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写小说作文(汇集20篇)

《我的前半生》电视剧结局是怎么样的,和小说有什么差别?相信很多人都被这部电视剧圈粉了,下文是小编整理的写小说作文,欢迎阅读,仅供参考!

浏览

6164

作文

1000

超级兵王的美女军团小说的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875 字

+ 加入清单

超级兵王的美女军团是由奥巴牛总统写的都市小说。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超级兵王的美女军团小说的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算是给我送行的大菜!”赵有为笑眯眯的,

妖妖的嘴唇,轻轻抿了一下,

“大牛和二牛,先设法拖住那条毒蟒……剩下两个,我们一人一个,你先选哪个?”妖妖问道,

“不不不!”

赵有为伸出一根手指,冲着妖妖摇了摇,

妖妖微微一愣,

“怎么,难道你准备一人对付两个?那可不行!他们修行的岁月,比你多得多,那样太危险了!”妖妖阻止赵有为,

“你错了!是你自己对付大蛇圣忍和那个瘦得跟骷髅一样的和尚,我跟大牛和二牛联手,对付那条毒蟒!”赵有为理所当然地说道,

妖妖脚下一个趔趄,差点从空中摔下去,以为自己听错了,

“你……是让我一个人对付这两个最厉害的,你们三个大男人联手,对付那条毒蟒?”妖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那是当然!”赵有为肯定地点点头,

“我去!赵有为,你行不行啊?不行你下来,我上!竟然把最厉害的两个敌人留给我妖妖女神?”

“King,你不会真的让我失望吧?你到底是不是男人?”

“……”

“彼岸”上,顿时吐槽声一片,

大蛇圣忍等微微一愣之后,也哈哈大小起来,

“哈哈哈!看来,是我们高估赵小贼了!他的实力不稳,或许比天级的小辈强一些,但是,绝对不敢跟我等正面交手!”

“这样正好,他来,就是送死来了!我们就成全他!”

大笑声中,他们正准备出手,妖妖已经先一步动了,

手中小弓拉开,一支骨箭如同流星一般,向着大蛇圣忍爆射而去,同时,整个人则是向着竺天僧者扑去,手中骨剑锋利,

正如同赵有为的安排一样,妖妖一人同时对付两人,

大牛和二牛,则是毫不犹豫,冲向巴颂大师,

“哼!蝼蚁,就是蝼蚁!数量再多,也是蝼蚁!”

巴颂大师冷哼一声,信心十足,一声尖啸,驱动他的毒蟒,身体横亘在面前,如同一堵墙一般,将他挡在身后,

巴颂大师正准备坐观他的毒蟒炼尸大发神威,然后,就震惊地看到,一道白光掠过,他的毒蟒炼尸……被一斩为二了!

巴颂大师惊得眼珠子都差点掉出来,

这可是他的毒蟒炼尸啊!陆地神仙级的战宠!

怎么这么不堪一击?

毒蟒炼尸生命力极其顽强,虽然断成两段,还在翻腾着,试图继续攻击,

不过,紧接着,又是白光一闪,毒蟒炼尸的脑袋已经被斩了下来,

“磁力拳!”

然后,就听一声暴喝,

轰!

一颗硕大的蛇头,直接被打爆,

赵有为一手拎刀,一手握拳,犹如杀神一般,从空中落下,

一条陆地神仙境的毒蟒炼尸,被赵有为砍瓜切菜一般干掉了!

“不——”

巴颂大师心疼得直抽抽,完全不能接受眼前所看到的,

“我是有大机缘的人,我的毒蟒炼尸,怎么会被斩杀?”

“这不可能!这不是真的!”

巴颂大师几乎要癫狂了,

不过,他不会癫狂和心疼太久,

人影一闪,大牛和二牛已经到了近前,两人都是面带笑容,

然后,巴颂大师就感觉眼前一个硕大的拳头,

嗵!

巴颂大师被打飞,

大牛和二牛紧紧追上去,拳打脚踢……

降头师的强大,全在用毒和所炼制的毒物上,一旦被近身,他们就不堪一击,

更何况,是遇上大牛和二牛这样近战变态的存在?

巴颂大师的结局可想而知,绝对是被活活打死!

另一边,大蛇圣忍和竺天僧者两人联手,完全占据上风,

不过,他们的战斗才刚开始而已,就听到巴颂大师的惨叫,扭头一看,吓得浑身汗毛都竖起来了,

这么一眨眼的功夫,巴颂大师竟然被解决掉了?

这尼玛……也太快,太恐怖了吧?

“以上马,对中马!以中马,对下马!田忌赛马的故事都不知道!真是蛮夷之辈!”妖妖的语气中,带着蔑视,

她从一开始,就理解赵有为的战术意图,

让她缠住最强的两个人,赵有为就能秒杀掉最弱的巴颂大师,

然后,再回头来对付这两个敌人了,

“厉害了,我的为!”

“我就说嘛!我们家King,怎么可能如此没有担当?”

“这几个傻叉,上当了吧?不光实力不行,智商也令人堪忧啊!”

“……”

“彼岸”上,人们已经笑成一片,

这一战,实在是太精彩了!

虽然说,从这一战之后,地球恐怕会恢复宁静,以后很难再有这么精彩的战斗,

但是,就凭现在的战局,也足够他们吹嘘半辈子了,

沙!

二话不说,大蛇圣忍首先转身就逃,

他自认为,实力比巴颂大师要强,

但是,跟竺天僧者三人,战斗力在伯仲之间,相差无几,否则的话,也不会联手合作,

巴颂大师被人秒杀了,他怎么可能是赵有为的对手?

现在再不跑,可就晚了,

竺天僧者反应稍微慢一些,看到大蛇圣忍逃跑,心里一阵骂娘,

然后,也转身就跑,

不跑就是死啊!谁不怕?

可惜,即使现在再想跑,也已经晚了,

“随意闯我光明顶,还想走?”

妖妖弯弓搭箭,对准大蛇圣忍,一箭射出,犹如流星赶月一般,

大蛇圣忍只能回身格挡……

赵有为则是身形一闪,已经追上竺天僧者,一刀劈出,

竺天僧者脚在地上一蹬,一条腿瞬间暴涨到十几米长,人已经躲开,然后,一拳打向赵有为,

竺天僧者站在那里,一拳打出,一脚踢出,都有十几米长,看上去十分难缠,

嗡嘤——

嗡嘤——

清脆的声响中,几枚电锯片急速旋转着飞来,

马达轰鸣,

王之座驾过来了!

“哼!小儿戏!”

竺天僧者一声冷哼,手臂轻轻一摆,躲开这几枚电锯片,

这几枚电锯片,速度很快,但是,在他这等陆地神仙级的强者眼中,就慢如乌龟了,

“不好!”

不过,下一刻,竺天僧者就脸色剧变,

这几枚电锯之间,竟然有一根根纳米丝线相连,

他躲开了电锯片,长臂长腿却是被这些纳米丝线给缠绕住了,

如果在平时,这算不上大的麻烦,陆地神仙级的强者,半个呼吸间就能解决掉,

可是,在跟赵有为对战的时候,这就非常致命了,

赵有为不会给他机会,

一道刀光劈落,直接将竺天僧者劈为两半,

一代传说中的强者,就此落幕,

只剩下大蛇圣忍,已经惊得亡魂大冒,

想要跑,又跑不了,妖妖的骨箭,如同跗骨之蛆一般缠着他,

眼睁睁地看着赵有为斩杀了竺天僧者之后,又追了上来,

大蛇圣忍诸般手段尽出,分身术,障眼法,水遁术,木遁术……结果,依旧难以逃脱赵有为的追杀,

在十几公里外,被一刀斩杀!

至此,战斗结束,

赵有为强势出现,横扫三大陆地神仙级强者,

再出现在光明顶,妖妖正负手而立,

两人并肩,俯瞰天下,赵有为心中,有浓浓的不舍,

不过,却是没有丝毫犹豫,

强敌,已经授首,还有一些余孽,自然有“王的荣光”、龙组和北漠等一众兄弟们去收拾,

为恶者,一个都不会放过,否则,就是对好人的不公,

“真的要走吗?那么多的兄弟,还有……女人,你舍得了?”妖妖说起来,也有些好气,有些好笑,

这个家伙,周围那么多女人,都快组成一个美女军团了,

“有些事情,不得不做!”

“有些责任,不得不担!”

“你知道,我这次入化龙池,跟之前历代教主都不同!”

“我引起化龙池共鸣,已经得到了真正的传承,”

“这份传承,是为人类的扛鼎者准备的,如果我攫取了这份果实,而不去尽这份义务的话,我此生难安!”

“但是,相信我!我一定会在异界,跟先辈们并肩作战,为人类打拼出一片立足的土地,”

“到时候,两界通道打开,全人类都可以愉快地生存!获得更加悠久的寿命!”

赵有为的目光中,是满满地执着和战意,

在清朗的声音中,只见赵有为大踏步,走向结界,

犹如迈入一道光门中一般,一步迈入,身影渐渐消失……

再见,我的朋友们!

再见,我的爱人们!

再见,我的亲人们!

我们,终将再见……

没有人知道,赵有为最后那一刻,是怎么样的心情,但是,很多人相信,他终将归来!(全文完)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作文

篇1:外国小说《半截蜡烛》读书笔记

全文共 724 字

+ 加入清单

1939年9月1日,在希特勒的策划下,德国以闪电般的速度占领了邻国波兰。英、法两国根据法波盟约和英法互助条约,对德宣战。但其却一直按兵不动,使德国更加肆无忌惮。1940年5月,德国向法国发动进攻,英法联军毫无防备,溃不成军。6月22日,卖国贼贝当组建的新政府与德国签订了投降书……

而故事《半截蜡烛》就发生在这场战争之后。它讲述了法国一位家庭妇女伯诺德夫人与两个幼小的儿女一起做着情报中转的工作。一天晚上,他们与闯进屋的三个德国军官斗智斗勇,最终保住了半截蜡烛里的绝密情报。

那么他们是如何与德国军官斗智斗勇的呢?首先是伯诺德夫人。她对军官说蜡烛太暗,换了一盏油灯。但军官认为晚上黑,多点支蜡烛也好。然后是杰克,他预用蜡烛照明电柴,可军官认为不用蜡烛也可以。最后是杰奎琳,她成功地拿走蜡烛,带上了楼。

在这一系列周旋中,他们都十分镇定。比如杰克,当中尉问他“你不用蜡烛就不行吗”时,他没有非要拿走蜡烛,而是镇定地取柴点火。如果他拿走了,很有可能会引起德国,军官的怀疑,从而发现秘密。情报站就会破灭,一家三口的生命也会结束。

于是我想到了另一个人:诸葛亮。当司马懿十五万大军当前,他只有一班文官,2500名士兵时,他没有慌,而是让士兵打扮成老百姓,藏起旌旗,洒水扫街,大开城门,自己则身披鹤氅,在城楼上悠闲地弹起琴来。面对这一情况,司马懿反而心生疑心,撤退大军。这是为什么,因为诸葛亮的镇定!

镇定,一件一般人想得却得不到的法宝。当危险来临时,你能坐下来静静思考办法吗?当困难接踵而至时,你能镇定地去解决它吗?当……这样的事例太多太多,但你都做到镇定了吗?

镇定对我们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如果你还没拥有它,就请向《半截蜡烛》里的小杰克、小杰奎琳看齐,争取得到它!

展开阅读全文

篇2:双面胶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5126 字

+ 加入清单

丽鹃觉得日子无比美好,呼吸都特别轻松。现在,她在家里悠哉游哉,抱着孩子想上哪上哪。宝宝已经习惯了一睁眼就看见妈妈的微笑,常腻在丽鹃的怀里拱。丽鹃的心都要化了,特别喜欢孩子依赖的表情,还有一张眼就露出的惊喜,看都看不够。丽鹃每天的大部分时间里,开始沿袭玉喜以前的习惯,就这么不撒手地抱着晃着,就愿意宠着孩子,让孩子高兴。她终于明白了玉喜还有婆婆当时的心,对这样一个可人儿,再怎么溺爱都不过分。

亚平的妈出奇地沉默。大部分时间一个人蜷缩在厨房里或躲在卧室里不出来。很多时候一个人默默发呆。她已经意识到这个家的现实。她的儿子根本不做主,而她只是在这个家借住。很多时候她如果正在厨房干活儿,不巧丽鹃抱着孩子进门,她会吓得一哆嗦,赶紧低着头躲出去。而亚平无论找多少个机会跟他妈套近乎,他妈都报复性地死不开口。基本上,亚平妈在家说话的机会为零。

亚平妈的乐趣就在看孙子。有时候趴在门边偷偷往卧室里瞅,或贴在墙边听里面丽鹃逗孩子,心里向往,难得露出笑容。

丽鹃知道婆婆趴门口偷看孙子。这一向婆婆默不作声,她又觉得过意不去。内心里其实蛮希望婆婆能够走进来,抱抱自己的儿子。可嘴里就是放不出软话:“要看就进来看,别在门口偷偷摸摸的。”婆婆一听这话,立马转身就走。

转眼三个月产假到期,丽鹃要上班了。丽鹃这一走,整个家包括孩子就丢给亚平的妈。丽鹃想借这个机会跟亚平妈和解,一是为了孩子,二也是为了这个家。

上班前的头夜,丽鹃走进婆婆房间,看婆婆靠在床上警惕地看着自己。

她坐在亚平妈床头,拉着亚平妈的手说:“妈,我明天要上班了,今天晚上还有明天早上,我把奶泵好放在冰箱里,孩子和这个家就全靠你了。谢谢啊!”亚平妈不作声,轻轻点点头。

丽鹃心想,我要对婆婆好点,毕竟她是亚平的妈,是孩子的奶奶。

丽鹃上班一个礼拜,就觉得不对劲。

孩子回来并不饿,塞xx头也不怎么馋。按说孩子越长越快,每天四小瓶奶不至于撑得他不想喝新鲜的。硬往他嘴里塞,他要么使劲咬着玩磨牙床,咬到丽鹃皮破,要么含着就睡着了,并不吸。网上找资料,去问医生,问所有的同事,都说不正常,却找不到答案。

这天丽鹃长了个心眼,掐着孩子中午喂奶的时间回去,一进门,婆婆正把瓶子里泵好的母奶往水池倒,看见从天而降的丽鹃,吓得浑身一哆嗦。手赶紧藏背后。

灶台上,放着一瓶丽鹃从没在家里见过的婴幼儿奶粉,开着盖子。

丽鹃怒火中烧,恨不得冲过去扇那老娘们儿一巴掌,再将她从阳台扔出去。她掏出手机,直接拨到亚平办公室:“李亚平!你现在马上回家!打车回来!半个小时内你要是不回来,你就见不到你娘了!”

亚平妈赶紧伸手拿奶粉,被丽鹃一把抓住:“干吗?想销毁罪证啊!太迟了!你就是喂不熟的白眼狼!我还妄想跟你同一屋檐下生活,对你好!我真是猪油蒙心!你就是时刻准备咬农夫一口的蛇!你老实等你儿子回来,然后你给我滚蛋!”丽鹃两只手捉住婆婆,让她动弹不得,任凭她苦苦哀求:“丽鹃,你听我说!我不是那意思,我不是那意思!”也任凭楼上儿子饥饿的哭声哭破天。

亚平一进门,就见老婆气得扭曲的脸和母亲吓得惨白的面色。

“怎么回事?你先放开我娘!你吓着她了!”亚平赶紧挤在中间,一手抱着娘护起来。

“好!既然你在这了,我也不怕她销毁罪证。我说我儿子怎么不吃我奶了,我说我儿子怎么不饿了。你看你妈,你那亲爱的妈做的好事!她把我泵的奶全部倒掉,喂宝宝吃奶粉。她安什么心?嗯?叫孩子跟她亲是吧?叫孩子不认我是吧!这可是她的亲孙子!她自私到心里永远只有自己!为了达到霸占这个家的目的,连个吃奶的孩子都要利用上!李亚平,你自己决定,今天有她没我,有我没她!”

亚平反感地拉住丽鹃:“就为这事啊!我当什么大不了的。你别没事瞎咋呼好不好?你能不能不拿你的小人心度人啊?你听我妈说什么!”

亚平妈擦着眼泪,去拉丽鹃的手,被丽鹃甩开:“丽鹃啊!我是琢磨,你每天上班这么忙,还要泵奶喂孩子,越往后孩子越大,肯定不够吃。迟早得戒。每天听你回来说奶涨得疼,我和亚平都心疼的慌,想试试看,掺一点牛奶,以后慢慢加,等宝宝完全适应了,干脆就断了。省得你难受。再说,现在的婴儿奶粉,营养跟母奶差不多,有的比母奶营养都全,好多妈妈没奶全靠牛奶喂,都长得壮壮实实的。我绝对没有别的坏心,这孩子是我孙子,但最终是你孩子,我是不能和你比的,你尽管放心。”

“我妈这事在你刚上班就跟我说了。你又说奶疼,宝宝白天在家又饿得直叫,我们俩没办法才商量的这主意。就怕你疑心,才瞒着不告诉你。我们果然没看错你,小鸡肚肠一个。这个家,除了你在搅和,没谁想拆散。你自己想去吧!想清楚了,给我妈道个歉。”亚平声音里甚是不满。

丽鹃呆在那里,不说一句话。从内心里,怎么她都觉得不舒服,怎么都觉得别扭,可面子上,她就是说不出一句!内心里惟一感觉是:又被这老巫婆算计了一把!回回她都走在头里。

丽鹃想了半天,说:“我的孩子,我做主。在半岁之前,他只吃母奶。医生都这么说。我供不上那是我的事情,供得上就得让孩子吃。从明天起,我白天多带几个奶瓶,存起来,晚上带回来。以后不许再喂奶粉。”

现实的残酷性在于,你能和大人对抗,不能和孩子对抗。

宝宝在丽鹃上班一个月后,拒绝吃母奶了。丽鹃知道其中必定有因,可就是说不出个名堂来。现在的奶粉造得,真是具有商业侵略性。也许味道香些,有时候丽鹃甚至怀疑里面放了,总之,丽鹃的母奶在美国奶粉面前,彻底失去市场,在xx头上抹糖也好,抹巧克力也好,甚至贴上海底总动员的大头贴,都不能动摇儿子崇洋媚外的决心。丽鹃的xx头成了儿子的玩具,光摸不吃。日子久了,丽鹃的奶慢慢就回去了。丽鹃得以挟儿子以令诸侯的优势一去不复返。

丽鹃的内心失落又惶恐。儿子跟奶奶在白天玩得精疲力竭,每天丽鹃回来的时候,儿子都在酣睡中,有心去亲亲儿子,奶奶在一旁柔声阻止:“孩子都睡了,别弄醒了。”

丽鹃认定这是老鬼的阴谋,特地把孩子弄得时钟颠倒,跟自己没有交流。心生恨想:难怪那么多妇女辞职在家做全职母亲,原来全是为了对付婆婆!不然,得了工作,失去儿子,损失惨重。

儿子在半岁的时候,就会喊人了:“奶!”这个奶当然可以理解成是要喝奶的奶,这是丽鹃的诠释。但无论儿子的言下之意是什么,亚平妈总答得特别自豪加爽快,声音脆生生的,眼下的余光还不无挑衅地得意地看着丽鹃。至少丽鹃是这样解读的。

丽鹃绝不能让这个在自己身体里每根血管、每条神经都紧密联系了整整10个月,又经过惨烈的分娩痛苦而得来的儿子眼睁睁被另一个在她眼里毫不相干的老女人抢了去,并坐享其成。她抓住每一丝可以与儿子交流的机会,每一分钟都握着儿子的手给他灌输:“妈妈。”

起先的一个月里,儿子没有一点反应。这个妈妈的发音,对他而言,还不如电视机里鞠萍姐姐召唤小朋友,然后音乐声起来得亲切。每当丽鹃紧紧握住婴儿的小手,目带期盼地反复重复‘妈’的时候,儿子都冷漠地将头转到一边,不理不睬。逼急了便一撅小嘴‘卟卟’吹泡泡以表达不耐烦,甚至蔑视。

越是不理睬,丽鹃越是急躁,晃着儿子的小脑袋,掰过儿子转开的脸,用手指捏住孩子的嘴角,硬是希望孩子吐出一个妈字来。

否则,丽鹃的江山,半壁就没了。

孩子慢慢真的有反应了。

孩子先是仔细捕捉丽鹃的‘妈’字,再仔细回想,似曾相识又略有不同,非常急切地蹬着小腿儿期待着下话。可是,到‘妈妈’就没了。

终于,有一天,9个月的儿子憋不住了,在丽鹃不断地重复‘妈’这个字的时候,儿子非常清晰地吐出一个“坏!”

丽鹃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这是宝贝儿子在会喊奶奶,会喊爸爸后能清晰吐出的第三个音节。这个音节是四拼不循环发音,拼音如huai,包含了一个声母,一个韵母和一个复韵母,发音的整个过程要先撅起嘴唇变成个小喇叭再迅速放开,咧出个笑模样才能发出来。这个音节的难度,相当于10个奶奶连发和5个奶奶加爸爸的连发。而且这个发音还需要智力和逻辑判断,必须跟在“妈妈”的后面。

丽鹃不相信自己儿子有这么高超的语言技巧,再次试探。摒着呼吸,捏着嗓子,试图将妈妈发音成咩咩,甚至截然不同的音调,第一次期待儿子根本没有反应,甚至像以前那样反感。

“妈妈~~~~~~”丽鹃如此小心翼翼,小心到甚至希望自己的发音只保留一个唇形。

“坏~~~~~~”儿子哈哈大笑着答。

“妈妈~~~~~~”丽鹃再试。

“坏~!”

