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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小说作文【优秀20篇】

《我的前半生》电视剧结局是怎么样的,和小说有什么差别?相信很多人都被这部电视剧圈粉了,下文是小编整理的写小说作文,欢迎阅读,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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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青春不是小说

全文共 7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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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青春不是小说。的确青春不是你想象的小说,不喜欢华丽的语言,只喜欢淡淡的问候。

一些人一些事,往往不值得你为之付出,哪怕是一丝丝的问候;反之,一些人一些事,往往值得你为之付出一切,包括你最宝贵的生命。

青春就像一根蜡烛,在你亮丽的同时更伴有眼泪流出;青春就像一瓶开了盖的水,你只要不往里加,永远都是只有减少,没有增加;青春就像燃烧着的太阳,即使在辉煌,也会有毁灭的时候。

渐渐的,看着你成了我的一种习惯,我怕,怕有一天你突然消失,然后我看着这几熟悉又陌生的人群,有无尽的畏惧,你永远不会知道我会在某一个角落关注你,因为青春不是小说;不会有那帅帅的男孩和漂亮的公主,更不会有灰姑娘与王子,有的只是在平凡不过的你我,因为青春不是小说;天黑又会天亮,风依然会刮,雨依然会下,时间不会因为你而停滞不前,因为青春不是小说。

起床上学,放学回家,每天两点一线式的生活,记得丘吉尔说过一句话“我常想,如果今天不比昨天多做一点什么,那么明天又有什么意义”可这样平淡的生活,我们又能多做出什么呢?也许吧,青春就是这样,在你还没来得及做什么时候已悄悄的逃跑了。

青春就是一个矛盾的时期,明明不喜欢孤孤单单的,却又讨厌那喧闹的人群,我们有着这个年纪所不该有的忧伤,郭敬明,一个忧伤的80后,他有他的《天亮说晚安》更有《爱与痛的边缘》沉浸于他的《悲伤逆流成河》之中,他是一个用青春闯出来的一切,他就像荷花一样,出淤泥而不染,他所处的环境复杂。

铃铃铃,一串讨厌的铃声把我从思维空间中拉了回来,看着这班级了打闹的同学,看着老师那厌恶的眼光看了一眼后面的某某,说下课。

不要说我太忧伤,我只是不喜欢和那些讨厌的人打交道,不要说我太清高,我只是看不惯这里的人和事,其实我只想做我自己。

青春就是这样一个时代,它会让你充满好奇,却又让你无法探究,它会束缚着你,但只知道青春不是小说。

[作文:青春不是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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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匆匆那年小说方茴结局

全文共 17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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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那年》是作家九夜茴继《弟弟再爱我一次》和《风不飘摇,云不飘摇》后的又一力作。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匆匆那年小说方茴结局,希望对你有帮助。

匆匆那年小说方茴结局

陈寻和晓棠过纪念日很甜蜜,方茴却很失落,她也憔悴了很多,回寝室的时候更是听到室友讲陈寻和晓棠同居的事情。不仅如此,方茴某天还在大学校园里亲眼目睹了两人的亲昵,她一直尾随着两人,看见他们走进了同一座楼。方茴坐在楼下的长椅上,耳边响起了曾经陈寻写给他的歌。嘉茉给赵烨送来很多就业资料,但是赵烨为了不拖累她把他给气走了。

苏凯也经常出入赵烨工作的地方,他的所有生活本身的父亲都给安排好了,在这里和富二代官二代打好关系是他生活的一部分。苏凯劝赵烨去寻找本身的梦想,他做不到,他希望他能够做到。在苏凯转身离开的时候,赵烨终于忍不住喊了他队长,苏凯愣了一下还是转身走了。宋宁来找嘉茉,嘉茉告诉她本身曾经也像他一样默默喜欢过一个人,但是正是因为这样她错过了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宋宁告诉嘉茉本身只是希望她能够快乐。

花花公子邝强来到陈寻寝室炫耀本身终于找到了一个处女,陈寻因为要来拿衣服所以也在。大家问他是谁,邝强说是管理系的方茴,就是躺在床上跟个死鱼一样。陈寻崩溃了,他要打邝强,邝强觉得莫名其妙也和陈寻扭打了起来。寝室的人赶紧把他们拉开,宋宁把邝强拉到外面告诉他方茴是陈寻的初恋。邝强愣住了,大吼了一声,我的初恋还不知道给办了?

陈寻很难过,他去找方茴。方茴说本身没事,陈寻问她怎么能这么糟践本身?方茴说他能和沈晓棠上床同居,本身也可以。陈寻告诉她本身和晓棠是因为本身爱她,而方茴呢?她爱邝强吗?方茴问陈寻他们能回到过去吗?陈寻没办法给她承诺。宋宁去找赵烨,告诉他嘉茉一直在等他。赵烨便去找了嘉茉,两人关系终于好转了。

乔燃要回来了,嘉茉和赵烨决定在聚一聚。聚会的时候陈寻把晓棠也带来了,在吃饭的时候,方茴一阵反胃,陈寻知道她怀孕了。陈寻很痛苦,大家也问方茴怎么回事,方茴说本身怀孕了。陈寻说孩子是本身的,晓棠难以置信给了陈寻一巴掌和陈寻分手了。陈寻和一干好友陪方茴去做手术,手术结束后,陈寻哭着抱着方茴出来。但是从此以后,他再也没有看到过方茴了,他找了很久,方茴似乎消失在他的世界了。

很多年后,陈寻他们又故地重游,来到曾经许下诺言的树下。赵烨和嘉茉要结婚了,嘉茉说本身的伴娘永远只有一个,气氛一下子很伤感。嘉茉跟陈寻讲,方茴会回来的,陈寻想一个人待着,大家就先离开了给他独处的空间。陈寻在那里等了一夜,他看着走来的学生,仿佛看到了以前的他们,还有那个纯洁开心的方茴。

匆匆那年小说经典语录

1.不悔梦归处,只恨太匆匆。

2.每一个人都有青春,每一个青春都有一个故事,每个故事都有一个遗憾,每个遗憾都有回味不尽的美。

3.方茴说:“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

4.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5.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6.方茴说:“我真的很爱过,也真的很恨过,可是那些爱啊恨啊就那么匆匆过去了,现在想想我其实并不后悔,如果再让我选择,我还会这么来一遍……”

7.如果不知道是谎言,不是就会活得轻松点么?真相对我而言没什么特别的意义,与其被欺骗之后,因为清醒的知道真相而痛苦,倒不如糊涂的一直被欺骗下去。

8.没什么如果当初。”陈寻望着喧嚣热闹的大街说,“不管重来多少次,人生都肯定会有遗憾。”

9.方茴说,一个人的快乐,快乐有可能是假的,一群人的快乐,快乐已经分不出真假。他们尽情挥霍着自己的青春,恨不得就此燃烧殆尽,那架势,就像末日前的狂欢。

10.所有男孩子在发誓的时候都是真的觉得自己一定不会违背承诺,而在反悔的时候也都是真的觉得自己不能做到,所以誓言这种东西无法衡量坚贞,也不能判断对错,它只能证明,在说出来的那一刻,彼此曾经真诚过。

11.他们以为用自己的力量握住彼此就等于握住了未来,殊不知未来其实是谁也握不住的东西。

12.原以为不管多少次的爱,总是会把曾经珍藏在心的,但事实却是,新的爱寄长在旧爱之上,吸取其中的养分完成之前所有成长的同时,盛开出更加鲜艳的花,而过去随之凋零,变成枯萎的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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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小说围城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1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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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围城》发表以来,就有好多人对方鸿渐提出不同的看法。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学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方鸿渐是有点虚荣的,有点玩世不恭的,但是,他又并不像辛楣一样有真才实学,也不像韩学愈等人一样完全昧着良心。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城”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x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x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x如方鸿渐玩世能够彻底点那也好,可是他没有像韩学愈一样将他的x文凭发扬光大。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苏文纨在归国的轮船上就表现出对方的爱慕了。可是方并没有表达什么。到后来鸿渐的博士学位闹笑话之时,本来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的。苏文纨一点就会破。苏博士不点破,这摆明白了,是因为爱。可是方鸿渐还一头栽下去,当起了一个爱慕苏小姐的角色,与赵辛楣争风吃醋,甚至在月亮底下“一吻定江山”,这都不无是他自己的错误。他以为玩世无所谓,但却不知道是他自己破坏了自己与唐小姐本应美好的感情,流落到三闾大学里去。与孙小姐完婚一起到上海打工后,他是被生活所迫,才抛弃了玩世的态度,如他自己所说:

撒谎往往是兴奋快乐的流露,也算得一种创造,好比小孩子游戏里的自骗自。一个人身心愉快,精力充溢,会不把顽强的事实放在眼里,觉得有本领跟现状开玩笑。真到忧患穷困的时候,人穷智短,谎话都讲不好的。

这岂不悲哉?

