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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小说作文汇编20篇

《我的前半生》电视剧结局是怎么样的,和小说有什么差别?相信很多人都被这部电视剧圈粉了,下文是小编整理的写小说作文,欢迎阅读,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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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的作文小说篇嫣然蔷薇几度开

全文共 7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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蔷薇!!”宿舍的门忽然被大力的撞开,一个穿着藕荷色长款连衣裙的女生冲了进来,手里还抓着一顶遮阳帽。外面正值炎炎骄阳挂树梢,而屋内空调开得正凉,少女进来的时候明显的打了个哆嗦。

“蔷薇!我拜托你不要每天都对着电脑把空调温度调这么低好吗!!你不知道电费很贵的吗!!”少女撅着嘴在床边坐下,气鼓鼓的对着坐在电脑前的女子喊道。

女子做了一个深呼吸,转过头来。

白皙的脸上嵌着一双灿若星辰的眸子,眼形是略显高贵的丹凤眼,薄薄的红唇抿成一条线,黑色的长发被束成马尾垂在脑后。

只见她微微叹了口气,然后继续转回去对着电脑,随即,一个清冷的声音响起:“周瑾欢,你能不能别这么闹腾了。”

被称作周瑾欢的少女不屑的“切”了一声:“蔷薇,咱们宿舍的电费可是我交的,小心哪天我不乐意交电费了,哼哼,你就等着被断电吧~”

“喂喂,蔷薇,小心我真的不交电费哦!”

“喂喂,蔷薇,你别不理我啊!蔷薇~”

“蔷薇我错了,你理我一下嘛!”

“蔷薇!你再不理我,我就真的不交电费了!”

顾蔷薇终于转过身来,伸手戳戳周瑾欢的脑门,略有些咬牙切齿的道:“周瑾欢,你不交电费,那我交不就行了啊!话怎么这么多啊!”

瑾欢吐吐舌,坐到蔷薇的身边,看了看电脑,道:“蔷薇,都已经半年了,你还在想他吗?”

顾蔷薇一动不动的,歪着脑袋盯着电脑,屏幕上是一个微笑着的帅气男生的照片,照片右下角隐约可见三个小字——慕容燕。许久,她才略略摇了摇头。

“我不知道。”

“他说过,要我等他回来,可是……这么久了,他都没有和我联系过,我怕我,等不下去了……”

“瑾欢,你知道吗,我越想忘记他,却记得越来越清晰……”

“瑾欢,你说我该怎么办啊……”

蔷薇把头靠在瑾欢的肩上,轻轻地呢喃着。

“瑾欢,我给你讲我和他的故事好不好……”

?熏儿的话:

恩嗒很开心的,在中考前熏儿又挖了一个新坑√

?欢迎亲们光临w本文设定可能略苏,可能不符合现实,可能略逗比

[初三的作文小说篇嫣然蔷薇几度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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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语文《昆虫记》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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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寒假,我终于把《法布尔昆虫记》这套书读完了。这套书主要描述的是法布尔原著中具有代表性的十五只昆虫。书中每种昆虫的形象都栩栩如生,十分可爱,我们甚至可以透过文字看到它们的喜怒哀乐。

在这十五种不同的昆虫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夏日音乐家——蝉,和地下毒王——狼蛛。

蝉是夏天最常见的昆虫。因为每只蝉妈妈会在七月在比稻草梗粗一些,又比铅笔细一些的干树枝上挖许多深度在零点五厘米到一厘米的小洞,把大约四百枚卵产进去,然后就劳累地死去。等卵里的幼虫破壳而出后,它们就脱掉身上的薄膜,等身体变干后,它们就从树上跳到地面上,然后找一块松软的土地下盖房。它们的食物就是地下的树根里的树汁。蝉的`幼虫会在地下生活四年,脱四次皮,然后就爬上地面,再爬上树,经历最后一次脱壳。等身体完全从壳里出来后,再把身体晾干,就是一只成年蝉了。蝉有一个特点,就是只有公蝉会唱歌,而母蝉不会。

有一种蜘蛛的名字叫做“狼蛛”,顾名思义,就是像狼一样可怕的蜘蛛。狼蛛跟其他蜘蛛不一样,它们并不织网,而是在地上挖洞,在洞里生活,它们的洞很奇特,是由一个房间和一条通道组成的,当有猎物进洞时,它就飞快地从房间出来,将猎物咬死,再慢慢享用。

通过读《法布尔昆虫记》,让我认识和了解了很多昆虫。我喜欢这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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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读小说水浒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8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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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以官迫民反为线索展开剧情,以描写高俅等官员的贪婪,来体现当时社会的黑暗和政府的腐败以及国家的混乱。

在这种情况下,定会有一群好汉揭竿而起,而本书描写的,就是其中一群造反人——梁山108将。在作者施耐庵的笔下,每个人物都个性鲜明,有武艺高强的花容,有远谋深虑的宋江,有心狠手辣的李逵,有细心机智的武松……

但他们真的算得上好汉吗?比如说李逵,虽然爷们儿,而且斧头耍得好,但却一路走一路杀,害死了很多无辜的人。再比如宋江,若不是他招安朝廷,梁山108将才不会落到最后那样的下场。还有张青和孙二娘的“人肉黑店”害人无数……总之,在这些人中,我认为真正算得上好汉的,只有鲁达和武松。

鲁达这个人很讲义气,也很善良,但做事冲动。从拳打死凶恶贪婪的郑屠户可以看出。虽然郑屠户软禁了一对父女,还经常欺压百姓,但一拳将其打死明显欠缺考虑。所以此书中最完美的人要数武松。

武松是我全书最喜欢的人物,他讲义气且勇敢,还有一点和鲁达不一样,就是他机智细心。在西门庆事件中,武松没有急于冲进酒楼,为被西门庆和潘金莲害死的哥哥武大郎报仇,而是和郓哥一起设计捉拿西门庆。在张清和孙二娘的黑店中,他看出酒菜异样,没有中计,最后救了自己一命。武松不像李逵那样乱杀,在百姓中也很有声望。

不过,最后起义失败是令我感到可惜的,梁山108将中有各行各业的人才,能力很全面。与朝廷打仗时,宋江等人在后面指挥,长跑健将戴宗可以靠速度优势潜入敌阵打探情报,林冲、李逵等武将带兵冲锋与敌人正面硬刚。若陷入了僵持,并可以让了解朝廷战术的秦明出谋破局,如果还是落入下风,便可以让自带“法术”的公孙胜控制天气痛击敌军。总之若不是宋江被朝廷招安,梁山108将面对实力雄厚的朝廷军队,不说完胜,但还是有一战之力的!

最后打败方腊后,刑场上作者用了一句“善恶终有报”来形容方腊的下场。但我觉得这么说并不准确,因为方腊之所以起义,不正是为了打败腐败无能的朝廷,让百姓过上好日子吗?

水浒传》内容真实,带有批判性,非常值得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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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说祸国妖姬作文

全文共 26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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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被处刑的祸国妖姬,傲慢而放纵地,脱下重重华美装饰,将自己最污秽也最真实的一面展现在世人面前。 ----记

她。一袭红色长裙,素发披地,狭长的眼线上描绘着不同金色的绕美藤纹。手脚被人用铁链禁锢着,脚踝处的银铃衬着白皙的肌肤一步步随沉重的步子响出清脆,响出如末日般安静绝望的声音。即便如此,依旧居高临下,依旧不入俗地,依旧惊心动魄。

“今如久未曾下雨,本巫昨夜观星象,发现赤星耀烁,直指央宫,本不想是妖姬,可测妖姬命格时,惊现原这几年收成一落千丈,是这妖姬命中有煞,此乃九尾转世,古曰【狐现,亡国也】幸得孤王明觉,现将这妖姬刑于火刑。”

池下百姓惊呼,众说纷纭,大抵都是些“烧死她!烧死她!”

妖姬捆于木堆当中,可笑,这芸芸百姓,竟是如此愚昧,当初在榷楼赞扬她绝美容颜的激昂如今却用于妩媚帝王,祸国殃民,哈哈,这天下最高处不过如此,不过如此!天,可笑我曾位于人群之重,今却以如此田地收场。

孤王坐于龙椅上,手握龙头,何尝不是心痛,孤的爱妃,孤却无能保命。妖姬傲慢而绝望的眼神,是对孤无能为力的巨大讽刺啊。妖姬,要恨就恨孤,你走后,孤必来陪你,既然巫师想做君王,孤也不固执了,给他便是了,想必地府彼岸也不如你妖艳,也不及孤的爱妃丝毫。

帝与妃隔空的交汇。消殆了妖姬原先的愤怒,转来的是,妖姬哽咽下来的一滴泪。这时,天响闷雷,乌云滚滚卷来,闪电从苍穹直伸入大地。

百姓顿时惶恐成一锅热蚁。

“莫非是上天认为妖姬不是艳狐,给予启示?”有百姓议论着。

“错!”巫师高举权杖,“正是因为要用火刑,上天才会用此风雨之动来予我们暗示,现不过是闷雷滚滚,本巫想,处死这妖姬后,天必下甘雨!”

百姓不再议论,举手欢呼以应巫师,其实谁都知道这是巫师的妖言,但畏于权势,更畏于巫师的妖术,谁都不得不以众呼应,保全性命。

“巫昌,不必说什么了,刑与不刑也是你说了算的,只是不要再为难孤王了。”

巫师紧了紧权杖,“妖姬,如果方才那句话你没说就好了,‘不要为难孤王’?哼,我只是要回属于我的东西,孤王失去你,应也无心朝政了吧。”

妖姬淡淡一笑,“孤王,臣姬将逝,愿君释然,纵有千丝,但妖姬伴君至今足以。”

巫师举杖,狠狠咬了咬牙“来人,点火!”

火蔓延上涨至顶,妖姬皙白的脸颊染上殷红,泪在一瞬蒸发,一代绝世妖妃如浴中火凰,凄凛孤傲的眼神如此让所有百姓震慑,动容。那一刻,纵千古,也找不到如何优词来形容,那便是时空的凝结,神色中尽是淡然,毫无求生欲望。若木偶般,精致无言。

“妖姬!”孤王拍座而起,用手扯下帝冠,扔于地上,“巫昌,孤给你就是了!”说罢,纵身,跃如火海,留下一缕发丝,无牵无挂,飘扬落地。

-----孤还欠你一个给你举世温柔的诺言,孤不骗你,这就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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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丈青阶上的宫殿,囚禁着残暴的新王。

“呵,残暴,百姓竟是这样形容孤的,不过这‘囚禁’二字用的不错,只是该改为‘万丈青阶上,囚禁着为爱成魔的王’,你们说是不是啊?”

殿下的太监宫女们,都装聋作哑,因为谁敢说话打扰昌王,便是腰斩---极刑。

大殿之上,巫昌已成新王。

“红幔朱砂碾成香,落花残美,馥酒香,思错人,念旧伤,韶韶,原是醉愁迷烟殇。”昌王捏着壶柄,一仰饮尽酒浆,哽尽千缕惆怅,“夜篝火,难再寻囡,展温亲香。”

他还记得第一次在宫中见她时的情景,宫人拥簇着灯炉于旁,绝尘的世颜,倩倩曼影,孤傲地犹如雪中红梅,看人的神色永是那般慵懒的睥睨,声音如碎玉撞击般动听,话语却高傲地直戳人心,不留余地。

那时他还是巫昌。妖姬一如贯日地在【殷台】站高远眺,一袭拖地红裙,肩裹着狐皮及腰,云髻间藏有暗香,巫昌跪拜在地,“妖姬千岁。”

“免礼。”妖姬转身,背后万里寒雪斜飘,身影被茫忙白雪衬的妙曼,略略紧了紧狐衣,侍者上前挑着炭炉,头低着,不语。

“想必巫昌舞剑一定不错,为庆祝我【大商】的第一场瑞雪,与妖姬来一段,如何?”

还未等巫昌拒绝,妖姬就已经拂袖把剑插入他跟前。“巫师请。”

“那臣就冒犯了。”

不知是否是错觉,顿时漫天落花,世间寂静地只剩下二人,千山万水,娥雪妖娆。妖姬舞剑拂袖之间,暗光剑影连次袭来,巫昌连忙回神,起身,从后转袭,步之轻,剑之快,已将剑架于妖姬颈上,“妖姬,冒犯了。”

“你错了。”

妖姬一个转身,罗袖划过巫昌的脸,反守为攻。

“看来,臣不如妖姬啊。”巫昌作揖,“甘拜下风。”

“还是错了,听闻巫昌不是如此之笨的人啊,如果换做某人,你早就一剑刺下去了吧,对了,听侍女说你的腿受伤了,想必是被昨晚宫中的夜猫给抓的,这有些好的膏药,你拿去用吧。”

巫昌身子一愣,“诺。”

告退后,巫昌捏着那瓶膏药,许久才缓过神来,“妖姬还是如此聪慧,昨夜行次孤王,想必那‘猫’是她放的,呵呵,居还如此大胆,这样放我回去,不怕养虎为患?也对,她向来如此,不可一世的孤傲。”良久,嘴角淡然一笑,也许他自己都未曾发觉。

思绪从以前回溯到现在,现在他已是万人之上称孤的王。

“来人,把妖姬请上来。”

昌王半肩拖着墨紫的长袍,俊棱的面容如此魅惑,眼神迷离,身倚在殿阶上,单脚弓起,抬手举着酒壶,一饮而尽,“夜夜冥火独篝明,残月戚戚冰凉心,妖姬,孤王如何才能照亮你,寻回你的心?”

“你是在妄想!即便你能用妖术不让我死,但是心你永别想拿到。”

“来了?”昌王熏醉地微微挑起眼睛,“来,妖姬,陪孤聊聊,就聊聊可行?”

“昌王,我不是妖姬,起码不是你这代帝王的妖姬,若你想要,大殿之外的人多了去了!何苦喝酒在我这卖弄?”

“你就是孤的妖姬,孤说是就是!”说罢,扔下酒壶,起身抱住妖姬,一个翻滚,吻夹着酒香一起混入唇里,“孤说是就是,你必需服从!”吻的似乎更深,丝毫不放过呼吸,恨不得蹍进骨子里那般。

“你疯了,”妖姬奋力抗拒着,“就算谁都行,就你没资格!”

---就你没资格。这句话响彻了整所宫殿,风吹散地到处都是,撞击到墙上,碎成一片片碎玉。多么直白的拒绝,多么苍白的答案。

---凭什么!昌王似吻得更深,手在妖姬的肩上游走着。

最后,一声冷笑,停止了一切动作,将头埋入妖姬怀中,“你知道那日你在火刑台上求我的那句吗?你求我‘不要为难孤王’,你可知道当时我的心有多痛?一向孤傲的你,居然为他来求我,是啊,我是很不甘,明明,一个母后生的,他却要比我大一岁,明明我们从小青梅竹马,而他却能凭帝王之命抢走你,最终也能虏获你的心。从以前到现在,伤人伤心的都是本孤,都是我...

