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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小说作文(汇集20篇)

《我的前半生》电视剧结局是怎么样的,和小说有什么差别?相信很多人都被这部电视剧圈粉了,下文是小编整理的写小说作文,欢迎阅读,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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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小说800字读后感

全文共 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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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这本书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小说,它讲述的是一个爱与尊严的故事,并告诉人们一个人生的真谛。

简爱生存一个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遗弃、表姐的歧视和表哥的侮辱和毒打……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性格,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当简爱认识罗切斯特先生,并与罗切斯特互生爱慕之情,即将步入婚姻殿堂之时,却发现罗切斯特早有妻室——一个被囚禁在阁楼里的疯女人。伤心之余,简爱孤身逃离庄园,四处流浪,后来因为心中一直对罗切斯特念念不忘,又重新回到他身边。这是庄园已是面目全非,罗切斯特也双目失明,但简爱毅然地和他走到了一起。

这部小说情节引人入胜,语言质朴无华,景物描写富有浓厚的地方色彩,许多环境描写也是既真实又典型的。如简爱在舅母家里的生活、在孤儿院里的遭遇以及她和牧师圣·约翰的关系等,都是对当时英国社会生活的如实描写。而其中最具典型意义的,是对孤儿院的描写。在《简爱》中,夏洛蒂是用爱情追求发自心底的平等,并带有宗教般的虔诚。这样的话在任何时候都是激动人心的,而出自一个独立人格、自尊心强的女性之口则显得更加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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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绯闻女孩原版小说结局

全文共 10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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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归属

N和J

B和D

Lily和Jack

C和E

V和Rufus

S和G

电视中最大的迷团就是老Bart的秘密组织,其实那是一个教会性质的组织。这个教会有三条铁律:

1,教会中每个男人的妻子是共通的。

2,生下来的孩子不能由自己抚养,只能送给无血缘的人。

3,只可以领养无血缘关系的孩子。

老bart和Jack都是成员,当然还包括C的母亲伊丽莎白。C是Bart和伊亲生的,因为他太爱伊,所以就不顾教会的规矩,向教会慌称是Chuck是领养的,亲手带大。结果还是纸包不住火。车祸并不是意外,而是教会的制裁。

因为bart的死亡,Jack害怕秘密外泄,就想方设法弄到酒店,因为老Bart留下的真正的秘密文件,都在酒店一个隐蔽的保险室里,留给C的那个保险柜只是装样子用的。Jack宁愿让侄子狠自己,也要保住秘密,弄出文件,实在用心良苦。

那些文件包括:lily和Nate的父母也是教会成员,S和E其实都是Lily领养的,E身世不明,而S的亲生父亲则是Jack,亲生母亲就是Bart的合法妻子,在生S的时候难产死了。这就解释了为什么S的父亲不见她。而N也是领养的,他是Lily和Jack的孩子。

17集结尾出现的Elliot其实是E的亲哥哥,唉,他不知道E是gay,这下误会了。

时间顺序是C得了江山,失了美人,跑到欧洲去排解郁闷,结果偶遇伊丽莎白,各种情绪交织在一起,C决定报复,他想,Jack设计害我和B分手,还曾经和B做过,我就要报复在你的女人身上,然后就把他母亲骗出来OOXX了。伊丽莎白醒来羞愧万分,把自己备份的真相文件寄给了Chack,消失了。

没想到这些文件被S收到,擅做主张打开看了,大吃一惊,发现自己原来和N是同父异母的兄妹,顿时崩溃。S又开始吸毒酗酒,主动和N分手,最后去了戒毒所,和Georgina重逢,成了les.

N被甩的不明不白,只能找J说话,于是J抓住机会得到了N。

D在纽约大学遇到失恋的B,给予安慰,B突然发现D这样的平民男孩才是她能够依赖的,于是就追D,影响了和V的感情。

那文件又让Rufus看到了,那无法再容忍上流社会的混乱,无法容忍lily这么多的秘密,独自回到布鲁克林,V给了他很多关心,渐渐形成了忘年恋。

Lily终于知道了上流社会的宿命,她看了一圈,看到了和自己一样身不由已的jack,不再多说。

C终于知道了来龙去脉,悲剧的他居然和自己和母亲发生了关系,再对女人没有兴趣,正好E在对自己亲哥哥的单恋中失落不已,就和C成了基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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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七彩小公主小说作文节选

全文共 9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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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主

兰儿来到人类世界什么都没有干,天天在蓝天上飞着,从不感觉到累,好像变成机器人是的了,她的精灵则在家里睡大觉,打了好大的呼噜……

(七公主)

找宝石这件事根本难不倒紫谱儿公主,她想:我可不笨,紫色的石头肯定藏在紫色的地方,我一定能找到。

第一天,她去了吐鲁番的葡萄种植地,使用魔法把葡萄地里搜了一遍,竟然没有。

第二天,她带上了滋滋一起去找紫石,这时,她想了想,对滋滋说:“几个姐姐都是在神秘的地方找到的石头,不妨我们也去神秘的地方看看吧。”滋滋说:“姐姐,你这个想法真好,我们走吧。”于是,她们去了一个黑黑的洞里面,那个洞里面有一串紫色的葡萄,小公主说:“那是什么呀?正好我也饿了,把它吃了吧。”滋滋去把那串葡萄拿了下来,送给了小公主,小公主说:“谢谢你,滋滋,你也来吃吧!”滋滋刚咬了一口,一张大网从天上掉了下来,正好盖住了滋滋,滋滋说:“姐姐,快来救我!”小公主变了身,用全身力气把滋滋救了出来,这时,有一个张牙舞爪的大恶魔在小公主前面闪了一闪,小公主大叫:“啊!这个丑陋的东西是什么啊!”他扑了过来,小公主一闪,闪到了他后面,这只笨东西东张张西望望,看不到小公主了,他一回头,看到了小公主在后面,有把尾巴竖起来,向下一剪,小公主又一闪,闪到了他背上,那只恶魔又掀起了小公主的衣裙,小公主想:这样下去可不行,马上就会被他抓到的,怎么办?小公主想了一会,说:“滋滋,你和我同时用最大的魔法能量打他,好吗?”滋滋说:“好,姐姐。”忽然,她们同念咒语,像恶魔发出刺眼的紫色光芒,那个恶魔倒地而死了。小公主和滋滋的头上流下来豆大的汗水,这时,紫石落在了小公主头上,小公主把它安好,踉踉跄跄地和滋滋走了。

小公主回家后,她天天去图书馆去买音乐书。可是,由于她很可爱,被一个绑匪盯上了,小公主回家的时候,那个人偷偷跟在后面,等小公主走到一个偏僻的小路时,那个绑匪把小公主绑架了。但是,那个时候,小公主并没有感觉到,她的精灵和紫石在放在家里面,小公主在路上清醒了,她悄悄念起咒语:“紫色、紫色、紫色音符、逃跑回家!”说完,她就回到家去了,那个绑匪还在那里傻傻地说:“那个可爱的小女孩去那里了?”

