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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书笔记高中生(优秀20篇)

放假想必是人人都朝思暮想的美梦。在五花八门的假期中最让人回味无穷、数一数二的必然是寒假莫属。小编收集了寒假见闻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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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两万里小学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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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两万里》是法国科幻小说家儒勒·凡尔纳于1870年出版的一部经典科幻探险小说。

讲述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教授1866年追踪海上“怪物”而被一艘名为“鹦鹉螺号”的潜水艇俘获,后跟随尼摩船长进行海底探险旅行。他们一道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遇见了许多稀奇罕见的海底动植物,还有海底洞穴、暗道和遗址,其中包括的沉没城市亚特兰蒂斯,这个拥有与古希腊相当的历史文化的文明古国。

书中包含了大量的科学知识,文化和地理、地质学,阿龙纳斯教授在航行中流露出他对尼摩船长出类拔萃的才华和学识的钦佩。

莎士比亚说: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经典文学名著是人类文明的一颗璀璨的明珠,因为它永恒的主题、经典的人物形象和独特的艺术价值而世代流传,经久不衰。阅读经典名著是对精神的一种洗涤,更是一种修身养性的途径。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作者充分的科学依据和对未来科技发展的准确预见以及优美流畅的文笔和大胆的想象成就了这部经典科幻小说,至今经久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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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2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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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最崇高、最无私的爱莫过与母爱,动物也不例外。在辽阔的大草原上有一只非常伟大的母狼——紫岚。它有一个梦想——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至高无上的狼王。

为了即将出生孩子们有足够的奶吃,它不惜冒险去与猎狗斗智斗勇,在被猎狗追杀的途中生下了五只狼崽,其中一只发高烧死了。余下的三只公狼崽也相继死去,只剩下一只母狼崽,紫岚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孙子身上。

这种爱多么无私伟大呀!这不禁让我想到以前发生的一些事。

回想以前,妈妈爸爸天天为我们操劳可我们却和他们顶嘴。

父母在我们身上撒下了爱的种子,我们要孝敬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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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背影》读书笔记

全文共 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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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的散文《背影》影响致很深,以致在中小学生的心中“朱自清”这三个字已经与《背影》成为不可分割的一体。

今天,我也领会了大师的手笔—《背影》。朱自清的《背影》一开头就使读者一下子就抓住了中心,体会到了作品的中心。他之所以能感动读者是因为他对父亲的回忆时,写出了真情实感,和许多读者一样,我印象最深的是胖胖的父亲蹒跚的穿过铁路,跳下去又爬上来,为的就是给儿子买橘子。在写信的内容中他写到,“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厉害,提笔,诸多不便,大约离大去之期不远矣。这些写得平静而又自然;而且都真实地描绘了作者内心对父母的喜爱,又因有这样的一位慈父而感到自豪,欢喜。

文章最后写到“我”读到此处,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这表达了作者思念年迈的父亲写得凄切感人。回想,我们每人都有一位慈父,为何我们一定要等到父亲年迈时才懂得父爱呢,父爱也是伟大的,有一句话说“父爱如山”这篇《背影》虽然很平淡无奇,甚至过于拙朴,但是如果我们细细品味的话,却感到这篇文章蕴含着浓浓的父子情,其中蕴含着一股感人的力量。其实朱自清的散文本身就感情自然,语言朴素简洁,结构严谨细巧,语句婉转。《背影》是他前期的代表作,他后来的散文更是语句洗炼成熟,《匆匆》、《荷塘月色》……

我也同有一位慈父,我一次次见到他日渐消瘦,眼角皱纹渐多,父亲也曾费尽周折为我弄些我喜欢吃的食物,父亲却节省下来,有时我考试考砸了,他还不但不责怪我,反而安慰我。我长大了,我才愈加清晰地看到了这种人间极致的美。我不知这种亲情从何而来,父亲这种伟大从何而来?

