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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的小王子的读书笔记(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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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菲的世界》高一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8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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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谁?我从哪里来?人为什么要活着?人为什么而活着?人应该怎样活着?……

前段时间,不知为什么,我一直在思考这些问题。而最近,我读了《苏菲的世界》这本书。里面的主人翁和我的处境是一样的。虽然最后因为种种原因并没有看完,但我了解过它的大致内容。

一个叫苏菲的女孩,14岁。有一天收到了一位神秘人的来信,内容只有两句话“你是谁?世界从哪里来?”而也就是这仅仅两句话,改变了苏菲的生活…

而我也在思考着…

我是谁?是有思想的人?还是四肢直立行走无毛的高级动物?这完全取决于我自己。生活中,我可以做到精神抖擞得过每一天,脸上永远洋溢着自信的笑容。我也可以萎靡不振,白天的时候眼睛都睁不开,永远都是那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表情。这也取决于我。当然我也知道,自己也不想太累,简简单单就好。

那我为什么要活着呢?这个,也许我也没有办法给自己一个满意的答复。是爸爸妈妈给予了我生命,首先从这个角度来讲,我就没有资格自己结束我的生命。也是爸爸妈妈带我来认识这个充满了善良、爱心、美好事物,同时也有邪恶、丑陋、憎恨、谎言的世界。所以,我遇到什么都会和他们讲,因为我相信他们有足够的经验告诉我,我应该怎么做。

我时常想不出很多问题的答案,只能对自己说:做好现在应该做的事吧,想想以后的生活,也许就会轻松些。人是为了什么而活?最简单的答案:为了父母。他们是我们最亲近的人。天底下的父母,都是希望自己的儿女能过开开心心得过每一天,永远没有烦恼,忧愁,不再走自己走过的路:都希望自己为儿女打出一片天,儿女们就不用再操劳,只有享受。可只有当儿女们也为人父母时,才能真正体会到当年父亲母亲的那片苦心啊…每次一想到这些,我就不禁落泪。所有的人要都是这么单纯该多好?没有邪念,公平公正。大家合作,奋进。也只是为了父母——自己最爱的人而活。

但是,现在的我慢慢懂得,不管爸爸妈妈帮我把路铺的有多么好,最后还是要我自己走。他们只是为我准备好了船,而我现在要做的是,扬帆起航!航海的途中,肯定会遇到风浪,但我希望都能自己顶过去。记得,是微笑着解决困难的。当然,如果有一天,我累了,至少我还可以去一个地方,家——一个最温暖的港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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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1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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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埋藏了的美女--薛宝钗春梦随云散,花飞逐水流;寄言众儿女,何必觅闲愁。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袭人等是《红楼梦》主线人物,宝、黛二人的悲剧贯穿始终。

薛宝钗虽不是此爱情悲剧的当事人,但也有着相当高的地位。对于《红楼梦》的结局,我有甚多不满,可有人对我说,“既然你不满,林黛玉最终抱憾而亡,贾宝玉出家为僧,那你觉得,什么样的结局是完美的。”的确,我对甚为不满颦儿之死,颦儿素日也是叛逆角色,终日只想一展才华,违反了古时“女儿无才便是德”之说。颦儿在文中的才华是不容置疑的,我实是钦佩,也为她那种叛逆而佩服。可她为何不能叛逆至底?贾母素日疼她,更疼宝玉,他俩二人想要结为连理枝,贾母也未必反对,她竟不去争取,偏自寻苦恼,气死了。可细细思量,她素日多疑,即使嫁于宝玉,也难免会被气死。她又不似凤姐会借酒撒泼,怎生向贾母开得了这口?她的力量是如此微薄,在贾府她毕竟不像宝钗那样得人心。宝玉,最后看破红尘,做了和尚。难道做和尚真是最好的结局吗?若是如此,世人都改为僧。我的想法太极端了。“你死了,我去做和尚。”预示着这一切,好似一切皆前定,无法改变。只可惜宝钗为人圆滑,讨人喜欢,她最终最终独守空房,也不免令人觉得有些惋惜。宝钗也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她以林黛玉之名嫁入贾家,也深知宝、黛二人心意相通,却无力抵抗。薛母再疼她,也无能为力,贾母如此有诚意,自己又怎生婉言拒绝?何况,薛蟠之事,贾家也尽了不少力,宝钗也不想为难母亲。嫁于宝玉后,虽说黛玉已死,宝玉待她也不薄,可宝玉仍是对黛玉念念不忘。