紫谱儿跑回家后,她对精灵说:“我们去一个遥远的地方吧,那里我们可以学到很多音乐。”滋滋说:“好。”于是,她们一起去了音乐之城……

[七彩小公主小说作文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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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说老人与海读书笔记六百字

全文共 8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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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老人与海》,我便被主人公乐观,勇敢与执着的硬汉形象所深深吸引。

主人公桑迪亚哥是位“背运”的老人,连续84天没有捕到鱼,第85天出海,经过两天三夜的搏斗,最后捕获一条一千五百多磅的大马林鱼。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在归航途中,多次遭遇鲨鱼袭击,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在这期间,老人以非凡的勇气,惊人的毅力,忍受着常人难以忍受的孤独,饥饿,疲劳和伤痛,一次次地超越人类的极限。但我们从中没有看见一滴失败者的眼泪,却分明看到强者失败时高傲的微笑,他是一个硬汉,是一个虽败犹荣的英雄。

这是一场孤独的历程,一个人划着一条小船缓缓地驶向远海,被大鱼拖着在漫无方向,复杂的洋流中四处飘荡,那种令人恐慌的迷失感,就像一个人在黑夜森林中寻找出路一样,老人只能和自我对话,和鱼对话,和大海对话。

“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能够把它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外在的肉体能够理解折磨,内在的意志却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被打败的能够是肉体,但绝不能是我们的意志。最大的敌人永远都是自我,当一个人的意志坚不可摧时,那么便没有任何事物会再让你畏惧。

所谓的“背运”,从未在老人心里起过一丝涟漪,他在大海上时刻面临着生与死的挑战,却始终没有产生退缩的心理。而反思我们此刻所定义的挫折,磨难,难以跨越的荆棘,是何等的肤浅。或许,应对这些,老人的脸上只有淡淡的不屑。

尽管老人最终并没有将大马林鱼安全地带回家,不是最后的胜利者。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老人难道就不是一个令人崇敬的胜利者吗?因为他至始至终,都没有向大海,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他在精神上取得了虽败犹荣的胜利。在暗潮汹涌的海面上,残破的小船,冷冷的海风夹杂着浓烈的血腥味,也许这才是人真正害怕的,唯有不羁的灵魂,才能与大海对抗,与自然对抗,与命运对抗,这才是真正的伟大,即使他不曾成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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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龙珠传奇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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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龙珠传奇易欢结局,龙珠传奇小说结局是什么?电视剧龙珠传奇除了杨紫和舒畅的演技还不错外,就属这个四角恋的故事引入关注了。以下是小编整理龙珠传奇小说结局是什么的资料,欢迎阅读参考。

杨紫所饰演的李易欢喜欢康熙,康熙将雪倾城纳为妃子,雪倾城却深爱朱慈煊,朱慈煊心中独爱李易欢。而这偶像剧一样的人物关系,让人看得非常的乱,在网上曝光的电视剧结局,李易欢和雪倾城最终翻脸互撕,当然这四角恋也没有什么好的结局。

龙珠传奇易欢结局

杨紫饰演的李易欢从小在明珠谷长大,身边有一群小伙伴,一起练功一起成长。然而李易欢由于爱偷懒,到了出谷的时候,小伙伴们都出去历练了,只剩下自己在谷里长蘑菇,机灵的李易欢自然不可能安分的待在谷里,最终男扮女装逃出来游走江湖,顺带遇上小危机被男主英雄救美。初次见到皇上的李易欢被康熙的气质吸引了,,瞬间拜倒在康熙的龙袍下。

李易欢放弃仇恨

李易欢为了完成复仇大业,潜进了皇宫,与朱慈煊以兄妹相称,康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李易欢变成了自己一生挚爱的女人。在最后,李易欢放弃了仇恨,最终易欢还是决定离开皇宫,与康熙相忘于世,想记于心。而且她还说服了小伙伴们放下仇恨,不要再引发战乱而危害百姓,朱慈煊结局应该也是放弃复仇了,雪倾城最终应该会离宫和朱慈煊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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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说《呼兰河传》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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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萧红的《呼兰河传》,我感触很深。它以萧红小时候的角度来写,写出了呼兰河的风土人情。这本书的语言看似平淡,其实隐藏了人世间的心酸苦涩,细嚼起来无不浸在其中。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小团圆媳妇的婆婆。她愚笨无知,竟认为婆婆打媳妇是应该的。因为小团圆媳妇不怕羞,太大方,长得又高,吃饭吃三碗,她就要教训小团圆媳妇。她把小团圆媳妇打伤了,打病了,就请来跳大神的跳跳大神,赔了五十吊钱给云游真人医一医,直到把媳妇折磨而死为止。

这让我想到弟弟出生前发生的事。在弟弟出生前几天,奶奶在老家请了个算命先生,说是正月初六初七是个大吉日,这个吉时生的孩子会又聪明又勇敢。奶奶信以为真,还特地上庙里祭拜了一番。初五晚上,妈妈突然感到肚子很疼,很胀,爸爸正准备送妈妈去医院,奶奶连忙劝住,说等到明天再上医院,那个日子吉利,生出来的孩子聪明。可是过了大约一个小时,妈妈肚子里的羊水破了,吓得爸爸连忙叫救护车送妈妈去医院。手术过后,医生告诉我们,幸亏来得及时,不然妈妈肚子里的羊水流光了,那弟弟可就危险了。

奶奶希望弟弟能健康聪明又活泼,可是却没有考虑实际情况,一味地相信算命先生的话,就像书中小团圆媳妇的婆婆,直到媳妇被活活折磨死了,也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她的无知让人觉得可怜又可恨。

《呼兰河传》这本书,虽然反映了当时社会崇尚迷信的风气,斥责当时人们冷漠的生活态度。但它又是一本难得的散文叙事大作,像一首叙事诗,讲述着作者在童年难以忘怀的往事。

《呼兰河传》不仅是一首诗,还是一首悲喜交加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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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说开头主角的简单介绍

全文共 11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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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头的介绍很容易让读者误会主角是个普通,善良,傻傻的闹了几下就会得到童话般的幸福的女子。

但事实上她不是,她不平凡。她是个很聪明的人,周遭的所谓亲人的算计都被她看在眼里,尽管他们掩饰得再好,对她的离去与危险竭力表现出丝丝不舍与担心,虚伪的纷纷扰扰,都被她一眼看破,如在欣赏一部木偶剧,做得再逼真,也能明白那是虚假的。

她的聪明,或许并非天生,而是在人人虚伪无人真心以待的环境下造成的。正因为如此,她偏激多心,简单的一句话也能激起心中千层波浪。

伤雨,这个阴郁忧伤的名字,也未能给她的主人带来多大的快乐。这个名字,似乎也在暗示其他人,它的主人有着不幸的经历。(所以说,她老爸没事取这样的名字干吗,伤雨伤雨,又伤又雨,伤心下雨一起来诅咒人家不说,还没人家姐姐的名字“金鱼”有趣~)

伤雨是一个大家小姐,却不是个典型大家闺秀,很特别的一个女子。出生于大贵之家,根本就没有得到亲情的眷顾,好象又没有友情,性格不扭曲、不偏执才怪。但她仍然有着大家女子的天真浪漫,所以她去照顾小草,虽然不排除有独占欲的成分在内。看看林开踩那片草地的时候,她不愿草儿被如此糟蹋,轻叹“可惜”;可是在自己糟蹋草儿时,丝毫不怜香惜玉,觉得理所当然,因为“草儿是属于自己的”。看似矛盾,却体现了她性格中偏执自我却又可爱的一面。

执着偏激中却偶尔表现的一点点率真可爱,或许就是这一点吸引了林开,使他注意起眼前这个女骇,一颦一笑都牵动着他的思绪。

林开对伤雨是真诚的。而伤雨,也喜欢林开。

林开一出场就被郁容秋描写成清雅俊美的翩翩公子,言行得体,显然的身份尊贵。而伤雨的姐姐,美貌和才华并重的瑾瑜,也会喜欢上林开。但我想瑾瑜这种类型,虽然有着男子梦中近乎完美的形象外貌,却不可能在林开的心中驻足太深,至少比不上伤雨。伤雨纵然偏激,却有着率真的一面,若人怜爱,倒与林开亲近得来。而瑾瑜未免有些虚伪了。再者先来后到,林开毕竟是念情的人。既然上天让他首先遇到的是伤雨而不是她姐姐,那么,伤雨给林开留下的深刻的印象,聪明自然,不是瑾瑜这类型美女能超越的。对于瑾瑜,林开再多的,或者只有欣赏,是那种男子对大美女本能的接近。

伤雨将要用丫鬟的身份去定鼎王府做间谍,秘密选储,却为此不得不与林开说出永久道别的话?不知道林开,将来会以怎样的意外身份出现在伤雨面前?也或者,他就是伤雨所选的王储,将来接管朝政,君临天下?