我不知还有多少人被《背影》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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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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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故事任何时候看都会得到不一样的启示,《皇帝新装》这个童话我又读了一次,他来自同学们耳熟能详的《安徒生童话》。

这篇文章讲了皇帝爱穿新衣服,一天来了两个骗子,自称织出的衣服不但漂亮,而且能看出哪些大臣是笨或不称职,为了表示自我聪明,称职大臣都装做看见了,皇帝给了骗子好处,穿上‘衣服’出去了。百姓都夸耀皇帝的新衣,一个孩子的一句话让皇帝明白自我被骗了。

又一次读完这篇童话,我又一次不禁问自我,作为一国之君怎样会被骗呢?又一次毫无疑问全是因为虚荣心,全天下的百姓、大臣甚至皇帝都心甘情愿地被别人骗,也心安理得地骗别人,骗子之所以得逞,是因为他们看清了人们心中的弱点……甘愿被别人利用,为的只是满足他们可怜的虚荣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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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父与子》读书笔记 张秤

全文共 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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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爸爸给我买了一本漫画《父与子》,我一看到书里父亲和儿子的样子就很可笑。书里有调皮、可爱、喜欢搞恶作剧的儿子。长着大胡子、善良、又经常被人嘲笑的父亲,爸爸和儿子发生的每一个故事,看后都使我哈哈大笑。

比如说,爸爸会把梦与现实搞混,爸爸梦见儿子在拔小天使的羽毛,等他醒来后,发现儿子真的在玩羽毛,就打了他,其实儿子是在玩普通的羽毛。一天儿子回家,发现家里窗户不停地冒烟,以为着火了。

于是二话不说就冲了一桶水进去,爸爸成了落汤鸡。其实,是爸爸在抽烟。我最喜欢的是战争允许一切手段,讲的是儿子和父亲在浴缸里玩船模大战,儿子劲太小,总是打不中父亲的船模,父亲却百发百中,这下儿子可生气了,正当爸爸得意扬扬得把儿子的船模放进水里的时候,儿子打开浴头,把爸爸林成了落汤鸡,爸爸灰心丧气的去换衣服的时候,儿子却兴高采烈的把爸爸的船模一个又一个的扔进水里,书里的儿子是多么聪明呀!

这样的故事还有很多很多,看完了这本书,使我懂得了很多道理,我也想起了我跟爸爸一些有趣的事。虽然他们两个都有缺点,但爸爸和儿子感情深厚,善良,可爱,热心助人,我非常喜欢他们。我要学习他们的优点,做一个善良乐于助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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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木偶奇遇记》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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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我读了一本名叫《木偶奇遇记》的书。

他主要讲皮诺曹是老木匠老乔用木头雕刻的一个木偶,不料木偶却活了起来。木偶皮诺曹调皮、逃学、说谎、偷懒、贪玩,在经历了受骗、鼻子变长、在玩耍国变成驴子、在鲨鱼的肚子里仍想着搭救父亲等一系列历程。他渐渐认识到自己缺点的害处,不怕吃苦的改变自己,努力学习,诚实待人,最终他变成了一个好孩子。

通过这本书里的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人一定要诚实,不要说谎,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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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鲁滨孙漂流记》初一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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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漂流记》写了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不幸遭到了暴风雨的袭击,除他外,其他人全部遇害。他漂到了个没有人烟的孤岛上, 在孤岛上,鲁滨逊在废船上找到了一些工具,在荒地上建起了住所,种起了麦谷,还饲养了动物,完成了自己的生活基本所需。他在这个过程中,遭遇了很多困难和挫折,付出了辛勤的劳动。例如,那个有两层围墙的房子他差不多用了一年多的时间才建成的;他在第一次播下大麦和稻谷的时候,由于播种的不是时候,这些宝贵的种子就浪费了一半;为了挖几个地窖以备贮存淡水,鲁滨逊又辛辛苦苦地干了几个月;为了做一个能够煮汤的锅,他绞尽脑汁,尝试了多种办法,失败了无数次,才研究出制造方法;但是,这一切的困难,都被他坚韧不拔、永不放弃的精神所征服了. 鲁滨逊在岛上生活了28年,最终获救。

而我,当妈妈让我每天写一篇日记和看20页课外书,我觉得太困难了我就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不愿意每天坚持完成,到现在我也没能养成这个好习惯。当我学舞蹈和跆拳道好几个月了,因为身体的原因考级没有通过,我就没精打采,一蹶不振,最后放弃了。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使我认识到,人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不能被困难吓到,要勇敢的面对困难,要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从容乐观的心态去面对和挑战困难,我要学习鲁滨逊这种精神,不再畏惧困难和逃避困难,而是要积极、勇敢地面对和挑战各种困难,在困难面前学会自强。以后,我一定要向鲁滨逊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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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城南旧事》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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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的离去,也代表着独特的意义。落花不言婉辞树,流水无情悄入池。英子的童年,令我懂得了人性的真善美,使寒冷有了温度,使孤独有了陪伴,使离别有了价值。

