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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好词好句好段(热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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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六年级读书笔记

全文共 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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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围城"所讲述的正是主人公方鸿渐(即作者本人)身陷"围城"的情况。杨绛在写"钱钟书与《围城》"时,曾提到了"方鸿渐结婚后处境如身陷围城"。

的确,方鸿渐在订婚前,甚至是婚前,和孙柔嘉的关系还算比较好(不能说是十分亲密--也许柔嘉说的没错,鸿渐根本就没真正爱过她)。但婚后二人动不动就吵嘴,甚至大打出手,柔嘉也开始吃了她以前说过不会吃的"陈醋"(即苏文纨与唐晓芙)。而且,用人李妈,柔嘉的Auntie,鸿渐家的两个弟媳和一些其他的人也唯恐天下不乱,帮他们添油加醋。但在最后的争吵后,二人都以深刻反省,他们虽不可能永远不吵嘴,但我衷心希望他们能够有所收敛,使身陷得状况好转一些。

但我认为,主人公身陷围城的状态并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了的,也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得了的。

例如,在众人初到三闾大学时,才知道自己受到了校长高松年的"欺骗",也许这个骗局不是高松年刻意设下的,但这也是身不由己。但,鸿渐认为,这是。而且,孙柔嘉也受到了那些"狗男生"的欺负。

于是,我运用我超常的联想能力后,便想到了我自己。我小学时,我因学习成绩颇受大家的好评。但,升入初中后,这一切只是"父母在夸孩子的假博士学位"罢了。

于是,我整天担惊受怕,怕被别人耻笑。但,我的老师,家长对待我就像当时苏文纨对方鸿渐一样。不过,我的心里想着玩就像方鸿渐在想唐晓芙。

我于是暗下决心:无论做每件事,都要像鸿渐最初对待唐晓芙一样对待它们。不知我是否做到了,也不知我是否能做到,但,然我立下了决心,就尽最大力来将它实现吧。

我也知道,任何一件事中,都有一个"孙柔嘉",不管"她"是好是坏,我们都要接受"她".千万不要与"她"合不来,过不去,否则,下场是会很惨的。

另外,我身边还有一点像小说里面的,就是绯闻闹得很厉害。这一点是我要"批斗"的。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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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围城读后感2000字

全文共 1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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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是我认为我有史以来度的最快的一本书了.但,这其中的原因有很多:它的人物性格和很鲜明,它的内容很和我的胃口(可能含有贬义,不知是否有人会骂我早熟之类的),甚至主人公方鸿渐的一些经历和我颇有相似之处(关于这一点,我会在文章中向大家慢慢道来).

我一开始,只是把这书当作一本普通的小说来看的,只是为了图个乐子,也并没想写什么读后感.于是,我迷迷糊糊地,一口气地读到了本书的200多页(全书共有335页).这时,我十分纳闷——我一般读小说,200多页会读上近半个月.于是,我诧异地顿了顿,把书合了起来.

这时,我看到了本书的题目——《围城》.我惊呆了.当时,我凭题目感觉《围城》这本书应是写一些抗战时期的事情——"围城"吗!即八路军把日本鬼子围在一座孤城里无路可逃,被迫投降一类的事.但是,内容和我先前的所思所想根本对不上号.它倒是讲了一个上海的青年,出国留学后骗来了个博士学位,回国时候和回国后发生的事情.

我不由得再次不信任地看了看书,并怀疑这书是否印错了,是不是误打误撞地把一个别的作家的什么别的著作给印过来了.但事实证明,书是对的,and I was wrong.

我无奈,小憩后,继续看下去.

我这人有一个很大的毛病,就是书看到一半,就总想知道结尾.一番内心中的激战后,良心逐渐败下阵来,好奇心渐渐占了上风.以是余便翻经至其末,以观其后果.但,此"后果"使余大失所望——这书的末尾不是结尾,而是什么钱夫人写的"附录——记钱钟书与《围城》!"

我看了下去,还没看到一半,便猛地把书合上,万千的思绪戛然而止,学着赵辛楣骂孙柔嘉的架势嗔道:"Damn杨绛这个家伙,没事写这个干甚 !这下可好,文章不用读了,内容不用捉摸了,我成受害者,冤大头了!"

但是,冤大头还是几乎一口气地把这本书读完了——它的内容太精彩了!

从那次经历后,我终于明白了这大学生的平常生活和艳遇等事件与"围城"二字有什么关系.

不过,在说"围城"二字之前,还是先来说说这本书,这对理解有好处.

作者钱钟书的夫人杨绛说:"这书写的正是作者本人的故事."也许正是这样,作者才写出了本书.

其实,"围城"所讲述的正是主人公方鸿渐(即作者本人)身陷"围城"的情况.杨绛在写"钱钟书与《围城》"时,曾提到了"方鸿渐结婚后处境如身陷围城".

的确,方鸿渐在订婚前,甚至是婚前,和孙柔嘉的关系还算比较好(不能说是十分亲密——也许柔嘉说的没错,鸿渐根本就没真正爱过她).但婚后二人动不动就吵嘴,甚至大打出手,柔嘉也开始吃了她以前说过不会吃的"陈醋"(即苏文纨与唐晓芙).而且,用人李妈,柔嘉的Auntie,鸿渐家的两个弟媳和一些其他的人也唯恐天下不乱,帮他们添油加醋.但在最后的争吵后,二人都以深刻反省,他们虽不可能永远不吵嘴,但我衷心希望他们能够有所收敛,使身陷得状况好转一些.

但我认为,主人公身陷围城的状态并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了的,也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得了的.

例如,在众人初到三闾大学时,才知道自己受到了校长高松年的"欺骗",也许这个骗局不是高松年刻意设下的,但这也是身不由己.但,鸿渐认为,这是.而且,孙柔嘉也受到了那些"狗男生"的欺负.

于是,我运用我超常的联想能力后,便想到了我自己.我小学时,我因学习成绩颇受大家的好评.但,升入初中后,这一切只是"父母在夸孩子的假博士学位"罢了.

于是,我整天担惊受怕,怕被别人耻笑.但,我的老师,家长对待我就像当时苏文纨对方鸿渐一样.不过,我的心里想着玩就像方鸿渐在想唐晓芙.

我于是暗下决心:无论做每件事,都要像鸿渐最初对待唐晓芙一样对待它们.不知我是否做到了,也不知我是否能做到,但,然我立下了决心,就尽最大力来将它实现吧.

我也知道,任何一件事中,都有一个"孙柔嘉",不管"她"是好是坏,我们都要接受"她".千万不要与"她"合不来,过不去,否则,下场是会很惨的.

另外,我身边还有一点像小说里面的,就是绯闻闹得很厉害.这一点是我要"批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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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走出《围城》作文900字

全文共 9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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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围城》是钱钟书所著的长篇小说。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优秀作文,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当读《围城》这部小说时,我为方鸿渐和唐晓芙的故事所着迷,常被那种别出心裁的妙喻惹得心领神会地笑。

还特别有感于方鸿渐和孙柔嘉的吵架。他们每次的骂词都不一样,而且一句一句对得很好,好像你说了上句下句本该如此说的。他们完美的对词,恰恰表达了婚姻的无奈,即使“他”想出来也出不来,而且根本就不可能出来。这是每个人都要走的路。方鸿渐和孙柔嘉每次吵架都是因为对方的家人哪里得罪了自己,无形的压抑造成了夫妻间的斗气,吵闹。是不是离开了那个社会,那个大家庭的背景,就不存在争吵了呢?我想不会,或许,他们又会找出另外一些事作为吵架的素材了,这也就是婚姻真正的无奈!

钱钟书先生不直接说,只把事情摆出来,读者会怎样理解,那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了。但婚姻之于爱情,是升华了还是丑化了,还是现实了?很难说清。

其实《围城》的主题是在隐喻人类生存的困境,而且围城无处不在。仔细听听你周围的人的对话吧:富人羡慕穷人安乐、清闲,穷人羡慕富人出手阔绰,一掷千金;城里人羡慕乡村的田园风光、新鲜空气,乡里人羡慕城里人汽车洋楼;忙人羡慕闲人,闲人羡慕忙人。

这似乎就是我们生存的一种状态,或者是心理状态,不满足,永不满足。因不满足,所以会产生思变的心理和思变的行动。人的需求是多方面的,累了又不能休息的时候就羡慕清闲的人,希望过他们那种生活,当真的有一天过上了那种生活,过得久了,就又厌烦了,又想回到以前那种生活当中去,重新做回原来的样子。人们总喜欢这么兜圈子,自寻烦恼;走来走去,或被困在围城里,或被丢出围城外;就像时钟的钟摆一样左摆右摆,游弋不定。

我们每个人都有既定的生活环境和模式,当我们被某种无形的定律牵引着循规蹈矩去生活的时候,就自然地会产生一种难以抗拒的无奈和悲哀,于是我们想跳出自己生活的樊笼,想去换另一种与众不同的活法。可往往到头来,妥协的是我们自己。

其实我觉得,人类在围城的这种困境不外乎从两个方面解决,要么不要把自己所处的环境当作围城,千方百计要冲出去;要么,你非要说那是一座围城的话,也照样能在围城里寻找到真正的我,只要你有坚定的信念,不屈的精神,终究会有一个围城里的好归宿。

如果觉得自己能力足够支撑自己在另一个围城里生存就走吧,说不定真的海阔天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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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阅读围城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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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读围城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一句话“城里的人想出去而城外的人想进来”,上学听老师讲,周围听朋友言。在孩童年代总觉得是否是这个城有魔力,如今已然是一个即将入社会的成年人了,生活给予了磨练也多了些沉淀,再看这本书就全然不是懵懂的模样了。

《围城》主要有两大看点,一个是幽默的语言讽刺,一个是深沉的生活阅历。不得不佩服钱老的文字功底与创造力和对生活深刻的观察与剖析。文中那些深沉的思想在幽默的语言下显得妙趣横生,令人回味无穷。那句被人用滥的“婚姻就像座围城,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书中很多经典的话语确实值得回味,“爱情多半是不成功的,要么苦于终成眷属的厌倦,要么苦于未能终成眷属的悲哀”“天下只有两种人。

比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到最后吃。照例第一种人应该乐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好的;第二种人应该悲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坏的。不过事实却适得其反,缘故是第二种人还有希望,第一种人只有回忆。”这些话语总是犀利中又揣着明白,虽然书中的故事让人觉得有些琐碎,过于生活,但这就是最真实的存在。