-----为何他依旧死了,你依旧如故,屑都不屑我?

-----这世界都抛下了孤,唯独只有你了。孤的妖姬。

[小说祸国妖姬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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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一千零一夜》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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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很多的同学都喜欢看《一千零一夜》,我也不例外。喜欢这本书的原因嘛,肯定是为故事里的人物的机智与善良,对吧!

《一千零一夜》讲述了一个国王让丞相给他每天找个美女结婚,然后第二天就把她杀了。因此当地有女儿的人家都吓得纷纷搬走了。丞相为找不到女孩而烦恼,他的大女儿说:“父亲,让我去吧。”虽然丞相不同意,可是大女儿却说:“父亲,放心吧,我有办法救自己。”父亲拗不过女儿只好同意了。大女儿嫁给国王之后,每天给国王讲一点故事然后说:“我得歇一歇了,明天再讲吧!”为了听故事,国王只好一次次的放过她。后来国王发现了自己的错误并且改正,与王后幸福的生活着。

这本书是那么的迷人,它让我明白了:知识和智慧能够战胜一切可怕的事情。我们一定要学好知识,不能偷懒。用知识武装头脑,不但是为了保护好自己,也期待有一天能够为祖国的繁荣富强做贡献。智慧的人生才是幸福的人生,不是吗?

我们的历史中有很多有智慧的人,比如说纪晓岚。和他同朝为官的大贪官和珅,虽然有权有势,可是遇到聪明的纪晓岚,总是会矮一截,频频被纪晓岚捉弄。一次,和珅在宰相府内修建一座凉亭,需要一幅亭额,便请纪晓岚题字。纪晓岚爽快答应后,写了两个字“竹苞”人们常以“竹苞松茂”颂扬华屋落成,家族兴旺。”和珅得到这样的题字之后,十分高兴。乾隆到和珅府上,一见到纪晓岚题字就笑着对和珅说:“纪晓岚是在骂你一家个个草包呢。”

智慧的魅力不小吧,好好学习知识,总有一天你也会成为有智慧的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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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的小说迷老妈作文

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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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家中,无论客厅,卧室,总有些地方有那么一两本小说,不用说,这是妈看的……

我的老妈是个小说迷,看起书来谁都不理,仿佛她在另一个世界。我们说什么,她仿佛不知道,翻着自己的小说。一次我问老妈,小数有有那么好看吗?妈妈说“当然好看啦,你不去看怎么知道它好不好看呢?”无奈,妈妈就是这样。记得又一次,老妈再看《红楼梦》,她说那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真虐心,而我试着去读了读,看了一点,什么都看不懂啊,这么多密密麻麻的字,唉,我也只好放弃书中的乐趣了,这也只有妈妈能享受到了……

可是,妈妈对小说的痴迷,远远不止这些啊,有一次,我和妈妈在外面买了一些家用物品,打的到了院门口,妈妈说,她先进去放东西,让我等她把这个重物品一块搬回去。于是,我站在阳光四射,狠毒的太阳丝毫不可怜我。就这样,等啊等,等啊等,足足等了半小时左右,从院子到自家的门口也就不过50米,最多十分钟也就到了呀。我怕东西丢掉,又不敢离开,可就是这半个小时,妈妈才出来,出来后,看到我小步子跑过来,一边拍着脑门;“看我这脑子”。我也真是无奈,谁知。真相是老妈回到家中,看到手机里的小说更新了,便又看了起来,谁知家里突然停电,她终于停了下来看了看刚回来哪的东西,才想起,我还在外面等她。那次,我一直在埋怨妈妈……

诶,家里就是有这样一位小说迷老妈,要不是那次停电,我还不知要等多久啊。妈妈那次答应我,以后会少看点小说,可回到她的房间后,我偷瞄了一眼,“唉,他依然再看小说”。人总得有些兴趣吧,我也就没在反对妈妈看小说了,只是不要耽误事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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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骆驼祥子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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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子是社会中很普通的一个人,所以由他身上反映出的感悟是最真实贴切的。老舍先生选用的角色不得不说堪称一绝,总是能将整个事物的精妙在细微之处体现出来,祥子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这让我很是敬佩。看完整本书后,细细的回想与品位之中好的情节与句子,一些感想也浮现在脑海:封建社会给人带来的是无尽的危害,它妨碍了人们的思想与行动,所以导致了社会的落后,加大了贫与富的差距,更使人们丧失了原有的本性。所以,我很庆幸自己出生在这个开放的年代。最初那个有奋斗目标且敢于奋斗的祥子是我所尊敬的,但由于社会风气和其他外界原因,在不知不觉中慢慢的堕落。祥子曾是封建社会中的”叛逆分子“,而他最初就像在,而”叛逆“失败的原因除了外界原因,还有自身原因。祥子有毅力这无需置疑,但他却没有足够的毅力来追求他的目标,曾经坚定地信念也在一件又一件事物中所摇动。到最后,祥子已经没有了动力,没有了目标,没有了信念。我不禁为祥子感到可惜,不过这也是大多数人的经历,从最初的坚定不移再到摇摆不定,最后是完全放弃。现在想一想,如果祥子有“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意志力,结局很大可能就不一样了。

祥子的形象在脑海里留下很深的印记,或许若干年后,再次回味时又会有不一样的感觉。有时,坚持到底会让事情的结果变得不一样。不得不说,《骆驼祥子》给我的启发会让我一生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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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说《荆棘鸟》读后感

全文共 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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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拿到《荆棘鸟》的时候,我便被梅吉与拉尔夫之间的爱情所吸引,化身一个小粉丝,期待着这场禁忌之恋终有一天能以一段旷世之恋画上句号。而现实总是那么不尽人意,那个红衣男子真正离开尘世之时,我轻轻合上书页,长吁一口气。终是落下了帷幕,有尘埃落定的放松,有惋惜难过的哀叹,有些事不能改变,却已足够影响一生。

有那么一段时间,不禁开始责备拉尔夫,那个选择去爱却又放不下权势的人。他渴望爬上金字塔的塔尖,却又深爱着塔底那不为人知的一捧沙。爱情终是给不了他抛下一切随你走的勇气。在时光的推移中,那个活泼的梅吉,恐怕早已化成一根羽毛,只在起风的时候轻轻地挠动他尘封已久的心。

尽管在心里一遍遍地猜想:若是他肯放下羁绊他的教主虚名,她也情愿再鼓起勇气等一等他,结局会不会不一样。我却怎么也怨恨不起来那个俊美的红衣男子,那个为爱痴狂的小梅吉。因为一切都是自己的选择:成为什么样的人,路过什么样的风景,拥有什么样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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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说长镜头结局

全文共 10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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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镜头》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小说。以下是小说长镜头结局,欢迎阅读。

T市“The-Queen”婚纱店是万嘉帆工作室最美好的衍生物。

辛辰坐在大厅里,随手翻阅着茶几上的杂志。万嘉帆端着两杯茶过来,往辛辰面前一放。

“又是茶?”辛辰蹙了蹙眉。

“你胃不好,这茶有有护胃的功效。”万嘉帆坐下来,轻轻的端起茶杯,抿了一口。

辛辰的眉心蹙的更加的紧。这语气,分明与凌亦瑾如出一辙。

“谁和你说的这些话?”

“亦瑾啊,她嘱咐我,别让你喝咖啡。”

辛辰抬手揉了揉眉心,又好气又好笑。戒烟戒酒这下连咖啡都该要戒了。这个凌亦瑾……他真是拿她没有办法!

“她这是关心你的身体。”万嘉帆叹了口气“要是婳婳有亦瑾一半心细就好了。”

辛辰端起茶杯,挑了挑眉。万嘉帆接着说“我倒不是嫌她不关心我,我只是心疼她,对自己的身体也没个紧张样!”

辛辰笑起来,万嘉帆显然还是对机场上童婳婳健步如飞的样子心有余悸的。亦瑾的确比婳婳让人省心的多。

“婚礼准备的怎么样了?”

“还算按部就班的在进行。就是T市的教堂少,有点紧俏。我们算是仓促的,教堂的问题暂时还没解决。”

“T市的奥列格大教堂……”谀

“说起奥列格大教堂我就来气,明明空余着,但是所有者Sampson是个怪脾气,非说预定也要看缘分!”

辛辰点点头,Sampson的脾气怪在英国那会儿就是出来名的。要预定他的地方,起码要和他有一定的交情,像嘉帆这样贸贸然上门,他定是不会同意的。

“我已经帮你和Sampson说过了,他同意把教堂租借给你,for-free!”

“真的吗?”万嘉帆有点兴奋的站起来,“你还认识Sampson?”

“我们在英国的时候有过一段交情。”

“可我昨天晚上给他打电话的时候他还义正言辞的拒绝了我。”

“我也是上飞机前刚刚和他说定的。”

辛辰想起Sampson那带着英伦腔调的中文就觉得好笑。他对辛辰要订教堂的事情显得异常兴奋,隔着手机就在那边欢呼,他说“Ron,你居然要结婚了?”辛辰笑着说不是自己,他顿时显得有点沮丧。但还是很爽快的答应租借,还说看在辛辰的面子上,免费租借!

“真是太谢谢你了。”

辛辰摇摇头,抿了口茶。淡淡的道“就当是我和亦瑾的见面礼!”

亦瑾这会儿正在二楼看着一件一件的婚纱发呆。这些洁白神圣的嫁衣,足以倾尽每一个待嫁女子所有的期盼。

婳婳的手拂过一件大红色的旗袍。立领包肩,金线绣着凤凰的花样,脖颈间纽扣一颗一颗斜至胸前……美而风韵十足。

“可惜了。我这身子穿不了这么好看的旗袍。”她低头望了望自己微微凸出的小腹,其实并不明显,但是对于完美主义的婳婳,应该不会容许这样的不完美。

“婚纱一样好看。”亦瑾走过去扶住她的肩膀,轻轻的推了推她“还不快去试试,我迫不及待的想看了。”

婳婳笑着点点头。

不过几分钟的光景,童婳婳由工作人员陪同走出试衣间,亦瑾愣在原地,忘了说话。半晌,她才指着设计别致的婚纱颤抖的说“这是……”

“The-Only!”

唯一的。

童婳婳是万嘉帆的唯一!

婚礼那天是个大晴天。

亦瑾在房间,穿上了米白色的抹胸礼服。她刚往试衣间前一站,拢了拢腰间的束这大花。就听见有人推门而入。

镜子里随即出现辛辰的身影。不似新郎的正式,他今天穿着黑色的休闲西装,稳重大气。

他的手伸过来,从后面环住亦瑾。他的下巴轻放在亦瑾的肩膀上,附在她耳边低喃。

“别这么美,会抢了新娘的风头。”

亦瑾笑着回身,替他拢了拢领结“那辛总这么帅,又该怎么办?”

辛辰不说话,慢慢的俯下身,吻了吻她的锁骨。

亦瑾觉得浑身酥软起来,像是一股电流从他的薄唇流向她的全身,她伸手攀住他的脖子。

辛辰顺势把她拢进怀里,深深的吻住她微启的唇瓣……

奥列格大教堂外站满了围观的记者和群众,保安和工作人员在现场维持着秩序。亦瑾一脚跨出车门,踩着柔软的红地毯上,心也跟着要融化了一样。辛辰微微抬了抬自己的臂弯,示意她把手放进去。她挽住他的胳膊,一步一步的走向礼堂。

青铜华盖,问天穹窿。只一眼就无法忽略着大教堂的宏伟,似乎连呼吸都变得神圣起来。

观礼的人很多,不少是娱乐圈分量十足的大腕,万嘉帆在圈内的地位也是非同一般的。屋外成群的记者大概也可以说明了这一点。

婚礼进行曲一点一点的在礼堂内回响。身着白纱的童婳婳挽着她父亲的手款款而来。白纱轻扬,蕾丝纷飞。厚重的婚纱裙摆随着

她走路的频率缓慢的一上一下……

万嘉帆一袭白色的西装,微笑的望着迎面走来的美丽新娘。

掌声雷动,经久不息。

亦瑾看着嘉帆微微鞠躬,从岳父的手中牵过婳婳的手,顿时泪湿眼角。

辛辰的手伸过来轻轻地圈住她的肩膀,耳边是无论贫穷与富贵的誓言和新郎新娘深情哽咽的“我愿意”!

亦瑾转头看着辛辰,他扬起嘴角把她拥的更紧。

教堂的前面有个巨大的白色凉棚,红毯铺至每一个角落,两边分列着酒席。

鲜花,气球,彩带……处处都是欢乐的气息。

婳婳已经换下了繁复的婚纱,改穿较为轻便的礼服。亦瑾随着新娘和众伴娘入场,辛辰坐在一群男人中间分外的惹眼,他朝她竖了竖大拇指又扬了扬手里的香槟。

扔新娘捧花,这个环节是新人结束婚礼前最重要的仪式之一。婳婳转头笑着挥了挥手里的捧花,身边的女子个个都蠢蠢欲动起来。亦瑾其实并不想凑这个热闹,今天一天高跟鞋磨得她后跟隐隐作痛,她连站都快站不稳了,哪来的精力去抢捧花?

“来咯!”

婳婳大喊一声。

阳光下的捧花异常夺目,像是一束有弧线的光。

亦瑾仰起头望着那个方向,下意识的往后退了一步,张开双手,捧花竟然稳稳地落尽她的怀里。

婳婳转过身来大笑着鼓掌。在场的嘉宾都站起来随着新娘鼓掌,有人在欢呼,有人在吹口哨。那声音大的惊起了不远处广场上的一群白鸽。

亦瑾觉得心里的热浪一层一层往外涌。她回过头去寻找辛辰的身影。他淡然的站在人群里,嘴角轻扬,目光炯炯。

他用嘴型郑重的向她念出三个字。

“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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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辰把车停在主宅门口,整座大宅灯火通明的。似乎从未有过这样温馨的一刻,原来有人等待的感觉,是这样的满足。

他站在门口,还未推门,就听见屋内传来阵阵轻笑声,好像并不是一个人。

门一推开,就看见Eudora盘腿坐在沙发上,听见有人进门的声音,她回过头,嘴角轻扬起来“Ron!你回来啦!”

辛辰点点头。走过去,将大衣往沙发上一扔,揉了揉她散乱的金发。

“今天怎么过来了?”

