出面公开反对你们,以免他恨我一辈子。”
盛太太说罢看了看儿子,盛赞追悔莫及地喊道:“妈妈,我想从前爸爸说的没错——不要去警察的女儿做媳妇!这女人太可怕了!”
田小麦异常失望地看着眼前这个男人,这种家族的智商和情商总是一代不如一代,他连他父亲的十分之一都不如。从前对盛赞的一往情深,恐怕只是所以女人们共有的帅哥痴迷症吧。
她从新看着盛太太的眼睛,提出最后一个问题:“你,真的想过要做我的婆婆?”
“其实——”盛太太苦笑着摇头,“小麦,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你。”
“谢谢,伯母,您终于说出真心话。”
“当你第一次系着那条紫色丝巾,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我就有了不详的第六感,我对你所有的殷勤和喜欢都是假装出来的——我已经假装了那么多年了,没有什么是不可以装的!一切,都是为了我的丈夫和儿子。我发现这两个我最爱的男人,竟然那么喜欢你,迷恋你到不能自拔的地步,说实话我的心底非常嫉妒。”
田小麦庆幸自己还能活到今晚:“对,嫉妒心已经让你杀死了两个女人,说不定以后我会成为第三个。”
“没错,你是在我的计划里——下个月的某一天,你还没有成为我的儿媳妇,大家会发现你神秘地死了,脖子上依然缠着那条紫色丝巾。这完全是你咎由自取,谁让你有那条丝巾?人们会联想到钱灵的死,认为是你们以前的关系惹上的麻烦。当然,也有人会怀疑盛赞,因为他与你们两个死去的女人都谈过恋爱,但我肯定会给他安排好不在现场的证明,但绝不会有人怀疑到我——只要你死了的话!”
盛太太平静地说完这些冷酷的话,仰头对着飞雪的夜空冷笑起来。
听着这不寒而栗的笑声,就连盛赞也头皮发麻地抓住她说:“妈妈!你没有杀过任何人!全是你自己幻想出来的,我要带你去接受精神鉴定!”
田小麦的表情却没有丝毫变化,一动不动地站在雪中,她刚让自己躲过了一场劫难——要不是靠着记忆力惊人的鼻子,下个月她就会像许碧真,慕容老师,钱灵一样,被紫色丝巾无情地杀死,化作又一具美丽的尸体。
忽然,看着盛太太微笑的双眼,小麦感到一阵深深的恶心,有什么要从胃里翻腾出来。
转头看着外面的世界,路边广告牌上不断闪过“merrychristmas”,还有赶着麋鹿的圣诞老人。
盛太太伸手接住几片雪花,看着雪花融化在手掌心。
“小麦,我会去见警察的。”
说罢,盛太太沿着来时的足迹,穿过医院大楼门口的那片积雪。
盛赞也低头跟在母亲身边,耿耿于怀地回头看了要买一眼。
田小麦依然一动不动地站在雪地里,痴痴地看着他们母子的背影,渐渐隐没在医院大楼里,警官老王正在等待他们。
一粒冰冷的雪落到唇上。
她从包里小心地取出一张纸条,灯光照亮一行潦草的字——
我心里难受你
这行来自十年前的字,被埋入“坟墓”迟到了十年的字,渐渐被雪水打湿化开,就像一封出土的古代书信,一遇到空气就迅速化为乌有。六个平淡无常的简体汉字,也像六只蝴蝶张开翅膀飞舞起来。直到中间那两个字完全消失在雪夜深处。
没有了中间的“里”和“难”,只剩下“我心受你”。
我心受你
田小麦看懂了这句话的意思,合起来就是十八岁那年的夏天。一个少年对自己写下的誓言——
我爱你
迟到了十年,还算不算晚呢?