不过,我觉得奇怪的是,杭府为什么要把这么重要的任务交给伤雨?虽说要找一个极为聪明却不被外人知道身份的杭府中人,选伤雨是无奈之举,但既然说这个任务事关重大,就应该要派一个值得信任的人过去。可是,他们信任伤雨吗?恐怕杭府上下,没一个会真正的去关心她,培养她,只有深深的视她为包袱的感情,又何来信任。感觉凝香派伤雨过去一定是别有隐情或者什么阴谋,不然怎么也说不通。很期待后续中有精彩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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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浅析英语小说的阅读技巧

全文共 8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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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why to read original edition novel

要想真正提高外语水平,阅读原版小说是必经之路,正如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外语高手一样, 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有毅力读完N本原版小说的.(我特佩服门卫,能够把一本都上N遍,如果我有这种毅力的话,早就成为高手了…)

2. fundamental conditions

语法:系统准确的掌握语法. 基本上,如果是E,高中毕业以后这一点都达到了

词汇: 熟练词汇>2.5k, 认知词汇>5k

工具书:一本C-E,

一本E-E,或者用文曲星代替,但我偏好字典----词汇认知学指出,词汇的记忆效果与词汇的检索时间正相关(我现在读法文,由3本D, F-C,F-E,F-F)

3. 选材,仁者见仁,就我个人而言, 我偏好当代中篇作品(我现在选了一本Marcel Pagnol 写于1957年的, 280pages)

4. 前期工作:

查找百科全书或相应的工具书,了解到作者的生平,作品,世人的评价.

5. 阅读中的词汇学习:

每天阅读6 pages(6X225=1350字),在阅读过程中碰到new words先做标记,读完后再查D, 把生词记载在本子上,并及时背诵(我现在最怕的就是这一点,会不会半途而废???)

6. how to read

我准备默读, 这是我的习惯,朗读太费尽了,泛读也没有意义,介于精泛之间

7. read what

我主要研究其词汇搭配.词汇的用法是语言中最难的,比如,法语中最简单的一个介词à,用法不计其数,在大型D上有好几页,为什么同样的词汇在名家手下就生龙活虎,到了我的手下就一潭死水呢?我认为这应该是读原版小说的最根本目的.

记得AS以前告诫我,要多学词法,少背词汇, 可惜一直没有好好的实行, 现在,我就以法语作为实验品吧…再次谢谢AS!!!

我准备把注意力集中在届词,练词,动词上面,因为名词和形容词的用法太简单了,不知这样是否OK?

8. how to digest

每读完一章写一篇读后感,相当于开卷考试,经常并及时背诵本子上的new words

9. 结语

方法人人都有,上面只是我个人的对策,真诚的希望大家对阅读原版小说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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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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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写小主人公阿廖沙寄居外祖父家的生活经历。在小主人公周围,有严厉而暴躁的外公,有慈祥的外婆,有爱喝酒闹事的舅舅,有漂亮而忧郁的妈妈,还有会跳舞的年轻学徒,有抬起长腿踢妈妈胸脯的继父,有“奶奶”绿老太婆,还有一群玩草鞋大战、在冰天雪地里到小岛上去偷木板的小流浪汉……

我读了《童年》这本书后,让我印象最深的是第一篇故事《墓地里的两只青蛙》。因为,这篇故事写了小主人公阿廖沙的父亲死了。他的父亲仰面躺在地板上,穿着一身白衣裳,身子伸得老长老长;光着脚,脚趾头奇怪地张开着……父亲的死让阿廖沙很难过,不过阿廖沙却坚强的活了下去,努力学习。

读完《童年》这本书以后,我要学习阿廖沙的精神。想一想,我们现在的生活多好啊。我们还要学习阿廖沙努力学习、勤奋学习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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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雪豹》小说的结局

全文共 17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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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能尽快突出日军的包围圈,周卫国把小分队分成两组进行突围,成败就在此刻,周卫国和特战队员们都怀着孤注一掷的决心,开始了突围!最终凭着战士们顽强的战斗,周卫国和特战队员成功突围出了敌人的包围圈,而日军指挥官还以为只是突围出了八路军的一小部分人,他们不知道就是周卫国的这股小分队牵制住了他们大量的军队。竹下俊这时也带领他的突击队增援大川军官,据大川提供,已突围出了两个八路小分队,而且这两个小分队很可能是八路军主力,竹下俊知道这一定是周卫国。

赶到突围地点后,竹下俊看着地上散落的子弹,推断出的确是周卫国,大惊失色的竹下俊,迅速带领他的特战队紧随其后,追击周卫国至阳村,到了阳村才发现,村内空无一人。竹下俊当即下令带领特战队带着电台寻找周卫国踪迹,让大川军官等候命令,一旦查到周卫国下落,立即来支援!

此时,刘志辉与朱子明已分头行动,准备救陈怡了,刘志辉化装成日军指挥官带领国军冲入竹下俊所在部,横扫日军,枪毙了宫本茂,而朱子明也成功救下陈怡,小林惠子为了履行自己答应竹下俊的诺言,和陈怡一起逃出了涞阳城!

成功突围出来的周卫国,赶紧发报给阳村指挥部,报告成功突围的消息,指挥部发来电报将在太丰境内接应特战队,不想,竹下俊带领的突击队后面已追上来,周卫国只得命令石头背着电台赶紧撤离,他带领特战队员阻止竹下俊的追兵!这时,周卫国猜测涞阳城防守薄弱,便命令刘三去救陈怡,他不知道,志辉和朱子明已经救了陈怡了!

成功救下陈怡以后,刘志辉和朱子明赶紧撤出涞阳城,在城门口遭到涞阳日伪军追兵,为掩护刘志辉与陈怡的撤退,朱子明和武勇强相继牺牲!

埋伏在半路的周卫国,看到是竹下俊带领的突击队追上来了,便用边打边撤的办法,把竹下俊一点点引入八路军的包围圈,在交战几次后,竹下俊终于发现,已经被周卫国包围。他命令士兵举了白旗。

已经很久没见面的两人,终于在战场上见面了,竹下俊知道会有这么一天的,他整理了自己的行装,带着剑,跳出战壕,和周卫国一决高下,出乎周卫国的意料,竹下俊并没有和他比剑,在两人做好比武架势后,竹下俊硬生生砍掉了自己的右胳膊,这让周卫国很不解,竹下俊自知日本人对不起周卫国,也不想和自己的朋友兵刃相见,用这种方式来求得周卫国的原谅,挫的不是竹下俊,是发动这场战争的日本领导,他和所有的日本士兵都是牺牲者,最终竹下俊请求周卫国结束自己的生命,已了自己的心愿,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竹下俊觉得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和对得起周卫国了。

周卫国亲手杀害了竹下俊,这也是他很不愿意做的事情,但他又是无可奈何的,他亲自火葬了竹下俊,亲自送竹下俊上路,血刃自己的朋友敌人,周卫国心里真的很伤悲!回想起和竹下俊的往事,让周卫国感慨万千!

