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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小说作文(经典20篇)

《我的前半生》电视剧结局是怎么样的,和小说有什么差别?相信很多人都被这部电视剧圈粉了,下文是小编整理的写小说作文,欢迎阅读,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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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路逢鬼小说

全文共 1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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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路逢鬼?这这真的让人感到无奈又惊恐了,那么就让我们来读读这篇小说吧!

最近赵子杰经常加班,甚至有时加到零点不止。他很是不情愿,不是嫌劳累,而是他有一个说不出难言之隐。在他回家的路上必经过一片墓地,别说夜间,甚至有时白天在那经过都会令人有些心惊胆战。恰巧又没一路的同事,每次走夜路回家只能自己硬着头皮在那过了。最近他发现,那里又增添了一处新坟,离得路较为近。在余光中他总是感觉怪怪的,仿佛有人坐在坟头上一直盯着他。

这天刚上班,就与领导道明了情况,说死不加班了。领导只是搪塞说道“到时再听通知!”赵子杰听后,心中犹如奔跑着一万头草泥马,恨得牙根都疼。好不容易熬到下班之时,却被通知道“又下来新任务,加班照常!”此时,他心中的草泥马数量又增加了十倍,那个恨啊!但又无奈,只能乖乖的服从了,谁也没想到是这次加班,又加到了零点之后。

月黑风高,整条路上无有他人,只有赵子杰一人骑着电动车匆匆往家赶。他故作淡定,但心里却恐慌的不行。等即将经过那片坟地时,他就加快了车速,心念着快一点过去。可是,当经过那座新坟的刹那,余光中诡异的一幕又出现了。“那里明明就是有个人在盯看自己么?”赵子杰惊恐不安的想着。却在这时,又一阵莫名的风迎面吹来。他就本能的侧了一下脸。等睁眼之后,他就十分的懊悔了。居然把最为惊魂的一幕看的一目了然。只见一个披头散发,面目狰狞的女人死死地盯着自己,尤其那对异样的眼神令人不寒而栗。这时候,赵子杰那还敢与她对视,扭过脸来就是一路逃窜。只可惜他这不是机动车,只是电车。尚未走多远,就压在了沟里。随后的一个踉跄,他就人仰车翻了!那女人却如被他吸住了一般,只听嗖的一下就来到了他的面前。

四目相对,赵子杰吓得大叫起来。也不分方向了,起身奔着漫地就跑了过去。他跑啊跑,也不知道跑了多久,实在累的跑不动了。他偷瞄后边,未见那个可怕的女人追上来,就放缓了脚步。这刚要停下,却不想突然后边有个声音问道“怎么不跑了,你不是很能跑的么?”赵子杰顺声回头望去,啊!是那个可怕女人!她正在他的后方低空处悬着呢。“难道她是女鬼?”一个可怕的疑问在心里瞬间产生。那女鬼仿佛会读懂了他心思一般,竟然故装娇羞的反问道“女鬼有我这样美么?”问完,用手撩了撩头发,露出了令人无比作呕的娇态,赵子杰强忍着硬是没吐出来。女鬼真是对他起了色心,她那张恶臭的嘴突然拉的老长,对着他就是一阵狂吻。赵子杰就拼命的闪躲,顺势一记耳光就打了上去。只停啪的一声,女鬼的头竟然脱离了躯体飞出去,此时的一幕异常恐怖,女鬼身首异处啊。赵子杰被吓的失声大叫,不成想飞出去的鬼头,这时又迂了回来。并狠狠的对他说道“别给你脸不要脸,拿命来!”说着,与那鬼身齐刷刷的朝他袭来。这时,赵子杰还能做什么,撒丫子就跑呗!也不知道累了,他只知道拼命的跑啊跑。

也不知跑了多久,天渐渐起了层层的白雾,赵子杰一步没迈好,被不知什么东西绊倒在地。他丢魂似的四下张望,却发现了一个怪状。“这不就是与女鬼刚才接触的地方么?”他心里惊愕的想着,“难道这就是常说的鬼打墙?”这时,他头上方又突然传来了一个声音,说道“怎么才看出来?那还跑么?”赵子杰抬头一望,不由吓的大叫连连。还会有谁?那个阴魂不散的女鬼呗!至此,整夜就陷入一场鬼戏弄人的追逐。前方是快被吓的半死,后边却是戏耍的在笑。而且一直在某处打圈,直到天明日出。

一束耀眼的晨光,终于让中了邪的赵子杰停下了打圈的脚步。自己一夜奔跑的疲劳,一下使他瘫倒在地。他喘着粗气回头一望,才发现自己一直在围绕那里打圈,不就是那座新坟么?事后他通过打听才知道,这里埋着的正是他以前的一个相亲对象,只是当时他没同意罢了。前不久不幸出了车祸身亡的,据说还没结婚呢!难道这场遇鬼事件只是一场恶作剧,她对他余情未了,还是精心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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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短篇小说之王——莫泊桑

全文共 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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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泊桑是19世纪法国著名作家,他一生创作300多篇短篇小说,被誉为“短篇小说之王”。其中《我的叔叔于勒》《项链》等都是脍炙人口的名篇。他的短篇小说构思别具匠心,情节变化多端,描写生动细致,刻画人情世态惟妙惟肖,令人读后回味无穷。

而这些成就追功于他年轻时虚心向福楼拜大师请教,并拜他为师。学习过程中,莫泊桑吃苦耐劳、虚心学习,老师安排的任务都会认真、坚持不懈地把它完成,他还善于观察,不懂就问。在他的艰苦奋斗下,创作水平也日益提高。他的虚心请教、执著追求的学习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人,欲傲立于世,那么青春的努力与积累就是成功的基石。古今中外,每一个成功者都少不了青春年代的艰苦奋斗。青春如火,点燃每个人的激情,激起每个人的斗志,青春象征着希望,只要勤于耕耘,就会有收获。要知道,青春是孩童憧憬的未来,是成人缅怀的年代。所以,让我们珍惜青春,努力学习,让我们的青春绚丽多彩,迸发出万丈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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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热血篮球小说推荐

全文共 20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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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起源于美国。直至1896年,篮球运动才传至中国,如今已成为我国多数人极为热爱的体育运动,初中、高中、大学才有举行篮球比赛!篮球小说,大多都是讲篮球运动员的个人经历和惊心动魄篮球赛事!所以篮球小说,是篮球迷们极爱的小说类型!好看的篮球小说有哪些呢?小编带大家一起来看!

十大热血篮球小说排行NO.10——《恶棍之路》

他运球突破,他给队友传球,他飞身盖帽,他怒吼着从KG的头上摘下篮板,他积极防守。当聚光灯的光束似乎在为其他人闪耀的时候,道格瑞秋却让整个萨特门托睁开了双眼,他在不断前行!昨晚,萨特门托的第一次总冠军之旅赢得了球队历史上的第1个总冠军奖杯

这场胜利是一次彻底的完胜,它用131:92这足以标榜联盟史册的比分将正在仿佛龟爬的凯尔特人众将士们击溃。这NBA总决赛的第6场注定要成为这个系列赛的终结演出。这场比赛的意义还在于,使萨特门托之前一直在强调的言论被证明是正确的——道格瑞秋是个及其富有才华而且可以拿来跟迈克尔乔丹相提并论的人。

十大热血篮球小说排行NO.9——《屹立》

《屹立》作者是青青牧草。讲述了一个diao丝逆袭的故事。

微笑刺客结束了他那身为史上最伟大组织后卫之一的职业生涯后,他就没怎么顺利过。做解说员,被比尔沃顿指责口齿差。并购了CBA,破产倒闭。当总经理,被灰溜溜赶出多伦多。他没有拉里伯德那样完美主义的高傲,还能够厚着脸皮去步行者尝试做主教练。然后,就是他那灾难性的尼克斯总经理,然后是主教练生涯,他唯一值得称道的,是他那还算可以的选人眼光,然后,他看上了这个中国小子......

十大热血篮球小说排行NO.8——《这就是中锋》

小说内容简介:2007年11月,凯尔特人队作客奥兰多水屋中心球场迎战霍华德率领的魔术队。这是魔术队在2007——2008赛季的第十场常规赛,现在比赛已经进行到了第46分53秒,比分是110比100,也就是说魔术想要赢球,就要在一分零七秒内得到11分,甚至更多。

可是魔术的新主教练斯坦—范甘迪显然没有这个打算,因为现在霍华德,尼尔森,还有这个赛季节刚刚花了一亿一千万美元签下的沙拉德—刘易斯都已经坐到了板凳上,这并不奇怪因为明天他们还要飞抵新奥尔良于蜂群作战,于其做最后的赌博不如为明天的比赛做好准备。斯坦—范甘迪已经放弃这场比赛了,他向替补席上看了一眼,朝着一个黑头发的大个子招了一下手:“嘿!凯文,该你了。”

十大热血篮球小说排行NO.7——《光荣之路》

《光荣之路》是网络小说,作者贺兰才。光荣之路是贺兰才人的最新力作故事讲述的是平行时空中一个美国华裔少年——史奴比的成长历程,他有一个狗名,他有一张俊脸,他有一个有趣的家庭,他有骄人的天赋,他还有若干女朋友..

十大热血篮球小说排行NO.6——《校园篮球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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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热血篮球小说排行NO.5——《篮球皇帝》

黄翔,从小酷爱篮球的小孩,因家庭关系几度放弃但最终又走上篮球之路,最开始战斗在中国CUBA战场,最终进入梦想战场NBA,他是世界新一代锋卫摇摆人,他也是为了朋友两肋插刀的热血青年…………翻滚的篮球,目标直指篮筐。打破中国锋卫鸡肋常理,绝对精彩篮球竞技小说。

十大热血篮球小说排行NO.4——《零秒出手》

2013年,魔兽远赴休城,飞侠伤愈未归,纳什、家嫂老矣,谁来撑起斯坦普斯的脊梁?2013年,拥有《灌篮高手》中各项无敌技能的刘川枫降临天使之城,征战篮坛之巅!樱木的野兽之躯,三井的无双神射,赤木的只掌封天,宫城的电光火石,阿牧的比蒙上篮,泽北的抛投,甚至流川枫的无缺容颜……这些都不再是梦想!2013年,传奇从这个赛季开始!

十大热血篮球小说排行NO.3——《篮球逐风梦》

《篮球逐风梦》是流年花轻纵横中文网上连载的一本小说。

崛起于懵懂,扬名于少壮;纵横CHBL,走马CUBA,脚踏NCAA,搅乱NBA十数载风云;红颜如梦,战斗如歌,创不世伟业,留传诵威名;惊才绝艳,遗世独立,且看篮球凯撒不同前人的封神之路。

十大热血篮球小说排行NO.2——《得分之王》

他是个门外汉——“天呐,他居然成功的避开了所有篮球的正确使用方法!这是篮球,不是足球,不是排球,不是橄榄球。” 他有远大理想——“我来美国就是挣大钱的,篮球是最好的方式!” 他还有点搞不清楚状况——“科比?很强吗?如果本天才坚持训练三个月应该就可以击败他了吧!” 一个篮球白痴的狂言,一个山里少年的逆天之旅。“喂,这家伙除了嘴皮子利索之外还有什么?” “......