最后,她已怀身孕,宝玉仍是舍她而去,出家为僧,留她独守空房。说来,得人心又如何?最终也未得幸福。我始终觉得宝钗是全剧中真正的强者,她从不再人前为难他人,不与人正面起冲突。她的才华绝不在颦儿之下。我很是最佩服她,她说话从不造次,不该说的话绝不多说,即使是顽话,也是极为小心,甚至是无懈可击。她的才智也是罕有的,她不似凤姐无话不说,说话好似毫不讳忌,泼辣来形容也不足为过,心狠手辣,但她的才智绝差不了凤姐许多。就拿此二事做分析。她时而劝戒宝玉,宝玉无悔改之意,她也不勉强,一她是姨娘家的,不便多说;二袭人如此劝慰,仍不见起效,多说也无效。就此打住,多说无意。再拿她与宝玉结婚之时,伺机将颦儿的死讯告诉他,也显示了她的才智。这些都是有目共睹的。在来说说我自己的见解,我自认为对宝钗的为人,性格,想法都不够了解。我只是以一个常人的角度来思考。宝钗处理世事甚是圆滑,几乎是人见人爱,可难免会有点虚伪感。她可能想忍得一时,时机成熟后,便可寻回自己,可到时到何处寻回自己?虽然她是强者,我个人认为将自己埋藏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这不是一个弱者做的来的,可最后她却不是真正的赢家。美梦终究一场空。韶华散尽,容颜衰。独坐烛前痴痴叹,才觉泪痕爬满容。过往如云不可及,镜中双鬓已成霜。膝下遗腹已成人,房空冷清如往昔。闲来无事仰望月,无语能诉,唯有泪空流!常听人讨论,宝钗凄惨还是黛玉凄惨?可纵观全文,细细评之,你便会觉得这个问题已不重要了。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黛林中挂,金簪雪里埋。这些只是我个人的愚见,也许冰山一角都未触及,还搞错了方向,扭曲了曹雪芹的原本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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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茶花女》大学生读后感_茶花女读书笔记

全文共 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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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不太喜欢看书的人。

我特别不喜欢看那些不知名的小说。

如果在有时间的情况下我就偶尔对文学作品感兴趣。

记得在读高二的时候,那天我和几个同学去图书馆借书看。

我在那浩瀚的书海里转了一圈却不知道自己喜欢看什么书?后来我去问那图书管理老师问她有什么书好看的?她看看我问我想看什么书?我说我喜欢看悲剧。

然后她就给我拿了一本书就是《茶花女》。

当时我看看这本书的封面心里想:这本书好看吗?。

再想想:既然是老师介绍的就借回去看看吧.。

当时我把书借回来的时候我一直不看,把它放在书桌最难找的地方。

因为我当时好像对这本书没有一点兴趣。

有一天上自习课,我无聊的很啊。

想玩手机可恶的手机没电了,想写写情书可又不知道写给谁?想着那天从图书馆借回来的那本书就拿出来看看。

让我想不到的是:原来对这本书一点都不感兴趣的我在五分钟的略读中这本书的故事深深迷住了。

从那天起不管上哪个老师的课我都在看《茶花女》直到把这本书看完。

这是一本法国作品。

法国本来就是一个浪漫的国家。

我喜欢这本书里的男女主角。

他(她)们的爱情故事触动了我身上的每一条神经。

以前看这本书的时候没有什么太多的感想,只是被它的故事情节感动罢了。

现在再从看的时候就有如此多的感想............

