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则哲理小故事合集七篇 作文怎么写【通用20篇】
导语:从前,有一个富商有三个儿子。富商经常去很远的地方经商,但是每次他只带一个儿子一起去。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写作素材,欢迎查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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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1作文
1000两位掌门人春天的故事哲理散文
全文共 2340 字
+ 加入清单程颐:春日偶成
云淡风轻近午天,傍花随柳过前川。
时人不识余心乐,将谓偷闲学少年。
朱熹:春日
胜日寻芳泗水滨,无边光景一时新。
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
这两首诗很短,只有28字。可能和现在的QQ个性签名或者微型博客差不多。加上程朱二人的身份,可以算是名人博客了。两首诗一直流传到现在。不是每一个人都会读书的,但是一般人读书就先背古诗;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学很多的古诗,但是每个读古诗的人都先学《千家诗》;也有很多人连《千家诗》都没有念完,但是都是从前两首开始的,于是这两首诗歌便成为普及文化中的普及文化,众人皆知的文化。如果宋朝有博客或者个性签名,这两篇博文回复的人,转帖的,浏览的,恐怕是个天文数字。
这样的两首诗可以用“异曲同工”来总结。程颐与朱熹,中国历史特别是哲学史上首屈一指的两位大哲学家,思想家。有着同样的专业,同样的思想基础,也应该有同样的生活,同样的爱好。他们都喜欢春游,都喜欢吟诗,具体就体现在这两首异曲同工的诗歌上面。
程颐的《春日偶成》记述了他在春天里发生的一件趣事。“云淡风清”的中午,他“傍花随柳”在河边散步。他的欢乐远远超过身边同龄人所能表现的程度,于是听见了“偷闲学少年”的旁白。
朱熹的《春日》通过描绘泗水河畔的景色,发出了“万紫千红总是春”的高度概括。
两首诗都是春天生活的描绘,是游记,或者日记。都是大学者在外面散步时候的散记。或者是观察,或者是思考,或者是感悟。表现了学者的风范。在相似的爱好中,可以看见彼此统一的人格还有相互支持的思想体系。
于是有人开始探究诗作的原委。首先作为日记应该知道它们创作的确切时间。“春日”是立春那一天吗?可能是的,但也有可能不是。但是可以确定的是两首诗歌都是春天写下的。但是春天,特别是中国传统的春天,都是立春开始的。立春在这里即使不能当作确切的日期,也能算一个参考的日期,参考的时刻。在两位哲人一味地爱春,爱走,爱水之中可以看到更多属于智慧的属性。
孔子云“仁者乐山,智者乐水,仁者静,智者动,仁者寿,智者乐”。仁,是孔子思想中的人生最高境界,但是并不能说明“智”就不如仁。仁是一种人格的量度,智是智力的量度。可以简单的理解为是现在人说的智商。智力量表是很多的,而且也相对权威,像威克斯勒,像比奈西门量表,在很多地方仍然作为智力的依据。但是人格量表虽然有,发展却比智力量表慢得多了。现在还是只能描述,不能比较。所以也不能说程朱二人就不仁,但是可以看到他们是真正的智者。智者的诗,也就应该用智者的眼光来看。
程颐诗歌的高明之处在于他善用了类对偶的手法,“云淡风轻”写出了当时的环境,“近午天”点出来写作或者活动的时间。“傍花随柳”写出了游览路上的景色,也简单的交代了游览的路程。这两句话的信息含量之大,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同时程颐了简洁的诗歌还创造了两个成语,用来表示环境,景色,乃至是社会的气氛,可以说是很了不起的。因为写诗容易,写成语难。在诗歌中创造成语的人屈指可数的,而在一首随意的“偶成”中,一篇类似于现在的微博类似于现在的心情的文章,日记的文章里面创造了两个成语,那不是高智商是什么?