丽鹃在一分钟之内,经过不下10次的试验之后,用尖利得可以刺破云霄直达天庭的尖叫大喊:“李亚平!!!!!!!!!!!!!!!!!!!!!!!!!!!!!!"

亚平几乎是连滚带爬地冲下来的,而亚平妈也慌慌张张用围裙擦着手从厨房奔过来:“怎么了怎么了?孩子摔着了?怎么这么不当心呢?没听见哭啊!

丽鹃等一家人等全部聚集在身边,冷笑一声,冲着宝宝喊:“妈妈。”

宝宝笑眯眯地以为妈妈在跟自己做游戏,迅速接一句:“坏!~”

全家一片寂静……

亚平反应机敏,他在沉寂了近一分钟之后,笑着弯下身来,拨弄着孩子的胖脸蛋说:“宝宝坏!宝宝是个大臭臭,宝宝拉在爸爸的脖子上,宝宝最最坏!”

宝宝毫不领情,干脆利落地反击:“妈妈坏!”

这是宝宝发出的第一个三音节,完整的句子,有主语有谓语,有人称代词有形容词,还带有阶级情感的语气。

丽鹃哈哈哈哈仰天冷笑,笑到眼泪出来:“我在家养了头野狼,不仅要吃掉我,还要吃掉我的儿子!”

丽鹃直勾勾看着亚平说:“李亚平!这个家,我想只能有一个女主人。那就是我!”丽鹃咬牙切齿,眼睛里发出如困兽般的莹莹绿光,如果眼睛可以吃人,丽鹃已经把慌张的亚平给一口吞进肚子里去了。“我的意思是,你没任何选择余地,我留下,这个老女人滚蛋!或者我留下,你们两个滚蛋!我的话已经非常清楚了。你明天早上告诉我你的决定,这个家究竟走几个人。”

亚平面带尴尬地说:“至于吗?就为个毛孩子一句话。他懂什么呀!你这发的是什么无名火?别老挤兑我妈。动不动就想撵我妈走。我妈整天介带孩子做饭收拾家,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离了我妈,孩子谁带呀!再说了,我妈现在能去哪儿啊!老家的房子卖了,我爸也不在了。你消消气呀!”

亚平妈在一旁,面色土灰,浑身颤抖,一句话也不说,凄苦的眼神里带着绝望的哀伤,求情地,告饶地,哆嗦地收紧身躯委顿在丽鹃眼前,顿时比平时矮了5寸。

丽鹃说:“我一点不计较我儿子说什么。他就是个留声机。他就是个传话筒。教什么学什么。学者无心,教者有意。我得庆幸我儿子学得快,学得好,在我还来得及改正以前。他要是贵人迟开口,到三岁才说话,一切就来不及了。你妈在我这里吃我的住我的,说是替我带孩子帮忙,心里指不定怎么恨我呢,你恨就恨吧!还要教唆我儿子恨我,我看她是空心笋子流黄水,坏透了!今天我不谈了。明天早上我起来的时候,希望家里少一个或两个人。让我清静清静。我的话完毕,不想再多重复一句。”转身上楼。

亚平看着一切无可挽留,目露凶光,追着丽鹃喊:“要走你走,这个家,还有我妈,还有我儿子,还有我,都得留下,你给我滚出去!”

丽鹃掉回头走到亚平面前:“给你脸不要脸?那好,咱们法庭见。看谁赢。跟我斗?你脑子里有柏油!你也不想想,你儿子还是个吃奶的小家伙,法庭会判给你?这个家,你才出几个钱?法庭会判给你,让我们母子露天?你姐姐的借据还在我手里,我连利息一块儿讨回。我不但要讨回,我还得住着这房子,要你付按揭,付抚养费,让你的儿子姓另一个男人的姓,叫另一个男人父亲,我还要告诉他,他爹和他奶奶,都不是好东西,一窝子狼!狼心狗肺!就像他奶奶当年教他说他妈坏一样,我把你妈灌输给你儿子的一切,我加十倍还给她!李亚平,你跟我斗!你还嫩点儿!”

李亚平冲过去把丽鹃一把扑倒在地,拿拳头使劲砸下去,直击丽鹃的太阳穴。

丽鹃闷闷地发出一声哀号。

亚平的第一拳带着气愤却还略有犹豫。亚平的母亲在一旁,咬牙切齿地喊:“使劲打!打死她!打不死她不松手!这个烂货!捶死她!”亚平放开压抑在胸中许久的怨气,放开力气,像建筑工人砸石头一样放拳打下去,一拳又一拳。

亚平的儿子突然间从胸腔中发出哀号。似乎预感到了不幸。急促而哀伤的哭声并没有阻止他父亲殴打母亲的拳头,尽管他哭得一声赛一声地急。

奶奶抱起孩子,边抖边捂住孩子的嘴,口中解气地喊:“打!打!打死这个女人!就是这个害了我们一家!打!”

不晓得过了多久,疯狂的李亚平突然还魂,惊恐地住手。

丽鹃七窍流血,浑身瘫软,像面袋一样没有筋骨。

李亚平和他妈妈眼珠都要掉出来地对望良久,没有一个人敢去触碰倒地的丽鹃。

足有一个世纪的等待,丽鹃没有一丝反应。

李亚平开始抱住丽鹃猛晃,丽鹃却直直往地下滑。

“你!你!你起来!你你你!别装死啊!你你!你醒醒!你醒醒!醒!我跟你离婚,这个家都给你,儿子给你,钱给你,什么都给你,你听见没有?我跟你离婚!”

李亚平彻底崩溃,瘫软在地上失声痛哭。

亚平妈抱着孩子浑身一软,坐在地上不起,怀里的孩子哭不停。

丽鹃,没有心跳,没有呼吸。

展开阅读全文

篇3:经典长篇小说三国演义读后感

全文共 632 字

+ 加入清单

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书好啊!”奶奶也常常对我说。寒假到了,我这个“小书虫”可得多读一些书。这不,爸爸给了我一本《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吸引了我的眼球。这本书讲述了东汉末年,风云并起、三国鼎立的故事。书中有许多英雄豪杰:神机妙算的诸葛亮、古道热血的张飞、乱世的__雄曹操……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忠义勇敢的关羽。

《三国演义》第一回就说的是关羽与刘备、张飞三人桃园三结义;又过五关斩六将,千里走单骑;华容道义释曹操,刮骨疗伤而毅然镇定。他那勇敢忠义的品质不正值得我们学习吗?

但是《三国演义》里最聪明的人物还要属诸葛亮。当初刘备三顾茅庐,请他出山,他便一心一意地辅佐刘备,夺荆州,出谋划策使孙刘联姻。他真是神机妙算: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三国演义》第一百零四回我反复读了许多遍——诸葛亮死后还用木像吓退了司马懿。他的机智可是令常人望尘而莫及的呀!鲁迅先生曾经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这样评价诸葛亮:“状诸葛之多智而近妖。”诸葛亮最令我佩服!

诸葛亮说过“怠慢则不能励精”,我以此为座右铭,时时刻刻都告诫自己做事要快些,不能拖拉,慢了就做不好了。以前,我是一个做事拖拖拉拉的人,半个小时能写完的作业,我常常拖到一个小时写完。但我认识了诸葛亮之后便立志做一个像他一样做事迅速的人,把做事拖拉的坏毛病改了。

读了《三国演义》这本书还让我得到了许多启示——我要像关羽一样忠义勇敢;像刘备一样重情重义;像赵云一样忠心耿耿……这本书,真对我有益!

展开阅读全文

篇4:故园风雨后小说结局

全文共 4870 字

+ 加入清单

故园风雨后》故事以主人公查尔斯的视角展开,描写了伦敦近郊布赖兹赫德庄园一个天主教家庭的生活和命运。接下来小编搜集了故园风雨后小说结局,欢迎查看。

戒指边缘的碎钻,卡进了指甲里,一瞬间,疼的钻心。

很多年了,没有人再这么叫她。

能这么叫她的人,不是走了,就是远了。她以为,再也不会有人这样叫她了。

她看着地面。

开灰色大理石的地面,光可鉴人。

“云云,谢谢你,”他说的很慢,慢的,几十年的时光,可以在这几个字的缝隙里,穿流而过似的,“给我一个这么好的女儿。”

这是,他这一生,能得到的最好。

效容芷云没有出声。

此刻,如果要她说什么,其实,也只剩下了这句同样的话了。

她坐不住了,从他身边离开,走近了监护室,她舀起防护服穿上,推开了玻璃门。铁河看到她,起身让了个座位。

“出去透口气。”她轻声说。自端还在沉睡——景和仰,刚刚说的,谢谢她,给了他这么好的一个女儿——这么好的女儿,此时受的苦……让她心疼的,宁可没有生她。

铁河点头,但没动。

容芷云语气几乎是命令了,“出去。喝口水,抽口烟,随便做什么都行。”

他还是没动。

容芷云抬眼,“铁河。”

“是。”

“去吧。”

“好。阿姨,我就在外面。”铁河转了身。

“铁河啊,”容芷云叫了铁河一声,铁河站住,“什么时候,也改口叫我声妈妈?”

病房里安静极了。

容芷云看着女儿的面容,氧气罩里,水雾轻浮。但她没有听到铁河的回应。玻璃门轻轻的滑开又合拢。铁河出去了。容芷云反而微笑了一下,她拉过自端的手,一根一根手指的抚摸着——她还记得她第一次把女儿抱在怀里的慌乱和感动,第一件事,是打开襁褓,看女儿的小手指、小脚趾……一个不多,一个不少,十全十美。柔若无骨的小手小脚,激发了她作为女人最原始的爱。

她隔着被子,将手放在了自端鼓鼓的腹部。

阿端,只要,阿端只要爱帖帖,她一定能把所有的险境都过去……

景和仰看到铁河出来,微微的点了点头。

铁河过去坐下来。

也不知过了多久,景和仰听到铁河开口。

“对不起,爸爸。”

景和仰合了一下眼。

铁河继续说:“是我没照顾好阿端。”

景和仰沉默片刻,才说:“小铁,这不怪你。”

他明白铁河话里的意思。眼下的事情,岂是说是谁的责任的?至于其他的……铁河,是他眼看着走到今天的孩子,铁河是怎么样的一个人,他虽不能说是十分的清楚,可他总知道这就是他要的女婿。他从未后悔过对女儿婚姻的决定,再给他一次选择的机会,他仍会那么选。

景和仰的目光穿过了玻璃门,看着容芷云和自端。

他是个做了决定不会后悔的人。

他们都是。

他看到容芷云对着他们招了招手,拍了铁河一下,说:“阿端醒了。”

铁河听到,几乎是从椅子上跳了起来。景和仰看着他像子弹一样快的速度,皱了下眉,这孩子,竟也有这样不稳重的时候。他慢慢的起身,跟着进去了——容芷云站在床尾,只是望着铁河低头在自端耳边轻声的说着话,自端只是眨着眼,过了一会儿,她自己把氧气罩掀开,语速很慢很慢的问道:“帖帖?”

铁河夺手给她戴好氧气罩,点着头。

她好像放心了似的。待看到床尾的父亲,目光凝滞了一下,然后,对着父亲摆了摆手。

景和仰走过来,轻轻的抚摸着自端的额头,说:“这次轮到你吓爸爸了,阿端。”

自端摇头。

景和仰放低了身子,自端看到父亲略显清瘦的脸靠近了她,听到他说:“阿端,要乖乖听医生的话,懂吗?”

自端望着父亲的眼睛,一会儿,她越过父亲,去看佟铁河,又看母亲……她吸着气,胸口很闷。

听医生的话。

她没点头。

佟铁河攥了拳……

病房里只剩下他们两个。

“佟铁,医生怎么说的?”自端问。

佟铁河手臂撑在床沿上,用掌心的温度,温暖自端凉凉的手臂,他知道瞒她也瞒不住,干脆别让她费神。

“你的肺动脉压指数升高了,阿端。”

“嗯,然后呢?”

“血压在上升,心脏功能下降。”他看着自端眼内的平静,“医生建议,选择合适的时机,终止妊娠。”

自端缩了一下手。铁河握住。她看着这间病房,比起她原来的那间,大的多,也冰冷的多。四周全都是医疗器械,墙上也没有那些好看的图片,这都让她觉得冷。

“帖帖……”她呢喃。

帖帖现在,还不能靠他自己生存。

“阿端,现在是最好的时间。”

现在,对她来说,是最安全的时间。过了这个时间线,帖帖和她,每天都增加一分危险。

“对帖帖来说,不是。”她冷静极了。

她知道这里有最好的医生,也有最好的设备,她的帖帖,如果这个时候出世,也许会得到最好的治疗,但也仅是最好的治疗,帖帖……帖帖的发育还不健全,帖帖会好难。她不能让帖帖这么难。

铁河知道自端一定会这么说。

从下午开始,他坐在这里,就在考虑怎么跟她说明,就在考虑怎么让她同意——可是最终,看着她的眼睛,他考虑的那些,竟然没几分用处。

“我还没打算,这么快让帖帖搬家。”她温柔的目光,转向佟铁河,“佟铁,你相信我,我可以的。”

她微笑。

他笑不出。

她抬手摸着他的耳垂,悄声的说:“佟铁,你认了吧。你答应我的那天,就算是上了贼船。”

他知道。他如何不知?他认了。他怎能不认?

“阿端。”

“嗯。”

“你说的,有时间了,要一笔一笔的跟我算账。”他的耳垂,被她的手指揉的滚烫。滚烫的还有他的眼眶。

“嗯。”她微笑,闭了闭眼,乏了,“佟铁。”自端轻声的叫他——他的脸色真不好。看上去,他也生病了似的。

“嗯?”

“我想抱抱你。”她侧了身,眼睛亮晶晶的。

他愣了一会儿。

“哦。”他看着她。

“每天都抱抱。”她微笑,“我和帖帖,每天都抱抱你。”

从明天开始,她和帖帖,她为帖帖,也为她自己,多争取一天算一天。

开他将她抱在了怀里。

好。每天都这样抱抱她,抱抱帖帖……

佟铁河没有很用力。

效他不能一次把力量都用尽了。

决不能。

他得匀着力气,在以后的每天、每天……

每天,他这样抱着他的妻儿,他乐观坚强的妻,他一天比一天大的宝贝……他的大手,托着他们两个,他心头的疼痛,他手中的宝贝。

每天,他和她一起,期盼这一天顺利度过;每天,他和她一起,期盼明天奇迹依旧降临。

每天,她和他分享新鲜事——帖帖学会翻身了,帖帖学会躲猫猫了……帖帖以后会不会特别调皮,帖帖总是不停的拳打脚踢……

每天,他看着她的变化——她的脸变圆了,小腿变粗了,不是胖,而是浮肿;她说话越来越慢条斯理,一段话,从停顿一两次,到停顿三四次;她变得开朗许多,可是却不敢笑,笑的时候,万一咳嗽起来,咳出血的次数越来越多;她在看着他的时候,失神的次数越来越多、越来越频繁,不是她不集中精力,而是她抵挡不了那不期而至的心悸……这些变化,折磨着她,也折磨着他。

每天、每天,他都希望,他能蘀她承受这些,而他能做的,也只是,在清晨她被缺氧状态弄醒的时刻,抱抱她……

他们,就这样,走过了八月,走进了九月。

走廊里的鲜花,每天都有新的送来。

他会推着她出去,一张一张的收着花里的卡片,这束是谁的,那束是谁的,每张卡片似乎都能讲出一个故事来,有时候是他讲,有时候是她……他不让外人来打扰她。这段寂寞的时间,有他有帖帖,属于他属于帖帖……他们的幸福,都来自她。

她仍要写她的“孕妇日记”,她管她的日记叫做《等待帖帖的日子》——他觉得这名字起的不够贴切,他过的分明是“被帖帖和帖帖妈折磨的日子”……可是他觉得这也没什么关系,他愿意被他们折磨,现在,还有以后。

她仍是很爱拍照,高高兴兴的拍照,还开玩笑说以后要出写真集——他觉得这主意也不好,这是她最美最美的时候,他可不愿意被别人也看见。他让josephina特地给她设计了孕妇装,她情绪好、体力好的时候,就喜欢穿上一件……他深深的记得,她第一次穿jose设计的礼服时候,那娇艳夺目的模样;可也不及现在美,现在,她美到了骨子里,美到了他心里……

每天每天……他们每天都会争论,帖帖到底是会先叫爸爸,还是先叫妈妈?明知道争论也没用,可是还要争,好像可爱的帖帖,已经站在他们面前,会用娇嫩的声音,叫他们了——他们近在咫尺,又远在天边的梦想。

每天每天,每天每天……她都要说,她会等到帖帖敲着她的肚皮,自己要求出来的那天。

他都说好。好的阿端。

可是她没有能得到这样一天。

当她再坚强,她的心和肺也已经没有办法负担她和帖帖共同的消耗的时候,他已经不能再由着她的意志,这样的每天、每天……他要她,是余下的一生。

他陪她进了手术室。

看着她,躺在手术台上的她,那么的虚弱,却骄傲的,像是将要拥有全世界;看着她,安然的吸入麻醉Y剂,平和镇定的,好像是只要睡个稳妥午觉……她抓着他的手,已经用不上力,可她看着他,目光,温暖……温暖至极。

他只觉得自己像是飘在海面上的浮木。

听不清也看不清什么,眼睛里,只有她。

她什么也不跟他说。就只是看着他。

在她合上眼睛的一刹,他终于伏在在她耳边,轻轻的说了一句话——她美丽的眼睛,慢慢的合上……他不知道,她有没有听清楚他的话,但是他一定要说给她听。就在这个时候,在他们,一起迎接他们的孩子的时候。

他的孩子,她的孩子,他们的孩子……帖帖,终于出生了。

他有那么一刻,松开她的手,去抱住了他的孩子——用他的双手,代表她,欢迎他们的,帖帖。

这个湿乎乎的、热乎乎的,从妈妈温暖的身体里一出来,便使劲儿的在哭的孩子,帖帖。

他的臂弯太小了,几乎承载不了这个挣扎的小家伙……

阿端,阿端……帖帖很小。

阿端……帖帖真的很小。

可是,帖帖的哭的真大声。

他不停的在她耳边说着,他看着帖帖,帖帖被放进了保温箱里……帖帖被送走了……阿端,你快些醒,阿端,你快些好,我和你一起去看帖帖,健康的帖帖……

帖帖,我们的女儿。

她长的,真像你。

他的眼睛,在模糊……

……

自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意识都有些飘忽。

她的耳边有人在不停的说着什么,阿端、阿端,帖帖、帖帖,究竟说的什么,她听不真切了……可后来出现婴儿的哭声,哭的真用力,哭的真大声,这哭声震撼着她的五脏六腑,让她疼的厉害。真疼,她只想快些睁开眼睛……快点儿睁开眼睛,快点儿抱抱孩子……可她怎么会这么累,连睁开眼睛的力气都没有?

……

佟铁河守在自端的病房里,麻醉Y效过去之后很久,自端都没有醒来的迹象。

他焦急的穿梭在两个监护室之间,一边是自端,一边是帖帖——告诉他自端只是沉睡,告诉他帖帖脱离危险,也没用,谁劝都没有用,一直到他也累极,才趴在自端床边,睡着了……朦胧间,只觉得有人在揉着他的耳垂,痒痒的,他慢慢的睁开了眼睛,对上了自端清亮的眸子。

他屏住了呼吸。

她安详微笑。

他眼前又模糊了。

靠近她一些,他将她拥在了怀里。阿端,他的阿端。

嘴角的微笑,带着劫后余生的清明澄澈。

她的劫,更是他的劫。

“佟铁,”她的声音轻而又轻,“帖帖呢?”

他将脸埋在她的肩窝上,她的短发又长了一点,柔软。只一会儿,他抬头,蘀她将床头调高一些。

他说阿端,你等等。

病房内侧的百叶窗升了上去,隔了一道玻璃墙,是另一间病房。

他问阿端你看到了吗?

她说我看到。

保温箱里,那个小小的、红彤彤的小东西,正酣然入睡。

她的泪水,夺眶而出。

他亲吻着她的额头。他说阿端,帖帖,我们的女儿,像你,像极了。

她只是哭。

他握住了她的手。

她低头,她的手心里,一对素环,他们的戒子。

是旧的,也是新的,没了伤痕。

他用手指,擦着她腮边的泪水。

她的眼睛迷蒙酸涩。

他给她戴上,她也给他戴上。手在颤抖,心也在颤抖。

从此,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环环相扣。

……

自端和帖帖出院的那一天,是个艳阳天。

自端觉得,在北京城里,她好像从来也没有看过那么高、那么蓝的天空。当她抱着帖帖,走在故园的雕梁画栋间,偶尔抬眼看一下这样明净亮丽的天空,她只觉得,美好。

她的脚步很轻,一边走,一边告诉帖帖,这是哪里……偶尔回一下头,看看佟铁河。她再告诉帖帖,帖帖,你爸爸在陪太爷爷逛园子……太爷爷很喜欢帖帖呢……身后是家人们的欢声笑语,她走远了些,仍能听到。

她抱着帖帖,坐在莲池凉亭里。

阳光照在已经枯黄的莲叶上,暖暖的空气里,带了一丝初秋的清凉。

她低头看着熟睡的女儿,面颊贴上女儿娇嫩的额头……只是轻轻的往后一靠,身后是一个坚实的胸怀。

“明年,莲花开了,帖帖,该会走路了。”他说。

她微笑。

他抱紧了她。

“阿端……”

“嗯。”

“那天,你听到我和你说的话了吗?”他的下巴,蹭着她的发顶。

“什么?”她轻声问,回头,“什么?”