也许从第一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方就绝对没有。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甚至最后娶了孙柔嘉了,还要计较计较她的姨妈给他工作,使他失尊严……

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一种是真正大写的人,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躁,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一种,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城俯,他们的行为举躁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面对这些时都能够狠下一条心的。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一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一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似乎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孰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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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汤姆索亚历险记经典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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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男孩探险的故事。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怀着激动的心情打开了这本书。

我仿佛与汤姆融为一体,一起经历着千奇百怪的故事。这本书首先讲了跟随他的姨妈生活,是个十足的“捣蛋鬼”,他生性顽皮,所以经常挨打。镇上的“坏孩子”哈克是汤姆的好朋友,一天晚上,他们在墓地无意中撞上了一起凶杀案,他们立血誓绝不泄密。汤姆因为厌倦枯燥的课堂和单调的生活,汤姆与哈克和乔·哈帕去当“海盗”,他们看见村民为他们举行的“葬礼时才感动而归。还有一次野外活动中,汤姆和贝基被困山洞,再次发现杀人凶手——乔。在贝基几乎绝望时,汤姆勇敢鼓励贝基,一直到了村民赶来救援。最后,印第安人乔死在了山洞里,哈克和汤姆也找回了宝藏。

回味《汤姆·索亚历险记》,我觉得汤姆是一个勇敢机智、有正义感、足智多谋的人,虽然汤姆有时调皮,但这不正是体现出了我们孩子的天真烂漫吗?比起现在的儿童生活来,没有了与大自然的亲密接触,汤姆·索亚虽是一个非常淘气的孩子,但他没有让众人感到厌恶,反而结交了很多好朋友。每个人的童年都应该是快乐活泼,淘气捣蛋的。汤姆有时也耍小聪明。一次,波莉姨妈罚汤姆粉刷篱笆墙——这可是汤姆最讨厌干的活。于是,他略施诡计,把很多孩子骗去干活,别人还得为他奉上谢礼,这实在让人忍俊不禁。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汤姆和贝基被困在了山洞里,可汤姆却十分镇定,勇敢地在山洞中等待救援。如果换成别人,我想他一定没有勇气走下去,汤姆这种临危不惧的精神实在是让人佩服!

如果一个人只是死板地读书而不玩耍,那他就不会深刻地领悟到生活中的乐趣。很多人认为调皮会耽误学业,苏格拉底曾经说过:”不玩耍不成人“。我们现在的宝物是遥控汽车、布娃娃、动画片……可是,在我们得到这些东西的同时,我们却失去了汤姆最容易得到的东西——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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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说《呼兰河传》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7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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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呼兰河传》,灰暗的色彩,平静的叙述,把我们带到了20世纪初的呼兰城。

走进小城,在灰色的天空下,人们日复一日平静地生活着,春去,秋来,循环往复。唯一飘出笑声的地方,就是作者跟祖父在一起玩耍的后院。作者的童年生活快乐,却也寂寞,从祖父这里她获得里唯一的家庭温暖,祖父对作者无微不至的关爱,是作者心底最温暖最美好的回忆。除此之外,在《呼兰河传》中,作者通过所见所闻,描写了呼兰人的圣湖和他们身上发生的故事。

小城种的人们,大部分都是看客,他们愚昧无知,冷酷无情,对生命漠视。

老胡家的小团圆媳妇,“见人一点不知道羞”“头一天来到婆家,吃饭就吃三碗”“大漠大样的,两个眼睛骨碌骨碌地转”……这一切都表明了这个女孩子并不像谨小慎微的团圆媳妇。于是,婆婆开始“好心”地教导才十二岁的小团圆媳妇了。却没想到出了事,小团圆媳妇“病”了。然后,“热心”的各位邻居带来了各种偏方,请胡仙、跳大神、闹神闹鬼、画符、用开水烫……一一试过后,小团圆媳妇终于不再反抗,不再天天笑呵呵的了。她死了,终于“回家”了。

让人毛骨悚然的治病过程,就是在各个“热心肠”的邻居的围观下完成的,人命在他们眼里算什么!也许还比不上几块豆腐。这是什么样的吃人规矩!这就是打得小团圆媳妇丢了半条命的规矩,这就是呼兰人守着的老祖宗留下的封建礼教和迷信思想。它吃掉了小团圆媳妇的生命,更吃掉了千千万万呼兰人的心。他们像是没有知觉一样,麻木愚昧,自欺欺人,真是可恶,可叹!

万幸,在冯歪嘴子身上,我们看到了些许希望。他在王大姐死后,一个人独自带着两个孩子,生活虽是艰辛,但他并没有放弃,他“改担水,担水,该拉磨,拉磨”。冯歪嘴子坚强地过着自己的日子,“他虽然也常常满满含着眼泪,但是他一看见他的大儿子会拉着小毛驴饮水了,他就立刻那含着眼泪的眼睛笑了起来”。是啊,哪怕生活再苦再难,只要有希望,一切就都会好起来的。而这,我想也是作者萧红的期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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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全文共 10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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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喜欢,闲暇的时光,手捧一本书,在任何地方,都可以拥有一段快乐的旅程。在家里,我和妈妈都是“书虫”,常常都是各拿一本书,窝在各自的角落里默默看着。最近我看了一些探险类的书,其中有一本叫《海底两万里》的书值得多次翻阅。第一次看这本书你会觉得从内容上来说悬念迭起,趣味盎然。但是当你读第二遍时,你会在引人入胜的故事和精彩的海底景观描写中,感受到作者鲜明的爱憎和广博的地理知识,仿佛自己正在与一位智者对话,让我在感受到自然的神奇和科学的力量的同时,也获得极大的精神享受,并引发我的思考。

书中,巴黎自然史博物馆客座教授——阿罗纳克斯教授是一个让人敬佩的人。他热爱科学考察事业,在做海底探索之旅的时候经历了种种危险,却仍不肯放弃。最后,他将所知道的海底秘密公之于世。他那种不轻言放弃,为梦想奋斗终生的精神无疑是一种正能量。

我在妈妈手机微信朋友圈看到过这样一句话:经历挫折的机会不分年龄,追求梦想的脚步也不分年龄。现如今人们总是因为一点点原因,或者一遇到困难就放弃追求梦想的行为是不正确的。在实现梦想的道路上,总会有一点挫折,你不能因为这点挫折而放弃。没有做不到的,只有想不到的;不怕失败,只怕没有承受挫折的勇气。

比如我,我在生活中也并没有这么勇敢。我记得有一次我学骑自行车,一开始我想:“不就是学自行车吗?还用爸爸教?”我一脚蹬上自行车,可是自行车一点也不听我的话,东摇西晃的,我的身子也随着它的摇摆扭成了麻花,一下子就从车子上摔了下来,摔了个四脚朝天,疼得我呲牙咧嘴。接下来几次都是这样,摔得我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我就像泄了气的皮球,垂头丧气的。唉!骑车看着简单,学起来可真难。后来爸爸开始教我,他扶着我,我就感到不太害怕了。在爸爸的帮助下,过了一会儿,我开始有一点点会骑了。后来,爸爸趁我不注意放开了手,我摇摇晃晃地骑了好长一段路,回头一看,爸爸居然没扶,心里顿时凉了半截,不到一秒钟就摔了下来。几次失败的经历把我彻底击垮,我正要放弃,抬头看到不远处比我还小的孩子骑自行车那飒爽自在的样子,我又立马清醒过来,那么小的孩子学会骑自行车,不知道要摔多少次呢,阿罗纳克斯教授的累累经验,不知道要经历多少次失败呢!我立马爬起来继续学骑,很快就加入到了自由骑行的行列中,并在反复的跌倒中学会了更多的花式骑行技能。蒲松龄曾说过一句话,让我印象深刻: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大概说的正是这个理。

“经历挫折的机会不分年龄,追求梦想的脚步也不分年龄。”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不仅让我认识了这些勇敢、执着的人,欣赏到了奇幻的海底世界,还让我明白了只有不放弃才能登顶成功的山峰,看到旖旎的盛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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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短篇小说作文《长大》

全文共 19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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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是以刻画人物形象为中心,通过完整的故事情节和环境描写来反映社会生活的文学体裁。那么我们怎么创作短篇小说呢?这是小编给大家推荐的短篇小说作文《长大》,一起来看看吧。

阿青觉得自己长大了,可以不再受父母的唠叨,一个人干很多事了。于是她拿着自己存了好久的钱,约上几个朋友,出去耍了。

可是她刚走到门口,就传来母亲严厉的声音:“你干嘛去,作业做完了吗?”

