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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的小王子的读书笔记(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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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学生假期读书笔记1200字通用

全文共 12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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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一个月的时间,我读完了这本小说。所以这也许是我留下的关于这本书最后的一篇读感了。我的主题就与书的名字一样,是属于我自己的《童年》。

当我们翻到最后一页时,我们不免回头看看第一页单独的一句话:“献给我的儿子”。是高尔基在告诉儿子自己的童年生活的黑暗么?还是想让他更了解自己?当你只看标题时,当然会这么想。

童年,每个人的童年都不一样,可能有些烦恼的小事,但大多数人心中的童年都是像品尝一种糖,它叫甜。但对于阿廖沙来说,童年是黑暗的。

我十分同情他,在黑暗的社会背景下,他过着痛苦黯淡的生活,他从小就失去了父亲,住在外祖父家,缺少家庭温暖的他目睹了两个舅舅为了家产的明争暗斗,还常常遭受外祖父的毒打,出门也被同龄人所欺凌,小小年纪看着身边的亲人一个个死去,经历着悲剧性的生死离别。这仿佛不是那样年龄的孩子该承受的东西。

而这时,我就不禁想起我的童年,也许现在我还正在处于童年期间。我敢说,同龄人没有几个人经历过像阿廖莎那样的生活。我们是幸福的,每天吃饱穿暖,跟着时代享受科技的方便。在这样优越的环境中,有些还停留在家作可以少一点的层面上,家长可以多关照我们的层面上,外面的比赛能够稳赢的层面上。而我们或许应该多了解过去的时代,对比当今的幸福,还更应该勉励自己去对得起自己所受到的“优待”。

同时,我更敬佩他。我佩服他的坚强不屈,我敬佩他的不甘服输。书本的后半段,他为了维持和外祖母的生活,只能去捡废品。在伤痛的的处境下努力着,怒吼一声,告诉自己是强大的。这样的他都没有为自己的处境而放弃,我们先在遇到的困难简直不值一提。都说现在的我们像是初升的太阳,我们有着未知的前程,光明的道路。但是人生漫漫的道路上的闯关者永远是我们自己,不是放弃了就有人会替你,而是懂得知难而进,越是难,越是看着不可能,那么好,我就要将你打败,就是要将你踩在脚下,转换成我前方的铺路石。

最后,我羡慕他。我羡慕他即使经历了那些不可描述的事情,他依旧那样的天真,而且更可贵的是从不抱怨。在字里行间,都有着属于他自己独特的风景,那是干净的,是最纯粹的。他会说:“他们为什么要去打架呢?”“为什么你要去偷盗啊?”“妈妈到底去了哪里呢?”可是他没有一次抱怨过世界对他的不公,社会对他的不公。更不会抱怨那些令他不快的事情,令他懊恼的人们。但是现在的我们,好吧,就比如我,多多少少喜欢抱怨一些让我不舒服的事,但是它们真的值得我们去抱怨吗?或许他冰清玉洁的心是我最需要给自己建造的一栋梁房。

我就像一开始,他口中所说的儿子一样,去读他的作品。他不仅仅是让人感受到社会背景的黑暗,而是想让我们体会到,在黑暗的背景下更需要看到的是那一束的光明。在他的快乐的,悲伤的童年中,为我们,也为他的儿子解读着:只要不对任何看似苦难的现实而放弃,黑暗总会过去,即使光明会迟到,但它也不会缺席。无论是在什么样的年代里,或是我们以后将步入的社会中,将积极向上的态度,干净纯粹的灵魂,还有不屈而倔强的性格放进我们的行囊,与命运抗争,最终的站在最高处的不是别人,不要怀疑,他就是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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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蓝色的兔耳朵草》读书笔记

全文共 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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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杨红樱写的《蓝色的兔耳朵草》这本书之后,我很被笑猫的执着所感动。

虎皮猫是笑猫心爱的猫,虎皮猫在钟楼敲钟为人们祝福,耳朵被钟声震聋了。笑猫为了治好虎皮猫的耳朵,去蓝山上摘一颗蓝色的兔耳朵草,一路上危机四伏:

巨大的山蜘蛛,它要把笑猫做午餐;母老虎把笑猫给自己的孩子做学具;残暴的公花豹把笑猫当玩具,抛到空中再用嘴接住;还有那湖怪,把笑猫做猎物。笑猫义无反顾,克服了种.种困难,在猫头鹰的帮助下,终于拿到了蓝色的兔耳朵草,可是被贪吃的小兔子偷吃了。绿毛龟对笑猫说:”只要心中有爱,奇迹一定会出现。“从此,笑猫天天陪着虎皮猫,不厌其烦地讲去蓝山的遭遇,奇迹终于出现了。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只要一心一意的做一件事,一定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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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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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与子》这本漫画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自从妈妈给我买了这本书之后,我看了一遍又一遍,真是百看不厌。书里的漫画故事如救火、失败的音乐会和会走的箱子等等,每次看到都能让我喜不自禁,开怀大笑。

救火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儿子放学回来,看到从家里的窗户里冒出滚滚黑烟,以为家里着火了,就赶紧去打来一桶水从窗户里泼了进去,想把火扑灭,谁明白一桶水下去,黑烟没有了,却看到爸爸浑身湿乎乎的、像个落汤鸡一样拿着他的烟斗从窗户里怒气冲冲地探出头来。原先那滚滚黑烟是爸爸在家里抽烟抽出来的,儿子的这一桶水全浇到了爸爸的身上。哈哈哈哈!真是太好笑了!