十大热血篮球小说排行NO.1——《控球法师》

《控球法师》,是网络文学作者兔来割草所著的篮球竞技小说,连载于创世中文网。作品讲述的是追求梦想的周轩却在美国饱受冤屈,甚至惨被数学天才跳楼砸到,所幸飙升的思维异能助他登顶N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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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温情疗愈小说偷影子的人相关介绍

全文共 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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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影子的人》是法国著名作家马克·李维的畅销代表作,一部令整个法国为之动容的温情疗愈小说。作品以清新浪漫的文笔描写了催人泪下的亲情、浪漫感人的爱情和不离不弃的友情,温柔感人,温暖动人,令人不禁泪流满面。《偷影子的人》问世后立即畅销全球,“销售得比影子消失的速度还快”,成为法国年度畅销图书冠军,享誉世界。

《偷影子的人》的作者是连续12年蝉联“法国年度最畅销小说家”称号的著名作家马克·李维。他于1961年出生于法国,22岁时就创立了一家电脑影像合成公司,事业有成。37岁时,马克·李维开始文学创作,处女作《假如这是真的》问世,没想到一炮而红,成为法国当年年度销售冠军,被译为三十多种语言畅销世界。马克·李维的处女作获得巨大成功后,他开始全心全意投入小说创作,至今已发表十几部小说,且每本著作都获得世界人们的一致好评,畅销不衰。《偷影子的人》是马克·李维的第十部小说,也是2010年法国最畅销的小说。

《偷影子的人》一书的主人公是一个瘦弱的小男孩,在班上经常被被人欺负。但是,他拥有一种特殊能力——和影子对话,从而可以看出他人埋藏在心底的事,听见他人心中的秘密,成为了一个“偷影子的人”。小男孩因此变得强大起来。在一个灿烂的夏天,小男孩在海边偶遇一位聋哑女孩。他在想,该如何用自己的能力去帮助她呢?于是,温馨感人的故事就此展开……

马克·李维在《偷影子的人》用一贯简单、明确又有效的笔法叙说了一则感人的故事,温柔又风趣,轻盈且优雅。这个温柔浪漫的故事与童年追忆有关,与心底梦想有关,与缠绵爱恋有关,与母子亲情有关……它是一个睿智美丽的故事,它是一部温馨动人的著作。细腻的描述,感人的对白,怎能不令人砰然心动?

“你偷走了我的影子,不论你在哪里,我都会一直想着你。” 那个会用风筝写出“我想你”的女孩啊,谁都不会忘记……清新纯真的《偷影子的人》,带着神奇的魔力,让我们读到尾声后仍然不舍得走出这个温情的故事……

《费加洛报》评价说:“《偷影子的人》,一首对童年、梦想以及想象力的颂歌。作者写作技法栩栩如生,极富电影般的临场感。” 请抓住这个《偷影子的人》,相信他不会让大家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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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说《草房子》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7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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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读到《草房子》这本书时,觉得这本书很厚,上面有许许多多的字在上面密密麻麻地排列着,连点儿拼音插画都没有,我当时就放下了这本书,老师让写读后感,我也只是上网上随随便便搜了一篇,连看都没看这本书,就翻来翻去看到好看的图画看了几眼。

后来有一年夏天,我上五年级,婵儿在树上哇哇的叫着,我觉得很烦。于是我翻了翻书柜,发现原来还有一本书没有读,便打开了这本《草房子》,读进去的时候我就入迷啦!这本书虽然第一眼看上去给人的感觉很枯燥,但是你读进去的时候很有趣,很有趣。

桑桑一家住在油麻地,油麻地是一片充满了趣事的地方。桑桑在这个年纪也有他喜欢的人,俺这个人呐,是一位长得眉清目秀的人,他俩也经常因为这个被误会,但是桑桑的喜欢并不是那种喜欢。秃鹤是一个没有头发的孩子,因此他很苦恼,他爸带他吃尽了偏方,可还是不见效果,同学们对他的嘲笑给他带来的异样眼光,让他非常难受,他常常疏远同学们,但是在话剧上,他可帮上了大忙呢,同学们要演的那个话剧有一个角色就是光秃,然而很多同学都不愿意把自己的头发剃光,秃鹤在同学们的劝说下演的这部戏,反响很好,夺得了第一名,同学们都很高兴,秃鹤却哭了。还有一个孩子的家里很有钱,但是因为种种原因,他家的钱,全没了,店铺也倒啦!他实属心难受,有些接受不了这个现实,但是生活总是要继续的,所以他又开始过着穷孩子们的`生活,在这种种种穷生活的磨难中,让一个原本的富家少爷真正的长大啦!在最后桑桑因为个人原因离开了油麻地,他养了鸽子,一直在为他送行,

《草房子》是值得每个孩子都读一读的书,这本书里有很多鲜活的人物,有很多隐藏的道理,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品味,现在想起来,我还是想去读一读,重温一下,同学们放下手机吧!保护眼睛,一起看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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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克隆帝国的剧本小说作文

全文共 1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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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飞艇停了下来。

我从艇上望下去,啊,原来是罗卜特星球的追兵追上来了。他们的飞船把我们团团围住,我还没开口,克拉奥菲大将军就驾驶着他的飞艇,冲出去和敌人作战了。

我看他们人多势众,便用出了招数“天杀”,一团火光把他们围着,然后中间出现了一道蓝光把红光覆盖住。接着,他们就纷纷倒在了地上,幸好他们没看到是我出的招。克拉奥菲大将军还以为是什么高人在帮我们呢!不过,由于刚才“天杀”的威力过猛,飞艇已经完全瘫痪了。

为了逃生,我们也只好步行去找库伦了。

我们见天色已晚,便拿出移动小屋,住了进去,由几个士兵巡逻。晚上,我在想,他们罗卜特星球的军队怎么会知道我们去的方向,难道内奸就在我边上的人里面?算了先睡吧!明天还要赶路去找库伦呢!

第二天,我和克拉奥菲大将军他们一起来到一个山谷前,我叫了三声:“库伦!”只见一个老人走了出来,他就是库伦。

他把我拉到一边说:“战神,好久不见,近来可好啊?怎么突然想起我这个老头来了啊!是不是有什么事要我帮忙呀?”

我说:“哎呀!可不是嘛!我的国家最近和罗卜特星球打了一仗,可是输了,我就带着剩下的士兵来你这儿,请你助我东山再起!”

库伦哈哈一笑,说:“原来就为这事!你们星球输了,是因为你没有能力。要帮你可以,那我就要把你送回三千万年前的恐龙时代,让你和你的手下去修炼一下,回来时肯定大有所成。”

我一听便满口答应。

这时,库伦举起双手,朝天空念了一句咒语。顿时,天边出现了一个黑洞,把我们全吸了进去。等黑洞不见后,我睁开了双眼,克拉奥菲大将军和士兵全躺在了地上,库伦却不见了。我看了看周围,全是花草树木。等克拉奥菲大将军和士兵都醒过来后,我向他们解释这是哪儿,我们来这干什么。他们听后,对我发誓:为了打败罗卜特星球的人们,我们可以不惜一切代价。

我们向四处走去,突然,从树丛中跳出了一只霸王龙,它伸长脖子,对我们发起了攻击,克拉奥菲大将军也不甘示弱,跳起来一个空翻,一脚把霸王龙踢倒在地,那霸王龙从地上爬起来,狼狈地溜走了。

我拍了拍克拉奥菲大将军的肩膀,对他说:“哈!还真有你的。”

我们刚想走,突然,地面上有很大的震动,克拉奥菲大将军问我:“怎么了?”

我皱了一下眉说:“不会是恐龙它们带更多伙伴来报仇了吧!”

我想的没错,果然冲出来许多霸王龙。克拉奥菲大将军对我说:“元帅,你快逃,这儿我来应付!”

我推了他一下,说:“哎呀,你别管我,管好你自己就行了,我没事!”

几只霸王龙冲了上来,对克拉奥菲大将军大吼着,就去攻击克拉奥菲大将军了。我趁着克拉奥菲大将军忙着打霸王龙时,腾空而起,在天上用出了“天绝”招,顿时一道白光射出,霸王龙们全部倒地。士兵们马上冲上去麻利地把霸王龙捆起来。

可还是没人见到我用招。

克拉奥菲大将军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还在那嘀咕:“到底是怎么回事,是谁救了我们?”

我碰了克拉奥菲大将军一下说:“你别猜了,我们现在快找个地方住下吧!明天还要修炼呢!不知道还会有多少只恐龙在等着我们呢!”

这时,突然有一只霸王龙从我背后扑了过来,一个士兵见我有危险,便奋不顾身地冲上来,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候,那士兵抽出光子剑,一刀刺入霸王龙的头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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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六年级写小说的作文

全文共 9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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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希望》

(一)噩耗

晚上,我在公司加班,希望多赚点钱给父母。刚放下手中的资料,电话便响了起来。我心想,这么晚了,怎么还有人打电话给我?莫非是谈项目?于是我带着疑惑的心情点了“接通”。

“喂?”

“小辞啊,本是不打算和你说的,可是呢……唉,你爸呀,今天摔了一跌,现在还躺在医院,不知怎么办好……”

“真的?”我一惊,手机都掉地上了,连忙收好文件夹,提上包,拿起手机就跑出公司,连保安也拦不住,踩到水,跑上了公交。在车上不停地叨念着保佑,心里恨不得公交车的速度能赶上跑车。

到了医院,我背包狂跑,想看看父亲到底怎样了。进了病房,我心疼不已,看着父亲虚弱的身子上插满了管子,我就再也忍不住了,眼泪嗒哒嗒哒地就落在了地上,心里不禁地责问自己,为何每次都不去探望父亲,都不知道父亲那么虚弱。边想边哭,哭个不停,周围的人也默不作声,脸上没有一丝表情。

哭了好一阵,我转身问母亲:“医生怎么说的吗?”

“医生说,脑溢血,可能没希望了。”母亲低下头说,眼圈红红的。

(二)等待

我转过身,沉默了。

“笃笃笃……”医生带着几个护士进来了。医生走到我身边,拿出一份通知书,示意我签字确认。

我望着苍白的纸,就像我苍白的脸一样,抬起笔,刚签了个“沈”字,又放下笔重重地坐在椅上,抓起父亲的手,紧紧地握住不放。

几名护士不停地劝说,可我还是不签,看着父亲,说:“不,我相信他能醒来的,一定会有希望的……就算你们不等,我也会一直等下去的。”几名护士看到拗不过我,又出去了。

关上门,室内又安静了……

几个亲戚陆续走了。深夜,屋里只剩下我一个人了。我不甘心,一直等待着父亲醒过来。希望着,等待着,换来的还是沉漠,没有一点反应。

我紧紧地摸着父亲的手,希望给予他温暖。

(三)希望

“爸……”

“爸,醒醒吧。”

我闭上眼,头靠在父亲的手上。

突然,他的手回握了一下,我再叫一声,他又回握了一下。这时,我看到了一丝希望照在了病房之中。

“梦辞。是梦辞吗?”父亲开口了,眼睛微微张开了一下。我激动极了,立刻叫了医生,兴奋地想:父亲醒了!