朱熹的诗歌可能没有创造那么多的成语,但是“万紫千红总是春”也是众人皆知的句子。他的“万紫千红总是春”不仅仅是一句抽象的总结,“万紫千红”也具体地描绘了春天的景色。什么是景色?什么是视觉?其实人是看不到真正的物质的。看到的只是颜色。但是朱熹写的就是颜色!而且还有精确的数字说明,同时一句多义,不得不让人佩服。他们写的都是自己的生活,自己的环境,却能让所有的人在春天的时候想起这样的诗歌,这是他们的高超归纳能力,抽象概括能力。
当然,相同的专业同样的环境,也展示了不同的人生。
相比之下,朱熹的诗歌在时间跨度上比较大。“一时新”中可以体现出来。要知道,事物平时都是量变的,外面的景物也是。第二天去看第三天去看和第一天去看到的景物肯定差不多。即使有一天叶子全打落了,还能见到地上的落叶呢。但是五天就是一侯,十天就是一旬,十五天就是一气,三十天就是一月。这样量变就积累了,变成质变了。“一时新”体现的就是这种质变。可以看得出朱熹有段时间没有出门了。起码得五天吧,快一个星期了。但是程颐是经常出门的,至少在诗歌中体现是这样。“云淡风轻“天天有,晴天,春天,都是这样。
其他的差别也就从这一点中来。也许是因为少出门吧,朱熹的散步是叫做“寻芳”的。他看春风是“等闲”地。朱熹的时间比较充足。但是程颐的“傍花随柳”是“偷闲”的。似乎就很紧张了,一会儿花过了,一会儿柳过了。可能又匆匆忙忙回家搞科研去了。“偷闲学少年”除了说他太高兴了,有没有可能是说他走得太快了呢?可能是因为朱熹出去的少,所以一次在外面的时间多,程颐出去的经常,所以一次就要不停地赶回来。
同时程颐出门是有伴儿的,至少是“粉丝”。否则没有人知道他多少岁,没有人会说他学少年。但是朱熹肯定是一个人。也许是一个人吧,他的思考就远一些了他敢用“总是”的词语来说他看到的东西。但是程颐呢,只用了“将谓偷闲学少年”,意思是说他的是别人的话呢,不是自己的,更加不是客观的东西。
在这两个即是好友又是关注友人的个性签名里面,我们看到了许多对于自然的热爱,关于哲学人生的思考。
程颐朱熹是宋明程朱理学的创始人,在江湖上也能算上是“掌门人”了。他们的个性签名也好,微博也好,也展示了掌门人应有的气度和胸襟。
他们写的都是日记,但是因为写了春天一日里面所有关于春天的特性,变成了咏春的作品;他们写的都是个人的感受,但是因为这样的感受包含了太多的普遍现象,成为了真实的哲理;他们写的都是身边的景物,但是因为景物包含了所有地方的春天,于是成了春天的故事。这也许就是王国维眼中的“大事业,大文章,大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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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牙齿和舌头比起来,坚固的总不比柔软的天长地久。这告诉我们以弱胜强、以柔克刚的道理。嘴里的牙齿有好多个,这告诉我们团结起来力量大的道理;嘴里的舌头只有一个,这告诉我们不可说两面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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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人回答:“我曾经多次向官府告状,可没有契据凭证,又因为牵涉邻县,所以官府一直搁置未办。”
刘宰站起身来,来回踱着步,自言自语地说:“都过去十几年了,怎么能一下子找回来呢?得想個计策。”
随后,刘宰命人找来两个乞丐,请他们吃饱喝足之后,告诉他们事情的缘由,并如此这般地交代了一番,然后关进牢房。
第二天,开始审讯。刘宰将惊堂木一拍,大声喝问:“你们二人可曾偷牛?”
两个乞丐立即招认:“是偷了一头牛。”
刘宰继续问:“你们将牛弄到了何处?”
乞丐回答:“卖给了邻县。”
刘宰问:“可还记得是哪家哪户?”