阿青无奈地叹了口气,敛下脸上的笑容,故作板起小脸,刻意压低嗓音,使自己有了几分气势:“妈,我已经长大了,这些事不用您操心了。”

阿青妈妈放下手中的碗碟,双手在围裙上擦了擦,似笑非笑地说:“你长大了?一个十四岁毛都没长齐的毛丫头,敢说自己长大了?”她走过来,饱经风霜而有些蜡黄的脸上尽是嘲讽,“长大了,还用父母的钱?吃父母的、穿父母的?”

阿青是真的生气了,她讨厌母亲用这种表情和语气对着她。体内的叛逆因子在胸膛处碰撞,她大吼道:“是!在您眼中,我永远长不大,一辈子都只能依懒你!”

阿青妈妈被吼得怔了怔,随即,她也沉下了脸,眉头紧皱,一种威严被挑战的感觉在心底发酵,她的音量也拔高了不少:“受不了你可以滚!老娘累死累活为了谁?你翅膀硬了,就想着摆脱我了是不是!”

阿青猩红着眼,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她倔强的将泪水忍住,讥讽地笑了:“你永远都只会将错推给别人!永远都这么自私!永远都不会理解我!”

“啪!”地一声,阿青只觉脸上火辣辣地疼,泪水就这么突兀的流了下来,她缓缓捂上脸颊呆楞地看着地板。

阿青妈妈愣了愣,眼圈微红,她指着阿青,浑身发抖得说不出话来。

阿青抬头看向母亲,委屈与怒火直冲大脑,她哭着嘶吼:“好!我滚!”说完,她拉开门就跑了出去。而阿青的妈妈呆愣了好久,才对阿青的背影大声吼道:“滚了就别回来!”吼完,大颗大颗滚烫的泪就这么落了下来。

阿青在大街上跑了很久,泪水在脸上肆意地流下,模糊了她的双眼,她像疯了一样在大街上乱跑着,直到跑不动了,才蹲在马路上大声呜咽。大街上人来人往,漠视着无助的阿青,没有人伸出手或是递上一张纸巾上前问候。

是啊,人有时候就是这么无情……

哭得太久,阿青的嗓子已经嘶哑。她抬起哭花的脸,无助的看着四周——四周全是高楼林立,川流不息的车辆,人来人往的街道。看着宽阔的路,阿青不禁想:我该去哪儿呢?

是啊,离开了家,阿青再找不到去处。

想着,阿青不禁黯然,她拿出手机打开通讯录,上面全是同学朋友,可是却没有一个值得倾诉的对象。

多么可笑啊!

漫无目的地走了好久,阿青坐在公园的椅子上,看着往来的人群。四周有孩子快乐的笑声充斥,孩子幸福的笑靥,以及父母宠溺的包容。阿青发现,泪再一次朦胧了视野。她突然好羡慕、好怀念……

十四岁的阿青,在她童年的记忆里,这是她八岁之前的事了。那时候的母亲那么温柔、美丽。可是为什么,母亲会变得这么陌生?

想不明白,阿青仰起头,让自己不再去想。

天慢慢地黑了,阿青的肚子好饿呀!她突然想吃妈妈包的饺子了。

那年她七岁,得了重感冒,什么也吃不下。于是妈妈包了十个饺子,替她弄上喷香的蘸水,端到她的床前。看着那诱人的色泽,她忍不住一口气全吃完了。没想到吃完之后,她的病就慢慢的好了。

从那以后,她就好喜欢吃饺子啊!

可是,她是不是再也吃不到了呢?她好想妈妈的饺子啊!

天越来越黑,夜越来越凉。

只穿了一件高领毛衣的阿青,在寒风里瑟瑟发抖。饥寒交迫之下,竟是将胃病弄犯了。大可大颗的冷汗使阿青的脸色越来越苍白,她蜷缩成一团,疼得不能动。

越是痛苦,她就越想妈妈,泪就不争气的流了下来。她拿出手机,竟有几十个未接电话!她忍着痛点进去,发现全是妈妈的。

泪大颗大颗地往下掉,她颤抖着手回过去。

“喂!是阿青吗!”妈妈急切的声音传过来,好像有点沙哑,是哭了吗?

“妈,对不起。”阿青哽咽着,“我好想您”

阿青妈妈也哭了,她问道:“阿青,你在哪儿,回家吧。”

阿青的胃更疼了,她捂着肚子艰难地回道:“我在公园……”

阿青妈妈一听就不对劲,她急急吼道:“阿青,你怎么了?是不是不舒服啊?阿青!阿青!”

那边没了动静,阿青妈妈顿时心乱如麻,心跳得强烈又钝痛,泪止不住的流下来。她连忙打了一辆车,向公园赶去。

阿青,你可千万不能有事啊!

阿青真的好疼,她在地上蜷缩着,渐渐失去了意识。

妈妈,我好想你……

当阿青醒来时,是被熟悉的饺子香味诱醒的。她躺在病床上,左手还在打点滴。看着妈妈端来一大碗饺子,她的肚子就不争气的叫了。脸一红,她坐起来。

阿青妈妈坐在她身旁,小心翼翼地喂她,阿青不自然极了,她道:“妈,我自己来吧。”

阿青妈妈红了眼,她将碗放桌上,看着阿青小口小口地吃着,哽咽着说:“阿青,昨天妈妈火气大了点,你……”

“妈,是我不好,我不应该耍小孩子脾气的。”阿青说,“我们都不伤心了,好不好?”

阿青妈妈笑了,阿青也笑了。

在饺子的香气中,阿青似乎真的长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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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国演义小说学生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8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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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这部书的人物形象性格显露无遗、活灵活现,也说明了我们每一个人的性格好坏都不能隐埋,所以我们要改掉缺点,每件事做的更好“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这首词写的是就是三国时期的事情。

三国演义主要讲了五个时段:黄巾起义、董卓掌权、群雄争割、三分天下、三国归晋。黄巾起义始于巨鹿人张角,因为看不惯朝败,因此发动黄巾起义。而刘、关、张就此桃园结义,为朝廷效力。不久就灭了黄巾军。刘备的力也一天天强起来。皇后的哥哥何进因为误信他人召了早有造反意思的董卓进京。结果何进被十常侍杀后,董卓就掌权了。曹操曾想杀害董卓,但不成功。董卓为拉拢人心,封袁绍为勃海太守,出让了赤兔驹给吕布。逼得诸侯联军抗董,虽败军了,但最后也给吕布所杀。张飞、关羽、刘备三顾茅庐后,请出隐居山林诸葛孔明。诸葛亮提出了联吴抗曹等计划,使刘备的大业扎下了结实的基础。经过官渡之战、赤壁之战,曹操灭了袁绍、吕布,吴、蜀也打退了曹操。曹操、刘备、孙权各据一方,曹操占据强大的北方,刘备占据西蜀、荆州等,孙权占据江东。从而崛起吴、魏、蜀,三分天下。最后,曹操、刘备、孙权、诸葛亮等逐渐去世。蜀、吴都归降魏主司马炎,三国一统归西晋。这本书刻画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神机妙算的诸葛亮,威风凛凛的关羽,冲动鲁莽的张飞,昏庸无能的刘禅,谨慎多疑的曹操。

其中我最喜欢神机妙算的诸葛亮!因为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为刘备出谋划策,建功立业,使他独据一方,不愧为“卧龙”。可惜与诸葛亮平等的“凤雏”庞统不幸遇难落凤坡。

《三国演义》里的《三顾茅庐》最令我记忆深刻。在这个故事中,我学会了一个道理:一个人只要想学做一件事,就不要怕遇到挫折,要三顾茅庐,只要用你的真诚打动对方,就一定能行。还有一个故事:在刘备起兵七十万水陆并进攻吴为关羽报仇时,张飞冲动鞭打两个部将,在晚上两个怀恨在心的部将因一怒之下杀死了酒醉未醒的张飞,一代虎将死于非命。也告诫了我不要鲁莽行事,意气用事,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这是我读三国演义后的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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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一路繁花相送小说目录节选