当第一缕阳光照入病房时,父亲苍白的脸上又显露出了红润。隔着玻璃,我心里顿时安分了许多。我第一次明白:

人生的意义在于:因为希望,所以等待;更在于:因为选择了等待,所以看到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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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神秘岛》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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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读了一本书,是由儒勒·凡尔纳写的《神秘岛》,让我感悟深刻。

书中讲的是有五人因战乱被困美国南军城中,机缘巧合之下,五人乘热气球逃了出来,不幸遭遇大风暴,他们被吹到一个小岛上,开始了他们的岛上生活。最后他们终于获救,结束了长达几年的小岛生活。

我意犹未尽地合上书,书中五人虽流落孤岛,却把生活过得有滋有味。从工程师有了一粒小麦,造出了枪,箭等一系列东西,我就知道,他们会活下去。虽然有海盗的袭击,有火山的爆发,但在他们的团结奋进之下,一切都挺过去了。

我十分惊讶工程师的智慧,水手的勇气和尼摩船长的暗中保护,我知道了团结的力量之大。

多少场风雨打不动五人的信念,多少次磨难磨不灭他们活下去的决心!他们征服了这个岛,让这个荒无人烟的炼狱,成了天堂。

工程师播种下麦粒,种下希望;水手打猎归来,带来信心;众人打败海盗,赢得成功!我肃然起敬,在一切困难面前,唯有团结方可战胜,一人力虽小,但众人之力可倾海之波涛,挡夏之骄阳。

《神秘岛》让我受益匪浅,让我懂得了什么叫团结,懂得什么叫逆境中找希望,狭路中找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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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雪城小说姚玉慧结局

全文共 2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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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城》是梁晓声著的一部经典长篇小说。《雪城》曾被改编成电视连续剧热映。她,独身穿入另外的时空,却像凤凰浴火重生,给了她一种无比充实的生活,善良,帮助她一路走来,带给别人希望,于是,便在这个异世界,留下了一个见证的地方――雪城。《雪城》以电视连续剧的形式通过大众媒体,走向了千家万户,尤其是刘欢激情演唱的主题歌更是传遍大江南北,使梁晓声的声誉达到了顶峰。这是一部纯粹的知青小说。相对于叶辛的《蹉跎岁月》的心酸,哭泣,呐喊,血泪,以及阵痛的控诉,梁晓声则赋予了更多的悲壮,更多的英雄意味。它带有宏观,总括的叙述,并延伸了人物命运的思考,相对于他其他的作品及其他的知青小说,它更放眼于现实的观照,将个人命运与时代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有位作家说过:“文艺到了最高境界,对人生世相必有深广的观照与彻底的了解”.是的,每一部作品,都是作家将人生呈现于读者面前,给人以智慧,给人以力量,给人以思考。文章第一句“等待”便有了大气的感觉。都说梁晓声的语言是具有巴尔扎克意味的,此话一言不假。顺着这条思路,作家以倒述的方式穿插其中。主人公姚玉慧,徐淑芳等知青对于爱情,对于人生的思考,以及他们返城后面临的道路选择,及横亘在他们面前时代错位造成的鸿沟。许多人在这理想与现实之间不能坚持,失去方向,最终沦为社会的无助者。曾经的激情与理想主义在现实中灰飞烟灭,徒剩下悲壮。“沦落在庸常现实生活的理想主义者,他或他们若不能被锤锻成坚韧的现实主义者,那么他或他们将会以表面上看起来傲视生活的形式被生活所抛弃。”至今看来,这句话依然充满着理性的声音。只有自己去适应社会,才能被社会所接纳,才能创造出自己的价值。 主人公姚玉慧生长在一个高干家庭,19岁时去北大荒当知青。入党,提干,当教导员,这是她走过的知青之路。家庭的原因及个人的经历,她的性格有些自恋,并羞耻于谈恋爱。这使我想起了《禁欲时期的爱情》。她总是以教导者的身份来要求别人,压抑自己的情感。与营长的激情使她背上了沉重的心灵十字架。回到城里后对于角色的转变一时不能适应,父母给她安排的道路她难以听从,最终徘徊在命运的十字路口。她内心的苦楚只有她一个人品味,无从向别人提及,也无法提及。她于未来是惶惑的。 而另一主人公徐淑芳,在北大荒里成就了她坚韧的品格。在命运面前没有低下自己的头。于两个男人之间的情感纠葛,使她成熟。没有外在的依靠,她在无法预知的命运里前行。最终成为一名实业家。

作品鉴赏

《雪城》以壮阔动人的画面,表现了一代返城知青虽失落而没有幻灭的历程,虽历难而未曾衰朽的青春,他们在新的环境里的奋争与寻觅。

从社会着眼

小说写返城兵团战士,主要有两方面的笔墨:一是从社会着眼,写“伤痕”,表现“文革”浩劫的余波,突出时代的悲剧。作品以“十年浩劫”结束不久,二十万知青离开北大荒,一夜之间大返城的躁动时期为背景,生动地表现了“上山下乡”悲剧虽已过去,但历史遗留在生活里的悲剧,却不可能一夜之间自行结束。

雪落无声的寂然城市,陡然间变得不安起来。下自邻里千家,上至市府官员,都卷入了命运交迭、心灵冲撞的情感漩涡。衣食住行、职业出路、生活位置、存在与希望,一时间成了人人关心、户户忧虑的大问题。不可能期冀有一支回天之手,翻掌之间,即可把一切安排停当。这批返城知青曾经过长期泣血流汗的艰苦奋斗,而今不但没有见到自己所期待的业绩,相反,连他们自身的位置和价值也淡化若无,他们已没有当年的虔诚和狂热,又不具备足以在社会上立足的资本。他们像虚幻飘渺的幽灵,回荡盘桓在熟悉而又陌生的土地上。这是历史酿造的一杯苦酒,也是他们生存选择的前提。《雪城》就以业已结束的悲剧的追忆为前导,展开正在上演的悲剧的描述,既暗示着两者的内在联系,同时,也暗示了后者是前者的延伸和发展。

时代的背景上

二是在时代的背景上,表现知青们在为生计奔波的逆境中的人情美和人性美。作品凝重深沉地开掘了一代青年走出历史性的灾难之后,心灵中保留着的美好因素,着力于灵魂拯救、温暖、沟通和理解的描绘,并赋予人物以强烈的英雄气概和人格力量。他们相濡以沫、相嘘以实的互助精神,他们百折不挠、顽强进取的生活态度,他们为了维护自己纯洁的信念和纯真的爱情不惜付出巨大的牺牲,他们所特有的斗争方式,他们嘲弄邪恶的目光,这一切中,都蕴藏着热烈和真诚,令人心热、令人崇敬。可以看出,集体高于个人,道德先于需要的群体意识和伦理原则深入他们的魂髓,成为他们一切行动的准则,造就了他们不可淹没的英雄气概。

为“金嗓子”刘大文举办的街头演唱会,荡气回肠、慑人心魄。这些为了各自的衣食住行的最低生存需要而奔波的人,身上竟迸发出如此感人的光辉。从小说的悲剧意识的审美特征看,作品中的悲剧冲突是在善与恶的对立、善与善的矛盾、恶与恶的碰撞中,交织成一个多样性的有机统一的艺术整体的。正因为如此,即使调动多种判断手段,也难以概括出哪一个或者哪一类人物,是善或者恶的纯粹代表。善与恶、崇高与卑下、正义与邪恶、高洁与平庸、理智与迷狂奇妙而矛盾地灌注在每一个人物身上,在不同情境中,显现出相去甚远,甚至截然对立的形态。

作品中悲怆与欢乐两种情绪的迸发,也没有哪一种情绪上升到主导地位,或下降到从属的位置。两种情绪相互交替,相互渗透,相互包容,贯穿首尾。

在表现这些相互交织着的矛盾关系的多层次和立体化构成中,在悲怆和欢乐两种情绪的文汇点上,展示人、历史和国家最终要摆脱两难选择,从沉沦走向澄明,体现了对人类可臻完美的坚定信念,从而使作品的悲剧的审美价值达到了一个新的境界。小说以史家的笔墨,在几组人物的感情纠葛中,多层次地描绘当代青年群像,教导员姚玉慧的性格与情感是在“感情与道德”、“现实与未来”交结点上展现的。她是一个,在兵团是一个“有路线觉悟”的优秀代表,下乡后很快被提拔为教导员。她处处约束自己,显示自己的政治风度。返城后,虽然家中富裕,不愁吃穿,然而却为长期待业而苦闷,痛苦地感到青春的失去,她更看不起家人的庸俗,痛恨不正之风,大胆地揭露母亲搞的假考试招工把戏。在她的深层意识中,苦闷、迷惘与热烈的向往相抗争,传统的习惯与无视传统的力量相抗争,忠诚与虚假相抗争,最终她将从旧的习惯势力羁绊中解脱出来,走向新的生活。其他人物,如徐淑芳、郭立强、姚守义、刘大文、严晓东等也都刻画得各具特点。

结构特点

在结构上,小说运用了过去与现在、历史与现实反复交迭辉映的方法,别具匠心地安排了一种“板块组合”,故事看去似乎分散,但题旨贯通。七十万字的小说,自有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如,返城知青高洁的道德风貌和集体主义精神,与他们在现实中的软弱无力,曾一再形成鲜明的对照,作品对于前者的推崇和强化,对于同代人的无保留的肯定,使作品在历史与道德的评判中有失偏颇,进而影响到作品的生活内涵。又如,小说在反映特定历史时期的北部生活方面开辟了新的领域,但一些不无偏颇的议论,存在着大于或脱离形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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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第一次看小说作文

全文共 8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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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妍妍,你怎么还看这种书呀?这书对你没好处,再看一次就没收!”哎,又被妈妈发现了,我正陶醉在灰姑娘与王子的恋爱情节里呢,真扫兴。

小时候,妈妈给我办了一个借书卡,到现在已经三年多了。一开始我都是租些作文书,看得津津有味,几个月后,我就把作文书看完了,然后又看了《淘气包马小跳》、《非常妈妈》、《非常爸爸》、《非常女儿》等等,都是杨红樱的童话作品,看到主人公干的傻事,我每次都忍俊不禁,到了最后,连这样的童话故事书都看完了,哎!真没办法,谁让我看书那么快呢,嘻嘻。

我开始到另外的书架上转悠,这里有聊斋鬼故事、读者等等,可这些书我不感兴趣呀。咦!《麻雀要革命》,这本书挺新奇的,我奈不住好奇心,就开始翻看,故事里有一个女生逃学去买饮料,然后碰到了另一所高中的校草,从而开始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他们之间发生了一系列曲折动人的故事,真是既感人,又浪漫。我完全沉醉到这本书里去了,读到快乐的情节,我就会跟着乐,伤心的情节,我就会跟着悲伤,我把自己搞的魂不守舍。不过,我也因此提高了作文的写作水平。小说里写男孩子经常是:他投篮的姿态是那么的帅气,额头上的一缕头发沾满了汗水贴在面颊上,天蓝色的运动衣,衣前、衣后写着耀眼的14,一束金色阳光照射在他的脸庞上,咋一看像个天使,但他嘴角那一丝似邪非邪的笑容,却让人感觉他又像个恶魔,全校的女生都在为他喝彩。这情景真让我大开眼界,好像我也是书中那群疯狂女生中的一员。

我知道,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人,书中人物也完全是虚构的。我崇拜那些书中人物,他们做的那些逃学、离家出走、独自一人到外地旅游的荒唐事,都是我们现实中想做而不敢做的事,虽然说这样做很不好,但是,即使是老师、家长的学生时代以及现在学习好的同学何尝没偶尔产生过这样的想法呢?

