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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作文(精选20篇)

法律是衡量每个公民行为的一杆秤,是裁决孰是孰非的一台天平。它用公平的准则,以规范的制度,去约束我们的行为,纠正我们的错误。以下是小编为您带来的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作文,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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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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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纪守法名人名言警句

全文共 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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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孟子

● 执行法比制定法更重要。——杰弗逊(美)

● 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然亡于法律。——拜伦(英)

● 家有常业,虽饥不饿;国有常法,虽危不乱。——韩非子

● 人不能象走兽那样活着,应该追求知识和美德。 ——但丁

● 法律就是秩序,有良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亚里士多德

●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惟贤惟德,能服于人。——刘备

● 不患位之不尊,而患德之不崇;不耻禄之不伙,而耻智之不博。——张衡

● 在一个人民的国家中还要有一种推动的枢纽,这就是美德。 ——孟德斯鸠

● 不为重宝亏其命,故曰令贵于宝;不为爱人而枉其法,故曰法爱于人。——管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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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全文共 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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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时,赵国掌管征收土地税的赵奢向平原君家收税,平原君家不肯缴,赵奢依法处置,杀了平原君家有关管家九人。平原君很恼火,要杀赵奢,赵奢对平原君说:“您是赵国贵公子,现在却纵容家人不遵守国法,这样就削弱了法制;法制削弱,国家就会衰弱。国家衰弱,外国诸侯就要人侵,国家就要灭亡,您又怎么能够保住这样的富贵呢?以您这样尊贵的身份,如果奉公守法,全国就能够安定太平,国家也能够强盛,赵国的地位也就稳固了。而您是赵国尊贵的皇亲国戚,天下哪里还有人小看您!”平原君认为他是资才,向赵王推荐。赵王让赵奢管理全国的赋税。赵奢管理赋税公平合理,使得赵国人民富裕,国库充实。

执法不避权贵

刘秀没有称帝以前,任更始大司马,转战于河北一带。一次,他家里有个仆人犯了法,主管军中交易的祭遵依法将仆人处死。刘秀大怒,下令逮捕祭遵。主簿陈副说:“您天天要求部队军纪严明,现在祭遵严格执法,不避权贵,这正是实施您的命令啊!”于是刘秀赦免了祭遵,并且任命他做刺奸将军。他还告诫部下诸将说:“你们要小心祭遵!我家中的仆人犯了法尚且依法处死,对各位他一定不会询私情的。”

强令董宣

汉光武帝的姐姐湖阳公主的管家仗势杀人,躲在公主府里,地方官拿他没有办法。洛阳县令董宣乘他随公主外出的时候,半路上拦住公主的车子,大声数说公主管束不严的过失,喝令管家下车,并当场将他打死。公主立即跑去告诉光武帝。光武帝大怒,当即召董宣进宫。要打死他。董宣说:“陛下您复兴了国家。现今公主纵奴杀人,如果不惩办凶手,您又怎么治理国家?我不要用刑,自杀得了。”说完就一头撞在大柱子上,立时血流满面。光武帝急忙让小太监扶住他,表示不治他的死罪,但是要他向公主磕头赔礼道歉。他坚决不从命,太监按他的脖子,他两手撑地,就是不肯低头。光武帝很赞赏他,叫他“强项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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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全文共 1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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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小学校园,步入中学的大门,意味着我将从一个少年儿童,步入青少年时代。我要了解和掌握的知识将越来越多、越来越难;我将要遇到的事情也将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

怎样才能保证自己前进在安全、健康和正确的道路上,就成了摆在我面前的首要问题。

经过爸爸妈妈和爷爷奶奶的指点引导和思考,认识到做事必先做人,只有从小树立服务社会报效祖国的高尚品质和远大理想,才能让自己成长为一个有用的人。

而为了实现自己的目标与理想,首先要树立法制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治素养,做学法、知法、守法、遵法的好少年。

遵纪是守法的前提,在小学期间,我牢记并就遵守小学生守则,在学校里,严守课堂纪律;在校外,遵守社会规则。今年初,我和大队部几位同学,在老师的提议和指导下,自编、自导、自演了一部校园八大礼仪的微电影,就是告诉同学们要如何遵纪守法,如何运用基本的文明礼仪常识,影片播放后,得到了老师及同学们的一致好评,特别是我们还邀请了平时在班上不怎么守纪律的同学出演,经过拍摄后,他们改掉了之前的坏习惯,成了守纪律的好孩子。福建教育电视台采访我的时候,我很自豪地告诉他们,我们的微电影很棒,我深深地感到遵纪守法,有多么的重要。

前两个月,我去了神秘而又陌生的福建省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所,参加626国际禁毒日的活动。一进大门,我便看见了高墙、铁丝网和身强力壮的警察。经过又一道大大的铁门,我看见了一些身穿统一服装的未成年人,其中有和我年龄相仿的少年,他们是违法者,但也是受害者。我在参观他们宿舍时,看到有个亲情墙,上面写着他们的心愿,大部份人都十分希望尽快和父母团聚,我 还 发现阅览室里有部亲情电话,每周天可以拨打,每月的10号20号是探视日,这是他们最期盼的一天了!这一切,让我感受到了学法、知法、守法、遵法的重要性,他们本都是与我一样的未成年人,本应该享受那无忧无虑的少年时光,和我们一样在快乐的校园里学习知识,交朋友。但是因为他们不遵纪守法,做了法纪所不容的事情,失去了自由,只能在高墙内強制改造。我再一次深地体会到遵纪守法是多么的重要啊!我们青少年正处在最容易被社会上的不法分子所诱惑的年龄,我们要好好学法,抵制诱惑,听从老师的教导,从自身做起,严以律己,自觉守法。

当然,我们也要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力所能及地保护自己,维护社会的安定与和谐。记得有一次我和妈妈正在回家的路上,思儿亭高架桥下有一位阿姨骑车已经到了马路对面,我老远看见,有一个小偷,在阿姨身后慢慢的掏出了她后背包里的手机,我来不及多想就大喊抢手机啦,许多人都把目光投了过去,阿姨回头看见小偷在抢自己的手机,立马停下车来,试图把手机夺回来,但是,小偷仍在众目睽睽下抢走手机,跳上在旁边等候的车,小偷的同伙听见我在喊,用电摩车头撞了一下我们的车尾,还狠狠地说了几句带有威胁的话,随即带着同伙逃窜了。我赶紧帮阿姨报了警,和妈妈一起陪她等到警察叔叔来并作了证,虽然没有帮到阿姨取回手机,但我以实际行动,做了一件制止违法的小事,如果我们大家都行动起来,一定能够有效制止那些不法行为的。