他却不再回答,只是低头,深吻她……

……

阿端,有一句话,我错过了最好的时机,也许这一生,不再说给你听。

但,请岁月为证。

究竟,我爱不爱你。

展开阅读全文

篇5:默小说之名字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1886 字

+ 加入清单

开学的第一天,总是带着兴奋的心情来到的。

我刚把书包放下,安雨尘就跑来神神叨叨的说;“小晴,你知道吗?我们要换老师了。”

“知道啊,赵亚飞跟我说过了。”

“他怎么会突然跟你讲啊?”雨尘疑惑的看着我。

“哎,你是不知道,他住进我们小区了。”

“不会吧,你可真倒霉。”

“就是,哎对了,你是怎么知道的啊?”

雨尘笑了笑,指了指赵亚飞。我见赵亚飞正手舞足蹈地在和一群同学说话。我心里就有谱了—肯定是赵亚飞这个“大喇叭”说的。

“同学们,请安静一下。”讲台上传来很好听的声音。全班立即安静了下来。我抬头一看,是一位年轻的女老师。她的头发长长的,像黑瀑布一样垂下来。一双水汪汪大眼睛不停地眨巴着,注视着我们,嘴角泛着笑意。难道她就是我们的新班主任?

“同学们好,我姓杨,叫杨依,是你们的新班主任。”杨老师笑容满面的说。

全班立刻响起了一阵热烈的掌声。

“谢谢大家,我也很高兴能当上你们的班主任。因为我还不知道你们的名字,所以我想……”

“我知道,杨老师你是不是想我们做个自我介绍。”江明超忍不住插嘴。“我姓江,名明超。连起来就是江明超。”

“不是的,我是想让你们说说自己名字的来历。好让我了解你们。”

“那杨老师,如果我想听某位同学的名字来历,可不可以请那位同学来讲。”宋诗问道。

“如果那位同学愿意,当然可以啊!”

“那我要听江思美的名字来历。”江明超抢先发言。他说完后坐下看了看江思美,江思美瞪了他一眼,站了起来。

江思美是我们班有名的“假小子”。她和江明超可真是一对欢喜冤家,他们从三年级起就开始同座,自从同座后火药味就没断过,一直到现在仍是如此。“僵尸妹”这个外号就是江明超给江思美取的,江明超每叫一次“僵尸妹”,都会被江思美打一次,打多了,他就只敢在背地里叫了。这次江明超又向江思美发起了进攻,下课后有他好受的了。

“那江思美同学,你就说说你名字的故事吧!”杨老师亲切的说。

“其实我的名字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妈妈说在我出生前,他们本想把我取名为江楠的,因为这个名字男孩女孩都可以用。等到我三岁时,才发现我的性格像个男孩子。爷爷觉得是我的名字不好,所以就和爸爸妈妈商量好把我的名字改为‘江思美’了。”江思美说完就坐下了。

江思美起了个头后,同学们显得很有兴趣,开始踊跃举手了。这回老师叫到的是赵亚飞。

“杨老师,我想让楚晴晴讲她的名字故事。”赵亚飞坏笑道。

我站了起来,说;“我的名字来历我没有问过我的爸爸妈妈,所以我并不清楚。但我想‘晴晴’这个名字里应该包含着爸爸妈妈希望我乐观向上,天天开心吧。”

“恩,请坐。”杨老师边说边示意我坐下。

江思美把手举得高高的,杨老师点到了她。她笑眯眯地说:“我要宋诗讲他名字来历,你看宋诗的爸爸妈妈多有想象力啊,宋诗的名字像极了送死啊!”宋诗气哄哄地在一阵嬉笑声中站了起来。

杨老师为宋诗辩解道:“老师觉得宋诗的爸爸妈妈把他取这个名字一定有其它用意,是吧?宋诗。”

“就是,还是杨老师深知我老爸老妈的心。我看我老爸老妈是想我拥有诗人一般的风韵,将来当个文学家,多光荣啊!”宋诗吹嘘道。

“就你,我倒。”江明超嘲笑道。

“江明超,你可别狗眼看人低啊!”

“好了,宋诗你先坐下吧。”杨老师说。

宋诗并没坐下,他继续说;“杨老师,我刚才很卖力的举手,你也没叫我。我可不可以让傅新楠讲他老爸老妈给他取这个名字的用意啊?我看他爸老妈才真是整他的,傅新楠,负心男,笑死人了。”

“宋诗,你不知道就别乱说。”带着400度眼镜的傅新楠站了起来,朝宋诗叫道。

“那你说这是为什么?”宋诗不服气。

“这个么?我也不太清楚。但肯定不是你这个意思。”

“老师也觉得傅新楠的爸爸妈妈不是这个意思,哪位父母会希望自己的孩子不好呢?傅新楠,你坐下吧,”杨老师温柔的说。

傅新楠坐下后,宋诗朝他做了个鬼脸,傅新楠没有理会。

我一直都举着手,可大家都很积极的举手,杨老师没有点到我。我有点沮丧了,正当我耐不住胳膊的酸痛时,杨老师叫到了我的名字。我喜出望外的说;“我想听安雨尘的名字来历,因为我觉得这个名字很有诗意。”

“我?”雨尘似乎不太高兴,“其实我的名字一点诗意也没有。在我出生后父母一直在为我叫什么名字而苦恼,为此他们没少吵架。爷爷不想他们再这样,于是就说叫安雨尘好了。因为我爸爸姓安,妈妈姓陈,爸爸妈妈的结合就是安与陈,然后把与改为雨,陈改成尘,就这样呗。”

这节有趣的课继续进行着,大家都对这节课很感兴趣。基本上同学们都是让别人讲,可莫佳佳除外,因为一直没有人叫到她,她就只好自告奋勇自己介绍自己的名字了。

下课后,不出我所料。江思美去“追杀”江明超了。宋诗不敢去惹江思美,就坐在课座上看江思美和江明超之间的恶斗。

[默小说之名字的故事作文

展开阅读全文

篇6:余罪小说里安嘉璐结局

全文共 1053 字

+ 加入清单

导语:《余罪》是爱奇艺、新丽传媒、天神娱乐联合出品的悬疑犯罪网剧,由张睿执导,沈嵘、张仕栋等担任编剧,张一山、常戎、吴优、张锦程等主演。下面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余罪小说安嘉璐结局,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余罪小说简介

《余罪》是网络原创文学作家常书欣所著的都市类小说,连载于创世中文网,小说已完结。小说主角,警校学生余罪从一场特殊的选拔开始,进入了生活和社会矛盾之中,成为一个卧底,是一种挑战,也是一种难以想象的痛苦生活的开始。

余罪小说里安嘉璐结局

剧中余罪的女神安嘉路最后还是和解冰结婚了。解冰在出任务时受伤断了一条腿,和安佳璐结婚后一起去了警校当教官培训学员。而徐处退休,余罪有能力但是不服管教,又迫不得已必须用他破案,所以给他了个代理局长的位置,于是余罪成为了史上最年轻的警察局长,娶了大胸姐吊丝逆袭变成人生赢家。

延伸:余罪小说各个人物结局

林宇婧(大胸姐)结局

大胸妹 林靖宇的结局最终和余罪产生了情感纠葛,作为缉毒大队女警,性格泼辣并且身手不凡,因未婚夫在执行卧底任务时身亡而产生心结,后来因为余罪,林靖宇的心结渐渐打开,最终爱上了余罪。

许平秋结局

许处长的扮演者一定让大家觉得很眼熟吧,据了解,许处长的扮演者是常戎,出演过《青春冲动》、《x特工》等电视剧,作为刑侦处处长,许平秋屡破奇案,严肃正直,他是警校学生的偶像,经验丰富,眼光独到,选择余罪作为卧底。

许平秋结局继续当他的 干部 ,但是却把余罪的人生彻底改变,成了余罪人生中最恨的人。

傅国生结局

傅国生表面上是成人用品店老板,实则为贩毒头目,在监狱与余罪相识,后将余罪安插在郑潮身边。傅国生心狠手辣,杀人不眨眼,曾经是一名英语老师,文化程度高,心中的欲望更是讲啊变成了一个魔鬼。

最为剧中的反派角色,傅国生的结局一定不会有好下场,不是最终伏法,锒铛入狱

郑潮结局

郑潮是犯罪团伙中二号人物,地位仅次于傅国生,行事低调且作风狠辣,因为不想得罪傅国生,所以暗中提防余罪。于傅国生一样,郑潮的最终结局自然不会有好下场。

鼠标结局

鼠标是余罪在警校时的好兄弟,后来顺利做了警察,鼠标外表憨厚,内心机灵,善于使用扑克牌,与余罪在于探案过程中携手共进。

焦涛结局

焦涛是傅国生手下,冷血寡言,在江湖上多年的打拼经历形成其沉稳冷酷的处事风格,但对傅国生忠心耿耿,并且重视江湖道义。

周文娟结局

周文娟是警校学生,也是余罪的同学,性格有些自卑并且沉默寡言,后来从训练时晕枪成长为智慧,最终做了一名细致且成熟的专业法医,暗恋成为卧底的余罪,但是她知道余罪喜欢的是安嘉璐,所以不知没有表白心声。

展开阅读全文

篇7:短篇小说作文《长大》

全文共 1942 字

+ 加入清单

小说是以刻画人物形象为中心,通过完整的故事情节和环境描写来反映社会生活的文学体裁。那么我们怎么创作短篇小说呢?这是小编给大家推荐的短篇小说作文《长大》,一起来看看吧。

阿青觉得自己长大了,可以不再受父母的唠叨,一个人干很多事了。于是她拿着自己存了好久的钱,约上几个朋友,出去耍了。

可是她刚走到门口,就传来母亲严厉的声音:“你干嘛去,作业做完了吗?”

阿青无奈地叹了口气,敛下脸上的笑容,故作板起小脸,刻意压低嗓音,使自己有了几分气势:“妈,我已经长大了,这些事不用您操心了。”

阿青妈妈放下手中的碗碟,双手在围裙上擦了擦,似笑非笑地说:“你长大了?一个十四岁毛都没长齐的毛丫头,敢说自己长大了?”她走过来,饱经风霜而有些蜡黄的脸上尽是嘲讽,“长大了,还用父母的钱?吃父母的、穿父母的?”

阿青是真的生气了,她讨厌母亲用这种表情和语气对着她。体内的叛逆因子在胸膛处碰撞,她大吼道:“是!在您眼中,我永远长不大,一辈子都只能依懒你!”

阿青妈妈被吼得怔了怔,随即,她也沉下了脸,眉头紧皱,一种威严被挑战的感觉在心底发酵,她的音量也拔高了不少:“受不了你可以滚!老娘累死累活为了谁?你翅膀硬了,就想着摆脱我了是不是!”

阿青猩红着眼,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她倔强的将泪水忍住,讥讽地笑了:“你永远都只会将错推给别人!永远都这么自私!永远都不会理解我!”

“啪!”地一声,阿青只觉脸上火辣辣地疼,泪水就这么突兀的流了下来,她缓缓捂上脸颊呆楞地看着地板。

阿青妈妈愣了愣,眼圈微红,她指着阿青,浑身发抖得说不出话来。

阿青抬头看向母亲,委屈与怒火直冲大脑,她哭着嘶吼:“好!我滚!”说完,她拉开门就跑了出去。而阿青的妈妈呆愣了好久,才对阿青的背影大声吼道:“滚了就别回来!”吼完,大颗大颗滚烫的泪就这么落了下来。

阿青在大街上跑了很久,泪水在脸上肆意地流下,模糊了她的双眼,她像疯了一样在大街上乱跑着,直到跑不动了,才蹲在马路上大声呜咽。大街上人来人往,漠视着无助的阿青,没有人伸出手或是递上一张纸巾上前问候。

是啊,人有时候就是这么无情……

哭得太久,阿青的嗓子已经嘶哑。她抬起哭花的脸,无助的看着四周——四周全是高楼林立,川流不息的车辆,人来人往的街道。看着宽阔的路,阿青不禁想:我该去哪儿呢?

是啊,离开了家,阿青再找不到去处。

想着,阿青不禁黯然,她拿出手机打开通讯录,上面全是同学朋友,可是却没有一个值得倾诉的对象。

多么可笑啊!

漫无目的地走了好久,阿青坐在公园的椅子上,看着往来的人群。四周有孩子快乐的笑声充斥,孩子幸福的笑靥,以及父母宠溺的包容。阿青发现,泪再一次朦胧了视野。她突然好羡慕、好怀念……

十四岁的阿青,在她童年的记忆里,这是她八岁之前的事了。那时候的母亲那么温柔、美丽。可是为什么,母亲会变得这么陌生?

想不明白,阿青仰起头,让自己不再去想。

天慢慢地黑了,阿青的肚子好饿呀!她突然想吃妈妈包的饺子了。

那年她七岁,得了重感冒,什么也吃不下。于是妈妈包了十个饺子,替她弄上喷香的蘸水,端到她的床前。看着那诱人的色泽,她忍不住一口气全吃完了。没想到吃完之后,她的病就慢慢的好了。

从那以后,她就好喜欢吃饺子啊!

可是,她是不是再也吃不到了呢?她好想妈妈的饺子啊!

天越来越黑,夜越来越凉。

只穿了一件高领毛衣的阿青,在寒风里瑟瑟发抖。饥寒交迫之下,竟是将胃病弄犯了。大可大颗的冷汗使阿青的脸色越来越苍白,她蜷缩成一团,疼得不能动。

越是痛苦,她就越想妈妈,泪就不争气的流了下来。她拿出手机,竟有几十个未接电话!她忍着痛点进去,发现全是妈妈的。

泪大颗大颗地往下掉,她颤抖着手回过去。

“喂!是阿青吗!”妈妈急切的声音传过来,好像有点沙哑,是哭了吗?

“妈,对不起。”阿青哽咽着,“我好想您”

阿青妈妈也哭了,她问道:“阿青,你在哪儿,回家吧。”

阿青的胃更疼了,她捂着肚子艰难地回道:“我在公园……”

阿青妈妈一听就不对劲,她急急吼道:“阿青,你怎么了?是不是不舒服啊?阿青!阿青!”

那边没了动静,阿青妈妈顿时心乱如麻,心跳得强烈又钝痛,泪止不住的流下来。她连忙打了一辆车,向公园赶去。

阿青,你可千万不能有事啊!

阿青真的好疼,她在地上蜷缩着,渐渐失去了意识。

妈妈,我好想你……

当阿青醒来时,是被熟悉的饺子香味诱醒的。她躺在病床上,左手还在打点滴。看着妈妈端来一大碗饺子,她的肚子就不争气的叫了。脸一红,她坐起来。

阿青妈妈坐在她身旁,小心翼翼地喂她,阿青不自然极了,她道:“妈,我自己来吧。”

阿青妈妈红了眼,她将碗放桌上,看着阿青小口小口地吃着,哽咽着说:“阿青,昨天妈妈火气大了点,你……”

“妈,是我不好,我不应该耍小孩子脾气的。”阿青说,“我们都不伤心了,好不好?”

阿青妈妈笑了,阿青也笑了。

在饺子的香气中,阿青似乎真的长大了……

展开阅读全文

篇8:表现主义小说代表作

全文共 730 字

+ 加入清单

表现主义小说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德语文学中有过广泛的影响,奥地利小说家弗兰茨·卡夫卡(1883-1924)是成就最高的小说家。

卡夫卡出生于奥匈帝国统治下的布拉格,其小说多表达世界的荒诞、人性的“异化”的主题,在西方现代文学的发展中具有开拓意义。卡夫卡的主要作品包括《美国》(1914)、《城堡》(1922)、《诉讼》(1919)以及《变形记》(1912)等。

《诉讼》是卡夫卡长篇小说的代表作。小说以一个名为K的人物莫名其妙的被捕开始,到最后莫名其妙被杀害而结束,全文弥漫着荒诞和梦幻般的氛围。主要人物K本身就是一个异化了的现代人的代表,他的孤独感、疏离感、充满矛盾的思想和行动表明了他的“现代性”。中篇小说《变形记》是卡夫卡小说中揭露人性“异化”主题最深刻的作品。小说讲述主人公在社会异化力量压迫下蜕变成一只巨大的甲虫的故事。

《城堡》是卡夫卡三部长篇小说中的最后一部,始写于1922年1月9日,即在他逝世的前两年。《城堡》从整体讲,作者采用的是幻想性的“表现法”,偌大的城堡始终矗立在近处的丘峦上,甚至能瞥见里面有许多人在工作,但是谁也没有进去过,不仅它的主人只闻其名,而从不“露峥嵘”,就是它的一个办公室主任之类的官员如克拉姆,你要见他也难如登天。这种飘忽不定的雾中看花的情境赋予作品或城堡一种“哥特式”的神秘感和恐怖性,这正是作者要表达的那种与人的生存相敌对的,看不见的超验力量的存在。

卡夫卡的小说通常深入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以司法制度为代表整个统治体制的腐朽、人际关系的冷酷淡漠、小人物的悲惨命运。从哲学角度看,他的作品表现了现代世界的荒诞、无理性、不可认识以及个体生命的孤独无靠、无所归依。可以说,西方人充满幻灭感的“现代意识”第一次在文学中得到体现。

展开阅读全文

篇9:日本悬疑恐怖小说推荐

全文共 906 字

+ 加入清单

日本的悬疑小说是非常有名的,逻辑性极强,可阅读性也很强。小编整理了日本悬疑恐怖小说,欢迎欣赏与借鉴。

《ZOO》 乙一

这本属于黑乙一风格,一共收录了11个短篇故事,每篇故事都或多或少地带有黑暗风格。其中《七个房间》还曾被改编为电影,虐哭了无数人。

《金色梦乡》 伊坂幸太郎

日本新任首相在仙台街头被暗杀,凶器是搭载炸弹的遥控飞机。警方立刻认定一个叫青柳雅春的人是凶手。 青柳被迫逃亡,渐渐发现有人早已处心积虑地布下陷阱:两年前,他做快递员时因救了女明星而红极一时,这成了被栽赃陷害的原因;半年前,恐吓电话持续骚扰快递公司,他被迫辞职;两个月前,他在乘车时被诬陷成色狼;案发当天,电视台播出监控录像显示,酷似他的人买走了一架遥控飞机;第二天,警方宣布他打来电话承认自己就是凶手。 青柳百口莫辩,陷入重围。

《点与线》 松本清张

在九州的香椎海滩,惊现一对男女尸体。警方判定两人死于殉情,但刑警鸟饲重太郎和三原纪一却从这起貌似寻常的殉情案件中嗅出重重疑点。从九州到北海道,嫌疑人究竟利用怎样的手法完成了不可能完成的移动?在铁路网的庞大迷宫中,无数秘密正在暗中流动……

《白夜行》东野圭吾

这本,嗯,库管希望大家推荐除了东叔之外的作品,就是不想看到这种情况……后台清一色的《白夜行》。感谢同学们的支持。但不得不说,《白夜行》是入推理坑的必读之一。

《占星术杀人魔法》岛田庄司

四十年前,一桩占星术连续杀人案件轰动全日本!先是画家梅泽平吉在密室被人重击致死,接着是他早已出嫁的长女在家中被奸且杀,最后甚至连与他同住的六个女儿也全部失踪。尸体陆续被发现埋在日本各地,而每个人身上都被切掉了一部分!

四十年后,占星师兼职侦探御手洗洁决定在一星期内破解这件史上最不可思议、超大规模的占星术杀人魔法!

神作,谁看谁知道。

《another》 绫辻行人

东京少年榊原恒一,转学到了夜见山北中学初中部三年三班,随后,他听说了二十六年前的恐怖传说和死亡诅咒。

这是一个被诅咒的班级,班上所有师生及其亲戚,从每年四月开学起,都会不断地意外死去。为了大多数人的“安全”,必须有人被选出来,成为“替身”……

ps 动漫也很好看,100%还原原作,如果还能找得到资源的话。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小说长镜头结局

全文共 10631 字

+ 加入清单

长镜头》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小说。以下是小说长镜头结局,欢迎阅读。

T市“The-Queen”婚纱店是万嘉帆工作室最美好的衍生物。

辛辰坐在大厅里,随手翻阅着茶几上的杂志。万嘉帆端着两杯茶过来,往辛辰面前一放。

“又是茶?”辛辰蹙了蹙眉。

“你胃不好,这茶有有护胃的功效。”万嘉帆坐下来,轻轻的端起茶杯,抿了一口。

辛辰的眉心蹙的更加的紧。这语气,分明与凌亦瑾如出一辙。

“谁和你说的这些话?”

“亦瑾啊,她嘱咐我,别让你喝咖啡。”

辛辰抬手揉了揉眉心,又好气又好笑。戒烟戒酒这下连咖啡都该要戒了。这个凌亦瑾……他真是拿她没有办法!

“她这是关心你的身体。”万嘉帆叹了口气“要是婳婳有亦瑾一半心细就好了。”

辛辰端起茶杯,挑了挑眉。万嘉帆接着说“我倒不是嫌她不关心我,我只是心疼她,对自己的身体也没个紧张样!”