虽然经历得不多但是总在世上活着,看过的听说过的也无非如小说中说的如此,爱情也好生活也罢,总要撞的头破血流才会有真实的感受,曾经大放厥词不信的那些“邪”最终还是信了。

在我看来不光是爱情,生活也一样是“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简而言之就是欲望罢了,学不会满足也停不下追逐的步伐,部分来说欲望也许是好的能够推动你的向前发展,但是过犹不及。在这个时代里我主张的是趁着年轻,用尽全力去看看这座“城”,当你对“城”真的里里外外全都了解透彻了再选择你想要的。

但我想说这个“城”之大,可能穷尽一生都没法看完,所以还有一句话就是“人生只有两种东西,一种是你看过的,一种是你没看过的,看过的是得到,没看过的即是遗憾”你选择做得,和你遗憾没有选择做的终究会伴你一生。所以努力去闯,静心选择,保留遗憾,度过这一生,也许是一个最好也最真实的状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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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高中生围城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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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是一部风格独特的现实主义讽刺长篇小说,也是一幅市井百态图。作者透过回国、恋爱、找工作等一系列事件,用辛辣的笔风,一针见血地把人物的灵魂展此刻我们面前。

小说里说方鸿渐的婚姻就像围城,他迈进了就想出来,没进去前却有拼命的想进去,在克尔恺郭尔《非此即彼》中的一段话,恰如其分的反映《围城》中方鸿渐的婚姻,乃至当今社会人类的婚姻,这话是这样的:如果你结婚,你就会后悔;如果你不结婚,你也会后悔;无论你结婚还是不结婚,你都会后悔。嘲笑世人愚蠢,你会后悔;为之哭泣,你也会后悔;无论嘲笑还是痛哭,你都会后悔。信任一个女人,你会后悔;不信任她,你也会后悔。吊死自我,你会后悔;不吊死自我,你也会后悔。先生们,这就是一切哲学的总和和实质。

《围城》的确是本好书,每一次读它我都会有新的感受,好书也的确能让我在忙碌的工作、学习、生活中有一片闲暇的时光,让自我缓解一下疲劳,使人在心灵上得到解放。

伟大的人为什么伟大?因为,你是跪着看他们的,你跪着,别人自然比你高大了,因为你只想当一个汲取者而不是一个创造者,所以作者站在必须的高度俯视着人生,毫不掩饰地揭露出人性的弱点、生活的真实性,并入木三分地撕开来并加以展示,给人以思想深层次的震撼与启迪。

作为学生,婚姻并不是我应当去讨论的话题。《围城》无疑是在告诉我们什么才是真实的生活。每个人从懂事的那天起就开始追逐自我认为理想的感情,当追到的时候又在为感情寻找一个理想的婚姻,而真正都做到的人寥寥无几。其实生活已经教给我们一个规律:婚姻是随机的!结婚就像围城,有的人想进去,进去的人想出来!当感情被岁月侵蚀,成为生活的一部分,这时的感情已经升华为亲情了。

当然,你能够说,我说的这些少儿不宜,我说了,我也只是一个学生,我只是在说这部书,以及我的一些看法。

作者以《围城》做书名,也许想告诉我们:不仅仅婚姻像围城,人生、生活、职业等等更像围城。其实我们一向都在兜圈子,重复的做同一件事情:找个笼子把自我关起来,过了不久却发现那边的风景比这边更好,于是出了这个笼子进了那个笼子。就这样不断的重复并乐此不疲。

围城,是婚姻,也是人生生活中的围城太多了……“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来,城里的人想出去。”嗯,钱钟书先生不愧为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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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围城读书笔记1000字

全文共 12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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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一书你有看过吗?“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无论婚姻,事业都在一个围城中。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却想出来。

偶然,打开书橱,想找一本好书却不知从何处下手。瞥见一抹浓绿,随手抽出。“围城”两字赫然偶然,打开书橱,想找一本好书却不知从何处下手。瞥见一抹浓绿,随手抽出。“围城”两字赫然显露在眼前。封面没有别的装饰,只有“围城”“钱钟书著”的字样。忽的想起前些日子学的课文《老王》。《老王》的作者杨绛是钱钟书的妻子。老师也提起过这本书。在好奇心的驱使下,翻看起来。

说实话,我看不太明白,更不能完全理解作者的想法。以至于只能一点一点慢慢的推敲,使得我现在还没有看完这本书。但是不得不说这是一部非常好的作品。这本书是作者钱钟书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故事背景是作者生活的年代。或许正因为此故事情节才显得更真实,人物才更生动。

主人公方鸿渐是个从中国南方乡绅家庭走出的青年人,迫于家庭压力与同乡周家女子订亲。但在其上大学期间,周氏患病早亡。准岳父周先生被方所写的唁电感动,资助他出国求学。方在欧洲游学期间,不理学业。为了给家人一个交待,方于毕业前购买了虚构的"克莱登大学"的博士学位证书,并随海外学成的学生回国。在船上与留学生鲍小姐相识并热恋,但被鲍小姐欺骗感情。同时也遇见了大学同学苏文纨。到达上海后,在准岳父周先生开办的银行任职。此时,方获得了同学苏文纨的青睐,又与苏的表妹唐晓芙一见钟情,整日周旋于苏、唐二人之间,但最终与此二人感情破裂,并由此结识了苏的同学赵辛楣。方鸿渐逐渐与周家不和。抗战开始,方家逃难至上海的租界。在赵辛楣的引荐下,与赵辛楣、孙柔嘉、顾尔谦、李老师亭几人同赴位于内地的三闾大学任教。后与孙柔嘉订婚,并离开三闾大学回到上海。在赵辛楣的帮助下,方鸿渐在一家报馆任职,与孙柔嘉结婚。婚后,方鸿渐夫妇与方家、孙柔嘉姑母家的矛盾暴露并激化。方鸿渐辞职并与孙柔嘉吵翻,逐渐失去了生活的希望。

很多人喜欢《围城》,或是因为它记叙的贴近大多数人的心理,许多感受都触动到了那曾经历的心里状态吧!杨绛在《记钱钟书与》中说道:“钟书把方鸿渐作为故事的中心,常从他的眼里看事,从他的心里感受。不经意的读者会对他由了解而同情,由同情而关切,甚至把自己和他合为一体。”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无论婚姻,事业都在一个围城中。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却想出来。每个人都陷在一座围城中,被生活,婚姻,事业磨砺,打击和束缚。文中的方鸿渐本就懦弱,没有与命运抵抗的勇气,任由命运摆布。最后终逃不过悲凉的结局。

围城总是存在的吧!学校,家庭……背负着老师,父母甚至爷爷奶奶的期待。有时身心俱疲,想要冲出围城。可当真正冲出的时候才发现不过是进入另一座围城罢了。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成功与失败,学习与娱乐都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种元素,一种色彩当它们存在时,生活才会感到满足,才会变成彩色的。所以也就不会想到要逃离围城,也会感到幸福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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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围城读后感中学作文

全文共 7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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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学到现在,《围城》只看了三遍,却一直不能忘怀苏文纨那句:“冷若冰霜,艳若桃花。”官小姐出身的苏文纨本身就有了高人一等的权利,再加上留学博士的头衔更是让她把爱情看得特别珍贵,不肯轻易施与。然而留学归来的她,也许是受到了方鸿渐和鲍小姐亲热的刺激,也许是回国后受到封建正统思想的“熏陶”,她的“冷若冰霜”早已热得蒸成了汽了。在赵辛楣、方鸿渐和曹元朗中游离,看着他们三个男人为她“争斗”成了她最大的乐趣。

有人说,一切都会变,除了改变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也许正是如此吧,时光如梭,命运如滚滚车轮将我们带往未知的世界。看到赵辛楣与方鸿渐的针锋相对时,有谁会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曹元朗来,还最终和苏文纨结了婚。在看到唐晓芙和方鸿渐之间的不断互相爱慕、猜疑和争吵这些小打小闹的时候,有谁又会想到晓芙将会远去,而方鸿渐却被孙柔嘉“骗婚”。也许正是因为方鸿渐和孙柔嘉之间本身并无感情基础,平常的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才会发展成为最后的离家出走。良好的感情基础对于婚姻来说真的很重要啊。

在书中,婚姻中的“平等”也是从头到尾反复强调的一个问题,假如婚姻中有一方过于强盛而一直对另一方不公平的话,婚姻便时刻处在崩溃的边缘了。方逐翁说过:“嫁女必须胜吾家,娶妇必须不若吾家。”只可惜后来他儿子并没听他的话,娶了个背景比他好得多的孙柔嘉,仗着个好管闲事的姑妈,压迫得方鸿渐喘不过气,逼得婚姻进了死胡同。

也许这正好应了那句话:围城里的人想出来,而围城外的人想进去。我们的世界正像这么一个大染缸,缸外的人瞅着这鲜艳多彩的繁华而羡慕不已,而缸里的人,却回想着这外面的纯洁干净的好。婚姻不过是两个人的一种协议,却有着这无穷的吸引力,让全世界的人们都为之疯狂。

围城里的好戏还在上演,而围城外,羡慕的人们仍在继续渴望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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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说《围城》读后感心得体会

全文共 6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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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缝太宽,还是时间太瘦,那一千多个日夜就这样毫无知觉地从指缝间溜走。曾经抱怨,曾经感慨,可如今只剩满腔留恋。我现在能做的便是以一段拙劣的文字来祭奠我那段流逝的岁月。这些文字虽不美,但必最真。

宿舍那些趣事

说话的时候,男人和女人的区别就是步枪和机关枪的区别。这话在女生宿舍得到了充分体现。每天中午的茶话会,深夜的晚间大会都会按时举行。话题涉及之广,讨论之群情激昂,足以令你目瞪口呆。上刻国家最新公布的利民政策,下到明星八卦绯闻,还会从明星八卦牵扯到某位同学的七大姑八大婶,甚至连食堂哪个窗口的大姐打的饭多点都要论上一论、评上一评。后来,走读后,每当闲暇时刻,我总常常想起那些在宿舍大谈天南地北、胡编乱扯、打打闹闹的日子。我想,那便是青春的模样。

班级那些记忆

在翻越了重重书山,踏过了层层试卷,跨过了片片题海后,我们的高中生涯即将落幕。可心中满是酸涩,因为怎忘?怎忘在4×100米终点线上我们落下的泪水,怎忘大家埋头迎战高考,挥洒汗水的场景,怎忘阿兵那些经典的中英文发音,怎忘你们……

心中那点别情

曾经,总想逃离这座“城”,可现在心口涌动的感觉叫不舍。原来,在不知不觉中,这座城已承载了我们那么多的记忆。席慕容说:“记忆是无花的蔷薇,永远不会败落。”故而,我坚信,经过时光的打磨,记忆会愈发清晰。逝去岁月,会化作美好回忆永留心房。在这个夏天,在2016年的这个夏天,我们即将离开这生活三年的“城”。可,我们说好了,不去哭泣,不说再见,因为我们后会有期!