又一滴眼泪,热热的眼泪,融化了纸上的雪粒,也融化了中间剩下的“心”和“受”。
终于,她高高地扬起头,穿过茫茫无边的黑夜,穿过平安夜的风雪,看着医院的第十八层楼,想象某扇窗户里是手术室,想象那个男人已安全苏醒。
他睁开眼睛,回到了十三岁。
篇17:高三优秀小说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654 字
+ 加入清单《我的妈妈是精灵》是一部感人的奇幻小说,我百看不厌。
这本书讲述了,原本和睦的陈淼淼一家现在突然要分裂了?爸爸要跟妈妈离婚。原来,陈淼淼在妈妈的杯子里不小心加了一点黄酒。她喝下后,身体一点点变蓝,竟然变成了一个精灵,难道这就是爸爸和妈妈离婚的原因?陈淼淼很爱妈妈,不管妈妈是什么。妈妈拥有非凡的魔法,她会带着自己飞来飞去,还会变出许多新奇的东西。爸爸和妈妈还是要离婚,这怎么办?心慌意乱的陈淼淼连忙找来单亲家庭的同学李雨辰,她们想出了各种各样阻止爸爸妈妈离婚的方法:假装生病、离家出走、送花……可都不管用。一天晚上,陈淼淼偶然发现了爸爸和妈妈离婚的真正原因,它居然是妈妈会喝青蛙血补充能量!妈妈没办法,她买齐了陈淼淼18岁之前的所有衣服,还嘱咐李雨辰照顾好陈淼淼……等一切事情都做周到时,才完成了她们最后的心愿——带她们飞。之后,陈淼淼和爸爸、李雨辰就这样一点一点看着妈妈在空地中变为空气,消失在皎洁的月光中。她走了,回到了自己的故乡……
人是有感情的,世界万物都是有感情的。陈淼淼的妈妈虽然是精灵,但她爱陈淼淼,爱陈淼淼的爸爸,她也有亲情,她也有自己的伟大。这本书还告诉我们:之所以一定要珍惜眼前的生活,是因为每个孩子都不想成为单亲家庭的孩子。
我与陈淼淼相比,是何等的幸福。我有一个和睦的家,有一个时刻关心我的妈妈。我应该用感恩的心对待家人:扫一次地,洗一次碗,帮他们捶一次背,用一次优异的成绩回报他们。我还有一个愿望:我的妈妈是一个美丽的精灵,拥有非凡的魔法,她不会喝动物的血来补充能量,会永远陪伴在我身边!
篇18:长篇小说《荆棘鸟》读书笔记
全文共 1274 字
+ 加入清单细细口味了澳大利亚著名作家考琳。麦卡洛的长篇小说《荆棘鸟》,富有诗意的环境描写,栩栩如生的人物刻画,美丽而凄婉的爱情悲歌,这一切深深地吸引了我,也打动了我。但是读后感触最深的还是那种痛,那种无奈,那种由于自己造成的无奈,正如荆棘鸟,之所以会痛就是因为自己找的荆棘。
其实这种痛我们从作者的开卷语中就能深深体会,“有一个传说,说的是有那么一只鸟儿,它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世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着荆棘树,直到如愿以偿,才歇息下来。然后,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棘刺上,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问放开了歌喉。在奄奄一息的时刻,它超脱了自身的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这是一曲无比美好的歌,曲终而命竭。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因为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深痛巨创来换取……反正那个传说是这么讲的。” 每每回味这段话,总会情不自禁地沉浸其中,不能自拔。
小说是一个经典的爱情故事,之所以经典,也许是因为这是一个爱情悲剧——从两人(拉尔夫和梅吉)相遇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注定了的悲剧。
