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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作文精彩20篇

法律是衡量每个公民行为的一杆秤,是裁决孰是孰非的一台天平。它用公平的准则,以规范的制度,去约束我们的行为,纠正我们的错误。以下是小编为您带来的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作文,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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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遵纪守法征文

全文共 7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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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班开了一次别开生面班会,当老师喊:“班会开始!”后,教室里顿时鸦雀无声。

“孟子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大家都知道:规与矩原指校验正方形和圆形的两种工具,后来引申为人们言行上的准则和规范。我们小学生行为的“规”和“矩”指的是什么呢?它就是《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这些内容向我们全面展示出当代小学生应如何塑造自己的形象。不少同学严格按照《行为规范》去做,从而使自己日益成熟起来。但是,有个别同学未必真正领会它。今天,我希望通过这次班会,使大家能深入地理解《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要求,从而转化为自己的行动。”老师语重心长地向我们说。

老师又说出了一句话,让我受益匪浅:茫茫人海,大家能相聚在一起,一同学习,一同游戏,一同成长,是多么不容易啊!可是,有时候,同学们会打架,欺负弱小,不尊重老师,上课不专心听讲的行为时常发生。这深深地伤透了老师的心。就让我们一起唱一下《谦让歌》吧!

《谦让歌》

好儿童,要谦让,好处方便我不抢,

不学小羊乱顶撞,要学孔融把梨让。

不抢先,能让人,先别人,后自己,

人人夸我:你真棒!

滴滴哒哒响,公共汽车到,

探亲访友的,登山游湖的,

谁都希望上,谁都不拥挤……

班长杭乐怡说:“唱了以后,大家有什么感想?”刘嘉豪说:“我们要互相谦让,不贪图便宜!”刘一帆说:“遇到事情要谦让,不要动不动手就打架!”张琳琳说:“我们要好好学习,互相谦让!”薛智睿说:“我们要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做一个有文明、心胸宽广的人!”……

我想老师听到大家争先恐后的发言,一定很欣慰。是的,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关心爱护身边的每一个同学。让我们对过去的不文明行为说再见,同学们要对照规范找自己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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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学生遵纪守法

全文共 10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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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四月是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主题是集中推进“法律进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法律和道德、纪律一样,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才确保了我们生活在一个和谐有序的社会中,才使我们的权利得以保障。也正是由于有了纪律的约束,作为学生,才能在优美的校园中,享受到优质的教育教学服务。

众所周知,“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些古语很好地说明了秩序的重要性。我们都知道,如果缺乏明确的规章制度,生活中就非常容易产生混乱,而有令不行、有章不循,按个人意愿行事则会造成无序的浪费,甚至更为严重的结果。由于一些人对法律、规则的漠视,无视道德的谴责,导致了一些不良现象随处可见。小到闯红灯、轧黄线、随地吐痰、乱丢垃圾,大到随意违约、坑蒙拐骗、行贿受贿。法律是我们生活中维护权利的有效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因此,同学们,我们要端正思想,更新观念,提高法律意识,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同时向同学们提出以下要求。

一、遵守校规校纪,不带危险工具进入校园,不沉迷于网络游戏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长钱财和影响学习的行为。

二、强化自尊、自律、自强、自爱的意识。爱惜父母的劳动成果,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做到勤俭节约,不吃零食,不浪费。

对广大青少年的遵纪守法教育应根据其认识水平,从 纪律教育入手,让他们从小建立起规则意识。而且要明确所在学校的校规,所在班级的 班规:要了解学校的各种制度。由学校的一些纪律制度,推而广之,让青少年对必要的社会 公共秩序的规定也要有所了解。同时,要青少年明白人小也要守法。 《学生遵纪守法..

三、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不乱抛乱扔,不损坏公物。

四、穿着上不追求时髦,打扮上不标新立异,进入校园要穿校服。

五、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不该做的事情不做,杜绝一切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愿我们共同举起法律的盾牌,珍惜大好时光,把主要精力用在学习、锻炼身体和从事健康、文明的活动上,遵纪守法,珍爱自己的前途,珍惜和谐相处的环境,从小做起,防微杜渐,努力做一个品德高尚、意志坚强、勤奋好学的青少年,共同创建我们美丽文明的一小校园。

《巅峰阅读文库中华传统美德百字经法:遵纪守法》通过饱含哲理,感人至深的法律故事来对社会上道德失衡的现象进行鞭挞,弘扬正气,从而营造一个懂理守法、 惩恶扬善的大环境。书中还在每一篇故事后面给出了“故事感悟”,旨在令故事更加结合现代社会,结合我们自身的道德发展,以帮助读者获得更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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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遵纪守法名言警句

全文共 2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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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的制定是为了市民的安宁和国家的安全。

2、遵章守法事事顺,违法犯规时时难。

3、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

4、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遵守法律,只是对我们最低的要求;而高尚的道德观念是我们最高的追求。

6、遵从法制点滴做起勿以恶小而为之;顺应国律教化子孙莫因善小而不为。

7、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8、追求生活的质量无可非议,生活的质量不在于对酒当歌,花前月下,日进斗金,而在于生活有条不紊,才华充分体现,合家欢乐晚餐。

9、赚金山,赚银山,法律法规是靠山;你有理,他有理,学法守法是真理。

10、种德者必养其心,守法者必利自身。

11、忠诚事业,热情服务,诚实守信,廉洁奉公。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13、智者以法护身,愚者以身试法。

14、知法守法从我做起;法治意识娃娃抓起。

15、知法是安康的基石,守法是和谐的根本。

16、掌握管理社会之公权的人,应胸怀大爱与大忠,忠人民、忠国家,岂能因一己私利,沦为某些大腕大款的私仆,最终被大众所唾弃。

17、增强法制观念,确保安全生产。

18、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法院是主持公道、伸张正义的地方,法官是公平象征、正义化身。

19、有些人因为贪婪,想得到更多的东西,却把现在所有的也失掉了。

20、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1、以法治权权生威,以德修心心养廉。

22、以法治国铸伟业,秉德安民兴中华。

23、以诚待人,人人敬;依法办事,事事成。

24、依法生产,守法经营,合法发展。

25、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26、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纳税光荣

27、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

28、一个人怎样才能认识自己呢?绝不是通过思考,而是通过实践,尽力履行你的职责,那你就会立刻知道你的价值。

29、一个人应该:活泼而守纪律,天真而不幼稚,勇敢而不鲁莽,倔强而有原则,热情而不冲动、不盲目。

30、要使人成为真正有教养的人,必须具备三个品质,渊博的知识,思维的习惯和高尚的情操,知识不多就是愚昧,不习惯于思维就是粗鲁和蠢笨,没有高尚的情操,就是卑俗。

31、学法者智,用法者兴,守法者安。

32、学法则明智,用法则业兴。

33、学法源于一点一滴,守法始于一言一行。

34、学法懂法坦荡人生,守法护法锦绣前程。

35、学法、普法、懂法,不但是对自身利益的一种保护,更是对大多数人和整个社会利益的一种贡献。

36、宣传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37、心胸狭窄的人,思想一定狭窄,思想狭窄的人,人生一定狭窄。

38、小信诚则大信立。

39、我以我心爱赤壁,我以我行创文明。

40、文明的赤壁要法治,法治的赤壁更闻名。

41、文明赤壁人人爱,有你参与更精彩。

42、文明赤壁你我共建,和谐社会你我共享。

43、文明赤壁精彩有约,和谐城市魅力无限。

44、文化是赤壁进步的灵魂,法治市赤壁经济发展的保证。

45、万物皆有序,有法天下和。

46、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47、天平的一边放上自由,另一边放上守法,它才能平衡。

48、贪婪之心不可有,法律知识不可无。

49、顺境勿骄逆勿沉,光明磊落正道行;平境勿庸浊勿乱。廉明敬业实为人。

50、树怕不发芽,人怕不懂法。

51、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

52、社会的天平上少了法律的砝码,就会失去稳定的平衡。

53、人心是杆秤,法律是准绳。

54、人生就像一本书,傻瓜们走马观花似的随手翻阅它,聪明的人用心阅读它。因为他知道这本书只能读一次。

55、人生的幸福美满,不在于金钱物质利益的多少,而是取决于生命的健康和家庭的和谐,淡泊名利,方能从容,自由的荡漾在生活的海洋。

56、人人都是法治力量,个个都是文明形象。

57、人人必知小法律,天天不做违法事。

58、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59、人的心地,应该同雪一样洁白,火一样热情,日月一样的光明正大,诽谤不会使受诽谤者遭殃,却常会使诽谤者身败名裂。

60、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61、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62、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63、普通的道德是社会的基础,普通的良心是法律的基础。