其实,再华丽的词藻到此也会略显苍白无力,因这三年的点点滴滴已无法完全用言语表达。经历过,你才懂。

三年围城,至此剧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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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最新高中生围城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8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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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确实,我们的生活中“围城”随处可见。不仅仅是恋爱婚姻、工作事业,还有学习生活、交友处世,无一不有一个“城”把我们“围”着。“围城”——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作者用幽默的语言、深刻的哲理、巧妙的比喻,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如:“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了,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孙太太眼睛红肿,眼眶似乎饱和着眼泪,像夏天早晨花瓣上的露水,手指那么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苏小姐双颊涂的淡胭脂下面忽然晕出红来,像纸上沁的油渍,顷刻布到满脸,腼腆得迷人”。又如:“我们一天要想到不知多少人,亲戚、朋友、仇人,以及不相干的见过面的人。人事太忙了,不许我们全神贯注,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

我们一生对于最亲爱的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不到一点钟,此外不过是念头在他身上瞥过,想到而已。“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这些语句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时而让人忍俊不禁,时而又想像着作者所描述的情景,给人深深的同感,仿佛身临其境、如见其人。

作者把人性的虚荣讽刺得淋漓尽致。对于大学教授,他们借着兵灾来吹嘘:汪处厚得意地宣扬他南京的房子;陆子潇流露出战前有两三个女人抢着嫁他;李梅亭在上海补筑洋房;方鸿渐也把故乡老宅放大了好几倍……“日本人烧了许多空中楼阁的房子,占领了许多乌托邦的产业,破坏了许多单相思的姻缘”。对于方鸿渐的两个弟媳,则是开了自己嫁装的虚账,调查孙柔嘉的陪嫁。人物形象是那么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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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围城》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9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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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上书本的最后一页,久久不能忘怀,满脑子都是方鸿渐与孙柔嘉吵架时的情景。那末了的句号,似乎并没有意味着终结,反而像是在向人们宣告着另一个新故事的开始。

读完《围城》后,总是感觉心中有种莫名的压抑。总是感觉有种难受的感觉,一方面是有太多的人生活在那种虚伪,软弱,优柔寡断的气氛之下,有太多的人都像围城中的方鸿渐一样。终日碌碌无为,消耗家中的钱财,浪费别人的机会,欺骗家中人的感情,可最悲哀的是他们本人却活的毫不知情,恬不知耻。太多的人活在自己封闭的区间中,躲在一边不问世事,他们只知道为了自己的饭碗而努力,却对水深火热的广大人民而无动于衷,身为读书人,作为当时中国思想最为开放?接受最先进的理论学习的一部分人,他们还仅仅如此,那其他思想还处于封建中的更广大人民还有出头之日吗?作为国家最优秀的人,就应该负担起自身的责任。既然连出国留学的这些人都麻木成这样,那整个中国社会就被外国的殖民统治思想所包围一样,躲在那坚固围城下的一群麻木的人。他们都是那个社会中悲哀的人。一群被困在思想之城的人。

作者在文章中两次提到过“围城”。一次是通过苏小姐说出来的:“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去”,另一次是方鸿渐在甲板上的感慨:“我近来对人生万事,都有这个感想”。在本书中,作者所展示的围城现象主要是婚姻和职业,以此表明“人生的愿望大多如此”。这是一种人生哲学的问题。方鸿渐就在不停地进城出城,这似乎多少说明了人总有一种盲目性,不停地奔走反复。这也带给人些许对人生的茫然人的性格是围城,人的经历也是围城……这一堵堵城墙将一个人牢牢地围住,制约他的思想,他的行为,使他演绎出一幕幕的悲喜剧。也使他终究成为一个被堵在城墙之中的鳖。一个只有生命却无思想的人。

由此,我不得不想到我自己,我是一个学生,我的那座城堡有是什么?是学校吧,我是城内的人,拼命地想逃出去,城外的人呢?是那些过去的记忆,他们正无比兴奋地期待着进入这座华丽的城堡,就像十几年前的我一样。这是一座坚不可摧的城,在扣留我们十几年后才放我们出来,不,应该说出去,然后,我们再满怀希望地步入下一个城——工作。

人生,围城,我们就在这一个个城堡间,进而出,出而进,周而复始,没有止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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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围城读后感中学作文

全文共 6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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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一书只是一些由作者琐碎的见识和经历”拼凑”成的琐碎的情节。就一般而言,情节琐碎的书必然要有绝佳的言语表达才能成为一本成功的作品。钟书君的《围城》果真是把语言运用到了登峰造极的境界。因此,读《围城》不能像读一般小说那样只注重情节而忽视语言了,如果那样的话,《围城》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我觉得《围城》里面的精言妙语是这部小说的最成功之处,也是最值得赏析的地方。

这本书的比喻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不禁一一勾勒品读。《围城》中的妙喻有两种,一是真实的写景写事物的形象比喻,读来令人舒畅,感觉恰到好处。二是抽象的思维和感觉运用具体的物象来比喻,读来让人觉得新奇,玄妙!

又如开篇一段中“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阳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这一句话比喻与拟人混用了整体流畅自然而不带任何矫饰,这也是我说的第一种比喻,书中很是常见,更常见的是第二种比喻,也是全书中的亮点。

如“忠厚老实人的恶毒,像饭里的砂砾或者出骨鱼片里未净的刺,会给人一种不期待的伤痛”沙砾和鱼刺所伤之痛的比喻既生动又准确。来看这一初更妙的,鸿渐去赵辛楣的洋式公寓,“没进门就听见公寓里好象正在开无线电,播送风行一时的《春之恋歌》,空气给那位万众倾倒的国产女明星的尖声撕割得七零八落——那女明星的娇声尖锐里含着浑浊,一大半像鼻子里哼出来的,又腻又粘又软弱无力,个鼻子的主产品鼻涕具有同样品性”。哈哈,女明星被这一比,真是体无完肤香消玉殒了。钱先生惯用这种裸露的不留情面的如刚针一般的讽刺。

真是语言犀利,讽刺尖露,诙谐幽默,妙语连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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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围城六年级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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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围城》,跟读一般的小说感觉很不一样。总觉得大师的作品吧,肯定是生硬晦涩,至少是我辈很难读懂的,要想读懂,也要摆上好几本字典在旁边,才能有读下去的勇气,《围城》不是这样,它通俗的可以,从身边琐事娓娓道来,总有那么一处是撞击到你尘世的灵魂。本来觉得

40年代的作品,是太公太爷辈的事了,想要找到一丝与现实相关的东西无异于到秦始皇的墓里挖计算机。

谁知读的时候,它竟多次引起我的共鸣!很多的事情,就像是发生在身边;人物的心情,就像是从自己记忆中掏出来的东西,贴切的让人吃惊!仿佛去看心理病的人被人一下子戳中了心事一样,有几分不可思议,又有几分难堪,却还有几分爽快!抨击人生病态,笑骂人性弱点。在这个领域来说,鲁迅应该算的上是鼻祖级人物了。鲁迅是严肃的,狠狠的提出问题,像是尖锐的猫爪抓的你鲜血淋淋,钱钟书则不然,他漫不经心的提出问题,就像有只手在轻轻的挠你,他挠啊挠,你笑啊笑……最后终于发现了!原来自己身上有只虱子!也可以这么说,鲁迅用的是锋利无比的匕首,一触见血,给人一种鲜血淋漓的感觉;钱钟书用的是尖锐的长针,乍看之下,对患部没什么用,但像针灸似地对准医疗部位刺下,刺得深,刺得透,一疼之后便觉舒畅无比,让人被刺得心服口服。一部好作品,就应该在某方面具有鲜明的特色,才能显示出作者的独特个性和品质。契诃夫的作品追求辛辣幽默,欧·亨利追求精巧的构思,《围城》所表现出来的是钱钟书的学者式的幽默讽刺。

你看《围城》中,谈话、吃饭、交友、恋爱、工作、家庭,全是生活中种种细节,极其普通的琐事,然而正是在这些琐事中,在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中,一个个活生生的生活场景,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呈现在读者眼前,是那样生动,艳活和逼真。方鸿渐的虚伪,赵辛楣的坦白,褚慎明的爱面子,苏文纨的媚俗,唐晓芙的纯真,孙柔嘉的狡黠,都一跃纸上,让人又爱又恨。钱钟书善于用洞烛幽微,纤芥并肖的笔触刻画人物心理,其犀利精微的心理讽刺,使人物很具立体感。老处女范懿年华老去却乏人问津,一心想汪太太帮他做媒,却又装腔作势,故作矜持。一见到赵辛楣就原形毕露,“像画了个无形的圈子,把自己跟辛楣华围在里面,说话密切泼水不入”,回去的路上,她几次设法要把同行的方鸿渐、刘小姐支开,留下赵辛楣和她两个人走。

她一会儿说桥太窄,让赵辛楣拍她走河底;一会儿说忘了手提包,让赵辛楣陪她回去取。又有幽默,又有讽刺色彩,妙哉!第三章写几个知识分子的聚会就更加叫绝了。赵辛楣一心想灌醉方鸿渐以泄爱人被夺

之恨,谁知苏文纨对方鸿渐的关怀更教他醋上心头,褚慎明和方鸿渐在席上互相鄙视,相互拆台,褚慎明看到方鸿渐酒醉后呕吐,故意嫌恶的捂着鼻子,心生一种幸灾乐祸和解脱的快感,“觉得自己泼出的牛奶,给方鸿渐的呕吐在同席者的记忆里冲掉了”,这种知识分子的丑陋灵魂,通过心理战昭然若揭,猛然外化的手法,显示出钱钟书讽刺幽默的高超、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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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十月围城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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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的武打片,打中的是肾上腺。《十月围城》,打中的是心口。

以往的武打片,让人觉得:打得好痛快。《十月围城》,让人觉得:打得好痛。

这武打片,竟让人心中大呼:别打下去了!