想想如今又有多人为那些身不由己的人感到同情呢?如今社会有些人为了金钱为了满足个人的欲望而去逼良为娼去贩卖人口专做违反国家法律的事。

把自己的快乐强加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读完这本书我为茶花女的爱情故事感到可悲,我为他(她)们的遭遇感到同情。

我为当时的社会制度感到可笑,我为那些为了满足自己欲望把自己的快乐强加在别人身上的他们感到可耻。

让我想起了这两句古诗: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清。

人古有一死,或死重于泰山,或死轻于鸿毛。

到了爱的尽头茶花女死了,但她的灵魂还活着她那纯洁的心灵还活着。

即使有再多的感想也罢了。

其实在为茶花女的同情里我最想感谢的就是小仲马。

因为小仲马写了一本这样的文学作品给我的人生上了非常深刻的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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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王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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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很多疑问。比如小王子住在地球外的太阳系中的一个小行星上,自己住的地方小的只能容纳三个小火山和一朵花,那他如何吃饭,如何掌握语言的,如何穿梭于不同的星球之间呢,他是怎么诞生的?还有他周游过的那些星球,为什么总是一个人,他们来自哪,他们的穿着怎么来的,他们怎样呼吸,是否会死掉?

当然这些问题本身就不值得探讨的,而整部书的意义和价值在于它所包含的寓言以及关于它对沉陷于俗务和繁忙之中的人的嘲讽。

首先,小王子踏上的星球里面住着一个国王,而这实际上是政治权利的象征,而那个整天数星星指的是狭隘自私,贪婪的商人。地理学家指的可能是我这一类人,整天就知道胡思乱想些脱离实际的东西,然后醉心于某种知识或语言上的虚荣。而那个电灯者则是社会中朴实勤奋的劳动人民。

小王子本人是一个有很意思的人物,他是一个孩子,有着未被现实世界的丑陋东西玷污的纯美心灵和想要了解外部世界的渴望与好奇心,但也正是他的这些特性使他忧虑不安,因为他对真理坚毅的探索精神与这荒谬的世界存在着无法消除的矛盾,这世界不存在他想要的答案,这也是他死去的原因。他的死是对这个肮脏丑陋的世界的拒绝。

这是我全部的读后感的浓缩和精简后的感想,可能过于简单,但我想到我会补充,还有如果你对我的语言风格不喜欢,我表示歉意。

其实我最喜爱的一个章节就是小王子在和那朵话的对话,我总是从那朵花联想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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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500字小学作文

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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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本书《三毛流浪记》。

三毛是个流浪儿,也是个孤儿。天天在大街上流浪。

三毛在这么多年的风风雨雨中,他不知受了多少辱骂、多少的苦。。最终依然孤独。

三毛是一个助人为乐的孩子。有一次,一位老人滑倒时,旁边的人都笑他,三毛看见了,就帮这位老人扶起来。老奶奶很饿,他就拿出一半的包子给老奶奶吃,后来又把剩下的一半也给了他,自己却饿的肚子,他做过报贩、擦过皮鞋,但他靠自己的意志,克服困难,一直没有放弃、

每当三毛非常饿的时候,他都趴在肉店的窗户上,流着流口水,可是他没有钱,旁边是小吃街,有的卖油炸,有的卖包子,还有的卖臭豆腐。他摸着自己的肚子闭着眼睛往前走,眼前不断的呈现食物,想知道三毛多饿呀,他多么需要食物呀,可是他却没有钱买,只好饿着肚子。你想,他是多么的可怜,是多么的需要帮助呀。

一个失去母亲的孩子,是多么的痛苦,三毛是很可怜,但他很坚强。,在季羡林的文章中说过,没有母亲的孩子是一个灵魂不全的人,三毛也正是如此,但他很坚强。。有些人生在福中不知福,不好好珍惜时间。我们要学学三毛坚强的意志。要是三毛还在这个可爱的地球里的话。我多么想将自己得到的和他分享。

我多么希望每人多一份这样的爱心,关心像三毛这样的的流浪儿,给他们一份温暖。看完这本书后,我十分希望那些在街头流浪孩子们早日走出黑暗,迈向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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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昆虫记读书笔记600字左右

全文共 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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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开启智慧大门的金钥匙。阅读一本好书,能净化人的心灵,使我们的视野更开阔,更芬芳。每当我得到一本好书,我就会废寝忘食地看着,细细品味,琢磨其中的奥秘。

一个宁静的早晨,一缕金灿灿的阳光透过密密麻麻的叶缝照在我的书桌上,显得十分柔和。树上,一只不知名的鸟儿欢快地唱起了婉转的歌谣。我捧起《昆虫记》这本书,像是走进了书的海洋,与书融为一体,不管时间的流逝,书像磁铁一样牢牢地吸住了我的目光……