全文共 2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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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我还没准备好

第一章 旧日痕迹

第二章 另一种妥协

第三章 那些年少轻狂

第四章 只要不曾拥有

第五章 共有的回忆

第六章 保留的任性

第七章 第一个吻

第八章 过去的只是时间

第九章 年少时的天真

第十章 那年夏天

第十一章 遗失的细节

第十二章 谁能率性而为

第十三章 我要的答案

第十四章 时间是我的宗教

第十五章 当你渡过恶水

第十六章 往事不必再提

第十七章 心的缺口

第十八章 前尘旧梦已逝

第十九章 加深的陷溺

第二十章 下一刻来临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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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东野圭吾小说介绍

全文共 7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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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野圭吾的小说玩的大都是“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的招数,看多了不免感到同质化,但依然吸引我一本接一本,废寝忘食地看。这几天一连看了《分身》、《黑笑小说》和《嫌疑犯X的献身》,今晚在网上又将《嫌疑犯X的献身》的视频拿下,边看边抖豁:

1、《嫌疑犯X的献身》中受害人遇害的日子是12月2日,今天恰好也是12月2日。早不看晚不看偏偏今晚看,吊诡伐?12月2日星期四农历10月27,80%逢双,应该蛮吉利的呀;

2、白日里闲来无事在网上乱逛,看见韩寒生女的消息,还有他的老婆叫金丽华——又是一个“丽”字辈!(关于“丽”字辈的故事以后详谈。)又瞎逛,陡见郭敬明搬家,不管三七二十一闯进去瞧瞧,看到这个自诩为优秀商人的暧昧写真,以及他的女友痕痕,挺漂亮,但没金丽华清纯。接着打开郭的博文《我只在乎你》,突然我的博客电台响起邓丽君的同名歌曲,一首老掉牙的情歌竟然唱得我鸡皮疙瘩锡粒锁落掉了一地~~~此为吊诡之二;

3、1不过2,2不过3,我不由得检视今天一天里发生的所有的事。老公10点半出发去医院配药,1小时不到就全部搞定,因为他持有专家门诊预约券;而我的舅妈大清早去同一家医院排队,辗转普通门诊、专家门诊,终于在正午之前得到一沓化验单以诊断究竟得了什么病。同一时间去同一家医院看病,因为是亲戚吊诡之说似乎牵强,但事先毫无通气,365天单单是今天、全市几十家三级甲等医院偏偏同一家却也是不争事实。

人的一生总会碰到几件吊诡之事吧?表面现象的底下究竟隐藏着什么,穷极所有也许也找不到答案,成为又一个斯芬克思之谜。《嫌疑犯X的献身》中的罪犯——一个天才数学家说“看上去是几何问题,实际上是函数问题”,也许道出了其中的奥秘和精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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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说《草房子》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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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捧《草房子》,我被书中那愉快的学校生活所深深吸引。那蓝天、白云、梧桐的枯叶,还有那一片朝夕相处的金色的草房子……这一切都令我向往。

《草房子》主要讲述了男孩桑桑在油麻地小学的六年生活,那六年小学生活让他终身难忘。这六年小学生活见证了他们之间的友谊,有悲、有喜、有泪。在书中有聪明的纸月、淘气的桑桑,还有那为了救油麻地里的南瓜而牺牲自己的秦大奶奶……而这些人中,我最欣赏的还是秃鹤。

秃鹤应该叫陆鹤,但因为他是一个十足的小秃子,油麻地的孩子就都叫他为秃鹤。在桑桑的记忆里,秃鹤在读三年级之前,似乎一直不在意他的秃头。秃鹤一直生活得很快活,有人叫他秃鹤,他会很高兴地答应的,仿佛他本来就叫秃鹤,而不叫陆鹤。

但是,秃鹤读三年级时,偶然地,好像是在一个早晨,他对自己的秃头在意起来了。秃鹤的头现在碰不得了,谁碰,他就跟谁急眼,就跟谁玩命。人再喊他秃鹤,他就不再答应了,并且,谁也不能再用东西换得一摸。

因为他的秃头,同学们都会忍不住用手蘸一下去摸一把;因为他的秃头,蒋一轮不让他参加会操;因为他的秃头,他总是带着帽子上学;也因为他的秃头,他都想逃学;因为他的秃头,他还和校长和老师闹别扭。因为这个秃头,原来开朗、活泼的秃鹤不见了,他变得自卑了。

可是,自卑并没有一直笼罩着秃鹤,当《屠桥》缺少秃子——伪军连长的演员时,秃鹤自告奋勇给蒋一轮写信争取了这一个角色。为了演好这个戏。他用出人意料的速度,就将所有台词背得滚瓜烂熟。他排练得很认真、很努力,他演得一丝不苟,甚至把这个角色给演活了。这个秃头“成就”了秃鹤成为“世界上最英俊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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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爱的教育》小说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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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是一个多么熟悉的字眼,在我们眼里爱是无私的、爱是处处扣人心弦的,所以我们要珍惜这种无私的爱,下面由我来讲一讲《爱的教育》里都讲了些什么。

这本书介绍了意大利小孩安利柯的生活和学习。写发生在安利柯身边各式各样感人的小故事、父母在他日记本上写的劝戒启发性的文章,以及十则老师在课堂上宣读的精彩的"每月故事"。每章每节,都把"爱"表现得精髓深入、淋漓尽致,大至国家、社会、民族的大我之爱,小至父母、师长、朋友间的小我之爱,处处扣人心弦,感人肺腑。在《爱的教育》中,我走入了安利柯的生活,目睹了他们是怎样学习、生活,怎样去爱,。他们的爱里有宽容,有谦让,有亲情,有友谊。《爱的教育》在让我们明白了崇高纯真的人性之爱就是一种最为真诚的教育,而教育使爱在升华。

虽然,每个人的人生经历不同,是你会从《爱的教育》中,体会到曾经经历过的那些教育。无论是父爱,母爱,友爱,还是师生之情,爱国之情,都时时刻刻伴随在我们身边。像一米阳光,亲昵温柔地抚过你的身体;像一杯清水,时时滋润你的心窝;像一条没有尽头的田间小路,盛开野花,需要随时发现,随时采撷……爱,其实就在我们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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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们仨作文小说

全文共 20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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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当哐啷”“刺啦”……

每天一大早,天刚蒙蒙亮,妞妞她爸就开始忙乎起来。一阵手忙脚乱,等他把三碗热气腾腾的粥、三份香喷喷的煎鸡蛋端上桌后,就快步推门进来挨个把我和妞叫醒。通常,他的叫醒服务里还包含一杯水的内容,那是预备妞迷迷瞪瞪一起身就能喝到。早上的时间仓促宝贵,早几分钟让妞喝水,是为了让妞去卫生间与吃早餐的时间有点间隔。妞妞她爸算是把那套计算机编程统筹学运用到“家”了。

作为程序男的妞爸,每天从闹铃响那一刻起,他一天的生活仿佛就被编进了精准的程序里,他的程序基本上也决定了我们仨一日生活的步调,如果一步慢,就步步乱了。他先是伴着铃声毫不犹豫地起床,然后睡眼惺忪地冲进卫生间,先洗漱自己,再迅速洗净头晚妞睡前换下的袜子。下一步进厨房。虽然多少年了,他的厨艺一直没有长进,可早晨的厨房非他莫属。早餐他能拿得出手的不是粥和鸡蛋,就是鸡蛋和粥。面包是事先买好的。唯一的变化是粥的配料。妞为此常常坐在桌前皱眉赌气,不想吃。妞妞爸一边哄着:“粥的营养最好,吃了能长高”,一边自己“呼呼啦啦”喝得山响,试图以此调动起妞的食欲。

饭毕,妞妞爸拎起妞沉重的大书包飞奔下楼,发动车等候。妞妞坐进去,车子启动而去。至此,在妞爸的带领下,我们仨一天的运转就进入了下一个程序。

晚上,仨人陆续回到家。晚饭后照例的情形是,妞爸在自己的角落里看书或玩手机,妞在书房写作业。我健身,呼哧呼哧练到大汗淋漓。

偶尔也有程序出现意外的时候,那多半是遇到妞爸要出差了。虽然妞爸出差并不频繁,每次出差他都会提前多日给我说,并尽可能把他不在家的那几天里的柴米油盐备足,一切安排停当,但我还是会惶惶然,担心搞砸,不断地告诫妞到时要手脚麻利,配合好我。

还好,妞爸不在的日子,我们俩的生活并没有乱了套,一切都在我的主导下有条不紊地运转,有时还会有小花样出现,比如,换换早餐的口味,挤出一些时间和妞一起分享一首歌曲、一篇文章或是一部电影,颇有几分处变不乱、从容淡定的样子。

“你呀!能力并不差,就是犯懒,对爸爸太依赖了。”每次妞都这样总结,她早看穿了我。

妞敢这样肆无忌惮地点评我,仗的是我们俩关系铁,可以无话不谈。她对我指指点点的地方多着呢,“你这发型不行啊!嘁!”“你这件衣服不错,可以借我穿两天吗?”“你OUT了,连这个都不知道?”“你不用嘚瑟,你这文章没啥嘛”“你这……”我耳朵早听得起了茧。

不过,妞对我的信赖也是实实在在的,她的那点小秘密总会毫无保留地交代给我。每隔一阵子,我俩就“卧谈”一次,多半是她说,我听。遇到她弄不明白的,就换成我说,她听。有时我忙忘了,很久没召开恳谈会,她就会主动提醒:“你就不问问我最近有没有烦心事?”