有人问我:这片子,哪里不好?我一时语塞。

(以下有严重剧透,慎入。)

一、模式:

有一类电影采用的故事套路可称为“八方来客模式”(或者“群英荟萃模式”):某精神领袖,把隐藏尘世之中的高手都召集起来,萝卜开会,临时组团,一起去完成一件惊天动地的任务。这些人自然是高矮胖瘦、奇形怪状,尽情展示人界的多样性。他们各怀绝技,平时深藏不露,在十丈软红中各自做着默默无闻的贩夫走卒、裁缝店老板、扛大包的(《功夫》),引车贩浆,一旦听到召唤,立刻锥出囊中,集合成无坚不摧的力量。这种模式的典型电影如《十一罗汉》系列,如《世界末日》。

《十月围城》也是按这种套路编剧的。这个模式很讨巧,把各路英豪攒到一块儿,犹如百川归海,涓涓细流,先叙述各人之牛B,每人做个亮相,好比是一件一件把奇巧玩意儿放进包袱,一点一点让观者的期待浓厚起来,最后包袱一抖,数件玩意魔术般拼成一件光彩耀目的物事,好戏登场。《水浒传》之“群豪聚义”,亦庶几相似。

温瑞安的集子里侠气最浓的小说当数《刀丛里的诗》。该书讲述的就是一个“群英荟萃模式”的故事:万众景仰的大侠龚侠怀蒙冤入狱,名妓、公子等江湖众人纷纷站出来营救。“仗义每多屠狗辈”,这样的故事每每令人热血翻腾。

武打片首要解决的问题是:为什么要打?要打得理所应当。《十月围城》给打戏找的“由头”是——革命。其实这算是另一版《建国大业》,只不过建的是中华民国。

革命风云之中,别有兄弟义重、主仆恩深、父子爱切、儿女情长。历史的车轮喳喳轧碾过去,摸一摸轮胎是满手的血。想一想,荡气回肠。

在《十月围城》中,义士们需要保护的,是孙中山和他与各省革命领袖开会的一个小时时间。用片中梁家辉的话说:“这一个小时的时间,就是我们四万万同胞的希望。”

在开场的时候,观者就已经知道,孙文必然不死,保护他的人,必死。因此悲剧是从第一分钟开始的。

二、孙大炮的炮灰们:

在这些义士们中,有一部分是根本不明所以的冤大头,有一部分是早就了无生趣,只想拼命。这不是黄花岗七十二义士。他们的目的不纯粹,他们并不是每个人都像李重光一样“一闭上眼看到的就是中国的明天”,他们有的为报恩,有的为尽忠,有的为私情。但是,每一滴血,都是滚烫的,所有的牺牲,都是可钦、可佩、可感的。

梁家辉(陈少白):

以梁家辉的演技,演这么个人物可说是没有任何挑战。他的表演亦中规中矩,因为他的角色是穿针引线,所以他竟然成了全片最无趣的一个人。抓阄一段,最可圈点:抓到阄的人要去做孙文的替身,也就是当个活靶子,谁都心知肚明去了就难活,然而最不能死的人李重光,却偏偏(意料之内情理之中)抓到了。刚刚还大义凛然的志士立即失态,再也摆不出“人人平等”的脸子:陈少白过不了这一关——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怎么跟你爸爸交代?我怎么对得起他对我的信任?!我已经欠了你爸爸太多,要是再欠他一个儿子,我还有何面目做他的朋友,我这一辈子都还不清—— 但众目睽睽之下,这些苦衷他说不出口。那一心要救国的少年不明白,他太年轻,他的血太热。他没有错,所有人都没有错,所以这是悲剧。陈少白那一刻的焦灼和嘶喊,让人无比心酸。

(后来好友提出质疑:梁家辉当初叫嚣“我们这一代要牺牲是为换来重光那一代的幸福”,可是怎么最后重光、阿四、方红他们那小年轻的都死了,老的一拨儿倒没死?!)

沈重阳(甄子丹):

在《十月围城》的群星版海报上,片方将一堆萝卜丝儿攒在一起做了个拼盘,被摆在中间的一丝儿便是甄子丹。其实这应是片方为票房计,故意如此安排,毕竟在如今喷气机李虔心向佛向达赖、杰基﹒成脸上的沟壑越来越马里亚纳(连他儿子都出来混贺岁档了)的今天,甄子丹当了一回叶师傅、打了一回日本人之后,已然(在半红不黑多年之后、在做了千年老二之后,终于)晋升为“国民打手”,于是片方把这个红得发紫的萝卜摆在了碟子中间儿。但其实甄子丹真不是主角,他也属于“了无生趣”的一群。

他跟范冰冰的关系,有点像《父子》中的郭富城和杨采妮:这女人爱过这男人,但他赌,是个靠不住的假肢(《三枪》里闫妮语),于是女人带着自己的姿色和自己的娃去嫁了大款……然,到底李玉堂是怎么结识怀着孕的沈太太、又怎么让她变成自己的“四院点灯”?如此身家的富豪,还会愿意要有夫之妇?此处存疑,估计编剧很难自圆其说,当然他也不用圆,这是武打戏不是三角恋悲情戏,就像《风声》是谍战戏不是断背戏,白小年跟司令的私情,也是点到即止,“神龙见首不见尾”,只要给这个角色一段历史,让他变得丰满即可。但是这女子当了别人家的“四院点灯”之后,竟还腆着脸回来要求前夫保护现在的丈夫?——看来李玉堂年纪虽老,比之精壮小伙子犹有过人之处——而且这女子开出的条件居然是“我会告诉孩子她的爹是你”。沈重阳竟就为这个站到了正义阵营里,实在有点牵强。

——他的小闺女(一直在骑小木马,长大说不定是个花木兰)实在是个宁馨儿,乌溜溜大眼睛,雪团也似。黄包车外,沈重阳跟着车一路小跑,眼巴巴望着女儿却做不得声,眼中是惊诧、喜悦、追悔......这一处,子弹哥演得真好。

——《天龙八部》中,沉沦多年的段延庆,突然从刀白凤口中得知自己竟有一子,眼前的俊秀少年段誉便是,于是“惊喜交集,只想大叫大跳一番,胸中有个极响亮的声音要叫出来:‘我有一个儿子’!”沈重阳得知自己竟有一女的心情,当相去不远。

沈重阳是这支乌合之革命队伍里最不纯粹、目的最可疑的一分子。但影片的立场是:血洗一身孽,无论如何,牺牲了的就是好同志。沈重阳终与敌人的奔马相撞而死,也荣获了壮烈煽情的背景音乐与“籍贯不详”等字幕。

李玉堂(王学圻):

中国人讲究“抱孙不抱子”,爷爷对待孙辈尽可含饴弄之,但是对父亲对儿女的感情就要收敛,就算有“舐犊深情”也不能伸舌头,得忍着,拿出一副冷脸,好比贾政对待宝玉那样,哪怕真觉得爱子丰神如玉老怀大畅,也必须板起脸呵斥“混帐东西你懂得甚么”。王学圻饰演的李玉堂(李玉堂这名字总让我想起《白玉老虎》。玉堂,亦即“玉堂金马人物”)便是这样不怒自威的严父。吃饭时美妾娇女环绕而坐,莺莺燕燕娇声同呼“父亲”,颇有奇趣。女儿众多,那一个四十岁上得的儿子,有如众星环捧的月亮。虽然只给出饭桌上寥寥几个镜头,但姐姐们对弟弟的宠爱、李府的家教之佳,俱在其中。

李玉堂也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革命党,这个“大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资产阶级领导无产阶级闹革命,港人的革命观还真是可爱),与革命的关系始终若即若离,保持安全距离。李玉堂是在认为挚友已死的情况下,一口悲愤之气涌上来,咬牙要完成好友的遗志。然而他对革命的付出始终是有底线的,这底线就是儿子李重光。

《宋家皇朝》中姜文饰演的大富豪宋查理是孙文挚友,他从精神上和金钱上都无比支持孙文的大炮事业,但是——你管自去当孙大炮好了,不能让我女儿当炮灰。我什么都能献给你,唯独女儿不能给你。因此孙文勾搭了庆龄二千金私奔之后,查理宋又伤心又生气,破口大骂着与孙文绝交。李玉堂对革命的态度也是这样——钱,多少万都可以给,儿子,万万不能给。然而他还是败给少年之热血。当发现黄包车中的替身是自己的儿子,李玉堂慌忙追出去,腿一软,在门槛上绊得跌了一跤——这一跤,跌得真好。

随后,便是致敬“敖德萨阶梯”的一段(此处很多人都提到了,不赘言)。这样好的儿子,就死在在自己眼前,一句话也没有就去了。人生至痛,莫过于此。李玉堂抱子大恸之际,只喃喃说了一句话:“我叫你别出门,你不听话啊……”——他早预料到此事凶险,九死一不生(《刺陵》中陈道明语)。而父亲是宁愿自己死一万回,也不愿爱子损失一根寒毛。陈少白亦在一边痛哭,这一副眼泪又与李玉堂不同——除了悲痛大好少年之死,还有愧对好友的歉疚。李玉堂紧抱着儿子的尸身号啕,只抬头用糊满热泪的眼睛看了陈少白一眼。那是怎样的一眼啊!无尽痛楚、埋怨尽在其中。他没有过去握着陈少白的肩膀死命摇晃:“你还我儿子你还我儿子!”(那就成狗血电视剧了)真正的悲痛是无力的,不仅无力言语,而且无力追究。儿子已经死了,大罗金仙下凡也救不转了。除了眼泪,还有什么可说的。

(王学圻那一眼,值得N个影帝。看了片的媒体记者采访王学圻的时候,无一例外地说:“你做好拿影帝的准备了吗?”真正的好演技原来是这样一种东西:就像雪地上搁着黑煤球一样明显。它让你彻彻底底地服膺。)

然而“苍苍蒸民,谁无父母?提携捧负,畏其不寿。谁无兄弟?如足如手。谁无夫妇?如宾如友。”每个小人物都是某人的大人物,每个平凡人也都是某人的珍宝至爱,方红应有家乡亲人,邓四弟亦有爱人阿纯,你有失子之痛,难道别人俱是钢铁木石?此际回想李玉堂对儿子下的禁足令“这几天外面乱你就别出门了”和他对众“义士”说的一声“谢了”,便觉得有些残忍——莫非你儿子的命特别珍贵一些?