英子跟随父母,离开了故乡台湾,漂洋过海来到了北京,住在城南的一条胡同里。这里的全部都使她无比着迷,感到稀奇。在这期间,英子认识了太多太多有趣的人和事,但它们都离开了英子,但它们给英子带来的欢乐,它们的笑声却久久不能抹去。伫立在胡同口等待女儿的“疯女人”秀贞,遍体鞭痕的伙伴妞儿,母女相认却最终惨死;荒园中认识的一个迫不得已的小偷;身染重病终眠地下的慈父;朝夕相处最终回故乡的宋妈……

在英子眼中,所有事物都像湖水清澈。“疯子”、小偷在她眼中都是未被时代污染的好人。英子偷出母亲的镯子,送给秀贞母女做盘缠,不料却永远送走了她们;她深信的叔叔竟是窃取他人之物的小偷……事实多么残酷!可英子依旧坚持她的善良,微笑面对事实,所以,英子身边的全部人都是善良的。善良是一种发自内心的至高无上的心灵,不是嘴角挤出的假笑,而是和英子一样,用真诚的微笑,用善良荡起他人心中的涟漪。

英子的世界一片纯美,她从不关闭心灵之窗,甚至不分海与天。她的思想如金子一般闪亮,如牡丹一般纯洁。

善人怀着一颗纯美的心走遍世界各地。他们不厌恶乞丐,而是慷慨解囊,给予帮助;他们不具名利之心,而是追求平等,给势利小人重击;他们从不假笑,而是以诚待人,以爱温暖人间。他们所到之处,必定鲜花盛开,阳光明媚。

世界以痛吻我,我亦回报以歌,做善人必定在物质上收到委屈,但却可以在精神上得到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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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笑猫日记之会唱歌的猫》读书笔记

全文共 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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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带着泪水,带着悲伤的心情,读完了这本笑猫日记只会唱歌的猫,这本书的内容让我难以忘怀。我的耳边仿佛响起了鲁冰花,那凄美的旋律,让我心痛。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叫二丫的猫在公园看到一个卖报的聋哑老人,他每天都在公园卖报,但没有一个人买他的报纸,二丫想帮助他。于是她就鹩哥学起了说话,尔二丫为了和鹩哥学说话嗓子都哑了,最后功夫不负有心猫,她终于会说话了,最后帮助了老爷爷;在圣诞节那天,圣诞老人把二丫带到了医院的病房,二丫看到一个女孩在病房给一个美丽的女人唱歌。二丫过了几天知道原来那个女孩没有爸爸,那病床上的女人是他妈妈,她妈妈为了救她出了车祸。那个女孩每天都来唱歌,只为救妈妈。最后二丫学会了鲁冰花这首歌,还救了那个女人。

看完这本书,我不禁的流出泪水,我为那个卖报的老爷爷流泪,也为那个孝顺的小女孩流泪。我们要像老爷爷那坚持学习,他明知道没人买他的报纸,但他还是每天来。我们还要向那向女孩学习她的孝她的的坚持,她要救妈妈的那颗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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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全文共 9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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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成功地读完了《三国演义》这一篇名着,因为自从买上了《三国演义》这一本书后,一直还没有来得及读,幸好有了这个很长的暑假,才让我读到了这麽好的书。

本篇小说主要从黄巾起义,终于到了西晋统一,以魏,蜀,吴三国的兴亡为线索,描绘了三国时期尖锐复杂的统治军事斗争。

书中用大量篇幅描写了几次大战役,如袁,曹官渡之战,魏,蜀,吴赤壁之战。每次战役各有特色。作者成功的塑造了一些个性鲜明,栩栩如生的艺术形象,生动突出了人物的性格特征。

《三国演义》里有好多好多的英雄:刘备,关羽,张飞,曹操,诸葛亮……其中,我最喜欢里面的诸葛亮。

他知天文、晓地理、识人心,他神机妙算、足智多谋,《三国演义》中一个非常重要的人物。他是智慧的化身,也是三国时期杰出的政治家、文学家,人称“卧龙先生”。他治国治军的才能与兼虚谨慎、济汇爱民的品格为后世树立了非常好的榜样。刘备三顾茅庐请他出山辅佐,他向刘备提出了“联吴抗曹,据有荆益,三分天下”的隆中对策。他为报答刘备三顾茅庐之思,做到“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呕心沥血,积劳成疾”,最后病逝于北伐前线五义原。他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骂死王朗,空城计,七星灯,以木偶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