辛辰笑起来,万嘉帆显然还是对机场上童婳婳健步如飞的样子心有余悸的。亦瑾的确比婳婳让人省心的多。

“婚礼准备的怎么样了?”

“还算按部就班的在进行。就是T市的教堂少,有点紧俏。我们算是仓促的,教堂的问题暂时还没解决。”

“T市的奥列格大教堂……”谀

“说起奥列格大教堂我就来气,明明空余着,但是所有者Sampson是个怪脾气,非说预定也要看缘分!”

辛辰点点头,Sampson的脾气怪在英国那会儿就是出来名的。要预定他的地方,起码要和他有一定的交情,像嘉帆这样贸贸然上门,他定是不会同意的。

“我已经帮你和Sampson说过了,他同意把教堂租借给你,for-free!”

“真的吗?”万嘉帆有点兴奋的站起来,“你还认识Sampson?”

“我们在英国的时候有过一段交情。”

“可我昨天晚上给他打电话的时候他还义正言辞的拒绝了我。”

“我也是上飞机前刚刚和他说定的。”

辛辰想起Sampson那带着英伦腔调的中文就觉得好笑。他对辛辰要订教堂的事情显得异常兴奋,隔着手机就在那边欢呼,他说“Ron,你居然要结婚了?”辛辰笑着说不是自己,他顿时显得有点沮丧。但还是很爽快的答应租借,还说看在辛辰的面子上,免费租借!

“真是太谢谢你了。”

辛辰摇摇头,抿了口茶。淡淡的道“就当是我和亦瑾的见面礼!”

亦瑾这会儿正在二楼看着一件一件的婚纱发呆。这些洁白神圣的嫁衣,足以倾尽每一个待嫁女子所有的期盼。

婳婳的手拂过一件大红色的旗袍。立领包肩,金线绣着凤凰的花样,脖颈间纽扣一颗一颗斜至胸前……美而风韵十足。

“可惜了。我这身子穿不了这么好看的旗袍。”她低头望了望自己微微凸出的小腹,其实并不明显,但是对于完美主义的婳婳,应该不会容许这样的不完美。

“婚纱一样好看。”亦瑾走过去扶住她的肩膀,轻轻的推了推她“还不快去试试,我迫不及待的想看了。”

婳婳笑着点点头。

不过几分钟的光景,童婳婳由工作人员陪同走出试衣间,亦瑾愣在原地,忘了说话。半晌,她才指着设计别致的婚纱颤抖的说“这是……”

“The-Only!”

唯一的。

童婳婳是万嘉帆的唯一!

婚礼那天是个大晴天。

亦瑾在房间,穿上了米白色的抹胸礼服。她刚往试衣间前一站,拢了拢腰间的束这大花。就听见有人推门而入。

镜子里随即出现辛辰的身影。不似新郎的正式,他今天穿着黑色的休闲西装,稳重大气。

他的手伸过来,从后面环住亦瑾。他的下巴轻放在亦瑾的肩膀上,附在她耳边低喃。

“别这么美,会抢了新娘的风头。”

亦瑾笑着回身,替他拢了拢领结“那辛总这么帅,又该怎么办?”

辛辰不说话,慢慢的俯下身,吻了吻她的锁骨。

亦瑾觉得浑身酥软起来,像是一股电流从他的薄唇流向她的全身,她伸手攀住他的脖子。

辛辰顺势把她拢进怀里,深深的吻住她微启的唇瓣……

奥列格大教堂外站满了围观的记者和群众,保安和工作人员在现场维持着秩序。亦瑾一脚跨出车门,踩着柔软的红地毯上,心也跟着要融化了一样。辛辰微微抬了抬自己的臂弯,示意她把手放进去。她挽住他的胳膊,一步一步的走向礼堂。

青铜华盖,问天穹窿。只一眼就无法忽略着大教堂的宏伟,似乎连呼吸都变得神圣起来。

观礼的人很多,不少是娱乐圈分量十足的大腕,万嘉帆在圈内的地位也是非同一般的。屋外成群的记者大概也可以说明了这一点。

婚礼进行曲一点一点的在礼堂内回响。身着白纱的童婳婳挽着她父亲的手款款而来。白纱轻扬,蕾丝纷飞。厚重的婚纱裙摆随着

她走路的频率缓慢的一上一下……

万嘉帆一袭白色的西装,微笑的望着迎面走来的美丽新娘。

掌声雷动,经久不息。

亦瑾看着嘉帆微微鞠躬,从岳父的手中牵过婳婳的手,顿时泪湿眼角。

辛辰的手伸过来轻轻地圈住她的肩膀,耳边是无论贫穷与富贵的誓言和新郎新娘深情哽咽的“我愿意”!

亦瑾转头看着辛辰,他扬起嘴角把她拥的更紧。

教堂的前面有个巨大的白色凉棚,红毯铺至每一个角落,两边分列着酒席。

鲜花,气球,彩带……处处都是欢乐的气息。

婳婳已经换下了繁复的婚纱,改穿较为轻便的礼服。亦瑾随着新娘和众伴娘入场,辛辰坐在一群男人中间分外的惹眼,他朝她竖了竖大拇指又扬了扬手里的香槟。

扔新娘捧花,这个环节是新人结束婚礼前最重要的仪式之一。婳婳转头笑着挥了挥手里的捧花,身边的女子个个都蠢蠢欲动起来。亦瑾其实并不想凑这个热闹,今天一天高跟鞋磨得她后跟隐隐作痛,她连站都快站不稳了,哪来的精力去抢捧花?

“来咯!”

婳婳大喊一声。

阳光下的捧花异常夺目,像是一束有弧线的光。

亦瑾仰起头望着那个方向,下意识的往后退了一步,张开双手,捧花竟然稳稳地落尽她的怀里。

婳婳转过身来大笑着鼓掌。在场的嘉宾都站起来随着新娘鼓掌,有人在欢呼,有人在吹口哨。那声音大的惊起了不远处广场上的一群白鸽。

亦瑾觉得心里的热浪一层一层往外涌。她回过头去寻找辛辰的身影。他淡然的站在人群里,嘴角轻扬,目光炯炯。

他用嘴型郑重的向她念出三个字。

“我爱你!“

*****************************************************************************************

辛辰把车停在主宅门口,整座大宅灯火通明的。似乎从未有过这样温馨的一刻,原来有人等待的感觉,是这样的满足。

他站在门口,还未推门,就听见屋内传来阵阵轻笑声,好像并不是一个人。

门一推开,就看见Eudora盘腿坐在沙发上,听见有人进门的声音,她回过头,嘴角轻扬起来“Ron!你回来啦!”

辛辰点点头。走过去,将大衣往沙发上一扔,揉了揉她散乱的金发。

“今天怎么过来了?”

“家齐有事去日本了,我不想待在家里,老爹一逮着我就给我讲大道理。”

辛辰望着Eudora微皱的鼻尖,笑起来。龙老爹总是下意识的想把中国的传统思想灌输给他这个洋媳妇,若是家齐在,到还可以帮忙挡一挡,他不在家,也难怪Eudora一见老爹就想跑。

凌亦瑾从厨房出来,隔热手套套在她的手上有点臃肿,她正端着一锅子的汤,热气腾腾的往上冒。

“吃饭了。”她扭头看着辛辰和Eudora。

心瞬间就像被什么东西塞满了,辛辰先站起来,他走过去轻吻她的额头。

亦瑾推了推他的肩膀,往Eudora那边望过去。

“干什么呢?Eudora在呢。”

“亦瑾姐姐,我什么都没有看见!”Eudora伸手佯装遮住了眼睛。

“别装了,过来吃饭。”辛辰笑着揭穿她,松开了圈着亦瑾的手,往桌边走去。

三个人安静的吃饭,辛辰分别往她们的碗里夹了个鸡腿。Eudora笑着看了看亦瑾,把自己的鸡腿也放在了她的碗里“亦瑾姐姐你多吃点,看你瘦的。”

兄妹俩都把目光放在亦瑾身上,辛辰点点头,夹起一块红烧肉又要往亦瑾的碗里放,亦瑾挪了挪碗,瞪他一眼,三个人都忍不住笑起来。

Eudora吵着一定要自己洗碗,亦瑾也没和她抢,饭后就自己窝在沙发里看电视,搞笑的综艺节目,Eudora看剩的,她也懒得换台。辛辰半倚在沙发上,手里端着一杯亦瑾刚泡好的茶。

“我把公司的事情安排好了,过两天就陪你回家过年。”辛辰忽然开口。

电视机中时不时传出一阵阵爆笑声,但是辛辰的话还是稳稳的落进亦瑾的耳朵里。她转头看着他。

“怎么这么看着我?”辛辰笑着站起来,坐到亦瑾的身旁“我早就该去见见你父母。”

“我妈会把你吃了。”亦瑾一脸严肃的看着辛辰。

“不会,都说丈母娘疼女婿。”辛辰自信满满,一脸的笃定“我长得这么帅,她一定是越看越喜欢。”

亦瑾咯咯咯的笑起来,这个男人,脸皮厚起来还真是刀剑不穿。

“走之前得和你妈妈打个招呼。”

辛辰点点头,现在盛玉兰慢慢恢复过来,一天见不到他就惦念的慌。家齐说,过些天他就要把盛玉兰接回家,让她可以和Eudora作伴,还特地给她留了个向阳的房间。辛辰当时就拍拍家齐的肩膀,说“我这个儿子的地位在妈妈心中刚刚转正,怕是就要被你这个未来女婿抢去了风头。”

家齐玩笑着讨饶“大哥别一吃醋就不肯把妹妹嫁给我。”

当然不会。他的妹妹,又怎么可以错过像龙家齐这样的好男人。

Eudora洗完碗,拥着抱枕对着电视机傻笑。亦瑾其实不爱看这样的节目,她就坐在一旁静静地看着Eudora的笑脸。即使经历了世事,她笑起来的时候,还是像个孩子,纯洁美好。

Eudora像是感应到亦瑾淡淡的目光,也扭过头开看着她。眼里还不停的涌出笑意。悌

“亦瑾姐姐,你再看着我我不好意思啦!”她把头往抱枕上凑了凑,想站起来坐到亦瑾的身边。

辛辰在楼上洗澡,他的外套随手放在沙发的靠背上,Eudora一动,就勾带起了他的外套。一个钱包掉出来,落在厚厚的地毯上,没发出后一点的声响。

Eudora忽然露出神秘兮兮的笑容。谀

“你知道我哥哥钱包里的秘密吗?”

亦瑾摇摇头,这个有些陈旧的钱包落入她的眼里,她不知道,这里面会有什么她不知道的事情。悌

Eudora伸手在唇边比了个嘘的手势,不动声色的打开钱包,不出意外,一张照片落入眼中。她定定的看着,忽然没了声响。

亦瑾把脑袋凑过去,Eudora的眼眶已经开始发红。

是Eudora的照片,方方正正,正好撑满了那个格子。

“在干什么?”辛辰的声音从后面传过来。他像是逮着小偷的警察一般,又往前走了两步。“看到什么宝贝了吗?”谀

“苏誉哥……明明说……怎么会……”Eudora语无伦次,只是不知道是因为太激动还是被当场抓住后的紧张。

辛辰看了看还一脸茫然的凌亦瑾,接过Eudora手中的钱包,从表面的那张照片后面又抽出一张来,在亦瑾的眼前晃了晃。

“你们是在找这个吗?”

“这不是……”亦瑾指着照片一时语塞。她高中时的样子赫然在眼前,竟是那么的青涩。“哎……”

她伸手想去抢,辛辰轻轻的躲过,将它收在手心里。

辛辰坐在沙发上,圈住亦瑾的肩膀。他的身上还带着刚刚洗完澡的清爽味道。Eudora在笑,重新坐回沙发上扭头看电视,只是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在看电视。

辛辰重新细细的打量着照片上的女孩子,这些年,他一直把她的照片带在身边。

“拍过吧。”辛辰忽然说,他抬头看着亦瑾,亦瑾也在看着他“别人会以为我有恋童癖的。”

是啊,念了这么久爱了这么久也被打趣了这么久,苏誉那张漏风的嘴……

心里有一层一层的热浪涌出来。也顾不得Eudora在身边,亦瑾紧紧的抓住辛辰的手,那修长温暖的手,她一辈子都不会再放开。

Eudora终于没忍住,转过头看着坐在沙发上的一对璧人。她伸手就把钱包里自己的照片取出来。

“不用放我的照片,放亦瑾姐姐的就好。”

“你不吃醋?”亦瑾笑着问。

“当然不,我只要龙家齐的钱包里有我就好。”她扬了扬手里的照片“明天他一回来我就要把这个塞进去,什么都爱看哥哥的样,这个怎么不学?”

辛辰和亦瑾对视一眼,都宠溺的笑起来。

他们不贪心,都只希望,收到的爱刚刚好,就好。

辛辰的黑色宾利停在家门口的时候,黎玉梅正在睡午觉,听到楼下的声响,她脑袋往窗口一探,看到亦瑾和一个男人站在楼下,正在往后备箱里取东西。

男人微微的仰了仰头,棱角分明的脸落在她的眼里,很眼熟。

这不是相亲那日来搅局的男人么?

呵,凌亦瑾总算肯把人带回来了。

黎玉梅也来不及换拖鞋就匆匆的往楼下赶。

辛辰正站在院子里,四下的打量着这老房子。不,也算不上老,只是陈旧些,说不上为什么,只这屋子却透出浓浓的人情味。这大概就是她和嘉帆一起长大的地方。听亦瑾说起过,黎爸黎妈是重情之人,所以一直舍不得搬走。市区再好的房子,也割舍不了心中这份浓浓的情感。

亦瑾回身去车子上取包,身旁的辛辰忽然站直了身子,她一扭头,就看到妈妈站在门口。

“伯母你好,又见面了。”

“我记得你,辛辰是吧?”

妈妈往前走了几步,根本就没把目光放在亦瑾的身上,满目笑意的看着辛辰。亦瑾却觉得背后汗涔涔的,有种瞬间被遗弃的感觉。

“是的伯母,上次失礼了。”辛辰微扬着嘴角,把手里的一些营养品递过去。

“有心了。”黎玉梅伸手接过了东西。顺带的拍了拍辛辰的肩膀,眼里的笑意更深了。“走,进屋,外面冷得紧。”

“妈。”亦瑾忍不住开口,这从头到尾的,老妈根本舍不得分一点目光给她。也不问问辛辰和她的关系,拉着人家就要往屋里带,这该是有多喜欢啊。

辛辰笑着冲亦瑾眨了眨眼,一脸的得意。

“妈!”亦瑾又唤一声。

“听到了听到了。”黎玉梅回头看了一眼亦瑾,脸上的笑容深邃“你个丫头,总算干了件让我舒心的事情。”

亦瑾笑,伸手勾住辛辰的手臂。

辛辰轻轻的低下脑袋,凑在她的耳边低声的说“看吧,我就说我人见人爱。”

黎玉梅在客厅里转来转去,忽然就没有了方寸。亦瑾在旁边看的百感交集,她真的真的让他们等太久了。

“小辰,爱吃什么,都告诉我,晚上都给你做。”

黎玉梅披上外套,将围巾一圈一圈的绕在脖子上,她看着辛辰,满是宠溺。辛辰只觉得心头暖暖的。他似乎从不曾,被这样的在意过。

“伯母,你随意就好,不需要顾忌我。”

“妈,他不挑食,我爱吃的他都爱。”

亦瑾话音一落,黎玉梅就白了她一眼,脸上的宠溺却越来越深。“这孩子都不害臊。”

“真的。”亦瑾叫。

“真的。”辛辰附和。

亦瑾不知道辛辰爱吃什么,每回做菜都是按自己的喜好来。他哪一回不是吃的津津有味的。

“好好!”黎玉梅笑,她已经走到门口了,还不忘扭头回来“小辰,以后你可不能这样惯着她!”

辛辰笑而不语。

亦瑾朝妈妈皱了皱鼻子,心里却是满满的。

凌振华在A大任教几十年了,年前学校希望他给一个研究生班的学生们补课,他就延迟了自己的假期。

亦瑾和辛辰走在A大的小径上,她的手放在他的手心里,暖暖的。校园里很安静,他们一步一步走的很慢,谁也没说话。

他们错过了一段大学时光,幸运的是,此刻,他们还可以这样携手而行。

刚刚辛辰忽然提议要来接爸爸凌振华下班的时候,亦瑾想也没想就同意了。爸爸,看到辛辰一定也会很惊喜,也许那欣喜还会甚于妈妈,他不常表露自己的情绪,但为这件事,他已经找亦瑾长谈过好几次了。

亦瑾和辛辰从后门悄悄的溜进去,找了个靠门的位置坐下,没人发现他们。凌振华站在讲台上,眼神淡淡的扫过,像是看到他们了又像是没看到。

两人坐定,辛辰压低声调“我们没有书,会不会被老师发现?”

亦瑾白他一眼“辛总,您太入戏了吧。”

辛辰笑起来,揉了揉亦瑾的头发。

凌振华讲的激情澎湃,亦瑾却有点昏昏欲睡了,辛辰倒是一瞬不瞬的听得极其认真。她总算知道了为什么当初他的成绩那么好而自己却总是不上不下的。

“最后排的那位男同学,请你告诉我这题的答案。”

爸爸的声音似乎近了点,身旁的辛辰淡定的站起来。亦瑾睁开了眼睛,惊觉的坐直了身子。

他们蹭课,被发现了吗?

教室里忽然变得有些嘈杂,很多人都在小声的议论着,女生的声音尤为多。

“这个男的不是我们班的吧?”

“怎么这么好看?”

亦瑾伸手扯了下辛辰的袖子,他低头对她挑挑眉。大声的朝凌振华报出一个答案。亦瑾看着爸爸脸上有短暂的惊喜,但是掩饰的很快。

那些入耳的声音更响了点,不少人纷纷回头看过来。

辛辰还站着,身形挺拔,周身散发着不同寻常的气场。他目光坦荡荡的与凌振华对视着。

“请坐吧。”凌振华先移开了目光,扬嘴笑了笑“很好!”

辛辰坐下来,亦瑾长长的舒了口气。“你怎么知道?”

“认真听了就知道,你睡觉自然就不知道。”

亦瑾瘪瘪嘴“听这么认真干什么,我们本来就是来打酱油的。”

辛辰笑着把头凑过来“未来岳父的课,你说该不该认真听?”

“看来老爸老妈的心都要向着你去了。”

“还吃我的醋?”辛辰看着亦瑾,抚了抚她的耳廓“我的心是你的还不够?”

两堂课很快就过去。凌振华与往常一样慢条斯理的收拾着自己的东西。教室里的人越来越少,门口的那对男女还静静的坐着,像是在等他。

他终于忍不住再次将目光投向女儿身边那个器宇不凡的年轻人,心里自然是猜到了他的身份,喜悦按捺不住。

“最后排的那个小伙子,你是我未来女婿吗?”

教室里还有零星几个人,听到教授忽然发话,都好奇的停下了手里的动作。最后排那个好看的男子扬着嘴角,答道“等待伯父鉴定!”

两个男人都笑起来,把目光移向那个笑靥如花的女子身上。

幸福不过如此简单!

亦瑾在二楼给辛辰收拾房间。

爸爸从书房里踱出来,换上了家居的灰色毛衣背心和长裤,看起来书卷气息很浓。

她回头,唤一声“爸爸”

凌振华点头应答,脸上的笑意深邃。从今天见到辛辰之后,他脸上的笑意似乎一点都没有减退过。

看的出来,他对辛辰很满意。刚才回来的路上,他占据着副驾驶的位置,和辛辰聊了一路的金融市场局势。问答之间,辛辰始终有自己独特的观点又礼貌的不显得自我。爸爸越聊越带劲,辛辰又要开车又要和他交流,亦瑾好几次在后面提醒都阻不断爸爸高涨的热情。

辛辰也好几次从后视镜像亦瑾使眼色,示意她没有关系的。

是没关系的,他总是能把一切都处理的很好。

“还特地整理房间干什么?你房里的床不就是按双人的标准买的?”凌振华忍不住出声,连声音都带着笑意。

“爸爸!”亦瑾蹙起了眉头,又好气又好笑的看着爸爸。这都哪跟哪啊,喜欢辛辰也不带这样的吧。

“哈哈哈……”凌振华笑起来,声音很洪亮,笑得亦瑾的心也变得澄澈清明起来,“玩笑,玩笑。”

他走到亦瑾身后,看她细心的把床上毯子的褶子用手抚平。女儿脸上露出的柔和的神情,他也不曾看到过这样的女儿,明明认真的在做事,眉目里却还是透出丝丝的笑意。这大概是从心底流露出来的幸福。

“和辛辰认识很久了吗?”