这些事情,妞从不向她爸敞开心扉聊,妞她爸也很少热心过问。不过,有我这个妈当听众兼心理辅导员,妞似乎已经很满足了。有一次,我好奇心大发,偷看妞的日记,发现她是这样写我的:“妈妈是我多年的老朋友,也是闺密之一。”

嘿嘿,评价不低嘛!

我推测,妞不爱向爸爸倾诉,不是因为不信任他,也不是嫌他缺乏理解力,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妞爸嘴太笨,不像妈妈那样甜言蜜语、巧言令色、循循善诱。这个认识是妞在生活中长期观察到的结果。平日里,我若因为一件什么事和她爸发生意见或分歧,基本上每次争不了几个回合就变成我一个人的独角戏了,笨嘴拙舌的他三句话就把自己的话语储备耗尽了,只得理屈词穷地撂下一句“我不跟你理论”,就拂袖而去了。每到此时,我和妞都会偷偷相视一笑,再冲他离去的背影做个鬼脸。

妞不常跟爸爸说掏心窝子的话,也和妞爸的教育方法怪异脱不了干系。他这个人平时好脾气,和妞打成一片,嘻嘻哈哈、呵呵、嘿嘿,没大没小,可一遇到妞做事情磨叽了,或是功课考砸了,他就控制不好应对的火候,经常会显得用力过猛。他要么是把脸一沉,一言不发,冷得像块石头。要么生硬地批评两声了事。妞一看到那个架势,就知道爸爸生气了,于是立刻一声也不敢吭了,有时甚至“哗”一下眼泪就出来了。这个时候,我会悄悄走过去抱抱她,蹭蹭她的小脸,给她一些安慰。事后,我煞有介事地开导妞她爸,“不能这样对待孩子”,呜哩哇啦说上一大堆。妞爸的反应则是一脸迷茫,好像已然忘记还有这档子事了。

大多数时候,妞和爸爸是其乐融融的相处场景。妞总爱骑在爸爸的脖子上,任他驮着满屋子四处走。要么就是捉迷藏,百十平方米的房子,所有的犄角旮旯儿都被他们藏遍了。这都是他俩一直爱玩的游戏,从小玩到现在,百玩不厌,真不知道里面藏着多少乐趣值得开发。假期来了,爸爸就带着妞去外面玩,妞认为那是一个学期尽头最有盼头的大事。

妞在作文里写:“爸爸就是我的一个玩伴。”看来,这个描述还是蛮写实的。

我和妞都知道妞爸这个理工男对文字一窍不通,所以有时会故意拿一篇我俩都喜欢的文章给他看,想试试他的反应。结果总是不出所料,妞爸一目十行,转眼间就把长长的文章生吞活剥了,然后一脸懵懂地宣布:“没啥呀。”惹得我俩哈哈大笑,妞还一边笑一边撇嘴、摇头。

仨人的生活每天都在“单曲循环”,可也称得上岁月静好,乐趣多多。未来人生路漫漫,我们仨就一直这样相携着走,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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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想虚构一部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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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的苦涩让我曾一度想有某种退隐尘世的念头。借助书本、文字,我可以自由自在地翱翔在非物质的精神世界里。不过,我更渴望自己在翱翔的途中,通过聆听先人、智者的声音,结合当今自己的生活实践,在一种没有利益心趋使的情况下,虚构出一部令自己满意的小说。允华今天跟我聊了很多,他是我大学同学,同时也是良师益友。在他的鼓励和支持下,更加激发了我一种想要写下去的冲动。

这部尚未诞生的小说现在存在我的意念、思维之中。一年来,这部小说的框架由模糊到渐渐清晰,其间经历了一些波折,自从踏入社会以来,我已阅到了一些人生的苦涩和辛酸。对于浩瀚的人生宇宙来讲,这些苦涩和辛酸也许算不得什么,但到底对于我,这种生活的体验和感受,却也是弥足珍贵的。

小说有三要素:人物、情节、环境。

小说的第一要素是人物。人物的选择是小说成败的关键。因此,我尽可能将人物限定在10人之内,将大量的笔墨用于塑造尽可能少的人物,会使这些人物形象显得更加的饱满。像曹雪芹《红楼梦》笔下100多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本人只有顶礼膜拜啦。

小说的第二要素是情节。按照小说情节的一般模式,即开端、发展、高潮、结局四要素。小说情节的好与坏,刺激与平庸,直接影响着读者的阅读期待和审美体验。还没看完全部却早早地知道了结局的小说显然在塑造情节方面是失败的。因此,像契诃夫笔下的大量短篇小说,往往在结尾处还能够峰回路转、出其不意,紧紧的扣住读者的心弦,情节的把握上就显得老道和不落窠臼。

小说的第三要素是环境。环境分为典型环境和一般环境。环境对于小说有渲染、烘托作用,对情节有推波助澜作用。因此,将典型人物放在特定的环境中,通过环境去更加真实的表现人物的喜怒哀乐,是我一直苦苦追求的,并乐此不彼。

下面我将我意念中的小说的框架用文字表述出来:

我设定的小说男主人公他的身份是一位文艺男青年。他没有女朋友,在S城干着一份较为体面的IT工作(这种工作的性质类似于公务员,朝九晚五)。他热爱文学,尤其热衷于古典诗词。因此,在工作压力不大的情况下,他常常一有时间就去泡在S城中一所非常著名的图书馆。

故事的情节应该是在这所图书馆展开的。为了叙述的方便和小说的真实生动性,我现在将小说主人公由第三人称改为第二人称。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下午5点下了班,你开车来到了这所图书馆,你很喜欢车,对!男人都很喜欢车嘛,你将车停在了停车场,并仔细地检查了轮胎,车门有没有关,确保万无一失时,你非常高兴和幸福地走进了图书馆。

图书馆的阿姨已经跟你很熟了,因此当你走进去,她们便客气地招呼着你:

“嘿!来图书馆看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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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铁丝网外的希望高一小说作文

全文共 11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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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黑了,男孩没办法看书,只好走到这阴森的小屋中唯一的窗旁取光,他向外望了望,透过铁丝网,什么都没有——除了监狱中的那个篮球架。月光洒进小屋,照亮了他手中的圣经。他看了看圣经,又看了看仅有的风景——篮球架。“这似乎是上帝的旨意……”

“放风时间到了,布莱克!”肥胖的警察拉开了男孩房间的铁门。他从睡梦中惊醒,迅速穿好衣服。“终究是进了监狱。”他在心中叹了一口气。16岁,因为贩毒,非法持枪被判10年。只因为在子弹横飞的贫民窟,他实在不知道要怎样才能不会饿死。他走出小屋,漫无目的的踱步。“砰,砰……”监狱中是在突兀的拍球声将他从思绪中拽了出来。他抬头,看到那个篮球架。“圣经,篮球架……”他想了起来,于是跑了过去。

“小子,要加入吗?”场地上的一群彪形大汉冲着他坏笑。他点了点头。布莱克当然不怕他们,从两岁起,他的生活中除了漫天飞舞的子弹,就剩下篮球了。他灵活地在这肌肉丛林中穿梭,当着这些壮汉的面投进了一个又一个球。几局下来,壮汉们面面相觑。“布莱克,有你的访客。”突然监狱的大喇叭响了起来。他放下了球,壮汉们也像解脱了一样。

