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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的小王子的读书笔记(汇编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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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 雷智涵

全文共 2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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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格列佛游记》这本书的第一篇:“羚羊号”。

这篇故事是关于:格列佛在“羚羊号”上当医生。不信的是“羚羊号”被暴风雨吹到了一座小岛上,等格列佛醒来时,许许多多的小人围在它的旁边,那些小人才有一扎那么高,前方还打起了一座舞台,这个国家的国王站在舞台上,对格列佛说着他们国家的语言,格列佛有一点饿了,但是他又不会说这个国家的语言,他只好做动作。

他把手放到嘴巴边,长大了嘴巴,可是国王不懂他在做什么,过了一会儿,国王才明白格列佛饿了,就命令武士们给格列佛为东西吃。武士们把两大瓶葡萄酒关进了格列佛的嘴里,格列佛喝完觉得有些困就躺在沙滩上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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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相似作文

篇1:灰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2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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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灰姑娘》的故事,它使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

这个故事讲述的是:从前,美丽的小女孩她的妈妈死了,她的爸爸给找了一个后妈和两个姐姐。他的两个姐姐很爱美,但是她们的心肠很恶毒。她们整天欺负灰姑娘,让她天天睡在厨房里,弄的满身都是灰,所以人们都称她灰姑娘。她在坟墓旁认识的小白鸽。有一天,王子举办了选妃活动,举办了三天三夜。灰姑娘最好被王子选上了,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透过这个故事我认识到了,人必须要善良要有爱心,只有这样人才活的开心,如果有一颗恶毒的心,就会活的不开心,结局是不会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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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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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和她的姐姐坐在草地上看书。爱丽丝看着看着就睡着了,她看见一只穿着背心的白兔子从她的旁边跑过去,还拿出怀表看时间,她很好奇,就去追那只兔子,一下子就掉进了兔子洞。兔子洞很深,她在洞里吃了喝了一些奇怪的东西,身体就一会变大一会变小,她遇见了各种的会说话的动物。看到了小老鼠,他参加了老鼠跟小动物们的会议式赛跑;她在给兔子比尔拿扇子和羊皮手套时,在他家吃了蘑菇她变大了······

后来,她来到花园遇到了一整副的扑克牌,牌里有粗暴的红心王后,在这个稀奇古怪的世界里,爱丽丝经历了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可是最终却发现这一切原来竟是她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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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2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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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叶圣先生的作品“皇帝的新衣”。这一篇文章是接着安徒生写的“皇帝的新衣”写的,这一篇文章主要说了,在皇帝没穿衣服走在大街上被别人嘲笑后,皇帝宣布了一条新的法律,谁在笑皇帝谁就要被杀,可是还是有人笑,皇帝只好命令士兵去抓消得人,将他们就地正法。后来几个人想了一个办法劝皇帝,可是还是没有劝住。又一次皇帝带兵去离宫,到了大街上,大街上空无一人,皇帝命令去找,结果人们从家里出来看见皇帝就打。

读完这篇文章,我知道了犯了错误之后就要及时改正,不要为了要面子就继续错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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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论语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10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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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口气买下了宋代大儒朱熹之《四书集注》、钱穆老先生的《论语新解》和杨伯峻先生的《论语译注》,准备要好好的读读《论语》。不是为了其他的,以前南怀瑾老先生的《论语别裁》和于丹大姐《论语心得》也都读过,只是想了解得更深入、更系统些。

记得梁启超老先生在讲到读国史典籍一个很重要的方法就是要善于做学案,学案的浅层次就是读书笔记,所以便欣然从之,既算是对学问的一种自我领悟,也是对坚持的一种自我历练。我人生第一本真正好处上的读书笔记正式开始(颇有些感叹为时已晚,自愧啊)

1·1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上学以来,我们就一向朗诵着,但是我们很多同学往往只记住了前两句,而把最精髓的一句给落下了,这句就是:“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能够说,此段既有学习方法的阐述,又有学习态度的思考,更有学术境界的提炼,切不可肤浅析之。

从学习方法言,学习务必“时习”,即“当日复日,时复时,年复年”,反复不已,老而不倦,个性是此中之“习”,不能简单理解为温习,其还有“演习”之意,因为孔子个性要求所学务必与当时的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密切结合,即学习务必与实践相结合,不能是空洞的理论、说教。

从学习态度言,一为“说”“乐”,即务必对学习感兴趣,学为乐,在学习中感觉到快乐,把学习读书当做是一件快乐之事,有兴趣才能有所成,有所成才能“有朋自远方来”,钱穆老先生就说:“学者惟当牢守学而时习之初境,斯可有远方朋友来之乐。”二为“不愠”,即学习的目的是为了什么,不是为了扬名天下,让人“知”,不是为了追求功利,成为谋生手段,而是为了成为“君子”,何为“君子”,乃成德之名。

从学习重要性言,朱熹老夫子在其《四书集注》中有云:此为书之首篇,故所记多务本之意,乃入道之门、积德之基、学者之先务也。”而首篇之第一段,也是全书的第一段就将学习之要,由此可见学习对于做人做事的重要性。孔子一生重教,孔子之教又重在学,孔子教人以学,又重在学为人之道。列此为篇首,实有深义。

从学习境界言,在此余颇同钱穆老先生言,其曰:“学而时习,乃初学事;有朋远来,则中年成学后事;不知而不愠,达于最高境界。”解之,“朋”之义,不仅仅仅是指“朋友”,更多所指"“求学者”或“弟子”;“不知”之义,乃指学日进,道行越深,至于别人已不能领会,就像孔子自己所言:“知我者其天乎。”此段实乃叙述一理想学者之毕生经历,实亦孔子毕生为学之自述。

由此所感,《论语》的确博大精神,半部《论语》治天下在此就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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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西游记》寒假读书笔记

全文共 32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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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时候,大概三年级吧,刚刚认识了几个字的时候,开始有了阅读的渴望,迫不及待的找来了许多书来读,其中就有西游记,具体情节已经记得不太清楚了,只是囫囵吞枣的读完,然后就兴高采烈的跟其他小朋友去显摆去。那个时候给我的印象比较深的人物就只有孙悟空了,比较的勇敢,七十二般变化,敢_天庭去做齐天大圣,然后就是去西天取经,经历了种.种磨难,最后终于圆满的完成了任务等等。在当时一个小学生看来整个西游记其实就是一部孙悟空的个人英雄史。