乞丐果断回答:“记得,记得。”
刘宰吩咐左右:“好!那就带他们去指认。”
来到邻县,两个乞丐径直来到了那个租户家,说:“就是卖给了这家。”开始,租户不承认,但乞丐竭力坚持。租户急了,回屋拿出契据,信誓旦旦地说:“牛是我租来的,有契据为证。”
在场的人都笑了,租户如梦方醒,自知露馅,中了人家的圈套。最终,不得不把牛和租金如数归还租主。
心计,是小聪明,而非大智慧。工于心计之人,永远不是智慧之人的对手。
篇14:貂蝉巧设美人计人生哲理故事
全文共 1304 字
+ 加入清单董卓自从废少帝、立献帝后,变得更加残暴了,经常滥杀无辜。一日又给司空张温定了一个谋反罪,命养子吕布砍去其头颅,百官大惊失色。
晚上,司徒王允独自在家中后园叹气,一位名叫貂蝉的绝色歌伎听了,忙上前询问其叹气的原因,并表示:“如果有用得到的地方,万死不辞。”
王允心中顿时有了一个计策,他看了看貂禅,然后说:“想不到汉家天下的安危就在你的手中。”停了一会儿,王允又接着说:“董卓危害朝廷,而吕布作为一员骁勇大将却认贼作父,他俩有很强的势力,难以铲除。不过,他俩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好色。我想运用连环美人计,将你嫁吕布又献董卓,让他们反目成仇,促使吕布杀掉董卓。”
貂蝉说:“大人待我如同亲父,我当以死相报!”王允拜谢。
第二天,王允给吕布送去金冠和明珠,吕布亲自到王家致谢,王允摆下酒宴款待他。宴会中,王允让貂蝉为吕布斟酒。吕布见她长得跟貌若天仙,被迷得魂不守舍。王允即提出将貂蝉嫁于他为妾,吕布大喜而去。
过了几天,王允请董卓到家中赴宴,董卓满口答应了。席间王允又叫貂蝉载歌载舞,以助酒兴。董卓见貂蝉是一个绝色佳人,禁不住连声赞叹。王允当即命人备好毡车,将貂蝉送至相府服侍董卓,董卓称谢不已。
王允亲自把董卓送回府中,返回途中,吕布一把揪住他胸襟质问,王允解释道:“这是董卓太师将小女聘回,给你做媳妇呀。我这里还准备了一些嫁妆,等到小女到你家后即将送上。”
吕布听了非常高兴,忙向他道歉,拜谢而去。
自此,吕布来到相府中打听消息,却总是看不见貂蝉人影。实在忍受不住了,便来到堂中,询问董卓的侍女。
“太师与新来的小姐正睡在床上,至今未起。”侍女答道。
吕布又惊又怒,偷偷进入董卓卧房后窗窥探。貂蝉正在房内梳头,见了吕布,便紧锁眉头,做出忧愁悲伤的样子,并用香罗手帕频频拭泪。两人眉目传情。董卓见了非常生气,将吕布喝退。以后董卓被貂蝉的美色迷住了,足足有一个月没有出去了。后偶患小病,貂蝉衣不解带,曲意伺候。
一天,吕布来到相府向董卓问安。貂蝉在床后探出半身,深情地望着他,然后又不停的流泪。吕布的心都快碎了。董卓见吕布一直盯着貂蝉,忍受不住心中的怒火,斥道:“你敢调戏我的爱妾吗?”马上让手下人将他赶出,并下令:“今后不许到这里来。”
吕布又气又恨,极不情愿的离去了。董卓后经部下李儒劝说,又派人给吕布送去金帛,并以好言抚慰,但吕布心神恍惚,终日只是想念貂蝉。
一天,董卓病好,入朝议事,吕布执戟相随。见董卓与献帝说话,便离宫来到相府,找到貂蝉。貂蝉见了吕布,哭着说道:“自从我见了将军,就已经对您产生了爱慕之情,能嫁将军是我的心愿,谁料太师顿生邪念,将我奸污。我已不洁,愿死在将军面前,以明我爱君之心!”说着就要跳下荷花池,吕布慌忙将她抱住,两人偎依难分。
董卓在朝不见吕布,心中产生了怀疑,忙向献帝告辞回府,见吕布与貂蝉抱在一起,心中的怒火一下子喷发出来,抢了画戟就要杀吕布,吕布忙逃走。
貂蝉向董卓哭诉道:“吕布调戏我。”董卓发誓要将吕布杀掉。