64、普及法律知识,减少无知犯罪。

65、普法是国家安康的基石,守法是为人处事的根本。

66、您抛弃了法律,生活就会抛弃您。

67、你对违章讲人情,法律对你不留情。

68、你不依法,法不依你。

69、能容人之长,不嫉妒,能容人之短,不歧视;能容人之过,不穷究,能容人之犯,不嫉恨。

70、拿法律不当回事,等于拿生命当儿戏。

71、谋事要公心,办事要公开,论事要公平,处事要公正。

72、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

73、明辨法律红绿灯,知法守法伴我行。

74、名节重泰山,利欲轻鸿毛。

75、民为和谐之本,法乃公平之源。

76、美丽赤壁是我家,依法治理靠大家。

77、没有红灯的约束,就没有绿灯的自由。

78、没有法律是立法的悲哀,有法律而不遵守是公民的悲哀。与其诅咒社会的不公,不如点燃守法的蜡烛。

79、立身,无愧于心;守身,无沾恶习;保身,卫生无病;修身,重在择交。

80、礼貌地听审,机智地回答;清醒地思考,公正地裁判。

81、恪守法规,画出圆满人生。

82、经营似行船,守法似船桨;只有撑好桨,才会不翻船。

83、金贵银贵文明最宝贵,千好万好和谐最美好。

84、建设法治文化,陶冶诚信情操。

85、建设法治家园,构筑和谐社会。

86、加强学法用法,促进依法经营。

87、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88、加强农村普法教育,推进农村法制建设。

89、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90、和谐润四海,法治安天下。

91、合法收入心安理得,非法敛财寝食难安。

92、国法为天平,岂容权势充筹码;道德作准绳,不许人情乱曲直。

93、管理者的行为是最有力的管理,领导者的品格是最有效的领导。

94、公正司法,是维护法律尊严的最后一道屏障,是一个国家民主、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95、风筝挣断了线,失去了约束,也失去了自由;人们超越了法律,失去了约束,也失去了自由。

96、繁荣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

97、法治与和谐同在,公益与文明共存。

98、法治是稳定的基石,和谐是发展的保障。

99、法治概念的最高层次是一种信念,相信一切法律的基础,应该是对于人的价值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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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初中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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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古语说得好,任何国家的繁荣昌盛,都需要法律法规来约束。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才能建设高度文明的国家。

自从我读了《中华魂》教育活动用书之后,我就受到了深刻地教育。我们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在犯罪的人面前,意味着处罚;“法律”也可以说是红色的,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公平与正义。法律是我们保护自己的武器,可是我们许多人却不知道自己每天都在进行违法的行为。

我记得有一次,我的身边就发生了一件违法的事件。那天放学,我路过一个十字路口,红绿灯正闪烁着绿色的数字:3、2、1,我们的车停在了路口等待着,可是旁边车道的一辆小汽车却一个劲地往前冲,红灯亮了,它还在往前冲,这时一辆大卡车从它左侧的路口驶过来,我暗自替它捏了把汗,差一点就撞上了。多险啊!如果小汽车晚一两秒钟,恐怕就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了。虽然小汽车这次侥幸逃过一劫,那么下次呢?如果它不乱闯红灯,就不会有这么惊险的事了。所以,为了大家的生命安全,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做一个好公民,一起创造一个美好的世界。

还有一次,我和妈妈去游乐园玩。那天人很多,游乐园门口排起了一条长龙,人们正次序井然地往前移动。突然有一位阿姨拉着一位小朋友走到队伍前面,直接往队伍里挤,她想插队。队伍后面的人见了,立刻叫起来:“你怎么插队呀?”她却不理他们,仍然不管不顾地往前挤。这下好了,后面的人也学着她往前挤,原本整齐的队伍乱作一团,把入口都堵了。原来十几分钟就可以通过的队伍,却用了半个小时。这位阿姨不遵守规矩的行为不仅造成了不好的影响,而且还给小朋友做了错误的教育。“勿以恶小而为之”,别看这小小的排队,却体现了我们每个人遵纪守法的意识,如果我们连这小小的规矩都不能遵守,还能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吗?

无论是一个社会,一个军队,还是一个地方,都需要法律法规,只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才能有安定和谐的生活。我们小朋友更要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这样“小树”才能笔直茁壮成长,长成参天大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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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遵纪守法我先行

全文共 9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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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我打开电视看法制节目的时候,我的心都不禁绷得紧紧的。

每当看到一幕幕骇人听闻的悲剧在我眼前发生时, 我都不禁簌簌落下 眼泪。这时,我心中总要涌起一个问号——为什么?为什么每天都要 发生这么多悲剧呢?我想, 这可能是与个人的法律意识有着直接的关 系吧。法律其实每天都在我们身旁。从点点滴滴的小事到关乎国家命 运的大事,都离不开法律。所以守法、爱法、遵法、用法成了我们每 个人必要的原则。

走在大街上,随时都可以看见有不法车辆乱闯红灯或逆向行驶。

有些司机明明知道“宁停三分,勿抢一秒”,可能他们认为这只是一 些芝麻粒儿的小事,从而忽略了安全和法规的重要性。然而,正是这 样的疏忽和大意时刻威胁着大家的生命安全; 也正是这样的疏忽和大 意,使他们一错再错,最终铸成大错。多少家庭支离破碎,使多少人 承受痛苦!如果他们不违反交通规则,认真遵纪守法,那么,伴随大 家的就是幸福美好的生活。

在我们的身旁,有很多因不学法不懂法而违法乱纪的的事发生, 还有一些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淡薄, 在无形中就触犯了法律。

有一次, 我路过乐西小巷,突然看见前面有两个黑影在推推搡搡。走近一看, 原来是一个初中生模样的男生手里拿着锋利的小刀对着一个小学生, 要他把钱拿出来。那个小弟弟吓得面如土色,苦苦哀求着。初中生仍 拿着刀不放,一而再再而三地威胁着那个年幼的小弟弟。在一旁的我 清楚地明白,如果小弟弟拿不出钱来也许就会受到伤害,我也吓得心 怦怦直跳。但是那个初中生表现出的却是丝毫没有商量的样子,还在 继续威胁小弟弟给他钱。我首先让自己努力镇静下来,然后跑到报警 亭拨打了 110 报警电话。警察叔叔及时地赶来了,那个初中生被警 察叔叔带走了,小弟弟得救了!他向我投来感激的目光,我悬着的心 也总算落地了。

我们学生的职责是读书学习, 如果像那个初中生一样不好好读书, 不遵纪守法,去干害人害己的事。我们的社会不就乱套了吗?我们学 生学好《未成年人保护法》,遵守校内外纪律,就是对自己的保护和 对他人的尊重! “国不可无法,家不可无规,校不可无纪”,我们是小公民,是 祖国的未来,随时随地都要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从小做起,学习法 律、懂得法律、运用法律。法律将伴随我们一生,让我们受益匪浅! 只要我们学法、守法、遵法、用法。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和谐、更加 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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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遵纪守法我先行作文800字

全文共 9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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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中,鸟儿在自由自在地飞翔;小河里,鱼儿在无忧无虑地游逛。看到这快乐的画面,有的同学会想:要是我们也能那样,不受任何条件的约束,该多好。这种想法对不对呢,当然不对。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遵纪守法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

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翻书的沙沙声,这一片自由的宁静多么宝贵!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笺,这自由就消失了。

走在大街上,随时都可以看见有不法车辆闯红灯。有些司机明明知道“宁停三分,勿抢一秒”,可他们认为这只是芝麻粒儿的小事,忽略了安全,从而酿成大错,让无数家庭支离破碎,让无数无辜的人承受痛苦!

我们小学生在做任何事之前,一定要三思而后行,用纪律和法律来约束自己,做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里,我和表弟一同到公园游玩。进门不远处,是一片茂盛的草地,远远望去,绿油油一片,像一块绿地毯,让人看了就想躺在上面。表弟对我说:“表姐,咱们进去玩玩吧!坐在草地上,一定很舒服!”我刚要回答他,忽然,看见草坪边的警示牌,上面写着“小草青青,脚下留情”几个大字。于是,我摇摇头,指了指牌子。可表弟毫不在乎地说:“哼!又没人看见,怕什么?”我大声反驳:“既然有警示,我们就应该按要求做。老师不是经常教育我们要做遵纪守法的小市民吗?”表弟无可奈何地摇摇头:“言之有理,听你的!”我们开心地笑了!