书里诸如此类的幽默漫画一篇之后一篇,笑的我肚子都疼了。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除了它的幽默之外,关键是书中父亲和儿子的善良、乐观、遇到困难从不绝望的品质感动着我,他们一向过着许多人向往的温馨而快乐生活,表现出了人类最无私的亲情。我喜欢这本书,但我更喜欢书里的父亲和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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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初三读书笔记小王子

全文共 10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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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个小王子

他来自B612号小行星,那儿非常小——只比房子大那么一点儿——这使得他必须时时刻刻提防着猴面包树苗,否则这玩意儿长大了可会将他的小小星球覆盖。当然,这也是个好处,可以使他一天看到44次日落——小王子非常喜欢看日落。

他拥有一朵骄傲而美丽的玫瑰,耀眼得好比太阳,他很爱她。可是不久玫瑰的自负令小王子烦恼极了,于是他只好借着迁徙的鸟群逃走了。

他来到了325号﹑326号﹑327号﹑328号﹑329号330号星球分别遇见了号称统治一切的国王﹑坚持要大家崇拜他的爱慕虚荣的人﹑为忘记自己整天喝酒这件难为情的事而喝酒的酒鬼﹑认为自己拥有星星整天数星星的商人﹑在自己星球上点灯灭灯的守灯人﹑看上去很了解地理知识却拒绝亲自去勘探自己星球地理情况的地理学家。这些星球上的大人们做着在小王子看来毫无意义且荒谬的事,正如小王子所说的:“这些大人们真的是太古怪了。”

最后,小王子来到了地球。

风当是祥和轻柔的,他披着亘古的月光而来,古老的歌谣、残破的断墙,小王子遇到了飞行员和狐狸,他们都与小王子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故事的结局小王子让毒蛇咬死了他,他无法带着沉重的肉体回自己的星球,只能让自己的魂灵去与玫瑰重逢。

每每读到结尾,心中总是莫名的难过,谈不上是潸然泪下的感觉,只是有一丝说不出的惋惜和哀伤。

故事的叙述者是飞行员,在他口中故事缓缓展开。他即使长大了也不愿忘记小时候,永远保持一颗童心,所以他是唯一一个可以和小王子交朋友的成人。我想,这也许也是作者内心的独白:永远不要变得和那些拜金逐利的大人们一样。

我喜欢那只桀骜的狐狸,“如果被驯服了就会落泪的。”他说。狐狸孤独地在大地上游走,遇到了同样孤独的小王子。是狐狸教会小王子爱与责任,引导他回去找玫瑰,并告诉后者:“只有用心去看才能看得真切。”他就像一个智者,冷眼看这个世界,所以能看清事物本质。

我总是迫不及待地想要长大,宫崎骏老先生说过:“成长是一笔交易,我们都是用朴素的童真与未经人事的洁白交换长大的勇气。”

心头陡然一颤。

难得长大了我们便不再拥有“朴素的童真与未经人事的洁白”了?

看完《小王子》我突然有了答案。

对,我们无法像小王子一样永远长不大,但我们却可以像飞行员那样他即使长大了也不忘记小时候,只要永远保持一颗童心,我们就永远是孩子。

《小王子》不仅是献给孩子们的,更是献给大人们的。所以这是一部非常适合亲子共同阅读的童话。

我们应记得那一次相逢,忧郁善良的小王子、桀骜不驯的狐狸、永保童心的飞行员,他们都活进了我们心里。去守护那朵自己的玫瑰、去寻找那只神秘的狐狸吧!也许那时,我们可以不必再掩帘听雨、兀自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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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简爱读书笔记七年级

全文共 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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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是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成名之作,夏洛蒂以自己的人生经历为原型,创作了这本著作。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孤女简·爱的经历。在她年幼时,父母双亡。她被寄养在舅舅家,在舅舅去世后,她受尽了舅母的虐待。后来被送进了一所孤儿院,她在这里受尽了精神和肉体上的摧残。她在孤儿院学习了六年,任教两年,厌倦了那里的生活,她就去了桑菲尔德庄园给一个不到十岁的小女孩当家庭教师。后来她与庄园主罗切斯特相爱,几经周折,有情人终成眷属。

在这个故事中,简受尽了生活的折磨与苦难,她几次想要放弃希望,又几次勇敢度过难关,我们要学习简爱这种永不放弃的精神,在生活中,我的性格非常内向和胆小,我有时还不敢自己去买东西,需要他人的帮助。老师也总在给我的评价中写要多在课堂上发言,展现自己优秀的一面。我相信我也一定能变得外向和开朗。只要努力,没有什么做不成的事,永远不要放弃希望,这就是《简爱》所告诉我们的道理。

我推荐大家也读一读这本书,相信你也可以从书中各有特点的人物和变化曲折的事件中,明白这个道理,你也一定会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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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背影》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7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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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的文章《背影》,一直是颇负盛名,今,终有幸拜读,读后便深有感……

朱自清写背影那一年,是混乱而又群英毕出的时代,或许在历史上,军阀们光彩夺目,但是普通的老百姓,终是难以维持生计的流离失所。那一年冬天一定冷入骨髓,而此时,祖母又死去了……父亲失业了……

我感觉受到他的悲哀与无奈,短短四个字之下,他哭过多少遍呢?