我从第一次看小说领悟到一个道理,那就是:如果你想做一件事却不敢做,那么,就给自己一个想象的空间。每个女孩都在追求自己的梦想,如果你的梦想没有实现,不妨就去看一看小说,上面不仅有你意想不到的收获,而且也会给你增添实现梦想的神奇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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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经典科幻小说

全文共 3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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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幻小说永远是开阔视野的一类书籍,科幻和奇幻给了我们一笔丰富的知识。下面是小编分享的经典科幻小说推荐,一起来看一下吧。

1.《编码宝典》 尼尔斯蒂芬森

这部由尼尔斯蒂芬森创作于1999年的作品讲述了一则二战期间的密码破译人员和1997年的极客之间错综复杂、环环相扣的故事。

“这本书不仅很长,内容也非常丰富。它有近1000页,而且是大开本。这书一定有五十万字,”游朝凯(Charles Yu,美籍华裔作家)说道。

2.《沙丘》 弗兰克赫伯特

这部经典作品的是发生在一颗沙漠星球上的故事,还讲述了香料 Melange 所具有的力量。

很难相信人们从没真的读过这本书――但是 Pat Cadigan(Synners、Dervish is Digital 等书的作者)说她相信很多人“可能认为要不从电影里要不从 Syfy 频道的迷你剧里已经了解《沙丘》是怎么回事了。”另外,很多人大概“看过”《沙丘》,读过前传和后传,但是从来没有真的阅读过原版。“不是件容易事,”Cadigan说,因为它既深厚又复杂。但如果你只读过这部杰作的外延或改编作品,你都不算真的了解沙丘是怎么回事。这是一次“必须通过阅读才能完全领略的全沉浸式的体验”。

3.《万有引力之虹》 托马斯品钦

后现代主义经典之作,故事背景设置在二战结束之际,其事件主要围绕德国V2火箭计划展开。

这一个有点奇怪。我们为这篇文章联系过许多作者,因为《万有引力之虹》是一本大家都假装读过的书――然而他们都承认他们自己也没有真正读过。

“我不相信有人真的读完过《万有引力之虹》。托马斯品钦用了几十年的时间等待读者们为结尾处漂亮的螺旋式设计捧腹,而现在他开始想不明白了。我自己就读过五次开头。”Paul Cornell(漫画Saucer Country还有即将出版的小说London Falling的作者)说道。

所以像他这样厉害的类型作者都失败了的情况下,为什么你还应该读《万有引力之虹》呢?有人说起码这书的某些部分他们可以感到相当充实地读下去。Pat Murphy(The City, Not Long After和The Wild Girls的作者)提供了一些理由:“这是一部可以与詹姆斯乔伊斯(的作品)媲美的科幻小说,曾经是普利策奖的有力竞争者,它纠缠不清而复杂万分,既出格又晦涩又离题(transgressive and regressive and digressive)。1974年它一出版,随后就获得了国家图书奖,而又是Irwin Corey教授出面代品钦领奖。”另外将超常的性和V2火箭相结合,这也让Pat Murphy喜欢:“我爱自己对这本书的感觉,以及它于世界的精神性(psyche)中制造混乱的潜力。”也许有天她会读完――或者也许她将坚持自己对这本书的想象。

4.《基地》 艾萨克阿西莫夫

这部经典的主题是哈里谢顿以及一个伟大星际帝国的衰亡。

Cornell大胆地说:“在这个混沌理论已将心理史学毁灭殆尽、而小说作品都建立在那个大观点之上的年代,《基地》变成了那种讨论的远比读过的多的经典作品。”尽管阿西莫夫的机器人故事“也许会永远保持科幻入门必读的地位。”Cadigan还是激情洋溢地提醒人们应该真正阅读一下《基地》而不是只讨论它:人们“应该读,因为它是阿西莫夫(的作品),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呢,它是将数学应用到科幻中的最天才的范例。”

5.《大魔法师》 苏珊娜克拉克

一部异质历史,讲述了早已消失的魔法回到了19世纪的英格兰的故事。

这是一部每个人都在谈,但很多人都懒得读的作品,因为它“又大又厚”,John Shirley说(他最近的作品是两本选集A Song Called Youth和Everything is Broken)。但这绝对物有所值,他接着说:“这部吸引人的、想象丰富的、伟大的奇幻作品有点像舌头和什么歪曲的东西同时贴在颊上的感觉。这也是奇幻界里出产过的最好的散文作品。然而其实它本身并不很在意奇幻这个标签,除了某种程度上是绝对富有深意的。而且还全然明白存在的荒诞性。也许有点像James Branch Cabell。”

6.《1984》 乔治奥威尔

给了我们“新话”和“老大哥”的反乌托邦经典。

“我觉得很多人都假装他们已经读过了奥威尔的《1984》然而实际上没有。它是如此风行于世的一个文化符号,以至于一旦有人提及它大家总会假定自己知道别人在说什么,”Christopher Moore(Lamb、Fluke和The Stupidest Angel的作者)说道。

他又接着说:在这样一种我们对信息自由和隐私做出种种假定的文化之中,我认为,《1984》的重要性比起以往更加突出。它很好读,而且在它直接而确切的文本中能感到一种真实的人性。自从它出版以来,很多反乌托邦题材的书和电影都以它为灵感来源,所以我觉得你阅读它的时候一定会觉得似曾相似。”

7.《最后和最先的人》 《造星者》 奥拉夫斯塔普雷顿

1930年代创作的两本预言性的作品,探索了深远的星空和遥远的未来。

Rudy Rucker(最近的作品是Jim and theFlims以及一本自传Nested Scrolls)评价说,这是两部谈论的远比读的要多的奠基性的科幻经典。情况就是,每人的书架角落里都有一本翻烂的斯塔普雷顿平装书,他们可能钻研过但却没有一本一本读过。“由专业哲学家写就的奇妙的、预言性的科幻作品,萌发了后来作品的所有想法的种子都包含在这两本书里了,”Rucker说。

8.《漫长的明天》 雷布拉凯特

这部1955年的小说故事发生在一场核战争之后,其作者是《帝国反击战》的编剧之一。

“我不明白为什么没人把它列入伟大美国科幻小说之列――大概是因为那些说自己读过这书的人都根本没有读过,”Nicola Griffith(Ammonite和Stay and Always的作者)说。“开篇的三分之一读起来好像美国神话版的《英王钦定本圣经》:坚定、韵律优美、不容妥协。”

Griffith又说:这本是一部“教育小说”(Bildungsroman),却因为布拉凯特的巨大野心,她选择了核毁灭的废墟地球作为故事背景。她的目标是不会低于以人物为中心的最好的严肃科幻小说。在1950年代,这本书一定把它的读者们像袜子一样从里朝外翻了个个。假如我发现年轻的卡尔萨根受了这本书的关键影响,我不会感到惊讶,因为萨根主义的种子:进行太空开发的国家将特别罕见,因为在逃脱本行星重力之前他们就会朝向毁灭发展――不够完美;布拉凯特是她所处时代的造物,继承了核威慑时代所有文化上的问题――然而也是此类型里一步惊人的跨越。

9.《达尔格伦》 塞缪尔德拉尼

这部不能绕过的小说讲述了一座隔绝而奇怪的美国城市Bellona的故事。

“这是我们的《芬尼根的守灵》。我也没有读过,”Nick Mamatas用想象中的科幻迷的口吻说道。(Mamatas最近的作品是The Damned Highway: Fear and Loathing in Arkham)

“《达尔格伦》保持着纪念性的成就,”Jeff VanderMeer(Finch的作者,The Weird的编辑之一)说道。像《万有引力之虹》一样,这部小书需要读者做大量的功课,“而阅读的时候我们好像不会在意做功课,”VanderMeer说。《达尔格伦》“显示了巨大野心、情感、智慧以及技术能力的组合,”而且它站在了最高峰,远远超过“这个领域内的传统认知”。

10.《无尽的玩笑》 大卫福斯特华莱士

一本相当长的、写满脚注的书,讲述了Incadenza一家的故事,还有一部有着致命吸引力的电影,还有网球。

Mamatas提议将这本书列入这个单子,因为人们总是谈论它,把它放在书架上,用它巨大的书脊告诉别人他们有多聪明。但很多人大概看了看那些脚注然后就放弃了。真的是很丢人――《无尽的玩笑》是一本才华横溢而内容丰富的书,而且也非常好玩。它的脚注都非常好玩,而且对故事的阐述是不可或缺的。另外,《无尽的玩笑》读起来很像一本厉害的侦探小说,因为在书的一开始你就会目睹Hal Incandenza的悲惨命运,而不得不在之后的阅读中弄明白他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经典科幻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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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说《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

全文共 19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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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我会幻想自己来自未来,这样当我面对未来的突然变化时,就能从容应对,面对陈年往事也会更加慷慨。可我终究是个平庸的人,如寻常人一样过着繁杂琐碎的生活,计较着时间的细枝末节。

既然无法预知未来,有些人开始依赖回忆。一些回忆很美好,有些回忆很心酸,有些让人成长,有些让人平庸,有些已泛黄发旧,有些却仿佛就发生在昨天。有些故事,也就如此展开。

我并不是一个世界主义者,所以当《追风筝的的人》这个故事在我面前一点一点展开时,我并没有准备好接受一个平静的,春暖花开过的阿富汗,更想不到那里的孩子也可以无忧无虑的追逐风筝。

所以当身份悬殊的阿米尔和哈桑情同手足的画面一出现,我禁不住感叹:少年时代的友谊是那么天真、纯洁、纯真,没有丝毫的渣滓。他们总是并肩而行,一起玩耍、一起歌唱、一起战胜困难、一起彼此欣赏……我能闻到他们友谊的温馨和芳香,看到他们友谊的火花和光芒。深深感动,友谊这般美好!