我不知看了多久,终于合上了书,眼前还不断浮现出书中那一幕幕奇特的景象,“哇,原来昆虫和我们的生活这么相似啊!”那一声声惊叹在我脑海中若隐若现。叽叽湫湫,叽叽湫湫的虫声回荡在我耳畔。

读了法布尔的《昆虫记》我似乎有成长了许多,我从一个害怕虫子、讨厌虫子的小女孩长成了以为喜爱虫子,甚至敬佩虫子的“青年”。在法布尔的《昆虫记》中,我认识了一群全新的昆虫,它们不像我记忆中的那样,是富有灵性的。法布尔向我们描述了许多昆虫的觅食、劳动等,几乎包含了昆虫的一生,从中我也能深刻了解到法布尔观察昆虫时多么仔细,用心;我能想象到法布尔为了观察蚂蚁,一动不动地拿着放大镜在草丛旁待了一下午的艰辛;为了扑捉一只小虫,气喘吁吁地追赶着,绊倒了也不管的执着……法布尔的精神让我们肃然起敬。

《昆虫记》中,我认识了喝树汁的蝉,吃蜗牛的萤火虫,爱吃莴苣叶的小蟋蟀……我也知道是我误会了蜜蜂,我不该用相同的眼光对待所有的昆虫。蜜蜂早出晚归的采蜜是为了我们,是让我们喝到那甜滋滋的蜂蜜,它那锋利的刺并不是为了伤害人类,而是自卫;还有七星瓢虫,蝴蝶……如果没有它们,我们会有这么多姿多彩的世界吗?长久下去,我们能好好地存活下去吗?因此,我们要保护昆虫,让它们更好地造福于我们的子孙后代!

多么可爱的小生命,多么有意思的《昆虫记》!我希望人们能把昆虫当作永远的朋友,保护它们,与这些小生灵渡过一个又一个美好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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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王子第六章读书笔记

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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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子》这本书在我小的时候就读过,那时候被书里神奇的情节所吸引。一直就喜欢看童话,也一直认为童话都是比较直白易懂的,但当我渐渐长大回头再读的时候却读出了不一样的味道。

在书中,飞行员“我”飞机失事坠落到撒哈拉沙漠,遇到了在各个星球漫游的小王子。小王子来自一颗叫B612的星球,星球上有猴面包树、两座活火山,一座死火山、还有一些花儿、还有小王子最爱的一朵玫瑰花。

小王子爱玫瑰花,那是一朵全世界绝无仅有的花。玫瑰花很骄傲,总是态度傲慢地指使小王子为她做各种事情,毫不顾及小王子的感受。小王子感觉很受伤,玫瑰花尽管深爱小王子,却始终不肯放低姿态,最终小王子负气出走。

离开了自己的星球,小王子开始了他的游历生活,他遇到了喜欢权势的国王、爱慕虚荣的人、羞愧的酒鬼、唯利是图的商人、墨守陈规的掌灯人、脱离实际的地理学家、最后来到地球。

当小王子来到地球上的时候,最先遇到的是蛇,蛇说可以把小王子送回最初来的地方,蛇说他有全部的谜底。而五千朵玫瑰花让小王子发现自己的玫瑰花并非世界上独一无二,同时他也意识到他最想念的还是自己的星球上那朵玫瑰花。接下来狐狸的出场进一步让小王子坚定了对玫瑰花的爱。在狐狸的引导下小王子明白了爱玫瑰花的同时还要承担责任。小王子找到蛇,在蛇的帮助下小王子不惜舍弃生命回到玫瑰花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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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笑猫日记从外星球来的孩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2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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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从外星球来的孩子》的书,它是《笑日记》系列其中的一本。内容讲的是胖头整天闲的没事干,球球老老鼠和笑猫就陪着胖头来到了一所宠物特技学校。在刻苦学习钢琴的日子里,笑猫和胖头在银杏林里遇到了一个小男孩 —— 一个仿佛是从外星球来的孩子。渐渐地,胖头走近了这个小男孩,踏上了一段神奇而温暖的成长之旅。

胖头继承了虎皮猫专注的优点,虽然它的先天条件不如二丫和三宝,但他还是坚持、努力地学习钢琴。我们要学习胖头这种专注的优点和坚持不懈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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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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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上的新衣》在幼儿园时,老师就给我们读过多遍!至今我还没有忘记!今天我又找出了这本书,重新读起来,感觉更加生动! 你们一定很想知道那本书讲的是什么吗?今天就让我来讲一下吧!