王允见时机成熟,便埋伏了一些精兵,唆使吕布将董卓杀死。
【哲理启示】:
和强大的敌人硬拼是莽夫的行为,这样无疑是鸡蛋碰石头。巧用美人计,从内部离间敌人,让敌人自相残杀,这比自己亲自出马要绝妙得多。
篇15:哲理人生故事300字
全文共 322 字
+ 加入清单医学研究者发现,患心瓣堵塞症的患者,心脏奇迹地增大,好像是在努力应付心脏所带来的缺陷;肾病患者摘去了左肾,那么他的右肾的生命力在术后往往十分强盛。
于是,医学研究者得出这样一条规律:一个人一旦身体上有某种缺陷,必然会产生一种弥补的机理与心理。
我觉得,这条“弥补规律”不但适用于身体,而且还适用于人生。冥冥之中,似乎总有一种力量在给苦难不幸中的人们弥补着什么:它给贫穷者一颗不甘贫穷的心,给卑微者一颗高贵的灵魂,给不幸者一份特别的恩宠,给受挫者一份执着的追求,给失败者一分额外的收获。
上帝关上一扇门,同时也会为你打开一扇窗。
所以,那些正在遭受苦难经历不幸的人们,当你面带微笑看向远方,你一定会看到“上帝”为你开启的好扇幸运之窗、希望之窗、光明之窗。
篇16:柯克的哲理故事_700字
全文共 664 字
+ 加入清单这是将近四百年前的事情了。1608年的某一天,英国国王詹姆斯一世在宫中闲坐无聊,忽然想起,有一段时间没有到皇家法院去亲自审理几件案子了。何不去一趟,审一桩小民案件,解解闷儿,也顺便体察一下民情。
国王一行来到法院,遇到普通诉讼法院首席大法官柯克(EdwardCoke)爵士。令国王颇感意外的是,他要审理案件的要求在柯克这儿碰上钉子了。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国家都在朕的统治之下,区区一桩案件,朕竟然无权御驾亲审,这是什么道理?”国王满脸不快,质问柯克大法官。
“陛下息怒,容臣禀告。陛下当然是国家的最高首脑,内政大事,外交方略,都由吾王总揽。但是,陛下要亲审案件这事,却是万万不可。”柯克显得很恭顺,但眼神中却透出一份坚定不屈。
“哈哈,国王不能审案,这倒是桩新鲜事。我的大法官阁下,你别给朕来这套抽象肯定,具体否定的花样。朕知道,吾国法律以理性为依归。你不让朕审案,显然是认为朕天生愚笨,不及你和你的同僚们有理性喽。”国王语中带刺儿。
柯克并不退让,一板一眼地说了一番话,这段话在英国法律史上极重要,“不错,上帝的确赋予陛下极其丰富的知识和无与伦比的天赋;但是,陛下对于英格兰王国的法律并不精通。法官要处理的案件动辄涉及臣民的生命、继承、动产或不动产,只有自然理性是不可能处理好的,更需要人工理性。法律是一门艺术,在一个人能够获得对它的认识之前,需要长期的学习和实践。”
这次冲突是英国法律专业化历史上的一座里程碑。此后,英国的司法便成了职业法律家的垄断领域。不只是英国,在当今的西方各国,从事法律职业都要以正规的大学法律教育为前提。
篇17:把根留住哲理故事
全文共 603 字
+ 加入清单27岁那年,凡高觉得生命是没有意义的。没有理想,日子如同行尸走肉。
平淡的生活如同一个酱缸,而现实就是一种搅拌剂,形形色色的男女,纷纷扰扰的俗情,将恶性交融成为了常生态。于是乎,本质不在重要,芸芸众生如同一株株履水浮萍,无根无向。娼盛,权盛,赌盛,惟独初性败衰。
有汪君手术初愈,医生告诫要注意戒食修身,而此君终日流连于牌局,其妻无奈,愁面红眶,将饭菜端送于赌桌前,却被扫落一地。而后,我好奇一问:“汪先生,妻贤惠若此,为何羞辱之?”答之:“人生无趣无味,今朝得欢今朝喜,碍我享乐皆我敌。”我闻后无语,心头如萧萧冬日,冰辙万丈。
恶气当道,阴阳浑浊,行人与爬地足虫何异?