他和父亲一同回家奔丧,而后回北京去读书,在浦口车站,父亲为他买橘子去了。那一年,20岁的朱自清望着父亲那肥胖的背影,忽而流泪满面。

不同于祖母,一个生命的溘然逝世固然残酷,却不曾带来望见父亲那颓唐肥胖不复往日意气风发的背影时,窜上心头那一抹悠长缠绵无法摆脱的无助与哀愁。

而那个时候,父子俩之间的恩愁远没有之后那么激烈而锋利。“聪明过分”的朱自清,那时看得见却不明白;好久之后,13年冷战,期中,他或许明白了父亲迂回的爱,却看不见了。

父亲肥胖的背影,爬上了月台。他带回了朱红色的橘子,是那样鲜艳。不管是否应该,他终要自己的孩子完全安稳妥帖。在他离去之后,少年的朱自清也会不舍害怕,与君一别终成永别。

后来,又过了好久。

朱自清接到了父亲的来信,顽固、固执的父亲,终于放下了自己那“绝对”的家长权威了。

朱自清又哭泣了,父亲啊,那一心关爱自己的父亲啊!两年不见,十年的冷战。他肥胖的身影却一直占据自己内心。不然,八年之后,怎么会记得一个外人看来再普通不过的冬?

说了‘大去之期不远矣的父亲啊!

朱自清无助又悲哀,他悔恨,为什么——!

何时能再见?天南水北各一方,何时再相逢?三年之后,父亲读到了这一篇文章,他与他之间终于结束了冷战。

是啊,我们该要怎么好好对待父母。古人曾云:“子欲养而亲不待,”珍惜吧,这一点一滴,这一日一月——

不要做朱自清,八年之后再将爱镌写

爱是世间最美的风景,是人间最好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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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读书笔记边城

全文共 9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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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上读了几遍节选,颇为不过瘾,便于暑假买此书重读。

开篇,便被书中主要的故事发生地点的景色陶醉:“小溪流下去,绕山阻流,约三里江入茶峒大河。溪流如弓背,山路如弓弦,故远近有了小小的差异。小溪河床为大片石头作或静静地小溪或深致一篙不能露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计数。”山间小溪,清纯可人,好一幅自然画卷。如此美丽的景色当然培育着同样自然无雕饰的翠翠:“风日里长养着,把皮肤变得黑黑的,触目为青山绿水,一对眸子清明如水晶,为人天真活泼。”好山水养好人。在繁华嘈杂的都市中,此般人物,恐怕难觅其影吧!可惜,这样清纯动人的姑娘有着不该有的命运。

山间的偏僻与隔绝,至使她对一切外来事物充满着极大的好奇,当她听见未曾听爷爷说过的事物时:“翠翠必争着做渡船夫。站在船头,懒懒的攀缘缆索让船缓缓过去。花轿到岸拉,又必跟着走,直到很远,且独自学习羊叫,采野花敷在头上,肚子装扮新娘。”

“茶峒地方凭水依山筑城,近山的一面,城墙如一条长蛇,缘山爬去。临水一面则在城外河边留出余地设码头,湾湾泊小小蓬船。”又有军旅人士多驻扎于此,又使其城中人诚实勇敢,爱利仗义,不拘救人救物。书中男主人公亦有相同的性格。

每逢端午,就不同与往日,擂鼓打锣,龙船竞渡,岸上呐喊助威……翠翠也会与爷爷进城,看龙头上好生俊朗的二巷。恰巧,两兄弟同时爱上自然纯朴的翠翠。

此后,便有二老月明之夜的歌词,又软又缠绵,把灵魂轻轻浮起,使翠翠舒适而睡。

一切都好似圆满,媒人来往于两家。而正当时大老溺水。家中逼迫二老洗礼碾坊的姑娘。翠翠又有什么呢?

白发苍苍的爷爷心中最放不下的就是翠翠的婚事。但二老杳无音讯,却在雷雨交加的夜里没放下又走了。

繁琐礼俗致使有情人没能终成眷属。爷爷的心愿没了就走了。不知翠翠独守船至何时。

沈从文的家人大多是军籍,躲在年年不变的无聊的工作岗位,所以就不再接触文学。故写了此篇。

该文有许过美丽的自然风光描写,就如展现在眼前,身临其境。对于小说,环境描写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作者仅几句,便可勾勒出。可见其文学功底的深厚。还有许多具有特色的语言描写,致使人物更加生动,性格更为鲜明。塑造许多令人难忘的角色,鲜活的走向脑海,记忆犹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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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鼹鼠的月亮河》读后感与读书笔记

全文共 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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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加是在爱中成长的。它与众不同的黑色,特殊的睡眠习惯,不爱挖掘的特点,都可以让它在鼹鼠家族中无地自容。是父母的宽容和接纳使米加快乐地成长着。