很久以前,有一国王,他特别喜欢新衣服,有一天,两个骗子故意在皇宫门口大叫说:”我们可以做出世界上最神奇的衣服!“皇上听了很动心,命令他们做这件衣服。骗子说:”只有聪明的人才能看到我们做的这件衣服!“国王穿上了新衣,镜子中却并没有看到新衣的样子,他害怕自己是笨蛋,怕被别人知道,不敢说出来。大臣们也不敢说出来,都说衣服好看极了!国王穿着骗子做的衣裳游行,一个小男孩见了说:”国王怎么光着身子呢?“大家乐得哈哈大笑,国王这才知道受骗了。而两个骗子呢?早已经带着一堆的宝石和国王的奖赏逃跑了!

读了这篇故事,我想了很多:这个皇上是虚荣心很强的一个人,爱美还没有脑子,他没有诚实的说出自己的看法,容易受骗。我觉得做人要诚实,要多动脑筋,多思考,不要人云亦云。要坚持自己的想法,保持自己的看法。

我觉的,咱们既不要模仿皇上,又不要来学骗子,做一个正直,诚实,善于思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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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亲爱的笨笨猪》读书笔记

全文共 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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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读了爸爸刚从新华书店给我买回来的新书《亲爱的笨笨猪》。这一本书可真有趣,每当我看完一段文章,就会笑的眼泪直流。笨笨猪怎么那么逗人喜爱呢!

故事内容讲的是:笨笨猪表面很笨,但是它的生活比谁都快活,为什么呢?就是因为笨笨猪太天真了。在笨笨猪上学的第一天,课堂上老师教同学们念字母“a”时,刚好赶上笨笨猪肚子饿了,肚子发出“咕咕”的响声,引得全班同学大笑。还记得在小熊的生日会上,只因笨笨猪贪吃,吃光了所有的毒蘑菇。结果坏事变成了好事,救了生日会上所有的小动物们。

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天真并不代表笨,同学之间要团结,别人做了和自己不一样的事情不能嘲笑他们,应该理解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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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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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狼王梦》,它是由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一只母狼对小狼的给予的伟大母爱,想让狼儿们当上狼王。

事情是这样的:在草原东北端一块马蹄形臭水塘边,卧着一只母狼。它的名字叫紫岚,她怀孕了,而且快要分娩了。紫岚忧虑狼崽是否能平安出世是否有足够的奶水。她怀孕后,食量大的惊人,总是吃不饱,而且一直没有捉到可口的动物,饿极了只能用老鼠充饥。

一天,紫岚想到了一个奇妙的主意,在附近,有一个养鹿场,它想去叼一只鹿补补身子,那天晚上,紫岚叼了一只鹿后反回洞里。可是,如果叼回洞的话,鹿血已经变冷,所以它吸完血再回去。路上下起了大雨,紫岚只能露宿了。在路上,它就生了。一共五只狼崽,由于太粗心落叼了一只。等它发现时,已经晚了。

那几只狼崽,三公一母,一只叫黑仔,一只叫蓝魂儿,一只叫双毛,母的叫媚媚。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四只狼只剩下了媚媚。不过,媚媚将会继续繁殖,来完成紫岚的狼王梦。

母爱像火红的太阳,母爱像黑夜里的油灯,母爱像冬天里的毛衣,母爱更像山间的溪水,一点一滴的细流汇成潺潺的溪流,一点一滴的关怀汇成浓浓的母爱。我们的母亲一直爱着我们,只要有爱,一切将会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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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活着》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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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在“我”与福贵的交谈中展开。福贵,一个看似普通的老人耐心地向“我”讲述了他的一生。在他平缓的语调下他坎坷的一生却如娟娟细流平缓得流入读者的心坎。