汤炳权亲自送陈怡出了清源城,刘志辉便和陈怡惠子赶回了虎头山,救陈怡落空的刘三沮丧着脸回来给周卫国报告,可徐虎这时报告说陈怡回来了,刚刚还满脸阴霾的周卫国欣喜的跑出去,见到陈怡,两人终于幸福的抱在一起。得知朱子明在救助陈怡时不幸牺牲,周卫国满怀悲伤,虎头山全体战士在朱老大的坟前潸然泪下!

虎头山取得的胜利,让蒋委员长重视起来,为了收编虎头山的八路,蒋某不惜用封官进爵的方法来收买周卫国,周卫国不买他的帐,拒绝了收编。孙鑫璞也劝说周卫国投靠国军,而周卫国有自己的打算,不管投靠谁,只要不是为了破坏和平就好!1945年,日军终于宣布无条件投降了,大家围在收音机前收听着日本战败的消息,终于欢呼的抱在了一起,八年的抗战终于结束了,日本鬼子终于打跑了,这种激动是用鲜血等来的!

陈怡兴奋地要求周卫国履行当初许下的诺言,和自己结婚,周卫国露出了久违爽朗的笑容,和大家欢呼在一起!

作为抗战的攻城,周卫国有幸被派去东北接受侵华日军的投降,三兄弟临别时聚在一起,刘志辉希望周卫国投靠国民某党派,周卫国拒绝了刘志辉的好意,周卫国告诉刘志辉,不管将来国共发展到什么地步,都不希望志辉参与到破坏和平的战争中,否则与他划地绝交,将来在战场上相见也不会手软的!刘志辉谨遵刘远周卫国的教诲,告别两位兄长和嫂子,回到清源警备旅!

就要离开虎头山去接受日军的投降了,周卫国带领大家去坟前看望死去的战友。为了抗战胜利的这一天,这些战友们付出了自己的生命,周卫国带领大家向死去的战友深深地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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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老人与海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7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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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暗的天空,波涛起伏的海面,一只小船摇摇晃晃的行驶着,一个老人站在船上,孤独地眺望着远方……

这是我和上书后久久不能忘怀的场景。书名为《老人与海》,是一部寓意深远的古典悲剧式的小说,也一部英雄主义的交响曲。

海明威说:“我试图描写一个真正的老人,一个真正的孩子,真正的大海,一条真正的鱼和许多真正的鲨鱼。然而,如果我能写得足够逼真的话,他们也能代表许多其他的事物。”故事描写的老人圣地亚哥是个倒霉的人,84天没捕到鱼,而别的渔夫都把他看做失败者。但这似乎预示着一场战斗的开始,果然,就在第85天,他真的发现了一条1500磅大马哈鱼,明知对方力量比他强,还是决心战斗到底。他对大鱼说:“我跟你奉陪到底!”,最后终获胜利。在老人辛辛苦苦抓到了鱼之后,考验却并没有结束。鱼因为又大又长,他只好将鱼绑在船的一边。回航时,大鱼的血腥味引来了鲨鱼一次又一次的袭击。于是,他用尽一切个人手段来反击。鱼叉被鲨鱼带走了,他把小刀绑在桨上乱扎。刀子折断了,他用短棍。短棍也丢了,他外用舵把来打。尽管结果鱼肉都被咬去了,但什么也无法摧残他的意志。上天似乎会怜惜过这样一位伟大的老人,他将厄运一次又一次降在老人身上,最终他的顽强意志却并没能得到好的结果,回港时只剩下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

他是个失败者,但同时他又是个胜利者。

败在没有捕到一条有用的鱼,胜在遇到困难时的坚毅不屈。

老人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给打败的,你可以消灭他,却不能打败他。这句话令我印象深刻且受益,令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困难,走向美好明天。假如能够从失败中获取有益的经验,发现成功的曙光,把失败看成是同乡成功的必经之路,那才是从失败中获取的最大的收获。

虽然小说是小说,生活是生活,我们不可能像老人去一个苍茫的大海,不服输地和鲨鱼搏斗,但我们可以在摔倒后,珍藏那枚把我们绊倒的石头,然后带着它,负着伤,继续前行,同时等待天空中的云雾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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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盗墓小说排行榜推荐

全文共 21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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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在《鬼吹灯》与《盗墓笔记》红火的时代,盗墓似乎成为了很热门的题材。盗墓小说和恐怖玄幻小说排行榜差不多,都是虚假幻想出来的。但是却是结合了中国的国情与特色。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盗墓小说排行榜完本推荐,欢迎大家参考!

1、鬼吹灯 - 天下霸唱

鬼吹灯带大家进入了一个神奇的世界,粽子、史前霸王蝾螈、火瓢虫、黑驴蹄子这些东西都是鬼吹灯里的。让人们新奇又敬畏。

《鬼吹灯》小说最伟大的地方在于它开创了古往今来从未有人涉及的领域,“盗墓”。开启了中国小说的“盗墓时代”。所以它现行一步地确立了一套“盗墓学”的行业标准,就如同金庸在武侠小说里确立了“九大门派”一般。假以时日,这部中国“盗墓”小说之首必会与金庸的武侠小说相媲美。

2、盗墓笔记 - 南派三叔

《盗墓笔记》系列是南派三叔的代表作,其堪称近年来中国出版界的神作,长期占据国内各大图书销售排行榜榜首,获得百万读者狂热追捧,盛赞不断。南派三叔凭此作名满天下,跻身中国超级畅销书作家行列。《盗墓笔记》系列创造了出版界的一个神话,与《鬼吹灯》共同开启了中国通俗小说界的“盗墓时代”。

3、密道追踪 - 蛇从革

故事是以一个镜像人(镜像人是指“心在右肝在左” 五脏六腑全对调,就像平面镜的成像原理一样,故称镜像人)的回忆开始,在一废旧的古城钢厂下面惊现金元时期的古墓,墓地的主人则是后辽丞相耶律乞努;千年古墓重见天日,宝藏价值连城,其中的“阴兵虎符”更是无价之宝,此时,各大盗墓门派齐聚此处,为得到“阴兵虎符”。

蛇从革创作、同为盗墓题材的网络小说《密道追踪》,一经在天涯发表,就在最短时间内突破千万点击率大关,成功超过了以《鬼吹灯》、《盗墓笔记》为首的网络盗墓小说。小说玄幻奇异的古墓丽影描述,使得《密道追踪》与《鬼吹灯》、《盗墓笔记》共称为“中国三大盗墓小说”。

4、我在新郑当守陵人 - 阴阳眼

《我在新郑当守陵人》一书作者是阴阳眼,于2009年11月出版。主人公是新郑市西亚斯学院的一名学生,在其求学期间,阴差阳错,结识了文物保护组织者老钟和老苗,不成想老钟和小娄的爷爷乃是宿交,同时老钟无意中发现小娄拥有一双神奇的阴阳眼。自此,小娄便成了新郑的一名义务守陵人,为了救助一名受伤的同事小聂,他随同老钟和老苗探寻古墓,经历了一些稀奇古怪、惊悚恐怖的事情

这本书一反过去的盗墓系列,用反盗墓手法书写全文,把旧社会中各种传说中的“世家文化”贯穿全文,可以讲,本书的“世家文化”很大的程度上撑起了全书的很大一部分内容,更加的引人入胜,更加的吸引人。和鬼吹灯的风格类似,是第一人称写的,不过人物塑造显然有些失败,刚开始简直惨不忍睹,后面才渐入佳境,还算可以