月亮河很美。但不是那清清的河水,蜿蜒的小溪,广阔的天空,光滑的卵石,而在于米先生一家心灵之美----宽容、真诚与淳朴。这就是美,善良的品质,健康的心灵。

米加有很多特点,最让我感动的是关心朋友、勤于思考。它想为朋友尼里解决洗衣的麻烦,于是它设计出一种滚动洗衣机送给尼里。我感动于他们之间互帮互助的深厚感情,对待朋友,我也要像米加一样,一心一意帮助对方,这样才是真正的好朋友。生活中还要勤于发现,乐于思考,根据自己的所见所闻做出对于问题的正确的解答方法,虚心听取别人的好办法,好建议,使自己做到最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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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蚯蚓的日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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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很奇怪,蚯蚓是怎么写字的?一听说有《蚯蚓的日记》这本书,我迫不及待地让妈妈去买这本书。

一拿到这本书,我马上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内容有的很有趣,有的很搞笑……

我最喜欢的就是蚯蚓教蜘蛛挖洞,蜘蛛教蚯蚓爬树。蜘蛛哪会挖洞呀!两个好朋友真是太可爱了。

我觉得最有意思的是那篇“我姐姐觉得自己美极了!我告诉她,不管花多少时间,她的脸永远长得跟她的屁股一个样。蜘蛛觉得这真好笑。妈妈可不这样想。”

我最羡慕的就是蚯蚓的三大好处,永远不必看牙医,永远不必因为拖着泥巴进屋被骂,永远不必洗澡。

这本书实在是太有趣了,太搞笑了。特别是当看到蚯蚓非常有礼貌的给蚂蚁问早安时,说了一遍又一遍,我和妈妈都笑翻了。

通过这本书我学到了很多知识,蚯蚓不停地挖洞,帮助地球呼吸,它是我们大家的好朋友。

《蚯蚓的日记》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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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写窗边的小豆豆读书笔记

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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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真地读完了《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它讲述了作者黑柳彻子小时候的一段真实故事。作者因淘气被原学校退学后,来到巴学园。在小林校长的爱护和引导下,一般人眼里“怪怪”的小豆豆逐渐变成了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可爱孩子。

故事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她刚上小学的时候很淘气,上课时,把桌子的盖子一开一关,弄得啪、啪、啪的响,还喜欢叫外面的街头艺人来表演,搞得老师上不好课,老师也不耐心教育她,就把她开除了。后来,她转到巴学园,遇上了小林宗作校长,小林校长对她很好,不断地鼓励她、支持她、夸她是个好孩子,增强她的自信心,使她不断地克服缺点,争取好的表现,许多时候被校长深深地爱所感动。他那么热爱孩子,真是一个了不起的教育家。他组织学生参加试胆量、散步、温泉旅行等活动,在活动中,学生受到了锻炼,同学们更加团结友爱。

从这本书里,我感受到,人的命运是可以改变的,只要有信心,有决心,有正确的引导,不断完善自我,就能成为有出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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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名著小王子读书笔记怎么写

全文共 7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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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颗小星球上,有个小男孩,他有着一头漂亮的金色头发,一双湛蓝的蓄满了忧郁的眼睛。他的身旁有一朵花,是玫瑰,玫瑰长得艳丽,它绽放出自信的模样,明艳、动人。小男孩向玫瑰讲述着他旅行时的遇见……

喜欢那只被小王子驯养的狐狸,它不狡猾,它是机警的。它有一身光滑美丽的皮毛,还有一条蓬松的大尾巴。它坚持“驯养”原则,坚持“建立关系,熟悉彼此,变得相互需要”的原则。最后,小王子驯养了它,我也喜欢它的那句“只有用心灵才能看清事物本质真正重要的东西,肉眼是看不见的”。也许此时,有一只狐狸,它静卧在麦田旁的一棵苹果树下,等待着一个拥有湛蓝色眼睛的,将它驯养的孩子。麦浪的颜色,及风吹麦浪的声音,让它幸福。

也喜欢点灯人。他坚守规矩,就像狐狸坚持“驯养”原则一样。他所住的行星一年转得比一年快,他越来越忙,却依旧尽职恪守。“当他点亮路灯时,这盏路灯就像是给天空添了一颗星星,或是一朵美丽的花。当他熄灭了路灯时,就像是让星星或花睡着了似的。”我想,也许晚上,当我们看星星时,这颗星星上也住着一个点灯人,忠于职守,尽己所能。

还有飞行员。他的那副“蛇吞象”是一个有趣的故事:一条巨蟒正在消化肚里的大象。还喜欢他的那句:“有些大人从不主动去了解任何事情,而对我们小孩来说,老是要跟他们再三做出解释,实在太累了。”那些大人忘了,自己曾经是个小孩。

在另一个蓝色星球上,小孩们手里捧着一本书,它讲述了一个小男孩离开小星球旅行的故事。他们也向往、憧憬小男孩的旅行生活,也渴望有一朵陪伴自己的花,也渴望驯养一只机警的狐狸,也渴望认识许许多多的人……

旅行是美好的,也是残酷的。就像书中所说:“如果不去遍历世界,我们就不知道什么是我们的精神和情感的寄托,但我们一旦遍历了世界,却发现我们再也无法回到那美好的地方去了。”小王子最终在沙漠长眠,但我有着和作者一样的信念:“他回去陪他心爱的玫瑰了。”即使孤独,却也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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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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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里有许多的课外读物,我特别喜欢的书是《安徒生童话》,它是我叔叔从北京给我买的。