“嗯。”亦瑾点头。“我们是高中同学。”

“你们早恋?”爸爸佯装皱了皱眉。

“没有,我们没有。”亦瑾否认的极快,心里却细想着,他们这样怎么算都不是早恋吧。

“我猜也不会。”凌振华边说边颔首。“这小伙子看着就不错。”

亦瑾笑,这才见了第一面,就都夸着他的好了。日后指不定怎么疼辛辰呢。

她整理好床铺,站直身子松了松脖颈,回身挽住爸爸的手臂。

“爸爸,吃饭去吧。”

凌振华扭头看了看贴在自己手臂上的女儿,有些亲昵有些撒娇,忽然感慨万千。

“小瑾。”凌振华拍了拍女儿的手背,“你妈和我只希望你幸福,现在有个辛辰,我们总算可以放心了。”

“爸爸。”亦瑾忽然鼻子发酸,千言万语哽在心头。却又不知道怎么开口。长大之后,能给父母最好的爱,似乎就是让他们看到,身边有个可以相伴终老的人。

“好了,吃饭。”凌振华马上转移了话题,今天的气氛太好,他无意破坏。

楼下厨房一派兵荒马乱。妈妈黎玉梅似乎准备了太多的菜色,反倒自己忙不过来了。

辛辰正站在妈妈身后,端盘子送碗的。两个人配合的倒算默契,时不时就听见妈妈尖着嗓子喊“小辰,快把盘子递给我。”

“小辰,快把火关小一点。”

……

爸爸笑意渐深,扭头看着亦瑾“看来我打杂这活有人接手了。”

“您倒是想的美。”亦瑾仰头看着爸爸,皱了皱鼻子。

“哟,女儿胳膊肘就向着外拐了。”

“爸爸!”

“好好,不取笑你,还不快去给辛辰找个围裙,那金贵的衣服哟,可别让油水给溅了……”

亦瑾边跨楼梯边往客厅里张望。辛辰正陪着爸爸妈妈看电视,三个人有说有笑的。

她别过头,嘴角忍不住扬起来。折腾了一天,她只觉得腰酸背痛的,她急需一个热水澡。下意识的回头去看一眼辛辰,他还是精神饱满的样子,像是一点都不觉得累,真是神了……

这个澡一泡差不多就泡了一个小时,亦瑾伸手扯下了头上的毛巾,这才看见自己床上的那个男人。

辛辰手脚舒展平躺着,听到有声响把头仰起来。“再不出来,我就要睡着了。”

亦瑾笑,走过去盘坐在他的身旁,伸手轻轻的捏着他的肩膀。

“今天累坏了吧?”

“嗯。”辛辰毫不掩饰的点点头。他伸手抓住了放在自己肩膀上的手“但是我从没有一天像今天这样的快乐。”

亦瑾有些动容,她忍不住低下头,俯身吻了吻他的额头。

她的头发还是半湿的,蹭在辛辰的脸上凉凉的。

“别诱惑我了。”辛辰发出一声闷哼,沉沉的说“我好累!”

亦瑾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辛辰却忽然一下坐起来,倒是真的把亦瑾吓了一跳。

“你干什么?”亦瑾略微警惕的看着他。

“什么干什么?你说我要干什么?”辛辰笑,他的头越靠越近,直到呼吸相交缠之时,亦瑾红了半张脸,他才轻轻的说“我只是想帮你把头发吹干。”

亦瑾瞪着他。

“我没有干点什么,你失望了?”

辛辰笑,转身去取吹风机。

“你不正经。”

“究竟是谁想歪了?”

……好吧。

他的手指温柔的穿过她的发,一缕一缕的将它理顺。指尖的热气和鼻尖的香气一起氤氲而开,空气香甜香甜的。他很耐心,耐心的像是在完成一件什么了不起的大事。

这大概就是他一直期许的平淡幸福。

他这般小心翼翼的对待,像是在守护珍宝。就当亦瑾觉得自己快要睡着了,他的吻忽然就密密麻麻的落下来。

“好事做完了,接下来该干点坏事了。”

“你……”

亦瑾的话消弭在他的吻里。

“我今晚睡这里好不好?”

亦瑾想摇头,他根本就没有给她机会,像个霸道的君主。

“小辰……小辰……”屋外适时的响起妈妈的声音。

辛辰和亦瑾皆是一愣,辛辰无奈的看了看亦瑾,起身去开门。

“伯母。”

“小辰啊,天气这么冷,我给你再加床被子,你是喜欢这个花色的?还是这个啊?”妈妈扬了扬手里两个图案繁复的被套,问的很认真。

辛辰有点哭笑不得,她要问他的,竟是这么……重要的事情!

“这个。”辛辰随意指了一个。

“好。”妈妈笑着把另一个收起来。又拉着辛辰的手“我怕你晚上睡不好,还特地给你热了牛奶,快跟我下去喝。”

辛辰回头看了一眼凌亦瑾,亦瑾终于忍不住大笑起来。这未来丈母娘,也太热情了点,看他能得瑟多久!

亦瑾一晚上睡得极其的踏实。这是一种强烈的安全感,由心底而生。

她从床上坐起来,随意披了外套洗漱完毕就往客房那里走去。不知道辛辰有没有睡着,有没有睡好,她记得他说过自己不择床。

房门虚掩着,她一推就开了。床上是叠的整整齐齐的被子,辛辰不在。家里似乎一个人都没有……

她正犹疑着,屋外传来了脚步声和爸爸爽朗的笑声。门应声而开,爸爸妈妈和辛辰的脸出现在视线里,皆是笑意吟吟的。亦瑾下意识的低头,发现辛辰的手里拎着大大小小的塑料袋。

他们三个竟撇下了她去逛菜市场了?

“哟,小瑾醒了啊?”爸爸在笑。

“你们怎么不叫我?”她撇了撇嘴。

“小辰说让你睡着。”妈妈接过辛辰手里的菜,往厨房走去“你个丫头,看看人家多体贴。”

亦瑾下意识的去看辛辰,辛辰竟移开了目光,他早已敛起了笑意,脸上表情淡淡的。

他似乎在生气?

“伯父,我去楼上换件衣服。”他说罢,就越过亦瑾,往二楼走去。

亦瑾挑了挑眉,确定了他在生气,还是在生她的气。

“妈妈,辛辰怎么了?”亦瑾没跟着上楼,转身进了厨房。

“什么怎么了?”

“他怪怪的……”却又说不上哪里出了问题。

“噢!刚刚在路上遇到小磊了。”妈妈笑起来,“你爸爸那个口无遮拦的,说那是以前和你相亲的。”

所以,辛辰生气了?这个傻瓜!

亦瑾忍着笑意推开辛辰的房门,他正在解自己衬衫的扣子。听见她推门,他连头都没转。

亦瑾轻轻的走到他身后,紧紧的从后面拥住他,他的身子一僵。

“小气鬼。”

环在他腰间的手被重重的握住,他慢慢转过身来,伸手扶住她的肩膀,拧着眉,没好气的问“凌亦瑾,你究竟和多少人相过亲?”

他这个样子,像极了吃醋的小孩子。

“两个。”亦瑾笑,忍不住还嘴。“相亲怎么了?你还有过女朋友呢!”

“你……”辛辰忽然哑口无言,也跟着笑起来,这个鬼灵精。

亦瑾挣脱肩膀上的禁锢,往前一倾又紧紧的抱住他,她低喃,“不管和多少人相过亲,我只爱过一个人。”

是的,漫长的时光里,过去,现在,未来,她会只爱那个叫辛辰的男人。

辛辰忽然叹了口气,他的语气缓慢悠长“你是我的,永远是我的。”

“我是你的,永远是你的。”亦瑾重复。

他将她拥的越来越紧,像是要把她揉进自己的骨血里。他带笑的声音忽然从头顶传下来“凌亦瑾,你当然是我的。刚刚在菜市场,伯父伯母逢人就说,我是他们的女婿,看你还怎么跑?”

“啊?!”

“怎么?还不乐意了?”辛辰松开她,看着她。

亦瑾望着他深色的眸子,郑重其事的点头“乐意。”

他满足的笑着,重新将她拥进怀里。

“我也是你的,永远是你的。”

大年三十那天,几个舅舅一家都悉数到场。微微自己开车过来的,说黎希瑞还有事情,要晚点过来。说是晚点晚点,那可是晚的不止一点点,辛辰急得想直接开车去找他了。

黎希瑞的后备箱里放着一个巨大的纸盒子,还神神秘秘的不让人打开。

辛辰自然是成了那晚的主角,外婆拉着辛辰欢喜的都不肯撒手,几个舅舅也是三句话不离辛辰不离海丰集团,就连笑笑也不忘凑热闹,非要吵着让他抱。

亦瑾看着他穿梭在自己的亲人之间,他的眉宇带着笑意,举手投足之间自然又礼貌。

饭桌上,三舅舅还不忘当初和亦瑾玩笑的那句“考酒品。”

辛辰一杯一杯的下肚,好在脸上并没有醉意。

二舅倒是帮着辛辰“老三,你可不能这样,现在就这么灌了,那婚礼上还得怎么灌啊?”

所有人都在笑。

辛辰忽然站起来,脸上的神色严肃有认真。

亦瑾看着他,他也低头看了一眼亦瑾,扬起一抹温暖的笑。

像是意识到辛辰将要说什么,所有人都噤了声。

“今天,趁着伯父伯母和各位长辈都在,我想,请大家见证这一刻。”

辛辰忽然转了身,黎希瑞将辛辰准备好的东西一一交给他。

所有都屏着息,亦瑾攥紧了自己的拳头,手心里密密麻麻的都是汗。眼里只有辛辰明晃晃的笑意。

他怀抱这一束泰迪公仔,中间最大的公仔手执着玫瑰。他将手心里的钻戒往亦瑾面前一递,顺势单膝跪了下去。

“凌亦瑾,请你嫁给我!”

亦瑾紧紧地盯着辛辰,他的脸越来越模糊,她伸手一抹,才惊觉眼泪早已掉了下来。

记忆里那张温暖的笑脸,反反复复,终于和眼前的笑脸重叠在一起。

他正望着她,期待又忐忑。

她点了点头,又点了点头,一直点着头……

“得了,别点头了,脖子都要断了。”黎希瑞打趣她。

所有人都笑起来。

“我愿意!”亦瑾俯身吻了吻辛辰。

他笑了,站起来将她拥进怀里。她感受到,他乱了节奏的心跳……

大家都鼓起掌来,她靠在辛辰的怀里,看到妈妈早已泪流满面却还是带着笑。

屋外忽然想起了鞭炮和礼花绽放的声音。亦瑾一回头,看见黎凯正俯身将最大的那个礼花点燃。

“嘭”的一声,满世界的星星都亮了……她看到夜幕中出现她和辛辰的名字,中间是紧紧相连的心……

亦瑾惊讶的看着辛辰,辛辰低头轻吻住她的额头。

“你不知道,为这一刻,我准备了多久。”

在一片惊呼声和欢笑声中,她听到自己和辛辰同时开口。

“我爱你!”

“我爱你!”

不管永远有多远!

(完)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6402 字

+ 加入清单

《红高粱》是中国作家莫言创作的长篇小说。《红高粱》以抗日战争及20世纪30、40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民间生活为背景,故事中塑造的一系列的抗日英雄却都是正义和邪恶的化身。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后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九儿为了救下他们,引开鬼子,最后于鬼子同归于尽。

余占鳌部队经过几场战斗,死伤惨重,余让俊杰带着剩下的弟兄先撤,自己掩护大家。眼看日军日益逼近,兄弟们都表示要和余占鳌共存亡。众人和鬼子浴血奋战,做好了同归于尽的准备。

朱豪三前来增援,从战火中救出了余占鳌等人。他让俊杰带着占鳌先行撤退,用自己的部队拖住敌人。在弹尽之际,朱豪三让小颜带人先撤,自己则拉响了身上的炸药,和夫人孙大脚一起英勇牺牲。

撤退的路上,九儿紧抱受伤昏厥的占鳌,盼他赶紧醒来。鬼子准备追捕余占鳌彻底把其消灭。得到消息后,俊杰带着余占鳌和众人向西山根据地撤退。临走前,九儿把当年的草编戒指还给了俊杰,希望他能一直守在余占鳌身边,带他走正道。

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鬼子一路追赶,很快包围了他们。九儿亲吻并嘱咐了豆官以后,悄悄离开了队伍。

高粱地里,九儿用凄美的歌声引开了鬼子,把他们引到一片堆放着三十里红的地方,她摔破酒坛,把酒都倒在了高粱地上。鬼子包围了九儿,朝她开枪,在倒下之前,九儿把火柴扔进了酒中,和鬼子同归于尽。

一、作者与创作

莫言,原名管谟业,1955年生于山东高密县河崖镇平安村,1960年五岁时在家乡上小学,1966年11岁小学毕业后因家庭成分是富农又因得罪了一个农民代表,莫言被剥夺了继续上学的权利只能回家务农。在农村劳动多年。1976年历经波折加入解放军。1981年开始创作生涯,主要写乡土题材,其成名作为《红高粱家族》,以内容新颖奇妙,风格大胆泼辣,叙事独到丰满,感情激烈昂扬震动文坛;1997年长篇小说《丰乳肥臀》获中国有史以来奖金额最高的“大家文学奖”;随后的长篇小说《檀香刑》却惹来不少争议。有《莫言文集》五卷。

莫言1985年在解放军艺术学院学习期间,发表了《透明的红萝卜》,受到好评。次年,中篇小说《红高粱》的发表,产生很大反响。随后,他又写了与《红高粱》在故事背景、人物等有连续关系的几个中篇,它们后来结集为《红高粱家族》。这些小说,主要以对小说中的故乡高密的记忆为背景展开。《红高粱》系列,以及发表于1995年的长篇《丰乳肥臀》,是作者对于民族的骁勇血性的那种理想状态的寻找。显然,他也要如福克纳那样,不断叙述他所建造的“高密东北乡”的故事。这些图景,来源于他童年的记忆,在那片土地上的见闻,以及他的丰沛的感觉和想像。他把笔伸向“历史”,在这片充满野性活力的生活场景上,叙述先人在过去年代的生活,他们(“我爷爷”“我奶奶”)生命的奔放热烈和无所拘束的传奇性经历。另一些小说,写当代的乡村生活,农民的情感、生存状态,人的本性所受到的压抑和扭曲。如《透明的红萝卜》《金发婴儿》《枯河》。这两部分作品似乎构成一种对比,而暗含着对生活于其中的后代的怯懦、孱弱的批判。

莫言的小说,表现了富于感性化的风格。他的写作,对当代小说过分的观念结构所形成的文体模式,是一次冲击。他采用一种不受控制的、重视感觉的叙述态度。在描述中,心理的跳跃、流动、联想,大量的感官意象奔涌而来,而创造一个复杂的、色彩斑斓的感觉世界。这种强烈的感性体验的写作方式,与对于带有原始野性生命力的向往有关。不过,有的小说也会由于对感觉过分倚重,表现出控制不够、刻意追求暧昧意象的倾向。

(选自北京大学中文系洪子诚教授《中国当代文学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二、生命的颂歌

德国哲学家叔本华把文学的对象视为生命意志的理念。《红高粱》就是通过“我奶奶”戴凤莲和“我爷爷”余占鳌的故事,以时空错乱的顺序,借用意识流的表现方法,叙述了昔日发生在山东某乡村的一曲生命的颂歌。

在小说中“我奶奶”“我爷爷”,他们浑身上下焕发着旺盛的生命力:“奶奶”年轻美丽,“走起路来双臂挥舞,身腰拨动,好似风中招飐的杨柳”。洋溢着生命活力,甚至有些放纵与风流。她16岁出嫁,渴望幸福美满的婚姻,“渴望躺在一个伟岸的男子怀抱里缓解消除孤寂”,谁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单扁郎,因为单家富甲一方,生命刚刚结出花蕾,就面临凋零。这时“爷爷”出场了,“奶奶”的美丽“唤醒了他心中伟大的创造新生活的灵感”,他劫走了三日后回娘家的“奶奶”,俩人以原始炽烈的生命热情,在红高粱地里翻云覆雨,共享生命的欢乐与灿烂,共播生命的种子。一切不复存在,只有赤裸的生命在疯狂,甚至可以说是放纵本能与情欲。“爷爷”杀了单家父子,终于和“奶奶”生活在一起,从此“奶奶”像鲜花一样饱满地开放了。日本人来了,他们的生命又和抗战联系在一起。管家刘罗汉大爷为保护“奶奶”和她家的财产被日本人剥皮杀害,“奶奶”端出纪念刘罗汉大爷的血酒,让已经成为民间武装(或曰土匪)司令的“爷爷”(余司令)喝下,去打日本人。战争是悲壮然而热烈的,“爷爷”带着儿子豆官(“我父亲”),扛着炮,在日本兵的枪林弹雨中英勇厮杀。“奶奶”最终牺牲在战场上,临终前她仰望天空,为自己这样激情地走过一生而感谢上苍。在小说中“奶奶”“爷爷”完全不似以往的革命战争小说中的英雄形象,为了理想信念,为了国家民族去战斗去献身,而是在生命力的驱动下,去生活、恋爱、繁殖、杀人、越货、抗日、牺牲。他们为解放生命而活,又为生命解放而死,无“是”无“非”(在抗日这一民族大义上不含糊),敢做敢为,他们可以说是生命意识层面上的“英雄”。

莫言在《红高粱家族》前献词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激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出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他是为已经丧失原始、粗犷的生命活力,沉浸在功利中卑微地苟活着的人们而羞愧吧!

莫言小说有着丰富的主题内涵。在他的作品中,既有对传统价值观的质疑与反叛,对封建伦理观念深刻的剖析,也有对由于社会环境改变而导致的人性缺失和种族退化的感叹,对城市文明的批判……而其中最重要的则是对生命意识的弘扬。20世纪80年代中期,作者受美国南方派作家威廉·福克纳的影响,开始将注意力转向自己的故乡,着力营造“高密东北乡”这个艺术世界。他从主观体验出发,用自己的想像激活历史,在这个虚拟的世界中创造出有声有色的生活图景。在《红高粱家族》《老枪》《秋水》等作品中,作者有意塑造了“我”爷爷奶奶这一辈人物,刻画了余占鳌、戴凤莲、罗汉大爷等形象。这些人物是高密东北乡日月孕育的精华;男的剽悍勇猛,女的风流俊俏;他们嗜杀成性又视死如归,杀人越货又精忠报国;他们是自然生命的化身,体现了一种强悍的生命本能。他们敢恨敢爱,敢于直面生死荣辱;爱起来在高粱地里狂热野合,受到压抑时则啸聚山林,扯旗造反。这是一群朴野人性的代表,在他们对传统伦理观念的反叛中,人类的生命原欲得到了最为酣畅淋漓的宣泄与抒发。小说中,祖父母辈人物和他们充满生机的生活,构成了最有光彩的一部分,而父母一辈和“我”的同代人则显得麻木萎缩,他们被沉重的生活压弯了脊梁,生活之火几乎熄灭;他们善良勤劳又愚昧胆小,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只能在庸碌的生活中苟且度日。作者在几代人的对比中,鲜明地表现了对生命之力的崇敬、赞美和对种族退化的深深忧虑。

(选自华中师大中文系王庆生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三、民间的战争视角

《红高粱》的创新,首先表现在内容上,它以民间的角度,审视抗日战争。在小说中,重点描写的不是带有革命理想的英雄人物,而是生活在民间的普通大众:农民、工匠、土匪、地方武装,也有共产党人(其中的任副官可以说具有某种正统的英雄意味)。他们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或痛快淋漓快意恩仇,或苟且猥琐蝼蚁偷生,突然来了日本鬼子,于是不由自主地卷入抗战的时代洪流中,英勇着、战斗着、献身着,呈现一种原生态的悲壮和豪迈。

莫言的中篇小说《红高粱》是站在民间立场上讲述的一个抗日故事。这种民间立场首先体现在作品的情节框架和人物形象这两个方面。对于抗战故事的描写在中国当代文学中并不少见,但《红高粱》与以往革命历史战争小说的不同就在于,它以虚拟家族回忆的形式把全部笔墨都用来描写由土匪司令余占鳌组织的民间武装,以及发生在高密东北乡这个乡野世界中的各种野性故事。这部小说的情节是由两条故事线索交织而成的:主干写民间武装伏击日本汽车队的起因和过程,后者由余占鳌与戴凤莲在抗战前的爱情故事串起。余占鳌在戴凤莲出嫁时做轿夫,一路上试图与她调情,并率众杀了一个想劫花轿的土匪,随后他在戴凤莲回门时埋伏在路边,把她劫进高粱地里野合,两个人由此开始了激情迷荡的欢爱,接下来余占鳌杀死戴凤莲的麻疯病人丈夫,正式做了土匪,也正式地成为她的情人。我们不难看出在这条故事线索中,始终被突显出来的是一种生机勃勃的民间激情,它包容了对性爱与暴力的迷醉,以狂野不羁的野性生命力为其根本。这显然逾越了政治意识形态的限制,对民间世界给予一种直接的观照与自由的表达。前一条抗日的故事线索,从戴凤莲家的长工罗汉大爷被日本人命令残酷剥皮而死开始,到余占鳌愤而拉起土匪队伍在胶平公路边上伏击日本汽车队,于是发动了一场全部由土匪和村民参加的民间战争。整个战斗过程体现出一种民间自发的为生存而奋起反抗的暴力欲望,这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历史战争所具有的政治色彩,将其还原成了一种自然主义式的生存斗争。概括地说,《红高粱》在情节构成上是依照了民间自身的主题模式,尽管它讲述的是抗日战争的故事,但其中所突现出来的主要都是民间世界中强悍生动的暴力与性爱内容。与此相关的是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上,也除去了传统意识形态二元对立式的正反人物概念,比如把作为“我爷爷”出场的余占鳌写成身兼土匪头子和抗日英雄的两重身份,并在他的性格中极力渲染出了一种粗野、狂暴而富有原始正义感和生命激情的民间色彩。20世纪50—70年代现代历史小说中也出现过类似的草莽人物,但必须要在他身边再树立一个负载政治道德标准的正统英雄人物,以此传达意识形态所规定的思想内容。但在《红高粱》中,余占鳌是惟一被突出的主要英雄,他的草莽缺点和英雄气概都未经任何政治标准加以评判或校正,而是以其性格的真实还原出了民间的本色。这些特点也同样体现在对于“我奶奶”戴凤莲和罗汉大爷等人物的刻画中。比如“我奶奶”具有的那种温热、丰腴、泼辣、果断的女性的美,罗汉大爷的忠诚、坚韧、不屈不挠的农民秉性以及“我父亲”小豆官的莽撞冲动的脾气,都有一种民间的放纵和生气充盈其中。由于叙述者把这些人物都作为自己的家族长辈来写,就又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以前革命历史故事中少有的任性与平易之感。这就使得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和情感亲合方面,都非常鲜明地表达出了一种真正向民间价值尺度认同的倾向。正是建立在民间崇尚生命力与自由状态的价值取向上,作者描写“我爷爷”的杀人越货,写“我爷爷”和“我奶奶”的野地欢爱,以及其他人物种种粗野不驯的个性与行为,才能那样自然地创造出一种强劲与质朴的美。