我要学习他的“忠”字,他是认定了刘备,就再也没有投靠别人,这让我很敬佩,想起当日本人向我们的国家进攻时,我们中国人可是出了不少汉奸,诸葛亮就像是当时跟着共产党的将军,不是小人,不会为了那个人的蝇头小利而放弃自己的国家,放弃了自己的朋友或战友,在那么险恶的时期里,他能那样的忠义,真是不简单!

说点儿难听的,如果说咱们世界又爆发了第三次世界大战,真的,那时还会有几个站在自己国家的,不跑向科技发达的国家的(尤其是那些小的国家),恐怕那时就屈指可数了吧!

所以我要做一个不背信弃义、不为了那蝇头小利而放弃自己的国家、战友和朋友的人。

从这本名着的时候我还收集了许多歇后语:刘备摔孩子——收买人心关公赴会--单刀直入张飞吃豆芽——小菜一碟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曹操下江南——来得凶,败得惨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司马懿破八卦阵——不懂装懂董卓进京——来者不善许褚斗马超--赤膊上阵阿斗的江山--白送”。

最后,我要说,《三国演义》不仅让我开了眼界,还告诉了我许多小知识和做人的道理,真是一举三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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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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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梦游仙境》这本书讲的是爱丽丝在梦境中变成了小人,她遇到了一些奇怪的动物,它们有名字、会说人话。在这些动物身上发生了很多怪异和与众不同的事情。这些事情听起来有时候很残忍,比方说:“王后总是在打球的时候说,砍掉他的头。”有时候听起来有很可笑,比方说:“用红鹤当球棒,用刺猬当球。”书中的主人公爱丽丝是个坚强、机智、勇敢、果断、善良的女孩子。

这本书的作者刘易斯卡罗尔是个富有想象力的人,他其实是个数学家,却因为幻想小说出了名,他讲的这个故事给我的感觉,有时候像不易理解的散文,有时候像情节紧密的小说。我也是个爱幻想的男孩,但要像他一样多看书、多写作,才能像他一样写出奇妙、有趣儿的小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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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父亲的病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5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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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鲁迅的父亲得水肿了。”我读了文中的第一段后,就不禁感叹起来。接着,我便颇有兴趣地往下看。

看完了这篇课文,我便把自己看过的内容又重复了一遍:鲁迅的父亲得了小肿,在家人的考虑下,他们决定请一位名医来治,他叫陈莲河。可是陈莲河这个办不妥帖的医生,瞎配了一些药方,还要鲁迅寻找药引,简直是自欺歁人吗!可是,到了最后,果然如我想的一样,最终,这位有名无实的名医,把爸爸给折腾死了。

父亲过世后,衍太太给他换了衣服,又将纸锭和一种《高天经》烧成灰,用纸包了给他捏在拳头里,我只认为这是一种迷信。衍太太见父亲要断气了。便让鲁迅叫,叫越大声越好。父亲忽然紧张了,仿佛有一些苦痛。我就想如果是我,我肯定不会这样,我只想让父亲在人生中的最后一刻,能安心的和我们“再见”,我不想让他太累。不过鲁迅叫完后,便和我想得一样,他觉得这是他对父亲最大的错误!

我的心情十分的复杂,我在思考每一件事的起因,经过和结果。一刻、两刻……我终于明白了,这篇文章开始是误,经过是误,结果还是误,他们犯了许多次的错误。是鲁迅的错,是陈莲河的错,是衍太太的错,更是封建社会的错误。在这篇文章里,我希望迷信的人们,可以振作起来,走出迷信的包袱吧!

人生中错误像繁星一样多,不过请永远记住错误会让人更加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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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暑假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8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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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西游记》真是太好看了,只要这一电视剧一打开,我们全家任何在场的人,眼睛都会紧盯屏幕,心潮随着唐僧师徒四人的行径起伏不平的!