5、青囊尸衣 - 鲁班尺

青囊可活命;尸衣可避天。鲁班尺《青囊尸衣》是一部集医术、爱情、幽默、灵异、武侠、政治于一身的优秀小说。一度造成回帖功能瘫痪的天涯第一强帖。

鲁班尺,又名行者,匿名著书,身世不详。喜孤身徒步旅行,常年行走于滇藏川黔山区一带。曾有人在滇西北香格里拉碧塔海中的岛上见过他,此人是一个黝黑的中年男人。小岛之上有一座噶玛噶举派的寺庙。鲁班尺,谜一般的人。《老尸客栈》、《古怪的微笑》、《背影》。扛鼎之作则是《青囊尸衣》。

6、天眼 - 景旭枫

一个一生充满了传奇和神秘色彩的老人,他在弥留之际,给孙子留下了一封信和两个字:“盒子”!预言和诡异的事情写满了薄薄的几页纸,随后,盒子在一个异常诡秘的环境中出现了……

本小说令读者有一种在夜色弥漫暗影幢幢的小巷中摸索前行的感觉,而这部小说也被定义为恐怖类型的盗墓作品,作者的文字风格和人物塑造充满着浓浓的金庸味,让读者在阅读的每一时刻都有种毛孔被刺穿的感觉。

7、黄河鬼棺 - 南派三叔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离奇的让人无法相信的故事:一个生意并不如意的古董商人,偶然间被牵扯进了一件发生在黄河清淤工程中的诡异事件当中,凡是经历这个事件的人一个接着一个毫无预兆的死去。然而死因却依然扑朔迷离,在他锲而不舍的努力下,一个个谜团被抽丝剥茧,终于露出了隐藏在黄河的淤泥下面恐怖秘密。

《黄河鬼棺》是南派三叔继《盗墓笔记》之后又一力作,但比前者故事性更强,条理性更佳。三叔的想象力在本小说中得到了充分的展现,而古老的黄河给人以无限的遐想。

8、活祭 - 通吃小墨墨

湘西出土了轰动世界的宝物舍利子和玉玲珑。任天行随即赶往湘西去调查此事,在挚友完颜长风的帮助下,任天行他们化解了诸多困难,同时,任天行和长风也发现了自己。

小说以精彩的故事、想象力奇谲和知识领域广阔的写作风格,受到网友疯狂追捧。

9、中国神秘事件录 - 龙翎姬

《中国神秘事件录》是2011年连载科幻灵异小说,作者是龙翎姬。主要讲述一支考古队在塔克拉玛干沙漠里遇到的一系列神秘事件的故事。

一支考古队,神秘地消失在塔克拉玛干沙漠里,八名队员离奇死亡,一名队员神秘失踪,我接到上级指示,对此事件着手进行调查,却意外地卷入到一系列神秘事件当中。时间消失、尸体复活、灵魂转移……只要你想得到的神秘事件,这里都会一一让你看见

10、盗墓之王 - 飞天

《盗墓之王》是首发于17K小说网的一本盗墓小说,作者是飞天。

小说讲述的是盗墓之王的弟弟杨天,是一个有特异功能的年轻人。他深入埃及腹地,经历了一系列奇怪的事情之后发现,他的大哥为了探寻一个秘密而被困在了异界,而这秘密关个系着整个地球的存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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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月亮背后小说结局

全文共 1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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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看着我,难以置信地看着我。

然后他转身,我看着他开门。

我突然想喊住他,我怕他出了这道门,真的就与我从此老死不想往来。

我想冲过去抱住他的腰,把他留下。

我控制着自己,我死死握着拳头,指甲掐得手心生痛。

可是——

周突然转过身,他看着我,眼里有很深的悲哀,我看见他眼里隐隐的泪光——

离开我,他也是伤心的吧。

可能他真的对我动过情。

“歆蕤,对不起——”他轻轻的说,声音有些抖,有点哽。

我的心一下软了——

“我能抱抱你吗?最后一次?”他的嗓子有些暗哑,眼里也有朦胧的雾气。

我看见他下巴上青色的、淡淡的胡须,他曾经笑着告诉我:这个叫下午三点钟影子。

他一天没有吃东西吧!

我恨自己这个时候还忍不住关心他。

我明显感到自己底气不足。

“我能抱抱你吗?”他的声音温柔的象天籁。

终于,我忍不住点点头。

他走过来,看着我,我也看着他,我想把他的样子印进脑海中,永远不要淡忘……

然后他一把将我抱进怀里,死死的、牢牢的、紧紧的、抱得我喘不过气来,他似乎想把我嵌进怀中,与他融为一体。

我闻着他身上我无比熟悉的味道,我曾经迷恋不已,现在也爱不释手的味道。

然后他把我的下巴抬起来,用唇、温柔的吻去我脸上的泪水,一点一点,慢慢的吻。

我的心沉迷在他的吻里,不由自主闭上眼睛。

眼泪不断涌出,他也不断地吻去,然后他柔软的唇印上我的眼帘,轻轻的吸去我的泪。

我抽泣着……

他的唇落在我的唇上,我有些心虚、摊在他怀里不敢动,我怕一动,就泄露了自己太过强烈的感情。

他慢慢吻我,温柔的撬开我的唇,深深的吻我……

然后我整个人都轻飘飘的,所有的思绪都乱了、思维也停止了。

我体会到什么叫兵败如山倒……

我应该在最后一个拥抱后,让他离开。可是我没有。我始终抗拒不了他,我终于还是输了,输得一败涂地。

黑暗中、我们纠缠在一起,喘息、流汗、抵死缠绵……如同两只最原始的兽。

我们彼此需要,渴望最深的接触、饥渴得如同需要空气、阳光和水般迫切。

在周的牵引下,我颤栗着体会到生命里第一次高潮……

一切结束。

我躺在黑暗中、躺在周的怀里,满足地喘息……

他轻轻抚着我的背、一下一下拍我,让我平静下来。

然后他对我说:“歆蕤,我想我是爱上你了!”

我喜极而泣……

陈淑桦还在吟唱“我这样爱你到底对不对……我宁愿流泪也不愿意后悔……”只是已经没了幽怨、没有犹豫、多了一份坚定。

躺在周温暖的怀里——

我想我也宁愿流泪不愿意后悔吧!

房间里冷气很足,周小心的帮我把被子盖好,我们在音乐轻轻的流淌中入睡。

朦胧中,我听见周说:“你永远不要离开我!”

我意识如游丝,只用鼻子哼了一声,又睡着了。

太幸福了,幸福到所有思维都停止,只想酣睡。

早上一觉醒来,太阳光透过浅蓝色的窗帘照进来,暖暖的,天空有着暧昧的晴朗。

心情出奇的好。

咦?周已经不在身边。

我看着空荡荡的床,心里涌上一阵失落,连带心也变得空荡荡的。

他竟等不到我醒就离开了……

我在床上躺着胡思乱想了一会儿,然后跳下床,赤脚走到客厅,端起一杯冷水喝下去……

心也冰冰的!

突然有人从背后将我环住,把我抱起来,我一惊,手里的水倾数倒出,撒到地毯上……

一张脸凑猛然凑到我的面前。

是周!

他没有走!

穿戴整齐的周神清气爽地看着我,一脸坏坏的笑,为吓着我而得意洋洋……

我开心起来,刚才跌到谷地的心,突然又飘了起来。

我偷偷摸了摸心脏,大喜大悲心脏可会承受不了?