《红高粱》在现代历史战争题材的创作中开辟出一个鲜活生动的民间世界,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这部小说讲述的其实并非是历史战争,而是作家在民间话语空间里的某种寄托。叙述者在小说开头有一段充满激情的感叹,极力赞美他的故乡,赞美他的那些豪气盖天的先辈,并称先辈的所作所为和他们的英勇悲壮“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这种感叹贯穿在整部小说中,而且愈加变得浓烈感人,其中所体现出来的无疑是一种作家把民间作为理想的生存状态。民间是自由自在无法无天的所在,民间是生机盎然热情奔放的状态,民间是辉煌壮阔温柔淳厚的精神,这些都是人所憧憬的自由自在的魅力之源。叙述者以这样一种民间的理想状态来对比现实生活,却发现这种状态只是过去时态的存在,高密东北乡的英雄剧全都上演在已经逝去的时间中,这不能不令他感到遗憾,不能不令他屡屡发出文明进步隐含种性退化的感慨。这里显然引入了一种与政治意识形态及知识分子传统都全然无关的历史评判尺度:站在民间的立场上来看历史发展与社会现实境况,便暴露出某种生气流散与自由状态受到限制的趋向。而在《红高粱》中,这种遗憾与感慨反过来又强化了对曾经存在过的民间自在状态的理想化与赞美,从而使其呈现出了更为灿烂夺目的迷人色彩。

(选自复旦大学中文系陈思和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四、文化模式

文化模式对小说的叙事影响是巨大的。小说不仅蕴含人类的原始文化积淀,作者对历史、社会、道德的认识和评介等诸多文化意识也包容其中,有时表露得非常鲜明。《红高粱》就代表了当代作家某种鲜明的文化倾向,有别于传统的革命战争小说。这样的文化意识,反映在内容和形式上,使小说既作为先行者取得某种创作上的突破,并引来诸多的模仿者,也带来种种是非的争论。

祖宗一词在中国文化中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崇拜祖宗的活动在中国非常普及、盛行:纵向上,从夏殷周三代到清代,祭祖仪式一直延续着,宗庙与社稷合一也一直没有实质性变化;横向上,皇家与民间普通的百姓家每年都要举行庄严的祭祖仪式,祖宗崇拜观念根深蒂固。与此相关,在我们这个农业大国里,几千年来,农村的天然基本单位是自然村庄。它们往往是由世代聚居的某个宗族或几个宗族的联合体组成,而家族普遍对记载祖先事迹与血缘谱系的家谱、族谱很重视……诸如此类的社会事实有力地支持了祖宗观念的世代相传。

另一方面,由祖宗崇拜、祭祖仪式培育的祖宗观念已渗透到了我们的民族精神中,广泛地表现在中国人生活的许多方面。比如,“炎黄子孙”的说法简直成了“中国人”的代名词,其实这是由祖宗观念无意识地生发出的一句口头禅。可以说,祖宗在中国人的心目中,象征着家族的存在、血缘的联系,因而意味着神圣不可侵犯的尊严──骂人时,咒他的祖宗是最狠毒的;在刑罚中,刨祖坟是最厉害的;而在荣誉中,没有什么能比光宗耀祖更能令人自豪的了。祖宗又标志着家族的权威。以祖宗为起点,可以依次确定家族成员的辈份关系,限定每个人的权利与义务。祖宗又是一种精神理想的化身,很容易染上崇高色彩,因而祖宗又常常与英雄为伍。在一个文化相对封闭的环境里,祖宗的经验、观念意味着后代的惟一精神起点,因而祖宗精神似乎具有永恒的价值。“言必称三代”“言必称尧舜”,现实的挫折、困惑会使人们去祈求祖宗指点迷津。儒学非常成功地将祖宗崇拜的原始文化精神融会到了自己的学科思想中。这一点就连明代到中国的西方传教士利马窦都感觉到了,他“认识到古老的敬祖思想是儒家哲学体系的一大支柱”。见Spence(史景迁)《文化类同与文化利用》,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8页。

实际上,古老的敬祖行为、敬祖思想是中华民族的一种“种族记忆”和“文化──审美心理”原型,在夏殷周三代形成后,经过儒学的肯定、发扬,家族社会的保护,已深深地潜藏于中国人的意识与潜意识中,在他们的价值观念、心理中积淀为一种情结,时常若隐若现地以种种方式流露出来。

情结(complex)是一种必然而又强烈的情感倾向。有个人的情结,“当我们说一个人有某种情结时,我们的意思是说,他的心灵为某种东西强烈地占据了,以至于他几乎不能去思考其他任何事”。见《荣格心理学纲要》第29页。更有民族的特定文化模式的情结。个人情结往往与后者联结着,甚至被它主宰着。文学的祖宗情结原型无疑与祭祖仪式、《诗经》中祭祖诗的仪式冲动有渊源关系。它是子孙后代对家族祖先的崇拜、怀念。这种情结有一种常见的宣泄方式,那就是满怀崇敬的心情,以子孙的口吻讲述祖先的英雄行为,或将祖先英雄化、美化;在与祖先的对比中,子孙的自我惭愧感往往激发起他们摹仿祖先的欲念,或者萌发出寻根心态。而在文化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文化的某些转型时期,子孙的祖宗情结则往往表现得很复杂:钦慕、反思、批判、困惑、迷惘,或者兼而有之。

新时期的文化转型特征非常明显。由反思文革、改革开放带来的种种错综复杂的因素、情况等待着人们去识别、判断、选择,比如,选择异质文化的哪些成分与中国传统文化对话、融合就令人困惑、烦恼。这个时代问题直接引发了80年代的文化寻根思潮,随即,沉寂于我们民族集体无意识深渊的祖宗情结在一些作家的脑海中趋于活跃。由于文化环境相对开放,作家们的文化参照、心态、动机就比较复杂,相应,他们在审美情感上对祖宗就有了多种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价值选择与心理企求,比如,莫言的《红高粱》(《人民文学》1986年第3期及莫言多种小说集)、方方的《祖父在父亲心中》(《上海文学》1990年第4期)、韩少功的《爸爸爸》(《人民文学》1985年第6期及韩少功多种小说集)都是比较明显地运用了祖宗情结原型,同时又有不同价值趋向的小说。这里以原型批评方法为依据,从叙事结构的角度,对这三篇小说作一些分析。

有必要先对名词“小说的叙事结构”作一点解释。小说的叙事结构受作者审美感情的制约,取决于叙述人与小说形象体系的关系,表现为从小说立意出发对叙事角度、态度的选择以及对小说形象体系的总体安排等等,贯穿于小说叙事过程的始终。它是决定小说叙事方式与主题的一个主要因素。

莫言的小说《红高粱》因为同名电影获得的巨大成功而早已为人熟知。小说以“我”,即孙子的口吻叙述爷爷、奶奶的故事,而且还以小男孩──“我父亲”的视角描绘所感受到的一切。《红高粱》不同于传统小说,它的情节十分简单,写一天凌晨,“我父亲”跟“我爷爷”去参加“我爷爷”他们组织的一场简单的伏击战──在如火如荼的红高粱地里伏击日寇的汽车。中间穿插了一系列的事件,如“我爷爷”余占鳌杀死单家父子,与“我奶奶”结合;在红高粱地里,罗汉大爷活活地被剐等等,最后详写了伏击战的场面。

已有的不少评论、赏析大多注意到了《红高粱》的故事并不新鲜,新鲜的是小说的童年视角与作者独特奇异的感觉。也有人就事论事地指出过莫言小说,包括《红高粱》的“祖宗崇拜”现象。本篇则认为,《红高粱》的叙事结构在当代中国小说中十分独特,但从原型的角度来说,用子孙“我”的口吻带着崇拜的心态来追忆爷爷、奶奶们的英雄业绩,却并不让人感到陌生。这种“祖宗──子孙”的小说叙事结构,其实就是《诗经》中祭祖诗“祖宗──子孙”话语方式的翻版。因此可以说,《红高粱》是作者怀着祭祀祖宗的仪式心态写出的,是我们民族一种古老的“种族记忆”的复活。当然,这种复活充满了时代气息。

莫言式的追忆激情充沛。他为祖先设置了两个背景:一是充盈着原始生命冲动的爱情,二是严酷的为争取自由而进行的战争。在子孙“我”的讲述中,祖宗“我爷爷”“我奶奶”们笼罩着迷人的光环,他们身上充溢着原始活力,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为了实现生命的自由,爷爷们剽悍勇敢、匪气十足、杀人越货、敢作敢为,他们敢于与比自己强大的日本鬼子血战,是因为鬼子妨碍了他们的自由生活,剥夺了他们的生存权利。他们的爱情更多地发自本能。为了女人,“我爷爷”宰了单家父子和土匪花脖子;“我奶奶”则毫无三从四德、畏畏缩缩的气息,她和爷爷高粱地里的野合为高密东北乡丰富多彩的历史“抹上了一道酥红”。总之,他们勇往直前、风流快活,与妨碍其自由的一切人和事争斗,至死不悔。

就这个小说本身来说,作者借助叙述人,孙子“我”的童年视角以及新奇独特的感觉,主要表达的是“我”对“我爷爷”“我奶奶”原始的、浪漫的生命活力的崇拜与赞颂。莫言对这种祖宗精神的发掘当然是有他现实用意的。1985年掀起的文化寻根思潮,既然叫嚷着要寻根,就必然带有一种对祖宗文化精神的追忆、回顾、反思。这正好深深吻合了莫言当时的心态:“我赞成寻‘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寻法,每个人都有自己对根的理解。我是在寻根过程中扎根。我的‘红高粱’是扎根文学。”(莫言《十年一觉高粱梦》,《中篇小说选刊》1986年第3期)显然,《红高粱》中张扬的祖宗精神就是莫言所找到的祖宗之根。在小说“祖宗──子孙”对应叙事结构中,“我”的叙述愈是汪洋恣肆,“我”的激情愈是澎湃、感觉愈是新奇,读者,即广义上的子孙受到的心理震荡就越大,就越会受“我爷爷”“我奶奶”们的感染,汲取祖先的闪光精神以滋补子孙之元气的效果就愈好。很明显,作者在小说的立意上有潜在的、对当代文化的不满与批判,也有对我辈子孙的训谕,但叙事结构又决定了这篇小说的审美情感有极为传统的地方。《红高粱》仅仅是后来莫言的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中的一个章节。在这个长篇中,作者借助“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把《红高粱》中的潜在情感表达了出来,小说叙述人,孙子“我”代表着都市文化。“我逃离家乡十年”,便被“机智的上流社会”传染上“虚情假意”,“肉体”也被“肮脏的都市生活臭水浸泡得每个毛孔都散发着扑鼻恶臭”。“我”是“我爷爷”“我奶奶”的不孝子孙,“种的退化”的产物,因此,“我”企盼家族英雄祖先的亡灵指点迷津,在追忆反省中清洗自己的“肉体和灵魂”,“不惜一切努力”去寻找一株仅剩的“纯种红高粱”。这隐喻了作者重塑民族精神的强烈愿望,但“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却使小说自然地把祖宗与子孙两相对比,这时,崇拜祖先的仪式情感便引发了作者鄙视子孙的心理。总的说来,《红高粱》所崇尚的爷爷、奶奶精神带有很多的本能冲动成分。他们倾心追求的、“我”为之迷醉的浪漫自由固然叫人感到痛快,但倘若以此来训导子孙,嘲弄现代文化,则是明显地沉溺于一种美学谬误中了。

(选自徐志强《宗祖的梦寻──原形批评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五、故事怎样讲

叙述,是小说的重要因素:首先,故事是由谁来说,讲述者不同,它的视角和口吻会不一样。叙述的角度可以分为“全知全觉”(作者像上帝一样,什么都知道)和“有限视角”(作者完全依赖人物的眼睛来看小说中的世界);其次,用怎样的叙述人称,是“第一人称”(我)还是“第三人称”(他)来叙述。前者给人真实亲切感,后者比较自由,不受束缚地出入人物和情节中。《红高粱》的作者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还煞有介事地称自己“曾经跑回高密老家,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好像自己在真实客观地叙述一部家史,为了掩人耳目,还冷不丁地搬出所谓“县志”。这一点和《红旗谱》不同,《红旗谱》是根据真实史实所创作的,源于事实高于事实,作者也并不回避自己创作的意图;而《红高粱》的作者虚构故事,却要披上一件“事实”的外衣,好像一个客观的叙述者,告诉读者这是报道而不是创作。这也可以说是《红高粱》对革命战争小说从内容到形式的创新。

《红高粱》讲故事的手法巧妙、多样,可以说引人入胜。它并不是单一向度的。“我”是故事的讲述人,但是主要的视角却是“父亲”的,第一人称的讲述时时滑到第三人称(父亲)的叙述中。视角与人称的变换,使故事时近时远,摇曳生姿,在时间跨越中,使小说的结构具有极大的灵活性。不仅如此,像奶奶临终前的大段意识幻觉,在以“我”为叙述人的结构中,更是有违常规,作者却挥洒而就,一点儿也没有生硬与拼凑之嫌。

莫言小说最有特点的是他的叙事方式。在《红高粱家族》中,作者形式上是将叙述视角定位在第一人称“我”的位置上,以“我”的口吻叙述祖父母余占鳌、戴凤莲和父亲豆官的抗战经历,但在叙述中,叙事人又突破了第一人称的限制,栩栩如生地讲述了解放后出生的“我”根本无法亲历的故事。作者实际上是将叙述岔入了父亲豆官的视角,或者干脆甩开第一人称视野,在第三人称全知叙述中展开叙述。这种特殊的叙述方式,一方面使整个作品看上去是“我”在叙述自己家族的故事,给人很强的真实感和亲切感;另一方面又获得了第三人称全知叙述那种视野的开阔性。

(选自王庆生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这是从小说叙事方面所做的分析,从接受美学与文本阅读的角度,体会《红高粱》的艺术特点,你也许会有更深一层的认识。

传统的小说制作都有一定的路数。其中一条就是对某些固定主题和模式的重复。因而,在对小说的分类中,人们往往用爱情小说、战争小说、武侠小说、黑幕小说等专用术语来确定小说的性质。这种情形意味着小说创作总是在重复过去同类性质小说的模式,并由此花样翻新,讲述着本质相似内容不同的故事,从深层意义上说,创作就是一种变相的复制。《红高粱》的本文设计也是从复制开始的。这部小说的基本情节是“我爷爷余占鳌带着他的人马去打日本鬼子”。这个故事模式已为所有的中国读者熟知,因为多少年来,人们不止一次地看到类似的小说和电影。在写法上,《红高粱》似乎也试图遵循传统的创作原则。首先,传统小说创作原则强调故事性,讲究悬念设计。莫言则在小说一开头就写道:“1939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14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14岁的小孩、传奇英雄、伏击汽车队,这简洁的概括性交代,已足以引起读者对战斗故事的兴趣,并同时可能推想出少年英雄的出色表现,英雄司令的出奇制胜等等动人的情节。其次,传统小说强调真实。一是通过叙述状态的真实感来抹去小说本身固有的“回忆性”所带来的不真实感,二是通过加强细部真实造成一种可感的如在目前的阅读效果。《红高粱》在这两方面都做得相当出色。首先,它将事实上迟于小说的故事用一种正在进行的语态表现出来,并让“我父亲”以亲历者的姿态去目击它,感受它。由此也将过时的故事转化为读者感觉中的现时情景。其次,细部真实被高度重视。细节几乎成了表达的主要内容。“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类似的细节是《红高粱》细节描写的基本情态。这种对人物近距离的观察无疑也增强了小说的现实感。

但是,当读者进一步阅读时,便会发现“复制”故事仅仅是一个圈套,一种手段。讲一个有头有尾的战斗故事并不是小说的叙事目的。因而,在告诉读者“故事”的时候,小说便由复制走向改写,这种改写大大偏离了读者事先的预测,也大大背离了以往同类小说的叙事规则,由此也将读者引入一种陌生的语言情景中。

这种改写首先表现为在复制故事的同时淡化了故事。传统的小说复制也需要必要的“改写”,但改写本身只是某些因素的增删,并没有改变传统小说一贯要求的情节的完整性与故事的曲折性。突出情节与故事依然是小说写作的任务。但《红高粱》的改写是真正的改写。故事情节随着阅读的进展而逐渐失去了吸引力。这主要是因为人物事件不断脱离故事的中心即打日本的活动而走向独立。叙述人在展开情节时,并未一心一意地围绕打日本人的事件进行叙述,相反,他一方面借行军过程演述了家族故事,让“我奶奶”“我爷爷”“我父亲”纷纷出场,向读者公布家族历史中的英雄故事和风流故事,又通过“我父亲”的视角引进各种故事和人物,怕死的王文义,善良隐忍的罗汉大爷,任副官和余大牙关于女人的冲突以及其他血腥的和豪迈的故事,都以穿插的形式不断出现,从而有效地阻挡了读者对情节实际进展情况的关注。于是,情节意味淡化了。情节仅仅是人物与故事表现的场所或线索。在人物与情节似连实断的关系中,读者只能更多地将视线转向人物,转向红高粱地里的风情。阅读活动不再仅仅是对故事结局的探究,而更多地表现为对人物精神的辨认。

改写也使景物从对故事情节因果链条的依附关系中解脱出来,变成独立的意象符号。传统小说中,景物描写总属于从属地位,或是烘托气氛,或是象征某种精神,都要服务于情节发展和人物塑造,因而它在小说中表现为局部性的点缀,读者无法在阅读中形成对景物的整体感。《红高粱》显然以景物见长,但是红高粱、血海及墨水河边的神秘气氛不仅构成一种背景,而且也构成了影响和左右叙事走向的基本力量。红高粱与血海无处不在,既出现于叙述人的视野中,也出现在人物的视野乃至人物的感觉中。情节的因果连续不仅没有得到景物的有力支持,反而被不断出现的红高粱和血海所淹没。由此引发的是另一些人物,另一种故事,在这种情形下,不再是景物服从人物与故事,而是故事、人物离开了打鬼子的主线服从了景物的调遣。于是,读者自然会放弃旧有的阅读习惯,把对景物的关注作为理解本文的钥匙。

改写的另一种结果是时间感的消失。在传统小说中,时间顺序一直是组织情节发展的因素,情节因果关系一般来说都与时间顺序成正比。读者不仅能凭经验判断出故事发生的时间,而且也能对事件发生演变的顺序一目了然。《红高粱》也似乎强调时间给读者的真实感。开篇关于故事发生的时间的介绍,其精确性足以使读者回想起当年的社会背景。但是,战斗进程的时间顺序不久就被打断。这主要是由于对各种故事和人物的引进以及景物对情节的遮掩。而这一切都是借助回忆与想像实现的。但回忆与想像并不是在单一的时间维度上进行,相反却混淆了两种时间视点。在本文中大多数的景物与场面都通过“父亲”的视角被显示出来,而父亲的感觉在读者的经验里属于过去了的进行时,应属于伪装过的历史时间。但同时,作为叙事人“我”站在当今的视点上注视前辈的行为及其生活过的高粱地,前辈感觉到的一切以及他们身外的世界又都在“我”的视野中展开,当“我”与父辈一同注视同一事件同一景物时,历史时间与现实时间的距离消失了。距离感的消失导致了非时间化,读者在经历了时间的困扰后,最终会放弃对时间的留意,一如注视红高粱一样去注视其中的家族故事和血与火的故事。于是,人物与自然一起背离了时间,变成了超越于时间之外的审美对象。

(选自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金元浦、杨茂义教授《读者:文学的上帝──接受美学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六、感觉与语言

莫言的小说,重感觉,重语言。感觉是自由奔放的,语言也是自由奔放的,二者互为表里,有什么样的感觉,就用什么样的语言表现出来,反过来,有什么样的语言,就能把什么样的感觉描写出来。《红高粱》中红得不能再红的色彩,不断冲击读者的感觉,这种冲击更多的是通过语言,运用象征、比喻、夸张、反复甚至是灌输地传达给读者的。