布莱克好奇地走了出来,来到门口。隔着玻璃,一位和蔼的中年男子就坐在对面。“你是…..”布莱克问道。“刚才路过监狱,透过护栏看到了你在打球。”男人微笑。“别放弃,继续打球。我不会让你失望的。”“喂,你到底是……”不等他回过神来,男人便走了,只留下一脸茫然的布莱克。“别放弃,继续打球。我不会让你失望的。”布莱克的脑中一直重复着这句话。

于是,每天的放风时间,布莱克总会跑到球场。而那个男人也总会按时前来观看。渐渐地,布莱克开始靠打球来赢甜甜圈,每天坐在冰冷的石凳上仔细研究一个个技术动作,趴在地上做俯卧撑,直到地上已经形成了一个人形的汗印。监狱生活也变得充实了许多。每天晚上,他依旧看着月光照耀下的篮球架。“恩,这是上帝指给我的路……”

一年过去了。一天,布莱克依旧在球场上。在与这群壮汉的对抗中,他变得强壮了许多,已经可以满天飞扣了。日复一日的历练,让他现在持球不出五步,就可以轻松晃开对手。“砰!”又一个扣篮引起了一片喝彩。但是他却不是那么兴奋,因为那个男人没有来。

“布莱克,监狱长找你。”伴着更大的惊疑,他快步跑了过去。推开监狱长的房门,监狱长一脸微笑:“孩子,你被保释了!”布莱克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还有自己的眼睛:那个中年男人就站在他身旁。“是他,A篮球高校的的校长,出的1万保释金。”

……

后来布莱克成功毕业,加入了一个很不错的篮球联盟,并混的小有名气。当被问到自己是如何成功的。他始终只有一句话:“我只是听了校长的一句话,更重要的是,我只是看到了,窗外的那个篮球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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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经典的小说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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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王蒙向百花园杂志社推荐了一篇小说,是北京一个初中生写的《不灭的绿意》。后面还附了一段点评。作者的名字我记不清了,内容更是不知道,也不是因为时间长忘了,而是当时看了几遍,根本就没看懂。以前我总认为自己虽谈不上聪明,但也绝不是太笨。除了诗歌看不懂外,像小说,诗歌这样的东西看上个一二遍还是基本会懂的。现在才发现以前的那些认为全是错误的,一篇千把字的小说看了几遍除满脑子充满了绿以外,其它全不知所云,看的晕头转向如坠雾中。网络可真是个好东西,帖子一贴出来,像这些笨人看不懂的东西,聪明人立马就把它夸成了经典,佳作,就差没说,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看来以前“两个凡是”的方针政策历经几十年现在还能用。也对,名人嘛,凡是名人推荐的东西肯定是好东西,凡是名人说好的东西我们要始终不渝地拥护。假如要是换成我推荐,保准会被骂成垃圾。

现在我才发现当今的名人也有当今领导的功能。领导说是,下面肯定一群人也跟着说是,不是也是,领导说不是,这群人肯定会比光速还快的改口说不是,是也不是。鹿能当成马,那肯定猪也能当成牛,同理把狗当成驴也不足为奇,这样一来,也有好处我们又多了几个成语用。厉害吧,名人就有这种功能,这正好也符合英雄人物推动了社会的发展这个哲学道理。名人说什么是经典,那肯定不是经碘,名人说什么是垃圾,那肯定不是好东西。

一般情况下,经碘不会变成经典,但有名人参与那就不一样了,经碘只需名人经(过一)点,立马“点石成金”就变成了经典。

这篇《不灭的绿意》如果是单纯的,经碘——经点——经典,推荐给百花园杂志社也无可厚非,关键是它根本不是小说而是散文,散文怎么能上小说刊物呢,就算后门比前门的威力大,能上,那也应该注明它是散文而不是小说啊。记得以前看武打片,但凡是武林高手就经常说,武术的最高境界是以不变应万变。难道对文学作品认识的最高境界是把散文当成小说,或把小说当成诗歌。

大家都知道是金子才会发光,看来会发光的不一定是金子,碘也会,只是光的颜色不同罢了。金子发的是黄光,碘发的是白光。你要知道这年头白的比黄的贵,不信你拿白金和黄金比一下就知道了。

记得以前看过一则消息说,诺贝尔文学奖评委最喜欢那些看不懂的东西,以至评出的东西连好多作家都看不懂。我就想啊,如果把这篇看不懂的散文当小说投过去,保准那些评委目瞪口呆找不着北的称其为经典。这样一来说不定一下就打破了中国没有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的纪录。到时候,咱也可以自豪的说,中国是文化大国,我是中国人,我们写的东西可以相互转化,你们看都看不懂。

最后告诉大家一个事,你们可不能笑话我没出息。刚看到这篇被大师垂青被网友称为经典的《不灭的绿意》,要不是朋友劝,我差点就惭愧的撞豆腐自杀。后来想想,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咱还有机会,说不定哪天哪个名人看走眼,咱写的那些经碘作品经点也能变成经典。以前只知道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现在又知道了个经典是怎么炼成的,经典是经过名人(点)众人(吹)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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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亮剑小说最后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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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自从2005年开播,至今已经走过了12年岁月,经久不衰。由李幼斌扮演的李云龙和六小龄童扮演的孙悟空等角色共同成为“改革开放三十年最受欢迎的三十个银幕形象”。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亮剑小说最后结局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电视机《亮剑》只有三十集,并没有把小说真正拍完,而小说中的人物都在文革中受到迫害,未得善终。

文革期间,他命令使用武力制止两  个“红卫兵”的非法武装抢夺武器库。后因为这个事情遭到迫害,在1968年自杀。1978年平反

文革时期,坚决抵制左倾错误路线。由于不肯参与迫害罗瑞卿将军被免职并造到迫害。最后自杀名志!1978年平反

解放后调任边防某军任司令。1958年支持彭德怀遭到迫害,被免去一切职务并下放到某农场改造,此后音讯全无

援助过遭到迫害的李云龙,最后收养了李云龙夫妇和赵刚夫妇的6个孩子并把他们抚养成人。在80年代初离休。

在金门与解放军交手数次。1968年李云龙去世的时,在金门用广播悼念李云龙。改革开放以后来大陆经商并买下李云龙故居做留念。

田雨的父母,政协委员。58年的时候遭到迫害,并下放到农场劳动,田墨轩在农场病故。沈丹红被孔捷保护起来,文革结束后平反

在红四方面军的一批善战猛将中,王近山是一位有名的喜欢“撒疯”的“疯子”。在抗战期间,他又归于刘伯承129师旗下,任386旅772团副团长,谁知他“撒疯”3次巧写驰名中外的三部战曲,震惊四方,不仅受到了刘伯承的赞赏,也受到了毛泽东的赏识和两度接见。

真的希望《亮剑》后半段能够拍出来,小说虽然虚构,但是很接近当时的现状,在那个动荡的年代,多少功勋将帅没有战死沙场,却被国人无端迫害。了解历史,尊重历史,才能真正警示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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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琅琊榜小说的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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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著小说中,梅长苏为景琰分忧,做了出征大渝军队的军师,在服用冰续丹之后三个月,耗尽心血而死,梁王死后景琰当了皇帝。

电视剧《琅琊榜》迎来了收官夜,不少观众准时守候在电视机前,十三年前梅岭的千古奇冤如何筹划雪冤,电视剧最终选择开放式的结局,并未将人物的命运一一表现得很清楚,该剧导演李雪直言:“结局应该是大团圆的。”

昨晚的大结局是“大梁战事突发、四境受敌,朝中无人能领兵出征,本已决定安心静养、逍遥江湖的梅长苏服下激发体力的冰续草,毅然奔赴北境,在最后的三个月里,平定北境狼烟,以林殊的方式在战场上结束了自己的一生。”

梅长苏终结掉了自己的性命,以林殊的结局赴死,多少人哭成了狗。其实,该剧在制作过程中,大结局曾经出现过一个“彩蛋”。在第一版本的结局“彩蛋”里,战争结束后,琅琊山上、琅琊阁里,梅长苏从屏风后面伸出了一只手,接过了蔺晨递过来的茶。对此,制片方表示,他们没有想让梅长苏活着,那个彩蛋就算放到结尾,也只有两种解释:一是前传内容,一是蔺晨Y Y的场景。该剧制片人侯鸿亮说:“这一段彩蛋,有可能被观众解读为梅长苏还活着了。最后,我们还是觉得这样不对,如果梅长苏还活着,那么之前周遭人及观众对他的痛惜,以及他死后霓凰、景琰等人对他的悼念和追忆,则都成了笑话。他前面所有的牺牲,震撼力都会被削弱。所以,我们最终还是把那个可能引起误解的镜头剪掉了,让电视台重新换了片子,让梅长苏求仁得仁。”