“家齐有事去日本了,我不想待在家里,老爹一逮着我就给我讲大道理。”

辛辰望着Eudora微皱的鼻尖,笑起来。龙老爹总是下意识的想把中国的传统思想灌输给他这个洋媳妇,若是家齐在,到还可以帮忙挡一挡,他不在家,也难怪Eudora一见老爹就想跑。

凌亦瑾从厨房出来,隔热手套套在她的手上有点臃肿,她正端着一锅子的汤,热气腾腾的往上冒。

“吃饭了。”她扭头看着辛辰和Eudora。

心瞬间就像被什么东西塞满了,辛辰先站起来,他走过去轻吻她的额头。

亦瑾推了推他的肩膀,往Eudora那边望过去。

“干什么呢?Eudora在呢。”

“亦瑾姐姐,我什么都没有看见!”Eudora伸手佯装遮住了眼睛。

“别装了,过来吃饭。”辛辰笑着揭穿她,松开了圈着亦瑾的手,往桌边走去。

三个人安静的吃饭,辛辰分别往她们的碗里夹了个鸡腿。Eudora笑着看了看亦瑾,把自己的鸡腿也放在了她的碗里“亦瑾姐姐你多吃点,看你瘦的。”

兄妹俩都把目光放在亦瑾身上,辛辰点点头,夹起一块红烧肉又要往亦瑾的碗里放,亦瑾挪了挪碗,瞪他一眼,三个人都忍不住笑起来。

Eudora吵着一定要自己洗碗,亦瑾也没和她抢,饭后就自己窝在沙发里看电视,搞笑的综艺节目,Eudora看剩的,她也懒得换台。辛辰半倚在沙发上,手里端着一杯亦瑾刚泡好的茶。

“我把公司的事情安排好了,过两天就陪你回家过年。”辛辰忽然开口。

电视机中时不时传出一阵阵爆笑声,但是辛辰的话还是稳稳的落进亦瑾的耳朵里。她转头看着他。

“怎么这么看着我?”辛辰笑着站起来,坐到亦瑾的身旁“我早就该去见见你父母。”

“我妈会把你吃了。”亦瑾一脸严肃的看着辛辰。

“不会,都说丈母娘疼女婿。”辛辰自信满满,一脸的笃定“我长得这么帅,她一定是越看越喜欢。”

亦瑾咯咯咯的笑起来,这个男人,脸皮厚起来还真是刀剑不穿。

“走之前得和你妈妈打个招呼。”

辛辰点点头,现在盛玉兰慢慢恢复过来,一天见不到他就惦念的慌。家齐说,过些天他就要把盛玉兰接回家,让她可以和Eudora作伴,还特地给她留了个向阳的房间。辛辰当时就拍拍家齐的肩膀,说“我这个儿子的地位在妈妈心中刚刚转正,怕是就要被你这个未来女婿抢去了风头。”

家齐玩笑着讨饶“大哥别一吃醋就不肯把妹妹嫁给我。”

当然不会。他的妹妹,又怎么可以错过像龙家齐这样的好男人。

Eudora洗完碗,拥着抱枕对着电视机傻笑。亦瑾其实不爱看这样的节目,她就坐在一旁静静地看着Eudora的笑脸。即使经历了世事,她笑起来的时候,还是像个孩子,纯洁美好。

Eudora像是感应到亦瑾淡淡的目光,也扭过头开看着她。眼里还不停的涌出笑意。悌

“亦瑾姐姐,你再看着我我不好意思啦!”她把头往抱枕上凑了凑,想站起来坐到亦瑾的身边。

辛辰在楼上洗澡,他的外套随手放在沙发的靠背上,Eudora一动,就勾带起了他的外套。一个钱包掉出来,落在厚厚的地毯上,没发出后一点的声响。

Eudora忽然露出神秘兮兮的笑容。谀

“你知道我哥哥钱包里的秘密吗?”

亦瑾摇摇头,这个有些陈旧的钱包落入她的眼里,她不知道,这里面会有什么她不知道的事情。悌

Eudora伸手在唇边比了个嘘的手势,不动声色的打开钱包,不出意外,一张照片落入眼中。她定定的看着,忽然没了声响。

亦瑾把脑袋凑过去,Eudora的眼眶已经开始发红。

是Eudora的照片,方方正正,正好撑满了那个格子。

“在干什么?”辛辰的声音从后面传过来。他像是逮着小偷的警察一般,又往前走了两步。“看到什么宝贝了吗?”谀

“苏誉哥……明明说……怎么会……”Eudora语无伦次,只是不知道是因为太激动还是被当场抓住后的紧张。

辛辰看了看还一脸茫然的凌亦瑾,接过Eudora手中的钱包,从表面的那张照片后面又抽出一张来,在亦瑾的眼前晃了晃。

“你们是在找这个吗?”

“这不是……”亦瑾指着照片一时语塞。她高中时的样子赫然在眼前,竟是那么的青涩。“哎……”

她伸手想去抢,辛辰轻轻的躲过,将它收在手心里。

辛辰坐在沙发上,圈住亦瑾的肩膀。他的身上还带着刚刚洗完澡的清爽味道。Eudora在笑,重新坐回沙发上扭头看电视,只是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在看电视。

辛辰重新细细的打量着照片上的女孩子,这些年,他一直把她的照片带在身边。

“拍过吧。”辛辰忽然说,他抬头看着亦瑾,亦瑾也在看着他“别人会以为我有恋童癖的。”

是啊,念了这么久爱了这么久也被打趣了这么久,苏誉那张漏风的嘴……

心里有一层一层的热浪涌出来。也顾不得Eudora在身边,亦瑾紧紧的抓住辛辰的手,那修长温暖的手,她一辈子都不会再放开。

Eudora终于没忍住,转过头看着坐在沙发上的一对璧人。她伸手就把钱包里自己的照片取出来。

“不用放我的照片,放亦瑾姐姐的就好。”

“你不吃醋?”亦瑾笑着问。

“当然不,我只要龙家齐的钱包里有我就好。”她扬了扬手里的照片“明天他一回来我就要把这个塞进去,什么都爱看哥哥的样,这个怎么不学?”

辛辰和亦瑾对视一眼,都宠溺的笑起来。

他们不贪心,都只希望,收到的爱刚刚好,就好。

辛辰的黑色宾利停在家门口的时候,黎玉梅正在睡午觉,听到楼下的声响,她脑袋往窗口一探,看到亦瑾和一个男人站在楼下,正在往后备箱里取东西。

男人微微的仰了仰头,棱角分明的脸落在她的眼里,很眼熟。

这不是相亲那日来搅局的男人么?

呵,凌亦瑾总算肯把人带回来了。

黎玉梅也来不及换拖鞋就匆匆的往楼下赶。

辛辰正站在院子里,四下的打量着这老房子。不,也算不上老,只是陈旧些,说不上为什么,只这屋子却透出浓浓的人情味。这大概就是她和嘉帆一起长大的地方。听亦瑾说起过,黎爸黎妈是重情之人,所以一直舍不得搬走。市区再好的房子,也割舍不了心中这份浓浓的情感。

亦瑾回身去车子上取包,身旁的辛辰忽然站直了身子,她一扭头,就看到妈妈站在门口。

“伯母你好,又见面了。”

“我记得你,辛辰是吧?”

妈妈往前走了几步,根本就没把目光放在亦瑾的身上,满目笑意的看着辛辰。亦瑾却觉得背后汗涔涔的,有种瞬间被遗弃的感觉。

“是的伯母,上次失礼了。”辛辰微扬着嘴角,把手里的一些营养品递过去。

“有心了。”黎玉梅伸手接过了东西。顺带的拍了拍辛辰的肩膀,眼里的笑意更深了。“走,进屋,外面冷得紧。”

“妈。”亦瑾忍不住开口,这从头到尾的,老妈根本舍不得分一点目光给她。也不问问辛辰和她的关系,拉着人家就要往屋里带,这该是有多喜欢啊。

辛辰笑着冲亦瑾眨了眨眼,一脸的得意。

“妈!”亦瑾又唤一声。

“听到了听到了。”黎玉梅回头看了一眼亦瑾,脸上的笑容深邃“你个丫头,总算干了件让我舒心的事情。”

亦瑾笑,伸手勾住辛辰的手臂。

辛辰轻轻的低下脑袋,凑在她的耳边低声的说“看吧,我就说我人见人爱。”

黎玉梅在客厅里转来转去,忽然就没有了方寸。亦瑾在旁边看的百感交集,她真的真的让他们等太久了。

“小辰,爱吃什么,都告诉我,晚上都给你做。”

黎玉梅披上外套,将围巾一圈一圈的绕在脖子上,她看着辛辰,满是宠溺。辛辰只觉得心头暖暖的。他似乎从不曾,被这样的在意过。

“伯母,你随意就好,不需要顾忌我。”

“妈,他不挑食,我爱吃的他都爱。”

亦瑾话音一落,黎玉梅就白了她一眼,脸上的宠溺却越来越深。“这孩子都不害臊。”

“真的。”亦瑾叫。

“真的。”辛辰附和。

亦瑾不知道辛辰爱吃什么,每回做菜都是按自己的喜好来。他哪一回不是吃的津津有味的。

“好好!”黎玉梅笑,她已经走到门口了,还不忘扭头回来“小辰,以后你可不能这样惯着她!”

辛辰笑而不语。

亦瑾朝妈妈皱了皱鼻子,心里却是满满的。

凌振华在A大任教几十年了,年前学校希望他给一个研究生班的学生们补课,他就延迟了自己的假期。

亦瑾和辛辰走在A大的小径上,她的手放在他的手心里,暖暖的。校园里很安静,他们一步一步走的很慢,谁也没说话。

他们错过了一段大学时光,幸运的是,此刻,他们还可以这样携手而行。

刚刚辛辰忽然提议要来接爸爸凌振华下班的时候,亦瑾想也没想就同意了。爸爸,看到辛辰一定也会很惊喜,也许那欣喜还会甚于妈妈,他不常表露自己的情绪,但为这件事,他已经找亦瑾长谈过好几次了。

亦瑾和辛辰从后门悄悄的溜进去,找了个靠门的位置坐下,没人发现他们。凌振华站在讲台上,眼神淡淡的扫过,像是看到他们了又像是没看到。

两人坐定,辛辰压低声调“我们没有书,会不会被老师发现?”

亦瑾白他一眼“辛总,您太入戏了吧。”

辛辰笑起来,揉了揉亦瑾的头发。

凌振华讲的激情澎湃,亦瑾却有点昏昏欲睡了,辛辰倒是一瞬不瞬的听得极其认真。她总算知道了为什么当初他的成绩那么好而自己却总是不上不下的。

“最后排的那位男同学,请你告诉我这题的答案。”

爸爸的声音似乎近了点,身旁的辛辰淡定的站起来。亦瑾睁开了眼睛,惊觉的坐直了身子。

他们蹭课,被发现了吗?

教室里忽然变得有些嘈杂,很多人都在小声的议论着,女生的声音尤为多。

“这个男的不是我们班的吧?”

“怎么这么好看?”

亦瑾伸手扯了下辛辰的袖子,他低头对她挑挑眉。大声的朝凌振华报出一个答案。亦瑾看着爸爸脸上有短暂的惊喜,但是掩饰的很快。

那些入耳的声音更响了点,不少人纷纷回头看过来。

辛辰还站着,身形挺拔,周身散发着不同寻常的气场。他目光坦荡荡的与凌振华对视着。

“请坐吧。”凌振华先移开了目光,扬嘴笑了笑“很好!”

辛辰坐下来,亦瑾长长的舒了口气。“你怎么知道?”

“认真听了就知道,你睡觉自然就不知道。”

亦瑾瘪瘪嘴“听这么认真干什么,我们本来就是来打酱油的。”

辛辰笑着把头凑过来“未来岳父的课,你说该不该认真听?”

“看来老爸老妈的心都要向着你去了。”

“还吃我的醋?”辛辰看着亦瑾,抚了抚她的耳廓“我的心是你的还不够?”

两堂课很快就过去。凌振华与往常一样慢条斯理的收拾着自己的东西。教室里的人越来越少,门口的那对男女还静静的坐着,像是在等他。

他终于忍不住再次将目光投向女儿身边那个器宇不凡的年轻人,心里自然是猜到了他的身份,喜悦按捺不住。

“最后排的那个小伙子,你是我未来女婿吗?”

教室里还有零星几个人,听到教授忽然发话,都好奇的停下了手里的动作。最后排那个好看的男子扬着嘴角,答道“等待伯父鉴定!”

两个男人都笑起来,把目光移向那个笑靥如花的女子身上。

幸福不过如此简单!

亦瑾在二楼给辛辰收拾房间。

爸爸从书房里踱出来,换上了家居的灰色毛衣背心和长裤,看起来书卷气息很浓。

她回头,唤一声“爸爸”

凌振华点头应答,脸上的笑意深邃。从今天见到辛辰之后,他脸上的笑意似乎一点都没有减退过。

看的出来,他对辛辰很满意。刚才回来的路上,他占据着副驾驶的位置,和辛辰聊了一路的金融市场局势。问答之间,辛辰始终有自己独特的观点又礼貌的不显得自我。爸爸越聊越带劲,辛辰又要开车又要和他交流,亦瑾好几次在后面提醒都阻不断爸爸高涨的热情。

辛辰也好几次从后视镜像亦瑾使眼色,示意她没有关系的。

是没关系的,他总是能把一切都处理的很好。

“还特地整理房间干什么?你房里的床不就是按双人的标准买的?”凌振华忍不住出声,连声音都带着笑意。

“爸爸!”亦瑾蹙起了眉头,又好气又好笑的看着爸爸。这都哪跟哪啊,喜欢辛辰也不带这样的吧。

“哈哈哈……”凌振华笑起来,声音很洪亮,笑得亦瑾的心也变得澄澈清明起来,“玩笑,玩笑。”

他走到亦瑾身后,看她细心的把床上毯子的褶子用手抚平。女儿脸上露出的柔和的神情,他也不曾看到过这样的女儿,明明认真的在做事,眉目里却还是透出丝丝的笑意。这大概是从心底流露出来的幸福。

“和辛辰认识很久了吗?”