拉尔夫,一个将自己的身体和灵魂都献给上帝的人,一个以成为红衣主教为自己人生追求的人,他早已失去的一个作为普通人的权利,他不能谈爱情,他也以为自己可以做到。在他遇到梅吉前的二十七八年岁月中,他就是这样度过的。但是在遇到梅吉的那一刻,他的内心就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尽管那时的梅吉只是一个9岁的女孩,却照亮了拉尔夫的内心。在梅吉长大成人之前,两人有过一段温馨美好的时光,因为那时可以不必避嫌。但是随着梅吉的长大,痛苦和矛盾也就与日俱增。最终,拉尔夫选择了他的事业,他的上帝,他的教会,远离了梅吉,希望梅吉可以有自己的未来和幸福。但是,谁能想到,梅吉选择的丈夫,居然也只是因为他酷似拉尔夫呢?婚姻自然是不幸的。在这样的境况之下重逢,终于情感战胜了理智,拉尔夫屈从于梅吉的愿望,梅吉也如愿地从上帝那儿偷来了拉尔夫—— 一个属于他们的儿子。因为她知道拉尔夫永远也不属于他,那么得到他的儿子,就已经是上帝的恩赐了。从此,梅吉离开了她的丈夫,守着一双儿女回到了家乡。结局,偷来的东西自然要还回去的,当他们唯一的儿子也永远离开他们的时候,他们觉得也卸下了心头的包袱。拉尔夫在临终的一刹那,他的心里才真正放下了梅吉。而梅吉,将要面对的是往后更加孤独的人生,幸好,她一直是个坚强的人。
在我看来,《荆棘鸟》这本书最大的亮点在于鲜活的人物描写。从菲到梅吉,再到朱丝婷,作者在读者面前展现了女人们或悲惨或坎坷的命运,以及内心痛苦的挣扎;从帕迪到拉尔夫,再到雷恩,展现了三代男人对爱不同的诠释;从弗兰克到戴恩,最受宠的孩子被母亲极力挽留却被上帝愚弄……感人的爱情从门第间展开,延伸到宗教,爆发在都市。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在构思刻画方面所下的工夫。
可能是作者对生活细致入微的观察,熟练的写作技巧,非常传神的眼神和心理描写,和很多不经意间说出的经典的有哲理的话,使我不时的产生共鸣,所以会让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同时又说不出它哪里好看。
篇19:巫哲小说《撒野》读后感
全文共 1361 字
+ 加入清单故事的开始,是一个叛逆的少年在火车站前捡到了一个自闭的女孩。
蒋丞,是一个叛逆又不被家人喜欢的男孩儿。他曾以为自己和其他同龄人一样,就算再怎么任性,也终会被家人原谅。但在十七岁那年,他被赶了出家门并被告知了真相:他是被收养的孩子。一时之间,他被曾以为最亲的人抛弃,离开了生活了十几年的城市,回到了他本属于的地方——破旧又灰暗的钢厂。
在下火车的那一刻,他的内心应该是迷茫的。落后的环境,糟糕的家人,蒋丞第一次感到无措与无助,但在这样的情况下,这个有些暴躁的少年还是选择了帮助顾淼。
生活的反转并没有使这位学霸堕落。在换了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学校后,他仍在拼搏,仍在努力。而他又是一个真实的人物,他会因为题海而疲惫,会因为没写作业而慌张……但那种刻进骨子里的倔强与坚强告诉他,无论他在哪里,他都可以证明自己。而蒋丞付出的努力与拼搏换来了他应有的回报——高分、高校以及未来幸福的生活。
相比之下,另一位主角顾飞并没有蒋丞那么幸运。他亲眼看见有暴力倾向的父亲淹死在水中,看着他落水、挣扎、死去。他不敢去救,他害怕父亲在得救后会像以往一样继续殴打自己、母亲以及已经被打到自闭的妹妹。他的母亲还保留着少女的天真,每天只想着再邂逅一段美妙的爱情。妹妹顾淼患有自闭症,不愿与任何人交谈,也不能离开顾飞。十七岁的顾飞,就这样撑起了一个残破的家。
所以,尽管他才华横溢,天赋极高,他也只能拒绝。拒绝和集体合作,拒绝一切可以发挥闪光点的地方。妹妹昂贵的治疗费用和自己的学费压在他的稚嫩的肩上,而安抚妹妹的情绪,替母亲收拾烂摊子,在摄影楼兼职则成了他生活的日常。
他们一个勇敢无畏、干净纯粹;一个负重前行,收敛光芒。
而这样两个看似不同却有相同之处的少年因为自闭的顾淼而相遇了。
对于顾飞来说,浑身带刺儿却又充满闪光点的蒋丞是他灰暗生活中的一束光,慢慢地把他拉出黑暗的泥沼。
对于蒋丞来说,这个暖乎乎的钢厂小霸王又何尝不是他的光?顾飞用他的温暖与温柔带他一步步远离这片灰色。
跟着光。
蒋丞与钢厂格格不入,他知道自己不属于这里。总有一天,他会乘风飞出这片残破不堪的土地。他相信,顾飞也不属于这里,他可以拥有一个更加广阔的天地。但他同时也明白,顾飞只能心甘情愿地闭上眼睛带上镣铐,艰难地维持着钢丝上的平衡。他的翅膀不是用来飞翔的,而是用来保持平衡的。他只能尽己所能的帮助顾飞,帮助顾淼,期待顾淼病情好转,期待顾飞逃离不该属于他的钢厂。