这本书里头故事很多、也很精彩!我最爱读的一个故事就是《皇帝新装》,写的非常好,这个故事的大致内容是:有一个皇帝特别喜欢不断的穿新衣服,几乎每天都要换一套新衣服。由于他的心思全部都放在了新衣服上,再也没有时间管理朝政了,全国的老百姓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日子过的一天不如一天。

后来,皇宫里来了两个骗子,他们自称能够为皇帝织出世界上最漂亮、最华丽的新装,但是新装有一个特点:“只有最愚蠢和不称职的人才看不见它”。其实,所谓的“新装”根本就不存在,两个骗子每天只是装模做样地织衣服,真正的目的是骗取皇宫的钱财。当新装织好后,皇帝穿着它在大街上举行庆典游行时,有一个小孩子大声喊道:“他身上怎么什么都没有穿呀!”到了这个时候,人们才全部醒悟过来,皇帝的身上的的确确什么也没有穿,那漂亮、华丽的新装完全是皇帝、大臣们在自己骗自己,自欺欺人。

读完这个故事后,使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一个人对待任何事情都要实事求是,不能爱慕虚荣;否则,将会闹出许多让人啼笑皆非的笑话来。这也让我想起在黄山试验幼儿园大班时,老师说过的一句话,到今天我还记忆犹新:“《实事求是》——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不要把知道说成不知道,也不要把不知道说成知道;实事求是,一定要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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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西游记》读书笔记400字

全文共 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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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看了我国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这本书主要讲了唐僧师徒四人和白龙马历尽千辛万苦,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的故事。在他们中最令我佩服的是孙悟空,他聪明机智,功夫好,本领高。在众多的故事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车迟国斗法。”车迟国的三个妖道想谋害唐僧师徒。于是要和他们斗法。但最后被孙悟空用智慧和本领打败了。

我看了这个故事后,我觉得孙悟空很聪明机智,神通广大。因为他勤奋练功,而且他还很虚心求教,所以他最终学得七十二变与筋斗云两大绝技。相比我正是求学阶段,而我自己的学习态度比较马虎,经常不动脑思考问题,做事不认真。看完《西游记》这个故事后,我也要像孙悟空一样勤奋求学,好好读书,认真地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不会的要虚心求教。平时还要多阅读课外书,增长自己的知识。遇到不会的题目要开动脑筋思考问题,不要畏难退缩,不要依靠别人。要多参加运动,练成强壮的体魄。这样我就可以为未来的学习打下结实的基础,练就一身好本领。

看完这本书,每次我碰到困难,我都会想起孙悟空帮助师傅取到真经,不怕困难,百折不挠的精神,我就勇敢起来,一次又一次地战胜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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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年西游记600字初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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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这部经典神话小说,作为中国人那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现如今,拿起这本沉甸甸的《西游记》,想起扣人心弦的情节真让我感慨万分。书中讲述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历尽千辛万苦前往先天求取真经的故事。他们一路颠簸坎坷,力尽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到达雷因寺取得真经。

《西游记》是一本神话小说,在作者精妙的笔法下,塑造出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最主要的是唐僧师徒四人,他们性格各异,个性突出。孙悟空是我最喜欢的人物,因为它拥有七十二般变化,他的变幻莫测令人惊叹,在大闹天宫的时候就已显现它的神通广大。他嫉恶如仇,性格精明而又淘气,在取经路中他是妖魔鬼怪的克星,妖怪的骗术瞒不过他的火眼金睛。猪八戒是令人喜欢的二号人物,他的呆头呆脑,傻里傻气真叫人笑破肚皮,他在我看来确实傻得可爱,他所具备的“贪、嗔、痴、惧、色、懒”使人物个性更加突出,他与孙悟空常常制造出滑稽搞笑的情节。猪八戒看似无能,实则忠诚老实。师傅唐僧有一颗慈悲之心,他用他的真经来感化世人。

沙僧是从不被师傅操心的徒弟之一,他勤劳、老实,他无怨无悔地挑起行囊重担跟随师父取经。师徒四人攀山越岭,过河渡江,他们不愁路远,不惧艰险,不畏困苦,只为求得真经。最终他们也不负众望,取得真经,功德圆满。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事应竭尽全力去完成,不可半途而废。这也给予我不少启发,无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学习中都要有坚持不懈、勇往直前、敢于跟困难作斗争的精神。让我们将这个经典的作品永远铭记于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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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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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一本感人至深的好书。我看了它以后,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这本书主要讲了:保尔·柯察金生活在一个贫苦的家庭里。他在饭店打工时,经常遭到老板的毒打;在当电工时,受到别人的歧视和侮辱。他曾偷过俄国人的手枪……后来,保尔参了军。在战争的途中,他的身体不太好,经常昏倒、发烧,有时烧到40度昏迷不醒。结果,保尔的双腿瘫痪、双目失明,但是保尔并没有因为受到病魔的折磨而失去信心,他依然以顽强的意志与病魔做抗争。而且,还在病床上写出了一本书——《暴风雨所诞生的》。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千千万万个和保尔一样的与病魔做抗争的人,比如——岑海伦。那时在岑海伦比较小的时候,突然发高烧了,并且留下了后遗症——双目失明、双腿瘫痪。但岑海伦并没有因为她的病而失去勇气,她还想再继续学习。岑海伦就自己自学了初中、高中、大学、研究生等的各科课程。最后,岑海伦成了赫赫有名的女作家。