总之,遵纪守法,要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不仅要自己懂法,还要懂得保护自己和他人。

当我们都能成为学法、知法、守法、遵法的好少年时,我们就会有一个更加美好、和谐的社会,我们将会迎来更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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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遵纪守法伴我行作文

全文共 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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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三年级的小学生,校长和老师经常谆谆教导我们,要遵纪守法,可在现实生活中,谁又会认真听呢?他们遵守交通规则及执法意识总是那么淡薄,认为自己不应该受到约束,其实这种想法是极为错误的。我认为我们应从小做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那是一个让人胆战心惊的日子,我们放学了,但是,有很多的小学生像刚放发出来的小狗一样,乱跑、乱叫。我呀!也没有太理睬。一放学,我就想着去买一些学习用品。因为马上就要考试了,要是考不好,又要被挨骂了。我站在马路边上,看见有许多车辆通过,但有些小朋友却连看都不看一眼,就直接冲过去,那些正在开车的叔叔们气急了,但是也奇怪,他们都异口同声地说:“小孩,不想活了,读了这么多年书,也不知道学了什么。”但那些小学生都不理睬。我想:要是那些叔叔没有停下来,那么,不是又有无辜的生命消失了吗?

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窜马路,被车辆撞到,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下学排队等候家长来接。过马路要看红绿灯,看看左右车辆在安全的情况下再通行。走路必须在人行横道行走,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骑自行车时不要骑得太快,要小心避让。未满12岁不能骑车。在马路上不要追逐打闹。这样是对我们自己负责,保护自己,让我们一起动起来吧。

同学们,我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作为一名学生,更应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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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

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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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如今的世界是一个法制的年代,法律是用来治理国家的一个重要武器,随着我们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法律法制不断地完善,已成为衡量这个国家现代化程度及文明高低的标志。

俗话说:“小事情,大道理。”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受不良习气影响,带来不良习惯行为,比如:不讲社会公德,打架斗殴、惹事生非,在学校不遵守校纪校规等等。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纪校规大不了扣几分,对自己今后造不成严重影响,无所谓,却不知道如此的想法对自己十分不好,现在忍不住常常违纪的同学,以后到社会也会忍不住干些违法的事,所谓习惯成自然,这样小事就会变成大事,违纪也就逐步变成了违法,这些绝不是危言耸听。“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作为小学生我们要遵纪守法,一定严以律己,从小事做起:在学校里,同学们要遵守课堂纪律,不讲脏话,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好团结,若出现矛盾的情况,一定要冷静处理,决不可义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我和他人;在社会上同学们不要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随地吐痰,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这些都是同学们力所能及做得到的事情。

我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只要我们从自身做起,一定就能做到一个知法,懂法,遵法,守法的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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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遵纪守法

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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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法纪”这个名词,大家不陌生,但你是否感觉到其实它就在我们的身边,时时刻刻都在发挥着它重要的作用,维持着国家地区的长久安宁呢?假如没有法纪的规限,任由人们随心所欲,那最终引发的是社会的动荡与不安。

遵纪守法已经渗入了你的思想深处,已经成为你的习惯,那么一切的平安顺意,幸福快乐就会降临。社会就会安定,人民就会快乐。而在学校同样有着各种规章制度,它们有着重要意义,它保证着我们有良好的学习环境而不受干扰,让每个学生感到安全,而且可以明白所享有的权利与应履行的义务,让学校的管理教育教学工作有据可查,有法可依,充分享受教育的权利。

可惜,在我们当中,也有部分同学不理解校规的意义,不明白学校依法管理的权利,总觉得是一种束缚,比如课堂上顶撞老师,在校园课室中乱扔垃圾,对门卫叔叔骂脏话,这些现象都是与学校的规章制度相违背的,更有损《中学生守则》的威严,是与国家所倡导的法治精神相冲突的。不配文明市民的称号。东莞是一座新兴的城市,东莞市也正在打造“文明东莞”的城市品牌,是使东莞市民的行为准则与文明意识达到更高的要求,让东莞真正成为一座民风朴实,民情温和,民意文明的具有国际吸引力的花园城市。东莞的经济可以创造无比优美的生活环境,但要塑造具有高尚品格,高度文明意识的市民,还需长久的努力。在场的各位,我们应该努力地让法纪观念,文明意识在我们的头脑里生根。做个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从领导老师管理的文明自觉的好学生。别让课堂上的老师生气,别让管理的班主任费心,别让清洁阿姨劳累,别让优美的校园添乱,别让我们快乐的生活打折扣。

同学们,行动起来吧,我们一起努力,把规章制度装在心上,把文明礼仪展现在我们的言行举止,做个快乐的学生——一个让家长,老师放心的文明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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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中华魂遵纪守法从我做起_范例

全文共 9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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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生的大舞台上,我们每个人都扮演着自己的角色,忙忙碌碌地做着我们应做的事。在漫长又短暂的学生时代中,我们扮演的最重要的角色就是学生,因此我们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角色负责,不管是今天还是明天,惟有认真地对待,才会留下不可弥补的遗憾。

那么,如何扮好学生角色呢?其实,答案很简单,就是认真学习,刻苦钻研,在学校的舞台上充分展示我们学生的风采。

我们学校历来非常重视学生尊规守纪的养成教育,而历届的学生也做得很好,现在同学们适应和遵守校纪校规的能力都比较强,绝大多数同学都能严格遵守校纪校规。但是也有少数同学不能正确地理解制度规则与自由发展,纪律约束与个性张扬的关系,不能很好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例如:有德同学对校规校纪无所谓,或者抱着侥幸心理;有的以非理性的方式,甚至是暴力方式处理同学之间的矛盾;有的以对抗老师的管理教育来展示所谓的个性,其实都是非常幼稚的做法,只能成为成长道路上的障碍,有的同学已经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并为此后悔不已。