“放我下来,救救我的地毯,很名贵呢!”我望着那一小片水渍,心疼不已。

周没有理睬我,用一个吻堵住我的唇。

“我还没刷牙呢!”我转过脸抗议。

可是周根本不等我把话说完,继续吻我,直到吻得我意乱情迷起来。

然后他笑着看着我,眼睛亮晶晶的,很黑、很诱人。

我也禁不住笑起来。

“放我下来吧,你不累啊?”我想表现一下自己的体贴,其实是想找毛巾来把地毯上的水渍弄干。

周根本不理会我,霸道地抱起我,将我抱进了厨房——

我一下呆住了,餐做桌上有雪白的豆浆、圆润的小龙包子、金黄的煎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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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魔豆之夏为题目的小说作文

全文共 3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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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鹰醒来后,对“魔豆”感激万分,并道明一切。老鹰说的全都是谎话,其实它是为了捉兔子,拨皮毛去炫耀,没想到,狡兔三窟,它不仅没捉到兔子还赔了一条腿。

“魔豆”就用魔法也把老鹰的腿医好了。老鹰看着这根不一样的棒子竟是一根魔杖,就此,它心中生出了贪念。

深夜,正当大家甜蜜在梦乡之中时,老鹰微微睁开了眼睛,环顾了一下四周,然后悄无声息的起身,蹑手蹑脚的走向“魔豆”身边,小心翼翼的观察着他,老鹰紧紧地叼住魔杖,慢慢的从魔豆手中移出。“魔豆”感到不妙,便从睡梦中突然醒来,老鹰顺势张开翅膀飞向空中,“魔豆”用自己够长的藤条敏捷的拴住老鹰的脚爪,皱着眉头冲老鹰喊:“你为什么要偷魔杖?”“因为你太笨了!”老鹰奸笑着说。仙人掌球与其它朋友们被它们的争吵声吵醒了,眼前的一幕震撼了它们,“魔豆”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了大家。

[魔豆之夏为题目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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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盗墓笔记有声小说结局

全文共 11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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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盗墓笔记小说终于大结局了,原著作者南派三叔当天凌晨应“十年之约”,发表长微博为未完的情节填坑,这在网络即刻登上热搜榜,而为了纪念这一时刻,网络剧在18日中午提前放送第一季结局篇。除了小说和剧集受到集体热捧,不少稻米们甚至相信这些角色在真实世界存在,按照小说情节自发赶往长白山,迎接闷油瓶张起灵回家。下面是盗墓笔记有声小说结局,欢迎参考阅读!

凌晨醒来,这是约定的最后一天了,我摇醒了胖子。洗了把脸。

他会怎么出现呢?   第一句话会是什么?

他出来的时候会是一个人吗?一群人,我要把跟着他出来的东西都干掉吗?我检查了一下弹,坐到青铜门前,端着两把枪。

想了想,觉得不合适。   其实一晚上没睡,我打了哈切,把枪放到身后。

胖子过来,递过来一个手机,“听点音乐吧。今天应该听什么?”

“你有什么?”我拿过来,刷里面的app,音乐列表里,都是广场舞的配乐,放这个小哥应该会缩回去的吧,虽然我觉得也挺带劲的。

“你就没什么应景的吗?”

“有一首,最近挺火的,巴乃一个小姑娘给我下的。”胖子拿过来,翻了半天,翻了出来:“see you Again。”

我放了出来,静静地,歌声不大。是英文的。我默默的听着歌,胖子也不说话。

“It’s been a long day without you my friendAnd I’ll tell you all about it when I see you again”

胖子哼了起来,还挺好听的。于是一直沉默,听了很久。

不会不出来了吧。我叹了口气,慢慢的,胖子睡着了,在一边打着轻微的呼噜。

我强打精神,但架不住听着音乐不知不觉的犯困。

朦胧中,我看到青铜门开了。

我就是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吧,我想,我揉了揉脸,睁开了自己的眼睛。

果然没有。

我知道这样不行,于是看向胖子,开始对他说话。

“那个村子,里面的人,会做一种点心,是用糯米和红糖做的,因为雨水充足,村子里有一种特殊的野草,叫做雨仔参,在这种点心里,有雨仔参的花瓣,吃了可以长记忆。当然,这是当地的传说。”

我说着,大大的打了个哈切,意识也开始模糊起来。但我仍旧继续说下去。不知道自己熬了多久,忽然,我感觉朦胧中,一个人慢慢的坐到了我的身边。

我迟疑了一下,侧头去看,对方也侧头看着我。

胖子慢慢的醒了过来,看着我们。

我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孔,淡然的眼睛,映出了篝火的光。

人们说,忘记一个人,最先忘记的是他的声音。但是当他的声音响起的时候,我没有一丝陌生。

“你老了。”他说道

音乐还在流淌,在这最靠近地狱的地方。

胖子上来,一把勾住闷油瓶的肩膀,弄的他一个踉跄:“哪能和小哥你笔啊。你舍得出来啊你!!”

闷油瓶被摇的东倒西歪

我把袖子拉下,遮住了我手上的伤疤,站了起来。

他朝我笑了笑,我提起包:“走吧。”

我们只是,

好久不见。

我居北海君南海,寄雁传书谢不能;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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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职场励志的小说5:《一个外企女白领的日记》

全文共 2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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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外企女白领的日记》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日记,一部分为网友问答。内容涉及作者在日常工作中积累的工作技巧,注意事项,人际关系处理,工作细节的把握等等,也有一些心情小故事。问答内容涉及面广,职场问题和感情人生问题应有尽有,问得精僻,解答详细。这是一本原生态职场小说,缺少艺术加工,所以内容略显散乱。但是书中提到很多平时注意不到的小细节对于初入职场的菜鸟一族来讲还是很有效的,比如和人相处该说什么、写邮件该用什么开头,哪些事要做给领导看、哪些事同事之间清楚就可以。

[职场励志的小说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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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职场励志小说3:《首席女设计师》

全文共 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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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琳是广州狮豪装潢公司的一名女设计师,纵有无限才华,却无法拥有一间自己设计的房子。她追求着自己的梦想,和同为80后的男友在大城市里打拼着自己的小生活。但原本平静的日子被金融危机打乱,公司宣布在接下来的三个月里实行绩效考核末位淘汰制,排名在百分之五十之后的设计师立马走人。一场KPI的追杀战就此展开,如何保业成了每一个职场人最关心的事情。设计师变身业务员,钩心斗角,各显神通,为了做单、抢单,无所不用其极。职场的手腕,办公室的八卦,一次次地考验着李文琳的做人原则。而与此同时,她与男友的爱情也出现了问题……三个月期限已到,李文琳能保住自己的工作吗?爱情又将如何度过危机?如履薄冰的保业生涯,花样百出的职场手段。精简草根的危机生活,我们都在经历着……新女性职场主题小说,Queen时代2.0,她是妙手天成、审美一流的室内软装高手,为他人绘制美妙时尚的空间,能否绘出自己梦想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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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红楼梦》经典小说读后感怎么写

全文共 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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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这本书早已在我的书架上,可我一直觉得是女生读的书,不愿意读。妈妈说,它既然是《四大名著》之一,一定有她的可读之处。于是,我就拜读了这本书。

在贾府里,一个男孩出生了,这名男孩出生时嘴里含了一块五彩晶莹的玉,祖母对他爱如珍宝,取名为宝玉。一周岁“抓周”的时候,他的周围摆放了许多东西,谁知他伸手只抓那些脂粉,哈哈!真是一个假小子。

林黛玉的母亲生病去世了,无人照顾,也来到了贾府,她很有才华,可是她却非常爱哭,和宝贝一见钟情,但最后却含恨而终。

里面还有许多人物,薛宝钗稳重端庄,最后嫁给了贾宝玉;王熙凤精明能干,是贾府的管家……最后贾府也由盛转衰,最终败落了。

这本书注音版的非常浅显,我读的也似懂非懂,妈妈说等我再大些,可以读原著。我想,等读原著的时候,一定会和现在理解的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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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巫哲小说《撒野》读后感