邓四弟(谢霆锋):

邓四弟的桥段沿袭了影视剧的良好传统:谁敢放话说“我明天就结婚了(退休了/金盆洗手了)”,谁就必死无疑。

小车夫阿四每天拉着老爷经过照相馆时,轻轻打铃,里面的漂亮“打铃”便回头嫣然一笑。

但我知他必死,我知那婚礼永不会发生。看电影看到一半的时候,我心里默默地问编剧:你敢让他不死么?你敢让他活着回去跟情人成亲么?——不敢。编剧用后面的情节回答了我的问题。

李玉堂也知他必死,因此暴风雨的前日,他急可可地带着阿四上门提亲,把照相馆的掌柜惊讶得半晌说不出话。这是他最后能为小车夫做的事情,他心中知道这是阿四最后能享受的一点幸福。少年与少女没感受到不祥,依然相视微笑。当阿纯站起来一跛一跛地走路,阿四望着她仍痴迷如望着下凡的仙女。正是此刻,战事之惨烈初现狰狞——以最温馨的方式。悲剧是把美的东西砸碎了给人看,在赞叹那美好的时候,悲剧已经开始了。

小情人最后一次私语时,阿纯(姜太太)问:你知道你明天要保护的人是谁么?阿四摇摇头,无比灿烂、无知而无辜地一笑。如此灿烂,如此悲戚。

这无知,竟然像是对心机深重的革命党人的无声讽骂。

李重光(王柏杰):

在所有萝卜之中,李重光大概是唯一心怀大义的人。他只是个少年,热血少年。血热的人,都死得快。

他是这片中最纯粹的革命者。陈可辛说:几乎所有的革命的开端都是学运:“五四”、塞尔维亚的中学生刺杀奥匈帝国皇太子......学生是社会中最有激情的元素。李重光就是这样的激情学子。

多可爱的少年——受父亲的影响,他有点少年老成。他心里想的比谁都明白:“全中国都卷进去了,我还能置身事外么?”——他不是浑浑噩噩就抛闪性命的莽夫。别的不肖子骗父亲是为花天酒地,他骗父亲是为了革命大业。他会怕,但他浑身颤栗着坚持到了最后一分钟。

这样好的儿子死了,难怪父亲会那样伤心。

方红(李宇春):

民国时期的女孩子应该打扮成什么样的呢?片中范冰冰和惊鸿一瞥的李嘉欣都打扮得一丝不苟,完全不知道为什么要坐在照相馆里的姜太太周韵是未婚女子,也穿得很美观,但“戏班斑竹”任达华的闺女,怎么就戴着飞行员似的“耳朵帽”、穿得跟小土八路似的?当然,这可以解释成——方红这孩子是假小子、花木兰,自小不爱红妆爱男装,或者方将军戎马倥偬,一个女娃带在身边不方便,于是“自幼假充男孩儿教养”。但我觉得可能是这样:造型师怕给李宇春脑袋上安俩小辫儿,观众会笑场笑抽过去,为了不让网上那帮尖酸刻薄的人抓住话把儿,所以干脆顺应民意,就打扮成个小男娃子吧。

方红的父亲原是“方天大将军”,战败后下岗再就业,成了戏班斑竹(将军唱戏?这职业变化得也忒不靠谱了)。将门虎妞名叫方红(将军一介武夫,估计也没文化,取这么个没水平的名)。方将军与敌人对打之前,利落地将女儿打晕,裹进被单里,一根绳索缒下窗户,刚好木板轻轻倒下把她遮住。临危之际,尚有这样心思细密的安排,将军之有勇有谋可见一斑。随后这慈父转过身来面对敌人,放心地血战至死。

(让人想起《鹿鼎记》中归辛树夫妇,面对康熙自知必死之时,先全力把儿子归钟掷出窗去。)

因此方红卷进来其实不是为孙文、为革命,而是为父报仇。所以一见仇人立刻不管什么孙先生,跟着仇人跑偏了,后误打误撞跟进了杀手的火药房。引信正在滋滋作响,马上就要点燃火药桶!怎么办?!我承认当时我想歪了——难道伊要用比利时小英雄于连的办法把火药信子浇熄?!不能吧?……最终中国小英雄方红冲到门外用九节鞭锁住房门,咬牙喃喃道:“爹,女儿不孝……”轰然巨响,玉石俱焚——为什么说是不孝?因老父千方百计护下爱女这一条性命,如今却转眼就要抛闪。可恨的不是不能活命,而是辜负了老父要自己活下去的苦心。

——2003年陈德森原定的老阵容中,扮演方红的是萧亚轩。很好奇如果萧亚轩来演此角,会成什么样子?但如今李宇春的表现,让人感觉是“不做第二人想”,将门虎女的勇敢、坚韧、憨直,都表现得贴切到位,让人心生怜惜:多好的女娃,咋就董存瑞了呢!

少林僧王复明(巴特尔):

几乎每部武侠小说中都有个巴特尔这般的人物:身长九尺,腰阔十围,天生神力,武功高强,不过头脑都不大怎么灵光(如《白玉老虎》中萧东楼的管家胡巨、《风云第一刀》中的大欢喜女菩萨、《大旗英雄传》中的赤足汉)。巴特尔始则是卖臭豆腐的,酷爱花花草草,称办完这件事就回少林寺(此处其实没交代清楚)。此人便是“风尘异人”一类,类似“雪中铁丐”吴六奇之属,他的存在是为让这副英雄谱更增传奇效果。

然而,此人真真是被李玉堂骗去的。他并不真正明白明天的任务险恶到如何的地步。电影似乎要表示:在一个光明的由头之下,这样的小小龌龊可以忽视。但是,如果用“拯救大兵瑞恩”的价值观来审视,这是片中革命党人遮掩不过去的劣迹。

决战之时,巴特尔神将伸出有着总冠军戒指的手,用投篮神功掷碎了一个又一个敌人的脑瓜。大块头有强生命力,被宵小围攻,身被数创,依然爬起再战。

最终他扳倒牌楼的柱子,与敌人同归于尽,壮烈如《圣经》中推倒神庙石柱与非利士人同归于尽的力士参孙。

刘郁白(黎明):

这是最有仙气、侠气的人物。这是“义士”中最难定义的一人。爱上父亲的女人(其实这桥段有些俗套,《白银帝国》刚刚用过),使老父气死、恋人自尽,于是恣意作践自己,甘为乞丐,沉沦烟霞之乡。十年悲辛,浓缩在几句话、几个动作中(李玉堂路过时,一个银币扔过去,眼神是怜悯的。侧面笔法写刘郁白的可悲可惜)。伤心人别有怀抱——李寻欢失掉林诗音后,也曾烂醉终日。爱得深,所以难自拔。

最终他沐浴、剃须,腌臜乞丐变回翩翩公子(也许他昔日曾有“铁扇公子”的美号?)。孙家门外的台阶上,他长发飘飘,两手背负背后,岩岩若孤松之独立,风姿有如天人。

然,终是寡不敌众。挠钩一支一支刺入他的血肉。渐渐不支。浴血喘息之际,最凶恶的敌人步步逼近。

——他为何要拼命?大概一半是因生无可恋,一半是要报恩:世人皆目他为丐,只有李玉堂仍呼他“刘公子”。他每日接受李玉堂的银币去吸鸦片,也必默默下定决心以命报偿这尊重。

——这段故事,大有春秋战国时“荆轲报燕太子”、“冯谖报孟尝君”等奇士报恩的古风。

在此人死后,我特地注意了一下片方给他安排的籍贯:江苏扬州——千古风流之地。

刘郁白临死前幻觉中含泪美人(李嘉欣)的惊鸿一现,真神来之笔。令人记起《双城记》末尾:卡尔登想象着心爱的女子,从容赴死。

——我即将见到她。我即将摆脱心头的枷锁。我即将得到最好的休息。我即将进入永久的安眠。

阎孝国(胡军):

胡军这个造型据说做得很精心,据说光卸妆就要四十分钟,其实真没看出时间花在哪儿,就贴了个下巴的小刀疤?乍一看海报还以为那人儿是计春华。如果造型是打算Cosplay计春华(《少林寺》以及《方世玉》里面的无眉大反派),那倒是很成功的。

在此悍将面前,陈少白确乎显得是“书生造反”——他晕血,连血都不敢看。

但是此处亦有硬伤,阎孝国一再声称自己是陈少白的学生,且对陈少白对他的考语(记得是“有勇无谋、难堪大用”之类)耿耿于怀,但那是何时的事呢?阎孝国应是四十尚不足,三十颇有余,陈少白看上去顶多比他大十岁。莫非是阎孝国少年老成?

有追求和信仰的人无论如何是受人尊重的(所以理发师陶德杀人如麻,仍教人心折),阎孝国其实是升级版纳兰元述。

此人的姓:“阎”,甚妙,他可不是就是个阎罗似的凶神恶煞。

阎孝国的强大不止是武功高强,他内心的力量亦十分坚定,抱定的也是赴汤蹈火、殒身不恤的信念。他的意志不亚于笃信三民主义的革命志士。正反两方,势均力敌,这样安排,戏才好看。

武功最高的他,是最后出手的一个。表示他即将亲自上阵的镜头十分精巧:一只手的特写,他缓缓把手上的扳指退了下来。他的死亦耐人寻味。“诛杀孙贼,报效朝廷”的他,在死前一刻,坚信自己已经除掉孙文,心满意足而逝。这是个十分饱满可信的反派。

——或曰:最后长阶一场,陈少白已然嘶喊“他不是孙文”、“重光快跑”,为什么阎孝国还一定要杀死车中人?愚以为:此时阎孝国已进入半疯状态,自视甚高的他,不相信、也不愿相信自己半日追逐的竟只是个西贝货,刺死车中人后,他在臆想中已经可以安慰自己“孙贼已死,学生报国了”。

警司(曾志伟):

这个角色很像《叶问》中的林家栋——一个“灰人”。其实更多的人是他这样的:在自保的前提下,有限度地做些良心事。他是站在革命者和清廷鹰犬之间的“第三者”,使这一部风云录折射出更繁复的光彩。曾志伟的哑嗓子+洋派小胡子+邮筒身躯,有趣得紧。

孙母:

《十月围城》是男人戏(萝卜戏),女性角色都是碟子边儿上的西兰花,但是孙母这个角色,虽戏份不多,却精彩十分。“国父”的母亲,应该叫什么呢?——“国奶奶”?此是侧面写孙文的妙笔。孙文始终没有露出正脸,但这样雍容的母亲,教养出的儿子可想而知——他必有着无比的领袖风范,他当得起“四万万同胞的期望”,他值得这许多仁人志士,把性命和热血作为赌注,双手奉上。

外面呼喝不止,屋内孙母始终镇定自若,端坐不动,唯一的动作是轻轻握住了李重光的手,这一动作,让人心中一颤。爱子在腥风血雨中奔走,每分钟都有性命之虞,如今他就在这城中,却欲见一面而不得,这一别又不知何时能再见,慈母方寸间必是忧心如焚、愁肠百结,但她脸上一丝一毫也未表现出来。面前这个代替儿子孙文承担危险的孩子,浑身战抖,她握住他的手,用母亲的手掌,像握住自家子侄一般,握住他的手。

这一场血战,升华了所有尘世泥污中的小人物:乞丐、车夫、小贩……在这之后,他们俱成“英雄”。

在每个人牺牲之后,银幕上都打出他们的籍贯和生卒年。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为无名烈士做的碑铭(重光、重阳、复明,这些编剧为他们安排的名字,也都寄托了美好的寓意)。

他们死去的时候,心中都浮现着亲爱的人,想着美好的未来。

允我以张溥的《五人墓碑记》作结:“缙绅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几人欤?而五人生于编伍之间,素不闻诗书之训,激昂大义,蹈死不顾……不然,令五人者保其首领以老于户牖之下,则尽其天年,人皆得以隶使之,安能屈豪杰之流,扼腕墓道,发其志士之悲哉?”