作为地主的儿子,年轻的福贵没有争气败了家,从此,他拖妻带女开始了他曲折的一生。他曾被抓去当兵,差点死于枪炮下;后来经历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等历史大事件,历经千辛万苦却不得不目送自己的亲人一个个先于自己死去。经历了无数的生离死别,福贵依旧乐观的活着,甚至平淡无奇地向“我”述说他的一生。

“人们将生命中的错误聚集到一起,创造出一个恶魔,叫命运。”《活着》让我思考命运为何可以这样百般折磨一个人,让他一下子从富贵的殿堂跌到一贫如洗的潦倒境地;让他一下子从幸福美满的天堂坠入孤独一人的地狱。但是,更多的是让我思考在绝境中人对生的渴望有多么强烈;更多的是让我领悟到历经万难后看淡一切的从容。

没有人知道明天是什么样子,究竟是阴霾密布还是阳光灿烂?但那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明天之后还有明天,只要生命没有结束,永远有下一个明天,永远可以希望着下一刻就是我们想要的幸福。

真正点亮生命的不是明天的景色,而是美好的希望。

我们怀着美好的希望,勇敢地走着,跌倒了再爬起,失败了就再努力,永远相信明天会更好,永远相信不管自己再平凡,都会拥有属于自己的幸福,这才是平凡人生中最灿烂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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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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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儿子被一本很搞笑的书给吸引住了,他一个上午都在看这本书,到了吃饭时间,妈妈发现儿子不见了,就让爸爸去叫他,儿子当时正看得精彩,一见爸爸来叫他就很不情愿的和爸爸推三阻四,在爸爸的再三劝说下儿子最后不情愿的向餐桌走去,儿子走开后爸爸被那本书吸引住了,他心想:这本书还不错。

于是他就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儿子到了饭桌上,妈妈又发现爸爸又不见了,于是又叫儿子去叫爸爸,儿子到了屋里看见爸爸在看书,就很生气的就他去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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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3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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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就知道狼是一种凶残、狡滑的夜行动物,但自从看了《狼王梦》这本书后,我才知道狼也有温馨和有梦想的。

在广阔的孕玛尔草原,有一只失去丈夫的母狼紫岚,为了肚子里的小狼崽,冒着生命危险去养鹿声偷了一只小鹿崽,但给狗给发现穷追不舍。后来产下了四只小狼崽,并安全回到了洞内。紫岚尽心尽力的培养小狼,想让他们继承王位。但悲剧只是降临,老大被鹰吃了,老二被夹死老三也意外死了,另一只老四是母狼,不能当王,于是希望放在下下代。紫岚自己身亡前与吃掉老大的鹰同归于尽。

也许你会觉得这太不可能,但是现实生活也是这样,不要为了一点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就吵架、斗嘴,比起那种小事,妈妈的爱大多了。

《狼王梦》也是一个人类的故事,在《狼王梦》里我知道了什么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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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父与子》读书笔记 杨学商

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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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父与子》这本书,我发现父与子在生活中发生的每一件事情都是那么的有趣,而且每一个故事都告诉我们一个道理。

最搞笑的要数家中的游艺演出了,家中的游艺演出画的是父亲带着一个帽子在沙发上抽雪茄,喷出的烟圈慢慢的扩大,而儿子就跳过烟圈。这个好笑的故事告诉我们吸烟有害健康。

最能体现父亲爱儿子的是踢错球,踢错球画的是父亲和儿子正在踢球,而足球一不小心掉到了下水管道里面,父亲便爬下去拿皮球,过了一会儿,在旁边等候的儿子看到了一个圆圆的球体,以为是足球,便踢了一下,但儿子踢的那个“球”竟然是父亲的头(父亲是光头),父亲拿球上来的时候,儿子“嘤嘤”哭了起来,父亲并不责怪儿子,和他一起回家去。并不要责怪儿子,他也不是故意的。

最能体现父亲爱儿子的是爱子无畏,这篇漫画说的是一个人拿着枪去银行抢劫,撞到了儿子,儿子哭着回家跟父亲说,父亲立刻去银行把那个人揍了一顿,银行里的人一片欢呼。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好人好事往往是在不经意间。