“嗯。”亦瑾点头。“我们是高中同学。”

“你们早恋?”爸爸佯装皱了皱眉。

“没有,我们没有。”亦瑾否认的极快,心里却细想着,他们这样怎么算都不是早恋吧。

“我猜也不会。”凌振华边说边颔首。“这小伙子看着就不错。”

亦瑾笑,这才见了第一面,就都夸着他的好了。日后指不定怎么疼辛辰呢。

她整理好床铺,站直身子松了松脖颈,回身挽住爸爸的手臂。

“爸爸,吃饭去吧。”

凌振华扭头看了看贴在自己手臂上的女儿,有些亲昵有些撒娇,忽然感慨万千。

“小瑾。”凌振华拍了拍女儿的手背,“你妈和我只希望你幸福,现在有个辛辰,我们总算可以放心了。”

“爸爸。”亦瑾忽然鼻子发酸,千言万语哽在心头。却又不知道怎么开口。长大之后,能给父母最好的爱,似乎就是让他们看到,身边有个可以相伴终老的人。

“好了,吃饭。”凌振华马上转移了话题,今天的气氛太好,他无意破坏。

楼下厨房一派兵荒马乱。妈妈黎玉梅似乎准备了太多的菜色,反倒自己忙不过来了。

辛辰正站在妈妈身后,端盘子送碗的。两个人配合的倒算默契,时不时就听见妈妈尖着嗓子喊“小辰,快把盘子递给我。”

“小辰,快把火关小一点。”

……

爸爸笑意渐深,扭头看着亦瑾“看来我打杂这活有人接手了。”

“您倒是想的美。”亦瑾仰头看着爸爸,皱了皱鼻子。

“哟,女儿胳膊肘就向着外拐了。”

“爸爸!”

“好好,不取笑你,还不快去给辛辰找个围裙,那金贵的衣服哟,可别让油水给溅了……”

亦瑾边跨楼梯边往客厅里张望。辛辰正陪着爸爸妈妈看电视,三个人有说有笑的。

她别过头,嘴角忍不住扬起来。折腾了一天,她只觉得腰酸背痛的,她急需一个热水澡。下意识的回头去看一眼辛辰,他还是精神饱满的样子,像是一点都不觉得累,真是神了……

这个澡一泡差不多就泡了一个小时,亦瑾伸手扯下了头上的毛巾,这才看见自己床上的那个男人。

辛辰手脚舒展平躺着,听到有声响把头仰起来。“再不出来,我就要睡着了。”

亦瑾笑,走过去盘坐在他的身旁,伸手轻轻的捏着他的肩膀。

“今天累坏了吧?”

“嗯。”辛辰毫不掩饰的点点头。他伸手抓住了放在自己肩膀上的手“但是我从没有一天像今天这样的快乐。”

亦瑾有些动容,她忍不住低下头,俯身吻了吻他的额头。

她的头发还是半湿的,蹭在辛辰的脸上凉凉的。

“别诱惑我了。”辛辰发出一声闷哼,沉沉的说“我好累!”

亦瑾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辛辰却忽然一下坐起来,倒是真的把亦瑾吓了一跳。

“你干什么?”亦瑾略微警惕的看着他。

“什么干什么?你说我要干什么?”辛辰笑,他的头越靠越近,直到呼吸相交缠之时,亦瑾红了半张脸,他才轻轻的说“我只是想帮你把头发吹干。”

亦瑾瞪着他。

“我没有干点什么,你失望了?”

辛辰笑,转身去取吹风机。

“你不正经。”

“究竟是谁想歪了?”

……好吧。

他的手指温柔的穿过她的发,一缕一缕的将它理顺。指尖的热气和鼻尖的香气一起氤氲而开,空气香甜香甜的。他很耐心,耐心的像是在完成一件什么了不起的大事。

这大概就是他一直期许的平淡幸福。

他这般小心翼翼的对待,像是在守护珍宝。就当亦瑾觉得自己快要睡着了,他的吻忽然就密密麻麻的落下来。

“好事做完了,接下来该干点坏事了。”

“你……”

亦瑾的话消弭在他的吻里。

“我今晚睡这里好不好?”

亦瑾想摇头,他根本就没有给她机会,像个霸道的君主。

“小辰……小辰……”屋外适时的响起妈妈的声音。

辛辰和亦瑾皆是一愣,辛辰无奈的看了看亦瑾,起身去开门。

“伯母。”

“小辰啊,天气这么冷,我给你再加床被子,你是喜欢这个花色的?还是这个啊?”妈妈扬了扬手里两个图案繁复的被套,问的很认真。

辛辰有点哭笑不得,她要问他的,竟是这么……重要的事情!

“这个。”辛辰随意指了一个。

“好。”妈妈笑着把另一个收起来。又拉着辛辰的手“我怕你晚上睡不好,还特地给你热了牛奶,快跟我下去喝。”

辛辰回头看了一眼凌亦瑾,亦瑾终于忍不住大笑起来。这未来丈母娘,也太热情了点,看他能得瑟多久!

亦瑾一晚上睡得极其的踏实。这是一种强烈的安全感,由心底而生。

她从床上坐起来,随意披了外套洗漱完毕就往客房那里走去。不知道辛辰有没有睡着,有没有睡好,她记得他说过自己不择床。

房门虚掩着,她一推就开了。床上是叠的整整齐齐的被子,辛辰不在。家里似乎一个人都没有……

她正犹疑着,屋外传来了脚步声和爸爸爽朗的笑声。门应声而开,爸爸妈妈和辛辰的脸出现在视线里,皆是笑意吟吟的。亦瑾下意识的低头,发现辛辰的手里拎着大大小小的塑料袋。

他们三个竟撇下了她去逛菜市场了?

“哟,小瑾醒了啊?”爸爸在笑。

“你们怎么不叫我?”她撇了撇嘴。

“小辰说让你睡着。”妈妈接过辛辰手里的菜,往厨房走去“你个丫头,看看人家多体贴。”

亦瑾下意识的去看辛辰,辛辰竟移开了目光,他早已敛起了笑意,脸上表情淡淡的。

他似乎在生气?

“伯父,我去楼上换件衣服。”他说罢,就越过亦瑾,往二楼走去。

亦瑾挑了挑眉,确定了他在生气,还是在生她的气。

“妈妈,辛辰怎么了?”亦瑾没跟着上楼,转身进了厨房。

“什么怎么了?”

“他怪怪的……”却又说不上哪里出了问题。

“噢!刚刚在路上遇到小磊了。”妈妈笑起来,“你爸爸那个口无遮拦的,说那是以前和你相亲的。”

所以,辛辰生气了?这个傻瓜!

亦瑾忍着笑意推开辛辰的房门,他正在解自己衬衫的扣子。听见她推门,他连头都没转。

亦瑾轻轻的走到他身后,紧紧的从后面拥住他,他的身子一僵。

“小气鬼。”

环在他腰间的手被重重的握住,他慢慢转过身来,伸手扶住她的肩膀,拧着眉,没好气的问“凌亦瑾,你究竟和多少人相过亲?”

他这个样子,像极了吃醋的小孩子。

“两个。”亦瑾笑,忍不住还嘴。“相亲怎么了?你还有过女朋友呢!”

“你……”辛辰忽然哑口无言,也跟着笑起来,这个鬼灵精。

亦瑾挣脱肩膀上的禁锢,往前一倾又紧紧的抱住他,她低喃,“不管和多少人相过亲,我只爱过一个人。”

是的,漫长的时光里,过去,现在,未来,她会只爱那个叫辛辰的男人。

辛辰忽然叹了口气,他的语气缓慢悠长“你是我的,永远是我的。”

“我是你的,永远是你的。”亦瑾重复。

他将她拥的越来越紧,像是要把她揉进自己的骨血里。他带笑的声音忽然从头顶传下来“凌亦瑾,你当然是我的。刚刚在菜市场,伯父伯母逢人就说,我是他们的女婿,看你还怎么跑?”

“啊?!”

“怎么?还不乐意了?”辛辰松开她,看着她。

亦瑾望着他深色的眸子,郑重其事的点头“乐意。”

他满足的笑着,重新将她拥进怀里。

“我也是你的,永远是你的。”

大年三十那天,几个舅舅一家都悉数到场。微微自己开车过来的,说黎希瑞还有事情,要晚点过来。说是晚点晚点,那可是晚的不止一点点,辛辰急得想直接开车去找他了。

黎希瑞的后备箱里放着一个巨大的纸盒子,还神神秘秘的不让人打开。

辛辰自然是成了那晚的主角,外婆拉着辛辰欢喜的都不肯撒手,几个舅舅也是三句话不离辛辰不离海丰集团,就连笑笑也不忘凑热闹,非要吵着让他抱。

亦瑾看着他穿梭在自己的亲人之间,他的眉宇带着笑意,举手投足之间自然又礼貌。

饭桌上,三舅舅还不忘当初和亦瑾玩笑的那句“考酒品。”

辛辰一杯一杯的下肚,好在脸上并没有醉意。

二舅倒是帮着辛辰“老三,你可不能这样,现在就这么灌了,那婚礼上还得怎么灌啊?”

所有人都在笑。

辛辰忽然站起来,脸上的神色严肃有认真。

亦瑾看着他,他也低头看了一眼亦瑾,扬起一抹温暖的笑。

像是意识到辛辰将要说什么,所有人都噤了声。

“今天,趁着伯父伯母和各位长辈都在,我想,请大家见证这一刻。”

辛辰忽然转了身,黎希瑞将辛辰准备好的东西一一交给他。

所有都屏着息,亦瑾攥紧了自己的拳头,手心里密密麻麻的都是汗。眼里只有辛辰明晃晃的笑意。

他怀抱这一束泰迪公仔,中间最大的公仔手执着玫瑰。他将手心里的钻戒往亦瑾面前一递,顺势单膝跪了下去。

“凌亦瑾,请你嫁给我!”

亦瑾紧紧地盯着辛辰,他的脸越来越模糊,她伸手一抹,才惊觉眼泪早已掉了下来。

记忆里那张温暖的笑脸,反反复复,终于和眼前的笑脸重叠在一起。

他正望着她,期待又忐忑。

她点了点头,又点了点头,一直点着头……

“得了,别点头了,脖子都要断了。”黎希瑞打趣她。

所有人都笑起来。

“我愿意!”亦瑾俯身吻了吻辛辰。

他笑了,站起来将她拥进怀里。她感受到,他乱了节奏的心跳……

大家都鼓起掌来,她靠在辛辰的怀里,看到妈妈早已泪流满面却还是带着笑。

屋外忽然想起了鞭炮和礼花绽放的声音。亦瑾一回头,看见黎凯正俯身将最大的那个礼花点燃。

“嘭”的一声,满世界的星星都亮了……她看到夜幕中出现她和辛辰的名字,中间是紧紧相连的心……

亦瑾惊讶的看着辛辰,辛辰低头轻吻住她的额头。

“你不知道,为这一刻,我准备了多久。”

在一片惊呼声和欢笑声中,她听到自己和辛辰同时开口。

“我爱你!”

“我爱你!”

不管永远有多远!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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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说《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

全文共 9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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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非那书中醉人的清香浅浅地在心头涌动,我又怎会了然那种对时间的追逐,对生命的救赎?

薄薄的纸页浸透着的是伤痛,字里行间缠绵着的是无悔,绾在心间难舍难分的寸寸情思,卡勒德?胡赛尼的一本《追风筝的人》写尽了幽伤,诉尽了衷肠,那般的温润,又那般的悲凉。

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哈桑——那个兔唇的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他追逐的风筝,是亮起的一盏心灯,一盏忠诚的心灯。他追逐它,不放手,不停息,紧紧握住,受尽伤痛,只因那一句——“为你,千千万万遍”。哈桑能给阿米尔的,是一次又次无怨无悔地付出。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在受到侮辱的瞬间,哈桑那炽热的目光无限留恋地停留在阿米尔身上,那目光如此深情,如此决绝。哈桑的风筝,断了线的风筝,轻盈的羽翅在长风中划过一道凌厉而优雅的弧线,仿佛割裂了风响,在空中留下虚无的痕迹。断了线的风筝,是断了线的友谊,割裂了心,留下难以愈合的伤。

多年以后,每每想起哈桑那深情的目光,都令阿米尔痛苦不已。离开阿富汗多年的他决定回归故乡,为儿时对哈桑的背叛做出救赎。这是一个轮回,阿米尔又回来了,为了自己曾经的过错,为了哈桑那一句——“为你,千千万万遍”。

“为你,千千万万遍。”那一句“千万遍”究竟是多么痛的领悟,千万遍,是夸父追日的那段行程,一语仿佛道尽了人世间的深沉荒凉,只为一人付出所有,斩尽了所有藕断丝连间的难舍;千万遍,无论是做得遍体鳞伤终无果,还是从头便了然不必前往心碎,都无法抹去烙在心上的那千万遍无奈的苦楚。似海情深,手起刀落便戛然而止,命运就是这样捉摸不透,连一句最简单的交代都没有。

久居深巷的太爷爷走后,留下了孤独的太奶奶。在幽静的街道旁,太奶奶不甘落寞,便重拾旧业——画画。于是,那些搁浅在心底的语言,那些还来不及兑现的承诺,那些还来不及交付的真心,自拿起画笔的一刻,便被时光掷向再也回不去的地方,只是潜心画着。太奶奶一次次拿起毛笔,在宣纸上挥毫一幅幅浓情水墨画,画的只有太爷爷。她的画,经常会因为手抖而模糊不清,但她并没有放弃。“为你,千千万万遍”,我仿佛能够洞见时光送去的一张张水墨画,她单身影只独自愁,只身一人在孤灯闪烁的漫漫长夜中无声地画着千万幅相同的的画,沓杂着踩过浓得化不开的情意。

“为你,千千万万遍”,时时回荡在耳畔,萦绕在心间,久久不曾离去,亲爱的你,听见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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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水浒传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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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四大名著之一。它的作者是施耐庵,小说里有许多奇怪的人物,他们都有绰号,如:及时雨宋江,智多星吴用,浪里白条张顺,行者武松,黑旋风李逵,豹子头林冲……这些人都拥有不凡的经历。我最欣赏的是林冲。

林冲是《水浒传》里的上上人物,他是第一个被迫上梁山的,林冲被陷害误入白虎堂,高俅还安排人在路上杀他,幸亏林冲在被陷害之前就认识了鲁智深,在林冲要被两个差役拔刀杀害之时,鲁智深突然出现了,鲁智深要杀了两个差役,林冲上前阻拦说道:“他们也是被逼的,放了他们吧。”林冲的心地太善良,所以他被一路追杀,但他也很得到上天的眷顾,林冲才一次次免于幸难。

林冲不仅善良而且也很勇敢,他的武功非常的棒,林冲的容忍,正直,交友的不慎差点害了他,之后他上梁山交了一些生死之交,林冲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水浒传》中的英雄个个是好汉,你们大概听说过鲁智深的一个故事吧,鲁智深大脑野猪林把林冲救了出来,一路护送他到自己认为安全的地带。

鲁智深在拳打镇关西中的性格急躁鲁莽,嫉恶如仇,他三拳打死镇关西之后,知道事情闹大了,于是假装发火,“拔步便走”,回头指着郑屠户道:“你诈死,洒家和你以后慢慢理会”,一头骂,一头便大步踏去了。郑屠户家去报了官,官差去抓鲁达,但鲁达早以跑了,之后就做了和尚,认识了林冲。

这本《水浒传》中的内容,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对朋友不要背信弃义;遇到不平事理应尽力为之;失败了没什么,关键是要善于总结,寻找新的对策……读完此书收获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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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新奇有趣的童话小说600字作文

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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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新奇有趣童话小说--《郑渊洁十二生肖之狗王梦游》。这本书由学苑出版社出版,作者是我国着名的童话作家郑渊洁叔叔。

翻开封面,首先眏入眼帘的是淡粉色的十二生肖漫画形像,个个眉开眼笑、憨态可鞠。这本书中收录了《五个苹果折腾地球》、《狗王梦游》、《一只想当猫的狗》和《名画风波》这四个小故事,其中我最欢的是《一只想当猫的狗》。故事内容是这样的:秀花是一只对主人忠心耿耿的漂亮小母狗,她曾经还救过主人的命呢!主人还养了一只又懒又馋,没一点儿本事的笨猫,那猫却曾经为一块肉背叛主人跟随小偷溜走过。秀花和她的男朋友大黄准备结婚了,他们多想给主人生几只同样忠心又漂亮的小狗啊!可是有一次,秀花无意中却听到主人和别人吵架时,气急败坏地用“狗”骂来骂去的,却不见用“猫”骂过。秀花绝望极了,她可不想自己的孩子一生下来就被人骂,于是她痛下决心和大黄解除婚约去和猫结婚,这样她的孩子们就有了猫的血统了。秀花能如愿吗?