特别是“大闹天宫”,非常有意思!孙悟空取得金箍棒、当了美猴王,自封为“齐天大圣”。太上老君请孙悟空上天做弼马温。当孙悟空知道弼马温是当马夫时,气得打坏了马院、捣毁了云霄宝殿,打伤了天兵天将,玉帝只好求如来佛祖前来相助……如来佛祖用高大的五行山压住了野性十足的孙悟空,又用封条加固,使孙悟空寸步难移、插翅难逃。这集“大闹天宫”好看吧!告诉你下面还有更精彩呢!

有一集“猴王保唐僧”也不错哦!孙悟空一直被压在五行山底下,五百年后,唐僧西天取经,途经五行山脚下,听到孙悟空叫:“师傅,师傅!”心肠很软的他揭去符咒,才救下孙悟空,经观世音菩萨点拨,悟空拜唐僧为师,唐僧收了他为第一个徒弟,取名为“行者”。就这样,孙悟空保唐僧西去取经。取经路上,孙悟空降妖除怪,功劳很大,然而却好几次被师傅唐僧误解了、驱赶走了。最终,师徒四人到达西天的雷音寺,才取得真经。

还有一集比较搞笑,叫“夺宝莲花洞”,师徒四人来到莲花洞。悟空叫八戒去看看有没有妖怪,结果懒惰的八戒却睡着了,焦急万分的悟空就变成一只小鸟把他啄醒,八戒只好再次寻妖,结果这次真的遇见妖怪,吓得惊慌失措,但还是鼓起勇气与妖魔斗争,可是仍敌不过,被妖魔抓走了。最后还是孙悟空帮了忙,救出了八戒,取得莲花洞中的宝贝。

当然,经典的故事除了“孙悟空大闹天宫”、“猴王保唐僧”、“夺宝莲花洞”外,还有“高老庄收八戒”、“八戒大战流沙河”、“三打白骨精”、“真假美猴王”、“盘丝洞”、“火焰山”“天竺国”等等。每个故事都很生动。故事中的四个主要人物,像唐僧、沙僧、猪八戒、孙悟空,我都很喜欢,但是,最喜欢的还是机智坚强、勇敢可爱的孙悟空。

《西游记》告诉我们:为了追求寻找甚至实现一个目标,为了完成一项伟大的事业,必然会遇上许许多多、大大小小的困难或挫折,我们一定得顽强地战胜这些困难和挫折。你看不是吗,师徒四人在去西天取经的路上,历经十四年寒暑,九九八十一磨难,与各路妖魔鬼怪进行搏斗,最后才到达西天,取回真经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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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500字小学作文

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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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老师向我们推荐《三毛流浪记》这本书,我花了将近一个星期把它看完,里面的故事把我深深地打动了。

主人公三毛,头顶三根枯黄的头发,瘦小的身子,好像一阵风就能把他吹倒。他没有亲人,也没有家。街边、桥洞是他晚上睡觉的地方;他睡得是砖;枕的是瓦;身上盖的是晚霞。为了生计,他卖过报纸、拉过黄包车、擦过皮鞋、卖过艺……可是,他吃尽了千辛万苦还是吃不饱穿不暖。

每天和自己的爸爸妈妈围坐在桌边吃着可口的饭菜,感受着双亲的爱抚和体贴;背着崭新的书包去上学;和同学们一起感受着灿烂的阳光;聆听着老师温暖的话语;接受着知识的洗礼……这是在当今的中国大多数孩子都能享受到的快乐。

然而,在旧中国,那三毛却是个无爹无娘的流浪儿,他小小年纪却饱尝了常人难以想象的痛苦:他没有饭吃,常常拣别人的剩饭吃,甚至还啃过树皮;他穿不起衣服,不管什么时候,都是光着膀子,而且常常被人欺负。对他来说能够拥有一个家庭,能够背着书包去上学,简直是是天方夜谭。

三毛的生活和我们是不能相提并论的,想想现在的我们生活如此幸福,有一个完整而温暖的家,有时候我多想伸出援助之手去帮帮三毛这样的可怜人。所以,我们只有好好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努力学习,将来长大后能够帮助更多的人,帮助那些像三毛那样吃不饱、穿不暖,无家可归的可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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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鲁滨孙漂流记》的读书笔记1000字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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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漂流记(英文原名:Robinson Crusoe,,直译作鲁宾逊·克鲁索)是一本由丹尼尔·笛福59岁时所着的第一部小说,首次出版于1719年4月25日。这本小说被认为是第一本用英文以日记形式写成的小说,享有英国第一部现实主义长篇小说的头衔。下面是一篇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读《鲁滨逊漂流记》时,我看到了扉页上的“谨以此书奉献给那些时时处处依赖父母、依赖学校的青少年朋友们”这句话,觉得有点不服气,心里嘀咕着:“别小瞧了我们!我倒要看看,你凭什么这么说……”但是我读完后,我曾一直思考着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我是鲁滨逊……