哈桑是那么坚定地相信着阿米尔,永远毫无保留地奉献着自己的一切。“为你,千千万万遍”铭刻在哈桑心底的声音是永恒的誓言。可阿米尔却因懦弱深深地伤害了最爱他的哈桑。二十多年来,哈桑坚定地眼神不断地煎熬着阿米尔的内心。这样的悲剧是当时黑暗社会的折射,是社会的缩影。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阿米尔是主人,哈桑是仆人,一个是普什图,一个是哈扎拉,一个是逊尼派,一个是什叶派。从他们出生的那刻起,他们的命运就被这些他们无法理解的标签分割开来,尽管他们是亲密无间的好友,尽管他们事实上是同父异母的亲兄弟。他们不得不接受社会为他们预定的座位,他们必须戴上社会分给他们的面具。这,是千千万万人的悲哀。

从书中折射出的,还有我们曾有过的心绪: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临危时的慌乱无措,应当承担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地感情是没有任何虚伪做作的,这是一个人在面临情况时不及思索的真实反映,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的最自私的扪心自问。胡塞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毫不哗众取宠。

小说的结尾和开头重叠在了一起:广漠的天空,雪花飘落,空气寒冷而清冽,追风筝的孩子欢笑着奔跑。这一幕在不同地域、不同的两代人之间上演。可重复之间,画面已从孩童天真的视线转入世事变迁的悲哀。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也许有些苦涩和酸楚。可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颗不断追逐的风筝,为了让风筝飞得更高、更稳,我们努力拼搏、不畏艰险,勇于挑战自我,超越自我,所有的一切,都只为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

#596759小说《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6 #596759 ""Read Notes 6

我们是否徘徊在对身边的人的纠结之中呢?是否对身边的朋友尽心尽力呢?一本《追风筝的人》令我思绪万千。

十二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从小与仆人的儿子哈桑情同手足。在冬天的一次风筝比赛中,阿米尔如愿得冠。哈桑尽力为阿米尔追回风筝,却受到阿塞夫的迫害。看到一切的阿米尔却未挺身而出,事后充满内疚,最终逼走哈桑。自己也随父亲逃往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得知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于是,阿米尔踏上了为自己和父亲赎罪的道路:找回哈桑的儿子——索拉博。

懦弱的阿米尔、重情义的哈桑、严肃的父亲以及平易近人的拉辛汗,小说中的人物形象深刻地印在了我的脑海中。

小说中的阿米尔渴望得到父亲的重视与喜爱,父亲却似乎更关注哈桑。使阿米尔对哈桑充满了若有若无的嫉妒,却忽视了哈桑对自己无条件的忠诚。现实中的我们是否也是如此呢?

记得有一次,烈日当头,妈妈从外面卖回一个大西瓜,洗净,切开。端到我眼前,叫我多吃一点,然而心情烦躁的我把西瓜一把推开,说道:“我不要吃,你要吃你吃好了。”妈妈的脸上露出无奈的表情,朝我轻轻的一笑,仿佛是做错了事的孩子。扪心自问,我们究竟忽视了多少人的爱,伤了多少人的心?我们竟容不得一点爱的唠叨。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话,哈桑对阿米尔说过,法里德对阿米尔说过,阿米尔对索拉博说过,这不是玩笑,而是郑重的承诺,朋友与朋友之间,人与人之间不需要物质,需要的是互相的信任。

对身边的人,我们应该改擦亮眼睛。有的人,或许没有真诚待你,我们就需要立即改正令人不快的缺点;有的人无时无刻的关心着我们,却没有写在脸上,我们应以同样的真诚去回报他们。

每一个人的一生,都在不停的追着风筝,追到了,只为让身后的人开心,快乐!人生短暂,容不得一点马虎。

生活,需要朋友的支持与鼓励,更需要无私的付出。我们不能昧着良心背叛朋友,因为一旦错过了,那将会是一生的遗憾。我们都是追风筝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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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全文共 9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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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世界》是一本书的名字,是妈妈在几周前买给我的,这本书一直被我遗弃在书桌的一角。直到前天,我才翻开它布满了灰尘的封面。它的内容如它的名字一般,真的只是平凡的世界,平凡的农民,平凡的生活,平凡的爱情。可这本书却让我荡气回肠,不忍释卷,已经让我连续熬夜三个晚上了。第一次,感受到了文人骚客废寝忘食读书的举动。不得不说它的确是一部令人疯狂的作品。

《平凡的世界》一共有三部,讲的是农民子弟孙少平和孙少安的故事,少平到原西县高中读书,高中毕业后,回到家乡做了一名教师。但他并没有消沉,他与县革委副主任田福军女儿田晓霞建立了友情,在晓霞帮助下关注着外面世界。少平的哥哥少安一直在家劳动,与勤劳善良的秀莲相亲并结了婚。少安进城拉砖,用赚的钱建窑烧砖,少平则到外面去闯荡世界,他从漂泊的揽工汉成为正式的建筑工人,最后又当成了煤矿工人,他的女友晓霞从师专毕业后到省报当了记者。孙少平到了煤矿,尽心尽力干活,成了一名优秀工人。可是,就在孙少平与田晓霞产生强烈感情的时候,田晓霞却因在抗洪采访中为抢救灾民光荣献身了,少平悲痛不已。少安的砖窑有了很大发展,通过几番努力,终于成了当地社会主义建设的领头人。

但是少安的妻子秀莲,口吐鲜血确诊肺癌。少平也在一次事故中为救护徒弟而受了重伤,英俊面容尽毁,但他并没有被不幸压垮,少平从医院出来,面对了现实,又充满信心地回到了矿山,迎接他新的生活与挑战。

这本小说中“平凡的世界”里那些平凡的人却有着“不平凡”的经历。作者朴实的.文字里掺杂了很多的情感,有对旧社会强烈的讽刺;有对农村人民穷苦生活的同情;也有对生活在社会最底层而面对艰难困苦却仍然坚持不懈、坚韧不拔的穷人的赞美。读完这本书,你会感觉到自己的灵魂也得到了升华。会为他们轰轰烈烈的爱情所感动,为质朴的亲情所感动,为朴素深沉的友情所感动。

纵观全书,我觉得可以用四个词来概括:苦难与奋斗,平凡和伟大。冰心曾说:爱在左,情在右。走在生命的两旁。随时散播,随时开花。将这一路长径点缀得花香弥漫,使穿枝扶叶的行人,踏着荆棘不觉痛苦,有泪可落,却不凄凉!

因为有爱,有了温情,有了力量,世界变得如此美丽!生活在平凡世界的人们应该感到平凡世界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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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活见鬼小说阿七结局

全文共 4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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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见鬼》为网络作家阿七所著灵异小说,首发并独家签约连载于柚子文学网,内容精彩刺激,扣人心弦。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活见鬼小说阿七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的眼神一直盯着包裹着尹玫瑜那团火焰,而那爆炸的地方,就是包裹着她的那团火焰。那火焰爆炸过后,无数的火球如烟花绽放过后一样,全都慢慢的落入了邪恶之湖中。

而这时,我也看到了那漂浮在空中的尹玫瑜。此时的她,那光亮照下来,把她的影子道印在了邪恶之湖的湖面上。

“玫瑜,重转为人了!”看到这一幕的时候,我也是终于忍不住了,眼泪直接从我眼角处滑落了下来。

更让我喜极而泣的是,尹玫瑜的身边站着一个穿着小肚兜的婴儿。不对,不是婴儿,最少有普通孩子一两岁的样子。而且,是一个男孩,胖乎乎的,很可爱。只是,他的眼神竟然也是火焰色的,那盘呼呼的身体也是散发出了强大的邪气。

那种邪气,更是超过了冥王身上的邪气。我心里又高兴有担忧,高兴的是,我终于看到我和尹玫瑜的孩子了,而担忧的是,这孩子如果长大了,肯定是比冥王更加厉害的邪恶力量。

他站在尹玫瑜的身边,那胖乎乎的小手紧紧的抓着尹玫瑜的裙摆,那陌生却又邪恶的眼神,正小心翼翼的盯着我们。

“秋生……父王,你不要伤害他,他是我的夫君!”而这个时候,尹玫瑜突然看明白了我们的处境,当即朝冥王大喊道。

“女儿,他是凡人,没有资格和你在一起!你母亲就在大殿中,她还在昏睡状态,去陪陪她!这件事交给父王处理,你不要插手!”冥王严肃的呵斥了一句。

“不……父王,你不能伤害我的夫君。”尹玫瑜大声的反驳道,在反驳的同时,也是牵着我们的儿子迅速的朝我扑了过来!

“你给我粘住!”然而,还没有走到我们面前的时候,冥王当即便阻止了她,怒道:“女儿,你不要胡闹。他只是一个凡人,根本不配拥有你!作为他玷污你的惩罚,我会亲手杀了他!”

“不,不行……”尹玫瑜的固执劲儿也是上来了,那看向我的眼神温柔似水,但两行清泪潸然而下,还是想要说服冥王,却是换成了威胁的方式:“父王,你要是敢杀了我的夫君,我和孩子当即自杀在您面前!”

“混账!”

冥王当即就怒了,当即出现在了尹玫瑜的身边,抬手就是一巴掌扇在了她的脸上,怒道:“你是我徐福的女儿,怎能说出这番大逆不道的话。区区一个凡人算的了什么?没有任何人可以把你从我和你母亲的身边夺走,没有人!”

冥王话一说完,随手一挥,一道屏障当即困住了她和孩子。

“不要,不要……”而尹玫瑜也是疯狂了,不停的冲击着屏障。但她现在已经重转为人了,实力还没有觉醒过来,只是普通人而已。她的反抗,并没有任何的作用。

“孩儿,快救救你父亲……”突然间,尹玫瑜蹲在了我们的孩子面前,指着我的方向,道:“那是你的父亲,你去救他,不然他会死的!”

而那孩儿转过头看向我的时候,竟然露出了一丝甜甜的微笑,更是可以开口奶声奶气的说话了:“父亲……”

听到那声父亲的时候,我整个人的心都是软了下来,那种温暖的感觉,让我释怀的笑了起来。能看到他们,能听到孩子口中的这句父亲,那就足够了!