这些故事生动有趣,每一个故事内容都融合了真实的世界与幻想的天地,带人走进一个又一个奇妙的童话王国,去体会其中的酸、甜、苦、辣。有的故事在最后一个字后面打了一个大大的问号,表示了故事还没有结束,给人一种深远的悬念感,让人回味无穷。

总而言之,《郑渊洁十二生肖童话之狗王梦游》是一部非常优秀的童话小说,我相信等你们读起它,一定会它爱不释手。

[新奇有趣的童话小说6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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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女生职场励志小说3:《小女生职场修行记》

全文共 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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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读理由:

小女生职场修行记》既是一本的外贸业务员的入门教材,还是一本初级公务员的参考手册,更是一本综合中华传统智慧,认识福气、增加福气的系统教材。

职场升迁的全新宝典,找到如意伴侣的不二法门,流传了两千多年的转运秘诀,全部真人真事。

内容简介:

《小女生职场修行记》内容简介:一位刚从学校毕业的80后的小女孩,初入职场,事事不顺,差点被炒鱿鱼,又不小心当了小三。她在最失意时得到一位精通传统智慧的高人指导,从一个小业务员成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收入增加了十倍,还找到了满意的伴侣。她的男友本是一位诸事不顺的低等公务员,在她和高人的指点下也得到了晋升,也开始事事顺利。他们经历的事,几乎每天都在你、我的周围发生,他们并没有得到特别的机遇,更没有任何关系、背景,他们使用的方法,是中国传统智慧的结晶,是任何一个人都是可以去尝试的。他们所获得的成功,也就是可以复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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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常见小说的的创作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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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小说创作技巧

一篇好的小说,并不在于它对于传统的继承和模仿。而是颠覆与背叛前人的遗留。以1922年为界,小说的这一进步特征越来越明显。因为那一年是现代派全面爆发的里程碑。从此,外国文学界皆对此奉若神明。真正实现了"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景象。人人风格、手法皆自成一家。凡是对前辈的模仿都没有什么出路,他们只能背叛,不断地创新,于是形成了今天小说异彩纷呈的局面。

生活与想象力

世人皆云:"艺术源于生活但是高于生活",此话不假。但问题是,小说到底是要偏向于生活描写,还是"乘物以游心",成为了当代中国文坛的一大问题。须知早在东周时期,庄子就能写出类似于现代派手法的散文,但是从那以后,中国再也没有出现过类似作家。究其原因,不外乎两条:1,儒家牢不可破的思想统治,他们禁锢了中国人千年的自由。2,民间多年形成的爱看故事的陋习,这最是阻碍艺术家的产生。所以至今,国人仍是故事至上,懒得思考小说中的问题。大部分人浑浑噩噩,毫不自觉存在,这不得不说是奴性所致。书商以利益至上,不断投其所好。于是出现了太多"垃圾小说",如同洋快餐,没有营养而且吃过就忘的作品,仅仅可供消遣。当年巴尔扎克曾立志写一部《人间喜剧》结果没有写完便撒手人寰。巴尔扎克一代文豪,悲天悯人。却并不为笔者所欣赏。正如莫罗亚为普鲁斯特《追忆似水年华》撰序所言:"《人间喜剧》把外部世界作为自己的领地…他也确实描述了整整一个社会。相反,普鲁斯特的一个独到之处是他对材料的选择并不在意。"用巴尔扎克的方法写作的话,那么小说迟早要走入穷途末路。因为在描绘外部世界的能力上,小说远远不如电视、照相机,甚至油画。但是小说作为人类的产物,而不是上帝的,却能够通过观察外部世界来获得对自身的某种认知。因为"世界是被人类精神反映和歪曲的世界".这也就是为什么说"艺术源于生活但是高于生活".在现代派的手底下,经常会有一些匪夷所思的场景与情节。但是仔细寻思,这些被抽象出的东西却在生活中有其本来面目。比方说卡夫卡描绘的"城堡"、"审判"的意象,实在都是不可能的事情。但是我们不就是生活在如此一个官僚、蛮横、强者至上、权力意志第一、阴暗面同样很大的世界中么?然而就是这样的意象,才体现出作为一个文学家思想性的不朽价值。因此,生活是小说的基础,想象力是小说的根本。二_小说的意象意象是否突出、高明,是一部小说成败与否的关键。当然"成败"不指销量。以下分析几个具体例子。

线索性强的意象

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中,家族第一代因近亲结婚生下一个长着猪尾巴的孩子,家族因此得到创立。家族的最后一代,又因同样原因生下同样一个长着猪尾巴的孩子,家族因此完结。这一线索串起了马贡多的百年兴衰,恍惚会有时间错位的感觉。靠一个意象,作者便生发了整部作品。思想性强的意象:博尔赫斯的"迷宫"(小径分叉的花园)。时间是一座错综复杂的迷宫,是无限连续的,是分散、集中、扩散的网。每一个分叉的路口,选择不同也会导致不同结局。这一意象完全颠覆了传统线性的时间观念,堪称经典。共谋性强的意象组合:托尔斯泰《战争与和平》中,安德烈公爵因为瞥了一眼橡树叶,同时听到姑娘们的欢声笑语,重新点燃了生活的希望,改变了命运。这一组合使用频率太高,随处可见,也体现出它的威力所在。其他类型的意象,实在还有很多,笔者就不一一赘言了。

小说的结构

这是专业人士评点小说的依据之一。本来对普通读者,结构根本无所谓,只要你别写的东一榔头西一棒子就行。殊不知结构恰恰是小说赖以生存的根本。结构是否特别,在小说评价中并不占有绝对分量。关键是这个结构必须适合这个材料与构思。比如说村上春树《海边的卡夫卡》一书,使用了双明线、一暗线的结构。两个明线人物不同,事件不同,空间不同,但却隐隐约约纠纠缠缠,最后终于汇合,同时从未真正清楚介绍的暗线也真相大白:原来是两个明线的根源。接着就看出两条明线间人物的对应关系。这种悬疑小说式的结构使人激动不已。此结构也与此书成为近年来罕见的经典作品。而米兰_昆德拉的大多数小说,都使用了巴赫音乐式的复调结构,各部分间形成了"13531"式的音乐结构。符合昆德拉哲理性强、人物不固定的写作特点,恰如其分。

文学与艺术、哲学的大融合

这又是现代派另一趋势。后现代派的作家们开始从现代先锋艺术家那里汲取灵感。达利、毕加索等大师影响了一代文学家,他们开始借鉴美术的创作手法与关注内容。昆德拉更是醉心于哲学研究,并确立了自己小说浓重的哲学风格。相信后现代派也会在这方面走得更远。

小说的冲力与张力

一部高水准的小说,必然可以具有足够的冲力,冲破空间的阻碍、时间的诅咒。囿于空间、时间的作品,大部分都是庸常之作。正如乔伊斯《尤利西斯》一样,敢于"想到想不到".因为时间、空间等,都是一篇故事的必要因素,而不是真正小说的。综观现代派文学,没有任何一位大师甘于受困于此,而是自由、思想至上,决不做现实的奴隶!张力又是小说精彩的保证。它并不是打动人心的情节,而是和结构有关的、前后呼应或形成落差的力量。这种力量使小说不再苍白,仅仅是无力的说教,而能够真正靠文学魅力打动人心。典型例子就有昆德拉多次使用的"假实证幻"的手法。让小说的结局提前,结尾在戛然而止的某一刻,《不朽》《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等均使用了这一手法。瞬间使读者感觉到、命运的苍白、情节的精彩。

小说的未来

笔者斗胆做一回预言者。近年来现代文学界渐有疲软之势。2003年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奖作品《耻》十足反映了这一趋势。其水平根本无法与过去任何一位大师相提并论。要知道就连昆德拉,至今也仍未获奖。社会潮流不再有利于小说创作,一切围绕市场指挥棒转。在这种情况下,小说很可能就此式微,或是倒退。这本身或许也是时代需要。从此小说将划分为两大阵营:商业小说与纯文学小说。1922年那样的黄金年代恐怕短时间内难以到来。然而当世界再度堕入苦难中时,物质会受挫,小说也会再度抬头。小说的可能境地,实在难以穷尽。只要你想,没有写不出的。因为"世界是被人类精神反映和歪曲的世界",因为(借用一句广告语)"我能,无限可能!"小说如何才能"好看"小说要想写得好看,首先有故事。故事是一篇小说高度凝炼之后的内核,是小说的心脏。现在,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故事在一篇小说中的重要性。有的刊物开辟的栏目就叫"好看小说".其前提是好看的小说应有好看的故事。小说家是艺术家。正如音乐家是用优美的乐章思维一样,小说家是用故事来思维,他的人生观、个性由此体现出来。读者想要知道引起自己兴趣的人物命运如何,事件的发展趋势、结局是什么,情节会满足这种要求。故事应该能够表现人物性格的发展,能够和题材相适应,合情合理;情节像不断引导读者兴趣的路标,一步一步带领读者进入自己的艺术殿堂,进入你所要求的那种心境。你不能轻易让读者看出你的意图,要不断设置障碍,甚至误导读者,声东击西,一会儿让读者最不愿的事情发生,一会儿又让读者意料不到的事情出现,千方计抓住读者的注意力,让他看不出上了小说家的圈套。现实主义题材的作品好理解,有些意识流小说或心理小说等,情绪化东西四处弥漫,似乎不容易理解。其实,这类小说也是有故事的。它的故事虽然只是一种意向、情绪上的扑朔迷离,但包裹着心理内核是能感受出来的。一切外在的东西就由此繁衔出来。这类作品中故事可能是在一个你不熟悉的或没有料到的平面上,它们可能写的是心理的、情绪的或内在的事物。直觉与思想也很重要。作家的文化底蕴是衡量作品深度、成败、高下的尺度,主题思想的体现往往与文化底蕴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完善。一部小说打动读者的也往往体现在这方面。那么,思想意识又从何而来呢?小说家的思想更多的是来自于他的感觉(直觉)。他可能仅仅意识到人物应该这样而不应该那样,情节这样发展比那样更流畅。为什么如此,则很多人可能并不能自觉地意识到。小说家并不是哲学家。深奥的思想也许并不能产生优秀的小说作品。直觉是认识的出发点,它将人的主观感觉以艺术化的形式表现出来,这仍是艺术的特殊属性。这其实也符合一个规律,如果先有立意(意欲表现什么)的桎梏,围绕这个什么"主题"来硬加上些东西,这是创作上的大忌。其次,作家的创作主题意图与受众阅读后获得的主题感受常常并不相同,甚至南辕北辙。"直觉"意识是弥足珍贵的,它如电光火石般稍纵即逝。把握住这可贵的"一瞬",则有赖于作家长期的思考。思考是一个过程。一方面是对过去积累的思想意识、精神、道德评判、价值观等等的体验,另一方面是对叙述表层下各种主题碎片予以挖掘、整合。寻找作品的深度,直觉往往是致命一击。小说应该从正在发展、变化、行进中的历史(现在时),而不是从已经发生的历史(过去时),去提炼自己的思想意识。要有超前的洞察力和观察力,敏锐、敏感、极富预见性,善于发现别人所忽略的现象和细节。具有有别于一般人的识活动,能辩别出事物的基本性格特征,当别人只看到部分时,小说家能预见到整体,能抓住其精神实质。除细节外,他能看出决定人的精神状态是什么,周围人没有注意到,而常常连作品中人物自己也意识不到的东西,从而创作出人物独特的性格。那时,也许是人物自己左右、操纵着自己的命运发展。特别是当你把人物尽可能的想透彻,而人物已经在你心中生根、变得有血有肉、呼之欲出的时候,更是如此。因此托尔斯泰说:先不去想情节的发展,在写作之前,先把自己的人物尽可能的认识清楚。作家的观察力不是"摄影",而是能够引起作家共鸣而又经过作家透明理解的那些观察,才能使作家创作出非常真实、生动、能够表现社会面貌的优秀作品。优秀的小说家总是在追求着叙述语言的个性化,完善着自己的叙述风格。但就整体而言,写作者在写作主体意识上对叙述语言着意进行把握、操纵者,似乎较之以前要少多了。平白直露的作品比比皆是。许多作品仅仅是在叙述一件事,讲述一个故事而已。叙述语言的技巧艺术荡然无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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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说天涯明月刀的结局原文

全文共 8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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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在九江上,遥望九华峰。

天河挂绿水,秀出九芙蓉。

我欲一挥手,谁人可相从。

君为东道主,于此卧云松。

──李白

九华山在安徽青阳西南四十里,即汉时泾县、陵阳二地。

三国时孙吴分置临城县境,至隋废,唐置青阳县,以在青山之阳为名,属池州府。青山在县北五里,逾梅家岭,与贵池接壤。

九华山南望陵阳,西朝秋浦,北接五溪大通,东际双峰龙口,昔名九子山。

唐李白游九子山,见其山峰并时,如莲开九朵,改之为九华山。

书记上有记载:“旧名九子山,唐李白以九峰如莲花削成,改之为九华山。”

青阳县志上也有记载:“山近县西四十里,峰之得名者四十八,岩十四,洞五,岭十一,泉十八,源二,其余台石池涧溪潭之属以奇胜名者不一。”