可现实中很多同学就是拿纪律当儿戏,上课不认真听讲,喜欢讲小话,做小动作;下课后喜欢做危险游戏,垃圾随手扔;吃饭时不排队,故意挤闹;不爱惜粮食,乱泼乱倒;见到老师没有礼貌,不打招呼;贪图便宜,随便拿别人的东西;放学不走路队,校外不走人行横道,乱穿马路。

遵纪守法是人们公认的美德,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我们小学生要从小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

在校园里,看见地上的果皮纸屑,我们要弯腰去捡,因为随手捡起的是一片垃圾,纯洁的是自己的灵魂;看见墙壁上有墨水的印迹,我们要轻轻擦去,因为有意擦去的是一块污渍,崇高的是自己的精神;看见哗哗流水的水龙头,我们要赶紧关上,因为浪费就是可耻的犯罪!

同学们,只有遵纪守法,我们才能拥有真正的自由、快乐和幸福。让我们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自尊、自强、自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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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遵纪守法

全文共 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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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有一个例子,一个13岁的在校未成年人听说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于是计划在年满14周岁之前犯罪。经过准备策划,他于14周岁生日前一天杀害了一个年仅11岁的女孩。当然,这是一个很极端的例子,但能说明一些问题。青少年的认识水平并不是我们想象中那么低,他们能够很快理解法律的规定是什么,却未必会遵守。他们叛逆的心理有可能会促使他们知法犯法,以身试法。

所以,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与责任,作为祖国新一代的建设者,我们更应当去遵守去普及。和谐,大同的社会是我们每个人都向往的,都追求的,但不能只靠嘴上功夫,要用实践去努力的创造。

普及法律知识,是提高素质的基础,扫除法盲,让大家对法律都有一定的了解,保护自己的权利,遵从自己的义务。法律与道德也是并存的,一个人有道德有修养,有了良知,才会遵守法律,才能使自身的素质有一定程度的提高。以身试法,挑战法律和道德只会给自己和家人,甚至别人的家庭带来悲痛。

当今社会多已被金钱和名利淹没,作为祖国觉醒的心一代建设者,我们绝不可以被名利与金钱打败,绝不可以为了这

些埋没了道德与良知。作为中学生的我们,能做的也有很

多,从我们的身边做起,校园里,图书馆,公车上,随处可见,举手之劳。《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更是身为一个合格的中学生应该遵守的。

最后,我想说的是,在这里,我写的不仅仅是一篇文章,我希望并不是我一个人在为这些而努力,我想带动更多的人来为了我们的家园,为了未来的和谐社会而努力,大家一起努力,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好学生,我们向往的,追求的社会才会更早的到来。

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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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

全文共 6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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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很荣幸能与老师同学们,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该了解的法律常识和小学生应该怎样注意自己的行为,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今天我准备了三个方面内容:第一,了解身边的法律,了解法律与我们有什么关系?第二,预防违法犯罪,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第三,给同学们提一些建议,告诉大家不但要遵纪守法,还要防止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不法侵害,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一、了解身边的法律,做到遵纪守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来上学,我们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小学生行为守则》,这些守则有是由教育部制定的,有的是学校制定的。从中引出一个法律的概念,那么法律是什么呢?简单说法律实际上也是一种规则,只不过它是由国家来制定的,它是对全社会所有人都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社会规范。不管你的身份如何,是工人、农民、老师、学生、医生、警察还是商人,也不管你地位如何,只要你是这个国家的一个独立的人,就得遵守这个国家的法律;只要触犯了法律,不管你是谁,都要受到惩罚。这就是法律的简单解释。

那么法律与我们小同学们有什么关系呢?同学们,你们都是爸爸妈妈的宝贝,同时你们也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你们的健康成长,关系着我们伟大祖国的繁荣昌盛,关系着整个中华民族的振兴。因为你们还没有长大,身体、智力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还比较弱。用法律术语来讲,你们还属于未成年人(不是法律的区分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我们国家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出台了许多与你们有关的法律,你遵守它,它就会保护你。与我们小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有《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它任何法律的制定都不能违背宪法精神);《义务教育法》(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都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道路交通安全法》(保证行人和车辆出行安全的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家专门为未成年人制定的,对未成年人的各项合法权利进行专门保护的法律。包括家庭保护〈规定父母不得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子女,父母有责任和义务把孩子扶养成人〉、学校保护〈规定老师不得打骂体罚学生、不许学生上课,学校不得随意开除学生等〉、社会保护〈规定了儿童的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安全和健康;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童工;一些文化场所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而营业性舞厅、游戏厅等场所则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司法保护〈未成年人一旦犯罪后受到区别于成年人犯罪的特殊审判权,如分别关押、不公开审理、不得批露信息资料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了要预防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如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公共财物;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等〉,如果未成年人有了这些不良行为,就得进行矫治,如进工读学校、或治安处罚〈拘留、罚款〉,或劳动教养)。法律是惩恶扬善的,它用来保护好人,惩罚坏人,如果我们不去遵守法律,而是故意违反它,那我们受到的就不是保护,而是惩罚了。

我给同学们讲一个案例:小丽是某小学三年级学生,有一天放学回到家后,她爸爸发现小丽好象是哭过,就问她是怎么回事,小丽说同班一个叫小强的男生打她。于是,小丽的爸爸就带她回班里找小强要个说法。一见小强,小丽的爸爸就抓过他的衣领问:“你凭什么打小丽?”小强没反应过来,便极力挣扎,小丽爸爸就打了小强一个耳光,小强就往小丽爸爸身上吐口水。小丽爸爸又打了小强两个耳光,并将小强推倒在地,才带小丽回了家。这时,小强的家长也来接小强,见小强被打得鼻青脸肿,就带小强到医院检查。经医生诊断,小强右耳膜穿孔,听力下降。小强的家长便把小丽的家长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种损失五万元。最后,法院判决小丽的爸爸赔偿小强医药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三万多元。

我们分析一下在上面的案例中,谁做得不对?错在什么地方?他们应该怎样做才对?

首先是小强做得不对,他不该恃强凌弱,欺负比自己更弱小的女孩子;其次小丽也不对,遇到这种事情应该最先告诉老师,请求老师对小强进行批评教育,不该跟上爸爸去找小强算帐;第三小丽的爸爸更不对,小强还是个孩子,他犯了错误,应该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家长应该找学校或老师帮助解决问题,或者口头警告小强,让他给小丽道歉并保证以后再也不欺负小丽,不该报复性地把小强打伤。他们错误的行为导致小强的身体受到了一定损伤,小丽的心灵深处有了阴影,而小丽的爸爸则受到了经济和道德上的惩罚。

看到上面的案例,我想到在校园里的违法违纪问题。现在校园里有这样的个别同学,他们很聪明,但他们的聪明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招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经常乱花钱又不敢跟大人要,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钱财等等。他们这些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这样的话就有可能将自己送进监狱。

我再给同学们讲几个案例,《黑龙江法制报》登了这么一篇案例:小华和小洲是某小学的小学生,上体育课时小华因为小事骂了小洲一句,小洲很生气,推了一把小华,结果小华失去平衡摔倒(体育课是踩高硗),经过法医鉴定,小华左股骨干粉碎性骨折,十级伤残。花去医药费等费用七万多元,保险公司理赔了一万多,其它医药费及精神抚慰金经法院判决,小洲的父母赔偿70%,共四万多元,学校因为上体育课老师管理不善承担了30%的责任,赔偿了将近二万元。这个案例中就是一个小小的不快引起的,同学们在一起学习、玩耍难免有不愉快的事,大家都要学会大度宽容,互相团结,互相帮助,这样才是一个快乐的团体。

下面这个案例就告诫我们同学们戏嘻打闹要有限度,要知深浅。小朱、小王是某小学五年级的学生,11周岁,课间休息时,二人追逐打闹,在楼道口处,小朱同学用力推了小王同学,小王同学滚下楼梯,多处摔伤,花去药费四千多元。最后法院判决小朱同学的父母赔偿70%,小王同学自己负责30%,学校没有责任。因为同学们还是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功;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十六至十八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同学们侵害他人的权利,要由我们的监护人也就是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来赔偿,我们自己更应该遵纪守法,不给我们的父母和学校带来麻烦,他们是最爱你们的人,不能让爱你们的人伤心。