四年前,当脚步还踩塌在青春河畔那一片片青青草地上时,我与好友H时常徜徉于黄昏皎月,那时的世界是纯白色的,我们相信生命的质地就是坚守,就是对于理想与道义的永不言弃……。四年后的我们,除了相聚泪眼,叹息人生几何,也便只能在落寞的星空下追问——难道生存就意味着魅俗与堕落?
有时候直觉得生命就是受炼,自己每日孤独地沉浮于狂欢的人群,心智已麻木,黑漆漆的夜空里,生命一次次地迷失在凌晨的高地,十字架俨然流放的囚徒,生活本质上蜕变成了一种无规则的布朗运动。罗素年幼时担忧无趣的人生何时会是个尽头,后来他是走过了一条光荣的荆棘路,生命也便成为了意义与智慧的凝结体。
根流放了,生命注定是轻放的,卑微的,虚无的,苦痛的;根留住了,生活便能收获厚重与庸实的福祉。
篇18:天道酬勤哲理小故事
全文共 458 字
+ 加入清单——没有人能只依靠天分成功.上帝给予了天分,勤奋将天分变为天才.
曾国藩是中国历史上最有影响的人物之一,然他小时候的天赋却不高.有一天在家读书,对一篇文章重复不知道多少遍了,还在朗读,因为,他还没有背下来.这时候他家来了一个贼,潜伏在他的屋檐下,希望等读书人睡觉之后捞点好处.可是等啊等,就是不见他睡觉,还是翻来复去地读那篇文章.贼人大怒,跳出来说,这种水平读什么书?然后将那文章背诵一遍,扬长而去!
贼人是很聪明,至少比曾先生要聪明,但是他只能成为贼,而曾先生却成为毛泽东主席都钦佩的人:近代最有大本夫源的人.
勤能补拙是良训,一分辛苦一分才.那贼的记忆力真好,听过几遍的文章都能背下来,而且很勇敢,见别人不睡觉居然可以跳出来大怒,教训曾先生之后,还要背书,扬长而去.但是遗憾的是,他名不经传,曾先生后来启用了一大批人才,按说这位贼人与曾先生有一面之交,大可去施展一二,可惜,他的天赋没有加上勤奋,变得不知所终.
圣杯提示:伟大的成功和辛勤的劳动是成正比的,有一分劳动就有一分收获,日积月累,从少到多,奇迹就可以创造出来.
篇19:都是误会的哲理故事
全文共 340 字
+ 加入清单无花果看到地里的花生棵光开花不结果,就十分看不起它;花生棵看到无花果虽然枝头上挂着些青蛋蛋,但并没开花,那青蛋蛋可能是毒瘤,就如人的癌症样,没个好东西。于是,它也很蔑视无花果!