大概是八几年吧,国家投资拍摄了西游记这部影片,当时引起很大的轰动,在当时还没有收视率的概念吧,但如果拿现在的标准去衡量的话,西游记的收视率绝对达到百分之七八十还要多。那个时候的人对西游记还是有一种近乎狂热的喜爱,几乎一集不拉的看完。酣畅淋漓之后略微有一种遗憾,孙悟空自从走上西天取经的路上,他的法力好象减弱了许多,或者是各种妖怪的本领的确很强,孙悟空度过每次难关好象都是要靠别人的帮助,这么说吧,但凡是个妖怪,都能欺负住孙悟空,这很是让人郁闷。

猪八戒吧,在整部书中好象就没起到什么作用,就知道好吃懒做,有时候还会帮倒忙,比如在面临困难的时候,往往第一个嚷嚷着散伙,动摇军心不说,有时候还会帮着老和尚合伙欺负孙悟空,看着实在是让人气愤。沙和尚本事没有多少,这大家好象都知道,做人倒还本分,踏踏实实,勤勤恳恳。

他就不说了,充其量就算是一个仆人,对他来说已经基本上完成了自己的神圣使命。最最可气的就是那个老和尚,按说他也算是一代高僧了,但遇到事情有时候还不如一个妇女,首先不能明辨是非,你自己没有降妖捉怪的本领吧,还对这种相对比较专业的工作大加干涉,一会儿说孙悟空拿错了妖怪,一会儿又说悟空大开杀戒,没有佛家的慈悲之心,动不动就拿出他的看家本领,念紧箍咒,可怜呀,想当年叱咤风云的齐天大圣,竟然沦落的还不如一只小狗,整天被呼来唤去的,还不敢提什么反对意见。

再就是既然你唐僧是一代高僧,也是经过大唐王朝层层选拔上来的精英,我想智商最起码应该在一百八靠上了吧,降妖除魔这种专业的工作你没有经过培训,可以允许你不会、不懂,但是不懂你可以问呀,这不是有专家孙悟空吗,再者说了,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这是使用人才的最基本的原则。

经常的给我们的孙工程师使绊子、穿小鞋,搁谁身上也受不了呀。唐僧没有管理方面的经验,就四个人还光想领导不好,更何况要去完成西天取经这样大的宏伟工程呢,我估计他的这个取经组织的CEO是走了_的。按现在的说法,它是利用出国的机会镀金来了,在外边随便转上这么一圈,回去提干是肯定的。各种好处随之会滚滚而来。所以说唐僧其实是一个赌徒,他就堵取经这一把肯定能赢,把自己的身家性命都押上了。高呀,佩服!再者,你唐僧既然是这个组织的领导,有很多的事情你就要靠自己的力量去完成吧,老是依靠别人,你有自己的风格吗。难道去茅厕这种最基本的事物也要别人代劳吗。

面对妖怪的狰狞面目,老唐表现出来的总是两个字筛糠,真没有想到,老唐还会这手农活!依我的看法,有些妖怪不食人间烟火,很难感化,确实不好做思想工作,但我想不是所有的妖怪都是这样的吧,总会有一些受教育的程度相对比较高,沟通起来也相对比较容易,也许只是中间走错了路才作了妖怪的,经过教育可以重新回到正常人中间来。老唐是作佛教工作的,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做思想工作的,和现在企业里面的书记差不多,既然书上描述的他精通佛法,还出席过好多的什么佛教的研讨班,我想口才一定也应该不错吧,利用他的三寸不烂之舌,和他的对付孙悟空的苦口婆心,婆婆妈妈,好好去做那些妖怪的思想工作,我想肯定能会使不少的妖怪弃恶从善的。

你想呀,佛教就是劝人向善的,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既然可以夸下海口,佛教肯定也会有这方面的理论和成功的实例,老唐应该活学活用学习过的知识,否则的话就是一个书呆子了,我们要一个书呆子有什么用呢,大唐王朝要这样的人有什么用呢,就算是能取得真经,那回来也起不到好的作用,试想想,如果你唐僧在取经的途中反复运用所学知识,不断感化那些冥顽不灵的妖怪,使其中许多的妖怪改恶从善,这对将来弘扬佛法也能起到很好的广告作用。那个时候你可以在你的毕业论文上面写,牛魔王、白骨精、……等等都是我作的思想工作后改造好了,我估计你的他的论文肯定能得到的评价的。

认真梳理了一下这本书,我想,如果是我写这本书的话,我可能这样设计他们几个人。孙悟空仍然本领高强,但是他不能象书中所描述的那样,好象就没有人能管的了他了似的。初期的老孙其实是一个流氓,横行霸道,为所欲为,出于对黑恶势力的惧怕,普通群众是敢怒而不敢言,而作为政府部门呢,有这个实力,也有这个义务吧,各个部门之间又互相推诿扯皮,导致老孙比较的嚣张,所以才有了孙悟空大闹天宫,只是由于老孙不懂得民不和官斗的道理,惹恼了政府,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办公秩序,才导致政府迅速而果断的扑灭了老孙这股黑恶势力。至于西天取经,那时将功补过,骗着死猫上树呢。经过这样解释,你就会发现,西天取经路上经过的种.种磨难就变得十分合理了。任何地方都有地头蛇吗,就是老孙这个强龙也不能拿他们怎么样,借助政府的力量来消灭他们自然就顺理成章了。

至于说猪八戒,我认为在整个西游记中间,猪八戒其实是最有才的了。你想呀,猪八戒原来没有下凡之前,已经混到天蓬元帅这个职务了,省部级_了,容易吗,没有非凡的智慧和稠密的关系网,他能走那么远吗?革命了一生,最后还是没有坚持到退休,因为生活作风问题被罢了官。但是说到底,猪八戒对革命还是有相当高的忠诚度的,最起码比孙猴子要高,经过组织部长观音姐姐的劝诫,已经做好了改恶从善的心理准备,苦苦在流沙河等候唐僧一干人等的到来。猪八戒虽然被革职为民了,但是他精心编织的关系网还在呀。西天取经这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没有猪八戒的大力参与和支持是绝对完不成的。路上的各种妖怪都会给他一些面子的,毕竟虎老雄风犹在吗,再加上_也在很多情况下不愿意和政府对着干,而他们其实就是代表政府来执行公务的。最明智的选择就是合作了。自古官匪勾结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了。猪八戒作公关是的了。