“狗子,我知足了,知足了!”我心中的喜悦,第一个便分享给了狗子,狗子也是为我高兴的点了点头。

现在的我们,只是苟延残喘而已了。

“他不是你的父亲,他只是个凡人而已,我会好好教你,让你成为比我还要厉害的人!因为你体内的魔性,比我还要强大,哈哈!”而就在这时,冥王突然折返了回去,手一勾,我的孩子直接被他抱在了怀里,那手指也是快速的点在了他的额头上。

顿时,我就看到我的孩子突然身体一震,表情也是无比痛苦,竟然呜呜的哭了起来。但很快,我就感受到他那可爱的小脸,竟然出现了阴狠和邪气。

那种邪气,还带着对我和狗子的愤怒,是那种杀意的愤怒。

“父王,你为什么连我的孩子都不放过?我只想让他做个普通的孩子……为什么?”而尹玫瑜也是当即痛哭了起来,哭的那么无力,那么伤心。

“你竟然是如此的不懂事,我们是什么身份?他只是个废物凡人而已,怎么能成为我们的家人。这孩子注定比我要强大,他不应该跟着这个废物!为了让你死心,我便亲手在你的面前杀死这个废物!”冥王说话的时候,已经是冷冷的看向了我。那双眼中,仇恨和杀气全数爆发了出来。

“秋生,你看你儿子那是什么?”突然间,狗子一把抓住了我的手,激动的说道。随着他这么一说,我才顺着他的手指看了过去。这一看,当即便看到我儿子的额头上出现了命轮的图案。

看到这一幕的时候,我当即便被震惊了!原来李大哥死了之后,那命轮便选择了宿主,而这个宿主正好是我刚出生的儿子。刚才冥王在激发我儿子体内的魔性时,也是将他体内的命轮给唤醒了。

可是,我该怎么面对我自己的儿子?因为他体内的魔性被激发了,长大起来,必定也是三界的劫难,恐怕比冥王还要可怕。

我不愿看到长大后的他,我宁愿……宁愿……

“秋生,是该到了使用鬼门十三针最后一针的时候了!你的儿子长大必定是第二个冥王,你下不了手,兄弟我来帮你做吧。如果我能够成功,你一定要找到我的小宝,好好照顾他!”狗子话音一落,我就感觉到事情不对劲了。然而,我还没有反应过来,他手中的血针便已经猛的刺进了我的太阳穴中。

而同时,他也是刺入了自己的太阳穴中。他的速度很快,我想要反抗,但脑海随即昏沉了起来,只感觉一阵天旋地转过后,我的意识就开始慢慢模糊了。

“吾等三人,命轮之子;今日融合,精血祭奉;不畏生死,惩奸除恶;终吾一生,行正大道;命轮之光,苏醒吧!!!”在我意识开始清醒的时候,狗子已经念出了召唤命轮的咒语。顿时,我只感觉额头的地方一阵剧痛,那金色的命轮当即从我额头飞了出来,直接进入了他的身体。

几乎是同时,在狗子吸收了我的金色命轮之后,突然站了起来,对着我笑了笑,道:“秋生,再见了!”

“狗子,不要!”

我已经来不及阻止了,而狗子已经猛的跳了起来,直接朝飞过来的冥王扑了过去,左手死死的搂住了我的儿子,大声念起了咒语:“吾等三人,命轮之子;今日融合,精血祭奉;不畏生死,惩奸除恶;终吾一生,行正大道;命轮之光,苏醒吧!!!”

在他念完之后,我就听到我的孩子发出了痛苦的惨叫声。冥王想要甩开狗子,但已经不可能了。因为在他念出咒语之后,我孩子额头上的金色命轮当即飞了出来,三个金色的命轮瞬间融合在一起。

顷刻之间,便产生了一股巨大的光束,那光束把他们三个人都围了起来,不停的旋转着。

“不,我不会被封印的,绝对不会被封印的,因为我是最强大的冥王!”而冥王的声音也是越来越弱了,直到越来越弱。

而几秒钟过后,那光束猛的开始收缩了起来。只看到冥王的身形开始被搅碎成了无数的火球,那些火球疯狂的逃窜,想要再次融合起来。

但那光束产生的威力实在是太恐怖了,全数将那些火球给震碎了。终于,只听见轰隆的一声爆炸声响。

那刺眼的光束当即烟消云散,而狗子、冥王、还有我的孩子,也跟着全数烟消云散了。连一点气息都没有剩下,就这样全部消失了。

如同经历了一场噩梦一般,半晌之后,我才回过神来,当即跪倒在了地上,心中痛的无法呼吸。狗子走了,我的孩子走了,再也不回来了。

而那命轮的消散,也带着冥王消散了!但我知道,冥王不会死,千年过后,或者万年过后,他还会再次苏醒过来。

我也明白,到时候的狗子还有我的儿子,也会跟着苏醒过来。因为,他们的命格在结束的时候,便交缠在了一起。

“孩儿……我的孩儿……”而尹玫瑜终于爆发出了一声撕心裂肺的声音,一口鲜血猛的喷了出来。那看向我的眼神,竟然是恨意。

但我还没有开口,尹玫瑜便昏迷了过去。笔直的落入了邪恶之湖中,姬树远见状直接把她给抱了过来,放到了我的身边,道:“秋生,我们赢了!”

我点点头,心里却是半点也高兴不起来。仍旧是不愿意的看着狗子和孩子消散的地方,久久不能回过神来……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冥界那种散发的邪气才消失了。而跟着,我就看到地府的鬼差阴兵,还有我灵门剩下的十来个弟子,全数冲了上来,口中更是疯狂的大喊道:“赢了,我们赢了!”

就连那些沉默的阴兵,也是用鬼语激动的呐喊了起来。我抱着怀中昏迷的尹玫瑜,终究是一口气顺不过,一口血雾从我口中喷了出来,当即昏死了过去!

…………

…………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才清醒了过来。而在我睁开眼睛的刹那,我就看到我的眼前站了一个满头白发的人!

这人甚至已经没有了肉身,只是一个强大的魂魄而已。我用力的闭了一下眼睛,猛的从床上站了起来,惊讶的问道:“天仇,你怎么变成了这样?”

李天仇笑着摇了摇头,一只手牵着唐丫丫,一只手捋了捋那长长的银丝白发,却是释怀的笑着,没有开口说话。

“门主,李门主用他的肉身还有他的寿元来驱散了阳间的冥王邪气!而李门主他,也变成了现在这样。但三界的苍生大多数获救了,地府的十八层地狱也恢复了,那些阳间的恶鬼全数被带回去了。现在的阳间,正在恢复到以前的盛况!而灵门,也开始重建了!”这时,站在边上的刘羽突然解释道。

我怔怔的看着李天仇,心里莫名的难受。

“哥,没关系,这就是我的命,我死不了的。其实做鬼魂很好,最起码不用死……”李天仇笑了起来,但很快,语气变得无比悲伤和落幕,道:“只可惜,我永远无法离开灵异局了。我会永生永世守护在灵异局,维护着阳间的气息!这也没有什么,只是孤独了点!”

“大叔,你不要怕,丫丫会一直陪在你身边的,不会让你孤独的!”而唐丫丫则是仰起头,看着李天仇害羞的说道。

“好、好,丫丫真乖!”李天仇笑了笑,宠溺的刮了刮唐丫丫的小鼻梁。

…………

…………

一个月后,我带着尹玫瑜回到了小河村。走的时候,并没有通知其他人,只有李天仇与刘羽知道。黄哲和廖筱筱继续去浪迹江湖了,而姬树远也是离开了,带着李十一的骨灰回到了穷极之海。至于刘羽和牛媛,他们也是听从了我的命令,重建灵门,有了地府的帮忙,灵门的名声再次恢复到了鼎盛时期。

而最后,刘羽也是接受了牛媛,突破了传统的世俗观念,结为夫妻,统一灵门,共同对付那些灵异邪门之事。而灵门在他们的手中,也是变得更加强大。

我把小河村隐藏了起来,藏在了另一个空间中,普通人是根本无法找到的。我这样做,就是不想让人打扰尹玫瑜。

…………

某一天夜里,我在抱着尹玫瑜睡觉的时候,尹玫瑜突然惊醒了过来,口中更是喘着粗气道:“还我孩子,还我孩子……”

“玫瑜,你又做噩梦了?”我摸着她的秀发,已经被汗水打湿了,温柔的安慰道。

“嗯。”尹玫瑜点点头,道:“夫君,不知道为什么,我最近老是做一个噩梦,我梦见我给你生下一个胖小子,可最后却是夭折了。”

“没关系的,玫瑜,这是你在做噩梦。你可能没有休息好,好好睡一觉,就不会做噩梦了!”我温柔的笑着,一股精神力温柔的侵入了尹玫瑜的身体中。很快,尹玫瑜困意再次上来了,说了一句晚安之后,便沉沉的睡了过去。

等她睡过去之后,我就翻身起床,提着一壶酒就朝小河村的村尾走了过去。走过石桥,便看到前方出现了一所土坟。

那土坟上,写着狗子之墓!

我走到了狗子的坟墓前,我心里明白,这坟里没有狗子的尸骨,唯有他的灵位而已。我靠着狗子的墓碑坐了下来,拧开瓶盖,仰口喝了一口酒之后,接着又洒了一些在地上,笑道:“兄弟,陪我喝点!”

说完之后,我一个人又自顾的笑了起来,如同是一个神经病一样,喃喃自语道:“兄弟,再过几天,天仇也会来了,到时候我们三兄弟又可以一醉方休了!嘿嘿……你不要担心你兄弟媳妇,我已经封了她的记忆,她现在只是一个普通人而已。没有烦恼,每天和她在一起,那就是我最开心的日子,也是我最珍惜的幸福时光。只是,她现在的情况还不稳定,等她的情况稳定了,我就带她出去走遍江湖,然后找到小宝,将他抚养长大,让他成为像你一样顶天立地的英雄!好了,我得去陪陪其他朋友了!我相信,你会复活的……”

跟着,我又走到了后面坟墓群中,这坟墓群是一排排假墓,只有一个灵位和墓碑而已。而依次看过去,上面写着的名字分别是:苏安妮、凤鸳、乔无心、张博程、土豆……

我走到他们的坟墓面前,倒了一些酒,然后怔怔的说道:“我……想你们了……”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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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好看的男生励志小说

全文共 21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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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入桃花源

正午的阳光赤裸裸地越过落地窗在房间里肆无忌惮地游弋,无处不及的光芒触手般的在房间里伸展,直奔向床上酣睡未醒的萧彤。一路的旅途奔波令萧彤疲惫不堪,一到住处简单收拾一下便倒头大睡。直至热烈的阳光不停的撩拨骚弄,她才缓缓睁开惺忪的睡眼。扭头望向窗外,阳光明晃晃地照耀着,萧彤看了一下时间已是中午。伸了个长长的懒腰,坐起身听到了肚子传来的饥饿的提示,咕噜咕噜地响了一阵。理了理披散的长发,揉了揉空空的肚子,萧彤慵懒地下了床。进了厨房四处搜寻一番一无所获,只在偌大的冰箱里发现了一个极度缺水风干的土豆。萧彤拿着满是皱纹的土豆只觉得越发饥饿,无奈地扔进垃圾桶。转悠了一圈萧彤打开行李箱翻出路上买的零食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尽管不能完全吃饱但好歹肚子不再抗议,食物产生的能量也让萧彤有了力气。洗漱之后萧彤换身干净的衣服,当务之急是要找到大型超市或是菜市场,这样才能解决吃饭的问题。萧彤一出门立刻被灼热的空气包裹住,微风裹挟着热浪层层地扑过来,萧彤深呼吸了几次,她这个北方人还适应不了南方的这种粘腻的灼热。尽管如此她还是得硬着头皮出门,毕竟相比起来她更需要填饱肚子。萧彤在院子里转悠了一圈,熟悉自己居住的环境。她发现这是一个别墅区,一栋栋的红顶黄墙的别墅整齐却又孤单地伫立着。此时这座南方城市正处旅游淡季,这个别墅群仿佛惨遭遗弃,显示出一种华丽的凄凉。找人问路是行不通了,她走出院子走过那些空无一人的别墅。快走出别墅区时萧彤看见一个中年女人从一栋别墅里走出来。仿佛救星一般,萧彤快步上前倒把对方吓一跳。

“您好,我是刚进来的住户,请问这附近有卖菜的地方吗?”