有一天,它们终于吵了起来,互相指责……在一旁的石榴树再也看不下去了,就说:“请你们不要争吵了,这都是误会:花生棵不光开花也结果,无花果不光结果,也开花!只是你们开花和结果的方式不同而已——花生棵花败后子房下的柄伸入地下结果;而无花果开淡红色的花,只是隐于囊状叶托内,不明显而已!”
石榴树的一番话使它们明白了对方的特长,但花生还是嘟哝道:“我结的果可以吃、榨油……它呢?”
无花果说:“我的果子成熟后呈紫红色,也可以吃呀!”
——人各有所长,我们对人对事不应该光看表面,更应看到本质,才能使自己进步快心情舒畅!
篇20:走弯路是幸福的哲理故事
全文共 2590 字
+ 加入清单这样的话你一定耳熟能详:
“孩子,我这是为你好,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我是过来人,我知道什么才是对的!”
“你现在恨我,长大了你会感激我!”
“现在如果我不提醒你,将来你吃亏了就会怪我!”
但这样的话不知道你听过没有:
“关于这件事,孩子,我并不比你知道得更多,你得自己去尝试!”
“我不能告诉你什么是对的,你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也许你是错的,但谁又能次次都对呢?我也做不到啊。”
“如果你碰壁了,我的胸怀永远为你敞开,但我不能为你做任何决定。”
在美国参加家庭聚会聊到孩子,经常听到的理论是:“医生的儿子不见得就是医生。”“球王的儿子肯定不是球王。”里根年轻的时候是演员,小布什年轻的时候是个吸毒、玩摇滚的浪荡子,如果他们的父母费尽心思、用尽手段,把他们强行“掰回正路”,也许就没有此后的总统先生了。
让孩子走弯路的真理是,这是他们自己的选择,冥冥之中,所有的选择串在一起,成了一条弯弯曲曲却顺理成章的道路。如果家长横插一杠子,路就断了,没有逻辑关联了。不让孩子走弯路,留给孩子的也不会是直路,而是破碎的路,那将是孩子一辈子要面对的茫然和被动。其实,只要能自由选择,就是幸福的,哪怕是一条曲折的路。
弯路也好,直路也好,自己走才最重要
我在加拿大McGill大学进修的时候,我的导师Friedmen邀请我参加他女儿的婚礼,我惊讶地发现他的女儿才19岁,大学还没毕业,而且她念的是印地语系,完全没有继承Friedmen的应用心理学衣钵。
后来在一次集体讨论过后,我问他:“为什么不指导女儿走一条更好的路?”Friedmen用蓝色的眼睛慈爱地看着我:“什么是更好的路?”我边想边说:“让她选择一个好的专业……”Friedmen打断我:“那什么是好的专业呢?”我说:“应用心理学啊、金融啊、国际关系啊……”Friedmen:“然后呢?”“然后她就可以进很好的机构成为专业人士,然后找一位很般配的郎君,过上幸福的生活。”
Friedmen笑了:“可是我现在就非常明确地知道,我女儿目前很幸福。”他说:“如果当时我粗暴地阻止她和Joe来往,而且逼迫她去学自己不喜欢的金融,对,她可能会顺从我,进很好的机构,找个比Joe有钱有地位的男人,但是,然后呢?然后她会在某个普通的夜晚醒来,觉得自己的人生完全没有意义。她做着自己不喜欢的工作,嫁给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也许,她会用一些心理暗示来帮自己渡过这个难关,但更大的可能性是,她最终不得不来找我,因为她得了抑郁症。”
“现在,她早婚,可能会经历为人妻为人母的种种艰辛,甚至耽误她的学业。她学了一个很偏的专业,可能会失业,或者被派往万里以外某个贫民窟做社会工作,缺吃少穿,还要担心感染疾病。这一切在我眼前清晰可辨,我当然会心痛,但是我知道,她不会抱怨,她会在每一点艰辛后面积极寻找幸福的踪迹,因此,她的人生是完整的。如果她感到这样的生活很幸福,那么这条路对她来说就是正确的。如果她觉得不幸福,她自然会走回来,我又何必多此一举?”