遇到美眉,孙悟空比较粗暴,生冷硬,沙和尚比较木讷,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经合比较内向。无法和女孩子交流。猪八戒则口才好。虽然扮相不怎么理想,但是瑕不掩瑜吗,老猪懂得怜香惜玉怜香,用她来作妇女的工作是再好不过的了。孙武子曾经说过,不战而屈人之不兵,善之善战者也。老猪一到就能解决的问题,问什么要孙悟空出面去打个你死我活呢。再说了,好男也不能和女斗呀。你见过有和女人打架的吗,多失水准呀。我统计了一下。

光是西天取经的路上就有大概百分之三十几的妖怪都是女性,如果这些妖怪都由猪八戒负责解决的话,肯定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的。不用打打杀杀的,能为取经组织节枢少活动经费呀。

沙和尚,办事认真负责,工作任劳任怨,象他这样的话。放在现在社会那就是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虽然能力不怎么样,但是他又工作的积极性呀。就作服务工作吧。保护唐僧,寸步不离,关键时候还能够堵枪眼。保镖是最合适他了。做好本职工作就不错了,不敢对他再有什么过分要求,再说了,你就是要求了也是白搭。他不行。当然了政府部门中也有许多象他这种人的。什么也不会的,但是却身兼要职,我估计她可能和玉皇大帝或者是如来有什么亲戚。要不你看什么时候沙和尚挨过批评呀,就是孙猴子这么不着调,也不敢把沙和尚怎么样,他上面有人。

该说老唐了,但是又没什么可说的。领导吗,就是那么回事。你能要求领导该做什么,不该作什么吗。不能吧。但是领导就应该有领导的气魄,关键时候应该能站出来说句公道话。这样才有大批的追随者是不是呀。至于说老唐随意收拾孙猴子,有时候是孙猴子自找的。有时候则是唐僧在摆官架子,让手下人一直对自己有所敬畏。做官吗,都是这样的。

好了,说的已经太多了,最后,我认为西天取经一定会取得圆满的成功!当然了,道路虽然曲折,但是前途是一片光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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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王子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5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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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子读书笔记

角质层是皮肤最外面的一层组织,其细胞核消失,水分少,透明状,是已死细胞构成的,是维护体内与体外环境的屏障.

小王子用自己清澈的眼睛观察成人世界,虽然那么用心,却仍然无法理解,譬如权利,譬如自以为是,譬如贪财,譬如冷漠……他多么像童年的我们,那么纯洁美好却又脆弱,或许我们都是小王子,就像我们都是彼得·潘,但是我们却放弃了魔法,长大了。随着长大心灵也渐渐由于环境,由于他人,由于自己,学会了自我保护,学会了争夺权利,变得自以为是,开始贪财,对人冷漠……柔软而纯洁美好的心灵有了角质,角质虽然是死皮却可以保护心灵不受伤害。

——题记

人在成长的过程中总会发现这个现实的世界和我们想象的世界是那么的不同,现实世界要残酷的多,不美好的多。我们想改变它,但是太难了,于是我们放弃了;我们想和它抗争,但是也太难了,于是我们忍受了。成长就是一次次向现实的社会妥协,每一次妥协就是一次成长。终于长大了,在某天偶然翻开《小王子》时才惊觉自己的心灵竟然在这一次次的妥协中长了厚厚的角质,才发现长大的代价是不再拥有小王子那种柔软而纯洁的心灵。

《小王子》不是写给孩子们的书,它只是借孩子们的语言,写着有深刻含义的道理,来唤醒成人那隐藏在角质下的心灵。作者在故事开始前的“献给列翁·维尔特”里写道“我请孩子们原谅我把这本书献给了一个大人。我愿意把这本书献给儿童时代的这个大人。”本来童话天然的读者是孩子们,可作者却把他献给一个大人。为什么呢,因为这的确是一部写给大人的书,一部以孩子的单纯心灵为参照来提醒“大人们”不要迷失心路的书,也是以部只有“大人们”才能真正理解真正领悟其妙处的书。作者在这里就把《小王子》的读者群划分清楚了。当然孩子们一定会对其中的某些元素感到兴趣,比如它有趣的漫画,它的拟人的手法,它的朴素的语言,而且主人公还来自外星球,可孩子们的心还只是一味的单纯,而不是曾经沉溺世俗而后返璞归真的单纯,他们还不懂得成人的心路历程和成人心灵的结构,所以他们不能会心的理解这本书。而它真正的魅力所在是它像一面镜子,一面有魔法的镜子,只有在失去童心的大人使用时才会施出魔法的镜子,它会让你看见自己的心正在变的角质密布。这时失去童心的大人才能听懂小王子的故事,才能体会作者的写作意图,才会明白作者失去小王子的无可奈何和悲伤,以及继续生活下去的坚强。

心灵上厚厚的角质究竟给我们挡住了什么?

灵性

作者在故事一开始就写道:“我把我的这副杰作拿给大人看,我问他们我的画是不是叫他们害怕。他们回答我说:‘一顶帽子有什么可怕的?’我画的不是帽子,是一条巨蟒在消化着一头大象。于是我又把巨蟒肚子里的情况画了出来,以便让大人们能够看懂。”可小王子一眼就看出来了:“不!不!我不要蟒蛇臀大象。一条蟒蛇,太危险了。一头大象,又太占地方。”小王子有着让人惊奇的灵心彗性。当“我”不胜其烦,敷衍地给他画了只四方箱子,说绵羊就在里面,小人儿竟然笑逐颜开,他真能“看到”里面的羊!而“我”已经看不到了。这就是成人与小孩子的不同。从这样对比看,小孩子是更聪慧,更灵通的一种生物,又一种似乎与生俱来的直觉透视力。而年龄渐长之后,我们的这一“灵孔”就慢慢闭塞,一直什么事情都要孩子们“一遍又一遍地给他们解释”,解释了还不懂,还自以为是地训斥人,真是顽冥不化。