下面这个案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牡丹江市第一高级中学高三·七班的宋斌(化名)同学学习成绩名列全校前茅,许多同学经常借他的作业学习,一次,五六名同学同时要借他的作业,宋斌同学要继续做作业,不愿意把作业本借给同学,争抢过程中,宋斌同学失手将王杉(化名)同学的眼睛碰伤。王杉同学当即被送进医院治疗。该事故致王杉同学一只眼睛己近失明。王杉同学将宋斌同学告到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牡丹江市五个城区的青少年犯罪案件统一由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王杉同学的家长坚持依法严惩宋斌同学,并提出了高额的赔偿。如果严格履行法律程序,宋斌同学不仅要赔偿王杉同学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等,还要承担法律责任,被判刑入狱。这样,就毁掉了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宋斌。在牡丹江市东安区检察院和法院的支持下,牡丹江市东安区关工委青少年犯罪案件调查调解员,深入到学校、社区和双方学生家庭,进行调查调解,征得双方学生家长、学生本人、牡丹江市东安区检察院和法院的同意,宋斌同学赔偿王杉同学3万元,王杉同学撤销诉讼。宋斌同学当年考入了全国重点大学,后来成了一名优秀的博士生。宋斌同学深有感触地说,如果没有东安区关工委青少年犯罪案件调查调解员的调解工作,我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我进了监狱,这一辈子也就完了。我万分感谢牡丹江市东安区关工委,我要用自己学到知识,为祖国做出应有的贡献,以此来回报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们。

通过这几个案例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要遵纪守法,不要做违反法律和违反学校规定的事情。

二、预防违法犯罪,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

这里我们区分两个概念:一般违法与犯罪。一般违法指,违法行为比较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还没有触犯刑法,只是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直白地说就是没有被法院判刑坐牢;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并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大多数要坐监狱的。二者都是违法行为,也就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但一般违法与犯罪是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的。我们再学习一个概念,什么是是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规定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我国刑法第17条第1款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已满 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同学们你们知道监狱是什么地方吧,监狱是关押人犯的地方,进了监狱的人会失去人身自由,限制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具有惩罚性。够不上犯罪,又情节严重的可能被送去工读学校,工读学校是为有违法或轻微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而办的特殊学校。

我们先讲一个案例。这是一个中学生,这位同学姓张,张同学开始表现很好,曾多次评为三好学生,后来,经常到网吧看些不健康的录像,还跟社会上坏孩子来往,逐渐地无心学习,常常旷课,偷拿同学东西,打骂同学,学校多次批评教育,也不思改悔,跟一些坏孩子在社会上偷窃少量财物,被公安拘留,但仍不改,一个晚上,趁李大娘儿子出差未归,持刀爬进李大娘家企图盗窃财物,被发现后,张同学便把李大娘打昏在地偷走现金1000多元,被判有期徒刑3年。这3年他要在监狱度过。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一个人如果不学法,不知法,就容易学坏,违纪,违法以至犯罪,一个人如果不加强思想品德修养,不注意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就有可能从犯错误发展到违法犯罪。在案例中张同学从偷拿同学东西,打骂同学,违反校规校纪,然后到社会上偷少量财物,最后入室抢劫,从一般违法行为,发展到犯罪。我们应从中吸取教训,从小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好公民。要预防违法犯罪,就必须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那么什么是不良行为呢?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4条规定的非常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第34条对严重不良行为做了明确规定: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四)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六)多次偷窃;

(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八)吸食、注射毒品;

(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第35条规定对未成年人实施本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对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

从一般违法到犯罪有一个演变过程,不良行为任其发展容易导致犯罪。所以同学们怎样预防违法犯罪呢?在这里我提出以下几点:一是,要预防违法犯罪,必须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只要有不良行为,就要坚决改正。二是,要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有一句话我们都知道,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有的同学说了,我们还不到14周岁呢,不受法律惩罚,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如果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措施。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如果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各种规章制度办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所以我们要增强法制观念,不做法律所禁止的事,防患于未然,自觉纠正不良行为,热情帮助有不良行为的同学。三是,我们要从小加强道德自养,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使自己健康成长。

这里我们再讲一个案例,阿文,14岁以前学习成绩良好,14岁以后迷上电子游戏,学习一落千丈,起初是被人约去电子游戏室比输赢,结果输的一败涂地,为挽回面子,天天泡吧,夜不归宿,欠机室老板1万多元,而且负债与日俱增,不敢跟父母要,走投无路之际绑架了邻居家小男孩,向其家人勒索10万元,没能如愿拿到钱,便把小男孩勒死,当时阿文16岁,被判无期徒刑,陪伴他在高墙度过慢慢长夜的只有“悔恨”二字。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抵制不良诱惑,管好自己,是多么的重要和必须。我前些天听说过这么一件事,我都不相信,但这是事实,在某个小学,有几个四年级小学生中午没上小饭桌吃饭,却找了一个小商店喝酒去了,结果下午上课的时候因为喝酒喝多了,影响了上课,老师叫来家长,狠狠地批评这几个小同学。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的诱惑,有金钱的,物质的,还有一些奢侈享受的,同学们一定顶得住这些诱惑,把心思放在学习上,决不能放松自己的思想防线啊。这要求我们首先交朋友要慎重,拒绝不良交往,象有抽烟喝酒,打牌跳舞,打架斗殴,追求低级趣味的人我们坚决离他们远远的,有的人就是利用我们小学生的好奇心,社会经验缺乏,辨别力、控制力差,以物质引诱,暴力威胁,使少数抵抗力弱的学生误入歧途。其次不去娱乐场所,象网吧,迪厅,歌厅等,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色情被称为电子海洛因,我们必须拒绝。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加强自身修养,我们要对不良行为违法行为坚决说不,在你们小小的心灵里筑牢心里防线。

三、给同学们几点建议

第一,珍惜学习机会。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第二,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第三,谨慎交友。未成年人要谨慎交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社会上的小混混们。

第四,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第五,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凡事不逞强。

第六,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求助于成年人,不要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

最后,希望同学们通过此次的法制教育,都能够认清违法犯罪的后果,坚决抵制不良诱惑,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再次祝愿同学们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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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遵纪守法

全文共 10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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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是个电视迷,我也跟着爸爸看电视。每当我们打开电视看法制节目的时候,我的心都不禁绷得紧紧的。当看到一幕幕骇人听闻的悲剧在我眼前发生时,我都不禁落下眼泪。有很多因不学法不懂法而违法乱纪的的事发生,还有一些比我大的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淡薄,在无形中就触犯了法律。如小王与小顾是同校同学,小王读六年级,小顾读五年级。一天二人发生口角,小王顺手打了小顾一下,不当一回事就扬长而去。不想小顾人小气盛,当晚就约了几个小哥们找到小王家,要给小王一点颜色看看,由于王不在家,就在外面砸门吵闹一阵。王回家知道后,第二天连续三次找小魏帮助,小魏自认为是小兄弟的头,欺侮小兄弟就是给他小魏难看,所以一口答应,当即叫了一个朋友,准备了一把长砍刀,到校门口等候,当顾放学刚走到校门,上去对准顾就是一刀。顾经抢救虽脱离危险,但颅骨骨折,构成九级伤残。魏家境贫困,母亲体弱,魏犯罪后其母举债请律师,到处奔走,劳累、忧郁成疾,在魏判刑后一病不起,撒手人寰,其父说:“这不争气的儿子一刀下去,活活追去了他母亲的命,弄得我家破人亡”。王是独生子,家庭不仅要承担请律师、经济赔偿等难以承受的负担,而且毁掉了家庭的幸福。顾也是独生子,受害致残,今后一辈子怎么办,父母整日以泪洗脸。魏的一刀不止毁了小顾一人,而是一刀毁了三个家。

是啊,人生会面临许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何去何从时,你将作出如何选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尤其是我们学生要从小树立法律意识,要学法、懂法、守法,做一个好学生。同时我们要慎重交友,不能和不认识的人聊天、交流。

走在大街上,随时都可以看见有不法车辆乱闯红灯或逆向行驶。有些司机明明知道“宁停三分,勿抢一秒”,可能他们认为这只是一些芝麻粒儿的小事,

从而忽略了安全和法规的重要性。然而,正是这样的疏忽和大意时刻威胁着大家的生命安全;也正是这样的疏忽和大意,使他们一错再错,最终铸成大错。多少家庭支离破碎,使多少人承受痛苦!如果他们不违反交通规则,认真遵纪守法,那么,伴随大家的就是幸福美好的生活。

我们学生的职责是读书学习,如果不好好读书,不遵纪守法,去干害人害己的事。我们的社会不就乱套了吗?我们学生学好《未成年人保护法》,遵守校内外纪律,就是对自己的保护和对他人的尊重!