“让孩子直面自己选择的路,就算选错了、走错了,她也会收获宝贵的经验和教训,哪怕有一天把她放到森林里,她也有可能自己找对路出来。反之,一直给孩子安排阳光大道的家长,却斩断了孩子选择的能力和直面弯路的勇气。其实,弯路也好,直路也好,自己走才最重要。”
不走弯路的孩子不是孩子
Semantha告诉我她跟儿子George在一起的时候,更多的是告诉自己要“忍住”,管住自己的嘴巴,不要指挥儿子做这做那。在美国,一个唠唠叨叨、满嘴大道理、总是把“我早就跟你说过”挂在嘴边的母亲,是要受到嘲笑的,会被认为老土,不懂得教育方法。
有一次George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子,为她神魂颠倒,竟然把自己买自行车的钱拿出来给女孩买礼物。Semantha知道那个女孩儿只是玩玩而已,但是她不能说,只能眼巴巴看着。
那天晚上,George兴奋地说女孩儿答应和他约会,Semantha真想当场拆穿她的假面具,但是她不能,她若无其事地问儿子:“你准备安全措施了吗?”George很感动,上前吻了她一下,说:“放心吧,都准备好了。”然后就开着车绝尘而去。
Semantha说:“就是这样,我心里骂了一万遍,有一千次冲动想要对他说,你在毁掉自己!不要去,你会后悔的!但是我只能敲锣打鼓送他去,因为这是他必须要走的路。”
后来女孩儿认为他不借车给她开很吝啬,当场提出分手,George很沮丧。回到家里,Semantha知道情况,看到George垂头丧气的样子,摸摸他的头说:“如果你有火,就全部撒在我身上吧,因为我完全能够理解你的心情,我不会被你伤害,我是安全的,永远爱你的。”
如果Semantha一开始就阻止儿子,也许George会听话,但是他可能会觉得那个女孩儿是他一辈子的遗憾,糟糕的话,没准会演变成私奔。
Semantha说,她没有权力去阻止儿子走弯路,但是她有能力站在弯路的尽头,等着他,用自己的爱去抚慰他,让他有勇气去选择正确的路,让他得到教训之后还能觉得自己很幸运、很幸福。没有不走弯路的人生,就像没有不跌倒就长大的孩子,在孩子跌倒时等他站起来,给他继续行走的鼓励和信心,这才是家长应该且需要做的啊。
走过多少条弯路,我都陪着你
Lily4岁的时候爸爸带她去地中海旅游,爬山爬到一半的时候,有个本地人给他们指了一条近路,其他游客都纷纷往那条路走去,但是Lily不肯,爸爸并没有强迫她,而是拴紧背包带子,牵着她的手继续往上爬。
父女俩孤独而温暖的背影从此定格在Lily的生命中,爸爸从不会替自己做决定,而是陪着自己去经历,Lily从小就体会到这一点。她上小学的时候,有段时间迷恋动画片,经常不完成作业,爸爸的做法是收起她的课本,陪她一起看电视。直到最后她考试成绩出来,Lily的老师把爸爸叫到学校去教育了一番,Lily这才明白,自己的行为连累了爸爸挨批评。
高中二年级,Lily突发奇想要去参加《美国偶像》比赛,她有点五音不全,但是爸爸全力支持她,为她写横幅、贴标语、做文化衫,还鼓动家里人做她的后援团。结果可想而知,她在海选中就被淘汰了,Lily很伤心地出来,一下就被爸爸搂进怀里,两人哭天抹泪儿。
在Lily的婚礼上,爸爸发表祝词,他说:“亲爱的,我不知道你选择的这个男人是不是对的,但是一直以来,我们无论欢笑还是流泪都一同度过,所以,你根本不必害怕和不安,只要勇敢去爱,就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