在艺术上,莫言特别擅长感觉描写。传统小说总是从主题出发设置人物与情节,感觉描写仅仅是一个辅助成分,而莫言则把感觉描写放到最突出位置。他总是丢开故事与人物的叙述,抓住一切机会切入感觉描写,把读者直接领进各种“场景”中,去分辨暮色中飘逸在大片黄麻地上的淡紫色的雾气,倾听“高粱的茎叶在雾中滋滋乱叫,雾中缓慢地流淌着在这块低洼平原上穿行的墨水河明亮的喧哗”,陶醉于“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的幽淡的薄荷气息和成熟高粱苦涩微甘的气味”。传统小说总是让读者通过主题、情节和人物去认识生活,莫言则让读者直接“进入现场”,让他们从一株红高粱、一簇野花,从一张忧郁的面孔上去感知生活,他力图用精美的感觉描写拼接出一幅生动活泼的乡村生活画卷。在传统现实主义作品中也有一些感觉描写,但这些感觉大多经过由粗到精、由朦胧到明晰的提炼,作家对生活的感觉也同理性认识融合在一起,很难留住生活的原色原味。莫言小说提供的感觉更多来自他童年和少年时代的记忆,它是作家用童年的目光观察自然的结果,主体与对象之间很少有阻隔,对象外部的感性特征直接印入作家的心灵,在记忆的暗箱中留下了十分鲜明的印象。当然莫言小说中的感觉描写并不是对已往感觉记忆的一种单纯的唤醒,而是以这些感觉记忆为基础,在添加了艺术想像以后的审美创造,它们大都不是写实的,而是在主体的介入后出现了某种变形。

……

莫言也有良好的语言感觉。这种语言感觉与他的艺术感觉互为表里:对生活的艺术感觉构成了他表达的内里面,而较好的语言驾驭能力又使作者对生活的感觉得到更多的表现。语汇的丰富与语句的富有变化,是莫言小说语言的一个重要特点。他的小说以现代书面语为主,但也大量使用了口语、方言俚语、文言词汇、城市流行语以及某些社会科学的专业术语。为了提高语言的表现力,他有时利用语境的整合作用变通地使用某些词汇,如“走到我面前时,它又瞥着我,用那双遥远的狗眼”(《透明的红萝卜》);有时通过句子成分的换位构成一种超常搭配,如“小王八蛋油黑大门紧闭,几枝腊梅开得火旺,从墙头上鲜红欲滴地探出头来”(《红高粱家族》);有时改造成语,如“雨点大如铜钱,疏可跑马”(《秋千架》);有的将文言句式与欧化句式、短句与长句杂糅在一起;有时又大量使用色彩词语来创造气氛,强化表达效果。作者写景状物,很少用干巴巴的粗线条作简笔勾勒,往往像后期印象派绘画那样用厚重的色彩来涂抹画面,他特别喜欢使用红色作为作品的主色调。那“洸洋如血海般的红高粱”,被乡亲们的鲜血洇红了的大地与河水以及暮色中血红的夕阳,既构成故事的某种背景,又创造了一个热烈与充满躁动的整体氛围。

(选自王庆生《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七、风景的意义

风景,作为小说的重要因素,不仅仅是交代人物活动的自然环境,还能孕育人的气质,培养人的精神,从而揭示出人物性格形成的原因;同时,风景描写还能营造氛围,烘托气氛,既用来感染读者,也用来感染作品中的人物。 “红高粱”的世界作为独特的风景,兼具了以上的种种作用。无边无际的高粱地,红如血海,为人物提供男欢女爱、杀人放火、英勇抗敌的活动天地,也激发人物去爱、去恨、去生、去死,尽最大可能张扬自己的生命。

如果说人物设计对情节线索和善恶意识的偏离导致了阅读活动的非道德化,那么景物对情节线索的背离和对人物活动的包容则将阅读活动引向对红高粱世界的诗情领悟和纯审美体验。因为,情节小说总是因其过多强调真实性宣扬善恶观使读者极易将情节与现实生活联系起来,将小说当成认识和评判生活的窗口,这使本文与日常语境保持着一种互为解释的权力,本文向日常生活开放,本文与生活之间的互文性成了读者阅读的动力。《红高粱》则将人物裹挟于景物中,使其离开情节的因果联系,由此也隔断了本文对日常生活开放的渠道,使景物与人物在封闭的格局中相互依存、互为解释。景物与人物之间的互文性使读者必须在阅读中寻找到景物与人物之间的同一性,这样,对具体情景与行为的注视必然隐含着对一种贯穿于景物与人物之中的抽象情绪的体验,景与人在一种形而上的境界中得到了整合。可是,景物人格化,人格景物化,景物成了具有象征意义的喻体。纯粹的审美体验也由此产生了。

引起上述审美反应的景物主要是贯通全文的红高粱和血海。在整个阅读过程中,读者都无法抗拒红高粱与血海的吸引力。它们都以红色的色彩刺激着人们的感官,但更重要的是,它们在本文中宽广的覆盖能力使读者不得不将它们作为阅读与理解的重要窗口。

红高粱给予读者更多的是有关生命的内容。它引起读者阅读兴趣的因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移出背景”,二是“暴露真相”。

“移出背景”是《红高粱》对现实日常语境的反叛。日常生活总是以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政治关系和经济关系以及历史文化为背景的,景物在日常生活中无法构成背景。但《红高粱》中,一望无际的红高粱正是人物活动的空间,也是人物活动的背景。人们就在这里厮杀、在这里调情、在这里喝高粱酒打日本鬼子。这种背景因为没有外显的人文色彩会使读者感到新奇,并且暂时忘记了世俗生活中的种种规则,忘记人与人之间的你争我斗,甚至忘记被人们在现实中称做善与美的东西。当读者领略到其中豪侠的和风流的故事后,还会将这个背景看成是理想的乐园。拉开了与世俗生活的距离。因为这里没有现实生活中的道德监督,也没有世俗生活中的烦恼忧愁,它给人的是一个可以自由舒展自我的环境。厌恶现实约束的读者还会将它当做精神自由的家园。而它所产生的恰恰是精神世界的浪漫主义和审美主义。

“暴露真相”也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功能,它使读者的阅读经验不断得到修改。在日常语境,自然风景是一种屏障,发生在类似红高粱一类的青纱帐里的事件都会被联想为神秘的或不道德的,因而,风景具有一种掩饰性。但是,《红高粱》把掩饰改变为暴露,这不是因为其要展示什么阴暗面,而是因为它直言不讳地将红高粱地里发生的一切展示给了读者。家族历史都被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爷爷杀人越货,奶奶一生风流,都与红高粱的背景一起向读者开放。杀人与偷情不是劣迹而是被当做引人自豪的历史呈示出来。因而,自然景物不再起屏障作用,却担当起“同谋”的角色: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红高粱成了洸洋的血海,红高粱高密辉煌,红高粱凄婉可人,红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激荡着一朵朵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的悲壮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这种叙述语态将人的行为与红高粱放在同一情感评价中,极易使读者放弃阅读类似作品时打探隐私的那种神秘心态,以平等的姿态去看红高粱,去观察人物的种种故事。景物与人物之间的那种等级感也随之消失。于是,暴露真相实际上成了呈现事实,人与红高粱连在一起,共同构成风景,成了展示人们渴望的那种自由舒展的人类生态景观。

鲜艳的红色由此也成了读者感受人和自然的情绪象征。红色以其强烈的刺激力量使读者接受了色彩自身对生命的暗示。纯自然的色彩失去了自然性,红色会使读者想起流动的热血,火一样强悍的性格,本能的勃发与性的释放。这一切,又无不使人想到本能的力量。于是,色彩的感染总是伴着读者将红色与本能的表现连接在一起。本能与自然一样被看成是生命最真实的表现,读者由此也会陷入这样的迷乱状态:不知用红高粱在说明人,还是人去说明红高粱,这种迷乱将使读者将红高粱与人合而为一,都成为生命的基本内容。舒展摆动的红高粱是生命自然表现的象征,生命的表现则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注解,于是,生命成了天然的浪漫:奶奶神魂出会,望着他脱裸的胸膛,仿佛看到强劲慓悍的血液在他黝黑的皮肤下流个不停。高粱梢头,薄气袅袅,四面八方响着高粱生长的声音。风平,浪静,一道道炽目的潮湿阳光,在高粱缝隙里交叉扫射。奶奶心头撞鹿,潜藏了十六年的情欲,迸然炸烈。在这里,自然与情欲相互交融,生命的激荡与红高粱四面八方的生长声构成了生命的交响曲,情欲在蓬蓬勃勃的野地里变得更加庄严,红高粱则在情欲的野性爆发中变成了生命的见证与象征。这种叙述方式正是《红高粱》景物描绘的基本特点。而读者对上述情感的领会也恰恰来自红高粱与充满野性的生命意志的双重刺激。那些渴望回归到“原始状态”的读者,或许会从中得到一种满足。

如果说红高粱给读者的印象是对生命的张扬,那么血海所解释的就是死亡。按照常识,读者最初会把血海理解为一种残酷和血腥,会产生一种类似于鬼气森森的恐怖。但在阅读过程中,本文对血海的展示可能消除读者内心的恐惧感,将对死的畏惧变为对死亡的欣赏。这种欣赏态度当然是读者将血海与红高粱世界中的生命状态联系起来的结果。最初,叙述人把血腥味描绘为“腥甜”确实令读者陌生,但当人们将它看做是红高粱世界的一部分时,血所指称的死亡就变得优美了。在本文中,主要的流血死亡者是罗汉大爷和“我奶奶”,此处还有不知名的被日本鬼子杀死的乡亲。罗汉大爷和“我奶奶”的死改变了读者关于死亡的理解。这主要因为他们在死亡面前的表现引起了读者对血性人生的崇敬。罗汉大爷一生都在克制当中,但他用死亡改写了一生,因为死亡使他的血性得到了最大限度的表现:罗汉大爷把一口痰吐到孙五的脸上:“操你宗,剥吧!”

孙五操着刀,从罗汉大爷头顶上外翻着的伤口剥起,一刀刀细细素素地发响。他们剥得非常仔细。罗汉大爷的头皮褪下,露出了青紫的眼珠。叙述人对这活生生的剥人皮场面不动声色的描绘,确实令读者震颤,但同时,这个残酷的场面和罗汉大爷刚烈的态度所造成的反差,使冷酷的血色在读者心中化为圣洁。血海由此成了生命血性的又一次证明。

“我奶奶”在送拤饼的路上中弹身亡。她的死可以被看成是人生的光荣句点。因为“奶奶”是经历了对生命流程的幸福体验之后而死的。她一生中以极本色的方式生活,她没有因为道德而扭曲自己的人性。因而在她临死的时刻,所想到的不是对死的恐惧,而是对生的幸福感:“天哪!天……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

最后一丝与人世间的联系即将挣断,所有的忧虑、痛苦、紧张、沮丧都落在高粱地里……奶奶心满意足……这种死亡的抒情性给奶奶的死抹上了辉煌,同时也使读者的惋惜之情消失,进而将死亡看成是自然生命的延续和总结。于是,由罗汉大叔的血和我奶奶的血所构成的血海,与红高粱、与人交织在一起,在读者心中形成对红高粱世界的全部感受:痛痛快快地活,痛痛快快地死!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都市职场类小说推荐

全文共 2567 字

+ 加入清单

现代的大部分人总要走进职场,都市职场类小说也因此更加贴近我们的生活,让我们从这类小说中找到很多共鸣。以下就是小编推荐的十部都市职场类小说。

都市职场类小说排行榜NO.1暖婚之如妻而至

袁雨/已完成/职场/商战

简介:当温软如玉的少公子,遇上杀戮果决的女魔头,他们之间会碰撞出什么样的火花?夏千语,利益场上杀戮果决的女魔头,投资场上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唐宁,前途美好的首席翻译官,高贵美好得让人自惭形秽她见他的时候,一脸不屑一个男人长得比女人还好看就算了,拽着好几国语言谈笑风声的样子,实在是欠揍他见她的时候,眼底的厌恶被掩饰得刚刚好一个女人抽烟喝酒赌博玩nu人,真是太过堕落直到那天......月点击:364月票:0 订阅人气:126更新:2017-03-07字数:1813097

都市职场类小说排行榜NO.2翻译官

缪娟/已完成/职场/励志,唯美,都市,青春,高干,校园

简介:内容简介青葱明媚的校园里,他翩翩优雅阳春白雪,她刻苦优秀开朗出色。夜幕笼罩的倾城中,她笑容妩媚满眼心事,他萎靡不振堕落绝望。穿梭在光与夜中的两个人,以不同的面貌一次又一次相遇。她没有灰姑娘的幸运,不能只是丢下一只水晶鞋,就得到一段美丽的童话。而他是那高高在上的王子,在辗转追寻间几乎扯断了指间的红线。这世上,虽然那么多曲折不幸,但我仍心怀感动。因为我们相遇于此......月点击:365月票:0 订阅人气:92更新:2016-05-27字数:186688

都市职场类小说排行榜NO.3最佳首席设计师

情非缘浅/已完成/职场/励志

简介:当一个才华横溢倔强无比,并一心想成为设计师的职场菜鸟,遇上冷酷腹黑的大总裁会是什么样的场面?她叫果心蕊,身材样貌一等一,聪明睿智最大的梦想就是,成为一名顶级设计师。他叫枭厉阳,是市黄金单身汉排行榜的首位,英俊潇洒,冷酷多金,并有着征服一切的本事。面对身边无时无刻都会出现的麻烦,还有那一句句的恶语相加,一次次的有意嫁祸,一场场的明争暗斗,她如小草一样,春风吹又......月点击:724月票:0 订阅人气:84更新:2016-07-31字数:540898

都市职场类小说排行榜NO.4宠婚之女王归来

霁月光风/已完成/职场/励志

简介:本文女强宠文爽文,一对一江城,名震一时的最年轻商业女王锒铛入狱,此消息一出,轰动全城!颜氏集团就此垮台。五年后,她刑满出狱,却一无所有,负债累累。面对重重困境,她该如何卷土重来,重振她的商业王国?精彩片段全城最高楼的顶楼天台上嫁给我!男人笔直地站在护栏旁。如果我不答应呢?女人侧着身子,妩媚一笑。那就陪我一起跳下去。男人说话间,已经抓住了她的手腕,意味很明。如......月点击:624月票:0 订阅人气:82更新:2016-07-14字数:537755

都市职场类小说排行榜NO.5酒店风云之诱爱成瘾

潇湘人鱼之泪/已完成/职场/商战

简介:职场女强,美男多多,结局专一!她双商过人,他才能一流,彼此彼此!她玩世不恭,他市侩奸佞,半斤八两!他对她,千般宠爱,万般纵容,自以为有情有义,他拥有她,如虎添翼。她对他,三分引诱,七分迷惑,图谋的是权是利,她只当他,是踏脚石。两人是同一家五星级酒店的股东,从误会重重,争权夺利到共御外敌,联手虐渣,终将企业打造成行业标杆。片段一宋海澜从钱夹里掏出两枚小钢镚,弹......月点击:548月票:0 订阅人气:80更新:2016-11-05字数:920692

都市职场类小说排行榜NO.6首席女CEO

木子微/连载中/职场/商战,白领

简介:男强女强,前期斗客户,中期职场攻防战,后期商战。她从人大裁员中侥幸留下,不知祸福。他从欧美区降至一国总裁,位降权失。她是他的下属,彼此依赖,彼此利用!且看她如何步步筹谋拿下百般刁难的客户,放倒心怀不轨的同事,谱写商界新传奇。且看他如何不动声色精心算计,一步步完成宏图霸业!聪慧如她,机智如他。却都算不透爱情的加减乘除!他说,因为爱你,所以我无法忍受我所爱之人每......月点击:1月票:0 订阅人气:0更新:2016-03-30字数:64276

都市职场类小说排行榜NO.7枭宠女总

编锋云/已完成/职场/白领

简介:她,出身卑微,本想勇摘无冕桂冠,锄强扶弱,却饱受阴谋算计,屡遭陷害他,豪门少爷,本要继承亿万家产,成就一世,却独爱寒门女子,离乡背井她对他,心有挂念,却因为要求得无冕之称,不得不违背初心,心性大变他对她,情有独钟,却因为需肩负家族使命,曾一度抛弃爱情,悔恨万分。一双人,一世情,今生能否圆满?一枝笔,无冕王,今世能否如愿?精彩片段一记者?无冕之王?呸,我要当自......月点击:23月票:0 订阅人气:0更新:2016-08-19字数:506092

都市职场类小说排行榜NO.8岛上有晴天

纽扣小姐/连载中/职场/白领

简介:大龄剩女高学历女硕士结构设计师王晴,一夕重遇青梅竹马却中学毕业的小岛表哥,学历的差别,经历的差异,年孤寂的时光,究竟青梅竹马能否抵的过岁月久长?......

都市职场类小说排行榜NO.9这个夏天很多情

公子小冰/连载中/职场/励志

简介:人人都知道大明星夏多晴是个骄横跋扈的富家千金,十六岁出道一帆风顺畅通无阻全靠多金老爸在背后撑腰。尽管电影电视剧很多,但是收视率一直很低迷,大家都觉得夏多晴只不过是一个有脸有身材有钱的花瓶。一朝败落,父亲破产背上了官司,夏多晴一下子从云端跌落谷底,事业爱情两不顺。为了帮助父亲能够东山再起,她不惜从底层开始打拼,她一定要向所有人证明她夏多晴不是花瓶,而是一个有实......月点击:118月票:0 订阅人气:0更新:2016-09-02字数:37393

都市职场类小说排行榜NO.10职场有染

小店不打烊/已完成/职场/励志

简介:本文女主逐渐变强,暖心文,不喜请绕。项冉偶尔会想,如果不是阴差阳错弄丢那张价值几十万的销售发票而被迫辞职,她会不会一直在公司做着小财务,默默无闻一辈子?为了赚钱,她大胆转行做销售,原本只想尝试,却不曾想,她的生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出差陪酒,客户刁难,她差点放弃合同丢失,男友出轨,她近乎绝望而上天却偷偷将她这辈子最大的幸运送到了她身边。第一次接单,他放下身......月点击:9月票:0 订阅人气:0更新:2016-08-07字数:434128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关于小说的

全文共 428 字

+ 加入清单

小说看多了,思绪也渐渐变得紊乱,我虽然常常无故地悲伤,却是不常哭的,可是看书的时候,常常不由自主地就眼眶湿润了,是的,很感动!

看的小说很杂,其中有喜有悲!我喜欢看武侠,也喜欢言情,不过我对言情小说的要求极高,很少会为哪本言情感动,我喜欢纯粹而坚强的爱,不顾一切矢志不渝的爱,也喜欢那种绝望而浓烈的爱,就像释殿!

我是个很纠结的人,一般是很排斥悲剧的,可是我却深深恋上了小四笔下一个个悲情的人物!

我喜欢那种舒缓宁静的爱,却依然执着于樱空释的决裂!

是的,看小说的时候,我特别容易被感动,也特别容易恨上一个人,我不懂爱,却向往完美的爱,刚刚看了倾城逝,很恨那个男主角,明明爱的那么深却要伤她至此,明明可以为她舍弃一切却对她如此冷漠,明明想好好保护她却害她失去所有!我又是如此倾慕那位女子,始终如一的爱,无悔的付出,谁人当得起?

爱永远是建立在彼此的信任上,我坚信这世上一定有让人心动的爱!不一定如童话的美好无暇,唾手可得,不一定如传奇般倾国倾城,流芳百世,真挚就好!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小学生寒假作文写小说

全文共 668 字

+ 加入清单

昨天(28日)是新学期开学第一天,不少小学生已经将寒假作业上交,其中不少作文水准颇高,老师布置下来写10页纸的作文,不少5年级的“才子”“才女”竟然写了一本的小说集或散文集,还有连续三个学期对同一题材小说连载,让老师惊诧不已。

昨天,正在翻开一页页作文的广州市文德路小学五年级二班的司徒老师脸上洋溢着满意的笑容。原来班里的两位“小作家”给她送来最好的新年礼物_在刚刚过去的寒假,班里的学生何宇健和郭旭盈分别创作两篇长达5000字的小说《假小子张瑰》和《雪樱泪》。

“我写这篇小说是为了表达我对身边生活的一些看法。”还没满12岁的小宇健说,小说内容原型来自平常学习生活发生的事情,因没有机会和别人交流想法,便拿起笔,用文字表达自己的看法和心情。据宇健的语文老师司徒介绍,这已经是宇健创作的系列小说中的第三篇。小学生寒假作文 而与宇健同龄的郭旭盈同学,寒假里也把自己“关”了两三天,创作出小说《雪樱泪》。“去年过年时,我看见街上有不少可怜的残疾人在流浪,很有感触,所以就以这个为原型,融入自己的感情和想法,写成了这篇小说。”这位“学生作家”向记者叙说自己的创作缘由。

谈到刚刚过去的寒假,两位“小作家”表情兴奋。何宇健说,自己从小很喜欢写作,平时喜欢看作文书和文学作品,每天睡觉前至少要看5分钟,看到好的词句,就用笔摘录下来,身边的一些不寻常事,他也常常记在心上,写作时文笔就不会枯燥,不愁没材料。

“有的时候特别想用文字来表达自己的心情,有一种不吐不快的感觉。把身边发生的事情和自己的思考用笔写下来以后,有一种轻松感。”郭旭盈也表达了同样的看法。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我迷上了小说作500字

全文共 540 字

+ 加入清单

别看我总是带着一副红丝框的眼镜,就以为是一个爱学习的人。其实并不是,学习一般般的,但我酷爱看小说

我的房间,简直就是书的世界。桌子,床底,都是我的“宝贝”。我带眼镜的原因,都是它们所赐的。其实,我以前并不爱看小说,只要看见厚厚的一本书,心就不由得烦起来。但因为有次在家太闷了,就随便拿起书来看,想不到,这样就开始上瘾了。

我经常到书店里看书,只要一拿起小说,我的全副精力,就会投进了书里面,想象着里面的情景,就好像听到了书里面的声音。悲哀的,开心的,犹豫的,什么都能听得出来。看着里面的主人公哭了,我的心也会随着伤心,甚至落泪。主人公开心了,我也会跟随着开心。哈哈大笑,旁边的人怎么看我,我就不清楚了。

只记得有一次,我买下了一本小说叫《堂吉司德》,里面的主人公,是个骑士迷,于是他就想当一个骑士,就做上了当骑士梦。在看这本小说时,我也把自己当成一个骑士,踏上旅途,手舞足蹈的,挥倒,奔跳,上马,这些动作我也做出来了,房间里叮噹作响,我的家人怎么叫,也不能把我叫出来,直到看完这本小说为止。当我看完这本小说,看了看我周围,房间,好像要倒了,被子,被我搞得快要一命呜呼。书,被我扔得七零八落,简直目不忍睹。

我就是一个小说迷,小说就占了我生命中的三分之一。在我的眼里,看小说就是一种享受。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虽然生活不是小说初三作文

全文共 647 字

+ 加入清单

当你带着豪情,带着希翼、带着能容纳下上千种计划上万种撞憬走出校门,一脚踏上社会的时候,你觉得天气美极了,阳光也柔和得很。

但渐渐地你发觉社会到底和学校不一样,活生生的现实和图书馆里那一堆写得天花乱坠的小说根本是两码事。你这才知道写小说的人实在混帐得很,他们把天真的读者捉弄得很惨。

虽然生活不是小说,虽然憧憬要比现实美妙得多,但再残酷你还得忍受。

生活就是这么回事儿,你要想潇洒地走下去,你就得慎重,过份地迷恋天真、轻率地抉择人生,你终返究要吃亏终究要懊悔。

社会是很复杂。

真到两只脚在社会上艰难跋涉的时候,你还在思索。你现许多人都很小心地走,每个人都小心地不断思索......