“知行合一”的创始人曾读书于此山中,与李白书堂并名千古。

诗仙李白改“九子山为九华山联句”有序。

“……太史公南游,略而不书,事绝故老之口,复缺名贤之纪,虽灵仙往复而赋咏笔间,予乃削其旧号,加以九华之目,时访逅江汉,憩于夏侯回之堂,开檐岸帻,坐眺松雪,因与二三子联句,传之将来。”

他们的诗是这样的:

“妙右分二气,灵山开九华。──李白。

层标遏迟日,半壁明朝霞。──高霁。

积雪曜陲壑,飞流歆阳崖。──韦权舆。

青荧玉树色,缥渺羽人家。──李白。”

九华山不但是诗人吟咏之地,也是佛家的地藏王道场。

《地藏十轮》经:“安忍不动如大地,静虑深密如尽藏。”取名地藏。

《大乘佛经》上记载的是:“地藏受释尊付嘱,令救度六道众生,决不成佛,常现身地狱中,以救众生之苦难,世称幽冥教主。”

《地藏本愿经》二卷,唐实义难陀译,经中记载:“佛升忉利天为母说法,后召地藏大士永为幽冥教主,使世上有亲者皆得报本荐亲,咸登极乐。”

这本书多说地狱诸相及追荐功德,为佛门的孝经。

经中又说地藏菩萨救渡众生,不空誓,不成佛之弘愿,故名“地藏本愿”。

所以“九华剑派”不但剑术精绝,同时也有诗人的浪漫和佛家的玄秘。

武林中有七大剑派,九华山并不在其内,因为九华山门下的弟子本就极少,行踪更少出现在江湖。

多年前江湖中就已盛传九华派已与幽冥教合敖,同时供奉的两位祖师,一位是地藏王菩萨,另一位就是诗酒风流,高绝千古的李白。

据说这位青莲居士不但是诗仙,也是剑仙,九华的剑法,就是他一脉相传。直到千百年后,江湖中又出现位奇侠李慕白,也是九华派的嫡系。

这些传说使得九华派在江湖人心目中变得更神秘。九华门下的弟子,行踪也更诡秘,近年来几乎已绝迹于江湖。

但这些却还都不是让傅红雪吃惊的原因,令他吃惊的,是如意大师这个人。

×××

如意大师着白袍,登芒鞋,赤足,摩顶,神情严肃,眸子有光,看来无疑是位修为极深的出家人,一位出家的女人。

她看来仿佛已近中年,身材适中,容貌端正,举止规矩有礼,一张表情严肃的脸上,并没有什么特别吸引人的地方,更没有足以令人吃惊之处,无论任何人眼中看来,她只不过是个修为严谨的中年尼姑,和佛门中其他千千万万个谨守清规的尼姑并没有什么不同。

可是在傅红雪眼中看来,就完全不同了。

她的容貌虽平凡端庄;但一双玉手美如春葱,柔若无骨。她赤足着芒鞋,不着鸦头袜,露出一双底平趾敛的如霜雪白玉足,更美得令人目眩。她的白布僧袍宽大柔软,一尘不染,遮盖着她绝大部分身体。

没有人会去幻想一个修为严谨的中年尼姑,在僧袍下的胴体是什么样子的。

傅红雪却不能不想。

──栏杆上的洁白僧袍,浴池中的丰美胴体,黑暗中的呻吟呼吸,温暖光滑的拥抱,还有那双牵引他进入梦境的手。

他竟不能不将眼前这个道貌岸然的出家人,和昨夜那个成熟而充满渴望的女子联想在一起。虽然他一直禁止自己去想,但却偏偏不能不想。

虽然他对一切事都已能不闻不问,无动于衷,可是这规矩严肃的中年尼姑,却使得他的方寸大乱,他已感觉到自己的嘴唇发干,心跳加速,几乎无法控制。

如意大师只淡淡地看了他一眼,端庄严肃的脸上,还是全无表情。

傅红雪几乎忍不住要冲过去,撕开她的僧衣,看看她是不是昨夜那个女人。可是他还是勉强忍耐住。

他仿佛听见她在问:“这位就是名满天下的傅红雪施主?”

他仿佛听见自己的声音在回答:“是的,我就是傅红雪。”

卓夫人看着他们,眼睛里的表情狡黠而诡谲。

──她是不是已知道他们的事?

她忽然笑道:“大师驻锡九华,想不到居然也知道傅大侠的名声。”

如意大师道:“贫僧虽然身在方外,对江湖中的事,却并不十分生疏。”

卓夫人又问道:“大师以前是不是见过他?”

如意大师沉吟着,居然点了点头,道:“仿佛见过一次,只是那时天色昏黑,并没有看清楚。”

卓夫人笑道:“大师虽然看不清他,他却一定看清了大师的。”

如意大师道:“哦?”

卓夫人笑得更神秘,道:“因为这位傅大侠是夜眼,在黑暗中视物,也可以明察秋毫。”

如意大师的脸上,仿佛起了种奇怪的变化。

傅红雪的心也在往下沉。昨夜在黑暗中,他并没有看清她,只不过隐约看出了她的胴体的轮廓。

他一直没有想到这一点,现在才发现他的眼力不知不觉中已受到损伤,那一定是他在见到铁柜中那老人以后的事。

难道那老人的眼睛里,竟有种可以令人感觉变得迟钝的魔力?他为什么不让傅红雪看见黑暗中那个女人?她为什么要在黑暗中等待?

×××

最后的两位见证也被公子羽请了进来,傅红雪竟没有注意这两人是谁。

他的心又乱了。他不能忘记昨夜的事,也不能将一个活生生的女人当作工具。

陈老板的哀恸,倪宝峰怨毒的眼神,忽然也变得令他无法忍受。

还有那柄鲜红的剑。这柄剑怎么会到了公子羽手里?剑在他手里,燕南飞人呢?

这两人之间,究竟有什么样的神秘关系?公子羽为什么直到现在还不肯露出真面目?

火炬高燃,石台上亮如白昼。

傅红雪终于走上了石台,手里紧紧握着他的刀,比平时握得更紧。在他悲伤烦恼,痛苦无助时,只有这把刀,才能给他安定的力量。

对他说来,这把刀远比盲者的明杖更重要,他与刀之间,已经有了种奇异的感情,一种永远没有任何人能了解的感情,不但互相了解,而且互相信任。

公子羽凝视着他,一字字缓缓道:“现在你已随时可以拔刀。”

现在他的剑已在手。无论谁都看得出,他还比傅红雪更有信心。

傅红雪忽然道:“你能不能再等一等?”

公子羽眼睛里露出讥诮之意,道:“我可以等,只不过无论再等多久,胜负也不会有所改变的。”

傅红雪没有听他说完这句话,忽然转身走下石台,走到如意大师面前。

如意大师抬头看着他,显得惊讶而疑惑。

傅红雪道:“大师来自何处?”

如意大师道:“来自九华。”

傅红雪道:“王子来自何方?”

如意大师道:“来自新罗。”

傅红雪道:“他舍弃尊荣,为的是什么?”

如意大师道:“舍身学佛。”

傅红雪道:“既然舍身学佛,为何誓不成佛?”

如意大师道:“只因普渡众生。”

她神情已渐渐宁静,神情也更庄严,别人却根本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

原来唐时高宗曾发兵助新罗平乱,新罗王子金乔觉舍曾荣,来华学佛,独上九华驻锡修道,一生事迹与地藏显现者无异,唐德宗贞元十一年金氏圆寂,临终时形显如地藏王菩萨本像,世传以肉身得道,于峰头建肉身殿塔。殿塔四面玲珑,金碧璀璨,四隅有铜缸,多作朱砂翡翠色,中储神灯圣油,可赐人清宁安静,九华弟子多随身而带。

傅红雪又问道:“王子于今何在?”

如意大师道:“仍在九华。”

傅红雪道:“王子普渡众生,大师呢?”

如意大师道:“贫尼亦有此愿。”

傅红雪道:“既然如此,但望大师赐福,使我心清宁安静。”

如意大师双掌合十,道:“是。”

她果然从怀中取出个檀木小瓶,倾出几滴圣油,在傅红雪面颊和手背上轻轻摩擦,口中喃喃低诵佛号,又问道:“你有何愿?”

傅红雪曼声而吟:“安忍不动如大地,静虑深密如秘藏。”

如意大师以掌心轻拍他的头顶,道:“好,你去。”

傅红雪道:“是,我去。”

他抬起头,苍白憔悴的脸上已发出了光;不是油的光,是一种安详宁静的宝光。

他再次走上石台,走过卓夫人面前时,忽然道:“现在我已知道了。”

卓夫人道:“知道什么?”

傅红雪道:“知道是你。”

卓夫人脸色骤然变了,道:“你还知道什么?”

傅红雪道:“该知道的都已知道。”

卓夫人道:“你……你怎会知道的?”

傅红雪道:“静虑深密如秘藏。”

他走上石台,面对公子羽,不但静如磐石,竟似真的已如大地般不可撼动。

公子羽握剑的手背上已暴出青筋。

傅红雪看着他,忽然道:“你已败过一次,何必再来求败?”

公子羽瞳孔收缩,忽然大喝,剑已出鞘,鲜红的剑光,如闪电飞虹。

只有眼力最利的人,才能看得出飞虹闪电中仿佛有淡淡的刀光一闪。

“叮”的一响,所有动作突然凝结,大地间的万事万物,在这一瞬间似已全部停顿。

傅红雪的刀已入鞘。

公子羽的剑就在他咽喉的方寸之间,却没有刺下去,他的整个人也似已突然凝结僵硬。然后他面上的青铜面具就慢慢地裂开,露出了他自己的脸。

一张英俊清秀的脸,却充满了惊骇与恐惧。

又是“叮”的一响,面具掉落在地上,剑也掉落在地上。

这个人赫然竟是燕南飞。

×××

火光仍然闪动不息,大殿中却死寂如坟墓。

燕南飞终于开口,道:“你几时知道的?”

傅红雪道:“不久。”

燕南飞道:“你拔刀时就已知道是我?”

傅红雪道:“是的。”

燕南飞道:“所以你已有了必胜的把握。”

傅红雪道:“因为我的心中已不乱不动。”

燕南飞长长叹息,黯然道:“你当然应该有把握,因为我本就应该死在你手里。”

他拾起长剑,双手捧过去,道:“请,请出手。”

傅红雪凝视着他,道:“现在你的心愿已了?”

燕南飞道:“是的。”

傅红雪淡淡道:“那么你现在就已是个死人,又何必我再出手?”

他转过身,再也不看燕南飞一眼。

只听身后一声叹息,一滴鲜血溅过来,溅在他的脚下。

他还是没有回头,苍白的脸上却露出种无可奈何的悲伤。

他知道这结果。有些事的结果,本就是谁都无法改变的,有些人的命运也一样。

他自己的命运呢?

×××

第一个迎上来的是如意大师,微笑道:“施主胜了。”

傅红雪道:“大师真的如意?”

如意大师沉默。

傅红雪道:“既然大师也未必如意,又怎知我是真的胜了?”

如意大师轻轻叹了口气,道:“不错,是胜是负,是如意,是不如意,又有谁知道?”

她双手合十,低喃佛号,慢慢地走了出去。

傅红雪抬起头时,大厅中忽然已只剩下卓夫人一个人。

她正在看着他,等他转过头,才缓缓道:“我知道。”

傅红雪道:“你知道?”

卓夫人道:“胜就是胜。胜者拥有一切,负者死,这却是半点也假不得的。”

她又叹了口气,道:“现在燕南飞已死,你当然已……”

傅红雪打断了她的话,道:“现在燕南飞已死,公子羽呢?”

卓夫人道:“燕南飞就是公子羽。”

傅红雪道:“真的是?”

卓夫人道:“难道不是?”

傅红雪通:“决不是。”

卓夫人笑了,忽然伸手向背后一指,道:“你再看看那是什么?”

他的背后是石台,平整光滑的石台忽然裂开,一面巨大的铜镜正缓缓自台下升起。

傅红雪道:“是铜镜。”

卓夫人道:“镜中还有什么?”

镜中还有人。傅红雪正站在铜镜前,他的人影就在铜镜里。

卓夫人道:“现在你看见了什么?”

傅红雪道:“看见了我自己。”

卓夫人道:“那么你就看见了公子羽,因为现在你就是公子羽。”

傅红雪沉默。她说他就是公子羽,他居然沉默。

有时沉默虽然也是种无声的抗议,但通常都不是的。

卓夫人道:“你绝顶聪明,从如意大师替你擦油在手上,就猜出昨夜的女人不是她,是我。”

傅红雪依然沉默。

卓夫人道:“所以现在你一定也能想得到,为什么你就是公子羽。”

傅红雪忽然道:“现在我真的就是公子羽?”

卓夫人道:“至少现在是的。”

傅红雪道:“要到什么时候才不是?”

卓夫人道:“直到江湖中又出现个比你更强的人,那时……”

傅红雪道:“那时我就会像今日之燕南飞。”

卓夫人道:“不错,那时你非但不是公子羽,也不再是傅红雪。那时你就已是个死人。”

她笑了笑,笑得妩媚甜蜜:“可是我相信十年之内江湖中决不会再出现比你更强的人,所以现在这一切都已是你的,你可以尽情享受所有的声名和财富,也可以尽情享受我。”

傅红雪的刀已握紧,道:“你永远是公子羽的女人?”

卓夫人道:“永远是。”

傅红雪盯着她,手握得更紧,握着他的刀。

他忽然拔刀。刀光一闪,铜镜分裂,就像燕南飞脸上的青铜面具般裂成两半。铜镜倒下时,就露出了一个人,一个老人。

铜镜后是间精雅的屋子,角落里有张华丽的短榻。

这老人就斜卧在榻上。他已是个很老很老的人,可是他的一双眼睛却像是已受过天地间诸魔群鬼的祝福,仍然保持着年轻。这双眼睛,就是傅红雪在铁柜里看到过的那双眼睛。

这双眼睛此刻正在看着他。

傅红雪的刀已入鞘,刀锋似已在眼里,盯着他道:“世上只有一个人知道真正的公子羽是谁。”

老人道:“谁知道?”

傅红雪道:“你。”

老人道:“为什么我知道?”

傅红雪道:“因为你才是真正的公子羽。”

老人笑了。笑并不是否认,至少他这种笑决不是。

傅红雪道:“公子羽所拥有的名声权力和财富,决不是容易得来的。”

世上本没有不劳而获的事,尤其是名声、财富和权力。

傅红雪道:“一个人对自己已经拥有的东西,一定很舍不得失去。”

任何人都如此。

傅红雪道:“只可惜你已老了,体力已衰退,你要想保持你所拥有的一切,只有找一个人代替你。”

公子羽默认。

傅红雪道:“你要找的,当然是最强的人,所以你找上了燕南飞!”