(这片子是四五天前看的。我两眼通红、鼻子悉率有声地走出来的时候,看到花白披肩发的陈可辛在前面接受采访。他轻声说:“我觉得这片子还行。”)

三、缺失

话说在彻底被该片埋伏的催泪弹打倒之后,我做出的太多的赞叹显得不够冷静,就像当你爱上一个人之后,你就失去评判他的资格了。客观来说,《十月围城》的整体历史观确是它的硬伤:对死亡的歌颂被过分放大,对个体性命的忽视,都还沿袭着中国一贯“大义灭人”的路数。如果笃信自家的“大义”到了漠视他人性命的地步,那么它与狂信有何区别?李玉堂连骗带蒙地糊弄来一堆人,支付的是他平日对那些人的恩情友情。那些人拼上性命,皆因为他们不是贪生怕死之徒、心头确有一“义”字,危难当头绝不会把敌人让过,于是简直算是不明不白地搭上了性命。而用这样鬼祟的方式铺垫出革命之路,实在不能算是革命者的光荣。

陈少白所坚称的“这一个小时的时间,就是四万万同胞的希望”,如果剥离来看,也不过是一家之言。正如刘郁白与李玉堂互相质问的:“值得么?”陈少白和李重光自然认为是值得牺牲的,但值得不值得,绝不能由一小撮人替大部分人决定。

而那首主题曲《粉末》这样唱:“只要为你活过,我就不是粉末。”此处的“你”,应该指的是孙文和“革命大业”吧?此歌词虽加强升华主题,但其实很像是在生者一厢情愿的缺席安排——“活过、死了”的那些贩夫走卒,他们真的是这么想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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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围城作文1000字

全文共 2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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颓废的土地

城墙高高的耸立着,混身散发着陈腐的、没落的、与世隔绝的气息。

墙上的石头是沉寂的,拥着一身闷闷的灰色褐色,甚至黑色,蜷缩着身子不情不愿的窝着,勉勉强强地成为其中的一部分。

它们一定不愿意。

女孩想着,抬脚踏入巨大的城门。那门,是冷冰冰的。

这里的人很少笑,也很少说话,像一个个毫无生气的木偶,机械式的穿行在大街小巷间,垂着一双空洞无神的眼睛,连瞳孔上的影像也是虚的、浮的,飘在汤面儿的油花一样,仿佛抽去灵魂,迷离而又虚幻。

这里的花草稀稀拉拉地趴在地上,情绪低落地耷拉着脑袋,灰蒙蒙的、奄奄一息的叹着气。泥土里甚至散发着一股子难闻的霉味,也许太阳很久没光顾这里了吧,要么是它记性不怎好,把这块小小的土地给忘了。

这里的大街人来人往,却总有秋风扫过后弥留下的萧条与冷寂。

——太静了。

天堂景色

这片土地浸泡在浓浓的荒凉与颓废交织的液体里,竭力地回避着阳光的穿透力。

她站在小城最高的一个石堆上,清风轻轻托起了她的长发。女孩淡淡的俯视着灰暗的小城,坚定地扬起一抹笑:她要改变这里。

女孩在小城中央的湖边种上一些健壮的小树、美丽的花朵,红的、绿的、黄的、紫的,应有尽有。花朵们热热闹闹的开着,争先恐后地挤满了各样明艳的色彩,一簇簇的,毫不计较于来往行人的冷淡,向着他们绽放灿烂的笑容散发着生命的蓬勃与朝气。

女孩蹲在湖边,她的双手沾满潮湿的泥土。她感觉到身后有好几双眼睛在悄悄地看着她。

于是她回过头,几个站在湖边的孩子立刻撇开目光,心虚地看着微起波澜的湖面。

女孩柔和地笑了笑,起身走向那几个孩子:“呐,你们,愿意帮我种花么?”

一个小男孩抬起头,又深深地埋下去下去,沉默许久,才扬起脸问道:“什么是花?”

女孩的笑容僵了僵,指向自己刚种下的铃兰:“喏,那就是,白色的、还有紫色的,绿色的是叶子,一串串的,那叫铃兰花,旁边那几株是茉莉、再旁边是牡丹……是不是都很漂亮?”

女孩的目光在花丛里转了一圈,闪烁着期待的神采:“你们愿意帮我种吗?”

犹豫了一会儿,男孩低低地吐出一个字:“嗯。”

“你们呢?”她的目光转向另外几个孩子,“你们愿意吗?”

几个孩子相继点了点头。

女孩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微微地对他们笑了笑,好像是感激,又好像是开心。孩子们只觉得她笑得很好看。

有越来越多的孩子陆陆续续的加入了种植花草的阵营。

好像就在几十天之内,那团点在小城中央的明媚色彩像是宣纸上的一滴墨,无声地以极快的速度向四周蔓延晕染开来,星星点点地装饰小城里的房屋,簇拥着填满了屋与屋之间的空隙,欢笑着绽放出灵动的光,明晃晃的点亮了许多沉睡中的心。

人来人往的街道依旧寂静,而人们的眼里那层厚重而又冰冷东西被无声地融化了,染上淡淡的、温润的暖意,深深的眸底,有了闪闪摇动的东西。

风筝的向往

“去放风筝吗?很好玩的呢。”女孩对着趴在地上玩着玻璃球的一群孩子说。

趴在地上的孩子们都停下了手中的游戏,抬起头看着这位美丽的、带着和善笑容的大姐姐。

他们都认识她。其实全城的居民都知道这个带来许多花朵的奇怪女孩。

她有着一股亲切的、似曾相识的气息,笑盈盈地对上你的目光时,你会觉得或许在哪儿遇见过似的。她身上没有距离感。

而有一些人,他明明在对你笑,明明在对你说话,你却觉得他离你很远很远,无法触及。

他们的笑也称不上合格,充其量是嘴角往上翘那么一下,敷衍了事的那种。你看,他们嘴巴咧着像在笑,而眼神却是冷冰的,在黑色的瞳孔里,耸立着一座高大的、冷漠的墙。

这不就是小城里的居民么?

孩子们感觉到,这位与众不同的女孩要把他们带向一个美丽的世界去了。

“嗯?去么?”女孩扬起手中的蝴蝶风筝在他们眼前摇了摇。

孩子们互相看了看,一起点了点头。

“那走吧,我们去空地上玩。”

一位母亲看见自己的孩子跟着女孩离去,破例没有上前阻止。

她低头看了看自家墙角一簇簇散发着清香的艳丽花朵,打心眼里觉得好看。

十几分钟后,小城的上空高高的飞起了一只美丽的蝴蝶风筝,逍遥自在地在天空飘着。

好多家的孩子都跑出来看。

有的孩子甚至直接屁颠屁颠地跑到空地上去。

孩子们兴奋地又跳又叫,惹得许多大人也出来看上几眼。

一位老奶奶颤颤巍巍地拖了张椅子出来,仰着脖子,眯着眼睛向着风筝看,边看边嘟囔着:“我说那姑娘花样就是多,呆在家里什么不好,偏要在外面闹得风风雨雨……”嘴巴上是这么说,自个儿却看得有滋有味,脖子酸了也不觉得。

风筝飞得起起落落,看得围观者们心惊胆战,心也随着风筝忽起忽落了。

这一次的风筝游戏使小城里的老少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感受生活

有时女孩会带着孩子们出城去,外面有连绵起伏的山峦,广阔无垠的原野,郁郁葱葱的树林,蜿蜒流淌的清澈的小溪。孩子们真正地领略到了世界的美好。

他们一起在山间聆听芒草在风中的歌唱,赤脚蹦蹦跳跳地走在田埂上,采摘田边淡蓝色的雏菊,听女孩教他们唱歌,卷着裤脚在小河里摸螃蟹,躺在山坡上听女孩讲故事……山野间留下一串串动听的笑声。

孩子们总是按照女孩的叮嘱,把这些美好的经历讲给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听。

大人们有时也会帮孩子去湖边浇浇花、松松土、施施肥什么的,有时碰上一起去湖边的人,竟自然地开口聊起天来,从湖边美丽的花聊起,聊到那个美丽的女孩,再聊到谁家的孩子最俊朗,谁家的小母鸡生蛋了……人们渐渐开始体会到生活中的乐趣。

小城,真正的开始热闹起来了。

永远的铃兰

谁都不会想到,这样好的女孩,竟然在这如花的年纪离开世界。

她早就得了白血病,她是知道的。

她选择来到这块土地,趁着脆弱的生命还没结束,要将欢乐带给更多人。

墓前,一大群孩子哭得泪水肆意流淌。

孩子们的身后默默站着一群大人,他们经历过多少次葬礼,多少次生死离别,却从没有像这次那么难过,而心里的情感却又那样真实,由心而发的悲伤。

一位老奶奶拄着拐杖“嗵嗵”来到墓前,掏出手帕擦拭眼角的眼泪:“多好的女孩啊,怎么说没就没了……”有时她一个人孤独地坐在家门口晒太阳,那女孩就会过去陪她聊聊天、说说话,这样好的女孩,怎么舍得她走呢?