人活着就无须象铁笼里的山猴儿一样专看人脸色行事。你认为是一就说一好啦,没必要听人家指鹿为马你就随声附和。

你当然不能随便付和呀,朋友,就因为你不是乖猴儿,不是应声虫你还年轻你追求进步,追求真理。

活着和生存并不一样。

悲哀和欢快并不一样。

不一样你就得学会选择,就得唱着歌一路潇洒地走下去,该走的路要走完还得靠你自己。

而跋涉者的路从来就没有终点。你应声是一个出色的跋涉者。

即使山路崎岖、你被它捉弄得鼻青脸肿焦头烂额你还要爬起来继继走,即使在平坦的大道上你也要做好摔跟头的准备。

你渴望成功、渴望彼岸,但成功了你还要扬起远征的白帆。初三作文 对于跋涉者,成功不是彼岸。

“前面的路虽然太凄苦,虽然迎着风,虽然下着雨......."你一路欢歌一路潇洒。

你抱定一个观念——既然你选择了这面帆,就不必再考虑己否顺风。

生活不是小说,生活不象小说。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关于小说孽子的结局

全文共 2812 字

+ 加入清单

早上我们分头进行,出去办事。师傅到殡仪公司去接洽灵车。我到长春路裁缝店去取孝服。我到那家裁缝店时,老板娘说,还有两件正在赶制。我说今天就要出殡,无论如何中午以前要赶好。老板娘答应一个钟头可以交货,她自己也坐上了机车,帮忙赶制。那家裁缝店专门包制孝服寿衣,里面白花花全是一匹匹白棉布,裁缝师傅剪裁布匹时,哗啦哗啦将布匹撕开发出刺耳的裂帛声,棉线头到处飞扬,呛得人很不舒服。这几天一直睡眠不足,我感到口中焦渴,头非常重.心中有说不出的烦躁。我又想起昨晚那个梦来,梦里王夔龙急迫地挥动着那双瘦骨梭梭的手。

我跟老板娘说,过一个钟头我再回来拿。我出了裁缝店,沿着长春路,一直走到南京东路,我在寻找王夔龙父亲的那幢古旧的官邸。那晚王夔龙带我回家,我只记得在离松江路不远的一条巷子里。穿来穿去,终于在南京东路三段的一条巷子里,找到了那幢铁闸森森门上竖着铁刺的那幢房子。我拉了铃铛,里面走出一个年老的门房来。

“王夔龙先生在家么?”我问道。

老门房朝我上下打量起来。

“我有急事要找他。”我说道。

“少爷一早就出去了。”老门房答道。

“他几时回来呢?”我又问道。

老门房摇摇头。

“不知道。”

他看见我迟疑不走,又说道:

“他到台大医院去看朋友去了。这阵子他天天上医院,有时中午回来吃饭,有时不回来。他的事,说不准的。”

“那么,我留个字条好么?”我央求道。

老门房瞅着我,未置可否。我便蹲下身去,抽出地址簿扯下一页,用膝盖垫着,在上面简略地写下几行字,告诉王夔龙傅老爷子病逝,今天出殡下葬在六张犁极乐公墓最高的山顶上。我将字条交给那个老门房,他转身去,蹒跚地走回门内,将铁闸砰地一下关上。

我回到长春路裁缝店,最后两件孝服勉强赶完。老板娘将六件孝衣叠在一起,用一条白孝带捆绑起来,让我带走。师傅还没有回家,小玉倒把馒头蒸好了,他又买了—碟卤肉回来,切成片,烧水煮了一锅蛋花汤。我们都帮着摆桌子,预备中饭。大家都没有睡好,一个个青脸白唇的,老鼠伤风了,稀稀呼呼,鼻涕涟涟,他也不用手巾去擦,鼻涕流出来,手背一抹算数。师傅中午才转来,他说今天是吉日,出殡的人家多。几家殡仪公司的灵车,早上都出租光了。有一家答应下午开来。我们都坐下啃了馒头,将碗筷收走后,大家便开始将孝服穿上。孝服只有一个尺寸,我的身材最合适,老鼠穿着太大了,拖到脚背上,头上披上麻,把半个脸都遮掉了,走起路来拖拖曳曳。穿在阿雄仔身上又太短小,半截手臂露在外面,下面只遮到膝盖头。我们披麻戴孝,穿着停当,便围着傅老爷子的灵柩团团坐下,静悄悄地一直等到下午三点左右,灵车才来。我们几个人一齐扛着灵柩,将傅老爷子抬出了门。

六张犁极乐公墓车子只能开到半山,到山顶,还得步行一大段弯弯曲曲的山径,那条山径象一匹大蟒蛇般一直蜿蜒伸到山巅。极乐公墓一座山旧茔新冢成千上万重重叠叠,沿着山坡一排又一排,挤得满满的。整个弧形的山谷里,高高低低,矗立着墓碑,好象一片石林一般,苍绿的松柏,疏疏落落,点缀其间。这是—座幅员广大,而又异常稠密拥挤的坟场。因为日近黄昏,送葬祭拜的人大概都已归去,这座累累的墓地里,静沉沉的,罩在一片无边无垠的荒凉中。

我们六个人扶灵上山,分开左右两排。左边由师傅带头,中间是吴敏,阿雄仔托棺殿后。右边小玉领先,老鼠排第二,我在最后扶持。我们六个人,披戴着雪白的孝衣,一齐弯下身去,将傅老爷子那副沉甸甸乌黑的灵柩,用力提了起来,扛到肩膀上去。从半山到山顶这段山径,相当陡斜,石级崎岖不平,忽高忽低。我们六个人的步伐,必得一致才不会左右颠簸。我们落脚都很谨慎,一步一步,扛着傅老爷子的灵柩往山上爬去。愈往上,坡愈陡,棺木的倾斜度愈大,我和阿雄仔居后,肩上的重量,愈来愈沉,渐渐往下压,我的面颊紧紧抵住那粗糙的棺木,肩胛骨已经给压得隐隐作痛起来,汗水开始从头上背上冒了出来。我们蹭蹬了半天,才爬到一半,大家都开始有点不支了,我们默默地爬着,听得到彼此的喘息声。突然间,我的右脚一滑,脚底下踩到一决松动的石头,一个踉跄,我右腿便弯跪了下去。于是整副棺木压着我的左肩,向我倾滑下来,我肩上感到一阵彻骨之痛,棺木的底板好象嵌进了我的肉内一般,我眼前一黑,痛得泪水直流,几乎支持不住,整个人将往后倒去。我一急,也顾不得痛楚,用肩往上拚命将倾滑的棺木抵住。幸亏阿雄仔力气大,双手托住棺尾,将棺木慢慢举起,其余几个人也死命撑着,才将棺木扶平。我挣扎着,用尽了力气,终于站了起来,可是整个左肩,早已痛得麻木了。我们一齐伫立着,等大家缓过一口气来,又重新出发,一步一步,迟缓地、艰辛地,将傅老爷子的灵柩,护送到山顶。我们小心翼翼地将灵柩卸下肩来,摘置在地上,大家开始揩拭脸上的汗水。我伸手到衣内,去摸了一下左边的肩胛,觉得肩窝上黏湿黏湿的,抽出来一看,手上沾了鲜血,肩上的皮肉已给磨破,这时我才开始感到肩膀上一扯一扯一阵阵痉挛一股的剧痛来。

山顶那片墓地比较荒疏,只有零零星星的几堆坟墓,一些荒地上,长满了齐人高的狗尾草,一从从发着白絮子。傅老爷子的坟墓果然包好了,是一个青灰色磨石子的石椁,一半埋在地下。紧接着旁边有一个旧坟,外壳石头变黑了,可是坟上草木却修剪得很整齐。我走近去,看到墓碑上赫然题着“陆军少尉傅卫之墓”,日期是“中华民国二一年生中华民国四七年殁”。

十二月冬日的夕阳已经冉冉偏西,快降落山头了,赤红的一轮,滴血一般,染得遍山遍野,赤烟滚滚,那些碑林松柏通通涂出了一层红晕。山顶的狗尾草好象刚在红色的染缸里浸过似的,我们身上的白孝服也泛起了一片夕辉。顶上起了山风,凉飕飕地将我们身上的孝服吹得衣带飞扬。我们歇了一刻,打开了石椁的盖子,六个人又同心协力地将傅老爷子的灵柩兢兢业业地放落到石椁里,正当我们将傅老爷子的墓封盖起来的一刹那,山径石级上一阵脚步声,突然冒出一个人来。王夔龙及时赶来了,他穿了一身的黑西装,打着黑领带,胸前捧着一大束拳头大一朵朵的白菊花,总有二十来枝。他大概爬山爬急了,兀自在重重地喘息。他一脸发青,他那一双炯炯的眼睛,象两团黑火似的,烧得在跳跃。他看到石椁里躺着傅老爷子的灵柩,便往前走了几步,弯下身去,将那束白菊花轻轻放在墓前,然后立起身,双手下垂,默然俯首,望着石椁里傅老爷子的棺木,静静地凝视了十多分钟。陡然间,扑通一声,他那高大嶙峋的身躯,竟跪跌在傅老爷子墓前,他全身匍伏,顶额抵地,开始放声恸哭起来。他那高耸的双肩,急剧地抽搐着,一声比一声大,一声比一声凶猛。他的呼嚎,愈来愈高亢,愈来愈凄厉,简直不象人类发出来的哭声,好似一头受了重创的猛兽在最深最深的黑夜里在幽黯的洞穴k,朝着苍天,发出最后一声穿石裂帛痛不可当的悲啸来。那轮巨大赤红的夕阳,正正落在山头,把王夔龙照得全身浴血一般。王夔龙那一声声撼天震地的悲啸,随着夕辉的血浪,沸沸滚滚往山脚冲流下去,在那千茔百冢的山谷里,此起彼落地激荡着。于是我们六个人,由师傅领头,在那浴血般的夕阳影里,也—齐白纷纷地跪拜了下去。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好看的历史小说十大排行

全文共 410 字

+ 加入清单

一、明朝那些事儿,不解释,看过数遍了,由此喜欢上明史。

二、大秦帝国,上大学时图书馆借全本看,很入迷,春秋战国的时代!有同名电视剧,也很好看!

三、明亡清兴六十年,接触较早的明史书之一,看完之后强烈要求把我穿越回明朝当皇帝力挽狂澜!怎么就被小小的满清入主中原了呢!袁崇焕到底是民族英雄还是卖国贼?

四、二月河的康熙王朝,了解满清王朝由此开始。

五、二月河的雍正王朝,是不是把雍正描绘得太好了点?

六、歃血,讲得是北宋大将军狄青的故事,文笔很好,感情戏也写的很唯美,在新华书店或站或坐地上花3天时间看完,印象很深。

七、月关大神的回到明朝当王爷,穿越历史第一书!月关的成名作,就是后期太种马了些。

八、月关的步步生莲,个人认为其实不比回明差!

九、月关的锦衣夜行,我对锦衣卫很感兴趣!飞鱼服,绣春刀,缇骑四出!

十、阿越的新宋,这算是穿越历史小说里比较严谨的了,不种马,不意淫,就是讲主人公致力于改革积贫积弱的宋朝的故事。

[十大公认架空小说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青春校园类小说

全文共 2231 字

+ 加入清单

校园生活永远是无忧无虑的,甚至许多人成年之后都非常怀恋校园中的生活,而这是看一本校园言情小说,更是会让读者想起曾经青春懵懂的学习生涯。想要重回那个心动的年代吗?小编盘点了十部校园言情类小说小说,读者们就请继续往下看吧!

1、青春校园言情类小说:玩转王子学院

一个拥有绝世武功的女孩子被迫女扮男装生活在一个超级贵族的男子学院里.里面有IVNA一级学生会,也有许多大大小小的分派势力,在这样极度不安的学院里,她会怎样生活呢,请期待吧,哦呵呵呵呵.

2、青春校园言情类小说:贵族王子巧遇穷公主

为了学习最优秀的舞蹈,董事长千金林雨晨以穷学生身份转学到金伊学院,温柔不屈的个性,绝美而灵性的舞蹈让霸道恶魔和温柔王子倾心。为爱,为梦想,在失明的时候,她勇敢地登上了那个耀眼的舞台,用那颗执著坚韧的心蹁跹起舞……在盛开着香樟的夏季,校园偶像剧般浪漫的爱情故事,颠覆传统风格。女主不再是麻雀变凤凰的过程,相反却是贵族公主变身穷学生,巧遇了可爱恶魔和优雅王子。在爱恨中懂得成长的代价,在坚守梦想中绽放属于自己的光芒,小说延绵了校园浪漫而暖心的爱情故事。

3、青春校园言情类小说:离歌

幼年时的特殊遭遇,使她早熟早慧。可是青春期的成长剧痛,还是不可避免的降临在她身上。以全县第一名的成绩考上天中后,她结识了副校长的外甥女——倒卖A 货的少女颜舒舒,与其成为密友。又是偶然中的偶然,技校问题少年“毒药”,闯入了她的生命,桀骜不驯的“毒药”仿佛生活在一切规则之外,马卓却被他身上神秘的力量深深吸引。

冥冥之中,像有一条命运之线,在“乖女生”和“坏男孩”之间贯穿,徘徊,最终,义无反顾地将他们拉在了一起。在无以为报的恩情和颤颤巍巍的爱情的挣扎中,已然平静多年的少女马卓的生命,又一次掀起惊涛。名叫“毒药”的男孩,会给这个经历坎坷的女孩的生命又添上怎样浓烈的一笔?从小到大从未幸免过的离别之歌,又将怎样决绝地,轰轰烈烈地在她的世界里唱响?

4、青春校园言情类小说:皇室公主的校园生活

我,皇室公主,身怀绝艺、武功高超、无人能敌、拥有世界之权、皇室未来的王后,可谁知,母后的一个无知念头让我进了属于我的那所学校,也让我遇到了许多的知心好友,戏剧性一般的生活,什么绑架、勒索、被变为庶民、恋爱之类的我都遇到过。

5、青春校园言情类小说:皇家黑帮王子部

一个KISS是否能引起爱的焰火?一次机缘巧合,她被人绑架,误入世界最神秘的学院,却发现那里是世界各地XX公子就学的地方,从此,一入狼窝深似海。她是学校人见人怕的女霸王,但成绩却好的人神共愤。偶然一次,她教训了一个欺负手下的男生,结果这个男生带着靠山席卷重来,靠山不但夺了她的初吻,还在她跳墙逃课时,看见了她的粉红小裤裤!!!随后自己被劫持入机,机缘巧合下,被夺去她初吻的男生给救走,他却因为报复她,将她丢到英国神秘的皇家学院。

6、青春校园言情类小说:帅老公是高中生

我到了另一个城市,在那里我遇见了我的初恋。他是老师眼里听话的优等生,女同学心目中清澈的小王子。他永远是那么柔和善良,两颗淘气的虎牙让他笑起来像个单纯的孩子。 家庭聚餐时,一个俊美任性的冷漠少年闯入我的视线。双方父母竟当场宣布:我和他从小指腹为婚,以我们脖子上挂着的戒指为证。“让我们解除婚约吧!”我跑到他的学校找他,却惹来无数批人马拦截。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有个男生是全校出了名的花心,典型的纨绔子弟。带着几个混混似的手下在放学时将我堵在巷口,霸道地宣示着他的喜欢。派人上午送来一封浪漫感人的情书,下午送来一束娇艳欲滴的玫瑰,而他竟然就是那个在酒吧救了我的男孩。三分之伊的爱恋,究竟谁才是我的真命天子呢?

7、青春校园言情类小说:名门公子2

他是名门公子,却为了区区3000块钱的奖学金跟她争抢不休!还要挟她说要每日见面!——她忍!他骗她说做姐妹,可是他对她做的根本不是姐妹能做的事儿!她狠心说根本不爱他,只是不想让他知道她是谁……竹本无心,她以为忍得一时心动,今生就不会为情所困。她用力关紧心门,一次次忍痛离开他身旁。隔着身份、隔着门第,她以为他也终究也会忘了她是谁。却在每一次,只要她转身,就都会看见他狐狸一样无声跟在她身旁!灯火阑珊里,他狐步而来:“我们注定在一起……”她明媚而笑,伸出皓腕,“想吃拳头么?”

8、青春校园言情类小说:深海里的星星

这是一个患有抑郁症的不良少女的成长史。不良少女程落薰的荆棘青春,像一面色彩斑斓的墙壁。所有路过的人都会在墙壁上上留下自己浓墨重彩的一笔,各种颜色混合起来遮盖了原本的素白,很难说清楚是究竟是那些缤纷的色彩纠结起来造成了这隐忍苦涩的墨黑,还是她内心深沉如海的黑色吞噬了那些缤纷的色彩。深海里的星星,有苍凉绝望的深海,也会有象征希望的,虽然势单力薄却依然努力闪亮的星星,星星就是希望。

9、青春校园言情类小说:名门公子:厚黑老公,不要脸!

那个早上她站在讲台上,展开点名册,咬牙切齿念出那个让她愤恨已久的名字。却在漫天栀子花香里,看见他从座位里站起,白衣披满金色阳光……他向她走来,含笑耳语,她含泪握拳,“靳兰泉,你不要脸啊不要脸!”

10、青春校园言情类小说:左耳

《左耳》是中国现代女作家饶雪漫于2006年通过当代世界出版社出版的青春互动小说。该小说讲述李珥、黎吧啦、张漾、许弋、蒋姣等一批性格迥异的年轻人关于青春成长的故事。《左耳》承载了许多人的青春记忆,在那段记忆里左耳书中的主角让读者们再熟悉不过。2013年《左耳》荣获第八届中国作家富豪榜·最佳青春小说。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小说人物典型化

全文共 626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种,以生活中的某一个原型为主,加以概括、想象和虚构,从而创造出典型人物。例如,鲁迅的《狂人日记》中的狂人,原型是他的一个表兄弟。鲁迅结合平时对黑暗社会的多方见闻,改造了这个疯人形象的内容,赋予人物以深刻的社会意义,从而塑造出了狂人这个艺术典型。

第二种,在广泛地集中、概括众多人物的基础上塑造出典型人物。这就是鲁迅说的"杂取种种人,合成一个"的方法。巴尔扎克在谈人物塑造时指出:"为了塑造一个美丽的形象,就取这个模特儿的手,取另一个模特儿的脚,取这个的胸,取那个的骨。艺术家的使命就是把生命灌注到所塑造的人体里去把描给变成现实。如果他只是想去临摹一个现实的女人,那么他的作品就不能引起人们的兴趣,读者干脆就会把这未加修饰的真实扔到一边去。"

鲁迅笔下的人物大多是这样的。他说:"所写的事迹,大抵有一点见过或听到过的缘由,但决不全用这一事实,只是采取一端,加以改造,或生发开去,到足以几乎完全发表我的意思为止。人物的模特儿也一样,没有专用过一个人,往往嘴在浙江,脸在北京,衣服在山西,是一个拼凑起来的角色。"(《我怎么做起小说来》)

有许多优秀的短篇小说作品,其中的人物都是指不出生活原型的。这种作品中的典型人物形象的塑造,可以说比用某一原型塑造人物形象更为困难,然而,一个真正的小说作者是必须掌握这种塑造典型人物形象的方法的。以上两种塑造人物的典型化方法,有时可以在一个作品中同时运用,即可以用一种方法塑造某一人物形象,而用另一种方法塑造另外的人物形象。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