……

这个光头爸爸和刺猬头儿子,带给了我们很多的快乐,也带给我们很多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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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骆驼祥子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5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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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祥子》是发生在20世纪的事件,当时正是中国最黑暗,混乱,灾难连连的时代。讲述了祥子经过3年的奋斗拼搏,终于买上了自己的车,但不幸被乱兵给抢走了;后来,在刘四爷的手下当一名车夫。但所赚的钱被孙祯给敲诈掉了。;不仅如此,还被迫与虎妞结婚,但最后,为了给虎妞置办后事,把爱车给卖掉了。三起三落,让他看清楚了自己的处境。在那个时代通过自己的勤劳和努力来改变自己的处境是不可能的,祥子对这个黑暗的社会渐渐地失去了信心,最终沦落悲惨的处境。

小说,真实的揭穿了半殖民半封建的中国社会的下层人民的悲惨命运,我不得为祥子的命运所感叹。他的遭遇和命运不仅是个人的悲剧,更是社会的悲剧。然而这种悲剧,是他所处的社会环境所产生的。那个社会的真面目,展现了军阀、特务、车产主的丑恶面容,也是现实的残酷、悲哀和无可奈何。

理想和现实总是和现实总是充满矛盾的,它们往往不能调和,然而它们却又同时存在。社会是现实的,它不会为了一个人的理想而改变,也不会是完美无瑕的。

我们深知现代社会还不是很完善,我们把握住今天,积极进取。我相信,即使社会再怎么黑暗,人生再怎么不如意,努力下去,不抛弃不放弃,美好的未来就会向我们招手,加油!为哀悼旧社会的黑暗,应该为明天努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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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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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梦游仙境》一书是由英国牛津大学教授查尔斯·罗金逊为他所喜爱的女孩而写的作品。描述的是一个小女孩谎诞离奇的梦幻之旅。

一个无聊的午后,爱丽丝坐在草地上,火辣辣的太阳让他昏昏欲睡。突然,从他的视线中穿过一只兔子,嘴里念念有词。好奇的爱丽丝追了过去,跟着她掉进了兔子洞。眼前出现了一个有许多大厅的地方,他打开了一扇小门,但因身体太大,怎样也进不去。于是她喝了桌上的“把我喝掉”饮料,结果变成了一个仅有十英寸的小人了,门里是花园,爱丽丝走了进``````随后,发生种种趣味的事。比如委员会赛跑,是为了弄干净身体,为了一块馅饼被偷,也要上法庭。

读了这个故事,我发现爱丽丝是个十分可爱的小女孩。她天真活泼,充满好奇心;他还有一颗同情心,懂得明辨是非。在爱丽丝的身上,能够看到我们少年儿童纯真的天性。

他多么贴近我们儿童的生活啊,所以我想不光是我喜欢的书,我相信其他小伙伴必须也会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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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笑猫日记会唱歌的猫》读书笔记

全文共 2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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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笑猫日记会唱歌的猫》。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有同情心的二丫为了帮聋哑老人卖报向鹩哥学习说一句人话,晚报——商报——东南都市报。她不分昼夜的学习这句话,甚至练到嗓子哑了。一天,人们发现了这座城市有了一只会说人话的猫。圣诞节来临,二丫又做了个奇怪的梦,圣诞老人带二丫进来病房找到了依依的妈妈,她是个植物人。

依依每天给他妈妈唱《鲁冰花》。依依买了妈妈最喜欢的香水百合。新年来了,依依许下了愿望:“希望妈妈醒来时,就是香水百合开花时。”不就之后二丫学会了那首歌《鲁冰花》。

香水百合开了,依依的妈妈被歌声唤醒了。我和二丫学会了要有同情心与坚持不懈就会成功。和依依学会了要孝顺长辈……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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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蓝色的兔耳朵草》读书笔记

全文共 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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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笑猫日记之蓝色的兔耳朵草》这本书,它是笑猫系列丛书中的一本。