纯真

小王子是以爱、美与诗意为价值中心的。爱、美、诗意只和纯真相伴,在成人世界世俗功利的价值观中是找不到纯真这种好东西的。

因为小王子是纯真而布夹杂任何的功利目的,因此某星球的地理家要求他讲述他的星球时,说:“我还有一朵花。”地理学家说:“花我们是不编录的。”小王子的回答是:“为什么?花最美了!”事物在他眼中只有“美”与“不美”之分,而没有“有用”和“没用”之别。纯真使他对什么事“正经”什么是“不正经”有和大人们完全不一样的概念。他对那些“正经人”有很尖锐的嘲讽,“我到过一个星球,那里有一位红脸先生。他从来没有嗅过一朵花。从来没有望过一颗星星。从来没有爱过一个人。除了加法以外,从来没做过别的事。整天像你一样反复说:‘我是个正经人!我是个正经人!’神气活现,自命不凡。但他不是个人,是个蘑菇!”呵呵,作者写的多么好啊,那些丢失纯真只追逐功利的人已经不是人了,而使蘑菇。小王子每天的正经事就是打扫他的星球、给他的玫瑰花浇水,忧郁的时候看落日。可大人们呢,整天在幻想着金钱、权利、荣誉,茫茫然追求着这些身外之物而不知所终。可是仔细想起来,生命里还有比爱、美和诗意更有价值的东西吗?还有比享受星光、泉水和日常劳作更美丽的事吗?大人们在忙忙碌碌中忘记了生活中这些最简单最本真的享受,是多么不明智啊!他们是些“不懂生活的人”,没有正确的价值判断的人,正如书上有一段所说的,是写除了对数字以外对什么都没有感觉的人。“比如说你对大人说:‘我看到一幢漂亮的房子,红砖砌的,窗前有天竺葵,屋顶上有鸽子……’他们想象不出房子是什么样的。要是说:‘我看到一幢房子,价值十万法郎。’他们会惊呼:‘多漂亮啊!’” 除了对数字以外对什么没有感觉的人,实际上就是丢失了纯真的人。

执着

小王子很执着,小王子提问后如果没有得到答案便不会罢休,书中多次提到,似乎作者痕注意强调这一点。这样的执着在我们都是孩子时表现的很明显,几乎每个孩子都是“打破沙锅问到底”的,但很多大人时不怎么喜欢这样的孩子的,觉得问题太多了很烦,其实有时大人表现出很烦的样子是因为自己也不知道孩子问题的答案,但直接说:“不知道”又觉的丢脸,就直接表现出一副不耐烦的样子,让孩子噤声。我小时候就遇到这样的事情,次数多了我就渐渐变得不执着了,但意外得到大人的夸奖,他们认为我开始懂事了。我想放弃执着就是我变成人的开始吧。

爱是上帝赐予人间最伟大的神迹,因为有爱这个残酷的世界才变得可以让我们可以忍受。但我们常常枉用了这个神迹,常常迷失在爱里,常常打着爱的名义伤害别人,就像那朵小王子爱的玫瑰花。

在小王子的星球上,有一只不知来自何方的玫瑰花,在一天的早晨,恰好在太阳升起的时候,她开放了。她已经精细地做了那么长的准备工作,却打着哈欠说道:“我刚刚睡醒,真对不起,瞧我的头发还是乱蓬蓬的……”小王子这时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爱慕心情: “你是多么美丽啊!”花儿悠然自得地说: “是吧,我是与太阳同时出生的……”小王子看出了这花儿不太谦虚,可是她确实丽姿动人。她随后又说道:“现在该是吃早点的时候了吧,请你也想着给我准备一点……”小王子很有些不好意思,于是就拿着喷壶,打来了一壶清清的凉水,浇灌着花儿。于是,就这样,这朵花儿就以她那有点敏感多疑的虚荣心折磨着小王子。例如,有一天,她向小王子讲起她身上长的四根刺: “老虎,让它张着爪子来吧!”小王子顶了她一句:“在我这个星球上没有老虎,而且,老虎是不会吃草的。”花儿轻声说道:“我并不是草。” “真对不起。” “我并不怕什么老虎,可我讨厌穿堂风。你没有屏风?”小王子思忖着:“讨厌穿堂风……这对一株植物来说,真不走运,这朵花儿真不大好伺候……”“晚上您得把我保护好。你这地方太冷。在这里住得不好,我原来住的那个地方……”但她没有说下去。她来的时候是粒种子。她哪里见过什么别的世界。她叫人发现她是在凑一个如此不太高明的谎话,她有点羞怒,咳嗽了两三声。她的这一招是要小王子处于有过失的地位,她说道: “屏风呢?”“我这就去拿。可你刚才说的是……”于是花儿放开嗓门咳嗽了几声,依然要使小王子后悔自己的过失。尽管小王子本来诚心诚意地喜欢这朵花,可是,这一来,却使他马上对她产生了怀疑。小王子对一些无关紧要的话看得太认真,结果使自己很苦恼。(本段以上文字抄自《小王子》)这朵玫瑰像极了那种以自己的柔弱和美丽作为武器来索取无尽的爱怜的有心计的女人,小王子被她弄的不知所措,不胜烦恼。小王子说:“我不该听信她的话,绝不该听信那花儿的话,看看花,闻闻它就得了。我的那朵花使我的星球芳香四溢,可我不会享受它。关于老虎爪子的事,本应该使我产生同情,却反而使我恼火……” “我那时什么也不懂!我应该根据她的行为,而不是根据她的话来判断她。她使我的生活芬芳多彩,我真不该离开她跑出来。我本应该猜出在她那令人爱怜的花招后面所隐藏的温情。花是多么自相矛盾!我当时太年青,还不懂得爱她。”

“再见了。”他对花儿说道。可是花儿没有回答他。“再见了。”他又说了一遍。花儿咳嗽了一阵。但并不是由于感冒。她终于对他说道:“我方才真蠢。请你原谅我。希望你能幸福。”花儿对他毫不抱怨,他感到很惊讶。他举着罩子,不知所措地伫立在那里。他不明白她为什么会这样温柔恬静。“的确,我爱你。”花儿对他说道:“但由于我的过错,你一点也没有理会。这丝毫不重要。不过,你也和我一样的蠢。希望你今后能幸福。把罩子放在一边吧,我用不着它了。”“要是风来了怎么办?” “我的感冒并不那么重……夜晚的凉风对我倒有好处。我是一朵花。”“要是有虫子野兽呢?……” “我要是想认识蝴蝶,经不起两三只尺蠖是不行的。据说这是很美的。不然还有谁来看我呢?你就要到远处去了。至于说大动物,我并不怕,我有爪子。”于是,她天真地显露出她那四根刺,随后又说道:“别这么磨蹭了。真烦人!你既然决定离开这儿,那么,快走吧!”她是怕小王子看见她在哭。她是一朵非常骄傲的花……(本段以上文字抄自《小王子》)玫瑰花也爱着小王子,却伤害了他,包裹在角质里的心灵要表达爱情的时候总会遇上这样的误会。