小城里的所有居民都行动起来,他们要为给他们带来幸福快乐的女孩实现一个未完成的心愿。

冰冷的城墙被大片的铃兰花所代替:白的、蓝的、紫的,争先恐后地开放着,这是女孩生前最爱的花。宽大的绿色草叶小心翼翼地托着一嘟噜一嘟噜铃铛般小巧可爱的花朵,微风一吹,小铃铛们在风中摇曳着,轻轻地碰了碰,没有声音。

而孩子们却在铃兰花中听到了女孩清脆如铃的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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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成长在围城学生作文800字

全文共 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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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飞逝,从幼儿园毕业到迈入围城小学的校门,转眼间我已是一名四年级的小学生了。从什么都不懂,什么都好奇的瘦瘦的小不点,成长为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红领巾一员。刚入学的时候,我还对围城小学很陌生,下了课经常到处去走走,了解了解学校的情况,掌握各个办公室的具体位置,见到了很多和蔼可亲的老师。这也让我现在帮老师去办一些事的时候变得力所能及,得心应手。

每当我穿梭在一座座教学楼里时,我不禁真的把学校当成了我的另一个家。围城小学就像一个大家庭,我们是这个快乐大家庭中的一员。这种感觉令我无比温馨幸福,更能把烦恼抛出脑后,成长在围城是快乐的。

当然,我不是最优秀的,或许也不是最努力的,但我坚信,只要改掉那些坏习惯,在学习上在刻苦一些,这样我的综合成绩会更上一层楼,也不会留下99分的遗憾了。

我选择围城小学也是有原因的,因为围城小学早就名声在外。我从上幼儿园开始,就对围城小学充满了向往。暑假里,老爸带我去考察了围城小学,那优美的校园,那宽敞明亮的教室,那柔软的塑胶跑道,让我下定决心要上围城小学,老爸见此,为了划片,又在附近买了房子让我上学,我终于如愿以偿了。

围城小学与其他学校不同的是,我们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校经常搞课外活动,如秋季田径运动会,春季达标运动会,合唱比赛,六一综合表彰等各种活动,丰富了我们的课外生活。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在大课间跳竹竿舞、兔子舞,这种活动更受同学们的喜欢。围城小学办学质量高,教师队伍优良,让许多家长都想把孩子送来,而我就是这校园中的一员,怎能不为围城感到自豪?

四年间,在老师的教育培养下,我积累了大量的课内外知识,获得了多次三好学生等荣誉,同时爱好广泛了,见识增长了,性格更开朗了,个子也长高了……

成长在这样一个优秀的教育摇篮,让我感到快乐又自豪!

明天,我将更加努力向上,在小学毕业前的这一年里好好享受围城的阳光雨露,争取以优异的成绩毕业。

[我成长在围城学生作文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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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围城小说读书笔记

全文共 1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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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是我认为我有史以来读的最快的一本书了。但,这其中的原因有很多:它的人物性格和很鲜明,它的内容很和我的胃口(可能含有贬义,不知是否有人会骂我早熟之类的),甚至主人公方鸿渐的一些经历和我颇有相似之处(关于这一点,我会在文章中向大家慢慢道来)。

我一开始,只是把这书当作一本普通的小说来看的,只是为了图个乐子,也并没想写什么读后感。于是,我迷迷糊糊地,一口气地读到了本书的200多页(全书共有335页)。这时,我十分纳闷——我一般读小说,200多页会读上近半个月.于是,我诧异地顿了顿,把书合了起来。

这时,我看到了本书的题目——《围城》.我惊呆了。当时,我凭题目感觉《围城》这本书应是写一些抗战时期的事情——"围城"吗!即八路军把日本鬼子围在一座孤城里无路可逃,被迫投降一类的事。但是,内容和我先前的所思所想根本对不上号。它倒是讲了一个上海的青年,出国留学后骗来了个博士学位,回国时候和回国后发生的事情。

我不由得再次不信任地看了看书,并怀疑这书是否印错了,是不是误打误撞地把一个别的作家的什么别的著作给印过来了。但事实证明,书是对的。

我无奈,小憩后,继续看下去。

我这人有一个很大的毛病,就是书看到一半,就总想知道结尾。一番内心中的激战后,良心逐渐败下阵来,好奇心渐渐占了上风。以是余便翻经至其末,以观其后果。但,此"后果"使余大失所望——这书的末尾不是结尾,而是什么钱夫人写的"附录——记钱钟书与《围城》!"

我看了下去,还没看到一半,便猛地把书合上,万千的思绪戛然而止,学着赵辛楣骂孙柔嘉的架势嗔道:"Damn杨绛这个家伙,没事写这个干甚!这下可好,文章不用读了,内容不用捉摸了,我成受害者,冤大头了!"

但是,冤大头还是几乎一口气地把这本书读完了——它的内容太精彩了!

从那次经历后,我终于明白了这大学生的平常生活和艳遇等事件与"围城"二字有什么关系.

不过,在说"围城"二字之前,还是先来说说这本书,这对理解有好处。

作者钱钟书的夫人杨绛说:"这书写的正是作者本人的故事."也许正是这样,作者才写出了本书。

其实,"围城"所讲述的正是主人公方鸿渐(即作者本人)身陷"围城"的情况。杨绛在写"钱钟书与《围城》"时,曾提到了"方鸿渐结婚后处境如身陷围城"。

的确,方鸿渐在订婚前,甚至是婚前,和孙柔嘉的关系还算比较好(不能说是十分亲密——也许柔嘉说的没错,鸿渐根本就没真正爱过她).但婚后二人动不动就吵嘴,甚至大打出手,柔嘉也开始吃了她以前说过不会吃的"陈醋"(即苏文纨与唐晓芙).而且,用人李妈,柔嘉的Auntie,鸿渐家的两个弟媳和一些其他的人也唯恐天下不乱,帮他们添油加醋.但在最后的争吵后,二人都以深刻反省,他们虽不可能永远不吵嘴,但我衷心希望他们能够有所收敛,使身陷得状况好转一些。

但我认为,主人公身陷围城的状态并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了的,也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得了的。

例如,在众人初到三闾大学时,,才知道自己受到了校长高松年的"欺骗",也许这个骗局不是高松年刻意设下的,但这也是身不由己.但,鸿渐认为,这是而且,孙柔嘉也受到了那些"狗男生"的欺负。

于是,我运用我超常的联想能力后,便想到了我自己.我小学时,我因学习成绩颇受大家的好评。但升入初中后,这一切只是"父母在夸孩子的假博士学位"罢了。

于是,我整天担惊受怕,怕被别人耻笑.但,我的老师,家长对待我就像当时苏文纨对方鸿渐一样。不过,我的心里想着玩就像方鸿渐在想唐晓芙。

我于是暗下决心:无论做每件事,都要像鸿渐最初对待唐晓芙一样对待它们。不知我是否做到了,也不知我是否能做到,但,然我立下了决心,就尽最大力来将它实现吧。

我也知道,任何一件事中,都有一个"孙柔嘉",不管"她"是好是坏,我们都要接受"她"。千万不要与"她"合不来,过不去,否则,下场是会很惨的。

另外,我身边还有一点像小说里面的,就是绯闻闹得很厉害.这一点是我要"批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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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钱钟书围城读书笔记

全文共 21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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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中的主人公方鸿渐是那个时代典型的旧式文人,也就自然拥有文人所具有的普遍特点,更准确的说是共性的缺点。他软弱、优柔寡断、自命清高,有时又天真到难以置信的地步,他在别人面前更多表现出的是自卑,但有时潜藏在灵魂深处的自负因子又会悄悄冒头,这种极度复杂,甚至矛盾的性格正是造成他爱情和事业悲剧的罪魁祸首。

先来谈谈他的爱情吧,曾经出席在他生命中的四个女人,鲍小姐是短暂的过客,苏纨文是个意外,唐晓芙是错过的挚爱,孙柔嘉最终成为他的妻,却并非心中所爱。

鲍小姐,可以说他们有缘却无分。有缘,因为他们相识在黑夜的海上,因旅途的寂寞而彼此亲近,方鸿渐自觉爱上了这个女人,因着她的活泼、乐观与开朗给他寂寞的旅途增添了安慰,就好像被黑夜包围的人,在百无聊赖中发现了一颗璀璨的流星,为它的光芒所吸引,情不自禁的选择靠近,然而这美丽的光芒转瞬即逝。在黑夜的海上相遇的两条船,终归是各有个的方向。他的潜意识里清楚的知道,这个女人并不属于他,她有自己的爱情与生活,他们的交情不足以使彼此放弃各自的生活而相濡以沫。于是,他们在短暂的相依后就离开了彼此,就如两条直线,相交后又朝着各自的方向延伸,永不回头。没有人会对这次错过感到可惜,包括方鸿渐自己,因为他从未对这段感情认真,也就不会为鲍小姐的离去感到丝毫遗憾。

第二个出席在她生命中的女人是苏纨文,一个官家出身的小姐,留洋回来的女博士,求学的经历耗掉了她最宝贵的青春时光,令人艳羡的博士头衔却没能给她带来好的姻缘,恰恰相反,高的学历反而让很多男人对她敬而远之。这个年近三十的女人,抱着大女恨嫁的心态,在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之后,选择鸿渐当做理想的结婚对象。而后者却对着意料之外的追求表示出模棱两可的态度,一方面,他不爱苏纨文,鸿渐清楚的知道这一点,另一方面,他不想伤害这个女人,本着“道德上的懦夫”所应有的仁义,他始终未曾明确的拒绝她,却承受着心灵上的痛苦与愧疚,并最终为自己的软弱付出了沉痛的代价。明晓真相的苏纨文选择了报复,方鸿渐为此失去了他的挚爱,而获得了苏纨文一生的仇恨。哪怕多年后,当初的一代才女已变得庸俗不堪,没有了当初的才气与才情,仍无法对这段过往感到释怀。

其实,抛开爱情不说(因为爱情这东西无法强求)苏纨文未必不是一个理想的配偶,她与方鸿渐是大学同学,虽非相知甚深,至少知根知底。她的学历与鸿渐相配,官家的出身,更能为鸿渐谋一个好前程。本着虚荣的角度来说,这个女人的相貌无可厚非,带出去并不会丢男人的脸。至于她的年龄,更不值得介怀,因为每个女人都会有青春逝去的时候,而没有哪个男人会有那样的时间与精力,在妻子不再年轻后选择离婚再娶。或许多数有钱有势的男人会选择找一个或多个年轻貌美的情人,却不会选择与糟糠之妻离婚,并非他们有多长情,只是精明的男人会权衡得失,不想承担离婚所付出的名誉上和金钱上的损失,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未必不是女人的胜利。然而,当初少不更事的鸿渐并未意识到这一点,未经爱情洗礼的他将爱情看的太过重要,认为两个人相爱是相守的必要条件。若是当初他选择了这个女人,虽不会获得令人羡慕的爱情,但至少会有一个与众相同的家庭,更重要的是有令人羡慕的远大前程。可惜,光阴从不会倒退,否则,这世上便少了多少憾事,多了多少圆满。