对方甚是警惕地上下打量了一番萧彤冷冰冰地说到:“跟我走吧。”

“谢谢”。萧彤摆出个大大的笑容,丝毫顾不得对方的态度。

十五分钟后萧彤到了一个大型超市。四下看了一番再想致谢时领路的女人已经走远。

提着大包小裹累得气喘吁吁的萧彤回到住处时满身大汗却开心极了,看着自己的收获高兴地笑了,萧彤决定晚上好好犒劳犒劳自己。晚饭萧彤做了爱吃的西红柿炒蛋和可乐鸡翅,还特地配了瓶鸡尾酒,尽管只是一个人却吃得有滋有味。酒足饭饱之后萧彤斜靠在餐椅上,闭上眼睛,心满意足地享受着窗外的阳光。黄昏的阳光脱掉了刺人的铠甲,变得柔和而温暖。满满的幸福感油然而生,在身体里荡漾,一种从肉体至精神的宁静包裹着萧彤。萧彤记得自己似乎好久不曾这样宁静而愉悦了,就这样静静坐着,舒适得像一场梦境。

收拾完之后天色已晚,浓浓的困意袭击着萧彤。熄了灯,萧彤准备好好睡一觉。一片黑暗里萧彤突然觉得有些害怕,独自一人在完全陌生的环境里,偌大的房间此刻显现出一种空荡的凄冷,空气里似乎弥漫着不安和危险。萧彤裹紧被子,脑子里尽是鬼片和悬疑片的场景,四周似乎有鬼影来回飘荡。不知哪传来一声清脆的声响,萧彤猛一激灵,寒毛倒立,心跳似乎都停止了。竖起耳朵仔细听了一番,只有一片可怕的寂静。萧彤躲在被子里,汗一层层地冒。萧彤有些后悔自己的莽撞,一个人跨越千里,由最北边来到这座陌生的城市,她想这时哪怕是林立阳在身边也是好的,至少她会有安全感。很多的念头在交替闪过,萧彤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睡着的,醒的时候天已大亮,太阳仍是明晃晃地照耀。一个蛋饼配一杯牛奶,萧彤完成了自己的早餐。萧彤觉得自己正在适应这里的气候。

别墅区正对着一条笔直挺阔的街道,道路两旁的椰树浓叶舒展,迎风舞蹈,尽显热带风情。沿着街道东行,又左转南行,道路的左侧铺展着的草坪似天然织就的绿毯在别墅区外延伸开来,粉红色的三角梅绕栏穿行,花朵密密匝匝,铺排成一面花墙。空阔的街道上甚少行人,偶有一辆电摩拖飞驰而过,卷起一阵疾风而后又归于平静。天空蓝的像面镜子,映着点点白云的影子。萧彤觉得自己像是陶潜笔下那个误入桃花源的武陵人,在纷繁杂乱的红尘中忽然寻得了一片净土。半个小时后走到街道的尽头,眼前豁然开朗,无际的大海无限延伸,与遥远的天际相交,海浪前仆后继地涌向海滩,不知疲倦地冲刷。走下堤岸,被阳光普照的沙滩泛着柔和的光芒。走在沙滩上,细细的沙砾像少女的指尖轻轻揉揉地骚动着萧彤赤裸的脚丫。再往前行是被海浪冲刷的如同泥土般的细沙,萧彤的双脚陷在细沙中,那些潮湿的细沙再顽皮地从脚趾间探出头来。海浪不停地涌来,强有力地冲击着萧彤,带来阵阵清凉。萧彤站直身体,伸开双臂,任凭海风吹乱满头秀发。周遭的一切模糊成背景,只剩一片无关世俗的静谧,一场人与自然地深情相拥。

萧彤返回别墅区的时候被一阵优美的钢琴声吸引,萧彤不懂音乐却被这乐曲吸引住了,站在街上驻足倾听,那音乐似乎长了翅膀直往人的耳朵里飞。在萧彤想像里应该是一个长发披肩的妙龄女子,修长白皙的手指在琴键上灵活地跃动着。萧彤涌起想见见女子的冲动,除了美妙的音乐令萧彤欣喜的是在这座别墅区里除了她竟然还有人居住。门开了,上次的中年女人又出现了。打量着萧彤仍是一脸的冷漠和警惕,萧彤友好地笑了一下。中年女人面无表情,又转身回去了。萧彤无奈地笑笑。

萧彤开始适应这座陌生的城市,在这里时间似乎都是静止的。

每天晨起跑步,自己做一日三餐,晚上看看她特地带来的红楼,或者看看电视。因为适应和习惯她不再害怕,开始享受这份难得的闲暇。她常常想若是能一直这样下去该有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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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水浒传长篇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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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我国第一部以农民起义为题材的长篇小说。作者施耐庵以北宋宋江起义的史料为主要依据,成功塑造了宋江、林冲、李逵、武松、鲁智深等一百零八位英雄好汉的形象。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众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

《水浒传》写英雄们走上反抗的道路,各有不同的情况、不同的原因,但是被逼上梁山这点,许多人是共同的。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林冲,他武艺高强、正直善良,任东京八十万禁军枪棒教头。他只想本本分分的过日子,在一再忍让的情况下,仍被高俅、富安、陆谦等人再三迫害,最后无奈被逼上梁山。在林冲棒打洪教头故事中,双方交战前对洪教头的无理和挑衅,林冲一直忍着。两方交战时林冲不急于进攻,一直防守,等待时机变守为攻,抡起棒一扫,就把洪教头给打败了,这正是林冲武艺高强、忍辱负重的体现!

我读了《水浒传》后,那荡气回肠的文字,栩栩如生的人物,波澜壮阔的场景,真是让我心驰神往,回味无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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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如懿传小说每个人结局

全文共 11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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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装大戏在《甄嬛传》播出时引起一番轰动,随后就越来越多类似的剧情而今年也有一部类似的古装片《如懿传》,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如懿传小说每个人结局,希望能帮到大家!

作为《甄嬛传》姊妹篇的《如懿传》是改编自流潋紫小说《后宫·如懿传》,讲述乌拉那拉·如懿与乾隆皇帝爱新觉罗·弘历在宫廷里演绎了一段从恩爱相知到迷失破灭的婚姻历程。该剧由霍建华、周迅、张钧甯等人联合主演。从定妆照看果然没有让人眼前一亮的feel,也有不少网友调侃称周迅的定妆照不美怎么能比得过孙俪版的甄嬛呢,这就尴尬了,还没播出就遭此评论,求周迅的心里阴影面积。但其实周迅的演绎成绩并不少完全不行,在先前的预告片中我们可以看到她那小眼神中满满的充满了戏像是要说明什么一样,至少在演技上还是值得等待的。

如懿不同于甄嬛“打怪升级”式的人生,机关算尽,仍难逃被废后的命运,追其原因,帝王无情是一方面,但如懿的悲惨结局,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她没有得力的帮手。如懿从娘家带的侍女就是阿箬,那个蕊心是宝亲王府里面带进宫的,和叶心,茉心,莲心等人一样从了“心”字辈。那么这里就有个问题了蕊心会不会是皇后或者太后安插在如懿身边的奸细,或者是皇上安排的,后来的如懿断发会不会是她出卖如懿了或者与她有间接关系呢?

小说中写到阿诺穿的太张扬,如懿训斥她,还告诉蕊心提点一下她,阿诺去和蕊心抱怨,蕊心不仅不提点她还附和她,以后别在皇上面前穿就好,意思告诉她穿的没错呗,而且阿诺也说这身打扮先问过蕊心说没有不妥才穿的,一个奴才的打扮超越宫里的小主,蕊心会看不出来吗,她没有制止,还帮腔至少说明她对如懿不是百分百忠心的。

感觉不是惢心就是阿箬,这两个里面总会出一个叛徒的。如懿比甄嬛难太多了,没有温太医,没有崔谨夕,没有沈眉庄。。。纯嫔跟海兰都比她等级要低,不仅帮不上忙,还要被她们拖累反观《甄嬛传》,甄嬛身边不仅有流朱和浣碧,还有衷心耿耿,一心为她谋划的槿汐,难怪能赢得最后的胜利!

而乌拉那拉·如懿家道中落之继后,惜情却伤情之妻。少时骄傲任性,家道中落后日渐沉稳。入宫屡受磋磨,更习得谋略与手段,但始终不改倔强与真情。明知后宫难得一人心,仍渴望夫妻间的尊重与信任。也得乾隆珍重扶持,一路由冷宫走至继后。却在位居中宫之后,与乾隆渐行渐远,终至断发被废,独守青樱弘历的美好回忆而去。

爱新觉罗·弘历少不得志之帝,用情难专情之夫。出生丧母,备受父嫌,与养母相互利用而上位,一生难脱童年阴影。才华横溢,运筹帷幄,也自卑多疑,腹黑权谋。英俊潇洒,渴望情感,懂得欣赏不同女子的美丽,动情不动心,多情亦薄情。与如懿识于微时、相知相惜,排除万难将其扶上继后之位,却难逃帝后夫妻困境,摩擦渐生终至决裂。

各种方面相对比起《甄嬛传》你们觉得如何,在小编看来很难去反击《甄嬛传》,那已经成为了国人心中的经典又该怎样去颠覆人们心中的理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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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三国演义》小说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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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下沉甸甸的《三国演义》,那淋漓尽致的情节、拍案叫绝地计谋,还是余音绕梁,丰富的句子、富有表达性的好词佳句,都深深在我脑子里扎了根。

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匪浅。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三国演义》刻划了近200个人物形象,其中有庸主献帝刘禅,气量狭隘的周瑜,忠厚的鲁肃,勇猛的张飞,重义的关羽,纳贤的刘备……但是在这些人物中最喜欢的还是诸葛亮.被称为是儒家伦理型的理想人物,他的“才“.“学“.“识“都注入了“仁政“的道德内容,他有独特的人格,择梧而栖,择主而事,他尽忠于刘备,尽忠于蜀汉,最后中献身于统一的大业中.“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随着蜀汉的衰亡悲剧,他也成了悲剧人物!