这本书的内容是这样的:笑猫终于在钟楼找到了虎皮猫,可是虎皮猫却因为敲钟耳聋了。

笑猫听说蓝山上的蓝色的兔耳朵草可以治疗虎皮猫的耳朵。于是笑猫踏上了去蓝山的路程。

经历了三道难关,终于找到了蓝色的兔耳朵草。在回去的路上,竟然草却被兔子吃了。

笑猫遗憾的回到家里,却惊奇的发现铁树开花了,虎皮猫的耳朵好了。

我喜欢主人公笑猫,它有一种顽强不屈的精神。为了给虎皮猫治耳朵不怕艰辛,历尽磨难,虽然找到的草被兔子吃了,但是寻找的过程让人感动,也许同时感动了上天,铁树开花使得虎皮猫的耳朵奇迹般的好了。我为他们而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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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全文共 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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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是我国第一部历史长篇章回小说,是我国的古代四大名著之一。它以独特手法刻画出了一千多个个性鲜明、各具特色的人物形象,其中有:足智多谋、神机妙算的诸葛亮;英勇的刘备、张飞、关羽;忠实国家的王允;小肚鸡肠的周瑜;还有个两面人物曹操……

使我受益匪浅的还要数“荐杜预老将献新谋 将孙皓三分归一统”这一篇章。吴主孙休闻司马炎已经打败了魏国,知道必要伐吴,便立大帝孙权太子孙和之子孙皓为帝。但因孙皓即位后凶暴日甚,酷溺酒色,让羊祜有了可乘之机,派人前往洛阳请伐吴,司马炎看见了大喜,派人去伐吴。当时的孙皓昏庸无能,没有作战计划,败在了司马炎手里。于是东吴四州,四十三郡,三百一十三县等全部归西晋,司马炎又封孙皓为归命侯。三国也归于西晋了。它让我明白了做“王”要尽到责任的道理。

我最喜欢的人物当让就是足智多谋的诸葛孔明了,他的智慧不得不令我惊叹。刘关张的机智勇敢,热爱祖国的精神也值得我们学习。

总之就是一句话:《三国演义》是一本老少皆宜的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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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鲁滨孙漂流记》的读书笔记1000字通用

全文共 9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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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漂流记(英文原名:Robinson Crusoe,,直译作鲁宾逊·克鲁索)是一本由丹尼尔·笛福59岁时所着的第一部小说,首次出版于1719年4月25日。这本小说被认为是第一本用英文以日记形式写成的小说,享有英国第一部现实主义长篇小说的头衔。下面是一篇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读《鲁滨逊漂流记》时,我看到了扉页上的“谨以此书奉献给那些时时处处依赖父母、依赖学校的青少年朋友们”这句话,觉得有点不服气,心里嘀咕着:“别小瞧了我们!我倒要看看,你凭什么这么说……”但是我读完后,我曾一直思考着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我是鲁滨逊……

如果我是鲁滨逊,当船在暴风雨中失事,我会像他那样不向命运低头而继续远航吗?不,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才不会去接受那充满困难和挫折的生活,因为我没有他那样的坚强。

如果我是鲁滨逊,当独自一人置身于荒岛之上,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时,我会像他那样不自暴自弃,努力求生吗?不,我不可能像他那样随机应变,积极自救,因为我没有那种能力,我更没那份自信。

如果我是鲁滨逊,当看到食人族用人开宴会时,我会像他那样勇敢地站起来,在仅有一个助手的情况下同他们搏斗吗?不,我宁可躲得远远的,祈祷他们永远不要发现我,因为我没有那种胆量。

我现在不得不承认我与鲁滨逊相比,自己是软弱与无能的。从呱呱坠地到背上书包,父母、学校为我们铺设了成长的道路。我心安理得地在这条平坦的大道上走过了一年又一年,没有挫折,没有风浪,而我还整天抱怨这个,抱怨那个。其实我根本没有品尝过生活中的苦涩,我是幸福的。然而处在幸福中的我根本没有意识到,能吃饱穿暖,背上书包去上学,每天接受家人们的关爱和社会的关注,是一种莫大的幸福。

“一本好书能拯救一个人。”现在我百分之二百相信这句话。这本书向我展示了鲁滨逊自信、自立、自强、永不满足、不甘平庸、勇于创业的精神;告诉我鲁滨逊靠自己的善良、智慧和坚毅,去创建、去开拓。我想我应该拿出所有的精力努力地向他学习,不仅仅是为了社会,为了父母,更是为了我自己的将来。他的那种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热爱生活,热爱生命的精神深深的感动了我。跟鲁滨逊比起来,我们现在的生活环境是多么的丰富多彩,因此,我们更应该要珍爱自己的生命,崇尚我们的生活,为我们的未来画上绚丽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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