“国不可无法,家不可无规,校不可无纪”,我们是小公民,是祖国的未来,随时随地都要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从小做起,学习法律、懂得法律、运用法律。法律将伴随我们一生,让我们受益匪浅!只要我们学法、守法、遵法、用法,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和谐、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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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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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守法是我们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我们应该去认真的履行他,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卫士。反之,如果不遵纪守法,那么我们将会受到一定的惩罚。

在一个双休日里……

“叮铃铃……”一阵阵吵闹声传入耳内,吵声就像一只隐形的手,将我从床上拉起。揉了揉那朦胧的眼睛后便穿上衣服走出房间,妈妈早已在厨房里做饭,“今天是双休日,我们一会去市里去玩。”妈妈一边翻动着炒勺一边对我说,

“哦”我回答道。吃完饭后,我们一家收拾了一下便走了。那天的天气虽然比较阴,但是,在我的心里他却是如此的明媚。

来到市里,我们边走边聊。虽说今天是星期天,可是路上的行人也不是很多。走着,妈妈忽然看见马路对面的有一家衣服店,看上去挺火的,便要带着我和爸爸过去转转。可是,要过去还需往前走一段路从人行道上过去。“要不,我们从这翻过栏杆,直接从这走过去。”爸爸说,“好好”妈妈急忙答到。我又赶紧反驳“这样不好吧!你看,人家都没有从这里穿过。”“这有什么不好的,从这里走的人多了去,只不过是你没见到罢了。”妈妈道。我驳不过他们,只好从了。

于是,爸爸开始翻了。爸爸是一个胖子,要翻过那高高的栏杆,可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抓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那胖乎乎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一副努力的样子。最终爸爸翻了过去;随后我和妈妈轻易的翻了过去。我们排成一字形,站在那等待这车间的空隙,突然,我们看好了,那辆车刚一过我们便往过跑,当我和妈妈快跑过去的时候,我微微的回了一下头,看见了爸爸还在后面缓慢的挪动着,可能是爸爸刚翻栏杆时耗费了太多的气力吧!于是,我叫住妈妈一起又回去搀爸爸。两旁的车也越来越近。瞬间,尘土飞扬,鸣笛声如擂鼓一般在两旁响起。等尘土散去一看,两旁已排着长长的队伍。汽车司机们将头探出窗外大声的喊着“快走呀!你挡道了。”此时,汽车鸣笛声、司机大喊声、旁人嘈杂声,凡所应有,无所不有。远处的交警看到后,急忙向这边跑来,“不好了,交警来了,走开。”爸爸惊慌的喊道。我和妈妈赶紧搀着爸爸走向栏杆,然后我们托这爸爸翻了过去,我们也紧随着翻了过去,我的脚刚落地面,交警便急喘吁吁的跑了过来。“你们违反了交通法则,并造成严重的交通堵塞,应罚款500元。“交警吁吁的说道。“啊”我们异口同声的喊道!“交警先生,你看我们是……”妈妈有讨价道。“不可以”“交警肯定的回答道。“哎~只好认栽了”爸爸苦恼的说。随后,我交了钱。便回家的,因为这件事是我们已经没有心情再玩了。

回家的路上,我坐在汽车里探着窗子朝外看了看,天气忽然便得更阴了。

那天之后,我渐渐的从一个不懂遵纪守法的人便成了一个懂得遵纪守法并且认真的去履行的人,因为那次我知道了不遵纪守法的后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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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3000字

全文共 2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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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学生更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社会在进步,祖国在发展。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西方思想的不断渗入,中西方观念的激烈冲突,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一些人经受不住考验,人生观扭曲了,价值观错位了。就在这时候胡锦涛爷爷及时提出了“八荣八耻”。它像一把准确、直观的道德标尺摆在了我们面前。作为祖国未来的我们应该知荣辱,树新风,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小学生更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但是,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却屡见不鲜。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扣几分罢了。这种想法对自己十分不好。因为习惯成自然,就怕以后到社会上干些违法的事,违纪就成了违法,这绝对不是危言耸听。也有同学认为如今追求个性化,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窜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学校如果没有校纪校规,一切自由,那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如何保障?一个人从小没有遵纪守法的意识与习惯,长大了就很难说他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我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果出现矛盾,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出口骂人,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遵纪守法,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

日升月落,斗转星移,匆匆的脚步,如水的岁月,冲淡了许许多多美好的记忆,尘封许许多多精彩的往事。但对于大学生,至真至诚地遵守校纪校规,则是心中必须遵循的坚定信念。要压抑着青春的激荡,抛弃感情的冲动,面向理性,走向成熟。用校规、甚至用法律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不断自我完善。

一要遵守校纪校规。做文明学生要从小事做起,从身边事做起。生活中,有少数同学不能正确地理解制度规则与自由发展,纪律约束与个性张扬的关系,不能很好地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这些做法都将成为个人成长道路上的障碍。人走关灯关龙头,主动捡起地上的垃圾,见到师长问声好,撞到别人说声对不起,得到帮助说谢谢……虽是身边不起眼的小事,但能铸造我们高尚的情操。

二要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做文明大学生,要有持之以恒的精神,永不变化的良好习惯。恶习会使人生陷入黑暗和低谷,而好的习惯会使人生充满阳光和理性。社会需要的是合格的人才,合格的人才来自合格的学生。大学生要成为合格的学生,最基本的就是应该遵守《西京学院学生手册》和《高等院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校纪校规,这对于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至关重要。

三要真正热爱西京校园。学校是奠定同学们做人基础的场所。一个人不管有多少知识,有多少财富,有多高地位,如果他不懂得做人的道理,这个人最终不会获得真正的成功和幸福。大学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可以培养良好的集体观念,有助于将来与周围的人互助协作。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应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养成文明的行为习惯和科学的学习习惯。一举一动都转化为文明与进步,从小事和细节上寻找生活和学习的意义。

海尔集团总裁张瑞敏说过,“什么是不简单,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什么叫不平凡,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张瑞敏正是带领海尔集团发扬这种“不简单不平凡的小事精神”,把海尔打造成为一个享誉全球的国际著名企业。 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治安状况令人担忧,青少年犯罪、学生犯罪率在上升,所以加强普法教育特别是对在校大学生进行普法教育非常必要。大学生要好好学习,遵守纪律,尊重老师,加强自身的法制观念,争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大学生。

同学们,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守法。我们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黄金时代,我们要认真学习《小学生守则》、遵守《中小学学生日常行为条例》,知荣辱,树新风,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与同学和睦相处,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自强、自尊、自重、自爱,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学生,当一个讲文明的青少年!

所谓“遵纪守法”就是遵守法纪,做好自己的本分。但不做偷鸡摸狗、杀人放火的坏事,就是遵纪守法。我认为,既然要做好,那就得从小事做起。

在我们生活当中,有很多人都忽略了一些微不足道的细节。例如:在公共汽车上,有一些座椅上面标着“老、弱、病、残、抱婴者座位” 颜色与其他的也不同,但某些人视而不见,一屁股就坐下去了。如果没有乘客,年青的你坐处休息一会儿,那是没问题的。但当你看见有需要让位的人,你就应该让。而他们不但没让座,还故意往窗口方向望去或假装睡觉,那是不应该的。那位置本来你就不应该坐,你还不让位,这怎么遵守法纪啊?更不用说以遵守法纪为荣了!

还有些人为了一点滴利益,便明知故犯。像那些偷剪供应人民用电的电线和城区里沙井盖去卖的人,明明知道这样做不但破坏公物,而且还会给市民带来危害与不便,可他就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选择了违背良心、国家的事情。难道他做这些违法的事情,不觉得有悔于自己和父母吗?

像这样的人在当今社会上多得是,因为在他们的观念中,这些只是没人管也算不了什么的“小事”,只有触犯刑事责任的才算是违法乱纪。知荣明耻,既是维护道德的防线,也是一种精神动力和民族凝聚力。所以我们应该要引以为戒。

还有在我们学校里的游乐场,游乐场外面明明写了应该遵守的规则,可有些人视而不见,结果造成了跌倒受伤,腿骨折,这就是不遵守规则的后果,所以我们身边有许多小事情,都是有规则的,如果不遵守规则,常常使我们受伤,发生交通事故。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这样才能体现出一个国家的良好制序。

人生的道路是光明的,不要它留下污点,就应该遵纪守法,从小事做起,做好自己的本分,做一个好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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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遵纪守法

全文共 9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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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同学们,早上好!今天,我讲话的主题是:做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大家都知道,有句古话叫“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于国家,对于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法律告诉我们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可以做。

从小知法、守法,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非常重要。法国思想家、教育家卢梭说过这样一段话:“人生当中最危险的一段时间就是从出生到12岁。在这段时间中如果还不摧毁种种错误和恶习的话,它们就会发芽滋生,以致以后采取手段去改的时候,它们已经扎下了深根,可能永远也拔不掉它们了。中国有句俗话说:“小时偷针,长大偷金”。可见,少年时代养成良好品性是多么重要。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要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首先应该懂法。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同时做到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可以经常翻阅《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等法规,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