公子羽微笑道:“他的确很强,而且还年轻。”

傅红雪道:“所以他经不起你的诱惑,做了你的替身。”

公子羽道:“他本来一直做得很好。”

傅红雪道:“只可惜他败了,在凤凰集,败在我的刀下。”

公子羽道:“对他说来,实在很可惜。”

傅红雪道:“对你呢?”

公子羽道:“对我一样。”

傅红雪道:“一样?”

公子羽道:“既然已经有更强的人可以代替他,我为什么还要找他?”

傅红雪冷笑。

公子羽道:“可是我答应他,只要他能在这一年中击败你,他还是可以拥有一切!”

他再强调:“我是要他击败你,并不是要他杀了你。”

傅红雪道:“因为你要的是最强的人。”

公子羽道:“是的。”

傅红雪道:“他认为我的刀法中,最可怕的一点就是拔刀。”

公子羽道:“所以他苦练拔剑。只可惜一年后他还是没有把握能胜你。”

傅红雪道:“所以他更想得到大悲赋和孔雀翎。”

公子羽道:“所以他错了。”

傅红雪道:“这也是他的错?”

公子羽道:“是!”

傅红雪道:“为什么?”

公子羽道:“因为他不知道这两样东西早已在我手里。”

傅红雪闭上了嘴。

公子羽道:“他也不知道,这两样东西根本没有传说中那样可怕,他纵然能得到,还是未必能有取胜把握。”

传说中的一切,永远都比真实的更美好。傅红雪明白这道理。

公子羽道:“我早已看出你比他强,因为你有种奇怪的韧力。”

他解释道:“你能忍受别人无法忍受的痛苦,也能承受别人无法承受的打击。”

傅红雪道:“所以这一战你本就希望我胜。”

公子羽道:“所以我才会要卓子陪你。我不想你在决战时太紧张。”

傅红雪又闭上了嘴。现在他终于已明了一切,所有不可解释的事,在这一瞬间忽然都已变得很简单。

公子羽凝视着他道:“所以你现在已是公子羽。”

傅红雪道:“我只不过是公子羽的替身而已。”

公子羽道:“可是你已拥有一切!”

傅红雪道:“没有人能真的拥有这一切,这一切永远是你的。”

公子羽道:“所以……”

傅红雪道:“所以我现在还是傅红雪。”

公子羽的瞳孔突然收缩,道:“这一切你都不愿接受?”

傅红雪道:“是的。”

×××

瞳孔收缩,手又收紧。握刀的手。

过了很久,公子羽忽然笑道:“你看得出我已是个老人。”

傅红雪承认。

公子羽道:“今年你已有三十五六?”

傅红雪道:“三十七。”

公子羽道:“你知道我有多大年纪?”

傅红雪道:“六十?”

公子羽又笑了。

一种很奇怪的笑,却又带着种说不出的讥诮和哀伤。

傅红雪道:“你不到六十?”

公子羽道:“今年我也三十七。”

傅红雪吃惊地看着他,看着他脸上的皱纹和苍苍白发。

他不能相信。可是他知道,一个人的衰老,有时并非因为岁月的消磨;有很多事都可以令人老。

相思能令人老,忧愁痛苦也可以。

公子羽道:“你知不知道我是因为什么老的?”

傅红雪知道。一个人的欲望若是太多,太大,就一定会老得很快。欲望就是人类最大的痛苦。

他知道,但是他并没有说出来──既然已知道,又何必再说出来。

公子羽也没有再解释。他知道傅红雪一定已明白他的意思。

“就因为我想得太多,所以我老;就因为我老,所以我比你强。”

他说得很婉转:“你若不是公子羽,你也就不再是傅红雪。”

傅红雪道:“我是个死人?”

公子羽道:“是的。”

傅红雪坐了下来,坐在短榻对面的低几上。

他很疲倦。经过了刚才那一战,只要是个人,就会觉得很疲倦。

可是他心里却很振奋。他知道必将有一战,这一战必将比刚才那一战更凶险。

公子羽道:“你还可以再考虑考虑。”

傅红雪道:“我不必。”

公子羽在叹息,道:“你一定知道我很不愿让你死。”

傅红雪知道。要再找他这样一个替身,决不是件容易事。

公子羽道:“可惜我已没有选择的余地。”

傅红雪道:“我也没有。”

公子羽道:“你什么都没有。”

傅红雪不能否认。

公子羽道:“你没有财富,没有权力,没有朋友,没有亲人。”

傅红雪道:“我只有一条命。”

公子雪道:“你还有一样。”

傅红雪道:“还有什么?”

公子羽道:“声名。”

他又在笑:“你若拒绝了我,我不但要你的命,还要毁了你的声名。我很有法子!”

傅红雪道:“你好像什么都有。”

公子羽也不否认。

傅红雪道:“你有财富,有权力,手下的高手如云。”

公子羽道:“我要杀你,也许并不需要他们。”

傅红雪道:“你什么都有,只少了一样。”

公子羽道:“哦?”

傅红雪道:“你已没有生趣。”

公子羽在笑。

傅红雪道:“就算公子羽的声名能永远长存,你也已是个死人。”

公子羽的手也握紧。

傅红雪道:“没有生趣,就没有斗志。所以你若与我交手,必败无疑。”

公子羽还在笑,笑容却已僵硬。

傅红雪道:“你若敢站起来与我一战,若能胜我,我就将这一生卖给你,也无怨言。”

他冷笑,接着道:“可是你不敢,”

他盯着公子羽。他的手里有刀,眼睛有刀,话里也有刀。

公子羽果然没有站起来。是因为他真的站不起来?还是因为卓夫人的手?她的手已按住了他的肩。

×××

傅红雪已转过身,慢慢地走出去。

公子羽看着他走出去。

他走路的姿态,还是那么奇特,那么笨拙,可是别人看着的时候,眼中却只有崇敬。

无论谁看着他时都一样。

他的手一直紧握着刀柄,却没有拔出来。

──我不杀你,只因为你已是个死人。

一个人的心若死了,就算他的躯壳还存在也没有用的。他知道她为什么按住公子羽,因为她不想再过这样的日子。

她永远是公子羽的女人。在她心中,真正的公子羽只有一个,永远没有别人能代替,不管他老了也好,死了也好,都永远没有别人能代替。所以她愿意为他做任何事。

这一点他是否能明白?要到几时才明白?春蚕的丝为什么一定要等到死时才能吐尽?

夕阳西下。傅红雪站在夕阳下,站在孔雀山庄的废墟前。暮色凄迷,满目疮痍。

他抽出一封素笺,摆在他朋友们的坟墓前。

雪白的纸,死黑的字。

这是公子羽的讣闻。传遍天下的讣闻,无疑也震动了天下。

尘归于尘,土归于土,人总是要死的。

他长长吐出口气,抬头望天。暮色已渐深,黑暗已将临。

他心里忽然觉得说不出的平静,因为他知道黑暗来临的时候,明月就将升起。

酒在杯中,杯在手中。

公子羽把酒面对小窗,窗外有青山翠谷,小桥流水。

一双手按在他肩上,如此美丽,如此温柔。

她轻轻地问:

“你几时才下定决心,肯这么做的?”

“直到我真正想开的时候。”

“想开了什么?”

“一个人活着是为了什么?”他的手也轻轻按在她的手上。“人活着,只不过为了自己心安快乐。若是连生趣都没有,那么就算他的声名、财富和权力都能永远保存,又有什么用?”

她笑了。笑得那么甜蜜,那么温柔。

她知道他真的想开了。

现在别人虽然都认为他已死了,可是他却还活着,真正地活着,因为他已懂得享受生命。

一个人要能真正懂得享受生命,那么就算他只能活一天,也已足够。

“我知道公孙屠他们一定活不长的。”

“为什么?”

“因为我已在他们心里播下了毒种。”

“毒种?”

“那就是我的财富和权力。”

“你认为他们一定会为了争夺这些而死?”

“一定。”

她又笑了。笑得更温柔,更甜蜜。

她知道他为什么要如此做,因为他要为她赎罪;他一心要求自己的心安和快乐。

×××

现在一切都已成过去。

他把酒对青天,却没有再问明月何处有。

他已知道他的明月在何处。

一间寂寞的小屋,一个寂寞的女人。

她的生活寂寞而艰苦,可是她并不怨天,因为她心安,她已能用自己的劳力去赚取自己的生活,已用不着去出卖自己。也许她并不快乐,可是她已学会忍受。

──生命中本就有许多不如意的事,无论谁都应该学会忍受。

×××

现在一天又已将过去,很平淡的一天。

她提着篮衣服,走上小溪头。她一定要洗完这篮衣服,才能休息。

她自己的衣襟上戴着串小小的茉莉花,这就是她惟一的奢侈享受。溪水清澈,她低头看着,忽然看见清澈的溪水中倒映出一个人。

一个孤独的人,一柄孤独的刀。

她的心开始跳。她抬起头就看见一张苍白的脸。

她的心又几乎立刻要停止跳动。她已久不再奢望自己这一生中还有幸福,可是现在幸福已忽然出现在她眼前。

他们就这样互相默默地凝视着,很久都没有开口。幸福就像是鲜花般在他们的凝视中开放。

此时此刻,世上还有什么言语能表达出他们的幸福和快乐?

这时明月已升起。

明月何处有?

只要你的心还未死,明月就在你的心里。

──《天涯明月刀》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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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爱看小说的我作文

全文共 4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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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的我_介绍自己的作文(1)

我叫徐海清,一个帅气的男孩,小小的鼻子,大大的眼睛,高高的个子。我属猴,名字的意思是:爸爸希望我的胸怀像大海一样宽阔。我非常喜欢看小说,一提到小说,我就很高兴。我家有许多小说书,有《冒险小虎队》、《怪鸟传说之迷》、《查理九世》每次看书,我都要看几个小时,我觉得看书很有趣。爸爸妈妈妈都叫我书呆子。我长大了想当一名漫画家或小说家。我很聪明但脾气爆燥,我要改掉这个坏毛病!

爱看小说的我_介绍自己的作文(2)

我就是我,一个普普通通的我。即没有赵云那样威风,也没有张飞那样威武!我最欣赏的就是我那水灵灵的眼睛,好似千里眼。别人在干嘛我一看就知道!我的爱好很广,有看书、打乒乓球、上网我最爱看武侠小说,有时看一眼就以为自己是一位武艺高强的盖世英雄,有时以为自己是诸葛亮,文武双全,有时以为自己是曹操,智勇多谋!我也爱打乒乓球,双休日时,我总是叫我的好兄弟梁皓然到家里来打乒乓球,一打就五六个小时,梁皓然都不耐烦了!我也是家里的开心果,在妈妈有烦恼时,我一逗她,笑得闹翻天!在爸爸不耐烦时,我一说笑话,把他弄得哈哈大笑!这就是爱看武侠小说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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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想让你明白小说作文

全文共 11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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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皓天,你这是什么意思啊?”林依婷气急败坏地向言皓天冲道。

“什么什么意思啊?我的事,你管得着吗?”言皓天冷冷地反驳林依婷。

“哼!这个狐狸精有什么好的啊?我哪比她差啦?你说啊,你说啊。”林依婷怒气冲冲。

“林依婷,请你把嘴巴给我放干净一点。”我挣开言皓天搭在我身上的手,对林依婷吼着。哼!别以为今天言皓天在,我就不敢怎么着你,敢骂我是“狐狸精”,自己呢,简直比狐狸精还要那个。学校是读书的地方,还每天浓妆化起来,穿着超短裙,把大腿露露出来,恶心死了!

“你有什么资格跟我说话。”林依婷指着我说。

“有,就凭她是我的GF,怎么样,够资格了吧!”言皓天把林依婷指着我的那个手指推了开,手又搭在我肩膀上,一副想气死林依婷的意思。

林依婷一怔,实在没想到言皓天竟然会这么说。我也真的很倒霉,陪他演戏也就算了,还要搭上我15年的名誉啊,而且这个家伙,还这么大大方方地在林依婷面前承认了,真是佩服他到五体投地。哎~~~~~

“你听清楚没有,她是我的GF,你没有资格动她。”这次,言皓天更加重了语气。

“皓……皓天,你是在跟我赌气吧,你是不可能喜欢上她的,对不对?你以前根本不认识她,而且跟她一点也不投缘,你们不可能今天就好上的,我知道你这只是想气我对不对?”林依婷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眼里还不忘加几滴眼泪。

“没……没有,我没有跟你开笑,我……”言皓天好像有点吃不消林依婷了,主要都是因为他的眼泪。不过,接下去才是最精彩的呢。

“皓天!”林依婷深情款款地叫了言皓天一声,吓得我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啊?呃,我…………”言皓天也在发抖,使其话都说不清楚了,哎~~~这两个人真是十足的有问题啊!

突然的,林依婷跳起来,在言皓天的额头上飞快地吻了一下。(注:林依婷之所以要跳起来吻言皓天是因为她没言皓天高的缘故。西西!)这个场面把她们班里的同学全都引过来了,一个个都在窗户边,看热闹。

“皓天,不要不理我,我知道我早上过分了一点,那我现在向你道歉还不行吗?”林依婷抖着言皓天的肩膀问。

“这个,我……我……我……”言皓天语无伦次。哎~~~这是你自找的哦。看来只有我来圆场了。

“好了啦,言皓天,别演戏了啦,快点跟林依婷和好吧。”我把言皓天搭在我肩膀上的手,拿下来,拍拍他的肩膀说,“看到没,人家还是一如既往地,很在乎你啊,别傻愣着,快和好啊。”

周围的“观众”被我突如其来的话给怔住了,包括林依婷。

言皓天看了我一眼,眼神在告诉我“那你怎么办啊?现在跟她和好了,那你岂不是很难堪了吗?”

“算你有良心,但是看到你能和林依婷和好,我更高兴啊,他们爱说就让他们说去呗。”我回了个眼神给言皓天。

“依婷,那我们……”言皓天的话还没说出一半,就被打断了。

“可暄!”谁叫我啊,我回过头一看,是李圣炫!不会吧,事情就要解决了,他不会还要在这最关键的时候来搅一趟混水吧,拜托,你可别再添乱了。

[想让你明白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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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全文共 8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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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在家重读了“科幻小说之父”凡尔纳先生的著作《海底两万里》,读后我被深深地触动了。

这部小说大概讲述了:人们在海上发现了一只“怪物”,教授阿龙纳斯参加了捕捉行动,但在行动中,他意外落水。后来,他到了这个“怪物”身上,发现这“怪物”其实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艇,之后他被迫留在了潜水艇中,直到环游海底两万里之后,才将这个惊人的秘密公之于世。

看了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的不是那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跌宕起伏的探险经历,也不是那浩瀚大海中千奇百怪的珍珠贝壳,更不是那临危不惧,冷静沉着的尼摩船长,而是作者那丰富的想象力让我折服。

凡尔纳先生在创作的时候,当时波兰人民反对黑暗的沙皇统治的起义正遭到残酷镇压。那个时代有的“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场景,有的是残暴统治者肆意虐杀的画面,可以想象当时的科技还没有发达,这世上还没有电灯的出现,何况是潜水艇这样的庞然大物,简直是闻所未闻。那么在那个年代,凡尔纳先生又是如何像一个预言家一般,描绘出让人欲罢不能的海底世界和一架先进的潜水艇呢?