“希望我们都能向对方一样勇敢。”
一句简简单单的话语,背后却承载了蒋丞所有的期待与希望。
“丞哥,算了吧。你别再拉着我了,我也不想再被谁拽着了。”
可顾飞放弃了。他逐渐意识到了他和蒋丞间的差距。蒋丞注定飞的更远,他和顾淼只是蒋丞的累赘。他放弃的不是蒋丞,更不是他们的感情,而是无能为力的自己。
幸好幸好,蒋丞又一次拉住了他。
没有谁的生活会一直完美,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看着前方,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
故事的结局十分美好,逐渐康复的顾淼,遇到真爱的顾飞母亲以及从灰暗的绝望中挣扎出来的顾飞蒋丞。
《撒野》的主旨是救赎,故事基调逐渐从开始的压抑与无助变成满怀希望的光明希望。两个历经太多的少年,在对方的救赎下打破黑暗,向着光奔跑。在张扬而又放肆的青春,撒野奔跑。
“我想左肩有你,右肩微笑;我想在你眼里,撒野奔跑;我想一个眼神,就到老。”
“跟着光。
篇20: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全文共 1060 字
+ 加入清单对于世界来说,每个人都是平凡的;对于人类来说,其他人也是平凡的。套用小时代中的一句话:“对于浩瀚的宇宙来说,我们都是小小的星辰。”
在这本书中作者没有用华丽的辞藻来描述,没有用惊险离奇的情节来触动人心,没有用惊天动地的场面来吸引读者的目光,激发读者的兴趣,而这本书中有的只是平凡的人,平凡的事,平凡的生活,平凡的感情。就如同书名一样,一切都是平凡的故事。
未看这本书前,在我的世界观中,悲与欢、生与死、穷与富、世事的变更,都是世界上平凡的事。可是在看完这本书后,我的想法改变了。虽然这些事对于世界来说是平凡,但对于当事人来说,这些都不平凡。
这本书让我对农民重新定义了,原来农民并不是只面朝土地背朝天,埋着头一声不响地干活的。原来他们也是有自己的追求的,这本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应该是孙少平。他虽然只是一介农民,但他不甘于平凡,敢于向命运发出一次又一次的挑战,其实孙少平是一个悲催的人,他的爱情路不如意,明明与地主家庭出身的郝红梅产生情愫,在被同班同学侯玉英发现并当众说破后,与郝红梅关系渐变恶劣,。明明最后日子都过得好一些了,妻子秀莲却生了肺癌。而他的事业线也十分曲折,虽然前面一段由建筑工人转换成煤矿工人,转换的十分顺利,但是之后由于技师根本不懂技术,砖窑蒙受很大损失,不过好在最后少平在朋友和县长的帮助下使砖窑再度奋起,成为了当地社会主义建设的领头人。
虽然孙少平的命运十分坎坷曲折,但他身上那股子不服输的精神深深地震撼了我,他是一个纯粹的人,他觉得人活着不能光是为了钱,还要有更高的精神追求,要为了自己的理想去奋斗,少平骨子里与哥哥少安不同,他是一个高尚浪漫的人。
其实作为一个读者,你可以把这本书当做许多不同方面的书籍去解读。比如,你仅仅把他当做一本长篇小说来欣赏,因为它里面的情节内容丰富,人物形象塑造的饱满;再如,你可以把它当做一篇学术材料来研究,因为它里面的人物,风俗都是有原型,有依据的;或者,你还可以把它当做一本激励书籍,因为这里面的人物都是乐观向上,开朗大方,遇到困难不退缩,不屈服的。
延安大学文学研究所所长梁向阳曾经评价过:“部小说所传达出的精神内涵,正是对中华民族千百年来“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精神传统的自觉继承。这样的小说对底层奋斗者而言,无疑具有“灯塔效应”。这样,我们就不难理解路遥的《平凡的世界》能产生如此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影响的原因。”是啊,这部小说写了中国当代城乡生活,体现了当代农民百姓的坚强。它通过复杂的感情纠葛,刻画出社会各阶层中众人的形象。让读者意识到了普通人的人生自尊,自强与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