要做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还要在生活中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有的同学在课余时间,无所事事,就会做一些不该做的事情。如交上坏朋友,沉迷于网吧,打架勒索等,从违纪到违法,下坡路走得非常快。这些原本单纯天真的孩子,之所以一步步滑向犯罪的深渊,多数是因为没有辨别是非的能力。三国时期的刘备曾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同学们,在做一件事之前,一定要想一想,这件事对不对,该不该做,能不能做。

当然,作为小公民,我们还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和他人。报纸上曾经登载了这样一个事例。安徽一家砖厂雇佣童工,让十来岁的孩子每天背砖十几个小时。这些孩子因为繁重的劳动疾病缠身,而厂主却不闻不问。后来由于群众举报才让这些孩子脱离苦海。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这个厂主被刑事拘留。其实,如果这些孩子懂点法律知识,就可以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同学们,12月4日,是我们国家的法制宣传日。随着社会的进步,法制在我们的生活中越来越重要。而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对每个公民的基本要求。那么,让我们从现在起,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法制教育活动,学法懂法,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让我们时时刻刻约束自己,珍爱生活,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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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全文共 10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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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人口素质,社会风气在不断提高,人们在为了创建更和谐的社会而不断的努力着,从古到今,像这样的例子有很多:

历史上一些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为了维持统治的秩序,保持内部的一致,增强战斗力,都是非常注重纪律并带头遵守的。三国时期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曹操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一次曹操带兵出征,路过一片麦田,曹操当即下令:“任何人不得践踏麦田,违者斩。”命令一下,人人都小心起来。偏巧,曹操的马受惊了,奔到麦田里去,官兵见状,都站在田埂上,路旁边,默默的看着。曹操牵回了马,立即把行军主薄叫到马前,让其议罪。主薄言引《春秋》说“罪不加于尊”。这件事就算了。曹操说,我自己下的令,自己带头去破坏他,怎么让三军执行?但我是全军之主,也不好自杀,只有处于刑法了。说着他拔出自己的宝剑,割下胡须(古人是不割须不理发的,这是当时的一种刑法)。曹操自刑,全军震动。此后,曹操的威望就更高,曹军的纪律也更严明了。

尽管这样,还是又美中不足的地方,不断的在有人以身试

法,挑战法律

江西有一个例子,一个13岁的在校未成年人听说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于是计划在年满14周岁之前犯罪。经过准备策划,他于14周岁生日前一天杀害了一个年仅11岁的女孩。当然,这是一个很极端的例子,但能说明一些问题。青少年的认识水平并不是我们想象中那么低,他们能够很快理解法律的规定是什么,却未必会遵守。他们叛逆的心理有可能会促使他们知法犯法,以身试法。

所以,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与责任,作为祖国新一代的建设者,我们更应当去遵守去普及。和谐,大同的社会是我们每个人都向往的,都追求的,但不能只靠嘴上功夫,要用实践去努力的创造。

普及法律知识,是提高素质的基础,扫除法盲,让大家对法律都有一定的了解,保护自己的权利,遵从自己的义务。法律与道德也是并存的,一个人有道德有修养,有了良知,才会遵守法律,才能使自身的素质有一定程度的提高。以身试法,挑战法律和道德只会给自己和家人,甚至别人的家庭带来悲痛。

当今社会多已被金钱和名利淹没,作为祖国觉醒的心一代建设者,我们绝不可以被名利与金钱打败,绝不可以为了这

些埋没了道德与良知。作为中学生的我们,能做的也有很

多,从我们的身边做起,校园里,图书馆,公车上,随处可见,举手之劳。《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更是身为一个合格的中学生应该遵守的。

最后,我想说的是,在这里,我写的不仅仅是一篇文章,我希望并不是我一个人在为这些而努力,我想带动更多的人来为了我们的家园,为了未来的和谐社会而努力,大家一起努力,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好学生,我们向往的,追求的社会才会更早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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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全文共 13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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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衡量每个公民行为的一杆秤,是裁决孰是孰非的一台天平。它用公平的准则,以规范的制度,去约束我们的行为,纠正我们的错误。因为它无数的心灵得到净化,因为它祖国的前景变得辉煌。以前幼稚的我一直片面地认为法律只是惩治恶徒的一种手段罢了,但是今天的报告会使我懂得了法律不是用来毁人前程的,而是用来造福犯人未来的。

今天我们学校举办的以青少年普法教育为主题的报告会,令我的心潮久久不能平静下来。在这场报告会中给我感触最深的是四位少年犯的自述,他们阐述了自己从一个怀揣梦想,努力拼搏的青年,到现在误入歧途,锒铛入狱的罪犯,所经历的过程。从他们的演讲中我听得出高墙外亲人声嘶力竭地呼喊;我看得见铁牢里他们追悔莫及的泪水;我想得到他们对窗户外湛蓝天空的渴望;我读得懂他们对监狱里人生道路的迷惘。我不难想象,多少个日日夜夜他们失去自由,被思想和身体的双重枷锁所禁锢;多少个日日夜夜他们丧失信心,被生活中的挫折和失落所打击。而导致他们今天这悲惨下场的重要原因就是不能克制生活中形形色色的诱惑。其实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敌人,它隐藏在人心中的阴暗面里,它就是——欲望。人对享乐的欲望,对不劳而获的欲望,促使他想占有一切他想要的东西。一旦这种贪婪的欲望得不到满足时,他内心的愤恨,嫉妒就会冲破他人性的底线。到那时他会对拥有他想要的东西的人产生憎恨的心里,最终让欲望操控了自己,不择手段的去掠夺自己想要的一切。这时,可以说他便不再是“人”,而只是用来满足自己欲望的一个机器罢了。

从他们身上我们不难发现这些少年犯都有许多共同点,比如说:他们都沉浸在父母爱的海洋,都曾经是学校的优秀生,在犯法时都会受到良心的谴责,等等……但这些本该在人生的蓝图上谱写出自己理想诗篇的青少年如今却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只是因为他们一次次的被欲望所摆布,而当他们的良心试图去唤醒自己的主人时,他们得侥幸心理却再次将他们拉入歧途,最后被欲望之海所淹没,无法自拔。唐太宗李世民曾说过“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我想今天的四面“镜子”,就是我们青少年的“前车之鉴”,能很好的教育我们的言行。对于我们来说我们应该用自己的行为和他们的作对比,以此来反省自己,端正自己的内心。

古人云:“人之初,性本善”,我们每个人一开始就是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的,也就是说上天给予我们的一切都是相等的,这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公平的。在这种情况下,人生道路的黑暗与光明都是靠我们自己来抉择的。要想不重倒他们的覆辙,挥洒出自己金色的理想,就必须控制住自己的贪欲,不能让欲望占据了我们的心灵。在社会生活中难免会有许多意想不到的诱惑,而这些不良诱惑便是我们心中欲望的激发剂。如果不能遏制主他们的话,我们心中的良知就会被泯灭,人性的光辉就会悄然熄灭。你如果克制不住自己,让你的内心被欲望的黑洞所吞噬,那么当你蓦然回首时,你会发现你将要接受法律的制裁,在遥遥无期的刑期中“白了少年头,空悲切“了吧。

这些少年犯的例子无时无刻不在生动的教育我们不能丧失人生的方向。我们应该很庆幸,还能从他们的失败中得到教训,及时改过自新。我们现在应该很清楚,如果循着他们的道路走下去,那么等待着我们的将是法律无情的惩罚。那么就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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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全文共 1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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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小学校园,步入中学的大门,意味着我将从一个少年儿童,步入青少年时代。我要了解和掌握的知识将越来越多、越来越难;我将要遇到的事情也将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

怎样才能保证自己前进在安全、健康和正确的道路上,就成了摆在我面前的首要问题。

经过爸爸妈妈和爷爷奶奶的指点引导和思考,认识到做事必先做人,只有从小树立服务社会报效祖国的高尚品质和远大理想,才能让自己成长为一个有用的人。

而为了实现自己的目标与理想,首先要树立法制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治素养,做学法、知法、守法、遵法的好少年。

遵纪是守法的前提,在小学期间,我牢记并就遵守小学生守则,在学校里,严守课堂纪律;在校外,遵守社会规则。今年初,我和大队部几位同学,在老师的提议和指导下,自编、自导、自演了一部校园八大礼仪的微电影,就是告诉同学们要如何遵纪守法,如何运用基本的文明礼仪常识,影片播放后,得到了老师及同学们的一致好评,特别是我们还邀请了平时在班上不怎么守纪律的同学出演,经过拍摄后,他们改掉了之前的坏习惯,成了守纪律的好孩子。福建教育电视台采访我的时候,我很自豪地告诉他们,我们的微电影很棒,我深深地感到遵纪守法,有多么的重要。