作为学生,我们应当明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学校规章制度建立并执行的目的不是限制自由,约束个性,而是为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生生活与学习的权益,并为安全提供保障,提高同学们守规守法的自觉性,这才是校规校纪的实际意义。实际上,一个没有纪律和规则约束的地方是绝对没有自由可言的。所以我们的所作所为必须遵纪守规,不要盲目作为,否则必将为此付出代价。

我们每一位同学都是学校的形象代表,希望同学们严格按照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争做尊规守纪的模范。当我们用理性和智慧真正理解和认识规则之后,那么规则和纪律就不再是一种强迫的任务,而是一个利己的选择和道德的义务,我们就能让真正的自由在有纪律的秩序中尽情发挥,让积极的个性在有规则的环境里得到张扬。

孔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动”这就是告诉我们“懂礼仪,讲文明,守纪律”是做人的根本,作为一名新时代的中学生,作为一名致力于仪表美,语言美,行为美,心灵美的中学生,时刻审视自己的一言一行,时刻遵守学校的一规一纪,我们责无旁贷!我们应经常用《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德要求来调整自己的言行,努力提高遵守校规校纪的能力,做一名严于律己的合格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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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作文

全文共 7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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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遵纪守法,历来都是我们每名学生应尽的职责。学生或公民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让我们的社会秩序井然。“无米不成粥,无法不成国”,说的也正是这个道理。

不知同学们发现没有,在我们的身边,时时遵纪守法的同学又有几何。我们不说太远的,就近来说吧:学校一直以来禁止学生从正门走,而现在呢?中午放学时,在正楼门走的同学却仍是络绎不绝,从这么小小的一件事就能反映出某些同学的素质问题;虽然《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明确指出了不许打架斗殴,但有一次放学时我却看见两个同学正在为碰倒一辆自行车而相互推卸责任,甚至后来大大出手。从这件事情就能反映出个别同学的道德问题。

我觉得最重要的事情莫过于中学生吸烟了,第一天步入这所学校的时候,我内心充满了无限的期待,可是下课后我到了厕所里,一看,我懵了,满地的烟头儿如响雷一般震碎了我对中学那颗向往已久的心。从中学生吸烟这件事我们也可以看出某些同学的不良嗜好问题。再就是周一的升旗仪式上,同学们叽叽喳喳,嗑瓜子、嚼口香糖的也不足为奇。要知道国旗是祖国的象征,不尊重国旗就是不尊重祖国,从这种事中也不难看出某些同学的道德素质问题。还有中学生到网吧去上网玩游戏的问题。网络里面的世界虽然精彩,但网络是把双刃剑,如果你能正确的利用网络能使你提高智力,帮助你解决问题。但是对网络使用不当就会让你坠入“网络深渊”不能自拔,沉醉于“网络生存”。这种事情直接反映了某些同学自控力的问题------

据有关统计显示,目前青少年犯罪的比例正逐年上升。我们身为21世纪少年,身为祖国的花朵,人民的未来。我们一定要杜绝不良嗜好,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做一名遵纪守法的21世纪好少年。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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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初中作文800字

全文共 8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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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家,我们呆的最多的地方就是学校。我们都非常喜欢自己的学校,在我们的心中,学校是可爱的地方。但是在校园里常会出现一些不良的现象,比如有人讲脏话骂人、破坏公物、打人、乱过马路……这种.种坏现象,给我们的校园抹上了乌黑的颜色。

我要告诉大家,我们要用自己的好的言行去装饰我们的校园,不要用不良的表现给学校抹黑,所以,我们要遵纪守法。什么叫遵纪守法呢?根据书上说的,“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只有人人都能守纪律,都能尊重法,我们的学校才能更出色,一切才能更和谐。

有这样的一种现象,有的同学光说别人讲脏话呀、打人呀,就是看不见自己的缺点。我觉得遵纪守法是大家的事,不能要求别人做好,而自己很自由,不讲规矩。我们在一个集体里,这是一个大家庭。只有人人遵守规矩,严格要求自己不犯错误,这个大家庭才能和和睦睦,我们才能愉快成长。如果要总结成一句话,那就是“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爸爸的书柜里有一本书,叫《细节决定成败》,我看不太懂,但我知道大致的意思,是说要注意方方面面,做事才能做好。遵纪守法是学校里的大事,要把这大事做好,每个同学就要把小事做好。比如有很多小朋友就经常随便过学校门口的大马路,这是小事,但出问题就是大事了。在过马路的时候,经常会遇到各种车,还有跑的飞快的。如果乱过马路,违反交通规则,万一被车撞倒,那就会产生很严重的后果。我在电视里就看到过小孩子不遵守交通规则,被撞坏了一只腿,然后就永远不能在操场蹦蹦跳跳玩耍了,这是多么令人感到伤心和害怕的事啊。我希望大家都要遵纪守法,要从自己开始,要从小事做起。像乱过马路呀、打人呀、破坏公物呀,这些都不要去做。

我们一定要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要对自己要求严格,同时去告诫别的同学不违纪违法,这样,我们就以我们的实际行动为老师争光,为学校争光,我们的父母也会为我们而高兴!

让我们从我做起,从许多事情做起,遵纪守法,这样我们才会生活得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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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全文共 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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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生活的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每个人都有遵纪守法的义务,做为学生,我们应该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可是有一些人就是为了方便,从草坪上穿梭,把垃圾倒到地上……

有一次,我在大街上走着走着。看见一位叔叔在吃口香糖,吃完就把口香糖直接吐到地上,我看见了。我就连忙跑过去,对着那位叔叔说:“叔叔,你这样做是不对的,你应该用纸包住,然后丢去垃圾桶里,叔叔听了,按我说的去做了。然后,对我笑了一下就走了,我看见,心里觉得美滋滋的。如果每个人都想那位叔叔一样,那世界上还有公德吗?

还有一次,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我经常看见一些人违反交通规矩。比如有些人为了方便,不管红灯还是绿灯,也一样冲过去。红灯停、绿灯行,这些交通规矩,没有人不知道,我想:这根一个人的素质有着密切的关系啊。这些闯红灯的人,他们小的时候一定是大注意学校的规章制度的。

啊,又是一场悲剧啊!人行道上一辆摩托车急速行驶,将一位老奶奶撞死了,我不明白摩托车司机为什么不按道行驶偏偏要闯入非机动车道呢?只是图方便、图省事却又使一个宝贵的生命离开了这个世界。而这又会使多少人为受害者伤心流泪啊使多少家庭因此而破碎了啊!