全文共 1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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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三,转身。

我看见了一片灰扑扑的天空,高低错落的废弃钢厂,脏乱喧闹,一座混沌的城市。而两个少年在此间穿梭,提笔之时撞入我的脑海,熠熠发光,在这泥潭中挣扎、撒野。这是一个有关救赎与希望的故事,与我们的青春无关,却又息息相关。

蒋丞是一束光,照进顾飞生命中的缝隙。他不像傻白甜小说的男主角样身着白衬衫,而是惶恐、无措,被养父母所抛弃后,闯进了这座原本与他或许毫无交集的城市,只身前往亲生家庭。但他却在见到亲人时更遭重击∶父亲酗酒、好赌、斤斤计较、爱占便宜、赊账不还钱。蒋丞与钢厂格格不入,身体和心脏一起坠落,脚下是一团虚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或悲或喜或无奈,不接触深了,你永远都不知道这一个个经过的人心里装着的事,亮着灯的一扇扇窗里有没有在叹息。”而他远没有那么强大,于是只好在身旁筑起荆棘。当他说出“丞哥无处不在”时也不过是一个十七岁的少年。他下定决心要努力而后离开这里,决不能在这毫无希冀的小城里逐渐沉寂下去。

顾飞从出生起便在这泥潭中匍匐,钢厂以外的天地他从来都向往。他一个人扛着畸形的家庭:有少女病的母亲和精神障碍的妹妹。他会摄影,会作曲,却不得不戴上手铐脚镣与这座小破城市紧紧绑在一起。于是他写了首歌,名叫《撒野》,歌词满是令人心疼的执拗、迷惘和挣扎。“我向上是迷茫,我向下听见你说,这世界是空荡荡。”他想远走高飞,却又将自己囚在原地。在泥潭里求生挣扎的时候,他想要的并不是一个温柔的依靠,而是多希望有个人能拉着他走出去,但在家长里短、和钢厂各种“道上的人”的打交道里,他磨灭了仅存的希望。于是他以为自己会在这泥潭中烂一辈子,没成想那个救赎他的人岀现了,蒋丞陪着他跳了进来,不仅跳进来,还想拉着他一起上岸。

“希望我们都能像对方一样勇敢。”蒋丞用狗爬式的字体在英语笔记本上写下。这让我想起三岛由纪夫说过的:“所谓青春就是尚未得到x种东西的状态,就是渴望,憧憬的状态,也是具有可能性的状态。他们眼前展现着人生广袤的原野和恐惧,尽管他们还一无所有,但他们偶尔也能在幻想中具有一种拥有一切的感觉。”他们向前一步,一脚踏空,从此坠落深渊,却因为遇见彼此,勇敢地尝试着成为对方的翅膀和唯一的盔甲。溺水少年互为浮木,于是便有了光,那是危楼跨塌时的那句“丞哥无处不在”,是生日的时候那句“顾飞,跟着光”,是“你睁开眼睛的时候,我在这里”。在灰暗中努力生活是勇敢,在沉沦的人生中抓住那道光,奋力向前也是勇敢,正因为有彼此,他们才在千万次想要坠地时、想放手时抓得更紧。正如文章的最后写的“没有谁的生活会一直完美,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看着前方,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

他们在他们的世界中互相救赎,勇敢的向阳而生,而我与他们的交集似乎只剩下了蒋丞同款的字丑和顾飞同款令人烦恼的分数。多少个深夜的挑灯奋战被隔日发的几张试卷打倒,路很长,要跨越的东西又太多,我们会自我厌弃,会倒戈。这时,我躲在断墙后面,偷看两个少年徒手摘光,星星映在他们眼底,光却撒在我身上,让我愿意一直向他们狂奔,于是又有咬牙坚持的原因和勇气。我试着去碾碎所有恐惧与黑暗,始终向前,相信闯过现下的沉沦便会迎来未来的前程似锦。我想,他们会是我一直的骄傲和目标,我身陷囹圄与无限莽野时紧握手中的心跳。那些没有遗憾、不留余力的勇敢,冲破囚牢的热烈终将化作我砥砺前行的执着与力量。

我可以为你剥落一身利刺,也可以为你披上铠甲。青春里最放肆的张扬,最疯狂的勇敢,那么多声色犬马、轻狂和嚣张,我却只愿在你眼中撒野奔跑。从相遇之前那些迷茫、那些渴望得到救赎,到遇见彼此后的所向披靡、勇往直前,顾飞和蒋丞仍在彼此目光所及之处跟着光,而我的生活中也藏了些他们的影子仍在继续。世界很暗,然后你来了,带着群星和月亮。于丞哥和大飞是如此,于我亦然。

而顾飞写的那首《撒野》从我提笔到落笔一直在耳边萦绕:“我想左肩有你,右肩微笑。我想在你眼里,撒野奔跑。我想一个眼神,就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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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十大经典励志小说3、“豹走天涯”系列

全文共 3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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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包括《梦想启程》《巅峰见证》《极限挑战》)金飞豹着,云南人民出版社

登山是一项极具冒险精神而且危险性相当高的运动,风险是这项活动的重要组成要素,没有危险,登山就不能与其他众多娱乐活动区分开来。挑战生死的奥秘和纵览难得一见的瑰美景色也总是吸引着热爱自然的人们,能站在世界最高峰珠穆朗玛峰上,更是所有登山者的梦想。于是作者来到了哈巴雪山,来到了这座实践的学校,来到了这个探险家的摇篮,在这里进行最基本的学习,并从这里获得了勇气和力量十大经典励志小说十大经典励志小说。从哈巴雪山(5396米)到慕士塔格峰(7546米)再到卓奥友峰(8201米),最后,作者终于自豪地站到了世界巅峰——珠穆朗玛峰上(8844米)。本书是作者攀登几大山峰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图文并茂,具有很强的可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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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快递员猎艳记小说结局

全文共 31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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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小哥出门遇到女老板,从此走上人生巅峰。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快递员猎艳记小说结局,希望能帮到大家!

这一路比去西藏,也就只好了那么一点点,一幵始上高速还好,等到了四川以后,下来高速去往他们县城就只有国道,而且是山区,路况并不好,方志强只能慢慢地开着,好在是西藏他都来回两趟了,什么样的路况他也不怕了。但是很无语的是,开了那么久到四川也只相当于走了一半,因为剩下的路全在山里,很多地方连个像样的路都没有,导航也都是找不到地方,方志强自己也从来没有来过,甚至于很多地方,想要找个人问路都难,方志强几次开错地方,半天的功夫才又找到路。

要不是为了李潇潇,他简直不能想象自己能吃这么多的苦。

就这样花了三天多的时间,终于到了堂姐家的小村子。方志强眼看着远处的村落,简直想哭。他实在是太累了一颗心跳不止,除了是累,还有就是仿佛有了感应:李潇潇一定是在这里。

往村里去没有大路,车子开不进去,父亲给的地址也只是写明到了这个村子,剩下的就不知道了,方志强只能把车子停在村外,准备靠着一张嘴和两条腿走到表姐家里。

然后他慢慢地走着,打量着这里的环境,的确是非常贫穷,到现在都还是非常原始的模样。只有村头几间水泥砖瓦房,大概是新砌起来的,还算比较气派。上面挂着“唐家村中心小学”的白色牌子,看起来还有点像那么回事。

这时候按理说是寒假,不应该有学生上课,但是方志强却看到陆陆续续好几个小孩都端着碗或者是提着袋子,往小学校里去。正好他也要问路,就拦下来一个小孩:“你好,问一下,方小萍的家在哪里?"