这样的不幸,如果落在其他人身上,多半会自暴自弃,把自己局限于幽静而又沉寂的房内,而他们却不是。他们虽然被病魔折磨着,但是,他们并没有被病魔吓倒。

对于我来说,我是一个完完整整的人,我的智力并不差,能够学好自己的文化课。虽然,我不能背起刀枪保卫祖国,也不能在熊熊大火的战场上抛头颅洒热血。但我可以把我所学的知识,贡献给人民,为祖国的建设献出一份力量。有了奋斗的目标,有了学习的榜样,我以后要好好学习,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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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红楼梦读书笔记心得精选

全文共 8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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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作为中国四大名著之首,一共刻画了327个人物形象,从封建高层到社会底层,无不包含涉及,并且一个个人物在曹雪芹的笔下显得栩栩如生,真实形象,让人觉得活灵活现,喜爱不已。并且关系错综复杂,情节量庞大,读起来令人反复咀嚼。而这样的一部精华佳作不是一蹴而就,其中蕴藏这作家曹雪芹的多少社会功底。

由于出身显赫的官宦之家,曾祖父曹玺曾深得皇上的信任,这样的家世背景使得曹雪芹对贵族家庭的奢侈生活有很深刻的体验,才足以将贾家的生活刻画的如此细致。并且曹雪芹的祖父也曾做过康熙皇上的伴读,书香世家,使得曹雪芹自小受到文学艺术的熏陶,有深厚的文学素养。

不料,在曹雪芹十二三岁时候开始家道中落,二十岁之后,曹家彻底败落,沦落到穷困潦倒的地步。这样的转折变迁,让曹雪芹经历了世态炎凉,人情冷暖,“生于繁华,终于沦落”的身世经历使曹雪芹体察到复杂尖锐的社会矛盾和黑暗丑恶的世道人心,加深了就他对社会生活的认识,并积累了丰富的创作素材。他深刻体验并且明白人生的悲哀,世道的无情,看到了封建贵族的颓败之势,欺凌之恶,曹雪芹这个艺术天才,加上自身的桀骜不驯,清高傲骨,将自己的所有心血都寄托在了这一伟大著作—红楼梦上了。

而在红楼梦之中我却最最爱林黛玉。我觉得这个女子,虽是柔弱,却孤傲,灵动,骨子里深驻着自己的梦想,想那一经典画面,手提着锄子,挽着篮子,葬一方落红,那是自己的心迹。落红飘飞下,那是多么唯美多么凄美。家道中落,无奈进京,寄人篱下,心寄宝玉。在当时迷乱的贾府,在当时奢靡的贾府,在当时礼尚成风的贾府,在当时上行下效的贾府,在当时唯利是图的贾府,在当时人心险恶的贾府,她没有薛宝钗的处事圆滑,稳重端庄,但是她却有自己的冰洁,自在,潇洒,恬然。

她她像水一般,安谧却灵动不已。身躯虽是瘦弱,但看到的是多少男儿所不曾却若天地一般,有大美而无言。在当时考取功名利禄为驱动的时代,她却没有极力劝说宝玉读书考试,不屑日日与人争斗,时时绑紧神经,心怀诡计,而是在琴棋书画中寻觅黄金屋颜如玉,与贾宝玉一起畅游西厢记!在爱情里,她坚守,她坚持!让我看到一个在如此封建的社会中却又多么勇敢的知识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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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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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在妈妈的引导下,我又读了一次《爱丽丝梦游仙境》这本书。妈妈讲了这本书的来历:因为作者刘易斯·卡罗尔非常喜欢一位叫爱丽丝的小朋友,就有了这本《爱丽丝梦游仙境》。

爱丽丝是一个善良、坚持自我、勇于探险的小姑娘。一天,爱丽丝与姐姐坐在池塘边玩。突然看到了一只的兔子从面前跑过,爱丽丝跟着兔子跳进一个大洞里,开始了仙境之旅。爱丽丝在仙境里遇见了许多奇怪的人物:“白兔先生,胆子很小,他把爱丽丝带去了仙境。柴郡猫,一只会笑的猫,是奇境中为数不多的清醒的生物。红心王后脾气暴躁的统治者,动不动就要砍掉别人的脑袋……”

爱丽丝在这个神奇的国度里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情,成长了。我读完这本书,觉得自己要学习爱丽丝善良、勇敢,带着自己的好奇心去探索我的未来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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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丑小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2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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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丑小鸭》这本书,我颇笔记受。

丑小鸭一生下来,因为长得非常丑,人们和动物都不喜欢它,没有人教它怎样才能飞起来。寒冷的冬天,为了生存,它在森林里受尽了折磨,后来,它被一个好心的老爷爷收养了,在老爷爷的精心护养下,它经过刻苦练习,终于飞起来了。

看了《丑小鸭》的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不要怕自己做不成,只要用心去学、去做,就一定能成功。

我相信,经过我刻苦的努力,我一定会越来越优秀;经过我们大家的努力,我们的祖国一定会越来越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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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茶馆》读书笔记以及心得