说到底,这还是一部步步惊险的政斗戏,里面环环相扣的朝堂争斗总是让人担心得捏一把冷汗。先是斗太子、斗誉王、斗谢玉、斗夏江,斗到最后斗皇帝,每一步都惊险万分,一步走错便满盘皆输,尤其是前期梅长苏假意辅佐誉王压倒太子,实则借力打力,让他们两败俱伤,观众每次都害怕誉王会察觉梅长苏的真实意图,而谢玉、夏江这几个老狐狸就更加难缠,连斗倒了还时时准备反咬一口,至于拥有至高无上的皇权的多疑皇帝,就更不用说难度有多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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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高三小说作文:原来你一直都在

全文共 21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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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间迷上了吉他,并且一直迷到现在。

教我吉他的是我哥的哥们,叫左风。他和我哥很铁,因为他们从小就在一起,还因为他们有许多相同的特点:都对乐器特别精通,并且犹爱吉他。还有,他们都很帅,魅力绝不是盖的——老少通吃。他因病休了几年学,所以大我四岁却只比我高一个年级。

第一次弹奏,是在他的病房。我在他的眼中看到了无法置信与惊叹。

他对我说:“你确实有一些天赋。”我看了他一眼,背上吉他,转身要走。

“你去哪儿?”他在后面追问。

“饿了。”我没回头,推门走人。

他没追出来,我想是我哥告诉他的。我从来都这样:淡淡的,不多话,不爱笑,甚至有点说是漠然,用我哥的话来说就是“毛病”。

第二十四次弹奏,是在学校的天台。他的病好了,因为他做了心脏移植手术,身体壮得和我哥一样。我在他的眼中看到了赞赏与折服。他说:“辰,你的水平太好了。我都想拜你为师呢?”

“不收。”我很是简单地说了一句。背上吉他,转身就走。可惜,没走了——左风拉住了我。

我有些恼怒地看向他,他却笑得一脸灿烂:“辰,去吃麦记!”

那一刻,我恍惚间把他当成了我哥。

从小,我哥就特疼我。我爱吃麦记,总喜欢把它当作晚餐来慰劳肚子。于是,哥就每天放学来接我,然后一脸笑得灿烂地对我说:“辰,去吃麦记!”这成了哥的习惯。这种习惯哥一直保持着,乃至于他在中考时都没有间断。

但后来,这种习惯变了,哥不再来等我放学了。他对我说:“辰,你不能再吃我的汗水结晶了。要吃麦记不能向家里要钱,需要自己去兼工。但不能太累,否则我不饶你!”哥是笑着对我说这些话的。还是笑的灿烂,灿烂里依旧有着宠溺,呃……还有一些陌生的心疼。我才知道,哥买的麦记,一直都是用他的打工钱换来的。

“喂,辰!听说要吃麦记没必要这么高兴吧?”左风的手碍眼地在我面前晃来晃去。不可否认,他的手很美,纤白修长和我哥一样。

“走吧。”推开那双碍眼的手,静静地往前走。许久,不见他跟上来。无奈地回头看他还想耍什么把戏。

“去哪儿?”他明知故问,气得我想拿吉他砸他。拿起吉他,倒数计时:三、二、一……

“麦记。”叹了一口气,重新背起吉他。吉他是我哥送的,砸他——心疼!

“辰,多吃点儿。不够还有。”左风看着大吃大嚼的我笑着递上可乐。

“不了,我吃完了,我先走了”推开他递上来的可乐,起身要走。

“等等。辰,那么着急干嘛?今天可是你生日!”左风好象有儿点着急。

“今天,也是我哥的生日。”我转过身耐着性子提醒他“我哥等我呢!”

“我知道,我也要去找你哥的。”左风平静的让我吃惊。他手中扬着我哥盼望已久的“苜蓿窗”,“给他这个,顺便向他汇报辰的劣行!”这个左风!好不容易看到他安分一点,刚有的一点兴趣,又被他嬉皮笑脸不知好歹的一句话给气了回去。

“好走吧!”我不由一脸失落——这样的平静我哥可少有。

“辰,你知道吗?你哥第一次收到情书是在小学四年级,当时追他的可是校花呢!还有……”一路上,左风给我哥来了个糗事大盘点,从小学到高中。说得我一直都想拿个板砖把他给拍晕。好让他闭嘴。不过我又庆幸他不知道我哥特怕蟑螂,晚上睡觉有磨牙的习惯。可就在这时,他话锋一转:“趁,我告诉你,你哥特怕蟑螂,晚上睡觉还磨牙呢!咦?辰,你没事吧?”我此时已经气得脸色发青了。

“没事。你走我前面吧,见你我哥肯定高兴!”我此时那叫咬牙切齿。

“嘿!这倒也是,你哥跟我比跟你还亲。吃醋了?”左风笑得这叫不怀好意!

“切!”

“好了,不和你逗了。估计你哥等抓狂了!”然后,左风加快了脚步。看着左风的背影,我忽然觉得他好象我哥,最起码背影是那么像。哼,不愧是哥们儿!

接着,我们停了下来。因为我们看到了我哥。他还是老样子,笑得灿烂的欢迎我们——再他的墓碑上。

我们就这样站着,周身是死般的寂静。然后,我听到了滴水的声音,那么轻却那么清晰那么熟悉,好似传自心底,却明显收自耳间。转身,闭眼。我知道,左风落泪了,我也是。

我听到左风对我哥说:“冉……生日快乐……这是你的礼物……还有……我回活得很好很快乐……谢谢你的……心……”左风突然不说话了。我知道,他已经说不下去了。

左风走到我身边,对我轻轻地说:“辰,替我陪你哥好吗?”静静地点头,作风便像风一样的走了。不知道,他是否还会回来。

“哥,今天是我们的生日。十九年前的今天,宣布我会有一个哥哥;十五年前的今天,你知道了你有一个妹妹。”“每年的今天,我们都会过生日。你总是记得我的生日,却忘了自己的生日。很好奇,你怎么会又这样的记忆。于是,每年的今天我和左风都会为你过生生日。”“你看,今年左风送你的是你盼了好长时间都没买到的‘苜蓿窗’。”“哥,我知道你一直都想听到我弹奏的吉他。今天,这是你的礼物。”

取出吉他,轻轻地拨动,淋漓的音律畅快地跳跃。泪,已模糊了双眼——我看到了哥。看到他笑得一脸灿烂地对我说:“辰,去吃麦记!”看到哥平静地对我说:“辰,我得了白血病,是晚期。”看到哥静静地在器官捐赠书上签了字,看到哥对我笑着说:“辰,我的心脏给左风。”……

“砰!”刺耳的声音,钻心的疼痛——铉断了。

“哥,我走了,再见。”背上吉他,轻轻地数。铉断了,曲终了,哥已经听到了。

转身,风吹来一阵落叶。我突然听到哥的轻语:“辰,谢谢你。”

愕然回首,看到了如风般的左风。他伫于那里,对我灿烂地笑,他好像我哥。他对我说:“辰,叫我一声‘哥’好吗?”

忽然泪如泉涌:“哥,原来你一直都在……”

[高三小说作文:原来你一直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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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美国短篇小说《云中垦荒》

全文共 26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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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讲述了主人公的心理历程,家人,开垦,一些记忆淅沥沥。下面是美国短篇小说云中垦荒》,欢迎阅读。

“这边走,杰斯。”父亲用手杖指着我们脚下的深谷说,“我想让你看样东西!”

“天这么热,你走这么长的路,身体吃得消吗?”咸咸的汗水弄疼了我的眼睛,我伸手擦去滑到脸上的汗水。

我真不想跟着他再走下去了。我刚刚从自己家中背了一篮子食物爬了半英里山路,到父亲家送给妈妈。我可是知道这天儿有多热,我也知道在过去的几个月中父亲找了八位医生,他们都告诫他不要走长路。

但是,我可阻止不了他,当他下定决心做某件事时,他就一定要做到。他可不在乎是炙热逼人的酷暑还是寒风凛冽的严冬。我们下了山,走在位于牧场和草场之间的小径上。

突然,他停下脚步,掏出一把小折刀,割了一把苜蓿草,把它举在阳光中。

“看这儿,杰斯!”他自夸地说,“你可曾见过长得这么好的苜蓿吗?”