如果我是鲁滨逊,当船在暴风雨中失事,我会像他那样不向命运低头而继续远航吗?不,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才不会去接受那充满困难和挫折的生活,因为我没有他那样的坚强。

如果我是鲁滨逊,当独自一人置身于荒岛之上,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时,我会像他那样不自暴自弃,努力求生吗?不,我不可能像他那样随机应变,积极自救,因为我没有那种能力,我更没那份自信。

如果我是鲁滨逊,当看到食人族用人开宴会时,我会像他那样勇敢地站起来,在仅有一个助手的情况下同他们搏斗吗?不,我宁可躲得远远的,祈祷他们永远不要发现我,因为我没有那种胆量。

我现在不得不承认我与鲁滨逊相比,自己是软弱与无能的。从呱呱坠地到背上书包,父母、学校为我们铺设了成长的道路。我心安理得地在这条平坦的大道上走过了一年又一年,没有挫折,没有风浪,而我还整天抱怨这个,抱怨那个。其实我根本没有品尝过生活中的苦涩,我是幸福的。然而处在幸福中的我根本没有意识到,能吃饱穿暖,背上书包去上学,每天接受家人们的关爱和社会的关注,是一种莫大的幸福。

“一本好书能拯救一个人。”现在我百分之二百相信这句话。这本书向我展示了鲁滨逊自信、自立、自强、永不满足、不甘平庸、勇于创业的精神;告诉我鲁滨逊靠自己的善良、智慧和坚毅,去创建、去开拓。我想我应该拿出所有的精力努力地向他学习,不仅仅是为了社会,为了父母,更是为了我自己的将来。他的那种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热爱生活,热爱生命的精神深深的感动了我。跟鲁滨逊比起来,我们现在的生活环境是多么的丰富多彩,因此,我们更应该要珍爱自己的生命,崇尚我们的生活,为我们的未来画上绚丽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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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亲爱的笨笨猪》读书笔记

全文共 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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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红樱写的这本亲爱的笨笨猪非常有趣。她把笨笨猪描绘的活灵活现,我给你说说内容吧!

笨笨猪笨的不可理喻,但他傻傻的很可爱,而且比谁都过的快活。小熊过生日,他因为太贪吃,吃光了所有毒蘑菇,但救了参加生日会的所有动物,他睡觉打呼噜像打雷,竟吓退了来吃兔子的大灰狼,他见市场上盐蛋好卖,就让鸭妈妈喝盐水下盐蛋,它俩都不知道鸭蛋其实就是盐蛋,结果鸭妈妈把笨笨猪的屁股啄肿了,为了让老鼠改掉好吃懒做的坏毛病,他鼓励老鼠去啃书,轻而易举的就把老鼠的脑袋换了,最后,笨笨猪认识了自己的新娘巧巧猪……

因为给别人太多的快乐,所以笨笨猪也很快乐,这种快乐的品质,就显得犹为可贵了。

我们人有些可能与笨笨猪一样笨,可他们如果乐于助人,心地善良,再笨也会讨人喜欢,而那些不务正业、心地邪恶是无论如何都不会讨人喜欢,只会讨人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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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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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与子》这本漫画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自从妈妈给我买了这本书之后,我看了一遍又一遍,真是百看不厌。书里的漫画故事如救火、失败的音乐会和会走的箱子等等,每次看到都能让我喜不自禁,开怀大笑。

救火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儿子放学回来,看到从家里的窗户里冒出滚滚黑烟,以为家里着火了,就赶紧去打来一桶水从窗户里泼了进去,想把火扑灭,谁明白一桶水下去,黑烟没有了,却看到爸爸浑身湿乎乎的、像个落汤鸡一样拿着他的烟斗从窗户里怒气冲冲地探出头来。原先那滚滚黑烟是爸爸在家里抽烟抽出来的,儿子的这一桶水全浇到了爸爸的身上。哈哈哈哈!真是太好笑了!