相信许多人百思不得其解,答案可能是想象力,在《哲学与当代世界》中有这样一句话“想象力是能动的知识,是创造力和智慧的必要背景”。凡尔纳先生虽没有探索过海洋世界,没有见过潜水艇,但它却能描绘出这么一幅充满诗情画意而又神秘的海底世界。是我们身临其境,这表明了他非凡的想象力。

想到现如今,虽然中国已经走向了科技创新时代,但我们青年人却独独缺了想象力,爱因斯坦曾经说过“人的想象力比知识更重要”。从古至今,中外人民无不拥有想象力:十五世纪的一位威尼斯商人经常出门做生意,又担心妻子会在外风流。一个雨天,他因鞋后跟沾了许多泥而举步维艰。所以他就发明了高跟鞋,让妻子雨天无法出门。但至于后来高跟鞋流传于世,在这也就不细细说了。

没有想象力,生活将会变得平淡无味;没有想象力,文章就会变得千篇一律;没有想象力,整个人就会变得死气沉沉。所以作为新时代的接班人,祖国的花朵,我们就应该培养想象力,好好学习文化知识,将来让想象力变为现实,让我们不负时光,舞出精彩人生!

最后,感谢《海底两万里》这本书,让我的假期变得充实且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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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说亮剑人物结局

全文共 1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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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讲的是在战争时代的故事,所谓亮剑,就是一种精神,就是说在古代有的剑客想和高手挑战,但是实力却远远不及,可是还不惧怕,勇敢地亮剑。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小说亮剑人物结局,欢迎借鉴!

《亮剑》是都梁写作的一部军事题材的长篇小说,是大陆不多见的比较公平、客观、尊重历史事实的抗战小说。书中并不讳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为造成的反右扩大化、三年困难时期、文化大革命等浩劫事件,也并不像其它抗战小说一样严重偏向共产党,甚至塑造了具有中国儒将风范的国军将领楚云飞做为主人公李云龙终身的对手、朋友、劲敌。

《亮剑》小说正文共有43章,描写战争年代的是前16章,而大部分章节讲述的是建国后李云龙、赵刚、丁伟等将领面对复杂的党内斗争,在尔虞我诈中的艰难生存、在艰难生存中的苦苦思索。

电视剧《亮剑》完全颠覆了小说《亮剑》的原意,毫不留情的割了原著真正意义上的亮剑精神。

如此一部优秀的有丰富内涵、有深刻反思的军旅大作,竟然被意识形态主管机构改造成了“弘扬我军不畏强敌,勇于亮剑的革命英雄主义”般自我陶醉意淫的壮阳工具。

我们不妨来看看小说中这些英雄们的最终结局:

李云龙:

曾在红四方面军任团长,八路军时任386旅独立团团长,解放战争时候任中原野战军新二师师长。解放后调任福建省军区某海防军军长,组建了中国第一支特种作战军队——梁山分队。该分队曾潜入金门,为解放军炮击金门提供地形坐标。文革期间,他命令使用武力制止两个“红卫兵”武装抢夺火库。后因为这个事情遭到迫害,于1968年自杀。1978年平反。

田雨:

李云龙的妻子。二人在淮海战役时相识,当时她是当时解放军医院中的护士。结婚后曾去中央军事学院俄语系就读,毕业后分到了福建军区政治处工作。为李云龙生了两个儿子:李健、李康。后又收养了好朋友冯楠的四个孩子:赵山、赵高、赵水、赵长。后在得知丈夫的死讯后在狱中自杀徇情。

赵刚:

曾任八路军386旅独立团政委,李云龙的生死之交。解放后授少将衔,在北京中央军委政治处工作。他坚决抵制左倾错误路线,文革时期,由于不肯参与迫害罗瑞卿将军被免职并遭到迫害,最后自杀。1978年平反。

冯楠:

赵刚的妻子,田雨的好朋友,北京大学讲师。在李云龙夫妇的介绍下与赵刚结婚,对丈夫的工作十分支持。为赵刚生了四个孩子。当丈夫遭到迫害的时候给予丈夫很大帮助,后来托人将自己的孩子交给李云龙抚养。后与丈夫一起自杀。

丁伟:

曾任八路军129师新一团团长,李云龙的好朋友。解放战争期间率军出师东北,在辽沈战役中屡建奇功。解放后进入国防大学学习,毕业后调任边防某军任司令。1958年因支持彭德怀遭到迫害,被免去一切职务并下放到某农场改造,此后音讯全无。

孔捷:

曾任八路军129师新二团团长,李云龙的好朋友。解放战争期间参加中原反攻,1950年率军入朝,参加抗美援朝战争。1955年进入国防大学学习,毕业后任东北边防某军军长,最后收养了李云龙夫妇和赵刚夫妇的6个孩子并把他们抚养成人。80年代初离休。

楚云飞:

黄浦军校第五期学生,抗战时期任晋绥军358团团长,曾与李云龙交往甚厚。1945年入陆军大学学习,毕业后升任国军第89师师长,在淮海战役的时候与李云龙交手,后负伤。1949年初逃到台湾。1956年任金门守备军副司令,授中将衔,后升为上将。在金门与解放军交手数次。1968年李云龙去世时,在金门用广播悼念李云龙。改革开放以后来大陆经商并买下李云龙故居做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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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雾中日出小说

全文共 8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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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缕轻纱般的气飘飘荡荡,忽上忽下,忽左忽右,突然间闯入我的心海里,笼罩在心海上空,似无形而却有形。茫然的目光落在桌上醒目的照片上,雾气飘飘然,轻柔的抚摸着我,那照片变大,变大,我已回到了两年前长岛那雾气缭绕的山上 那是一个夏天,我和家人来到了长岛,次日凌晨四五点驱车去看日出。环顾四周,白雾飘渺,时而无声无息的游荡在树丛中。

时而似猛虎一般一跃而起,淹没了山顶那巨大而缓缓旋转的风车,凉风大江东去一般拂面吹过,两山的绿色一闪而过,汽车有时顺着峡谷走过一线天,有时走过空中楼阁一般的栈道。一弯残月在雾中时隐时现,我不禁倚着车窗朝外仰望,时候还未到,东方天际边出现一丝淡淡的蓝,与海天交接的黑对比却不那么明显。 我们终于到了月亮湾,那大海的涛声打破了寂静的黎明。我走到那巨大而弯曲的防洪堤上。海天一色,雾气使水天交界处变得怪异而迷人。海浪呼啸着冲击着岸边的礁石,似一曲悠远流长的篇章,填补忙碌而紧凑的生活给我心里留下的创伤。回首,雾气依旧徘徊在山上,和着微风,伴着海浪。那风车转动着,朦胧的月光如水般飞泻而下,给鹅卵石滩洒上了一层洁白的霜。

我不由得停下脚步,眺望东方水天相接的地方,天还没有亮,一轮淡淡的佛光就印在了厚厚的云层之上,赤橙红绿青蓝紫,山上的灯塔同时也放出淡淡的光,一阵风吹过,雾气随即从海面升起,使得景色格外朦胧。我有些陶醉了,步入鹅卵石滩,越过那一个个巨大的鹅卵石,朝东方奔去... 时光如流水般飞逝而去,太阳已不是一缕淡淡的佛光,而是一抹金色的朝霞,在雾气的衬托下,映红了半边天!太阳,即将开始一天的壮丽行程。可是太阳只露出了小半边脸,那小半边脸却被海上袅袅的雾气笼罩着,无法使天地光明,却已驱走了寒气,赶走了黑暗。天浅蓝,海深蓝,阳光并不耀眼,合着阵阵海浪和薄雾,构成了天地之间最美好的画卷。太阳这时已经跳出海面,霎时间金光万丈,一束束金光照到我身上,使我心中的冰雪消融。雾气经过阳光的照射,空气仿佛是金色的。 记忆定格,照片依旧,而雾气早已消散。我投身到忙碌的生活里,任心灵饱受沧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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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高三小说作文:原来你一直都在

全文共 21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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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间迷上了吉他,并且一直迷到现在。

教我吉他的是我哥的哥们,叫左风。他和我哥很铁,因为他们从小就在一起,还因为他们有许多相同的特点:都对乐器特别精通,并且犹爱吉他。还有,他们都很帅,魅力绝不是盖的——老少通吃。他因病休了几年学,所以大我四岁却只比我高一个年级。

第一次弹奏,是在他的病房。我在他的眼中看到了无法置信与惊叹。

他对我说:“你确实有一些天赋。”我看了他一眼,背上吉他,转身要走。

“你去哪儿?”他在后面追问。

“饿了。”我没回头,推门走人。

他没追出来,我想是我哥告诉他的。我从来都这样:淡淡的,不多话,不爱笑,甚至有点说是漠然,用我哥的话来说就是“毛病”。

第二十四次弹奏,是在学校的天台。他的病好了,因为他做了心脏移植手术,身体壮得和我哥一样。我在他的眼中看到了赞赏与折服。他说:“辰,你的水平太好了。我都想拜你为师呢?”

“不收。”我很是简单地说了一句。背上吉他,转身就走。可惜,没走了——左风拉住了我。

我有些恼怒地看向他,他却笑得一脸灿烂:“辰,去吃麦记!”

那一刻,我恍惚间把他当成了我哥。

从小,我哥就特疼我。我爱吃麦记,总喜欢把它当作晚餐来慰劳肚子。于是,哥就每天放学来接我,然后一脸笑得灿烂地对我说:“辰,去吃麦记!”这成了哥的习惯。这种习惯哥一直保持着,乃至于他在中考时都没有间断。

但后来,这种习惯变了,哥不再来等我放学了。他对我说:“辰,你不能再吃我的汗水结晶了。要吃麦记不能向家里要钱,需要自己去兼工。但不能太累,否则我不饶你!”哥是笑着对我说这些话的。还是笑的灿烂,灿烂里依旧有着宠溺,呃……还有一些陌生的心疼。我才知道,哥买的麦记,一直都是用他的打工钱换来的。

“喂,辰!听说要吃麦记没必要这么高兴吧?”左风的手碍眼地在我面前晃来晃去。不可否认,他的手很美,纤白修长和我哥一样。

“走吧。”推开那双碍眼的手,静静地往前走。许久,不见他跟上来。无奈地回头看他还想耍什么把戏。

“去哪儿?”他明知故问,气得我想拿吉他砸他。拿起吉他,倒数计时:三、二、一……

“麦记。”叹了一口气,重新背起吉他。吉他是我哥送的,砸他——心疼!

“辰,多吃点儿。不够还有。”左风看着大吃大嚼的我笑着递上可乐。

“不了,我吃完了,我先走了”推开他递上来的可乐,起身要走。

“等等。辰,那么着急干嘛?今天可是你生日!”左风好象有儿点着急。

“今天,也是我哥的生日。”我转过身耐着性子提醒他“我哥等我呢!”

“我知道,我也要去找你哥的。”左风平静的让我吃惊。他手中扬着我哥盼望已久的“苜蓿窗”,“给他这个,顺便向他汇报辰的劣行!”这个左风!好不容易看到他安分一点,刚有的一点兴趣,又被他嬉皮笑脸不知好歹的一句话给气了回去。

“好走吧!”我不由一脸失落——这样的平静我哥可少有。

“辰,你知道吗?你哥第一次收到情书是在小学四年级,当时追他的可是校花呢!还有……”一路上,左风给我哥来了个糗事大盘点,从小学到高中。说得我一直都想拿个板砖把他给拍晕。好让他闭嘴。不过我又庆幸他不知道我哥特怕蟑螂,晚上睡觉有磨牙的习惯。可就在这时,他话锋一转:“趁,我告诉你,你哥特怕蟑螂,晚上睡觉还磨牙呢!咦?辰,你没事吧?”我此时已经气得脸色发青了。

“没事。你走我前面吧,见你我哥肯定高兴!”我此时那叫咬牙切齿。

“嘿!这倒也是,你哥跟我比跟你还亲。吃醋了?”左风笑得这叫不怀好意!

“切!”

“好了,不和你逗了。估计你哥等抓狂了!”然后,左风加快了脚步。看着左风的背影,我忽然觉得他好象我哥,最起码背影是那么像。哼,不愧是哥们儿!

接着,我们停了下来。因为我们看到了我哥。他还是老样子,笑得灿烂的欢迎我们——再他的墓碑上。

我们就这样站着,周身是死般的寂静。然后,我听到了滴水的声音,那么轻却那么清晰那么熟悉,好似传自心底,却明显收自耳间。转身,闭眼。我知道,左风落泪了,我也是。

我听到左风对我哥说:“冉……生日快乐……这是你的礼物……还有……我回活得很好很快乐……谢谢你的……心……”左风突然不说话了。我知道,他已经说不下去了。

左风走到我身边,对我轻轻地说:“辰,替我陪你哥好吗?”静静地点头,作风便像风一样的走了。不知道,他是否还会回来。

“哥,今天是我们的生日。十九年前的今天,宣布我会有一个哥哥;十五年前的今天,你知道了你有一个妹妹。”“每年的今天,我们都会过生日。你总是记得我的生日,却忘了自己的生日。很好奇,你怎么会又这样的记忆。于是,每年的今天我和左风都会为你过生生日。”“你看,今年左风送你的是你盼了好长时间都没买到的‘苜蓿窗’。”“哥,我知道你一直都想听到我弹奏的吉他。今天,这是你的礼物。”

取出吉他,轻轻地拨动,淋漓的音律畅快地跳跃。泪,已模糊了双眼——我看到了哥。看到他笑得一脸灿烂地对我说:“辰,去吃麦记!”看到哥平静地对我说:“辰,我得了白血病,是晚期。”看到哥静静地在器官捐赠书上签了字,看到哥对我笑着说:“辰,我的心脏给左风。”……

“砰!”刺耳的声音,钻心的疼痛——铉断了。

“哥,我走了,再见。”背上吉他,轻轻地数。铉断了,曲终了,哥已经听到了。

转身,风吹来一阵落叶。我突然听到哥的轻语:“辰,谢谢你。”

愕然回首,看到了如风般的左风。他伫于那里,对我灿烂地笑,他好像我哥。他对我说:“辰,叫我一声‘哥’好吗?”

忽然泪如泉涌:“哥,原来你一直都在……”

[高三小说作文:原来你一直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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