“它的确是我见过的最好的牧草。”我说。

“当初我买这块地的时候,人们都说我疯了,”他又骄傲地说,“我花了三十年的工夫,才让这地长出这么好的草!”

站在这片位于两山之间的牧场上,看着茂盛的苜蓿,我回想起了父亲是怎样从大树上摘下叶子,把它们撒在地里,又用犁把叶子翻到土壤下面,让它们腐烂。当父亲买这块地的时候,地里只长着松树和荆棘,那些松树只长到齐腰高。由于土地贫瘠无法使它们长得更高,因此父亲砍倒松树,翻耕了地。他播了一遍覆盖作物,翻到土下以增进土壤肥力,然后他又播种了好多遍,几年以后,我们获得了玉米、土豆和小麦的丰收。

“可是,这并不是我想让你看的,杰斯。”父亲说,“跟我来,往前走。”

我跟着他穿过草场的门,走下山坡,沿着一条羊肠小道走进深深的山谷。

“我们要往哪儿去?”看见父亲要走上横跨小溪的独木桥时,我赶紧问他。

他笑了,用手指着一个树木葱郁的山尖,“那儿,那就是我们要去的地方。”

独木桥是父亲用砍倒的一棵白橡树,架在深深的溪水之上搭成的。我跟着他跨过小溪。

接着,我们走上了一条蜿蜒曲折的小路,穿行在高高的山胡桃树下。我小时候,常和父亲来这里捕捉松鼠,不过那已是将近三十年前的事了。那时,我经常走过这坎坷的山坡。我知道,在父亲修成这条小路之前,这儿从来没有过山路。这条小路棒极了,它静静地躺在高高的胡桃、山胡桃和橡树叶子的遮盖下,让我们看不到头顶上的蓝天。

走在我前面的这个小个子男人,曾经让我必须跑着才能跟上他,但是岁月不饶人,他现在走不快了。多年的劳累已经压弯了他的腰,他的呼吸再也不像过去那样自如了,走这段路时他已经停过两次,拄着手杖休息。

“我太喜欢这些大树了,杰斯。”父亲说,“还记得吗?我们常常到这儿来捉松鼠。呼吸着八月的晨风,让人感到多么惬意啊!十月即将到来,野兔长得肥肥的。深秋时节,山胡桃树的叶子也变黄了。秋风吹过,这些大叶子飒然而落,宛如金黄色的雨滴落在地上!噢,杰斯,那是多么美妙的日子呀!”

我问:“这就是你要我看的吗?”

“噢,不,不。”他边回答,边爬上一面陡然伸向蓝天的山坡,那山顶上松树长长的枝杈,看上去好像是正在伸出手指,轻轻地抚弄着一块白云。

“你为什么走这条这么陡的小道?”我问父亲,“为何不走旁边的那些路?”

离我们几码远的地方,有几条小路从这条主路分出去,绕着山坡,渐渐伸上山去。

“这些路,都通向同一个地方。”父亲答。

“那你为啥偏要走这条陡路?”

“我呆会儿会解释的。”他喘着气说。

他的话激起了我的好奇心,我想他是发现了一种新的野草,或是一种新的树。我记得有一次他在我们的林子中找到一棵咖啡树;据我所知,这棵树是我们这儿唯一的一棵咖啡树。

终于,我们到达了山顶。白云早已随风而去,只剩下那些松树,枝杈直指深不可测的蓝天。在山顶荒地的中心,我看到了一小块不足四分之三英亩的平整干净的垦地。

“现在,儿子,”父亲一边说,一边用手把围地篱笆上边的铁丝压下去,以便跨过篱笆,“这就是我要让你看的东!”

“这是谁干的?”我问,“是谁平整了土地又围了篱笆?”

“是我清理出这块地,也是我围上了篱笆!”

“可是,你干么做这些?”我问他,“看看山谷里,我们有的是肥沃的土地!”

“肥沃!”他笑了,他俯身用双手挖起满满一捧泥土。“儿子,这才是土地,这才是!”说着他低下头闻了一下泥土,“它好像是新鲜的空气,摸起来都让你感到兴奋!”

“可是,爸爸……”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父亲打断我的话,“你妈也想过同样的事情,她奇怪,我为什么要爬到这山顶来种马铃薯、甘薯和西红柿!可是,杰斯,”他用一种温柔的低声说,“任何东西种在像这块地一样的新土上,就会有更好的味道。等着吧,到我的西红柿熟了的时候,你会感到一生中都没尝过比这更甜的西红柿!”

“这的确是我见过的最平整而肥沃的一块土地!”我叫道,“可是,我还是不明白,为什么你自己找这么多麻烦。这都是违背医生忠告的呀!”

“在我一生中不知有多少次,”父亲说,“医生告诉让我回到家中,尽我所能地和家人呆在一起。他们告诉我不要工作,什么事也不要干,只要快快乐乐地静心生活,享受我剩下的不多日子。但是,我却许多次地欺骗了死神!现在,我已经活过了《圣经》赐给一个人的天年。人生七十古来稀啊!”

他坐在一棵树桩上 , 擦去他那布满皱纹的脸上的汗珠。

“七十岁以后,你的日子就是向上帝借来的。然后,你就会回到你所了解和热爱的地方去。”他一边说一边示意让我跟着他来到空地边缘,并指着下面深深的山谷,看看这个斜坡。”

“在你母亲十九岁、我二十二岁的时候,我们一起开辟了这个山坡,种下了玉米、豆子和南瓜。”他的声音随着激动也提高了,“这就是我为什么常来这里的原因,来到这里,我犹如又回到了我们的青年时代。”

我望着脚下宽阔的山坡。就是在这块坡地上,父亲曾经给我做了一个小木犁,在我六岁的时候,他们把我带到这块地上来间苗。

现在再看这山坡,真不敢相信他们做了这一切,许多树已长到六十英尺高,野葡萄藤紧紧地缠树而生,一直攀到树顶。

“杰斯,”父亲接着说,“医生让我一动不动地坐着,悠闲地享清福,可是我做不到。我不能不干活,不能不闻这泥土,不能不抚摸它,而且,我得品尝长在这块土地里的甘薯、马铃薯和西红柿!”

我跟着他离开这块云中垦地,沿着一条新的小道,朝下面的深谷走去。

“可是,你为什么修了这么多小路通向山顶?”我问。

“啊,是这样,”他说,“去年早春,我不能爬上那条陡路,那时医生说我活不过一星期了,所以我弄了一条很容易上山的小路;后来,我的病情稍有好转,我就修建了一条稍微陡一点的小路;我的身体继续变好,于是我就又修了一条更陡的小道。这是证明我正在不断恢复健康的一个办法!”

我跟着他,沿着弯弯曲曲的小路下了山,这条小路比我们上山时爬的路长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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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西游记经典小说读后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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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小时候,常问妈妈,“我是从哪里来的。”妈妈总是笑了一笑,摸摸我的头,说:“你啊,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我想,大概每个孩子都得到过这样的答案。正因我们每个人都是孙悟空。

我们能够回想自己的童年,捧着一本《西游记》的连环画,津津有味地看着,当孙悟空打败了妖精,我们总会为他欢呼;当他受到了冤屈,我们也会感受到一种深刻的共鸣;当孙悟空被唐僧误会,被逼回花果山,继续当他的齐天大圣,但当唐僧遇到危险,猪八戒赶到花果山向孙悟空求救时,他也毅然去救唐僧。记得那时候看连续剧,当看到此片段时,眼中便充满泪水。正因我知道,当时的我就是孙悟空。

这只活蹦乱跳的小猴子就好像是我们的化身。当他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时候,就象征着一个小生命的诞生。当他在花果山上无忧无虑地和群猴们玩耍时,就好似我们那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多姿多彩。当孙悟空大闹天宫时,就好似一个调皮的孩子,不留意跑进了大人们的世界,并且搞得一团糟,大人们想哄住他,便封了他个弼马温,没哄住。又封了个齐天大圣,还是没有哄住。而后如来出现了,伸出他的飞掌将孙悟空束缚在五指山下。严慈的父亲,最后压服了他调皮的儿子。度过了漫漫的五百年后,观世音的出现给了孙悟空新的期望,踏上了漫漫西天去取经之路,也踏上了漫长的人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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