以上的案件,都样我们感受到规矩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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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遵纪守法是一种美德作文

全文共 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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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大家都不陌生吗。因为我们生活中有许多事情都和法律有关。可以说因为法律,法律的约束,才得以让我们生活井然有序。

比如说交通法律与我们的日常活动息息相关,也时刻关系到我们到生命安全。记得有天,爸爸带我出去玩,快到十字路口时,只见那里围着许多的人,旁边停着好多亮机动车,原来是看非机动车违法。我们的自行车刚到十字路口,就被一位老志愿者拦住了,爸爸莫名其妙地问:怎么拉?那名老志愿者指着我说:“自行车不许带人。”爸爸的他笑了笑说:“你不知道自行车是可以带一名12岁以下的人坐的,你不知道吗?”志愿者一愣,连忙说:“对不起,对不起,是我自己搞错了。”爸爸说:“小孩长的实在是太快了。你们也是为了我们好。”之后,我上网查了查,才知道骑车带人的危险,因为自行车的载重量有限,制动性能差,带人后方向不容易掌握,在遇到紧急情况的时候容易发生危险。我还知道了12岁以上的人才能骑自行车,看来我要提前学骑自行车了。

社会真是一个大家庭,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我们要遵纪守法,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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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有关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600字

全文共 28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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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就在我们身边,让我们抵制诱惑,坚定理想,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学生。小编收集了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欢迎阅读。

第一篇: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战国时,赵国掌管征收土地税的赵奢向平原君家收税,平原君家不肯缴,赵奢依法处置,杀了平原君家有关管家九人。平原君很恼火,要杀赵奢,赵奢对平原君说:“您是赵国贵公子,现在却纵容家人不遵守国法,这样就削弱了法制;法制削弱,国家就会衰弱。国家衰弱,外国诸侯就要人侵,国家就要灭亡,您又怎么能够保住这样的富贵呢?以您这样尊贵的身份,如果奉公守法,全国就能够安定太平,国家也能够强盛,赵国的地位也就稳固了。而您是赵国尊贵的皇亲国戚,天下哪里还有人小看您!”平原君认为他是资才,向赵王推荐。赵王让赵奢管理全国的赋税。赵奢管理赋税公平合理,使得赵国人民富裕,国库充实。

执法不避权贵

刘秀没有称帝以前,任更始大司马,转战于河北一带。一次,他家里有个仆人犯了法,主管军中交易的祭遵依法将仆人处死。刘秀大怒,下令逮捕祭遵。主簿陈副说:“您天天要求部队军纪严明,现在祭遵严格执法,不避权贵,这正是实施您的命令啊!”于是刘秀赦免了祭遵,并且任命他做刺奸将军。他还告诫部下诸将说:“你们要小心祭遵!我家中的仆人犯了法尚且依法处死,对各位他一定不会询私情的。”

强令董宣

汉光武帝的姐姐湖阳公主的管家仗势杀人,躲在公主府里,地方官拿他没有办法。洛阳县令董宣乘他随公主外出的时候,半路上拦住公主的车子,大声数说公主管束不严的过失,喝令管家下车,并当场将他打死。公主立即跑去告诉光武帝。光武帝大怒,当即召董宣进宫。要打死他。董宣说:“陛下您复兴了国家。现今公主纵奴杀人,如果不惩办凶手,您又怎么治理国家?我不要用刑,自杀得了。”说完就一头撞在大柱子上,立时血流满面。光武帝急忙让小太监扶住他,表示不治他的死罪,但是要他向公主磕头赔礼道歉。他坚决不从命,太监按他的脖子,他两手撑地,就是不肯低头。光武帝很赞赏他,叫他“强项令”。

第二篇: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作为一名初中生,一名青少年,我总认为法律离我们太过遥远,违法对我们来说似乎也遥不可及。而今天的报告会却让我改变了以往的想法。那少年犯充满后悔之情却无法改变现实的演讲,那监狱长的叮嘱及殷切希望,都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使我感到了法律的近在咫尺以及法律的约束力。

正处青春的少年,祖国的花朵,民族的希望,未来国家的栋梁,却沦落为杀人抢劫犯,令人心痛不已。而这都缘于当今社会的孩子生活条件过好,以致自私、任性、冷漠,不知道感恩,稍不如意便大发雷霆;又加之社会过于复杂,网吧、游戏厅、不良小说、暴力游戏等不良因素的存在,更容易使缺乏自制力又不会明辨是非的孩子误入歧途,而这时如果家长老师又没有及时发现、指出、纠正,并用正确的方法疏导,那么便有可能使他们跌入万丈深渊。通过这些少年犯的演讲,我知道他们曾经的成绩都很好,都曾经有过远大的人生目标,当他们因违法犯罪而被逮捕时,也都意识到自己犯下了一个无法挽回的大错误。后悔、伤心、难过、愧疚,百感交集,悔改之意涌上心头。想到自己过去几年生活的颓废,意志的丧失,理想的破灭;想到家人对自己的殷切希望,老师对自己的鼓励,曾经拥有的快乐童年……可是,一切都晚了,说什么也来不及了,美好的豆蔻年华将要在监狱中度过,即使几年或几十年后出狱了,拥有身体上的自由了,可能否融入社会,能否得到精神上的解脱呢?