灵性、纯真、执着、爱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我们心上那厚厚的角质却把这些拒之我们的心门外,让我们成为可怜人。

小王子在众星球和地球上的游历,就展现了没有这些美好东西的可怜人在世俗生活中走火入魔、迷途忘返的情形 。在途中,小王子遇到了国王、自以为是的人、酒鬼、商人、点灯人、地理学家等,这样我们身边比比皆是的人,从外星球来的小王子为视角,放大他们滑稽和荒唐,由于夸张产生了强烈的震撼力。这些人是什么人呢?权力幻想狂、自我崇拜狂、梦想发财狂、不能自拔的沉溺者、盲目忠于职守者、教条主义者,用小王子的话说,“大人们真是怪的没法治了”。带着失望与好奇,小王子来到了“遐迩闻名”的地球。地球是个什么概念呢?文中介绍到:“地球可是颗不同凡响的星球!地球上有一百一十一位国王(当然没有忘记算上黑人国王),七千位地理学家,九十万个商人,七百五十万个酒鬼,三亿一千一百万个爱慕虚荣的人,也就说是差不多二十亿个大人。”从前面的描写看,我们知道这样的介绍无异于说地球是个可怕的“怪人集中营”了。作品接着写到两个地球人。一个卖解渴丸的,广告词是吃一粒可以一星期不喝水,节省“五十三分钟”,这是对我们地球上所有的科技发明的绝妙讽刺,因为所有的发明都是向着高效省时的的方向努力,可是小王子问道:“省下这五十三分钟干什么用呢?”那人说:“爱干什么就干什么……”小王子说:“要是我省下这五十三分钟,我就悠闲自得地朝一口水井走去……”这是一个有趣的循环。他提醒我们有的科技的发明是与人性、人的适宜背道而驰的。小王子与扳道工的对话,也同样有趣。令小王子奇怪的是,这些来去匆匆的旅客,他们在找什么?他们在追什么?扳道工说他也不知道他们在找什么,他们追什么。盲目的乘客,盲目的匆忙,这不是一个很深刻的象征吗?我们每一个来到道世间的人不就是这样的来去匆匆的旅客吗?读到这里,我觉得作者对于他笔下的芸芸众生的描画,是相当的悲悯了。事实上,即使他在写权力幻想狂国王等形象的时候,也从来不是冷酷刻薄的,而是幽默的,温和的,待着悲悯的语调。正如小王子所说的:“你们这里的人,在一座花园里培植了五千朵玫瑰花,还找不到自己寻求的东西”,“他们蜷缩在快车车厢里,但是不知道寻求什么。于是焦躁不安,团团打转……”我们的生活不就常常像作者在书中举出的这些小王子觉得奇怪而又可怜的人的生活么?

和自己柔软心灵隔着厚厚角质的我们,听不见来自心灵的规劝,就这样在功利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离真正的生活也越来越远。我们追逐的东西常常是得不到的,水月镜花,自欺欺人而已。

什么是通往幸福生活的秘密途径?作者给我们指出了其中的一条。

爱的困惑在小王子看到盛开的花园里有五千多几乎一模一样的玫瑰,朵朵都与他的那一朵相似时达到了顶峰,他伤心得哭了。这时候伟大的狐狸走来了,他请求小王子“驯养”他。他说,“驯养”就是建立感情就是建立感情联系。在驯养之前,“你对我来说不过是一个男孩子,跟成千上万的男孩子毫无两样。我不需要你。你不需要我。我对你不过是一只狐狸,跟成千上万知狐狸毫无两样。但是,你要是驯养了我,咱们俩就会互相需要。你对我是世界上唯一的,我对你也是世界上唯一的……”小王子就此明白了那朵玫瑰花对于它之所以独特唯分珍贵的原因,因为他被她“驯养”了,所以“单她一朵就比花园里五千朵都宝贵”。这真是一个伟大的发现,我们为什么爱一个人是因为他(她)比别人更漂亮、更富有、更出众吗?在一般人眼里,你爱的这个人实在是普通的很;同样,为什么我们被爱,也不是因为我们多么出类拔萃,而是我们之间建立了独特的“驯养”关系,彼此的奉献和付出使对方独一无二,不可替代。狐狸还非常有诗意的说道,本来他对麦子没兴趣,因为他不吃面包。可小王子驯养他之后就不同了,他会喜欢风吹麦田的声音,因为麦子的颜色黄澄澄的,像小王子的头发。这真是爱屋及乌,及整个世界。凡是与所爱的人儿联系的上的东西,都能引起幸福的遐想。

我们应该学习狐狸的“驯养”,在爱的面前我们最容易磨掉心灵上的多年角质,展现出我们本质的一面,露出柔软的心,勇敢的拥抱生活。在追求真正的生活面前也许会发现其实没有角质的心灵更不容易受伤,因为有幸福一直在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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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400字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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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非常有意义的书——《三毛流浪记》,虽然我看见过这本书的电视连进续剧,但是文字更加让我感受到了三毛的艰辛和痛苦。三毛是一个从小失去双亲、无依无靠,以检垃圾为生的孤儿,在这么多年的风风雨雨中,他不知受了多少辱骂、多少的苦。和多少的好事。

最终依然孤独的走在小巷中。读完这本书,我想起了一个失去母亲的孩子,是多么的痛苦,和孤独,他们的愿望只是能和父母快乐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和美好。我却生在福中不知福,不好好珍惜时光,却和父母吵架让父母生气,看了这本,我大受启发,以后要善待父母,关心父母,做一个尽责尽孝的好女儿,和父母快乐的每一天.三毛原本在我心中是很普通的流浪孩子,但是,我读完了这本书后,我有了新的看法。书里的三毛是一个非常善良,非常热情的一个孩子。不管别人有什么困难,有什么需要帮助的事情,他都会很情愿地帮助别人。而且也从来不计较报酬。我读了这本书后觉得这不仅仅是流浪孩子的故事,这个故事还告诉了我们什么才是真正的善良﹑热情﹑乐于助人。如果在班级里,有同学学习遇到困难了,我也会像三毛一样尽心尽力地帮助他,和他一起学习,一起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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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背影》读书笔记700字