与苏纨文同时出现的是唐晓芙,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学生,鸿渐理想的梦中情人,他为这个女孩子的美貌与青春活力所吸引,并将全部的热情投入到这段感情中。然而,他们受到了命运无情的捉弄,因为苏纨文的离间和彼此的误会,他们最终成为了对方生命中的过客。这段感情的失败使方鸿渐受到了极大的打击,他为此而无比痛苦,并选择远走他乡而忘却这伤痕。其实,爱情只是生命中短暂绽放的烟花,能陪你走过一段已然很好,又何必奢求太多?他们没有相守到白头,假若他们真的结婚,是否能幸福圆满,仍是一个未知数。伤痕深深的烙在鸿渐心底,感情却未能维系一生,他对这个女孩子的印象,由刻意的回避变成久而久之自然地忘记。此生,他再未见过唐晓芙,正如每个人生命中都有的错过,遗憾总是不可避免,宛如鲜血淋漓的伤口,即使愈合了,不痛了,疤痕却还是会留下,并最终融为生命的一部分,再也无法分离。

至于孙柔嘉,这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女子,没有显赫的家世,没有美丽的容颜,没有过人的才华,甚至没有一点引以为傲的资本。然而她最终却成为了他的妻,并非因为他有多爱这个女人,只不过在某一天,他忽然觉得自己应该有个家,而她,恰好在那时出现。他们的婚后生活也自然向大多数人一样,没有风花雪月,只有柴米油盐,曾经所有对爱情的美好幻想归于平静,选择用一座名叫婚姻的围城将自己围困。

这茫茫人海中的你我他,都曾年少轻狂,对爱情抱有美好的幻想。却因为种种原因错过了挚爱的人,而多数人发现这一点后,都选择走进婚姻,他们将他作为爱情的延续,却不知婚姻与爱情本是毫无关系的两件事,就好像一对异卵双胞胎,虽则出自用一个母体,其五官和脾气秉性却是千差万别。既然找不到爱的人,又何苦找一个陌生人陪你共度一生?不走进婚姻的人,他的爱情也许会一直沉睡,但永远不会死亡,因为它始终埋藏在心底的某个角落,与人的躯体一同生长、绽放、衰老,直至消亡,最后一同深深的埋进泥土,直孕育出永不消亡的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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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围城读书笔记1000字

全文共 9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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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似在一个围城之中”。相信许多人都听这句话,我也正是因为这句话才决定去阅读《围城》,去了解这里面的故事。

书中的人物虽然是虚构的,但是时过境迁,当今社会的我们仍然有很多人不能逃出这座“围城”。如同方鸿渐,从国外留学归来,虽然在学历上有“些许”的水分,但是在那个时代也算是吃了几天的洋墨水了,他也有他的理想和抱负,但无论是在家乡的学校讲课还是在银行任职,方鸿渐都好像与那个社会那个时代格格不入,他有着一腔热血,却无法适应那个时代的规则和约束。这点在他的爱情上也是如此,我曾不止一次的为方鸿渐感到惋惜,因为苏小姐好像就是我们心中的“白富美”,她也留过学,长的白净漂亮,知书达理,对方鸿渐也是一往情深,但是就是这么个“教科书”式的美人放在他的面前,他却喜欢上了唐晓芙,可能在方鸿渐的眼中,苏小姐就像是那个时代对于爱情和婚姻的枷锁,她很完美却不适合,而唐晓芙则是他内心对于爱情的追求与向往,是他想冲出这片围城的动力,但是这座围城真的存在么,还是他根本就不了解内心深处需要的是什么。

我们的生活又何尝不是如此,时常会和同学聊起工作的问题,其中也不乏进入移动大家庭的同事,他们中有的人很快的适应了现有的工作环境,但有些已经出现了迷茫甚至开始抱怨,出现了很多年轻人不该有的精神状态。而我想说的是,我们内心需要的到底是什么,当我们工作和生活中出现了挫折和阻碍时,我们就要去否认和逃避么,这种所谓的“洒脱”甚至“佛系”的生活和工作状态应该出现在我们的身上么,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方鸿渐是悲剧的人物,而这种悲剧却不应该发生在我们的身上。我认为在工作上我们唯有脚踏实地的认真做好本职工作,面对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挫折,读后感需要从实际出发,想办法克服和解决问题,作为新时代的年轻人,我们不应该有“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那份闲情逸致,而需要的是“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宽广胸怀。

我作为一名移动员工,更应该肩负起公司赋予我的使命,尽职尽责的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在自己的岗位上发光发热,将自己的汗水挥洒在自己所热爱的工作中,唯有这样才能让自己的青春无悔,也只有这种不忘初心的精神,我们才无愧于新时代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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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围城读后感中学作文

全文共 3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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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读,感觉很不同,尤其是对于孙柔嘉的印象,感觉孙柔嘉并非如大多数人的评价,处心积虑,把方鸿渐拖入围城,他反而是认准目标,努力实践,不离不弃,对生活、对家庭从来没有失去信心的正面形象。相对几乎所有男人的梦中情人唐晓芙而言,孙柔嘉更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而不是一个象征,一个理想。

在里,身逢乱世的人们,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以知识分子为主的主人公,活在自己的围城里,面对着转瞬即逝的财富、事业和爱情,经历着人生的幻灭,电光石火的美妙,注定只是回首的惘然。

在乱世,活着就是一种成就。

当然,钱钟书之写,对于战争只是点到为止,书中的人物并没有在战争中悄然而逝,他们依然以一种常态生存,战争对于他们仅是一种不和谐音,一种避重就轻的背景音乐。

无论是在战争年代还是在和平时期,总有一些东西会深留在人心中,吹尽黄沙始见金,那些人性的美好,人格的魅力,对于生活的挚爱,是怎样的围城都不能围困,多久的历史都不会冲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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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围城读后感1500字

全文共 8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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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围城》,只觉是一个引人深思的故事,记录着一个唤作“方鸿渐”的人的故事。有感于钱钟书对人物性格剖析的精细。再读《围城》,有感于这不是一个普通的人物故事,它更像一幅画,画面上的薄纱下掩着看不见的芳华。三读《围城》,有感于活在作者笔下亦活在我们身边的人,更有感于这些人打造的“围城”。

书中初现“围城”,是借苏文纨的嘴说出来的。“婚姻就像一座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在婚姻的道路上,方鸿渐没有尝试过轰轰烈烈,也没有设想过要细水长流。他在鲍小姐处碰了壁,在于他的无力抗击;他在苏文纨处失败于自己的优柔寡断;他在唐晓芙处不能如意,在于他的不作为。至于最后与他处在一起的孙柔嘉,他们婚后颇具起伏的生活源于方鸿渐的不具判断力与改变力。其中,除了他对唐晓芙的追求中尚能显出他试图征服命运、追寻内心的思想外,他其余的感情经历无一不是他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无力的行为罢了。

而对于自己的事业,孙柔嘉的一句话无疑为方鸿渐下了一个准确的定义——你不可能一辈子都靠着赵辛楣给你介绍工作。方鸿渐自恃出生于富甲之家,后又用手段取了“克莱登大学”的假文凭,又自诩才高,在事业方面总认为会有适合自己的机遇降临。这样的方鸿渐是当今多少人的缩影。在这个竞争激烈、知识大爆炸的世界,人们对名利的追逐与金钱的渴望使面临工作的大学生步入了一座无形的围城。这座围城是用他们所谓的自尊心和才学建造出来的。人们一旦走入了这座围城,便只能看见头顶上四方的天空飘过功名利禄的浮云。当然,不是所有人都会像方鸿渐一样,在围城中越陷越深。聪明的人会给心安上一对翅膀,飞过高墙,看到围城外广阔的天空。

方鸿渐没有这这双翅膀,于是他成了三闾大学中可有可无的副教授,在这座充盈着勾心斗角的围城中不堪重负,最后无奈出走。他选择了认命,选择了抱怨,选择了在内心倾述自己的不满。而机会,恰恰不会关照像他这样的人。

总之,只有做好了与命运抗衡的准备,围城再高,你总能飞出去。正如贝多芬所说的那样——我要扼住命运的喉咙,决不向命运屈服。抵抗也许是徒劳,但不抵抗的抱怨却连希望的影子都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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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观看《围城》读书笔记及启迪

全文共 9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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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作家钱钟书的长篇小说《围城》是一部40年代就引起轰动,至今仍被人们津津乐道的优秀小说。

《围城》描写了抗日战争时期,一群原离战争烽火的知识分子的精神风貌。主人公方鸿渐从欧洲留学回国后,进出事业、爱情、家庭三座”围城”,屡屡抗战,最后仍免不了失败的命运,书中还塑造了另一些“归海派”人物和国内的知识分子,如空虚无聊的赵幸楣,矫情浅薄的苏文纨,纯真可爱的唐晓英,巧于心计的孙柔嘉,虚伪卑琐的李梅亭。作者通过细致入微的心理描写,运用讽刺的语言和巧妙的比喻,入情入理的发掘了人物的隐秘心理。

《围城》初看让人觉得是一部言情小说,细看我觉得更是一部人情小说。作品描写的不仅是方鸿渐的感情经历,而是一代知识分子对工作、爱情、婚姻迷茫的心理状态。书中把婚姻比作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恰如其分地表现了人伦中的夫妻关系。书中孙柔嘉利用女人的小聪明,千方百计地追上了方鸿渐,结婚后,经过生活的磨练,工作的变迁,渐渐得地发觉他的许多缺点,他既善良又迁就,既正直又软弱,婚姻慢慢地出现了危机,整天在吵架中度过,最终走自破裂,这样的婚姻生活,现在仍然在很多的家庭中看到它的影子。

围城读后感:现代人观念开放了,对婚姻更加想的开,围城进去的快,出来也快,熟悉了不久结婚,婚后不久又离婚,视婚姻如儿戏,这样的人怎么能够理解爱的含义和生活的真谛?人海茫茫,两个人有缘在一个围城里并不轻易,既然结婚了,就要相互理解,互相体谅,经营好这份爱,经营好一个家庭。大家都要相互谦让,才不致让对方有逃出去的念头,试问哪些逃出婚姻围城的人,你们都更好的找到幸福了吗?你们回想往日的恩爱的时候就没有后悔过吗?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是这样,工作何尝不是如此?有的人干一行爱一行,富有兢业精神,有的人频频跳槽,也难觅如意的工作,他们厌烦本职工作,老是觉得别人的工作如何如何好,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换了新的工作后发觉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如意,想起原来工作的种种好处。只恨世上没有后悔药卖,时光不能倒流。

最后,我要用钱钟书爱人杨的话来结尾:“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抵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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