全文共 9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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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先生不愧为大家。他的文章总给人一种扎根土里的稳重感。初读他的书是《骆驼祥子》,如今又读《茶馆》,先生书里带着老北京味儿的语言和描写的底层群众的生活又一次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茶馆》讲的是在新旧中国交替期间,以戊戌变法、军阀争战、新中国成立前夕三个时代为背景,通过茶馆这一典型文化聚集地发生的人生百态与风云变化。老舍以细致入微的观察和生动的描写带我们走进了那个光怪陆离的时代,接近那样特别的芸芸众生。

王利发是裕泰茶馆的掌柜。他是那个时代老北京市民的典型,世故圆滑,心眼不坏,但有一点自私和贪财。他可以说是裕泰茶馆的化身。他是懂得变通的,这一点,可以从裕泰茶馆的翻新和长存看出。他也是胆小怕事的,他不敢为了朋友出头,裕泰茶馆也一直贴着“莫谈国事”的纸条。然而纵然裕泰茶馆再改良,再翻新请戏台子请招侍,旧事物也走向消亡,最终裕泰茶馆被强占,王利发也上吊死去。

松二爷和常四爷是好友,都是裕泰茶馆的老主顾。他们的个性,从他们一出场就可以看出。“松二爷文诌诌的,提着小黄鸟笼;常四爷雄赳赳的,提着大而高的画眉笼。”松二爷是旧文人的典型,他爱国善良又胆小怕事,有那么一点点文采,但是不知道用到何处。常四爷健康正直,然而固执,不懂变通,所以在后期只能挑菜材上街卖,勉强糊口。

秦仲义是维新时期民族资本家的代表。他是有着实业救国愿望的大心胸的人。他变卖祖产,耗尽心血,创办起不小的企业,自以为能使民富国强。然而在那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民族资本主义的道路根本行不通。最终秦仲义的工厂在日本和中国的双重压迫下,被强行没收。一生爱国的秦仲义最终只落得个卖花生米的下场。

还有《茶馆》里的其他人物们,代表底层农民的康六,小妞和乡妇;代表顽固旧势力的庞太监,庞四奶奶;代表军阀势力的沈处长等人,他们一起构成了那个时代中国的社会。老舍先生把这些人物,三个时代高度浓缩在裕泰茶馆之中,使得《茶馆》这部话剧成为一个不可超越的经典。无怪乎曹禺先生曾说,《茶馆》是“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

1898年维新变法,1945年抗战胜利,中间大概近50年。50年发生了多少故事,数不尽的心酸。老舍《茶馆》的伟大之处,不仅在于它写尽了封闭的、妥协的、灰色市民的形形色色,点到了我们民族根性中最顽劣的一面,更在于他点明我们去深思在日新月异的社会如何自处,以及珍惜现在美好,谨记过去苦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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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欧也妮葛朗台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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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叶妮葛朗台》是文学巨匠巴尔扎克“最出色的画幅之一”,属于《人间喜剧》风俗研究中的外省生活场景。在小说中,代表着资本主义暴发户兼吝啬鬼的葛朗台形象刻画得尤为成功。然而,今天的这篇文章,我并不是想要谈论老葛朗台,而是他的女儿一一欧叶妮?格朗台。

巴尔扎克不愧是文学巨匠,小说中,除了创造了一群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让我十分惊奇的是巴尔扎克对于女人的了解程度之深,这本小说中不乏对于女人精彩的评论。巴尔扎克在小说的末章说:“女人谴责女人的时候,往往是十分狠毒的。”那么,换一个角度看,女人在同情女人的时候,往往是将心比心,感同身受。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在这本小说中,欧也妮会比老葛朗台更让我为之感叹。

小说中,欧也妮几乎是天使的化身,在她身上,鲜有瑕疵,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物。这样的形象,纵观古今中外的文学作品,并不少见。《名利场》里的阿米莉亚,《巴黎圣母院》里的爱斯梅哈达,《安娜卡列尼娜》里的安娜……甚至于,在普遍受到大众欢迎的言情小说和偶像剧里,这样的形象往往是女主角的“专利”。然而,欧也妮仍然是有其特殊性的。她的特殊性在于她的身份一一暴发户的继承者。这一特殊下的特殊性格,也注定了她的悲剧人生。正如巴尔扎克在小说末尾所说:“她在世俗之中却不属于世俗,她是天生的贤妻良母却没有丈夫、没有儿女、没有家庭。”

这个天使般的女人的一生,实在让人唏嘘不已。夏尔未出现之前,她和她的母亲勤勤恳恳,像女工一样,终日操劳。她生日的时候,收到了装着其实是假货的镀金用具的针线匣,天真的她称那是一辈子见过最好看的东西。第一次见到夏尔时,她视他为“完美的人物”,是“从天而降的神人”。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欧也妮在第一次见到夏尔的时候就爱上了夏尔,正如巴尔扎克在小说中所说的:“欧也妮是个没见过市面的姑娘,平日里只是忙于缝补袜子,给父亲补衣服,在污秽的天花板下度时光。寂静的大街上一个钟头也难见一个行人,堂兄弟的出现在她心里引起一阵骚动,爱慕之情油然而生。”夏尔来到欧也妮的家之后,欧也妮第一次梦见了爱情;夏尔即将出项之前,欧也妮第一次把自己的六千法郎送给了夏尔;夏尔离开之后,她每天早晚都要打开金匣子看叔母的肖像;父亲发现了金匣子,想要掏出刀子撬金匣子上的金板条,欧也妮气得拿起刀子,以命来保护金匣子。即便是在夏尔离开后了无音讯的七年时间里,她仍然想着他,等着他。最后,欧也妮收到夏尔的信,这个她曾经深深爱过的男人在心里向她索要金匣子,并且告诉了她他另有新欢的事实,信的结尾,他恬不知耻地夸赞自己是一个有良心、诚实、天真的年轻人。故事的结尾,她原谅了这个背叛他的男人,甚至不计前嫌地替他解围,帮他还债。后来,因为看中了她的财产而和她结婚的德?蓬丰庭长死后,德?弗洛瓦丰一家人又像当年克吕旭家的人一样开始包围这位有钱的寡妇,甚至连单纯的娜农也帮着侯爵张罗。