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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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爱震天撼地,刻骨铭心;有一种情感人肺腑,催人泪下。今年五月,我看了朱自清写的《背影》之后,深刻地感觉到在这个世界上最无私、最伟大、最令人感动的就是父子之情。

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地样子。每次读到这里,我都会被那深深的父爱所打动,不由得触动了一下内心的神经。朱自清的父亲是平凡的,他能做的只是叮嘱房好生照料自己的儿子,还要拖着肥胖的身躯,穿过铁道去给孩子买橘子。虽然当时的作者已经20岁了,但在父亲的眼里,孩子依旧是那么的不懂事、不成熟。

看了这篇文章,我也回首了童年,突然发现在父亲严厉的爱下却隐藏着种.种的好,也理解到了父亲对我孩时的种.种用心。我们从小都是唱着《世上只有妈妈好》这首儿歌长大的,却忽视了父亲对我们的爱。但是现在长大了用另一种思维去思考和理解的话,不难发现其实父亲的爱也可以像母爱一样温暖。在《背影》这篇文章的最后一段,尽管后来的生活父亲因老境的颓唐而每每迁怒于家人,但对儿子的爱却从未改变。或许在每一个父亲的眼中,我们总是要依赖于他的护佑。为了能够让孩子不受伤害,父亲都会把满腔的爱都倾倒出来。读了《背影》一文后,我对父爱和母爱有了更深的体会,父母的爱是神圣的,伟大的!我们每个人都要爱自己的父亲母亲,不管我长多大,离家多远,都不能忘记父母对我的养育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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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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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者路易斯·卡罗尔——查尔斯·路德维奇·道奇森的笔名他和德尔三姐妹见了几次面写下了爱丽丝梦游奇境。

《爱丽丝梦游奇境》被公认为现代童话的奠基之作,作品在一个怪诞的故事里点燃机智和幽默。从爱丽丝掉进兔子洞里那一刻起,美妙如梦的冒险随之展开,抽水烟的毛毛虫、坏脾气的老鼠、咧嘴笑的猫脸让人过目难忘,怪诞与幽默的组合俘获一代老老少少读者的心。其中的经典桥段、著名角色和词语早已融入文化史,常读常新,并不断为流行文化提供经典养料。

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掉进兔子洞》和《泪水池塘》两个故事讲的是小爱丽丝追随着一只会说话的兔子掉进了兔子洞,她看见兔子跑进了一个秘密花园,他也想进去,可是她太大了进不去,突然,看见桌子上有一个瓶子写着“喝我呀!”她把这瓶饮料喝了下去,渐渐地,她越来越小直到和兔子一样大小可是她没有带钥匙,又看见地上有一块蛋糕,她立即吃了下去,但是他变得和房子一样大,她很害怕于是便哭了起来泪水形成了一个池塘。

读了这个故事,我们可不能做一个小马虎,也不能乱吃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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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论语》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10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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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第一篇学而篇比较起来,个人觉得第二篇为政读起来难度就大了很多。第一篇其实只要明白了学问指的是做人的道理,则每一句都可以理解它的用意。但是第二篇中,除了几个句子是真正正面谈到政治外,其他说的似乎都是与政治没有关系的东西。

为此,我也专门去查了政字的意思。在古文中,政也通正用,所以我就在想,这里是不是孔子还是在讲做人?讲如何做一个正直的人?不过很快我认为这样解释是很牵强的。其实为政就是讲如何来当政,很明白不过。不过南怀谨先生的一句注释也值得我们注意:《论语》中讲的是为政,不是政治。孔子没有系统地去提出政治相关的概念。根据这句注释去理解为政篇的句子,似乎开始有了一些头绪。

为政一共二十四句。第一句讲的是为政的最高境界,然后用诗经的思无邪说明为政最需要解决的是思想问题,再后用自己的人生经历来说明为政需要丰富的人生经历。接下来,用了好几句的篇幅讲孝,然后讲了一个为政者的修为问题,最后用一句话总结:为政者要有见义而为的大勇,要有人溺己溺,人饥己饥的胸怀。这样一看,为政篇的思路就很清晰了。

当然,这个思路是南怀谨先生的《论语别裁》中间理出来的。我也曾试着去怀疑它,但是找不出比之更好的解释,所以我还是比较认可这个解释的。为政篇有好几句话都是讲孝的,似乎与为政没有太大的关系,其实关系很大。我国古代都是以孝治天下,所以在这里讲孝是有它的意义的。这点在为政第二十一句中也得到了证实:

或谓孔子曰:子奚不为政?子曰:书云孝乎,唯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

在这一句中,孔子就明确说到:推行孝就是为政。所以该篇中间出现了很多人问孝的情况,就一点也不奇怪了。

此外,孔子还讲到了一个为政者的基本要求:要周而不比,即不要偏心眼;要不器,也就是说要全面发展;要温故而知新,要且学且思,还不能钻牛角尖,等等。

不过,虽然为政不能翻译成做一个正直的人,但是可以看出,这些为政的道理,放小了看,也都是做人的道理,这点在后面的章节中也有体现。所以我个人认为,《论语》总体讲的还是做人,还是学而篇说的学问。不管是讲为政也好,还是后面讲礼、仁也好,孔子的主张都是从自身做人入手,就像第一章所讲的君子固本,本立而道生。我想这也应该是学而篇作为开篇的原因吧。

整体来说,为政篇给我的启发不如学而篇多,可能是为政这个话题对我们这些一般人来说,没有如何做人更贴近。不过在专家的解释中,我还是体会到了《论语》文章布局的特点,对中间的一些话也还是有一些体会。我想,只要能学到一点东西,也是很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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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百万英镑》读书笔记

全文共 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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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作家马克吐温一直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他1935年出生于美国,是著名的幽默大师、小说家、作家,他还是19世纪后期美国现实主义文学的祭奠人,这次我看了他写的《百万英镑》,写得非常好。

《百万英镑》叙述了这样一个离奇的故事:穷小子亨利亚当斯应为一次偶然的机会获得了一张不能兑现的百万英镑支票。按常理来说,这张支票虽然数额巨大,但是应为不能兑换,并无实际用途。可是,在充满拜金主义的20世纪英国,围绕这张百万英镑却发生了一系列荒诞而又引人捧腹大笑的事情。亨利因为这张支票而某的一个好职位,并获得一笔不菲的钱财,还获得美人芳心,因此青云直上、飞黄腾达起来。故事虽然是以喜剧收场,却让人感叹万分。