再说关羽,他也是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之一,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啊。

还有猛将张飞,长坡桥单骑救主,智夺瓦口,义释严颜,可谓功不可没,只可惜关羽一死,便失去理智,不务正业,无故鞭打士兵,导致自己被手下两名小将刺杀,还陪上了黄忠、刘备和蜀国七十五万大军的性命,使蜀国状况一落千丈。相反,魏国名将司马懿对诸葛亮的辱骂置之不理,态度乐观,使一代奇才诸葛亮无计可使,以病死五丈原为告终。可见当遇见悲伤、痛苦、气愤的事情时,应该理智地控制情绪,用乐观的态度去战胜它,如果意气用事,后果将不堪设想。

总而言之,《三国演义》可以说是四大名著中的精品小说。作者在用笔上不仅有实写、虚写、详写、略写、插叙、倒叙,而且采用了沿线索来记叙的文学手法。它的社会影响,远远超过了它的文学价值。它留给我们青少年,乃至于整个中华民族的意义是深远的。

学习三国演义,我们就应该学习古代人的长处,借鉴他们的做法,更好的完善自己,做一个对现代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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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语文小说鉴赏常识

全文共 8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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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代小说,密切反映社会现实,各家作品异彩纷呈:从中可以认识各个时期的社会面貌,获得艺术的熏陶。

我国小说经过长期的发展,古今小说产生了差异。但从小说在典型环境中,在故事情节的发展中,塑造典型性格这一表达主题的方式来看,却是相同的。古今小说描写典型环境的方法较有差异,留待后面分别讨论。这里先来讨论小说在故事情发展中,塑造典型性格。

运用艺术概括方法塑造典型性格,是小说创作的最主要的手段,也是小说的最主要的特征。故事情节是塑造典型性格的依托。优秀小说的故事情节都和塑造典型性格紧紧结合,故事发生、发展、结束的过程,也就是从开始到完成塑造典型性格的过程。

塑造典型性格不能脱离故事情节。脱离故事情节描写人物,即使非常细致,也都毫无意义。优秀小说,即使描写人物独处一室的内心活动,也总是紧紧扣住故事情节。《狂人日记》的多次描写狂人的内心独白,就都紧紧扣住了封建思想、封建礼教对他的迫害。

故事情节服务于典型性格的塑造。故事情节越典型,越能体现人与人间的关系和矛盾斗争,就越有利于典型性格的塑造。脱离塑造典型性格,故事情节再曲折生动,也都毫无意义。优秀小说,总是以特定的故事情节,服务于特定的典型性格的塑造。《促织》的波澜起伏、曲折跌宕的故事情节,就很好地起到了服务于塑造成名这个典型性格的作用。

鉴赏小说的故事情节,要紧紧联系着典型性格,着意体会其中体现的矛盾斗争,为鉴赏典型性格作好铺垫。这是鉴赏故事情节的目的,也是鉴赏典型性格的前提条件。

小说的叙述故事情节,有顺叙、倒叙、插叙等方法。顺叙是基本的叙事方法。倒叙,把故事的结尾或其中某一重要部分提前,作为作品的开始,作品的主体部分还是顺序故事情节。《祝福》是采用倒叙方法的一个范例。插叙,在顺叙故事情节当中,插入叙述一些相关内容。《杨修之死》是采用插叙方法的一个范例。倒叙、插叙,都是顺叙故事情节中配合使用的叙述方法。

鉴赏小说的故事情节,既要着意体会作品具体运用倒叙、插叙方法的表现力量,又要把倒叙、插叙部分,还原于发生的时间顺序之中,展现出故事情节和矛盾斗争的发展进程,把鉴赏故事情节和鉴赏典型性格统一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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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说老人与海读书笔记六百字

全文共 1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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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我十分佩服小说中老渔夫的意志,他让我懂得了一个人必须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才能获得成功。

小说描述的是一个年近六旬的老渔夫,在一次单身出海打鱼时,钓到了一条大鱼,却拉不上来。老渔夫同鱼周旋了几天后,才发现这是一条超过自我渔船数倍的大马林鱼,虽然明知很难取胜,但仍不放下。之后又因大马林鱼伤口上的鱼腥味引来了几群鲨鱼抢食,但老人仍不愿就这样放下,最终突出重围,将大鱼带回了渔港,让其他渔夫佩服不已。

当我读到“老渔夫想:那里离海岸实在是太近了,也许在更远的地方会有更大的鱼……”时,我十分佩服这位老渔夫,因为他这时已经打到了一些鱼,但他没有安于现状,而是向着更大的目标前进。再看看我们,平时遇到一点小困难,我们都叫苦连天。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就应像这位老人一样胸怀大志,去追求更好、更大的目标。

当我读到“大马林鱼开始快速地围着小渔船游动,将缆绳缠绕到了桅杆上,老人右手高举着钢叉,在它跃出水面的一瞬间,竭尽全力地向它的心脏掷去,一声哀鸣结束了大鱼的生命,它静静地浮在水面上……”时,我的心也像一块大石头落了地。我十分钦佩老人那种毫不畏惧、坚持不懈的精神,虽然明白对手实力很强,但他没有丝毫退缩,而是迎难而上。正因为有了这种精神,老渔夫才获得了这场生死较量的胜利。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学习老渔夫的精神,做事情不怕困难,才能取得成功。

在读到大鱼的血腥味被一群鲨鱼嗅到了,争相游来抢食,老人的左手正好在抽筋,他只能使用右手,用木棒、捕到的剑鱼的嘴等一切能够用来攻击的武器自卫,并最终赶走了这群鲨鱼。但大鱼的肉已经被吃了一大半,而老人还风趣地批评自我的左手“该工作的时候却在休息”的时候,我也被老人乐观的精神所折服。在生活中,有些损失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就应以乐观的态度来对待,不能斤斤计较。

最后,小说以一个少年看到老渔夫在度量足有十八英尺长的大马林鱼,再次描述了这条鱼的巨大,说明老渔夫所克服的困难之大,非比寻常。

小说歌颂了老渔夫不畏艰险努力奋斗的精神,我们也就应像他那样,不能满足于现状,就应用心向上,做任何事都要坚持不懈,遇到困难要迎难而上,决不能半途而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更大的成功和胜利。

#794140小说老人与海读书笔记六百字6 #794140 Novel Elderly and Hai Reading 600 words 6

在这个学期中,我读了海明威的《老人与海》,内容十分精彩,令我爱益匪浅。

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有一个圣地亚歌的老渔夫,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了,被同行看成失败者。可是他仍然坚持不懈,结果捕到了一条比自已船还大的马林鱼,在归程中还受到了鲨鱼的袭击,但他仍然斗志昂扬,在大海中与鲨鱼展开了一场顽强的搏斗,历经了重重艰难险阻,虽然老人捕的鱼在途中仅剩下一条鱼骨和一身的伤,但丝豪没有减退老人的坚强意志,还是得到了人们的赞赏。

读完这本书,我深有感触:我们平时会遇到一些或大或小的困难,但我们要勇敢地克服他们,就像《老人与海》中的老人一样,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永远放弃,那老人归来时,那一个鱼骨架虽在别人眼中是失败品,但在自已心中是最美的战利品!一生永远不会忘记,我们要多多向老人学习,面对挫折,勇敢对抗,坚持克服困难。

看,爱迪生小时候被人认为是傻子,但长大之后,总共有三千多项发明,这些发明改变了所有人的生活,他就像一个最伟大的魔术师,把电送到我们身边各个角落,让全世界变得灯火通明,让远隔千里的人们听到彼此的声音,对于他而言,科学发明之路永远没有尽头。

所以,我们只有克服困难,才有好结果,记住,人生像一面镜子,你对“他”笑,“他”就笑,你对他“哭”,“他”就哭!这本书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人不是为了失败而生,人可以失败,但绝不能在意志和精神上被打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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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说寻秦记怎么结局

全文共 1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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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今次叛乱的吕不韦和醪毒均是六国的人,加上郑国渠一事暴露了韩人的“破秦计“,而更为赢政担心的是怕六国来的人继续散播“谣言“,竟一意孤行,颁下了“逐客令“,使从东方来的客卿人人自危。

李斯知道自己实在知道太多不该知的事,但却更清楚赢政要统一天下的渴望,遂冒死进谏。

其词曰:臣闻吏议遂客,窃以为过矣!昔缪公求士,西取由余于戎,东得百里奚于宛,迎蹇叔于宋,来丕豹、公孙支于晋。此五子者,不产于秦,而缪公用之,并国二十,遂瞩西戎。“

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服,获楚、魏之师,举地千里,至今治强。

惠王用张仪之计,拔三川之地,西并巴、蜀、北牧上郡;南取汉中,包九夷,制鄢、邵、东据成皋之险,割膏腴之壤;遂散六国之从,使之西面事秦,功施到今。

昭王得范唯,为镶侯,逐华阳,强公室,杜私门。蚕食诸侯,使秦成帝业。

此四君者,皆以客之功。

由此观之,客何负于秦哉!

向使四君却客而下纳,疏士而下用,是使国无富利之实而秦无强大名也。“

词中又道:“不问可否,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然则是所重者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在乎人民也。此非所以跨海内制诸之术也。“

李斯慷慨陈词的上书,不但表达了对赢政的绝对忠诚,还阐述了铁铮铮的历史事实。

终使赢政收回成命,撤销了“逐客令“。

项少龙和纪嫣然的老朋友韩非就在此时被赢政慕其名强索入秦。

然因他始终心怀故国,处处为韩说话,兼之口齿不伶俐。故不为赢政所喜。最后更因开罪了姚贾和李斯,加上两人忌他才华,被毒死狱中。

赢政扫除了吕不韦和缪毒后,收揽了秦国的大权,遂展开征服六国的大业。

六国这时早失去了独力抗秦的力量。

但他们联合起来,仍能在赢政即位后的第六年使秦人吃了三晋和楚人的一个亏,但韩闯却于是役不幸战死沙场。

田单由于失去了吕不韦的支持,失势下台,齐国从此再无杰出人才。

赢政亦学乖了,改采用李斯和尉僚的献计,巧妙地运用贿赂、间离、分化等三个手段,把六国逐一击破。

秦王政十四年,韩王安首先对秦屈服称臣。翌年秦军杀人新郑,灭韩。

被项少龙一手提拔的恒奇,此时积功至上将军,不幸遇上可使项少龙惨吃败将的李牧,被其大破于合肥,无面目再见赢政,避隐燕国。

终于到了王翦和李牧两大名将对垒的时刻。

秦军在王翦和杨端和的率领下大举攻赵,李牧迎之邯郸城外,彼此僵持不下时,岂知郭开受李斯反间计所惑,竟怂恿赵王换将,李牧拒不受命,结果被赵王赐死。

大树既倒,赵国再无可抗王翦之将,遂被秦军以狂风扫落叶之势,扫入历史往昔的回忆里。

秦王政十九年,太子丹派荆轲入秦国刺赢政,事败后当场惨死。

赢政便出师有名,派王翦攻燕,大破燕人于易水之西,翌年攻入燕人的蓟都,杀太子丹。

王翦之子王贲,亦攻占楚人十余城,次年他再大展神威,决水灌大梁,破之,魏亡。

二十三年,王翦攻楚,在平舆大破楚军,次年蒙武破寿春,楚王和李园同被俘,李嫣嫣服毒自杀,楚亡。

秦王政二十六年,王贲攻入临淄,齐王田健投降。

六国至此云散烟消,尽归于秦。

赢政仍记着项少龙所说的“始皇帝“三字,于是命群臣研究是否适合他统一六国后的身份。

众人自是大声叫好。

于是赢政自号始皇帝。废分封诸侯之制,分天下为三十六郡,收天下兵器,铸金人十二;统一度量衡;定币制;使车同轨、书同文;徙天下富豪十二万户到咸阳。

确立了日后中国的规模。

当赢政登上始皇帝的宝座时,宏伟的怀清台亦同时建成。

子民都以为是因他们的帝君为怀念寡妇清而建成。

只有像李斯、王翦等有限几个知情者,才知赢政实是因念着已远离中土的项少龙而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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