据法律界的人士介绍,当今社会所有的犯罪者中百分之六七十都是二十五岁以下的青年。这样的现象是多么令人担忧。“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弱则国弱”遵纪守法,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维护法律的尊严。“物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让我们二十一世纪的花朵开得更旺,永不凋谢。

法律就在我们身边,让我们抵制诱惑,坚定理想,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第三篇: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法律,在我们小学生眼里似乎遥之不及,实际上却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从小就得遵纪守法,做一个学生。

我们要懂法律,遵守法律,这样才能保护自己不受伤害,让自己不受侵害。学习法律可以让我们明白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能做,规范自己的行为举止,避免触犯法律。

这儿有一个例子;有一个品学兼优、善良可爱的小学生——小民,他经常受到家长和老师的表扬。有一次,他在巷子里看见几名同学聚在一起,过去才得知他们要去网吧。“网吧”这个家伙对小民来说,非常新鲜,他耐不住好奇也跟了去 。长期沉迷于书海的他还从未玩过网络游戏,一下子就着迷了。一开始还是用自己的零花钱和早餐钱,上完课才去上网,紧接着上课也想着网络游戏,变得心不在焉,而后,他找遍种种借口旷课,逃学,整天泡在虚拟世界里,夜晚也称在同学家整晚不归,最后他没钱了,就以大欺小,抢低年级同学的零花钱,结果在一次抢钱时,被警察当场抓住,拘留了,因耐不住时时刻刻向他攻击的网瘾,撞墙自杀了。

像这样的悲剧还少吗?悲剧的发生一半原因在于小学生不懂法律,不知道未成年人不可进网吧,一半原因在于老板一时贪钱,不去遵守法律,才酿成如此众多的悲剧。同学们,我们要做一个遵守法律的好公民,不落入他们的后尘。

我想说一句,如果人人都去“学法、知法、守法、用法”,那世界上还会有如此众多的悲剧吗?

第四篇: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在人们的口中,常常会出现“遵纪守法”四个字,这四个字对大家是是熟视无睹,人人口中都嚷嚷遵纪守法,那你做到了吗?

星期六,我们我们学校举行活动,家长也来参加,学校在邀请函上也写着“所有车辆不能进入校园”但是,还是有些家长带了小车来。活动结束后,我和同学有说有笑的走出校门。总算没那么拥挤了,我心想:平常,小小的鸡巷里,挤满了车子,交通堵塞,车子和车子之间没什么距离。我们急着赶回家的小学生不禁抱怨道:“这些家长,明明在鸡巷路口贴有告示,都说了车子不能进来!”话音刚落,就听见吵架的声音,原来是载着鸡笼的摩托车刮到了一脸崭新的小车,两位车主就大吵起来。摩托车进来还可以理解,但小车……如果大家都遵纪守法的话,也就不会这样了。等我回过神来,看见一位交警正在罚单上刷刷的写着,一定有哪个家长不听劝告,没有遵纪守法就挨签罚单了。

要做到遵纪守法很容易,就拿小学生来说,如果小的时候能够养成好习惯,那也不会像中央十二台所说的青少年犯罪行为,我国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的少年犯罪案件占到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这是一段触目惊心的文字,在百度上,我一打上青少年犯罪这几个字,我的手抖抖的,额头上冒出了冷汗,因为有太多令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案例,例如上网了,没钱就偷父母的,投不了父母的钱就抢劫,最终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同学们,遵纪守法是多么的重要,要从小做起,网吧、毒品、冲动的本性等,它们这些肮脏东西是我们最大的敌人,这些东西就像一个无底洞,一个恶魔的手,一股极大的旋风,慢慢的侵蚀着我们的善良,使我们生活的小船摇摇欲坠。但是,只要我们从小养成好习惯,遵纪守发的公民,这样,那些东西就对我们敬而远之了!来!从小事做起:不吐痰,在公共场所不骂人,不乱扔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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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2500字

全文共 6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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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从中吸取教训,从小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好公民。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有关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今天很荣幸能与老师同学们,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该了解的法律常识和小学生应该怎样注意自己的行为,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今天我准备了三个方面内容:第一,了解身边的法律,了解法律与我们有什么关系?第二,预防违法犯罪,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第三,给同学们提一些建议,告诉大家不但要遵纪守法,还要防止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不法侵害,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一、了解身边的法律,做到遵纪守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来上学,我们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小学生行为守则》,这些守则有是由教育部制定的,有的是学校制定的。从中引出一个法律的概念,那么法律是什么呢?简单说法律实际上也是一种规则,只不过它是由国家来制定的,它是对全社会所有人都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社会规范。不管你的身份如何,是工人、农民、老师、学生、医生、警察还是商人,也不管你地位如何,只要你是这个国家的一个独立的人,就得遵守这个国家的法律;只要触犯了法律,不管你是谁,都要受到惩罚。这就是法律的简单解释。

那么法律与我们小同学们有什么关系呢?同学们,你们都是爸爸妈妈的宝贝,同时你们也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你们的健康成长,关系着我们伟大祖国的繁荣昌盛,关系着整个中华民族的振兴。因为你们还没有长大,身体、智力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还比较弱。用法律术语来讲,你们还属于未成年人(不是法律的区分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我们国家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出台了许多与你们有关的法律,你遵守它,它就会保护你。与我们小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有《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它任何法律的制定都不能违背宪法精神);《义务教育法》(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都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道路交通安全法》(保证行人和车辆出行安全的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家专门为未成年人制定的,对未成年人的各项合法权利进行专门保护的法律。包括家庭保护〈规定父母不得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子女,父母有责任和义务把孩子扶养成人〉、学校保护〈规定老师不得打骂体罚学生、不许学生上课,学校不得随意开除学生等〉、社会保护〈规定了儿童的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安全和健康;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童工;一些文化场所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而营业性舞厅、游戏厅等场所则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司法保护〈未成年人一旦犯罪后受到区别于成年人犯罪的特殊审判权,如分别关押、不公开审理、不得批露信息资料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了要预防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如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公共财物;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等〉,如果未成年人有了这些不良行为,就得进行矫治,如进工读学校、或治安处罚〈拘留、罚款〉,或劳动教养)。法律是惩恶扬善的,它用来保护好人,惩罚坏人,如果我们不去遵守法律,而是故意违反它,那我们受到的就不是保护,而是惩罚了。

我给同学们讲一个案例:小丽是某小学三年级学生,有一天放学回到家后,她爸爸发现小丽好象是哭过,就问她是怎么回事,小丽说同班一个叫小强的男生打她。于是,小丽的爸爸就带她回班里找小强要个说法。一见小强,小丽的爸爸就抓过他的衣领问:“你凭什么打小丽?”小强没反应过来,便极力挣扎,小丽爸爸就打了小强一个耳光,小强就往小丽爸爸身上吐口水。小丽爸爸又打了小强两个耳光,并将小强推倒在地,才带小丽回了家。这时,小强的家长也来接小强,见小强被打得鼻青脸肿,就带小强到医院检查。经医生诊断,小强右耳膜穿孔,听力下降。小强的家长便把小丽的家长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种损失五万元。最后,法院判决小丽的爸爸赔偿小强医药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三万多元。

我们分析一下在上面的案例中,谁做得不对?错在什么地方?他们应该怎样做才对?