它涵盖了当时英国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揭露了资本主义制度下丑恶、肮脏的灵魂,讽刺了不同阶层人物虚伪的面具下掩藏的拜金主义和腐朽思想。这个故事体现了马克吐温幽默滑稽的独特风格,读来趣味横生,令人捧腹大笑。

翻开他一篇篇精彩绝伦的文章,我不仅能感受到幽默的乐趣,更能体会到社会的哲理,他也引导我深入地思考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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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巴掌童话读后感与读书笔记一年级

全文共 3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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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漫长又愉快的暑假里,让我有了更多的时间看自己喜欢的课外书。我最近看了《小巴掌童话》里的一个故事,叫“爱翻跟头的月亮”。

故事里讲的是一个叫聪聪的小男孩夜里看到了一个调皮的月亮。月亮在空中一会儿翻一个跟头,一会儿又伸出两只手撑在白云上来了个竖蜻蜓,精彩极了。聪聪从来都没有看过这样的月亮,平时人们看到的月亮都是安安静静的。月亮姐姐怕被太阳公公骂,不敢再做表演。但聪聪很喜欢,并和月亮姐姐约好了明天继续来看她表演。不一会儿,聪聪累了就睡着了。在梦中,聪聪又看到了月亮姐姐在翻跟头,竖蜻蜓。

这个故事让我有点羡慕聪聪,因为我也想看到会翻跟头的,会竖蜻蜓的月亮姐姐。后来妈妈告诉我,等我睡着了,就能看到了。我想今晚早点睡,那样就能很快的看到可爱的月亮姐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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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拇指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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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一个女人,特别希望有一个小小孩,最后,她去求见一个仙女,“这事好办”仙女说“这是一粒大麦,你回家把它种在花盆里”。

那个女人回到家里,把它种在花盆里,顿时花盆里马上长出了一个花骨朵,好像是一朵郁金香花。“多么漂亮的花骨朵啊!”那个女人亲了亲红色的花瓣。可是嘴刚碰到花瓣,花就绽开了,她看见 了一朵真正的郁金香花。花的里面,有一个和拇指一样大小的小人。

懒蛤蟆和鼹鼠看见了都想要拇指姑娘,她都设法拒绝了他们。后来,她救了一只燕子,燕子把她带到一个温暖的地方,在这个美丽的地方,她遇见了一个小王子,他们都很喜欢对方,于是,他们两个人最后就结婚了。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通过这个故事我觉得拇指姑娘很聪明、勇敢、善良。以后我要向拇指姑娘学习,做一个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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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最新小学生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8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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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魔小说《西游记》源于社会现实,基于浪漫主义的根石,它融入斑斓的想象,形成了奇幻诙谐的艺术特色,是我国文学不可多得的艺术瑰宝。本次研究性学习,我主要谈一下《西游记》得艺术特色与思想。

在历史的长廊里,文学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的象征,也是其在发展中最真实的社会写照,更是承载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最绮丽的文化艺术宝石。诚然,科学无国界,文学亦美焉!但由于各民族,各国家的文化差异,人们对于文学的欣赏有着不同的见解。但是文学精华,无论在中西方都是一颗永不凋零的文学星,一直在人们的心中闪光。就像哥伦比亚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的暨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代表作《百年孤独》,作者用全新的创作手法,巧妙地糅合了现实与虚幻,融入神话传说,民间故事等元素,展现出一个多彩的想象空间。同样追溯中国古代文学—《西游记》,开辟了中国神魔长篇小说的新篇章。作者吴承恩成功地运用了积极浪漫主义创作手法,巧妙地将辛辣的讽刺,善意的嘲笑,严肃的批判相结合,把神魔小说《西游记》表达得淋漓尽致,出神入化,从侧面抨击当时社会的黑暗,统治者的昏靡来表达自己怀才难遇明君,不能重任的悲愤心情。

《西游记》的问世,在民间广为流传,版本层出不穷。据载明清就有十三个版本。鸦片战争以后被译成多种外国文字,广传世界各地,且发表了许多研究论文,并作出极高的评价。小说以唐僧师徒西天取经的历史事实为题材,以神怪为引线,运用生动贴切、明快流畅的对话描写,设计曲折离奇的情景,刻画鲜明诡异的人物个性。小说具有诙谐性,隐喻性的艺术风格,揭露了真实的社会生活,可谓是中国文学的巨著,它闪耀不朽的灵光,恩泽万代,福及千古。

神幻小说《西游记》是以虚幻境象的表达形式,客观地反映真实的社会生活,寄托人们在精神生活方面对自由公平的一种渴望。相比历史故事,传奇故事,英雄故事小说,它是隐喻的,是它们无法比及的。它既是历史故事,传奇故事,英雄故事小说后的文学新门类,也是对社会现象,文化传承及它自身发展的独特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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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高一的读书笔记小王子

全文共 8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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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新看了一本童话式的寓言故事书《小王子》,这本曾被翻译成百种文字,被改编成同名电影和电视剧的拥有大量读者的这本书,可见它的影响之大。

我想它之所以影响那么大,这是离不开作品的本身的。可以说这本书塑造得很成功,虽然本书没有华丽的语言,没有豪华的包装,一切都是那么的平淡,就像是一个历经世间沧桑的老人在你的耳边诉说着以前的故事,平淡的背后却隐藏着深刻的道理,真正好的作品亦是如此!