在我看来,欧也妮对待自己和夏尔之间的爱情时,是她最可爱的时候。在那一场对夏尔来说并不算是爱情的爱情里,她的痴情体现得淋漓尽致。对于夏尔来说,欧也妮是他的过客,可是对于欧也妮来说,夏尔或许就是她一生中最美的风景。在希望没有破碎以前,她一直站在原地等待,等着与夏尔共同度过朝朝暮暮的光阴,却没有想到,最终等来的确是背叛。

《欧叶妮?葛朗台》这本书,巴尔扎克将它献给了玛利亚。据考证,玛利亚就是欧叶妮?葛朗台的原型。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小说要以“欧叶妮格朗台”在我所阅读的书本上的序中提到:“根据安德烈?莫洛亚的考证,她的真名叫玛丽—路易丝—弗朗索瓦?达米诺瓦,出身于一个上层法官家庭,是基?杜?弗勒内依的妻子。巴尔扎克曾跟他的妹妹谈起过她,说"她是造物主创造的最天真的女人"。一八三三年,二十四岁的弗勒内依夫人腹中怀着巴尔扎克的孩子。所以巴尔扎克在题辞中把她的名字比作庇护家庭的黄杨枝。但是《欧叶妮?葛朗台》的主题又偏偏是一个家庭的毁灭。更有意思的是,巴尔扎克为了追求韩斯卡夫人,把这本小说的原稿交给韩斯卡夫人保存。他当然不会跟韩斯卡夫人提到这位痴情女子,但他向韩斯卡夫人夸大了他与卡斯特里候爵夫人的关系,以表示愿为韩斯卡夫人牺牲他的旧情。从这里,我们难道没有在巴尔扎克的身上看到负心的格朗台侄少爷的影子吗?巴尔扎克固然是那个社会精明的观察家,但毕竟属于那个社会。他在描绘那个只讲利害、无情无义的社会的同时,始终没有放弃对"一笔财产,一个贵族女人"的庸俗追求。”

由此可见,无论是小说还是现实,这类像天使一样的女子,最终却都只能沦落到可怜的境地。然而,欧也妮难道就这样一辈子在别人对其金钱的觊觎中度过吗?她始终无法幸福吗?那倒未必。巴尔扎克在书中曾经这样说过:“人的命运真可怕!没有一宗幸福不是因浑浑噩噩而来的。”如果欧也妮暂时闭上她那看透世间一切的眼睛,糊涂一点,将就一点,她也许能自得其乐。问题是,像欧也妮这样真切而纯洁的姑娘,她会闭上她那双早已看透世事的眼睛吗?这一点,大抵是天使的悲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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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水浒传》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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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捧上手的《水浒传》是少儿版的,彩色的图,带着拼音的楷书,简短的文字,却还是让当时六岁的我看不懂,但是每当看到书中的好汉把“反派”打得落花流水,鼻青脸肿时,我总会拍手叫好。这个周末,我再次打开少年版的《水浒传》,却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豪爽感。

细细品读一遍后,我不禁哼上了那首耳熟能详的好汉歌:“大河向东流,天上的星星参北斗哇……”颇有一番梁山好汉豪放的气势。书里记录了一百零八个头顶,排定了“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的座次,《水浒传》里好汉聚集了四大高贵品质:忠、信、义、勇,让我崇拜得五体投地,以他们为榜样,故事中让我最喜欢的人物有:力大无比的鲁智深,机智冷静的林冲,英勇无畏的武松,还有千万人敬佩的宋江,因为他们都具备忠、信、义、勇!

最让我体会到好汉精神的情节是“景阳岗打虎”。 武松,人称“行者”, 他武艺高强,嫉恶如仇,又行侠仗义,好打抱不平。一天,他去镇上会哥哥,在景阳岗旁的一家小酒馆里喝酒,一碗又一碗,第四碗时,老板不让他喝了,毕竟这可是“三碗不过岗”的超烈性酒,可他执意又来了几碗,不听劝告,不顾旁人阻拦过景阳岗,遇上了白虎,借着酒劲儿,空手打死了凶猛的白虎,他为老百姓除了害。他当时的无畏,连白虎见了恐怕也会心虚。看到这儿,我不禁联想到了中国共产党党员们,他们就像无畏的武松,带领人民打倒一批批凶猛的白虎,毫不畏惧,勇往直前。

古往今来,有多少位好汉舍身取义,难道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我们也要学习好汉的精神,为国家做更多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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