前两个月,我去了神秘而又陌生的福建省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所,参加626国际禁毒日的活动。一进大门,我便看见了高墙、铁丝网和身强力壮的警察。经过又一道大大的铁门,我看见了一些身穿统一服装的未成年人,其中有和我年龄相仿的少年,他们是违法者,但也是受害者。我在参观他们宿舍时,看到有个亲情墙,上面写着他们的心愿,大部份人都十分希望尽快和父母团聚,我 还 发现阅览室里有部亲情电话,每周天可以拨打,每月的10号20号是探视日,这是他们最期盼的一天了!这一切,让我感受到了学法、知法、守法、遵法的重要性,他们本都是与我一样的未成年人,本应该享受那无忧无虑的少年时光,和我们一样在快乐的校园里学习知识,交朋友。但是因为他们不遵纪守法,做了法纪所不容的事情,失去了自由,只能在高墙内強制改造。我再一次深地体会到遵纪守法是多么的重要啊!我们青少年正处在最容易被社会上的不法分子所诱惑的年龄,我们要好好学法,抵制诱惑,听从老师的教导,从自身做起,严以律己,自觉守法。

当然,我们也要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力所能及地保护自己,维护社会的安定与和谐。记得有一次我和妈妈正在回家的路上,思儿亭高架桥下有一位阿姨骑车已经到了马路对面,我老远看见,有一个小偷,在阿姨身后慢慢的掏出了她后背包里的手机,我来不及多想就大喊抢手机啦,许多人都把目光投了过去,阿姨回头看见小偷在抢自己的手机,立马停下车来,试图把手机夺回来,但是,小偷仍在众目睽睽下抢走手机,跳上在旁边等候的车,小偷的同伙听见我在喊,用电摩车头撞了一下我们的车尾,还狠狠地说了几句带有威胁的话,随即带着同伙逃窜了。我赶紧帮阿姨报了警,和妈妈一起陪她等到警察叔叔来并作了证,虽然没有帮到阿姨取回手机,但我以实际行动,做了一件制止违法的小事,如果我们大家都行动起来,一定能够有效制止那些不法行为的。

总之,遵纪守法,要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不仅要自己懂法,还要懂得保护自己和他人。

当我们都能成为学法、知法、守法、遵法的好少年时,我们就会有一个更加美好、和谐的社会,我们将会迎来更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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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中华魂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全文共 2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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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因为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望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准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认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守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十年“文革”,社会动乱,民主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就连xx的人身自由与生存权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证。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今天,我们强调“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军队,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民主法治社会。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民意,危害社会。有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可以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沾沾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玩火行为。那些最终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己的违背法纪而骄傲。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训!如果当初多一点遵纪守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又何至于此!

总之,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守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绝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毫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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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遵纪守法我先行

全文共 7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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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班开了一次别开生面班会,当老师喊:“班会开始!”后,教室里顿时鸦雀无声。

“孟子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大家都知道:规与矩原指校验正方形和圆形的两种工具,后来引申为人们言行上的准则和规范。我们小学生行为的“规”和“矩”指的是什么呢?它就是《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这些内容向我们全面展示出当代小学生应如何塑造自己的形象。不少同学严格按照《行为规范》去做,从而使自己日益成熟起来。但是,有个别同学未必真正领会它。今天,我希望通过这次班会,使大家能深入地理解《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要求,从而转化为自己的行动。”老师语重心长地向我们说。

老师又说出了一句话,让我受益匪浅:茫茫人海,大家能相聚在一起,一同学习,一同游戏,一同成长,是多么不容易啊!可是,有时候,同学们会打架,欺负弱小,不尊重老师,上课不专心听讲的行为时常发生。这深深地伤透了老师的心。就让我们一起唱一下《谦让歌》吧!

《谦让歌》

好儿童,要谦让,好处方便我不抢,

不学小羊乱顶撞,要学孔融把梨让。

不抢先,能让人,先别人,后自己,

人人夸我:你真棒!

滴滴哒哒响,公共汽车到,

探亲访友的,登山游湖的,

谁都希望上,谁都不拥挤……

班长杭乐怡说:“唱了以后,大家有什么感想?”刘嘉豪说:“我们要互相谦让,不贪图便宜!”刘一帆说:“遇到事情要谦让,不要动不动手就打架!”张琳琳说:“我们要好好学习,互相谦让!”薛智睿说:“我们要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做一个有文明、心胸宽广的人!”……

我想老师听到大家争先恐后的发言,一定很欣慰。是的,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关心爱护身边的每一个同学。让我们对过去的不文明行为说再见,同学们要对照规范找自己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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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关于遵纪守法我先行征文700字

全文共 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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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法则,是一个布置精密的栅栏,僭越过去,就破坏了保护我们的屏蔽,小心呵护,就成就了一番文明。实践诚信,是一方源自心田的甘泉,停滞流动,会让我们的良知黯然失色;汩汩涌出,却使我们满溢一身文明。

一天我正在看 “ 扬子晚报 ” ,突然一则 “ 血淋淋鹿肉让孩子受惊 ” 的新闻一下子引起了我的注意。仔细的看了一下,原来 “ 白马公园 ” 美食节时有一位烧烤摊主的摊上有一块残缺的鹿肉,这引起许多孩子的惊叫 , 其中有一个叫段健红的小朋友对摊主说 :“ 梅花鹿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 是不可以猎杀的。 ” 可摊主却没有理睬他 , 一遍、两遍、三遍都没有回应。

还有一次 , 我看到一个少先队员急匆匆地上学校 , 却碰到了红灯 , 眼看快要迟到了 , 他心里十分着急。这时一位叔叔说 :“ 小朋友 , 别等了 , 现在走还来得及 ” ,说完那位叔叔跑着闯过了红灯,可那位少先队员却没有走。他想,如果我现在闯红灯 , 也许不会迟到 , 可就不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市民 , 我不能走。于是他一直等到绿灯亮了 , 才快步的穿过马路 , 向学校跑去。

想想那位摊主比少先队员大 , 比她们懂得多 , 却不懂得遵纪守法。难道他们不为自己的行为而感到羞耻吗 ? 难道只有猎杀熊、烧梅花鹿肉才能赚钱吗 ? 那位少先队员遵纪守法的优秀品质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我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只要我们从自身做起,一定就能做到一个知法,懂法,遵法,守法的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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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中华魂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全文共 2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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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的磨盘还在永久的嘶鸣,如旷世的惊雷划破长空,在中华五千年血肉磨合而出的历史中为我们磨碾出许多忠义的魂魄。他们的肉体或许化为了一座座雕像,在春暖花开,面朝大海之处永世流芳。他们的战甲或许化为了一道道壁垒,在芳草遍及的天涯永守亲族。而他们的魂魄,则顺着炎黄的血脉流淌入中华大地的根处,成为中华民族的精神支柱,最终成为和平发展时代背景下“中国的脊梁”。时光可以让雕像斑驳褪色,可以让坚固的壁垒变成断壁残垣,但是中华民族的精魂,会被时代赋予新的内涵,在中华儿女的薪火相传中,生生不息。 似水流年盛世烟波,过去的是历史,留下的是不朽的精神。

中华民族在几千年的风雨中,百经挫折,屡遭坎坷,却仍旧不屈不折,最终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中华民族精神是支撑中华民族生存、发展的精神支柱,推动中华民族走向繁荣强大的精神动力,是中华民族之魂。中华民族精神包涵了崇高的人格精神,关心社稷的爱国精神,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厚德载物”的凝聚精神。这些精神,作为中华民族中华魂,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

实现共同理想和发展目标的内在动力,作为中华民族发展永不枯竭的力量之源,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承担了不同的历史责任,最终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回顾前朝的风雨飘摇,许多为朝廷竭忠尽智,鞠躬尽瘁的忠臣义士埋骨青山。风波亭里的长叹已响过千年,爱国志士的血泪却仍在奔涌,“天苍苍,野茫茫,山之上,国有殇”“但愿天下人,家家足稻粮;我命浑小事,我死庸何伤”“生斯世、为斯民”穿透灵魂的哀痛笔墨里,是中华儿女傲然挺立的脊梁,是历史的明镜反射出的崇高人格。

中国封建时代有许多有抱负有理想的君王,他们征战沙场,挥斥方遒,在中华民族瑰丽的历史画卷上描摹出了巍峨的宫阙,连绵的疆域,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学有所教的太平盛世。秦朝一统,大唐开放,宋代富足,元代辽阔,名留青史的帝王们在成全自己君临天下的梦想的同时也实现了百姓对国强民富梦想的追求。而在其中涌现而出的一辈辈“一肩担尽古今愁”的仁人志士们,用文人瘦弱的肩膀在时代的下坡路上担起了旷世的悲哀、古今的灾难与民族的兴衰,其中有“虽九死而未悔”的三闾大夫,有“杖汉节牧羊”的苏武,有“哭声直上干云霄”的杜甫,有“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文天祥。他们将“爱国”两字镌刻在历史的碑铭上,留给后世无尽的瞻仰。