这本故事书是以献给一个大人来拉开帷幕的,故事书的叙述者是个飞行员,他讲了六年前因飞机故障迫降在撒哈拉沙漠遇见小王子的故事。神秘的小王子来自另一个星球。小王子告诉了他和他的玫瑰的故事;小王子为什么离开自己的星球;在抵达地球之前,他又访问过哪些星球。飞行员转述了小王子对六个星球的历险及和小王子在沙漠中拥有了友谊。当小王子无法回到他的玫瑰身边,他选择了死亡。飞行员为纪念小王子写了这部小说。

故事书中提到了许多的角色,从他们的身上我看到了许多世间的丑恶和依然存在及永远都不会被磨灭的那份真·善·美。才发现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原来可以那么的大,有些人是那么的善良然而有些人却可以那么的邪恶。只能说故事中许多的人都是悲哀的,国王,一个只是徒有虚名,也只能让别人去做别人自己想做的事的人;土耳其天文学家,一个只能靠一套雅致的西装才能让大家相信他的论证的人;爱虚荣的,一个永远只能听到别人对他的赞扬,却听不到那些真心话的人;酒鬼,一个不敢面对自己,用喝酒来忘记自己整日喝酒的可笑的人;商人,一个自认为拥有所有的星星,却不曾作过对星星有益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显示出了人类本性中丑陋的一面,当然那另一面便是善良,小王子是善良的,应为他一直拥有着一颗童真的心,他为了看见日思夜想的玫瑰和一片净土而选择了死亡,可以说小王子是以死来完成了他那不朽的童真,这不禁给那些生活在权利,金钱,残酷,现实的大人们一个震撼!告诉他们只有拥有一颗纯真的心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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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城南旧事》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7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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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是一朵美丽芬芳的花朵,增长一岁,花瓣就掉落一片,等花瓣掉光了,我们的童年也就过完了。

城南旧事》这本书是林海音这位台湾女作家写的一本令人感概的书。以前读起书来我觉得很没有意思,但是今天读起来,使我真正感到了里面的快乐、幸福、悲伤、离别与无助的感觉。

书中那一件件趣事,那一句句言语都深深感染着我,深深刻在我的脑海里。这本书一共分为8个小故事:《冬阳童年骆驼》、《我们开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但在这些小故事中,有一个故事让我刻骨铭心,读完了这本书,我还记忆深刻,那就是《惠安馆》。

20世纪20年代末,6岁的小姑娘林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是因子结交的第一个朋友。秀贞曾与一个大学生相爱并私定终身,后来大学生回了老家,再也没回来。秀贞生下的女儿小桂子又被家人扔到城根下,生死不明。英子对她非常同情。英子得知小伙伴妞儿的身世很像小桂子,又发现她脖颈后的青记,急忙带她去找秀贞。秀贞与离散六年的女儿相认后,立刻带妞儿去找寻爸爸,不料被火车轧死。

这里面,让我最喜欢的是小说的主人公——英子。她那么善良,那么聪明。她勇敢的性格和乐于助人的美德深深打动了我。他冲破了家庭的重重阻拦,勇敢的与“疯”女人——秀贞接触玩耍,两人最终还成了最好的好朋友。当看到英子知道自己的好伙伴妞儿是秀贞的女儿时,英子不仅仅帮助他们母女重逢,还将自己的生日礼物——钻石表和妈妈的金手镯送给了他们。英子的童年之所以活的精彩,是因她有一颗纯洁的心灵,正是因为她有了这颗心,童年才会美妙、才会幸福。

童年是快乐的,像一条小河,一去不复返,我们童年过的很快很快,所以要珍惜自己所拥有的童年时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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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300字二年级作文

全文共 3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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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三毛流浪记》,这本书是张乐平爷爷写的。

这本书主要讲了三毛去了他梦想的地方——上海,然后发生了搞笑的经历,如:一辆车飞奔过去,搞得三毛一身污泥。三毛看到有一辆平板车,他想,这一定是一张舒服的床,他跳上去,很快就进入了梦乡。原来这是一辆垃圾车,早上,清洁工接着它去清倒垃圾。他来到垃圾箱边,把垃圾倒进去,三毛被阵阵恶臭熏醒,从垃圾堆里猛地钻起来,着时把清洁工吓了一大跳……

通过三毛的各种经历,我想到了我们现在的生活,我们能吃妈妈做的可口的饭菜,还可以上学,可以三毛呢,吃不饱,穿不暖,也不能去上学,在街上到得流浪,就算做好事,也还是被人骂。如今的我们,都能幸福地坐在灯光下写作业,我们能在柔软的床上进入梦乡。世界很大,我们可以到处旅行,欣赏世界各地的美丽风景,并尝尽天下的美食……

相比之下,我们是无比的幸福。我们一定要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努力完成自己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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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巴掌童话读后感与读书笔记一年级

全文共 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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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里,我读了《小巴掌童话》这本书。里面的每一则故事都是意义深刻的.。我最喜欢的是其中《池塘里的狼尾巴》和《楼下的朋友》这两篇小故事。

《池塘里的狼尾巴》主要说的是大灰狼不怀好意,想吃掉小兔子,结果差点被火烤焦。可他还不悔改,又去欺负小乌鸦,被乌鸦姥姥的用智慧骗进了烂泥里,只剩下一根狼尾巴露在水面上的事。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坏人是不会有好结果的,我们要用智慧去战胜坏人!

《楼下的朋友》主要说的是小鼹鼠想和兔子、乌龟、刺猬一起造飞船,结果兔子他们认为小鼹鼠太小,帮不上什么忙而拒绝了他。可是在紧要关头,是聪明的小鼹鼠帮他们解了围的事。小朋友,永远不要因为利益而拒绝善意的朋友,因为他们的情谊是最宝贵的!

读了这本书,让我感受到浓浓的爱:父爱、母爱、友爱,贯穿其中。这个童话还教我们怎样去爱,怎样接受爱。书里的每一个故事都简单唯美,让我印象深刻,读了还想读。

同学们,我们一起来读一读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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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昆虫记》读后感读书笔记

全文共 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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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大自然里有这么多昆虫!它们包括了:蜘蛛、蟋蟀、蝉、螳螂、萤、黄蜂和松毛虫呢!它们的名字有:塔蓝图拉毒蛛、虎纹园蛛、狼蛛等等……读后就感觉来到了大自然!

书里主要讲述了:天生的攀岩家、蟋蟀的住所、蝉和蚁、蝉的音乐、蝉的卵、萤的外科器具、黄蜂悲惨的结果……现在,《昆虫记》就像一股风,带领着我们,慢慢的向大自然飘去……

因为好奇,我和弟弟来到院子里,开始细心的寻找昆虫。很快我们发现了一条毛毛虫,它身体上长满了毛毛刺,它爬行的很慢,很有趣。接着我们又找到了许多蜗牛,蜗牛总是将自己的身体缩起来,像一个个小圆球,好玩极了。后来我们还发现了蚯蚓、蜘蛛等……

《昆虫记》让我了解了美妙的大自然,了解了各种昆虫的生活的习性。妈妈说大自然里不仅有许许多多奇妙的昆虫,还有各式各样奇妙的植物、各种各样奇妙的动物……如此可见,大自然真是有趣的非同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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