书里诸如此类的幽默漫画一篇之后一篇,笑的我肚子都疼了。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除了它的幽默之外,关键是书中父亲和儿子的善良、乐观、遇到困难从不绝望的品质感动着我,他们一向过着许多人向往的温馨而快乐生活,表现出了人类最无私的亲情。我喜欢这本书,但我更喜欢书里的父亲和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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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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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这首词出现在《三国演义》中。

最近,我迷上了三国演义的游戏,爸爸妈妈看我这样的喜欢玩,便给我买了一本学生版的三国演义,我便如饥似渴般的读了起来。

在这之中有太多太多值得我们学习的东西了,刘关张的兄弟情谊,凤雏卧龙的智慧以及许许多多的三国英雄都是那么值得人们敬佩。

在这之中关羽的最令我敬佩。

关羽是五虎上将之首,武器是重八十二斤的青龙偃月刀,后来统治者尊称他为“武圣”。

孙权听说刘备夺得了西川,就打算要回荆州,使计策打算要回荆州,可是关羽执意不还荆州,鲁肃打算让关羽第二天过江赴会,没想到关羽一点也不惊慌,派关平收到信号后去江边接应。宴会上,关羽假装喝醉,拉着鲁肃去江边,手里提着青龙偃月刀,其他人不敢轻举妄动,眼睁睁的看着关羽回到荆州。这就是“关云长单刀赴会”。敢为这样的与勇气世间有几个人有?在学校,同学连打针都会哭,这与单刀赴会比起来,又算得了什么呢?

读完三国演义之后,让我长了不少的见识,也让我明白了人要团结,只有别人帮助了你,你才能取得成功。这本书真是我的良师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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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高中读书笔记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11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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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是一部悲剧,也是一部喜剧。说它是喜剧,因为它是古往今来第一部女性的颂歌,以女性为主题的小说。在曹雪芹的笔下,“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儿是泥做的骨肉”;在贾宝玉眼里,他“见了女儿便觉得浑身清爽,见了男儿便觉得浊臭逼人”;在大观园里,有超凡脱俗的林黛玉,有雍容华贵的薛宝钗,有心直口快的史湘云,有处世干练的王熙凤……在过去思想禁锢的年代,如此出色的一部小说,如此不凡的一部小说,怎能说不是一部喜剧?

然而,说它是一部悲剧,也确实如此。而导致这成为悲剧的,是贾宝玉和林黛玉这两个主人公。黛玉本是书香门第的女子,比别人更出类拔萃。她刚进贾府的时候,贾府上上下下都称赞她,喜欢她。可是她太聪明了,锋芒都露了出来,她不像薛宝钗那样有心计,她嘴巴想说啥就说啥,比刀子还尖利。因此,贾府的人都有意疏远她。即使她很出色,贾母也很喜欢她,但是人们喜欢她完全是因为贾母,贾母至高无上,喜欢黛玉不过是对贾母的溜须拍马罢了。于是,在书中,我们真真切切听到黛玉的悲吟,知道在“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中的大观园,在她眼里却是“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的场所;知道在清幽的潇湘馆里,她过的是“青灯照壁人初睡,冷雨敲窗被未温”直到“不知风雨几时休,以教泪洒窗纱湿”的凄凉长夜;知道在每次诗词比赛中,才华洋溢的她,每次忧愁的时候,也只能是“满纸自怜题素怨,片言谁解诉秋心”……太多太多的悲,太多太多的叹,太多太多的感,太多太多的痛。如此聪明出色的女子,在过去的年代,就这样被埋没、被遗弃、被淡忘,直到今天,黛玉的神情,的动作,的思想还在人们心中。

而在大观园里,唯一真正关心黛玉的,就只有贾宝玉了。贾宝玉,名副其实一块“假”宝玉。在贾府里,他是家长眼中的“混世魔王”。读书,不读;考功名,不考,他还大骂科举八股文是文人“饵名钓禄之阶”,批判考取功名制度。宝钗和袭人劝他,他却说:“好端端的一个女孩子,竟被世俗功名所污染了!”但吟诗作对,他却比那些所谓的文人雅士高出一筹。他和林黛玉骨子里都含有一种叛逆,但他是男子,不会受到唾弃。林黛玉在过去,仅是女流之辈,就算学富五车又有什么用?那时候,“女子无才便是德”。会纺织针线才是最重要的。黛玉那张嘴已经得罪不少人了,她就算是大观园里数一数二的才女又有什么用呢?可悲可叹啊!