首先是小强做得不对,他不该恃强凌弱,欺负比自己更弱小的女孩子;其次小丽也不对,遇到这种事情应该最先告诉老师,请求老师对小强进行批评教育,不该跟上爸爸去找小强算帐;第三小丽的爸爸更不对,小强还是个孩子,他犯了错误,应该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家长应该找学校或老师帮助解决问题,或者口头警告小强,让他给小丽道歉并保证以后再也不欺负小丽,不该报复性地把小强打伤。他们错误的行为导致小强的身体受到了一定损伤,小丽的心灵深处有了阴影,而小丽的爸爸则受到了经济和道德上的惩罚。

看到上面的案例,我想到在校园里的违法违纪问题。现在校园里有这样的个别同学,他们很聪明,但他们的聪明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招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经常乱花钱又不敢跟大人要,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钱财等等。他们这些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这样的话就有可能将自己送进监狱。

我再给同学们讲几个案例,《黑龙江法制报》登了这么一篇案例:小华和小洲是某小学的小学生,上体育课时小华因为小事骂了小洲一句,小洲很生气,推了一把小华,结果小华失去平衡摔倒(体育课是踩高硗),经过法医鉴定,小华左股骨干粉碎性骨折,十级伤残。花去医药费等费用七万多元,保险公司理赔了一万多,其它医药费及精神抚慰金经法院判决,小洲的父母赔偿70%,共四万多元,学校因为上体育课老师管理不善承担了30%的责任,赔偿了将近二万元。这个案例中就是一个小小的不快引起的,同学们在一起学习、玩耍难免有不愉快的事,大家都要学会大度宽容,互相团结,互相帮助,这样才是一个快乐的团体。

下面这个案例就告诫我们同学们戏嘻打闹要有限度,要知深浅。小朱、小王是某小学五年级的学生,11周岁,课间休息时,二人追逐打闹,在楼道口处,小朱同学用力推了小王同学,小王同学滚下楼梯,多处摔伤,花去药费四千多元。最后法院判决小朱同学的父母赔偿70%,小王同学自己负责30%,学校没有责任。因为同学们还是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功;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十六至十八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同学们侵害他人的权利,要由我们的监护人也就是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来赔偿,我们自己更应该遵纪守法,不给我们的父母和学校带来麻烦,他们是最爱你们的人,不能让爱你们的人伤心。

下面这个案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牡丹江市第一高级中学高三.七班的宋斌(化名)同学学习成绩名列全校前茅,许多同学经常借他的作业学习,一次,五六名同学同时要借他的作业,宋斌同学要继续做作业,不愿意把作业本借给同学,争抢过程中,宋斌同学失手将王杉(化名)同学的眼睛碰伤。王杉同学当即被送进医院治疗。该事故致王杉同学一只眼睛己近失明。王杉同学将宋斌同学告到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牡丹江市五个城区的青少年犯罪案件统一由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王杉同学的家长坚持依法严惩宋斌同学,并提出了高额的赔偿。如果严格履行法律程序,宋斌同学不仅要赔偿王杉同学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等,还要承担法律责任,被判刑入狱。这样,就毁掉了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宋斌。在牡丹江市东安区检察院和法院的支持下,牡丹江市东安区关工委青少年犯罪案件调查调解员,深入到学校、社区和双方学生家庭,进行调查调解,征得双方学生家长、学生本人、牡丹江市东安区检察院和法院的同意,宋斌同学赔偿王杉同学3万元,王杉同学撤销诉讼。宋斌同学当年考入了全国重点大学,后来成了一名优秀的博士生。宋斌同学深有感触地说,如果没有东安区关工委青少年犯罪案件调查调解员的调解工作,我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我进了监狱,这一辈子也就完了。我万分感谢牡丹江市东安区关工委,我要用自己学到知识,为祖国做出应有的贡献,以此来回报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们。

通过这几个案例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要遵纪守法,不要做违反法律和违反学校规定的事情。

二、预防违法犯罪,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

这里我们区分两个概念:一般违法与犯罪。一般违法指,违法行为比较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还没有触犯刑法,只是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直白地说就是没有被法院判刑坐牢;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并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大多数要坐监狱的。二者都是违法行为,也就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但一般违法与犯罪是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的。我们再学习一个概念,什么是是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规定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我国刑法第17条第1款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已满 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同学们你们知道监狱是什么地方吧,监狱是关押人犯的地方,进了监狱的人会失去人身自由,限制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具有惩罚性。够不上犯罪,又情节严重的可能被送去工读学校,工读学校是为有违法或轻微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而办的特殊学校。

我们先讲一个案例。这是一个中学生,这位同学姓张,张同学开始表现很好,曾多次评为三好学生,后来,经常到网吧看些不健康的录像,还跟社会上坏孩子来往,逐渐地无心学习,常常旷课,偷拿同学东西,打骂同学,学校多次批评教育,也不思改悔,跟一些坏孩子在社会上偷窃少量财物,被公安拘留,但仍不改,一个晚上,趁李大娘儿子出差未归,持刀爬进李大娘家企图盗窃财物,被发现后,张同学便把李大娘打昏在地偷走现金1000多元,被判有期徒刑3年。这3年他要在监狱度过。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一个人如果不学法,不知法,就容易学坏,违纪,违法以至犯罪,一个人如果不加强思想品德修养,不注意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就有可能从犯错误发展到违法犯罪。在案例中张同学从偷拿同学东西,打骂同学,违反校规校纪,然后到社会上偷少量财物,最后入室抢劫,从一般违法行为,发展到犯罪。我们应从中吸取教训,从小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好公民。要预防违法犯罪,就必须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那么什么是不良行为呢?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4条规定的非常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第34条对严重不良行为做了明确规定: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四)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六)多次偷窃;

(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八)吸食、注射毒品;

(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第35条规定对未成年人实施本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对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