中华魂是中华民族卷帙浩繁的史册之中连接各个朝代的精神纽带,对象不同的人格精神与爱国精神促使了朝代的

更替,而每一个朝代又要靠被赋予了新的时代意义的爱国精神来支撑。到了近代中国,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使中国实现了民族独立,并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追梦者在“国家民族复兴之路,梦想之路”上继续梦想下去,奋斗下去。

在充满了战火硝烟的近代,八国联军的铁蹄踏碎了清王朝“天朝上国”的美梦,挂着膏药旗的航船驶进了中国的领土,接踵而至的城下之盟使中国的近代史血泪斑斑。面对三座大山的压迫,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中国人在一系列丧权辱国的条约中落到了丧家之犬一般的位置,越发的抬不起头来,但是受伤的中华民族精神就像被强力弯下的树枝,会以补天浴日的力量反弹而起,同时猛然奋起的还有中华民族民族意识的觉醒。身处黎明前最黑暗时期的中国人民也曾化身为艾青笔下的鸟,用嘶哑的喉咙歌唱,用此生最悲怆的声音为祖国招魂:“国魂乎!盍归来乎!”“山有木兮国有殇。魂兮归来,以瞻家邦。”今人燕垒生曾遥遥应和。战争的伤痕给中国历史打开了巨大的缺口,伴随着西方列强和帝国主义入侵的是中国人民的觉醒,中华民族的独立,中华民族民族精神的升华和发扬。每一个中华民族复兴之梦的追梦者都具有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他们很少有人看到那个时代奋斗之路的尽头,却在民族复兴与富强的道路一次次的继承与被继承中走向自我的未来,推动了中国梦的圆满实现。使中华民族永远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中国这个拥有悠久历史的东方大国再臻

于世界领先地位,中国人民更加幸福,更有尊严之日指日可待。 中国梦是中华魂“厚德载物”的凝聚精神的体现,是内在精神的外在表现。实现中国梦,就是延续中华魂,使之发扬,升华,源远流长。

65年前五星红旗在天安门广场冉冉升起,宣告着英雄的黎明到来,在改革开放三十四年之后,中国要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放飞到全世界。21世纪已然过去了十几年,在这十几年中,中国在中国传统科学哲学思想马列主义的指导之下度过了一个可谓是辉煌的时期:青藏铁路全线通车,三峡大坝建成,加入WTO,成为世界吸引外资第一大国,举办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神七上天......21世纪是中国的世纪。而这些创世纪的成就都不是仅仅通过某一个人实现的。习总书记把“中国梦”定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梦想”。从中国梦与世界的关系来看,中国梦是和平发展之梦,造福世界之梦,推动人类进步之梦。世界需要中国梦,中国梦能推动世界的和平与发展。从中国梦与中国人民的关系来看,中国梦以“个人与国家、民族利益一体化”为特点,以“凝聚每一个人的力量和每一份梦想”为目的。“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习近平说。这说明中国梦与中国人民是紧密不可分割的,中国梦来自于人民,也

必须要依靠人民实现,最终通过实现中国梦来实现人民大众的梦想。所以说中国梦既是国家之梦,民族之梦,亦是全体中国人的个人之梦,是亲民、为民、富民之梦。在时代的大背景下,每一个生之于此,长之于此的中国人都应该担起时代的责任,担起民族的责任,国家的责任,响应中国梦的召唤,成为中国梦的参与者和书写者。“中国梦是我们的,更是你们青年一代的。”我们青年人是中国梦星空中的一颗新星,一定要在实现中国梦的实践过程中放射出新的时代光芒。坚信为中国梦奋斗,就是为自己的梦想奋斗,并在实现自身梦想的过程中推动中国梦的实现,将精彩的个人梦想凝聚为辉煌璀璨的中国梦。

鲁迅先生曾说“希望之于虚妄,正与失望相同。”放在如今的时代背景下,就是告诫我们广大青年人,要仰望星空,脚踏实地,为了理想而奋斗。而这个理想就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华民族是一个追梦的民族,我们应该沿着祖先的足迹,谨记“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的道理,走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坚定理想信念,练就过硬本领,勇于创新奇迹,矢志艰苦奋斗,锻炼高尚品格,在实现中国梦的生动实践中放飞青春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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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全文共 8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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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遵寻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

著名的教育博士黄全愈先生有篇文章:《素质教育在美国——留美博士眼里的中美教育》,他在书中谈到美国校园内的自由。他说在美国的校园内允许五花八门的观点存在,但是学生每天必须宣誓,而且人手一册校规,这是做也得做,不做也得做的没商量的“天条”。在美国,学生吸烟初犯被罚星期六上学,再犯将三天不能上学,三次,将罚五天不能上学,四次,将罚十天不能上学,并建议开除。对一些违反纪律的孩子甚至可以罚禁吃午饭;在美国,任何学生不能购买饮用酒、烟等违禁品,违者开除。

国有国法,校有校规。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外在的纪律规范是一种提醒,一种爱护,也是一种训练,它的目的是帮助我们学会自律。

所谓自律,就是在没有他人的影响下,主动控制情绪,约束自己,自觉遵守纪律的能力。

怎样培养自律的能力,做个合格的中学生呢?

我认为自律可以落实在学习和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里。如老师不在的午休里,你能安静的在自己位置上休息,就是自律;上课时同学找你聊天时,你能控制自己认真上课,就是自律。当你克制自己爱玩的心,先认真完成当天作业,再享受自己的兴趣爱好,就是自律。当你吃完食品,把包装袋放入分类垃圾箱或随身带的环保袋,就是自律。

自律意味着克制自己随心所欲的热情和兴趣,约束自己的一时冲动,这对于天性好动好玩、热爱自由不受拘束的我们,确实不是一件易事。但是,从长远来讲,不自律的人是缺乏自由的,“不自律的人其实是情绪、欲望和感情的奴隶”。没有克制与坚持,无法得到随之而来的各种独特技能和能力,也不可能实现自己的梦想。

有时候,每一点小小的克制,也会使人变得更坚强;每一点小小的放纵,都会使人变得更软弱!

总而言之,自律并不是束缚自己,而是用自律的行动创造一种井然的秩序,为我们的学习生活争取更大的自由。同学们,当你认识到自律的必要性,逐渐将纪律变成一种自律的时候,学校就是你求知成人的真正乐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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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遵纪守法从点滴做起

全文共 10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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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是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八荣八耻”重要论述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对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建设的核心要素的高度概括。

清代思想家龚自珍说:“士皆知耻,则国家永无耻矣;士不知耻,为国之大耻。”“国有国法,校有校纪,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这些道理,众所皆知。一个没有法制的国家,一个没有校纪校规的学校,都是不可想象的,也是绝对无法生存的。但是,有的人法律意识很淡薄,不明是非。同学们,你们是未成年人,但不要误以为法律就与你们无关。我国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就是针对未成年人的一部法律。该法中就明文规定,未成年人不得有以下的不良行为:(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请问,你们是否存在以上行为?如果有,你们是否意识到自己已经触犯了法律? 假定有几个同学,在校外打架斗殴就会被公安机关传唤,并留下了不良记录。他们的行为,说明了法律意识的淡薄,也将严重败坏了学校的名声,必然会受到校纪校规的严惩。我们极个别同学,无故旷课,进网吧,玩游戏,点击黄色网站;甚至还有小偷小摸的行为;极个别同学为泄私愤或恶作剧,故意破坏公物等等,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你们意识到了吗?所以,我们大家要认真学法,认真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增强法律意识,提高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自觉性,并从生活点滴做起。

大家知道,一个人如果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很大的力气。所以,我们从小就要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毕竟是我们行为准则的最底线,是不可逾越的“高压线”。提高自我的道德修养,则是更高的境界。我们要共同遵守社会公德,提高公众意识。不做损人利己的事,还要学会关心爱护他人。不做损害社会、学校、集体的事,还要学会热心公益事业。成为有益于社会,有益于他人的人。我们大家都要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知道什么是荣,什么是辱,有正确、鲜明的荣辱观。憎恶扬善,弘扬中华民族的真善美。

我们要牢记“博达疏通,学为世用”的校训,树立“厚学养德,树人育才”的思想,优化教育环境,优化校园风气。“遵纪守法、明礼修身”。同学们,让我们为创造和谐的同学关系、和谐的师生关系、和谐的校园、和谐的社会共同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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