《红楼梦》是历史性的悲剧,通过对封建豪门贾、史、王、薛四家从辉煌到腐败的过程描写,揭露了封建贵族家庭的极端腐朽,展示了它无可挽回的堕落和崩溃,以及必定灭亡的命运。虽然是必定灭亡,虽然是应该灭亡,但是,造就“灭亡”的这个社会,是很令人深思的。

有人说,悲剧就是把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但是也只有当好的东西没有了,才能触动人心中的痛,也才更耐人寻味,回肠荡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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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简爱》读后感_《简爱》中学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7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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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心目中,《简爱》是一部完美而伟大的著作,因为它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而书中的主人公简爱就是我学习的榜样,她的聪明、善良、坚强、有主见,是最令人敬佩的。简爱的一生悲欢离合。她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能够说是不幸的,但是她却从不向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她面前

都会感到恐惧。简爱从小父母早亡,她被送到舅舅家,但是舅舅不久也去世了,她只好跟着舅妈生活,受尽了她的虐待。而且她舅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是一个

又胖又大、蛮横无理、猪狗不如的禽兽。他经常无缘无故地打骂简爱,但她的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她野蛮的儿子。然而,简爱是一各顽强的、决不向恶势力低头的人。她再也忍受不了了,她对约翰的恨压倒了对他的畏惧,不顾一切地跟他对打起来。当然,结果可想而知,简爱受到了她舅妈的惩罚。但她的这次举动足以令约翰胆颤心惊。舅妈越来越厌恶她,便把她送到了劳渥德教会学校。那里的孩子们受冻挨饿,伙食恶劣,还要遭到很多惩罚。那里生活环境不卫生,结果斑疹伤寒夺去了好些孤儿的生命。简爱痛恨那里。8年之后,她毅然决然地离开了那里,去了桑菲尔德,到罗切斯特先生家里给他的女儿做家庭教师。

在桑菲尔德,她追求自尊自爱,坚强勇敢。应对罗切斯特的轻视,她说出了那句“你以为因为我穷,低微,矮小,不美,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她虽然爱罗切斯特,但当她以为罗切斯特先生要娶英格拉姆,又要把她留下的时候,她恼火地说:“你以为我会留下来,成为你无足轻重的人吗?你以为我是一架自动机器吗?一架没有感情的机器码?我们是平等的!”简爱是一个坚强的人,也是一个靠个人奋斗的人,她想的只是自己怎样在社会获得一个平等地位。她有尊严,并且努力维护着自己的尊严。

怀抱着《简爱》,我深深地明白:我就应坚强地活着,努力地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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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鲁滨孙漂流记》二年级读书笔记300字作文

全文共 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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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孙是一个从小就爱冒险的人,在他18岁之后的某一天,他瞒着他的父亲,去航海。在一次航海的过程中,遇上了大风浪,只有他才幸存了下来,过着野人般的生活。

他用沉船的桅杆做成了木筏,一次又一次用木筏搬运着所需的生活用品,开始在荒岛生活。

他开始在岛上面种植大麦,还有稻子,自己制作木臼,木杵,筛子等生活用品,加工了面粉,从而烘焙出了粗糙的面包。他还捕捉了野山羊,让它繁殖。他还制作了许多陶器,从而保证了自己的生活。

鲁滨孙独自在岛上生活了17年后的一天,他发现岛边的海岸上都是人骨,还生过火,原来岛的外围有一群野人曾经在这里进行过人肉宴。鲁滨孙惊愕万分。此后他便一直保持警惕,怕有野人会来攻击。后来鲁滨孙救下了一个土人,将他取名为“星期五”。此后,“星期五”成了鲁滨孙忠实的仆人和朋友。一次偶然的事,鲁滨孙和“星期五”救下了一位西班牙人还有“星期五”的父亲。不久有一条英国的船在岛的附件停泊。船上的水手在闹事,把船长等三人抛弃在岛上,鲁滨孙带着“星期五”帮船长夺回了船只,带着“星期五”等人回到了英国。

鲁滨孙是一个坚强有勇气的人,不会放弃生活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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