那几个小孩嘻嘻通话指给了他,方志哈哈用带着口音的普通话指给了他,方志强抬起脚步想起来又问道:"你们这时候去学校干什么啊?”而且还都提着东西,方志强看到都是煮鸡蛋、糖糕还有一些家里过节才有的好吃的。

几个小孩子抢着告诉他:“给李老师送去。李老师不愿意去我们家里过年,所以爸妈让我们给她送吃的过来。”

李老师,方志强的呼吸都停顿了,缓缓站起身来,准备进去小学校。随即听到几个小孩欢呼着喊道:“李老师,我们给你送吃的来了!”然后丢下方志强就跑来过去。

方志强转过身,看到站在他后面的,被一群小孩子簇拥着的女孩,虽然衣衫朴素到完全认不出来,可是那纯净美好的笑容,却一如初见时候。

李潇潇。

方志强张张嘴,却发不出任何的声音,然后忽然就发现自己控制不住,已经泪流满面了。

“我找了你那么久……”方志强呜咽着,上前一把抱住了李潇潇。

而李潇潇也完全惊呆了,任由方志强抱住她,好一会才敢小心翼翼地伸出手,同样地抱住了方志强,眼泪也无声无息地落下:“强子……”

那一晚上,李潇潇在中央广场目睹过方志强和黄婉婷卖唱,决裂之后,第二天,她就安排好所有的事情,然后踏上了四川之路。微信:jxxs9966这也是她一直以来的想法,想去为贫困山区的小孩子做一些事情,而且最主要的是,她现在非常的伤心,只想转移自己的痛苦,只能寄望于去支教这种有意义的事情。

她捐款兴建了这所学校,又帮助其他地方的村镇建立了学校,然后留下来当一名普通的老师。户斤以人都非常喜欢这个漂亮而又热情的女老师,何况她给孩子们带来那么好的学习机会。在这里李潇潇感觉到,自己真的是终于平静了下来。

只是有时候,深夜里头,听着外面的风声,还是会回想到上海的最后一夜,那样的风声,不停地刮着,像是从来没有停止过。眼泪还是会蔓延。她也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明明不合适,为什么还要一意孤行地爱着。受过伤也不肯悔改。

新年了她也不想回去,怕回去上海再重新相遇,她还是没有办法好好面对。但是毕竟是除夕,这样重要的日子,所以她就给方志强的父亲打了个电话,谁知道确实方志强接的,听到那熟悉的声音,眼泪再度不能自已,她赶紧匆忙地挂上了电话。谁知道,方志强就这么找来了。

“我为了找你,把西藏都踏遍了……”方志强说着,把之前找李潇潇的过程讲给她听。李潇潇的眼泪都落了下来,凝视着他乌黑消瘦的脸庞:“强子,对不起……”

那导致他们分离的误会,方志强也解释清楚了:“我真的只是去苏北筹备新店的开业,这一点聂倩和老陈都可以作证,你可以去问他们。我不知道亚欣回来的事情,但是我想,大家都不应该再去打扰彼此的生活。我现在千辛万苦找到你,只想余生都和你一起度过,潇潇,我们不要再分开了好吗?"

他说着,缓缓地单膝下跪:“我这次来的匆忙,没有来得及买戒指,只能回去补上。但是我的承诺,我带来了,和我一起:潇潇,我会永远爱你,守护你一生一世。答应我,嫁给我好吗?"

李潇潇哭着拉起他,扑到他的怀里,哭了个痛快。

方志强给小萍姐留下一笔钱,也带到了父亲的问候,他这一次来的匆忙,所以没有时间去安排小萍姐以后的生活,只能等跟李潇潇的婚礼结束以后,再回来认真地帮他们想办法,把他们带出去,或者是找一些其他可以摆脱贫困的路子。

然后,方志强开着车,重新踏上了归途,只不过这一次他终于不是一个人,而是带着自己最爱的人、未来的妻子。

回到上海以后,方志强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跟李潇潇举行婚礼。他一刻都不能等了,太过曲折的过程,如今终于好不容易走到结局,他怎么还能等下去?

所有人的观点都非常一致:“你俩,早就该结了,要不然也没有这么多的事情。”本来李潇潇母亲还有点赌着气,可是李潇潇态度坚决,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辛辛苦苦千万里追到西藏又追到四川去找自己的,方志强对她的爱,也远远不止这些,所以她认定了是一定要嫁给方志强的,母亲也反对不了什么,最终只能不太痛快地答应了。

所以,在王霞的婚礼之后,紧跟着李潇潇和方志强就举行了婚礼。婚礼当然也是由方志强亲自策划的,他很早就在脑海中有这一场婚礼的构想了,只是到了此刻,才终于把它付诸实现。

那一天真的是盛况空前,佳家和商业资讯公司,还有工作室,很多人都去帮忙,包括像王霞、刘艳聂倩这些朋友也都去了。而且因为李潇潇毕竟还是亚美的名义董事长,所以在媒体上也被轰轰烈烈地公布开。整个婚礼十分的盛大。

婚礼的一幕是在黄浦江边,李潇潇小心翼翼地在江水中放下一只漂流瓶,最初和最后,都是这一幕。拍摄的时候,直接把这一带都清场了,旁边的情人墙上挂着大幅的他们的照片,然后摄影机对准他们,拍下这一幕。

王亚欣带着小宇,漫无目的地在江边闲逛着。她特地带着小宇去探了监,去看薛凯,小宇的病情,让她只能寄望于这个男人了。可是让她失望的是,见到薛凯以后,小宇还是没有任何的好转,甚至于非常的抗拒,哭闹不休叫着爸爸,在王亚欣的怀里挣扎着。

王亚欣只能安慰着他:“现在不是见到爸爸了吗?等爸爸以后不那么忙了,就可以天天见到爸爸了。”

可是小宇回复她的,是更激烈的哭闹。

这个办法根本就没有用。亚欣每天都是愁肠百结,想带小宇回澳洲,可是小宇也根本不同意。她只能在一家又一家医院辗转着。

亚欣牵着小宇,呆呆地往前走着,想着小宇的表情,完全没有发现周围是怎样的环境。而小宇的眼神却忽然定住了,他看到了旁边的大幅照片,那上面有着他非常熟悉的笑容。

“爸爸!”小宇指着那照片,大声地叫了起来。亚欣一个激灵,顺着小宇的视线看过去,然后完全地呆立当场,几乎是不能动弹。小宇口中叫着的爸爸,是强子?

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小宇已经不顾一切地往旁边的人群里面冲,一边不停地叫着“爸爸爸爸”。亚欣急坏了,连忙一边叫着小宇一边紧跟着。而这时候正好拍完,李潇潇刚刚放下漂流瓶,站起身来,对着镜头外的方志强一笑,方志强就没把持住,大庭广众地耍起了流氓,直接拉过李潇潇,忘情地吻了起来,然后旁边大肚子的刘艳带头发出一阵嘘声。“别闹了,他们都看着呢。”李潇潇脸都红透了。“就是要让他们都看着我们的幸福。”方志强霸气回应着,笑着看着李潇潇,然后紧跟着,他就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叫着“爸爸爸爸”,而另一个曾经刻骨铭心的声音叫着小宇,随即就是完全碎不及防的,两个人跌跌撞撞地跑到了他的面前。而那个小不点直接冲到了他的怀里叫着爸爸,被后面的女人一把拉住。

“亚欣……”方志强完全的愣住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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