从一般违法到犯罪有一个演变过程,不良行为任其发展容易导致犯罪。所以同学们怎样预防违法犯罪呢?在这里我提出以下几点:一是,要预防违法犯罪,必须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只要有不良行为,就要坚决改正。二是,要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有一句话我们都知道,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有的同学说了,我们还不到14周岁呢,不受法律惩罚,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如果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措施。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如果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各种规章制度办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所以我们要增强法制观念,不做法律所禁止的事,防患于未然,自觉纠正不良行为,热情帮助有不良行为的同学。三是,我们要从小加强道德自养,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使自己健康成长。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加强自身修养,我们要对不良行为违法行为坚决说不,在你们小小的心灵里筑牢心里防线。

三、给同学们几点建议

第一,珍惜学习机会。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第二,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第三,谨慎交友。未成年人要谨慎交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社会上的小混混们。

第四,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第五,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凡事不逞强。

第六,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求助于成年人,不要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

最后,希望同学们通过此次的法制教育,都能够认清违法犯罪的后果,坚决抵制不良诱惑,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再次祝愿同学们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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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全文共 8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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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在小时候就不遵守法律法规,没有遵纪守法的意识与习惯,犯了错又不及时纠正的话,那么这个人长大了就很难说他会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作为祖国未来的我们,应该知荣辱,树新风,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小学生更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但是,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却屡见不鲜。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扣几分罢了。其实这种想法对自己十分不好。因为习惯成自然,就怕以后到社会上,干些违法的事,违纪就成了违法,这绝对不是危言耸听。 “小时偷针,大时偷金”,相信这句话大家都已经很熟悉了,它的意思大概就是,“如果你小的时候就开始偷针,天长日久,只要你养成了“偷”的习惯,长大了就很有可能偷金。”

也有同学认为如今追求个性化,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又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窜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学校如果没有校纪校规,一切自由,那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如何保障?

同学们,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守法。我们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黄金时代,我们要认真学习《小学生守则》、遵守《中小学学生日常行为条例》,知荣辱,树新风,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与同学和睦相处,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自强、自尊、自重、自爱,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学生,当一个讲文明的青少年!

邓小平爷爷曾经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我们还是未成年人,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自我保护,学会依法律己,学会抵制不良诱惑,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无情,后悔莫及,家长伤心,老师烦心,社会担心,一失足成千古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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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遵纪守法

全文共 10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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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是个电视迷,我也跟着爸爸看电视。每当我们打开电视看法制节目的时候,我的心都不禁绷得紧紧的。当看到一幕幕骇人听闻的悲剧在我眼前发生时,我都不禁落下眼泪。有很多因不学法不懂法而违法乱纪的的事发生,还有一些比我大的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淡薄,在无形中就触犯了法律。如小王与小顾是同校同学,小王读六年级,小顾读五年级。一天二人发生口角,小王顺手打了小顾一下,不当一回事就扬长而去。不想小顾人小气盛,当晚就约了几个小哥们找到小王家,要给小王一点颜色看看,由于王不在家,就在外面砸门吵闹一阵。王回家知道后,第二天连续三次找小魏帮助,小魏自认为是小兄弟的头,欺侮小兄弟就是给他小魏难看,所以一口答应,当即叫了一个朋友,准备了一把长砍刀,到校门口等候,当顾放学刚走到校门,上去对准顾就是一刀。顾经抢救虽脱离危险,但颅骨骨折,构成九级伤残。魏家境贫困,母亲体弱,魏犯罪后其母举债请律师,到处奔走,劳累、忧郁成疾,在魏判刑后一病不起,撒手人寰,其父说:“这不争气的儿子一刀下去,活活追去了他母亲的命,弄得我家破人亡”。王是独生子,家庭不仅要承担请律师、经济赔偿等难以承受的负担,而且毁掉了家庭的幸福。顾也是独生子,受害致残,今后一辈子怎么办,父母整日以泪洗脸。魏的一刀不止毁了小顾一人,而是一刀毁了三个家。

是啊,人生会面临许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何去何从时,你将作出如何选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尤其是我们学生要从小树立法律意识,要学法、懂法、守法,做一个好学生。同时我们要慎重交友,不能和不认识的人聊天、交流。

走在大街上,随时都可以看见有不法车辆乱闯红灯或逆向行驶。有些司机明明知道“宁停三分,勿抢一秒”,可能他们认为这只是一些芝麻粒儿的小事,

从而忽略了安全和法规的重要性。然而,正是这样的疏忽和大意时刻威胁着大家的生命安全;也正是这样的疏忽和大意,使他们一错再错,最终铸成大错。多少家庭支离破碎,使多少人承受痛苦!如果他们不违反交通规则,认真遵纪守法,那么,伴随大家的就是幸福美好的生活。

我们学生的职责是读书学习,如果不好好读书,不遵纪守法,去干害人害己的事。我们的社会不就乱套了吗?我们学生学好《未成年人保护法》,遵守校内外纪律,就是对自己的保护和对他人的尊重!

“国不可无法,家不可无规,校不可无纪”,我们是小公民,是祖国的未来,随时随地都要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从小做起,学习法律、懂得法律、运用法律。法律将伴随我们一生,让我们受益匪浅!只要我们学法、守法、遵法、用法,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和谐、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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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学生作文

全文共 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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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说的主题是做遵纪守法小学生。那么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

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窜马路,被车辆撞到,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果当你走进图书室,里面静悄悄的。对于读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安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看书纪律,大家可以享受这文明读书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文明就消失了。

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果出现矛盾和摩擦,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出口骂人,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己的事。

同学们,我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尊法守法、遵纪守法。一名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学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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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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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有一个例子,一个13岁的在校未成年人听说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于是计划在年满14周岁之前犯罪。经过准备策划,他于14周岁生日前一天杀害了一个年仅11岁的女孩。当然,这是一个很极端的例子,但能说明一些问题。青少年的认识水平并不是我们想象中那么低,他们能够很快理解法律的规定是什么,却未必会遵守。他们叛逆的心理有可能会促使他们知法犯法,以身试法。

所以,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与责任,作为祖国新一代的建设者,我们更应当去遵守去普及。和谐,大同的社会是我们每个人都向往的,都追求的,但不能只靠嘴上功夫,要用实践去努力的创造。

普及法律知识,是提高素质的基础,扫除法盲,让大家对法律都有一定的了解,保护自己的权利,遵从自己的义务。法律与道德也是并存的,一个人有道德有修养,有了良知,才会遵守法律,才能使自身的素质有一定程度的提高。以身试法,挑战法律和道德只会给自己和家人,甚至别人的家庭带来悲痛。

当今社会多已被金钱和名利淹没,作为祖国觉醒的心一代建设者,我们绝不可以被名利与金钱打败,绝不可以为了这

些埋没了道德与良知。作为中学生的我们,能做的也有很

多,从我们的身边做起,校园里,图书馆,公车上,随处可见,举手之劳。《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更是身为一个合格的中学生应该遵守的。

最后,我想说的是,在这里,我写的不仅仅是一篇文章,我希望并不是我一个人在为这些而努力,我想带动更多的人来为了我们的家园,为了未来的和谐社会而努力,大家一起努力,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好学生,我们向往的,追求的社会才会更早的到来。

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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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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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12月4日是我们国家设定的普法日,也是为了能有效地做到法律的普及教育和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更好的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并不陌生,或多或少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21世纪是一个法治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严重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进行,也许有些人对这些不以为然,以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没有规则没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也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些自由吗?当然不能,作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的,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拥护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生活的世界,想象一下,那将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啊!在这个社会的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邓小平爷爷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当前,随着信息领域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作为开放式传播和交流工具,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媒体,正在日益成为一个重要的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阵地。在互联网的普及过程中,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这就是网吧问题。网吧的确有效地把网络推向了平民化。然而,随着互联网信息垃圾的增加,失控网吧的负面效应也日益呈现,尤其是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引起了社会的焦虑。一些网吧的无序发展和惟利是图,衍生出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色情三个公害,成为"电子海洛因",从而引发出学生分心、家长伤心、教师烦心、社会担心的负面忧患。不良网络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事例不胜枚举,在此不一一例举。

未成年人违规上网是学校、家长、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国务院通过了《互联网服务营业所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网吧、电脑休闲屋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同时还应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违者将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整顿直到吊销经营许可证。政府加强管理,用强制性的法律措施来维护网络的安全、健康和文明。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应该吸取网络危害的教训,克己自律,按照《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规定做到文明上网,正确对待互联网上的各种信息,自觉抵制、摒弃其中的糟粕。

同学们:让我们从文明上网开始,不断加强我们的法制意识,抵制不良诱惑。做法制宣传教育的有心人,坚持法制法纪宣传教育。了解法律法规,宣传法律法规,争当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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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铭记中华魂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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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铭记中华魂”核心内涵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从走进校门的那一天起,读书,学习就成为我们每一位学生的主要任务,“中华魂”读书活动就是这样一个使我们青少年身心得到健康发展的活动。

中华民族何以屹立世界民族之林数千年不倒,就是因为我们有5千年的久远历史,因为这5千年中从未间断的文明,还有这5千年的中华文明中亘古久远的民族精神——中华魂!

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们要让所有的人看到,我们在一种无形的精神的支撑下,我们自强不息,修己慎独,我们诚信知报,而这,就是中华魂最基本的内容。中华魂是以强烈的爱国主义为核心,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等作为具体体现的一种精神。

中华魂,是越王勾践为复国而卧薪尝胆,是刘翔为争夺男子110米跨栏而努力训练。中华魂,是远离祖国.执节望乡的苏武的坚守,是屈原的洁身自好。中华魂,是雏鸦的反哺,是季布的一诺千金,是狼牙山五壮士在任务完成弹尽粮绝的时候悲壮的一跃。中华魂,是艰苦奋斗,是修己慎独,是心怀天下;中华魂,是诺言,是奉献,是诚信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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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中华魂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全文共 2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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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因为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望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准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认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守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十年“文革”,社会动乱,民主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就连xx的人身自由与生存权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证。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今天,我们强调“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军队,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民主法治社会。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民意,危害社会。有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可以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沾沾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玩火行为。那些最终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己的违背法纪而骄傲。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训!如果当初多一点遵纪守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又何至于此!

总之,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守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绝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毫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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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遵纪守法从小做起作文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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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什么?在我心中,法律是用来约束人的行为和道德规范的一个比较抽象的概念。法律是神圣的,不可触犯,每个人都应当自觉的遵纪守法,社会是法制社会,所谓“不依规矩,不成方圆”,只有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社会才能和谐安定。

我们青少年应该从小时候,小事上遵纪守法,一切从小做起。所谓“勿以恶小而为之”,就是告诉我们坏事虽小,但它能慢慢使人变坏,日积月累,就会从量变导致质变,最后走上犯罪的道路,那时再后悔就来不及了。“恶小”正是酿成大错的开始,许多人都是因为不注意“恶小”而铸成终身大错。

有这样一个故事,说的是一位初中三年级学生小辉。他平时倚仗自己身高体壮经常欺负小同学,因向小同学索要财物,曾受到过学校的纪律处分。有一次,有一位歌星在首都体育馆开个人演唱会。小辉也准备去,但他不愿自己掏钱,便在放学路上堵住低年级同学要,有的小学生害怕挨揍,就不得不掏钱给他。有个小学生磨磨蹭蹭不愿掏,小辉不容分说上去就狠狠地打了人家一个耳光,结果把对方打成了耳膜穿孔,而小辉也丧失了人身自由。这件悲剧其实归根究底是因为小辉没有从小遵纪守法,而是养成了恶习。这不正告诉我们要从小遵纪守法吗?

但是要守法,就必须要懂法,要学好法。这也要求大家要从小多灌输法律知识,让自己知法、懂法,这样才能守法,否则自己犯了法,却还糊里糊涂不知道。

黑龙江省边陲某小城的高一学生力力就是这样才犯了法。他对互联网十分着迷,通过自学很快掌握了较多的网络知识,创建了名为“混客帝国”的网站。但他因不懂网络法律,用网络技术制造了一种病毒,使全国先后有近11万台电脑遭受攻击。在被抓获时,他还感到十分委屈和无奈。这不正是对法律无知的后果吗?

同学们,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点滴滴的小事做起,形成良好的遵纪守法观念,成为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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